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
人类使用货币的历史产生于最早出现物质交换的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但是有时候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不寻找一种能够为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这种物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牲畜、盐、稀有的贝壳、珍稀鸟类羽毛、宝石、沙金、石头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过。
经过长年的自然淘汰,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作为货币使用的物品逐渐被金属所取代。使用金属货币的好处是它的制造需要人工,无法从自然界大量获取,同时还易储存。数量稀少的金、银和冶炼困难的铜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金属。
古代中国的货币体系以铜币为基础。更早的货币形式目前尚未被发现。最初的铜币形状多种多样,有刀币、布币、蚁鼻钱等很多形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全国的铜币以秦国的铜钱为标准。由于浇注铜币使用砂模,铸造好的铜币带有毛边,所以在其中央留有方孔,以便用木棍串联起来打磨修锉。这种特殊的形状使它被赋予很多象征性的神秘主义解释,有人认为铜币的圆形代表“天”,中央的方孔代表“地”。铜币上面通常带有铸造时的皇帝年号。
金币在古代中国很罕见。春秋和战国时期,中国南方长江流域的楚国曾经使用过金饼和金片。但是在其他的地区和朝代里,黄金主要用于装饰和保值用途。公元前二世纪,西汉的汉武帝曾经发行过白色的鹿皮货币,用于赏赐贵族和军事将领。除了铜币以外,棉布、丝绸、大米等生活物资也曾经作为货币的计算单位(而不是实际的货币)用来支付官僚和军队的薪饷。唐朝以后,白银货币逐渐得到广泛流通。虽然国库和官方银库里的白银按照统一的成色与重量铸造成元宝以便存放,但是流通的白银却不是铸币,而是以零碎的块状流通,在市场上使用时要经过计算成色、秤量重量这些繁琐的手续。大块的银锭要用夹剪切割,零碎的小块银锭需要在银匠那里重新铸造成更大的银锭。
由于携带大量的铜币极其不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北宋时期,出现了“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之一。但是比起现代意义上的纸币来,它更像一种汇票。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沿用了纸币,并将其视为解决经济困难的妙法之一。他们不顾实际的货币流通额和经济水平,发行了大量没有保证的纸币,造成了最早的通货膨胀。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一位保守的农本主义者,他认为纸币是异族的东西,应该加以摈弃。但是明朝自己也发行了名为“大明宝钞”的纸币。这种纸币在民间很少使用。
明朝中后期,白银开始大量流入中国,成为和铜钱一样普遍的金属货币。清朝时期,白银已经成为国家的主要货币单位(“两”)。清朝末年,墨西哥的银元开始在中国大量流通。光绪皇帝在位时期,中国铸造了自己的银币,并设立了户部银行,发行正规的纸币。1935年,中国实行法币制度,正式废除银本位。
中国现行的货币叫做人民币,是由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和分。
刀币
刀币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铸行的一种青铜铸币,因形状似刀而得名。
春秋时期,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带的齐国,得渔盐之利,出现了商品交流的繁荣景象。伴随着经济往来的不断发展,齐国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铸行了一种形状像刀削(青铜刀)的青铜铸币,称为“刀币”。“刀币”最初在齐国使用,到了战国时期在燕赵等地也与“布币”并行流通。
刀币形状取象于山戎、北狄等北方游牧民族渔猎用的刀类工具,它是由手工业和日常生活使用的工具刀削演变过来的。由于齐刀币面有“化”字文而称“刀化”,所以“刀币”的正式称谓是“刀化(货)刀币”。
刀币由刀首、刀身、刀柄和刀环四个部分组成。刀币的刀背分弧背、折背、直背,刀首有平首、尖首之分。刀币端尖、背弧、刃凹,下面有穿绳的圆孔。晚期的刀币身轻体小,背直刃钝,头方或圆,上面铸的字也逐渐讲究起来。
随着齐国疆土的扩大和与邻国交战,齐国的刀币流通范围逐渐扩大到燕、赵等地。此时的刀币因铸地不同、形体各异而形成了“齐刀”、“燕刀”、“赵刀”三大系列。
