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冬/乡村,太婆,狗,温暖,牵挂情怀
靳新
笔名大荷,出生于1992年。爱电影、爱故事、爱小说以及所有有魅力的事物。第十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南城
南城连夏夜的风,都是躁动不安的。热浪吹着我的毛发,本该雪白的身体现今也是一片灰败,一层一层地打着卷。可即便如此,我也还是一只品性优良的碧眼猫,骄傲地昂首挺胸。即使暂时还在流浪状态,也日日规律地作息,不到傍晚就从垃圾旁的草丛里醒过来。稍微舔舔整理下仪态,就眯着眼睛慢慢踱着小碎步朝不远处的便利商店走去。
我在南城生活了三年多的时间,从第一次睁开眼睛迎接夏夜的雨水,我已经流浪了整整三年。南城的日子仿佛永远不会变似的,距离我第一次光临街角的便利商店,也已经过去了两年,七百多个日夜。
如果猫类可以开口说话,一定会说出口的就是寂寞,真的寂寞呢。
流浪猫之间的关系都很微妙,白日里常常碰面。一丛一丛的毛球堆满了南城的大街小巷,好像我们真是群居动物似的。在南城这个三面是山的大罐子里,我们和人类、犬类、鼠类等搅和在一起。但我们天性又是离群索居的,当面打起来的次数倒不多。但其间微妙的气氛,只要是身处其中的猫,都会有所觉察。
后巷的一群矮墙上的猫都羡慕我天生的胆子大,敢于去接近人类。对此我嗤之以鼻,人类有什么可怕的。只要我跺跺脚,再屈尊纡贵装模作样地在地上滚上一滚,大把的人排着队等着喂我。
街角的24小时便利商店经我观察,确实会开上一整天。每天晚上负责看店的小哥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伙,据说是被介绍来这里打工的学生。我跟他算是旧相识了,每天下午大概七点的时候,小哥会来接班,晚饭带到便利店吃。通常会是一碗面,里面的鱼丸和火腿肠,则都会好好地全部供上来给我吃。
太阳落山后,吃饱喝足的我会先去一巷之隔的然然家门口,等着放学的然然把我拎进屋里,好好地洗刷一通。有时她也会喂我点她家正在喂奶的花猫妈妈的奶。
可不要笑话我,虽然我已经三岁有余,可因为体型,我常常被误解是一只年轻的猫。这也算是对我外表的一种肯定。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我们爱美如命的猫类。
于是日复一日,夏至秋来。我在南城悠闲自在的日子,就像是然然家的吊顶风扇,一圈一圈,晃悠悠又稳定地扇着风慢慢流逝。
2.莉莉
最近在便利店打零工的小哥叫楚天,对谁都一副客气的样子,疏远又友善。原谅我真的很难用人类的语言形容出来,因为那只是一种难以捉摸的感觉,扑面而来又捉摸不透。
他的生活看起来三点一线,学校、打工的便利店和家。我从没见过楚天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和爱好,如果特别偏爱香草味儿的奶茶也算是一种别样的坚持的话。
猫类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好奇心,更何况是我这样时常察觉自己内心寂寥的野猫。我曾跑遍南城的角角落落,待过很多咖啡店、奶茶铺,只是好奇一杯香草奶茶的来源。
楚天手上的奶白色纸杯绘着丛丛花朵藤蔓的图案,看样子这奶茶应该是两条大街之外的楚天学校附近的奶茶店出售的。那家我记得在南城并不是连锁的,除了他家任何口味的奶茶都带着淡淡的香草香味之外,杯子上的画也很特别。我也见过跟楚天同校的然然买那家店的奶茶,所以一直记得比较清楚。
但这仅限于我认识楚天的第一年,后来我就再没见楚天买过那家的奶茶了。不过在我眼里,人类本就是反复无常的。只要楚天还肯把鱼丸和火腿让给我,这样的日子就可以继续过下去。
