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师北宋名妓李师师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她不但与亡国君主宋徽宗有过一段浪漫恋情,并且与当时的许多文人墨客、风流雅士关系密切,据说太词人周邦彦还在皇帝与名妓之间插上一脚,使恋情故事演绎得更为有滋有味。历麓史上的李师师真有如此魅力吗?
宋人张端义的笔记《贵耳集》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宋徽宗道君皇帝微行到歌妓李师师的家中。刚巧,大词人周邦彦已先到那里,听说皇上驾到,慌忙躲到床底下。徽宗不知情,拿着一只新橙进到房中,得意洋洋地说,此是江南才进贡来的,很是新鲜,便和李师师亲昵地说起私房话。不料其中隐私全被床下的听去,周邦彦后来写了一首词《少年游》影射此事: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此后,李师师非常喜欢此词,并在徽宗面前唱起了这首曲子。徽宗听得若有所悟,便问是谁所作?师师答云:“周邦彦词。”徽宗勃然大怒,一拂袖而去。第二天上朝,徽宗对宰相蔡京说:“开封府有个监税官叫周邦彦,听说他负责的税额没有完成,你们怎么不抓他来审办。”蔡京听得莫名其妙,也只得唯唯诺诺地回答:“容臣退朝后招呼开封府尹审办。然后再禀报惩处结果。”蔡京把开封府尹喊来,将皇帝谕旨告之,开封府尹说:“本府周邦彦超额完成了征税定额。”蔡京说:“皇帝要惩办他,只得照办。”于是,以渎职罪名罢黜了周邦彦的官位,并派人押送出京城。
过了几天,徽宗又来李师师家,不见师师,问其家人,知道是去送周邦彦了。徽宗暗暗高兴,总算将此人送走了,但等了很久,李师师才愁眉苦脸地回来。徽宗看着师师那憔悴的样子,生气道:“你刚才到哪里去了?”师师回答:“臣妾万死,知周邦彦得罪,被押出京城,所以去和他道别,不知皇上驾到。”徽宗赶忙问:“有没有作词赠别?”师师说:“有一首《兰陵王》词。”徽宗道:“唱一遍听听。”师师强作笑脸,奉上一杯酒说:“臣妾歌此词为皇上贺寿。”曲终,徽宗听得入迷,赞赏不已,便高兴地下了诏书:复召周邦彦回京,并委任以大晟乐正的官职。
此外,南宋周密的《浩然斋雅谈》、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及陈鹄的《耆旧续闻》诸书,也都有些相似的记载。只是周密说周邦彦作《少年游》一词得徽宗赏识而得官,自此出名并跻身仕途。上述都属于南宋较有影响的文人笔记,作者熟谙宋代的掌故,因此长期以来该故事总为人们津津乐道,并添油加醋地述说着徽宗与李师师的风流韵事,以及大词人周邦彦也加入其间的这段三角恋情。
据说,李师师是京城一位穷染匠的女儿,本姓王,自幼父母早亡,后为隶属娼籍的李姥收养,才改姓李,艺名师师。经过拜师学艺和悉心调教,师师成长为一名风姿绰约、文才出众、色艺双绝的歌妓。其气质优雅,通晓音律书画,招来许多文人雅士的追捧,遂与汴京名士来往频繁,如她和当时著名文人周邦彦、晁冲之等人都有诗词相赠。宋代是词的全盛时期,词属于音乐文学,它必须通过歌唱才能充分为人们所欣赏,才能广泛传播。唱词,宋代叫做“小唱”,歌妓便是主要从事这种特殊伎艺的。最后,徽宗这位风流皇帝也慕名上门,与之吟诗唱曲,并演绎了一段浪漫恋情。
宋代宫廷有较为严格的制度,言官们对皇帝的私生活也时有规谏,而宋徽宗居然能够经常微服私访歌妓之家,有时甚至彻夜不归。《宋史·曹辅传》说:“自政和后,帝多微行,乘小轿子,数内臣导从。置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谓之有排当,次日未还,则传旨称疮痍不坐朝。”据说,宋徽宗怕别人发现自己狎妓之事,于是以给禁卫军建造宿舍之名,从宫苑侧门到李家的镇安坊修起一道三里多长的夹墙,使之成为一个皇帝嫖娼的安全保密的通道。这就更让人感到惊讶了,宋代皇帝能做出如此出格的事吗?况且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皇帝嫖妓在当年的东京开封城中早已为一大新闻,徽宗有必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到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对这段皇帝、词人与名妓的三角风流恋情提出异议。他在《清真先生遗事》一文中指出有三个疑点:一是“徽宗微行始于政和而极于宣和。政和元年先生(周邦彦)已五十六岁”,应该不会再有章台游冶之事了,说他与李师师有私情,并能够在床下呆一晚,这是不合情理的。二是周邦彦当时官至卫尉宗正少卿,品位颇高,不可能兼任开封府监税这样的小官,也不可能发生以“课额不登”为由被罢官并驱逐出京城的事情。三是历史上根本没有大晟乐正这一官职。因此,王国维先生断定《贵耳集》中的故事纯属杜撰,著名词人周邦彦与李师师之间不可能发生什么风流韵事。