五铢钱
五铢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铜币。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罢半两钱,行五铢钱”(《汉书·武帝纪》)。钱形圆,有方孔,正面和背面都有外廓,外廓同文字一样高低,可保钱文不受磨损,钱重五铢(约3.33克),铸有篆字“五铢”二字。
汉初允许私铸,“钱益多而轻”,币制混乱。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采用桑弘羊的建议,铸币权收归中央,令郡国销毁旧钱,由上林苑的钟官、辨铜令、技巧令(一说为均输)三官统一督造,故又称上林钱、三官钱。
五铢钱轻重适中,量足成色好,合乎古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价格水平对货币单位的要求,利于流通和长久使用,因而在汉武帝以后的西汉、东汉、蜀、魏、晋、南齐、梁、陈、北魏、隋均有过铸造,历时长达739年,是我国历史上铸行数量最多、时间最长最为成功的长寿钱。西汉时的五铢钱有郡国五铢、赤(侧)仄五铢、三官五铢、宣帝五铢以及小五铢,金五铢等等。
隋代铸币技术提高,已由范铸改为母钱翻砂铸钱。隋初钱币混乱,当时关东通行北齐的常平钱,关中流通北周时期的五行大布、永通万国等钱。这些钱不但大小、轻重不一,而且质地低劣,影响了商贸经济。隋建国后沿用汉制,铸新五铢钱。五铢钱发行后,从关外来的钱都须与它勘样,相似者允许入关流通,其余销毁。这项政策促进了商业发展。
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五铢,改铸开元通宝,但五铢钱继续在民间流通。
元宝
元宝一般指我国古代铸成马蹄形的金银锭,作货币流通,重量有一百两、五十两、两三两等。
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过,早在唐朝武德年间发行的“开元通宝”时,民间就有取其硕大、贵重之意,将其误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呼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作“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既有政治含义,也是对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说是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朝大军灭南宋后,回至扬州,丞相颜伯因将士掠夺无度,下令搜检部队行李,将所得撒花银子统统铸成锭,归朝献纳。经办此事的销钱官依金代银铤成例,将银子制成每重五十两的银锭,取名“扬州元宝”,呈给世祖忽必烈。当时所铸元宝呈马鞍形,两端圆弧,中间束腰,在形制上与南宋和金的银铤十分相近。“扬州元宝”在后世多有出土,一般长约14.5厘米,厚3厘米。背部镌有“元宝”阴文大字。
其实,古代真正的元宝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样子。真正的元宝中间部份并没有凸出来的形状,颜色也不是金黄色而多是银色的。它演变成今日人们心目中的样子,一方面是为了让元宝的造型美观,颜色更亮丽;另一方面,元宝已成金钱的代表,中间部分突起,很大程度上是戏剧中人们对金山银山的想象。
银元
银元是旧时使用的圆形的银质货币,也叫银圆。
中国自1436年起采用银铜货币体制,主要货币为白银。中国使用的白银多铸成锭状,以重量(两)为单位。至明、清与西方贸易,从外国流入的白银多为铸造成硬币的银元,人们称之为洋钱。早期的银元多为西班牙在墨西哥铸造之西班牙元,在中国被称为“本洋”。后来输入的银元则有墨西哥独立后铸造,有鹰为标记的“鹰洋”。清政府的银元上有蟠龙像,因此被称为“龙洋”。各式银元被称为“大洋”。
银元在中国逐渐受到欢迎,间接影响清政府控制经济的能力。于是清政府开始铸造银元。乾隆时曾开铸镌有班禅头像的纪念性银币,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鼓铸了赏赐用的银币,但用机器自铸新式银元则始于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因铸造数量甚少,后世罕见,时市面流通的银币主要还是洋钱。
光绪十三年由广东造币厂试铸龙洋。以后各省仿效,相继奏准铸造,但因质劣及成色、重量不符标准,不受民间欢迎,甚至在流通中不能按枚计值,只能按重量计值。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革命爆发后,所有已铸成的银币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色、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俗称 “袁大头”和“孙小头”,是自铸银元中流通最广的两种。每块银元的重量为7钱3分。100个银元的重量就有73两,不可能带在身上,因此市面上大宗交易时,都用钱庄的“庄票”。银元放在身上,锵锵有声,白花花的光泽更是炫眼,所以携带大量银元容易发生事故,俗语“财不露白”,“白”便是指银元而言。
