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掀起屋顶的诡计(F·M皆无)
★诡计用光之后,作家就开始想极端的点子。门和窗户太小儿科了,把屋顶整个掀起来不就行了?就是这种奇特的点子。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杂志的奖项中获奖的《第五十一间密室》[9](The 51st Sealed Room)正是如此。窗户与门是完全密闭的,但罪犯用千斤顶略为抬起屋顶的一部分,从缝里出入,事后再把屋顶照原状放回来。这个方法只适合某些结构的房屋,放回来后应该还是会留下某些痕迹,不过屋顶是调查上的盲点,不必担心警方会注意到这种地方。这是比卸下铰链更天马行空,将发想扩大至移动整个门,极出人意表的悖论式机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进一步推进,不是掀起屋顶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树枝上的虎钳及绳索,将小木屋的屋顶整个抬起来,从那里出入。只是这样一来,就无法正儿八经地铺设情节了。若非以切斯特顿的幽默风格加以处理,只会一塌糊涂。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这是我在两三年前听双叶十三郎说的,有个美国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点子。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杀人,再迅速地为尸体盖座小屋,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个晚上就可以盖好,绝非不可能的事。这样的诡计真是异想天开的绝妙点子。
(2)制造假象,推迟凶案发生的时间
〔a〕伪音诡计(F·M皆无)
★凶手杀了人,伪造密室后离开。有第三个人经过门前,听见门里已经遇害的人的说话声。这样一来,就有人证明那个时候被害者还活着。另一方面,凶手却在那段时间里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场证明。如此一来,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还可以证明被害者活着的时候,凶手根本完全没有机会靠近现场。这个诡计的谜底是凶手诱骗被害者,录下被害者说话的声音,凶手杀人之后把录制好的磁带放在密室里,再设计让其在适当的时机播放。
★除了磁带以外,用手枪杀人也可以人为地混淆谋杀的时间,杀人时给手枪装上消音器。在暖炉里设置烟火,把导火线延长至自己需要的长度,算好时间,让烟火在凶手有第三者时爆炸,爆炸声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的时间,而凶手拥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便可免去嫌疑。
★以钝器杀人的情况,设机关让密室里的某些重物在凶案发生的一段时间后倒下或落下,巨响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在那个时候。
★此外,凶手会腹语术的话,在制造密室之后,可以等待第三者经过门外时以腹语术模仿被害者的声音,让门外的人听见,让人误会被害者还活着。
〔b〕欺骗视觉(F·M皆无)
★前项讨论的是骗过耳朵的办法,这项将讨论如何骗过人的眼睛。夜色下的二楼窗户,窗帘上投映出趴在桌上遭枪击而死的尸体影子。凶手利用院子里正举行烟火大会,有许多人看到窗户这一点,在隐藏自己身影的前提下改变尸体的姿势。这是利用影子伪装成死人还活着的假象,不但可以隐藏命案发生的时间,而且还可以构成密室,所以能制造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还有许多利用视觉掩饰行凶时间的诡计,但大多都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明清楚,不过原理都是一样的。
〔c〕此外,也有一人两角与密室组合的诡计(F·A·5就是此种变形)(M·A·7)。还有凶手或共犯在杀人之后假扮被害者出现在人前,混淆死亡时间的同时以制造不在场证明。
〔d〕这类诡计最为出色的,应数勒鲁的《黄屋奇案》(F·A·1)。爱慕罪犯的女子在卧室遭到殴打,身上伤痕累累。女子为了包庇罪犯,隐瞒重伤的事实,把自己关在卧房里。不多久,女子在卧房里睡着了,做噩梦的她从床上摔下来,发出巨大的声响。门外的人大吃一惊,使劲敲门却没有应答,众人遂破门而入,发现女子昏倒在地上了。仔细一看,女子全身都是被殴打留下的伤痕,那伤痕绝对不是摔伤所致。可是女子坚决否认被罪犯殴打的事实,因此众人以为声音响起的时候罪犯就在室内,却在众人破门而入之际消失在这个密闭的房间里,构成了一宗不可思议的密室事件。这样看一点儿都不有趣,但《黄屋奇案》利用了人的心理盲点,在自古以来的各种密室诡计中,是最为突出的一个。
