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与意图:《红楼梦》对话研究-1 作者和读者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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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的“对话”乃引用巴赫金(Bakhtin, M。M。, 1895—1975)在《小说中的话语》“Discourse in the Novel”一文里提出的概念。小说研究方向除了情节结构、人物形象,或自然主义的描写的论说之外,巴赫金的理论是代表了一个新的方向,给小说另一种的评价标准。他不像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和新批评派一开始就否定作者在文学的作用,或避开作者和文本的关系;另一方面他不忽略读者的参与性。在他的理论中,重新考虑一个成功小说的标准:对话。从这个方向去看《红楼梦》,可能更贴切地分析小说的特点。例如在前八十回,小说的结构虽然没有了结,可是人物的性格形象已摆脱了作者的操纵,有其独立的生命,借着作者和读者的对话、作者和人物对话这种种现象提出分析方法,这种分析乃是从巴赫金的理论得到的启示,实在为研究小说开发一个新方向。[1]

    说到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明清小说里没有一本像《红楼梦》的作者,与读者的关系那么密切,一开始就与读者进行详细的对话。《红楼梦》第一回: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1页)[2]这里先称呼读者,再说此书由来虽荒唐但有趣,又注明来历,使阅者了然不惑,可见这是作者原意。后来作者又用石头与读者对话: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妙道,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5页)作者的意旨乃要对方把玩,并换新眼目,在醉淫饱卧之时,避世去愁之际,可消磨时间。清楚说明作者要读者达到如何的阅读效果。作者也不一定要世人称奇妙道,喜悦检读;然而其引文说“也不愿”“也不定要”,未必是绝对的,因此后人对此书称奇妙道,并喜悦逐字逐句检读,前后左右检读,也未尝不可。

    在《水浒传》和《金瓶梅》里,作者虽然知道他的对象是读者而非听众,在程度上是有不同的,《水浒传》和《金瓶梅》仍然保存对象是听众的痕迹。明王圻(约1580年前后)《稗史汇编》卷一百零三(文史门·杂书·院本)记:文至院本、说书,其变极矣。然非绝世轶材,自不妄作。如宗秀罗贯中,国初葛可久,皆有志图王者……罗传神稗史。今读罗《水浒传》,从空中放出许多罡煞,又从梦里收拾一场怪诞……[3]《水浒传》曾是说书时的院本,对象明显是听众。

    再看《金瓶梅》,张岱(1597—1679)《陶庵梦忆》卷四曾记载:(崇祯七年)甲戍十月,携楚生往不系园看红叶……杨与民弹三弦子,罗三唱曲,陆九吹箫。与民复出寸许紫檀界尺,据小梧,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4]可见《金瓶梅》原本是话本,北调乃北曲,明代中叶,北曲杂剧虽衰未绝,北曲可清唱,用的是弦索调。杨与民在不系园弹三弦子,后用北调说唱《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可见当时的《金瓶梅》也是说给人听的。

    小说后来演变到给人阅览,《水浒传》、《金瓶梅》等在其阅览的作用里还清楚的看到说唱痕迹。到了《儒林外史》、《红楼梦》其阅览的作用就十分的成熟。

    在《儒林外史》里,作者完全根据对象是读者的方向去进行创作,如《儒林外史》第一回楔子说王冕的故事为例:可笑近来文人学士,说着王冕,都称他做王参军,究竟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所以表白一番。这不过是个楔子,下面还有正文。[5]作者要表白的对象是文人学士,看这个小说的是文人学士,不是一般的街坊听书者,第二此处写的是楔子,下面还有正文,因此对象是阅者。在《红楼梦》虽然几乎每章开始用“话说”“且说”,但其听者的作用不大,反而给阅览的作用大。《红楼梦》的作者处理小说,又和其他知道对象是读者的作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红楼梦》第一回: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1页)这里说使阅者悦目、闺阁间明显传阅。又此回中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1页)这里说提醒阅者眼目,因此对象清楚是阅者而非听众,并达到悦目醒目的程度。作者为读者着想,作者明显的把读者当对象。这与“作者死了吗”的问题,把文本高举又大不相同。《红楼梦》的作者一开始就拉近文本和读者的关系。

