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言尘世-岁月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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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倒霉的石头

    这是2006年岁末我与小平、丁丁在香港太平山上俯瞰夜景时的留影。香港最初进入我的记忆,实在是太遥远的风景。那风景遥远得虚无缥缈,似乎是一个无法进入的仙幻场景,然而,我却进入了,而且进入时还在一个相当神秘的时期。虽然,这种神秘很快就会被打破,但是,在未打破之前神秘就是神秘。我很侥幸,在黄土高原上的那座古城,我虽然不是第一个进入香港的,却是率先进入的。那时的内地与香港、与沿海差别很大,从北往南一路走去,到广东眼睛一亮,到深圳又是一亮,到了香港眼睛亮得无法闭住,到处都有新鲜的物事刺激着你。可是再去,再去,也就那么回事了。一来是内地在快步前进中缩短了差距,花花世界里的玩艺黄土高原也有了;二来是看惯了,见怪不怪了。见多识广了,自己也就减少了往日的新奇。

    2009年12月26日

    我要写的这块倒霉的石头,说出来你一定持有异议。这块石头太精美、太有名了,但凡受过中等教育的国人,可以说不出三皇五帝,但是,几乎没人不知道这块石头。

    这块石头就是——和氏璧。

    和氏璧?是的,确凿无疑,和氏璧就是一块倒霉的石头。为了打消你的疑虑,我们就来点击搜索一下与之相关的历史。

    两件熟事

    按下鼠标,与和氏璧相关的历史事件即出现在眼前。在这些事件中,有两件最为熟悉,我中学的语文课本上就曾出现过。

    其一:和氏璧的来历。

    这件熟事记载在《韩非子·和氏》中。抑或就是因为韩非子的记载才使和氏璧名播千秋。故事说,楚国有个名叫卞和的人,在荆山脚下得到了一块玉璞,满腔热情地抱去敬献给楚厉王。孰料,热脸却碰了个冷屁股。楚厉王令玉工相之,玉工说是块石头。这当然是欺君之罪,楚厉王顿时大怒,命人砍掉了他的左足。这个惩罚够严厉了,倒在血泊中的卞和应该记取教训了吧?没有。忽有一日,卞和风闻楚国换了国君,马上蠢蠢欲动,一瘸一拐抱着那块玉璞来见刚即位的楚武王。活该卞和倒霉,也许是国君换了,但玉工还是原班人手,因而又做出了石头的判断。楚武王怒气不比楚厉王小,下令把卞和的右足也给剁了。这卞和还算个硬汉子,在痛苦中熬过了无数日子,熬得国君变成了楚文王。他要再度献玉,怎奈双足被剁,无法行走。其实,行走不是个难事,找个人背也能背去。难在众人都知道他双足被剁的前因,没人肯背他去,怕受连累也被国君剁掉足。卞和便在荆山脚下嚎啕大哭,哭到第三天,泪流干了,双目滴血,总算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有人问他为啥痛哭,他答:

    “和非为求赏也。所恨者,本良玉而谓之石,本贞士而谓之欺,是非颠倒,不得自明,是以悲耳!”

    这话传到了楚文王那里,他招来卞和,命玉工将那石璞凿开,一块精美绝伦的玉石就这样艰难的面世了。估计这回不光是换了国君,也换了玉工。楚文王大喜,命玉工将之制成了玉璧。为嘉奖卞和的忠君诚心,便将玉璧命名为和氏璧。不用说,卞和时来运转了,享受到了大夫的傣禄,荣华富贵直至终老。

    这是一个令人悲怆泪下的故事,想想卞和的遭遇就令人愤愤不平。卞和虽然得到了大夫的俸禄,却残疾终生。我想,如果让世人在残疾的富贵和健全的贫穷之间做出抉择,很少有人会锁定前者。然而,这个故事却这样生成了,而且,那和氏璧的命名并非缘于卞和那区别是非的诚心,却是为了褒扬他对国君的忠心。这一个由诚心到忠心的改变,倒霉的就不是卞和了,而是国人。卞和因为玉璧残疾了肢体,而无数的国人将会由于和氏璧而残疾了自我的精神。和氏璧的故事一代一代流传,一代一代国人的精神也就被雕琢成了卞和的下肢。这恐怕才是和氏璧最大的悲剧。

    其二,完璧归赵。

    完璧归赵的名气一点儿也不小于和氏璧的来历。这个故事和渑池相会捧红了一个人——蔺相如。蔺相如又捧红了负荆请罪的廉颇。这是另外的话题,本文就不多说了。这里我们简略回顾一下完璧归赵的情形。

    和氏璧几经周折到了赵惠文王的手中,玉工告诉他,此璧又称三避璧,即冬避寒,暑避热,还可以避蚊蝇。赵惠文王大喜!可惜,喜过没几日,招引来了祸事。秦昭襄王派使臣来见,要以十五座城市换他这块和氏璧。这可真真是价值连城呀!然而,赵惠文王却为此作了难,不给,秦国强大得罪不起;要给,明摆着那十五座城是水中花,镜中月。这可怎么办?

    蔺相如成名的机会就这样来了,他被推荐给了赵惠文王,略加包装便以使臣的面貌抱着和氏璧来见秦昭襄王了。秦王见到和氏璧比当初赵王得到和氏璧还要喜欢,自己看来看去看不够,还传于后宫那些心爱的美人玩赏,只是闭口不提割让给赵国十五座城市的事情。蔺相如顿觉真的被忽悠了,马上挺身上前,以璧有微瑕指给秦王为由索回怀中。他后退几步,靠近殿中的大柱,怒斥秦王不义。若是不给赵国城池,他便与和氏璧一起撞碎在柱子上。秦王真怕玉璧碰碎,赶紧好言相劝,随即便谈割让城市之事。蔺相如则告诉他,动身前赵王斋戒五日才抱璧相送,你也要如此以礼相迎。秦王只好应允,怎奈五日斋戒到时,蔺相如早派人把和氏璧偷偷送回国了。本想忽悠赵国的秦王被赵国的蔺相如大大忽悠了一把。这便是完璧归赵的故事。

    我们熟知的故事到此结束了。从此,故事中的蔺相如便以大义凛然的形象伟岸在世人面前,而且千古传诵。但是,人们不一定知道,完璧归赵后赵国的祸事接二连三,被忽悠的秦昭襄王没有善罢甘休。史料载,公元前282年,即完璧归赵的第二年,秦兵攻下赵国两城。次年,又攻陷赵国的石城,两万人死在了血泊之中。这便是蔺相如忽悠秦王的结果,他虽然保全了一块精美的石头,却让两万平民无辜丧失了生命。

    就这仍没有消解掉秦昭襄王心头的气愤,便又精心策划了个渑池会,决计要给赵惠文王个小鞋穿。关键时刻,又是那个大义凛然的蔺相如挺身而出,保全了赵王的脸面。可是,怨恨更深了。之后,秦赵两国关系进一步恶化,终至公元前260年爆发了长平之战。秦军大胜赵兵,40万被俘的士卒被大将白起一声令下活活坑埋。世界军事史上的最大残剧就这么发生了!

    不知闻讯40万士卒被坑杀的赵王还有没有心思再玩赏那块精美绝伦的和氏璧?

    三件轶事

    网上点击出的史料,不仅有以上尽人皆知的熟事,还有鲜为人知的佚事,而这些轶事也是全面认识和氏璧不可忽略的。这里选取几例。

    其一,缪贤蒙难。

    缪贤蒙难也是因为和氏璧,而且还早于赵惠文王。缪贤是赵惠文王颇为赏识的内侍,官拜宦官令。一日,有个外客抱着白璧求卖,他看见不错,就以五百金买下了。哪知请玉工一鉴识这竟是闻名天下的和氏璧。缪贤做梦也不会想到闻名天下的和氏璧会落入自己囊中,这时候的他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他哪里会想到他的笑容还没消散,灾祸就降临了。和氏璧的消息传到了赵惠文王耳朵里,他便急不可待地向缪贤索要。缪贤怎么会舍得这心爱的宝贝呢?缪贤不给,赵惠文王气歪了鼻子。这一天说是去打猎,他带了一行人马走出宫门,突然掉头闯入缪贤家中,转眼工夫就将和氏璧抢到手了。

    不说见到和氏璧的赵王欣喜若狂,却说曾经欣喜若狂的缪贤此时却如坐针毡了。他害怕赵王捉住他治罪,便要逃往燕国。理由是,他出使时燕王待他十分友好。客居他门下的舍人蔺相如便是此时露脸的,他站出来阻止了缪贤投燕。蔺相如说当初燕王待缪贤好,是因为他是赵国的使臣,赵强燕弱,燕王怕赵,便极力讨好他。如今他逃国投燕,燕王仍然畏惧赵国,定会绑了他送归,用以讨好赵王。缪贤一听更害怕了,赶紧向蔺相如讨教偷生的办法。蔺让他脱光上衣,伏在铡刀上去请罪。这一着还真灵验,缪贤得到了赵王赫免,苟全了性命。

    缪贤因和氏璧带来的灾难刚刚过去,赵惠文王因和氏璧带来的灾难随之而至,他也像缪贤那样如坐针毡了。这便和前面的故事连接在了一起,秦国向赵国伸出了索要之手。赵惠文王忧心如焚、寝食不安,就在此时,缪贤将给自己解围的蔺相如推荐给了赵王。蔺相如便披挂上阵前往秦国,为赵王去解燃眉之急了。我以为只能是解燃眉之急,而且,为解这燃眉之急埋下了更深的祸根。

    其二,张仪蒙冤。

    这是关于和氏璧必不可少的一个情节,少了这个情节楚国的和氏璧就无法流落到赵国。

    话说楚文王虽然得到了和氏璧,却不贪心,没有占为己有。相国昭阳屡次出征,灭越胜魏战功卓着,便将这宝贝赐给了他。获此大宝,昭阳受宠若惊,从此与和氏璧形影不离。这日出游到赤山,同宾客随行百余人在一水潭边的楼上饮酒作乐。从人早就想看看他那精美的玉璧,可昭阳一直秘不示众,当然无缘亲睹。这日,酒酣心热的昭阳豪兴大发,取出宝椟,亲自启锁,索性让大伙儿一饱眼福。看得正贪,忽然潭中跃起丈余长的大鱼,有人一呼,众人皆移目观之。待大鱼潜匿水底,回头再看,唉呀,和氏璧竟然不翼而飞,没了踪影。

    昭阳当然不甘这么丢掉心爱的珍宝,立即下令追查。客居其门下的舍人张仪成了头号犯罪嫌疑人,原因是他家境贫穷。张仪没偷当然不肯承认,这就惨了,可怜的张仪被乱棍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有同情者送他回到家里,妻子见了禁不住哭泣。张仪却说:莫哭,看看我的舌头还在么?”妻子含泪答:“还在。”张仪笑着说:这就好,舌头是本钱,以后不会常穷困。”妻子被他逗得破啼为笑。

    看起来张仪够豁达、够幽默的,其实豁达幽默的张仪已经伤透了心。将息些时日,他辞别了这令他屈辱的楚国。要是个一般人,打就打了,冤就冤了,走就走了。孰料这张仪偏偏就不是个平常人,是后来载入中国史册的名臣之一。因为一块美玉,楚国失去了一个杰出的人才。而这个人才在秦国强大兴盛,乃至吞并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小视的作用。别的作用就不说了,只要看看张仪再度赴楚的行为就能看到楚国有多大的损失,并从中琢磨出一些道理。

    这里说的张仪入楚是在楚怀王时。那时,楚国和齐国关系特别亲密,强大的势力威胁到了秦国,令秦惠文王甚为头疼。为了扭转危局,张仪慷慨前往楚国。见了楚怀王他说,当今天下楚、齐和秦为强国。若是秦国和齐国交好,齐国最强;倘要和楚国交好,楚国最强。秦王乐意与楚国交好,而且愿意以六百里地相送。楚王听了肯定是心花怒放,这天上掉下了馅饼为啥不捡?不捡白不捡,白捡咋不捡?楚怀王捡了,而且马上派人去齐国宣布绝交,接着又派人随张仪去秦国领那六百里土地。岂料到了秦国,张仪舌头一转只给六里地。六百里土地怎么能变成六里呢?可张仪一口咬定当初说的就是六里。楚怀王闻知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了张仪的肉。不过,他没吃了张仪的肉,差点让张仪吃了他的肉。楚国无缘无故与齐国绝交,惹怒了齐王。齐王要进攻楚国,秦国当然出兵相助,这一来打得楚国无法招架,低三下四赶紧求和。惟恐晚了,真让张仪吃了楚王的肉。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报复,张仪这是在报复楚国。我不否认这种可能,但是我想慎用报复,将张仪看得开朗豁达些。即使张仪这样忽悠楚国,也应当肯定他举止的正确。张仪的行为来自立场。那时,他立在秦国这个场上,自然应该为秦国谋利,伤害楚国也就在所难免了。不过,早先的张仪却是立在楚国这个场上的,可惜因为和氏璧的失踪楚国失去了张仪这样的杰出人才。失去和氏璧没啥了不起,失去张仪却事关国家安危!

    其三,终归属秦。

    公元前228年,赵国被秦国吞并,国家和国民都归属秦国了,和氏璧自然不会例外,也被秦国收入囊中。只是秦国没有再把它作为一块精美的玉石玩赏,把它制成了传国玉玺。秦王嬴政一变成秦始皇,即命丞相李斯写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据说还弄成虫鸟篆字刻在和氏璧上。成了传国玉玺的和氏璧,凝聚着秦始皇天下永远属秦,江山社稷代代传续的美好向往。不过,这个曾经称雄天下的始皇帝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精心打制的传国玉玺仅传到二世便中止了,天下易姓了,由人家姓刘的主宰了。那“既寿永昌”的愿望成了既不寿,也不昌的事实。不知这与和氏璧制成传国玉玺有无关系?倘若秦始皇不以和氏璧作为玉玺,倘若那“既寿永昌”的大字刻在别的石头上,那后果又会如何?也许世事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不必也许了,世事和历史从来都没有假设,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哪怕荒唐得令后人发笑,也不会因为你发笑而在假设中有一点点地改变。

    发个贴子

    网上钩沉的史料,丰富了我对和氏璧的认识。边看边想,产生了不同以往的想法。看了不想白看,也玩把现代的——发个贴子:

    我不否认和氏璧是一块最美的玉石。请注意,我没有用最美的之一,刻下最为流行的语言是“最……之一”。我不这样用是我以为最只能是惟一,而不是之一。可是,这块最美的石头又是最倒霉的石头,谁拥有了它谁就要跟着它倒霉。我们可以将“拥有”一词替换成“收藏”,这样当代人更好理解。因为,刻下的收藏热几乎和玩股票一样风弥到了每个角落里。这样用词不是恐吓收藏者,和氏璧成就的世事足以说明,倒霉就是它的代名词。你看,卞和因之倒霉,缪贤因之倒霉,赵国因之倒霉,楚国因之倒霉,还不知短命而亡的大秦帝国是不是因它而倒霉?其实,即使与秦国没有关系,和氏璧也逃脱不了倒霉的干系。

    我无法去追溯天下美物的各自命运,但是,和氏璧却明显标识了它行世的结论:美是倒霉的祸根。美能够迷乱人心,而人心乱了什么祸害都可能发生。

    和氏璧莫非是上苍赐给人世的一个寓言?或许。

    2008年12月3日

    数年前,在台湾大学作过关于尧文化的讲座,主人安排我观瞻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北京的故宫博物院我去过不止一次,那琳琅满目的珍宝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在那儿我得知,更多、更珍贵的文物被国民党带到了台湾,于是去台北故宫赏国宝早就成了一种愿望。当愿望变成现实,置身于众多的国宝之中,我禁不住心波激荡,神采飞扬,那种情愫就是穷极天下词汇也难以活画。

    那日,我久久地伫立在一件宝物前难以拔步。从那物件上我看到了历史风云、岁月沧桑、强权霸道、侵敌凶险、世态炎凉、人心叵测,当然也看到了在这一切的背后所潜匿的道德智识、正义良知,……谁会想到一件器物竟然包容着这么深厚的历史文化、世间哲理。转眼已经过去了好几载,然而我仍然难以释怀。是何宝物有这么大的威力?

    ——毛公鼎!

    此时此刻,一想到毛公鼎,昔日的往事就滔滔汩汩地涌来了。

    国宝

    毛公鼎是台北故宫博物院三大镇院之宝中的一件,也是晚清时期出土的四大国宝中的一件,更是现存青铜器中铭文最长的一件。任何宝物能跻身这三个“一件”的其中之一便价值连城了,而毛公鼎却连享三个一件,足见其饮誉四海的声望完全名实相副,毫无虚饰。

    追溯毛公鼎

    先让我们打量一下这件国宝吧!

    毛公鼎通高53.8厘米,口径47.9厘米,口大腹圆,半球状深腹,口沿上有高大厚实的双耳。三足呈马蹄形,整个造型浑厚敦实,风格凝重典雅,饰文简洁有力。触目观览,给人一种庄重古朴之感。铭文铸在宝鼎的内壁,有32行,497个字,其内容是周宣王告诫、赏赐大臣毛公的册命。全文分五段,首段追述了周文王、周武王开国时政治清平的盛况,还对比了铸鼎时政局衰败的情形;次段记录了周宣王令毛公治理邦家内外的策命;再段显示了毛公拥有宣示王命的大权;第四段告诫毛公要为善从政,好好辅佐宣王;第五段则列出宣王赏赐毛公的车辆、兵士、命服,以及毛公对宣王的感谢和称颂,并勉励后世子孙铭记王恩,永葆永享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特权地位。

    这件成型于2800多年前的精美铜器,承载了太多的历史文化信息。对此宝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历史学家从中凭眺了周代由盛近衰的社会状况,经济学家从中体察出我国铸造业的成熟完臻,而文史学家仅从铭文上就读出了万千气象。用史的眼光看,郭沫若说它“抵得上一部《尚书》”;用文的眼光看,笔法遒劲,线条饱满,结构严谨,行文端庄,不知倾倒了多少书法名家!

