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尸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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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现实。

    玉阳河从西至东穿城而过,在城郊南岸冲积出一片天然沙地。此处沙质极好,早些年曾被一个开沙场的外地老板承包,因为不加节制的疯狂采掘,弄得千疮百孔,遍布一个个陷阱般的沙洞。每到夏季河水上涨或者暴雨,沙洞内会灌满积水,甚至游进几条河鱼。冷眼远远看去,倒也算得上一处另类景致。

    2007年7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两名喜欢垂钓的中年男子相约来到南岸钓鱼。

    周围极静,不见人影,只有河水哗哗的流淌声。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绕过那些坑坑洼洼的沙洞,四处寻找适合下杆的位置。

    “啊……”突然,走在后面的人喊了起来,给他前面的同伴吓得浑身一哆嗦。头里那人回头就骂:“操,你没事儿瞎叫唤什么?”后面那人脸色煞白,伸手指着远处,磕磕巴巴地说:“你……你看看那个沙洞往外淌红水呢,里面漂着啥东西?”

    只见30米开外有一个巨大的沙洞,里面竟然积满了淡红色的水,水面漂着一大团白乎乎、圆滚滚的物体。

    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近一瞧,同时“妈呀”一声,掉头没命地往回跑。其中一人不小心滑进身边沙洞,手刨脚蹬爬出来,弄得跟水葫芦似的。

    知道他们看见了什么吗?没错,一个人,浑身赤裸,蜷缩着身体,半浮半沉地漂在水面,满头黑色长发如水草般蔓延扭动。坑内的水已经是淡淡的红色,不知道是否为血液浸染造成。奇怪的是,该人全身都被一根指头粗细的麻绳紧紧捆绑,完全成为一个球状。

    当然,这是一个死人了!

    1.沙洞里漂浮的尸体

    案发当天是周日,我第一次跟陆超回家,拜见未来的公公婆婆。

    陆超的父母对我感觉不错,尤其他母亲,更是拉住我的手,热热乎乎地唠了好半天,然后就忙前忙后地张罗午饭。

    这时,肖天明给我打来电话,说玉阳河南岸发生命案,让我立刻来现场。我扭脸瞧瞧还在厨房忙碌的两位老人,轻轻叹口气,这顿饭算是泡汤了。

    陆超的家距离案发地较近,我几乎是和队里的同志同步抵达的。

    接到报警后,肖天明一面通知我们往案发地集结,一面指示附近的派出所民警,务必妥善保护现场,绝对不能让群众围观。要知道,那是一片松软的沙地,有可能遗留凶手足印或者车辙等痕迹。第一现场保存的完好度,直接关系到案件侦破的成败。

    大家来到南岸一看,派出所的几名同志真是负责,一个个跟门神似的守着,还拉好了隔离带。

    勘验这种特殊地貌的案发现场是有规矩的,要从外围逐步向中心区域推进。我们呈扇面型铺开,绕开那些容易陷落的沙洞,一寸一寸地向中心搜寻着。

    行进过程中,我们总共在沙地上发现三种不同足迹,有来有往,深深浅浅,极为凌乱。

    其中两种足迹入土较浅,另一种入土较深。考虑到报案者为两人,那么这第三种足迹,有可能就是凶手所遗留,并且应该是背负受害人来到这里,由于重量增加,所以在沙地表面留下了较深的足迹。

    陆敏带人通过倒模灌浇石膏,将这三种足迹分别提取样本。虽然沙地松软异常,鞋底花纹无法辨识,但看大小轮廓,可以初步推测凶手为男性。

    该足迹从发现尸体的沙洞一直向外延伸,遍及区域大约长达50米,然后消失在一片草地的边缘。那片草地不宽,但极长,呈矩形状,属于人工栽培形成,主要作用是培护路基。草地上方就是穿城而过的304国道。在足迹的两侧和草地上,我们又发现大量滴落的血点,已经凝固发黑。

    血痕检验极为复杂,喷溅、甩掷、静态滴落和动态坠落等不同形式,会在受血面呈现出不同的血斑形状。而且和高度、风向、温湿度及接触物质地等也有着很大联系。

    陆敏轻轻掐下几片草叶,慢慢举到眼前,凝目仔细观察着。她告诉我们,这些血点属于行动中血液的自然滴落。看其形成状态,凶手应该是从304国道下来,穿过草地,走进沙地,然后将受害人投进沙洞。

    推进到那个沙洞的位置,我们看到了水面上漂浮的尸体。

    尸体呈现的姿态十分特别:头部向胸膛内勾,双腿蜷起,提升顶至耳边,双手环抱双膝,整个身体被一条普通的棕黄色麻绳捆绑,深深陷入皮肉,完全就是一个人球。虽然暂时看不到脸部,但从体型和头发判断,应该是一名女性。

    我愣愣望着,心里暗暗猜测,凶手采取如此诡异的捆绑形式,是为了方便搬运,还是另有用意?还有,水面淡红,尸体雪白,是失血过多造成的吗?

    此时有风吹过,水波缓缓动荡,尸球慢慢旋转着……

    不久,从有关单位调来的抽水机运到,开始对坑洞进行抽水。为避免洞内一些有调查价值的沉降物和浸泡物遗漏,排水口外面加覆了双层不锈钢滤网。

    水泵轰鸣,红水汩汩涌出,向外四处流淌,又快速渗入沙层,染红了一大片区域。

    随着积水不断被排出,尸球慢慢沉落,整个沙洞也渐渐露出全貌。根据肉眼观察,沙洞直径大约2.5米,深2米左右,属于水噬外带河沙沉降造成。

    积水排干后,几名男刑警立刻跳进去,将里面的死者托举上来,放在旁边铺好的一张巨大的塑料布上。陆敏随后跳入,低头仔细搜寻着。

    2.“这王八蛋真够狠啊!”

    老刘取出剪刀,剪开绑缚的麻绳,尸球却没有舒展。他捏了几下,点点头,说:“瞅这尸僵,死亡时间不短了。”

    几名民警分别抓住死者的头颈和四肢关节,一点点地将尸球掰开,骨质相互摩擦,发出吱吱的声音,听在耳里极不舒服,感觉好像锯木头。

    通过第一性征判断,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1.60米至1.65米之间,身形苗条,皮肤白净。可是,她面部和胸前的那些伤痕……着实让我们抽了一口冷气。

    女死者面部肌肉如同被刨子刨过一般,因为长时间水浸,血液基本流净,现在完全是一摊白森森的碎肉,五官面貌根本无法辨认,只留下眼眶内两个残缺的眼球和鼻部破碎的软骨组织。胸前乳房被齐根切掉,露出两个巨大狰狞的伤口,各种脂肪粒和腺体组织七零八落地凸显在外,看着一塌糊涂。小腹肚脐处另有一条狭窄扁平伤口,仍在缓慢往外渗出细细的血丝。

    肖天明冷着脸说:“妈的,这王八蛋真够狠啊!”

    老刘面无表情地进行着初步尸检,用镊子轻轻提拽死者脸上泛起的一块块碎肉,发现肌肉有严重的反复性切创痕迹,创口边缘遍布大量无规则锐角形小皮瓣,应为多次划割造成的累积伤,凶器系扁平利薄锐物。两个乳房创口呈现三至四个叠加切割层面,应为同位置多次切割造成。创壁相对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推断凶器与之前具有同一性。

    将一柄探伤尺轻轻插进腹部伤口,又将带有刻度的条码纸沿着边缘贴在皮肤上,老刘慢慢说:“伤口长2.56厘米,表面呈微半弧形,边缘皮肤有翻卷,为扁平利薄锐物刺入后,抽拔和长时间水浸造成。深6.5厘米,已造成腹动脉断裂并伤及小肠,结合失血量来看,肯定是死者的致命伤了。”

    见老刘开始往箱子里收拾东西,肖天明急忙问他:“爷们儿,目前能看出什么?”