(3)伪造凶案发生比实际时间更早(M·A·8)(F无)
这是密室中的迅速杀人。关于这一点,下文“意外的罪犯”中的“案件发现者是罪犯”的部分已有详细解说,这里不再重复。
(4)最简单的密室诡计(M·C)
劳森的主角马里尼在密室课中提到卡尔的菲尔博士的讲解中没有这一项,于是在(A)、(B)以外另设(C)项,为此扬扬得意。但这其实是骗孩子的把戏,凶手在杀人之后没有离开而是等着房门打开。凶手藏在门后,在房门打开的瞬间,趁着众人争先恐后冲向被害者,溜出房间。乍看之下很可笑,但现实中或许可行。
(5)火车与船的密室
行驶的火车、船与外界隔绝,因此火车与船是天生的密室。尤其是西方火车的包厢,更是恰到好处的密室舞台,因此经常出现在小说里。飞机也是一样,不过或许是飞机上不容易施展诡计,我还没有看过利用客机进行密室诡计的作品。这些只是密室舞台较为特别,诡计的原理与建筑物的密室是一样的。
(C)犯罪时,被害者不在室内的诡计(F·A无编号)(M·A·9)
密室案件中,被害人也不在室内,这听来很不可思议,不过有以下的情形:
★把尸体搬到房间,制造出密室。
★被害者身负重伤,走进房间之后出于某些原因,从内侧上锁之后便断了气。不是为了包庇凶手,而是害怕伤害自己的歹徒追上来。以上的情况只要被害者断气便成为永久的秘密,乃至于演变成极为不可思议的事件。因为既然有密室出现,众人就会怀疑是凶手制造出来的,案情反而更加扑朔迷离。越是熟悉密室诡计的人越容易被这种情况迷惑。在密室小说中,这算是一种将计就计的招数。
★有运用此类诡计的例子,还是个知名作家的作品,凶手将死于另一处的尸体扔进有一扇高窗的美术室,房间是密室,伪装成人是在室内遇害的,是一种抛掷人类尸身的新奇诡计。
(D)密室逃脱诡计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位于高层的密室,窗户开着,凶手在杀人后走钢索或借助其他特技从高处的窗户逃脱的诡计(M·B·4) (F·M 无)。
★另一种是越狱的诡计(F·M 无),这是密室诡计的反间计,不过以诡计分类来看,还是适合归入此类。实际上,逃狱有许多巧妙的手法,比如利用怀表发条中的锯齿状零件耐心地把窗户铁条锯断,制作逃脱通道;或一点点存下狱中工厂的布或厚纸原料,织成长绳,从高窗垂吊下来。虽然有趣,但与密室被害者的诡计性质不同。美国的魔术大师胡迪尼曾经巡回世界,从各国监狱脱身,或请人把他关到金库里,再逃出来。这里面当然有可以让他达到目的的特殊手法,但很少能当成侦探小说的诡计使用。胡迪尼的传记里对各种逃脱诡计做了详细的解说,可说是非常有意思的魔术解说书。
★知名的小说涉及越狱诡计的有勒布朗的《亚森·罗宾越狱》(L’évasiond’Ar色neLupin)、福翠尔的《逃出十三号牢房》(T h e Problem of Cell)、劳森的《无头女郎》(The Headless Lady)等。亚森·罗宾是在独居房里装病,利用在床上装病的幌子改变自己的容貌,被传唤上法庭的时候,众人误以为他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也就是让别人以为他是罗宾的替身,获得释放。
★福翠尔的主角是一位学者名侦探,为了检验自己的实力,进入监狱。他从老鼠在牢房里出没这一点猜测地下有已经废弃的旧下水管道,便耐心地驯服老鼠。拆开衬衫,扯出丝线绑在老鼠脚上,把老鼠赶进地下洞穴里,与外界联系,最后成功地让人从外面送来一小瓶截断窗户铁条时要用的硝酸。这些诡计经过巧妙的描写,成为相当有趣的小说。《无头女郎》最近应该会被翻译成日文,它的诡计无法三言两语交代清楚,这里就不揭底了。
(昭和三十一年五月《侦探小说之谜》)
隐藏方式的诡计
在我小时候,名古屋一带有一种叫“藏垃圾”的游戏。孩子先在地上画地为牢——确定一个四方形区域,将某特定垃圾,比如火柴棒大小的一截树枝或稻草、小石头埋在“牢房”的泥土里,由其他孩子找出来,可说是缩小版的“捉迷藏”游戏。我小时候觉得有趣极了。
青年时代,在穷困潦倒又无聊得发慌的时候,我和朋友想出了将“藏垃圾”游戏改成适合成年人玩的游戏,乐在其中。我和朋友轮流负责藏东西,比如将一张名片藏在桌上某处。桌上杂乱地摆着书、砚台、香烟、烟灰缸等,五花八门。游戏就是在桌上的杂物丛林里藏进一张名片,我通常把当时受欢迎的朝日牌或敷岛牌附滤嘴的香烟盒,抽出里面用来支撑的厚纸,将藏匿目标的名片卷得细细的,再塞进去。我也想出把名片的一面涂黑,贴在黑盆子底部的隐藏手法。这个游戏可以消磨掉一整天。