    毫不夸张地说,毛公鼎的确是一件稀世珍宝。

    铸造

    世界上的事总是扑朔迷离,让人难以捉摸。按说像毛公鼎这样的稀世珍宝诞生在太平盛世才顺理成章。然而,追根溯源却令人大失所望。

    迄今为止,多数研究毛公鼎的学者都将其定位于周宣王时。周宣王虽然在位46年,可不是一个有作为的天子。如果将历史倒回去看,就会发现西周王朝再过一个周幽王就要灭亡了。周宣王虽然不算亡国之君,可那亡国的残阳下也有他种下的蒿草。他在任上屡征西戎,据说条戎、奔戎、姜戎都征伐过,结果他都败了,算得上个屡败屡战的先躯。为遏制这种状况,大夫杜伯进谏,宣王非但不听,还要诛杀他。大臣左儒赶紧劝他莫杀忠良,宣王仍然不听,一意孤行,当即杀了杜伯,气得左儒自缢身亡。这一切都隐藏在历史的缝隙里,如果不费点心思还真难查找得到。倘若非要找点周宣王声名远扬的事情,我看只有锁定呆若木鸡这个成语了。

    《庄子·达生》中记载:纪氵省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景。’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纪氵省子经过四个十日的训练,为大王将一只骄气十足,争强好斗的雄鸡驯得呆若木鸡。可就是这样的木鸡,再敢斗的雄鸡见了它都仓惶而逃。

    这个成语中的王就是周宣王。

    周宣王好斗鸡自然无法将心思放在朝政上,便要委托个人代替自己主理事宜。他选中的人就是他的叔叔毛公。受此重用,毛公大喜过望,当然很想有些作为,不知那屡征西戎的战事是不是他的政绩?但从毛公鼎可以看出,他这个人好大喜功,不然决不会将宣王对自己的告诫、赏赐铸在鼎上,向世人炫耀。从政治家的角度看,毛公及周宣王都不是治世的能人高手,甚而还有些昏庸。昏庸的君臣造就了昏庸的时代,亡国的危机也就日渐临近。孰料,这昏庸的君臣竟铸造了毛公鼎,世人无法观望西周的时局,却可以从这尊古鼎上窥视当时的社会世事。

    莫非,毛公鼎就是周宣王及毛公的最大历史功绩?

    出土

    今人知道毛公鼎不是从历史书上读来的,是从毛公鼎出土开始的。

    这是周宣王和毛公预料不到的。他们不会想到,当自己曾经显赫的肢体化为粉尘,世人再也无法亲睹他们的尊容时,毛公鼎却在湮没了数千年后赫然面世,不仅吸引了众多的目光,还让那些目光透过岁月的风云看到了他们那遥远的举止。

    毛公鼎的出土,真是一件大事。

    这件大事的到来却很偶然。1851年的一天,或许那是个春天。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的麦地里,春苗勃发却无碍于田野的开阔。这时节最适宜农人春锄。那一天,董春生下田时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奢望,只想趁着春光多干点活儿。因而入土的锄头发出响声他没在意,以为和往常一样碰到了石块。锄地碰到石块是件常事,他毫不惊奇,也就没有准备挖出惊奇。但是,农田里忌讳石头,碰上了就应挖出来,扔出去,这样才不会妨碍禾苗的生长。董春生抡锄去挖,孰料他没有挖出石头,却挖出了满脸的惊奇——毛公鼎露出了容颜。

    偌大一个铜鼎在自己的锄下刨出土层,董春生惊奇实属常理,可后来得知的考古学家以为大可不必惊奇。因为扶风、岐山一带就是历史上的周原,周人由此兴起,西周灭商之前的都城就在这里。西周亡故时贵族纷纷外逃,将宝物掩埋在地下实属常情。可是,农民董春生只知道土地会长庄稼,不知道也会掩埋住过往的记忆。所以他大为惊奇,而且,他的惊奇引来了左邻右舍的惊奇。

    惊奇的人多了,消息便传开了,来看这铜鼎的人络绎不绝。村民看过,啧啧称赞着走了。古董商看过,却不走,喜喜地要买,开价就给300两白银。董春生不贪,300两就300两,这和天上掉下馅饼一样,够幸运了。当下,交银的交银,给货的给货,一桩买卖很快成交了。

    如果事情这么顺遂,可能就不会有节外生枝一词了。马蹄沓沓,车轮吱吱,古董商拉着铜鼎走到村子外头,后面气喘吁吁追来了一个人。这人叫董治官,他的地和董春生的地连在一起。他刚看过挖出铜鼎的位置,正好在两家的田边。虽然,多半在春生家田里,可也有少半在自家这边。凭什么天上这馅饼就往你怀里掉,还平白无故伤了我家的些许禾苗?很显然,他气喘吁吁追赶古董商是要追索些银两,他不会知道他这不是追赶银两,而是追赶灾祸。要知道是灾祸,打死他也不会去追。很快古董商被拦在了村外,一个要钱,一个不给。董治官说得理直气壮,铜鼎是在两家地里挖出来的,凭什么给他银子不给我?不给的也有理,我是买东西,还管它是从哪儿出来的?银子已给了,凭什么再给?事情就这么僵住了,古董商没能拉走铜鼎。

    古董商当然不愿就此罢手,明明是块转手就能赚钱的肥肉,为啥要轻易放弃?说来也怪,他不愿给农民加钱,却揣些银两进了县衙,给了知事。他划算的很通,即使加上这些破费转手后还能赚得可观的一笔。不过,他没有划算到知事也精于划算,铜鼎是被顺利弄出来了,而且一点儿银两也没破费,只是与古董商无缘了。知事讨宝的办法很简单,没有去要铜鼎,而是去抓人。抓人的罪名也很简单:私藏国宝。既是私藏国宝,一个乡村农民哪敢违法不交?董春生只得乖乖交出,可是经董治官这么一搅合,别说300两银子,他连1两也没得到。知事派人持枪荷弹迎归国宝,车载马拉,披红挂花,每过一村还要燃放鞭炮。毛公鼎风光体面极了!

    毛公鼎风光体面时,董治官可就惨了。他被抓进县衙,打得皮开肉绽,时不时就吊上了房梁,放下来还砸上了脚镣。这样惩治他不光因为他拦宝不交,还因为他名字不当。什么名字叫不下,竟敢叫董治官。哼哼,一个草民不就是能治治田土庄稼么,你凭什么胆大妄为来治官。看看是官治你,还是你治官!当然,那天董治官要是不去追赶拦截古董商拉载毛公鼎的马车,他就是叫董治天也没人管他。一个月后,被县官惩治得死去活来的董治官总算回了家。不过,他不敢再叫董治官了,知事大人命他将名字改为董治策。

    他叫什么无关紧要,要紧的是知事大人时来运转了。拉送铜鼎的马车为他换回了不少的银元。他也不贪,把这些银元送给了上司。很快知事升官了,管辖范围更大了。权利,权利,有权就有利,权大了,利当然也就水涨船高。毛公鼎的出土问世给了知事升官发财的机遇,这可能是董春生、董治官,甚至包括那位古董商也不会想到的。

    知遇

    我不关心知事升官发财,急于知道的是毛公鼎被知事的上司卖到了何处?查考得知卖到了陕西省的古董商苏亿年、苏万年兄弟那里。

    毛公鼎到了苏氏兄弟那里,其实是它辗转流浪的开始。

    苏氏兄弟是古董商,不是收藏家,更不是学问家。古董商看重的是金钱,追求的是利益。他们到处睃巡合适的买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陈介祺先生身上,并且很快成交。跨越历史的烟云回眸此事,苏氏兄弟选定陈介祺先生作为毛公鼎的买主真是慧眼独具。他们既得到了丰厚的酬金,又为毛公鼎找了一个栖身的最佳场所。我这样评判绝不是哗众取宠,就连郭沫若先生也认为陈介祺是收藏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代宗师。鲁迅先生曾经指出“论收藏,莫过于潍县的陈介祺”。

    陈介祺这位大收藏家,还是清代晚期着名的金石文字学家。他天资聪慧,19岁即以诗文名扬天下。1835年,即道光十五年中举人,两年后中进士,曾经在朝中担任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是个有名的文化人、学问家,而且在金石学领域造诣极深,鉴赏陶器、青铜器、古钱币、石刻造像更是技高一筹。这样的人当然也就对收藏兴趣极大。古往今来,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精力的投入去向大多取决于自身的兴趣,有限的精力只能做有限的事情。陈介祺亦然,往学问、收藏上投放的精力多了,或多或少便疏淡了官场。久而久之,对官场上的事情渐生厌倦,因而他的笔下出现了这样的诗句:热闹场中良友少,巧机关内祸根蟠。”看得出他对热闹场中的巧机关已经厌倦了,对寂静场里的古旧物倒是兴趣日浓。尤其是目睹朝廷的腐败误国,更是痛心疾首。1854年,陈介祺母亲去世,他借回家奔丧走出了热闹场,也走出了巧机关,从此黄鹤一去不复返,与官场绝缘了。回到山东潍县后,他醉心于文物收藏,一心研究古物,每得一器一物,都查根问源,解疑释难。

    正由于这样,苏氏兄弟向陈介祺投书推荐毛公鼎,我才认为那可真是找对了人。不过,苏氏兄弟弄不透毛公鼎的历史作用,也就估不透其价值,书信中的介绍也就难以到位。陈介祺只是把这古物当作青铜器中的一件来对待,就这也给了白银100两,言明货款50两,运费50两。苏氏兄弟算来赚头不小,便将宝鼎送了过去。

    毛公鼎千里迢迢运到陈介祺面前时,双方都出现了罕见的惊喜。陈介祺惊喜,是因为得到了从来没有得到的宝物。苏氏兄弟惊喜是陈介祺一惊喜又赏给了他们1000两银子。且不说1000两白银是先前付款的10倍,最让他们惊喜的是从来也没有遇见过货物到手还要加价的买主。像陈介祺这样有良知的人古往今来十分少见,可偏偏让苏氏兄弟碰见了,怎么能不惊喜?事情就是这么偶然,苏氏兄弟碰上了陈介祺偶然,陈介祺得到毛公鼎更是偶然。这偶然似乎在说明,毛公鼎到了陈介祺这样的人手上才是世间的惟一正道。

    从此,毛公鼎在陈家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不,应该说毛公鼎给陈介祺带来了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可以设想,陈先生伏案劳作每有困倦,便移步于毛公鼎前,或于和煦的春温中把玩,或于高朗的秋色里赏鉴,无论肢体多么劳累,但心魂中迸溅的喜悦都会使之释然。时光因为毛公鼎的出现变得美好怡人,毛公鼎成了陈先生朝夕相伴、须臾难离的情侣。他舍内收藏的古物颇丰,皆编目成册公诸于世,惟有这毛公鼎秘不示人,待之甚过自己疼爱的妻妾。是呀,妻妾尚可有几房,毛公鼎可是自己的惟一啊!为了永享这珍宝带来的快乐,他悄悄仿制了一个以假乱真,防治贼偷匪抢。陈介祺对毛公鼎的那份痴情算得上忠贞不贰呀!

    如果时光就这么延续下去,毛公鼎就不会再行流转,也就少了后来的故事。少了故事不怕,可怕的是少了它对世人无言的告诫。陈介祺在毛公鼎的相伴下,走到了人生的终点。他满意地辞别了这个世界,他不会想到随着他的去世,毛公鼎就要在凄风苦雨中漂泊了。

    豪夺

    豪夺毛公鼎的是端方。

    端方算得上个晚清时期的名人。他1882年考取举人,胸腹还算有点文墨。后来当员外郎就与文墨没关系了,那是花银子捐来的。花银子就能买高官,高官就可以有厚禄,那就大可不必在文墨上下功夫。端方后来将心思花在哪里?可想而知。他的心思没有白费,历任陕西按察使、布政使、护理陕西巡抚。1900年,八国联军践踏京城,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兔子般出逃,一下逃过黄河到了端方的辖地。国家不幸,端方大幸。他成天拱卫在太后左右,鞍前马后,忙碌不迭。这种劳作收益比别的更快,转年太后和皇帝归京,端方立即黄袍加身成了湖北巡抚。继而,官运亨通:湖广总督——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后来竟升任直隶总督,还兼任通商事务大臣,成了权倾朝野的大红人了。我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大红人竟会支持戊戌变法,还会鼓励青年留洋求学,一度还被认为是个开明人士。世上这人怎么就这么复杂?不必为此费心了,我们还是将目光盯住这个大红人,看看他在毛公鼎上的举止吧!

    端方红就红吧,从数千年前那热闹场中走出来的毛公鼎才不稀罕你这时下的热闹呢!毛公鼎不稀罕热闹,偏偏热闹中的端方却稀罕毛公鼎。在陕西任上时,他闻知了毛公鼎,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了它的下落。此时,陈介祺已去世20余年了。梁柱即倾,屋舍损毁在所难免,陈家的光景每况愈下。日子再为艰涩,陈家后人也不敢将父亲心爱的珍宝换成稻粮裹腹啊!可是此时,衣食优裕的端方痴迷上了收藏,决计要将毛公鼎据为己有了。

    端方豪夺毛公鼎势在必行了。与豪夺组成的词语是巧取,端方深谙这其中的道理。豪夺的端方使用的手法便是巧取。巧取以障眼,豪夺是实质。急于豪夺的端方正费尽心机地寻找巧取的办法,法子就不期而至。这一年恰值光绪皇帝五十岁生日,端方便堂而皇之向陈家索要毛公鼎,说是要给皇上敬献寿礼。理由是:嘉庆皇帝五十大寿时,两江总督阿林保敬献的寿礼就是青铜珍品散氏盘。当然,他要也不白要,还要给陈家2000两白银。陈家即是不为白银所动,也不敢不给呀!要知道端方这是给皇上送礼,你不给就犯了欺君之罪,那是要满门遭斩,株连九族的。就这么毛公鼎轻而易举进了端府。按说,端方应该将毛公鼎献给皇上,否则便有欺君之罪。事情就是这样怪,拥有权力的人可以将布衣草民的鸡鸣狗盗都治成欺君之罪,可是布衣草民明明看到权倾朝野的端方公然欺君却一点奈何也没有呀!

    陈家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

    毛公鼎呢?自然不必忍气吞声,它仍像以往那样不言不语。端方欣喜万状时,它不言不语;端方气极败怀时,它仍然不言不语。可是,就在它的不言不语里,世人发现,毛公鼎到了端府,端方没能像陈介祺那么安居乐业,不时就会气极败坏,暴跳如雷。时隔不久,他连气极败坏,暴跳如雷的权力也没了。革命党闹腾起来了,他受命带着新军去四川征伐。走到资州,新军突然变乱,反戈一击用利刃穿透了他的体肤。端方死在了血泊中。

    毛公鼎无言无语看着端方死去,又看着端家人号啕大哭,进而再看着一窝猢狲惶惶不可终日。它可能不会知道,那慌乱竟是为了自己。外头世局混乱,兵匪肆虐,这价值连城的毛公鼎搁在家里随时都会招惹灾祸。这可怎么办?端家人就为这宝物惶惶不可终日终于有了办法。端方的女儿说给了河南项城的袁氏,喜期就在眼前,干脆把这烫手的毛公鼎陪嫁出去。这既嫁祸于人,又能省一笔钱,还说是用价值连城的宝物作嫁妆,落个大方得不能再大方的好名声。真是个绝妙的好主意!可惜袁家不傻,坚决不收这价值连城的嫁妆。毛公鼎在新嫁娘被花轿抬走后,依然待在端家。它一日赖着不走,端家人一日惶惶不安,却怎么家藏宝物的人日子竟然这般难熬?

    端方会想到吗?我看不会。早知道这样,别说巧取豪夺,你就是双手奉送,他恐怕也不会要!

    危机

    端方家人总算过上了安稳日子,那是有人给他们出了个主意,将毛公鼎当给了华俄道胜银行。这倒是个解除他们燃眉之急的好办法,一来不必为毛公鼎提心吊胆了,二来还换回不少银两可供他们花天酒地。只是,华俄道胜银行是外国人办的,端家坐吃山空,无钱赎回,毛公鼎随时都有易主流落海外的危险。

    关键时刻冒出了一个人,这个人是端方曾经的拜把兄弟福开森。福开森祖籍加拿大,自小随父母移居美国,在中国的口碑却很好。他来华本是传教,可后来玩大了,成了教育家、慈善家、文物专家。1910年,中原大旱,担任华洋义赈会长的他募得100万美元赈灾。这个善举博得了皇帝的赏识,封赐给他二品顶戴。然而,头顶中国花翎的福开森在毛公鼎上扮演的却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这一来,面临危机的毛公鼎更是危机四伏了。

    福开森要端家赎回毛公鼎。明知端家无钱,拿什么赎?钱从何来?一听就是个馊主意。果然他要端家将毛公鼎卖掉。卖给谁?英国记者辛浦森。这不等于公开将毛公鼎倒卖给外国吗?福开森无疑是给端家引狼入室了。入室的老外开价是5万美元,时在1919年,5万美元仅仅相当于4万银元。端家人没有考虑要买毛公鼎的是不是个老外,他们不管老外、老内,要的是银两。家藏值钱的宝物就这一件了,不多索要些钱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因此,没有马上应承。

    福开森替那个美国人议价时,毛公鼎要外卖的消息透露出去了。这在上层人士中引起了不小的哗动。知道的人中不乏爱国志士,他们眼见许多文物流失海外无不焦虑,先前这个福开森已将端家的不少文物倒腾了出去。显然,毛公鼎危在旦夕!

    不,不能再让毛公鼎流落他乡!

    让毛公鼎转危为安的就是这些爱国人士。虽然时过境迁,毛公鼎早已安然落坐在了台湾故宫博物院,可是,我伫足观赏时仍然念想着他们。我们应该记住的第一个名字是谈荔孙,其时他正任北平大陆银行总经理。银行是金融企业,自然以赚钱为目的。然而,得知毛公鼎的危机后这个总经理居然将营利放置在脑后。他告诉端家,如果将毛公鼎移当在大陆银行,他们出的利息将会低于华俄道胜银行很多。端家看重的是利,找上门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就这么,毛公鼎由外国银行转往国内银行了,眼前的危机解除了!

