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史上讲,华兹华斯一反18世纪的诗风,摒除了那种不触及个人内心,喜好机智,讲究文字整齐干净,过于追求形式完美,往往用政治上的讽刺、社交界的是非、朋友间的投赠等作主题的办法,开创了浪漫主义的新诗风,影响及于百年之上。因此,从全面来看,华兹华斯为英诗增添了新内容,引进了新语言,开创了新风格,不愧为一代大家。
——英国文学专家周珏良
威廉·华兹华斯是“湖畔派”诗人中的杰出代表,同时也是继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之后在英国文坛出现的又一位卓越诗人。他的文笔朴素清新,自然流畅,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甚至被誉为第一位现代诗人。英国19世纪著名散文家和评论家德·昆西认为,他“是那些使自己成为人类心目中不可少的伟大诗人之一”。
华兹华斯以高度纯化的诗艺和极其精练的语言写下了一首首富于灵感和充满激情的伟大诗篇,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不仅是一位才华横溢、出类拔萃的诗人,而且是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先驱。他与挚友柯勒律治共同开辟了一条英语诗歌的革新之路,使诗歌创作最终脱离了古典主义的理性的轨迹,进入了一个灿烂辉煌的时代。毫无疑问,华兹华斯对英国诗歌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不了解华兹华斯,就无法真正了解英国整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
华兹华斯的诗,以多姿多彩的形式,深情地表达了他对人生、自然、宇宙的深切感悟和思考。诗人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同高度的激情结合在一起。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表达得准确而清晰,无论民歌体小诗还是白体无韵诗,在他手中都达到了新的高峰。华兹华斯的文字,出之于清新,却又精辟、深刻,具有令人沉思向上的力量,这正是诗人在英文诗歌创作史上的伟大之处。《华兹华斯抒情诗选》收录了诗人各个时期的抒情佳作,其中有对湖光山色、田间庭院等美妙韵致的体验,也有对儿时梦幻的追忆。一首首华美诗篇使全书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与同时代的任何英国诗人相比,华兹华斯是最乐于也是最善于描写大自然的。《华兹华斯抒情诗选》收录的诗作,是他这方面作品中最有艺术造诣的部分,也是英国同类诗歌中成就最高的经典。他对大自然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实现了工业化之后具有种种痼疾的城市颇为厌恶。他认为大自然能够启迪人性中博爱和善良的情感,而且,融合在大自然之中能够使人得到真正的幸福。他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他出生地所在的湖区一带度过的,他的诗歌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直观地描绘那里的自然风貌。因此,艺术评论家罗斯金曾十分恰当地称他为那个时代英国诗坛上的风景画家。
除了自然界,华兹华斯诗歌中另一个重要描绘对象是人,是一些同大自然息息相关的平凡人和他们的生活。他写平凡人的悲苦,也写他们的欢乐,在他的不少诗中隐隐地传出这样的信息:人生的基调是幸福的,但这幸福还是要靠人的努力去争取才能赢得。事实上,华兹华斯不仅尊崇幼稚的婴儿,尊崇处于无意识状态因而更接近自然的人,而且,由于他认为世上的一切生灵都曾受到大自然的孕育,是自然整体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他也爱怜一切动物和花草。
至于华兹华斯诗歌的具体特点,柯勒律治总结出著名的“六大优点”:语言极度纯粹;思想感情明智而强烈;每个诗行、诗节都既有独到之处又有力量;完全忠实于自然界中的形象;沉思里包含同情,深刻而精致的思想里带有感伤;想象力丰富。柯勒律治的评价基本上是中肯的。
总的来说,华兹华斯的诗风是:不尚奇幻,以其宁静的沉思和富于想象力的风格写得真挚自然、亲切质朴,既注重自然的可感性而着意捕捉细节,又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开掘感情宝藏,以取得新鲜感和奇特的效果。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年至1807年的10年。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