楚天的事我只跟住在阁楼上的莉莉说过。因为怎么说这样的事都是八卦,我只跟莉莉讲。每每我讲到一些外面新奇的事情,卧在窗前的莉莉总是对我羡慕得不得了。
莉莉是便利店斜对面阁楼上一家去年年末刚降生的一只小猫,体重不足,刚过去的发情期也没什么动静。莉莉天性安静,不与普通的猫咪为伍。但我隔着玻璃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却大着胆子叫住了我。当时,嘴里正叼着鱼丸的我一回头,看到它那漂亮的毛发,就直愣愣张大了嘴巴,弹性十足的鱼丸便顺着房檐骨碌碌滚了下去,掉进花丛消失不见了。
我跟它讲起奶茶的事情,莉莉静静听了,这次倒是没有流露出兴奋之情,反而是低下了脑袋,默默地,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慢悠悠地说:“可能和爱情有关吧。”
我傻乎乎地跟着重复:“爱情?”爱情对一只猫来说,是种难以理解的情愫。莉莉歪着脑袋想了半天,对我指指天边儿的月亮。我不解。“你看那月亮,看一会儿心里觉得怎么样?”我盯了会儿略显冷清的月光,转过头看着莉莉:“说不上,但心里突然觉得镇定了很多,有点……怎么说呢?失落。”莉莉泛着幽幽宝石光泽的蓝色眼睛和我对视着,坚定地说:“就是,一种情怀。”
我不是很能明白莉莉那小小的脑壳里,究竟是怎么从楚天这细微的变化里体味出暧昧的味道的。正如我在春天也欣赏不来母猫的气味,便利店旁的土狗老黑说我还是个没长大的小猫,我可不敢苟同。
我已经三岁了,没人比我更了解生活,在南城。莉莉说我有自由,而它没有,所以羡慕我。我常常带给它街角便利店门前花坛里新开放的花朵。从莉莉活动的小阁楼窗前望出去,刚好看得到一街之隔的便利店。夜里我总会卧在莉莉窗前,带来前一天清晨莉莉看上的便利店门前的一朵小花。我们彻夜聊天,但我们不把这个叫恋爱,我们都管这叫打发无聊的猫生。
每到清晨,阳光温柔地扫过屋顶、我的毛发,我都会懒洋洋地伸个懒腰,和莉莉相互洗个脸。没错,阁楼的窗户常年不会关紧,莉莉用它那不太管用的小脑袋拱一拱就顶得开窗户。但我们只是相互陪伴,从未踏出属于自己的地界。
我坚守我的自由,莉莉忠于它的主人。
3.青春
一只猫,即使是只流浪猫,每天活动的区域也很是有限。因为我们生性懒散,无所追求更无所盼望。听说佛家爱我们,当然也爱万物众生,但我们的性格可能更对他们的胃口一点。大概在人类眼中,我们就是一种高傲的、悠悠来去的、毛发柔软的小生灵,眼神通透得仿佛看尽尘世万千变化,接近于他们口中的了悟。但我自认为,那只是猫的无知无识罢了。
我不懂的人类的事情有很多,不懂大约就不能明白这些俗世凡人的苦楚。
每天清晨,然然都会来便利店里买牛奶,可惜那玩意我不能喝。每次被我看见,我都会好好地在地上撒泼打滚一番以发泄心中的不满。换下店员服,解了围裙睡眼惺忪的楚天,会喝口水再嚼一粒薄荷糖,当然也会丢一颗给我。我不太喜欢薄荷的味道,但是莉莉喜欢,我就勉为其难叼起来带给它吃。
快速收拾好了,楚天才跟然然两个人同来上早班的店长道别,一起出门右拐买了煎饼,再一起上学。
和楚天认识久了,怎么说呢?每天隔着一个人来人往的路口看着两个人渐远的背影,还真是有些意外的欣慰的感觉呢。然然喜欢楚天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青春嘛,这种感情难免都会经历,听起来我似乎比很多大人都要开明得多。我觉得就这样下去也挺好的,淡淡的暧昧的情愫,把我这只不在发情期的猫都熏得觉得屋外阳光格外地暖融融了。
两个人听说是青梅竹马的情分。楚天家中途出了变故,父亲意外去世后,他才开始半工半读补贴家用。听然然说起过楚妈妈对楚天打工非常反对,但要我说,楚天成绩这么好,多份夜里看店的工作,也还算吃得消。年轻人嘛,就应该多拼拼命。