    老刘头也不抬地说:“目前能看出她死了。”

    陆敏爬出沙洞,说里面什么都没有,带着我们又以沙洞为原点,再次进行圆环状辐射搜寻。

    可一直找出很远,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据此可以推定案发现场仅为抛尸地,第一杀人现场另有他处,凶手在第一现场行凶后,利用交通工具运到这里抛尸的。

    老刘让我拎着法医勘测箱,跟着陆敏身后四处转悠,还让她将现场发现的三种足迹多做几个印模带回去。我非常好奇,问他弄这个干吗。他只说自己有用,然后也不解释,又跑到车上跟两名报案人聊了起来。

    待全部物证痕迹提取齐全后,见现场再没有什么遗漏,我们将尸体拉回了队里。

    通过详细尸检,死者鼻腔内没有发现泥沙,肺部也没有进水,说明在抛尸时已经死亡。由于尸体完全冷到与周围气温相等约为一昼夜,尸冷的程度又与年龄、胖瘦、衣着、环境、季节等有密切关系,检测起来是个繁琐的技术活。

    当时室外温度为26摄氏度,水坑内温度为15摄氏度,尸体表面温度为17摄氏度,但盲肠内温度为24摄氏度。结合尸体处在水坑内这一特殊地点,运用复杂的尸温计测公式,老刘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4时左右,距案发大概6个小时。同时,死者阴道无撕裂伤,也未检测出精液成分,说明生前没有遭到强暴或者发生性行为。

    根据对受害人死亡时间的推定,和各器官破损时间的检测,我们将凶手的作案步骤进行了排列:损毁受害人面部,然后将乳房切割,一刀刺于腹部,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最后,利用绳索捆绑成球状,并运至沙地,抛尸在沙洞内。

    看受害人牙齿磨损程度,阴部耻骨联合面所呈现的隆起状态,年龄应该在20岁左右。其双侧耳垂部位有轻度下划形破损,颈部后侧、左手中指有链状物和环状物拉拽痕,说明身上的金银饰物已被凶手暴力拉扯劫掠,作案动机极有可能为抢劫杀人。但就其手段如此残忍而言,目前也不能排除仇杀的可能性。

    我们还注意到,受害人手足指甲及头发未曾染色,体表没有刺青文身,手掌细腻无老趼,基本可以排除歌舞厅小姐和饭店服务员等特定人群。看她的年龄才20出头,似乎有可能是在校学生。

    关于凶手的信息,目前只能判断为男性,具有极强的仇视女性心理。这时,老刘突然说:“凶手的身高应该在1米8至1米82之间,体重约为85公斤。”

    看我们有些莫名其妙,老刘一板一眼地解释起来。原来,在现场他让陆敏多浇注一些报案人和凶手的足迹印模是有用意的。两名报案人体重都在75公斤左右,经测量,他们足迹的入沙深度平均为3.5厘米,而凶手足迹的入沙深度平均为4.4厘米,受害人的体重为51公斤,根据沙粒大小和堆积松软度,换算出沙地对重物的承载度,再参考东北成年男性的普遍身高指标,利用足比系数与之进行复杂计算,老刘才得出了上述关于凶手的个体特征信息。

    不但如此,看凶手左右脚入土深度和足迹边缘扩张纹理,他是用右手臂夹带或者扛举死者的。当然,这个线索没什么大用处,只能说明凶手不是左撇子而已。

    听完老刘的一番讲解,我们连连感叹,现代刑事科学技术还真是神奇,竟然光凭技术分析就能将凶手的特征定位到如此精确的程度。

    3.“蓝色情调酒”吧

    当天下午,结合目前掌握的案件线索,全体民警纷纷深入社会面展开大规模摸排,主要是在我市各大高校进行走访。

    在分析了各小组报送上来的多条疑似失踪人口信息后,案发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3日,沙地无名女尸的身份终于被确定。

    死者为我市师范学院大三在读女生赵丽,现年21岁,户籍地为南方某市。看着照片中女孩清纯漂亮的面孔,我们都忍不住有些欷歔,认为赵丽死得太可惜了。

    入校走访中,据赵丽的老师和同学描述,赵丽出身农村,家境较为困难,大一入学时曾申领过贫困生补助,平时生活极为节俭,吃穿均十分简朴寒酸。但自大二上学期开始,其衣着饰物等明显趋于高档化,且经常早出晚归,旷课迟到,甚至多日夜不归宿。很多同学都在私下里议论,赵丽有可能已经在外被人包养了。对此,学校老师也曾侧面询问,但赵丽一口咬定自己是打工,依旧我行我素。

    掌握了这条线索,接下来的工作相对轻松很多。通过对赵丽日常活动轨迹的细致排查,我们意外地发现,赵丽在大二上学期开始就到了一间酒吧从事陪酒陪聊。

    酒吧那种地方藏污纳垢,鱼龙混杂,人员成分非常复杂。赵丽作为一名贫困女大学生,突然之间经济状况好转,名义上是陪酒陪聊,但在背后极有可能从事卖淫活动。那么,凶手会不会是酒吧中的某个人呢?我们立即对这间酒吧展开了调查。

    赵丽工作的酒吧名叫“蓝色情调”,以前曾因组织容留妇女卖淫被治安部门查封过。但据说老板在市政府有硬人,所以没过几天又重新开张了,而且生意比以往还要火爆。登门者非富即贵,一掷千金者比比皆是。

    借调查赵丽被杀案这个机会,我们又掌握了该酒吧容留妇女卖淫的大量犯罪事实,司马局长顶着来自上面的层层压力,一举将其封停,并对老板实施刑拘,算是彻底为民除害了。

    酒吧老板在接受讯问时告诉我们,因为赵丽人长得漂亮,还是大学生,所以十分受欢迎,算是酒吧的头牌,很多客人都是点名让她陪聊,也经常有客人将其带到外面过夜。

    案发当天是周末,赵丽晚上18时左右来到酒吧,始终在陪一名熟客聊天喝酒。大概是当晚23时30分左右,客人买单离开。赵丽又在酒吧内逗留稍许,结清当日应得工资,于0时准点下班。至于她离开酒吧之后的去向,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据酒吧老板回忆,他是亲眼看着赵丽独自一人走出门外,坐进附近趴活的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并没有与人同行。按照他提供的线索,我们找到了那台红色夏利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当晚赵丽确实乘坐了自己的车。因为经常在酒吧外趴活,他对这些陪聊小姐都比较熟悉,也曾经多次拉载过赵丽。但是,以前赵丽都是独自坐车回学校,或者跟客人去酒店,这次却是让他开到了一个住宅小区。因为该小区物业管理严格,非内部住户和车辆不得进入,他将赵丽放在门口就离开了。当时他曾看过手表,正好是0时20分。

    与此同时,通过对调取到的赵丽手机通话记录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在案发当晚,赵丽的手机只与一个手机号码有过联络,通话时间为凌晨的0时21分,持续时长为9秒。而且在案发前的一周内,赵丽还曾多次与这个号码有过联络。案发前曾与死者通话,该号码十分值得怀疑,顺藤摸瓜查查机主,果然就是住在该小区的一名男性住户。

    该人叫陈君,现年42岁,为我市某政法机关的一名中层领导,与我们公安局还有一些业务上的联系。

    调查进行到这里,案情开始呈现出明朗化趋势。有民警提出,当晚赵丽从酒吧下班后,很有可能就是去找陈君,通话时长这么短,应该是赵丽通知陈君,自己已经抵达小区门口,让他下楼接人。那么这个陈君,应该就是本案的凶手。至于其作案动机则不难推测,因为以前有过联络,说明两人早就相识,当晚大概是邀赵丽嫖宿,但不知何故,两人在家中发生矛盾,陈君便将赵丽杀害,然后抛尸到玉阳河南岸的沙洞中。陈君作案时间充分,也有自己的私家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虽然这一推测得到了多数人认可,但肖天明表示出强烈的质疑。据了解,陈君已经结婚多年,妻子在我市某科研所工作,要说他暗地里偷腥可以理解,可怎么会明目张胆地往家里领呢,难道那晚他老婆不在家?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作为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并有着较深社会经验,尤其是在政法机关工作的人,陈君若要真想实施杀人犯罪,怎么会留下那么多的漏洞?至少他也应该意识到,案发之前千万不能和受害人通话,否则一旦警方调取死者通话记录,他的嫌疑必定最大。

    关于陈君是否具有杀人嫌疑,司马局长也表示值得商榷。就算两人之间产生某种矛盾,陈君一时激情杀人,可他为什么要对赵丽进行摧残,而且捆绑成那种特殊的球状,费尽周折地抛进沙洞?他的作案手段实在叫人无法理解,尤其是那种摧残行为,似乎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泄愤心理所导致。

    但不管如何,目前一切疑点全部指向陈君,为免夜长梦多,专案组立即对他实施传唤。

    讯问初期,我们没有透露案情,只是将赵丽的照片递给陈君,问他是否认识这名女子,趁机观察他的反应。

    陈君见警察找到自己,表情就已经有些慌乱,当看到赵丽的照片后,脑门儿立刻冷汗直冒,但仍拒不承认与赵丽相识。

    看他变毛变色的样子,我们觉得他心里肯定有鬼,又问他7月12日当晚在做些什么。

    陈君说自己整晚都在家中看电视,有妻子作证。他的妻子万芳在接受调查中,也一口咬定,他们两口子根本不认识赵丽,当晚自己和丈夫很早就睡下了,整夜都没有外出。

    面对这一询问结果,我们越发确定了先前的推测,陈君就是杀害赵丽的凶手。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他的妻子万芳竟然会是同案犯,否则也不至于睁眼说瞎话。

    事业有成的中年夫妻,采取残忍手段杀害卖淫小姐,这个案子要是给媒体爆料,肯定能引起巨大轰动,指不定能编出什么耸人听闻的版本呢。

    然而还没等兴奋劲儿过去,一项调查结果让我们的心又冷了。

    4.恶心的奇闻

    根据陈君所住小区门口视频记录显示,赵丽在凌晨1时21分竟然走出了小区。不但如此,视频记录还显示,当时赵丽身边还跟着一名年轻男子。因为探头覆盖范围有限,只能看到两人走出门口的画面,至于他们后来的去向,就无法得知了。

