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章的小说,我以前都是在杂志上读到的,杂志一般不容易保存,读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做笔记,所以,现在要说起对作家的印象,总是有种模模糊糊的感觉。但是对他的小说的叙事手法绵密老到、日常生活细节描写从容不迫的印象,却是在不同时候的阅读中始终如一地呈现出来。此外,我还有些别样的感受。记得我在主编《上海文学》的时候,第一次经手编发罗伟章的小说,是一篇篇幅不短的短篇《水》,当时还有一篇将要同时编发的小说是安徽许春樵的《来宝和他的外乡女人》,两篇中将哪一篇列入刊物主打栏目《月月小说》发表,颇费了一番踌躇,最后还是选择了许春樵的那篇,而《水》列入小说《创造》栏目的头条。为什么这么安排?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当时的感觉,今天为了写这篇评论,我又重新读了刊登在《上海文学》2006年第五期上的这两篇小说,比较一下,我的阅读兴奋点告诉我,在小说呈现精神性的力量这一点上,我取了许春樵的那篇,但是,难道罗伟章的小说没有涉及当代精神现象的表述吗?当然不是,那既然已经描述了,又将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状态呢?
还是要从许春樵的小说《来宝和他的外乡女人》谈起。这篇小说写的是有腿疾的农村青年来宝接受了一个以婚姻行骗的“放鹰”女人,乡里所有的人,包括介绍人、母亲都怀疑这个女人的身份,唯独来宝真心实意地相待,甚至为这个女骗子筹款而不慎下狱,为此感动了女骗子,在来宝家门口上吊自尽。照作家的说法,唯有文学的精神力量可以使人“离开”当下的“有罪的生活”。这种“有罪的生活”之普及化,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中已经被充分证实了,说明我当时对这篇小说的当下性和尖锐性的判断没有走眼,而且更重要的是,作家不单单揭露了当下生活的“有罪”,而是从文学理想的立场,提出了战胜“有罪的生活”的精神信念,他还是相信了人性的力量。我们再来读罗伟章的《水》,这也是一篇相当有分量的作品,但是作家展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精神颓败的景象。日常生活的悲剧源于一件毫无意义的小事:在学校食堂工作的高见明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摸了一下曾经是女学生的农村姑娘白花花的肚皮,没有人看见,也没有进一步的“故事”,两人就匆匆分开了。按照一般的故事演绎,这对邂逅的男女也许会以此契机进一步发展感情的纠葛,或者是被旁人发现而引出社会悲剧,但一切都没有发生,而纠葛却这样存在于高见明的心里:
高见明的脑子里沸腾着一锅浆糊,他想说声对不起,可这句话是不能说的,不说,事情出了也像没出,说出来就确定化了。他咳嗽了一声,说花花,我忘了买盐呢,我还要回镇上买盐。白花花没有应声。他希望白花花回答一句,如果白花花说见明哥你去吧,我自己背得动,那就说明她也把有事当成了没事。但白花花没应声,说明那件事在她心里搁着。
很显然,其实真正把这件事搁在心里的不是白花花,而是高见明,之所以要搁着,高见明是怕白花花的哥哥,打架不怕死的流氓白定喜。白定喜无法无天,就是喜爱自己的妹妹,所以——
(别人)只拍了白花花的头,白定喜就下这样的狠招,摸了她肚皮,该会是怎样可怕的后果……
高见明后悔极了,真不该来那一下冲动!
