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滚烫的热水冲了两包板蓝根,我们像壮士诀别饮酒般一口把药干了。“活不活得成就看老天了。”
疫情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北京,听说已经成了一座空城,能逃的都逃走了。我和姜东滞留在室韦半个月,每天晒大太阳杀毒,饭点结伴去那家可以上网的餐馆吃饭,看新闻。
四月的那个黄昏,我缓缓地跟在姜东身后,走着走着就突然蹲在地上大哭,这么多天的恐惧、失望、愤怒,还有内心的挣扎,突然爆发了出来。
姜东说他回过身看到我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他突然觉得他对我有责任,他不应该在我深深爱上他以后对我不闻不问。所以他蹲下身,拍了拍我的头,说:“没事,很快就会过去的。”
我紧紧地拽住了他的手。
2003年,因为那场看似声势浩大的“非典”,我勇敢地、孤立无援地扑进了姜东的怀里,可能也是因为这些,姜东接纳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回忆起这十年,只有这一年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这一年,就像是2005年我们目睹的一场车祸,一辆货车把一只猫顷刻间轧成了一张猫皮,连最后一声尖叫都只有半截声音。2003年就是这张皮,把所有的血、骨头、内脏都藏在了里面,太阳曝晒,它很快就又干又坚硬。结结实实地水泥般横亘在我的记忆里。
这之后的几年,我们的爱情成长得还算好,虽然不少次被砸在地上,但很快都会有人先弯下身子把它捡起来抱在怀里。但那几年,我的脾气越来越糟糕,极爱喝酒。姜东说我喝酒的样子完全不像一个女人,好像武林豪杰乔峰,可惜他不是段誉,没有少泽剑醒酒,所以退避三舍。他静静地看着我举起一瓶红酒和对方吹瓶,我喝醉后很任性,打人、骂脏话、绝情地说分手,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唯一一件事我不会做,喝得再醉我都不会做。那就是我决不会问姜东爱不爱我。
爱不爱我。我知道答案。
姜东收拾残局一样收拾着我,当我清醒一点时会皱着眉和我说话,他说:“杜尚,如果我让你这么不快乐的话,我们还在一起干什么呢?”我说:“我乐意,不要你管。”
我用绵长的痛苦去换取一些快乐时光,那些快乐就是我的吗啡。比如我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开着地上的音响帮姜东拖地板,窗帘上的花纹印在他的背上,我俯下身轻轻地吻他,他对我笑;比如在我们住的屋子的空旷天台上,姜东接了根水管帮我洗头,伊卡璐揉搓出来的泡沫芬芳又五光十色。我们前后拥抱着坐着,裹一条灰蓝格子的毛毯,看北京深秋难得蓝得滴出水的天空,偶尔有鸽子飞过。
姜东也对我说过温暖情话:“如果早几年遇见,那么我带去旧酒吧,听过时的歌,喝廉价酒的女孩就会是你。”
是啊,我们一生绝不会只爱一个人,只不过在特定时期遇到的那一个,你总觉得那像是天意,你得多爱他一些,爱得久一些、真诚一些。比如姜东之于我。
如果早些遇见,我会穿白裙子去赴他的约,轻轻哼着《爱的代价》,我喝第一口他递给我的酒,看他在烟雾里皱起的眉。我是很容易满足的人,那个人给我一颗糖,我就舍不得吞掉,一直含在嘴里,时刻回味出一丝甜。可是它把我的牙齿全都蛀坏了,像农夫和蛇的故事。
2007年吵架又和好的姜东陪我上文学院的大课,古汉语的老师在讲台上讲《世说新语》,有一节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姜东脸埋在手臂里睡觉,我看着他,想到2005年的那张猫皮,内心凄楚。
我们最严重的一次分手是因为我的嫉妒心。每年的公历、农历两个生日,姜东都会雷打不动地寄去两份贵重礼物,他甚至带我去挑礼物,在香奈儿的专柜用我的脸试粉饼的色号,用我的唇试口红的颜色。虽然同样的东西他也会买一份送给我,可我依然觉得很屈辱。
我的嫉妒心突然在那天黄昏发作,我在客厅里,面对站在窗户下背对着我抽烟的姜东,不停地逼问他:“你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夕阳以一个跳水的姿势在厚云层里消失得干净漂亮。姜东转过身,皱着眉说:“杜尚,抱歉,当初我真的只是想和你上床。”
我把自己关在厕所里很久很久,那个陈旧的厕所,碎瓷砖的地面,水箱里的水滴滴答答,最后一点余光透过花哨的窗纸透进来,我把冷水撩到脸上不停地洗掉眼泪,抬起头在裂了一条缝的镜子里看到那微弱的夕阳,怎么也打捞不起来了。我一直耸着的肩膀、提着的脊梁,突然都放软了。
姜东第三次来敲门我就出去了,我提着行李往外走,姜东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我只记得我转过头对着姜东笑,我说:“姜东,你看看我的背影,像不像一条狗。”
