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部金融史2:天下之财-出局的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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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英宗—明世宗)

    大明帝国“视野最广阔,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被赶尽杀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登陆澳门,垄断了中国对日本的贸易。自此,大明帝国对外政策开始单纯采取守势。就在大英帝国热火朝天造大炮的同时,大明帝国的军人却在啃砖头、垒长城,在第一轮世界强国竞争中,大明帝国被淘汰出局!

    朝贡贸易续:土木堡之变

    明仁宗、明宣宗是两个有作为的皇帝,可惜,也是两个短命的皇帝,所谓“仁宣之治”加到一起不过只有十一年。明宣宗给大明帝国留下了一位九岁的继承者——朱祁镇(明英宗),还有一个太监——王振。英宗朝,在大明帝国与瓦剌瓦剌部族的战争中,明英宗成了瓦剌的俘虏,史称“土木堡之变”。

    历代以来,很多人总结了土木堡的教训,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王振对土木堡之变负有直接责任、明英宗负有领导责任。

    其实,土木堡之变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朝贡贸易。

    当然,朱祁镇刚刚即位的时候,帝国还是看不到危机的。从最初一段时间王振的表现来看,他似乎也不可能成为帝国的祸患,因为宫内有以公正廉明著称的张太皇太后,朝堂上有大名鼎鼎的“三杨”内阁,就连王振自己也以督促英宗读书为己任。

    小时候朱祁镇喜欢玩皮球,这好像是所有男孩都喜欢的游戏。当时,王振也看到了朱祁镇玩皮球,然而,他没有教唆这位帝国的继承人继续玩耍,而是在地上长跪不起,恳请朱祁镇回到书房用功读书。诸如此类的把戏赢得了朱祁镇对他的信任,后来,朱祁镇居然不再直呼王振姓名,而是称呼他为“先生”。

    正统元年(1436年)朱祁镇登基之后,王振同样赢得了太皇太后的信任:让他出面调和“三杨”矛盾,赋予他秉笔“披红”的权力(即替皇帝批阅奏折)。也许,在太皇太后眼中,王振是一个能秉公处事的人。

    这一切不过是一种假象,一个贪婪太监的伪装,王振耳濡目染了至高权力之威,所有伪装的目标都是获得这种权力,只要熬到太皇太后死去,以他跟皇帝的交情,天下就要跟他姓王了!

    为了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哪怕是暂时隐忍自己贪婪、凶残的本性!

    王振并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会在乎权力的副作用:权力并不能创造财富,只能毁灭财富,权力每攫取一份财富,不知道有多少财富被毁灭;一旦权力的力量反噬,但求做一富家翁亦不可得!

    正统七年,张太皇太后去世,“三杨”也先后死去或退出内阁,王振立即变身为大明帝国的煞星,把人性之恶演绎到淋漓尽致……

    ——外放官员来京陛见,都要有一道必修课——去王振那里孝敬。否则,皇帝还没见到就可能先被处置了,重者“下法司论死”、“谪戍于边”,轻者也要“致仕去”。也就是说,好不容易熬了个官,就因为忽视王振,最轻也要被罢官。让你装作不认识我!

    ——王振府邸车水马龙,包括吏部尚书在内的朝官,大家见了王振都要像见了皇帝一样磕头。

    ——只要给王振送足金银,就能得到想要的官职。一时间,靠贿赂王振得官者充斥朝堂,他们也被冠以“金中书”、“银主事”之类的绰号。

    王振终于扬眉吐气了,悲剧的序幕也这样拉开。

    在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历史上,朱棣把“朝贡贸易”发展到极致,朝贡者也包括蒙古人的后代之一——瓦剌。这也难怪,当时大明帝国主要的对手是黄金家族后裔,瓦剌部族的存在对靺鞨部族是一个绝大的威胁。

    为了扶持瓦剌部族,朱棣下令,瓦剌每年可以派遣五十名使者来京朝贡,当然,这笔生意还是要遵循“薄来厚往”的原则。自从进入大明帝国起,使者饮食起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一路上不但可以享受很多美食,还能观看很多教坊司的御用歌舞,大概这种待遇很好,这些使者会在京住上几个月之久;所有使者都可以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礼物,按最低等级计算大概也够在边陲之地生活个三年五载!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舞台上,所有事情都是发展变化的。在大明帝国扶持下,仁宣年间,瓦剌不但已经彻底遏制了靺鞨部族,还向西降服了哈密、沙州、赤斤等部族,向东攻破兀良哈三卫,进而控制女真、威逼朝鲜,征服了元亡以后最大的疆域。

    如果按照朱棣“谁强就打谁”的逻辑,瓦剌部族一旦壮大了,就应该成为敌人了。可是,现在当权人并不是眼睛里不揉沙子的皇帝朱棣,而是眼睛里只有钱的太监王振。他不但没有禁止瓦剌入贡,反而扩大了瓦剌的朝贡规模:瓦剌朝贡的队伍从五十人发展到几百人,最后居然发展到数千人。

    因为,瓦剌部族的首领也先实在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在派来使节的同时,也给王振带来了丰厚的贿赂。

    在王振看来,也先跟自己一样,不过是贪图财富、多要几个出国名额而已。既然自己已经拿到足够的贿赂,就可以赏赐给瓦剌使者足够的赏赐,又不是自己的钱,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也先跟王振还是不一样的,他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素来以复兴大元帝国为己任。所以,他派来的数千名使节绝不仅为了出国旅游,除了官员、商人,还有很多士兵——在瓦剌地盘上是士兵、到中原就成了强盗,一路上烧杀抢掠,顺便走私铜器、铁器!