周邦彦生于仁宗嘉祐元年(1056),卒于徽宗宣和三年(1121),徽宗即位时,他四十五岁。其实,唐宋时官员五十岁以上狎妓者,大有人在,并不稀奇。《贵耳集》也没说他在床下呆了一晚,当然“遂匿床下”之描写本来就有些夸张,不必这么认真。开封府监税的官职,周邦彦是没有担任过,被罢官驱逐出京城也是杜撰,他担任的是国子主簿、秘书监、徽猷阁待制诸职。然而徽宗时,周邦彦确实做过“提举大晟乐府”之职。这和“大晟乐正正”一职应没有什么大的差异。而这个故事的关键问题是:当时周邦彦和宋徽宗能否喜欢同一名妓。宋徽宗比周邦彦小二十六岁,即位时十九岁。这样如在崇宁大观年间一位二十几岁的皇帝与一位五十岁上下的官员,同时喜欢上一位名妓,我们觉得也并不是不可能的。当然,周密的《浩然斋雅谈》说:“宣和中,李师师以能歌舞称。时周邦彦为太学生,每游其家。”这种说法失于考证而几近荒唐,宣和初,周邦彦已六十四岁,怎么可能是太学生。此时,他正出知真定府,改顺昌府,次年归居睦州,宣和三年经扬州西上,卒于商丘鸿庆宫。就是说,宣和中,周邦彦不但年纪老迈,也根本不在京都,不会再与皇帝去为一位名妓争风吃醋。
后又有香港大学罗忼烈先生发表文章《谈李师师》,对其生平作了考证。认为北宋词人张先(字子野)熙宁末年(1077)最早在《师师令》中提及李师师,称当时李师师只有十五六岁。这样算起来,她约比周邦彦小六岁,而比宋徽宗就要大二十岁,所以李师师与周邦彦产生私情是完全可能的,而与宋徽宗之间应该是不会产生什么风流韵事的,或者说这位风流皇帝是不会去“幸”这位“妈妈级”美女的。同时指出,周邦彦的《少年游》为元丰年间初入太学时的少年艳词,和作《兰陵王》一词相隔大约有四十年,而《贵耳集》却把它们凑在一起,可见其牵强附会。
有人注意到,张先的《师师令》中只提到“师师”之名,而未提及此人之姓。这样,或许北宋曾有两个“师师”,一个与周邦彦有私情,另一个与宋徽宗交欢,因为都叫师师,所以后来的文人骚客将两人混为一谈,由是杜撰了一出“忘年”的三角恋情。
不同意张子野《师师令》与徽宗时的李师师有关联的看法,早在清代就已有人提出。吴衡照在《莲子居词话》中说:“张子野《师师令》相传为赠李师师作,按子野熙宁十年,年八十九卒。自子野之卒,距政和、重和、宣和年间又三十余年,是子野不及见师师,何由而为是乎?调名《师师令》,非因李师师也。”就是说《师师令》为流行曲调名,而非为李师师而作,直接否定了张子野《师师令》是赠徽宗时李师师的说法。丁绍仪在《听秋声馆词话》中也说:“子野系仁宗时人,少游(秦观)于哲宗初贬死滕州,均去徽宗时甚远,岂宋有两个师师耶?”秦观、晏几道等人的词咏中也有赠“师师”的作品,秦观卒于哲宗末年(1100),晏几道虽晚几年去世,但微宗即位时已有七十高龄,其所咏赠的都不应是徽宗时的李师师。其实,由于宋代民俗,歌妓名“师师”者甚多。从上述情况看,可以说在北宋中期至少有一个出名的歌妓“师师”,有别于北宋末徽宗时的李师师。
而徽宗时的李师师,《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条记:“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小唱李师师……诚其角者。”《墨庄漫录》卷八说:“政和间,李师师与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时。”《浩然斋雅谈》又说:“宣和中,李师师以能歌舞称。”有学者估计,自崇宁迄宣和的二十余年间是李师师活跃歌坛的出名时期,如以崇宁元年师师为十六岁计,到宣和六年她便是三十八岁。而周邦彦从哲宗绍圣四年(1097)至徽宗政和元年(1111)都在京城为官,尤其是政和六年至七年(1116~1117),正是他提举大晟府之时,李师师既是汴京角妓,其所居镇安坊又和大晟府互为邻近,所以两人的交游完全可能,且由于业务上的需要,周邦彦、晁冲之等官员都可召师师来官府,以了解民间新曲和小唱艺术,或将新词以之试歌,当然也不排除周、晁之辈可径至师师家采风。宋人记述师师与周邦彦的关系虽有传讹的可能,但确有根据,只是在流传过程中给人们添油加醋,则是免不了的。
《宋史》载,“自政和后,帝多微行”,其实政和以前,徽宗也已偶有微服出幸之事。《李师师外传》记徽宗初幸师师家是在大观三年(1109),这年师师约二十三岁,二幸、三幸在大观四年,四幸于宣和二年(1120),五幸于宣和四年。这与正史中徽宗“多微行”的描述基本上是吻合的,当然其幸师师家的次数当不止于此。徽宗本是个昏庸荒淫的皇帝,李师师“色艺绝伦”之民间歌妓的特殊风韵,引起徽宗的强烈兴趣,从各方面条件分析,《贵耳集》中描写的皇帝、官员与名妓的三角恋情,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至于它是否是历史事实,则就难说了。今人所作的《宋词通论》,就相信这三角恋情是历史真实的故事,说:“堂堂之尊的宋徽宗,竟不惜迂尊降贵,常微服夜幸其(师师)家,后来因感不便,竟从内宫通了一个潜道到她家里……我们若读了周邦彦的《少年游》……一首清清小调,我们可以想见一个风流自赏的天子和一个浪漫少检的词人,演出一段三角恋爱喜剧的韵事。”
那么,你如何看待这一段浪漫的恋情故事呢?由于徽宗的穷奢极欲,败坏了江山社稷,北宋为金兵所灭,宋徽宗被俘后,北迁至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据说,徽宗这时犹提笔为李师师立传,恐佳人事迹湮没,其痴情若此,你相信吗?
