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有道-刚正弃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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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蕃志在“扫除天下”

    陈蕃(?—168),字仲举,东汉汝南平舆(今河南汝南)人。他历仕桓、灵两朝,官至太尉、太傅。在反对宦官专权斗争中,与李膺齐名,后与外戚窦武谋诛宦官,因事败被杀。

    陈蕃从小就有远大的志向,15岁时,常常自己独居一室,庭院芜秽不堪。一次,他父亲的朋友薛勤来访,对陈蕃说:“小伙子,你为什么不打扫院落以迎接客人呀?”陈蕃客气一番后,严肃地说:“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少年时代的他,就对当时朝政腐败、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表示不满。“扫除天下”一语,意谓他将来定要肃清邪恶,整顿乾坤,以使万民安乐,普天同庆。

    陈蕃初仕本郡郎中,后经太尉李固表荐,征拜议郎,再迁乐安太守、大鸿胪、光禄勋。他见桓帝(146—167年在位)荒于朝政、沉迷酒色;外戚梁冀专断朝政,卖官鬻爵,心中愤愤不平,便多次上疏诤谏,要桓帝仿效高祖刘邦,以天下大事为重。延熹二年(159),梁皇太后死,桓帝与宦官单超、具瑷、唐衡、徐璜等人合谋夺权,诛杀了梁冀一家。从此,朝政大权又转由宦官集团垄断。

    在宦官专政下,政治更加黑暗。于是,朝野哗然,怨声载道,农民起义时有发生。陈蕃既恨苏康、侯览、管霸等大宦官,又不满桓帝的昏庸,便在太学生们的支持下,与河南尹李膺等人纷纷上书揭露宦官的罪恶。陈蕃在奏疏中希望桓帝“务为内政”、“斥黜佞邪”。他甚至表示:“陛下虽厌毒臣言,凡主人有自勉强,敢以死陈。”但是,桓帝在宦官挟持怂恿下,诏令将李膺、杜密、范滂等二百多人逮捕入狱,禁锢终生。这在历史上叫第一次“党锢之祸”。

    陈蕃痛心疾首,又冒死上疏为李膺等人鸣冤。他说:“今陛下临政,先诛忠贤。遇善何薄?待恶何优?”希望桓帝“除妖去孽,实在修德”。他最后表示:“臣位列台司,忧责深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在陈蕃等人的诤谏下,李膺等人被释放。

    永康元年(167),桓帝死,灵帝继位,窦太后临朝,其父大将军窦武秉政。陈蕃又上书,揭发宦官侯览、曹节、王甫等人的罪恶,并与窦武合谋尽杀宦官。由于事泄,窦武反而被杀。陈蕃听到消息,不顾自己70多岁的耆老之年,亲自带着随从80多人,冲入后宫的承明门,要找宦官们算账,以替窦武报仇。他拔剑在手,对着迎面走来的王甫等人厉声呵叱。由于寡不敌众,陈蕃被捕,囚于黄门北寺狱,终于被杀害。后来,李膺等100多人被捕杀,株连下狱者多达1000余人。这在历史上叫第二次“党锢之祸”。

    陈蕃虽然未能实现“扫除天下”的大志,但他与李膺等人的行动却为世人楷模。诚如《后汉书》著者范晔评论说:“若陈蕃之徒,咸能树立风声,抗论昏俗……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汉世乱而不亡,百余年间,数公之力也。”

    不畏权势的董宣

    汉光武帝刘秀重建汉室以后,采取各项拨乱反正的经济、政治措施,因此,他在位期间(25—55),出现了“光武中兴”之世。由于刘秀本人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赏罚分明,因而当时出现了一些政绩卓著、刚直不阿、执法严明的官员。董宣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据载,董宣曾在北海(今山东昌乐东南)任地方官,上任不久就处理了一起杀人案。原来,当地有一豪强公孙丹,新建一处住宅,令卜者看吉凶,卜者认为迁入新居一定要死人,于是“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这件事被董宣得知之后,立即派人把公孙丹父子逮捕,处以死刑。结果“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董宣以公孙丹曾归附王莽和勾结海盗的罪名,将30余人全部斩首。刺史以董宣杀人过多处他死刑,送入洛阳,他“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及当出刑,官属具馔送之,宣乃厉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车而去”。当时受刑的一共9人,前面8人均已处死,就要轮到董宣时,光武帝刘秀派人赶到传令董宣还狱,对其案件重新审理,结果董宣被降职为县令。

    董宣后来出任洛阳令。此地为国都所在,情况复杂,董宣一如既往,严明执法。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家中有一奴仆,依仗主人权势,公然白天杀人,藏匿公主家中,因此董宣无法把他逮捕归案。一天,公主出行,罪犯有恃无恐地为公主赶马车。董宣得知,立即带人在湖阳公主必经之地夏门亭等候。当公主一行人来到之后,董宣立即拦住车马,大声斥责公主不应藏匿杀人罪犯,并将罪犯抓捕,马上处以死刑。

    公主向刘秀哭诉董宣杀其奴仆,光武帝因不了解事情的原委,听后大怒,立即派人捉拿董宣,打算在公主面前用乱棍将董宣活活打死。董宣说:“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权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随即以头击楹,流血满面。刘秀很受感动,忙叫宦官把董宣救下。为了照顾公主的脸面,令董宣到公主面前叩头赔礼,遭到董宣断然拒绝。刘秀只好令人强摁着他的脑袋,硬逼着他下跪,董宣挺起脖子,两手撑着地,就是不肯低头。“强项令(硬脖子县令)”即由此而来。公主见此情状对刘秀说:“文叔(刘秀字)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最后,刘秀把董宣释放,还让宦官招待董宣吃饭,以示慰问之意。董宣吃罢酒饭,把盘子、酒杯翻扣于桌上,宦官认为这是有意侮辱刘秀,立即把这一情况告诉刘秀,刘秀责问董宣为什么要这样做,董宣却说:“臣食不敢遗余,如奉职不敢遗力。”光武帝只好一笑了之,还赏赐他三十万钱,董宣把钱全部分赠给手下的人。自此之后,“强项令”的名声传播京师内外,豪强无赖之徒“莫不震慄”。