    皮斯(Pease,Donald.E.)在《作者》“Author”一文分析“作者死了”这个问题:[6]巴特·罗兰(Barthes,Roland,1915—1980)在《作者的死亡》“The Death of the Author”中声称作者已经死亡,是为了使文本免受作者的沾染;由于作者已死,巴特提出一个关于文学的新的说法,将文本和读者重新界定,指出“那是一种话语的游戏,总是活动于其自身规则的边缘,没有任何作者,只有读者,或者是巴特所称的‘书写者’(scriptor),读者被界定为写作游戏的产物。”而巴特·罗兰在《作者的死亡》一文提出读者的复活要付上作者死的代价,[7]在《红楼梦》不是绝对的,《红楼梦》是不能排除作者存在文本的作用,作者的家庭背景和当时作者的社会文化传统是《红楼梦》成书的基础。

    如今再从福柯(Foucault,Michel)《什么是作者》“What is an Author”一文,[8]看清楚作者、文本和读者的关系。

    福柯说作者是一个专有名称,因此就会面对其他专有名称的难题,他引用塞尔·约翰(Searle,John)的说法,[9]一个专有名称不只是一种指示功能:它具有一种指称、一种姿态、一个的指着某人的手指,它也是相等于一种描述,例如提到亚里士多德,就有一个、或一系列、或特定的描述如“解析学的作者”、“本体论的奠基者”(the Author of the Analytics,the Founder of Ontology)。同时一位作者不是纯粹是一个话语的成分,它呈现有关叙述话语的某种角色,承担一种分类功能。那个名称下许多文本得以归类、界定、分别、并与其他文本对照,同时在文本中建立一种关系。[10]换句话说,一提到曹雪芹,就有一系列、或特定的描述:“红楼梦的作者”,“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11],或《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论。[12]

    福柯提出作者功能的四种特征里,如今用第三和第四的特征所指文学批评的部分,分析作者曹雪芹在小说中的功能:[13]

    他在第三的特征里说:“作者功能不会使个人创作的方向自动发展,反倒是构成“作者”的一种理性存在,一种复杂活动的效果。从现代文学批评的角度来看,作者提供了基本上解释作品的条件,不仅是在场(presence),也为这些事件的变形(transformations)、歪曲(distortions)、多种多样的修饰(diverse modifications)提供基础。作者也是整体写作的原则,所有的差异或部分的差异在发展、成形或影响都在作者的原则下得以解决;作者同样有助解决一系列文本的矛盾,最后他也是表达的特别泉源,在他的作品、随笔、信件、断笺残章里,在或多或少的完整形式里,都得到同样好且有效的表现。”

    福柯又在第四的特征指出:“在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里,第一人称是代词、或是真正的作家、或是写作那个时间的作者,这第一人称的代词与作者的距离不断变化,并在作品中变异自我。把作者和真正的写作人说成同等,或说他与小说的说话者同等,都是不对的。作者功能是在分裂本身里,在这种分割和距离中实现并发挥作用。因此那不是纯粹和简单地指一真正的个人,他可以同时产生数个自我,产生数个主体——那位置能够被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占据。”

    这里要分析的是作者的功能问题,作为“个体”的作者,在分裂本身里,同时产生数个自我,产生数个主体——那位置能够被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占据;同时作者提供了基本上解释作品事件,不仅是在场,对作品中事件的变形、歪曲、多种多样的修饰也可以通过他的传记,他的个人的观察力的确定,他的社会地位,他的基本意图的揭示提供写作基础。作者也是整体写作的原则,是表达创作的源泉。综合以上福柯各点将分析《红楼梦》的作者功能,看作为《红楼梦》的作者,他的位置在哪里?他站在怎样的角度创作?他与读者如何对话?

