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见鹿,鹿有孤独-第八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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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陆霜】

    所有我以为已经被放弃的希望终会再次盛放,所有我以为被辜负的梦想终有一天会闪闪发亮。

    01

    因为森林植被保护的专题报道,我在偏远山区待了半个月,和摄影师小王一起,跟着护林人一起吃住。每天记录植被被盗伐的情况,还有环保局和毁林建厂的商人之间的冲突。

    说真的,这一次的行程对于我来说算是受益匪浅。曾经的我一直执着于人和人之间周旋,我觉得能够透彻地了解人性,在社会上站稳脚跟,我就能很好地活下去了。

    我的生活重心一直都是我自己,因为我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关注别人,更不用说关注自然环境。曾经我觉得那些环保斗士都是一群理想主义者,生存和保护环境面前,大家当然会先选择生存,环保似乎是离我们特别遥远的一件事。

    但是,这一次的深山之行,看着生长了上百年的老树被盗伐,原本郁郁葱葱的山坡露出了黄色泥泞的地表,森林越来越贫瘠,动物也越来越少,我居然心疼起来。这是我过去都没有过的感受,但是现在它扎根在了我的心里。

    每天除了跟护林人一起去巡查,回到住处,我就开始查阅各种报道所需要的资料,一边采访,一边整理。

    小王看我仿佛打了鸡血一样,忍不住感叹:“阿霜,你这么拼命,我都快以为跟我来的人不是你,而是余南笙了。”

    小王的一句话好像把我点醒了,一直以来我仗着自己的小聪明和天赋,看不上余南笙的认真和努力。但是或许在沈郁希眼里,我欠缺的就是这认真的干劲吧。

    想到他曾经斥责我爱走捷径,我还觉得不满,现在想起来,真的有点儿好笑。

    因为是深山里,供电十分不稳定,有时候晚上会停电。

    护林人李叔借了一盏油灯给我,我就借着油灯翻资料、做笔记,认真得像是个小学生。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我放下笔,警惕地问了一句:“谁?”

    只听一个并不陌生的男声回答道:“我是夏行风。”

    我愣了一下,有些错愕。

    这里离市区上百公里远,他没事跑来干什么?

    他见我还不开门,于是苦笑着补充了一句:“我真的是夏行风,今天我和同学一起出来露营,听你们报社的同事说派了你来林场做采访。我们烤的东西吃不完,想到你在附近,就送过来分给你吃了。”

    其实之前在医院见过面之后,因为那个案子的关系,我们的联系变得频繁起来。他也知道我在哪家报社实习,也时不时邀我出去吃东西,理由是报答当年我的出手相助。

    我不反感他,也觉得他报答的理由是成立的,于是一来二去,我们现在成了不错的朋友。

    说实话,我曾经以为自己这辈子大概是交不到朋友了。余南笙对我来说更像是个对手,我在和她的较量中逐渐成长,虽然现在已经不讨厌她了,但还是会不自觉地跟她比较。而沈郁希呢……我想靠近他,但他总是离我很远。

    说起来,能毫无顾虑地相处的朋友,算下来也只有夏行风了。

    难得他出来露营还惦记着我。

    我起身去给他开了门,接过他手里的便当盒:“你和你同学也太有闲情了,跑这么远来露营。”

    夏行风微微一笑,帮我把手里的盒子打开,然后说道:“他们也不想跑这么远,是我提议的。”

    我夹起里面的一块烤五花肉塞进嘴里,他们的手艺不错,烤得还挺香,我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要提议来这里?”

