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渊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和为贵”,墨子提出“兼相爱”“爱无差”,孟子宣扬“民为贵”“君为轻”等。《礼记·礼运》中孔子描述的大同社会成为国人两千余年期慕的社会理想。晋朝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绘了一个生态良好、人际和谐的理想社会。
历史上农民在起义过程中也表达出关于社会和谐的想法。比如南宋时就有人提出“等贵贱,均贫富”,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晚清时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
古代神话中对于天国、仙界的描绘也间接反映了前人对社会和谐的祈愿。
西方思想家对社会和谐的理论思考同样很多。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世界的统一就是万物之间数量关系的和谐比例。苏格拉底与柏拉图把自然和谐理念引入人世社会。欧洲思想家洛克、卢梭等提出社会契约理论。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家主张以自由市场竞争来调节资源分配。奥古斯特·孔德、涂尔干等西方社会学家认为应当通过教育、税收、立法等方法缓和阶级矛盾。
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1824年英国欧文以“新和谐”为名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共产主义实验。1842年德国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的著作和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和谐社会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战略策略,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飞跃。列宁就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
第二节 党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懈探索
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论十大关系》报告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极大地调动了知识分子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论述了民族关系的和谐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十二个重要关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理论武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的系统提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
第三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的目标指向,符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思考题解答及拓展
1.中国历史上社会和谐思想主要有哪些?
答:在我国五千多年的文化发展历史长河中,产生过很多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有一些至今仍影响着世人。
(1)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理想社会方案,孟子宣扬“民为贵”“君为轻”等。在《礼记·礼运》中孔子描述的大同社会是一个文明、高尚、仁爱、公平、人民各得其所的美好社会,成为国人两千余年期慕的社会理想。孔子弟子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既强调了社会生活中和谐的重要性,又指出完全一团和气是不行的,还要讲究原则。孟子提出了通过发展多种生产、开展伦理教化就可以消除社会的不和谐现象的王道政治,以及社会治理原则。
(2)晋朝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绘了一个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生态良好、人际和谐的理想状态。
(3)历史上农民起义也表达出农民阶级对社会和谐的想法,南宋时有人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晚清时康有为倡导维新变法,在《大同书》中提出“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
(4)古代神话中关于天国、仙界的描绘也间接地反映了前人对社会和谐的祈愿。
古人的这些关于和谐社会的思考和探索直到今天仍然有着积极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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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术思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调节的四重关系
建设“和谐社会”,是中国经济规模和社会结构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与和谐都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古老哲理与现代政治理念相糅合,用以解决当代中国的复杂社会问题。
中国儒学的核心观念是提倡“仁”与“和”。其中“仁”是人际关系的价值核心,“和”是社会与政治的价值核心。这种“和合”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中源远流长。下面对孔子学术思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调节的四重关系作一阐述。
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把人对自然的态度与行为提高到道德修养的高度来认识。中华和合文化中所蕴含的“天人和谐”保护自然的思想,诸如“天人合一”“物我相亲”等观念,给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源远流长、底蕴丰厚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标准。如《孟子·梁惠王上》说“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木材不可胜用也”。“数罟”是细密的网子,“以时”即按适当的时间。周、秦的国家法律都有定期封山、禁止伐木等保护自然的法律条文。中国思想史上也有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内容,如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以及王廷相的“人定胜天”等,也是追求和尊重人与自然生态,提倡人对自然的索取程度应建立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循环自如的基础上。
人与社会的关系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华和合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注重对社会的研究,阐发人的社会价值和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在传统和合文化中贯穿着儒家民本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价值观。如“以天下为己任”、“公而忘私”、谋求国富民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远大抱负;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格;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道德意识和生生不息的进取精神。和合文化在世代相传中保存和复制着中华民族的民族风貌,作为一种社会潜在意识,它通过民族情感、意志、风俗习惯、道德风尚、审美情趣,折射出民族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心态结构。
人与人的关系
和合文化强调通过调整人际关系以解决矛盾冲突。其基本原则就是“推己及人”,理解人、尊重人。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等。如果人人都能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而不是只想到自己,那么人们之间就会加深理解,互利互让,和睦相处。如在处理内外远近的民族关系上,儒家主张慎用武力,重视教化抚绥。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
