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戏剧界是个天才,但是在爱情面前他却无能为力,他被逼迫着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结为了夫妻。
当他活着的时候,并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在他死后的100年里,他的名字仍然没有被世人所熟知;然而,从那以后,谈到他的文字不下数千万;他所引起的评论要多于任何古代用鹅毛笔写作的文人;而且,成千上万的人每年都会不远万里,从世界各国来到他生长的故乡,瞻仰保留下来的关于他的遗迹。
本文的作者也是这成千上万人中间的一个。1921年,我曾到过他的故乡。我喜欢在斯特拉特福到斯莱特里镇之间闲散地漫步,踏寻当莎士比亚还是一个小伙子时急匆匆地跑着去和他的情人安妮·惠特利约会时往返经过的路途。
当时的莎士比亚绝不会想到,他的名字会如此为后人所讴歌和赞扬。而且,他也没有料到他的田园之爱竟注定是一幕悲剧,并令他悔恨多年。
莎士比亚的婚姻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悲剧。很显然,他爱的是安妮·惠特利小姐——但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竟又鬼使神差地遇到了另一位名叫安妮·哈撒韦的姑娘。当哈撒韦小姐得知莎士比亚将与另一位小姐结婚时,她大为震惊,她几乎就要精神失常了。她在绝望之下跑进了她邻居的家里,向人们哭诉莎士比亚应当娶她而不是别人。她的邻居是一位心地善良但头脑简单的小姐,在听完了这位可怜的姑娘的哭诉之后大为震怒。第二天,他们就一同来到镇上的教堂,宣布了莎士比亚与哈撒韦的婚约。
莎士比亚的这位新夫人比他大八岁,而且,从一开始他们的结合就是一幕可怜的滑稽剧。在他写的剧本里,他一再警告男子不可娶年长的女子为妻。事实上,他很少和哈撒韦住在一起。他婚后在伦敦度过了他大部分的时间,而他每年回家乡的次数最多不会超过一次。
如今,斯特拉特福是英国最美丽的城镇之一,小巧的铺满稻草的茅屋,长满蜀葵的花园,古雅的街道。然而,莎士比亚在世时,这里又是什么样的景象呢?它污秽、贫瘠、荒凉。那时这里还没有下水道,成群的猪横卧在街心吞食着腐烂的菜叶。莎士比亚的父亲是镇上的一个工匠,曾因在外面堆马圈的粪土而受罚。
如今,在美国,我们都认为现在的困难简直让人难以忍受,但是现代人却无法想象当年住在斯特拉特福的人是何等的贫穷。几乎有一半的居民都要依靠政府的救济金维持生活。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上学念书,莎士比亚的父亲、母亲、姊妹、女儿、孙女没有一个会念书或写字的。
这位注定要在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享有无上权威和光荣的莎士比亚也不得不在13岁时就辍学到外面去打工谋生了。他的父亲是一个做手套的工匠兼农夫——莎士比亚也曾挤过牛奶、剪过羊毛、搅拌过牛油,并做过染牛皮等工作。
但是,当莎士比亚离开人世时,按照当年的标准来讲他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富翁了。在到伦敦的五年之内,他靠做演员赚了不少钱。他购买了两家剧院的股票,他还在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放高利贷给别人。当时,他每年的收入已经达到了300镑。当年的货币购买力比今天要高出12倍,因此,莎士比亚在45岁时每年的收入相当于现在的20000美金。
可是,你能想象他在遗嘱上留给他太太的钱有多少吗?一分钱也没有。除了一个床架之外别无他物!甚至那个床架还是过后才想起来的。因为,那是在他写好了遗嘱后,又另外加在中间的。
在他的剧本出版的前七年莎士比亚就去世了。如今,假如你想在美国买一部第一版莎翁全集的精美复制品,就要花上几十万元。然而,当时莎士比亚本人从他的名剧如《哈姆雷特》、《麦克白》、《仲夏夜之梦》得到的稿费加起来大概连600元也没有超过。
一次,我曾向有许多关于莎翁研究专著的坦南鲍姆博士请教,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写下这么多杰出剧本的莎翁就是出生在斯特拉特福的莎士比亚。他回答说,这一点毫无疑问,就像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过演说一样。不过,有很多人甚至认为根本就没有莎士比亚这个人,那些剧本都是出自于弗朗西斯·培根或者是牛津伯爵之手。
每当我站在莎士比亚的墓前,总会低头凝视着这命运之歌:
朋友,请不要挖掘埋葬在这里的遗骸,
没有触碰这石头的人有福。
动我遗骸的人,
灾难必会降临其身。
莎士比亚的遗体被埋在小村里教堂的讲坛前面。当时人们为什么会给他以这种光荣呢?是因为他那300年后还被人们深深挚爱着的文学天才?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之所以能够被葬在教堂边,是因为他曾经借给他家乡的人们许多钱。假如当初这个创造了著名的吝啬鬼——夏洛克这一形象的他不这样做的话,这位大文豪的遗骸还不知会葬在何处呢。
2. 俄国文学巨匠托尔斯泰
他写了两部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但他却引以为耻。
这里是一篇绝不逊色于《天方夜谭》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人生故事,这是关于一位预言家的故事——他逝世于1910年,他的音容与我们相去不远,他深为人们所敬重,在他逝世前的20年内,像圣徒朝拜圣地一样,从世界各地去瞻仰他故里的人终年络绎不绝,他们为的就是能一睹他的尊容,聆听他的声音,或者能触摸一下他的衣摆。
曾经有一段时期,他的很多朋友住在托尔斯泰家,用速记法把从托尔斯泰嘴里讲出来的每个字都记录下来,甚至连一些极为平常的谈话也不放过,这样,他们记述下了他每天生活中那些很细微的举动,这些记录后来曾印成了许多书大量发行。
据粗略统计,记载他的事迹和思想的书籍几乎有23000余册,我要提醒你的是,不是2300,而是23000;报纸杂志上谈到他的人和思想的文章约有56000多篇;而且,他自己的著作共计有100部——这一数目是令许多作家望尘莫及的。
他曲折、生动的人生经历丝毫不逊色于他所写的小说中的情节。他生长在一个拥有42间雕梁画栋厅堂的豪门,围绕着他的是数不清的财富,他是在俄国贵族的骄奢豪华中长大的。然而,他晚年却将自己所有的田产以及尘世的所有全部抛弃了。最后,他一个人身无分文,在一个荒凉的俄国乡间火车站里与世长辞,当时只有一些农民守护在他周围。