    夏行风顿了一下,目光有些躲闪,两颊飘起了两朵难以察觉的红晕:“我觉得你在这里可能会无聊,所以就来看看。”

    闻言,我先是愣了一秒,夹肉的动作停住了,良久才咳嗽了两声,说道:“我在这里挺好的,过得特别充实,你看,还有那么多资料没看呢。”

    夏行风的嘴角勾起一抹难以察觉的苦笑,转而又恢复常态,摆出一副对我做的事情很感兴趣的样子。

    “你在找资料吗?需不需要帮忙?我对环保还是有点儿了解的,也许可以帮得上你。”

    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都快整理完了,明天就可以收拾东西回报社。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时间也不早了。”

    夏行风没有走,抿了抿嘴唇,似乎有点儿不甘心:“我就是想帮你做点儿什么……”

    “这些烧烤就是帮了我大忙,最近在这里吃素吃得快成尼姑了,感谢你帮我开了荤。”我一边说一边又夹了一只鸡翅,接着说道,“如果现在你做这些都是为了报答当初我出手帮过你,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心,当时只是看那些人不顺眼而已。”

    夏行风看着我,忽然沉默了。

    02

    他低着头,油灯的灯光只能照亮他的半张脸,表情透着一丝失落。

    良久,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开口的时候,他突然看着我,说道:“陆霜,我不只是想报恩。”

    我只能假装失聪,继续从便当盒里夹吃的。

    “你可能不相信……其实当时我就很喜欢你。但是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后来爸妈为了给我换个环境,让我转学去别的城市念了初中……

    “但是我一直想着回来找你,所以我又考了这里的学校。只是没想到,高中三年我都没能找到你,却在派出所里和你重逢了。”

    说到这里,夏行风笑了起来,似乎这一场重逢对他来说确实是很美好的事情。

    “我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而且我现在变优秀了。我就是想跟你坦白,我喜欢你,喜欢了好多年。”夏行风的声音轻柔又温和,就像一阵春风,让人打从心里觉得舒服,“我喜欢你什么都不害怕的样子,很酷,但是有时候也会心疼你离所有人都那么远。可能你对我的印象仅仅是你帮了我两次,但是我对你的印象远远不只这些。

    “我每天都会看着你一个人上课,一个人下课,知道你有一个用了很久的水杯,知道你喜欢把笔放在什么位置,知道你生气的时候表面看不出来,但是手会攥成拳头……”

    “夏行风……”我心慌得厉害,没法再听他说下去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说的这些话确实很动人,但是我很清楚,占据我心里那个位置的人是沈郁希。夏行风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朋友。

    夏行风停顿了一下,微微一笑道:“是沈记者,对吧?”

    我错愕地看着他,没想到他会猜得那么准。就算我已经把他当成了朋友,但我们之间的往来顶多是普通朋友之间的往来,我没有对他谈起过什么心事,更不可能跟他提起我喜欢沈郁希。

    夏行风叹了口气:“看来我猜中了。其实有一次我在报社门口等你,看见你和那位沈记者一起走出来,从你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他对你来说和别人不一样。

    “但是没关系,我可以等。如果有一天你们真的在一起了,我会自动退出,但是如果将来你们没有在一起,能给我一个机会吗?”夏行风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在他的注视下,我沉默了良久没有回答。

    夏行风突然站起身来:“我不管,你不回答,我就当你是默认了。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儿休息。”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顺带把门关上了。

    从小到大,因为性格冷淡,做事又总是不被周围人理解,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我。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表白,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手足无措。

    我已经习惯了被人讨厌。

    被人喜欢,而且喜欢了那么多年,我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怎么应对。

    大概孤独就是我的天性吧,只会喜欢永远不可能的人,却无法接受别人的喜欢。

    03

    回到报社的时候,我才发现余南笙的座位空了。桌面上摆得满满的资料和笔记本都消失了,只留了一台电脑。

    其实我在心里想过无数次,有一天她离开报社,也许我就可以取代她的位置,成为沈郁希的徒弟,离他更近了。

    但是真正发现她离开了,我反而有些不自在。一直以来我们相互比较,已经是习惯了,她突然走了,我就像被丢在赛场上的运动员,想比下去却找不到对手了。

    同组的编辑把余南笙的事情告诉了我,我也没有多想,就打算下午去余南笙的学校找她。

    这个时候沈郁希回来了,他一脸疲惫,眉心紧皱着,整个人似乎瘦了一圈,脸部轮廓更加分明了。

    我泡了杯茶,端着茶杯走到他面前,递给他:“喝点儿东西吧,你看起来太没精神了。”

    沈郁希接过茶杯,看了我一眼,良久才吐出两个字:“谢谢。”

    “余南笙……没事吧?”