李师师的凄凉归宿
李师师是北宋末年冠盖满京华的名妓,她的事迹虽不见于正史纪传,但在笔记野史里却也够热闹的,成为徽宗时期的一个风流人物。那么,北宋亡国后,这位风尘女子的下落如何呢?笔记野史中也众说纷纭,其遭际悲凉透心。
一位名妓与天子搞上关系,其地位之腾起就不言而喻了。《瓮天脞语》载有:“山东巨寇宋江,将图归顺,潜入东京访李师师”等语。连水泊梁山的好汉们,为了招安都要找李师师帮忙,可见她当时在东京的风光程度了。加上其风姿绰约、慷慨大度,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人称“飞将军”。甚至有人说,后来宋徽宗干脆把她召进后宫,册封为瀛国夫人或李明妃。查风流天子徽宗的嫔妃,确要比其他皇帝多,在政和年间就“册妃至六七人”,如政和六年(1116)仅贵妃就有四名,为两名王氏和乔氏、崔氏,其中并不见有“李明妃”。不知是史载有漏,还是后人故意锦上乱添花。不过这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李师师深受宫廷宠信,社会地位日隆,生活条件优裕,且积累有相当私有财产,这在歌妓中是少有的。
然而好景不长。徽宗慑于金兵的淫威,禅位给太子钦宗,自己慌忙南逃,后又躲进太乙宫,号称道君教主,不理天下政务,李师师失去靠山。据《三朝北盟会编》载,靖康初(1126)钦宗为搜括金银财宝以向金人乞和,居然下旨籍没了李师师等“娼优之家”的家产。也有记载说她自知难逃抄家之灾,时值金兵侵扰河北,“乃集前后所赐之钱,呈牒开封府,愿入官,助河北饷”,并自乞为女道士。(《李师师外传》)无论是抄家籍没家产,还是自愿缴纳入官,经过这次浩劫,李师师几乎一贫如洗,地位自然也一落千丈,真所谓从天上落到人间。而随着北宋王朝的灭亡,她更为凄惨的命运还在后面。
《李师师外传》这样描写:金兵攻破北宋都城,烧杀掳掠,无恶不作。金兵主帅还点名索要李师师,声称金国君主也听说了她的名声,一定要得到活人,以进献金主。然而追查了几天,都还没有线索。奸臣张邦昌为讨好金兵,帮助搜寻李师师的踪迹,终于将她献到金营。金营摆出宴席为师师接风,而师师对张邦昌骂道:“你们得到高官厚禄,朝廷哪点对不起你们,为什么事事帮敌人来危害国家?我蒙皇帝眷宠,宁愿一死,别无他图。”乃脱下金簪刺喉自杀,没有马上咽气,又折断金簪吞下,才气绝身亡。此结局,李师师不甘凌辱,颇有侠士风度,得到后世通俗小说和一些文人的称道。一些史学家却持有异议,如邓广铭《东京梦华录注》称“一望而知为明季人妄作”。但其描写的历史背景却是真实的。如《靖康纪闻》载:那些被官府搜捕到,并送往金营的各色妇女,对着这些卖国的官吏斥骂道:“尔等任朝廷大臣官吏,作坏国家至此,今日却令我辈塞金人意,尔等果何面目!”当然,李师师的这个结局是否真实,已不可考,但写作这篇传奇小说的作者,至少是在借李师师之死来鞭挞奸臣之罪恶,抒发亡国之感慨。
有人或说,她被金兵俘获后,押解北上,一路上受尽折磨,苦不堪言,容颜憔悴,求死不得,只能嫁给一个病残的老军士为妻,最后凄凉悲惨地死去。清人的《续金瓶梅》等书皆宗其说,这一说法有没有根据呢?汴京失陷后,金人除大肆掳掠外,还乘机要挟,大量索取金银、宫女、乐工,乃至妓女。而开封府官员竟也可耻地追捕宫女、妓女,捕至教坊选择后押送往金营,络绎不绝,哭声遍野,惨不忍闻。《靖康要录》卷十五记:金人“胁帝传旨取……教坊乐工四百人……”又取内人、街巷子弟、女童及权贵戚里家细人……凡千余人,选端丽者。府尹悉捕诸娼于教坊中,以俟采择,里巷为之一空……粉黛盛饰毕,满车送军中。父母夫妻相抱持而哭,观者莫不嘘欷陨涕。”最后,金兵在汴京掠走成千上万名各色俘虏。在这种情况下,金人或会指名追索李师师,官府也会帮助搜索,然而她是否被官府捕着,却很难下结论。许多人认为她应该没有被官府捕着,也未被押往金营。按照一般的逻辑推理,师师在被抄家后,其自身的地位与国家的势态均已非常不妙,这时李师师惟一的出路只有藏匿于民间,大多会随着难民离开京城,从而开始了她历尽艰辛的南方流浪生涯。
中州词人朱敦儒也是逃难到了南方,他曾在一次宴会上听到师师的歌声,激动而感慨地写下了这首《鹧鸪天》:
唱得梨园绝代声,前朝惟有李夫人。
自从惊破霓裳后,楚奏吴歌扇底新。
秦嶂雁,越溪砧,西风北客两飘零。
尊前忽听当时曲,侧帽伫杯泪满巾。
其“李夫人”就是对师师的尊称,同在异乡为异客,“忽听当时曲”,怎不令人“泪满巾”呢。南宋张邦基《墨庄漫录》称,靖康间,李师师与同辈赵元奴诸人,流落到浙江,“士大夫犹邀之以听其歌,然憔悴无复向来之态矣”。宋人评话《宣和遗事》是说,师师南下流落到湖湘,嫁作商人妇,过起寂寞无闻的日子。宋刘子翚《汴京纪事诗》也有“辇毂繁华事可纷,师师垂老过湖湘。镂金檀板今无色,一曲当年动帝王”的诗句。所以明代梅鼎祚《青泥莲花记》说,“靖康之乱,师师南徙,有人遇之湖湘间,衰老憔悴,无复向时风态。”清人陈忱《水浒后传》记述了师师来到临安(今杭州),仍操旧业的故事。都沿袭上述说法而来,应该说师师晚年在南方的说法较为合乎情理。
当然,富于传奇色彩的李师师,由于其身世不记于正统史籍之中,而笔记小说中的有关传闻难免有讹传和臆测之处,因此她的晚境究竟是如何度过的,恐怕永远是一个谜了。
李清照改嫁
李清照才气横溢、文笔秀婉的女词人李清照,在国土沦丧和丈夫去世的悲痛中,晚年颠沛流离,飘泊于越州(今浙江绍兴)、杭州、台州及金华一带,屡遭打击,“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谢世后还给人们留下一个不可轻易而解的谜:她晚年改嫁张汝舟没有?
