大学入学考试曾经考过三次,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却成了举世闻名大政治家,他就是英国首相丘吉尔。
1857年,也就是南北战争爆发的前四年,美国经济非常不景气,然而就在这一年,一位名叫雷诺·杰鲁姆的男子却在纽约股市上大赚了600万美元,对他本人来说,这当然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然而,谁也没有料到,这件在当时完全个人化的事情还会使人类历史的进程发生一次重大转机。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雷诺·杰鲁姆没有在股票上大赚这一笔钱,人类历史上恐怕就不会有温士顿·丘吉尔了——丘吉尔是杰鲁姆的孙子。
雷诺·杰鲁姆将这600万的一部分用于购买《纽约时报》的股票,并用剩下的一部分在美国开设了两座赛马场。等他将这些事情办妥之后,财富源源不断流进他腰包,与此同时,他开始周游世界,在英国贵族上流社会频繁出入。结果他的女儿——珍妮·杰鲁姆,以美国女性特有的魅力,与英国贵族蓝道鲁夫·丘吉尔相识并最终结为夫妻。1874年11月30日,在全英格兰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的布莱尼姆堡,温士顿·丘吉尔降生了。因而,温士顿·丘吉尔有一半是美国人血统。
这位当代英国最卓越的军事家、政治家,作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物,他运筹帷幄,手握大权,左右世界走向长达三分之一世纪。1911年他以文官的身份担任英国海军大臣,身居英国海军最高统帅之职。他不仅左右了一个国家的命运,而且对世界局势也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从小时候起,丘吉尔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军人。他常常把自己的玩具像部队一样整齐地排列起来,玩与别人打仗的游戏。后来,他从英格兰赫斯特陆军大学毕业后,在英国海军服役多年。他还隶属过班格尔枪骑兵连,在印度作战;也曾跟随基奇纳将军在苏丹的沙漠里与土著人交战过。
1900年,他因一次勇猛果敢的行动震惊了世界,这次行动的结果使得26岁的丘吉尔当选为国会议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899年南非爆发了布尔人战役,丘吉尔被伦敦的MorningPost报社选派为驻前线的战时通讯员,月薪为1250英镑,相当于每天40英镑,这样的待遇在当时是相当高的了。而他也不负众望,充分发挥出他的杰出才能,成为英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著名通讯员。
最有趣的是,他不只是报导前线的最新消息,他本人也常常成为新闻的重要来源。例如有一次,他为了获取第一时间的新闻,冒着枪林弹雨深入敌后采访,结果不小心成了布尔人的俘虏而被关进了监狱,然后他又从战俘营中逃了出来。这些惊险刺激的事情都被前线的其他记者作为最新消息一一发回了英国。一时间,英勇无畏的丘吉尔的一举一动无时不牵动着国内所有人的心,人们为他欢喜或忧愁。
布尔军重金悬赏抓捕这位烦人的贵族之子丘吉尔,不论死活。与此同时,丘吉尔越过铁路、翻过桥梁,一路狂奔了几百英里,沿途到处都是敌军的部队,每走一步都有重重的危险。为了顺利地逃过敌军的搜查,他时而抄小路徒步潜逃,时而爬上货运火车通过敌军哨所;他曾露宿在森林、原野中,也曾在矿坑中苦度漫漫长夜;他还走过到处是陷阱的沼泽地,跋山涉水。在经过非洲大草原时,经常有饥饿的秃鹰在他的头顶盘旋,等待着他疲惫不堪地倒下的时候俯冲下去美餐一顿。
当这些惊险的经历全都详详细细地刊登在他那遥远的祖国的报纸上时,由于这类事情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轰动效应,再加上丘吉尔那生动的文笔、充满悬念的结构,更是锦上添花,使他成为一名传奇性的英雄记者。
1900年,他成了新闻界引人注目的焦点,全国人民争相阅读他的文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不久,丘吉尔这位人们心中的民族英雄胜利凯旋。当时,甚至还有人谱写歌曲来颂扬他那伟大的功绩,前来聆听他有关这次经历的演讲的听众真可以说是摩肩接踵,盛况空前。他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戴,顺理成章地当选为国会议员。
丘吉尔的座右铭是:“绝对不能在危险面前退缩逃跑!”