    不过,这不是万全之策,谁敢断定端家不再出卖毛公鼎?何况那个福开森无日不在打毛公鼎的主意。要解除往后的危机,我们需要记住的另一个名字是叶恭绰。叶恭绰是个很有名望的书画家、收藏家。据说他长于书法,楷、行、草样样精通。他用笔独辟蹊径,落墨雄劲朴厚,成字却妍媚动人。世人誉之既有褚遂良的俊逸,又有颜真卿的雄浑,还有赵孟的润秀,博采众长,自成一家。他还喜好绘画,经常涂染些松竹梅兰,尤其擅长画竹子,那秀劲挺拔的翠竹酷似他性情地写照。每每成画,他兴味仍然难尽,还要挥毫题写诗词。诚可谓诗书画集于一身也!他钟情收藏,器物颇丰,有王羲之的《曹娥碑》、王献之的《鸭头丸帖》、3196家《全清词钞》等稀世珍宝,知晓的人无不眼红。与时下不同的是,冠之于他头上的书画家、收藏家没有一个是专业的,都是业余的。他的书画及收藏只是个人素质的部分层面。叶恭绰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中年早逝,他在祖父膝下长大。祖父在清末任过翰林、户部郎中、军机章京等职,他毕业于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受过良好的教育。晚清时期他曾任职于邮传部,民国时期先后担任过财政总长、交通总长。他的文化素养使他具有鉴珍识宝的眼光,他的任职阅历为他提供了收藏古物的资金。尽管如此,要拿出足够的钱将毛公鼎购入囊中,他还是力所不逮。所幸,又有郑洪年、冯恕等人相助,他们合伙买下了毛公鼎。过不多时,叶恭绰卖掉些别的文物,分别付给郑、冯等人银两,算是将毛公鼎独资购到了手中。

    福开森、辛浦森倒卖毛公鼎的希望破灭了,毛公鼎外流的危机暂时解除了。

    暂时解除了?为什么要用暂时?因为毛公鼎离台北故宫博物院还有着不短的距离,要走进其中必须闯过一大劫难。这劫难它是如何闯过去的呢?

    劫难

    毛公鼎的劫难来自日本鬼子。

    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就是要掠夺资源宝物,怎么会放过毛公鼎这样的兆页国宝。不过,毛公鼎即使再大再高,也占不了多少地盘,它藏匿于屋宇的角落自然很难进入小鬼子的贼眉鼠眼。是啊,小鬼子发觉不了,也就无法下手。坏就坏在中国不全是仁人志士,还有余孽败类,这些社会残渣惟利是图,甚而不惜为了蝇头小利而卖身求荣,投靠侵敌。

    上海沦陷时,随着小日本的闯入,叶恭绰匆忙出走,避居于香港了。匆忙之中当然带不走毛公鼎。带不走毛公鼎也没啥可怕的,侵入上海的小日本怎么也不可能在偌大个城市盯住这个宝物。然而,没带走一个人却是很可怕的,她是叶恭绰的姨太太潘氏。潘氏在上海独守空房的清冷自然令人同情,据说在财产上她得到的也不算多。本来这是个惹人怜悯的女人,可是,她后来的举止却遭到了国人的唾弃。这个可怜虫居然将家藏毛公鼎的秘密告知小日本了,这岂不是引火烧身?

    毛公鼎随时都可能落入魔掌,真是千钧一发了!

    所幸,潘氏只知家有宝鼎,却不知鼎藏何处,日寇三番五次索要均没有得手。此时,有一个人临危受命了,他就是叶公超。

    叶公超是叶恭绰的侄子,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民国政府的官员。不过走近毛公鼎时他还没有跻身政界。这一日,在西南联大走下讲坛,叶公超看到了叔叔的信,要他火速赶赴上海保护宝鼎。信中说:“美国人和日本人两次出高价购买毛公鼎,我都没答应。现在我将毛公鼎托付给你,不得变卖,不得典质,更不能让它出国。有朝一日可以献给国家。”

    读到这封信,我对叶恭绰先生崇敬有加,不得不为他的爱国情怀连声赞叹。然而又不免忧虑,叶公超能否担当起这样的重任?不只是我,就是世人也怀疑他的能力,因为那时他只是一个学人。就算有点儿名气,也不过是个新月派的评论家。他去英国、美国留过学,第一个把艾略特的诗作和诗论介绍到中国来。回国后,先后在北大、清华任教。在北大,与陈西滢、徐志摩、林语堂同事,在清华,与吴宓、朱自清、闻一多是好友。钱钟书、季羡林、卞之琳,这些文化名流都曾受教于他的门下。温源宁在《不够知己》中写到叶公超时说,他的谈话能涉及太阳底下的一切,外加太阳之上的一切。即使如此也无法摆脱他一介书生的形象,他能经得住血与火的考验吗?

    后来的事实证明,叶公超这位文弱学人称得上顶天立地的汉子!他到上海时,小日本又一次闯入叶恭绰的懿园寓所,搜查到了他的床下。叶公超的心快要提到嗓子眼了,毛公鼎就藏在那下头呀!可就在这时,两支手枪出现在小鬼子的眼前。搜到枪支,小鬼子以为是大有所获,狂笑着走人了。不过,他们带走手枪时,也带走了叶公超,诬陷他是间谍关押进了牢狱。谁不知道,这是要威逼叶公超交出毛公鼎啊?

    叶公超在牢狱遭了大难,凶残的小日本给他施过7次刑罚。鞭打他,他不说,就让他坐老虎凳;坐老虎凳他不说,就用烙铁烫灼;烙铁烫灼他不说,就给他上电刑……百般残忍的刑罚使过了,叶公超都没有说,小日本真无奈了。

    无奈的小日本正思谋着奈何,惊喜来了,叶公超的兄长叶子刚将毛公鼎送来了。不说小日本几乎欣喜若狂,我要先告诉诸位千万不要骂叶子刚,那个毛公鼎是个假的,是他仿铸的。叶子刚利用偷梁换柱的办法,瞒天过海救出了小弟。之后,他们费尽周折带着毛公鼎逃往香港了。

    我们真该松口气了,毛公鼎总算逃过了这一劫,安然无恙地到了叶恭绰的手里。只是叶公超却没有再回到西南联大,走上了从政的路子。时人评价说,凭他的才智和所受的教育,叶公超本来该成为和胡适、梁实秋比肩而立的大学者。但是,拯救毛公鼎后,他不仅在西南联大消失了,在中国文坛也消失了,而且是永远的消失了。这是他的遗憾吗?文坛失去了一位风流才子,政界却有了一个操着纯正的牛津口音、叼着英国绅士烟斗的外交官,他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和艾森豪威尔将军谈笑风生,让邱吉尔首相刮目相看。这是他的庆幸吗?

    不得而知,世事就是这样让人难以捉摸。

    归宿

    说到毛公鼎的归宿,必须提及一个人,他就是陈咏仁。我曾经在文中以“有人”代替他的名字,这样写也交代的过去。不过,我总有些歉疚,毕竟当下不再是扭曲历史的时代了,何不实话实说?尽管陈咏仁曾有暗中和小日本勾搭的嫌疑,尽管解放后因偷税被治了罪,我还是如实写来,这样更能体现人身上的复杂性。

    抗战快要胜利时,叶恭绰回到了上海。淡出政界多年后,家中只支不收,费用拮据,要供养在国外留学的几个侄子都拿不出钱了。他依靠自己的名望,悄悄打通关节,将毛公鼎抵押进银行换了些钱财。就在此时,陈咏仁找到了叶恭绰。他要买毛公鼎,而且提出要将宝鼎捐给国家。陈咏仁曾是一个很有名的机械设计制作师,在无锡开过铁厂。可惜日寇一来,竟拜倒在强盗膝下,为之收金属、制器械,沦为可耻的汉奸。这位腰缠万贯的汉奸,出于什么动机要买毛公鼎不得而知,也许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免得治他的汉奸罪;也许良知谴责着他,使他寝食难安,迫使他给国家做一点儿贡献,减轻心头的重负。无论如何,他买下了毛公鼎,捐给了国家。就这样,出土后历尽坎坷的毛公鼎到了南京,时在1946年。那一日,为蒋介石六十岁寿庆而举办的“文物还都展览”开幕了,也就在这个展览上毛公鼎亮相了。毛公鼎的赫然面世,让人们叹为观止不说,还让这个展览大获成功。

    之后,毛公鼎随同溃退的国民党到了台湾,落脚在了台北故宫博物院。

    毛公鼎的故事讲完了,本来那日站在这个国宝前面,我生出了许多感慨,很想在讲述之后概括出一二三四几条道理来,最后再像流行的文章一样来点哲思。可是,故事写完了,却发现这故事本身包含的学识哲理太多了,我还真不知该抽拔出哪几条为好。干脆就此搁笔,让诸位看官自己去领悟吧!

    2008年12月6日

    有关毛驴的琐事及思绪

    毛驴是个蠢物。广泛流行于众人口舌的是倔驴、傻驴、憨驴、蠢驴,几乎没有一个褒义词乐意和毛驴联姻。毛驴确实可悲,最为可悲的是那篇《黔之驴》的文章,一文定劣身,毛驴的祖祖辈辈都难以逃脱蠢笨的定论了。

    其实,黔之驴并非是驴的蠢笨。

    毛驴初入黔,毕竟有过庞然大物的尊宠,毕竟有过声震河山的威风。驴一叫,连老虎都吓得远远逃跑了,这是何等的气魄!你道这老虎是好欺弄的?好歹也算个兽中之王,查前朝古代,访先祖列宗,哪个虎仔会这般稀松,驴子一叫夹尾逃跑?没有,只此一例。

    可以说,毛驴入黔创造过征服史上的头等辉煌。

    按理说,应该见好就收。毛驴如果就此休战,远走他乡,入滇,入川,或许还会创造再度辉煌。即是别无建树,那镌刻于贵州山水间的吼声,也足以挽回祖上蠢笨的名声了。

    然而,毛驴却得寸进尺,诸般技艺演绎殆尽,遂成为虎口之食。丢了身家性命是小,毁了世代难以再造的名节事大,实在可悲。

    怪驴的蠢笨吗?不。是那个载驴入川的好事者,不再让驴挪地方,导致了驴的悲剧。

    在华夏征战史上,车辚辚,马萧萧,马出尽了风头,极尽了风光体面。毛驴与之无缘,生命也暗淡无光。

    好不容易,毛驴的才能被发现了!太武帝拓跋焘下令,向老百姓征调毛驴驮运军粮。太武帝是结束五胡十六国大乱,统一黄河流域的元勋,试想,他率部征杀,旌旗猎猎,战鼓隆隆,所到之处,摧枯拉朽,此乃何种气概!在这排山倒海的行列中,一队队毛驴驮粮载米,负重苦行,功德岂可小觑?

    遗憾的是,朝中出了个贪官公孙轨。公孙轨公然下令,每征一头毛驴还要带一匹绢帛。毛驴上了前线,绢帛饱了私囊,弄不清原委的百姓痛骂“驴祸”。驴辈刚刚可望光临的一点荣耀即被横祸淹没了。

    自此,毛驴家族暗无天日,默然苦驮过上千年岁月。一直到了近代,民族的灾难才奉送给它辈出人头地的机会。

    斯年,日寇进攻太原。阎司令长官精心部署,命部将死守。部将得令,加高城墙,构筑工事,连城中街巷也堵满了草袋子。司令见状,明白了守将已做好巷战的准备,始为放心。即刻趋动马步,缓然南行。

    岂料,司令前脚出南门,守将后腿出西门,带领兵马撤退了。小鬼子呼啦拥进城来,凶狠作贱自不待说,驱车南追,撵得司令兔子般逃窜。

    一口气跑进山门。山高,沟深,路险。车无法坐,轿无法抬,马无法骑,只有人能走,司令长官却没腿脚功夫,行不多远,流汗,气喘,再难移步。

    忽见,山洼洼里有毛驴拐出,一山汉牵驴,驴上坐一山姑,颠哒颠哒,好不诱人。不多时,驴上换了角色,司令长官开始了驴背生涯。

    数年后抗战胜利,司令长官告别毛驴驱车回到太原,仍恋恋不舍称道:“毛驴虽然慢,却很稳当!”

    “毛驴虽然慢,却很稳当!”

    这种赞颂本来应该成为毛驴世家的碑铭,不料,却被一首低沉下流的民歌玷污了,歌云:

    七月里七,八月里八,骑上个毛驴回娘家。

    骑上个毛驴回娘家。

    走到半路里,碰上个当兵的。

    那个当兵的,不是个好东西……

    接下来的歌词因为有碍观瞻,只好略去。当然,我并不相信司令长官拦截毛驴后,会对山姑动手动脚。但是,那个时期拦截毛驴绝不是司令的专利,兵卒若没有长官那么高的思想境界,自然会弄出好大的不愉快。历史似乎也不甘心任劳任怨的毛驴永远平庸无奇,悄悄赐予了它一个绝好露脸的机遇。

    那时候,中国经历了一次历史性的变迁。变迁后的共和国面临着迈向何处的选择。恰在此刻,河北省出了一个合作社,贫穷的集体连一条毛驴也凑不齐,只合股了三条驴腿,一条腿还在社外。这毫不起眼的笔墨却进了中南海,到了领袖的案头。

    毛泽东看后大悦,欣然命笔: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毛驴缘领袖的大笔走红了,红成了集体化的象征。再红下去,红得谁家也与毛驴无缘了。

    忽一日,有消息传到了我所在的人民公社,说是贾册村资本主义露了头,有几户人家买了毛驴偷偷拉脚挣钱!书记闻言顿怒,凑巧在水库工地带队的武装部长回社办事,唤至跟前下令:全给没收。

    部长系军人出身,眼疾腿快,火速赶往前线,到了那几家院里,果见有驴,二话不说,赶着就走。毛驴不想走,却怕部长手上的棍子,乖乖去了。部长回到公社,书记正在开会,进屋耳语:毛驴吆回来了!”

    “嗯!”

    “我上工地去了。”“嗯。”

    “嗯。”

    书记放心讲话,毛驴全都走上了光明大路。如果故事就此而止,毛驴还是不乏荣显的。

    如果故事就此而止,毛驴还是不乏荣显的。

    然而,有这么一天,月光下围了不少分驴的农人。集体散伙,毛驴也要下户,众人投标买驴。喂驴的张三要买,不是眼红毛驴发财,而是喂惯了这伙畜牲,猛一撒手,比死了亲娘老子还难受。张三领了纸条,却不会写字,侄儿过来,帮着写上300元。

    投标的结果,侄子牵走了毛驴。他比叔叔多投了3毛钱。叔叔恼了,一鞭杆打得侄子头破血流。

    侄子头破血流的当儿,公社书记也遇到了麻烦,贾册村要毛驴的人围了办公室。时下,落实政策成了主旋律,索赔毛驴如同当年部长赶驴一样理直气壮。时过数年,书记早把毛驴的事忘得一千二净,细一想,确有这事,问部长,那些毛驴呢?

    部长懵怔了好一会儿,才拍着大腿说:好书记,我拴住驴交给你就去工地了呀!”

    驴下落不明,只好赔钱。赔就赔了,这没有什么丢人的,政策规定么!隔几日,忽闻那驴没丢,部长前头走,主人家后头吆回去了!

    人耍弄毛驴,毛驴也耍弄了人。

    上述琐事,足以证明,毛驴的辉煌与暗淡,荣显与耻辱,搀合杂揉,极难分清。不过,毛驴的贵贱荣辱完全由人主宰。人,使之辉煌,也使之暗淡;使之荣显,也使之耻辱。细细思之,使驴光彩而不昏暗的仅有二公。

    一是众所周知的阿凡提先生。此公聪明绝顶,他的毛驴也脱尽顽愚,颇具灵性。不说那毛驴屙金尿银的奇事,只是回答大地中心的问题就大见智慧。试想,土司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何等刁顽?岂是一般凡俗之人可以应答的?然而,毛驴那蹄子被阿凡提轻轻往地上一点,就解答了这个疑难。阿凡提不凡,毛驴也因之不凡。

    另一位是画家黄胄。花鸟草虫,山川河流,什么上画不好,独你个老黄头要画驴,而且还画出个《百驴图》。这些驴栩栩如生,憨态可掬,或奋蹄摇尾,或喷鼻长啸,或倒地翻滚,稚憨神态中透出少有的灵性。画家因驴而扬名,驴因画家而荣光。

    抚今思昔,惟这二位先生身怀驾驭毛驴的技艺,给驴辈以宠幸,绝驴门之愚顽。先人说,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推而悟之,世有聪明人而后有聪明驴,妥否?