客观地讲,楚天虽然人有点沉默寡言,但长相确实在人群里算是出挑的。在便利店打工期间,不乏有女孩子频频光顾就只为每天看上那么一眼。店长为此颇为得意。关于这件事,老黑吐槽我是酸葡萄心理,我扭过头瞪着那只蠢狗:“我有莉莉我嫉妒他干吗?”确实,与莉莉交好,是一件值得我骄傲的事情。莉莉是我们那片里出了名的美猫,可惜就可惜在莉莉有点胆小,从不从阁楼里出来。按人类的话讲,就是有社交恐惧症,和附近的猫群都并不是很对付。这天是莉莉的生日,我趁它离开窗台去吃饭的时候,想要偷偷为它在花坛里挑选一朵特别的花,给它一个惊喜。一个车轮突然冲了过来,就在离我鼻子不到十公分的地方刹住了车。我被惊得整个身体上的猫毛都炸开了,但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叫,车上的女孩子就先叫了起来。正在店里算账的楚天也被吵了出来,一眼就看见在车轱辘前炸成一团毛球的我,赶紧用手顺顺我身上的毛发,毫不嫌弃地把我抱了起来。
4.女神
我口中所谓的女神,就是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追求的人。直接把我抱进怀里的女孩子抓起、拥抱的力度都刚刚好,捏得我全身都舒服极了,忍不住眯着眼睛“嗷嗷”叫了两声。这下可把楚天和店长都吸引了过来:“哎,小白很喜欢你啊,还嗷嗷叫呢。”我不满地瞥了一眼楚天,被女孩子温柔地拥抱了当然要表示开心地叫两声吧。女孩子可都是对我们这种柔软可爱的生物倍加喜爱的。
身后我正靠着的女孩子笑了,紧贴着我的胸膛传来轻微的一丝振动。我扭着脖子回头看她,看见一张带着笑意的可爱的面孔。年轻的脸庞上附着的绒毛逆着夕阳微微的光线,变得朦胧又温柔。
如果我是人类,我想那一刻我一定已经当真盯着她直了眼睛。因为我面前平日里冷静异常的楚天,正是挂着那样沉迷的表情。
中旬的月亮又圆又亮,入秋的夜开始变得愈发静谧。我卧在房檐,鼻尖隔着纱窗挨着莉莉粉乎乎的鼻尖。看着侧着脑袋趴伏着的莉莉,耳朵上还别着我送的小紫花,倒也不觉得入秋天凉。两只猫就这么傻乎乎地观赏着天边孤零零的没有星星陪伴的月亮。
“莉莉。”我放轻嗓音温柔地唤它。“嗯?”莉莉喉咙咕哝出来的声音在夜晚听起来特别软糯。“楚天好像恋爱了。”
“和谁?”莉莉转了个脑袋。“我也不知道,是下午碰见的女孩子。”“哦。”
我疑惑地用鼻子顶了顶莉莉:“你怎么听起来一点也不兴奋啊?”
莉莉拿爪子顺顺耳朵上被微风吹开的毛发:“猫应该对这些八卦兴奋吗?”我被噎了一下,也不再开口,只隔着窗纱蹭蹭莉莉的鼻尖,表示晚安。
看着莉莉迷迷糊糊陷入梦乡,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艳羡。在家猫的世界里,仿佛不用考虑明天,永远有人为你安排好一切。
街角便利店的灯还亮着。转过头看着莉莉已经愈发睡熟,我轻轻巧巧地站起身,跳下窗台,沿着房檐矮墙顺着树干一溜烟就跳到了花坛里。
便利店里楚天正好写完作业,起身伸了个懒腰,转身看了下身后的挂钟,即将午夜,然后绕过柜台,准备给关上的玻璃门挂锁,一眼就看到门外的我。楚天面露喜色:“小白!”我回应地“喵”了一声。
楚天拉开门放我进去:“这么晚是饿了吗?”我仰着脖子:“喵。”被他说得也确实有点饿了。
楚天拿夹子夹了一颗烤熟的鱼丸,放在我面前:“这个吃吗?”我闻了闻,唔,店主蛮有良心的,不卖过夜的。放心了我就低头啃了起来。楚天靠在柜台上看着我,即使不抬头看我也知道。
“我走了别的人还会好好喂你吗?”我顿了一下,但流浪猫也无所谓过得舒适与否,只要南城还有我的同伴,也不至于饿死街头。
楚天蹲在我面前,揉了揉我颈背上的毛发:“今天没有去然然家吗?”我不理他,把鱼丸啃完舔了舔嘴巴,眯着眼睛边清理身上的毛边盯着他,楚天大概还不知道吧,然然一家就要搬走去外地了。
楚天替我拉开门放我出去,我没回头看他。猫类不同于人,已经习惯了离别。头顶,南城的月亮如三年前一样,还是一样的明。
5.秘密
初秋,南城旧式园子里的银杏树叶都开始簌簌下落了,桂花的香气顺着窄巷飘到大路上。