1921年,丘吉尔应邀到美国作巡回演讲,每晚的报酬是1100美元。然而,在他动身之前,伦敦的情报机关已经获得了确切消息,英国境内一些地区仇视政府的极端分子组织了一个“暗杀协会”,准备对丘吉尔实施暗杀行动,因为在他们眼里,丘吉尔就是大英帝国的象征。如果他这次前去美国,可能有被暗杀的危险。
丘吉尔虽然接到了伦敦警方的警告,但他仍旧若无其事地在美国各地巡回演讲。一次,当他来到美国西部的某个城市时,马上就被告知潜伏在该市的几名恐怖分子已经购买了当天晚上演讲会的入场券。他的处境非常危险,该市的警察署长认为这件事非同小可,因此立即下令将那场演讲取消,但是丘吉尔的经纪人路易斯·J·艾尔伯坚决拒绝了这一建议。
后来丘吉尔听说此事后,曾经这样说过:“当危险向你逼近时,你绝对不能回头逃避,否则危险将会倍增。相反,如果你能够果敢地去面对危险,那么危险就会减半。”
丘吉尔不但不会在危险面前退缩逃跑,反而会主动地走向危险,这样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屡见不鲜。在他就任海军大臣时,英国海军总共只有五六架飞机,飞行员也寥寥无几。那还是在莱特兄弟发明飞机八年后的1911年的情形,与飞机有关的各种技术都尚未成熟,当时的情况是飞机飞上天之后,谁也不能确定它会在什么地方降落。驾驶飞机的风险性非常大。
尽管驾驶飞机非常危险,但丘吉尔还是多次不顾别人的反对,执意要自己亲自驾驶飞机。结果,在他亲自驾驶的过程中,还真有好几次遇到了坠机事件,不过苍天保佑,他每次都幸免于难。后来甚至英国政府都出面力劝丘吉尔停止这种冒险的飞行,但同样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喜欢在高空飞行中那种凌空翱翔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一定要亲自去体验其中的快乐。作为一个敏锐的战略家,丘吉尔预言飞机的出现将会使日后的战争模式完全发生改变,事实上,可以说是他一手缔造了英国的海军航空队。
丘吉尔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色,那就是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一点充分地表现在他对求学的态度上。他年轻的时候成绩很不好,无论是拉丁语、希腊语、数学,还是法语,他都没有认真学过,平时也不怎么爱念书。他认为与其把大量时间花费在学外语上,还不如一心一意地把英文学好。
当然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看。因为他不把外语和数学当一回事,结果他在预备军校里的成绩常常是全班的倒数第一。说来也真是奇怪,这个讨厌数学的青年,竟担任了四年的财政部长,全权主管大英帝国的财政。
丘吉尔曾经参加过四次赫斯特陆军大学的入学考试,结果前三次全都名落孙山,一直到第四次才得以通过。但是等他从那个学校毕业后才发现,他在那里并没有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当时他22岁,是一名英军驻印度士官。
在遥远的印度,以前不怎么好学的丘吉尔立下了豪迈的誓言:“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自学,发奋读书了。从今天起我要成为命运的主宰。”于是,他给在英国的母亲写信,请她寄来地理、历史、哲学、经济等各方面的书籍。在大热天的午后,趁学校的教官午睡之际,他专心地研读了柏拉图的哲学著作、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莎士比亚的文学作品等。
这样一直持续了好几年,就在这几年里,他学会了明快、简洁、有力的文体,这种风格在他的著作和演讲中随处可见。说到演讲,他的音色并不是很好,而且他不能很好地控制现场。但是后来,他却成了古今中外屈指可数的杰出演说家之一。
丘吉尔每天要工作14~17个小时,有几次他竟然连续七天七夜都没有休息,他的秘书忙得焦头烂额。他之所以能始终如一地保持如此旺盛的精力,其秘诀就是:在持续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适当地休息一会,最关键的是要在自己尚未完全疲倦的时候就休息,而不要等到自己非常累之后才开始休息。
他早上常常要到10点才起床,但在正式起床三个小时之前,就已经开始坐在床上工作了:嘴里叼着雪茄、打电话、给秘书口述信件、还要阅读报纸、各种报告以及海外来电,这样工作三个小时后才起床,他喜欢用旧式的刮胡刀刮胡子。
他通常在下午一点进午餐,餐后要休息一个小时,然后再开始下午的日程安排。傍晚5点再度上床,这一次大约要休息30分钟左右,晚饭后经常要工作到深夜2点。
丘吉尔将自己的演讲内容以《酣睡中的英国》(While EnglandSlept)为题结集出版,在这本书里他极有先见地预言当时世界上真正危险的人物是希特勒,他正准备发动战争。从1933年到1939年的6年间,他一有机会就向人们大声疾呼——德国正在进行重新武装、他将会击沉英国舰队、攻击英国本土、他们的野心是征服并统治全世界。
