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说选1-恩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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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兰顿算不上私交甚笃。我跟他是同一家俱乐部的成员,以前用午餐时我们常常坐在一起。他是伦敦老贝利街刑事法庭法官,要是我想去听听感兴趣的案件,常会通过他搞到特许旁听席位。他坐在法官席上,威仪凛然,戴着垂肩大假发,穿着红袍,佩戴白貂皮披肩,长脸煞白,薄唇紧闭,眼睛灰蓝,令人望而生畏。他公正严苛,听他严词怒斥判长期监禁的罪犯常常会令我不舒服。不过,他在午餐桌上的尖酸幽默,常常议论审判过的案子,足以使我忘掉面对他时的些许不快,乐得与他相处。有一回,我问他判人绞刑后他是否会有不安,他微笑着啜了一口波特酒。

    “绝对不会。犯人得到了公正的判决:我已经尽可能公平地做了案情总结陈词,而且陪审团也认定有罪。我宣判的死刑完全是犯人罪有应得。一旦退庭,我就会把案子完全抛在脑后。除了多愁善感的傻瓜,谁会多此一举。”

    我知道他喜欢和我谈天,却从未料到,他在心里并非仅仅把我当作俱乐部熟人。收到他的电报,说他要去里维埃拉度假,打算在去意大利途中到我这里逗留两三天,我很吃了一惊。我回电报表示乐意相见。对于去车站接他,我却有点犯怵。

    他到达那天,为活跃气氛,我邀请邻居格蕾小姐共进晚餐。格蕾是我多年的老朋友。她年纪不轻了,但富有魅力,言谈活泼,娓娓不绝,一般人很难打断她的好兴致。我请他们美餐一顿,虽说没能招待法官品尝波特酒,我的蒙哈榭葡萄酒和法国木桐干红葡萄酒颇得他欢喜,我自是高兴非常,因为之前曾经请他喝鸡尾酒,就被他气呼呼地拒绝了。

    “我就不明白,”他说,“那些自我标榜为文明人的,竟然如此沉迷于一种野蛮而又令人恶心的习惯。”

    我得声明一下,这番论调并没能阻止我和格蕾小姐喝几杯干马天尼酒的兴致,当然,看我们喝酒的时候,法官眼神里满是不耐烦和反感。

    尽管如此,晚餐还是非常圆满。酒很好,格蕾小姐谈吐又俏皮,兰顿表现出前所未见的温和。我发现他喜欢与女性相处,虽然表面不动声色;而格蕾小姐衣着得体,头发整洁,略染风霜,五官精致,眼眸明亮动人。饭后,法官又来了点陈酿白兰地,醺醺然开始放松,跟我们说起他参与的著名审判,讲了好几个小时,我们都听得入了迷。格蕾小姐邀我们次日同她一起午饭,我还未开腔,兰顿就欣然接受,对此我毫不感到意外。

    “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格蕾离开后,他对我说,“很有见识。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现在也不错。她为什么没有结婚?”

    “她总说没人求婚。”

    “一派胡言!女人应当嫁人。这样的女人太多了,都是想要保持独立的托词。我才不理会这些说辞。”

    格蕾小姐住在圣·让地区一栋面朝大海的小宅子里,离我在费拉海角的房子有几英里。第二天,我们一点钟驱车赶到,她把我们引进客厅。

    “给你们个惊喜,”握手时,她对我说,“克雷格夫妇会来。”

    “你总归要认识他们的。”

    “哎,我想,我们都是邻居,每天在同一片海滩游泳,连话都不说,实在说不过去。我坚持要他们来,他们已经答应了今天一起午餐。我想让大家见个面,顺便听听你对他们的评价。”她转向兰顿,“希望您不要介意。”

    兰顿彬彬有礼地回道:

    “格蕾小姐,能与你的朋友结识,乐意之至。”

    “可他们还不是我的朋友。我经常看到他们,直到昨天才开口说话。他们能与一位作家和一位著名法官相见,一定会非常高兴。”