    姑妄思之,记之。

    1994年4月24日

    灵魂变奏曲

    神差鬼使的要写文章,拿起了笔。写就写吧,一恍忽,手中的笔却成了剖刀。剖刀也罢,割开肌肤,解除疮疽。却偏偏割碎的是灵魂,还要搬个显微镜观察。于是,生、死、梦全变了相。

    惊记于此。

    生变

    我敢说,初来人间的那一刻我确是自由自在的,而且也仅有那一刻是自由自在的。尽管那一刻,室内室外有那么多喜悦的眼睛企盼着我的降临,但我却没有逢场做戏,笑脸相迎,而是哭着来到人间的。因为,那一刻惟有哭才是我的愉快,所以,我便不顾忌周围任何长老的喜悦,开口便哭,哭得尽情而轻松,放纵而自豪。直到我觉得哭够了,哭满意了,才闭口。

    那一刻的自由绝不仅仅是哭,还在于我真实地袒露了我的一切。我的头,我的脸,我的胸,我的膊,我的腿和脚,以及腿腹之间那神秘而又神圣的领域,也豪不掩饰地呈现给一双双真情真意,虚情假意的眼睛。看吧,我就是我,就是这么个赤条条、光溜溜的样子。你可以当面夸我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将来大富大贵,也可以背后贬我两腮无肉,双目无光,必定福薄命浅。我满不在乎,我以为只有真诚地袒露才是我十月孕育的惟一理想。

    然而,我很快发现,我修炼了十个月的真谛却和这世理大相径庭。谁也不理解我,不尊重我,包括我后来才知道那就是我母亲的女性,并且母爱还被冠之为伟大呢!她们不顾我的哭喊,踢腾,硬是用手和臂的力把我缠了个严实,把我裹进蓄谋已久,精心缝制的衣服里。我这才明白,我来人世之前的幸福遐想多么荒谬。无力地挣扎只能变为无声地沉默,于是,在那捆得密实无缝的襁褓里,小小的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反思……

    这次反思的结论是:做人就得穿各种各样的外衣。我接受母亲的赐予,穿上了她为我缝制的多种多样的衣服。就拿裤子来说,有短裤,有长裤,有背带裤,有无带裤,有开裆裤,有闭裆裤,还有夹裤、棉裤、毛裤、绒裤。穿上那条不开裆的裤子标志着我人生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实践判定出,我在襁褓中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的反思是符合客观要求的,而且正确指导了生活实践,使我面对冷热变化无穷的人世,没有热坏,也没有冻伤,保护了我在母腹中形成的完整肢体。至此我才有彻有悟,原来那些七手八脚捆裹我的人,包括母亲在内,都懂得人世的冷暖,也都懂得怎样对待这些冷暖。

    从此,我愉快地穿着母亲为我匠心缝制的衣服,走出家门,走出村落,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我逐渐觉得世间的冷暖绝不完全来于自然,绝不止于日月更替,风云变幻。人为的冷暖往往不分时间,不分地点,来得更骤更烈,比自然冷暖可怕得多。而要抵御这一切,穿着母亲的衣服显然是难以蔽体了。我开始按照自己的体验,逐渐裁缝各种适体的无形的外衣。敞开说吧,现在打开我的衣柜,可以看见我的衣服是多么丰富。这些衣服各形各体,多色多彩,无论哪一种都可以将我完完整整地裹在其间。做儿子穿的恭敬中撒娇顽,做兄长穿的玩笑中透尊严,做学生穿的尊崇中藏机敏,做同事穿的平等中分亲疏,做父亲穿的威严中施厚爱,做下级穿的恭维中隐智识,做领导穿的和蔼中显果敢……。毋庸置言,这些衣衫确实保护了我肢体和精神的安全,使我在大千世界免遭侵扰,免受伤残。我当然感谢这些无形而多姿的衣衫!

    忽有一天,我那愚暗的心室又开启了一扇亮窗。我明白了依赖这些衣衫仅能保护我肢体和精神的安全,而要生有所求,求有所为,为有所得,就必须跃上新的舞台。显然,登这舞台靠那些穿附多年的衣衫是不行了,这更使我迷茫和困惑。当我心头闪亮时,便是迷蒙困惑地消失,也可以说是我又一次反思的结果,其结论是:挖掘眼和口的潜力。

    从此,我架上了一副特效眼镜。自然这不是我往日那副了。这眼镜的功能在于:看事,要看清眼前,也要看清长远;看物,要看清外观,也要看清内涵;看人,要看清面容,也要看清内心;看天,要看到晴空,也要看到阴云;看路,要看到坦途,也要看到坎坷……。进而,我又寻觅到一种魔幻眼镜,它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透过这种眼镜的人和物,无一不按照特殊环境中的特殊情况发生特殊变化。这种特殊变化绝不限于其真实情况如何,根本道理如何,内在规律如何,必须超越是非曲直,黑白红黄的圈子,因自我需要而变化。只要于已有利,小的可以大到不能再大的宏观世界,大的可以小到不能再小的微尘粒子;快的可以慢到几乎静止了的地步,慢的可以快到几乎同飞碟比翼的状态;金子可以因为某一点瑕疵被贬得一钱不值,粪土可以因为肥田被奉为名餐佳肴……这眼镜是我最现代化的装备,使我有了前所未有的雄才大略,豪杰气魄。

    同时,我充分发挥口的作用。经过反复验证,方晓得口的作用在于舌头的变化。舌头绝不能躺在功劳薄上吃老本,以为自己曾在很短时间里学会了准确的发音,正确的叙事,精确的阐理,就可以骄傲自满。应当不吃老本,再立新功,要学有目标,赶有榜样,比有对象。这个目标是郑板桥笔下的糊涂,这个榜样是武打片中的醉拳,这个对象是现代诗作的朦胧。如果真要用一个词概括其作用的圆熟完臻,只有借用“车轱辘话”了。

    车轱辘话的艺术效果在于:能大能小,能进能退,能方能圆,能屈能伸,能深能浅,能黑能白。并且能将大大小小,进进退退,方方圆圆,屈屈伸伸,深深浅浅,黑黑白白的东西融为一体,让众人洗耳恭听,惟恐误字漏句。尽管屏声敛气,还是难以明白其意,不得不反复回味领会,不得不自愧水平太低,而缘此对你顶礼膜拜,备为推崇。即使车轱辘话来回转动时可能风狂树倒,可能天塌地倾,可能寸草不生,可能颗粒不收,但是车轱辘话仍然我行我素,体现出猝然临之而不惊的超人胆略!

    大抵如此,这个纷纭人世才有了我的一席位置。本来,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运行下去,焉知,那显微镜下的我竟成了一副狰狞的面目。我才猛然发现,如今的我在形体上,在品格上,已远非初涉人世时那个玉洁的我。蓦然间我大彻大悟,惊呼:

    有我即无我,无我即有我!

    死变

    我走进了柏山庙地狱,阴森可怕的十八层地狱:

    顿时,短发直竖,毛骨悚然,一股冰冷之气从头上劈进心底。我处在一群赤发怒目,张牙舞爪的厉鬼包围中了。森森凄风扑面杀来,直戳肌肤。我浑身战栗,好在各路鬼怪都忙着施用自已的刑罚,没有留意我这不速之客。但是,看看那些受刑的男女,我禁不住心惊肉跳。

    一位脑圆体肥的商人,正被赤发鬼用尖刀一块块割肉,身上被割得百孔千疮。据说那商人在世时短斤缺两,坑骗了无数良民,在这里算账偿还。

    一个大腹便便的阔佬,被两个满面蜡黄的小鬼扔上了磨子,头朝下塞入磨眼。俩小鬼没命地推磨,轧碎的肉浆汩汩流了下来。一只黄狗张开血盆大口吞吃血浆,只缘这阔佬有抛米撒面,浪费粮食的恶习。

    两个龇牙咧嘴的长臂鬼,正拉一柄大锯,一位黑眉秀眼的慈妇被大锯从头当中拉开,破碎的血肉摊了一地。可怜的妇人因为在人间嫁过两个男人,竟然被劈成两半分送俩人。

    一铺炕上躺着一位翻来滚去的女人,似乎听得见她叽哩哇啦地叫喊。那火炕太烫人了,但她无法摆脱这种磨难,因为她在人世虐待公婆,让老人睡冷炕,自己睡热炕头。尽管她疼痛难忍,小鬼们还在加柴添火。

    目睹这残忍的酷刑,惊得我魂飞魄散。我战战兢兢的从无常鬼身边走过,惟恐他动怒火起将我拧住,那就免不了要碎尸万段。我生平首次尝到心惊肉跳的滋味了。

    我想到我,哪怕我长命百岁,最终也免不了要入鬼门,进地狱,经受阎王小鬼的审查处理,弄不好也会被推上断头台,施以重刑。可怜的人啊,在尘世艰辛一生,到头来还得遭受小鬼的肆虐。

    我又很侥幸。因为我很快翻了一下我这大半辈子的历史,哪一页上也没有留下做恶的劣迹。我虽不德高望重,也算是清清白白。在地狱里清白之人是受款待的,可以平安无事的通过关卡,又转生到人世。若是在世时善良仁厚,功德无量,可以升入仙界,享受神仙的待遇。食山珍海味,披绫罗绸缎,乘风来去,主管天地各界。最倒霉的是那些做过恶的人,受尽酷刑不说,还得转生为骡马牛驴,猪羊鸡狗,好好还报前世的孽罪。我不敢奢想升天为仙,也决不愿沦为畜生。我只求平安转生,容我来世至仁至爱,积德行善,为再世升仙创造条件。这样想来,方心地坦然,甚而有些沾沾自喜。

    可惜的是,转瞬我即喜去悲来,心神凄伤。我猛然想到,我在人世也有不磊落之举。姑且不论其它,仅车轱辘话就罪恶滔天。那些本来毫无意义的话,竟弄得那么多人云里雾里,无所适从。既误人子弟,又杀人父兄,恶莫大焉!试想,这些车轱辘话转动之际,也曾寸草不生,颗粒不收,弄得民不饱腹,饿殍时有,我之罪过岂不要比那浪费粮食的恶人要恶过多少倍吗?若是缘此推论,那恶人尚要粉身碎骨,千刀万剐我又何为不该?如此思之,可怕的横祸在所难免,我双腿发软,几乎瘫倒在地。

    忽然,解说员的声音给了我一丝生的活力。她说,这地狱是劳动人民的艺术创造。我愚暗的心头倏然一亮。鬼既然缘人而生,那么也会同人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既然如此,那么人间之风何能不刮进鬼的领域,想必“走后门”之类的路数他们也会通晓的。霎时,我惊喜异常,略为皱眉,已有驾驭厉鬼的大计。一曰粘。我虽然在狰狞面孔中找不到一个熟识,但是我有一帮哥们呀,他们都有上窜下跳的绝技,必然会沟通和鬼怪的联系。我曾为哥们两肋插刀,拔笔助战,可谓肝胆相照,侠义至交,他们何忍我坐死待毙而袖手旁观?倘若他们之中有一人和鬼界沾亲带故,那就好了,你和他亲,他和我亲,以逻辑推理,你我也就必然为亲了。这样,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粘附在鬼怪身上,拨拉其头脑中的算盘。

    二曰蚀。大凡君子仗仪,小人贪利。鬼者,小人也,因此行点贿赂方可办事。只要能买通这些厉鬼,使我免受皮肉之苦,倾家荡产在所不惜。若要送礼,就送西凤、汾酒、茅台,再塞上冥回钞票一千万元的红包;若要聚一聚,可去金陵饭店,北京饭店,也可以去全聚德烤鸭店,干他个一醉方休;若是游览,可开来机关的蓝鸟、皇冠,下桂林,玩苏杭,登长城;若要解闷,可以打开新进口的组装音箱,跳跳迪斯科,需要舞伴,就让潘金莲小姐奉陪到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就不信你小哥们不贪钱,不爱利,必要时搬个彩电送去,进口的,原装的,你不笑眯眼才怪!

    三曰吓。我知道这些鬼怪也是色厉内荏的。想当初文革风暴骤起,铁帚扫得鬼域惊魂不安。这些鬼怪若不是躲进这深山老林,恐怕早化为泥尘一堆了。别看他们对平民百姓万般刁难,而对红袖章却畏之如虎。这便好了。那我就义正辞严地警告他们,若是敬酒不吃要吃罚酒,就莫怪我不仁不义了。我即密告尔等住址,呼唤红卫兵卷土重来,把这阎王殿打个人仰马翻,翻了也不善罢甘休,还要再踏上一只脚,让尔等永世不得翻身。

    我想,这三般手段一施,再刁再顽的家伙也会变软变乖。只要他们睁半个眼闭半个眼,我即是有天大的罪过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让我免受刑罚,重返人间,嘻嘻,那失去的东西便会失而复得,还会光祖耀宗!继而,我将进一步努力,让鬼怪真正把我视为嫡系部队。说不定会时来运转,福星高照,让我悄悄从金桥上飘出去,平步青云,瞬间成仙!那我就可以主宰天地万物了!我得安插好铁哥们,让他们黄袍加身。我得照顾好亲朋近友,让他们同享富贵。我的父母年事已高,坐享太平便行了,而我的儿女们可马虎不得,一定要让他们展翅高飞,飘洋过海!

    假若是这样,我便尊施一礼,道一声:谢谢,英明的鬼怪!美哉!但愿地狱如同人间。

    美哉!但愿地狱如同人间。

    梦变

    我喜欢做梦。

    在梦中我无所顾忌,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怒就怒。哭则嚎啕大哭,哭得天地皆悲;笑则放声朗笑,笑得万物共乐;怒则勃然大怒,怒得石破天惊……梦里有一个毫不掩饰的我。

    闲话少叙,且随我一梦。

    ……牵动一根长长的绳索,西天边刚刚落下的太阳又被我提起,悬上高空。太阳揉着红肿的眼睛,无力地说:我已连续不落地干了十多年,还不让歇一晚?”

    我轻蔑地一笑:“现在是跃进年代,上至八十三,下到幼儿班,都忙着学大寨,你怎么总叫苦口叫累?你看我,接连写了五百多部红宝书,还在写哩!革命加拼命,拼命干革命么!”

    太阳无话可说了,羞愧地挂在高空。

    我按动电钮,创世纪文学生产公司的核心人物立即到齐。他们是:开门见山办公室主任王点墨,一个矮老头;情节曲折科科长宁拉长,一个怀有身孕的大肚子妇女;画蛇添足科科长侯飞,一个长腿汉子;组装合成科科长孟龙,一个挺时髦的长发小伙。诸位曾是我的上司,我曾安分守己、惟命是从地在他们手下混饭吃。可此刻,他们一个个毕恭毕敬,比我矮了多少辈似的。真正是有钱买得鬼推磨,一阵风吹来,我插起文学生产公司这杆旗,诸公闻知月薪万元,纷纷辞职到此应聘,碍于旧情,我一律委以重任。

    当下我宣布,今天的任务是写一本长篇小说,题目是《西厢梦断》。主要构想:张生出任某市市长,整顿市容,发现了街头的违章建筑,一查是红娘新开的老中青婚姻服务公司。张生下令拆除,红娘托崔莺莺吹耳边风,张生不听,弄得妻离子散……至于细节、语言,各科室要挑精品推出,尤其是组装合成科要掌握国外商品信息,把包装弄得洋一些,至少也要有点儿出口转内销的气派。这部作品一定要拿诺贝尔奖。得了奖金,一定重赏各位。欢笑声起,诸公高兴成一群孩子,双脚并拢,朝后蹦去。

    忽闻山歌萦耳: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科长主任把扇摇。

    野田禾苗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科长主任把扇摇。

    隔窗远望,梁山好汉白胜挑着酒桶来了。晁盖老弟果然够朋友,昨日一个电话,今天就派人送来了高粱酒。我迎白胜入内。白胜放好酒桶,深施一礼说:“我家哥哥有事相求,连年大旱,红高粱全快枯干了,请诸公帮忙降雨,要不,明年就喝不成高粱酒了。”我当即应承,云翁这家伙和我在京都文学院同窗两载,专事纯文学,后来见为文清贫,改学天文,居然掌了大权。云翁也够朋友,我刚撂下电话机,雷声骤起,电光疾闪,倾盆大雨倒个不停。我正得意,太阳湿淋淋进来,张口抱怨:

    “他妈的,我歇一会不让,下雨也不通知,简直是官僚主义。”

    他以为我会发火,我才不呢!官僚主义有什么稀罕?见惯不怪。我温和地劝导他:“干工作要任劳任怨嘛,刚开始改革,出点漏子难免,要体谅领导的难处嘛!”

    忽见,李白、李贺扶着一位老翁进屋。二李自然甚熟,常在一起饮酒作诗。当年太白名句“对影成三人”,即是我们仨饮酒的写照。只是这位黑瘦的老头面生,经二李介绍,方知这位就是写过《离骚》的屈原。可怜他跳进汨罗江这么多年,若不是二李搭救,还不知要在水底藏身到何年。

    旋即提来红高粱酒,一人斟酒一碗,边喝边谈。酒过三巡,诸公脸红微醉,心事全吐。李白先叹一句“拔剑四顾心惘然”,然后说,他不为皇帝老儿卖命了,忙死忙活,连一点儿奖金也不发,简直是亏待知识分子,他已经停薪留职了。我问他准备何处供职?答是准备投奔山东宋公明舍下,那里有伯乐新任人事局长,定会委以重任。况且大秤分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待遇不低于深圳,最合胃口。屈子公听罢,捶胸顿首,连连叹息生不逢时。若是赶在当今人才放开的时机,他也不会赖在楚国投江而死,他也会停薪留职,另谋生路。

    最让人动心的莫过于李贺小弟了。他开口就哭诗人难活。一年半载哼成一首好诗,编辑嫌不朦胧,找熟人勉强登了,纸贵墨贱,稿费极低,日子过得挺紧巴。孩子的学杂费增长,猪肉羊肉也涨价,眼看光景拮据,连烟钱也成了问题。我这才注意到这位小弟面生菜色。我开导他不要摆诗人的臭架子,现在没人买账。不妨屈尊寒舍,搞通俗文学算了。我这个公司每天可以推出1部长篇,10个中篇,100个短篇。李贺小弟惊疑,哪里有这么多发表园地?我掏出一份和钱源出版公司签订的收入四六分成的合同,看得三人惊诧不已,茅塞顿开。

    谈兴正浓,闯进一彪形大汉,我认出这是三国的张翼德,却怎么眼睛是伦理两字,手中握的是一支道德的丈八长矛。来者不善,他是奉命来追查那本《梦爱》的。书中写一人在梦中有妻子,又有爱人。明明是梦,可早被指控为淫乱之作,批得体无完肤。

    为了消除影响,我已命新评定的国葬高级工程师林黛玉将此书埋掉。我取出证明信,请张飞过目,可张飞不看,说他家君王秦始皇的政策是“焚书坑儒”,书并非儒,只许烧,不许坑,坑书是违反政策的。我奇怪张飞怎么到秦始皇手下充军?他竟怒斥我:“就兴年轻人刮出国风,不许爷爷我这德高望重的人开点洋荤?老子也留洋到秦都西方了。”我不仅大笑张飞乃一村夫,竟把西安当成西方为秦贼卖命!张飞大怒,用丈八矛把我挑起。

    我惊呼:三主公饶命!可转眼间张飞变成了直入云霄的吊车,丈八矛变成巨臂,我则成了悬在高空的小虫。偏偏这时,来了个西装革履的老头,高声嚷嚷他是诺贝尔,是给那本《梦爱》颁奖的。我眼看要死了,哪有心思领奖?西装老头一笑:“哈哈,这就更保险了,追认表彰更不会出漏子!”