他有敏锐的判断力,他已经预见到了未来战争发生的可能,他希望人们能相信他,人们能对好战分子提高警惕。但是,英国政府并没有听取他的呼吁,历史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便以无法逆转之势爆发了。
2. 美国第26任总统罗斯福
他的胸部虽已中弹,但仍旧继续演说。
1919年1月,突然发生的一件不幸让我永生难忘。当时,我正在部队里服兵役,受命驻扎在长岛的阿普顿营地。一天下午,一队士兵爬上营地附近的小山,举枪向空中鸣枪致敬——罗斯福总统去世了!西奥多·罗斯福是美国历任总统中最有声望的一位!他逝世时年纪还不算很老,就算他活到现在,也才80岁。他比克拉伦斯·丹诺还要年轻一岁,只比赫斯特大四岁。
几乎关于罗斯福的每一件事都是非同寻常且极具传奇色彩的。比如,他的眼睛高度近视,要是不戴眼镜的话,他甚至连在十步之外的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也不能认出来。而实际上,他却是一名神枪手,曾经在非洲击毙过雄狮。他是举世公认的最著名的打猎高手,然而他却从来没有钓过鱼,也从没有打过一只鸟。
他年幼时身体虚弱,深受严重的哮喘病的折磨。当初,他决定去西部当一名牛仔,想以此来锻炼自己的体魄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在那辽阔的西部,白天他在茫茫草原上奔波不停,夜晚则在皓月、繁星之下露宿。结果,他练就了一副极为强壮的体格,以至于后来他竟然敢于挑战著名的拳击手迈克·多诺万。他曾到南美洲的丛林中探过险;翻越过少女峰和马特峰两座高山;并且曾在古巴的圣胡安山的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
罗斯福在他的自传中说,他小时候性情非常懦弱和胆怯,经常害怕受到什么意外的伤害;然而后来,他却因为自己的种种冒险行为折断过自己的手腕、胳臂、鼻子、肋骨和肩膀,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断地去尝试去冒险。当他在北达科他州做牛仔时,常常从马背上摔下来,但是,哪怕是自己的骨头都摔碎了,他仍旧会爬上马鞍,继续驱赶牛群。
在讲到他是怎样来训练自己的勇气时,他说道,他的方法就是逼着自己去做那些自己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在做这些事的过程中,虽然自己往往会被吓得半死,也要强迫自己勇敢起来,继续坚持下去,决不放弃。罗斯福正是采用了这一看似很简单的方法,他最终从一个胆怯、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勇无畏的男子汉,以至于他面对非洲怒吼的雄狮和战场上振聋发聩的炮声都毫不畏惧。
1912年,罗斯福在赴某地演讲的途中,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开枪击中了他的胸部。罗斯福却坚持不让任何人知道他已经中弹了,依然像往常一样走上讲坛发表他的演说,直到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晕倒,才被送进医院抢救。
他在白宫期间,睡觉时总是在枕头下边放着一把装有子弹的手枪,而且,他在出去散步时身上也往往带着一把手枪。
在他任总统期间,曾同一位军官发生过冲突,结果两人动起手来。那位军官一拳打中了罗斯福的左眼,他眼部的血管被打破,左眼因此失明。但是,罗斯福不想让那位青年军官知道因为他而导致自己失明,所以,当那位军官提出再次与他进行比试时,罗斯福拒绝了。那位军官还以为罗斯福总统是因年老体衰而无力支撑了呢。数年后,罗斯福的左眼完全失明,但他始终没有让那位军官知道这件事。
他在牡蛎湾总统别墅里烧的木柴都是他自己劈的,他偶尔也会在空闲时间到田间去捡一些杂草回来生火,并且还坚持要求他的园丁为他的这种帮工支付工资。
罗斯福从来不吸烟,也从未发过誓,只是偶尔会在晚上喝上一小杯加了白兰地的牛奶,这还是他的侍卫无意中告诉他的,在此之前,他对此一无所知。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无聊的人经常说他是一个嗜酒者,最后他一怒之下竟以诽谤罪对这个人提起诉讼,以此来消除谣言,证明自己的清白。
虽然他在白宫每天都要日理万机,但他却仍然能找出足够的时间来阅读大量的书籍。他规定在某一天的整个下午用来接见那些来访的人,他接见每位来访者的时间都限制在五分钟之内。就在那些接见对象交替的短暂时间里,他都会抓紧时间阅读放在手边的一本书。
他外出旅行时,经常会随身带着一套袖珍本的《莎士比亚全集》。当他在北达科他州放牧时,常常坐在帐篷外的篝火边给其他的牧童高声朗读《哈姆雷特》全剧;在去巴西丛林的旅途中,他每天晚上都阅读吉本的巨著《罗马帝国衰亡史》。
