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元说,我为你接风吧。
孟渔有些愕然。接风?接什么风?他都来小半年了。而且,他和她,半生不熟的,也不是接风和被接风的关系。
孟渔不想去,他一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女人一主动,怎么说呢,感觉就有点不对。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在男女关系方面,还是习惯“凤求凰”的。这“凤求凰”不只体现在求偶最后的那个环节——动物世界里的昆虫是那样的,雄性昆虫为了和雌性昆虫交配,之前拼命地抖擞自己艳丽的尾羽,甚至性器官,向对方发出最明确清楚的信号。这是低级世界的两性关系,简单直接。但人类不这样,人类是进化了的高级动物,会更迂回曲折、更隐蔽地接近目标。“我为你接风吧”,这句话,或者这个行为,在孟渔看来,就属于曲折和隐蔽地接近。
一个男人主动接近一个女人,或一个女人主动接近一个男人,如果没有政治或经济的意图,那么就只能作最原始的生物意义的理解。虽然他们一开始不会像昆虫那样赤裸裸地抖擞尾羽和性器官,而只是吃吃喝喝,但性质其实是一样的。男女的交往,都是这样开始的,就连西门庆和潘金莲,一开始也是假惺惺地吃果子酒呢。人类是狡猾的生物。善于伪饰,也善于试探。这样既合乎礼仪,也能自我保护,不至于因为遭到对方的拒绝而伤了自尊。这是人类和昆虫的区别,人类有自尊心,而昆虫没有,雄昆虫不会担心因为遭到雌昆虫的拒绝而伤了自尊。但人类会。对人类而言,自尊有时可能比性更重要。像阿Q那样一上来就说“我和你困觉”的行为,基本已经不是高级人类能做出来的行为了,而是虫豸——他自己也承认了呢,“我是虫豸”,阿Q悻悻地说。但阿Q其实连虫豸也不如的,因为虫豸也比他高级,人家在交配前还要抖擞抖擞尾羽呢。
我为你接风吧。
然后呢?——一定还有然后的。
姬元对孟渔,应该没有政治和经济的意图,那么,就是最原始的生物意图了。
可惜,孟渔没兴趣。
但那天姬元一点儿也不知道孟渔的这个想法,她把孟渔那句“不必了吧”理解为省得她破费的客气了,所以就很坚持地说,“尚周记”知道吧?就在学校附近。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
孟渔还是去了。为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只是因为那天他不想洗被单,他本来应该洗被单的,被单在卫生间的塑料盆里都浸了好几天,他一直懒得去洗。这是一个人生活的代价。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物。他已经不习惯做这些事了。自从结婚之后,他过的基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养尊处优的生活。老婆是有洁癖的女人,三天两头洗洗涮涮,只要一看见太阳,她就想洗东西。仿佛让太阳空照院子,就浪费了。家庭妇女的庸俗逻辑。他嫌她这样。她从来不会什么也不做的,就那么好好地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更别指望她能像系里的女老师那样安静地坐在太阳下读几页书。他是喜欢看女人坐在太阳下读书的。那几乎是风景了。他对古人云的“红袖添香夜读书”是不以为然的,“夜读书”太猗艳了,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男女的一种媟狎,挂羊头卖狗肉。是一种对书的失礼,好像书是某种情趣用品,一如女人的华丽内衣那样的东西。这过分了。一个读书人,至少应该对书庄重其事。因此,比起“夜读书”,他还是更喜欢夫妇俩一起坐在青天白日下读书,他觉得那种画面更干净,有一种健康和明艳之美,像欣欣向荣的植物一样。他一直向往那样的夫妇生活场景的。夫读书,妇也读书。但他们家从来不这样,总是他读书,而她在院子里晒这晒那。他们家的院子里在天晴时从来不会清闲的,总是晾晒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冬天是腊肉香肠,夏天是衣裳鞋袜。在六七月盛夏的艳阳天,她甚至会像张爱玲的《更衣记》那样,把箱子里的陈年旧衣都翻出来晒——只是没有《更衣记》里晒的旧衣裳好看,那些大户人家的绫罗绸缎,之所以年年拿出来晒,不过是对从前富贵的反复温习和眷恋,类似于一种祭奠仪式。表面是晒衣,其实是晒旧时锦衣玉食的好生活呢。可他们家从来没有过锦衣玉食,那些散发出樟脑丸味道的旧衣裳,霉了也就霉了,蛀了也就蛀了,有什么好晒的呢?他真是不明白。还能晒得煞有介事。他闭眼,受不了这种贻笑大方的行为。但他不和老婆说这些,他从来不和老婆多说话的,无论是他的不满,或他的向往。说了也白说,对牛弹琴罢了,就算她和他在院子里坐了,又能读什么书呢?《大众医学》?《家庭保健》?她一直读的,也就是那一类杂志了。可那些东西在孟渔看来,压根儿就不算书。与其和她一起读那些东西,还不如各行其是呢。
可家庭妇女原来也有家庭妇女的价值。没有家庭妇女,浸在塑料盆里的被单,不论浸多少天,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洗干净了。男人的生活原来是个系统工程,包括很多很多内容的,有雅生活,也有俗生活,而俗中之俗,是吃喝拉撒。他终于明白胡适为什么会忍受小脚泼妇江冬秀了。也因此对一向景仰的胡适生出了微微不屑,就为了一辈子舒服地“吃喝拉撒”,而牺牲更多雅生活的男人,怎么狡辩,也属于“鄙”的那一类了。
姬元点了文昌鸡,点了椰奶咖喱蚵,点了蒜香黄秋葵,点了萝卜糕,点了椰丝糯米粑,还拿着菜单不放,两眼炯炯地上下看个不停。孟渔忍不住问,还有其他人?
没有,就我们。
那会不会,点太多了?
多吗?
多了。
可这家和乐蟹做的好吃着呢,不能不点的。
是吗?那萝卜糕和糯米粑是不是有些重复了?都是主食。
也是。那划掉一个?
划吧,吃不了的。
孟老师,你想吃萝卜糕,还是椰丝糯米粑?
我不论。你随便好了。
姬元斟酌半天,好不容易点了糯米粑。
可还没等那个系蓝围裙的伙计转身呢,姬元又把菜单从他手上要回来了。
我想吃萝卜糕。
那不要糯米粑?