    我气得手指诺贝尔怒骂,一松手从吊车上摔了下去。我轻飘飘地往下落,落呀落,眨眼功夫就会碎尸万段,浑身抖得筛糠般的……

    猛然,我醒了,可浑身还在颤抖,床也吱吱地响。

    我终于明白又做了一场梦,马上轻松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放松感流遍全身。我很舒服。

    梦,就是奇怪。好的梦给人主宰天地的机缘,使人雄才大展,自然幸福愉快。然而,恶梦也不坏,不论其恶何险,使人何等惊恐,只要一醒,顿生侥幸之感,也就倍为超脱愉快。

    若是请我在做人和做梦之间抉择,那我理所当然地选择做梦。

    1988年5月北京鲁迅文学院

    中言心语:

    这是我在鲁迅文学院的收获。我说的收获不是指文章,更不是指这篇文章,而是说我在那里打碎了禁锢灵魂的枷锁。在此之前,我也写文章,我写的文章任谁也无法挑出毛病,当然这是从技巧的角度而言。但是,谁也无法从中受到启悟,因为我是代表时局发言,发来发去,没有一点是自己的见解。我在这样的迷途中徘徊了近十年。我感谢鲁院,在那里我打碎了枷锁,突破了禁锢,开始了新的文学生活。这才是我一生最为重要的收获。

    2009年11月9日

    猴年说鼠

    按照常规,一般都是“马年说马”、“虎年说虎”。时届年初,各类报刊敞开版面,或“一马当先”,或“万马奔腾”,或“虎虎生气”,或“虎跃龙腾”,终要闹得人世间喧喧嚷嚷,纷纷扬扬,方才罢休。今年是猴年,猴年说猴,才适合市场需求。而我却无心去凑那猴的热闹,独坐斗室,决计向书径里躬行,孰料这老鼠自知遭人数落的年头不到,分外猖獗地前来骚扰,我一凡夫俗子,何曾能忍了这口闷气!要待鼠年,尚须四载。别说四载,再闷四天,不憋破肚子才怪,只好打破惯例从实说来!

    一提起老鼠就让人愤愤不平。一介毛虫,竟敢以老相称,倚老卖老。然而,愤怒归愤怒,事实归事实,老鼠之老,或曰祖史之久远,简直可以和人类媲美了。君不见,那诗歌开山之本的《诗经》就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平心而论,这首诗确实可以看出老鼠资历之老,绝非随意杜撰,绝非哗众取宠,绝非将别人挑粮的扁担窃为己有。

    这样公正评价,绝不是粉饰太平,有意为老鼠开脱,有意为老鼠唱颂歌。老鼠之坏,就连始齿幼童也都知晓,黑白岂能颠倒?老鼠所到之处,人们绝难安生。众人操持的饭菜馍馍,它一律可以任意享用。只要谁稍有疏忽,忘了收拾,那饭菜准会成了它的美味佳肴。趁其不备,悄悄溜去,饱餐一顿,又悄悄溜出,神不知,鬼不觉,活儿做得干净利索。更有令人气恼者,雁过留鸣,鼠过留迹,将一行爪印活活画在桌上柜上,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向你宣称:这是老鼠所为。大有狮子楼武行者怒斩西门庆的气魄,杀了人,割了头,还不解气,还要用血书写: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不容你不气恼!

    诸君千万莫气,我年幼时,常听祖母自慰,“气不沉,压死人”。生气多了,要伤神伤身,何必同这小毛虫计较。况且,退一步思之,人不为己,还要天诛地灭哩,老鼠岂有不为己之理?既要为己,肚子饿了,就得吃,吃你点米呀面呀馍呀饭呀菜呀又有何罪?这样想来也就可以少生气,多养神,贻享天年。然而,你不生气,又不由你。偷吃之事,你已宽宏大量,谅解了鼠辈,岂知,这厮们并不因你的仁慈而忏悔,反要一意孤行,即使对自己没益,也做恶不止。你的箱子柜子,甚而最漂亮最时髦,贴着什么“香港豪华”字样的现代组合家具,它也敢惠顾。你若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其出入也还罢了,若是戒备森严,紧锁门窗,老鼠非造反不可。其用心之良苦,手法之高明,毅力之恒久,是你无法估量的。反正,待你发现时,你那厚厚的橱壁早被啃透了一个洞。鼠们就穿过那个小洞,霸占你的衣物,侵吞你的毛靴、皮裙、裘衣,只要它能企及的就又啃又咬,又拉又尿,真真狂暴之极,无耻之极!可是,目赌惨景,你又能怎样?不错,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那是对罪犯而言,可以索赔,但是面对这一群毛贼,又有何奈?顶多只能咬牙切齿,深恶痛绝。所以,晋南乡下的人们,对老鼠莫不一言以蔽之:害货!

    害货之称,确实精辟之极,入木三分,让鼠辈臭名昭着,再也难昂首阔步,招摇过市了。但是,老鼠们并不甘就此沉沦,搜肠刮肚,居然翻出一个光灿绝伦的美称——老爷!并说,这美称还是朝廷赏封的,并且,我那年事已高的老奶奶还说这是真的,也为之鼓噪。说是某年某月某日,外国那高鼻子蓝眼睛给朝廷进贡了一枝巨蜡。那蜡烛高超人首,粗过人腰,且雕花镂叶,披红挂彩,通体的妖娆。据说,若要点燃巨蜡,香气满殿,美味四溢。朝廷天子欣喜万分,乐哈哈令人置于后宫,准备来日燃亮,与诸多宫娥饮酒作乐,闹他个夜短天长。不意,还未点燃,老鼠们却捷足先登,或攀于蜡头,或悬于蜡腰,或坐于蜡脚,一律的利齿啃咬,狼吞虎咽,美美匝匝地享受了一番。显然,这是冒然犯上,罪该万死!不意,正是这犯上之举救了朝廷老儿,还换来了鼠史上最光彩的荣耀。待朝廷老儿再看那巨蜡时,已百孔千疮,不堪入目。老儿顿怒,正要拍案大喝,却发现了那孔疮间透出的铁色,近前细看,那铁色竟是一颗炸弹。朝廷大惊失色,瘫坐在地,久久难起,喃喃低语:“谢天谢地,多亏老鼠啃食,若不然大祸杀身焉。老鼠真乃救命的老爷也!”老奶奶每讲到此处,都要换成说书的语调:恰在此时,鼠辈闻封齐出,伏地三呼:谢过龙恩,万岁!万岁!!万万岁!!!”

    然而,无论老鼠怎样恬不知耻地鼓噪自己辉煌的光荣史,普天下受蒙骗者终是少数。极少有人称之老爷,并保护其后代的繁延。反之,每年爱国卫生运动,都离不开灭鼠这个活动项目。而且,随着运动的深入,竟然发展到以灭鼠为重点,或者为主要内容。我们那位颇精明的爱卫会主任,为了让群众切实引起重视,抓紧一切机会宣传,什么“啃咬食物,传染疾病,谁不灭鼠,谁不革命!”什么“一公加一母,一年二百五!”如此威严的政令,如此严峻的态势,使人不能不引起对灭鼠的足够重视。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形势下,也有人大唱反调。我们村的那位古伯就站在村头的废墟上高声说:人都说老鼠是害货,我就说老鼠是菩萨!”四围的人顿时目瞪口呆,听了好半天才明白,原来古伯春荒断顿,昨日从闺女家讨要了一袋白面。今晨睁眼一看,那袋面不翼而飞了!古伯火冒窜天,哪个杀才这么胆大,老子请公家人来抓你坐监!古伯一口气跑到镇上,气冲冲跑进了派出所。岂料,迎头碰了一鼻子灰。派出所人忙,来不了,还训斥他连家也看不好,警惕性太差!古伯懊丧着退出,低垂着头进村,进院,进门。正是这懊丧,这低垂的头使古伯立马得了一点窃喜。原来这地上留着一行淡淡的白印,细看正是白面的踪迹。顺着踪迹寻去,古伯径直走进了村西三娃家里,一把揪出了那隐藏在案板下的面袋。案就这样破了!当白面又复归古伯时,古伯才发现面袋上有个破洞,而那破洞显然是老鼠的不朽功绩!因此,古伯视老鼠为保命菩萨,才为之大唱颂歌!

    也许正是古伯在废墟上手舞足蹈时,我却被老鼠搅得痛苦不堪。其时,妻子病重,我陪她住院。早晨起床做饭,米面菜蔬都被老鼠搅得一团混乱。无奈,只好买点油条充饥。更为气恼的是夜晚,病人神虚,入睡不易。好不容易迷糊了,老鼠也就出洞了,上高扒低,碰得东东西西,响个不停,惊醒妻子,再难入睡。我翻身坐起,披衣追打,它们早溜得无踪无影。于是,又落枕去睡,好久好久才有了睡意,这厮们却又游哉悠哉地出来了……如此这般,三番五次,夜里何谈歇息?

    扰害了几日,我再也无法忍受老鼠的恣肆。是日,买了鼠药回来,撒于馍上,准备要老鼠的好看。岂知鼠们贼精贼精,只嗅不吃,偶尔用爪子拨弄拨弄,看似下口,终不去咬。看来老鼠真乃世间的“小人”。连阿Q先生都懂得君子动口不动手,而老鼠竟然只动手不动口,执意孤守小人见识,活活气煞我也!一不做,二不休,我索性要和这厮斗个你死我活。次日夜里,和点面,弄些馅,包了些饺子,个个小巧玲珑,元宝似的。再涂点香油,挺诱人的。或许爱美之心,鼠也有之,果见群鼠出洞,竞相食之,不一会儿就争抢一空,然后舞之蹈之,纷纷倒地躺之——呜呼,毙命了,鼠们!那场景真让人心花怒放,拍手称快。

    少许,忽又生憾。老鼠虽死,最终却诀别了动手不动口的小人见识,我倒成全了这厮们的壮烈之举。倘若古伯得知不让我追认其为君子才怪,弄不好还得树起一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墓碑,使之流芳百世!

    嘻嘻,见鬼去吧,流芳百世!我就要清清静静入睡了,——拜拜,我的鼠辈君子。

    1994年4月24日

    城市白话

    不知不觉在城里住了30年了。从现实的岁数看,这半辈了在城里的日子多,在村里的日子少。城里有一个恬静的家,一个不光能避风雨、索衣食的家,还能够供精神自由飞翔的家。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把城市当成自己的家。我的家在哪里?

    在乡下,在农村,那里有一个我的家。

    我以为,这是我的错误,是情感的使然。孰料,和他人攀谈,都说家在乡村,犯和我一样的错误。

    错误最多的是那张表格,那张履历表上,籍贯那个框架,几乎每个人都把自已安放到了乡村。

    这错误似乎是人们的不经意。这不经意似乎又预示着某种必然。

    早先,人类的家都在乡村。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城市。

    再早先,人类的家都在河边。因为,那时候连乡村也没有。

    住在河边是因为喝水方便。一条弯来弯去的河水,两边搭挂着一个又一个的草棚茅庵,那就是人们的家园了。

    后来有了井,有了水井,人们不依赖那露天流荡的河水滋润身子了,可以占一块高地,掏土打井,挖出水来,便在那水边搭个窝棚安家。

    说安家,是因为井边的家,比河边的家安然,不用担心突降暴雨,山洪漫流,把人飘成鱼鳖。

    这年头很早了,早到了没有文字记载的时候。有人说4000年,有人说5000年,不论多少年,那时候出现过天下大旱,旱得河里没水了,旱得人们快要渴死了,旱得苗木快要枯干。好在有个好头领,头领有个好头脑,他从蚂蚁进出的洞里得到启示,领着人掘土掏洞,始成了一眼井。井水救活了众人。众人恩念头领。这头领是伊放勋。伊放勋给人们办了好事,被人们尊为圣王。他故世后先民建庙祭祀,庙号是尧。中国有了个世代难忘的帝尧。

    帝尧,没有想过要用水井去聚落乡村,可是井边有了越来越多的住户。住在井边,井成了人们的家。一旦要别家出外,那就是背井离乡了。

    帝尧,更不会想到要用水井去聚合城市,可是,那日渐聚多聚大的乡村终于膨胀为城市了。

    膨胀为城市的乡村,仍然惦念着往昔,市井”一词永远怀忆着悠远的过去。

    人类的骨血里带着怀旧情绪。市井便是这骨血的传续。

    现代人最拿手的好戏是打造城市。仿佛是眨眼的功夫,小城市变成了中城市,中城市变成了大城市,大城市变成了大都市,大都市变成了超级大都市。可叹那小城市不见了吧,何止!如雨后春笋一般,那些曾经的乡,曾经的镇,都跻身于城市行列了。

    城市的队伍浩浩荡荡,颇为壮观。城市是文化的尖端。城市是文明的乐园。因而,城里人好谈文化,好说文明。不过,他们口里或笔下的说法多是:市井文化、市井文明。

    市井成了城市的代称。

    那是因为,最早的市起源于井。聚落的人不会家家有井,很多人共用一眼井,去井边担水常常碰在一起,碰在一起便你言我语,谈说着新鲜的话题。初时,井边只是个新闻中心,日子久了,世事变了,变得众人衣食有了剩余的,物品有了闲置的。你余他缺,有了互换,有了交易。井边人多,互换交易即在井边进行。

    交易进行着,进行着,玩火了,玩大了,大出了个城市。

    城市有很好的记忆,牢记着自己的根本:市井,井边为市。

    早先的城和眼下的城一样,没有城墙。

    有城墙是人们的东西很多很多了。而且,这东西不是谁家也一样的多。你的多,他的少,少的人就眼红。红眼病应该说从那时就开始了。眼红还好说,怕的是手痒。手痒了难免要动,不是有歌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么?这一出手,天下还能安然?他要抢你的东西,你不让抢,拳脚相加,棍棒横抡,起了搏斗,有了厮杀。人类开始流遍郊原血了。

    血是生命。血流完了,生命便终结了。抢人家的物品,为的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好日子没过上,再搭赔了自家的性命,何苦?因而,趁着夜色过去,你熟睡了,他拿了东西悄悄溜走,走得神不知,鬼不觉的。如果是一个人的勾当还好,怕的是整个村落的人都过来了,那就免不了格斗,少不了流血,好日子当然被搅破了,碰碎了。

    城墙便应运而生了。起初的城墙或许只为防盗,不过,后来竟成了大规模战争的抵御工事了。

    据说,城墙是鲧发明的。鲧,曾一度是众人眼目中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是,我从小记得的他不是英雄,而是位连狗熊也不如的笨熊。英雄是他的儿子大禹。大禹治水的故事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大禹治水是因为他的父亲鲧没有治住水。史记说,汤汤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子民四处飘零了,匆忙选人治水。选来选去,选中了鲧,选中鲧还不是因为鲧名声显赫,功绩过人呀?鲧临危受命,亲赴治水,不料,九年未成,被殛于羽山。这才有了大禹治水。大禹成功了,成功的办法是疏导。父亲失败了,失败的根由是堵塞。堵塞的结果是越堵水越多,越塞水越流,洪水更为肆猛。所以,鲧注定是要失败的。

    到现在人们记得的鲧,是治水的失败,很少有人知道是他最早构筑了城墙。失败的污点,掩没了他成功的亮点。倘若鲧不去治水,没有失败的疤痕,完全可能打坐在成功者的圣殿,供古往今来的人顶礼膜拜。遗憾的是,一部历史不是一部英雄史,更不是一部正义史,只是一部成功史,哪怕是手段拙劣的成功,也会散射出炫目的光环。胜者王侯败者贼,是啊,成功的狸猫会被描画成老虎,而失势的老虎则会被描画成狸猫,这还不过瘾,再描画狸猫就成了过街的老鼠。

    当然,仔细一想,鲧的失败还在于自己,自己那固定不变的思维方式。垒一道墙,可以阻止他人行迹,难道再垒一道墙,叫成坝,叫成堰,或者其它名堂便可以抵挡洪水么?以一种定式去对应多种物事,恐怕不是鲧,任谁也会失败的。莫非,当那道城墙渐渐筑高的时候,一种危机已悄悄临近了?只是欣喜和陶醉中的鲧一点也未觉察。

    说穿了吧,鲧筑城墙不一定是他自己的才智。很可能是他吸取了旁人的智识,或者仿效了他人成功的实例。试想,不是在鲧筑城墙之前,先祖早着手驯养飞禽走兽了吗?关住禽鸟好办,砍些枝枝条条,编个棚棚笼笼,行了。而要关那些猪,那些牛,那些马,不是那么轻易了。至今,我常常一个人在静夜中瞎想,那凶猛暴烈的野猪,怎么会变成笼圈中踢一脚哼一声的肉猪呢?真有些不可思议。不知道聪慧而耐心的先祖为此动了多少脑筋,费了多少周折。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便是圈起来,去野性。要圈,就要圈得住。圈得住,关键是圈要牢。说不定,那圈就是坚实的墙。墙要硬,硬到圈养的兽,拱不开;墙要高,高到圈养的兽,跳不出去。鲧筑城可能是放大加高了这圈墙。他人的智慧成了自己的功劳。这没有什么不妥,历史上的成功者哪一个不借用他人的智慧?只是,话不能随便说明,若是当着汉高祖再谈将兵多多益善,说不定难也逃韩信的下场!

    我们要说的不是这番道理。话语的主题是,自鲧筑城起始,人类开始关自己了,而且是用那曾经关禽圈兽的土办法,大规模的关自己。看似将别人关在外面,实是把自己关在里面。而且,随着时日的渐进,人类对自身的关法越来越精细,越来越神秘。关来关去,一直关到了新世纪。

    新世纪的关法比旧时代高超多了。钢筋混凝土的楼宇高耸而且坚固,新购一套单元房首要的是安装防盗门、防护网。一切安装好了,大放宽心地搬进去,享受着当代文明的时光。日子长了,乏味了,枯燥了,趁着假日领着孩子走出家,进了城里的动物园。动物园有好多的动物,有凶暴的狮子、老虎、狗熊,也有乖巧的猴子、熊猫、禽鸟,一律都关在笼子里。动物有大有小,笼子也有大有小,各种动物都有能够舒腰展肢的空间。看着笼中动物安闲自在,自己也生了些闲适雅兴,也就散了那枯燥乏味。

    闲适地回到家,开门,闭门,迸的响了一声,关严了自己。然后安闲着新的日子,只是从没有想过,自己和那笼中鸟兽有什么不一样的!

    城市里有了园林。

    园林中有花有草有树。花草树都是生长在山水间的。山是娇小,弹丸般的;水也不大,盆面似的。小是小,可也有登山的曲径,也有过水的拱桥,没准还设了一叶小船,供你莲动下篷舟呢!