    过去三个星期,我已经听格蕾说了很多克雷格家的事。他们租住了她隔壁的房子,起先她担心这一家会讨人嫌,因为她喜欢独处,不愿意为社交上的琐屑操心。不过,她很快就发现,克雷格夫妇显然和她一样,并不情愿与新邻居结交。尽管在这么个小地方,一天也就见两三次面,克雷格夫妇完全像没见过她一样,瞄都不瞄她一眼。格蕾小姐告诉我,对方无意擅扰她的私生活,做得实在灵活圆通;我却以为,与其说她欣慰于未受冒犯,倒不如说她心有疑惑,为何新邻居这般明显不愿意结识她,就像她不愿意结识他们一样。我早就猜到,她会忍不住主动伸出橄榄枝。有一回,我们散步时碰到克雷格夫妇,总算能够把他们好好打量一番。克雷格相貌英俊,红扑扑的面孔看上去很忠厚,蓄着花白的唇髭,有一头浓密粗硬的花白头发。他举止得当,态度热情却有些夸张,使人想到挣下一笔可观家业的退休掮客。他太太面相刚硬,个子很高,外表颇为男性化,一头暗沉的淡黄头发梳得非常精细,大鼻子阔嘴巴,皮肤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她的相貌实在平常,可说有些难看。她衣着漂亮雅致,绵软的面料在她身上很不搭调,更适合十八岁妙龄女郎,而她肯定已经上了四十岁。格蕾小姐告诉我,这身衣服裁剪精良,价格不菲;我觉得男的看着很普通,而女的却让人感觉不友善。我还跟她说,这两个人生性不愿与人交往,是她的运气。

    “他们身上有很美好的一点。”她说。

    “哪一点?”

    “他们彼此相爱。而且非常爱孩子。”

    他们的孩子不到一岁,格蕾因此断定他们结婚不久。她喜欢看他们和孩子在一起。每天上午,保姆把孩子放在车里推着去散步前,夫妇俩会引着孩子学步,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共度一刻钟。两人站开几码,让孩子蹒跚地从一人走向另一人;每当他跌跌撞撞扑进父母怀里,父母就把他举得高高的,热烈地拥抱他。临了,当孩子被放进那辆时髦小推车,他们还要挨在近旁,咿咿呀呀地讲着哄孩子的可爱话,目送小推车走出视线,好一派舐犊情深。

    格蕾常常看见他们手挽手在自家花园草坪里散步,并不交谈,仿佛相伴的幸福让言语变得多余。看到那个严厉冷漠的女人那么明显地为又高又帅的丈夫倾倒,她的心里也感到温馨。看到克雷格太太拂去丈夫衣领上难以察觉的一星尘土,着实令人感动。格蕾确信她一定会故意把丈夫的袜子弄出一些洞来,好享受给他缝缝补补的快乐。场面足显伉俪情深。他时不时望她一眼,而她则微笑着仰视丈夫,任由丈夫在自己脸颊上轻拍两下。两人都不年轻了,所以他们对彼此的挚爱特别能够打动人。

    对于格蕾小姐为何迟迟不嫁,我从不知情;我和法官一样,感觉她应该有过大把机会。我也问过自己,她跟我说起克雷格夫妇鹣鲽情深的情景会否让她有一丝心痛。我以为,这世上圆满的幸福难得一见,但这两人似乎就处在这样的幸福之中。格蕾小姐对他们有不寻常的兴趣,也许仅仅是因为,她内心升起难以遏抑的感触,想到保持单身可能错过的东西。

    因为只知道他们的姓氏,有一天,格蕾小姐权且称他们为埃德温和安吉丽娜,编了一个他们的故事,讲给我听。我当时出言戏谑,她还差点跟我急了。据我所记,故事如下:多年(也许是二十年)以前,两人就已经相爱,安吉丽娜尚且年轻,有着青春少艾的美;埃德温年轻,勇敢,正兴高采烈踏上人生旅途。虽说神祇体恤年轻人的爱情,不让他们为俗事烦忧,埃德温和安吉丽娜仍然不名一文。他们成婚无望,好在有的是勇气、希望和自信。埃德温下定决心要去南美、马来亚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发上一笔财,回家乡迎娶苦苦等待他的姑娘。花不了两三年就能成,顶多五年;是啊,一个人二十岁的时候,整个人生铺在面前,这算得了什么呢?当然,这段日子里,安吉丽娜满可以和她的寡母相依为命。