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四中存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内翰綦公(崇礼)启》,此信约写于绍兴三年(1133)之后,其述说中断断续续、隐隐约约地讲了这样一段自身的经历:绍兴二年(1132),这时离丈夫赵明诚去世已有三年,四十九岁的李清照重病在身,孤身一人,境遇颇难。官员张汝舟对她频频致意,以甜言蜜语殷勤通问,清照“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被骗得分不出东西南北。“既尔苍皇,因成造次”,便与张汝舟结婚。婚后,清照发现两人“视听才分,实难共处”,丈夫时时暴露出的市侩嘴脸,让清照日益觉得此次婚姻是个错误,“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尤其是张汝舟开始以暴力虐待,“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在实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正好张汝舟以不正当手段得官的事情有所暴露,清照便甘愿冒坐牢之险而去官府揭发其丈夫。后张汝舟被撤职除名,编管柳州,其婚约也得以解除,但是宋代刑法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需服徒刑二年。当清照被关入监狱,“被桎梏而置对,同凶丑以陈词”之时,翰林学士綦崇礼伸出援助之手,使李清照在被关九天之后得以释放,免受牢狱徒刑之苦。于是,清照以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了这封书信,对綦崇礼“感戴鸿恩”,深表谢意。
关于李清照此次改嫁之事,除清照自己在这封书信中有详细告白外,还有七八种当时的宋人著述提及,如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说清照“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王灼的《碧鸡漫志》也说清照“再嫁某氏,讼而离之”,还有洪适的《隶释》、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等。尤其是著名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都记载了此事,其书在绍兴二年九月戊午朔载:“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人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其继夫张汝舟,字飞卿,早在赵明诚任建康知府之时,就曾携一玉壶来访,此时正以右承奉郎衔在池州为监诸军审计司之职。有学者以为,他娶李清照是看上她还有一些古物宝器诸财产,一旦财产到手,便露出庐山真面目,且对清照加以虐待,以致清照只能以控告手段谋求离异。所谓“妄增举数人官”的罪名,是指犯人因谎报参加科举的次数而得官的不正当手段。宋代对屡试不举的士人给予一种“特奏名”的优待,就是只要到一定次数和年龄,都可直接参加殿试而授予官职。张汝舟显然在这方面欺骗了朝廷而谋得官位,这一情况正好让李清照掌握。张汝舟在事实面前无言以驳,最后受到编管柳州的重惩,李清照也因此得以与其离异。
然而到明代,有一位叫徐的学者对李清照改嫁一事提出质疑。理由主要是两点:一是绍兴二年,清照已年近五十,似无改嫁的可能。当时国破家亡,作为南逃的官员家属,清照还会有多少财产?说如此市侩之张汝舟会追求如此年纪之李清照,令人不可思议。二是宋代官宦出身的妇女,一般是不允许改嫁的。清照父李格非,工词章,有笔力,熙宁进士,历官太学博士、著作佐郎、礼部员外郎、提点京东刑狱。其夫赵明诚,出身宰相之家,由太学生入仕,历守莱州、淄州,终知江宁府,著有《金石录》。这样官宦家庭出身的李清照不可能改嫁,所以改嫁之事不可信。
清代更有许多学者为李清照改嫁“辩诬”。学者卢见曾根据李清照与丈夫赵明诚真挚坚贞、生死不渝的感情生活,夫妇志趣相投、同研金石的人生佳话,及清照对《金石录》卷轴百般爱护,明诚过世后,她又为《金石录》的出版耿耿于怀、尽心尽力,约在绍兴二十一年(1151),清照以六七十岁高龄,还表上《金石录》一书于朝廷诸有关事迹,推断改嫁之事不可能发生。清照曾言:“虽处忧患而志不屈”,其他一些词文作品,也都可作相关佐证。卢氏在《雅雨堂本金石录》中这样感叹道:清照曾经丧乱,犹复爱惜丈夫留下的一二不全卷轴,如见故人一般。其眷恋明诚若是,安有一旦相忍背负之理?
学者俞正燮《易安居士事辑》从几个方面论述了清照改嫁的不可信。他先采用史家编年的方法排比岁月,从中指责有关著作记载的不可靠,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作者李心传,其所居之地与李清照远隔万里,很可能是误传误听而误载的结果。然后考证了李清照的生平经历,也认为没有改嫁的可能。最后是指出上面清照那封信的可疑之处,如信中记载了改嫁、不和及矛盾加剧的整个过程,由是清照告发张汝舟的罪行,涉讼要求离异,应该是正当的行为,为什么信中后面又称此事为“无根之谤”?且以为“已难逃万世之讥”,更“何以见中朝之士”?以至“清照敢不省过知惭”,把问题说得如此严重呢?再如男婚女嫁为世间常事,朝廷不需过问,但信中怎么会有“持官文书来辄信”诸语呢?此信前后矛盾,文笔劣下,却又杂有佳语,定是经后人篡改过的本子,信中有关改嫁方面的内容,定是后人恶意添加上去的。居此信的内容分析,应是李清照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一案的信函。这是清照在建炎三年(1129)遭遇的冤案,有人诬蔑她曾把玉壶献给金人,为了洗清罪名,清照追随御舟作了辨明,此案拖续了二年多时间。
近代学者况周颐写文考证了李清照与张汝舟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结论是两人的踪迹各在一方,判然有别,不可能有婚配之事。学者黄墨谷还补充道,綦崇礼与赵明诚有亲戚关系,清照如果真的改嫁,且还因改嫁而涉讼,会好意思向前夫的亲戚求援吗?赵明诚的表甥,綦崇礼的亲家谢圾在《四六谈麈》中引用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仍称清照为“赵令人李”,难道他对清照改嫁之事会一无所知?清照自传性文章《金石录后序》约作于绍兴五年(1135),却只字未提自己改嫁之事。清照晚年曾自称“嫠妇”,意即寡妇,若改嫁后又离婚的话,她能这样自称吗?所以清照前面那封书信只有为了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一案而作,那才说得通。写信感激朋友数年前的帮助,也是常有之事。
尽管上述学者提出这么多有价值的理由,现代学者王仲闻、王延悌、黄盛璋等人,还是坚持李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黄盛璋《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胡仔、洪迈、王灼、晁公武诸人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其著述的性质又都是史书、金石、目录等严肃的东西,胡仔一书写成于湖州,洪迈一书写成于越州,离清照生活之地并非遥远,不至于讹传如此。况且这些著作成书时,清照尚健在,难道这些学者敢于在清照面前明目张胆地造谣中伤,或者伪造那封书信,这是不合情理的。何况,南渡后赵明诚的哥哥存诚、思诚都曾做到不小的官,赵家那时并不是没有权势。而“颁金通敌”案发生于建炎三年,清照那封信写于绍兴三年之后,之间相隔好几年,二事应并不相关。谢伋之所以仍称清照为“赵令人李”,是在看到清照改嫁后仍眷眷于明诚,为完成前夫遗志而不辞辛苦的事实之后,存心避开有关旧事的做法。中国古代妇女守节之风要到明清两代才趋严格,而改嫁在宋代是极为平常之事,有关官员家中妇女改嫁之事史书中时有记载,甚至对皇室宗女都有诏准许改嫁,所以,宋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是不会大惊小怪的。至于明、清时期有关学者的那些“辩诬”,主要是卫道士们不能接受一代才女没有从一而终的这段历史“污点”,从而拼命加以掩饰,力图否认她改嫁的事实,是没有什么奇怪的。
近年又有学者提出“强迫同居”说,认为是张汝舟利用官府司法的力量,强迫李清照同居。过去人们对清照那封书信中“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一句中的“官文书”,错误理解为“告身”、“委任状”之类的证明文件,张汝舟以此来骗取清照的信任。其实,“官文书”在这里应指司法判决书之类文件,清照因“颁金通敌”之谤而被官府问罪,从而成为“犯妇”,按照当时的规定,其出路之一就是沦为官婢而被强卖。张汝舟对李清照这位才女仰慕已久,便用手段搞到有关的官文书批条,并骗取清照的信任,将她据为己有,所以书信中接着说“呻吟未定,强以同归”,终被强迫来到张家。这样,一个孀妇因冤狱被官府错判而为人强占,这类强迫同居的性质与自愿“改嫁嚣的婚姻是两回事。由此,前面反对“改嫁”和肯定“改嫁”二说的观点都不能成立。
此说虽有新意,但能成立吗?有学者以为也不足信。张汝舟作为一名有特权、有地位的官员,有必要用司法判决书之类文件去强迫一个近五十岁的女词人为自己的妻室吗?再者,既然将“犯妇”李清照断给张汝舟有“官文书”,且只是强迫“同居”,就无所谓婚姻关系,那为何后来李清照要涉讼去谋求官府批准离异呢?同时,赵明诚的两个哥哥都为朝廷命官,权势不小,怎能对弟媳如此受辱之事袖手旁观?尤其是官任“内翰承旨”的綦崇礼,也早该在清照被逼为人妇之际出手营救,何必等到清照涉讼要坐牢之时再费力气昵?总之,“同居”一说也经不起推敲。
上述诸说,都能说出一定的理由,然而也有臆测的成分,孰是孰非,谁能判断呢?