然然一家已经搬走一个多月了,我倒也没有重新过回灰头土脸的生活。珂珂开始经常出入店里,就是之前差点把我撞飞的女孩子。对她我当然大人大量,没有过多计较。
听说她是和楚天同届的,一个画室里的女孩子。新学期楚天辞掉了便利店的工作,只是傍晚偶尔会来帮店长看一下店。珂珂经常也会一起过来,买了酸奶和面包就拎着东西带着我一起,当作晚饭后的散步。一人一猫前后走在熙攘的街头,就和几年如一日在南城优哉游哉的生活一样别无二致。
珂珂给我清洗得并没有然然仔细,然而却很温柔。有时候夜里睡不着,我就趴在莉莉旁边,想起离开南城的然然,然后盯着远远的天边,等着看第一抹朝阳的东升,心里闷闷的。
莉莉翻了个身,见我醒着:“怎么,有心事吗?”我耷拉着脑袋,只好实话实说:“我想然然了。”莉莉“喵喵喵”地轻笑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撒娇的意味:“我就知道,我们家小白长大了。”
我瞥了它一眼,不好意思地挥挥爪子:“去去去,我是比你大的野猫,别没大没小的。”
莉莉的小爪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扒拉着面前的窗纱,皱着鼻子撒娇似的:“小白,要是我们能更靠近一点该多好啊。”我抬起爪子,隔着窗纱把肉垫按在它的肉垫上:“总有一天,南城会静谧得只容得下我们两只小猫吧。”
莉莉顶开纱窗,鼻子凑过来对我闻来闻去的,还伸出爪子得寸进尺地摸摸我的脑袋,又指指我的胸膛:“这里都开始装满秘密了呢。”
我试图不去理会莉莉的调侃,头很傲娇地扭到了一边。莉莉拿小爪子拍我我也不作回应,引得那只小奶猫更加猖狂地“喵喵喵”地发笑。我不满地盯着莉莉,它拿爪子掩着嘴,然后摸摸我的耳朵尖:“好啦,不笑你了,那样的小世界,如果有,我也想要见一见呢。不过说真的,开始有了秘密的猫,真是很有魅力的。”
我不满地张开爪子拍了莉莉一脑瓜:“笨蛋。”莉莉一点不介意,还是一个劲儿冲我“喵喵喵”地笑。
如同莉莉所讲的,身边的人类总是来来去去的。我们猫类,越成长便会积累越多的秘密。我们就像是一只只的毛球罐头,总有一天,会带着装得满满的南城的记忆被封存起来,埋藏在南城的路旁、树下、园子里、桥脚边,就这么永永远远飘浮在南城的空气中。
老旧古朴的南城,空气中,我站在房檐上使劲儿嗅了一下,大概满满的,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的味道。
6.后来
隔年春天,寒流从南城退得格外的早。我也迎来了我生活在南城的第四个年头。这年春天,连春雨也格外的少。所以所剩无几的那几次雨天,我都记得格外的清楚。开春过后降下的第一场春雨,绵绵密密的像针脚,但淋在身上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冷意。那天傍晚,天边一片青瓷的颜色。楚天找了个纸袋子,把我装了进去。珂珂过来之后就用双手把我连着纸袋子一起抱在怀里,楚天帮我俩打着伞,和吃完饭拿伞归来的店长道别。珂珂家就在他们高中附近,一路上除了赶着回家或是刚吃完饭要继续去上课的学生,很少有路人。我渐渐也没了第一次钻进纸袋里的新奇劲,安静了下来,蜷缩在纸袋里乖乖打着盹儿,有一耳朵没一耳朵地听着两个少年少女的闲谈。“楚天,你跟老师谈过报考意向没有?”楚天垂着眼睛点点头,病中的鼻音听起来和莉莉一样糯糯的:“嗯。”珂珂偏过脑袋看看他,又转回视线,拿手拨弄着我变得服帖的毛发:“就快北上去艺考了呢,最近忙得真是恨不得自己是只这样悠闲的猫。”楚天听出了同感,抿嘴笑出了声,狡黠地看着我:“是小白就真是太好了,还要仰仗我给的鱼丸呢,可要好好撒娇逗我开心才给你吃。”珂珂偏过身子和他打闹,顺带也把正迷糊着的我完全晃醒了,少年少女,还真是不识愁滋味呢。
我想,珂珂那句低低的呢喃,一定是我的幻觉:“你看向的,会是和我一样的未来吗?”