    我犹豫了半晌,还是问出口了。

    沈郁希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猜测我问这句话的用意,半晌都没有回答我。

    我苦笑了一下,说到底,他还是觉得我对余南笙有敌意。

    “你放心,我是真的出于关心,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以她那样的个性,应该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吧?”

    沈郁希点了点头,叹了口气,收回了目光:“你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余南笙的事,我会想办法解决。”

    说完,他转过身,整理手头的资料和稿件,眉心一直拧着一个结。

    沈郁希最吸引人的时候就是在他认真工作的时候,那种仿佛把全世界都抛到脑后的专注样子简直让人着迷。而且他总是以最快的速度从一堆杂乱无章的资料里找出自己需要的部分,写的报道也总是观点独特、立场中立,给读者充分的思考空间。

    做记者的时间越长,我越是佩服沈郁希。无论是外出采访,还是撰写报道,他总是那么冷静。在所有人都为一件事义愤填膺的时候,他也不会偏激,还会透过事件的表象深挖本质。

    他的报道没有一处瑕疵,总是被拿来当经典案例。

    这时,同组的编辑刚好路过,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阿霜,你看沈记者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因为南笙辞职了,所以你被调到沈记者那一组了,以后你就跟着沈记者做事了。”

    闻言,我愣了一下,不敢相信地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主编亲口说的。今后好好加油啊,沈大记者身上能学习的地方可多了。”

    虽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但我还是把迟疑的目光投向了沈郁希:“沈记者,以后我可以跟你一起工作了?”

    沈郁希还是低头写稿件,头都没有抬一下。

    我咬了咬嘴唇,想了想,又道:“我发誓,我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陆霜了。我会像余南笙学习,脚踏实地地做新闻,绝对不耍小聪明了。”

    沈郁希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如果你能说到做到,那是最好不过。”

    “那你愿意让我进你的组了?”

    沈郁希点点头,但是神情依然严肃:“如果挨不了骂、吃不了苦,你可以去别的组。”

    “不会有那一天的。”

    这一点我很自信,我已经吃过太多的苦,挨骂吃苦对于我来说是最简单的事情。

    一瞬间,我感觉神清气爽,整个人心情都好起来了。

    一直以来,我针对余南笙,把她当对手,不就是想得到沈郁希的认可,得到他身边的位置吗?

    现在这个想法终于实现了,沈郁希点头的那瞬间,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04

    按理来说,我占了余南笙的位置,应该祈祷她不要再回报社才对。但是这段时间看着她的座位,我感觉很不舒服。

    可能在无形之中,和余南笙做比较也变成我前进的动力。因为她能成为沈郁希的徒弟,一步步得到沈郁希的认可,而我不可以,所以我一心想着超过她,得到认可,不知不觉就从一个门外汉渐渐明白了记者是怎么一回事。

    想到这里,我还是决定再去一次S大。

    余南笙的学校是S市最好的大学,校区占地面积很大,学校内有公交车,第一次进去的时候我都晕头转向的。这一次我提前给余南笙打了电话,她说她还在图书馆,马上会过来,约在学校门口附近的一家饮品店碰头。

    我先到了,给自己点了杯橙汁,就坐在窗边的位子上等着。

    这段时间我的经济没那么紧张了,上一次发的那笔奖金有两千,苏馨也开始做钟点工了,陆澜因为成绩好拿了奖学金,住宿期间基本上用不着花多少钱。我总算是松了口气,勉强能好好生活了。

    没想到我就这样熬过来了。

    余南笙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堆书,看起来是一副发奋好学生的样子,点个饮料都很匆忙。

    她抱着那堆书环视了店内一圈,接着朝我走了过来。

    她看起来也清瘦了些,脸色过分苍白,黑眼圈也很严重,毕竟这件事对她来说打击太大了。普通人失去至亲大约都是如此吧,也许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像我一样,父母有和没有差不多。我甚至想过,如果我是个孤儿,兴许还能过得好一些。

    “对不起,我最近准备考研,一直待在图书馆里,所以来晚了,抱歉。”

    余南笙在我面前落座,书也被放到了一边。

    “考研?你真的不打算回报社工作了?”我皱了皱眉头。

    余南笙闻言,苦笑了一下,双手交叠着,看得出来情绪有些挣扎,最终才道:“你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事情,可能我有些想法已经改变了。你说得对,或许我根本不了解这个社会,也不了解记者这个工作,之前是我想得太美好了,现在我大概是清醒了。”

    我听出了她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又看了一眼她手边的《欧洲文学简史》、《西方文学概要》……

    “你不学新闻了?”