我也想吃椰丝糯米粑。
孟渔哭笑不得。
反正,也不是鱼与熊掌,不能得兼。萝卜糕糯米粑之类,咱们还是可以得兼的,是不是?孟老师。
姬元笑着对孟渔说,一副颇欣慰的样子。
孟渔也尴尬地笑,客随主便,他还能对这个半生不熟的哲学系女人说什么呢?
在姬元之前,孟渔从来没有和哲学系女人吃过饭。事实上,非哲学系的女人,孟渔和她们吃饭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孟渔是个内向的男人,孤傲,落落寡合,且生活又素来节俭,不喜欢请别人吃饭。虽然中文系一向有相互酬酢的风气,但一般是别人酬他,他不回酢别人,这当然行不通,来而不往非礼也。“非礼”的时间一长,他就渐渐被排斥在这风气之外了。他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在饭桌上应付自如的男人,不像同事孙东坡,独处时蔫不拉几萎靡得很,但只要一上酒桌,突然间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来,整个人会变得又活泛又鲜艳。所以孙东坡特别贪恋人群,贪恋酒桌,有事没事,就学曹操,来一回“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但孟渔不一样,孟渔不喜欢“我有嘉宾”。一个高校的副教授,囊中羞涩,一个月经得起几回“我有嘉宾”呢?而且,在人群里,孟渔总是不自在。孟渔喜欢自个儿待着,哪怕吃饭,哪怕喝酒,他也喜欢自斟自饮。他老婆也喜欢他这样。男人不到外面应酬,总是好的。她经常用她的方式鼓励他。你看看孙东坡,整日在外面都吃成啥样了?肠肥脑满的,一点儿也没有知识分子的风度了。孙东坡原来也很苗条的,像孟渔一样,但现在双下巴都有了,真是肠肥脑满的;或者说,哪家哪家饭馆的芋头不能吃,是用有毒药水去皮的;哪家哪家的藕不能吃,是用硫黄漂白过的。她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些消息,好像她在食品监管局工作。他知道她说这些话的用意。她这个人,虽然没多少文化,心思却也是很缜密很复杂的。不就是希望他别出门吗?要他只在家里吃饭。他本来不喜欢出门,但他实在不喜欢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更邪恶的是,她甚至鼓励他孤僻。他只要和谁稍微走近一点,即使是男的,她也不喜欢,她会有意无意中伤那个人。有一度他和孙东坡和老鄢来往稍微密了些,她就想方设法离间他们。她说起他们的语气,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恶意;更别说系里的那些女老师,只要有机会,她就会不遗余力地诋毁她们,用她自以为隐晦的方式。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希望他孤僻,希望他与世隔绝。但他确实感觉到她不喜欢他和别人多接触,她似乎恨不得把他像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然后罩上一块黑布。是不是他孤僻了与世隔绝了,就只能依赖她或爱她?他这么揣度,这揣度有些阴暗了,但他就是没有办法往好里想她。是不是夫妇久了,都会生出一种怨气?
在他和女人吃饭有限的经验里,孟渔以为,女人吃饭都是很秀气的。
朱茱吃饭就秀气。这辈子,除了他姆妈和老婆,朱茱可能是和他一起吃饭次数最多的女人了。在沈一鸣到美国访学的那一年,他真是和朱茱一起吃过无数顿饭的,像夫妇那样,他们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尽管那时“举案”的是他而不是朱茱——这回想起来有些白璧微瑕了,但他还是觉得好。不知为什么,他和老婆在一起时,会恪守一些男人的原则,所谓男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之类,但和朱茱在一起,他就不讲究了,什么都想为朱茱做,只要朱茱喜欢——至少那时是那样的。有什么关系呢?京兆尹张敞不是还像丫环一样,为他的妇画眉吗?这是恩爱夫妇之间的一种好法。他喜欢他们在一起时看上去像夫妇,过寻常日子的夫妇。他还清楚地记得朱茱坐在他对面细嚼慢咽吃饭的样子,也清楚地记得她家的食具,淡绿色的用来盛姜蒜的小碟子,碗只有枇杷大,他那时这么说的时候,朱茱怪他太夸张了,“你见过这么大的枇杷?见过这么大的枇杷?”她把绘有淡黄色细花的饭碗举到他眼面前,问他。她拿碗的手,修长圆润,白如柔荑。不像他老婆的手,青筋暴露,男人的手一样。这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可一想起来,还和昨天一样。
老婆虽然长得粗糙,吃饭甚至比朱茱还秀气。他们第一次在师母家吃饭的时候,她几乎是一粒一粒地吃,师母说她像吃“猫食”。师母家养了一只猫,是只叫“南子”的母猫,这名字是导师取的。孟渔不知道导师为什么要给自己家的母猫取一个这么名声不好的名字。南子吃鱼时就这样慢条斯理的。一条小鲫鱼,它用它的樱桃小口,能吃上半个时辰。吃一口,挼一下胡须,吃一口,又挼一下胡须,就好像淑女在用绣花手绢擦嘴,妩媚得很。冬天天冷,鱼容易凉,导师守在边上,每隔一会儿就用微波炉把鱼加热一下,他怕南子的胃受寒。南子的身体不好,导师煞有介事地对他们说。导师是个很严厉的人,没什么人情味的,没想到,对一只猫却这么温柔体贴。师母有时会假装吃醋,说导师对那猫比对她还好。导师竟也不否认。兀自抱着“南子”在怀里摩挲。孟渔猜师母或许不知道历史上南子其人其事的,要是知道,怕就真吃醋了。说不定会在南子的鲫鱼里下砒霜呢。女人嫉妒起来都是不可理喻的。不过,也或许知道呢。上了年纪的妇人,都有睁只眼闭只眼的智慧,也自有一套让婚姻保持体面和有趣的方法。导师看猫,师母看导师看猫。这犹如卞之琳的诗了,“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谁在当中得到的乐子更多真是难讲的。师母说吃东西慢的人有富贵相,命好。师母那时正撮合他们,所以对老婆所有的行为都加以牵强附会的美化。后来孟渔知道,校医务所的女护士们都是这么吃东西的,不是像猫一样天生仔细优雅,而是故意这么吃。慢条斯理地吃饭是有诸多好处的,无论是从瘦身的角度,还是从养生的角度,还是从女性审美的角度。医务所的女人,一个个都是很会做女人的。怎么吃,怎么穿,怎么说话,怎么走路,都讲究套路的。像文人写八股文章,或戏子在台上唱戏,起承转合,唱念做打,都是程式化动作。他特别憎厌看这样的八股文章。每回看到老婆把青筋暴露的手指,翘成兰花状,然后嘬了嘴用匙子小口小口喝汤的样子,他都作呕,鸡屁股一样。