    大明帝国不是没有人看到危机,刘球等一批侍讲学士曾先后多次向朱祁镇当面提及瓦剌朝贡的危害。当时的北京还没有今天的长城,大同、宣府等要塞的烽火台早在永乐末年就熄灭了,放任瓦剌无限制增加朝贡使团,很有可能某一天瓦剌骑兵就会突然出现在帝国的首都。借用《剑桥中国明代史》中的描述:这种情况下,惟一能保卫帝国首都北京的设施居然就是北京城的城墙和九门。

    刘球:与瓦剌通商,不但空耗国家财力、滋养敌国,西北、华北一带黎民早已不胜其烦,此举误国,断不可再行!

    王振:你挡我的财路,我就断你的生路!

    正统十年,刘球被下狱并迫害致死。

    本着友好的原则,王振居然将杀死刘球的消息通知了瓦剌部族:现在没事了,放心派人来吧——只要你给我足够的贿赂。此后,瓦剌朝贡使团的走私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次数也从每年两次变为每年四次。为了招待这些人,京城居民每年要无偿提供牛羊上万只、酒上万坛、鸡鸭瓜果无数……

    一方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搂”乎!另一方面,当时北京城里的人口不过也就几十万,承担几千人食宿并非一件很轻松的事,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军民应用毕日所存无几”。

    正统十三年,瓦剌一次向大明帝国派出了近三千六百名使者。不过,这一次也先好像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贿赂王振。

    在王振看来,派多少人来其实不是大事,忘记贿赂就是大事了,所以,王振火了!那一年,王振破天荒地下令礼部要认真核查瓦剌使者的资格!最后,经礼部核算,这将近三千六百名瓦剌使者,只有六百多人符合使者资格,其余人员要驱逐出境(食宿费自理)!另外,经过认真核查,瓦剌此次送来的贡马均为伪劣残次品,所以,马价要降低到90%,对瓦剌的赏赐也要降到去年的五分之一。

    对这种结局,也先也很恼火。

    不仅是因为砍掉赏赐、马价、不再报销食宿费用,而是因为上一次朝贡使团的人曾经说过,大明帝国已经许诺把公主嫁给他(野史传闻,也先的朝贡使团曾跟几个看大门的聊天,期间可能谈到此事,就当做功绩报给也先了)。

    现在,也先不但没能迎娶到美丽的公主,朝贡使团反而在大明帝国被一个死太监百般羞辱!

    正统十四年七月,也先率兵四万,以明朝悔婚、侮辱使臣为由出兵毫无准备的大同府。

    明朝对此的反应也是非常迅速的,在王振唆使下,明英宗率京师附近二十万军队御驾亲征!

    动员二十万军队用了多长时间呢?

    三天!

    从下达命令到集结出征,一共用了三天时间。其实所谓准备,不过是每个士兵发白银一两(由此可见当时白银已经是主要货币之一)、衣服一身、鞋两双、炒面三斗。《剑桥中国明代史》对此给出了简洁明快的评价:准备不足、供应很差、领导无能。

    八月二日,已经到达大同的王振听说也先军队非常凶悍,双方未接一战,王振就下令撤兵——对街头混混来说,打不赢就跑也是很常见的。

    问题就出在撤兵策略上。

    按原计划,撤退路线是蔚州和紫荆关南面的一条比较隐蔽的路线。王振说,这样撤退是为了避免军队两次经过一条路线,过分骚扰沿途居民。《明史》则给出了另一个答案,蔚州是王振的老家,王振要让大军经过自己的家乡,让乡里乡亲都看看自己的权势:当年我进宫的时候不过是个小小的学官,现在已经统帅二十万大军!

    王振全然没有想到,二十万大军是人,也是“城中少年”、“乡间少年”聚居之处,何况他们身后还有四万如狼似虎的瓦剌骑兵!临近蔚州的时候,军队已经明显失控,他们不但毁掉了沿途的庄稼,还焚烧村落、打家劫舍。准备衣锦还乡的王振突然意识到,如果二十万大军真的经过自己的家乡,自己在蔚州的田产将受到莫大损失。于是,王振做出了一个毁灭性的决定:大军返回大同,沿着原有出兵路线,从宣府返回北京!