    可世事难如人愿。埃德温发现,发财比预想的难得多;事实上,挣够糊口的钱都很困难。唯有安吉丽娜的爱情和绵绵情书给了他继续打拼的勇气。五年过去了,他还和刚开始一样两手空空。安吉丽娜乐意与他会合,分担困苦,可是扔下缠绵病榻的母亲又实难可能。多可怜啊,除了忍耐,他们一无所有。如此这般,岁月缓缓流逝,埃德温满鬓风霜,安吉丽娜也变得形容枯槁。事实上,她的日子更难熬,唯有无尽的等待。镜子残酷地照着她的容颜,曾经拥有的美貌一点一滴地溜走了,末了,她发现,青春嘲弄地笑着,踮起脚舞了一个旋,彻底离她远去。长期伺候抱怨不休的病人,她的甜美变成了尖酸;住在小地方见不到世面,她的气量变得狭隘。她的朋友们都已嫁人生子,而她沦为责任的苦囚。

    她疑心埃德温是否依然爱她,疑心他是否还会回来,常常感到绝望。十年过去了,十五年过去了,二十年也过去了。突然,埃德温来信说,他的事情终于有了着落,他赚到了钱,够他们舒适生活。若她仍想嫁他,他会立即归来。天可怜见,安吉丽娜的母亲,这个从头到尾的累赘,选对了这个时候撒手人寰。可是,久别重逢,安吉丽娜沮丧地发现,埃德温还是那么年轻,不错,他已两鬓飞霜,但这一点反倒成全了他。他一向生得好看,现在更是一枝花的好年纪,非常英俊。她感觉自己都老掉牙了,也很清楚自己的小气和乡气,埃德温旅居多国,眼界之宽令她相形见绌。老之将至,他轻松愉快;可她的朝气却已消失殆尽,生活的苦难早已扭曲了她的灵魂。用一个二十年前的旧约把一个机警活泼的男人与自己捆在一起,未免丑恶,所以她要解除婚约。他的脸色变得煞白。

    “难道你不再爱我了?”他绝望地叫。

    刹那间,她意识到,在埃德温眼里她还是一如往昔——噢,多么狂喜!多么欣慰啊!在他看来,她依然是旧时模样,她的形容已经烙刻在他心底,即令此刻站在他面前的这个活生生的女人,在他眼里依然芳龄十八。

    他们于是缔结良缘。

    “我一个字都不信。”格蕾小姐讲完这个皆大欢喜的故事时,我坚持说道。

    “我坚决认为你应该相信。”她说,“我深信事实就是如此,我更深信他们会一直幸福到老。”然后又犀利地陈词一番,“也许他们的爱情基础是个幻影,但既然他们觉得真实,又有何不妥?”

    适才所讲的这个田园牧歌般的故事出自格蕾小姐的想象力。现在,女主人、兰顿,还有我,一共三人,一齐等待克雷格夫妻登门。

    “您注意到没有,住在隔壁的人,往往会迟到?”格蕾小姐问法官。

    “没有。”他答得尖刻,“我自己从来都守时,也要求别人守时。”

    “要不要来杯鸡尾酒?”

    “千万不要,小姐。”

    “我还有些雪利酒,大家都说不错。”

    法官从她手里拿过酒瓶,端详着商标,薄嘴唇上现出一抹微笑。

    “这算是个文明的饮料,格蕾小姐。如蒙允许,让我自己来。我还没见过哪个女人懂得倒酒。揽女人揽腰肢,拿酒瓶拿瓶颈。”

    他心满意足地啜着陈年雪利酒,格蕾小姐望了一眼窗外。

    “噢,克雷格两口子在等小宝宝回家呢,难怪会迟到。”

    顺着她的目光,我看到保姆正推着小车回家,经过格蕾家的房子。克雷格把宝宝从车里抱出来,高高举到空中。宝宝奋力去扯他的胡子,欢畅地叫着。克雷格太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使她粗粝的五官都变得悦目起来。窗户是开着的,我们听到她说:

    “快来,亲爱的,我们迟到了。”

    他把宝宝放回推车,两人一起来到格蕾小姐门前,摁响门铃。女仆引他们进来。他们同格蕾握手,由于我站得近,格蕾先把我介绍给他们,然后转向法官:

    “这位是爱德华·兰顿爵士——这是克雷格先生与太太。”

    法官理应伸出手,走向前,但他却一动不动。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盯住新来的客人。这副眼镜,我曾不止一次见他戴过,用于在法庭上制造毁灭性效果。

    “老天,真是个讨人嫌的主儿。”我暗自说道。

    他任由眼镜又滑落鼻梁,说:

    “你们好!我没有记错吧,咱们以前见过?”