陆游与唐琬的爱情悲剧
陆游,字务观,号放翁。这位南宋著名文学家和学者,一生创作了近万首诗篇,被誉为南宋诗坛四大家之一,还有散文、史书等作品,其成就卓著。然而,仕途坎坷,屡遭贬黜。其婚姻生活更是不幸,与唐琬的爱情悲剧几乎家喻户晓。其原因何在呢?
陆游约在二十岁左右的时候,与温柔多情、能诗会词的唐琬结成夫妻,婚后感情融洽,两人相亲相爱,堪称伉俪相得,生活非常美满。可是,陆游的母亲却对唐琬百般挑剔,十分不满,没到数月,就逼着陆游与唐琬离婚。据说陆游不忍和唐琬分离,又不敢违背母命,就在外边搞了一所住宅,让唐琬搬去居住,且时时前去幽会。老太太听到风声,前往别宅查究,陆游事先得知,带着唐琬避开了。但这样掩饰下去,总非长久之计,最后陆游只得忍痛与唐琬诀别,自此两人天各一方。不久之后,陆游娶了一位姓王的女子,唐琬也改嫁给一个叫赵士程的士人,日子在淡淡的愁云中荏苒。
几年之后的一天,春光明媚,陆游到沈园游览。沈园在山阴城(今浙江绍兴)东南四里,禹迹寺的南边,是当地的名胜古园。凑巧的是,赵士程、唐琬夫妇也来这里踏春。这对被迫分离的有情人又见面了,可是千言万语从何说起呢?陆游只能陷入痛苦的沉思,在百感交集之后,怅然写下了这首令人心酸的《钗头凤》:
陆游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汜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据说唐琬见词;悲愤不已,回家也和了一首: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倚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妆欢,瞒!瞒!瞒!
唐琬从此郁郁成病,不久便含恨离世了。此和词实为后人伪托,不过也写得情真意切。而陆游在余生之年,始终不能忘却昔日的深情和沈园的最后一面,曾多次赋诗缅怀,直到八十多岁的晚年。陆、唐的悲欢离合,唱出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也给后人留下疑问:一般以为唐琬是陆游舅舅的女儿,或者说唐琬是陆母的侄女,陆游和唐琬是表兄妹关系,那么陆母为什么对自己的侄女如此狠心,要将这对恩爱夫妻活活拆散,竟毁了两个至亲骨肉的幸福呢?这点确实让人难以理喻,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陆游与唐琬的亲戚关系。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就是说唐琬是唐闳的女儿,和陆母是姑母与侄女的关系,那么唐闳与陆母应是兄妹。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和陈鹄《耆旧续闻》,也都有类似的说法。后世的论著也大多沿袭这一说法,如朱东润的《陆游传》。然而,也有一些学者对这一传统说法提出质疑,他们查考了《宝庆续会稽志》,发现唐琬的父亲唐闳是山阴(今浙江绍兴)人鸿胪少卿唐翊之子,而陆母则是江陵(今属湖北)人唐介的孙女。两家虽同姓,但两地相隔遥远,并无宗族血亲关系。再查陆游舅舅辈中,有唐仲俊、唐居正诸人,却没有一个叫唐闳的。既然唐闳与陆母没有血亲关系,那陆游与唐琬也不可能是表兄妹了。
不过,宋人有关记载言之凿凿,而且有多人记述此事,虽说野史笔记有采录传闻而不暇考证的毛病,但周密、刘克庄等人毕竟与陆游的生活年代相接,所言总应该有些根据。于是,又有一些学者详细考证了唐琬的家世,排列出唐琬家族的世系表,认为唐琬与陆母之间确有宗族关系,只不过是一种远房的疏族亲戚,或者说两人可称“同谱姑侄”,而非“嫡亲姑侄”。所以,唐琬终究不是陆母的至亲骨肉。
那么,陆母决意逼迫这对恩爱夫妻离异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呢?刘克庄《后村诗话》以为,陆游的父母亲对陆游的管教甚严,期望很高,希望他早日科举及第,入仕为官。而陆游结婚后对学业有所荒废,对政治没有多大兴趣,只是写诗抒情。早几年的科场不利,仍让二老记忆犹新,很是担忧,于是决定拆散他们,由陆母出面,迁怒于唐琬,让陆游屈服,从此一心苦读,以求取功名。总之,是一番苦心,想让儿子成材。
有人不同意上述说法,指出陆游第一次应考失败时是十八岁,如果陆游父母真为儿子的科举仕途着想,为什么在他二十岁时,落第不到二年就急急忙忙给儿子成婚?其实,古人成家与立业一般并不矛盾,结婚后再举科第之事也很平常。绍兴二十四年(1154),陆游应礼部试,名列前茅,因论恢复,激怒奸臣,被黜落下榜,时年二十九岁,已早与唐琬离异。所以,陆游的科场失利,和唐琬、婚姻是毫不相干的。
