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胰子泡
——[中国]徐志摩
小粲和哥哥迸着气吹了一个大大的胰子泡,上面有仙女、图画、蝴蝶……
可看着看着我就哭了!
小粲粉嫩的脸上,流着两道沟,走来对他娘说:“所有的好东西全没有了,全破了。我方才同大哥一起吹胰子泡。他吹一个小的,我也吹一个小的,他吹一个大的,我也吹一个大的,有的飞了上去,有的闪下地去,有的吹得太大了,涨破了。大哥说他们是白天的萤火虫,一会儿见,一会儿不见。我说他们是仙人球,上面有仙女在那里画花,你看,红的,绿的,青的,白的,多么好看,但是仙女的命多是很短,所以一会儿就不见了。后来我们想吹一个顶大的,顶大顶圆顶好看的球,上面要有许多画花的仙女,十个,二十个,还不够,吹成功了,慢慢的放上天去,(那时候天上刚有一大块好看的红云,那便是仙女的家,)岂不是好?我们,我同大哥,就慢慢的吹,慢慢的换气,手也顶小心的,拿着麦管子一动也不敢动。我几乎笑了,大哥也快笑了,球也慢慢的大了,像圆的鸽蛋,像圆的鸡蛋,像圆的鸭蛋,像圆的鹅蛋,(妈,鹅蛋不是比鸭蛋大吗?)像妹妹的那个大皮球;球大了,花也慢慢多了,仙女到得也多了,那球老是轻轻的动着,像发抖,我想一定是那些仙女看了我们迸着气,板着脸,鼓着腮帮子,太可笑的样子,在那里笑话我们,像妹妹一样的傻笑,可没有声音。后来奶妈在旁边说好了,再吹就破了,我们就轻轻的把嘴唇移开了麦管口,手发抖,脚也不敢动,好容易把那麦管口挂着的好宝贝举起来——真是宝贝,我们乐极了,我们就轻轻的把那满是仙女的球往空中一掷,赶快仰起一双嘴,尽吹,可是妈呀,你不能张着口吹,直吹球就破,你得把你那口回成一个小圆洞儿再吹,那就不破了,大哥吹得比我更好。他吹,我也吹,他又吹,吹得那盏五彩的灯儿摇摇摆摆的,上上下下的,尽在空中飞着,像个大花蝶。我呀,又着急,又乐,又要笑,又不敢笑开口,开口一吹球儿就破。奶妈看得也笑了。妹子奶妈抱着,也乐疯了,尽伸着一双小手想去抓那球,——她老爱抓花蝶——可没有抓到。竹子也笑了,笑得摇头弯腰的。
“球飞到了竹子旁边险得很,差一点让扎破了。那在太阳光里溜着,真美,真好看。那些仙女画好了,都在那里拉着手儿跳舞。跳的是仙女舞,真好看。我们正吹得浑身都痛,想把他吹上天去,哪儿知道出乱子了,我们的花厅前面不是有个燕子窝,他们不是早晚尽闹,那只尾巴又细又白的,真不知趣,早不飞,晚不飞,谁都不愿意飞,他倒飞了出来,一飞呀就捣乱,他开着口,一面叫,一面飞,他那张贫嘴,刚好撞着快飞上天的球儿,一撞呀,什么球呀,蛋呀,蝴蝶呀,画呀,仙女呀,笑呀,全没有了,全不见了,全让那白燕的贫嘴吞了下去,连仙女都吞了!妈呀,你看可气不可气,我就哭了!”
