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男人,推开柴门,看见晨曦下的原野实在美极了。但就在这时候,他却不得不离开故乡,那片晨曦,永远留在记忆中,成为家乡的标记。
男人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他感觉已经到了大地的边缘,再也没有了返回的可能,这是他从未有过的失望。
他一天天站在叫做长城的建筑物上。高耸的城墙,使男人发现这里其实距离家乡并不远,因为他看到了和家乡的天空一样美丽的晨曦。
在这样的地方也能有这样的晨曦,男人太兴奋了。换岗时,他竟忘了自己已经站了整整一夜。
男人在心里用了“这样的地方”这个词,是天壤之别的意思。这里山高沟深,荒凉的戈壁沙漠,一望无际的样子,看得让人害怕。而家乡就不同了,青山绿水,四季常青。想起这些,男人又有一点伤感。远离家乡好些日子了,不知道亲人现在怎么样了。
有了每天早晨的观望,男人开始相信自己了,相信不远的山外边,就是他梦中常常回去的家乡。这种信念,在男人的生活中,像一瓶酒,散发醉人的气息。
男人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自己了,他觉得目前的情景衣食无愁,加之战事不多,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在家乡,苛捐杂税,天灾人祸。如今饱食终日的生活,已经和天堂差不多了。
白驹过隙,十年过去了。男人心存着那鲜艳的晨曦,身体壮实,面容仍然是如此的年轻,这让守备的官员大吃一惊,在退伍戍卒的名单中,把男人小心翼翼列入其中,男人的幸运,应该说是无可比拟的了。
有了十年的经历,男人的心中,家乡早已存放在那美丽的晨曦里了,看一看就足够,回家已经显得多余了。
男人恳求仍然留在这座关口上,只不过他不可能还是一名戍卒。同伴们为他在关口旁边的荒地里,建造了一间温暖的黄泥小屋,他靠着开垦荒地,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几年后,男人又在这里娶妻生子,成为这里安家落户的第一批汉人。
后来,男人说,种子撒下去了,他还要开垦晨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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