    余南笙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比哭还难看,她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过去是我太天真了,我以为记者是揭开真相的英雄,我把这个职业和这个世界都想得太完美了。但是这件事让我意识到我错了,我不该这么任性地学新闻,不该任性地和那些人对抗。我只想到我自己不害怕,但是没想到会牵连到我爸……”

    说到这里,余南笙哽咽了一下,眼眶变得通红:“我爸那么好的人,他从来没有做过坏事,是他一直告诉我好人会有好报的,所以我一直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惩恶扬善。但是他死了,就因为我的固执,因为我的自以为是死了……

    “我不想再当记者了,我不想身边有更多的人因为我而受伤,我真的承受不起。”余南笙似乎努力忍住了眼泪,但是说到激动处,眼泪还是拼命地掉下来。

    我平静地看着她,直到她说完了,我才缓缓开口:“余南笙,你就是个懦夫!”

    余南笙似乎没想到我会开口骂她,一时之间愣在那里。可能最近她身边的人都是在安慰她、鼓励她,在一个人那么难过绝望的时候,还要开口指责她。有时候我也觉得我的心肠是硬的。

    “你父亲的死只是一个意外,你却因此放弃了你坚持了这么多年的梦想,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余南笙闻言,眼里染上了一丝怒气:“陆霜,我知道你比我坚强,比我聪明,比我看得透彻,但是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冷血动物,死的人是我爸啊!我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像没事人一样面对这个害死我爸的职业?我做不到!”

    “那你觉得你就这样放弃梦想、停滞不前,就是他老人家想看到的结果?他养了你20年,让你成为一个惩恶扬善的好人,却没想到在他死后你却做了缩头乌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听到余南笙换了专业,便有一种没由来的愤怒,“余南笙,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嫉妒你,嫉妒你有这么坚定的梦想,嫉妒你为了梦想可以那么执着,嫉妒你因为这样而被沈郁希看好。

    “说实话,我一开始看不起你这样的娇公主,生活在温室里,以为外面的世界就是非黑即白,每天都把自己当成正义使者来评判别人的好坏。”说到这里,我自嘲地笑了一下,“但是那个时候,你的心至少是热的,至少能让周围的人感受到温暖和光亮。现在的你呢?你那点儿意气风发,那点儿正义感,那点儿为了梦想的坚持到哪里去了?

    “我可是一直把你当对手的,如果你弱到连这点儿打击都承受不了,那我真是太失望了。”

    “别说了!”余南笙几乎是吼出来的,真的很少见到她那么崩溃的样子。

    我知道我的话只是不断刺激她的伤口,让她痛不欲生,但是我也知道,她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就证明她对记者这个行业还是热爱的。

    “余南笙,你别让我看不起你。”留下这句话,我连饮料都没有喝完,就起身离开了饮品店。

    我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了,我也不擅长开导别人,这种时候离开还能避免引起争执。

    我不知道我的话能不能把她骂醒,其实她的反应和想法都是正常的,只是我会觉得可惜,对我来说少了个有实力的对手,对于这个社会来说也少了个说真话的好记者。

    05

    那一次会面之后,余南笙还是没有回报社,但我有种预感,她那么想当记者,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的,但是我也不会为了等她就停滞不前。

    跟着沈郁希做报道之后,我比过去更加努力,把余南笙留在报社里的书都拿来看了,几乎是一点一点补充了记者的专业知识。每次不是特别着急要的专题报道,我都会写出三个版本让沈郁希挑。