他爱好音乐,但自己却对音乐一窍不通。当他独自工作时,常常喜欢哼一哼《我主已靠近你》这首歌。一次,他骑马经过西部某一城市的街中心时,手里挥舞着帽子向前来欢迎他的群众致意,同时嘴里还不停地哼着《我主已靠近你》。
他有很多非常奇怪的爱好。一天,他坐在白宫的办公室里,突然心血来潮给华盛顿的某一大报的记者打了一个电话,让他立刻赶到自己的办公室来。该报的发行人受宠若惊,喜出望外,以为总统一定是要向他透露一些关于时局的秘密消息。于是,那位发行人立即要求报社准备安排印发增刊。
等这位记者匆匆忙忙赶到白宫,见到罗斯福总统时,罗斯福却只字未提政治上的事,这位童心大发的总统领着那位记者来到白宫庭院里的一棵老树下,让记者观看他刚刚发现的一窝刚出生不久的小猫头鹰。
还有一次,罗斯福总统坐专车前往美国西部的某地,在车上他接见了许多政界要人,正在谈话过程中,突然,他从窗口看见外面的玉米地里有一位老农夫拿着帽子垂手站着,他知道这个农夫是在对总统表示敬意,因此,罗斯福立刻跳了起来,赶快跑到火车最后一节车厢外,热烈地挥舞着自己的帽子向那农夫还礼致意。他并不是故意在耍政治家的惯用把戏,他这样做完全是发自他的内心,因为他真正爱着他的人民。
到了晚年,罗斯福的健康状况逐步恶化,虽然当时他还只有六十多岁,却好几次说到自己已经老了。他在给一位老朋友的信中说道:“你我都已是风烛残年了,不知道哪一刻我们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1919年1月4日,罗斯福在睡梦中安然与世长辞。也许,他预感到要离开这个世界了,“请把灯熄了。”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3. 美国总统威尔逊
有人没有成功是因为没有机会,他虽然有机会但没有成功,因为他不会待人处世。
真正的威尔逊总统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威尔逊总统曾被很多人誉为绝顶天才,但也被许多人讥笑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失败者。
他曾经看到了世界和平的幻象——国际联盟,就在这个幻象的祭坛上,他奉献出了自己所有的精神和活力——他最终失败了,被自己的理想所摧毁。
1919年,当威尔逊总统乘船横渡大西洋,远赴欧洲斡旋,准备为世界为人类带去和平之际,他被世人尊称为时代的救星。战乱不止、哀鸿遍野的欧洲大陆欢迎他时如迎天神。久经战乱之苦的农民就好像朝拜神灵一般,在他的像前虔诚地点上蜡烛,祈祷他能为自己带来福祉。
此刻,全世界都匍匐在他脚下。然而,三个月后,当他返回美国时,他已是垂头丧气、颓废不堪了,许多朋友离他而去,并且他还为自己结下了成百上千的仇敌。
历史上的威尔逊总统有点像一位富于理想的学校教师——冷静、庄重,缺少人类常有的温情。但事实上却几乎完全相反,威尔逊是个极富人情味的、渴望与人交往的人。然而,他一生的遗憾就是他自己的羞涩使得他看起来是那么高傲、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曾经说过:“假如我能变得与现在的我有所不同,我愿意牺牲我现在所有的一切,可是无奈的是:我没有办法改变我自己!”
他偶尔也会放纵一下自己。他在韦斯利大学任教期间,有一次在观看一场足球比赛时,他兴奋到了极点,以至于最后竟然从看台的座位上跳进场内,领导啦啦队不住地呐喊助威。而当他在百慕大大学执教时,他常常纯粹是为了能和黑人船夫聊天而去划船。
威尔逊恐怕是美国最有学问的一位总统了,然而,他直到11岁时才开始读书写字,读侦探小说是他最大的消遣。
他对艺术不太感兴趣。他常说,自己宁愿到“一角店”去买一张石印的五彩画,也不想要那些所谓的名画家的价值连城的杰作。而且,他还说,他宁愿去看一场普通的滑稽剧,也不愿去欣赏那所谓的高品位的莎士比亚名剧。他说他去剧院的目的不是去接受教化,而是为了纯粹的消遣取乐,所以,他当了总统之后,几乎每星期都要去观看一次杂耍表演。
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很贫穷。他当教授时薪水非常有限,以至于他的太太不得不靠卖自己的画来维持全家的生计。威尔逊因为生活窘困而没有钱买好衣服,即使当上总统之后,依然如故,所以,他不太注重自己的外表。
有一次,威尔逊总统的仆人坚持要求总统把他的旧西服送到裁缝店,将旧衣襟换一下,但是威尔逊总统的回答却是:“不用了,现在还没有必要换,它至少还可以再穿上一年。”
威尔逊在饮食方面没有太高要求,对自己的饮食漠不关心。他几乎吃所有摆在他面前的东西,而且他好像常常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吃了些什么。他一生最多只吸过一支雪茄,或者可以说连一支也没有吸完过,而且在吸完后还因此病了一场。
他唯一的奢侈,就是喜欢买那些在他看来可爱的书籍。