    王振忽悠皇帝跟他一起出征,当然不只是为了炫耀一下,那是一定要借着皇帝的威名在所经之处狠狠捞一票的。

    就是为了这一票,彻底毁灭了明朝二十万军队。

    八月十三日,二十万明朝大军距离怀来城只有二十里,只要进了城,瓦剌骑兵在攻坚战中并不具备绝对优势。就在这个时候,王振突然下令在附近的土木堡扎营、不再进入怀来城,因为,王振一路上捞了一千多车礼物(索贿所得),自己进城了,财物被人私分了怎么办?

    土木堡是兵家所谓的“死地”——一个没有水源的地方,就在这里,长途跋涉的瓦剌军队看到了刚刚安营扎寨的明军。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是明史中著名的“土木堡之变”,明军未做任何抵抗即全军溃败,“六军大溃、死伤数十万”;皇帝朱祁镇被俘,英国公张辅、兵部尚书邝埜、户部尚书王佐、侍郎丁铭、王永和以及内阁成员曹鼎(状元及第)等数百文官全部战死;骡马二十万头及辎重尽为也先所得……

    王振在乱军中被一位愤怒的明军将领樊忠锤杀,樊忠临终时高呼:吾为天下诛此贼!

    可惜,太晚了。

    刘瑾的救赎I:需求理论另解

    土木堡之变以后,兵荒使口外大片军屯荒芜,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帝)即位后下诏“近边官豪势要一应人等有力之家尽力开种”。

    诏书下达之日举国欢庆,皇亲国戚、封建官僚、地痞流氓全都跑去圈占军屯、皇庄,大家都夸朱祁钰是个好同志啊!

    皇帝的意思原本是开荒,大家现在的意思是:无人耕种的土地要抢、有人耕种的土地也要抢!为此还发明了很多方法逼迫小农放弃自己的土地:包赔屯田籽粒、投献、捐输,等等。虽然名称各异,实质却只有一个:强势分利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挤压普通人的生存空间,逼迫他们献出自己控制的土地。大家一起兴高采烈地抢占皇庄、军屯,就这样过去了几十年,大明帝国经历了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几位帝王,进入了正德朝。

    正德年间,有一位吏部尚书叫做梁储,他的儿子梁次摅是地方上的“锦衣百户”。梁次摅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叫谭观海,家中有一百多顷良田,也算是小康之家;当地还有一个人叫杨端,是一个恶霸。

    杨端看中了谭观海家的一百多顷田地,在他的操纵下,谭观海因为一件小事被判处了死刑。杨端的如意算盘是,一旦谭观海被处斩,他的一百多顷土地就归在了自己名下。

    谭观海有一定的财富,所以,还是有一些自我保护能力的。他通过一个朋友,把土地投献给梁次摅。所谓“投献”,即中产之家把土地送给封建官僚、自愿降为佃户,以免除无尽的骚扰或者杀身之祸。

    “投献”在当时相当普遍,实在不算什么大事,在这笔交易中,谭观海把土地送给了梁次摅、梁次摅则保谭观海平安。当地官府当然不肯去得罪吏部尚书的儿子,也就无人去抓捕谭观海,杨端的诡计眼看就要落空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有点骇人听闻了。

    梁储虽然贵为吏部尚书,却以廉明著称。老子都这样,儿子就不用说了,所以,杨端不觉得梁次摅有多难惹。于是,杨端直接派人把谭观海原来的佃户从土地上打跑了,在这次冲突中,共有四名谭观海的佃户被殴打致死。

    看起来,杨端对这类恶事已经驾轻就熟,打死个把人也习以为常。不过,这一次他确实惹事了!梁次摅属于标准的高干子弟,没事的时候尚且要去抢夺别人财富,何况杨端上门来找茬!

    为了永绝后患,梁次摅联合前吏部尚书的儿子戴仲朋以及另外几家富豪,并且动用了军队,直接杀掉了杨端全家和杨端的所有佃户(尽杀诸杨,以快其忿,且绝后患),一共二百余人成了刀下之鬼!

    当然,杨端和谭观海所有的土地也被梁次摅、戴仲朋等几人瓜分!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突然冲进来一群人,不问青红皂白见人就杀。你以为这是日本鬼子进村吗?

    如此“法当极典”的案件报到了刑部,刑部居然说自己无权过问此事;于是,案件被推到三法司(明代最高审判机构),三法司的结论却是“此案难以常例处之,请皇帝圣裁”,没人肯为二百多条人命得罪吏部尚书!

    正德皇帝给出的判决结果非常耐人寻味:梁次摅和戴仲朋杀人事出有因,发配边卫五年(五年中照样可以在边境做官),另外,谭观海、杨端的土地全部归梁次摅和戴仲朋,杨端手下那二百个佃户就算白死了!