不久之后,楚天就和珂珂还有另一个画室的女生结伴北上去艺考了。南城对我来说一下子变得无比寂静。
夜半,阁楼上只关着纱窗,我隔着纱网用鼻子碰着莉莉的鼻子。莉莉靠近了,好奇地问我:“怎么了?”我难得声音软软糯糯的,怏怏地靠着窗边:“他们出门了,我突然觉得好寂寞啊。”
莉莉听罢却“噗”的一笑:“小白你这哪里还像一只流浪猫啊。”我不满地瞥它一眼,莉莉最近真是被惯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我说真的,我们这些家猫跟天天喂养自己的主人,情分也不见得有你跟楚天他们深。”
我猛地坐起来,莉莉骨碌碌打了个滚也从地上站了起来:“怎么了?”我垂下脑袋,摇摇头不肯说话。莉莉伸出爪子一下推开了纱窗,走到我身边来,说,“那就抬起头一起看看月亮吧。”我却侧过头盯着莉莉圆润的脸看。它笑着拱我,“怎么作为一只猫,也这么不懂浪漫啊。”
我跳下窗台,夜幕下,街角花坛里蓝紫色的小花幽幽地泛着光。我衔着一朵又回到了阁楼上,把它轻轻别在莉莉的耳朵后面,然后故意不去看它:“看月亮吧。”
夏天一过,楚天就启程前往我们都未知的未来了,一去不回似的消失在了南城的地界上。那之后我没有一天睡过懒觉,我走遍了南城大大小小交错着的我从没走过的背街小巷,甚至在那间珂珂曾打过工的奶茶店前的台阶上徘徊过,可我再也没见过他。
也许所有人都将慢慢离开这太过安逸宁静的小城,也许终有一天,莉莉的期盼会成真。这里,只剩一堆毛球。最后,只有我们两个,隔着窗纱依偎着生活下去。
狗跑了
文/陈冬冬
陈冬冬
1991年2月出生,“作家杯”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C组二等奖获得者。
一
在缭绕的雾气当中,我所拥有的全部,无非是疲惫不堪的身躯和支离破碎的记忆。那天,夜色渐深,一如既往,我从坟场往回走。远远的火光升腾,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远处的火光好像天上的星星陨落,泛着猩红的光芒,野兽般袭来。茅草屋着火了。火苗越蹿越高,化成火球。村庄骤然喧腾,与夜空的幽静格格不入。闻声赶到的人们,水桶和脸盆,早已无力回天。
太阳升起,小树林被踩踏的痕迹凌乱而又清宁。茅草屋塌得不成样子了,散落一地的残骸,在旷野里显示它曾经存在。断断续续冒出的青烟,被摇动的树枝的萧瑟缓缓吹开。烧残的木桩被心急的人拿去,只留下散了架的木头和被泼了水的灰堆。远方天际隐隐的雾霾,映衬了铺天盖地的虚空。我在空气里闻到一种骇人的凄冷。
饱经风霜的脸被熏得焦黄,眼睛、眉毛烧在一起。她死了,躺在破旧的床板上。几位老人面色凝重,她们为太婆擦洗身体,换了衣服,裹上头巾,等待入殓。我想近前看看太婆,却被挡得远远的,后悔昨天晚上没有早点回去。她要被人挪走了,车子等在村口,听说是要再烧一遍,叫人既害怕,又恶心。
有人朝我走来,嘴里说着什么,他们要杀死我。三四个年轻人,手中拿着农具,迅速加入他们的行列。戴黑框眼镜的我的朋友也在其中,从他左侧合围的胖子反应很慢。我竭尽全力冲向他俩,终于逃出围追堵截。来不及回望,我不得不再次踏上亡命之旅,就像很小的时候,我从河里漂上岸来,没有饭吃,被人追着跑。
二
第一次睡得安稳,从不曾见的幸福。太婆拿干净的小碗盛满米汤放在我的面前,香甜的味道弥漫开来,充满整间屋子,软烂的米粒像冬天的雪花轻舞。我吃了个饱,倦意袭来。太婆摸摸我的头,把我摸醒。她摸得很舒服,我在她腿上蹭了蹭,继续睡。在以后的漫长的日子里,我和太婆一起住在茅草屋。我吃饭的碗,从小碗换成了和她一样的大碗,我渐渐恢复精神。