他年轻时是一个穿着非常考究的花花公子,莫斯科的裁缝们在他身上大发了一笔财。然而,他后来却经常穿着粗糙的布衣,自己亲手做鞋,自己打扫屋子,收拾自己的床榻,并且用木碗木匙在破旧的桌旁吃着粗茶淡饭。
他称自己年轻时的生活是:“很污秽、很罪恶的生活。”酗酒、决斗,甚至凶杀等各种想象得到的罪恶几乎他都犯过。但是,到了后来他竟虔诚地信仰耶稣基督,并且在他的影响之下,基督教成了俄国宗教上一个最神圣、最有影响力的组织之一。
在他结婚的初期,他和太太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还一同跪在地上祈求万能的上帝能保佑永远延续他们的这种快乐。然而后来,他们的婚姻却变成了悲惨和苦恼的渊薮。他最后竟然一眼也不愿看她。他当时的愿望是:“这个女人,从我眼前永远消失吧!”而且,在他临终时他都不允许他的太太到他跟前来。
他年轻时在学校的功课很差!他没有考上大学,他的私人家庭教师希望在他那蠢笨的头脑里塞进某些道理,结果全都以失败告终。然而,30年后他却写出了全世界最伟大的两部小说,也是永世流传的不朽巨著,那就是《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
如今,托尔斯泰的名望要远大于所有统治过那个辽阔而黑暗的大帝国的沙皇。然而,他所写的那些名著,能使他得到快乐吗?能!是的,也许能——但也不过是短暂的快乐。没多久,他就对那些著作深感不满,甚至是引以为耻。在他的晚年,他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写一些短小的文章上,他把这些小文章装订成册,宣传和平、博爱与消除贫穷。这些小册子价格低廉,用货车和单轮小车运往各地挨家挨户散卖,在短短四年时间里,就售出了1200多万册。
几年以前,在巴黎我结识了托尔斯泰最小的女儿。她曾经在她父亲的晚年做过他的秘书,并且直到托尔斯泰去世,还和他在一起。她现在寄住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牛顿广场附近的一个乡村里,我从她口中听到了许多关于托尔斯泰的事迹。从那时起,她开始写一本有关她父亲的书,书名叫做《托尔斯泰的悲剧》。
托尔斯泰的一生确实是一幕悲剧,而这幕悲剧就来源于他的婚姻:他的夫人极好奢侈,而他对此却十分鄙夷;她爱慕虚荣,对社会地位怀有热切的渴望,然而,托尔斯泰却对这些嗤之以鼻;她疯狂地渴求金钱与财富,但他却认为财富和私有制是罪恶的根源;她信仰武力统治,而他却主张以仁爱服人。
最糟糕的是她那强烈的嫉妒心。她憎恨接近她丈夫的所有朋友。她甚至连自己的女儿也不能容忍,把她也赶出了家门,随后,她还闯入托尔斯泰的房间,用气枪朝着她女儿的照片射击。
托尔斯泰坚决主张俄国人可以随便翻印他的著作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版税,她因此有好几年一直追着他哭闹咒骂,把家庭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地狱。当他反对她时,她就会歇斯底里地躺在地板上像泼妇一样打滚咒骂,手里拿着鸦片烟准备去寻死,或者就是哭喊着要去投井自杀。
托尔斯泰夫妇结婚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了。有时,她会跪在他的脚下,请求他读当年为她所作的美丽而充满热情的诗句,那是48年前他们疯狂热恋着时,他所写下的日记。当他读到那些已经永远逝去的美丽记忆时,他们都被感动得放声痛哭起来。
最后,当托尔斯泰82岁时,他实在无法忍受这个破碎家庭所带给他的痛苦了,于是,他在1910年10月21日深夜,离家而去——逃进了寒冷与黑暗里,这个伟大的灵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到什么地方去。
11天后,他因肺炎在一个孤寂的火车站去世了,在他去世的前几天,他说:“上帝会安排好一切的。”而他留给人世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去寻找,永远去寻找。”
3. 天才诗人爱伦·坡
他花了10年心血写成的一首诗,却只卖了10美元。“贫穷”夺走了他爱妻的生命,却夺不走他对她的深情。
爱伦·坡是一位浪漫而神秘的天才诗人。他注定要像一个忧郁的巨人一样大步跨过美国文学的辉煌。然而这位巨人一生的经历却很不如意。他曾经因为酗酒嗜赌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过。后来,他又到了西点军校,因为他不守校规,在他应当到外面操场上去持枪出操的时候,却坐在宿舍里写诗,被教官发现了,后来就被西点军校开除了。
爱伦·坡从小就是一个孤儿,他被一个有钱的烟草商收为养子。然而爱伦·坡并没有讨得养父的欢心,最后,他的养父开始仇视他,用棍子将他赶出家门,并且把他的继承权也剥夺了。在他的遗嘱中,连一美元也不肯给爱伦·坡留下。
说起爱伦·坡的婚姻,更堪称是文学史上的佳话。他在26岁时,爱上了比他小很多的亲表妹维琴妮亚,并且不顾一切地和她结婚,在他们结婚时,他穷得身无分文——他从来没有过钱,而且永远也不会有钱。
在他和年仅13岁的表妹恋爱时,许多人都劝他及早结束这场悲剧,但事实上,他的恋爱获得了成功,他们结婚了。于是,又有人斥责他一定是疯了,因为他唯一的妹妹已有些疯癫,所以他们以为他也疯了。但是,爱伦·坡是真心爱恋,甚至说是敬爱他那年幼的太太。而她也对爱伦·坡有一种难以动摇的爱,他们的婚姻是幸福美满的,在她的启发之下,爱伦·坡写出了很多优美的诗句。
爱伦·坡撰写小说并创作诗歌,这些小说和诗歌注定了要被列入世界文学宝库之林。然而在当时,他却不能将这些不朽的杰作转变成足够的面包。
他给世人留下了很多不朽的诗歌,如名诗《乌鸦》:
那只乌鸦总不飞去,
只是安静地栖息着,安静地栖息着。
在我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
它眼中流露的神情,看去就好像梦中的一个恶魔,
充满了凶险。
在它头顶上倾泻着的灯光,
将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上。
爱伦·坡将《乌鸦》这首诗写了又改,改了又写,这个过程持续了10年。然而,最后他却被迫将它廉价出卖,仅得到了10美元的稿费——这相当于他一年的工作值一美元。
据说,好莱坞电影明星一分钟的收入都比爱伦·坡10年的收入还要多。这是真的吗?难道影片比诗更值钱?