看来,一个无聊的小人物做了一件无聊的小事情,偶尔的犯规竟成了他的心病,使他不停地玩味,琢磨和自我怜惜。不过作家没有马上朝这个方向写下去,而是充分发挥了四川作家摆龙门阵的特长,用一支闲笔枝枝蔓蔓地写开去:食堂里工人们的插科打诨,白花花的沉重劳动,白定玉为表弟做媒人,以及白定喜终于犯事入狱判刑……终于,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境遇下,高见明向食堂里的那帮插科打诨的人,闪烁其词地透露自己与白花花的那个“隐私”,在他的潜在想象里,这已经成了一件令人艳羡的外遇了。
他本来不打算说那颗痣,可不说心里就发哽,哽得他很不舒服。他要说出来才舒服。他不仅要让张大强们相信,还要让自己相信:我真的跟这个女人睡过。
到这里小说叙事已经过去了一半,又回到了主要故事的发展:一个谣言由此传开去,高见明家里骤起离婚风波,接着而来的是被撤职,闹得里外不宁,但是高见明却忘记了“祸从口出”,是他自己犯下的错误,“他再一次揣度:究竟是谁说出去的?他以前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有责任,而今他不这么看,——我从来就没透露过什么,说不定是那小贱人透露的,她家里这么穷,她想找个靠山……”这些描写里,我们不仅想到了鲁迅笔下阿Q调戏了吴妈后即刻就忘记,反而跑回去看热闹的喜剧,但是在高见明懵懵懂懂的心理活动中,还夹杂了一些比阿Q还要可恶的东西:他是真心实意地要逃脱自我心理的谴责,一心一意地把自己置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乞求人们的可怜。
但是,事情仍然朝着不利于高见明的方向发展:白花花在劳动中失足掉进深潭,舆论一下子转向同情白花花,高见明深感冤枉:“要死,死给谁看呢?不就是逼我吗!”但紧接着还有一个更加可怕的消息传来,白花花的哥哥在狱中放出话来:“我出狱的时候,就是我被判死刑的时候。”于是,“高见明吓得浑身瘫软……真想找个无人的荒野,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他觉得自己太不幸了。”
小说就这样子结束了。我们不妨对比一下来宝与高见明这两个人物的不同(其实也是小说风格的不同),来宝经历了骗子女人、贩毒朋友、下狱受审等等,每一次都可以是惊天动地,在这一系列传奇式的故事背后,支撑着一股友情、正义、自我牺牲等人性中最美好的力量,足以改变并净化生活环境。作家相信,健康的人性是一种力量,可以克服邪恶。而在高见明的世界里,怯弱,敷衍,逃避,贪小便宜,在狭窄的天地里自艾自怨,过着没有希望的“日子”。(小说最后写道,高见明整天计算着白定喜出狱的日子,也就是他的忌日,正是这种毫无希望的生活的象征。)在罗伟章的艺术世界里,并不是没有人性美好的力量,它不仅存在而且相当美好,如善良的白花花,她在谣言诬陷的包围中还在为高见明着想:
她本以为那件事都过去那么久,早就烟消云散了,没想到坝上的人早就在传,像炒菜一样翻过去翻过来,都炒糊了!一定是当时有人看见,白花花想,即使没有人看见,天看见了,地看见了,天地都是长眼睛的,它们会以说不清道不明的方式泄露秘密,……都是我不好,要是当时我不计较,天地也就不当回事,也就不会泄露出去。深深的自责,使白花花饮食不思,人很快就消瘦下去了。
白花花的道德感,正是中国民间传统中最正义也是最善良的伦理观念,一方面是因果报应,善恶有报,另一方面是个人一念动天地,把个人恩怨置于天道之下。她就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当时她没有怨恨,那么天道就不会惩罚肇事者。在这种神秘主义伦理观支配下,窦娥敢呼吁天道以六月飞雪来为她鸣冤;而白花花竟是自责:因为自己的怨恨导致了天道对高见明的惩罚。这种敢于负责的善良和天道观,与高见明的怯弱逃避,正好形成对照,显示了民间伦理的正面力量。但是,在罗伟章的艺术世界里,这样美好的人性因素并没有产生积极的意义,或者说,它太微弱,不足以产生改变现实环境的力量,世道仍然是在国民的劣根性麻醉下一日一日地坏下去。我们在罗伟章的这部作品中,很容易看到与五四新文学精神一脉相承的东西,也是五四以来注重人生,注重现实,注重底层的乡土文学主流自然发展的结果。