    董宣在担任洛阳令的五年之后病故,卒年74岁。刘秀派人吊唁,“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敞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李膺办案“死不旋踵”

    李膺(110—169),字元礼,东汉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屡官至河南尹、司隶校尉、长乐少府。为人嫉恶如仇,廉正刚直,后死于“党锢之祸”。其人虽殁,其志犹存。

    李膺生活于东汉王朝后期,王室衰微,大权旁落于外戚、宦官之手。越是后来,朝政越是腐败,宦官集团大权独揽,赃官污吏横行州郡,致使民不聊生,铤而走险。面对残酷的现实,李膺不避权势,以匡正时俗为己任。延熹二年(159),李膺出任河南尹,得知宛陵人羊元群以贪赃巧劫满载而归,决定依法追究,不料由于羊元群向宦官行贿,李膺反而降职充当苦役,后经司隶校尉应奉奏于桓帝(146—167年在位),李膺才得免刑。

    李膺为司隶校尉时,大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在野王(今河南沁阳)令任内贪残无道,甚至杖杀孕妇。张朔害怕李膺纠查而逃入京城的哥哥家,藏在大木柜里。李膺得知案情,亲自带领吏卒冲入张让家,劈开大柜,捕获了张朔。经审讯属实,马上依法将张朔杀了。桓帝听张让诉说以后,诏令李膺入殿,诘问他为什么要不经奏请就先行斩决。李膺说:“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俱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又说:“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愿也。”意思是我到任已经十天了,深怕自己因拖延和积压案件而得罪,想不到得到办案快的罪名。我自知死期就在眼前,但我不会退缩害怕,请皇上特准宽限五天,让我把那些首恶元凶的案子办完,再回来受刑不迟。桓帝虽然是一个昏庸的君王,但到底还是说了公道话,他对张让说:“这是你弟弟罪有应得,司隶校尉有什么过错呢?”打这以后,那些大大小小的宦官们都垂头丧气,不敢随便再出宫门。桓帝奇怪地追问原由,宦官们叩头哭着说:“我们畏惧李校尉呀!”

    延熹九年(166),在宦官的唆使下,术士张成的弟子牢修上书诬告李膺(张成之子因仗势杀人而被李膺处死),说他“与太学生、郡国诸生,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于是,桓帝下诏收捕李膺于黄门北寺狱,株连入狱者多达200余人。这是第一次“党锢之祸”。次年大赦以后,李膺回归家乡阳城山中。不久,桓帝死,继位的灵帝年仅12岁,窦太后临朝,太后之父窦武为大将军辅政。窦武嫉恶宦官干政,与太尉陈蕃合计重新起用李膺等人。李膺复出仕为长乐少府。次年,窦武、陈蕃图谋尽杀宦官,因事泄反而被害。于是,宦官侯览、曹节等人又重新控制朝政。建宁二年(169),在侯览等人操纵下,再次发生了搜捕党人的事件(即第二次“党锢之祸”)。有人劝李膺赶快逃走。李膺说:“事不辞难,罪不逃刑,臣之节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将安之!”说罢,昂头阔步地自赴监狱,终于被拷打而死。

    李膺的为人,在当时就受到士大夫们高度称誉,太学生们也评以“天下楷模李元礼”的赞语。范晔在修《后汉书》时,说李膺“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执”。李膺这种不避艰险、勇于斗争的精神,受到后人的崇敬。

    不以“卖论取官”的范缜

    范缜(450—515),字子真,南朝齐梁之际南乡舞阴(今河南泌阳县西北)人。官至中书郎、晋安太守。他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以反对佛教、坚持真理而名垂青史。

    早在他出仕为齐尚书殿中郎时,与从弟范云、萧衍(即梁武帝)、沈约等人常为竟陵王萧子良的座上客。萧子良时为宰相,是一位十分虔诚的佛教信徒,相信因果报应和死生轮回之说。永明七年(489)的一天,萧子良在都城建康(今南京)的鸡笼山西邸中宴请宾客,他问范缜:“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贵贫贱?”范缜指着院子里正在开花的树说:“人生恰如这棵树上的花,因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吹散,有些花瓣飘落在珠帘茵席之上,也有些花瓣坠入篱笆旁边的厕所里,那茵席上的花,就是殿下,而掉入厕所里的花,正是下官,这完全是偶然的。贫贱富贵固然有所差别,但因果报应又在哪里呢?”短短的几句话,反问得萧子良张口结舌,无言可答。

    范缜为了揭露佛教之弊,以自问自答的体裁写出一篇《神灭论》。文章中驳斥佛教宣扬的神不灭论,提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的唯物主张。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认为人一旦死了灵魂也就没了,就像刀与利一样,“舍利无刀,舍刀无利,未闻刀没有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这篇文章发表以后,“朝野喧哗”。以萧子良为首的一批“名士”和佛教信徒,都起来围攻范缜。范缜坚持真理,愈战愈勇。萧子良眼见无法驳倒范缜,便派王融去对范缜说:“您坚持己见,恐怕有伤名教,像您这样有才华的人,只要放弃自己的主张,与当权者合作,还怕不能官至尚书郎吗?”范缜听后哈哈大笑说:“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意思是为了趋炎附势,出卖自己的立场观点,我早就当上宰相了,岂止是一个五品的尚书郎呢!范缜就是这样为心中的真理而战斗着。他在出任宜都太守期间,严令人们不得在神庙里祭祀鬼神。

    天监元年(502),萧衍当了皇帝,改国号梁,是为梁武帝。梁武帝更加佞佛,宣布佛教为国教,又三次舍身佛寺,表示要出家当和尚。对于范缜,梁武帝虽然因功升迁他为晋安太守,尚书左丞,但仍威胁他要放弃反对佛教的主张。天监六年(507)梁武帝以皇帝的身份,组织了60多人写了70多篇文章,攻击范缜,说他“乖理”、“灭圣”。范缜不为所动,在辩论会上“并摧众口,日服千人”,对于沈约、任昉、曹思文等人的一篇篇文章,进行了果敢而有力的回答。以皇帝为首的这次围攻,又以失败而告终。