侦探小说中经常融入这类“隐藏”的趣味。罪犯躲起来,而侦探将其找出来。最出色的例子应该就是爱伦·坡的《失窃的信》了。它反过来利用人类的心理,不是藏起来,而是正大光明地摆在眼前。切斯特顿稍作改动,用于藏人,写下了《隐形人》(The Invisible M a n)。邮差这个职业成了盲点,明明人就在眼前,人们却对他视而不见。这又被奎因用到长篇《X的悲剧》中,乘务员及渡船的验票员身份就是隐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
诡计通常都是为了隐瞒某些事情才会使用,但这里我想举几个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的藏东西或人的诡计。藏匿的物品中,以宝石、黄金、文件最多。参考我过去记下来的“诡计表”,首先关于藏宝石的地点,极端的例子有将宝石藏在身上的伤口中、让天鹅吞进肚子或窃贼自己吞下等;而普通的藏匿办法如肥皂里面、乳霜瓶的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项链挂在圣诞树上琳琅满目的装饰品里面等。
把宝石吞进肚子里的办法,事后还得再从排泄物里找出来,女性把东西藏在特殊的位置,这种办法在小说中反而普通。不过藏在伤口的手法,像是为了藏一点儿小东西而伤害自己的肉体,或把东西塞进既有的伤口中,这种必须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让人感到莫名的刺激。我的笔记中,使用这类诡计的作品有比斯顿的《麦纳斯的夜明珠》,但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例子。《鲜血淋漓》[10]这部戏中,主人公身处土仓库的熊熊火焰中,为了抢救代代相传的挂轴,切腹后将之塞进自己的脏腑之中,这个构思虽然不是为“隐藏”,却是最为刺激的一种。
至于小说,构思的妙不可言让人难忘的有柯南·道尔的《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样的石膏像,让人分不出宝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还有道尔作品的《蓝宝石奇案》,让天鹅吞下宝石,却猜不出是哪只天鹅。亚瑟·莫里森[11]的长篇《绿色钻石》(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使用同样的构思。
藏金币的诡计里,罗伯特·巴尔[12]的短篇中有一个奇特的例子。一名老守财奴藏着数量庞大的金币,在他死后,这些金币下落不明,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板和地板都掀开来,却还是找不到,也没有埋进地下的痕迹。实际上,金币一直都在人们眼前。去世之前,老人买了火炉、风箱、铁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币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纸片的金箔,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并在上面贴上普通的壁纸掩盖。老人将金币打得极薄,贴满了所有房间的墙壁,这出人意表的隐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尔有个短篇,文中藏匿凶器的方式十分有趣。有人在室内遭到锐利的短剑刺杀。房间是密室,而且凶器绝对带不出房间,尽管如此,众人找遍了整个室内却仍找不到短剑。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其实凶器是尖锐的玻璃碎片,罪犯将它丢进室内大如金鱼缸的玻璃容器里面了。当然,玻璃在丢进水里之前,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了。
类似的诡计还有毁灭而非隐藏凶器。像是将锐利的冰块或冰柱当成短剑使用,凶器过不了多久就会融化消失。关于这类诡计,我写过一篇随笔《冰制凶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至于文件或纸张的隐藏地点,经常有人把它们藏在《圣经》之类的厚书籍的封面中或夹在书中,这一类手法平凡无奇。我曾写过将纸币埋在盆栽的泥土里面,这更加平庸了。不过西方作品中,克劳夫兹曾经在某个短篇中使用过盆栽的例子。藏匿纸张的手法,新奇的例子有勒布朗的《水晶瓶塞》(Le bouchon de Cristal),这是藏在义眼里的手法。类似的有菲尔伯茨用了义眼作为自杀毒药的隐藏地点,而假牙也经常被用来藏毒药。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