    但是,不管他们出门后去了哪里,至少现在已经能够说明,赵丽并没有在陈君家中遇害。可让人费解的是,陈君、万芳夫妇为何要隐瞒实情,一再搪塞?他们心中的那个“鬼”到底是什么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加大了对陈、万二人的审讯力度,并抛出了多项确凿有力的证据。

    迫于强大的压力,尤其是得知赵丽已被杀害,陈君夫妇立刻傻眼,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实情,可二人的供述却让我们有些哭笑不得。

    据陈君、万芳夫妇称:两人结婚已经十五年,早就失去了最初的激情,以致床笫之事都变得索然寡味。但他们还偏偏不是浪情的主儿,并不想在外面拈花惹草,又不愿意眼瞅着关系就此恶劣下去。

    思前想后,也许是受到当前一些奇闻轶事的影响,陈君就出了一个主意:不是没激情了吗,那咱们换个调调儿,或许能让感情死灰复燃呢。这个主意就有些荒唐了,换妻。

    陈君告诉万芳:“现在换妻最时尚了,很多白领都玩的,好像还有专门的换妻QQ群和网站,南方那边都成立俱乐部了。”

    万芳听完立刻翻脸,破口大骂:“你个王八犊子没安好心眼儿,存心憋着坏,巴不得玩这个呢吧?要是换出事儿怎么办,你就不要脸了,何况孩子都这么大了!”

    陈君仔细合计一下,也是这个道理,新闻报道里那些换妻的最后不是被人发现,就是以离婚收场。再说女儿也不小了,哪怕不考虑彼此,孩子也是个心病啊。不过陈君确实是个新潮的人,眼见换妻的主意被妻子否定,他又想出另外一个主意:找一个小姐,三个人3P,完事后打发走人,既保密性强,也不用担责任。

    这回万芳没有表现出强烈的反对,但她想了想,还是说不行:“那你太合适了。要找咱就找个全乎的,现在‘先生’‘鸭子’也不少,咱玩4P,谁也不吃亏。”

    说不好这对夫妻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估计都有着非常自私的打算,最后竟然达成了一致意见——找人4P。

    既然已经决定4P,陈君就兴冲冲地出去物色适合的对象去了。一来二去,还真挑中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女死者赵丽,另一个人则是个“二爷”,平时在一些酒吧、舞厅里混日子,没少伺候豪门望族里那些独守空房的大奶奶、二奶奶们。

    赵丽和“二爷”听完陈君提出的要求,一开始也挺迷糊,但听到陈君给出的价格诱人,最后也就一口应承下来,并约好了首次4P的时间和地点。由于赵丽每晚都要去酒吧上班,他们约定案发当晚的凌晨12点之后,在陈君家中碰头。

    案发那天,从酒吧下班后,赵丽乘坐出租车来到陈君小区的门外,打电话让陈君下来接自己进去。进屋一看,那个“二爷”早就来了。有意思的是,为了玩这场4P游戏,陈、万夫妇当天下午已经将孩子送到奶奶家。

    这种事也没什么好客气的,四个人二话不说,简单洗了个澡,然后上床开展实质性工作。

    估计是初次在同一张床上玩这种多人游戏,陈君精神高度亢奋,有些过于投入,虚晃几招就稀里哗啦了。他满脸羞愧,跟其他三个人还特不好意思,认为自己搅了局。

    主力队员败下阵来,其余板凳队员,尤其是那个“二爷”也就没什么心思了,要是还继续弄,难免喧宾夺主占了便宜。于是,大家穿好衣服,双方结了钱款,赵丽和“二爷”离开了陈君的家。

    至于面对最初讯问,为什么坚称不认识赵丽,陈君和万芳觉得这事说出去太丢人,而且也没有想到警察找自己,竟然是因为赵丽被人杀了。

    听他们说完这些,我们都觉得一阵阵恶心,这两口子怎么说也算是个中产阶级,还受过高等教育,可是玩的这个东西也实在是有点太变态了吧。不过现在这样的事情也不算少,估计都是钱多闹得。

    5.“二爷”的供述

    随后,我们又侧面跟进调查一下,陈君、万芳两人确实不具备作案条件,其嫌疑可以排除。这样一来,那个所谓的“二爷”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当晚他与赵丽一同离开陈君的家,应该知道赵丽出门后的去向。或者,干脆他就是本案的凶手。

    按照陈君提供的线索,我们很快在一间酒吧内将那个“二爷”控制住。

    把人带回队里,听到我们问他是否参与了陈君夫妇组织的集体淫乱行为,“二爷”以为警察是针对这个事来的,表情还挺轻松自得。可一听到里面还涉及杀人案,警方已经怀疑到他,立刻满脸淌汗,连声说抓错人了。

    他结结巴巴地跟我们说,当晚他和赵丽一同走出小区大门后,因为已经是凌晨,一直往前面走了一百多米,来到市区主干道,才遇见过路的出租车。由于彼此方向不同,两人就分别打了一台,是赵丽先走的。至于赵丽所乘那台车的牌照,因为天黑没有留意。对于自己后来去了哪里,“二爷”说他又去了另外一个女主顾家中,那个女人的老公常年在外做买卖,以前两人曾经交易过很多次。

    问题交代清楚后,“二爷”满脸真诚地恳求我们,可以找那个女人为自己作证,但是千万别跟对方的老公说,这样会毁了一个家庭的。

    他这句话给我们听得又气又乐,肖天明说:“滚王八犊子,警察没闲心管这破事。”

    将“二爷”暂时羁押后,我们在外围查了查他的行动轨迹。“二爷”与赵丽素昧平生,而且当晚确实去了女主顾家中,没有作案动机和时间。看来,目前侦查的突破口只能是那台出租车了。

    根据“二爷”的描述,当晚搭载赵丽的好像是一台红色三厢夏利。对于这台出租车,当时我们有两种猜测:一、该车司机就是凶手,他见财起意,将独自搭车的赵丽杀害并抛尸;二、赵丽乘车到达另一个地方被人杀害。不过当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钟了,赵丽要是不回学校,还能去哪里呢?

    专案组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全部警力对全城的红色夏利出租车进行排查,务必找到当晚搭载赵丽的那台。为弥补警力不足,我们又从全局派出所和机关科室队抽调不少警力补充到专案组,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走访摸排。

    看到又要很长时间不得休息,我抽空给陆超打了个电话,说出了个大案,近期恐怕不能见面了。

    陆超告诉我,他父母好像对我有点意见,说我总这么忙,对两个人的感情不太好。就算现在没什么,以后要是有了孩子,也不是太好办。

    听陆超口气严肃,我心里有些发慌,忙问他是怎么想的。

    陆超嘿嘿一笑,说:“父母那边我会做通工作的,你好好忙你的,等你弄完这个案子,来我家和我爸妈好好解释一下,他们能想明白的。”

    听他这么说,我悬着的心才落了地。

    随后,我们连续走访了我市五家出租车公司,据统计,全市出租车共有近万辆,其中绝大部分车型都是红色夏利。这还没有算上那些黑车,未来排查的工作量何等巨大可想而知。

    就在我们尥蹶子拼了命地进行排查的时候,又一起离奇的杀人案件发生了。

    6.第二起尸球案

    我市城北区有一个烂尾多年的兰苑小区,当年筹建时也是冲着打造城市标志性建筑去的。可是修建到一半的时候,因后续资金链断裂,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几番折腾之后,开发商申请了破产。这半拉子工程就赤裸在烈日下,任凭风吹雨打。

    7月18日,三个初中辍学在家的男孩从网吧里出来,连续多日的昼夜上网,这些孩子的兜里比脸都干净了。

    他们路过兰苑小区工地门口时,无意中看到了里面堆放的各种建材,一个男孩就提议搞些钢筋角铁换点钱花,立刻得到另外两人的赞同。对于这些半大孩子来说,不抢劫而去偷,就算不错了。

    当晚23时左右,三个男孩携带编织袋,偷偷翻墙跳入工地,避开守夜人的窗口,悄悄地捡拆着值钱的物品。

    盗窃过程中,一名男孩尿急,站在工地内一台水泥搅拌机的滚筒正前方小便,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臭气,眼前还不断有苍蝇飞来飞去。借着月光,男孩无意中往搅拌机滚筒里面瞄了一眼,似乎堆着一大团圆滚滚、白乎乎的东西。

    男孩有些好奇,踮起脚尖抻着脖子往里仔细一瞅。等看清楚那团东西到底为何物后,他嗷的一嗓子喊了出来,声音大得几乎传出二里地。男孩顾不上拉好裤子,沥沥啦啦地就往外冲。另外两个男孩听见同伴呼叫,以为被守夜人发现,也急忙从楼内跑了出来。

    工地守夜的两个打更人听见外面有动静,立刻抓起手电来到外面查看。见三个男孩背着编织袋正在翻墙,打更人几步赶过去,将他们从墙头拽下来,抽了两个嘴巴子:“小犊子,没皮没脸是不,又他妈的来偷东西!”