碰到下地干活的人,我也不害怕了。倒是村子里有几个小孩老是欺负我,但他们没我跑得快。我不想在太婆面前显得狼狈不堪,从来不敢让她发现自己被追着跑。如果有人追我,远远地看见太婆走来,我就不跑了,转过头去。那帮小孩子也不追了,他们肯定知道太婆在看他们。太婆说我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她这么说,我的眼泪就下来了。
太婆说,以后就有家了,跟着她,她有一口吃的我也就有,不会饿肚子了。这时有一种和担惊受怕不同的感觉,突然遍布我的全身。她倾诉般自言自语地说话,我竖着耳朵倾听,享受即如跳出泥淖爬上河岸,在太阳底下灼烤身体,温暖驱逐凄寒的过程。空明而又深邃的夜色将村子吞噬,远处的灯光渐渐零星,变得摇摇欲坠。也许我的故事值得一说,突然一切并不重要,就那样静静地坐着,在时间悄无声息的流淌之中,已像走了许多路。
那个戴黑框眼镜的孩子,他从来不打我,还摸我的头,给我东西吃,我觉得他真好。他比大部分小孩个子都高,换过一次眼镜,但也是黑框。他有时一个人在树林里走来走去,点上一根烟,抽完就走。碰见他的时候我会和他打招呼。我很愿意陪他聊聊天,但他到底说什么,我听不懂。后来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不打我。他说,他没有朋友,我也没有,我俩可以做朋友。他让我抽烟,我当然不会。当他对我笑的时候,我知道,我俩成了朋友。
三
漆黑的灶台,松软的床上铺满草梗、树叶,碗筷摆在床头的矮桌上,柴火占据了屋内多半的空间。茅草屋不大,足够住下我和太婆。除了太婆割草拾柴的时候在她边上跑来跑去,我有时躺在屋后,有时趴在屋前。我勤快的时候老是招惹麻烦。太婆把捡来的柴火,还有从坟地里割的枝条放在门前晾干,有时被我弄乱了,她就生气。但过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情忘了。她总是忘记许多事情。
茅草屋的门口和村头的小树林遥相呼应,太婆说,天上的神仙一定看得见,茅草屋和村子连着,像狗头上挂一只铃铛。然后她说:“唉。”月亮有时圆,有时不圆;有时亮,有时不亮。日复一日,都是月亮在转。下雨天,村子被雨帘遮住,高大的杨树左右摇摆,泡桐的枝蔓扫掉屋角的瓦片,我能看得一清二楚。茅草屋很矮,树枝扫不到,而且我们这边没有树。屋前是田间小路,屋后是干净的麦田。
茅草屋门口两边的木桩又圆又直,显得无比周整,和别人家的门框差不多,我喜欢在上面蹭来蹭去。只是门头不高,屋檐上的草叶伸出,雨水顺着草梗往下滴,屋脚的泥土被滴出圆圆的虚线。从大路走来,进村的人们有时回头,看见门口,也看见我。无论我冲他们微笑还是生气,只是出于习惯,不再多思多虑。逗虫子、抓虱子、咬自己尾巴、看不同的人从身边经过,同样的解闷儿。
太婆不会管我追着拖拉机跑,但拖拉机上的人下车捡土坷垃扔我,或者打我的时候她会管。这时她叫我,我就赶快回家。有时我会跑出去玩玩,多半喜欢去坟场,那里通常不会有人。过节的时候才有人在那放鞭炮,我肯定是不敢去了。即使在坟场待上一天,我晚上还是会回茅草屋。天黑了我还不回家,太婆就心急了——她生怕我掉进屋旁的吃水井里,或者被人拐走。
四
太婆的儿子偶尔送来一袋子面,或者半袋米。太婆有时跟他说,还没有吃完,不用送这么多。他也不说话,放下就走。村里的大小事情都归他管,谁家吵架了,谁家生儿子了,谁家的母猪生了,哪里都有他。我看他带着别人走村串户,站在家门口迎来送往,好像进村的小轿车都与他有关。他不喜欢我,他儿子追着我打,他也不管,所以我也不喜欢他,更不喜欢他半边脸上坑坑洼洼的肉瘤。太婆的女儿待我很好,但是见面的时间太少了。