在威尔逊那冰冷的外表下面,有一颗感情丰富、又最易动感情的心。凡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比罗斯福总统的性情还要热烈。他做总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太太买了一件舒适的貂皮大衣。他的太太在他做总统一年后就去世了,结果,他竟不让人们把她的尸体移出白宫,一直让她在他身边停了2小时。他将他太太的尸体放在沙发上,在旁边守了整整三天三夜都不肯离去。
他被称为智力上的伟人,但是他并不擅长各种语言,对于世界上重要的文学作品也不怎么熟悉,他对科学不怎么关心,尤其对哲学缺少兴趣。
他在开始自己的事业之初,选择的是当律师,但是在律师这一事业上他却败得一塌糊涂。他从未替别人辩护过什么案子,他一生只为唯一的一位顾客处理过财产纠纷,而这位顾客就是他的母亲。
威尔逊性格中最大的弱点是做事缺乏策略和手腕。从他自己晚年的回忆来看,他毕生的愿望就是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他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当众演说,往往一练就是好几个钟头。
为了提高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他甚至在墙上贴了一张图表来时刻指导自己形成一个适当的姿势。然而,他只是一味地想着怎样改善自己,却忽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从来都没有学会过该怎样对待别人。在他逝世前不久,他还一再遭遇到友谊破裂之苦。他和参议院主席发生了争执;和他最亲密的挚友豪斯上校断绝了关系。最后,他又因为授意国民只选民主党人担任政府的官职,而使许多本国的国民都对他产生了反感。
在美国参议院拒绝接受参加国际联盟的提议之后,威尔逊便直接诉诸全国人民,要求全民公决。他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健康,医生也警告他不要过于操劳,但是他一点也不听劝告。在他总统任期的最后一年里,这位曾经一言能撼动全球的智慧天才,竟病弱到了需要有人把着他的手才能签名的地步。
在他卸任总统职务后,他反而更加受到人们的爱戴。威尔逊退休之后,从世界各地涌来的人都到他在华盛顿S街的家里去拜见他。他去世后,来朝拜的人们都在他家门外的通道上为他的灵魂祝福。
4. 圣雄甘地
有人尊奉甘地为“圣人”,也有人认为他是印度神的化身,是他振臂一呼,把印度人从数百年的睡梦中唤醒了。
你还能够记起来吗?好多年前,在印度有一个穿着破旧、身材瘦小的棕色人,他躺在一张帆布床上,宣布绝食,并劝其他人也吃素,一直等到他死。这件事在当时令全世界为之震惊,各大报纸都争相将它当做重要新闻,用大标题来刊载——因为这个绝食的人,正是默罕达·甘地,他是20世纪的一位世界性伟人。
如果从金钱角度来衡量的话,甘地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假如他卖掉他在尘世上的全部家产,一共也值不了七毛五分钱。然而,他本身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位百万富翁都更富有力量。
在身体上,他是柔弱不堪的,他拒绝使用武力或暴力。然而,他的学说和精神感召力却要胜过100艘英国战舰。
印度民族在世界人口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然而,他们数百年来都在梦中沉睡,因此尽管人口众多,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任凭你长得高大,又有什么用呢?但是,像甘地这样一位瘦小得连百磅也不到的人,他振臂一呼,却唤醒了所有的印度人。
关于甘地,有许多传闻都值得记述,例如他那副假牙,他不吃东西时总是将它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里,只有吃东西时他才把它安放在嘴里;吃完饭以后,立刻又把假牙拿出来洗一洗,仍旧放在他那破旧的衣服里。
他讲的英语带有一点爱尔兰口音,这是因为最初教他英语的老师是一位爱尔兰人。
现在,他除了围着一条腰布外,不穿其他东西。但是,当初他在伦敦住的若干年中,他可是经常头戴一顶丝绸帽,脚穿一双短靴套,并且还常常拄着一根手杖,活脱是一个绅士,他在伦敦大学毕业,后来当了一名律师。但是,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上发表演说时,他双膝打颤,害怕得非常厉害,以至于不得不在一阵纷乱和摇摇欲坠中,颓然地坐了下来。
你认为这是甘地缺乏办事才能的一个证明吗?你只猜对了一半,他虽然缺乏当律师的才能,但却做过一件对人类有着重大意义的事情,并因此而每年获得15000美元。