谁能想到,爱伦·坡耗尽了10年心血写成的《乌鸦》,仅卖了10美元,而且谁又会想到,这首诗的原稿在最近几年的售价竟然高达数万美元。为什么我们的天才要在活着时忍饥挨饿?又为什么在他死后以惊人的高价出卖他的原稿呢?
爱伦·坡和维琴妮亚曾经一起住过的茅屋,现在成了纽约大都会的所在地。当爱伦·坡在那年租下那块地的时候,那只是一间快要倒塌了的茅屋。现在,在它周围环绕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但是当初爱伦·坡和维琴妮亚一起在那间茅屋里相依为命的时候,那里却是名副其实的乡村。
茅屋掩映在苹果树间,当春天到来时,空气中满是紫丁香和樱桃花的芬芳,到处是蜜蜂嗡嗡的声音,那简直是一个像梦一样美丽的地方。爱伦·坡以3美元一个月的价钱租下了这块地方,可事实上他连房租都付不起。
大部分的时候他根本就不付任何房租。他的妻子患有肺痨,而他连给她买食物的钱都没有,寻医问药就更别说了。有时候,他们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一点东西可吃。当车前草在院子里开花的时候,他们就把它摘下来,用水煮熟了当饭吃,有一段时间几乎天天如此。
仁慈的邻居见他们实在可怜,有时会送他们一些食物。他们怜爱他的诗歌天才,也爱怜他那伟大的爱心。他们尽管穷,可是在精神上却是快乐的。
维琴妮亚最终没有战胜饥寒,离开了她心爱的丈夫,死在这个小破屋里。
在她死前的好几个月中,她就躺在一床草褥子上面,他们没有足够的可以御寒保暖的衣服。当她冷得实在不堪忍受的时候,她的母亲就给她搓手,而爱伦·坡就给她搓脚。爱伦·坡拿着他在西点军校时穿过的旧军服和斗篷盖在她战栗不止的身体上。晚上,他让一只猫睡在她的脚旁。
她去世后,爱伦·坡没有足够的钱来埋葬她。如果不是倚靠着一个邻居的恩惠,她也许真的连下葬的地方都没有了。
数年前,纽约州政府买下了这座茅屋,并把它建成了一家纪念馆。在我看来,那是一座梦中的茅屋,充满了萦绕于心的悲惨的回忆,让人久久不忍离去。
维琴妮亚是在一月份去世的,很快春天就又到来了,明月重又升上苹果树梢,星光依然闪烁,可惜已经“物是人非”,这怎么能让爱伦·坡不伤心呢?他整天呆坐着想念维琴妮亚,从白天到夜晚——从夜晚直到梦中——从梦中又到白天……在这样的思念之下,他终于写出了一首前所未有的丈夫对太太的《爱的称颂》:
每次望见明月,
我会重温美丽的旧梦;
每夜看见星光,
像是我那美丽的新娘的明眸。
我要整天整夜躺在
我的爱,我的爱,我的生命——
我新娘的身旁;
她的坟就在那海畔,
她的墓就在那奔腾歌唱着的海畔。
4. 法国文豪大仲马
纵观他的一生,他是个大文豪,他的一生多产而多收,但是当他的第一部剧本上演时,他穷得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世上最流行的冒险小说是什么?《鲁滨孙漂流记》,《堂吉诃德》,《金银岛》。当然,对此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我却要推举《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一书已经风行一个多世纪了。当你的祖母还是一个女孩子的时候,也许就已经在剧院里激动地看过这出戏了,而直到现在,就在这个时候也还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全世界各地阅读着这本著作的各种不同的译本。
《三个火枪手》的作者是法国人大仲马,他曾经不无炫耀地说,他的孩子有500多个。这话并不是完全不可信,因为他长得虽然像肥猪一样怪模怪样,但他和女人之间浪漫的风流韵事却不少。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公开宣称,他一辈子都不娶妻结婚,这令他的一位家境富有的恋人大为恼火,她最后出高价收买了他欠别人的债券,威吓他必须和她结婚。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清欠款,将被关入监狱。这使富有浪漫精神的大仲马不得不慎重考虑:到底是锒铛入狱,还是和这个女人结婚?最终,他选择了后者!