豪华落尽见真淳
华兹华斯曾明确表示,诗歌应面向人民群众,而不应是封建贵族消闲解闷的工具或一部分文人雅士的专利。诗人应致力于表现生活中最普通的人物与事件,而“平凡的事物应通过不寻常的方式加以表现,尤其是在创作过程中要使这些事件和情景变得生动有趣”。在《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威风凛凛的国王或叱咤风云的英雄从来不是诗人歌颂的主题,他着力描绘的是湖区质朴忠厚的农民和为读者熟悉的男男女女:有饱经风霜的老人、善良可爱的农家少女、天真无邪的儿童和信誓旦旦的情人。
此外,华兹华斯认为诗人应竭力描绘山川田野的秀丽景色,热情歌颂大自然的纯洁与质朴,并充分揭示其永恒的魅力。在他看来,大自然本身就是一首最美好的诗歌,它不仅能够唤起人的激情,而且还能赐予人们智慧和力量。人只有在自然环境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尊严和纯洁的心灵,与束缚自由、压迫个性的工业社会分庭抗礼。因此,田园风光和湖光山色便成为他刻意表现的重要题材之一。这样的作品在《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不仅如此,华兹华斯还对诗歌的语言和艺术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实验和改革。他坚持采用生动、朴实和简洁的语言来直接表达人的感情,并主张诗歌的节奏与韵律应尽可能同口语的语音和语调保持一致。他的作品大都用词精当,句子舒展,不但体现了诗歌的意蕴,而且还具有散文的风格和口语的特征。
文学史的长河里波涛浩荡,大浪淘沙,诗人的一生像白驹过隙,稍纵即逝,而他的作品却像恒星长存,光耀千秋。也许华兹华斯中年成名与当时起伏不定的社会时尚不无因缘,也许他能独撑诗坛是因为才俊们纷纷先逝,但他的领袖地位却经历了岁月的检验和浇铸,必定要光照环宇。华兹华斯一生的诗作和理论,如同一道闪电撕裂了英国古典文学的陈规禁锢,宣告了诗坛一场伟大革命的降临和浪漫主义新诗的到来。
(佚名)
湖区诗人:华兹华斯
如果说《华兹华斯抒情诗选》采撷了华兹华斯诗艺宝库中的珍珠,那么华兹华斯的创作之光也就是在珍珠形成的一瞬之间,但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英国文学史上,他的地位是很特殊的。或许他不及雪莱和拜伦的诗那样烈火喷涌、激情澎湃,不像他们用诗歌的形式关注着历史的重大事件,并一贯到底地讴之歌之。但必须承认,华氏的创作的确缺少描写人民群众英勇斗争的精神,甚至连谴责封建暴政的勇气和对民族命运的关怀也丢失了,但作为诗歌的一支和一个流派所产生的影响,华兹华斯毕竟有他存在的价值。
看一种文学现象和一种文学主张,甚或纵观大的历史脉络,他的这一环是不可少的,就像汹涌的大海,倘若没有无数河流的汇聚就不可能有它的浩浩荡荡和汪洋恣肆。我想,文学史家之所以要每每提起华兹华斯,也正说明了他们是不会轻易把一顶桂冠封给一个平庸之人的。而一个人能被史家注意,进入他们的视野,并得到他们的承认,仅凭空洞的言辞和玩些形式与技巧是禁不住他们挑剔的眼光的,最终,还是要靠作品说话,作品有多少分量,作家就有多高的地位。就华兹华斯来说,他对自己的创作有着透彻的表述,主张十分鲜明,尤其是对浪漫主义的理解,有着深切明确的信念和最典型的固执态度。他遵循着自己的信条,将湖区乡野风景融入诗篇,把内心的复杂感受通过离奇的情节托付给神秘的描写……应该说,这些都是湖畔诗派和桂冠诗人得以被认定的基础。尽管在当时,雪莱和拜伦曾攻击华兹华斯一伙逃避现实,无视人们追求个性解放,而退缩一隅,但华兹华斯的作品对后世的影响终究是无法小视的。如果说雪莱和拜伦属于“阳刚”一派的话,那么华兹华斯确乎就属“阴柔”,而两两相较虽有高下,公允地说,怕是也在伯仲之间。
湖区是华兹华斯的故土,在他的家乡,诗人受到人们的喜爱,问当地的人,他们认为华兹华斯是自己家乡的歌手。在《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中,华兹华斯惟妙惟肖地描绘出了湖区的神秘之美。温德米尔湖清晨飘起的雾霭,斯科费尔峰顶上终年的积雪,谷地中的飞禽走兽,山林里的异树奇花……这些都是他们熟悉的内容,这就足够了。湖区是原始的,是自然的,在诗人看来,这正是他沉迷其间的原因所在。但史家们说,晚年的华兹华斯想象力衰退了,思想的枯竭使他的佳作日渐其少,早年诗中的那股清新之风已不再见到了。一个诗人或一个作家,他的创作激情能够一以贯之是很难的,在这点上,华兹华斯也不能幸免。但人们能记住他,记住他的诗,并至今传诵,却也证明了他的魅力。