    我猜想,为抢夺土地以至于派兵屠村的事情也许确实是极个别事件,却也足以昭示当时土地兼并的惨烈。

    第一个下决心要改变这种状况的人,正是正德皇帝手下那个祸国殃民的太监——刘瑾!顺便说一句,在中国历史上,正德皇帝以爱玩出名,以此而论整个中国历史上恐怕无人能望其项背(普通人没钱玩不到这个地步,皇帝又无人敢玩出如此花样)。

    刘瑾,本姓谭,陕西兴平人,六岁入宫,后追随一个刘姓老宦官而改姓刘。刘瑾历经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五朝,终于从一个敲钟的小杂役熬成了朝局之上呼风唤雨的大太监。

    刘瑾并没有取得王振那样的绝对权力,他只是抓住了正德皇帝的弱点,专门等皇帝玩在兴头上的时候去请示汇报。

    于是,正在兴头上的皇帝就很生气:我养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的,自己不会处理吗?于是,刘瑾才成为所谓“立皇帝”!于是,刘瑾才有了斑斑劣迹。

    历代史家关于刘瑾的论断比较有意思:首先,大家一致认为刘瑾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死太监,这一点确定无疑;然后,大家对刘瑾的恶行成因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刘瑾是一个坏事做绝的家伙,也有人认为刘瑾干坏事的原因是因为想干好事,只不过他把好事干成了坏事……

    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受五种需求驱策,这五种需求依次为:生存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种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刘瑾认为,自己是高层次的成功太监,所以自己要从“生存”这样的低层次向“自我实现”这样的高层次跃迁(请注意,是跃迁,不是变迁)!

    其实,自我实现、尊重,这些高层次的玩意儿不是每一个人都玩得起的,需要大量金钱做支撑,没吃饱饭就去追求自我实现的伟人不是没有,古往今来不过也就那么几个。绝大部分人活着也就是为了生存、安全、归属,普通人如果非要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那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刘瑾只是普通人,所以,他为此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

    最初,出于生存的需求,刘瑾曾经拼命捞钱。王振只是要求地方大员来孝敬,刘瑾却连离京出差的官员也不放过。无论什么差事、也不管你是不是捞到了钱,一旦被派了出京的差事,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刘瑾府上孝敬。如果忘记了或者没钱孝敬,结果必然是很悲惨的,有些朝官甚至因为无钱向刘瑾行贿“畏罪自杀”。

    开始的时候刘瑾没见过世面,每次也就收几百两白银,后来一个叫刘宇的人一次向他行贿万两白银。

    刘瑾非常高兴,他问刘宇:先生何厚我?刘宇笑而不答,随即,刘宇便被升为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衔。

    自此,刘瑾的胃口大了起来,省级官员进京要供奉两万两白银、州府官员要供奉数千两白银(根据各地肥缺而定),县级官员来也要供奉数百两白银……

    孝敬刘瑾的钱在当时还有个专有称谓,叫做“常例”。据《明史》记载,地方官“常例”的来源基本都是高利贷,谓之“京债”。“京债”的利息率是非常高的,年化利率来应该在300%—600%之间。

    地方官肯承担如此高昂的利率,并非他们还款能力很强,也并非他们议价能力很差,而是因为高利贷机构本身就是自家产业。一般来说,地方官在自家高利贷机构借出“常例”送给刘公公,回到任上之后再从公库里提取白银运往京城还债,连本带利一起付清(复任之日,取官库所贮倍偿之)。在整个过程中,刘公公只是拿到了京债的一份本金,行贿者却拿到了三到六倍的利息,甚至还要更高!

    当然,无论本息都会记在刘公公账上,地方官员本人还是合理合法的。

    吏部尚书张彩是刘瑾的爪牙,也是刘瑾最重要的心腹。张彩毕竟是读书人,看着刘老大的名声一天天臭下去,实在有些于心不忍。正德三年,他跟刘瑾进行了一次意味深长的谈话。

    张彩:刘公,你以后不要再收常例了,这是一种极其愚蠢的捞钱方法!

    刘瑾:常例这么快的捞钱方法,为何要放弃?

    张彩:地方大员都是贪污的老油条了,你虽然只收两万两,这些人回去就会在国库里拿走六万两,还要说这些钱送给刘公你了!

    刘瑾:……

    经过张彩点醒之后,刘瑾终于上档次了,不再为了“生存”贪污受贿,而是立刻有了更高的追求——“自我实现”。

    正德三年,刘瑾发布了一条消息:从今往后朝廷要严厉查处贪污,我也不再收“常例”了!