姜东的脚步就停了。
毕业后我离开了北京,在南京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起初我还会小心去打探姜东的消息,知道他还在北京漂着,还玩着乐队唱着歌。离开姜东的这几年,我的生活乏善可陈,只能以大事标志时间的流逝,奥运过去了,地震过去了,动车相撞了。我养了一条狗,取名叫姜东。我抱着我的姜东,每天下班看着新闻联播,我在等一个大事件,把我带回姜东的身边。
五年后,我再见到姜东,混在一大群旧日朋友中。姜东在一个不大不小、不新不旧的酒吧举行一场个人演唱会。到场的有粉丝,有兄弟,还有我这种神色寥落的旧日恋人,我和她们的脸隐没在长发里,隐没在二楼安全的夜色里。
但姜东唱歌的时候我还是哭了,他唱李宗盛写的:“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我不知道在那一刻,他会不会想起我,他的眼无意识地向上望,瞥过我的角落,我往黑暗里又躲了躲。长岛冰茶的玻璃杯上印上了我桃红色的口红印,我放下杯子从侧门离开。我在外面透气,粗糙冷硬的水泥墙刺痛着我的后背。我没有想到我这样难过,就像我也没有想过,我对姜东仍然有那么深的感情。
过了两天我才去找姜东,他仍然住在原来的地方,看到我也不惊讶,若无其事地招呼我,好像我们不是五年未见,好像昨天我们才拥抱过说过晚安。他说:“杜尚,要去放风筝吗?有人送了我一只画得很漂亮的风筝。”
于是我们开车去郊外放风筝,我的手伸出去捕捉温暖的风。姜东隔着墨镜看我:“杜尚,你过得还好吧?”
我说:“挺好的,你呢?”
他说:“我也是。”
四月末算是暮春了吧,花快开完了,柳条也老了,天很蓝很高,风筝也飞得很远,空气中散着糖炒栗子和烤红薯的味道。
姜东在这样的阳光里闭了闭眼睛,他说:“杜尚,过几天我就去香港了。想去那里找找机会。”
我愣了愣,立刻说:“挺好的啊,那祝你一路顺风。”
说完,我就觉得刚才柔软的阳光突然就变成了白铁,压得我喘不过气。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姜东我在南京的上海路盘了个小酒吧,以后他可以永远在里面唱歌。那个酒吧建在一个小矮坡上,门口有一大片空地可以种上很多花花草草。我都收拾干净了,我还搭了一顶太阳伞,我们可以喝茶聊天晒太阳……
可是这些在他要离开的时候是多么不合时宜。同我探戈红的裙子一样不合时宜。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姜东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呢?很久以后我回忆起来。他说:“杜尚,找个人结婚吧,打打闹闹生一个孩子。过一个庸俗的人生。庸俗很没劲,可是庸俗很暖和,很令人安心。不要像我这样太不实际,总想着生命中没有的东西。”
那天晚上我连夜回了南京,打开房门就开始睡觉。我总是用睡眠来对付难过的时刻,一直到半夜醒来,我才觉得一切都可以接受了,我可以继续生活。我下床去厨房为自己弄点吃的。然后,我才发现,我的狗,那只叫姜东的狗,失踪了。
我在这辽阔的夜色里兜兜转转找我的狗,其实我知道我不可能再找到它了,可我还是固执地找了它很久很久,最后精疲力竭,我只能蹒跚地走回去。
上楼前,我在阒然无声的院子里又喊了一声“姜东、姜东”。这个名字响在晨光苍茫的2013年,也像响在暮色四合的2003年,透着说不出的悲怆。
我想起我学过的一句诗:“修到人间才子妇,不辞清瘦似梅花。”
大寒尚有蝉
我还像从前,有钱了一定对他好,没钱时拼命给他爱。
古诗里有一句“宝马雕车香满路”,用来形容我们艺校后山上的一条坡路再贴切不过,每到周末,我们提着洗澡篮子,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回宿舍的时候,望着山上下来的那一团袅袅的锦绣香烟,最初啧啧称奇,后来无限感慨。怎么让年轻女孩放弃依靠男人得到一切,好像除了被命运反复羞辱,也别无他法。
我们是指我、小赖和绣花,再没有比我们学艺术的更懂人情世故的莘莘学子了,大二才过半个学期,宿舍已空了一半,年轻的人儿,不是削尖了脑袋出去接活赚钱,就是赶趟儿地跑饭局混脸熟。
我们三个属于中规中矩、不求上进的类型,大部分的课余时间混在衡山路的酒吧,顺道给老板当当酒托。我们术业有专攻:小赖属于宅男女神,我是大叔控,至于绣花,她不来赚钱,土豪绣花爱在这些场合里找男朋友,瞄上谁就去找谁喝酒,我们拦都拦不住。
绣花最近有位追求者,现身时身边总是一群90后前呼后拥。见到陈飞白我才恍悟,事业有成者各种嗜好,有人爱奢侈品,有人买房,有人泡小明星,陈飞白的爱好是和年轻人泡在一起,他们流行什么、追捧什么,他都感兴趣,也慷慨大方,出差回来礼物总是人手一份。其中总有一份是最贵最好的,送给绣花。绣花不领情,全扔给我,我转手八折卖掉,又挣了一大笔不义之财。深夜在宿舍打开一把粉红大扇哗哗哗地数,绣花赖在我床上看美剧,笑着问我:“有钱这么开心?”