那么,你可能又会猜想他对于自己每年能获得这么一笔巨额收入,一定会感到非常快乐吧——那你又猜错了!因为他同情那些还在贫困中挣扎的同胞,又看到许多同胞死于饥饿之中,所以他认为自己的成就实在微不足道,并将他所获得的钱全部用于救济穷人,他立志要终生为那些贫穷的人服务,全力以赴去帮助他们。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献身于一项帮助穷人和那些正在遭受别人蹂躏的人的神圣工作。今天,有十分之一的印度人民(比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所有居民加起来还要多)因为没有饭吃而过着一种忍饥挨饿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是那样无望,以至于连甘地都劝他们不要再把小孩带到这个充满太多悲惨和贫困的世界上来。
甘地尝试了各种食物,想要发现怎样才可以生活得最俭朴而又无损于健康。现在他主要靠水果、山羊奶和橄榄油来维持生命。
甘地提倡的“不合作主义”起源于美国人大卫·萨罗的思想。萨罗在从哈佛大学毕业后,自己花了28美元在一个偏僻的海滨建造了一间茅屋,开始了隐居的生活,并拒绝向政府纳税。因此,他曾遭到逮捕,但他出狱之后却写了一本书,书中一再主张“每个人都不应该纳税”的观点。
后来甘地读到了这本书,他大为叹服,并决定采用这一策略。他觉得英国政府没有使印度真正独立,因此他大声疾呼,警告英国,并呼吁印度民众:“宁可入狱,也不纳税!”并掀起了一场抵制英货的运动。当英国政府向他们开征盐税时,他们就跑到海边自己晒盐。
根据印度教的教义,大约有6000万印度人被永远地打上了贱民阶级的烙印。这就是说:如果你是在印度出生的,而你的祖先又不幸在2000年以前被印度教打上了贱民阶级的烙印,到今天,你一出生就注定还是一个属于贱民阶级的人。
作为一个贱民阶级的人,你要为先人所犯下的罪恶而被罚受苦。你不能饮用从村子里的井里面汲出来的水,而只能跑到外面去喝路旁那种肮脏的小沟里的浊水。你处处被人讨厌、被人嫌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你渐渐的也会自以为卑贱了:你不敢进商店买东西,小心谨慎地站在很远的地方,等待人们把东西扔给你。你既没有资格进学校,更不配进入讲公理的法庭,你将遭受千万人的诅咒。如果你的影子投射到了某些食物上时,这些食物就只有被抛弃,再也没有人会吃它了。
贱民阶级的人数几乎相当于美国全部人口的一半。他们的处境是今天世界上最悲惨、最可怜的。甘地现在正在以他的全部生命,献身于为他们争取正当权利的斗争。他甚至收养了一个贱民阶级的小女孩,并把她抚养成人,爱护她就像对他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
甘地被千百万人看做一位圣人。还有另外一些人则相信他是印度神灵的化身。在一个充满着可鄙的贪婪和自私的世界里,面对这位自己一无所求,为了别人能够过上幸福生活,而情愿自己去死的人,我觉得自己只能卑微地站在他面前。
5. 奥匈皇太子鲁道尔夫
爱江山更爱美人,为了自己的爱情,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皇位。
1889年1月,在一个寒冷、多雾的清晨,太阳出来前不久,从奥匈帝国的皇太子鲁道尔夫的游猎别墅里发出了三声枪响。应邀到这所别墅来度假的鲁道尔夫的朋友们,立即赶到出事地点,使劲地捶打着通往皇太子卧室去的门,但却没有丝毫反应,于是,他们急忙把房门撬开,冲进他的房间。
进入房间后,映入他们眼帘的情景令他们惊恐万分,他们被惊得目瞪口呆,简直喘不过气来。房间里凌乱不堪:椅子被打翻在地,空香槟酒瓶纷乱地倒在地板上,枕头上沾满鲜红的血迹,墙上也是血污斑斑。皇太子鲁道尔夫穿戴得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脚上还穿着猎靴。他的头颅已被打得粉碎。
在他身边,躺着他深爱的女人,一颗子弹从她的颞骨穿了进去,把她打死了。她那漂亮、茂密的棕色头发掩盖住了伤口,鲁道尔夫平时最喜欢温柔地抚摸她这头秀发。在她身体上没有丝毫明显受伤的痕迹,她就像一位希腊女神一样美丽,死的时候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可爱。
这一幕悲剧大约发生在半个世纪以前的奥地利。然而那次谋杀——或者也可能是自杀——也许直至今天对人们的生活还有影响,它的确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为什么这样说呢?解释起来很简单。
如果这位有民主倾向的皇太子鲁道尔夫不死的话,那么在1914年,他很可能就会拒绝奥国的军队同他向来瞧不起的德皇同流合污;拒绝与他所爱慕的英国作战。也许根本就不会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至今还影响着人们的经济大萧条。
到底是鲁道尔夫先枪杀了他的爱人然后自杀的呢,还是第三者将他们两人一起谋害了呢?谁也不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一悲剧的浪漫色彩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他们写了许多关于这件事情的书籍——德文的,英文的,意大利文的,各种语言的都有。不过,也许永远都不会公开有关这件悲剧的秘密了。