灯
——[中国]鲁彦
我在母亲的怀中痛苦地挣扎,我怨忿、绝望,我将心还给了母亲并给了她一个安慰,让她看到了希望,这一切只有灯知道……
我愤怒地躺在母亲的怀中。母亲紧紧地搂着我,呜咽地哭泣着,她的泪纷纷地落在我的颈上,我只是愤怒地躺着。
“你不生我不好吗,母亲?”我怨忿地问。
母亲没有回答,母亲的脸色极其苍白。
我愤怒地伸出右手,竭力地撕我胸上地衣服。
“为了母亲,孩子……”母亲按住我的手,呜咽地说。
“咳咳……”我哭了。
风凄凄地摇荡着窗外的枇杷树,雨萧萧地滴在我心上。母亲的脸色是那样的苍白。我悲苦地挽住了她的颈,她的颈如柴一般的消瘦。
“让我死了罢,母亲……”我哭着说,紧紧地挽着她的颈。
“不能,不能,孩子,我的孩子……”她的泪纷纷地落在我的脸上。
灯光黯淡地照着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如丝一般的乱,如霜一般的白。
静寂,静寂,世界上除了我和母亲外,没有一个人影;除了风和雨的哭声外,没有半点响声。
“罢了,罢了,母亲。我还你这颗心,我还你这颗心!你生我时不该给我这颗心,这在世界上没有用处!”说着,我用两手竭力地撕我胸上的衣服,怨忿而且悲伤。
“啊,孩子!……”母亲号啕地哭了。她紧紧地按住了我的手,我竭力地挣扎着。
风凄凄地摇荡着窗外的枇杷树,雨萧萧地滴在我的心上。灯光黯淡地照着母亲的头发,母亲的头发如丝一般的乱,如霜一般的白,母亲的泪如潮一般地流着,我抱住她的消瘦的颈,也号啕地大哭了。
有一滴泪,从母亲的眼中落了下来,滴在我的眼上,和我的泪融合在一处,渐渐地汇成了一道河。
我溯着河流走去,进了母亲的眼帘,一直到了母亲的心坎上。
在那里,我看见母亲的心萎枯了。
“母亲,为了你的孩子,你将你自己的心萎枯了。然而你分给你孩子的那颗心,在世界上只是受人家的诅咒,不曾受人家的祝福,只能增加你孩子的悲哀,不能增加你孩子的欢乐。现在,取出来还了你罢,母亲!”我哭着说,跪倒在母亲的心旁。解开胸衣,用指甲划开胸皮,我伸手进去从自己的腔中挖出一颗鲜血淋淋的心,放在母亲的心上。母亲的心和我的心合成一个,热血沸腾了。
我急忙合上自己的胸皮,扣上了胸衣,忽忽地离开了母亲的心,出了母亲的眼帘,由原路回到了母亲的膝上。
母亲不知道。
“母亲,我不再灰心了,我愿意做‘人’了。”我拭着眼泪对母亲说。
母亲微笑了。母亲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欢乐,母亲的眼前露出了无限的希望。
只有灯,只有站在壁上的灯,他知道我在母亲心中所做的什么,不忍见那微笑,渐渐地惨淡了下去……
老爱情
——[中国]苏童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你一定以为这是一个天荒地老的故事,其实不是的。
它就发生在七十年代,它就发生我在家乡。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感到一丝震动。
话说七十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大约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却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亲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通通通”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迎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十二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七十年代末的同一个夜晚。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十二点,就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制服
——[中国台湾]陈克华
她与他约会的第一夜,她看到了他笔挺制服下那裸着的身体上的刺青及伤疤的印迹,不禁为之吃惊。多年后,她始终忘不了那一夜。
等她一切都明白过来时,便知道所有都是制服的错了。
当钟敲十二下,男人开始卸解下一身衣物,先是眼镜、戒指、手表、领带——大概就从解下领带开始吧,原来存在的高潮几乎纯粹是欲望的催化氛围,马上为之一变,就像这家旅舍房间的冷气流一般强劲地当头罩下,使她由头顶到脚底板一度一度地冷下去。
他领带松开后,颈下露出一颗硕大的突兀的喉结,大得像会割人。敞开的衬衫领口露出苍白的,甚至些微病态青黄的单薄的胸肋,卷起的袖口隐隐露出手臂上一块褪色的刺青。
她好奇地多瞄了两眼——好像是一朵玫瑰图案外加一行“永远……爱你……爱死”的歪斜小字,仿佛标志着一段甚为不堪的少年往事——天啊,他还会继续往下脱……
她不知道一个男人一旦穿起那钉着两排金属钮扣的制服、崭新闪亮的领章肩章,蓄个中规中矩的发脚整齐的短发,胸前配挂着号码名牌的模样,竟有如此不可抗拒的扭力——今晚当他为她拉开了晚餐的高背椅时,她简直以为自己是中世纪城堡里的郡主,而他是她高大英挺、身怀绝艺的贴身侍卫长。
她望着他被宽皮带与垫肩所塑勒成倒三角形的上半身,那样熨贴的绒质布料,绒布所紧紧包裹的紧硬骨骼与肌肉,简直含蕴了所有对中产阶级拘谨而贫乏的想像力的无限魅惑……
然而现在钟敲了十二下,她的心情陡地由盛装赴宴的公主一下子跌回成为灰暗沮丧的辛德蕾拉——更糟糕的是,她已经脱好了衣服正裹在被单里等他,而这一切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被动的成分……
而他还在继续往下脱——她冷冷地盯着他渐渐裸裎出来的馒头似的肥凸小肚、瘦似两枝火柴棒的大腿、股骨上深深浅浅的淡紫色发亮的疤……老天,她想:少了那套制服他简直就还是个乱七八糟的发育中的孩子……
终于他没有什么可以再脱了——她抓紧了床单把身子转过背对着他,感觉到一股男人身上暖呼呼的燥热靠了过来。弹簧床陷了过去,她紧闭起眼假想这将是一次强暴——而这才是她和他约会的第一夜。天哪……怎么会演变到这般田地?当他压在她身上热烈地做那件事时,她双眼一直盯着那件金光闪闪、两排钮扣的绒质制服整齐地披挂在椅背上,上头还有阶级、名牌,她所不明白的领章的意义……都在浓浓的黑夜里闪着坚定的明锐的幽光,连那张椅子也仿佛有了生命,像一副没有长头的肩膀,以无比的虚空静定地回望她。
多年后她始终忘不了这一夜。
获得爱的磨难
——[美国]欧·亨利
乔和迪莉娅婚后便把身上的钱全部花光了。于是,学音乐的迪莉娅便去做了家教,而学绘画的乔说有主顾去买他的画。