    沈郁希似乎也不再排斥我继续做记者这个行业,但还是一如既往地严格且毒舌,我经常在他的批注上修改新闻稿改到半夜。

    他自己也像拼命三郎一样,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他是社里少数几个不需要配备摄影师的记者,因为他自己就是特别出色的摄影师。

    他的脚步也一直没有停下,已经把国内几个新闻大奖收入囊中。他在报社是台柱子,或许不仅是因为他能写、会写,更因为他的选题总能游走在界限的边缘,既能挖得深刻,也不至于被上面卡住,精彩、不违规、不捏造,在他身上真的能看到作为一个记者的绝佳天赋和眼光。

    听说社里有一个出国交流学习的名额,本来已经给了沈郁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放弃了。

    我问过他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只要认真做了,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师。

    实践出真知,这个道理我明白,但我还是隐隐觉得,或许他留下还有别的原因吧。但是我也没有再追问,其实我很怕最后的答案是我最不想听到的。

    我也在心里揣测过沈郁希的感情,但他好像对谁都是一样,没有太多温度,保持微妙的距离。或许他对我最开始只是因为善意,但是我觉得他对余南笙未必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只要他没有爱上别人,还是单身,我就还是有机会的。

    在报社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都抱着这样的执念,后来习惯性地和余南笙做比较,或许也只是因为吃醋。

    其实很长时间我都弄不清自己对沈郁希的感情到底是喜欢还是崇拜。但是,从小到大,只有沈郁希能让我有不一样的感觉,能让我特别在意他的目光,能让我特别顾忌他对别人的感情。

    大概是一种源于崇拜的喜欢吧。

    我在沈郁希的带领下,项目也越做越成功。他也很少毒舌,偶尔还会夸我两句。我们组做了一个拾荒者生存现状的专题报道,轰动全国,因为切入点独特,以纪实的角度记录了拾荒者之间的纷争、暴力和争执过后的相互扶持,反响很好。

    这也算是给社里立了一次大功,所以全组人员决定办一场庆功宴,好好庆祝一下。

    沈郁希本来是不喜欢热闹的,下了班背起相机就要走,但是组里的其他同事都很热情,一个个把他拦住了。

    “沈记者,这次项目最大的功臣就是你了,你要是不去,这个庆功宴开得多没意思啊。”

    我趁机帮腔了一句:“是啊,沈记者,只是和大家一起吃顿饭而已,不会少块肉的。而且项目都做完了,也不影响工作进度。”

    沈郁希最终点了点头:“可以,不过我不会待太晚。”

    大家看他点头了,一个个都欢欣雀跃,高高兴兴地商量去哪里吃。

    我的目光没有离开沈郁希,我总觉得他似乎有心事。

    从余南笙走了之后,他眼底那抹阴郁就越来越明显,话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猛。我知道,这不是我的错觉,但是我一直刻意去忽略那种变化。

    现在,我已经和余南笙一样努力了,再坚持一段时间,可能我的专业基础也不会输给她。

    但是,为什么沈郁希不会像看她那样看待我?甚至没有了7年前我们最初相遇的时候那种怜悯的、轻柔的目光;也没有在派出所的时候那种略带一丝可惜的注视。

    或许应该怪我太着急了,一直朝他逼近,总是想挤进他的世界里,过分激进,令人厌烦了吧。

    06

    庆功宴的地点定在了一家火锅店,店里生意很好,人头攒动,热火朝天的。

    一组6个人,找了张圆桌坐下,我特意坐在沈郁希旁边,不过他拿着手机正在看新闻,并没有看我一眼。因为火锅是自助的,所以所有食材还需要自己去取。我只好再给自己找点儿存在感:“沈记者,你要吃什么?我帮你拿吧。”

    沈郁希头都不抬一下,淡淡道:“不用了,我自己会去拿。”

    “没关系,你看你的新闻,我顺手帮你拿点儿吃的很方便。”我再接再厉。

    我发誓,这辈子我都没有对谁这么温声软语过。

    沈郁希收起手机,勾了勾嘴角,礼貌一笑:“不用了,我自己来。”

    说完,他站起来,朝食品区走过去。

    我跟上他,心里有一个念头。有些话我很想说,憋了那么久,努力了那么久,就是为了能袒露心声吧。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阴暗颓废、只顾自己的陆霜了,我已经变得更好、更努力了。这样的我够资格了吗?