    听他这么问,我把眼光转向克雷格夫妇。他们站在一起,紧紧挨着,就像要团结起来互相保护似的。两人没有吭声,克雷格太太看着好像被吓到了。克雷格先生的脸红涨得发紫,沉了一沉,眼睛瞪得几乎要脱落下来。不过只一瞬,他就用浑厚低沉的嗓门说:

    “没见过。当然,爱德华爵士,我对您可是久仰大名。”

    “认识大傻瓜的人多,大傻瓜认识的人少。”他说。

    此时,格蕾小姐一直拿着摇酒器摇酒,接着把鸡尾酒递给两位客人。她没注意到有什么异样。我没弄明白他们这番话的意思,或者,压根儿就没什么意思。这个小插曲——如果算是小插曲的话——稍纵即逝,我差点以为是自己会错意,他们间的尴尬不过就是陌生人被突然介绍给名人的那种不适应罢了。我于是调整回轻松愉快的状态。我问克雷格夫妇,觉得里维埃拉如何,他们的房子住得是否舒服。格蕾小姐也加入谈话,不外是与生人闲聊时的家长里短。他们谈得轻松愉快,克雷格太太说他们很喜欢海浴,又抱怨住在海边买鱼却不易。我注意到,法官没有参与聊天,而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好像浑然不觉周围人的存在似的。

    仆人宣布开饭。大家进了餐厅,因为只有五个人,用的是一张小圆桌,交谈也只是泛泛。必须承认,主要还是格蕾小姐和我在说话。法官一言不发,不过他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常常如此,我也不去理会。我注意到,他对煎蛋饼情有独钟,再次布菜时又取了一份。克雷格夫妇给我的印象有点腼腆,不过也不奇怪。待到上第二道菜时,他们说话自如多了。我没觉得他们有多么风趣,除了自己的宝宝,自家雇的两个怪怪的意大利女仆,以及偶尔去蒙特卡洛的几把小赌,他们好像对别的都不太感兴趣。我不禁想,格蕾小姐与他们结交是个错误。紧接着发生了一件毫无征兆的事情,克雷格突然从椅子上起身,头朝下栽倒在地板上。我们都跳了起来,克雷格太太扑在丈夫身上,抱着他的脑袋,痛苦地失声叫道:

    “没事吧,乔治?没事吧!”

    “把他的头放下,”我说,“他只是晕倒了。”

    我摸摸他的脉搏,感觉不到跳动。我说他晕倒了,但不能确认是不是中风。像他这样体重超标又有多血症病征的人,很容易中风。格蕾小姐把餐巾浸湿,轻轻拍着他的额头,克雷格太太显得心烦意乱。我注意到兰顿仍然一言不发端坐在椅子上。

    “如果是昏迷的话,你们挤在他身边也不能帮他醒来。”他尖刻地说。

    克雷格太太转头憎恶地看了他一眼。

    “我打电话叫医生。”格蕾小姐说。

    “不用,我觉得没必要,”我说,“他就要醒过来了。”

    我能感觉到他的脉搏跳得有力了一些,过了一两分钟他就睁开了眼睛。弄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之后,他大口喘着气,挣扎着想站起来。

    “别动,”我说,“静静躺一小会儿。”

    我给他喝了一杯白兰地,他的脸上又有了血色。

    “我感觉没事了。”他说。

    “我们扶你到隔壁房间,你可以在沙发上躺一会儿。”

    “不用了,我不如回家,只有一步路。”

    他从地板上爬起身。

    “是的,咱们回家吧。”克雷格太太说。她又转向格蕾小姐:“实在对不起,他以前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克雷格太太和我一左一右搀着乔治的手臂,格蕾小姐打开房门;乔治尽管还有点摇摇晃晃,但现在能自己走了。到他家的时候,我提出可以进去帮他脱衣服什么的,但是夫妻二人都像没有听见。回到格蕾家时,他们两人已经开始吃甜品了。

    “真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昏倒,”格蕾小姐说,“窗户都开着,今天也不是特别热。”