“有钱还不开心?”
不开心的是陈飞白,他吃了绣花的瘪,怏怏不乐地来学校找我吃小龙虾。点了也不吃,坐在我对面埋头喝酒,我吃得满嘴辣油,没人说话实在太尴尬,我叹了口气:“你和绣花不合适。她不像我对钱放绿光,她就喜欢帅哥。”
“我不帅吗?”
“你是帅哥迟暮,夕阳红。”我吃饱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惦记起我的小生意,“你最近还出国吧,帮我带几只LV回来,logo越多越好卖。”
陈飞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眯起眼睛:“孔真,你也是那种很爱钱的人吗?”
他的脸显出我习以为常的轻蔑,我说:“对,我爱钱,钱的好处太多。”
比如你追求一个比你小十多岁的美女,不会有人说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如果我有钱,我爱上一个富二代,就不会有人说我是为了他的钱。
这些,伸手拦了出租车就走的陈飞白不会知道。
半个月后,陈飞白从美国回来,如约帮我带了三只包,还有我们的礼物,绣花和小赖是香水,我是一个Hello Kitty的计算机,从他包里拿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笑了,我给了他一个硕大的白眼。
托陈飞白的福,我前后倒卖了数十只包,捞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刚好够给那谁买条H开头的皮带。那谁是我的前男友,人人都说我是为了他的钱,说多了我也分不清到底是因为钱还是因为那些快乐。后来我们分手,柔情蜜意好像还在眼前,转眼我却成了他最厌恶的人,老死不相往来。我手脚比他慢,不出一星期,他车里已经坐了一个新姑娘。那谁之后,我见惯男生朝秦暮楚、暗度陈仓,也渐渐心灰。可是我唯一没忘的是,我对那谁说过只要我有钱,我一定对他好。算知遇之恩吧,那么汹涌的人潮,他把灰扑扑的我挑了出来,给我穿了阵儿水晶鞋。
我打听到那谁过生日的包厢,让服务员把礼物拿进去,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那谁也没有出来。我长长吁了一口气,浑身轻松,哼着曲儿慢慢往学校走,眼睛湿了,说不难过是假的,但就要对自己有这样一个告别的仪式,把退路都堵得死死的,我们才能只往前走,再不回头看。
没想到陈飞白在宿舍楼下等我,冷着脸,我把柜台的VIP卡还给他,他瞟我一眼:“全花了?”
“赚钱可不就是用来花的?”
“败家女。”
“这叫千金散尽还复来。”我分一片菠萝给他,懒洋洋地在花坛边坐下,踢了高跟鞋吃起来,他从车里出来,挡在我面前,路灯把他的影子投射在我身上,我突然就脆弱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他说:“傻丫头。”
我回嘴:“你不傻,你不傻能三十好几还是光棍。”
“我那是拣尽寒枝不肯栖。”
被我“呸”了一声的陈飞白在一周后彻底放下了绣花,起因是不知道哪个傻缺的00后提议让他去《非诚勿扰》泡妞,这下忙坏了我们一众亲友团,为了那VCR里的几十秒好友印象,苦练发音、表演。还好科班出身,绣花、小赖和我把陈飞白的门面撑得足足的。
我们在KTV拿了个大包厢,一大群人闹哄哄地坐在一起看陈飞白出场的那期,电视里的他一身改良过的中山装,温和儒雅,给人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而他本人淡然地坐在我们身边,小口啜着酒,孑然一身,没有带回一个姑娘。主要责任还在我们亲友团,本想欲扬先抑的,没想到最后被编导剪得面目全非,尤其是我说的那段,前言不搭后语,中心意思变成了“人傻钱多,姑娘快上”,所有灯在一瞬间全部熄灭。
我们过意不去,对视一眼,齐刷刷地站起来,端了酒向陈飞白道歉。他一一笑着喝了,轮到我最后一个,他放下了酒杯,食指对我点了点:“孔真,你得负全责。你赔我一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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