    “沈记者……你觉得这次的项目,我的表现怎么样?”我试探着问他。

    “不错。”

    沈郁希往盘子里夹了两片鱼片,回答还是一如既往地简洁。

    这么简单的答复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略微思索了片刻,我又问他:“现在你对我的印象有变化了吗?我没有让你失望吧。”

    沈郁希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索合适的措辞,然后开口道:“其实我一直知道你有潜质,但是你的心里束缚你的东西太多了。我之前一直刺激你,只是想挫挫你的锐气、打磨你。现在你算入门了。”

    听着沈郁希的话,我有点儿激动,就像小时候收到幼儿园老师发的小红花一样。

    很久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发自内心地高兴和笑了。

    又沉默了半晌,我抓紧了手里的盘子,手心在冒汗:“沈记者,那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沈郁希闻言,回过头来看我,眉心微拧,那目光似乎在询问这句话的含义。

    “我是说……你觉得我有可能成为你的女朋友吗?”

    我没想到,这辈子的第一次表白居然是挤在拥挤的自助餐人潮里,慌张地端着手里的餐盘,惶恐地说出了这句话。

    我期待沈郁希的回答,同时也害怕听到他的回答。

    我希望他能点头,就算不能点头,至少委婉地告诉我,说我还小,说他还不想考虑感情,无论说什么都可以,只要不那么干脆地拒绝就好。

    但是沈郁希没有犹豫地吐出一句:“不可能。”

    我似乎能够感觉到心脏的颤动,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痛感。我的手抖了一下,差点儿没有抓稳餐盘。

    沈郁希却并没有在意我的不安,只是用一种平缓却肯定的语气补充了一句:“我已经有了想要牵手一辈子的人。”

    我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感觉自己就像个傻瓜。

    是啊,上苍怎么可能赐予我那么多幸福,沈郁希的喜欢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

    我又问了一句:“是余南笙吗?”

    沈郁希没有回答,只是说道:“我能教给你的东西已经教完了,学费你应该也攒齐了吧,是时候回学校报到了。”

    我有点儿不甘心,倔劲又从心里涌了上来,凶猛地把我的理智吞没了。

    “沈郁希!你告诉我,我到底哪点不如她?她努力,我比她还努力。她善良,我也努力让自己变得善良。她是温室里的花,从小被人呵护长大。我呢?我必须要很努力才能让自己慢慢开始喜欢这个世界,为什么我那么艰难地靠近你,你还是正眼都不看我一眼?你不觉得这样对我不公平吗?她走了,你心里就那么难受。我留下来努力做记者,你却要赶我走?”

    我知道我是在无理取闹,感情这种事情是没有公平可言的。

    沈郁希放下手里的餐夹,抬头看我,良久才用冰凉的声音说道:“陆霜,别仗着自己受过伤就要所有人都让着你。余南笙出身比你好,是注定的事情,不是她愿意。上个月给你发的那笔奖金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就是靠着那笔奖金,我才勉强度过了上个月。不然现在我和陆澜还有苏馨都流浪街头了。

    “其实给你的奖金不过500块,剩下的是余南笙拿自己的工资垫的。怕你有心理负担,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别告诉你。

    “但是我觉得说出来没什么不好,至少让你知道她的确有些地方胜过你。”

    留下这句话,沈郁希就端着餐盘走回自己的位子坐下。

    我的心怦怦直跳,一是觉得羞耻,明明受人恩惠,却还总是把余南笙当成假想敌来对待;二是懊恼,如果我知道是她的钱,一定不会接受。

    但余南笙就是料准了这一点,所以才不让我知道,所以我接受了那笔钱,没有被彻底逼疯。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自己输在哪里,只是心里不满罢了。

    后来在饭桌上,我没怎么吃菜,一直在喝酒,喝得有点儿恍惚了。

    我突然想起来,在那个雨天,沈郁希看起来还很温柔,声音也没有现在这么冷硬,他说:“你们下雨不回家,在这里干什么?”