有一次,太婆的儿子喝得醉醺醺的,滚圆的肚子一颤一颤,胳肢窝里夹着的皮包快要掉下来。我想如果他的皮包掉下来,我会帮他捡了送回家。他来到太婆的门前,不让太婆养我。太婆跟他说:“我少吃点,省下来给它吃,不会向你多要。”他说:“行吧,我对你仁至义尽,看人家还能说啥。”我仔细回想,曾经踹过我肚子一脚的会不会是他,但是什么也没能想起,就忘了这件事了。
太婆的女儿比儿子年纪大,脸上褶子挺深的,背有点驼,虽然没有太婆驼得厉害。她说:“能不能跟兄弟说说,乡上有补贴啥的,给您盖个砖房子?”太婆说:“盖房子也没用了,领点钱给孙子上学也好,给我有啥用,我快死的人了。”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我喜欢现在的茅草屋,遮风挡雨,睡着暖和。太婆还说,“人就是这个样子,长短都是一辈子,过完了就完了,把你们养大就值了。”我看着她深陷的眼窝,不知道要说点啥。
太婆的女儿带来一桶花生油、一袋盐、一块肉,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太婆问她小孩子为什么没来,她说去上学了,不在家。因为村子里去上学的小孩都回来了,他们放假,这天我都没怎么敢出门。所以我不知道太婆的女儿说的是不是实话,也可能她家孩子上学的地方比较远,就像村子里戴黑框眼镜的大孩子一样,很久才能回家一次。反正她很久才看太婆一次,来了就坐在太婆的床上抹泪。
路过太婆儿子家门口,他拎起竹竿把我打得生疼。他家住在村东头的当街,离我们住的茅草屋不远。我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见到我就想打我一样。不过他不知道我故意弄坏了他的鞋子。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从茅草屋路过,太婆的儿子也像被蝎子蜇了一样,立马刹住脸上的笑,恨不得立马绕开。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太婆又不拿竹竿敲他。
五
晚上,太婆的女儿没有走,她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下一趟,住下说说话。太婆的儿子过来一会儿,送来一个手电筒,又走了。等他走了我才回家,和他在一起我会不舒服。吃了晚饭,我出去透透风。天黑之后,风转凉了,清爽地吹在身上。坟场里飘着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和天上的星星做伴,我喜欢逗它们玩。路上没有人,我可以撒欢地跑。
坟场是村外的一片空地,坟前的墓碑高高耸立,被荒草覆盖的土坟数以百计。坟头的荒草割也割不完,太婆割了几十年,每年都会再长,所以烧饭、修补房子,从来不缺柴草。荆条最长最结实,又软,折不断,人要被缠在里面,跑不开,出不来。太婆说:“以前生活辛苦,老头在的时候,拿它编成筐子去卖钱,换粮食,搭配着野菜养活全家,现在搭配白面,日子好过多了。”但我觉得野菜不好吃。
我偶尔也想想父母,它们长什么样子,在干什么,会不会也想我。我试着跟萤火虫说说话,它们成群结队飞来舞去,一会儿就把我晃晕了。我想这个时候,我一定像太婆的儿子喝了酒一样,步履沉重,眼神迷离,应该回家好好睡一觉。可我不想动,反正没人管,就那样坐着,迷迷糊糊,直到萤火虫全部散去,剩下各种各样的虫子放声地叫,叫声刺破长空。
只有在夜深,才真的没人。我在长久的静默里隐藏,不去想伤心的事。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跑得很快,尤其在被追赶的时候。但是,梦中的遐想,或者飞驰的快感,都是错觉,无法掩盖痛苦的现实。小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我有一条后腿使不上劲,根本跑不了多远。也许我该像坟头的一株草,枯荣由命,摇曳随风。