    ——正德三年,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从江西出差回来,按常例送给刘瑾二万两白银;结果,刘瑾不但将贿金送官,还将三人治罪,并牵连出江西巡抚以下官员三十一人。

    ——正德三年,刘瑾开始派员核查各地公库,但凡账目与实存不一致者都要治罪。如果不想被治罪,也可以向朝廷捐出赎金以减轻罪名,这在历史上被称为“罚米法”。《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三年九月,罚米法仅推行一个月,就有一百五十三人被罚,数量从千石到百石不等,合算下来估计又几万石粮食,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也有人认为刘瑾的“罚米法”实际是一种敛财利器、打击异己的手段,但凡不肯依附于他的人往往会因为小罪名被处以数百石乃至数千石的罚款,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

    通过查处贪官,朝廷收到了很多银子。有了钱,然后就可以供给边用、就可以供正德皇帝继续挥霍……

    然后,刘瑾就找不到北了。

    刘瑾的救赎II:无解的军屯

    危及大明帝国统治根本的事情无疑是流民,造成流民的根本原因则是土地兼并。刘瑾身残志坚,看明白了问题的关键,所以,刘瑾很快找到第二条自我实现的路径——不准土地兼并,即,整理军屯。

    从土木堡之变到正德朝的五、六十年间,强势分利集团最大的胜利就是蚕食了皇庄、军屯,大家“侵占屯田,隐占为业,祖孙相继,盘踞自如”。正德初年,皇庄、军屯已被侵蚀的所剩无几,很多军户也变为无家可归的流民。

    发现问题后,刘瑾迅速付诸行动,正德四年,刘瑾奏请正德皇帝整理军屯。刘瑾告诉正德皇帝朱厚照,整理军屯可以遏制土地兼并、可以增加国家收入、可以改善军队给养、可以减少流民、可以从强势阶层手中为流民夺回失去的土地、可以保我大明帝国长治久安……

    有这么多好处,朱厚照连想都没想就把手一挥:很好,你去办吧!

    整理军屯,确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有一个前提:如果能做成的话!

    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把封建官僚积累了几代的财富拿回来,可是,封建强势分利集团主导财富分配的情况下,他们允许财富反向流动吗?

    封建官僚确实需要巴结刘瑾,拍马屁、行贿,所有这些的目标都是为了从刘瑾手里攫取更多利益。现在,刘瑾不但不能给人家更多利益,还要夺人家田产,又何必依附于你?刘瑾在瞬间就把整个强势阶层都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诏书颁布之日,败亡便已在旦夕之间了。

    《明通鉴》记载,刘瑾奏明整理军屯的时候满朝官员全部以沉默对抗,大学士杨廷和本来想出面阻止,却被另一位大学士李东阳拉住。事后杨廷和问李东阳为何阻止自己,李东阳的回答居然是:让他把天下人得罪光了吧,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扳倒这个死太监!

    杨廷和、李东阳不是死太监,是内阁大学士、明史中的名臣,这样做是权谋之术,还是祸国殃民?

    刘瑾得到了圣旨,兴冲冲地回到家中,死党张彩随即赶来,怒气冲冲质问刘瑾:这样大的事情,为何事先不跟我商量?

    刘瑾:这绝对是一件好事,是一件百世流芳的好事,我为什么不能去做?莫非你侵吞了太多的土地怕我去查?

    张彩:……

    一场不欢而散的谈话之后,刘瑾得罪了最忠心的手下,也失去了重要的同盟。

    不过,刘瑾是不怕这些的,以前我做坏事的时候尚且有这么多追随者,这样的大好事,还怕找不到人?

    你还别说,做好事还就真找不到帮手。

    刘瑾找到的新帮手是文官集团底层,选人的标准则非常别致:骂过刘瑾(看起来刘瑾倒是不记仇)。在已经上层次的刘瑾看来,凡是敢于得罪自己的人,一定是几根傲骨的,都是清官能臣!

    刘瑾没有想到,有人骂他真是以天下为己任,有人骂他纯粹就是政治投机,毕竟绝大部分人的需求还停留在“生存”、“安全”层面。

    事实证明了我们的猜测。

    周东,成化二十年进士。到了正德朝,周东混了二十多年还没混上一个合适的位置(实在抱歉,我没有查到周东此前的官职)。别看混得不好,周东还是很有骨气的,刘瑾得势以来,他经常发表言论抨击刘瑾,见面的时候对刘瑾也是冷眼相对。

    正德五年初,刘瑾要整理军屯,他想到了周东,这个人敢骂我,人才啊!随即将周东提拔为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并派往宁夏整理军屯。

    跟刘瑾一样,周东也认为整理军屯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找到原始土地登记簿子,核查一下谁在耕种这些土地,让他交出来就是了!

    周东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要人交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地,也是别人的身家性命,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啊!何况,周东想要的不仅仅是朝廷的土地,还有贿赂。

    宁夏驻军都指挥使是何锦义,任职期间确实捞了很多土地,大概有两千五百多顷。在周东到来之前,何锦义就做了充分的准备,把土地挂在亲戚名下。当然,何锦义还是很懂规矩的,自周东进入宁夏地界开始就不停逢迎,伺候的那叫一个周到。

    开始的时候何锦义还是很开心的,周东很豪爽,逢请必到、逢礼必收,看起来自己应该可以逢凶化吉!一段时间以后,何锦义就有点犯嘀咕了,您酒也喝了、钱也收了,这事儿到底怎么办,倒是给句准话啊。

    周东没有让何锦义等待太久,半个月之后,周东告诉何锦义:我已经派人查过了你的田产,一共三千五百顷土地,都是你侵占的军屯,交出来吧!