细读陆游的《夏夜舟中闻水鸟声甚哀,若曰“姑恶”,感而作诗》,或可找到此事原委的蛛丝马迹。诗有曰:“所冀妾生男,庶几姑弄孙。此意竟蹉跎,薄命来谗言。”古代称婆婆为“姑”,“姑恶”即影射婆婆可恶,蛮不讲理。诗意谓:婆婆“弄孙”心切,希望儿媳快点“生男”,不意唐琬婚后不育,婆婆“此意竟蹉跎”,又听信谗言,才威逼儿子休了这个不能传宗接代的儿媳。估计,这才是陆游爱情悲剧的主要原因。
也有人不同意上述观点,指出一般要数年才知其能否生育,唐琬进门才数月,就被强迫离异,不应和生育有关。应是唐琬不通世故而礼节不周,惹得陆母心生不满,或者说就是婆媳不和,婆婆看不惯媳妇的为人,强逼儿子休妻。南宋陈鹄《耆旧续闻》卷十直言:放翁先妻内琴瑟甚和,然不当母夫人意,因出之。夫妻之情,实不忍离。这是最早记录这一悲剧的一则史料,那么为什么唐琬不得婆婆欢心呢?人们一般也只能泛泛而说陆家封建礼教严格,容不得豁达开朗的唐琬,所以后改娶端庄婉顺的王氏。其实,清官难断家务事,该悲剧的具体原因恐怕是不会找到确切答案的。
朱淑真的生活时代
朱淑真是宋代著名女诗人兼词家,通书画音律,自号幽栖居士,后人辑其诗词三百余首,题名《断肠集》。她和李清照并列为宋代最有影响的才女,可称我国古代女作家中的杰出代表人物。但女诗人到底生活在北宋?还是南宋?仰或两宋之交?人们提出各种史料根据进行论证,结论却大相径庭,至今都是悬案。
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平江府通判魏仲恭在路经都城临安(今杭州)时,常听到人们惋惜地谈起一位赍恨以殁的女郎,并交口传诵着她生前的许多诗词作品。魏仲恭觉得这些诗词“清新婉丽,蓄思含情”,并不比花蕊夫人、李清照等前辈女词人的作品逊色,便和一些士人们留意搜访采集,最后竟辑得其遗作三百余首。这位女郎的名字叫朱淑真,其诗词中充溢着一种特有的怨怅之情,表明其人生遭遇的悲剧色彩,魏仲恭就为其作品集起名《断肠集》。其作品集不仅在数量上居于历代女诗人的前列,且以其清空婉约、恬新流丽的风格、温柔真挚、幽怨悱恻的深情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然而,这位才女的生平事迹却湮没不彰,各种信息语焉不详,显得扑朔迷离,人们众说纷纭。
明代田汝成《西湖志余》说:“与淑真同时有魏夫人,亦能诗。尝置酒邀淑真,令小环队舞,因索诗,以飞雪满群山为韵,淑真醉中援笔赋五绝。”而朱淑真诗作中确有题为《会魏夫人席上命小环妙舞曲终求诗于予,以飞雪满群山为韵作五绝》的五首七绝,把小环队舞描绘得生动可人,栩栩如生。后人称赞道:“不惟词旨艳丽,而舞姿之妙,亦可想见也。”许多人认为,向朱淑真索诗的魏夫人是曾布之妻,一位颇有诗名的妇人。曾布即“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弟弟,生于仁宗景祐三年(1036),神宗时官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助王安石变法,死于大观元年(1107)。考魏夫人约生于仁宗康定元年(1040),卒于徽宗崇宁二年(1103)。朱淑真如与曾布的妻子为诗友,则应是北宋时人。再如明、清时的沈际飞、况周颐等学者都断定朱淑真为北宋人,其生卒年要略早于李清照。
然而有学者指出,朱淑真在《夜留依绿亭》诗中写道:“水鸟栖烟夜不喧,风传宫漏到湖边。”这皇宫边上的“湖”,应指临安(今杭州)的西湖。诗中描写的生活环境,多处出现南宋临安的影子,如“坠翠遗珠满帝城”、“沉沉春雨暗皇州”、“天街平贴净无尘”之类的句子。杭州自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起,成为南宋政权的行都。上述诗句或可证明:朱淑真是生活在南宋的都城临安,而不是北宋的杭州。如果说朱淑真与魏夫人是忘年诗友,以两人悬隔三十岁推算,朱也当生于神宗熙宁年间,到南宋定都临安,已是七八十岁的老妪了。这显然不符合《夜留依绿亭》诸诗作者的年龄。这段时间,朱淑真还有《元夜三首》诸作品,描写元夜与情人相会,在歌声和鼓乐中,两情无猜的情形。可见是一位妙龄少女。所以上述“魏夫人”不应是曾布之妻,而是另一位魏姓的贵妇而已。除此之外,并不存在任何能表明朱淑真曾在北宋时代生活过的证据。
明人田艺蘅的《纪略》则说朱淑真是朱熹的侄女,朱熹生于建炎四年(1130),卒于庆元六年(1200),那么朱淑真应是南宋中叶人。然而朱熹是江西婺源人,晚年迁居福建建阳考亭;而朱淑真一说是海宁人,一说是钱塘下里人,家居杭州涌金门内如意桥北的宝康巷,朱淑真就出生在这里。总之,朱熹是江西人,朱淑真是浙江人,虽说都姓朱,但两地相隔遥远,又如何会是叔侄关系呢?朱熹《晦庵说诗》言:“本朝妇人能词者,唯李易安、魏夫人二人而已。”说明谙熟浙中掌故的朱熹,并不知道作了如此多诗词的“朱淑真”其人,何谈是其侄女。也说明朱淑真的出名,远在李清照之后,到南宋中叶仍没有多少诗名。有学者还指出,朱淑真的一些作品中,有明显受李清照影响的痕迹。如她的《得家嫂书》咏;“添得情怀无是处,非干病酒与悲愁。”与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中“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变”的名句如出一辙。