六
太婆的女儿吃惊得不得了。她说:“你咋来了?”说着流下泪来。我的腿被铁钩划伤了,结了血痂,还有成滴的血往外渗。太婆去世的消息比想象中传得要快。她给我拿水喝,拿东西吃,像最初的太婆一样。她也一个人住,但是,房子比茅草屋结实。墙角特别暖和,我舔舐伤口,一夜安稳。黎明时分,听见鸡叫的声音,我开始往回走。
太婆会被埋到坟里。我的朋友,熟悉的小树林和萤火虫,我要见到它们。想了又想,不管怎么样,必须回家。但我可能想错了,地里的人们看到我,就开始追我。这次动作更快,来人更多。他们拿着农具,长把子的铁叉、铁锨、榔头、抓钩,确实不愿让我多活一会儿了。我远远地看一眼村头的小树林,还有烧成灰的茅草屋,算是作别。
蒿草泛着枯黄的颜色,不能完全遮住我的视线,却有些绊腿,我干脆奔向大路,像车辆踩足了油门,在柏油马路上疾驰。当我再次回头,追来的人突然无影无踪了,因为来不及留下标志,我也迷路了,无法识别自己沿途的味道。我生怕在小道里再次迷失,只好沿着大路走。偶尔追着车子跑,直到追不上。
再次来到河边,不远处的桥让人感觉安稳。河水明澈见底,像极了仙女的眸子,倒映着天边的云彩,呈现出一幅图画,湛蓝的底色消解风尘,将芜杂的心事变得光鲜。眼见细致的波纹荡漾开来,绵延扩散,云朵也被画上无数个圆圈。圆的外沿,是岸上的脚印,我的足迹。金黄的麦茬像书卷般展开,在两岸重复经久的默契。柳叶翩翩飘落,没入嶙峋的根枝。
七
曾经的噩梦,在或紧或慢的水流中,身体的重量成为致命的打击。没有优柔寡断,没有思虑谋决,只有挣扎,摆动肢体。没有复杂的念头,没有清晰或者模糊的画面,内心急迫而又空虚的念头化作声音,遥遥地回响:我要上岸。到底是随波逐流,或者是逆流而上,那不是我该思考的问题。
睁开眼睛,只有眩晕。“哗啦啦”的流水抚过身体,带来叫人害怕的冰冷,残余的温度渐渐苏醒,我重新感到生命的鲜活。阴湿的破桥洞里,砖头瓦片儿的棱角变得神奇,纷纷扬扬的土灰充满诗意。我循着光亮一步一步往前爬,爬累了,歇一会儿。终于感到橘红色的阳光照在身上。荒草遮蔽了大部分桥洞,破桥底下,腥臭味和苍蝇铺天盖地,还有干瘪的人拉的屎,都被我抛在脑后。
在旷野里飞驰,我看见蔚蓝的天空中飘着洁白的丝绒。在骇人的机器轰鸣声中,人们脸上挂满了忙碌的汗水和幸福的笑容。金黄的麦穗在热风里曼舞。
为了避开路边的车和路上的人,我不敢走上大路。地里干活的人们见了我,有的会多瞧一眼,有的不会。有的人,望着我笑笑,我迎上前去,他们就转身走掉。有的人就更不要提了,他们毫不介意为别人美好的愿望泼盆冷水。我想要一个拥抱,或者一点温暖,却总是遭遇冷眼。看他们讪笑着离开,我快要放弃目之所及的所有人了,愈发依恋宁静的清晨和黄昏。
我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夜风驱走炎夏的闷热,麦秸杆上的露水泛甜,广袤无垠的原野是我自由的天地。那天,本来的遭遇毫无瑕疵,我找到了些吃的,尝了尝,不太难吃,足够填饱肚子。但大狗朝我扑了过来,我就跑掉了。大狗身强力壮,一步顶我三四步。好在它惦记着被我扔下的东西,没有紧追不舍,不然,我的肚子就不止被踹一脚这么疼了。
太婆拿一把老旧的镰刀,背一捆柴草,扒开坟边的荒草,发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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