    《红楼梦》的作者明显地与读者对话,告诉读者要看的是什么,同时他也说清楚要写的是什么,我们先看《红楼梦》的曹雪芹如何写《红楼梦》?先有一个叙述者,这叙述者是作者自己,第一回里: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编述一集……。”(1页)从“自云”“自又云”“自欲将已往……”,《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小说一开始申明是他自己讲述,他没有要隐藏他自己的打算,然而当他自己介绍石头来历,接着隐退,引用对话。

    这里出现的疑问是“作者自云”“自又云”是不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本身?或只是一个叙述者的身份说那是“作者自云”;或是我们就相信那是“作者自云”呢?这里我们要看作者功能在分裂本身里,其分割和距离发挥了多少作用?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1页)这里作者分割为作者自己、“通灵”(石头)、甄士隐。又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1页)这里作者分割为“虽我未学”的“我”和贾雨村。“虽我未学”的“我”即作者自己,因为他说“下笔无文”,“下笔”者即作者自己。接下来乃空空道人与石头对话: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4页)石头答道:我师何太痴耶……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5页)然后石头说野史,说风月笔墨,说才子佳人等书“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5页)的弊病,再举《石头记》不同之处,强调不失其真: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但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5页)这里“不敢稍加穿凿”,求其真,所写事迹就与作者的距离近。空空道人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然后从头到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接下来有趣的是: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6页)空空道人的改变其实是石头的际遇,因此这段对话作者又分割为石头与空空道人。

    这里就印证以上福柯所说作为“个体”的作者,同时产生数个自我,产生数个主体——那位置能够被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占据;作者提供了基本上解释作品事件,不仅是在场,同时为事件的变形、歪曲、有多样的修饰或修改;《红楼梦》不同之处是作者不仅有在场的痕迹,同时叙述者也分割成不同的个体,为事件的变形、歪曲等的形式增加多彩。

    此外在《红楼梦》一些段落里,企图向读者交代,或解释人物有某种行为,或为什么有这种行为;作者用叙述者去向读者交代,如二十回说宝玉对待贾环:宝钗素知他家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却不知那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282页)这里先说宝钗的观点,其实她的看法是错的,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因为他有一个呆意思: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恒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所以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283页)宝玉这个呆念是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渣滓、混沌浊物,弟兄之间不过稍尽情理罢了。他也不想自己是男儿,须要成为弟弟的好榜样。

    另一处见二十九回,为张道士提亲,宝玉和黛玉两人心里都不自在。这里有一大段交代,说: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及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些痴病的,也每用假情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414页)此处说宝玉情痴,是因与黛玉两小无差,其他闺秀无人可及,如今懂事且受了邪书僻传影响,对黛玉存了一段心事,黛玉也是如此。但两人不以真情相告,却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彼此折磨。

    又另有一处乃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出怡红院,袭人夜里铺床问宝玉“今日怎么睡?”宝玉说:“不管怎么,睡罢了。”小说又一次向读者交代说: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法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况虽无大事办理,然一应针线并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杂物等事,也甚繁琐;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问总不与宝玉同房。(1110—1111页)此处提出袭人不与宝玉同房,因袭人要自重,有太多繁杂琐事要理,又得了女儿痨。下文又说明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因此夜里茶水起坐呼唤的任务都交给晴雯,宝玉外床只是他睡。晴雯被撵,夜间怎么睡就成了袭人的困扰。

    小说中这些与读者对话,向读者交代的叙述,是作者的交代,还是叙述者的交代?说是叙述者的交代大致上是没问题的,说是作者的交代不如说作者用叙述者去向读者交代;然而在《红楼梦》中,这一个叙述者很强烈地显露作者的意识,这强烈的作者意识从叙述者在许多情节与读者交代,与读者对话。

    布思(Booths,Wayne,C,1912—)在《小说修辞学》(Rhetoric of Fiction)指出:“任何阅读体验中都具有作者、叙述者、其他人物、读者,四者之间含蓄的对话。”四者之间的距离可以分为:

    一、 叙述者可以或多或少地离开隐含作者。[14]这种距离可以是道德、是理智上的、身体上的、时间上的。多数作者甚至远离最有见识的叙述者,因为他们可能知道“一切事情的结局”如何。如果用以上《红楼梦》叙述者为读者解释各事件的例子看来,在宝玉对待贾环的例子里,叙述者为读者解释宝玉对待弟弟贾环的态度,叙述者是完全离开隐含作者。