清代文学家王士祯,自述曾亲睹朱淑真所作《璇玑图记》,其文末有“绍定三年春二月望后三日,钱唐幽栖居士朱氏淑真书”的落款。绍定三年为公元1230年,果如其言,那么朱淑真就该是南宋晚期时人了。有学者还指出,朱淑真的名句“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是化用南宋爱国诗人郑思肖的诗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而来,郑思肖是宋末元初人,那朱淑真也应是宋末元初时人了。然而现存最早的有关朱淑真的文献资料,是魏仲恭在淳熙九年(1182)所作的《断肠集序》,其中明确指出:诗词集的作者朱淑真已经过世。所以,有学者指出,《璇玑图记》遗墨问题,很有可能是发现者在年代上产生误记的结果。而“宁可抱香枝上老”的诗句,实是被郑思肖化用在自己的诗中。然而王渔洋《池北偶谈》却又认为“绍定三年”或是“绍圣三年”之误,两个年号相差一百三十多年,这样又把朱淑真硬拉回到北宋,真让人有点不知所属。
上述各执一词的说法,其时间跨度前后竟相差有二三百年之多,实际都经不起仔细推敲。现代研究者往往取调和的办法,将这位女诗人的生卒年系于北、南两宋之交。不过,下述南宋中叶说,逐渐取得多数人的共识。
有学者指出,魏仲恭的《断肠集序》,作为最早的相关文献,所包含的信息应最有可信度。其中说到:“比往武林(即杭州),见旅邸中好事者往往诵朱淑真词……其死也,不能葬骨于地下,如青冢之可吊,并其诗为父母一火焚之,今所传者百不一存……予是以叹息之不足,援笔而书之,聊以慰其芳魂于九泉寂寞之滨,未为不遇也。如其叙述始末,自有临安王唐佐为之传。姑书其大概为别引云。”所说王唐佐的传记早已不存,但这篇序文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淳熙九年时,朱淑真已经离开人间。其中所谓“芳魂”,应表明她死时还年轻。她死后,父母尚在,且将那些断肠诗稿都付之一炬,也说明朱的享年不长。而从《断肠集》来看,其中也确实没有一首作品涉及中年生活的内容。
同时,从宋人为逝者作传、编诗文集的惯例来看,一般距离死者下世的时间不会太远。再从“旅邸中好事者往往诵朱淑真词”而言,也说明此人过世时间不长,其悲悯的一生必有牵动人心的地方,以致人们在来往中还记得她,将她作为一个话题,诵读她的作品。如果去世时间已很长的话,恐怕人们会将她淡忘。此外,同里的文人还愿意为她作传,而王唐佐的传记由魏仲恭在《断肠集序》中“书其大概为别引”,也说明其流播的时间还不长。加上搜集其遗作本身需费一定的时日,估计魏序作于朱淑真卒后的三四年至十年之间,也就是说朱淑真约卒于乾道八年(1172)至淳熙五年(1178)。
接着的问题是,朱淑真大约在多大年纪时辞世的?明代周源清考证说,朱淑真死时才二十二岁芳龄。然而从人们搜集到她三百余首诗词,且还是“百不一存”的情况而言,恐怕如此年轻是难以完成的。她皈依佛门后自号幽栖居士,如才二十出头一点的年龄恐怕还不会有如此心境。尤其是她还写过关注民生疾苦的诗篇《苦热闻田夫语有感》:
日轮推火烧长空,正是六月三伏中。
旱云万迭赤不雨,地裂河枯尘起风。
农忧田亩死禾黍,车水救田无暂处。
日长饥渴喉咙焦,汗血勤劳谁与语?
播插耕耘功已足,尚愁秋晚无成熟。
云霓不至空自忙,恨不抬头向天哭。
寄语豪家轻薄儿,纶巾羽扇将何为!
田中青稻半黄槁,安坐高堂知不知?
诗中对在三伏苦热天用水车抗旱的农民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对安坐堂上摇扇消闲的豪家纨绔发出了不平的斥责,可以想象,如没有一定的生活经历和社会认知,一个大家闺秀绝对写不出如此有深度的诗作。可以肯定,朱淑真不可能在二十岁刚出头的年纪完成这首诗。有学者提出,朱淑真可能在人间度过大约三十个春秋。如此说较为合情理的话,那么,她应生于绍兴十三年至十九年(1143~1149)。
那么,这最后的南宋中期说能经得起岁月的推敲吗?应还需更为确凿的证据。
朱淑真婚姻生活
朱淑真凭着她灵秀的才情在文学史上脱颖而出,留下清丽的芳名。遗憾的是,她在二三十岁的青春年华就香消玉殒。从其诗词作品中或可看出,她是在极度神伤肠断中郁郁而终的,出身大家闺秀的朱淑真到底是何原因导致精神崩溃的呢?
朱淑真的诗词中充溢着一种幽愤怨怅:如“逢春触处须萦恨,对景无时不断肠”;“梨花细雨黄昏后,不是愁人也断肠”;“肌骨大都无一把,何堪更驾许多愁”;“哭损双眸断尽肠,怕黄昏后到昏黄”;“自是断肠听不得,非干吹出断肠声”。沈雄《古今词话》引《女红志余》描写朱淑真“每到春时,下帏趺坐,人询之,则云‘我不忍见春光也’。”也怕听秋雨,因为“点点声声总断肠”!……为什么女诗人如此神伤肠断呢?