    得空往园中走一走,仿佛走进了山野,走进了田原,满眼是画,满腹是诗。你带着什么眼光来,这山水间、花木丛便潜有什么。或许,到园中来你走也未走,只是坐了,坐得困倦消了,腻味散了,心底一阵泽润,好似那湖水沁了沁心。再伸臂,臂振;迈腿,腿健,好生活泛。真怪,这是何故?

    不怪。人本来是个野物,喜欢在山里水里转,在花间草间钻,园林虽小,也让人的野魂活泛了一番,哪能没有快感?

    于是,园林成了城市必不可少的需要。选一块阔地,挖湖堆山,弄它个峰回路转,弄它个山重水复,弄它个莺歌燕舞,弄它个花好月圆,任谁也可以入内陶醉身魂,名曰:公园。即使难有大的空隙,也要在街边辟块绿地,摆块山石,往人眼目中移送些田园山野,这也就添了城市风景。

    自然,园林还有另一种用意。这用意只有用意者知晓,那山水间潜隐着自身的秘密,用意者原是位权力者。权力虽然没有大到指点江山的高度,可也曾指点过河山。分明是一卷旨,一道令,抑或是既没旨也没令,只是一句话,权力没了。往日吆三喝四的嗓门敛声闭气了,安然待在家里吧,那指点河山的私囊完全可以奢华个丰裕的晚年。偏偏入夜即梦,梦里总是指点河山。偏偏指点即醒,醒来再难入梦。只好在后院打造一处河山,这河山或是拙政园,或是留园,或是什么什么,反正后人一律的称为园林。用意者的消受固然在完工后的赏鉴,但更多的是打造中的指点,指点曲径通幽,指点险峰绝顶,指点水浮云影,指点蝉嗓林静……指点也是别样权力,指点的施展让失去权力的权力者重享了权力的滋味。因而,园林便成了权力的回味品。

    也许,这就是城市园林的初衷。

    权力,对于城市太重要,太重要了。

    乡村里是马路。马路,并不副实,不光马能走,人也能走,而且驴骡狗猪,凡有腿的都能走。至于谁走中间,谁走边沿,谁让人家过去自己才能走,那就要看力量的大小了。主宰乡村的力量是家族势力,家族势力是家长的放大。在家里,家长是最高权威。家长说的正确与否,小辈人都只能听从。民间早有定论,有理使理,没理使大。大,是家长独特的本钱,这本钱是熬出来的,三十年媳妇熬成婆,容易吗?不容易。因而,必须充分用好这本钱,我就是没有理,你们也给我嗫嗫地听着。家族势力是家长本钱的最高境地。一位族长能够让族里惊天动地,如果家族势力大了,大成了村里最大的势力,那乡村的权力就会是这个家族的。势力,堂而皇之成为权力。

    城市则不然。城里是街道。街道不是马路,任谁也能畅行无阻。道好比一盘棋,棋盘上要车走车路,马走马路,规则是:马走日字,象走田,车炮走的一条线。当然,车有车的势力,马有马的势力,为了一己利益,各种势力都会越界犯规。城市权力的意义就在这里,在于钳制和消解各种势力。权力保证的是秩序,势力争取的是方便。而城市的方便总是以不方便保证方便的。比如那红灯很可能挡住了你的脚步,不是绿灯就乖乖候着吧,候着很不方便,但绿灯亮了跑起来却安全自在。势力往往没耐心等待,要跨越不便,直达方便,不免影响了秩序,造成了混乱。因而,城市需要权力,权力的任务是使势力服从,甚而屈从,各种势力都臣服了,才会秩序井然。

    秩序井然,也被说成井井有条。这还是乡村的产物。井,产在乡村。市井,也产在乡村。后来,乡村的市井变成了城市。乡村变成城市的不光是市井,还有各种方式和习惯。因而,也免不了乡村的家长和族长也进了城,主了事。这时候,权力很难没有家长的色彩。对于这种色彩,古人也是无奈。所以,也有个说法。君不见,理”字是个“王”字旁么?王者所言,便是理!听,这说法和家长那“有理使理,没理使大”似乎不一样,甚而还有点文化味道,却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王者无忌,王者放肆,理也就常歪常偏。对于偏理歪理,多数是屈从,是忍气吞声,忍着忍着,气越憋越圆,终究会要爆发。历史上爆发的有陈胜吴广,有张角黄巢,还有李自成、洪秀全……这爆发非同小可,往往掀翻龙庭,改朝换代。改朝换代,是想改得乾坤朗朗,世道公平,遗憾的是,理字仍然是“王”旁,王还是一个人指点江山,指点城市,也指点乡村。要不指点乡村,我们哪里能知道陈胜吴广……

    城市是一棵大树,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

    大树的根确实深,深到郊野,深到乡村。在那里吸取食物,也吸取精血。吸取的食物是粮食、蔬菜以及现在常说的肉奶禽蛋。吸取的精血是仕,是千百年来学而优者仕的仕。不少仕人来自乡村,他们是田陌陋巷的佼佼者,他们带着乡村的野性活力,带着乡村的聪明智识走进了城市,滋养着城市这棵大树。城市大树也就更为浓绿茵茂。可以说,城市活力源源不断,是因为乡村的田土广袤无垠。广袤无垠的厚土哺育着城市大树。

    在乡村人眼里,城市这棵树非同一般,是一棵取之不竭的摇钱树。摇钱树的吸引力很大很大,卖炭翁来过,卖油翁来过,卖菜翁来过,缫丝纺绸的也来过,来过的回去了,再来;来了的住下了,作务,刻下人说:打工。其实,不论是来了回,回了来的,还是栖下身住下来的,都是一门心思,在树上摇钱。摇多摇少是结果,摇来摇去是希望,希望里总有无穷的吸引力。

    希望大了难免不失望。失望多了难免不沮丧。凡人沮丧就沮丧吧,时光一过,一切喜怒哀乐都会随着形体的消失被打扫的一干二净。而要是文人沮丧了,那就成了千古绝唱。因而,在诗书里,城里是罗绮者,村里是养蚕人;城里是围炉者,村里是卖炭翁;城里是摇扇者,村里是汗滴禾下土的躬耕者。甚而还有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凄凉景象!这景象令凡人伤心,令王者惊心!王者要不惊心,陈胜吴广就会卷土重来。因而,王者明白,中国社会数千年,不患贫,患不均。不均是差距,差距是动力,动力要动的得当,否则会有掀翻龙庭的威力!

    城市和乡村相比,总是遥遥领先。城市是以发展快,变化快为特点的。因而,发展使城市保持活力,独具魅力。深圳是发展快的典型,快得令人难以想象,三天一层,数月一栋,摩天大楼拔地高耸,不用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样板。浦东后来者居上,数年前分明是一片田园,转眼间高楼林立,成了亮目的新都市,为上海增添了青春的风采。在深圳,在上海,在和这些同样飞速发展的城市里有一批新人类、新新人类,他们正用新思想、新精神去包装崭新的时代。我突然想到,倘若把我们的内陆包装得和深圳、上海一个模样,那我们无疑是世人仰慕的国度。

    在内陆也有令人仰慕的地方,有座古城,是平遥。平遥城好,好在没有拆除;平遥店铺多,多数没有毁坏。平遥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世界的历史文化遗产,确实人见人爱。那么,平遥这样的古城是惟一的么?原来不是,现在很难说不是。原来,在平遥南面不远,有座古城平阳,现今是临汾了。临汾的城墙比之平遥要长要厚,临汾的店铺比之平遥不稀不少,可惜拆了毁了。追问拆毁的因由,不在于落后,而在于先进。要争先,要创优,要用全新的面貌妆扮城市。结果,全新的代价太惨重了,一个必然的历史文化遗产消失了。历史凝重地告诉人们,落后未必不是一种先进。在某种意义上说,落后易,先进难。由落后变先进易,由先进变落后难。落后需要胆识,需要智慧。敢于落后,善于落后,这样的落后恐怕才是时代的先进,时代的风流。

    我们的城市应该像深圳、上海那样先进,也应该像平遥那样善于将落后化为先进!

    在城市发展上,一把尺子量到底显然是不行的。

    好多年前,有个乡村人进了城,当了官,掌了权,指点了河山,也指派城里人和村里人。这个人后来没了权力。没有权力,总还有住在城里的权力吧?这个人干脆连住在城里的权力也不要了,也许坐了一辆马车,也许挑了一卷铺盖,又去当村里人了。到了村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生命同诗文永远芬芳了。

    这个人是陶渊明。

    陶渊明向往乡村,回归田园似乎是不得志了。可是,眼下不少的得志者也向往乡村,回归田园了。青山绿水间,深壑幽洞边,座落了一个个的别墅,都是城里人的新居。原本是国外的时尚,咋一眨眼,竟成了中国大地上的鲜嫩春光。城市变幻着模样。

    城市模样变幻得极快。曾经被唤为市井的城市,到哪里去寻找个市井?北京还有个王府井大街哩,可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了,只留了个井,还是遗址,全靠遗址去证实市井的风情。城市,原先有过城墙,可现在除了平遥、西安这样的古城,又有几处可以觅得城墙?况且,就西安、平遥而言,那古城墙除了诉说过往的历史,还有什么现代作用?古城墙早被伸出廓外的新楼掩映其中,远不是昔日用高挺的胸膛和不屈的脊梁卫护城市的雄姿了。城市不知不觉走出了城墙。

    这就对了!城市是该走出来了,不仅仅走出城墙,而且,走出城市。走出城市的城市还是城市吗?不必过于多虑。城市原当初不是就没有吗?原本不就是乡村吗?那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架子。城市走进乡村,乡村就会成为城市。不论这乡村叫城市也好,称乡村也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乡村里要有城里的智识,城里的设施,城里的秩序,如果再加上乡村生命中那祖辈不息的活力,这地方不光彩照人才怪哩!

    大家都来为这地方谋想个新名字吧!

    2003年3月6日

    残留的记忆

    城市是从乡村走来的,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只是,走进现今的城市,再也难以找到乡村的痕迹了。先不要找别的痕迹,就从名称上找起。写下一个“城”字,成的旁边是个“土”旁,城市原本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屋舍建在土上,街道露着土面,筑一道城墙,拦匪御敌,还是离不开土。正因为城市是土地孳生的,泥土做成的,才有了那座与泥土难舍难分的城。可是,现如今到哪里去找土呢?楼房下有土,盖住了;街道下有土,压住了;花木丛中有土,遮住了。土,支撑着城市,却在城里难见天日。一旦,有好动者,钻出大地,飞上天空,人们看到了,没有说土的,都喊是“尘”,尘灰飞扬,这还是人住的地方?住在土上的人们早就疏离土,厌恶土了。哪里无土无尘,就空气清新,就环境雅致,就讨人喜爱。这就是城市和城里的人,不知不觉和悠远的往事,走散了,迷失了。

    在城里,迷失最早的是桥。桥是河的产物,河是大地的产物。土地平坦坦展开去,展开的未免有些直白,有些生硬。河来了,游着,走着,直一截,弯一段,把大地剪裁得方一块,圆一片,成了一幅幅变化多端的图画。大地是好看了,可是也零散了。人要来回行走,那些河成了阻碍。人便放了排,造了船,还嫌不方便,因而,又有了桥。三两根木头往河两边一搭,人们踩上去来来往往,小桥流水人家”,多好的风光!

    早先的桥,不光乡村有,城市也有。城里的人要喝水,要淘米,要洗衣,也喜欢住在河边边,因而,城市也有河。河水清清,碧波粼粼,曾是城市的风景。有河当然也有桥,木头桥,条石桥,还有闻名天下的石拱桥。有人在桥上急匆匆过去,有人在桥上慢悠悠散步。急匆匆过去的就过去了,慢悠悠散步的却看到了美妙的风景。有人在桥边看到了桥上的风景,于是,看风景的人也成了风景。

    恍惚间,这一切早成了往事。如今,还有桥,桥却与河无缘了。先前在城里碧波荡漾的那些河,干的干了,涸的涸了,不干不涸的,多数也臭了,谁还站在桥上看这风景?这大煞风景的风景,愧对江东父老,更怕见远客老外,被夹在城市的褶皱里去了,自然那些桥也销声匿迹了。

    现在飞扬跋扈的桥,是身下无河的桥,是架在路上的桥,是架在桥上的桥。有蝴蝶样的,有蜻蜓式的,也有雄鹰状的……,统称立体交叉桥,简称立交桥。立交桥让城市迅疾了,让城市挺阔了,是城市的通达和喜悦。只是,细想这桥,和原先那桥,那木头桥,那小桥流水人家的桥,没有一点点瓜葛了,却也称桥。惟有这桥字还藕断丝连着往昔的世事。

    楼是城市的主体。可是,楼也出生在乡村。

    当初在乡野建楼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是要为城市奉献主体的。我童年的时候是仰望楼的,当然现在也还仰望。现在仰望是视角上的仰望,而那时的仰望不光是视角的,还有精神的。精神的仰望往往使视角的仰望更为神秘和好奇。村中有那么一座楼,人称楼院。楼院的楼是建在房子上的,那房子比一般房子阔绰结实,房角有个楼梯,也就是台阶。踏着台阶可以登上楼去,站到房子顶上,观看全村的景致。起初,我是听大人们说的,虽然很向往登楼,却一直是藏在心底的一个秘密。

    那座楼里住着村里的头头,头头的楼是从地主手里分得的。地主家的楼上原先住着小姐。小姐可以在楼上看东看西,看左看右,眼阔心远,多美呀,多好呀!但不知为什么小姐却不这么想,我听到的是一声惊裂神魂的响动,那是好多年前小姐从后窗跳楼的声响。这声响过去了好些时光仍然让我毛骨悚然。小姐从楼上跳下去,肉身的生命马上结束了,可是,精神的生命却从此开始了。人们对于她的跳楼赋予了各自的臆想,有艳遇,有私奔,有抗辱,有逃遁……,小姐成了村落里婆姨汉子心情的化身。

    小时候在台下看戏,一看到绣楼戏,心里就揪揪的。尤其是看《三击掌》,惟恐那大姐想不通,从楼上倒栽下去,那可就惨了!揪着心看完,那大姐安好,心才放下。我第一次登楼,是上了小学。头儿的孩子和我是同学,有幸借了他的光,我在楼上看到了低矮下去的房子,脚下面的树梢和树梢头的喜鹊窝。往常喜鹊是从我头上飞过的,楼房让我高到了喜鹊之上,看着她飞进窝里和小雏亲昵低语,我兴奋得眼睛瞪了个好圆。可惜,一高兴竟把小姐跳楼的事忘了个干净。从楼上下来,仍然余兴未尽,楼仍然是我精神的奢望。

    如今,什么样的楼也登过了,火柴盒般的楼早已过时,拔地高耸的是顶天柱般的楼房,这楼房装饰得真好,贴面涂彩,金碧辉煌。也有无色无彩的,却通体罩了玻璃,于是,天上的云彩,地上的花草,都成了那楼上的风光。楼是五光十色了,比早先村里那粗朴的楼不知要好多少,然而,我却觉得这楼变得平淡无趣了,而且觉得城市的这楼是对乡村那楼的彻底背叛。虽然“楼”字还是先前那个“楼”字,左边也还有个“木”旁,可是盖楼房谁还用木头呀?早几年还用木材做门窗,一转眼,铁的、铝合金的、塑钢的,纷纷拥来,楼上绝无木材的立足之隙了。尽管这楼房挺拔直立,像筒,像树,又像柱,站在下头可以看见顶尖上飘浮的白云,和白云后头亮响的烈日,一副让人举目瞻仰的气势,可是,也难以激动我的情思。我怀恋乡下的楼房,对那绣楼有着无限的向往。近年,城市的楼房如沐春风,如润甘霖,雨后春笋般起来了,不是一栋,是一群,是森林般的。走进城市,如同走进了茂密的林地,荡东荡西,难见天日。不过,遮光挡风的不是树林,而是楼房。楼房在城市里遍布,城市在楼房中扩展。

    楼房告别了怀旧和伤感,袒胸露乳去和时代相爱相拥相欢。

    最不可思议的是梯了。梯最早进入我的记忆是舜的故事。舜的异母弟弟象要独霸家产,就谋害他,鼓捣他上房顶修烟囱。舜上去了,象却抽了梯子放火烧房。这是要舜的命呀!好在舜临危不惧,张开斗笠跳了下来。这个故事流行为成语——上屋抽梯。

    梯和人的生活、生存关系非常密切。乡村里几乎家家有梯,或简,或繁,或高,或低。高低是按自家常攀的高度设定,简繁则由自家的财力制做。我家的梯子极好,人唤护梯,是和台阶一样的模式,却是木头的。邻居家的梯子只用两根长棍支起,中间加塞了多根横棍,爬上去腿不抖,心也抖。但乡村里流行的多是这种简易的梯子,随处搬动,得心应手。而我家那老笨梯只能竖在墙根供上顶棚使用,用项专一,且占去了好大地盘,除了稳当,没有讨人爱恋的地方。

    应该说,用梯子的形态去丈量,城市里已难有完全合乎标准的了。梯子在城里消失了。偏偏有个东西还和梯子挂搭,叫做电梯。电梯怎么能叫梯呢?观其样,充其量只能叫做电升降,或者升降房、高低箱。叫什么似乎无关紧要,名称不过是个代号而已。要紧的是这个还叫电梯的东西,居然把祖辈制造梯子的老乡戏弄了一番。有作家写道,一农民进了城,样样稀奇。最奇怪的是眼见得一个纹络满脸的老太婆走进门里,门关了,不一会儿,门开了,却出来了一位叶嫩花艳的姑娘!老农民看红了眼,怦然心动,赶回家将这奇事说与人老珠黄的老伴。没准还真要把老伴带进都市,也变她一个叶嫩花艳。瞧,这都是电梯作的孽。欺蒙别人也还罢了,竟然欺蒙到梯子祖居的主人,真是罪孽深重了!

    其实,这也不能怨怪电梯,梯和人一样都是从土地上走出来的,走出大山,走过平川,走进了城市,便成了城市的部件,城市的物体。城市的人不再是农民,变成了市民。人早已变了,木梯怎么就不可以变为电梯呢?