    满打满算才捞了两千五百顷田地,周东却把自己亲戚的土地全算在自己头上,自己不但倾家荡产,还要倒赔一千顷!

    原来周东是一个收钱不办事的人!

    何锦义很生气,不过,转念一想,周东开出这样的筹码,莫非是觉得自己送钱不够多?于是,何锦义加大了送礼力度,再看这位大理寺少卿,还是礼物照收、酒席照喝,就一件事,田产的事免谈!

    实际上,何锦义还是幸运的,大概是看在何锦义级别比较高的份上,周东只是把何锦义小老婆抓起来痛打了一顿(破相了),也没把他本人抓进监狱。中下级军官乃至小兵就没这么幸运了,经常被周东的手下抓进监狱,然后痛殴人家的妻子儿女、逼迫人家交出土地!更可恨的是,周东在丈量土地的时候把五十亩田计为一顷地(实际为一百亩田一顷地),这样计算下来所有的人都在侵占军屯,即使普通的军户都要退赔土地!

    整理军屯的人跟抢占军屯的人本就是一丘之貉,靠刘瑾一纸空文真的就能让贫苦的军户得到土地吗?《明史》这样描述当时的场景:周东这样的人望风承旨、敲扑残酷,富贵之家还可以坐卖田宅,普通人只能坐在街道上哭泣……

    抢占官家豪强土地,刘瑾彻底得罪了整个强势分利集团;“整理军屯”又未能让天下苍生真正得到土地,刘瑾更是得罪了天下黎民百姓。

    从此,刘瑾再无朋友、只剩下敌人!

    早就心怀异志的安化王利用了宁夏戍边将士的愤怒,在宁夏举兵造反,同时打出了“诛刘瑾、清君侧”的口号。虽然安化王叛乱只花十八天就被平定了,但是,这件事却成为人们攻击刘瑾的口实。

    正德五年八月十六日,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刘瑾曾经的战友、跟他同为宫内“八虎”的另一个太监——张勇,突然在宫廷御宴后向正德皇帝呈上了内阁成员李东阳的奏折,状告刘瑾谋反!

    次日,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僚全部行动起来,六部九卿、全国十三布政司同时上书,一致弹劾千古罪人刘瑾!也就是说,文官集团、宦官集团、中央势力、地方势力,无论是谁、也无论官大官小,大家都要对刘瑾踹上一脚!

    总结一下,大家为刘瑾罗列了十九条罪名,内容小到不讲文明、懂礼貌,大到谋反、贪污受贿、司法腐败,等等。正如整理军屯之初李东阳的预料,刘瑾的命运从那时就已经注定败亡!

    为了查证刘瑾的罪行,刘瑾被两次抄家,第一次只抄出白银五百万两、珍宝无数;第二次,经有关部门认真核查,终于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上千幅铠甲,并在一把扇子中找到一柄匕首。

    最终,经皇帝裁定,刘瑾谋反罪名成立,凌迟处死,并籍没全部家产。最后,我们借用《剑桥中国明代史》对刘瑾之死的评价:改革王朝制度的惟一具有实质性的尝试完全失败了。刘瑾死了,大明帝国也失去了一次最好的中兴机会,下一次清查土地要等到一个甲子之后,帝国沉疴早已积重难返,张居正虽费尽移山心力也未能延续大明帝国的最后一丝暮光。

    此后,明武宗朱厚照这位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昏君干出了无数极为荒唐的事情:修建豹房、擅自出巡并沿途强抢民女、加封自己为太师……就差没造反篡位了!

    当人们再没有什么可值得失去的时候,生命本身便成为活下去的惟一赌注——放手一搏或许还能活下去,干脆反了吧!正德年间,大明帝国叛乱和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宣化王、宁王先后叛乱,湖广、江西、四川、河北、陕西等地区农民接连爆发起义:正德五年,刘六、刘七的起义军队伍甚至一度攻入京畿地区……

    正德朝末年,皇帝在一份《罪己诏》中忏悔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己为政数年来所为狂悖,致使官场奸吏频出,优恤之旨被废格不行;如今,勤劳者未尽甄赏、义烈者未尽褒扬,水旱相继、盗贼充斥,最终使得饥馑遍野、邑井萧条、室庐焚荡,人们不得已委身江湖,然后身丧草野;尽管现在已经怨声载道,大患只在旦夕之间,还是要请天下黎庶原谅自己少不更事……

    朱厚照,你可以被原谅吗?

    资本主义萌芽真相

    正德皇帝的继任者叫做朱厚熜,即嘉靖皇帝。嘉靖皇帝在位四十五年,四十五年间,荷兰、西班牙、英国已经先后成长为第一代世界性大国,米字旗即将在全世界高高飘扬。

    在经济史学界有一种观点,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以来中国商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也有人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遗憾的是,这棵小嫩芽被后来的党争、内乱和明末农民战争打断,否则,中国历史进程可能完全改写。也有人这样解释“资本主义萌芽”:如果没有东林党、魏忠贤、李自成……中国自明代起就应该能创造出蒸汽机、电动机,然后就应该领袖世界了。

    确实有这样的可能性,可我们为什么会跟它再一次失之交臂呢?