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
1935年实行纸币政策,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铜元
铜元俗称铜板,是中国清末民初以来所铸各种新式铜币的通称,是我国近代货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铜元与历代的方孔铜钱不同,它中间无孔,系仿照香港铜辅币铸造而成的。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金属货币铸造工艺从传统的手工翻砂铸造进入了先进的机器化生产的新阶段。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各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掀起了疯狂的划分“势力范围”和抢占“租借地”的瓜分浪潮。随着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全面深入,中国对外贸易一再入超,大量白银外流加上沉重的战争赔款,清政府的财政恐慌日益严重。同时,由于帝国主义为掠夺目的对中国的投资,客观上使中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于是,社会对货币的要求量日益增大。铜元,就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
公元1900年,铜元首次在广东试铸成功。铜元每枚重2钱,含铜95%、白铅4%、锡1%。正面铸“光绪元宝”四汉字和“广宝”二满字,周围有“每百个换一圆”的字样。背面中央刻有一蟠龙纹饰,周围有英文“广东一仙”等字样。这是最初的铜元。
1904 年,铜元的外观稍有变化:原来的“每百个换一圆”的字样改为“每枚当制钱十文”;背面的英文字“一仙”也改为“十文”。新铜元精秀、华美。于是,各省纷纷仿效。但各省所铸的光绪元宝铜币,其画面上均置省名,字样和花纹也有所变化。这时,“铜元开铸已有十省,设局多至二十处”。
1905 年,清政府为整齐划一铜元,解决流弊,着手铸造“大清铜币”。分四种:当二十重四钱,当十重二钱,当五重一钱,当二重四分,成色定为紫铜九五,配白铅五。因为滥铸之风一发而不可收,铜元日趋贬值。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4月16日,清政府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铜元中的问题,颁布了币制则例,在确定银本位的同时,规定铜辅币为分币,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这次计划尚未实施,就与清王朝一同寿终正寝了。
民国时期,各地军阀割据势力相互混战,继而又纷纷设厂制造铜元,用以筹措军费,竞相滥造,营私分肥,毫无章法,遂使铜元质地恶劣,价格暴跌。北洋政府时期的钱法更坏,各省不仅没有停造,反而纷纷增设新厂,所造铜元铜质低劣,面值增大,以牟取暴利。北伐以后,铜元逐渐被镍币所取代,逐步退出流通。
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苏区根据地,曾先后制造和发行铜元多种,现在已成为难得的革命文物。
铜元在我国发行流通前后不过半个世纪的时间。它在我国货币的历史的长河中,仅是十分短暂的一瞬间,但中国铜元见证了中国从封建社会演化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过程,是中国近代货币史和钱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历来以它独特的魅力,吸引起越来越多国内外钱币专家、学者、收藏者、爱好者去总结和回顾。
孔方兄
古代的铜钱是一种辅币。在铸造时为了方便细加工,人们常将铜钱穿在一根棒上。为了在加工铜钱时铜钱不乱转,所以将铜钱当中开成方孔。
西晋时,南阳有个叫鲁褒的人,他对当时人们非常爱钱而深恶痛绝,专门写了《钱神论》,对当时人们特别是统治者的贪婪、奢侈之风进行讥刺。《钱神论》中有这么一句“为世神宝,亲爱如兄,字曰‘孔方’。”
宋朝大诗人黄庭坚因得罪了朝廷而被降职,亲友们便渐渐与他疏远起来。他很伤心,遂写了一首诗,诗中有这样两句:“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诗意是我被降职后,只有笔墨相随(“管城子”是笔的别称),只有笔墨无庸俗相,不像有些人都不愿和我来往了;而钱,更与我绝交了。由于此诗的广泛流传,“孔方兄”就这样成了“钱”的代名词。
钞票