两周后,他们的谎言都被对方揭穿了。
中西部的乔来纽约求绘画,南部的迪莉娅来纽约求音乐,二人在一画室不期而遇,不久以后,他们成了好朋友,并且结了婚。
婚后,二人租了一间狭小的房子。尽管房子很小,但二人居住得很开心。他们互敬互爱,而且双方都热衷于艺术。直到有一天,他们在发现已经花完了所有的钱之前,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是顺心满意的。
迪莉娅决定去做家庭音乐教师了。一天下午,她对丈夫说:
“乔,亲爱的,我给一个将军的女儿作音乐家庭教师。她是位性情温柔的姑娘。一星期我教三节课,一节课五元。”
但是,乔并不高兴。
“我也要找事做。”他说,“你以为我可以眼睁睁地看着你工作而自己却轻松地搞自己的艺术吗?不,我也要工作。”
“亲爱的,不要固执。”迪莉娅说,“你必须继续练习绘画。我们一周有十五元钱,会生活得很幸福的。”
“也许我可以在我的画上做些文章。”乔说。
每天,他们早晨分手,晚上相见。一星期过去了,迪莉娅带回家十五元钱,但身子透出少许疲惫。
“克莱门提娜有时使我感到烦恼。恐怕她不会下苦功夫练习的。但是,那位将军真是一位最可爱的老人!我多么想你能见他一面呀,乔。”
这时,乔从口袋里摸出十八元钱。
“一个来自皮奥里亚的人相中了我的一幅画。”他说,“他还定购了另外一张。”
“太棒了。”迪莉娅说,“三十三元!以前我们从没有这么多的钱去花费。今晚我们将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了。”
第二个星期,乔比迪莉娅早回家,他又带回了十八元钱。过了半小时,迪莉娅回来了,她的右手缠着绷带。
“你的手怎么了?”乔大惊。
迪莉娅笑着说:“噢,发生了一件滑稽事儿!克莱门提娜递给我一盆汤时,一些汤溅洒到我手上。对此她感到很抱歉,老将军也觉得过意不去。乔,亲爱的,你不相信吗?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盯着我?”
“你今天什么时间烫着手的,迪莉娅?”
“我大约下午五点钟吧。那把烙铁——我的意思是说那盆汤——是在五点左右备好的。你问这个干嘛?”
“迪莉娅,来,坐在这儿。”乔说着把她拉到长沙发上,并且坐在她身边。
“亲爱的,不要骗我,说你每天在干什么工作,你真的在做家教吗?告诉我实话。”
迪莉娅哭了起来。
“亲爱的,我撒了谎。”她诉说道,“我在一个洗衣坊熨衬衣。今天下午,一个女孩偶然间把一把烙铁放在了我的手上,把我重重地烫了一下。但是,告诉我,乔,你是如何知道我不是在做家庭音乐教师的呢?”
“很简单。”乔说,“我知道关于你的绷带的所有来历,因为是我把它们送给楼下洗衣坊里一个小女孩的,她用热烙铁烫坏了一个人的手。你明白了吧,我是你工作的洗衣坊里的动力机房里的一名临时工。”
“那么,你画的画呢?你的那位来自皮奥里亚的主顾呢?”
“算了吧!你的将军和他的克莱门提娜是无中生有的,那么,我那位来自皮奥里亚的人当然也是梦中人物。”
说完,两个人对视半天,忽然一下子大笑起来,并拥抱在一起。
约会
——[美国]欧·亨利
老朋友鲍勃和吉米相约二十年后在纽约分手的小饭馆再相见。二十年后的今天,他们都没有违约,但却没有相认。后来,鲍勃接收到了一张便条,他读着读着,开始颤抖起来。
夜已很深了,纽约一条大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有些商店正准备关门。一个警察正朝着这条街大步走来。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枝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仔细地打量了这个男人一会儿,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我没干什么违法的事,大人。”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的话,你听我讲个故事,那还是二十年前,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我知道,那餐馆五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大人,您听我说,我有个最好的朋友,他叫吉米·维尔斯,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我们在五年前被拆除的那家餐馆吃晚饭,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二十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到这里再次相会。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中断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我又由于生计的关系居无定所,所以我们已经有好多年未曾联系了。但是二十年的承诺我们还要遵守,吉米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还有三分钟十点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这二十年来你在西部发展得怎么样?”警察问道。
“很风光!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付出了很多东西……”
一阵冷冷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噢!不,我最低也要十点半才能走,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大人,祝你好运!”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正当他又掏出那块金表准备看时间之时,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紧走两步,一把抱住男人:“鲍勃,我是吉米,终于见到你了,我太高兴了!二十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餐厅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长得这么高,真出乎我的意料。”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生活得怎么样?”