    范缜坚持真理,不以卖论取媚于当时,使梁武帝很不高兴。于是,梁武帝借口范缜为尚书令王亮辩护的罪名,将他流放到广州。几年之后,范缜虽然重返朝廷,官至中书郎、国子博士,但他仍然执着地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一生勤于著述,有文集50卷。《神灭论》这篇文章,被统治者视为毒蛇猛兽,足见它对统治者的冲击力和震慑力;它是我国哲学史上有较大影响的一篇重要的檄文,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存史价值。

    狄仁杰极言谏武后

    狄仁杰(630—700),字怀英,唐并州太原(今属山西)人。举人出身。早在为并州都督府法曹时,便有“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的盛誉。武则天执政以后,屡迁至宰相。在此期间,他刚正敢言,不避权贵,使武后本人亦为之畏服。

    一、不问谮己者谁。狄仁杰在出任豫州刺史时,对招讨越王恃功暴虐的宰相张光辅深为不满,双方发生争执,狄仁杰当面指责张光辅“纵使暴横,使无辜之人咸坠涂炭”的过错,并表示说:“如得尚方斩马剑加君颈,虽死不恨。”张光辅还朝后,在武后面前奏告狄仁杰出言不逊。及至狄仁杰升迁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时,武后说:“卿在汝南有善政,然有谮卿者,欲知之乎?”狄仁杰回答道:“陛下以为过,臣当改之,以为无过,臣之幸也。谮者乃不愿知。”武后听罢,十分叹服。

    二、反对武后立武三思为太子。武则天为了独断朝权,将儿子中宗(即李显)废黜为庐陵王,及至改唐为周以后,又欲立娘家侄儿武三思为太子。其他宰相不敢有异议,只有狄仁杰坚决反对,认为一旦外寇犯境,让梁王武三思去招募士卒,纵使一个月也招不到千人,而改为以庐陵王名义,则不出几天可以得5万人,这是因为天下的人心仍然忠于唐室。他说:“今欲继统,非庐陵王莫可。”不久,狄仁杰又与王方庆劝谏武后,指出太子是“天下本”,如果“本一摇,天下危矣”。又进一步说:“陛下掩神器而取之,十有余年,又欲以三思为后,且姑侄与母子孰亲?陛下立庐陵王,则千秋万岁后常享宗庙;三思立庙不附姑。”武后感悟之后,遂复立庐陵王为太子。

    三、谏止武后造佛像。武后崇敬佛事,大修庙宇。后来,武后还要建造大佛像,估计需钱数百万,由于官府经费不够,下诏要天下的和尚每人每日“施一钱助之”。狄仁杰上疏谏诤,说:“工不役鬼,必在役人;物不天降,终由地出。不损百姓,且将何求?今边陲未宁,宜宽征镇之徭,省不急之务。就令顾作,济穷人,既失农时,是为弃本。且无官助,理不得成。既费官财,又竭人力,一方有难,何以救之?”武后终于被说服,不再建造大佛像。

    狄仁杰在武后执政期间,也曾被酷吏来俊臣等人诬陷入狱。当时,一些朝臣迫于酷吏的种种酷刑,只好承认自己“有罪”而得到减刑。狄仁杰并未屈服,也不诬陷他人。来俊臣于是私下叫人写反书,诬为狄仁杰所作。武后召见狄仁杰才知道是他人代署而免其死,但却因此被贬彭泽令。然而,当地百姓却为他立生祠。他改任魏州刺史期间,又因保民安民而深受百姓爱戴,并为之立祠。武后为表旌其功,曾赐以紫袍玉带。

    狄仁杰在居相位期间,以国事为重,曾相继荐引忠良正直之士多人,其中如张柬之、桓彦范、敬珲和姚崇等人,皆成为唐代的中兴名臣。

    敢于批评皇帝的魏征

    魏征是唐太宗贞观时期的大臣。他性格耿直,喜欢直言极谏,深得唐太宗李世民的信任。

    贞观八年(634),唐太宗背着大臣在皇宫生活区的北门兴造房屋,左仆射房玄龄和高士廉在路上遇见主持修造的少府监窦德素,问北门近来有何营造。窦德素回来后把此事报告给太宗。太宗把房玄龄劈头盖脑地训斥了一顿,说:“你只管你朝中的大事,我在宫中有何营造,与你无关!”房玄龄听后连连“拜谢”。魏征在旁边见了,上前说道:“不明白陛下为何指责玄龄,也不了解玄龄等人为何拜谢。玄龄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宫中营造,为什么不允许他知道?若陛下您所做有利于朝中,房玄龄等人应极力促成;若所营建不善,即当罢之,玄龄等人过问此事,也没有罪过。”太宗听见魏征所言句句入理,深感惭愧。

    由于魏征办事原则性强,说话据理,太宗很喜欢他,也害怕他。有时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遇见魏征,不等开口,就马上停下来。有一次,唐太宗得到一只打猎用的好鹞鹰,非常喜欢,正玩得十分得意的时候,望见魏征走来,怕被批评,便将这只鹞鹰藏在怀中。魏征奏事好久不停,等告辞后,太宗怀里的鹞鹰已闷死了。

    贞观十七年(643),魏征因病逝世,唐太宗悲痛万分,说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魏征敢于批评而且能赢得唐太宗的极度信任,魏征必然有其特长。他建言诚恳,出自对皇上的忠心,并注意说话技巧,使其能够领会接受,做到知心交心,实为高明。