    最先发出叫喊的那个男孩裤裆部位湿乎乎一片,仍在向下滴着尿。他的表情极度惊恐,也不知道闪避,只是死死攥住打更人的手,哆哆嗦嗦地指着不远处的水泥搅拌机,磕磕巴巴地说:“死……死人,筒子里有个……死人……”

    7.他是冻死的?!

    接到打更人报警后,我们立即从不同位置赶到兰苑小区建筑工地。

    工地内十分杂乱,矗立着高高低低的烂尾楼,月色从头顶射下,四周显得阴森森的。

    我们围住搅拌机,打开强光手电,向滚筒内照射着。

    雪亮的光线下,我们清楚地看到,在滚筒底部的最深处,有一个全身赤裸被绑缚成球状的人类躯体,表面落满苍蝇,密密麻麻,还在蠕蠕爬动,发出嗡嗡的振翅声,淡淡的尸臭随风飘散。

    看着这个非常特殊而又熟悉的尸体形态,我张张嘴,感到有些心紧。女大学生赵丽被杀案尚且没有侦破,现在又出了这么个案子,两者作案手法还高度相似,那就肯定是系列案件了。

    对于这种连环凶杀案,只要一天没破,就意味着有可能多一个受害者,必须尽快找出线索,否则势必引发社会的广泛恐慌,到时候我们就被动了。

    陆敏马上带领两名技术民警对滚筒边缘进行了指纹提取,由于滚筒表面沾满凝固的泥浆,提取效果不是太好。确切地说,根本就提取不到有鉴定价值的指纹。

    一名民警在其他人的协助下钻进滚筒,由于空间狭窄不得施展,只能向滚雪球一样,将尸体一点点地推出来。随后,又从里面拿上来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我接过看了看,就是普通的垃圾袋,里面装有各种男性夏季衣物。

    尸球被一条普通棕黄色麻绳紧紧捆绑,与赵丽绑缚形式完全一致。剪开绳索后,尸体依旧保持球状,说明尸僵发生已久,死亡时间不会很短了。

    我们将尸体强行舒展平放于地面。死者为男性,双眼半闭,牙关紧咬,似乎生前遭遇到巨大痛苦。年纪在35至40岁之间,体态匀称,前胸、后背和后臀部位密布着紫红色的不规则形态斑块,类似棍状硬物击打后留下的瘀伤。小腹肚脐处有一扁平狭窄刀口,伤口边缘异常平滑整齐,没有发现血液渗出。

    看到这里,老刘咦了一声,伸手在死者体表四处按压着,吧嗒了一下嘴,说:“这人死得挺玄啊。”又简单摆弄了几下,他扭头告诉我们:“这个人是冻死的。”

    冻死的?7月份三伏天冻死在室外水泥搅拌机的滚筒里?我们都是一愣,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老刘。

    肖天明立刻问他:“我现在热得呼呼冒汗呢,你说死者是冻死的?”

    老刘眼皮一翻,“我又没说是在现场冻死的,你们当这是冰柜呢。死者是在其他地方冻死后被扔进滚筒里的。”

    肖天明让他别磨唧,痛快说到底咋回事。

    老刘慢条斯理地说:“忒热了,这儿还太黑,先拉回去做详细尸检,再跟你们细说。”

    此时,陆敏那边的现场勘验已经结束,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我们将尸体装车拉回队里,然后齐刷刷地涌进解剖间,瞪大眼睛看着老刘进行深入尸检,非要等他说出死者是冻死的理由。

    死者腹部创口深4厘米,长度2.56厘米,外形呈扁平直线状,边缘皮肤没有翻卷,纵向截面的肌肉组织无牵拉变形迹象。

    切开尸表带有紫红色斑块的皮肤,里面肌肉纤维中淤积着大量丝絮状凝血。剖开胃部,在胃粘膜表面发现一些弥漫性出血斑块。心室内血液量低于肢端,全身血管呈高饱和度疲劳性松弛状态。

    做完全部检查项目,老刘告诉我们,死者生前曾被置于一个低于零下20度的环境中,是在清醒状态下被活活冻死的,塑料袋内的衣物可能为其自行脱下。因为,他觉得很热!

    死者在清醒状态下投入冰柜活活冻死,还有可能是自己脱的衣服,理由则是因为觉得太热?我们瞅着老刘半天都没吱声,普遍都认为这个人疯了,难不成是那次车祸留下的后遗症?

    肖天明走上前,伸手摸摸老刘光溜溜的额头,“爷们儿,我记得你上次是小腿骨折,没磕着脑袋吧?”

    老刘将他的手扒拉下去,说:“你脑袋才被驴踢了呢。”他看着大家怪异的表情,不慌不忙地讲起了人类冻死的整个生理过程。

    人体的生物活性是由很多种酶共同参与维持。酶都有适宜的活性温度范围,大多在37摄氏度左右,也就是正常的体温。当人处在低温环境下,体温会随之降低,当低于酶活性温度范围之后,酶就会失去活性,人体正常生理活动也就无法进行,从而导致死亡。

    人在冻死过程中要经过血液的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在体温开始降低的时候,为了保持体温,大脑发出信号,命令机体组织使身体外周血管收缩,将血液压入心脏、大脑等重要部位,减少热量损失。这时候身周温度降低快,身体中心温度降低慢。

    如果体温继续下降,当降低至25摄氏度左右的时候,体温控制中枢活性降低,甚至失去正常控制能力,就会出现血液的二次分配,外周血管重新放松,血液从中心分配往外周。这时候身体中心温度快速下降,而外周的温觉感受器感觉到从中心来比较高温的血液,会向大脑反馈一个“热”的错觉,使人明明快要冻死了反而感觉到温暖。

    虽然老刘的解释过于专业,但我们基本上也都听懂了。

    接下来,老刘又告诉我们,因为死者是在低温环境下受冻致死,肌肉僵硬,血液停止流动,当凶器插入腹部后,不会造成失血。同时,也不会造成内壁肌肉的牵拉变形,伤口边缘皮肤不会出现翻卷和弧形变化。当凶器拔出,且尸体被置于温暖环境后,伤口两侧皮肤软化后迅速回弹,封堵住血液的外流。据此,他推测受害人是冻死后被人用锐利刀具刺入体内的。

    至于死亡时间,剖检受害人胃内容物时发现尚未消化干净的食物,分析其成分应该是午饭或者晚饭之类的正餐。结合研磨程度,说明消化已经进行了三个小时。看受冻人体组织细胞凝固度和血清的脱脂比例,结合尸体的轻微腐败程度,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距离发案72小时以上。

    翻检死者衣物,没有发现任何财物和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但其所穿衣服均属高档名牌。

    这起案件有一个让人不解之处,死者已经冻死,凶手为何还要在其腹部插入一刀?专案组分析后认为,既然作案手法与上一起案件雷同,且凶器具有同一性,可以串并侦查。

    8.又是陪聊女

    结合受害人经济状况较佳这一明显特征,我们迅速展开摸排走访,最后通过派出所上报的失踪人口信息,很快将尸源锁定。

    死者名叫孙刚,现年37岁,为我市某私人汽车修配厂经理。根据当时派出所接警记录显示,案发的三天前,也就是7月15日晚上,孙刚与几个朋友在饭店聚餐,然后又独自离开,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其妻子描述,当天中午,孙刚曾给自己打来电话,说晚上要和几个哥们儿吃饭,可能还会打通宵麻将,估计不能回家了。

    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参加饭局的三个人,向他们详细询问当晚的情况。

    这三人均表示,饭局开始后,孙刚就始终在接打电话,而且声音低沉,语气暧昧,瞅他眉开眼笑的样子,似乎电话那头应该是一名女子。当时曾有人开玩笑地说:“是不是晚上还有节目呀,听动静可不像嫂子啊。”孙刚也没隐瞒,一脸自得地说:“最近搭上一个大学生,没少往里扔钱,今晚应该可以拿下了。”

    当晚21时左右,孙刚打完最后一个电话后,跟众人告辞独自离开。由于在酒桌上喝得太多,孙刚并没有驾车,而是将车交给一个朋友,自己选择打车离去。

    据目击人描述,孙刚所乘坐的出租车好像是一辆红色的三厢夏利轿车。至于车牌号码,根本就没有留意。

    此时我们的心里也是一团疑云,孙刚是乘坐出租车之后失踪被害的,而且还是与赵丽同样的红色三厢夏利,难道这一切仅仅是巧合?如果不是巧合,那凶手就只能是红色夏利出租车的司机了。

    带着这个巨大疑问,专案组加大力度,继续展开对我市红色夏利出租车的排查工作。同时,通过调取孙刚的手机通话记录,我们查到了当晚与他不断通话的手机号码,发现两人案发前一个月之曾频繁联络。不过,该号码自孙刚死亡那晚之后,就再也没有产生过任何通话记录,拨打也始终提示为关机状态。

    经调查,该号码属于神州行卡,并非实名购买。按照上面的通话记录,我们通过对其联系人的走访调查,得知机主名叫唐佳,竟然也是一名陪聊女,而且与女死者赵丽都在“蓝色情调”酒吧工作!

