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灵魂有颜色,我想,属于艾米莉的一定是白色的,孤独而洁净,像婴孩,像老僧。
1830年冬,艾米莉降生于美国的一个律师家庭。
她的父亲在社会上极有威望,家教也十分严格,从小就要求孩子们熟读《圣经》和古典文学著作。
艾米莉是大女儿,她很听话,整个童年生活都以阅读为主,青春时期,也是长居闺中,经常沉默着在书桌面前写写画画,个性有些孤僻。
纵观她的一生,除却几年的学院教育之外,她所有的生活都是在家乡度过的。
二十几岁之后,艾米莉干脆闭门不出了。她开始迷恋白色的衣服,不肯接见访客,只回复信件。那时,人们已经很难再见到她的身影。她的生活,除了做家务,在院中侍弄花草,就是待在楼上看书写字。就连食物所需,也是由人放在一只小竹篮里,她再用绳子从楼下慢慢吊进房中。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事,家人们认为她患上了自闭症。
因此,便有人称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其实她修的是心中的真理与美,那是她的追求和信仰。
所以,她渴望爱情却宁愿选择独身,热爱自然却用孤独与文字在繁芜的人世中另辟蹊径。
我为什么爱你,先生?
因为——
风不需要小草告诉他为什么他经过
她就会倾倒。
艾米莉也曾有过一段爱情。
多年后,她的侄女曾向媒体透露,她有过一段秘密恋情,最后无疾而终。也正是因为那段没有结果的情事,让她关闭了爱情的大门,从此迷一样地隐居深闺。
“我的诗太靠近我的心灵”,她在信中写道。她已经把自己的热情,全部倾注到了文字中。
透过那些有着鲜活的灵魂,可供时光尽情呼吸的句子,我们也将知晓,她对于自己的爱情,并不屑隐瞒,也不屑袒露:“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如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那么对于有些人来说,爱情在生命中来过一次,就足够了。
艾米莉从二十岁时开始写诗,到五十六岁时去世,其间,她创作了大量的诗歌。仿佛为诗而生。1775首诗,涉及的内容极为深广:孤独、自然、爱情、死亡、心灵、人间、永生……当然,那些诗歌,除了公开的屈指可数的几篇(还是朋友从她的信件中摘录发表的),余下的全被她锁在了沉重的木箱子里,直至死后才被人发现。
当时,甚至连家人都不知道她在写诗,更没有人知道,她是个写诗的天才。
直到她有一天因布赖特氏病去世,她的妹妹拉维妮雅整理她的遗物,才让一千多首珍贵的诗歌得以面世。
但就在她过世之前,她曾留下遗言,让妹妹将她的那些诗作全部烧毁。
完全可以想象拉维妮雅看到那些诗歌时的震惊。
拉维妮雅没有遵照姐姐的遗愿,而是将那些承载了姐姐一生的心血,交给了出版社。
艾米莉的诗集得到了人们的喜爱。
随着诗集的广泛出版,文学界对她的评价也越来越高。她的诗作被译成了各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地。
在美国的诗歌史上,论及地位和影响,艾米莉是唯一能与惠特曼齐名的女诗人。
人们也常把他们两人放在一起比较讨论。1984年,美国文学界纪念“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诞生二百周年时,在纽约圣·约翰教堂同时开辟了“诗人角”,入选的只有惠特曼和艾米莉两人。
有人说:“惠特曼和艾米莉·狄金森写诗,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他们是美国诗歌史上的双子星,在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完美结合。
或许是因为性别的亲近,相较于惠特曼的自由奔放,我更喜欢艾米莉的微观世界。
惠特曼的诗,是用来大声朗读的,诗歌的精髓可以通过音调的激昂来体验。犹如赤足涉水,每一根汗毛上都沾染着深厚宏丽的天风与波澜。
而艾米莉的诗歌,怎么说呢,她一生不曾远游,抱着狭小的天地,心中却自有骏马奔腾,也自有冰雪明亮。
一朵花凋零的方式,一粒萤火滑动的轨迹,都是她喜爱的意象。
她也关心国家的命运,“请原谅我在一个疯狂世界里的清醒”,在她遗留下来的作品里,就有大量讨论战争的诗歌。她笔下的词汇,就像长着透明翅羽的小精灵,有灵魂,有体温,只供她驱使。而她在诗歌中的角色,则可以巧妙地变幻于家常、文学、科学、宗教之间,也可以自如地穿梭于死亡与永生之间。
读艾米莉的诗,甚至不能够用读。如同强光必须逐渐释放,我们站在光源之外,渴望光明,又害怕失明。
但我们是如此热爱那释放过程中的缓慢的迂回之道啊—
有时候,是那样的轻,属于女性的温柔善意里的轻静美好,轻得时间也失去了表情,仿佛随手拿起一块橡皮就可轻轻擦去……有时候,又是那样烈,那样犀利,那样透彻,一两个句子滴在水上,水也可被灼伤。
让我想起蝴蝶效应。
“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但艾米莉的诗歌效应,不止是地域,还有空间。
他用手指抚摸你的灵魂
像琴师对待琴键
弹奏出声音—
你将渐渐眩晕—
你将奉上脆弱的心灵
接受那神圣的叩击—
轻微的敲击,从远方而来,接近你—开始变得舒缓,让你尚有时间
调整呼吸—
你的思绪,荡开清凉的涟漪—
然后,一声,庄严的霹雳—
你赤裸灵魂的头皮,被剥落—
狂风将森林拥入怀中—
世界万籁俱寂—
——《他用手指抚摸你的灵魂》
当诗意穿越清凉而脆弱的灵魂,如柔软的白绫滑过星光闪烁的百年时空,轻轻缠绕上我们的肉身……那么,我们的感动,定将与森林中的古碑一样永恒不朽。
我们将得到最初的宁静。
像从没有人得到过的那样。
如此,她为其殉身的真理和美,也一定逃过了时间。
坟墓——有限的宽度——
却比太阳
比他居住的所有海洋
比他俯瞰的所有陆地都更宽广
1886年5月,艾米莉临终前,留给两个小表妹最后的一封遗书。遗书上,她只写了两个词构成的短促的一句—“归”(Called back)。直至今日,阿默斯特西墓园的艾米莉·狄金森墓碑上,我们所能看到的,除却“生年”“归年”,依然没有“卒年”。
视死如归一词,把悲壮的部分剔除,便只余宁静和安然了。
艾米莉的《我为美殉身》,就是她给自己写下的墓志铭。
她把美丽与真理都供上了内心的祭坛,然后任由时间守口如瓶。她的生命,只允许自己用文字与外界对话,或者对抗。
至于她的那段短暂的爱情,也早已藏匿在了诗歌中,随着肉身的归去,成了被大地封缄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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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传奇女诗人,与惠特曼齐名。她从20岁开始写诗,但早期诗歌大都已散失。1858年,她开始深居简出,70年代后,她已几乎不出房门,文学史上称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深锁在盒子里的大量诗篇,是她留给世人最珍贵的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并不曾获得青睐,直到美国现代诗的兴起,她才作为现代诗的先驱者受到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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