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异乡人-归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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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旅的脚步必须向南或者向西。倘若北上、东进,则必然走进死巷、误入歧途。

    自从当年十字军东征凯旋,一直都是这个道理。比如文艺复兴时期,西天也一样被视为通向未来的拱门。至于今天,这仍是我们不二的选择:要么西行,要么南下。

    即若由意大利步行至法兰西,一路上亦不免愁苦、伤怀,而向着意大利南行的旅程却总是如此令人开怀。一想到向西走,就算走到康沃尔,走到爱尔兰,精神都会为之一振。仿佛那磁极本就是西南—东北走向的;夕阳下,我们的精神都指向西南,因为那里是正极。穿行在瑞士的山谷中,虽然感觉阴晦、压抑,可是前进的每一步都闪着光和喜悦。

    周日的早晨,我告别了意大利人栖居的那个山谷,疾行过河,然后一路朝卢塞恩[28]而去。背上行囊,翻山越岭,出门游历的感觉真好。可是路边的树林太密,我还不能尽享自由。星期天的早上,万籁俱寂。

    两小时后,我登上了山顶。狭长的苏黎世湖就在眼底,远处低矮的山丘环抱着平坦的河谷,高低错落,犹如一张立体地图。我不忍心看,因为一切都太袖珍、太虚幻,感觉就像俯视一张巨大的地形图,让人恨不得想把它撕烂。它似乎故意横亘在我与现实之间,让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世界。在我眼里,这更像虚构的场景、捏造的伪物,更像在墙上的风景画,呆板的用色与线条掩盖了真实的美景。

    我继续往前走,翻到山脊的另一侧,再次举目远眺。只见那边同样山岚缥缈,湖面波平如镜,但山势却要高一些,其中最壮观的当属里吉山[29]。然后,我就下山了。

    山下农地肥沃,远近各有几处村落。教堂的礼拜刚结束,信众们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男人身穿厚呢黑衣,头戴老式的烟囱丝帽,手里拿着伞;女人们握着经书和伞柄,衣着丑陋不堪。街上尽是这些黑衣的男人和呆滞的女人,一切都笼罩在沉闷的周日气氛中。我很讨厌这样。这让我回想起童年的情景:每到礼拜天,大家就装出一副“正经”模样,古板又无聊,像紧箍咒一样束缚着自我。我憎恶这些身穿厚呢黑衣的长者,一脸的平正肃然,满怀虔诚地等着回家吃饭。我憎恶这些村庄给人的感觉,富足、安逸、洁净、稳妥。

    靴子太紧了,两个脚趾被挤压得隐隐作痛。这是常有的事。此时,我已下到山间的一块宽浅、湿软的平地上。这里距村口约有一英里之遥。我在溪畔的石桥边坐下,撕开手帕,把脚趾包扎好。就在这时,只见两位黑衣老者腋下夹着雨伞,从村口向我这边走来。

    我看到这些人就恼火,于是只得赶紧穿好鞋子,继续赶路,就怕被他们追上。我受不了这些人说话、走路的样子,生硬、世故,还总爱拐弯抹角。

    没过一会儿,天竟然下起了雨。我当时正从一座小山上往下走,一看这情形,便索性坐到一棵矮树下,欣赏起枝叶上的雨滴来。而我也确实乐于待在那里,无家可归,无牵无挂,就蜷伏在那路旁的小树林里。我自觉就像那温柔的人,已经承受了地土。[30]几个男人竖起衣领从我眼前走过,雨水打湿了他们的肩头,原本的厚呢外衣因此愈加显得深黑。他们看不见我。我像幽魂一样透明、安全。我吃着在苏黎世买的食物,一边等着雨停。

    这是个湿漉漉的周日下午。我走在丑陋不堪的马路上,目睹来往的电车,还有许多表情呆滞的路人。越接近小镇,那周日的萎靡与荒芜就越让人不堪承受。

    湖上烟雾蒙蒙,岸边芦苇丛生。我绕湖走了一圈,突然别进湖畔的一栋小别墅,想讨口茶喝。在瑞士,每户人家的房子都可以叫别墅。

    眼前这栋别墅里住着两位老太太和一只娇气的狗——她们不许狗把脚弄湿。我在别墅里很开心,又有美味的果酱,又有特别的蜂蜜蛋糕,喜欢得不得了。倒是两个矮小的老太太忙得团团转,像两片枯叶一直追着狗儿跑。

    “怎么不放它出去?”我问。

    “这天太潮湿,”两人回道,“怕它到了外面咳嗽、打嚏。”