“怎么说呢?很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此时,已经接近深夜了,大多数商家都已关门,只有拐角处的一家商店还亮着灯,他们来到亮光处,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虽然我和吉米二十年没有见面,但一个人不可能变化这么大,我敢肯定你不是我的朋友吉米。”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不错,我不是你的朋友吉米,但我知道二十年来你已由一个好人变成一个恶棍了。”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派我来跟你联络一下。就这样,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
我没有失约,刚才我们已见过面了,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被芝加哥警方通缉的人。由于我们曾是朋友,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吉米
古老的戒指
——[美国]霍桑
埃塞克斯伯爵被处死刑的前夜,伯爵托为报复而来探监的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把一枚魔戒送到女王面前。
最后,伯爵夫人因违背誓言,遭到精灵的惩罚。
“这钻石亮得就像星星,镶嵌得也很巧妙。”克拉拉·彭伯顿小姐与未婚夫一番甜言蜜语之后,细细地看着他送给她的那只古老戒指,“只差一样就十全十美了。”
“差什么?”爱德华·卡里尔先生暗暗盼望礼物得到称许,“是不是差个摩登底座?”
“哦,不是!如果那样,这个东西的魅力就被破坏无疑了。”克拉拉回答,“什么装饰也不缺,只缺一个故事。真想知道这东西充当情人间爱的信物已有多少次,并且随它而来的那些誓言是得到遵守,还是时常遭践踏。我倒不是特别看重事实,你要是对这戒指的真正历史不了解,反而更好。说不定它曾在哪位女王的手指上闪耀过光彩呢?没准儿波斯特休莫斯从伊莫金手里得到的正是它呢?一句话,你一定得用这颗钻石的光华点燃你的想像力,编出个故事来。”
“要民歌还是要叙事诗?”爱德华将戒指拿在手中,转来转去,捕捉那耀眼的光芒,仿佛照克拉拉建议的一般,指望着能用它星星一般的闪光,点燃自己的想像力,“富于魔力的戒指常常在古老的英诗中光彩照人,我想这个题材还能用。不过韵文比散文更合适。”
“不,不,”彭伯顿小姐道,“这戒指上有一句题诗就足够了。你就用明白的散文来写这个故事吧。等你写完,我就开个小茶会,请大家来听你朗读。”
青年绅士答应照办。他上床躺下,满脑子都是缠住戒指、怀表、剑鞘之类不放的精灵鬼怪。他运气不错,总能在梦中得到某种启发,将这梦中启示与自己碰巧了解到的关于这戒指的一些真实历史凑到一起,便大功告成。于是,克拉拉·彭伯顿请来几位最要好的朋友——大家对爱德华的天才深信不疑。所以,这位大作家就得到了一些即便算不上最公正的评论家,也堪称最友好的听众。
爱德华·卡里尔把椅子拉近一盏太阳灯,打开一卷光滑的纸,开始朗读:
今夜,埃塞克斯伯爵接到死刑判决书,明天他将被推上断头台。这时,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前来探监,发现伯爵大人孩子似地把玩着一只戒指。戒指上的钻石散射着小星般的光芒,不过发出的只有红光。伦敦塔内阴森森的牢房,四面石壁上高而狭小的窗户,便是伯爵大人拥有的全部人间景象,也难怪他对世间欺人的辉煌发上一通道德高论。人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身处绝境之时,往往如此。伯爵夫人目光锐利,装作埃塞克斯的朋友,但此行真正的目的却是为了报复伯爵早已忘却的一次轻蔑。她精明地发现这只钻戒不同凡响,甚至伯爵为她还记得一位遭到毁灭的受宠者,一名被判死刑的罪犯,而表示感激之时,目光也不曾离开那戒指片刻,好像时间与世事存留的一切都集中在那个小玩意儿上了。
“亲爱的伯爵,”伯爵夫人道,“这戒指如此迷你的心,肯定特别重要,是哪个漂亮女人送的爱情信物吧?——唉,可怜的女人,占有过这样一颗心,该是多么富有!她是谁啊?你打算把这东西还给她么?”