    不阿权贵的宋壕

    宋壕(663—737),邢州南皮(今属河北)人,进士出身,以刚直不阿著称。

    武则天称帝后,宋壕任左御史中丞。当时有一批小人当道,张易之、张昌宗等人飞扬跋扈,势倾朝野,许多朝中大臣都依附于他们的门下。

    常言说得好,“邪不侵正”,小人怕忠臣。张易之等人对别人态度傲慢,对宋壕却十分客气。有一次,朝中举行大宴,张易之、张昌宗是三品官,坐在上位;宋壕是六品官,坐在下位。张易之为讨好宋壕起身站起来走到他桌前,作揖施礼,说道:“您是当今天下第一人怎么坐在下面?请上坐吧!”宋壕冷冷地回答;“我才低官小,张卿却说我是当今天下第一人,这是什么意思?”张易之自讨了个没趣,只好灰溜溜地走开了。当时大臣们因为张易之、张昌宗受到武则天的宠爱都想巴结他俩,一般都不称呼他俩的官名,而把张易之尊称为五郎,把张昌宗叫六郎。天官侍郎郑果奇怪地问宋壕道:“您为什么把五郎叫卿呢?”宋壕说:“用官名来叫,正应叫作卿;如果是他的亲戚,应该叫张五。您不是他的家奴,为什么把他叫作郎(当时家奴、门生把自己的主人叫做郎)呢?您为什么这样怕他呢?”当时在场的群臣都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长安四年(704年)十二月,有人揭发张昌宗谋反,武则天派宋壕等人审问。宋壕请求把张昌宗收监治罪,武则天心里偏袒张昌宗,很久也不答应。并想用调虎离山之计,把宋壕派到扬州、幽州等外地,但宋壕仍坚持将张昌宗收监再行。武则天无奈,只得说:“张昌宗已经自首了。”宋壕说:“张昌宗是被飞书(传单)逼迫,走投无路才自首,并非自愿,应判重刑。”武则天还想庇护,宋壕更加严厉地说:“如果张昌宗不判重刑,还要赦法做什么!”无奈,武则天只好同意把张昌宗交给他审问。宋壕当即离开座位,站在庭院里审问。然而还没审完,武则天就派人来特赦张昌宗。宋壕只好叹气地说:“没有先砸烂这个小子的脑袋,只是遗憾!”事后,武则天叫张昌宗去谢宋壕,宋壕不见,说:“公事应该公见,如果私见就有私,而法律是无私的。”

    在正义与邪恶面前,宋壕丝毫没有半点退让,绝不丢掉正义之心而曲意逢迎,他的弃邪品德赢得了广泛赞誉。

    李元纮秉持“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南山可移,判不可摇”,这典故说的是唐人李元纮不徇私枉法判案一事。

    李元纮(?—733),字大纲,其先滑州(今属河南)人,本姓丙,后赐李姓。屡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封清水男。李元纮以刚正耿直著称,从不徇私乱纪。早在武则天称帝期间他不过是雍州的司户参军,但不畏权势,从公判案。当时,武则天的长女太平公主威震天下,朝廷和地方的官员莫不仰其鼻息,苟且从事。一次,太平公主仗势将僧寺里的碾硙掠为已有,被僧人告官。李元纮通过调查核实,将碾硙断还给僧寺。他的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惧怕太平公主的权势,促令李元纮改判。李元纮经过复审,便在签名画押后说:“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窦怀贞虽然几次三番地向他说明利害,但他就是刚正不阿,毫无惧色。

    唐玄宗李隆基即位以后,他被擢升为万年令、京兆少尹,又历工部、兵部、吏部三侍郎。在此期间,他秉公办事,赋役称平,对于权贵危害百姓之举,他总是维护百姓利益,据理断案。一次,朝廷下令疏浚三辅水渠以利农田,但那些王公显贵乘机在河旁渠侧立硙,堵竭水流与民争利。李元纮不顾得失利害,派出吏员将那些碾硙全部拆毁,使得水流能够“分溉渠下田,民赖其恩”。

    李元纮出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后,仍然保持着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本色,使那些滥用职权以谋私利的官员都很怕他。《新唐书》说:“元纮当国,务峻涯检,抑奔竞,夸进者惮之。”比如,他上疏唐玄宗,反对朝廷官员利用屯田危害百姓私田,揭露他们的不法行为。由于他不避权贵,敢于坚持原则,唐玄宗最后不得不接受了他的意见。对于撰修国史,他认为这是关系到“记人君善恶,国政损益”的大事,“一字褒贬,千载称之”,因而上疏要吴兢、张说等人到史馆里修撰,不得在家中修史,防止营私舞弊。

    李元纮虽然官至宰相,但他“未尝改治第宅,僮马敝弱”,对于皇帝所赐之物,他“皆散之亲族”。为此,右丞相宋璟常常称赞他:“李侍郎引宋遥之美才,黜刘晃之贪冒,贵为国相,家无储积。虽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

    吕端大事不糊涂

    吕端(935—1000),字易直,幽州安次(今河北安次西)人,屡官成都知府,参知政事,拜相。以太子太保致仕。为人识大体,持重清简。曾出使契丹、高丽,在内政外交上都取得可喜成绩。

    吕端初仕赵宋时官运多乖,黜升转徙频繁,但不管际遇如何,他都能办事认真,不以进退为意,即使是有太宗皇帝诏书要问罪,他也是神色自若,问答自如,故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在他看来,为人应该正直而有器量,不必去顾及那些飞短流长的闲言碎语,他说:“吾直道而行,无所愧畏,风波之言不足虑也。”中书令赵普很看重他,常对人说:“吾观吕公奏事,得嘉赏未尝喜,遇抑挫未尝惧,亦不形于言,真台辅之器也。”当时正是北方的辽国频频叩关之初,吕端对力主抗辽、敢于直言的参知政事寇准深为佩服,主动向太宗提出申请,表示自己情愿居于寇准之下。太宗对他这种识大体顾大局的行为很是感动,想将宰相的位置委任给他。有人说:“端为人糊涂。”太宗回答道:“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这天,太宗正在后苑宴请群臣,他想免去吕蒙正的相位,改由吕端担任,因而作《钓鱼诗》以寄兴。诗中写道:“欲饵金钩深未达,磻溪须问钓鱼人。”又过了几天,太宗终于断然拜吕端为相。