但姬元吃饭的风格,完全颠覆了孟渔对女性吃饭“很秀气”的认识。
也不是说姬元吃饭就梁山草莽般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她也是一口一口吃的,虽然不是朱茱那样细嚼慢咽,也不是他老婆那样矫情做作,但也还是正常的吃法——吃的速度,既不太快,也不太慢;一筷子夹的菜,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总之姬元吃饭的样子,并没有太吓着孟渔。
“不秀气”主要是指姬元的食量。
孟渔记得,他早就搁筷子了,在食物被吃了约一半的时候,他就开始喝苦丁茶了。来海南之前,他从来没喝过这种茶的,在家时他习惯喝菊花茶,加一小把枸杞。老婆说这种茶养生,补虚固精。他对养生没兴趣,尤其反感“补虚固精”之说,听起来好像他那方面不行似的。他老婆可能真以为他那方面出了问题,因为他们后来确实疏于房事,总是一两个月也过不上一回半回的。他提不起兴致。老婆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却很努力地为他炖各种各样的养生补肾汤,每天早上给他泡上一大杯菊花枸杞茶——应该说枸杞菊花茶,因为后来放的枸杞数量比菊花多多了,红艳艳的,是梅花点点开的景致。古典文学的老周每回都会故意十分认真地盯了这景致看,脸上是男人那种意味深长的表情。孟渔恼羞得很,有一种被窥探了隐私的不悦。他也不能解释什么,一解释,倒像此地无银了。其实老师们都爱喝菊花茶的,或者胖大海,这两样东西对嗓子好。学校里的老师,嗓子大多像老生一样嘶哑——天天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喊着,不破嗓子才怪?但没有谁会在杯子放那么多枸杞。孟老师,枸杞作用什么呀?有时老周会一本正经地问他。他恼火得很,但还是会半笑不笑地牵牵唇角,算作答了。老周的嘴,是一贯孟浪的,有为老不尊的德行,孟渔懒得和他多纠缠。
来海南后第一次喝苦丁茶是在系主任老蒲的家里。老蒲的老婆是当地人,苦丁茶泡得特别酽。他一口下去,苦得几乎咂舌。但之后就爱上了。他是个容易爱上苦味的人。尤其中年之后,他更愿意吃苦瓜莲子莴苣之类的食物。倒不是从养生的角度,而是一种“志同道合”的选择,有点儿像陶渊明的爱菊,周敦颐的“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的意思。食物也是有品格的。他觉得那些苦味的食物更清高,更有操守。虽身为食物,却能不媚于世,不悦于人,像那些萧散避世之隐士。他就怀着这种“托物言志”的心态,喜欢着那些苦味的食物。
海南菜他也喜欢,自然,不做作,一派天真烂漫,有一种“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新鲜。
孟渔那天其实吃得也不少了。萝卜糕吃了两块,椰丝糯米粑吃了两个,蟹那东西,本来在外面他不怎么吃的,嫌麻烦,尤其和不熟悉的人一起吃,实在难看相。但它就放在他面前,近水楼台,他也吃了几个蟹腿。而蒜香黄秋葵,因为属于带苦味的“有操守”的食物,所以就吃得更多了,大半盘都是他一个人吃掉的。就算这样,他搁筷子的时候,桌上的菜,还有不少的。
我吃好了,你慢慢吃。他对姬元说。
他也不过是客气一句。两个不怎么熟悉的男女一起吃饭,其中一人——还是男人,先搁了筷子,说起来,是很没有风度的事情。他也知道的。
但他吃饱了——也没有勉强自己继续奉陪这个女人的兴致。
他以为,姬元接下来也会讪讪放下筷子的。
但姬元没有。她接着“慢慢吃”了,直到把桌上的六个菜吃个精光——真是精光,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只是些葱姜蒜作料了。
孟渔喝苦丁茶的时候,一直在观察姬元。
他有观察生物的习惯。小时候,他家和鲁迅家一样,屋子后面也有个百草园,百草园的颓壁残垣里也有各种虫子,蝉、果蝇、螽斯、蟋蟀,还有水坑边飞舞的蜉蝣。最漂亮的是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一只只像着霓裳羽衣的贵胄公子哥儿,可惜是朝生暮死的薄命公子。他捉了它们放进玻璃瓶里,看它们如何伸胳膊蹬腿,如何打架斗殴——如果瓶里放进两只雄虫,再放进一只雌虫,是很容易打架斗殴的——孟渔会辨别许多虫子的雌雄,雄虫一般羽毛艳丽,短小精悍,身材苗条婀娜;而雌虫个头较大,尤其腰及屁股部位,十分肥硕,动作起来,有尾大不掉的迟钝,而且吃得更多。它们会一边雍容地吃,一边雍容地交尾。
姬元吃东西的样子,看上去,颇有那些雌虫之风。
孟渔之前是带了想法来的,他觉得姬元之所以为他接风,不过是巧立名目,而名目之下,是她对他有生物意图。
所以他一直冷眼旁观,看姬元如何一步一步地对他实施那意图。