大仲马容貌古怪。他的血管中流着的血液有四分之三是白种人的,四分之一是黑种人的。他的祖母从前是西印度群岛一家蔗田主的黑奴,名字叫做玛丽·仲马。她出身贫贱,没有受过教育,一生默默无闻,绝对没有梦想过她的孙子居然有一天会成为那些高不可攀的王公、巨富所尊敬的人,并且使得她也闻名遐迩。
大仲马的相貌很像他的黑人祖母。不过,他的皮肤却像雪一样白,眼睛像西印度群岛的天空一样蓝。但是他的嘴唇很厚,他的鼻孔宽而扁平,他的头发虽然黄得像毛茛菜一样,却卷曲着纠缠在一起,和他的黑人祖母的头发一模一样。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如此丑陋的大仲马竟然是一位超级“美食家”。他亲手烹调的酱油烤鸭,几乎和他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非常好,但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欢抽烟。在他写作的时候,对饮食并不很在意,甚至常常会忘了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有朋友在他正工作的时候拜访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只是用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对方,右手却毫不停留地写作。
这位文坛怪人,连写作时所用的纸和笔也有些特异之处:他写小说必须要用蓝纸,而写诗必须用黄纸;假如他要为一家杂志写一篇短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且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蓝色墨水他从来都不用,而且也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边上写剧本。他每次都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他的文思才会浪潮般涌来,他就是这样写出了一部部伟大的剧本。
这可笑吗?的确有点可笑!等我把他的成绩说出来,你就不这么认为了。他写了100种以上的剧本以及大量的小说和历史著作。如今他的全集竟达到了1200卷之多!想一想吧!1200卷!这几乎是高尔斯华绥、萧伯纳、斯蒂芬、韦尔斯、吉卜林、莱因哈特这些人的全部作品加起来的2倍。
他赚了500万元以上——比他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作家的收入都要高。事实上,历史上的作家很少有人能接近这样的记录。然而,当他的第一个剧本上演的时候,他却是孑然一身,穷得连硬领都没得戴,于是他就从一块白色的车板上割下一个硬领,戴着它到剧院去参加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
这位体型肥胖的文坛巨子是一个孝子,在家中很孝敬他的母亲。就在他的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使他着急万分。当大仲马在巴黎初露锋芒的那天晚上,他还没忘了在每一幕戏闭幕的中场休息的时候,拼命跑回家赶到母亲的病床边探望他的母亲,问她想要什么东西。也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全巴黎,而他当时却在母亲病榻前挨到了天亮。
大仲马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即使我们现在读了,仍不禁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亲切。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都认为写作是一件可怕的事,而大仲马却运用他的生花妙笔,很自然而轻松地吐出了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他精力饱满,时常乘车或骑马出外旅行,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欧洲。他常常会同时写五篇小说,作为长篇连载在报纸上刊登。他没有时间去阅读自己所写的书,但是却有时间用刀剑和手枪与别人决斗了不下20次。
到他晚年的时候,他走进了酗酒、妇人、轻歌曼舞的温柔乡里。不!不!我错了,他滴酒不沾,而且也不唱歌,但是他却非常好色。
巴黎是一座宽宏大度的城市。然而大仲马的恋爱生活,甚至在浪漫宽容的巴黎人中间,也成为广受非议的故事。最后,连他自己的儿子都厌恶地离开了他。
有一次,一个朋友在午后三点钟左右拜访这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结果发现他几乎是扎在了女人堆里。一个坐在他的膝盖上,一个睡在他的脚旁边,还有一个侧身子斜靠着,站在他椅子背后,正在热烈地吻着他那肿胀的嘴唇;而且,这三个女人身上所穿的东西非常少,几乎就是一丝不挂。
这些女人是真的爱大仲马吗?绝不是这样!说起来的确很让他伤心,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之后,这些女人便不再愿意理睬他了,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窘迫,有时为了房租,甚至不得不将外衣拿去典当。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替他还清债款的话,他或许会被饿死。
大仲马临死前不久,他的儿子发现他在看一本《三个火枪手》。
“父亲,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他儿子问道。老人说“不错,还好。”
好吗?我也觉得是好。假如你想知道什么是快乐的话,就赶快拿起《三个火枪手》来再读上一遍吧。自从它出版之后,全世界出版了无数类似的小说,然而它们大都随着时间的消逝而销声匿迹了。但《三个火枪手》是不朽的,从现在起的几百年后,你的曾孙,玄孙,以至玄孙的玄孙都会在某个晚上挑灯夜读的。
5. 短篇小说家欧·亨利
他的一生是一个不顾各种艰难困苦,与各种强劲的敌人抗争到底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你能猜到谁是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吗?你肯定读过他的小说。他的著作已经销售了600万册以上。而且,几乎已经译成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文字。
他大约出生在70年以前,笔名叫欧·亨利。
欧·亨利的一生是一个不顾各种艰难困苦,与各种强劲的敌人抗争到底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
欧·亨利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是接受教育太少。他从没有进过高等学校,甚至连大学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然而,他写的故事却被许多大学奉为经典之作。
另外,让欧·亨利常常感到烦闷的是他的身体虚弱,有的医生还认为他会死于肺痨。因此,他离开家乡前往泰塞斯,在那儿放羊。后来,有许多远方的游客要来拜访他的“牧羊场”。他们将汽车停在牧场边上,然后毕恭毕敬地踏上欧·亨利当年放羊的那块土地。
他还有着更为不幸的遭遇,那就是他曾经被关进过监狱。
那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欧·亨利恢复健康之后,在得克萨斯州的奥斯丁找了一份在银行里做出纳的工作。当地的牧人们有这样的一种习惯,即当银行里的办事人员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可以走进银行去自己取款,自己需要多少钱便可以取多少,取完钱以后再打一张收条就可以了。