钞票即纸币。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纸币的国家。宋朝用的纸币,叫“交子”;元朝的纸币叫“中统交钞”;到明代,叫“大明宝钞”。清代1835年发行了两种纸币,一种叫“大清宝钞”,一种叫“户都官票”,合起来就叫“钞票”。钞票名称就是从那时候叫起来的。
纸张是钞券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制钞票的纸张一般都是专门制造的,造纸原料大多采用纤维较长的棉、麻等植物作纸浆,这样造出来的纸张光洁坚韧、挺度好,耐磨力强,经久流通纤维不松散、不发毛、不断裂。有的钞纸带有网纹,或纸面施有塑性涂料或压光等。在造纸过程中还采用一些办法,使纸张具有某些特征,以明显的区别于其他纸张。
钞票上大都有水印作为防伪标志。水印在钞纸上的位置不尽相同,可分为固定位置水印,即做在钞票上某一个固定位置的水印;半固定位置水印,做在票面上的某一部位,呈连续的水印;还有不固定位置的水印,如整张钞纸上都有水印图案。在工艺上以固定人像水印技术难度较高。这些水印迎光透视,清晰可见,人物形象生动逼真,立体感强。钞票的水印线纹具有丰富的黑白层次,又放在高精度的固定位置,表现了很好的防伪效果。
造钞纸时在纸浆内掺入彩色纤维丝、小园片。亦有在纸张未定型时将纤维丝撒在纸面上,而构成带有纤维丝和彩点特征的纸张。彩色纤维丝反映在各种钞票纸张上的粗细长短各不同,有的能用肉眼看见,有的需要借助放大镜等。
安全线和水印、纤维丝、彩点一样都是钞纸结构的组成部分。最早是用一种金属线,现在发展成多种多样。一是不透明的塑料线,一种不透明灰白色的塑料薄膜,当把钞票平放时候,很难看到这种线,迎光看时就能清楚地看到一条暗线。二是荧光线,在日光下看不见,在紫外光线下即看到明亮的兰白线。三是缩微印刷线,把微小的字母印在透明或有色的原材料上,迎光看时即可清楚地认出字母来。四是间断露出安全线,这种安全线一段埋置在纸内,一段露出纸面,露出部分是银白色,这需要很高的造纸技术。
票号
票号亦称票庄、汇号或汇兑庄,是一种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信用机构。
明末清初汇票作为汇兑的工具已有流行。乾隆、嘉庆以后,由于埠际贸易扩展,汇兑业务发展迅速,专营汇兑的票号应时产生。道光初年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庄改组为日升昌票庄是最早的一家。其后,平遥、祁县、太谷三县商人继起,将原来由商号兼营的汇兑业务划出或重新集资设立票号。
票号多为合伙组织,也有独资经营。每号创始资本自数万两至二三十万两不等。票号资本存储于总号,总号一般设于原籍。在各大城市设立分号,不另拨给资本。总、分号间可直接通汇或调度资金。三年或四年结账一次,盈利按股分配。
山西票号经营的业务首先是汇兑,活动范围遍及全国。营业重心在北方,但也兼及南方。最盛时山西有总号三十余家,全国各省区设分号四百余所。国外如日本东京、俄国莫斯科、印度加尔各答以及新加坡等地也设有分号。
汇兑的收入为汇费,亦称汇水,收费标准根据各地银两平色高低、路途远近和银根松紧而定。票号在收付款项时,往往借口银色不足或压低份量,取得额外利润。当时票号信誉卓著,且内部组织严密,能严守秘密,虽存款利息较低,贵族、官僚也乐意将私蓄寄存。放款对象除官吏外,主要是钱庄、典当和富商,不与一般商人发生借贷关系。此外还替人代捐官衔爵位和垫款谋缺,从中获利。
票号一度是封建经济的重要金融支柱,甚至有关对外贸易的内汇也统由票号经营。随着外国在华银行相继建立,钱庄势力日益扩大,票号与外商银行、钱庄形成互相联络的三角关系。票号集中经营地区间往来的汇兑,并以吸收的官款对钱庄予以贷款支持;接受钱庄的托付,承办有关外贸资金的汇拨,一般不与外国银行或外商发生直接联系。
由于票号得到官府和大官僚的直接扶助,地位优越,在全国金融市场上曾煊赫一时。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展到高峰,其总资力按资本、存款、发行小票三项估计约达二亿两。但为时不久,外国银行势力迅速扩张,钱庄业务范围扩大,夺去不少票号营业。辛亥革命后,票号失去靠山,存款被提,放款一时无法收回,周转困难,多数票号相继倒闭,终归没落。
钱庄
钱庄是中国清代以办理存款、放款为主,间或经营汇兑的一种信用机构。钱庄起源于经营银、钱兑换的钱摊,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大城市。北方各地一般称为银号、钱铺。
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俗称“钱店”。
钱庄与商业有密切关系。商人在买卖时,不仅可以用钱庄签发的由其支付金额的庄票支付货价,而且可以到期转换,或收划银钱。
鸦片战争后,上海成为国内外贸易中心,钱庄随之有较大发展。上海钱庄视资本大小不同,有汇划庄(或称大同行)或非汇划庄(或称小同行)之分。汇划庄在开业前须加入钱业总公所,享有发行银票、钱票和代收票据的权利,办理存放款、贴现及汇划签发庄票、汇票等业务。非汇划庄又分元、亨、利、贞四种号庄,资力薄弱。一般所称钱庄,指汇划庄。