女人吃东西本来是唱念做打的一部分。如果有男人在场的时候,女人压根儿不好好吃东西。如果是一群男男女女的宴,那饭桌就更不是饭桌了,而是个大戏台子,女人争奇斗艳,搔首弄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所以他老婆会翘了兰花指嘬了嘴小口小口地喝汤;朱茱会害怕鱼刺——那么细的鱼刺呢;五十多岁的马莉莉会用童声对他说“小孟,我实在吃不下去了”——他们有一次去长沙开会,酒店明明有丰富且免费的会议餐,她不吃——说不想吃,非要和他出去吃当地风味小吃。可一碗牛肉米粉,她还没吃到小半碗呢,就用奶声奶气的童声对他说,“小孟,我实在吃不下去了”。他当时真想扇她一嘴巴的。也是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不知道三岁小孩都懂的“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不过,马莉莉也可能是例外,她是因为研究冰心的儿童文学,把自己研究得走火入魔了。但究其性质,也和朱茱的怕鱼刺,和老婆的兰花指,是一样的。这是一种性别上的情不自禁。女人不论是老是嫩,也不论是雅是俗,这方面在先天都有着一样无可救药的浅薄,和戏剧化的本能。“她笔直地撑着遮阳伞走着,好像期待着一拐弯就会遇到什么人”,这是伍尔夫笔下的拉姆齐夫人,一个在德行上无可挑剔的有深度的女性,在无人的路上走着,也一样做张做致,像走在灯火通明的戏台上。女人一生都想象自己是“被看”的,也不管在场的男人是不是会看她——多数时候,男人其实也不看的,或者看的女人不是那个正期待自己“被看”的女人。
孟渔总是忍不住,把女人当成他玻璃瓶里的虫子那样来观察。
他喜欢看她们在瓶子里“蜉蝣之羽衣裳楚楚”的样子。
但姬元却没有“衣裳楚楚”。姬元说“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他特意晚去了几分钟,不是他拿腔作调,也不是他没有风度,而是他以为就算他晚上几分钟,姬元也会比他更晚的。虽然不知道会晚多少。是晚几分钟,像朱茱一样?还是晚半小时,像当初他老婆一样?即使五十多的马莉莉,对几乎是儿子辈的他,也这样。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分钟后在楼下大堂见面——从他们各自房间坐电梯下来的时间,也就两三分钟,但每回马莉莉都要让他等上十几分钟,“刚接了个电话”,或者“在走廊里碰到某某某了”,她会若无其事地说,算解释。这是女人的伎俩,或者说是女人的艺术。女人喜欢让男人等,等成“曲项向天歌”的鹅脖时,再袅袅娉娉地出现,这样效果会更好,就如文学上的“延宕”手法,能让读者因为期待而更加“惊艳”。孟渔对此心知肚明。所以那天他有备无患地带了本书去,他还不知道姬元的路数,万一也是个要让他等上半小时的女人呢?他可不是那种喜欢“曲项向天歌”的男人,尤其还是个他不怎么待见的女人。他情愿边看书边等姬元的。
但没想到,他到“尚周记”时,姬元已经坐在那儿边看书边等他了。
她清汤寡水土木形骸地坐在那儿看书。孟渔一时间真是愕然了的。
在孟渔的经验里,女人但凡赴宴——也不管是大宴小宴,都是要妆扮的。有的盛妆,像他老婆单位上的那些护士们,妆在明处,差不多是惊心动魄的。隔了老远,就能嗅到她们身上浓烈的香水——这些护士们,是不会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那一套的,她们总是不香则已,一香就能香成庙里的香炉,非把人熏晕了不可。脸上搽的粉亦是如此,厚到风一吹,能簌簌而落。但他们学院里的女老师们,就高级多了,会妆在暗处,一个个看上去宛若清扬的,但那些“清扬”其实也不太清的。即使是朱茱,也会薄施粉黛。
但姬元没有,既没有盛妆,也没有薄妆,这个孟渔一眼就看出来了。姬元穿一件暗绿色衬衣,旧的,领口都有些泛白了,左眼睑下方,有一块明显的褐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正好坐在窗口阳光下,他看得尤其分明的关系。他记得那天在香格里拉的大堂里,在流光溢彩的灯光下,姬元的脸上,好像还是干净的,应该没有这块斑。这块斑的直径估计有三厘米吧?就那么枯叶似的堂皇地落在眼角。姬元为什么不用粉遮掩遮掩呢?
孟渔内心生出某种复杂的东西。不知为什么,他隐隐有被冒犯了的感觉。
而且,整个吃的过程中,她也太聚精会神了,太心无旁骛了。他从来没见过吃饭这么认真的女人,仿佛她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件重要的事情还很美妙,所以她整个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上面,无暇顾及其他。虽然偶尔她也抬起头,愉悦地朝他笑笑,算尽地主之谊。但那笑,和那愉悦,和他无关,完全是美食的“余音袅袅”。是她和美食之间两情相悦的结果。他能感觉出来。他是个极其敏感的人,能捕捉女人对他的哪怕最细微最隐秘的取悦,或怠慢。这让他有点失落,又有点振奋,像读到了某本情节发展不在他意料之内的书——他读书多年,都读成精了,总是还没看上几页,就知道结尾如何了。这让读书这件事也变得越来越无趣了。他发现如今有趣的事情越来越少,那些年轻时为之意兴盎然的事情,现在都让他索然无味。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样清心寡欲,这样死水一潭。看孙东坡老鄢他们,似乎还活得精神抖擞兴头十足。也可能只是强颜欢笑。谁知道呢?男人也经常自欺欺人的,或者说更加自欺欺人的,内心即使如丧考妣,面上也是洞房花烛——希望别人以为他活得春风得意,然后靠这“以为的春风得意”再兴头十足。
因此,孟渔现在珍惜自己这微微的“振奋”,虽然这“振奋”,不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振奋”,而只是像当初他新捉到某只昆虫的那种“振奋”。那也比死水一潭好,比了无生趣好。他几乎失礼地盯着姬元脸上的“枯叶”琢磨。那“枯叶”,近了看,似乎更像某种蛾子的翅膀,一种有着棕褐色圆弧形状后翅的蛾,是叫米蛾?还是就叫枯叶蛾?他记不太清了。但姬元浑然不觉,兀自挥汗如雨地吃着——说“如雨”,是孟渔夸张了,但姬元是真吃出汗来了。她的额头和鼻翼在阳光下,有一层细密的汗珠,闪闪发亮。天气还不怎么热呢,他这个男人还吃得悠哉悠哉呢,可姬元一个女人竟然吃东西吃出了汗!
这真是一只奇怪的“昆虫”。
难不成是他想多了?她对他根本没有生物意图,接风就真只是接风?