    “同感。”法官说。

    我注意到,他瘦削苍白的脸上有些自得之意。我们喝过咖啡,由于法官和我预备去打高尔夫,我们上了车,朝山上我自己的家开去。

    “格蕾小姐怎么会和这种人认识?”兰顿问我,“他们给我的印象相当平庸,次一个等级。我就不该以为他们和她水准相当。”

    “女人嘛,你懂啦。她要保持生活私密,克雷格家搬到隔壁时,她拿定主意不和他们有一点瓜葛;可是当她发现对方也不想和她有关系时,她就坐不住了,非得认识人家不可。”

    我给他讲了格蕾小姐编出来的邻居的故事,他面无表情地听着。

    “恐怕你的这个朋友格蕾小姐是头多愁善感的蠢驴,亲爱的伙计。”听到结尾时,他说,“跟你说,女人就应该嫁人。养上五六个孩子,她就没这些胡思乱想了。”

    “关于克雷格两口子,你知道些什么?”我问他。

    他冷冷地白了我一眼。

    “我?为什么我应该知道他们的事?我觉得,他们再平常不过了。”

    他那种严苛冰冷的神气,还有不愿多谈的刺耳口吻,给我留下了强烈印象,只可惜难描难画。开车回家的路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兰顿六十多岁了,虽说他玩高尔夫从来不打远球,却绝不会偏离直线,推球入洞一击即中,所以,尽管我经常赢到击球的机会,他还是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晚饭后,我带他去了蒙特卡洛,他在轮盘赌桌赢了一两千法郎,玩得很开心。一连串好事下来,他明显心情大好。

    “真是愉快的一天。”我们分头去睡的时候,他说,“我真是太开心了。”

    第二天上午我去工作,直到午饭时才又与他相见。快吃完的时候,有电话找我。

    回到餐桌,我的客人已经在喝第二杯咖啡了。

    “是格蕾小姐打来的。”我说。

    “哦?她说什么?”

    “克雷格一家溜了,昨晚上消失不见了。他们家的女仆住在村里,今天早晨来的时候,发现屋子搬空了。他们——克雷格两口子,保姆,还有孩子——带着行李偷偷溜了。桌子上留了钱,是付给女仆的工资,整个租期的房屋租金,还有商铺的欠账。”

    法官什么话也没说。他从匣子里取出一根雪茄,细细打量一番,从容地把它点着。

    “你怎么看这事儿?”我问道。

    “亲爱的伙计,非得要用美国式直白的问法吗?用英国式问法不行吗?”

    “是美国式直白的问法吗?只有这样才能清楚表达我的意思啊。您不会认为我傻到看不出你和克雷格夫妇认识吧?再者,如果他们像虚构人物似的突然人间蒸发,我可以做出合理推断,当初你们认识的情形绝不会有多令人愉快。”

    法官呵呵一笑,冷冷的蓝眼睛中居然有了笑意。

    “昨晚你给我的白兰地着实不错。”他说,“过午饮酒有悖我的原则,可如果一个人沦为原则的奴隶,未免太过呆板了。我就犯一次规,喝上一杯。”

    我拿来白兰地,看着法官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带着明显的满足啜了一口。

    “你还记得温福德谋杀案吗?”

    “不记得了。”

    “也许那时你不在英格兰吧。遗憾呐——不然你倒可以去听听旁审。你会觉得有意思。一度非常轰动,报纸上全是这桩案子。”

    “温福德小姐是个富裕的老小姐,上了点岁数,和一个服侍她的陪侍住在乡间。于她的年纪,她算是相当健康的了,因此,她的突然离世令所有的朋友都大吃一惊。她的医生,一个叫布兰顿的家伙,签了证明文件,她及时下了葬。遗嘱也当众宣读了,说她把所有的财产——在六万到七万英镑之间——留给了自己的陪侍。亲戚们都气坏了,可也毫无办法。遗嘱是律师起草的,律师的书记员和布兰顿医生做的见证。