钱庄的放款对象主要是商业行号。有时也举办工业和贸易贷款,但其数量在全部放款中所占比例很小。钱庄庄票的信用,能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商人调度资金的便利。
鸦片战争后,庄票很快为外国在华洋行和外商所认识。他们开始接受钱庄庄票作抵押并对钱庄提供短期贷款(当时称折款)。钱庄逐渐与外国在华银行建立起金融来往关系。
在钱庄之间,庄票的清算方法最初大抵是各自直接划抵,到1890年前后创造了一种公单制度,即每日下午二时,各汇划庄汇总其应收之庄票到出票钱庄换取公单,到四时以后,各钱庄齐集汇划总会,互相核算,出入相抵,奇尾零数则以现金清偿,其整数则由钱庄另行出票实行划账。这实际上是各钱庄之间初步实行的票据交换制度。钱庄签发汇票,对于洋货向内地扩散和土产向口岸集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19世纪末叶,中国自办银行兴起。由于钱庄同当地工商业联系密切,上海钱庄还得到外商的信用支持,因此在清末金融市场上,钱庄比起本国银行仍然居于优势地位。但由于清末金融风潮以及辛亥革命时期政局的动荡,为数众多的钱庄被迫闭歇清算。
财政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财政这一概念可以表述为:财政是国家或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集中性的分配。国家主体性是财政最本质的内涵和特征。因此,财政可简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
从人类社会史来观察,财政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乘其财用之出入”、“国用”、“国计”、“邦计”、“理财”、“度支”、“计政”都从不同程度表达了财政思想但没有全面的、恰当的财政的含义和财政活动。
中国古代有很多朴素的财政思想,比如藏富于民、培养财源等。春秋时期以“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的原理管理财政;北宋时期提出“因天下之功,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用”;明代提出“理财之道,以生财之道为本”的财政思想都反映了这一点。
再比如西周和唐代后期提出并实施的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的财政收支原则。还有西汉时制定的“均输”“平准”两法,体现了运用财政手段调控经济,特别是调节市场供求的思想,平抑经济波动的思想。
财政作为一个词来用,最初却出现在日本。日本吸收我国汉字所固有的“财”与“政”这两个字,将它们合并起来创建财政,并在1882年官方文件《财政议》中,第一次使用了财政这个术语。我国1898年官方使用财政一词。
赋税
赋税是田赋与其他税收的总称。清代洪亮吉的《治平篇》中说:“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
春秋前,君主除从农民耕种土地直接取得物产外,又从奴隶主取得劳役和实物的贡纳,称为“贡赋”,这是赋税的起源。赋和税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据《汉书·食货志上》载,“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春秋时,私有财产发展,各国臣属本身征发的军役和军用品称“赋”;对臣属土地征发的财物称“税”,后来各国军赋征发也来自于土地,赋、税逐渐混合。
春秋战国以后,私有经济不断发展,授田制的创建,特别是“初税亩”、“初阻禾”的推行、国家向农民份地征收实物,故赋、税逐渐混合。
秦汉时,军赋按人丁征收;田租则按田亩征收。以后各代,以土地为课征对象的称田赋,以户、丁资财等为课征对象的称税。虽自秦汉以后,名称不同,但从广义讲,赋税是泛指一般征榷杂税;而从狭义讲,赋税专指地、丁两税。
唐宋时代按田亩征课的又称为田赋(或田租)。清代“摊丁入亩”后,从而完成了赋役合并征收。
辛亥革命后,漕粮、芦课和官田征纳均称“田赋”,“税”则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概称或其他征课之名。
重农抑商
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由于农业生产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民之生计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大事来抓,努力督促和组织农业生产。在经济政策上一直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即保证经济政策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面倾斜。如推广生产技术,兴修水利,掌握农时,分配土地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督促和鼓励农民勉力生产等。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