从头到尾,他们也没聊几句。他没见过这么话少的女人。女人在饭桌,一般吃得少,说得多,喜鹊一样饶舌的。可姬元正相反,吃得多,说得少——比他说得还少呢。
他们间或也聊几句的。她问过他,认不认识哲学系的某某某,或某某某。
他说不认识。哲学系他除了认识搞古希腊哲学的马益老师,其他人,他都不怎么认识。
她哦一声,就没下文了,继续吃。
但那一次接风对孟渔而言,还是有收获的,一种很实际的收获。
姬元家有洗衣机。当他不经意说到“塑料盆里脏被单的烦恼”时,她建议孟渔把被单拿到她家洗。
他们两家原来离得不远,都在师大教工老宿舍那儿,之间就隔了几栋楼。
他本来应该推辞的,以他孤僻的个性,推辞这种事才是自然而然的。何况他和她也没有熟到可以去她家洗被单的程度。
但他没推辞——想到要手洗那黑乎乎腻兮兮的被单,他那句“不用了”就没说出口。
姬元说,没关系,你来吧,反正我一个人。
这句话按孟渔的理解,和自荐枕席也差不多。当初他送他老婆回去——那时他们总共还没见上几面呢,也是她一句“上楼再坐坐?”才有他之后不管不顾的“逾矩”。不是他莽撞,而是他正确领会了她的暗示。在夜里,孤男寡女,她邀请他“上楼再坐坐?”这能做别的理解?男女之间开始时的对话,和土匪用暗号接头是一样的,“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有套路的。老婆的“上楼再坐坐?”和姬元的“反正我一个人”,就属于“天王盖地虎”了。他如果有意的话,接着就应该“宝塔镇河妖”的。
但姬元的声音里,又有一种青天白日的坦荡,一种不拘小节的大方,一种没把他当男人的“思无邪”的大咧咧的东西。她的语气,太清明了,没有一点儿带性别意味的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就好像孙东坡对他说,“老孟,来支烟?”
不过是“来支烟”那样的建议,他若推辞,倒小气了。
他自己对自己这么说。
于是第二天孟渔就用一个大塑料袋子,把被单枕套什么的全拿到姬元家去洗了。
姬元家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作为一个女人的住处,她的厅也未免太凌乱了,饭桌上杯盘狼藉,沙发上也堆满了衣物和书,地上也是书,和横七竖八的鞋,和几只灰尘仆仆的坛坛罐罐。至于室如何,孟渔不得而知。虽然一室是半掩的,如果孟渔愿意,还是可以看个大概的,但孟渔非礼勿视——也没有视的欲望,这间屋子,和姬元这个女人一样,都散发出一种我行我素的潦草和简慢。
孟渔又隐隐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
他对姬元是没兴趣,而姬元似乎对他也没兴趣。不然,断不能如此简慢。
那她为什么又是接风又是请他上门?
这难道是哲学女人的独辟蹊径?
孟渔真是遇到了一只前所未有的奇葩“昆虫”了。
洗衣机洗被单的时候,他们就坐在阳台上喝茶。姬元家有个大阳台,大到与这小房子不相称的程度。阳台一分为二,一半用玻璃封了,里面有桌有椅还有个原木简易书架,另一半露天,除了两根晾衣绳,几个衣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孟渔的被单,就被晾晒在那空荡荡的半边。
这太阳,很快就干了。姬元说。
孟渔没有阻止她。他的房子,只北面有阳台——一个几乎不是阳台的阳台,两平方米而已,晾几件衣裳都促狭了,确实晒不开被单的。
有时夜里,他睡不着,拿把椅子到那儿坐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
而姬元家,即使半边阳台,也相对宽敞得很。
这半边,是顾春服坚持要封的。本来我想阳台全露天,但顾春服不喜欢。顾春服想要全封,我不喜欢。折中的结果,就是这样:半边封,半边不封。
顾春服——
我前夫。
难怪。这房子还是能看出婚姻生活的痕迹。虽然邋遢,但生活器皿一应俱全,那些坛坛罐罐,当初想必是用来装干果米豆的,也可能用来腌各种瓜果蔬菜,他家就有许多这种坛坛罐罐,比姬元家还多,大大小小的,摆满了厨房。他老婆喜欢熬各种养生粥,黑米苡米黍米、赤豆花生芝麻核桃。他家晚上,基本就吃这些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粥,就着各式各样的腌菜:酸豆角、糖醋萝卜、芥菜香干。他老婆说,芥菜不仅开胃消食,还能抗癌。他老婆知道所有抗癌的食物:芦笋、甘蓝、花椰菜、红薯、胡萝卜——但他真是吃烦了这些东西。
书架上大多是哲学和文学书,波伏娃的《女宾》,苏珊·桑塔格的《反对阐释》,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还有鲁迅的《朝花夕拾》——孟渔没想到,姬元竟然读鲁迅。
是以前读的书。我现在看阿加莎、爱伦坡、松本清张。
好像是这样。书架最下面一层,还有其他地方散落的,都是这类书。
上次在“尚周记”,姬元看的,孟渔记得就是爱伦坡的《黑猫》。
这些书,你别说,还挺有意思——现在,有意思的事可不多。
这一点孟渔也深以为然。现在有意思的事,真是不多了。
书架最上层,还有几本不同版本的《生物学》教材,还有一本《生蚝养殖》。
那是顾春服的书,他是搞生物学的,海洋生物学。
孟渔注意到,姬元说起前夫的语气,特别自然而然,平淡得很,没有一点儿激烈的怨怼,像乐府《有所思》里的那个“当风扬其灰”的女人;也没有一点儿悲怆,像《上山采蘼芜》里的那个“长跪问故夫”的女人。倒是有几分像“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那个女子的老实本分。
不知为什么,孟渔下意识就把姬元当弃妇了。
一个像姬元这样子粗衣陋服姿色平平的女人,在这个浮世绘般浓艳的时代,应该很容易成为弃妇的吧?