“女王!女王!这是女王陛下亲自送给我的礼物,”伯爵仍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戒指,“她从自己手指上取下来,微笑着对我说,这是她都铎祖先的一件传家宝,曾为不列颠法力无边的巫师墨林所有,他将它送给了心爱的女人。墨林施展魔法,把一个精灵困在这颗钻石里面。这精灵虽属妖孽,却被魔法约束,只要戒指作为赠送与接受的双方爱情与忠实的信物,它就只会做好事。但如果爱情遭到背叛,不再忠实,邪恶的精灵就会任性作乱,直到这戒指再度成为某种善良高尚行为的工具,成为忠实爱情的信物。然而不久,巫师本人就被得到他戒指的女人谋杀了。”
“无稽之谈!”伯爵夫人道。
“不错。”埃塞克斯忧伤地一笑,“不过,这戒指既象征着女王的宠信,又证明它是我的祸根。大限临头,人只好跟梦境、鬼魂交谈。我一直盯着这只戒指看,心想没准儿能看到住在里头的精灵。你也许会笑话我,但你注意这红光了么?——在这亮晃晃的光芒中,它有点儿发暗,这说明精灵就在里头。甚至此刻,我看这光也变得越来越红,越来越深,活像愤怒的落日。”
然而,伯爵的神态却显示出他对戒指的魔力并不以为然。人在绝望之时,都会有些玩世不恭,因为彻底感受到不幸的现实将立刻粉碎自己的灵魂。此刻,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幸灾乐祸,盯住伯爵不放。
“这个戒指,”伯爵换了口气接着说,“是我的女王情人对她的奴仆滥施恩宠的惟一存证。我的运气曾灿烂如宝石,如今黑暗却笼罩我全身,我看这钻石的光芒——这牢房中惟一的光——很快就熄灭也不足为怪。它是我在人世的最后一线希望啦。”
“伯爵大人,你感觉如何?”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假惺惺地问,“宝石光辉灿烂,要是它还能使你心存希望,在这悲惨的时刻就该具有奇妙的魔力呀。可惜哟!伦敦塔这些铁栏杆的石头堡垒好像不理会这种魔力。”
埃塞克斯不自觉地抬起头,因为伯爵夫人的口气令他颇有些不安,虽然他并未怀疑一名仇敌已闯入他牢房的神圣领地,对他一度灿若晨星的好运的彻底毁灭而心生快感。他注视着她的面孔许久,却没发现任何令人生疑之处。要读懂一张面孔,除非你有一双比塞西尔更锐利的眼睛。而且,这张面孔处于宫廷虚伪的显赫之中已如此长久,如今几乎等同面具,除了实情什么都表现得出来。被判死刑的贵人再次低头看他的戒指,接着说:
“这颗明亮的钻石具有魔力,这魔力属于伟大女王宠信的护身法宝。她吩咐过我,假若有一天我失宠于她,不论程度多深,罪过多大,只要把这只戒指带给她看,她都会毫无条件地宽恕我。毫无疑问,她目光敏锐,当初就已发觉我生性鲁莽,料到我会因此而招来杀身之祸。而且她知道——也许她有意如此,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她血脉里带来的严峻,会因过去温柔亲切的时光而为我化作柔肠。我怀疑过——不相信过——可谁知道,即使现在,这戒指会带来什么令人欢欣的影响?”
“你耽搁太久啦,早该送上这只戒指,请求陛下宽恕。”伯爵夫人道,“眼下事已至此,恐怕无法挽回了。”
“的确,我不愿请求女王宽恕。”伯爵道,“本来至少可以在法律面前留条性命。要是贵族们审判我时,宣布我并未犯有图谋加害陛下神圣生命的大罪,当时我就会跪倒在她脚下,献上这只戒指,祈求她以最严厉的手段考验我的爱与忠诚。可如今,仅仅以被陛下认为是我伪装的柔情为理由,去乞求保留我性命的悲惨赏赐——太露骨啦——太卑贱啦!”
“可这是你惟一的希望。”伯爵夫人道。
“况且,”埃塞克斯循着自己的思路,“这个女人感情的象征又有多大功效?国家法律的铁定律条,廷臣们五花八门的阴谋诡计,均欲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就算她并不具有她父亲的精神,塞西尔与罗利能听任她感情用事么?希望恐怕也和肥皂泡一样渺茫。”
尽管如此,埃塞克斯仍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戒指,表明他乐观自信的个性全都集中于此。茫茫人世,除却这只金色小圆环之外,他已一无所有。与尘世的火焰相比,钻石闪烁的光芒更强烈,正是他毕生事业灿烂的回忆。它并未因情人宠信之光的暗淡而变得苍白。恰恰相反,它发出比任何时候都更为明亮、更为引人注目的暗红色光芒。它犹如欢乐火把的光芒,散发芳香的明灯,为他点燃堆堆篝火。想当初,他曾是百姓拥戴的大人物,是王室宫廷的辉煌明星——这一切一切的荣耀仿佛统统集于这颗钻石身上,点染着未来的光辉,集聚着往日的璀璨。这辉煌也许还会再度闪耀,照亮伦敦塔阴暗的牢房,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照亮整个英格兰的国土及它四周悬崖峭壁下的所有海域。通常,这种热烈的狂喜紧跟在长久沮丧之后,而且它所预告的正是凡人最凄惨的末日。伯爵把戒指紧贴胸口,仿佛真把它看作护身的法宝,精灵的居所,照女王向他开玩笑保证的那样——不过这精灵具有的魔力比女王所讲的要令人愉快得多。
“哦,但愿我能再次来到她的垫脚凳前!”他在牢房的石地上急躁地踱着,把手高高扬起,“我会跪下去,我这个马上就被杀头的人还有什么尊严?可我如何重新崛起?如何再度成为伊丽莎白的宠臣?——英格兰最得意的贵族!——我应重振雄心实现自己的无限前途!我不能在这令人恶心的牢房中长期呆下去,这戒指具有让我自由的力量!朝廷需要我!喂,看守,打开牢门!”