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活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在这时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把商农发展对立起来,并在重农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导下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使其失去了产生之初的进步性。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又称“一条编法”,是明代中期的赋税制度。
公元1581年,为了增加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明朝大学士张居正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因为实施这一改革的前提是清查土地,所以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因遭大地主的阻挠而停止了。然而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了下来。
一条鞭法,顾名思义就是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一是把田赋和繁杂的徭役、杂税合并统一征收;二是把徭役部分地摊入田亩,既根据人丁又依照田亩征收;三是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为一条后,一律征银。田赋,除政府必须的米麦仍然交实物外,其余以白银折纳;徭役,一律实行银差。这就肯定了货币在赋税征收中的主导地位。
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雍正帝的“摊丁入亩”,是封建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客观上起到了均平赋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赋役,而且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其生产积极性。它实行赋役折银征收的办法,适应和促进了明朝中期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交纳银两,农民、手工业者必然把大量产品投入市场,促进商业繁荣。徭役折银,农民可自由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创造条件。它推动了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进步,使两税法以来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为清初“摊丁入亩”的变革奠定了基础。
漕运
漕运,中国古代政府将所征收财物(主要为粮食)经水路解往京师或其他指定地点的组织和管理。水路不通处辅以陆运,多用车载(山路或用人畜驮运),故又合称“转漕”或“漕”、“漕辇”。
秦始皇攻匈奴时,人民“万里从军,千里输粮”,将山东粮食运往北河(今属内蒙)供作军粮。从汉至唐,都将东南粮食经黄河渭水运往关中或洛阳。秦汉时漕运十分艰险,费时费力,粮食消耗大,从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在隋代,开广通渠、通济渠、永济渠及江南河,联贯河、淮、江三大水系,将南方的粟米布帛运到京师长安、洛阳就便利多了。
宋建都开封,漕粮分由汴、黄、惠民、广济四河输入,合称“漕运四河”。元建都北京,漕运主要经由海道。明清东南漕粮都经由大运河运往北京。
漕运方式历代有所不同。宋以前皆用民运,至元设万户府始用军运。明漕运有军运、民运两类,因输送方式不同,分成“支运”、“兑运”和“长运”。明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始,在淮安、徐州、德州、通州等段,由官军节节接运,谓“支运”。每年四次,运粮300余万石。旋改民运。明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规定各地人民可运粮到附近府、州、县水路兑给卫所官军,由官军运往京师,人民贴给耗米、轻赉银,称为“兑运”。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又改“长运”,由官军承担漕粮全部运输。明代特设漕运总督,驻淮安,管理漕粮的取齐、上缴和监押运输。清代相沿不改。