    “但是,温福德小姐有一个跟了她三十年的女仆,一直都认为自己会获得遗赠;她声称,温福德小姐许了她衣食无忧。所以,当她发现遗嘱提都没提自己,不由勃然大怒,告诉前来参加葬礼的温福德家的一个侄子和两个侄女,她可以肯定温福德小姐是被人施了毒;还说,如果他们不去警察局,她就自己去报警。好吧,他们倒没去找警察,但去找了布兰顿医生。医生笑了,告诉他们温福德小姐心脏虚弱,接受他治疗多年。她安详地在梦中故去,正和自己预测的一样。他还建议子侄们,不要理会女仆;因为她对那个叫斯塔灵小姐的陪侍,一向又恨又妒。布兰顿医生很受敬重,照看温福德小姐时间也很久了,而且那两个侄女常常陪伴姑姑,对医生也很熟悉。他又没有得到遗嘱的好处,似乎也没有什么理由怀疑他所说的话。亲戚们无计可施,回了伦敦。

    “不过,女仆不甘心,到处散布她的说法,最终警方不得不予以注意,当然是不情不愿地——我必须得说——下令开棺。验尸发现,温福德小姐死于过量服用巴比妥,验尸陪审员发现,给她服药的正是斯塔灵小姐,于是警察逮捕了她。伦敦苏格兰警场派来一位侦探,搜集了意想不到的证据。有很多关于斯塔灵小姐和布兰顿医生的闲话,他们被人瞧见,经常双双出现在本不该出现的地方,除了刻意为之,再没有其他合理解释。村里人还有个普遍的印象,感觉他们只等着温德福小姐一死就好结婚。这让案情发生了变化。长话短说吧,警方找到了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有正当理由逮捕医生,并指控他和斯塔灵小姐谋杀老妇。”

    法官又喝了一口酒。

    “案子呈给我判决。原告起诉,被告二人疯狂相爱,斯塔灵花言巧语,诱骗雇主遗赠财产,伙同布兰顿杀死可怜的老小姐,目的是谋财成婚。温福德小姐睡前习惯喝一杯可可,由斯塔灵小姐为她备好;原告律师称,斯塔灵于是将药片溶入可可,致温德福死亡。被告选择为自己作证,在证人席做了一番蹩脚的陈述,谎话连篇。尽管多人作证,曾亲见他们夜里互相揽腰同行;尽管布兰顿的女仆作证,曾亲见二人在他家接吻,他们赌咒发誓,称彼此仅仅是朋友关系。而且医学检查证实,斯塔灵小姐仍是处子之身,也真够奇怪。

    “布兰顿承认,由于温福德小姐主诉失眠,他曾经给过她一瓶巴比妥片。但是,他声明自己曾告诫她,服药绝对不能超过一片,且仅在绝对必须的时候才能服用。被告试图证明,过量服药或是出于偶然,或是出于自杀愿望。此话漏洞百出。温福德小姐是个快乐正常的老太太,十分享受生活;死亡发生之时,还有两天她的一个老朋友就要前来小住一周。她从未跟女仆抱怨过睡眠问题——事实上,女仆一直认为她睡得很好。没有理由相信,她会不小心服用足够致死剂量的药片。我个人毫不怀疑,这是医生和陪侍设下的圈套,动机明显,也很充足。我做了案情总结陈词,也希望陈述得公平;毕竟我的工作是向陪审团摆出事实,而且在我看来,事实确凿,足以定罪。接着,陪审团出去合议。我想你不会懂得,当你坐上法官席,不知怎的好像与法庭通灵似的。你必须提防这种感觉,确保自己不被左右。那天,我的感觉从未那么强烈过,感到法庭上的所有神魂都确信此二人犯下了所指控的罪行。我丝毫也不怀疑,陪审团会做出有罪裁定。但陪审员有时可真说不清。他们出去了三个小时,一返回法庭我立刻就知道我错了。谋杀案的审判中,如果陪审团做出有罪裁定,他们是一眼都不会看向罪犯的,他们会转移视线。我注意到,有三四个陪审员瞄了被告席一眼。果然,他们做出了无罪裁定。克雷格夫妇的真名就是布兰顿医生与布兰顿太太。我敢百分之百断定,这两个人犯下了残酷无情的谋杀罪,完全应该被绞死。”

    “你觉得,是什么原因使陪审团认定他们无罪?”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你知道我能给出的唯一解释是什么吗?决定性的原因是事实证明他们从未成为情夫情妇。你想想看,这就是整桩案件中最离奇的一点。那个女人谋划杀人以得到所爱的男人,却没有打算和他做不合法的风流事。”

    “人的天性可真是奇怪,是吗?”

    “确实。”兰顿说着,又斟了一杯白兰地。

    (阎勇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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