    我们立即意识到,孙刚应该是在酒吧内认识唐佳的,或许也有可能认识赵丽。两人相继被人以同种手段杀害,且均与“蓝色情调”酒吧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微妙关系呢?第二名陪聊女唐佳在其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我们再次提审“蓝色情调”酒吧老板。据他回忆,唐佳自从7月初之后就再也没有上班了,据说是找到其他工作。至于孙刚这个人,倒是有些印象,以前曾多次来酒吧消费,而且每次必点唐佳,还净要好酒和昂贵果盘,出手非常大方,显得异常豪爽。

    除此之外,酒吧老板还告诉我们,其实唐佳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一个出散台的小姐。这样的小姐非常多,普遍都是来自外地,经常混迹在各类歌厅、按摩院和酒吧之间,没有固定的服务处所,一般都是这些娱乐场所在招揽客人后,打电话通知她们过来。

    为了满足和迎合某些顾客的特殊心理需求和癖好,许多小姐都冒充是在校女大学生,主要是为了赚取更多的服务费,个别小姐还多次修补处女膜。要知道,大学生初夜的价格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我们问到赵丽、孙刚和唐佳之间的情况时,酒吧老板表示,这就是客人与小姐们自己的事情了,酒吧只抽取陪聊期间的包房费和酒水饮料费,或者提供嫖宿场所,其他的一概不管。

    专案组立即分出一部分人手去调查唐佳,并结合目前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对两起案件进行了一次系统分析。

    第一名女死者赵丽在酒吧从事陪聊,第二名男死者孙刚在同一间酒吧认识陪聊女唐佳,然后赵丽与孙刚相继以同一种形式遇害,而唐佳则莫名失踪,暂时还无法说清是遇害还是其他原因。不过,三个人的身份似乎在告诉我们,凶手下手的对象是具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

    如果两起案件中都曾出现过的红色夏利出租车确为同一台,其车主应该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唐佳作为“蓝色情调”酒吧的陪聊小姐,与赵丽肯定有着一定接触,而且当晚孙刚又是在与她赴约时遇害,所以她应该也可能是同案犯。

    根据两起案件的现场勘验结果,初步推断是团伙作案,动机为抢劫财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只要顺利找到唐佳,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9.唐佳也死了……

    在走访中,根据相关联系人反映,唐佳一直在我市某小区租房居住。我们赶到后,敲门无果,便找来房东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刚进屋,我们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臭味。快步来到主卧室,就见一名年轻女子赤身裸体仰躺在床上,小腹部深深地插着一把藏刀,渗出的鲜血染红了床单,流淌到地面,形成大片凝固的血泊。虽然时值盛夏,但室内一直开着空调,尸体腐败程度不高。

    经照片比对和熟人辨认,女死者正是警方要寻找的唐佳。

    初步尸检结果显示,唐佳的死因系脾脏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体表诸如嘴唇、脸颊、脖颈、乳房和大腿内侧等部位留有大量人类牙齿印记,同时伴有充血性紫斑手指掐痕;外阴部留有凝固的精斑,说明唐佳生前曾发生过较为激烈的性行为。

    那把藏刀为唐佳家中书架上的收藏品,应为凶手随机取来行凶的。陆敏在藏刀把手部位提取到清晰的指纹,房间其他可手触部位均能提取到大量指纹。

    现场有很大的翻动痕迹,室内抽屉、柜门均被拉开,财物被洗劫一空。唐佳手指、颈部留有陈旧性饰物压痕和拖拽痕,说明随身金银佩物也被劫走了。

    结合室内温湿度,查看尸斑生成情况和腐烂程度,老刘推断唐佳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7月15日至16日的凌晨时分,与孙刚的死亡时间非常接近。

    将尸体拉回队里,通过详细尸检,从唐佳阴道中提取的精液分别属于两名男性,其中一份样本与死者孙刚具有同一性。现场遗留的指纹分别为唐佳、孙刚和另一名不知身份的男性。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定,唐佳与出租车司机必定就是两起案件的凶手。唐佳与赵丽和孙刚相熟,掌握到两人行踪后,告诉了出租车司机,利用两名死者打车之际,将其杀害。至于唐佳被害,似乎可以理解成出租车司机已经决定收手不干,担心唐佳会走漏风声。

    司马局长当即予以否定。如果是唐佳与出租车司机共同策划了这样一起恶性连环杀人案,彼此之间的关系必定十分牢固,可是刚刚抢劫了这么一点财物,就仅仅为了防止潜在走漏消息的风险而杀害同伴,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更重要的是,出租车司机应该会想到警方可以根据唐佳的人际关系找到他,所以他绝不可能强奸唐佳,留下精液这个最重要的物证,还有那满屋子的指纹。

    司马局长的分析具有一定道理,但我立刻对他进行了反驳:如果凶手真的思维缜密,甚至达到一种极端化的程度,他有极大可能性会预料到犯罪后的潜在风险,也就是说,凶手在施罪后具有无限放大风险的主观意识。所以,即便是抢劫金额很少,但为了自身的安全,他也一样有理由对自己亲密的同伴下毒手。另外,既然唐佳是外地人,他的这名同伴也有可能同样是外地人。在行凶之后,完全可以逃离本市,让我们没处寻找。还有,既然两人关系十分密切,唐佳的房中应该会留有凶手的一些物品。所以,他所谓的抢劫,其实就是为了制造抢劫强奸杀人的假象,更重要的是,他要拿走唐佳房中所有属于他的物品。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似乎还是不对。如果我是出租车司机,我将孙刚送到唐佳家中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将其控制住,为什么非要等到孙刚与唐佳发生性关系之后才杀人呢?”

    关于凶手的动机和行凶方式等问题让我们争论了很久。最后,司马局长说:“一切都还只是猜测和推理,眼下还得从能看到的东西入手。大家都注意到了,赵丽和孙刚在死亡后均遭到绳索捆缚,凶手采取这种绑尸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凶手确实为男性,是否对性虐待、SM具有特殊偏好,所以才对赵丽采取了这种相对罕见的绑缚行为。但捆缚孙刚就显得有些说不通了。难道,他是一名双性恋者?除此之外,假设唐佳是凶手的帮凶,也就是所谓的内线和鱼饵,凶手也预料到她的存在将会导致自己被警方发现,所以制造了虚假现场。那么,凶手为什么不采取前两起案件的犯罪手段,将唐佳绑缚后杀死呢?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迷惑警方视线,让我们无法猜测他曾与唐佳合谋。”

    顿了顿,司马局长又说:“还是假设。假设那个出租车司机确为本案第一凶手,那个唐佳确为本案中的内线和诱饵。唐佳自然有可能知道孙刚的行动轨迹,从而通知出租车司机在饭店外等候,然后拉载孙刚来到自己家中。可是问题来了,既然两人是合谋,目的是杀人抢劫,出租车司机肯定会有房间钥匙,他躲藏在房间内,或者潜伏在门外伺机作案多好,为什么非要明目张胆地去饭店门外等候孙刚,还要亲自拉着他前往目的地。还有,凶手怎么就那么肯定孙刚会乘坐自己的车辆。要知道,饭店门口的趴活车辆很多,如果孙刚没有乘坐他的车,而是自己开车或者乘坐其他出租车前往,凶手的这种等候行为完全就失去了意义。”

    听到这里,肖天明立刻说:“就算孙刚乘坐凶手的出租车有些不符合常理,但赵丽确实也是坐着同类型夏利出租车后消失被害的,难道这仅仅就是一种巧合?我觉得出租车司机是凶手的可能性仍旧是最大的。”

    司马局长说:“唐佳与赵丽同为陪聊女,两人有可能相识,但未必就能知道赵丽会在案发当晚下班后和别人玩4P,更无法确切知道那个4P主力选手陈君的临阵缴枪。那为什么出租车司机会准时出现在陈君楼下呢,难道他通过唐佳指点熟记赵丽相貌后,一直跟踪尾随,并时刻准备着,准备着赵丽上车之后再实施谋杀?这种说法难道不荒唐可笑吗?唐佳既然认识赵丽,应该熟知其正常的行踪轨迹,完全可以找一个相对宽松的时间段进行谋杀,有必要非选择在人家4P的当天吗?即便是出租车司机和唐佳都等不及了,不作案就手心刺挠,而且唐佳也预估出了陈君的早泄时间,并叫出租车司机去楼下等待。但你们想到没有,赵丽是一个女学生,晚上去和人家玩4P调节夫妻关系,随身能带多少钱,她又不是那个开修配厂的孙刚。凶手仅仅为了这几个钱,就大费周章跟踪等候,完全就说不过去。”

    10.心因性动机

    听过司马局长的分析,我们也觉得,如果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出租车司机凶手,那么他的行为确是十分让人费解,前后充满了逻辑性矛盾。

    难道之前的一切推测都是错误的,所谓的那台红色出租车完全就是随机出现的,与本案根本毫无关联?可是,三名死者又的确被一条共同的引线所串联,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总不能也是一种巧合吧?