有一次,监管人员在查库时,发现钱币少了,于是担负保管之责的欧·亨利被捕了。尽管他确实没有偷一分钱,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在监狱中待了5年之久。
“坐牢”本来是一件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但对于欧·亨利来说,却可以说是“幸运”的了。因为如果他不曾入狱当囚犯,他就不会安下心来从事写作并最终名垂后世。
最近,我和一个监狱的典狱官拉维斯交谈过,他告诉我,几乎在这个监狱中待过的每一个人都想记录下自己的一生。其实,这个监狱中的许多犯人确实都很想写作,以至于监狱学校还特意为他们开办了一门短篇小说写作技巧的课程,让犯人们自由选修。当然,他们中间很少有人能够获得成功。但是,有不少著名的人物都曾经在监狱中从事过写作事业,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举例来说,瓦尔特·罗利爵士是一位脚上戴着金刚钻,耳朵上戴着珍珠的有名的花花公子,这个曾把自己的斗篷丢在一个泥潭里让伊丽莎白女王去践踏的华贵的媚臣——甚至连他都在狱里从事写作。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他被囚禁在监狱中,度过了14个恐怖的年头。
他在既简陋狭小又污秽不堪的牢狱中,眼看着墙上一直流淌不尽的泥水,终因风湿太重而手脚变得僵硬。但他忍受住了一切痛苦,在监狱中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世界史,至今仍被许多大学和专科院校选做教材。
6. 大戏剧家萧伯纳
他生性木讷,性格内向,就连到朋友家敲门都害怕,但他却成了当代第一戏剧家。
伟人们的名字即使用缩写字母,也能在世界上通行。我所知道的两位名人就是这样的:一位是F·D·R——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另一位是G·B·S——著名的爱尔兰戏剧家萧伯纳。
一提到G·B·S,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大文豪萧伯纳。他写的那些有趣的传奇故事,都以缩写名字G·B·S而闻名,而不是以全名George Benard Shaw流传于世。
萧伯纳的一生声名显赫,但他只接受了五年正规的学校教育,就是这短短的五年,造就了当代一流的、而且获得了文学领域的最高荣誉——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当时诺贝尔奖的奖金有3.5万美金,不过萧伯纳所看重的并不是名誉和金钱,他当场就把奖金捐赠给了“瑞典文学联盟”,这一巨额奖金在他手里只逗留了几秒钟的时间。
他父亲出身于破落的贵族,家境并不富裕。他深爱着的母亲又因为和他父亲的婚姻出现问题,引起了非常富有的伯母的不满,结果财产继承权被剥夺了。全家的生活越来越窘迫,15岁的萧伯纳只好外出谋生,从事月薪只有40元的文秘工作。
萧伯纳在16岁到20岁之间,做过出纳、兼职打杂工等工作,周薪是80元。然而出生在美术、文学、音乐气氛非常浓厚的书香门第,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之下,他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些事务性的工作。在7岁那年,萧伯纳就读过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约翰·布里安的《天路历程》以及《天方夜谭》等许多名作,12岁时,他热衷于拜伦的诗作,沉迷于狄更斯、大仲马、小仲马的小说,对雪莱的诗也非常感兴趣。
他还广泛涉猎著名的登山运动员乔恩·泰尔塔鲁的哲学、经济学家约翰·史蒂雅德·密尔以及以哲学、社会学与进化论闻名遐迩的赫伯特·斯宾塞等人的著作。这些名著不断地激发着他的思想——人是靠思想活动的动物。萧伯纳在受到这样的启发以后,当然不喜欢碌碌无为的生活,他所向往的都是文学、美术等远离世俗世界的艺术。在他20岁之际,他暗暗发誓——人生只有一次,决不能让自己的一生虚度在普通的事务上。
于是,1876年,他决定前往伦敦(他母亲在那儿教音乐),开始自己的笔耕生涯。
在伦敦最初的九年里,他不停地写啊写,但却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他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写作上,每天不论心情如何,他都要求自己必须写上五页纸。后来,他在回忆这段历程时写到:“那时,由于我刚开始创作,常常连写上五页纸都感到很困难。”
经过长时间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完成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有一篇就是众所皆知的《艺术家之间的恋情》。然而在当时,美英所有的出版社都拒绝采用,只有一家出版社告诉他,可以考虑他以后的作品。他送了好几次稿子,但得到的却是同样的回答。出版社之所以拒绝出版他的作品,不是因为他的小说文笔不好,或者没有可读性,而是小说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潮流显得格格不入。
那时的萧伯纳穷得连送稿的路费都没有。从下定决心以写作为业开始,一直到九年后,他所得的稿费加在一起总共只有30美元,平均起来每个月只有一便士。他穿的衣服非常破旧,因为长期坐着不动,裤子的屁股部分磨出了小洞,鞋底也磨得尽是窟窿。因此,人们经常能看到衣衫褴褛,捉襟见肘的萧伯纳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衣服上的破洞,狼狈不堪地出入于伦敦的大街小巷。
萧伯纳的生活只有依靠他母亲向面包店、杂货店赊账来救济他。在此期间他所得的30美元,包括他担任选举时的计票员所得的5元,以及一名律师以25元要求他写一篇关于卖药文章的报酬。
这样能活下去吗?当然不!他惭愧地说:“本来应该是我来养家的,没想到最终的结果反倒是这个家来养我,这个家已经够贫苦的了。现在他也常回忆说:“我没有对自己的家庭作过任何贡献,母亲反而要分出精力来照顾我。”
后来处境慢慢好了起来,他终于可以靠着写作自食其力了。替他带来第一笔稿费的,是一个并不出色的剧本。实际上,21年来,他一直有一个梦想——赚一笔钱,然后娶一位富家千金。
萧伯纳常常在众人面前对社会非常重视的传统如婚姻制度、教会、民主主义等进行批评,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大胆地对这些东西大加评论。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大胆而激进的人物,实际上却是一个内向、懦弱的人。关于他,有一个让人吃惊的、发生在泰晤士河畔——他的一个朋友住所附近的故事。
“我不得不敲他家的门,在这之前,我在河畔徘徊了20分钟左右,后来几乎想放弃拜访他的念头而逃回家去了。然而我的本能告诉我——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话,就必须超越自己的懦弱。最终我鼓起勇气敲响了他家的门。年轻的我,是如此的内向、懦弱。”萧伯纳回忆道。
另一方面,他又非常重视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方面的礼仪。在他的听众中,资本家多于无产者,他不愿成为金钱的奴隶,所以他演讲从来都是分文不取。
1896年,萧伯纳结识了夏露德·蓓唐菲女士,当时他已经40岁了,而她则是一名39岁的老小姐。她是个非常富有的资本家,此时的萧伯纳也因剧本在美国畅销而赚了不少钱,一年的收入大概在10万美元以上。
她竭尽全力在社交界大力宣传萧伯纳所倡导的费边主义,这足以说明她是多么支持萧伯纳,然而,对她的帮助他毫不领情,相反他还气愤地指责她:“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无聊的女人!”