(吴志实)
1770年4月7日威廉·华兹华斯出生于英国坎伯兰郡考克茅斯一个律师家庭。当地以星罗棋布的湖泊和秀丽的山色而闻名,离他家不远,是一条后来被他称为“河流中最美的”德文特河,河对面则是他心爱的去处——考克茅斯城堡的废墟。
华兹华斯童年时就能成段背诵斯宾塞、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作品。8岁时母亲去世,他被送到故乡东南二三十英里的霍克斯黑德寄宿学校,直至1787年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为止。此间,他常在当地的湖山之间随意徜徉。他与同学们三三两两地寄宿在当地居民家中,结识了农夫和羊倌。学校校长是位诗歌爱好者,对华兹华斯在诗歌方面的兴趣爱好起了很好的引导和点拨作用。在霍克斯黑德的10年,对华兹华斯后来思想和艺术风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
威廉·华兹华斯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则由外祖父母抚养。1787年他进入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他对那里的课程不太感兴趣,却熟读了大量古典文学作品,又学习了意大利文、法文和西班牙文。1790年假期,由于受到卢梭思想的影响,他曾与同学们徒步去法国、瑞士和意大利旅行。在法国,他还亲眼看到了法国人民欢庆攻陷巴士底狱一周年的情景。1791年,他大学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在伦敦小住数月后,他又在威尔士作了几周的徒步旅行。同年11月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深怀同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这时期的心情在他的长诗《序曲》中有详细的描写。在法期间,他与法国姑娘安内特·瓦隆相恋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但这门亲事却遭到舅父们的反对。
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这时他出版了一本诗集,收有《黄昏信步》和《写景诗》。他常和政治思想家威廉·戈德温周围的激进派青年在一起,时刻关注着法国革命的发展。后来革命形势有变,华兹华斯在法国结交的朋友遭受镇压,随后,各种骇人听闻的传说充斥英国。这让华兹华斯感到十分痛苦。雪上加霜的是,他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因法律纠纷,他暂时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而舅父又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接济他。走投无路时,他的一位同学去世,临死前给他留下了900英镑。于是,1795年10月,他在妹妹多萝西的陪同下迁居塞特郡乡间,以实现自己接近自然和探讨人生意义的夙愿。几年来被政治斗争风云所激荡的心灵逐渐平静,为他的诗歌创作提供了良好前提。从这时起,多萝西一直同他生活在一起,终身未嫁。多萝西聪慧而体贴,是华兹华斯热情的鼓励者和不倦的助手,对于他成为杰出诗人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华兹华斯抒情诗选》英文版封面1795年,华兹华斯兄妹与诗人柯勒律治首次相见,很快结成了亲密的友谊。兄妹两人决定迁到柯勒律治的住所附近,以便常常见面。华兹华斯从柯勒律治的批评和鼓励中受益匪浅,而他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也给柯勒律治不小的帮助,促使其完成了若干首长诗。两位诗人交往的最重要的成果是1798年共同出版的诗集《抒情歌谣集》和1800年这部诗集再版时华兹华斯写的序言。前者宣告了浪漫主义的诞生,而后者则详细阐述了浪漫主义新诗的理论,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这一集一序在诗歌的内容和形式上都引起了一场革命,在英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浪漫主义时代。这部诗集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从此开创了以发掘人的内心世界为主的现代诗风。
