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维熙吧?”
“是我,张叔叔。”我激动的心狂跳起来,“刚才那个小孩是谁?”
“我的外孙女。”
“您都做外公了?”
“我老喽!”他的笑声,使我记起了我唱“揍马猴”时他的神色,“你想,我离开家乡已经几十年了。”
“她也会说中国话?”
“一群小孩子都会说。”他说,“从他们牙牙学语时,就开始教他们说中国话了。”
乡音!多么具有魅力的奇妙音乐啊!尤其是从没见过中国面目的幼童嘴里吐出来,使人倍感乡土之亲。可惜,我们在墨尔本停留的时间太短,无暇去张叔叔家看一看他的孙男孙女(他住的地方距旅馆非常远),亲耳聆听一下他们的声音,去饱一饱耳福。但和张叔叔见面叙旧的时间还是有的,因为墨尔本大学东方语言系的学者和教授们,于第二天在西蒙教授的海滨别墅,为中国作家代表团洗尘接风,邀请中国作家光临。
第二天下午,我们驱车前往西蒙教授的别墅。司机出于好心,在海滩的公路上放慢行速,好让我们浏览一下墨尔本的婀娜姿容。是的,她的确是很美的,那一幢幢摩天大楼,显出她的富丽堂皇;那一个连着一个的幽静公园,又显出她的庄淑娴雅。绿的是草坪,蓝的是大海;草坪上海鸟自由漫步;大海里七色的三角形风帆在浪峰疾飞。登科和明之同志,似乎在这迷人的景色中沉醉了;而我则嫌车子开得太慢了——我急于想见到阔别了多年的异国乡亲。
车子终于停在了绿荫遮蔽的一座维多利亚式的小楼门前,我开始用目光从一排迎接我们的教授中寻觅故知。尽管有几个教授都是华裔或华侨,而且都在朝我们微笑;但是我还是从这些微笑的面孔中,找出了童年时我曾见过的那张笑脸。他紧紧地盯着我,我不眨眼地望着他,然后,我们都身不由己地往前迈了一步:
“您是张叔叔?”
“你是……”
沉默。但握着的手却没有松开……
他似乎没有什么改变,唯一的变化,是那俊逸的脸上多了一些皱纹。虽然他衬衣上打着一条领带(可能是出于礼貌),但衣着朴素无华。假如穿上一件“的卡”制服,俨然就是一个老教师的模样。我说出了我的直感,他笑了好一会儿,说:“前两年,我曾回国一次,在友谊商店门口,把门的年轻人,死活不叫我进去,因为我不太像华侨,太像中国老百姓了。”
“我很赞赏您这一点。”我说。
“是呵!野人恋山,小草恋土嘛。”
“您回家乡看看没有?”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深情地谈起故里。“那儿留下了您少年和青年时代的足迹。”
他告诉我,他不但探了故里,还特意去探望过童年的小伙伴。“我去看过暖庆河,因为我在那儿学过‘狗刨式’的游泳;我还到五里桥去过——那儿丢下我童年的梦,我在五里桥下逮过鱼,还摸过小乌龟。我还到你们住的院子去看过,不要说鸽子窝没有了,连咱们两家住的临街破房,也变成了宽宽的柏油马路。我学‘狗刨式’的地方开成了一片稻田,我逮鱼摸龟的五里桥,盖成了一片工厂。咱玉田县变化还真是不小哩!”
“您回家乡时,家乡人还认识您吗?”我好奇地询问。
“贺知章的一首诗怎么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鬂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我还乡探亲时,就是这副样子。”他侃侃而谈,神情显得异常兴奋,“我返回澳洲途经香港时,给香港报纸写了我的观感,也写了中国的伟大变革。三中全会的路线,在海外侨胞中是很得人心的。”
“您没感到有什么不足吗?”
他略略想了想,笑了:“有一点叫我感到别扭,我探望故里时,好像成了果戈理笔下的‘钦差大臣’了,县里的干部,公社的干部,前呼后拥。当然,我很理解这片痴心,但我还不太能适应。老实说,咱们中国还不富裕,这样招待自家人,是不是有点太破费了?”
“要是所有的侨胞都有您这样的认识就好了。”我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齐,还有嫌招待不周的呢!”
“那叫忘记了列祖列宗。”他愤然地打断了我的话。
若不是西蒙教授的夫人请我们到餐桌就座,我们还不知要谈到什么时候;此时此刻,我们只好用碰杯来抒发我们无声的乡情了。他似乎感到这次晚宴,仍不能表达他的乡土情谊,第二天,他和张婶亲自开车去了维多利亚大旅社,以个人的名义,回请中国作家和中囯驻澳使馆的翻译,去墨尔本唐人街一家中国酒家吃饭。
酒过三巡之后,我问他:
“这时候,您还爱唱两口京剧吗?”