而这个家——孟渔略略一打量,就有扑面而来的弃园之荒芜感。
后来孟渔知道其实不是那样的。
是姬元先要离婚的。姬元说,不是他不好,顾春服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遇到一个合适的——或者说正常的女人,是可以过正常的婚姻生活的。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她和他结婚,不是因为爱上了他;他和她结婚,也不是因为爱上了她。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的。她三十三了,他三十六,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两人见了几次面之后,虽然没有华年的怦然心动,也没有盛年的干柴烈火,但也没有互相厌恶,这就是婚姻的基础了。世上的夫妇,有多少是从爱情开始的婚姻?而所谓爱情,不过是肉体相互吸引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一种更体面的说法。可肉体相互吸引最靠不住了,它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神出鬼没的,你拿它毫无办法,倒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是不是?是不是?她女友苏冯堇语重心长又循循善诱地教育她。事实上,顾春服就是她帮姬元介绍的,在姬元调到海南来之前,她就已经开始打他的主意了。他和她老公是同事,周末经常到她家吃饭的。当然是苏冯堇邀请的。苏冯堇打从读书时起,就喜欢请人吃饭,她是擅长且热衷做漂亮的女主人的,那种伍尔夫笔下的“房间里的天使”,像达罗威夫人和拉姆齐夫人那样的。美丽、优雅、温柔,让所有男客人垂涎三尺。姬元知道的。但苏冯堇要姬元领情,你不知道,一个单身男博士,行情有多俏?我不帮你盯紧点,就被别人抢走了。这个姬元也相信,苏冯堇对别的女人,可能不怀好意,但对她,倒一直是真心相待的。女人和女人,也是要相契的。她们俩就契合得很,不说肝胆相照,至少琴瑟和鸣。这也是奇怪的事,本来她们俩是完全不同的女人,可以说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但偏偏就成了闺蜜。苏冯堇为她好,姬元知道的。她能想象苏冯堇为了帮她笼络住顾春服如何煞费苦心的样子,为了在顾春服面前美化她如何舌绽莲花齿如瓠犀的样子。
所以姬元结婚,亦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她实在不忍拂了苏冯堇的好意,苏冯堇不惜动用老公的关系帮忙把她调过来,然后把顾春服当宝似的献给她,然后殷切地等她领情,她不能不知好歹。而且,她那时也正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心灰意冷,弱柳扶风——她本来不是弱柳的体质,一直像白杨般挺拔的,但那时不一样,那时她真是一株东倒西歪的蒲柳,很容易就倾斜在某种硬实又温暖的所在——顾春服当时给她的感觉,就是又硬实又温暖的所在。
但后来她才知道,顾春服的处境和她也是差不多的,他之所以和姬元结婚,也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可以说,是看苏冯堇的面子,或者说,他过于信任苏冯堇了。苏冯堇是个高明的游说者,她避实就虚,把姬元吹嘘得天花乱坠。她不吹嘘姬元的外在——相反,她对姬元的外在,做了相当谦虚的描述,谦虚到顾春服乍见姬元,倒有几分“惊艳”了,他之前做好了会见到一个丑女的心理准备的,不然,苏冯堇说什么“好女人关键不是秀外,而是慧中”。那话的意思,不就是姬元没有“秀外”吗?没想到,姬元一点儿也不丑,眉清目秀,身材匀称。而苏冯堇吹嘘的姬元的内在,也就是那些“慧中”:什么聪明,什么不俗,什么“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怎么求证呢?
就算可以求证,姬元的身上,也确实具备这些品质。
只是,这些品质对婚姻生活有什么作用呢?
与其说作用,不如说反作用。婚姻中的女人原是要俗的,可以说越俗越好,俗到柴米油盐,俗到锱铢必较。这样,才是过日子的样子。婚姻中的女人也不需要聪明,尤其还是貌似哲学的聪明——动不动就一本书、一支烟,或坐或站在阳台发呆,这样的画面,顾春服后来真是看够了。
就算看够了,顾春服也没有提出离婚。他是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做不出那种杀伐决断的事,只好委曲求全。姬元不做饭,他就做;姬元不收拾,他就收拾;姬元挥金如土,他就勤俭持家;姬元不屑人情世故,他就帮着礼数周全。总之,一年的婚姻生活过下来,顾春服原来一头的鸦鬓都斑白了不少,几乎有“朱颜辞镜花辞树”的萧瑟秋意了。
姬元倒还好。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之前对婚姻也没有太美好的憧憬——不过两个成年男女一起过日子而已,虽然一起过日子,但他们还是彼此独立的人,他是他,她是她。这是学哲学的女人的清醒,近似于专业素养。因此对她而言,婚前婚后也没有太多不同,她仍然读她的书,恍惚她的恍惚,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或闷闷不乐。偶尔心血来潮,也会下厨房做几个菜——一般都做得不怎么样,好在顾春服不挑嘴,总是吃得一干二净。顾春服是个很配合的人,虽然不主动,但也不扫人兴致。她建议喝酒,他就喝一杯,她不建议,就不喝;她谈兴来了,要和他说话,他就说几句,她不想说,他就不说。
如果不是在苏冯堇家见过顾春服红光满面春意盎然的样子,她以为他就是那种清淡的人,像藕和莴苣,像黄连素,天性里有清热败火的功能。他们两家周末经常聚会的,一开始,苏冯堇打电话过来约的时候,姬元还担心顾春服不乐意,因为顾春服看上去,不是那种热衷社交生活的男人,而且苏冯堇是她的女友,本着“他是他,她是她”的原则,她不能用她的生活来绑架他的生活。但后来发现,她多虑了。因为顾春服对这种聚会,比她还积极还兴奋呢。聚会一般是在周六,他一到周五就开始春江鸭暖般蠢蠢欲动了。有时苏冯堇的电话打晚了,他就坐立不安,从厨房到客厅,又从客厅到阳台,来来回回走个不停,把姬元都走得不耐烦了,干脆主动给苏冯堇打电话,“冯堇,这个周末怎么安排呀?”他这时就会对姬元特别温柔,甚至会过来抱一抱姬元,用他刚刮了胡须的下巴在姬元的耳背蹭一蹭。这种小儿女的婉转情态在他们之间是很少发生的。他们夫妇相处的模式,一向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顾春服平时端谨稳重,不苟言笑,但有意思的是,一到苏冯堇家,就又言又笑了——不论苏冯堇说什么做什么,都能让顾春服眉开眼笑春风满面。
她这才反应过来,顾春服和她结婚,是爱屋及乌的意思。
他是以金岳霖爱林徽因的方式,爱着苏冯堇呢——一种客厅里的道德的爱慕方式。
姬元倒没拈酸吃醋。只是这让她想起以前了,想起在小喻家饭厅度过的那些时间。
她之所以调到海南,不就是为了逃离那样的荒谬情境?难道她命里就不能过那种一夫一妇的正常婚姻生活?