    如果把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看成是一条时间长河,那么它一定有主干也有支流。某一具体历史事件在何时、何地发生,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些是支流,再重大的历史事件其实只能改变水位、流量,无法改变河流的走向。决定河流走向的,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千百年来每一个普通人遵从的思维方式、交易方式乃至生活习惯,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才是历史长河的主干。

    这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点滴小事形成了一个民族的习惯,在这些习惯主导之下重大事件的偶然一定会变成历史的必然,在新制度经济学中被称为“非制度因素”。与白纸黑字的制度因素相比,“非制度因素”决定制度因素,非经漫长的岁月无法改变每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基因,这才是一个国家、民族最大的变数。

    中华历史源远流长,流长到嘉靖朝已经形成了很多牢不可破的非制度因素,没有魏忠贤会有崔承秀、没有东林党会有复社、没有李自成也会有张献忠。何况,所谓“资本主义萌芽”也不具备资本主义属性,甚至根本不是经济自然演进中产生的商业。

    嘉靖朝这部分内容,让我们从“资本主义萌芽”中所谓的商业说起:皇店与官店。

    嘉靖皇帝一生都在为长生不老而奋斗,修仙这种工作既需要高超的技术,也需要大量财富支撑。为了让神仙早日在长生报告上签字,嘉靖皇帝几乎耗尽了倾国之财。

    嘉靖十年开始,嘉靖皇帝为表示玄修的诚笃,不惜动支巨额国帑修建各种道家建筑物。

    没过几年就撑不住了。

    嘉靖十九年,工部尚书温仁和上疏痛陈:近年来,内外工程不断,都是殿堂、庙宇、祭坛、碑文,两三年内就花掉了六百三十四万七千两白银(约折合明朝这些年岁入的30%),现在还有三十余处没有竣工,但是,内藏早已耗竭……

    严格来说,嘉靖皇帝这种追求长生不老的方式并不能算是修道,只能算是行贿,我为您花掉倾国之财修筑庙宇神殿,您该让我长生不老了吧……

    如果真的能用金钱买动神仙,这样的神仙你敢信吗?

    嘉靖皇帝是不会考虑这些的,他只是觉得自己的长生报告始终没有批下来,手头的钱却越来越不够花了。于是,在动用国库、内帑之外,嘉靖皇帝又想到了一个新的生财之道——垄断所有赚钱的商业和手工业,即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皇店”!

    所谓皇店,顾名思义就是皇帝开设的店铺。

    皇店出现于正德年间,正德皇帝为了玩出花样在京城内先后开了一些店铺,朱厚照以皇帝之尊亲自上阵做起了店小二。这种皇店不过是一种游戏,最多是增加一些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嘉靖皇帝却对皇店做了大规模创新,把地摊摆到了全国各地,不但在北京城内形成了统一的标示、经营网络,还将分店开到了张家湾、河西务、卢沟桥、临清、宣府、大同等处。从朱元璋开始,大明帝国但凡稍微赚点钱的生意早就已经被官家垄断,比如,食盐、冶矿、煮糖、茶叶……现在,皇店又来挤压本就已经很小的私商生存空间!

    最可恨的,只要皇店经营的东西,其他商人一律不得触碰。为贯彻这一指示,皇店还设有武装,用于检查水陆来往客商,即使走街串巷的小贩亦不能免。有人胆敢和皇帝竞争——资财罚没、人即收监!

    正德皇帝化装成店小二,好歹算是演绎了一把真实版的“正德微服私访记”,与民无害;嘉靖皇帝却亲自“持簿握筹”,对皇店下达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商品售价和盈利,这些内容均见于煌煌圣谕,在历朝历代也算是仅有的孤证。

    既然皇帝开“皇店”,当官的就可以开“官店”!

    嘉靖朝中期后,各级封建官僚也纷纷开设了自己的商铺——“官店”。最常见的业务之一是中国第一代金融业——当店。据《严嵩抄没册》记载,严嵩任首辅期间,在南昌、宜春、分宜、扬州等处繁华的黄金地段广置店房,并委派家奴开设当店。

    当店,即后来的当铺,是中国金融业的鼻祖,看起来金融业官营的传统自古有之。

    提起当铺,多数人印象里大抵是一个菱形牌子上书一个大大的“當”字。大家对当铺一定不会有什么好感,在影视剧里,当铺专门盘剥濒于绝境的穷人。

    这是不对的。

    金融的本质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只会把钱送到更能赚钱的地方,什么时候会轮到穷人?用今天的语言描述,当店或者当铺的主营业务其实就是抵押贷款,穷人自己都混得无以为生了,还能指望当店给他放贷款?