南宋淳熙九年(1182),魏仲恭在《断肠集序》中这样述说:朱淑真“早岁不幸,父母失审,不能择伉俪,乃嫁为市井民家妻,一生抑郁不得志,故诗中多有忧愁怨恨之语”。这一解释给予后来的小说家发挥极度想像力的创作空间。
明代周清源在他的《西湖二集》中如此彩描这段故事:朱淑真出身于一个杭州的小户人家,然而她却从小“聪明伶俐、生性警敏,十岁以外自喜读书写字”,才气横溢,无师自通,加上天生丽质,很快就成为当地有名的才女,成为公子哥慕名追求的对象。悲剧就发生在朱淑真的婚姻问题上,其舅父吴少江好赌博输了钱,借了金三老官的二十两银子,却又无力偿还。为了顶债,就劝妹妹把朱淑真嫁给金三老官的儿子,吹嘘金家富贵,过门后就不愁吃穿了。朱淑真父母没有认真考虑和调查,就同意了这门婚事。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摆布下,朱淑真只有顺从地嫁到金家。哪知金家儿子外号“金罕货”,又叫“金怪物”,长得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从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朱淑真只有暗自啼哭,默默流泪了。其父母亲就是这样断送了如花似玉的女儿的终身。
周清源的描述虽说有声有色,但终不过是小说家之言罢了,应该说是缺乏根据的。
王渔洋《池北偶谈》指出,朱淑真出身于官宦门第,家大业大。况周颐《蕙风词话》也认为,朱淑真是大家闺秀。据称,她父亲在浙西做过地方官,还特别喜欢收藏字画古玩。而从她诗词作品中的描述中,可见其家中建有“东园”、“西园”、“西楼”、“水阁”、“桂堂”、“绿亭”等供休憩娱乐的场所,俨然是个大户人家。家境也颇为殷实,她所喜欢的东西,往往能不惜重金以购置。从她的作品中,也可以窥见其婚前天真闲适的情态,对生活充满了极大的乐趣。请看她当时游家中“东园”的诗:
红点苔痕绿满枝,举杯和泪送春归。仓庚有意留残景,杜宇无情亦晚晖。
蝶趁落花盘地舞,燕随柳絮入帘飞。醉中曾记题诗处,临水人家半掩扉。
其游“西园”时,更为欢愉:
闲步西园里,春风明媚天。蝶疑庄叟梦,絮忆谢娘联。
踏草翠茵软,看花红锦鲜。徘徊林影下,欲去又依然。
还有《夏日游水阁》、《纳凉桂堂》、《夜留依绿亭》等诗,都反映出这一时期她所过的优哉游哉的家园生活。她在《春园小宴》中说得最为青春爽朗:“穷日追欢欢不足,恨无为计锁斜晖。”在这样的家境条件下,朱淑真的学习环境自然也较为优越,自小聪明伶俐的她,就在这书香门第中接受了文学的熏陶,如在她的作品中,会发现其所吸取的苏东坡诗词中的一些营养,加上她天生的诗人悟性,她很早就开始作诗填词。在与家族的聚会盛宴中,在与朋友的游山玩水中,都能一逞才思。从心中流出一首首笔触细腻的小诗,这甚至成了她的一种生活习惯,所以青少年时期就已写下了大量的诗篇。此外,她还工书法,擅丹青,识琴谱,解音律,俨然是闺秀淑媛的典范。
问题还是出在结婚之后,关于其丈夫,留下的记载实在寥寥,连姓名都无从查考。不过决非上述描绘的长相丑八怪的市井平民,而是一位读书士人。可能是南宋州学的“外舍生”,曾数次科举落第,后来便留在朱家东轩书房中借读。她作有《送人赴礼部试》一诗,鼓励丈夫发愤图强,不要由于应试失败而气馁,要学东汉马援六十二岁仍能率师出征,老当益壮,力争再试成功。可以想见,她此时对丈夫寄予的一片深情和厚望。
可能她丈夫始终没能在科场上取得佳绩,不过通过某种办法,也终于获得了一官半职。由于官职卑微,所以《断肠集序》有“嫁为市井民家妻”的误说。此后,朱淑真一度随丈夫游宦吴、越、楚、荆诸地。其间所作诗词,不见有对各地名胜古迹的游览吟咏,常有度日如年之感觉,表达出异乎寻常的思家之情,最终出现“巧妻常伴拙夫眠”的哀叹,说明两人已产生感情裂痕。雪上加霜的是,丈夫在此时竟然寻花问柳,公然讨起了小妾,甚至明显冷落了原配之妻。朱淑真再也抑制不住满腔的怨愤,其《愁怀》道:
鸥鹭鸳鸯作一池,须知羽翼不相宜。
东君不与花为主,何以休生连理枝!
另一首说得也同样清晰:
荷叶与荷花,红绿两相配。鸳鸯自有群,鸥鹭莫入队。
对于这位在青少年时期如此热爱生活,且又“才容冠一时”“罕有比者”的大家闺秀来说,追求幸福的未来已不止是理想,而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信念。然而,婚后的生活发展到这样的结局,不啻是当头一棒。旧日美妙的梦想已成泡影,过去曾有的感情也荡然无存,婚姻如此快的走向死亡,让朱淑真猝不及防。问题是:朱淑真在这一家庭情变中是如何应对的?
有学者认为,朱淑真赌气回到娘家,和丈夫断了音信而独守空房。其《菩萨蛮》叹道:“山亭水槲秋方半,凤帏寂寞无人伴。”对丈夫还是时时在苦苦思念,如《恨春》中说:“春光正好多风雨,恩爱方深奈别离”也很想写几封书信去表白和规劝,其《初夏》这样说:“待封一掬伤心泪,寄与南楼薄幸人。”但其丈夫就是不回心转意,甚至连一点慰藉之语都没有,就是说受到丈夫的遗弃,终令朱淑真愁断肝肠,恨断肝肠!一病不起,含恨而逝。
也有学者认为,按朱淑真的性格,要爱就爱得轰轰烈烈,不爱就干脆毅然决绝。是她主动提出夫妇离异,并断定她回到临安娘家之日,便是夫妻断绝往来的起始,从此两人分道扬镳。朱淑真虽主动摆脱了婚姻的桎梏,但她的身份毕竟是一名“弃妇”,在封建礼教和传统偏见的双重压迫下,其处境是不难想像的。这一时期的哀音怨歌,在《断肠集》中俯拾皆是。为了解脱苦闷,朱淑真尝试皈依佛门,以“幽栖居士”为别号。
如果朱淑真仅是在以泪洗面或斋房拜佛中度过余生,那她只是一名可怜可悯的弱女子,她的作品也不会引起我们太大的震动。难能可贵的是,她不甘心屈服,她还年轻,爱情的火焰还没有熄灭,她不惜用生命的力量,向礼教作了勇敢的抗争。具体来说,就是又发起一段“牵情于才子”的恋爱故事。
一次西湖春日的诗会中,朱淑真邂逅了一位风流倜傥的青年诗人,顿时萌生了好感,两人作诗唱酬,建立了友情,此后常常互送诗笺,孤灯相思。第二年的元宵节灯会,他们又相会在一起,互相倾吐了情愫。朱淑真的诗作《元夜》,记录了这销魂的时刻:
火树银花触目红,揭天鼓吹闹春风。
新欢入手愁忙里,旧事惊心忆梦中。
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常任月朦胧。
赏灯那得工夫醉,未必明年此会同。
此诗记载了朱淑真当时复杂的感受:有意外的欣喜,也有沉痛的经验,有真情的陶醉,也有清醒的展望。自此以后,两人的约会和吟笺渐少,从春至秋,现实越来越明显告之:这段恋情是不会有收获了。到下一年的元宵夜,没有灯火,没有笙歌,在黑夜中只有女诗人在流泪抽泣。朱淑真可能就死在此后不久,从《断肠集序》所谓“不能葬骨于地下”及“九泉寂寞之滨”诸语的暗示来看,她可能是投水自尽的,她用生命向黑暗的现实提出了最后的控诉。父母将她的诗作付之一炬,看来是遵从她遗嘱的要求所为。这一悲剧,与《红楼梦》黛玉焚稿相似,是这位薄命才女对人世间的彻底绝望和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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