    吕端身居宰相以后,为政更为谦让得体。他知道寇准为人自负而忠直,故在同升政事堂商议国是时,总是谦恭地礼让寇准先发表意见。所以,吕端、寇准两人之间关系十分融洽。

    一天,吕端听寇准说,有人将叛乱于西陲的李继迁的母亲捉住,并准备把她杀死以泄愤。吕端觉得事关重大,便入告太宗陈说利害。他说:“昔项羽得太公(刘邦之父),欲烹之,高祖(即刘邦)曰:‘愿分我一杯羹。’夫举大事不顾其亲,况继迁悖逆之人乎?”接着,吕端建议太宗:将李继迁的老母安置于延州(州治今陕西延安),让她吃好穿好。这样,或许可以招降李继迁,即使李继迁不降,也可以系住他的心,而他老母的生死大事仍掌握在我们手里。太宗听罢,拍着大腿说:“若是没有你,险些儿误了大事呀!”不久,李继迁和他母亲都死了,而他儿子感激宋廷对自己祖母的照顾,终于纳款请降。

    至道三年(997),太宗病危,宦官王继恩伙同李昌龄、李继勋、胡旦等人企图不立皇太子为帝,另立楚王元佐。太宗死后,李皇后命王继恩传话召吕端入朝。吕端料到将有变,便先把首谋王继恩锁在自己家里,然后入朝拜见李皇后,并亲迎太子即帝位,是为真宗。吕端又将那些奸党相继贬谪流放,从而避免了一场动乱。咸平三年(1000),吕端病卒,年六十六,赠司空、谥正惠。

    在关系一发牵动全身的重大问题上,吕端高瞻远瞩,头脑清醒,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主张,维护了大局,稳定了朝政。大事清醒,小事糊涂,这是吕端行事的风格,也是处理朝廷关系的原则。因此,为后人传诵“吕端大事不糊涂”的美誉。

    欧阳修痛骂谏官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更号六一居士,北宋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4岁丧父,母郑氏以荻画地教他读书。24岁时进士及第,屡官至翰林学士、参加政事。他是“唐宋八大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与韩愈、柳宗元齐名,宋朝的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和王安石五人,或出欧门,或曾获得欧阳修的扶掖。他既是一位有卓识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声望很高的文学家和史学家。

    在政治方面,欧阳修针对国家“积贫积弱”的状态,眼看着每年要给辽国和西夏几十万两白银和其他财物,深表痛心,希望通过改革弊政和发展生产,以使北宋王朝摆脱内外交困的局面。庆历元年(1041),范仲淹在他和富弼等人的支持下,向仁宗皇帝上疏,提出兴修水利、抑制恩荫和选贤任能等各项具体措施。这在历史上叫做“庆历新政”。由于以宰相吕夷简为首的保守派反对,加上仁宗皇帝的观望徘徊态度,“庆历新政”不及两年便流产了。范仲淹受到排挤和攻击,被黜为陕西四路宣抚使。欧阳修对此极为不满,多次上书朝廷,为范仲淹的遭遇鸣不平。结果,他与韩琦、富弼等人被指责为范仲淹的“朋党”,并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令。

    按照宋朝的旧制,不是司谏不得越职言事。当时身为谏官的高若纳,不仅没有伸张正义,犯颜谏诤,反而趋炎附势,依附宰相吕夷简诬蔑范仲淹离间君臣关系。当时欧阳修不过是官职卑微的馆阅校勘,但他鄙视高若纳的为人,不顾目为“朋党”之嫌,写信给高若纳,这就是著名的《与高司谏书》。

    欧阳修在信中,先是指责高若纳为“非君子”。他说:“夫正直者不可屈曲”,如果身为言事之官,“俯仰默默,无异众人,是果贤者耶?”接着,欧阳修揭露高若纳是“君子之贼”。他说:“希文(范仲淹字)平生刚正……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信中又说,高若纳不以为自己没有尽到谏官的责任而羞愧,“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不是君子之贼又是什么?

    接着,欧阳修列举汉朝萧望之、王章因反对宦官和外戚擅权而致死的史事,以及眼前范仲淹因主张变法而遭贬谪的冤情,痛快淋漓地骂高若纳不配当谏官。他说:“足下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是足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二事尔!”他最后表示说:“愿足下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使天下皆释然知希文之当逐,亦谏臣之一效也。”欧阳修这种无私无畏的品格和鲜明的正义感,使他虽然被贬外地而声名显著于朝。

    后来,欧阳修和范仲淹等革新派相继重返朝廷任职,范仲淹右迁为参知政事,欧阳修本人也转任太常丞,知谏院。当保守派再次攻击范仲淹时,他以谏官的身份据理力争,继续支持范仲淹。为了驳斥“朋党”的谤言,他又写了一篇战斗性很强的政论文章《朋党论》。他以“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浓如澧”为基本思想,说明“君子之朋”和“小人之朋”的根本不同。他说:“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小人所好者利禄,所贪者财货”;一旦“见利而争光,或利尽而反相贼害”,所以,“小人无朋”。反之,君子“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因此“君子有朋”。欧阳修进一步指出:“故为重任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在这里,欧阳修认为朋党不是坏事,问题是要严格区分和辨析是“君子之朋”还是“小人之朋”。这就从正面驳斥了奸宄之徒利用“伪朋”反对“真朋”的恶毒用心,是一篇立场鲜明、战斗性强而又说理透彻的好文章。

    晚年时,欧阳修的政治态度渐趋保守,他对王安石变法表示不满,多次要求引退,并自号为“六一居士”。他说:“吾家藏书一万卷,集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是酒一壶”,再加上“以吾一翁”。熙宁四年(1071),他在颍州病逝,终年66岁。他所写的《醉翁亭记》和《泷岗阡表》等散文,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脱脱大义灭亲不护私

    元朝末年,政治腐败,乱事迭起。在朝廷内部,皇族之间互相倾轧,大权逐渐下移到握有实权的大臣手中。年轻的顺帝,在至顺四年(1333)登上皇帝的宝座时,大权已旁落在中书右丞相伯颜(?—1340)手中。