在他们交往的前两年,萧伯纳丝毫没有结婚的打算,直到1898年,夏露德因公务动身前往罗马,当她抵达罗马时,萧伯纳病重的电报也同时到达,她立即丢下一切赶回伦敦。结果发现,因过度疲劳而疾病缠身的萧伯纳躺在办公室里,这个又脏又臭又小的办公室让夏露德大为吃惊,萧伯纳也自嘲地说:“即使派7个佣人同时来打扫,恐怕也得花上50年才会打扫干净。”
有着一双不时闪着光芒的碧眼的女资本家夏露德,立刻把他带到乡下的别墅中,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为他治病。萧伯纳病愈后,立刻把一只结婚戒指和一份结婚证书送到了夏露德手中。
萧伯纳说:“我实在没有资格结婚,因为我总是让人操心。”
他们持续了45年美满幸福的婚姻,一直到1943年萧伯纳夫人去世。大家都认为萧伯纳将会先她而死,因为她看起来要比他年轻20岁,虽然他们的实际年龄只相差四个月。
7. 英国文豪毛姆
一部被人认为“不值得注意”的剧本竟成为《哈姆雷特》之后的唯一名剧。
你认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剧本是哪一部?当纽约的权威剧评家在一次用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10部剧本时,第一名的荣誉无可争议地归于300年前莎士比亚的杰作《哈姆雷特》,而位居第二的剧本,你猜是什么?它不是《麦克白》,不是《李尔王》,也不是《威尼斯商人》,而是《雨》。是的,是《雨》这部以性为经,以宗教为纬,反映那些在南海地区挣扎的人的内心生活的剧本,这部剧本是根据萨默塞特·毛姆的一个短篇故事改编而成的。
萨默塞特·毛姆因为《雨》这部杰作获得了20万的收入,可是当初他构想这个故事时只花了五分钟也不到的时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他写了一篇名叫《萨迪·汤普森》的短篇小说,这个故事他并没有费多少脑筋。碰巧有一天,剧作家约翰·科尔顿在他家里过夜,他在睡觉前想要看点什么东西,毛姆便随手把《萨迪·汤普森》给了他。
不料,科尔顿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住了,它使他激动不已,他兴奋得走下床,在地板上慢慢地踱来踱去,并计划把这篇小说改成一部剧本,一部注定要成为不朽之作的剧本。
第二天早晨,他急急忙忙地跑到毛姆那里,说道:“这篇故事实在是棒极了,它完全可以成为一部美妙的剧本。对此我考虑了一整晚,你可别问我睡得好不好,才不呢,就是因为它,我一整夜没有合眼!”
但毛姆并没有被他的话打动。他用他那清脆的英国声调说:“一部剧本?噢,是的,也许是,一种无聊的戏剧,也许可以在舞台上流行六星期。可是它不值得特别注意,实在是不值得。”但事实上,这部他自认为不值得加以注意的剧本却给他赚了20万。
当这部剧本完成后,几位戏剧制片人拒绝接受,他们认为它必将失败。后来,萨姆·哈里斯接受了它。他指定一位年轻的女演员珍妮·伊格尔斯主演,但是负责推广戏剧的经纪人对此却颇有微词,他认为只有找一位较有声望的人演主角才有成功的可能。
经过一段时间的争取,珍妮·伊格尔斯终于得到了主演的机会,她扮演的萨迪·汤普森非常富有热情和魔力,她因此而红透了百老汇。她在拥挤不堪的剧院中连续表演了415场,几乎场场爆满,其声誉经久不衰。
毛姆写过多部有名的作品,如《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小圈子》、《苏伊士以东》等。他也写过10多部精彩的剧本,可是他那最著名的剧本《雨》却不是他亲手改编的。
现在人们都把他看成是一个天才的剧作家。但是自从他开始写作的11年里,他就从来没有摆脱过经济窘迫的境况。想一想吧,这位后来赚了100万稿费的作家,在他写剧本、写小说的前11年中,每年的收入却只有500元。因此他常常要忍饥挨饿,他非常渴望能得到一份有固定薪金的写作职业,却一直未能如愿。毛姆告诉我说:“我之所以要不停地写,实在是因为我找不到别的工作!”