历代漕粮都有数百万石,承运非常艰辛。但为维持运输,官府经常修理河道,漕船又常拾商货,因而漕运在南北交通和物资交流上有重要作用,带来漕运沿河城镇的商业繁荣。清道光年间,运河淤塞,漕粮以海运为主,并渐改征折色(折色是指所征田粮折价征银纱布帛),减少运量。
商标
商标,顾名思义,即商品的标记,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有了商品,才有商标,商标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原始社会产品经济时期,物品上已经出现铭文、年号、花纹、图案等标记,但仅是装饰、纪念或标明物品的归属。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产生了商品交换。商品上就需要做个记号,或用图案,或用姓名,或用产地。借此传扬名声,招徕顾客;也别于他人商品,分清责任。
东周时期,兵器中被争相购置的“干将”、“莫邪”宝剑之类,已有了指示相同产品的不同来源及其稳定质量的功能,与后来的商标已经比较接近了。
商标随商品交换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中竞争的加剧而逐渐发展。在唐代,《唐书》和《唐律疏议》中已出现了“物勒工名”的文字记载。到了宋代,我国商标的使用就已经相当考究了。宋代用于“功夫针”上的“白兔标识”,与提供商品的“刘家铺子”(商号)是分别存在的,故可以认为该“白兔标识”可称为实实在在的商标了。但宋代的商标,与宋代的版权还不相同。
自由竞争时期,商标使用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自己的事,政府仅从商品质量角度进行监督,没有立法保护商品生产者的商标利益。况且在长久的中国封建时代,“商”总是被轻视的,它不像创作作品那样受到重视与鼓励。因此,宋代虽流传下来旨在保护作者、编者及出版者的作品,禁止抄袭、翻版的官方榜文,但禁止使用他人已使用的商品标识或“已申上司”(形同注册),不许他人再用的地方榜文或中央政府的敕令,却一直没有出现。只是到清代,才有了这样的记载。
19世纪以后,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开始作为工业产权出现。这时商标立法也提上了日程。这时的商标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象征。它已经代表企业科学技术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综合素质在商品上的反映,这就是商标信誉。这种商标信誉,能够联系一部分消费者,即占领一定市场,在实现商品交换中给该商标所有人带来利益。
商人的由来
古往今来,人们为什么把买卖人称作商人,原来“商人”一词的由来与我国商业的起源与形成有着一段有趣的故事。
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以物易物的交换活动。到了夏代,在社会上便游离出一部分专门从事交换的人。公元前一千多年,黄河下游居住着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的祖先叫契。由于契在大禹治水时有功,被封为商,这便是古代的商族。
契的六世孙王亥聪明多谋很会做生意,经常率领很多奴隶,驾着牛车到黄河北岸去做买卖。一天,王亥在贩运货物途中,突然遭到狄族易氏的袭击,抢走了货物和随从的奴隶,并杀死了王亥。王亥有个儿子叫甲微,听到父亲被害的消息后,便兴兵伐易。最后终于灭了易氏,商的势力也从此扩展到易水流域。
到了孙汤商族后裔,商族的手工业已相当发达,特别是纺织业,花色品种优于其他各族。孙汤为了削弱夏的国力,便组织妇女织布纺纱,换取夏的粮食和财富,把贸易作为政治斗争的武器,最后灭了夏代的统治者夏桀,建立了商朝。商朝农业上定居耕种,手工业等也相当发达。
周朝建立后,商族人由统治者一下变成了周朝的种族奴隶,被赶到一个地方由周公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严加看管。武王死了之后,纣王之子武庚与“三叔”结成了反对周公的政治联盟,后来被周公平定。商族人被强迫集中到洛阳,周人叫他们做顽民,经常被召集训话,过着被监视的生活。他们没有政治权利,没有土地,生活每况愈下。商族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便纷纷重操旧业,到处去跑买卖。那时候,贵族是不屑于做这些事情的,庶民要种地,没有时间做。渐渐的,跑买卖就成为商族人的主要工作了。久而久之,在周族人的心目中形成了一个概念,即跑买卖的人都是商族人。后来,慢慢地“族”字也去掉了,简呼为商人了。这些称呼一直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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