这一传统下的文学创作中,不是忽略了人性中美好的精神力量,而是过于沉重的现实生活的滚石把精神力量深深地压到了叙事的内在深层,常常是闪烁一现而逝,这种精神力量需要努力去开掘,才能够把握其所蕴藏的巨大的改变生活的能力;而在作品叙事表层的日常生活的艺术图像里,它好像浑然不存在似的,或者是被人久久地遗忘了。以这样的理解去读罗伟章的两部小说《骨肉》和《红瓦房》,有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像《骨肉》这样一个写城里子女对乡下老人薄情寡义的故事,像《红瓦房》这样一个写子女为家产干涉老人婚姻的家庭题材(因为作家把故事放在较为宽广的社会层面上给以表现,因此也可以把这两部小说视为社会题材小说),在文学创作中并不少见,但是我注意到,在这些作品里构成健康的人性力量的因素,如《骨肉》中最后出现的女婿谭洪礼主动承担了赡养、照顾老人的重担,如《红瓦房》里老人陶志强与三妹的双双出走、远走高飞,好像是解决了叙事结构中的主要矛盾,但其实他们的豪举并不能改善他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如果追问下去,故事将会怎样发展?那就是一个“娜拉出走以后怎么办”的问题。他们所面对的,不是个别人的道德败坏,也不是个别基层官员(如镇长)的鱼肉百姓,而是整个社会在发展变更中出现的整体性“坏了”的问题。这是一张无法冲破的社会网络。正如《骨肉》里王成召老人要追问自己:你辛辛苦苦培养了三个儿女成为大学生,成了城里人,为什么他们的生活处境仍然不好,以致连老父亲的意外骨伤都无法承担呢?但是,我们反过来追问:农民如果不读书,继续在乡下种地日子就好了么?农民如果不读书,进城去做农民工,打工赚钱,日子就好了么?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仍然是回到了《水》里,高见明以死亡为倒计时的度日如年的“太不幸”的日子。
但是,我还是看重小说里深深埋藏在潜在叙事的内部的精神力量。《骨肉》的叙事结构是以三女儿王小青丢了饭碗,与早就下岗的丈夫谭洪礼吵架出走开始的,最后又是以夫妇双双承担起老父亲的抚养责任为结束,可见叙事内容虽然围绕父亲与子女的赡养问题展开,但其内在意义还别有所指,那就是王小青夫妇的感情问题。王小青以女大学生的身份下嫁工人谭洪礼,是怀着“克服”的感情过日子的,原因是她曾经失恋,把自暴自弃地处理自己的婚姻当作对背信弃义者的“报复”,这当然与对方其实是无关的,缺失爱情的婚姻生活只是王小青自虐心理的选择,但对于被她选为自虐“工具”的谭洪礼,既是无辜,也不公平。小说最后作者写道:
谭洪礼在一瞬间就明白了三兄妹之间的所有关系。他拉住王小青的手,说:“别哭。哭有什么用呢?”这是他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不管不顾地拉住王小青的手。王小青手心滚烫。那一时刻,她知道,自己打定主意要花一辈子工夫去“克服”的东西,已经土崩瓦解了。说真的,她一点儿也不愿意让它土崩瓦解……
这是不是说,谭洪礼的善良与无私已经真正打动了王小青,促使她改变了长期陷于自虐情绪而不拔的精神状态,准备迎接即将产生的真正的爱情生活了?如果这个推理是合情合理的,那么,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些促使王小青变化的精神性因素的重要性,要高于王成召老人与三个子女的故事,当然王小青的变化是从其丈夫的慷慨与兄姐的暧昧自私的对比中来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下岗工人谭洪礼的“豪举”也许并不能改变生存的环境,但能够改变王小青的绝望的自虐心理,催生了她的爱情新生,我以为,这里仍然是有着重大的精神性的力量。文学之所以不能等同于媒体的社会新闻报道或者居委会的家庭纠纷调解,就是它在叙述事件的背后要有一种别样的精神存在。