“很喜欢,但是工作忙,顾不上了。”
“记得我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常常按照我那颗童心,理解你们的戏词,把你们唱的《甘露寺》中‘奏太后,唱成‘揍马猴’。”
“其实,你那个时候已经用幻想来进行创作了,只是充满了孩子气。”他开心地笑个不停。
“不,那叫篡改。”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为了你写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的更多的好作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笔盒,深情地对我说,“这里边有一支派克笔,送给你写小说用吧!”
我拿出两盒人参,当作回谢之礼物:“这是我去年到吉林时,一个参场主人送给我的;虽然这礼物轻如鸿毛,但颗颗果实都凝结着泥土的深情。”
归国之后,我的感情久久不能平静。偶见鸽群飞绕于楼群上空,听见尾哨嗡嗡作响,便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童年趣事,由此又联想起那身在异乡,但深深怀念祖国的前辈长者。我打开笔盒,第一次用这支笔,写下时刻萦绕于耳的异国乡音,以作纪念,并以此自勉……
1982年6月
【巴黎四弦】
[巴黎的浪漫]
巴黎的肖像怎么勾画?它的筋骨和神韵又在哪儿?回答是:若同一首朦胧诗。
在西柏林欧华学会会议期间,我曾询问久居巴黎的两位老华裔学者,就是这么回答我的。倒是一位年轻学者,作了明晰的答复。他说:“浪漫的美与丑组成巴黎的骨髓,你去巴黎如能觅到这一点,也就等于你画出了巴黎肖像画中的眼睛。”
回答是够艺术的。在联邦德国的首都波恩,我已尝到法国人的浪漫给予我的苦果,为办理去巴黎的护照签证,我先后4次光临法国驻波恩的领事馆。第一次回答我:要等10天。12天后再去,回答说:还没满10天,因为要把领事馆休假的日子计算在内。8天后第3次光临领事馆,那个满头金发的小伙子,笑眯眯告诉我:你等一会儿。我从九点坐等到十一点三刻,眼看要闭馆了,小伙子匆匆地拿出一沓护照,把其中我的护照递给了我:已办理了,祝旅行顺风。我正为“三顾茅庐”的成效而庆幸时,心又跌到了冰点。因为在领事馆门口,我把护照从头页翻到尾页,没见有签证图章。匆匆跑回领事馆,把护照递给“黄头发”,他惊愕地翻了翻:噢?怎么……怎么……漏了盖章?对不起,两天之后你再跑一趟吧!我严肃地示意他,这是领事馆的责任,而非我的责任,请他立刻进办公室盖上签证章,我在院子中站等。“黄头发”摇摇头,抬抬腕子上的手表,又做了个手拿刀叉进餐的动作,意思是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奈何?这真是一首没有美妙音符的超级浪漫曲!可想而知,我又第4次光临这些“浪漫”到渎职的领事馆……难道这样的浪漫,就是法国肖像画中的“眼睛”?
我从波恩去巴黎,是友人开车来接我的,车行至联邦德国和法国的交界处,我掏出护照,准备接受边防哨卡的检查和入境盖章,哪知那两位漂亮剽悍的边防军人,一挥手就叫汽车长驱直入地进了法兰西领土。我要是运毒犯呢?我要是恐怖组织中的一个成员呢?真是越想越有意思,“四顾茅庐”之艰辛,换来的却是“一挥手”!这又是一首笑中含酸的低调浪漫曲!难道这又是法国肖像画中的“眼睛”,代表着法兰西的气质和神韵?
我不禁记起了《悲惨世界》中的探警沙威,尽管这个人物视人道于乌有,对囚犯冉·阿让进行锲而不舍的追逐,是个不受读者欢迎的探警;但是他有着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无畏精神,因而在不受欢迎中又赢得读者的几分尊敬。可是那位“黄头发”和“一挥手”的边防哨卡的值勤士兵呢?
为此,我又询及双手紧握着汽车方向盘的友人高君宣扬:
“法兰西的气质究竟是什么?”高君是法国华裔学者中的佼佼者、哲学博士,谈吐间常常富有职业带给他的哲理意味。他说:“我很难从文学的视角,解释你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在巴黎的观察,法兰西的浪漫,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不断求新,又在‘新’上创新的积极浪漫情调,这种无拘无束的洒脱性格,潜入法兰西的血液,成为在浪漫中创造美的精神本能;二是变形的浪漫,或叫浪漫的变形,工作漫不经心,懒懒散散,护照漏盖印章之事,就属于后者。”我不依不饶,步步为营:“那边防哨卡的疏忽呢?”
宣扬君笑了:“你知道吗?我开的是法国生产的雷诺牌汽车,而牌号又标明我是法国境内的居民,他是以此为凭据,朝咱们挥手放行的!”