    二、 叙述者可以或多或少远离他所讲述的故事中的人物。他可以在道德上、理智上和时间上不同于故事中的人物,他可以在道德上和理智上远离故事中的人物,他可以在情感上远离故事中的人物。《红楼梦》人物对话开始时,叙述者就会站在一旁,让故事人物向读者完成叙述事件。

    三、 叙述者可以或多或少远离读者自己的准则。布思指出本世纪的作家采取的几个类型:叙述者在小说开始时远离读者,到结尾时接近读者;开始时接近读者,而后背离读者,到结尾时又接近读者;开始时背离读者,接着更加远离读者。而最能收到效果是叙述者开始时远离,到结尾时接近读者。从《红楼梦》第一回不同叙述者,说创作意旨、写作目的、故事内容、成书过程,叙述者开始时接近读者,后即离即合,然后在需要时又接近读者。如前面二十九回张道士提亲,宝玉和黛玉两人心里都不自在,叙述者向读者交代两人的心态。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出怡红院,袭人夜里铺床问宝玉,叙述者又一次向读者交代袭人被王夫人器重后的心态,这些都叙述者接近读者的情形。

    四、 隐含的作者可以或多或少远离读者。据作家之见,要成功阅读他的作品,就必须消除他的隐含作者与读者两者的基本思想的距离。一部劣作很容易被认出来,是因为隐含的作者要读者按照读者不能接受的思想规范来判断。在二十回宝玉对待贾环的例子里,隐含的作者完全把解释人物心态的责任交给叙述者,此时隐含作者可以说是远离读者。

    五、 隐含的作者可以或多或少远离其他人物。有些成功的作家在各方面都距离大多数人物很远;有些作家展示与人物的距离由远到近。《红楼梦》隐含的作者,虽说他耳闻目睹过小说人物,而在表达故事时他是距大多数人物远远,并宁可让叙述者接近他们。[15]

    布思指出作者“把读者塑造成为适合于鉴赏这个人物和正在写的这部作品的那类人”。[16]同样的道理曹雪芹是把他的读者当成是能鉴赏小说的人物,同时也能明了怎么写这部作品,鉴赏这部作品的那类人。他并不是创造读者,而是读者已经存在。

    黄锦明(Wong Kam Ming)在《红楼梦的叙述艺术》指出,“在曹雪芹之前,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位小说家像他这般自觉地写小说。石头与空空道人就逼真这一问题的对谈,第一回甄士隐从旁听到茫茫大师与渺渺真人之间就这部情史的独特写实特质所做的交谈,以及第六回作者就故事本身最好如何开端而与读者公开讨论,都是他自觉的例证。”[17]这说明了与读者对话的写作方向。

    黄锦明在《自觉的说书人身分》一节引第六回,指作者与读者公开讨论如何继续故事:[18]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虽事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荳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贾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什么瓜葛?且听细讲。(94页)黄锦明指出刘姥姥是选来扮演故事的“头绪”这一角色的。[19]

    “自觉的说书人身份”说的极是。这里作者的问题是“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问读者怎么办呢?“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指作者在想法子:“从千里之外,芥荳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贾府略有些瓜葛”,当作者开始知道怎么办了,“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这一家乃是刘姥姥女婿王成一家。王成一家祖上因与王夫人府上连了宗,所以“与贾府略有些瓜葛”,读者也因此得以看下去。

    作者为什么不自云下去,而是用石头与空空道人对谈,用茫茫大师与渺渺真人交谈,甚至第二回让冷子兴与贾雨村论宁荣二府,此处涉及作者要退出的问题;因为作者要退出,因此他要有一个叙述者来代替他的任务,而《红楼梦》的作者创造多个叙述者代替他完成任务,从这些叙述者又清楚使读者体会作者的意识,造成一个分割自我的现象,他让这些叙述者用对话来代替他完成叙述的任务,这点说明对话有不寻常的作用,能清楚、有条理、活泼地表达作者的意识,也因此造成《红楼梦》叙述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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