他的朋友对他说,他这样不停地从事写作,实在是愚蠢至极。他是医专毕业的,所以他们极力主张他放弃写作而去行医。但是他立志跻身于英国文学界的决心却始终没有动摇。
有一次,以《信不信由你》闻名于世的漫画家里普利对我说:“如果一个人在怀才不遇的境地中挣扎了10年,那么,他将很可能在10分钟之内一举成名。”这正是普利和毛姆之间相同的经历。
毛姆终于获得了成功的机会。有一次,有一位剧作家的剧本在伦敦上演遭到失败,剧院的经理一筹莫展,只想着尽快把这部剧本换下来。他并不是奢望能拿到什么伟大惊人的剧本,只要能将就着把原来那个失败的剧本替代就可以了。于是他就在书桌上寻找,他找出了一部毛姆写的作品《弗雷德里克夫人》。这本书已经在他桌子上放了一年了,他读过这本书,在他看来它并不是一部好剧本,不过至少能够对付一些日子。但令他始料不及,更惊喜不已的是,《弗雷德里克夫人》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整个伦敦都在谈论它。它被看成是王尔德那著名的对话以后的唯一名剧。
立刻,伦敦各大剧院的经理都慕名前来求毛姆给他们写剧本,他从书桌里把以前的作品都找了出来。于是,在短短的几个星期内,他就有三部剧本占据了这个城市的舞台。
贵族在剧院花费大量金钱,出版商竞相求购这位新出现的天才的作品。拜访他的社会人士络绎不绝,在经过11年的不得志后,伦敦市长在为他举行的欢宴中举杯向他祝贺。
毛姆对我说,他从来不在下午一点以后进行写作。他说在下午他的脑子就会有些麻木,不是很灵活。他通常在里维埃拉海岸附近的摩尔式的别墅里写作。在他开始写作之前,通常都要花一小时吸烟斗,同时阅读一些哲学方面的书籍。
他告诉我他一点都不迷信,可是他把一只看起来有点邪恶的眼睛印在自己的每一本书上,他肯定把它作为自己的保护神,因为这一奇怪的标志也出现在他家中的餐具上。我们还可以在他使用的文具上、在他玩过的牌上见到它。他还把这只眼睛刻在他家中的壁炉上,甚至于还把它刻在了通往他家的别墅的入口处。但是当我问他是否真的相信它时,他却只是笑而不答。
8. 文坛怪杰德莱塞
上帝的仁慈和三杯利克酒为美国文坛带来了一位怪杰。
西奥多·德莱塞是美国最令人惊奇且出类拔萃的小说家之一。大约有30多年,像一头短角野牛的他在文学界横冲直撞,咆哮怒吼。
他对美国的文学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没有德莱塞的出现,现在美国人所读的书也许就是另一番模样了。
1900年,他的一本名为《嘉莉妹妹》的小说轰动了全国,一面世立刻激起了公愤。批评家痛斥其为淫秽不堪,传教士对它进行怒斥,妇女协会也愤怒至极,群众一致要求取缔这本书。对此,出版商大感惊恐,拒绝代为销售。
德莱塞不禁愕然,他不知道在自己的小说里有哪些不道德的事情。他只不过是真实地描绘出了他看到的人生。但是,那是在1900年的事了,现在,却没有一个人会去斥责这本书了。而且,假如你想买一本那本小说的第一版,就需要你出350元的高价了。有一次我对这位头发灰白、刻薄、忧郁而又粗暴的大汉进行了拜访。他那粗鄙露骨的言谈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以使我常常笑得前仰后合。
他个性直率,这使得他往往言必由衷。所以每逢他去参加人多的宴会时,常常会成为一个主人不得不非常留心的“问题人物”。例如——在一次宴席上,他和纽约一位有名的银行家讨论到了关于俄国的问题。他竟骂这位银行家是个傻瓜,并把他称为土匪。德莱塞说,在这个问题上就是他最爱的人他也绝不会让步。
他写成了许多关于美国人的生活并且为其他人所不曾写过的小说。他的那部最伟大的小说《美国悲剧》是在1925年出版的,那时他正穷得连房钱也付不起。这本书轰动了全国,40万元的巨款落到了他的手里。好莱坞为了买他这本小说的拍片权就给了他20万元。我问他一下子得了这么多的钱,他是如何使用和分配这一大笔钱的。他说,他把它们用来购买股票、债券和抵押款,结果损失了30万元。
德莱塞所写的故事之所以能赤裸裸地揭露人生的真实,完全是因为他从小就是在困苦中长大的。他的母亲靠替别人洗衣来养活13个孩子。因此小德莱塞时常要挨饿受冻。他没有睡觉的床,因此,他就像小狗一样躺在地板上的一个破草席子上。他经常到铁道边拾煤块,用它们来烘暖屋子。有时候,他还不能去学校上课,因为没有鞋穿。
当真的有一天进了学校后,他却非常顽皮,并不好学。他拒绝读那些为他指定的功课。他憎恨算术,并轻视语法。他对我说,他从未学过什么文法,并且也从来不曾打算学。他发誓说,假如依照他的意见,他将把所有的语法课程与英国文学、所有短篇小说创作课程和一切新闻学校全部取消,他说作家不是这样造就的。
德莱塞突然有一天决心去报社做记者,因此,他向《芝加哥环球报》去了一封信,请求能给他一个位置。报社答复说他们暂时还不缺少人手。结果,他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那家报社门前,并且威胁道,他要一直坐在那里不走,直到用他为止。他真的每天去那里坐着,一共坐了有一个多月之久。直到1891年6月,恰逢民主党全国大会在芝加哥召开,报社正好需要雇用几个临时记者,于是便给了他一个位置。然而,不久便发生了一件难以令人置信的事情。
这位刚上任的粗暴记者一生还不曾为任何一家报纸写过一行新闻。有一天,他和几位同事在芝加哥欧第特里姆大饭店的柜台前喝酒。与德莱塞同席的其他几位记者正唉声叹气地说,谁也猜不透民主党的候选人是谁,德莱塞当时喝了几杯鸡尾酒,已有几分醉意了,他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一下自己,便信口说道:“谁将被指定为民主党的候选人?这我知道!将是一匹黑马,那就是南卡罗来纳州的上议员麦肯蒂。”
事有凑巧的是,正当他说这话时,上议员麦肯蒂恰巧走了进来,他问道:“谁给了我这种荣幸,提到了我的名字?”