    截至目前,三起案件都没有丝毫头绪,只能继续深入排查在两起捆绑案件发生当晚都曾出现的红色夏利出租车了。同时,结合司马局长对捆绑这一反常行为的分析,我们请来了性心理学方面的专家进行验看。

    专家在看过现场照片后,告诉我们,根据绑缚尸体结锁的外形来看,这仅仅是普通的绑缚,不具有任何性虐的指向性意味。

    听过专家的话,我们都陷入了沉思,如果两起案件中的绑缚行为不具有性虐待的指向,为何凶手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呢?他的心因性动机又是什么呢?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尽管专家说两起案件的绑缚结锁形式不具有性虐指向,但未必就一定代表凶手没有这样的心理。人的心理具有长久累压之后的突变性,如果凶手经历过某种重大刺激或者挫折,突然激发了长久以来的隐藏心理症结,导致这种症结放大变异,或许在行为上具有一定的倾靠和实践。所以,即便他之前并不掌握性虐的一些常用手段和方法,比如绑缚的位置、结锁的形式,但他仍旧会按照其内心的需求去采取类似的方式去实施。或许在我们外人眼里完全是一种巧合,甚至是截然不同,但对于案犯本身,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这种心理需求。”

    “我看过一些相关的心理学书籍,提到过这种性虐待,大概是说,虐症病人向所爱的性对象施加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从而获得性满足。这种变态心理是不分男女的。我就在想,是不是我们遗漏了什么,遗漏了死者其他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出租车或许真的就是随机偶然地出现了,根本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真正的作案者是另有他人。”

    肖天明说:“赵丽、孙刚和唐佳三人之间有着共同串联关系,如果您的推测是正确的,他们三个人必定与凶手存在着性方面的某种隐秘联系。但是,为什么唐佳的死亡方式却是强奸而未经捆绑?这样一来,这个串联的引线,在唐佳的身上就莫名其妙地断了。”

    司马局长说:“为什么三个人就必须穿在一根引线上,你这样说,也就意味着凶手是按照这个引线去实施谋杀的,说明凶手是一个人。要知道,虽然孙刚曾经和唐佳在死亡当晚发生过性关系,但是现场勘验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孙刚因被暴力袭击而遗留的任何迹象,难道他就不能顺利地离开现场吗?或许,凶手仅仅是针对赵丽和孙刚,那个唐佳完全可能就是突如其来的闯入者,是我们想当然强加进本案中的一个人物,尽管她也死亡了,但有可能是在同一个空间和时段内的其他案件受害者。还记得二君山案吗,两个人以同样的方式死在同一个山洞,却是三名凶手以不同的动机和手段进行杀害,彼此之间毫无关联。”

    听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一直被我们疏忽的细节,孙刚是在冻死后被人在腹部刺了一刀。既然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可为什么要在孙刚冻死之后再补上一刀?这么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里面吗?

    司马局长点点头:“有道理,咱们确实疏忽了这个细节,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肖天明说:“如果是性虐待,凶手可能会有摧残死者尸体的主观故意。”

    听肖天明说完这句话,司马局长似乎很受启发,慢慢地说:“主观故意,主观故意……”

    他将这四个字重复了好几遍,突然说:“不对,我突然意识到,咱们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一个巨大的主观性错误,凶手的绑缚行为未必就一定带有性虐的倾向。”

    “前两起案件最明显,也是最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都对被害人实施了绑缚行为。也正因为这个特殊之处,才让咱们想当然地认为凶手具有施虐型人格,或者说有着性虐心理。可正因为咱们太主观了,也就忽略了那些看起来不是很明显的地方。”

    “你们想想,第一案件中,赵丽被人损毁面部,割下乳房,然后一刀刺入小腹,最后捆绑扔进沙洞。看似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按部就班,符合凶手的心理特征,确实就是一个有着性虐或者施虐心理的凶手所干的。但是,如果凶手真的有性虐心理,只有看到受害人处在巨大痛苦和折磨中,才能唤起巨大的性兴奋和性满足,在赵丽案中,凶手要想获得这种最大的心理满足感,他就不应该将赵丽杀死,而应该将其活活地扔进沙洞,看着受害者浑身鲜血被捆成一团而又无法挣扎,只能慢慢地在水坑中慢慢溺死。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内心充满残忍暴力的凶手,他将会收获怎样的快感和满足呢?可偏偏是,凶手在损毁面部和切下乳房后,就一刀扎死了赵丽。然后,利用捆绑的形式投进沙洞。我就在想,如果捆绑这一行为具有性虐的倾向,这个凶手为什么要性虐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如果他有摧残尸体的癖好,他第一步要做的,就应该是杀死赵丽,然后再毁容切乳房捆绑。要知道,一个冰冷的尸体,对于这个有独特癖好的人,才是最佳的下手对象。以上综合起来,也就是说:不论凶手是具有性虐癖好,还是摧残尸体的癖好,致赵丽死亡的这一刀只能发生在最后面或者最开始,根本就不应该穿插在中间。况且,如果不插这一刀,而是活着扔进沙洞中,就更刺激了。”

    “这是第一个案件中的活体一刀,咱们再来说孙刚身上的那一刀,这一刀就更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和莫名其妙了。”司马局长说。

    “暂且不讨论凶手在何时何处绑架了孙刚,关键在于他为什么会在冻死孙刚之后,再刺入其腹部一刀。赵丽的那一刀尽管在刺入的时机上有些疑点,但毕竟是致人死命的,尚且说得过去。可孙刚呢,凶手已经用了冰冻这种极为残忍甚至充满戏剧性的手段将其致死,究竟是出于怎么样的动机,才导致凶手必须要在其小腹上补充那毫无意义的一刀?所以说,即便两个死者的腹部都有类似的一刀,但是其目的和动机是存在极大的差异的。”

    “如果说,赵丽和孙刚分别是被两名凶手所害,或许这一刀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凶手不同,其行为也会不同。但他们为何都要采取相同的捆绑行为呢?似乎仍旧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可如果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为什么赵丽遭到毁容,乳房被切割,只能说明凶手对女性怀有极端仇视的心理?可要是这样,他完全有理由一直寻找女性下手,而没有必要针对男性啊。”

    想了想,司马局长又说:“还有一个疑点,凶手在抛尸现场的选择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玉阳河南岸沙地的一个沙洞、废弃工地的水泥搅拌机,粗略看来,凶手仅仅是因为这些处所平时人迹罕至,在运尸时降低被发现的风险概率,甚至就此可以长久地隐匿下去。但是,不要忘记这一点,凶手的行为具有特定心理的驱使性,其手段就是为了满足心理需要,结合两名死者均被绳索捆缚这一特点,这两个抛尸地的选择,一定还有着另外一些尚且不被我们所掌握的原因。”

    听到这里,我们都已经开始糊涂了,这个凶手到底是谁?他的作案手段到底反映出一种怎么样的心态?真实的案情会是什么呢?

    见我们犯疑,司马局长笑笑,说:“我现在也无法捕捉其中的关键点,只能给出我能想到的所有可能性了。或许,总有一条是正确的。当然,也有可能完全错误。是对是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去侦察了。顺便说句题外话,我干刑侦三十年,对这项工作有自己的一种见解,搞刑侦,就好比在打麻将。你的上家、下家和对家就是凶手,你不但要做自己的牌,同时也要揣测对方的心理,预测对方可能会做什么牌,应该打什么牌。当然,对方也在这样算计着你。这就要比谁更谨慎,谁想得更深。所以,作为一名刑警,你绝对不能糊绝张儿,那些夹口儿和洞牌太渺茫了,你精心设计出一副上听的好牌,也许已经被对方扣成了暗杠,或者被码在了整副牌的最后面,你等多久也是白搭。所以,宁可多想想,多设计一下,糊一糊对倒,只要有可能性,就一定要充分考虑到。要记住,再小的牌面,只要糊了就能赢钱;再大的牌面,不糊就是输钱,甚至赔上很多无辜的人命。”

    司马局长的这个观点很新颖,尤其是用打麻将作比喻,更是形象贴切,让大家不由得会心一笑。

    分析了这么久,专案组决定,下步的侦查重点,全力排查我市所有红色夏利出租车,包括各种无牌无照的黑车和私家车,务必找到当晚搭载两名死者的嫌疑车辆。同时,进一步调查赵丽、孙刚和唐佳的社会关系,侧重搞清楚这三个人之间是否有着什么隐秘的联系。最后,结合孙刚是受冻致死这一反常死亡方式,逐一走访我市各大饭店、屠宰场等有冰库和冷藏室的处所,尤其是私人单位,发现反常现象和与以上三名死者有关联的可疑人员,一律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未等我们开始行动,凶手的第三张牌已经打了出来,可惜不是我们糊牌,第三起捆绑杀人案发生了。