但他忽然想到,要见那位已形同路人的情人,验证自以为仍拥有的对她感情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只要能走出牢房的禁锢一步,世界就充满阳光。但关在里头,就只有黑暗与死亡,“唉!”他喟然长叹,头一垂,把脸埋在手掌里,“就因为少一句可恨的话,我只有一死!”
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已经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完全沉浸于伯爵扑朔迷离的幻想中了。任何一个人也不会疑心她深表关切的面容,除非她目睹死到临头的慷慨汉子那大起大落的情绪,还能保持无动于衷。她走到他身旁。
“我的好伯爵,”她说,“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也不办——全完了!”伯爵心灰意冷地说,“假若我这已经坐牢的人还有什么朋友,我想请他把这戒指送到女王的手上,除此之外,毫无希望。它也许能使陛下想起可怜的埃塞克斯往日所受的恩宠,免除对他的惩罚。”
“我愿做这位朋友,”伯爵夫人道,“机不可失,把这宝贵的戒指交给我吧。今夜我就能把它转到女王的手中,无须我苦苦求情,它自会起作用的。”
伯爵几乎毫不迟疑地想交出戒指,但其间他打量一番弯腰来接戒指的伯爵夫人,他感到戒指的红光映红了她的脸,往事历历涌上心头,使这面孔带上不祥的神情。也许人之将死之时,会拥有异乎寻常的洞察力,身处此情此景使他不禁对她的行为有所怀疑。
“伯爵夫人,”他道,“我不知为何犹豫不决,既然已身处绝境,又简直无法选择朋友。可你审视过自己内心么?你能完成这使命么?能实话实说——恳切热诚,甚至流下眼泪,痛苦万状——用这些来恳求陛下赐给一个人宝贵的生命么?要是你接受这使命却对我背信弃义,上帝会惩罚你的!看在你灵魂的份上,想想你临死前的安宁,我劝你慎重考虑一下再接受这只戒指!”
伯爵夫人没有退缩。
“伯爵!我善良的伯爵大人!”她叫道,“请你不要冤枉一个女人的心。你可以选择另一个信使,可除了陛下卧房的女侍,谁这么晚了还能接近女王?这可是为了你的性命,不然我才不会再次提出帮忙。”
“把戒指拿去吧!”伯爵道。
“相信我,再过一个钟头,这东西就会送到女王的手中。”伯爵夫人接过性命攸关的神圣信物,“明天一早等我的好消息吧。”
她走了,伯爵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以致入睡后好梦不断,再也不用担心塔院中可怕的断头台,取而代之的是堂皇的华盖,谄媚的大臣。女王的微笑再度温柔可亲,魔法的钻石发出光芒,他的前程再度闪闪发光。
历史记录了故事的结局。在埃塞克斯最困难的时刻,什鲁斯伯里伯爵夫人辜负了他的重托,无耻地背信弃义。她那夜确实侍立在女王面前,却自己留下了戒指,没有为那位往日的宠臣说上一句好话,以打动女王陛下那冷酷的心肠。第二天,伯爵高贵的头颅滚落在断头台上。歹毒的伯爵夫人在临死之前,自己灵魂被沉重的罪恶所折磨,于是派人请来女王,说出了戒指的事情,乞求陛下宽恕她欺君之罪。女王虽然对往事懊悔痛心,却也无法追究她的责任,她摇撼着那躺在床上快要咽气的女人,仿佛欲与死神争夺报仇雪恨的权利。伯爵夫人灵魂出壳,去接受另一个世界的处罚或怜悯。据说人们在她胸口发现那只不吉利的戒指,它已在那儿烙上了一个深深的红印,像是滚烫的东西灼烧而成。殡殓尸体的人为之心惊肉跳,相互窃窃私语,说这戒指一定是被地狱之火烧得滚热。人们就让它留在死者胸口,盛入棺材。于是这枚戒指与这个罪孽的女人一道埋入坟墓。