“可是你的汽车里,坐着一位异国公民啊!”我说,“即便是法国公民中间,也难保没有各式各样的歹徒啊!”
“你这是把联邦德国的严肃,带到法兰西浪漫的国土上来了!这正是德国人和法国人的区别。在巴黎,你还会有新的发现!不过,它并不都是浪漫的变形,你自己去赏析吧!”友人的回答中,颇有赞美浪漫巴黎的潜台词。
初到巴黎的第一天,我就在去参观雨果故居的路上,碰到一件稀罕事。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看见一辆轿车,肆无忌惮地闯入逆行线。值勤的民警,尖厉地吹响警笛,一面向司机发出警告,一面紧捯着两条长腿,向逆行的汽车追了过去。
我看看周围行人,只有我这个中国来客露出难以掩饰的惊奇,巴黎人似乎司空见惯了,步履匆匆而过,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我在联邦德国逗留了近两个月光景,没看见一桩这样的事情,而我刚到巴黎第一天,就偏巧叫我碰到了这般奇观。逆行线上的对头车,顿时停下一大串,那警察大声地训斥着司机,并把他的车引到路边去,掏出什么,我猜想是一张罚款单吧!
同一天,在靠近凯旋门的繁华闹市上,我目睹一辆摩托车视红灯于不顾,硬是施展驾驶技艺,在绿灯放行的车群中,左腾右闪而过。尤其使我瞠目的是,摩托车后边还坐着一位时髦女郎,巴黎此时正落着霏雨,气温最高不过十三四摄氏度,路旁行人都穿着风衣和毛衣之类御寒,而这位女郎,身着一件连衣裙似的黑色衣衫,背后的拉锁一直敞开到腰部,在街头的霏霏冷雨中,向街头行人展示她白晳的肩膀、丰腴的腰肢和随风飘散开的“金色瀑布”。特别使我注意的是,这位浪漫的女郎,长长黑衫的下摆处,裸露出小腿和一双脚丫,她原来没穿鞋子。
啊,这就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巴黎。无论是驶向逆行道的那位年轻司机,还是闯红灯的摩托男女,我绝不认为他们是交通规则面前的白痴;恰恰相反,产生他们这些行径的心理依据,很可能出自于对规章制度的玩世不恭,以达到个性的极度宣泄的快意。至于那位女郎,她以娇姣之躯,在闹市的冷雨中展览,既有显示青春健美之意,又无法排除招徕目光之心。仿佛巴黎人不想封闭内心深处的什么隐秘,看到的人越多越是快乐事!
在联邦德国的汉堡和慕尼黑,我也看到过有意招徕行人目光的青年,德国人称这些青年为“邦克”。其中的女青年,把美丽的金发剃掉一半或大半,露出类似于中国尼姑的光光头皮;而男性青年则只留头发中间一条“森林地带”,并把它染成公鸡冠子的艳红颜色,或红黄蓝白黑等多种色彩。他(她)都是以此来表现自我的,但这个自我的内涵,似和巴黎人有所差异,“邦克”以此来表示对社会生活的厌倦,或对人类未来的失望;大概巴黎街头的那两位汽车和摩托司机,以及摩托车后座上的女郎,没有“邦克”关注的社会学内涵;无节制的浪漫和自我展示本身,就是他们的主题。能这么解释浪漫的巴黎吗?!
在联邦德国波恩、科隆、海德堡,常常可以看到街头的流浪艺人在演出,他们多是来自南美的歌手,三五成群地往街心公园一站,吉他伴随着歌声立刻响了起来。他们不是无目的地抒情,这些浪迹天涯的艺人,最终的目的是要索取马克。在巴黎的蒙马特高地,也有一些街头画家,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特别是多为金发女郎们画出传神的肖像。这些艺术家明确告诉被画者,你要付出300法郎酬劳。
这好像和巴黎的艺术格调有失协调;但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街头画家绝大多数来自亚洲和非洲,很少有巴黎人在这儿把艺术和物质索求勾连起来。当然,法国本土的流浪艺术家也是有的,我在地铁的出、入口处见到过,他们怀里夹着个什么乐器,独自边弹边唱,这些艺术家面色沉郁,目光并不跟踪过往行人以求施舍。当然,他们脚边也常常放有一个盘子,里边有过往行人投掷进去的几个法郎;但是明显区别于前者的,他们似乎并不把功利因素和糊口谋生作为第一目标。他们是在抒发着什么失意的情感,或无聊,或失业,或……这表现孤独的方式,十分奇特,他们不到巴黎近郊“枫丹白露”的幽静处去徘徊,而偏偏选择在人烟最密集的地铁抒发哀怨,这实际上和有些想进天堂的巴黎人,不在塞纳河的夜色中投河,而非要攀上世界闻名的埃菲尔铁塔,从铁栏的空子中跃下,属于同一类型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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