    他给了我和陆澜得以生存的500块钱。

    他对孩子真温柔,但是后来我再也没有感受过那种温柔了。

    想着想着,我哭了,很小声,周围很热闹,都只当我是醉了,没人在意我哭了。

    我就像一下子被人丢进了冰冷的深潭里,周围都是让人窒息的水,孤独、窘迫蜂拥而上,把我裹紧了,根本透不过气来。

    07

    聚会散场,有人说要送我回家。

    我强作镇定地挥挥手,示意自己没醉,而且地方确实离我住的小区挺近的。

    沈郁希已经提前走了,组里除了我之外还剩下两个女生和两个男生。两个女生都是弱不禁风的类型,喝得也不少,男生只好先当她们的护花使者,嘱咐我路上小心后,就上了出租车离开了。

    一路上,夜风很凉,吹得我半醉半醒的,步子不是很稳,走一步都要晃两下。但是我一直勉强保持平衡没有摔倒,一路摇晃着到了公寓楼门口。

    还是那盏路灯,还是那个熟悉的身影,一开始,他低头把玩着手机,然后似乎感觉到什么,朝我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他皱了皱眉头。

    “夏行风?”

    自从上次他表白了之后,我就有意地避开他,很少接电话,也很少回短信,保持普通朋友之间的距离。

    他朝我走过来,眉心还是那样深锁着,步子很大,三两步已经到了眼前。他低下头,目光毫不躲闪地看着我:“怎么喝了那么多酒?”

    声音真温柔,在酒精的作用下,他这么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居然让我觉得鼻子有点儿酸。

    是啊,无论我怎么努力,都不能让沈郁希喜欢我,他还要赶我走。可是夏行风因为惦记着5年前我对他的好,就喜欢了我那么久。

    感情这事真的奇妙,一个追一个逃,循环往复,没有终点。

    我眨了一下眼睛,感觉眼眶有点儿湿润了,声音透着哽咽:“夏行风,我是不是特别不值得被人喜欢?连我亲爸都讨厌我,当初毫不犹豫地把我扫地出门了。不是都说虎毒不食子吗?他怎么那么狠心?”

    我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这样袒露过心声,我太好强了。虽然我表达过对陆竞成的怨恨,但是我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的脆弱和依恋,好像我从来都不在乎所谓的亲情,好像我早已洞悉世俗,把什么都看淡了。

    其实不是的,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我能有一个完好的家。

    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能和余南笙一样,无忧无虑,长成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姑娘。

    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它让我必须在深渊里摸爬滚打,遍体鳞伤地长大。

    我感觉自己的眼泪在往外涌,我狠狠地抹掉,但是怎么都擦不干。

    突然,一个温暖的怀抱拥住我,夏行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怎么会?陆霜,你是我心里最好的姑娘,最值得被喜欢的人。”

    我没有挣扎,收住了眼泪,良久,才用带着鼻音的声音说道:“夏行风,我现在还没办法喜欢你。”

    “没关系。”夏行风的声音淡淡的,很轻柔,让人很安心,“我可以等。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他的声音如此笃定,肉麻的誓言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却让人觉得信服,“就算永远等不到你喜欢我也没有关系,看着你快乐就好了。”

    我有点儿哽咽,说道:“夏行风,你真的是个傻瓜!”

    “没办法,已经傻了五年,聪明不起来了。”夏行风笑得无奈,眉眼舒展开来,然后伸手抹掉了我的眼泪,“别哭了,我送你上去。”

    我点了点头,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在前面。

    夏行风也没有说话,手插在口袋里,安安静静地跟在我身后。

    因为氛围太过诡异,我忍不住回过头去看他,结果撞上了他的目光。

    略微停顿之后,他的嘴角漾开一个笑。

    “陆霜,你的背影真好看。”

    他的声音一出口,就被风吹散了。

    我想,要是他早点儿找到我多好,至少在我和沈郁希重逢之前找到我。

    这样的话,是不是现在的我就可以开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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