在《红瓦房》的叙事里,精神力量更加隐秘。但是在叙事开始的一段里,已经隐隐地透露了退休公务员陶志强的美好的精神追求:
陶志强朝红瓦房走去的时候,天还没怎么黑,沙湾镇羞羞答答的夜生活,还没真正开始。红瓦房在镇东头,虽有条煤渣路使之与街区连成一体,事实上它是被孤立起来的,像随手扔出去的一件东西。现在陶志强似乎要去把那件东西捡起来。不过他很犹豫,甚至很痛苦,因为他把握不住自己这想法对不对。……仲秋时节,河坝上的芦苇花白茫茫的一片,让人神思恍惚。陶志强站在高处的土坡上,摸出一颗烟来抽,看似气定神闲地吐着烟圈,目光却从那烟圈里溜出去,四处瞅。浣衣的女子都回家了,沙滩上的猪牛市场,也呈现出空荡荡的落寞;清溪河的水面上,野鸭急匆匆地起翅归巢,将夕阳残辉扑扇得金星乱溅。陶志强把烟塞在坚固有力的齿缝间,不像在抽,而像在咬,他这么咬了一阵烟,等河面上的余辉全都熄灭了,才像下定了某种决心,踏着墙根底下青黑色的小路,朝镇东的红瓦房走去。
我们从这段描写可以看到,作家采用了平时难得用的一连串文雅精致的语句,用来烘托主人公的心理:黄昏的余晖下,他正在走向一个新的生活,走向一个略带神秘和禁忌,但又是含有全新意义的生活。当然,随着故事叙述的发展,这种美好的期待并没有完成,其阻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来自陶志强的儿子,他们为了继承家里的房产而拒绝别的女人加入这个家庭;另一个来自政府部门——副镇长何开勋长期霸占并欺负这个女人,而且正在厌倦她。本来,这样两条线索可以使小说的叙事变得更加复杂,人物心理变得更加微妙,而现在的结局(陶志强与三妹双双离开小镇,远走高飞)并不是作家最好的选择。罗伟章对于社会下层的日常生活非常熟悉,一支笔枝枝蔓蔓地蔓延着各种社会传说,人际关系,枝节上套枝节,总是把小说场景呈现得非常广阔。比如,在陶志强的故事过程中不断穿插何开勋的升官故事,何开勋叔叔的背景故事,陶志强大儿子陶科与何开勋的关系,陶科与陶家的不同性格,等等,而且所有这些背景故事也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陶志强的故事不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弱水三千中的“一瓢”,它的完整性成了相对的,与其他故事都牵连在一起。我正是这样来理解罗伟章的小说,才觉得他们离家出走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也就是,故事在整体发展上还没有把他们推向最后的“这一步”。这也是小说最初所透露的对精神新生的呼唤,为什么在小说终结时没有获得应有的回响。
我觉得罗伟章是一位适合写长篇的作家,他对生活经验的丰富理解,以及摆龙门阵似的讲述形式,比较适合用长篇小说的形式来表达他对生活的经验。这是我读了长篇小说《不必惊讶》后的直接印象。我以后在讨论农村题材小说时还会分析这部小说,几乎是同样的人物关系——《骨肉》、《红瓦房》和《不必惊讶》的人物结构都是男性主人公中年丧偶,把三个孩子拉扯长大,进而展开父子间(包括第二代的夫妻间、妯娌间、兄弟间等)的各种伦理冲突和经济冲突。长篇小说的多元叙事的视角和充分铺张的篇幅,都有助于作家从容展开人物的内心世界,并且深度地开掘人物的精神能力,表达出对农村经济衰退趋势的多视角多维度的思考。因此,我还是愿意进一步考察罗伟章的长篇小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这位作家的整体性的创作特点及其在当前文学创作领域的独特贡献。
2008年10月12日写于北京华美达旅社(初刊《当代文坛》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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