    2007年7月21日清早5时许,我市某老式住宅区一居民外出晨练时,发现始终放在楼道内的一个积酸菜的大缸内被人塞进了一个全身赤裸被捆绑成球状的人,压住缸口的一块石板已经被搬到地下。

    11.酸菜缸里的第三个尸球——凶手已经疯了

    120急救车几乎和我们同时抵达案发现场。缸内的人体被绑缚成一个球状,整个人被紧紧塞在里面,没有留下任何空隙。其人光光的脊背朝上,肩胛部位仍在有规律地抽动着。

    我们迅速将该人抬出缸外,解开绳索平放于地面。受害人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颜面呈异样的嫣红色,双目紧闭,牙关紧咬,面部肌肉扭曲,表情十分痛苦。嘴上被贴了一层黑色胶带,腹部也被缠上一层层厚厚的黑色胶带,少量血丝从胶带下面缓缓渗出。肩胛、肘部、膝关节和四肢指节不断地向内抽动,看起来还有抢救的价值。

    看到医护人员紧张的救治,老刘摇摇头,“够呛,中毒太严重了。”

    解开受害人捆绑的胶带,大量血液迅速涌冒而出,经止血后发现,其腹部有一个呈微半弧形的伤口,大小形状与前两个捆绑案死者高度一致。

    抢救了20分钟后,120人员告诉我们,男子已经死亡,可以由警方进行尸检了。

    老刘的初步尸检结论显示:扁平锐利凶器从死者小腹肚脐正中刺入,角度向上倾斜45度,刺穿胃壁造成较大缺口,以致胃液大量外溢,迅速引起周围的隔膜及胸腔发生急性化脓性感染,继而出现全身中毒症状。刚才的抽搐是内中毒造成的神经性骨骼和肌肉收缩,俗名叫做尸跳。案发大概是当日凌晨3点,结合目击者报案时间,死者被人捆绑塞入缸内已经超过两个小时。嘴上的胶带是为了防止死者呼叫,腹部的胶带是防止血液外溢。

    尸检结束后,老刘皱着眉头,慢慢地说:“这种死法相当痛苦,尤其是在被捆绑而不能呼叫的情况下,身体内会有一种类似于烈火焚烧的感觉,脏器会慢慢被胃液侵蚀,从开始到死亡,大概会持续一个小时至两个小时之间……”他顿了顿,又说:“兄弟们,我只想说一句话,赶紧抓住凶手吧,他已经疯了。”

    排查这名男性死者身份的工作立刻展开。因为案情突变,专案组成员又聚在一起召开了一次新的案情分析会。

    大家普遍认为,这第三起捆绑案件的发生已经足以证明了凶手并没有产生畏罪心理,唐佳之死有可能不是凶手为了逃避罪责而采取的内部清洗。至于唐佳为何被害,有可能是出于其他原因,或者根本就是游离在本系列捆绑案件中的第三人。其阴道提取到的那份精液样本,就有可能是另外一个嫌疑人留下的,只能说明,这是唐佳死亡案发生在同时空中的另一起案件,需要我们另行侦察。

    截至目前,红色夏利出租车的排查工作依旧没有任何进展。但结合已经发生的三起案件,我们认为凶手应该具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并且具有虐待他人的扭曲心理,否则无法知道冰冻之后人类会产生热的错觉而自行脱下衣服,也不会知道胃液外溢会造成受害者的强烈痛苦。排查的重点,应该侧重一些医疗单位,同时,也不排除各类医学院校。

    听到这里,司马局长说:“大家注意到没有,这起案件在抛尸场所的选择上与前两起完全不同,凶手放弃了那些隐蔽的角落,而将尸体放在了最为显眼的楼道水缸内。你们觉得,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什么?”

    肖天明想了想,说:“老刘说凶手已经疯了,我猜也是这样。是不是他已经进入到了犯罪心理学中的无理性犯罪阶段,甚至完全摆脱了犯罪意识驱使和犯罪惯性,单纯为了制造犯罪,从中收益犯罪的成果和快感?所以,他才会从最初的谨慎小心,变成盲目大胆,从而改变自己一贯的抛尸地选择,而将尸体丢弃在公共场所。”

    肖天明的说法得到了绝多大多人的认可,我们一致认为犯罪分子已经丧心病狂,极有可能在近期内实施第四起捆绑杀人案。

    司马局长笑了笑,说:“不对,犯罪分子并没有疯狂,他依旧很理智,很清醒,他在这起案件中的抛尸地选择完全是在深思熟虑之后的一种必然选择,他并没有进入到最可怕的无理性犯罪阶段。而且,通过这个抛尸地的选择,我也能看出来,凶手并不具备医学常识,一切仍旧是我们的错觉。”

    看到大家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司马局长说:“我来告诉你们我是为什么这么推测的。你们仔细想想,虽然在第二起案件中,孙刚是被冰冻致死的,但这就一定能说明凶手具有医学常识,知道人体被急冻后会产生受热的错觉吗?如果他并没有这样的常识,仅仅是出于施虐的心理,觉得急冻活人也是一种可行的杀人方法,是不是也说得通呢?要知道,凶手在犯罪中,会产生一种叫做同宗异变的心理,指的是,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收益相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在犯罪形式上有着一定的异化差别,避免在连环持续性的犯罪中出现犯罪惰性心理。也就是说,犯罪本身已经给凶手施加了一种固定程式化模框,身处这个模框中的凶手在实施过程中,会在潜意识中试图突破出去,所以他才会一次次地改变致人死亡的手段,但其本质目的和动机仍旧是未曾改变的。这起楼道捆绑案件,我估计就是凶手出于这样的心理而制造的。”

    “再说,为什么我推测他不具备医学常识,这就要从楼道这个特殊的场所来说了。楼道人员走动频繁,视野相对开阔,凶手在刺入被害者一刀后,在拉载和搬运的过程中肯定会留下受害人的血液,所以他才会在刺入后将受害者的腹部用胶带紧紧捆绑,防止血液外溢。同时,为了避免受害人被人发现获救,他也自然会用胶带将其嘴部封死。这种行为仅仅是出于正常心理的驱使,谈不上有什么疯狂的。换成你我,都会如此为之的。大家再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凶手真的疯狂了,他还会细心地想到使用胶带吗。就算他懂得医学常识,想让死者痛苦地死掉,他完全可以在第一犯罪现场或者其他隐蔽场所亲眼见证死者痛苦地死亡,何必再劳师动众,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将死者运至楼道呢?所以说,凶手仍旧是理智清醒的,但是,抛尸地偏偏就选择在了楼道,这又是为什么呢?只能说明这个楼道对凶手来说,有着特殊而不可替代的心理暗示。再想想玉洋河的沙洞和水泥搅拌机,虽然在隐蔽度和外观上与楼道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其中一定有着尚未被我们发现的共通性,这就需要我们去仔细地思考了。”

    “还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中,受害者的腹部都会被刺入一刀,但唯独那个赵丽被毁容并切乳,这又是为什么呢?简单地说,凶手肯定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甚至对女性施虐能够带来最大的快感,所以,赵丽的抛尸地点和捆绑方式虽然与两名男子相同,但被摧残的程度却更为严重。可是,如果凶手真的具有仇视女性心理,他为什么不会如咱们之前说的,一直选择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具有双重性别取向,也就是双性恋;第二,也是最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就是本系列案中,一定会存在一个女性凶手,就是说,这还是一个团伙,团伙中有男性成员,也有女性成员。所以,对待男女死者才会出现不同的施虐手段。”

    听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一些,立刻就说:“如果确实有着两性的团伙,男性凶手对男死者下手,女性凶手对女死者下手,因为情感认同不一样,才会呈现不一样的虐待方式。”

    司马局长笑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好说就是男对男,女对女。或许男对女,女对男。总之,这个犯罪团伙绝对不是清一色的性别组成。”

    12.凶手的秘密

    经过上述推理,我们认为系列捆绑杀人案应为团伙所为,成员不低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当我们问司马局长对犯罪分子的身份是否有了初步的勾勒时,他想了想,然后拿起三起案件的照片逐一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他慢慢地说:“三起现场的沙洞、搅拌机和水缸,共同点就是外观呈圆形,内部空间狭小,且阴暗潮湿,这点十分重要;不同点就是各自的气味和颜色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参考价值。还有,死者均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同时,腹部被刺入一刀。”

    “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选择,肯定是受犯罪分子自身潜意识所影响的,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其思想深处的某些烙印。结合这个观点,咱们分析一下,究竟凶手的选择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经过司马局长的提醒,我们纷纷做出了各自的猜测,其中,肖天明的猜测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肖天明说:“首先,说说这三个抛尸地,它们的客观环境会让大家想起什么。空间狭窄,暗无天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监狱的感觉呢?如果是,说明凶手曾经受到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有可能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中度过一段难熬的日子。可能是畏惧,可能是憎恨,因此对那种环境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体会。其次,凶手采用结锁捆绑受害人的方式,意味着受到限制失去自由,这不是对上面猜测的最好诠释吗?最后,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许意味着一种解脱,通过死亡达到对自由的追逐,凶手有可能在服刑过程中萌发出自杀的念头。可什么人会想到死呢,只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渺茫的人。综上所述,凶手应该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且罪责较大,刑期较长,年纪不会太小,所以才会在出狱后,因为境况窘迫实施抢劫杀人。但也正因为那段受到管制的日子,凶手有着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并形成为其内心深处的一块深刻顽疾,最终下意识的将这种心理烙印体现在其具体犯罪手段中。”