当枪声响起时,在那所游猎别墅里只有鲁道尔夫的两个朋友——科堡的菲利普王子与贺约斯伯爵。他们两个人都认为那是自杀,他们知道——几乎每一个维也纳的人都知道——皇太子鲁道尔夫的婚姻极不幸福。
8年前,他娶了比利时国王的女儿——金发的斯迪芬妮公主为妻。但是,他并不爱她,她也并不爱他。他们完全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才迫不得已结合到一起的。许多年以来,他们一直疏远着。她很少到他的房间里去。然而,当她发现他注意别的女人的时候,却妒忌得要命。
鲁道尔夫曾到许多地方游历过,能够讲10种语言,写过一些书,极受本国人民的爱戴。实际上,他在维也纳也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尊敬,是奥匈帝国人民心目中的偶像。1888年,也就是他死前的那年,他碰到了玛丽·费采拉男爵夫人,一个千娇百媚、年轻活泼的女人,她的血管里流着古希腊人的血液。当时她还只有19岁,他29岁,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坠入了浪漫而狂热的情网。
他们热恋的绯闻令整个维也纳为之轰动,连那些向来沉默寡言的人也非常关注这件事。一时间流言四起,终于有一天,这些传闻传到了那位严厉的老皇帝弗兰西斯·约瑟夫的耳朵里了。起初,他对于他们的这种交往装作不知道,因为他自己在道德方面也并非毫无瑕疵。但是,这件事并没有因为人言可畏而有所改变。
后来,情形发展得越来越坏,人们甚至开始公开对此进行诋毁,维也纳和布达佩斯所有的人都在窃窃私议。于是,弗兰西斯·约瑟夫便把他的儿子鲁道尔夫叫到宫里,要求他终止这种放荡的、越轨的恋爱行为。
但是,鲁道尔夫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坚决反抗父皇的意见,发誓绝不放弃玛丽。弗兰西斯·约瑟夫不禁大发雷霆,想通过威吓使儿子屈服,但结果仍是无济于事。因为对鲁道尔夫而言,玛丽比尊荣富贵、光彩夺目的哈布斯堡王冠还要珍贵。
在和父皇的那次冲突之后,鲁道尔夫和玛丽便经常到他的游猎别墅里去秘密约会。那所别墅隐藏在离维也纳大约有30里远的丛林之中,这足以避开一些无聊的人。在1月的那个致命的星期里,他们又偷偷地来到了那儿,想在那里过几天自由快乐的日子。但就在这时,突然发出了三声枪响——它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在悲剧发生的那个早晨,鲁道尔夫原本打算要去打猎的。因此,在清晨六点半钟他就被仆人叫醒了。但是他的仆人告诉他,那天的雾很大而且非常冷,鲁道尔夫只得打消了去打猎的念头,吩咐仆人备车,准备起程回维也纳。
这个仆人是在鲁道尔夫死前,见到他的最后一个人,他说皇太子那一天的心情很好,脸上带着微笑,可以说是很快乐的。因此这个仆人断定鲁道尔夫和玛丽是被人谋害的。
有什么动机能够促使鲁道尔夫自杀呢?世界上像他那样值得活下去的人实在并不多。他有着惊人的财富、名誉和声望,有极好的人缘,而且又年轻、并与自己心爱的人相恋,还有象征着至高权力的哈布斯堡王位在等着他。
鲁道尔夫死后,他的父皇并不想将这件事情声张出去,他吩咐御医签署一纸声明,宣称鲁道尔夫系中风而死。但是御医却把他的这道命令拒绝了。
鲁道尔夫穿着帝王的服饰,与他那统治了奥地利达600年之久的哈布斯堡王室的祖先们葬在一起。但是,他心爱的情人的尸体则被人丢在一个衣箱里,放在那所游猎别墅的仆人伙房里好几天,没有人照管也没有人注意。
最后,在一天晚上,她被葬在了浓密的松树林深处的一所寂静的修道院中。
僧侣们把她的尸体放在一个粗糙的松木棺材里——用粗劣的木板拼钉而成的一口棺材。当她被放进棺材时,木板上残留的树皮上还挂着她的衣服。她和鲁道尔夫一同幽会时所戴的那顶帽子,就放在她的头下给她做枕头。
松林间叹息的悲风是她唯一的安魂曲。
6. 大律师丹诺
他成为那个时代美国最伟大的律师,缘于一个乡村妇女的侮辱。
大约在70年前,一位小学校的女教员拧了一个小学生的耳朵,因为这个小学生坐在椅子上经常动。这个女教员是当着许多学生的面拧他的耳朵的,这个小孩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在回家的路上哭个不停。虽然这个小学生当时只有五岁,但是他却开始憎恨残酷的暴力和不公正,并发誓一生都要为此而抗战。
那个小学生就是克拉伦斯·丹诺,后来,他成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毫无疑问,他是那个时代的最伟大的刑事律师。他的名字多次在全美各大报纸上以特大号字体登出过。他是一个仗义之士、革命者、叛逆者、斗士,他是被压迫者的福音。
他第一次代理的案件,至今还被俄亥俄州阿什塔比拉城的老人们所津津乐道。这桩激烈的案件,却只是为了一套仅值五元钱的旧马鞍,也许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啊?这值得吗?”但是丹诺却认为这涉及一个原则性问题。不公平伸出来的丑恶的利爪激发了丹诺要与之抗争的斗志。委托人只愿为此案出五元钱的诉讼费,于是丹诺便自己承担了其他的诉讼费,这一案件前前后后经过了七个法庭,争辩了七年,他最终胜诉了。