    前期的当店、后期的当铺,都只做锦上添花、从不雪中送炭,最初客户几乎全部来自候选或初任官员,当店会事先借给这些人数千两白银,待上任后连本带利还清。当然,当店的风险控制措施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因为,当店后台老板往往可以决定借款人仕途——不怕你不还!

    到了隆庆朝,当铺才在大明帝国逐步普及,普通生意人遇到资金紧缺也会在当铺抵押融资。从《三言二拍》中的记述来看,抵押品一般是地契、珠宝,价值一般在数百两白银,折合今天的价格约为几十万。

    这些皇店、官店就是嘉靖朝最为普遍的商业模式,也就是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西汉武帝年间推行盐铁专营,“官商”在数十年内就能摧毁文景之治民间近百年的积累,何况现在一马当先的是皇帝!

    强权之下,何利不可求,又有何利不可得?用一句时人的口头禅来描述皇店与官店的后果:嘉靖、嘉靖,家家皆净!

    残局

    如果一国经济处于封闭环境下,西汉《盐铁论》就能把官营垄断的害处演绎得淋漓尽致;大国争霸的背景下,封建官营垄断的害处又不仅限于损害经济效率。正是这个原因,大明帝国在世界强国角逐中被红牌罚下。

    “皇店”、“官店”包含了这样一种可怕的逻辑:财富阶层与官僚阶层合二为一,波谲云诡的官场成为左右财富分配最强有力的风向标,每当一任首辅倒台(1),财富分配就要重新洗牌,“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宦海沉浮本无定标,大明帝国财富循环的流转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到根本无法形成正常的资本积累,财富阶层也根本不能独立、长久地维持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所以,依靠上层社会内生演进出产权保护制度便成为泡影。

    仕途险恶造成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加剧了“官商”的掠夺性——人们只看重短期利益,根本无暇顾及长期获益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即使游离于朝廷之外的私商也很快卷入其中,把目光紧紧盯在了封建权力之上。

    更大害处则体现在海外争霸的动机:皇店、官店即使产生再大的收益,与帝国行政也没多少关系,封建官僚不可能把自己的灰色收入用于纳税;如果帝国不能从商业等创新行业中获得足够收益,帝国也就没有动力扶持、支撑这些创新行业。

    据黄仁宇估计,嘉靖年间大明帝国正常商税不足帝国总收入的1%;而同一时代英国海外贸易的税收就已经占英国皇室收入的40%。在强烈的经济激励下,西方王室的最佳选择便是从掠夺国内转向掠夺海外,以荷兰、西班牙、英国为代表的第一代世界强国无一不是选择了这样的路径:以国家名义授予商人海外贸易专营权,以国家武力扩张殖民地、抢劫各种财富、维护不平等贸易。

    在西方大国的成长逻辑中,私商的财富相对稳定,一个逐渐脱离王权束缚的新兴资产阶级开始壮大,最终积聚了足够的力量,从技术创新延伸出了制度创新,封建王权被彻底抛弃。反观大明帝国,既然帝国无法从商人手中获得足够的利益,加之“薄来厚往”朝贡贸易的思想根深蒂固,由帝国出面支持对外贸易也就失去了最根本动力——帝国未能从中获益!

    帝国无法从中获益,并非意味着无人染指中国海外贸易利润。既然在正常法律框架下无法从事海外贸易,这块蛋糕就必然被黑社会拿走了——也只有黑社会能突破帝国“片板不得下海”的禁令。

    当时,从中国贩卖生丝、丝绢、瓷器、漆器乃至脂粉到日本的利润都在十倍以上,由于缺乏必要制度束缚,海外贸易商(走私商)逐步蜕变为真正的海盗。

    所谓“倭寇”、“倭患”,其实十之八九都是东南沿海的中国人。明代以后倭寇研究逐渐廓清了迷雾,民国史学界甚至将当时的“倭寇”誉为“明代视野最广阔,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当时世界最强大的海上商队”!

    这样的评价虽然有一定道理,可是倭寇毕竟是倭寇,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样非常巨大。对他们而言“片板下海”已经是杀头之罪,此后犯下再大的罪行也不可能被砍头两次!这些人从海盗、走私发展到登陆劫掠平民,甚至武装攻取帝国州县,威胁帝国存亡。由此,嘉靖皇帝痛下杀手,诱捕并杀害了“倭寇”首领王直、徐海——两个正宗的中国人。

    大明帝国“视野最广阔,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被赶尽杀绝,嘉靖三十二年,葡萄牙人登陆澳门,垄断了中国对日本的贸易。自此,大明帝国对外政策开始单纯采取守势,著名的万里长城真正的修筑年代正是这个年代(秦代所筑不足今天的三分之一)。就在大英帝国热火朝天造大炮的同时,大明帝国的军人仍就在啃砖头、垒长城,封建官僚主导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既然皇权主导下的国防事业未能向近代军事工业转型,城郭之间就更不可能出现划时代的技术创新。

    在第一轮世界强国的竞争中,大明帝国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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