多年之后,收容什鲁斯伯里家族遗骨的教堂遭到克伦威尔士兵的洗劫。他们闯入这家祖先的墓窖,从长眠此地的贵人们身上抄走了一切值钱的东西。于是墨林的古老戒指落入铁甲军一位粗壮的军士手中。结果这位军士又成为深居钻石的精灵邪恶魔法的牺牲品——很快,他便丧生沙场。而戒指未经任何合法遗嘱又落入一名寻欢作乐的保王党手中。此人立刻把它当掉,把钱用于喝酒作乐,结果很快地使自己一命呜呼。后来,这只魔法戒指又在查理二世王朝不同的人手里辗转了许多年。但不论这只邪恶的戒指落到谁手里,不论它戴在何人指上,也不论男人与男人之间,男人与女人之间尔虞我诈,违背誓言,还是亵渎感情;亦或它落入老爷太太还是村姑之手——有时它竟变得十分卑贱——给人们带来的都只有悲伤与耻辱——厄运始终伴随着它。没有任何洗清罪恶的行为能驱赶这颗明亮的小星星里隐藏的邪恶精灵。后来,罗伯特·沃波尔伯爵当政时期,它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沃波尔伯爵从众多贵重的珠宝中把它挑出来,赠给了一位英国议员夫人,企图暗中破坏议员的政治名誉。岁月沧桑,它不祥的暗红色愈来愈深,愈来愈黑,直到有一天把它放到白纸上,它会露出黑红色的色彩,奇妙地光芒四射,把周围一切都照亮。这一点使得它愈发显得贵重无比。
可悲哟,祸水似的戒指!何时它骇人的秘密才能昭然天下?一个又一个得到它的人的厄运何时方能消除?
故事如今越过大西洋,来到我们美洲人的时代。不久之前的一个夜晚,在咱们这儿的一座教堂里,慈善组织正在举办一次募捐活动。热情洋溢的传教士滔滔不绝,进行着声情并茂的动人演讲,许多听众潸然泪下。唱诗班歌声甜蜜,风琴倾泄着如雷的旋律。执事们背着乌木箱,在通道与楼座之间来回走动,人人都朝里头放心地丢着献给上帝的钱,以拯救人间苦难。只听一片人声——一阵骚动——人们纷纷把手伸进自己口袋,慈善之心赫然可闻——叮当、叮当、叮当——接二连三坠入钱箱。时不时会有一块迷路的钱币滚到地板上,滚跑了,一路发出回声,溜进哪个不可知的角落。
最后,所有的人都奉献了他们的爱心。两位执事将钱箱放到圣餐台上,礼拜完毕又搬进法衣室。两位善良的老执事就在这里坐下来,清点募集到的钱财。
“呸,呸,蒂尔顿老兄,”特罗特执事看着蒂尔顿执事的钱箱,“瞧你弄到多大一堆铜板!说实话,我们这么大岁数,抱着它还真有点吃力呢。铜板!铜板!铜板!这些人肯定认为捐几个铜板就能进天堂吧?”
“别冤枉人家,老弟,”蒂尔顿执事朴实厚道,“有时候铜板比金币给人的好处更大咧。我是在楼座传钱箱,我碰到的人不像坐在宽敞厅堂里的体面人那样有钱,他们都是些穷手艺人、劳工、水手、女裁缝、女佣人,中间还混着一群顽皮的小学生。”
“不要说了,”特罗特执事道,“蒂尔顿老兄,传递奉献箱学问大着哩,要么生来就有道行,要么一窍不通。”
二人动手点起钱来。先从特罗特的箱子开始。说真的,这个人收获非常丰厚,看他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就好像每块钱都是从他自己腰包贡献出来的一样。若按捐款的数量计算,即使这位执事打算横贯全国,到得克萨斯玩上一趟,这乌木箱里的钱也够他开开心心地挥霍一番。虽然捐款者捐的都是钱包中最小的面额,但集中起来数目却很可观。其中最大一笔捐款是一张一百美元的支票,签着一位名声显赫的商人的大名。不过,他这一百美金也不会白花,明天的报纸上肯定又会颂扬一番此公的慷慨解囊。一大堆相似的银币中还有七块五元金币,外加一块英格兰金印,这些钱在箱子中闪闪发光。当然,这箱子没被铜板弄脏,除了一块崭新的分币,这可是一次了不起的善举。
“了不起!真了不起!”特罗特执事自夸自赞,“一晚上就募集这么多!好啦,蒂尔顿老兄,瞧瞧你的好么?”