丹诺对金钱和权势从来不曾有过野心,他说自己永远是一个懒汉。他原本是乡下的一名教员。有一天,在他那原本平静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事。当时城里有一位铁匠,这个人在工作之余自学法律。一天丹诺在这位铁匠家里,听到他和别人因一个案件展开辩论。
丹诺对这位铁匠的机智和演说口才大为惊叹。那位铁匠在与人辩论时的风采深深地吸引了他,他也想试一试。于是,他向那个铁匠借了一本法律书,开始自学起了法律。每个星期一的早晨,他都把那本书带到学校去,当他的学生在做数学题或学地理时,一有时间便抽空翻翻那本书。他承认,假如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促使他奋发向上的话,他可能一辈子也只能做一个乡村教师了。
他和他太太决定从阿什塔比拉城的一位牙医手中将一所小房子买下来,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总房价为3500元。丹诺将他仅有的500元积蓄从银行取出,剩下的3000元双方商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这宗买卖几乎就算办妥了,但到了最后,牙医的太太却无理地拒绝在合同上签字。不但如此,她还用带有侮辱性的口吻对丹诺说道:“小伙子,我就不相信你这一辈子能赚出3500元来。”
丹诺非常愤怒。他再也不能在这个城里待下去了,激愤之下,他去了芝加哥。
他在芝加哥第一年只赚了300元——这点钱连付房租的钱也不够。但第二年他的收入却是第一年的10倍——达到了3000元——这是他充任该城特别律师所获得的报酬。
丹诺说:“当我时来运转的时候,每件事似乎都顺着我的心意。”不久他就当上了芝加哥西北铁路公司的大律师,并且走上了一条轻松赚钱的道路。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暴发事件,即罢工运动。在这一事件中充满了仇恨、暴动和流血!
丹诺是同情罢工的工人的。当铁路公司的总经理尤金·德布斯来找丹诺商谈起诉的事情时,他辞掉了自己的工作——他不但不替自己的公司辩护,反而帮助罢工者申辩。那次辩护就是大律师丹诺所代理的许多激烈、意义重大的案件之一,而实际上,他经手办过的每个案件都可以说翻开了美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一页。例如,著名的凶杀犯利奥波德与洛布在刺杀小宝宝弗兰克斯之后又投案自首这个案件。
公众对这一凶残的案件大为震惊。而丹诺居然担任这两个凶手的辩护律师。他的行为激起了公愤,人们都痛骂他、打击他,指责他为这两个罪人辩护的行为。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丹诺说:“我要尽我所能地与仇恨和罪恶作斗争。凡是我所代为辩护的人,都没有被判处过死刑的。而且,如果有人被判处死刑的话,我觉得这就像是要杀我一样。我从不敢读有关死刑的故事。遇到要处死犯人的那一天,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跑得离城远远的。我强烈地反对杀人。”
他说罪人是由社会所造成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
丹诺深知受审判的滋味。他一度被指控贿赂了审判官,并且只能通过自己的口才为自己辩护。他一生最感激的人,就是当他自己受审判时,一位以前他曾为之辩护过的人对他说:“听我说,你曾经把我从绞刑架上救了下来;现在你遇到了危难,我应当帮助你。我愿意把和你作对的主要见证人全部杀死,而且不用你花一分钱。”
在几年以前,丹诺出版了一本书,讲述的是有关他一生的故事。我还记得当时读到他讲自己的人生哲学这一章时,我被感动得彻夜难眠。
他这样写道:“我不知道我这一生真正完成了多少事情。我这一生中也做了很多错事,不过让我感到慰藉的是,我也尽可能地从多舛的命运中享受乐趣。我尽力让自己的每一天都不虚度在我的心中,永远只有自己将要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我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老了。整个世界都摆在我的面前,我还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利用。现在,这一生的路程似乎已经快走完了,未走的路途是这样的没有尽头,而足迹所踏过的又是何其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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