    在城里奔走,不时便会想到一个词语:日新月异。我几乎是伴随着日新月异长大的。刚记事的时候,是合作化,要日新月异;接着是大跃进,要日新月异;后来是学大寨、学大庆,要日新月异。但是,那时的日色不新,月光古旧。如今,到了城里,哪里还能看得见月光呢!月还是有圆有缺,有缺有圆,城里却难见其颜了。明亮的夜晚,让自然改变了容貌,亮豁的如同白昼一样,月亮撒下的那点点光泽,谁还看得见呢?看不见月光,也就忘了月亮。忘了月亮,也就忘了玉兔、嫦娥;忘了玉兔、嫦娥,也就忘了上古的好多神话故事;忘了神话故事,那漫长悠久的历史也就黯淡了好多。是呀,城市在匆匆忙忙前进,跑着步,跑得人气喘喘的,汗滴滴的,谁还能有闲心去品味神话仙语?

    细想这日新月异,不免有些惊骇。新异就是不同,不同就是疏离,就是遗弃,说透了就是背叛。迅捷是对缓慢的背叛,繁华是对简朴的背叛,丰饶是对贫瘠的背叛。城市是迅捷之域,是繁华之市,是丰饶之都,而缓慢、简朴、贫瘠只能是乡村的风情,只能是过去的记忆。如此看来,城市便是对乡村的背叛,对过去的背叛。背叛曾经是个沉甸甸的话语,在阶级斗争兴盛的年月,和背叛沾边必然大祸临头。好在今天已非昨日,日新月异的不仅是外在的景观,还有那无时不在却又看不见的形态。我们把列宁那句曾经家喻户晓的名言搜捡到眼前一看,原来背叛也就这么简单: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意味是领袖的聪明,说话留有余地,其实这里的意味该是等于,背叛等于忘记了过去。城市所以能日新月异,也就是很轻省地忘记了过去,很轻省地驱步,加速,飞奔了。

    城市进展得很快,快得要消除一切旧事,一切痕迹,甚而一切记忆。所幸,还有一些东西,挣也挣不脱,抹也抹不掉,仍然残留在时空中,这就是文化。文化是个说不清的东西,该怎么说呢?时新的是文化,文化可以是大红大紫,可以是酒醉纸迷,可以是富丽堂皇;古旧的是文化,文化可以是废墟旧址,可以是残墙断垣,可以是椽头瓦角;就连那些还活在口舌中的话语,还活在纸面上的文字,也是文化,比如桥,比如楼,比如梯……突然领悟了,文化是个很可爱的东西,无时不在标新立异,却又不喜新厌旧。文化活跃在灯红酒绿中,却没有醉生梦死,还为城市收藏了一些残留的记忆。

    2003年11月30日

    我的雷锋叔叔

    一晃四十余年过去了,每每有人说起雷锋,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雷锋叔叔。那是1963年,刚刚14岁的我正在上学,因而,大人们学习雷锋,我和同学们学习雷锋叔叔。如今,虽然年已花甲,但在心灵中雷锋依旧是雷锋叔叔,而且将永远是我及我这代人的雷锋叔叔。

    只是,随着岁月的更替和物事的变迁,对于雷锋叔叔我日渐有了新的领悟。我早就想将这种领悟写出来,可是,总不愿去触动那已凝定的光辉形象。不写,又如鲠在喉,几经斟酌还是如实道来吧!

    激情年代

    1963年,在我的人生历程上是一个转折点。这转折点来自两方面,一是共和国的境遇,二是缘于我的年龄。共和国的境遇是,自1960年遭受灾害,经过三年的困苦挣扎,活着的国人总算走出了死亡沼泽。年龄则把我推到了初中时段,我将进入一生最高的学府。就在这个转折点上,学雷锋的热潮风起云涌,时代顿扫往日的萎靡,激情昂扬的歌声四处唱响。

    雷锋叔叔轰轰烈烈入驻了我和我同窗的心灵。

    听老师讲雷锋叔叔的故事,泪水流了一次又一次。时而是悲伤的泪水,那是为雷锋叔叔童年的遭遇而辛酸;时而是激动的泪水,那是为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事迹所感动。读雷锋叔叔的日记,读了一遍又一遍,许多段子已熟读成诵,至今依然能背得出来: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那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瞧,落笔就把记忆中的语句再现在纸面了。

    那时候的学习雷锋是真心实意地学习。雷锋叔叔成了我们做人的榜样,我们对这个榜样的简单判断就是做好事。于是,做好事就成为学雷锋的主旋律。印象最深的是,班上的值日生制度被打破了。往常清扫教室都由值日生来做,轮到哪个小组,同学们就早点到校扫地、擦桌凳。听了雷锋叔叔的故事,人人都急着做好事,打扫教室就是现成的好事,都争抢着去干。自然,就用不着值日生了。打扫教室要用笤帚,稍迟一步就争不到手了。有同学动了心思,头天就悄悄把笤帚藏了起来,到校便可以动手。有同学更为聪明,争不到笤帚就不争了,干脆到校时把家里的笤帚带来了。一时间,好人好事蔚成风气,到处是温馨的感觉。

    最为温馨的是初中入学的那天。那天,我从农村进入城市,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个在乡村田野里长大的孩子,对于城市又新鲜,又陌生。面对新鲜,眼中放射的是灵动;面对陌生,浑身潜在的是怯意。从城里的街巷穿过,心里直打鼓,不知新的学校会以怎样的容颜对待小小的我?真没想到,临汾三中的校园氛围太温馨醉人了!一进大门,就有高年级的师哥、师姐迎接我们,笑嘻嘻地介绍学校,带领我们这些新生去报到。记得引领我的是位高中的大姐,先领我到教导处报名,又领我去后勤室买饭票,最后将我送到班主任老师那里。买饭票时,已滴开了雨点,霏霏细雨湿了她的肩头,她毫不理会,仍然说说笑笑。凉凉的秋意也浇不灭同学们的热情,我感受着雷锋叔叔对待同志像春天一样温暖的精神力量。

    当然,我不仅感受他人的温暖,也将春天一般的温暖送给他人。记得每逢周六回家,天都黑了,不是学校放学太晚,而是在路上我们像雷锋叔叔一样做好事。临汾城的西门外原是一个大坡,拉车上坡十分吃力。每到坡前,我们就帮那些拉车的人推车,推上去一辆又来了一辆,往往推到天色已晚,没了来者才往家里走。请留意,我在此处使用的是我们,因为一起推车的是我和我的众多同学。同学们都推得热汗直流,把时代赐给我们的激情,又还给了时代。多少年后回忆其时,那真是个激情喷涌的时代,而这一切都起始于我的雷锋叔叔啊!

    初遇尴尬

    现在想来,遭遇尴尬是一种必然。可是,当第一次尴尬扑面而来时,我充满了困惑。困惑于到底应该怎么向雷锋叔叔学习?

    那时我已升入初二,是1965年了。社会上已敲响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钟声,四清运动挖出了不少阶级敌人。阶级斗争的阵线开始分明,地富反坏右已成为不可姑息的敌人。暑假里的一个中午,生产队里分菜,母亲让我去领。这不是什么难事,按照惯例在人们去前已将茄子、韭菜、南瓜分成了小堆。每堆都有名字,照名取走自己的那份就成。我经常去干这事,还常常帮助年迈的邻人装菜、提篮,博得几声听了挺舒爽地赞誉。

    然而,我不知道这日我将要面对的不是赞誉,而是喝斥。怪只怪天气太热,我下河游泳去了。待游得汗落身凉,回到家领受妈妈交给的任务赶到菜园时,别人家已经领完了。远远就望到了菜园门前坐着种菜的老头,空地上孤独着一堆菜,看来那只能是我家的了。一路小跑的我立时放缓了脚步,我为那个老头而犹豫了。

    论辈分,那个老头我该称老舅,往常一直是这么叫的。这日,我为叫和不叫却犹豫了。犹豫的是这个我过去叫做老舅的老头是个刑满释放的反革命分子,前数日还被批斗。我尊称阶级敌人,岂不辜负了雷锋叔叔?雷锋叔叔说过,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不能辜负!可是,不辜负雷锋叔叔就辜负了妈妈。妈妈常说:对人要有礼貌,对长者必须称呼。”过去看同学的作文,写思想斗争是头脑里有两个小人争吵,你一句,我一句。此时此刻,我头脑里虽然没有两个小人争吵,雷锋叔叔却和我的妈妈在拔河,手中拽拉的不是绳子,而是我。我被撕扯得心烦意乱。倒是树上的知了不心烦,不意乱,放长声得意地唱着,唱出了“蝉噪林愈净”的晌午。可这静寂里喷射着火辣辣的利箭,我锋芒在背,不知所措。只怪我来迟了,要在平日混迹于人群中,稍作躲避就和阶级敌人老舅照不了面,就可以躲过雷锋叔叔和妈妈的争端。今天却没了人们的遮掩,我真想转身退回,可是,那个闲坐的老头已瞅定了我,我退怯不成了笑料?我一咬牙,挺身走上前去,那是雷锋叔叔对敌人残酷无情的精神给了我力量。我大步向前,凛然昂首,见了阶级敌人老舅视而不见,将菜装进竹篮回身就走。脚没迈开,就听老头厉声说:

    “亏你还是中学生,一点儿礼貌都不懂!”

    这话真比打个耳光还令我难受。打个耳光疼在脸上,而此话戳疼的却是我的心呀!要知道那时候村上有个中学生还真稀罕,3%的录取率还不分城乡。乡村学校条件极差,很难竞争过城市学校,一个村能有一两个学生考上初中就不错了。在阶级敌人老舅眼里,中学生就应该比别人知书达礼。他哪里清楚我是在雷锋叔叔的导引下专门以冷脸对待他的。按照伟大领袖毛泽东的教导,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我应该为我的正义之举而自豪。然而,我却对这好事遭受不起,气呼呼地跑回家里,撂下菜篮就放声大哭!

    哭声再高也解不了我心头的委屈和困惑。从此,向雷锋叔叔学习就很艰难了。路遇一人负重而行,伸手要帮,却又犹豫,他要是个阶级敌人呢?手就缩了回来。真不知道,雷锋叔叔帮了那么多人,他是如何用慧眼识别人民和敌人的?

    狂浪弄潮

    无论我怎样尴尬和困惑,学雷锋的热潮依然高涨。神州大地说的、唱的、喊的,都是学习雷锋。看样子,我的雷锋叔叔会持续的红盛下去。然而,谁也不会料到这个热潮会嘎然而上。其实,说嘎然而止并不准确,准确地说是另一个热浪盖过了这个热潮,才使我的雷锋叔叔暗淡下来。那个热浪就是时下人们说的“文革”,当时的全称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对于“文革”,早有定论,公文说是一场政治浩劫。人们多以民族灾难议之。冷静回顾和评价,浩劫和灾难之说都不为过。我之所以将这陈账抖露出来,是想反省一下我是怎么被卷入其中的?而且,狂热得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文革之初,我的确犹豫过。如同分菜的那个晌午看见菜园里的阶级敌人老舅一样,我的脚步因迟疑而放缓了。为什么刚刚还谆谆教诲我们的老师,转眼竟被打成了反革命?为什么曾经温尔文雅的校长,倾刻间就被押着戴高帽游街?我怎么也不会将这些慈祥面孔和阶级敌人联系在一起。这时候,是毛泽东思想打消了我的顾虑,使我挤进了这疯狂的浪潮。之所以,我对毛泽东思想那么尊崇,现在想来和我的雷锋叔叔关系至殷。

    雷锋叔叔成为我的偶像后,他那本日记我读了又读,一心要读出他成为一个高尚人的答案。答案就是他对毛主席、对毛泽东思想无限崇拜。至今,仍能想起他那毛泽东思想好比粮食、武器、方向盘的精彩比喻。粮食,对于生命太重要了,刚刚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太知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的道理了;武器,打仗的必须工具,手无寸铁,只有束手就擒了;方向盘,不就是汽车行进的关键嘛!雷锋叔叔对毛泽东思想推崇到了极至,我却因为对于他的崇拜而对毛泽东思想也倍为推崇。他还在日记中写道:

    今天是国庆节,我格外的高兴。在这伟大的节日里,我加倍地惦记着英明领袖——毛主席。

    敬爱的毛主席呀!毛主席,我天天想,月月盼,总想见到您。……我有决心听您老人家的话,永远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

    这些话同后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语言、节奏完全合拍,可以说文革是将这种崇拜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时我当然不会这么想,只知道是毛主席的光辉思想哺育出了高尚的雷锋,我应该像雷锋叔叔那样:“永远听党的话,听毛主席的话。”毛主席已发出了“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号令,我还犹豫什么,早应该为之冲锋了。尽管由于爷爷在台湾的缘故,我不能加入红卫兵组织,但还是混迹于赤卫队中,走进了斗资批修,造反有理的行列!时过境迁,冷静反思那狂热的破四旧,不知毁坏了多少珍贵文物;狂热的造反,不知摧残了多少无辜的心灵。实在令人痛心,痛心疾首。那举止真是疯狂之至,愚昧之极!

    辨析往事

    凭着我对雷锋叔叔的崇拜,怎么也不会将“文革”这场浩劫民族的灾难与之缕结在一起。但是,像我这样的草民凡人能那么痴迷和狂热于政治,能对毛泽东思想,进而对毛主席他老人家崇拜至极,和雷锋叔叔确有关系。

    从政治角度俯察,1963年是共和国的特别年头。我们走过了反右扩大化,走过了大跃进的热浪,走过了三年灾害的危机,是该平静地审视来龙,再慎重的考虑去脉了。如果党的领袖能领导全民族痛定思痛,防患于未然,那么,之后的“文革”灾难就可以幸免。然而,我们没有反思,没有正视历经的过错,而是走进了学习雷锋的热潮。

    我的雷锋叔叔光彩于我们的面前了。

    令我以及更多人敬佩的是,雷锋那助人为乐的品德,他那为别人办好事的行为。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他的品德和行为感动了每一个人,激发了人性深处的仁爱。人人都恨不得能让仁爱充满这个时代,让春天永驻千家万户。可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古往今来极为普通的道理,不仅雷锋,就是那时的六亿人都变成雷锋也造就不了春天。造就春天的只有一个人,古代是天子,现在是最高领导人。这一忽略,就被卷进了热潮,雷锋叔叔神圣于神州大地了!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国家领导人眼中的雷锋和我的雷锋叔叔大为不同,这从他们的题词可以看出。毛泽东主席的题词最为简洁:向雷锋同志学习;朱德委员长的题词也不复杂: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国家主席刘少奇和总书记邓小平的题词有些含蓄,刘为: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邓为: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周恩来总理的题词最为全面,可以说是阐述了雷锋精神: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其实,仔细一读就可以悟出题词里的政治玄机,毛主席的简洁是一种高明,朱德的直接和周恩来的具体也是一种高明,刘少奇和邓小平的含蓄更是一种高明。只是他们这高明都高明不过毛主席的高明去,毛主席要的是别人来完善他那简洁中无法高明的意思。朱德直接点题,学习雷锋就是要做毛主席的好战士,一语道破天机。周恩来不那么直接,却道出了达到那天机的真谛。相比而言,另外两位就有点虚晃的意思了,可能他们已经洞穿了我那雷锋叔叔身后暗藏的玄机。

    很显然,我的雷锋叔叔成为政治工具了。这工具的作用不是广众关心的为人民服务,而是做毛主席的好战士,而是要有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不光从领导人题词,从《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词也看出这样的动机,首段就是: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忠于革命忠于党,

    爱憎分明不忘本,

    立场坚定斗志强。

    忠于革命忠于党,似乎无可非议,我们打败日本侵略者,推翻三座大山,就是靠这高度统一实现的。只是时过境迁局势大不一样了,如前所述,学雷锋之初我们刚刚走过了反右扩大化的迷途,走过了大跃进的热浪,走过了三年灾害的危机,也就是说走进的是死胡同。若是对此没有认识,不能纠正,就要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了。悲剧正在这里,其时没有反思,没有纠错,还要大家继续忠于革命忠于党。那么,如何忠于革命忠于党?又如何立场坚定斗志强?歌词末段做了回答:学习雷锋好榜样,毛泽东思想来武装,紧紧握住手中枪,继续革命当闯将。”

    当闯将,当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闯将,毛主席指向哪里,我们就打向哪里!这就为那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做好了铺垫,为日后的造反、夺权,乃至炮打司令部做好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就这么,在对领袖的无限敬仰中,我们进入了噩梦世界却全然不知,还自豪的认为这种继续革命就是学习雷锋的具体行动。

    时隔将近半个世纪,回味那段历史,我以为引发民族灾难的关键是把领袖当成了无比正确的神仙。而造神过程中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我的雷锋叔叔。那时候,我的雷锋叔叔也很神圣,或者说他已被塑造成了凡人神。我之所以用塑造,是雷锋叔叔的故事是经过删削的。从现在披露的资料看,雷锋在艰苦朴素、舍己为人的背后还有爱美的一面。他有时尚的皮夹克,有当时稀少的英纳格手表,还在天安门广场骑着摩托车照相,这一切在那个年代都是极为奢侈的。本来,即使这些事情存在,也无损于雷锋仁爱的高贵品德,可是,删削去更能凸现他的艰苦朴素,舍己为人;更能凸现他的超凡脱俗,不同凡响。经过这么匠心塑造,我的雷锋叔叔成了凡人当中的神仙。

    在我和更多的人们眼中,我的雷锋叔叔这位凡人神只是仁爱道德的样板。可是,在政治家的棋盘上,我的雷锋叔叔却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最为有趣的是,我们因追随道德神而追随了政治神,还全然不觉,还认为是理所当然,还兴奋无比,以为一个春天般的时代即将到来,却欣喜若狂地跳进了苦难深重的寒冬!