她提出离婚,没说原因,他也不问,两人就心平气和地离了。
没发生任何争执。一套单位的旧房子,因为是姬元父母出资买下来的,也是姬元父母出资简装的,所以还是姬元住。至于其他,姬元说,你需要什么,拿什么。
两人的共同所有本来也不多,一年多的婚姻,还没来得及繁衍出太多的东西。况且,两人都不是那种积极繁衍的人。所以顾春服最后也没拿走什么,除了他的四季衣裳,和他的书。
书还有些没拿干净,也或许是他不想要了的书。但姬元也没丢,就任它们在那儿搁着,反正也占不了多少地方。万一哪天顾春服又需要了呢?
这些,都是姬元断断续续告诉孟渔的。
他们现在时常坐在姬元家的半边阳台上喝茶,或坐在某家饭店一起吃饭。姬元总能发现哪家哪家的哪道菜好吃——“特别好吃,孟老师,我们去吃一回怎么样?”吃了一回之后,姬元又要吃第二回了,“上次那个什么什么菜,太好吃了,孟老师,我们再去吃一回如何?”孟渔一开始还有些别扭,孤男寡女的,没事总在一起吃饭,不合适。但姬元的态度,大方得很,一点儿也不扭捏,完全是“君子坦荡荡”的做派。孟渔一个男人,也就不好意思“小人常戚戚”了——似乎也没必要“戚戚”,他在这儿,是初来乍到,没有什么人认识他。这个小区虽说是师大的教工宿舍,但现在也混杂得很,九流三教,什么人都有,来来往往,谁也不管谁的。他来也好,去也好,压根儿没人注意。这当然好,他来海南,本来就有归隐之意,但完全隐成一个不存在的人,又让他不是滋味,有时颇有“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的凄清。系主任老蒲偶尔在周末会给他打个电话,请他去他家“坐一坐”,一起讨论讨论课题的事儿,他们有一个合作的课题——也就是因为这个课题,老蒲才把他调进来的。但孟渔不太喜欢去老蒲家“坐一坐”,每回都是拎上几斤枇杷去,然后喝一肚子苦丁茶回来。老蒲的夫人,喜欢吃枇杷,第一次接过他买的一箱枇杷时,就一惊一乍地说:“天哪!小孟,你怎么知道我爱吃枇杷?”这真是自作多情,孟渔哪里知道她爱吃枇杷。但朱茱爱吃。她家客厅方几上的那个青花大碗里,放的总是淡黄色枇杷。“你不觉得它们像齐白石的画吗?”他还记得朱茱歪了头打量枇杷的样子。他其实不怎么吃这种水果的,嫌寡淡,水一样。老婆间或买一次,也是用来煮冰糖枇杷百合汤。她说枇杷生吃会释放出一种微量氰化物,虽然不足以致命,但吃多了,可不好。他虽然讨厌老婆的养生之道,但不知不觉中,还是受了不少影响。他现在一个人住,有时会拿水果当饭吃。枇杷当然是不能当饭的,所以他不买。但每次看见,他还是会怔怔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天他去老蒲家买枇杷,也是鬼使神差。没料想,歪打正着,竟让老蒲的夫人如此欢天喜地。于是就成惯例了。每回老蒲要他过去“坐一坐”的时候,他就买上几斤枇杷,就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上。但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老大不乐意,仿佛这个满脸褶子和雀斑的女人也喜欢吃枇杷是件奇怪的事,几乎亵渎了“齐白石画一样的枇杷”。他也知道这么想是莫名其妙了,但他还是忍不住。
比起去老蒲家“坐一坐”,孟渔觉得还不如和姬元去哪家哪家饭店吃哪道菜呢。姬元这方面真是专业水准,她建议去吃的东西,还从来没有让孟渔失望过——应该说,远不止“没有失望过”那种程度,而是常吃出“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之感喟。假如他是孙东坡,当时就要拍案惊奇的。孙东坡这个人,喜欢激动,一吃到稍微像样的菜,就要拍了桌子叫好的,像旧社会的说书人一样。系里的女老师都知道他这个习惯,每回他一拍,就在边上数,“一刻”,“二刻”,“三刻”。第二天见面,说起头天的饭局,就会问,“昨天吃饭时,孙东坡有几刻拍案惊奇?”以此来定义饭局的档次,然后再重温一遍饭局上的快乐。这是系里同事都喜欢孙东坡的原因,大家都喜欢孙东坡,又都不怎么尊重孙东坡。就连新来的年轻老师,说起孙老师的语气,也颇随便的。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
孟渔不这样。孟渔在饭桌上比孙东坡斯文多了,吃到好吃的,就默默地多吃几箸,吃到不好吃的,就默默地少吃几箸。总之不会像孙东坡那样激动。吃个饭而已,没必要整出个“慨当以慷”的景致。姬元呢,也不是那种大呼小叫的食者,只是安静地低头吃,额头鼻翼吃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地发光——他们总是坐在太阳能晒到的地方。每回约好了某家饭店,她都先到,然后挑外面或窗前的位置坐。他还没见过这么爱晒太阳的女人。难怪黑,难怪脸上会有那么大块的褐斑。这也是他对姬元如此冷淡的原因之一。他不喜欢肤黑的女人。姬元告诉他,她之所以调到海南来,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这玻璃一样明亮的阳光。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孟渔问——是后来问,那时他们已经交往甚密,有点儿无话不谈的意思了。但当时他没接话茬儿,只是笑笑,很有修养的沉默以对。但孟渔自己知道,这和修养没什么关系,他只是用这种笑而不言的方式来表明他对她没兴趣。这个女人喜欢不喜欢阳光,为什么来海南,他一点儿不关心,而且也要让她知道他不关心。这是他不厚道的一面,他看上去温和敦厚,但骨子里也有文人的狷狭刻毒。姬元问他,孟老师为什么调到海南来呢?他学她,说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这也是可能的。他们原来的那个城市,如今雾霾问题严重,空气质量指数常年是轻度污染,在秋冬季节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就重度污染了。有许多退休教授,都在海南买了公寓,来这边养老。那些没有退休的教授呢,就学候鸟,也纷纷在寒暑假时飞过来租套公寓待上几个月。说过来洗肺。所以孟渔调过来的理由,百分之五十是因为“海南干净的空气”,和姬元百分之五十因为“海南玻璃一样明亮的阳光”一样,都是又现实又浪漫的好答案。简直有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诗意。还有百分之五十呢?姬元问——也是后来问。他们那个时候的谈话,还没有稠密起来,而是疏疏落落的。她问一句,他答一句,或半句。
“这个菜怎么样?”