德莱塞承认是他说的。麦议员说:“很好。让我们一起去喝上几杯吧。”五分钟后,他请德莱塞一同吃饭,并喝了几瓶好酒。麦议员在半醉中对德莱塞说:“我要请你到华盛顿去做我的私人秘书。”
两人吃完饭之后,麦肯蒂说道:“听着,小伙子,我告诉你一件非常机密的事情。克利夫兰将被推为总统候选人,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报社记者。”
德莱塞大为震惊。要知道他才做了两天的记者,就得到了本年度最为重大的一条新闻。
没出几个月,圣路易城的《环球民主报》就聘请他去当编辑。在该报做了三个月后,该报的一名戏剧编辑因事辞职,德莱塞被委派填补这一空缺。他自己也不明白报社为什么派他去接任,因为他对戏剧一无所知。
星期一的一个晚上,圣路易城有四家剧院在上演不同的戏剧,而德莱塞因为分身无术,不能同时到这四处,因此,他只去了其中的一家,其他三家的评论则是凭借自己主观的想象写出来的。这些评论写得唯妙唯肖,就好像他真的坐在前排看过了一样,他甚至对剧中人物的表情也给予了充分和详细的批评。到第二天报纸登出来之后,他才知道前天晚上因为铁路被洪水冲毁了,那三家剧团根本就没有来过圣路易城。
他对自己不满,就将报社的工作辞去。
我向他请教他成功的秘诀,他说道:“完全是靠上帝的仁慈,别的什么也没有。”
9. 科学小说家韦尔斯
他的一支笔为他带来了几百万的收入,但是他饱尝的艰辛和他的收入一样多。
六十多年前,在伦敦近郊的街道上有一群顽童在玩耍,他们玩得正欢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年龄较大的孩子把一个名叫韦尔斯的小孩抓了起来,将他高高地抛到半空中,但是当他向下落时,这个大孩子竟然没有接住他,而使他径直跌了下来,结果把腿给摔断了。
年幼的韦尔斯痛苦地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但他的腿骨始终没有完全复原,随时都有再度裂开的危险,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当他一想到自己的前途的时候,就感到万分恐惧和悲伤。
可是,小韦尔斯并不悲观,而是敢于面对现实。他后来竟成为世界上著名的作家——他就是赫伯托·乔治·韦尔斯!他一共写了八十多部作品。
现在,他自己也承认,那次把腿摔断也许是他平生遇到过的最幸运的事情之一。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在于因摔断腿使得他在屋子里整整待了一年。在这一年当中,他贪婪地读着他所能够得到的每一本书,因为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事可做。这一年过去之后,他对书籍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嗜好,一种对文学的深深热爱。他从书中受到了启发,得到了鼓励。他决心要出人头地,从单调、沉闷的心境中摆脱出来。于是,摔坏腿就成了他一生的关键。
赫伯托·乔治·韦尔斯的稿酬收入很高,每年至少有100万。而他原本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曾是职业曲棍球员,曾开过一家小规模的瓦器店,但生意不是很好。他就是在那家小店的内室里降生的。这间小房既是卧室,又兼做厨房,狭小且又脏又暗,只能从墙壁的破砖缝里射进一点点亮光。
最令韦尔斯不能忘记的是,他童年时从这条破砖缝里看到了许多来来往往的人的腿。许多年后,他以他所观察到的“腿”为题材,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他认为从一个人穿什么鞋子,可以判断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
最后,那间陶器店不得不关门。这个家庭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困境中,于是,他的母亲不得不到一个大庄园上去替人家当用人,与一般的仆人住在一起。韦尔斯时常到那儿去看望母亲。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英国上流社会是怎样的生活——当然,他是从仆人的住处,通过他们的眼光观察到的。
这位《时间机器》的作者在13岁时便独自外出谋生了。最初,他在一家丝绸店里当伙计。清早五点钟他就得爬起来,负责打扫店铺、生火,每天要辛苦地千上14个小时。那是一种体力活,他蔑视这种低贱的生活,因此往往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到月底的时候,经理便辞退了他。
他气愤地离开了这家杂货店,暗中庆幸用不着自己辞职。
接着,他又进了一家药店,仍然做记账的工作,但一个月后他再次被辞退,这次老板连辞退的理由也没有给他。
终于,他又在另一家杂货店找到了一份工作。这一次,他体会到了生活问题的严重性,不再随意耍性子,开始认真地做工作。但他仍然经常趁着无人防备的时候,独自一人偷偷地躲到地窖里,翻读他所心爱的赫伯托·斯宾塞的作品。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了。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很早就起床了,连早饭都没有吃,空着肚子一口气步行了15里,去找他的母亲。他心里异常烦乱,他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烦恼。他伤心地痛哭着,并发誓说如果还要他去那个店里去干活,他就自杀。
后来,他写了一封凄切动人的长信给他以前学校里的老师。韦尔斯向他述说了自己的悲惨处境,说自己非常迷茫,简直不想再活下去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位老师竟然回了信,并替他介绍了一份非常适合他的工作——当一名教师。这可以说是韦尔斯一生的第二次重大转机。
不过,韦尔斯认为幼年在杂货店的工作,也并非毫无意义,因为他一向十分懒惰,经过在杂货店两年多的锻炼,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成功,必须奋发图强。
韦尔斯在执教后数年,又遭遇到一次突如其来的危难。事情是这样的:他当时正担任一场足球比赛的裁判员,当比赛正在激烈进行的过程中,他突然被一个球员撞倒,随即又被后面冲上来的球员踩踏而过,他的肺部和肾部严重受伤,使他奄奄一息。
在医院里,许多名医都束手无策,只好听凭病情自然发展,结果谁也没有想到,他竟侥幸活了过来。不过,他已变成了一个残废,并且接下来过了12年痛苦的生活。但正是这段痛苦的经历,使他成为一位举世闻名的作家。
他发愤写作了五年。他所写的小说全都阴沉暗淡,充满着对人类未来命运的悲观担忧,而且都是以一种业余的角度来切入的。他自己也颇有自知之明,后来他几乎把这个时期所写的书稿全都付之一炬了。
最后,他还没有完全恢复健康就又在学校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差事。在他教生物学的一个班上,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凯瑟琳·洛宾娜。韦尔斯和她一见钟情,立刻发现自己对凯瑟琳比对生物学更加感兴趣。她也体弱多病,几乎和他一样。他们都想把他们可能得到的全部快乐立刻抓到手中,于是他们很快就结婚了,并开始了愉快的生活。
韦尔斯虽被球员踩伤,并侥幸地逃过了一死,但他并不因此而灰心丧气,他每年都会完成长篇巨著。在他的努力之下,这些著作终于发射出了耀眼的光芒,照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韦尔斯的写作地点不固定,或在伦敦的办公处,或在车上,或在一望无际、波浪滔滔的地中海畔。总之,他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创作。他在法国租了两幢别墅,一幢专用来写稿,另一幢则作为会客使用。他的习惯是白天专心投入写作,而在晚上会客。
如果他不能到车站上去亲自迎接他的客人的话,他便会派一辆性能极佳的汽车去接他们,并且把他那封存藏酒的地窖钥匙和车子一道送交客人。当他最后出现在客人面前的时候,客人们无不欢呼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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