人与自身(内在精神世界)的关系
和合文化非常重视道德修养,其道德修养论有三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强调道德实践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孔子把履行这些道德看得比学习文化知识更重要。儒家特别强调为政者在道德实践中的带头作用。
二是强调道德的自律性。因为道德是一种自律的义务,道德修养就是要发挥行为者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首要的一条就是“诚”。《大学》提出了“诚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就是说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其次,就是提倡恕道,将人比己,宽厚待人,主动向好人学习。孔子提出“见贤思齐焉,见不善而内自省也”。
三是强调“内省”。社会道德建设固然需要社会舆论的监督和道德评价,但重要的是靠人们自身的道德觉悟,即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检讨、自我思想斗争来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摘编自韩卫东:《孔子学术思想与和谐社会》,人民网,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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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
马克思直接谈和谐社会的论述确实不多,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自然以及现实与价值、必然与自由之间矛盾与抗争的解决。这种解决正是社会和谐。
具体地说,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和谐的价值理想。马克思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经典论述:一是《共产党宣言》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二是前述《手稿》中:“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人类之间的抗争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它知道它就是这种解答。”这里的“矛盾”与“抗争”就是不和谐,矛盾的解决就是和谐的实现。前一段说共产主义社会所要取代的旧社会是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阶级对立也是不和谐,并且是有文字记载以来人类历史中最大的不和谐,消除之或取代之即和谐之。这是从否定方面说。从肯定方面说新社会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来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这样一种发展可以说是和谐社会的最重要表现。
第二,用阶级斗争理论与方法分析社会历史并对阶级压迫和剥削现象进行批判和谴责。阶级斗争是马克思分析社会历史的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其实也是人类自有文字以来的历史一直不和谐的标志。马克思对之的态度是一方面用科学的方法分析之,另一方面以价值的观点谴责之。《共产党宣言》“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揭示阶级斗争贯穿历史是科学分析,压迫与被压迫的概括则包含了价值评价,道义上的批评谴责与对社会和谐的向往均蕴含其中。
第三,对资本奴役劳动这个当代社会最大不和谐现象进行分析批判,并致力于揭示其蕴藏的奥秘,亦即揭示其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剥削工人剩余劳动之谜,指出雇佣劳动的形式自由内含实质上的不自由、不平等与不和谐。马克思一方面从科学观点出发指出其产生与存在的历史条件与必然性,另一方面从价值观点出发对之进行谴责批判,同时也指出其在特定历史时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作用,这种发展为以后扬弃异化、消除实质上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和谐创造了条件。马克思为这样一种理论创造付出了毕生精力。
第四,对人与物关系的种种不和谐,如物对人的统治、主客体颠倒、异化、粗野的物质拜物教、商品拜物教、物的依赖以及人对自然的破坏等现象进行深刻批判,进而阐述他的主客统一人物和谐的价值理想。在马克思的理想中,人与物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及劳动的物质条件和劳动成果应当是统一的。这种统一也是和谐。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多次说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把生产物质财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在此之外的闲暇时间努力发展人的能力和丰富个性,这是他所向往的更高意义的自由,也是更高意义的社会和谐。
摘编自陈刚:《马克思的和谐社会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第7—12页。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1)我们党在长期的实践探索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
六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战略任务,为了实现这个战略任务,我们党制定和提出了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这一目标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与我们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等基本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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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梦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就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求建立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物质财富的积累作为工作的重心,同时,要注意将全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纳入发展的轨道中来考虑,让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全体人民。
一、和谐社会是能够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的社会
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离开人的需要,为了发展而发展,甚至为了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而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背道而驰的。
和谐社会财富的有机性一是表现为意识社会财富构成要素的有机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和谐社会的财富不仅在构成要素之间是多元统一的,即表现为财富最终形态的协调统一,它能够满足人的物质、精神以及人的主体意识所需要的。二是表现为财富创造过程的有机性。在人类改造自然过程中处理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建设中,和谐社会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中,能更文明、更科学、更富有远见地对待自然,而不是短时地、粗暴地、盲目地将自然视作人可以任意掠夺的对象,人们只有自觉地实现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创造出符合人生存与价值的有机财富,才可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始终把握住满足人们需要的这一目的。三是表现为人们财富支配方式的有机性。社会有机财富的极大丰富不仅与创造财富的过程及财富最终形态相关,同时也与人们支配财富的方式有关。它体现了财富分配制度的巨大改善,正是在财富的转移过程中,财富的有机性最终得以表现出来。在和谐社会里,财富在国家合理的财政政策的支配下,能够顺利地在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和谐地变换形态,这是有机财富的一个显著特点。因而,它的目的是双重的,它具有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多向转移性,而不仅仅是少数人财富原始积累的工具。