    元顺帝皇后伯牙吾氏的哥哥唐其势,拜中书左丞相,自认为有皇亲国舅的关系,对伯颜的擅权用事非常生气。他就联合其党羽谋叛,率其勇士突入宫阙,结果反被伯颜擒获,他与其妹伯牙吾氏(定窝藏罪)均被处死。伯颜从此独秉国钧,专权日恣,“益无所忌,擅爵人,赦死罪,任邪佞,杀无辜,诸卫精兵收为己有,府库钱帛听其出纳”。时人说他:“上把君欺,下把民虐。”他还残暴地推行民族压迫政策,主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

    脱脱(1314—1355),字大用,蒙古蔑儿乞部人。幼养于伯父伯颜。元统二年(1334),任同知枢密院事。是时正是伯父伯颜擅权。脱脱从小与伯父生活在一起,伯侄关系很好。但现在看到伯父骄纵已甚,怙恶不悛,万一天子震怒,脱脱本人和家族都要受到株连。他感到关系重大,就跟父亲商量该怎么办。其父犹豫不决,转向挚友谋士直方,直方说:“传有之‘大义灭亲’。大夫但知忠于国家耳,余复何顾焉。”

    伯颜起初从伯侄关系出发很信任脱脱,让他监视顺帝的行动,可是脱脱看到伯父越来越专横跋扈,极不得人心,就逐渐与之疏远。而皇帝认为他是伯颜的侄子,开始也不信任他。脱脱在保家还是保国的矛盾中煎熬着,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伯颜看出脱脱不忠于自己,想借皇帝之手除掉他。伯颜对顺帝说:“脱脱虽臣之子,其心专佑汉人,必当治之。”顺帝忙搪塞过去,说:“此皆朕意,脱脱无罪也。”

    脱脱向顺帝“自陈忘家徇国之意”,帝半信半疑,遂遣亲信阿鲁、世杰班与脱脱接触,“以忠义与之往复论难,益知其心无他”,顺帝开始完全相信脱脱。

    至元五年(1339),在顺帝支持下,脱脱与阿鲁、世杰班已商定好,要对图谋不轨的伯颜采取行动。但伯颜益逞凶虐,构陷郯王彻彻笃,禀奏顺帝赐死郯王。顺帝尚未同意,伯颜就擅自行刑,顺帝非常生气。

    至元六年(1340)二月,伯颜自领兵卫,请顺帝郊外游玩,“脱脱告帝托疾不往”。伯颜又请太子燕帖古思出猎柳林,“脱脱欲有所为,遂与世杰班、阿鲁合议”,并禀顺帝。脱脱掌管了城门钥匙,并受密旨领军,阿鲁、世杰班在帝侧传命。“是夜,帝御玉德殿,主符檄,发号令。”四鼓,命中书平章政事只儿瓦歹赴柳林传旨,左迁伯颜为河南行省左丞相。伯颜遣人来城下问故,脱脱在城门上说:“有旨黜丞相一人,诸从官无罪。”伯颜临行时想与顺帝辞别,不允许。伯颜走到正定,问道旁父老百姓:“尔曾见子杀父事耶?”父老说:“不曾见子杀父,惟见臣杀君。”伯颜俯首有惭色。三月,伯颜又被贬于南恩州阳春县(今广东阳春),在途经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时服毒自杀(一说病死)。

    至正元年(1341),脱脱拜为中书右丞相,悉改伯颜旧政,恢复科举取士法,昭雪冤案,使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趋于正常。

    至正三年(1343),顺帝诏修辽、金、宋三史,命脱脱为都总纂官。

    脱脱是个贤相,他“功施社稷而不伐,位极人臣而不骄,轻货财,远声色,好贤礼士”。他对君王忠心不二,所以在关键时刻能大义灭亲。他在年仅44岁时,被奸臣哈麻矫诏遣使鸩毒死。

    海瑞携棺明志振朝纲

    明世宗是个很迷信的皇帝,常常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仙得道。他两三天便要生出个法子向神灵祈祷,希望自己的诚心诚意能感化上界神灵,让他早日登上仙境。这样一来,皇帝不理朝政,荒废了朝纲,许多忠直的大臣都进言皇上停止这种荒诞的行为。可是,也有不少小人趁机向皇上献符以讨欢心。

    后来,大臣杨最和杨爵两人因为劝谏皇上而被投入大牢,可一些总督、巡抚等却因为顺从了皇帝的意愿而加官晋爵。后来,谁也不敢再就此事向皇上直谏了。

    当时的海瑞却在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二月上疏皇帝,诚恳地规劝道:“臣闻说,君子是万事万物之主,责任重如泰山。要实现重任,只有将责任吩咐给众臣,让他们畅所欲言,没有任何畏首畏尾。臣现在却听说有两位正直的忠臣,正在监牢里与跳蚤、臭虫为伍,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啊!有的大臣拿着朝廷的俸禄,却行阿谀奉承之事;有的大臣害怕被杀头,不敢进言。臣不胜悲哀愤恨,因此冒死进谏,愿皇上能接受臣的意见,上朝管理国家吧!”

    世宗皇帝看了奏章后大笑道:“此人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居然逆风而上。马上派人把他给我抓起来,千万别让他跑了!”这时,旁边闪出一个宦官,向皇帝说道:“请皇上暂时平息雷霆之怒。这个海瑞向来以疯狂著称。听说他在上疏之前,就已经知道一定会冒犯皇上的,所以,他早就买了一口棺材,告别了妻子儿女,独自一个人赶着一辆马车来到京城里,等待皇上降罪呢!他根本没想逃跑。”

    世宗听了,觉得此人果然是有些不一样,想了想说道:“让他载着棺材回去吧,朕不会治他的罪,明日里再将杨最和杨爵放出来便是。”有个人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海瑞,他听了笑着说,“还好,我这一趟算是没有白来啊!”