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兄妹和柯勒律治一起去德国小住。在那个又冷又长的冬天,他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露西》组诗,同时开始写作长诗《序曲》。5月,兄妹俩回到英国,又和柯勒律治一起在他们心爱的湖区做了一次徒步旅行。1802年年英法暂时停战,7月间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了法国,同安内特·瓦隆和他们的女儿卡萝琳会面,了却了这段姻缘。回英国后,华兹华斯于10月和相识多年的玛丽·赫钦逊结婚。1802至1804年他写了《不朽的征兆》一诗,这首诗和《丁登寺》都是华兹华斯以自然与人生的关系为主题的代表作。
1802年至1807年是华兹华斯创作颇丰的时期。除了《孤独的收割者》等名篇,他还写了负有盛名的《颂诗:忆幼年而悟不朽》(也称为《不朽颂》),并与作家司各特会面。1805年为了纪念他在军中服役而死的弟弟约翰,他写了《哀歌,为比尔城堡而作》。同年又写了《天职颂》,并完成了长诗《序曲》,后者直到他死后才正式出版。1806年他写了《快乐的战士》一诗,1807年出版两卷本诗集,其中收入《决心与自主》和他大部分最好的十四行诗。这部诗集的出版结束了从1797年至1807年他创作生命最旺盛的10年。
1807年之后是华兹华斯的后期创作阶段。在这30多年间,他写了不少作品,但发表的不多,佳作更少。1810年,他和柯勒律治在一些基本观点上的分歧终于演变成一场公开的争论。1812年他的次子和次女去世。可悲的是,华兹华斯诗才的迅速退化,1815年之后他基本上没有重要的作品问世,1835年之后几乎不再发表作品。
与华兹华斯创作灵感日益枯竭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晚年却声誉日隆,上门拜访求教者络绎不绝。正如著名评论家德·昆西所说:“1820年之前,华兹华斯的名字给人踩在脚下;1820年到1830年,这名字是个战斗的名字;1830年到1835年,这已是个胜利的名字了。”此后,华兹华斯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得到确认,100多年来的时代变迁对他的名声几乎没有多大的影响,只是人们在欣赏、评论他作品时的观点有所不同而已。
1843年,73岁的华兹华斯被授予英国“桂冠诗人”称号,1850年4月23日,华兹华斯去世。
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是“湖畔派”诗人中最有浪漫气质的一位。《古舟子咏》是他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超凡诗”中篇幅最长且唯一完整的一首诗。这首歌谣体长诗包括7个部分,共677行。诗人以朴素的语言生动描述了一位老水手在海上的冒险经历,探索了他从罪恶到忏悔的全部过程,揭示了善与恶之间的冲突。诗中充满了对现实与幻境的描绘,特别是对大海的描绘生动逼真,取得了极强的艺术效果。《古舟子咏》不仅代表了柯勒律治创作的最高成就,而且也是浪漫主义诗歌的典范。
罗伯特·骚塞是“湖畔派”中最年轻的一位诗人,也是英国19世纪初最著名的诗人之一。《撒拉巴》是骚塞最重要的长篇史诗之一,作品生动地叙述了阿拉伯青年撒拉巴历尽艰险替父报仇,并最终战胜恶巫师的冒险故事。撒拉巴的父亲霍德拉突然被人杀害,撒拉巴痛不欲生,发誓为父报仇雪恨。他得知一伙住在海底宫殿的巫师无恶不作,便前去探究底细。当撒拉巴将一个企图害他的巫师杀死之后,他从巫师的一枚戒指得知,杀父仇人是巫师奥克巴。于是他驾船出海,降落到海底岩洞,与众巫师展开一场恶斗。当他将巫师首领埃利巴斯杀死后,海底宫殿突然倒塌。这位穆斯林英雄与敌人同归于尽,并与妻子在天堂重新团聚。长诗情节生动曲折,险象环生,高潮迭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克哈马的诅咒》是骚塞的另一首重要长诗。该诗取材于印度神话传说,叙述笔法与《撒拉巴》十分相似。诗人在诗中展示了主宰地狱和地球的恶魔克哈马的形象。克哈马的儿子企图强奸农家少女凯雅尔,结果被姑娘的父亲拉都拉德所杀。克哈马闻讯暴跳如雷,派手下将拉都拉德父女抓来受罚。克哈马对拉都拉德施以凶暴残忍的妖术,想使其生不如死而又求死不得。但他的诅咒却给拉都拉德带来了好运。最后,拉都拉德父女重新团聚,而克哈马则被打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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