    “是啊,不带块手帕还真不行。”我说。

    就这样,我们变成了知己。

    “你是奥地利人?”老太太问我。

    于是,我告诉她们:我从格拉茨来,我父亲是当地的医生。目前,我正在徒步游历欧洲各国。

    我之所以这么说,一来是因为我认识个格拉茨的医生,他总是到处游荡;二来,我想换个身份,不想让老太太知道我是英国人。果然,我们马上变得无话不谈。

    老太太的牙全掉了,可她们还是神秘地告诉我不少房客的事。以前有个男的,整天就知道钓鱼,每分钟都在钓鱼,连钓了三个星期,一天都没歇着。可是,有很多天都是一无所获。但他不管,还是继续在船上钓鱼。总之,两人絮絮叨叨,说的全是些琐事。接着,老太太又告诉我,她俩原先还有个妹妹,可惜后来死了。的确,这屋里还萦绕着那怅然若失的气氛。姐妹俩边说边抹眼泪,而我一个格拉茨来的奥地利人,居然也大为感动,甚至还把眼泪滴到了桌上。我替姐妹俩感到伤心,真想给她们一个吻,以示安慰。

    “只有天堂才暖和。那儿不下雨,也没有人会死。”我一边说,一边凝视着潮湿的树叶。

    然后,我就告辞了。本来是要在这家过夜的:我心里其实挺想。可我现在既然已是奥地利人,这么做恐怕就不妥了。

    所以,我只好继续赶路,终于,在城里住进了一家极恐怖、极不堪的客栈。第二天,由山阴处攀上那丑陋的里吉山,在恶劣的旅馆里又住了一宿,然后才下山来到卢塞恩。我在山上遇见一个迷路的法国青年。他不会说德语,也找不到说法语的人。于是,我们就找了块石头坐下来,结交为好友。我保证将来一定去阿尔及尔的军营看望他:我打算从那不勒斯坐船去阿尔及尔。他把地址写在名片上,还说他部队里有朋友,到时候会介绍我认识;要是我愿意待一两个星期,大家还可以在阿尔及尔好好儿玩一玩。

    比起里吉山,比起我们坐的这块石头,还有山下的湖水、远处的山峦,阿尔及尔可要真实多了。阿尔及尔很真实,虽然我从没去过;而这青年也将成为我永远的朋友,虽然他的名片我已经弄丢,他的名字我已经淡忘。小伙子是个公务员,来自里昂;这是他入伍前第一次出国旅游。说着,他还掏出“环游门票”给我看。最后,我俩还是分道扬镳了:他要登顶里吉山,而我则必须下山。

    卢塞恩和卢塞恩湖——像包裹牛奶巧克力的糖纸——一如既往地令人生厌。我一晚都不能在这里待,于是便跳上轮船,一直坐到终点。下船后,找到一家很好的德国旅店,这可把我给乐坏了。

    这店里有个又高又瘦的小伙子,脸膛被太阳烧得通红。我猜他是德国来的游客。这人刚进店,此刻正吃着面包、喝着牛奶。餐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拿着一份画报在看。

    我见窗外轮船在湖上奔忙,一边还喷着蒸汽,于是就用德语问那人:“这船整晚都在这儿停靠吗?”

    可他晃晃脑袋,头也不抬,只顾吃着他的面包和牛奶。

    “您是英国人?”我问。

    只有英国人才会把脸埋在牛奶碗里,才会惊慌得耳根发红、一直摇头。

    “嗯,”他说,“我是。”

    我一听那伦敦口音,差点儿吓一大跳。那感觉就像突然置身于伦敦地铁似的。

    “我也是,”我说,“您打哪儿来?”

    于是,他便开始向我娓娓道来,就如同将军讲解作战计划一般。他先翻过了富尔卡山口[31],然后又步行了四五天,真可谓马不停蹄。这人不懂德语,也不了解这一带的山区,但还是独自一人上路了:他有两周的休假。他一路横渡罗纳冰河[32],穿越富尔卡山口,再从下游的安德马特[33]步行至日内瓦湖。仅仅这最后一天,他就已经走了三十英里的山路。

    “你这么走不累吗?”我惊讶地问。

    他其实累坏了。脸被雪光灼得通红,再加上狂风的蹂躏,整个人早已疲惫不堪。在过去这四天里,他已疾行了一百多英里路。

    “好玩儿吗?”我问。

    “可好玩儿啦。我想走完全程。”他是这么想的,他也的确做到了。可天晓得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他打算在卢塞恩待一天,接下来还要去茵特拉肯[34]和伯尔尼逗留一天,然后启程回伦敦。

    我真为他感到痛心:都已精疲力尽了,居然还在硬撑,还不服输。

    “你怎么光走路呢?”我问,“这山谷里通火车,怎么不坐火车?值得吗?”

    “我感觉挺值得。”他说。

    可他实在已经劳累过度:眼圈发黑,视力模糊,就跟瞎了似的。写明信片的时候,他得把脑袋探出来,否则什么也看不见。但尽管这样,他还是没忘把明信片侧过一边,生怕我看见他写给谁。我可没那兴趣;我只是觉得他那些谨小慎微的动作颇像英国人的作风。

    “打算几点动身?”我问。

    “最早一班轮渡是几点?”说着,他掏出一本带有时刻表的旅行手册。他决定七点左右出发。

    “这么早?”我反问。

    他必须在预定时间到达卢塞恩,然后在傍晚前赶到茵特拉肯。

    “回伦敦总该休息休息了吧?”我说。

    他忽然瞥我一眼,态度有些迟疑。

    我正喝着啤酒,便问他要不要也来点儿什么。他想了想说,还是再来杯热牛奶吧。老板走过来,问:“还要面包吗?”