    以死相谏,携棺明志,海瑞上疏可谓大义凛然。民不畏死,无以惧之;官不畏死,可以振朝纲。确实如此。

    彭玉麟愤杀李鸿章侄儿

    彭玉麟(1816—1890),字雪琴,湖南衡阳人。早年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曾与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等并称为“同治中兴”的四大名臣,加太子少保衔并授兵部尚书职。一生以刚正不阿、严刑峻法闻名朝野。

    细究起来,彭玉麟的执法严苛,其中有些是有量刑过重之嫌,以致于当时就有人称他为“活阎王”。但他确实杀了一些贪官污吏和奸暴之徒,尤其他不徇情面,不避权贵,杀李鸿章侄儿之事,确实显示了他铁面无私的性格。

    其时,彭玉麟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巡阅长江水师至皖。安徽合肥是李鸿章的故乡,当时正值李氏权威方盛之际。李鸿章的一个侄儿,仰仗李鸿章的权势,成为横行桑梓的“衙内”式人物。“素骩法,时出夺人财物妻女,官不敢问。”

    彭玉麟至皖后,正赶上李鸿章的侄子夺去了某乡民的妻子,因地方官不敢过问,乡民悲愤之下,投诉于彭玉麟处。彭问清情由后留下乡民,又命手下人执自己的名刺邀请李鸿章侄儿前来。李侄来后,彭玉麟即唤乡民入舱与这个衙内式人物对质,问他说:“这个人告你夺去他的妻子,是否确有此事?”李鸿章侄自觉有恃无恐,竟肆无忌惮地直言承应。彭玉麟当即大怒,命左右将李侄拖下去痛笞了一顿,打下了他的气焰。

    府县官闻听此事,认为事关重大,都赶来为李侄求情。彭玉麟一概不予理睬。不久,皖省的抚藩也来投刺请见。彭玉麟估计也是为李侄事来的,于是一边命人延接,一边命令手下将李鸿章侄儿迅速斩讫。巡抚足方登舟,行刑人员已提着李侄的头来回报了。彭玉麟排除了阻力,终于为地方除去一害。

    事后,彭玉麟给李鸿章写信说:“令侄坏公家声,想亦公所恨也,吾已为公处置讫矣。”

    可能是这个族侄的名声确实太坏,李鸿章也早有耳闻,更何况人已死了,李鸿章只得在复书中向彭玉麟致谢。

    彭玉麟能打破旧官场“官官相庇”的惯例,不计情面,严惩贵胄子弟中的残暴不法之徒,为民除害,在这件事上,他是当得起死后谥号中的“刚直”二字的。

    阎敬铭重杖武弁

    阎敬铭(1817—1892),字丹初,陕西朝邑(今大荔)人。道光进士,曾赴湖北总管营务,后任湖北按察使、布政使、山东巡抚等职。光绪八年(1882)升户部尚书,次年充军机大臣,后因反对修颐和园被革职。

    阎敬铭任湖北布政使期间,湖广总督官文手下有一武弁,此人因善于逢迎、谄媚而深得官文宠爱。官文特地将他留在身边,命他掌管自己的卫队,并保举他为副将。此武弁仰仗官文的权势,横暴恣虐,气焰非常嚣张。一日,这个武弁率亲兵数人闯入民家,欲污辱这家的女儿。民女不从,奋起反抗。武弁逼奸不遂,将民女杀死后扬长而去。民女的父母在悲愤之余,赴县、府讼冤。县府两级官衙深知此武弁是总督官文的亲信,都不敢立案讯问。这件事最后闹到了阎敬铭手中。

    阎敬铭问清情由后大怒,马上去拜谒官文,交涉惩处武弁的问题。此时武弁也从别人处得知了阎敬铭要惩治自己的消息,他先赴官文面前痛哭流涕地请求保护。官文将他藏匿起来,准备庇护过关。当阎敬铭来谒见时,官文即称疾谢客,拒阎于门外。

    阎敬铭称有要事必须向官文面陈,他表示,如官文有病,害怕受风,就请在卧室接见也可以。但又一次受到官文的谢绝。阎敬铭再也耐不住了。他坚决地说:“中堂病必有痊时,俟痊,必当传见,吾即居此以待可耳。”说着,他命跟从的人从乘舆中搬出被褥等物,表示“吾即以司道官厅为藩司行署矣”。并真的“卧起官厅者三日夜”。官文看到事情闹僵了,授意别人劝阎敬铭回去,阎说什么也不走。官文作为总督,身份品秩虽然比阎敬铭高(总督从一品,布政使司品秩同巡抚,为从二品),但阎敬铭并不是他的属官,不直接听命于他,所以搞得非常窘迫。后来,官文也怕事情真的闹大了,只得在下属官员中找到阎敬铭的两个同乡前来为自己斡旋。阎则表示:“不重惩武弁,誓不还署。”不得已,官文亲自出来接见,因自知理亏,出来后即“长跽赔礼”。阎敬铭“岸然仰视,不为动”。旁边的人看到官文实在无法下台,一再为官文说项。阎敬铭不得已,搀扶起官文,当下与他立约,让官文罢斥武弁,令健儿押归原籍,并要马上启行。官文一一答应后,将武弁呼出,向阎谢恩。阎敬铭“叱健儿执诣阶下,褫其衣,重杖四十。杖毕,立发遣。事讫,如诣文恭(即官文)谢”。

    阎敬铭虽最后没有能完全按律条处理武弁,给了官文一点面子,这是他受当时官场局限而不得已的行动。但他坚持惩处恶人,耿介不阿的精神,总算给了官文一次深刻的教训。值得称赞的是,官文事后不但没有打击报复阎,还向朝廷保举他出任山东巡抚之职。