二、和谐社会是不同利益群体能够合理分摊改革与发展成本的社会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各项制度的改革,其目的是创造更富于人性、更适合于人类居住与生存的人文社会环境。目前,我们所力求“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政策取向,归根到底是重建统筹,即坚持“五个统筹”。
第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它的核心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合理地解决城乡发展的社会成本的分摊。在我国长达半个世纪的城乡政策中,作为区域的广大乡村,与作为产业的农业以及作为居民身份的农民,始终扮演着为我国城市兴旺发展单向做贡献的角色,广大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农民始终游离在文明发展的轨道之外,农民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这既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更受人们习惯思想观念的束缚,他们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过多地分担了改革与发展的成本,这是制约“三农”问题的关键。因而,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城市文明在现代化建设中的辐射作用,加快我国居民户籍制度改革,让人们更自由地选择生活工作的居住地,这是符合世界进步潮流并解决城乡差别的大政策,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第二,统筹区域同样是校正区域之间发展成本的整合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由于利益比较机制的作用,顺利地吸纳了中西部落后地区大量廉价的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中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取向,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有着重大的进步意义,它通过非均衡发展的示范效应,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因为中西部地区的改革发展培养了适合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各类管理人才。为今天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中部地区发展的大崛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作用。因而,统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通过东西互动,尤其是东部对中西部的智力、技术的反哺,减少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各种不必要的代价,是保证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所必需的。
第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本质上是协调社会经济不同部门之间所承担的发展成本,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人除了实实在在的物质需要以外,还有满足其精神需要的文化诉求,有进一步提升自身各种素质的要求,尤其是无论人的物质生活被提得多高,始终也无法代替他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诉求。因而,在加大经济发展投入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民主政治、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齐头并进,加大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建构完善各种应对公共危机的应急机制,形成调节各种利益冲突的缓冲机制,以及表达各个利益群体愿望的政治协调机制,提高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让人民心和气顺,生活殷实。
第四,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除了当代人可能面临的环境困境外,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大国,人均资源有限,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实质是在代际之间合理地分摊社会发展的成本。我们坚持协调、持续的发展观,就必须把当代的发展可能造就下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生存环境的因素考虑在内,就必须摒弃大量消耗资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
第五,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始终不渝地坚持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统一,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也是全球化背景下所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道路。要统筹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一方面要积极使经济运行适应国际市场的普遍规则,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使之与经济安全、发展利益相一致。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理顺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让创造财富的企业公平负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三)和谐社会是以信任与合作为基础的社会。从社会结构要素的协调到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都少不了合作与信任。合作与信任是和谐社会的灵魂。
信任作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既有待于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更有待于社会对信任制度安排的关注。信任一般来说是个体基于对他人行为的反应。在社会生活中,往往是一项政策的响应、一个轻率的行为或一个不负责的承诺,都可能摧毁人们多年间形成的信任关系。在当代社会,政府与个人之间,消费者与厂商之间,人与人之间,由于信任的匮乏,极大地阻碍了大多数民众对发展的参与,助长了国民无责任化倾向,破坏了民族的凝聚力、认同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致命的危害。因为,加大对信任的制度安排,包括对契约的强制履行,对组织机构或个人信任档案的建立,让城市信用的民法通则,落实到人们的言行举止中,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信任不仅仅是指向他者的义务,更应该成为所有人共同的义务。在一个和谐社会里,信任与合作使我们更容易认识到:我们生活在不是每个人相互为敌的共同体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各个不同群体的利益都应该受到尊重。否则,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就会受到不可预见的损害。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全社会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突出人自身发展的地位,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成果,公平合理地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使社会在合作与信任、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中,实现稳定有序、和谐协调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李彦文:《论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梦》,《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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