    他摇摇头,因为实在吃不起。他已经穷得叮当响,一分钱都得省着用。老板端来牛奶,问我这英国人什么时候走。于是,我就在他和老板之间帮着协调、沟通。然而,他对我的介入却稍感不适。他不想让我知道他早饭要吃些什么。

    我很能体会那台社会的大机器是如何钳制着他。这个人在伦敦辛苦了一整年,每天挤地铁、拼命干,像个木头人似的。然后,凑足两周的假期,重获了自由,于是便带上旅行计划,带上刚好够用的旅费,跑到瑞士来。最后,再用剩下的钱在茵特拉肯买些礼物——小件的雪绒花陶器。我甚至能想见他如何带着礼物回国的情景。

    他就这么来了,满怀无比的勇气,带着些许悲壮,一脚踏上了异国的土地。在这里,他要应付古里古怪的老板,而且除了英语,他什么语言都不通,荷包又实在有限。然而,他就是想要翻山越岭,横渡冰河。他走啊走,像着了魔似的,一直向前。而他的名字好像真的就叫“埃克塞西奥”[35]。可是,等真的到了富尔卡山口,他竟然只在山脊上走了走,也没翻到山那边,就直接沿老路下山了!我的天呐,真让人受不了。这不,他刚又从山上下来,打算回家了:上船、坐车、上船、坐车、搭地铁,一直回到那大机器里去。

    社会的大机器不会轻易放他走,这他很清楚。于是,便有了这残忍的疲劳自虐,这残忍的毅力考验。我用德语问他问题,他居然都低着头喝牛奶,痛苦得不得了。更何况生平第一次出国,第一次独自徒步旅行。那该需要多大的勇气!

    他的目光很深邃,眼里像是蕴藏着无比的勇气。可是,明天一早他就回家了。他要回家,他全副的勇气只是为了回家。虽然险些丧命,他还是要回去。为什么不回去?他已经痛苦不堪,就像戴着镣铐生活。但他却甘愿忍受,甘愿那样死去,因为那是他的宿命。

    他累得瘫软在桌上,只顾埋头喝牛奶。然而,他的斗志却依然昂扬,依然坚定,尽管身体疼痛、虚弱,已经快撑不下去。我为我的同胞心痛如绞,绞痛直至滴血。

    我不忍去体会同胞的处境:他和曾经的我一样,和几乎所有英国人一样,辛苦工作只是为了谋一条生路。他不愿屈服。他要趁假期徒步旅行,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达成他的心愿。无论多么艰辛,他都不会停歇,不会丧志,不会气馁,哪怕一丝一毫。意志的命令身体必须执行,就算必须承受蹂躏与折磨。

    在我看来,这完全是愚蠢的行为。我看了几乎快要潸然泪下。他去睡觉了。我漫步在黑沉沉的湖畔,一边和店里的姑娘攀谈着。这是个很温婉的女孩,正如这舒适、温馨的旅店。住在这里人会很开心。

    第二天早上,天气晴朗,湖上碧波荡漾。预计晚间我将抵达这次旅行的巅峰。一想到这里,我就喜上心头。

    那个英国人已经走了。我去入住登记里找他的名字。那字迹很端正,一看就知道出自文员之手。原来,他住在伦敦南郊的斯特里汉姆。我顿时有些讨厌他。这固执的傻瓜,居然那么拼死拼活地干。他所谓的勇气难道不正是怯懦的极致表现吗?这是多么顽劣的根性——竟然以自虐为傲,简直无异于下贱的印第安人。

    旅店的老板过来找我聊天。这是个心宽体胖、非常客气的人。可是,我必须和颜悦色地把那英国人的事全告诉他;我要他为自己安逸的生活感到羞愧。然而,万万没想到,养尊处优的他居然回了我一句:

    “嗯,的确是迈出了一大步啊。”

    接着,我也重新踏上旅程,在雪峰的环抱中,向着谷地的高处进发。我仿佛一只昆虫,从幽深、寒冷的谷底向上爬啊爬,仰望山顶,但见皑皑的白雪。

    这里早上有个家畜交易的集市,所以此刻路上全是悠游的牛群,有些脖子上还系了铃铛。所有的牛表情恬淡,只在眼里露出一点儿惊讶的神色,而牛角也会随之突然转动。路边、溪畔的草儿青翠碧绿。在我的左右两侧,陡峭的山坡纷纷投下了浓黑的暗影;巍峨、耸峙的雪峰上则是一片高天。

    这里的村庄远离尘嚣,宁静、隐秘——遗世独立。正如旧时的英国乡村,它们绝世超尘,十分令人着迷。我在一家小店买了些苹果、奶酪和面包;那里什么都卖,什么气味都有,很有回到老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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