    薛允升直言抗命不惧邪

    官大还是法大?在封建社会中无须理论,回答很简单,官比法大。但也不乏有敢与谕旨抗争而依法办案的人,清末著名的法学家薛允升就是其中之一。

    薛允升,字云阶,陕西长安人,生于1820年,卒于1902年,在清朝刑部供职40余年,官至刑部尚书。他潜心法学研究,著有《读例有疑》、《汉律辑存》、《唐明律合编》等法学专著;在办理案件中廉明公正,不畏权贵,坚持依法办案,敢于直言抗命。他生活的时代,正是官府腐败、法制遭到践踏的时候,就连朝廷早已明令禁止不准阉人干预政务的法令也形同虚设,因而太监依仗权势为非作歹之事不断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薛允升经办了一桩审理永和宫太监李苌材行凶杀人的命案。

    光绪二十二年(1896)4月18日,李苌材伙同太监张受山、王连科、阎葆维等人,在大栅栏庆和戏园与票客争夺座位而先砸柜房,后又舞刀弄棒,杀死前来维持治安拘捕他们的官勇局队长赵云起,并击伤官勇刘文生、马连恒等人。

    案发后,光绪帝得报勃然大怒,他正苦于政治腐败,意欲变法图强,所以立即下旨“从严惩办”,命令“交刑部严行审讯,按律定拟”。刑部接旨后,即由尚书薛允升主持审理,在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凶犯李苌材俯首认罪。刑部根据案情呈奏朝廷,援引律条,认定李苌材犯有“起意纠众寻殴拒捕刃伤捕人……拒毙队长”罪,决定判处李苌材、张受山二人“斩立决”;阎葆维、范连沅属从犯,判处“绞监候,秋后处决”;其余罪犯分判流放或监禁。但刑部的“按律定拟”却遭到了握有实际权柄的慈禧太后的百般阻挠。

    慈禧太后的亲信太监李莲英,认为刑部惩办太监无异于扫自己的威风,便在慈禧耳旁吹风求情,要求法外开恩。太后对光绪的私自下谕旨内心早已不满,这时又逢李莲英求情,索性公开出面干预,谕令刑部从轻议奏此案。光绪帝不敢公开坚持,只好退让,将三法司的奏折压下不批。

    至此,主管此案的薛允升面临两种抉择,要么坚持法治,甘冒风险;要么屈从于慈禧,保住乌纱帽。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前者。以个人名义上疏朝廷,直言抗命,要求依法从严惩办此案。他在疏中说:作为执法官,如果“迁就定谳,置初奉谕旨于不顾,则负疚益深”;如果朝廷硬要法外开恩,“臣等非敢定拟”。慈禧阅后非常生气,但又无言以对,只好降旨准奏。至此,一场轰动京都而又久拖不决的人命案,终于以杀人者偿命而告结案。但事过不久,直言抗命的薛允升却被慈禧以莫须有的罪名降三级调用。

    薛允升,作为封建社会的刑部尚书,能够以法律为依据,敢于直言抗命,而置个人的荣辱前途于不顾,这种精神和胆识确是难能可贵的。

    陈宝琛冒死义谏两太后

    陈宝琛(1852—1939),字伯潜,又字弢庵,福建闽侯人。同治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职。入阁后以敢于上谏太后有名,与张之洞有“清流党”之称。任过溥仪的师父,晚年从事溥仪复辟活动,是溥仪的“智囊”。

    陈宝琛晚年的复辟活动是逆历史潮流的,但他早岁刚正、敢言,却不失为耿直之士。

    清光绪六年(1880)八月中,一次西太后命贴身小太监李三顺去西太后之妹、醇王福晋家送赏赐的物品。按常例,太监出宫应先报专管太监的机构敬事房,再由敬事房通知宫廷门禁放行。但李没有履行这些手续,所以在他欲出午门时,被护军拦阻盘诘,并要检视所携物品。李三顺倚仗慈禧太后的权势,与护军发生冲突,以致互相动起手来。李将盛置赐物的盒子弃置于地,跑回内廷,向慈禧哭诉,诬告护军阻止外出,并打了他。当时正在病中的慈禧非常震怒,认为,“吾病未死,而护军目中已无我矣”。她立即找到慈安皇太后,定要严惩护军。慈安也未问清是非,就与慈禧一起将此案批给刑部及内务府审办。刑部马上遵照两太后的上谕提出了对值班护军玉林、祥福和护军统领岳林等人的处理意见。内容为:“玉林、祥福均革去护军,销除本身旗档,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遇赦不赦。忠和着革去护军……圈禁五年”,统领岳林“着再交部严加议处”。一件不很大的纠纷,加入西太后的私愤后,竟闹出了十分严重的后果。消息传出后,满朝骇然,大家都认为这样处理护军未免太重,但李三顺是慈禧的亲信太监,人们都觉得无能为力。

    陈宝琛深感此案处理不当,他不顾两宫皇太后的淫威,决意上疏抗争。陈的好友张之洞曾劝他,“只可就注意门禁裁抑宦寺立言”,“勿为护军乞恩”。理由是“太后盛怒之下,不宜激之”,实际是有唯恐祸及其身的顾虑。但陈宝琛没有听从张之洞的意见,他“则仍争此案处分之失当”,把批评矛头直指东西两太后。他在疏中首先说明“护军以稽查门禁为职”,盘诘李三顺,构不成“藐抗”之罪,如果护军不履行职责,则“有护军与无护军同,有门禁与无门禁同”。接着,陈阐明了李三顺违禁肇事的实质,指出曲在太监,对太监中“如有骄纵生事不服稽查者”应“从严惩办”而不应惩办护军,否则就是“偏听太监赴愬之词”。陈宝琛直言指出,护军因稽查门禁,揪人成伤“情罪本轻”,若以此定罪,将护军销档,流放黑龙江,遇赦不赦,则实属处理过重。自己不能“取容缄默,坐听天下后世执此细故疑议圣德”,“以激成君父之过举”。最后,他又举了汉文帝先是“欲诛惊犯乘舆之人,率从廷尉张释之罚金之议”而“至今传为盛德之事”的例子,吁请两位太后收回成命。

    陈宝琛在疏中将是非轻重讲得很透彻。东西两太后考虑再三后,不得不从宽发落护军,并对李三顺施以杖责。陈宝琛这种直言敢谏的精神,令人钦佩,实属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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