    我的雷锋叔叔绝对不会想到他担当的是这样的重任。时势造英雄,我的雷锋叔叔亦然。主宰时势的人按自己的需要选择了雷锋,又按自己的需要塑造了雷锋,我的雷锋叔叔早就失去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即便如此,拨开政治的华彩仔细辨识,我依然对我的雷锋叔叔充满了敬意,因为他的身上还是携带着古老的文化基因:仁者爱人。想起这一切我的心中就有说不出的苦涩。

    2008年3月12日

    虎头山上的灵魂

    我去大寨是几年前了。那时,政治狂热的喧闹已成往事,经济阵疼的潮头已经过去,大寨,这个太行山中的小村落恢复了应有的平静。我走进这个小山庄的时候,立即从这平静中体察出两种不同的况味,隐隐觉得这其中包含了寂寞与冷静。说寂寞那是客观的写照,是指狂骚以后的失落,也许,甩脱狂热的村民已经习惯了这种寂寞,然而,遥想当年那激扬神州的“农业学大寨”声浪,我怎么也耐不住这份寂寞的寒寥。不过,我选择这样一个时刻来大寨,绝不是为了体会寂寞,而是为了领略另一种况味,冷静地回望我历经的那段岁月。因为,我风华正茂的年头,正逢全国人民大冲动,学大寨的高潮风起云涌。我也曾随波逐流,为之呼喊助威。我觉得冷静回望虽是审视别人,却是警示自己。

    我在早晨的曦光中登上了村落背后的峰峦,一曲悠远的歌声立即唱响在我的心扉,这就是那首:《我站在虎头山上》。遗憾的是,我没有捕捉到昔日颂唱时的激动,只是踏着那旋律俯仰上下,环顾左右,一时万千感慨涌上心头。我感慨什么呢?思绪纷纭,一言难尽,若是真要诉说,倒是那几尊墓碑可以代我发言。我似乎觉得,那僵硬的石头,每一尊都是活生生的灵魂。

    陈永贵

    陈永贵的墓碑立在虎头山上,就像山麓前落卧的村庄一般自然而然。

    虽然,这位山庄窝铺的农民曾捂着羊肚子手巾坐在国家领导人的席位上;虽然从直升飞机迫降后,他没有落入自己的故里,而是落在了京郊的一座农场。但是,无论怎么说,陈永贵本质上是一位农民,何况叶落归根不止是农民,也是农民以外的其他国人的既定思维,所以,他安葬在家乡的故土给人一种天衣无缝的感觉。

    站在陈永贵的墓碑前,我脑海里飞扬的却是愚公的模样。无论我怎样想将他拉向另一边,他始终难以挣脱我的思维而隐身于愚公的精神层面。那个挖山不止的愚公是神话中的凡人,凡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他带领子子孙孙不懈努力,移山填海,扑腾了好长时间。然而,移山填海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终归他愿望的实现不是靠自我的力量,而是靠神仙的恩赐。神仙之所以恩赐,不是惧怕愚公及其子孙的微薄之力,很可能是敬佩他们那种敢想敢干且又吃苦耐劳的精神。陈永贵具备的恰是愚公精神,也许他有限的文化空间中根本就没有愚公的形象,但是,滋养他成长的水土却将那老头的倔强生存定式赋予了他。因而,太行大山褶皱里的这个小山村才会在他的带领下,挖山不止,平田整地,提高产量,丰衣足食,谱写了一曲自力更生的时代颂歌。不仅如此,他们还屡次多卖余粮,奉献出一般农民少有的爱国热情。

    这便使大寨成为那个年头的一面旗帜!

    陈永贵和大寨人在那个特定时代的物质奉献是极为有限的,但精神上的作用却是无限的。那时候,共和国刚刚经历了一场无米之炊的灾祸,饿殍遍野并不是时过境迁的夸张之谈。论及这苦难的原因,当时的流行语是自然灾害,很少有人去过问自然背后的人为因素。不过,那人为的因素却是赤裸裸的。将大寨这面旗帜一竖,鲜艳夺目的自力更生之光立即遮掩了人为的赤裸,且看大寨,不仅自己衣食无虑,还可以多卖余粮,支援国家。若是山山水水有大寨,村村庄庄有永贵,那还会有饥饿之虑吗?这么一来,赤裸的世事便穿上了皇帝的新衣,于是便全国农业学大寨。

    因而,我以为大寨的极度红盛和过度寂寞与他们本身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承担的责任。那年头有一句行世很广的话:树欲静而风不止,是用来喻指阶级斗争的。这比喻对阶级斗争贴不贴切,我没有深思,我则以为用来象征进入时代浪尖的大寨再贴切不过了。可以说,自从大寨成为政治旗帜,也就成为风中之树,想停下无休止地摇摆已由不得自身了。当然,摇摆久了摇摆就成了习惯,忽有一日,政治的风头过了,摇摆的树木不摇了,不摆了,不动了,静止了,静止成了自身的本真,但是,人们却把这本真视作落寞了。这便是陈永贵和大寨人的一段历程,跨越时空,谁会想到世上曾有过有这魔幻般的风景?

    陈永贵的墓面朝村庄,背依山脉,山呈环形,如同伸展的巨臂将这土地的骄子拥围在怀抱。大寨人还嫌这说法不形象,他们说:“这是一把太师椅,老陈累了一辈子,该坐下来歇息了。”于是,这位曾坐在国家副总理席位的故人真坐在了太师椅上。大寨人给他立了墓碑,上面的字是:陈永贵同志永垂不朽!

    永垂不朽,是一句可以通用的挽词,放在这里却耐人回味。毕竟因为陈永贵,小小的大寨才走进了中国人的视野;毕竟因为大寨,偌大中国曾有个家喻户晓的话题。虽然,这一切早已成为往事,然而,惟有往事才值得思念和回忆。只要有思念,有回忆,陈永贵即使没有墓碑也不会在大寨消失。

    贾进财

    在虎头山上,贾进财的墓不大,墓碑也很小。似乎墓碑应该再大一些,不过也许这样更符合他的心意。记得当年他埋头打石头的时候,有人曾和他笑谈,要他选一块上好的石料,将来作为他的墓碑。老贾嘿嘿一笑,说:我树碑做啥?再说这地里的那道道石坝不都是我的碑吗?”

    这话确有道理,贾进财是因为打石头出名的。他在采石窝里一钻就是好多年,手中的锤子和凿子供应了大寨治坡、治窝的众多石料。大寨人对他的评价是:

    “大寨的每一道石坝都有他的手印,大寨的每一块房基都有他的汗水。”

    如果说,艰苦奋斗是大寨精神的关键点,那么,贾进财就是大寨精神的排头兵。他在艰苦奋斗中让无用的石头变得有了形,有了用。他改变石头,石头也改变他,他的手被石头折磨得变了形。资料上是这么描述他那双手的,像是“百年老松的根”,像是“磨损得短了钝了的铁耙”,他的手关节大得出奇,更像是“几枚乒乓球”。这种手形不是春温中的花开,而是酷寒时的皴裂,很难知道这位老劳模经受了何等的痛苦折磨!他用痛苦凝成了精神,大寨人提起他没有不敬佩的。

    不过,若是换一个角度去看,这个老劳模的活法也许是可悲的。他原本是大寨的第一任党支部书记,也就是名正言顺的村头,或者就是一度唱红的一把手。一个村子的一把手,论官职不算大,可绝对是个说了算的人物。大寨在大山深处,山高皇帝远,皇帝说了不算时,他说了是要算的。我曾在人民公社的办公室待过,有个村子20年没有发展过党员,那支书虽说三锤砸不出个响屁,可认准了一个死理,不能让一个比他有能耐的人入党,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能夺了他手中的大权,他便可以高枕无忧地当他的土皇帝。

    在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度里,皇权自上而下确实是深入人心的。这让人忧虑,倘若贾进财死不让位,那么就没有陈永贵扑腾的机会,那么世人就不会知道太行山窝里有个叫大寨的村庄。好在贾进财不仅把支书让了,把副书记让了,后来干脆把支委的位置也让了,让给比他能扑腾的人。他则一心钻进采石场艰苦奋斗去了。他是一个善于和实物硬碰硬的人,扑腾那些多变的人,多变的事,抑或不是他的长项。不过,无论怎么说,贾进财是节节下滑了,像是村里老少们常说的那种没出息的人。

    我站在虎头山上贾进财的墓前,却没有这种感觉,反而对他的节节滑落充满了敬意。他下滑的是职务,提升的是人格。相形之下,他的滑落让无数职高位显者都应汗颜。贾进财也是解放前的老党员,曾经提着脑袋干革命,胜利了,建国了,当不少人以自己的劳碌为筹码讨要级别红利时,他却逊位了,树起了陈永贵这棵新秀。陈永贵唱红了大寨,又让大寨唱红了全国。因而国人才知道世上有个贾进财。谁说贾进财没出息?这就是他最大的出息。

    由此,我亦想到贾进财勿需墓碑,陈永贵就是他最好的墓碑。

    孙谦

    真没想到虎头山上会有孙谦先生的坟墓。

    孙谦是位知名度很高的作家。我很小的时候看书、看电影就记下了他的名字。他属于那种贴近时代、贴近实际的作家。为了贴近实际,他常常住在乡下,在农民中寻找他笔下的人物和事件。贴近农民多了,他也成了一位农民,或者从本质上说,他历来就是一个典型农民。因而,我十分赞许燕治国先生对孙谦的印象定位:南华门里一老农。南华门是山西省作家协会的地址,孙谦是忙碌在作协的老农,何等形象!

    那么,这位老农作家与名噪一时的大寨有何缘情?为什么能将坟墓落卧在虎头山上?

    我打听清楚了,孙谦和大寨的缘情始自他的作品《大寨英雄谱》。1963年,大寨遭受了特大的洪灾。洪灾过后,陈永贵带领村人迅速生产自救,大灾之年不仅口粮不少,给国家的贡献也不少。这真是一般人不敢想象的奇迹。孙谦就是冲着这奇迹走进大寨的。那时他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可是,一扎进大寨就在那儿泡了七十多天。不知他与陈永贵,以及陈永贵手下的那些好汉耳鬓厮磨了多少个日夜,最终让激情流向笔端,活画出一幅幅英雄群像。大寨人缘他的笔墨亮相于《人民日报》,进入了风光时代。之后,孙谦便成了大寨的常客,尤其是文革后期,孙谦在武家坪蹲点,武家坪与大寨仅一箭之地,他拐个弯,爬个坡,就出现在大寨的田头村巷。不少大寨人都把孙谦当成村里的一员。

    还得知一则轶闻,说是“文革”初期,造反派造了作家们的反。孙谦是赵树理山药蛋派的主将,赵树理被打倒在地了,他自然无法幸免。出乎意料的是,有一天造反派踢开了孙谦的家门,人走室空,黄鹤不知何处去了。造反派十分扫兴。扫兴又有何奈?据说,造反派的无奈在于,打听到了孙谦的下落,却鞭长莫及。孙谦被陈永贵带人接到了大寨,他在那里乐享太平。直到造反的风波平定,大寨人完璧归赵,孙谦才重返南华门。这件轶事是真,是假,我没有考证,也不想考证,我以为,凭陈永贵的性格做派是敢冒这等风险的!

    接下来的事情便好理解了。到了晚年,孙谦躺卧病榻难以挣身了,这时候他要为灵魂选择一块栖息地。这样的地盘当然要能遮挡尘世风雨,无疑大寨就是孙谦的最佳选择。于是,老农作家回到了老农中间,孙谦安卧在虎头山上了。

    置身孙谦墓前,我忽然想到了含笑九泉一词。我以为这挽祭他人的奉迎之词,用来说明孙谦生命的最后选择,或者说孙谦的人生归宿是再恰当不过了。

    郭沫若

    看到虎头山上郭沫若的墓碑,我觉得面前耸立着一个艺术的逆定理。大凡懂些文学的人,不会不晓得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这个简单的道理。但是,面对先生的墓碑我想到的却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所以在意料之中,是因为自郭沫若先生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便从媒体上得知,按照他的遗嘱骨灰将撒在大寨的土地上。后来还举行了骨灰撒落仪式,因此在大寨为他树立一尊碑石顺理成章。所以在情理之外,是我以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郭沫若先生做出这样的归宿选择都是灵魂扭曲的原故,而且,这扭曲已经很久了。

    上学时,我是在课堂上、教科书上知道郭沫若的。很早的时候,他就是耸立在我心灵中的一座文化丰碑。由于世事的局限,他在世的年头我无法全面感知这尊丰碑的崔巍,他去世了,讣告及悼词上有一连串的桂冠,我依稀记得:诗人、戏剧家、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以及社会活动家。对一般人来说戴上其中的任何一顶也让生命有了光彩,而先生头上竟有这么多桂冠,真令人敬慕不已,艳羡至极。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才无愧于天才。而要表达我对这位天才的敬慕与艳羡,一时还真生发不出合适词语,只好借用一句曾经使用频率最高的话:像他这样的天才,中国几千年,世界几百年才会出一位。如果说此语是有些肉麻的奉承,那是因为初创者的目的是为了讨好可以决定自己命运的顶头上司,而今我将之易位于一个早已谢世的文人,即使错了也没有什么动机不纯。

    我回顾了一下郭沫若先生与大寨的情缘,概括说是一次光临、四篇诗词。一次光临是1965年12月7日。四篇诗词为,光临大寨那日写下的五古《颂大寨》,以及头天在太原参观时吟咏的七律《题大寨展览馆》。之后,于1977年2月和年底分别写下了《望海潮·农业学大寨》和题画诗《鲁智深醉打山门图》。舍此再无多的瓜葛。难道仅凭这点情愫就应将自己的骨灰撒到大寨的土地上去?我总觉得证据不足。惟一有份量的证据是,其时政治的热潮是全国普及大寨县,先生绝对是冲着政治逐浪而来的。

    这就不能不让我为之遗憾。我以为,时政和流言可以撕扯去郭沫若先生的任何一顶桂冠,但有一顶那是谁也扯不去的,这就是诗人。的确,先生的诗词是随心所欲,挥毫即成的。别的不说,就说那过往已久的《女神》吧,再过一百年、一千年也是诗坛佳作。他用崭新的内容和形式开拓了诗歌的新天地,在那里用生之颤动、灵之呐喊叩响了黄钟大吕:

    我们要去创造个新鲜的太阳,

    不能再在这壁龛之中做甚神像。

    这诗句充满了激情和创造,完全是一种悲天悯人的全新视角。先生若不是腾跃而起,翱翔于浪漫主义的苍穹,何以会有这一语天然万古新的境界!

    不过,回头再看郭沫若先生笔下的《颂大寨》,那可真让人大失所望了:

    全国学大寨,大寨学全国。人是千里人,乐以天下乐。狼窝变良田,凶岁夺大熟。……

    人是千里人,乐以天下乐。

    狼窝变良田,凶岁夺大熟。

    ……

    不必往下读了,仅就这些也让人味同嚼蜡。且不论意境,且不论文采,仅就声律也难以尽如人意了,完全判若两人。这就不难看出,郭沫若先生的诗从早年写到晚年,从女神写到大寨,不仅是诗意的衰败,而且是人格的萎缩。

    当然,郭沫若先生的人格萎缩并不是大寨的罪过。还在1958年,他就和着大跃进的声浪高歌:“轰轰烈烈,喜喜欢欢,亲亲热热密密,六亿人民跃进,天崩地裂。一穷二白面貌,要使它几年消失!多益善,看今朝,遍地英雄豪杰。八大煌煌决议,十九字,已将路线总结,鼓足干劲,争赴上游须力!多快更兼好省,更增添,亿吨钢铁。加紧地将社会主义建设”。这是诗吗?这是词吗?这是政治口号的堆砌吼喊,谁会想到这也出自郭沫若先生之口。这还不够,在词的序言中他还说:我如今和她(李清照)一首,但一反其意,以反映当前‘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高潮,因而把词牌改为‘声声快’”。哈呀,谁不知李清照那首《声声慢》呀!这由慢到快地变化,没有变化出先生的自由奔放,却反映出他在政治的钢丝上如履薄冰,提心吊胆。先生失去了早年的浪漫空灵,在攀附时局的热潮中弄得面目全非了。如果这不是自身的意愿,那便是政事锁铐的结果了。

    距郭沫若墓碑不远就是陈永贵的墓碑。1979年,陈永贵最后一次回到大寨时给自己选定了墓址。他选址的意思很明白,即使死后也要看到大寨,看到昔阳,看到他腾飞和创造人生辉煌的故乡。很显然,陈永贵如愿以偿了。

    那么,郭沫若先生安葬在这里要看到什么?他看到的大寨与他的生命又有何益?他的生命是女神,是凤凰,应该翱翔天宇,纵览人寰,那样才会视通万里,思接千载,才会写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文华章。先生舍弃天宇不说,还舍弃了广袤大地,居然甘心落卧在太行山中的一个小山窝,真令我为之伤感。

    其实,这种伤感绝不是先生晚年的昏聩,而是生命运行进一个怪圈的必然行迹。在他人生的最后关头,尽管那个怪圈已被打破,他已被松绑了,甚而欣慰的高歌“大快人心事”,又满怀激情的吟咏“科学的春天”,可是,肢体的束缚松解了,而思想的桎梏依然在。或者说,有形的桎梏松解了,而无形的桎梏依然在。他不再用艺术的灵感主宰自我,却用政治的敏感苟全生命,因而就作出了这与时俱进的选择。岂不知,风潮一变,航船调转,活着的人还可以随波逐流,继续冠领潮头,而他却因失去生命而搁浅于航道之外,遭受了永远的尴尬。

    好在大寨人识不透先生的尴尬,能有这么一位大文豪落卧在自家的村头,怎么说也是山庄的光荣。所以在村民心中,郭沫若和陈永贵一样,也永垂不朽!

    2006年11月19日

    中言心语:

    人生好像是在随大队行进。走在前排的人固然风光,可是一声向后转,前排的人都变成了后头。转眼间就没了先前的风光,若是打仗,那撤退时的后头比挺进时的前排风险更大。所以有人喜欢中间,可是中间的人却难有出头的机会。

    2010年1月14日

    对于红尘的普通解释来自思维的定式,思维的定式来自对于世界的认识。这认识而且是最初的认识。最初的认识往往会成为生活的惯性,这惯性波及着众生前行。甚而时局、物事早已变动了许多,早已物是人非,可是,我们还是按照祖爷爷,祖爷爷的爷爷的模式前行。很显然,我们已深深陷进既定的程式了。新的生活需要新的思维,新的思维需要突出既定的重围。然而,说则易,行则难,我不愿步人后尘,只好来一次颇具风险的尝试,试着用另一种眼光解读既定的逻辑,颠覆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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