    司马局长一直没吭声,等肖天明说完,他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说:“好像挺有道理,但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说透,甚至还有一些很重要的遗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们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推测犯罪分子的潜意识,有可能犯牵强隐晦的毛病。凶手既然如此偏执地选择投放地点和捆绑形式,应该意味着他有着明确而坚定的目的。如此一来,咱们在最开始的时候,最好能够具体化些,而不要一上来就弄一些思想深处、灵魂里面的剖析,这些都太虚头八脑了,而且一旦弄错了,还会导致整个侦查方向的错误。”

    “我想说的是,圆形,圆形给人感觉是饱满而富有张力的,因为圆形本身有对周边空间有很强的占有欲。如果说凶手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倒也能解释的通。不过,这类人是否是那些高居上位者呢,但现在出于种种原因沦落了下来,失去了过去的一些尊荣和地位,那么,这种圆形坑洞的选择,是否意味着凶手对某些过往的回味与留恋呢?”

    “还有,三个案发现场的似乎都隐藏着同一个必备要素,就是水。水代表的含义是流动不受拘束,说成渴望自由倒是正确。但是,如果凶手真的有这样的潜意识,继续扔进沙洞,或者抛进河底,要不干脆抛进大海,一望无际,多么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再深刻想一想,水还能代表着什么。”

    “关于刺入腹部那一刀,我觉得就有些扯淡了。就算凶手有过自杀的念头,可他又不是日本人,搞什么切腹嘛!喝药、跳河也完全可以实现。再说了,通过自杀解放自己,凶手为什么非要在被害人的身上进行解放,又不是学雷锋做好事,帮助老百姓解除生活压力。这腹部的一刀,一定代表着另一种含义,而不是简单的解脱。确切地说,这一刀很有可能是一种印记,代表着一种固定的客观存在,只有加上这一刀,凶手的心理需求才能圆满。”

    “结合圆形坑洞那种对往日留恋的解释,同时加进了水这个成分,同时还有着腹部一刀这个客观存在,大家仔细想想,这三种必备因素综合起来,究竟指代着什么呢?”

    13.凶手的第四张牌

    大家众说纷纭,却始终无人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就在我们全力开展调查时,凶手的第四张牌也打了出来。

    楼道捆绑抛尸案发生后的第7天早晨,有群众向警方报案,晨练时,发现小区内一个下水井的井盖被人挪开,里面似乎放着一个被捆绑成球状的人类躯体。

    我们赶到一看,死者是个年轻女性,所遭受到的残害与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赵丽完全相同。通过详细尸检,竟然发现,该女子已经怀孕三个月。

    看到凶手如此丧心病狂,每个人都极度愤怒,司马局长却愣住了,似乎想到一些什么,神情变得有些异样。

    在案情分析会上,司马局长突然问陆敏:“我问你一个问题,听说你最近刚离婚,除了难过之外,你此时的心情是什么样?”

    我们都感到有些诧异,司马局长怎么在这个时候揭别人疮疤呢?

    陆敏呆了呆,但还是慢慢地说:“我想回到从前,回到从前我和老公刚认识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从来不打架,不会为了柴米油盐争吵,不会为了女儿的教育问题发生矛盾。那会儿,我觉得我是真的幸福啊。”

    司马局长盯着她,目光深沉,慢慢地说:“不对!那会儿,你一样会考虑到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你对象的父母是农民,你的工作性质让你们聚少离多,甚至你会考虑你们的工资根本无法在这个城市购买一个像模像样的房子。你再想想,那时你还会想到什么。”

    陆敏似乎懂了司马局长话中的意思,犹豫一会,又说:“我会想到从前大学生活多好,无忧无虑,每天都很快乐。”

    司马局长笑笑:“大学就一定快乐吗?你会想到将来的就业压力,你会想到你的助学贷款,你会想到你父亲的糖尿病。如果再往前,你又会想到什么呢?”

    在司马局长的一再提示启发下,陆敏终于说出了最重要的一句话:“或许我会想回到童年,自己还是一个孩子,那时候没有任何烦恼,每天只知道玩。而不会像现在这样,随着年岁的增长,总有数不清的麻烦困扰着我。”

    听她这么讲,司马局长一拍大腿,兴奋地说:“这就对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凶手潜意识中,肯定也有着同样的想法。”

    司马局长稍微停了停,扫视着我们的脸,慢慢地说:“人的成长,在某种意义上,也代表着一种进化的过程,求新、求变、求发展。这其中,因为种种原因,有人一帆风顺,会成功,会名利双收;但是,也会有人失败,甚至一无所有,彻底沦丧。当我们遇到无法回避的挫折时,我们会想到什么,是否会想到回归从前呢?再极端些,是否会想到回到懵懂时期的孩童状态,或者子宫内的一个婴儿状态。因为只有那样,我们的思想才会暂时地摆脱现实,重新获得一种虚无的快乐。”

    看我们面面相觑,司马局长叹了口气,又说:“凶手对于现场的选择就是隐隐遵循着这样一个原则,黑暗潮湿的环境,意味着母亲的子宫;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意味着生命最初的身体形态;那腹部的一刀,我想,应该是代表脐带吧。”

    “结合对凶手一系列的心理描画,我想,他们应该是一个原本处在优等环境中的人,可是不知道因为发生什么变故,现在处在了人生的逆境。在这种急转直下的巨大转变与落差下,他们心中总是幻想着回到过去,甚至将这种想法渗透进自己的行为模式中,脑子里产生一种退化型心理,试图回归,回归到人生的本源,也就是婴儿的状态。那时候,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幸福,更不会感受到因为幸福失去而产生的痛苦。当然,这是一种潜意识,他们的动机还是抢劫,但是在潜意识的支配下,他们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却暴露了其深刻的心因性动机。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是,将其付诸行动的人,会少之甚少的吧。”

    听过司马局长的话,我们沉默了很久,虽然这个推断非常大胆,甚至有些离奇,但似乎又深深触动了每一个人的内心。

    14.真相大白——无头悬案

    长话短说,在细致地摸排走访中,结合司马局长对凶手的特征勾勒,辅助一些必要技术侦查手段,我们终于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他们是一对夫妻,女人曾因整形失败造成容颜尽毁,乳房被全部切除;男性则因经济危机失去了原本条件优越的工作。后因投资失败,两人身背巨额债务,从最初的中产阶级沦为社会底层。女人靠给人开夜班出租车谋生,男人则借钱买了一个二手冷藏车,给一些饭店运送海鲜等冷冻食品。因为急于转变生活处境和还贷等问题,才萌生了抢劫杀人的念头。

    在他们的供述中,我们走进了那些罪恶的犯罪现场。

    第一夜:赵丽在离开雇主的家后,无意中坐上了女凶手的出租车。女凶手用乙醚将其迷晕,然后与丈夫将其搬上冷藏车。见其容颜娇媚乳房高耸,女凶手用刀子残忍地将其毁容切乳房,然后在其腹部刺入一刀,并进行捆绑。最后,男凶手驾驶冷藏车开至玉阳河的南岸,将其抛入沙洞内。

    第二夜,孙刚走出唐佳的楼下,恰好遇到趴活的女凶手,同样被迷晕。男凶手突发奇想,将冷藏车调制最低温度,活活将车中已经苏醒的孙刚冻死,然后在其腹部插入一刀,运至工地投入水泥搅拌机的滚筒内。

    第三夜与第四夜的凶案,与前两起案件如出一辙,凶手的目的是抢劫,作案手段受到内心驱使,仅仅就是这样。

    但我们仍旧有着很大疑惑,为什么这么巧,四名受害人都会坐到女凶手的出租车,而且其中前两人还有着一定的关联。

    司马局长笑笑,说:“换种角度想想,这个城市中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可能坐进那台出租车,甚至包括你我。人与人的关系很微妙,看似素昧平生,其实深究起来,或许大家都沾亲带故。谁敢肯定,自己与某个陌生人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吗?或许肖天明的二大爷的儿子的表姐的孩子,就是老刘的三叔的女儿的同志的孩子的同班同学呢?”

    “凶手没有任何医学常识,没有任何逃避风险的意识,他们就是要抢劫,就是要杀人,并且,潜意识里都认为回归是种人生的美妙状态。回归意味着一种逃避,逃避现实,逃避挫折,尽管有些东西是无法逃避的。”

    凶手被捕后,本案立即进入诉讼程序,但仍旧留下了一个无法破解的谜:唐佳,那第二个陪聊女又是怎么死的呢?

    对不起,我不知道。因为,这是一起无头悬案,目前仍被列在我省三起挂牌督办案件之首,相关侦查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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