“不错。”
——仅此而已。
如果她说的不是问句,而是陈述句。比如“这黄秋葵,好像有点老了”。这时他就会不作声,把它当作姬元的自说自话。他本来也可以和她讨论一番黄秋葵老没老的问题,或者请教一下她是如何判断出黄秋葵“有点老”的——至少他没吃出来,口感和以前几乎一样,滑腻爽脆里又带点植物特有的土腥味,他每次生吃秋葵时都有食草动物进食的感觉。恍惚间他成了一头牛一头马,在厩里咀嚼着青草。牛马食草时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满口的土腥味吧?
如果他略微有些好奇,对黄秋葵,不,对姬元,他就应该接过姬元的话茬儿的。这本来也是个很有繁衍性的话茬儿,像自带了根须的树苗,很容易培育的,然后长大成树,然后花繁叶茂,然后鸟鸣啾啾。世间的男女,不都是从“黄秋葵老没老”这样无聊的话题开始的吗?
但孟渔不想深入他们的谈话,也不想深入他们的关系。姬元呢,好像也是这样。他不知道她是识趣,还是对他亦没有兴趣。反正她从来没有就某个问题喋喋不休。许多女人会那样的,尤其是他身边那些学校里的女人,大多有追本溯源的毛病。仿佛世上所有的事,都是学问。某某和某某离婚了,为什么?人文楼前的那株椴树死了,为什么?他真是搞不懂她们,某某和某某离婚就离婚了,椴树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好“为什么”“为什么”的呢?
但姬元从不追问。他答一句也罢,半句也罢,甚至半句也没有,她那边也无所谓似的。“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他们那时的谈话,确实有点儿中国古诗古画的疏落清淡之韵味。
孟渔喜欢姬元的这种“疏落清淡”,一种类似于喜欢苦瓜和苦丁茶的喜欢。
当然,姬元的好,也不单是能“疏落清淡”,而是还能让这种“疏落清淡”十分自然。这原不是件容易的事,两个半生不熟的男女,在一起聊天犹如一起跳舞,是宜疾不宜徐的,宜密不宜疏的,因为一徐下来疏下来,彼此会尴尬会不自然。而姬元这个女人,身上却有一种让人慢下来疏下来也不要紧的东西。这一点,孟渔打一开始就感觉到了。孟渔这个人,和姬元正好相反,身上总有一种让人莫名紧张不安的东西。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沉默寡言的个性,也许是因为打小形成的自傲或自卑,反正他和别人相处起来,就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拘谨。许是因为他自己先拘谨的。他就是和学生在一起,也会觉得拘谨,不自在。有事谈事,没事走人。学生来找他,基本都是这种雷厉风行的风格,没有谁会在他办公室盘桓。
生物都是能感应的。别说人,就是猫狗,也一样。他以前和师弟去导师家,南子就只和师弟亲,导师起身走开的时候,它会“喵呜喵呜”地绕了师弟撒娇,睁了两只灰绿相间的大眼睛,十分柔媚地看师弟。孟渔也喜欢,总想去抱抱它,也有借此取悦导师的意思,但南子从来不依他。就算被他硬抱到了怀里,它也会左右不适地扭动着要挣脱他。但它一到师弟的怀里,就一动不动了,一副“适彼乐土”的受用样子。路上的野狗也这样。他们学校一食堂附近原来有只黑身白耳的野狗,每次他和孙东坡从那儿经过时,那只野狗只要远远瞅见孙东坡,就会一溜烟跑过来,然后亲热地对着孙东坡摇头摆尾,好像他们是老相好一般。而孟渔一个人时,那只黑狗就夹着尾巴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完全是对路人甲的态度。
即便他和朱茱好的那段日子,他也没有真正轻松自在过的,他的情绪一直有些焦躁,有些昂扬,像一张拉开的弓,有着很饱满的张力。那是另一种紧张不安。
有时看到孙东坡在办公室和同事和学生甚至和楼里的保安谈笑风生打成一片,他也有些微微酸意的。但有酸意也没办法,他天生缺乏“众乐乐”的能力,只能“独乐乐”的。
但和姬元一起,竟然一点儿也不觉拘谨,和“独乐乐”也差不多。
或者是李白那种。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他和姬元,就如李白和影和明月,虽然也坐在一起,但一点儿也不妨碍彼此的自得其乐。
这也是天作之合了——虽然这合,只是喝喝茶吃吃饭而已。
就因为只是喝喝茶吃吃饭,才更不容易。
没有情欲掺杂的男女相处,就如没有钟鼓铙钹配音的清唱,是更有难度的。
这一点,孟渔也知道。
而且,姬元不单这点好,她身上还有一个让孟渔惊讶的品性,或者说美德。那就是她从不要孟渔的回酢。她请了这一回,下一回还是她请,请了下一回,下下回还是她请。
孟渔偶尔也过意不去,把伙计叫过来,要结账,但姬元比他快,还没等孟渔看清账单,姬元已经把钱付给伙计了——她竟然不对账的。
她不多说话,这点和他老婆不一样。他老婆在饭桌上是时常抢着买单的,“我来我来”,她尖着嗓子说。但十有八九是买不成的。她这方面是很机灵的,很会审时度势,挑那些已经有了坚决买单的主的饭局,才去抢——自然抢不过别人的,她的包总是重峦叠嶂的,等到她翘了兰花指把钱包从那层层叠叠中捻出来,别人早已把单买了。“你真是,我说了我来的。”老婆最后,还要亦嗔亦怨地说上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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