伤心的对比!蒂尔顿把装着募集款的箱子往桌上一倒,真好像这个国家所有的铜板,加上一大堆小店主的小毫子,英格兰、爱尔兰的半便士,只要是贱金属,统统跑到这箱子里来聚会了。倒有只模样周正的铅笔盒,却是锌白铜的;还有块颇像先令的钱币,可细细一看,是锡作的。可气的是,还有一只镀金铜钮扣冒充金币,一张双折的帐单假装纸币。不过蒂尔顿执事并不气馁,因为他发现了一张簇新响脆的纸币,有着美丽的水印,还毫不含糊地印着黑体大字“二十”。然而仔细一看,却是张假币。一句话,可怜的老执事并不比那些与仙人做交易的人有运气。这些人到手的钱一下子就变成了枯叶、卵石和诸如此类不值钱的东西。
“干得不错,蒂尔顿老兄!”特罗特哈哈大笑,“你可以用铜板给自己造一座雕像了。”
“甭担心,老弟,”诚实的执事心平气和,“我从自己口袋掏十块钱好了,愿上帝的祝福与它同在。嘿,你瞧!这是什么?”
在这堆铜板下头,静静地躺着一只古老的戒指!这只戒指上还镶着一粒钻石,钻石在箱底放射出最洁白的光芒。它耀眼的光彩,仿佛哪位魔法师摘下了天上的明星,将它缩了又缩嵌入戒指。
“怎么回事?”特罗特翻来覆去地看,原以为这东西跟它的同伙一样不值钱。但仔细观察后,他不由地大叫道:“咦,我敢发誓,这是颗真钻石,而且水色纯净。但它是哪儿来的呢?”
“我也毫不知情。”蒂尔顿道,“我的眼镜模模糊糊,所有人的脸看起来都差不多。现在我想起来了,是有道光掉进箱子,可好像是暗红色,不是这颗宝石的纯白色呀。好啦,这戒指能补上铜板的价值。不过,真希望捐献者把它的历史也一道扔进了这只箱子。”
这就是那只罪恶的戒指。从不列颠的墨林巫师开始,这戒指就不断转手易人。最后,伊丽莎白女王给埃塞克斯伯爵的这件赠物,终于被丢进新英格兰的一只教会奉献箱。两位执事把它存入一位时髦珠宝商的玻璃柜,而朗读本故事的鄙人,则从珠宝商手中买下了它,但愿它能在彭伯顿小姐的手上闪烁光芒。由于戒指的主人把贪婪的私欲变成了捐赠的善行,所以戒指上长期盘踞的邪恶精灵已被驱除,如今它变成了忠实爱情的信物。新主人温柔的胸怀从此不必再为它担惊受怕。
“太妙了!——美极了!——真是独出心裁!——写得太棒了!多好的哲理!——多出色的想像力!——真有力!——真动人!——真幽默!”爱德华·卡里尔慷慨厚道的听众们,听完故事后连声赞美。
“故事不错,”彭伯顿小姐心里明白,她的赞语与其他人的相差甚远,所以没那么慷慨大方。“的确不错,登上哪份年鉴都合适。不过,爱德华,你的哲理还不尽人意,你想以这戒指体现什么思想呢?”
“哦,克拉拉,我是这样想的,”爱德华说,“你知道我绝不会把思想与体现这思想的象征割裂开来。咱们不妨这样考虑,这颗钻石就好比人心,而邪恶的精灵则代表虚伪。它不论以什么面目出现,都是给人间带来悲伤烦恼的万恶之源。不知你对这个解释是否感到满意。”
“好吧,”克拉拉宽宏大量,“相信我,不论世人对这个故事如何评说,我会把它的寓意看得比钻石本身更加宝贵。”
波茨和利诺
——[美国]西·汤姆斯
波茨每天忙于上下班,还要照顾胸口常莫名其妙疼痛的妻子,在去礼堂做礼拜时,总有小狗利诺陪伴他并听他说心里话。
见过波茨的人,心中都会油然生起一种自豪感,因为波茨是个身材矮小、无足轻重的家伙,系了一根弯弯扭扭的领带,帽子太小而外套却又太大。他在邮局工作,每天上下班提的那只棕色帆布公事包全然不像是一只办事员的提包,倒极像一个逃课学生的书包,翻翻囊囊,让人怀疑里面一定藏着苹果核和面包屑。再说,他脚上穿的靴子也有些怪,不是吗?系鞋带的地方露出了他那双绚丽的袜子。这家伙把靴舌头究竟弄到哪儿去了呢?“炸了吃了。”切斯尼公共汽车上的人打趣道。也有人有不同看法:“不!可能是埋在他家花园里了。”他腋下夹了一把伞。下雨天伞打开后,他却完全消失了。伞已经把他包围住了,走在大街上人们都会误以为那是一把自己会走动的伞。
切斯尼住宅区的一所矮平房就是波茨先生的居所。房子边上那鼓出的水箱使它给人以一种悲伤压抑的感觉,就像是一所患有牙疼的矮平房。房子周围光秃秃的,前边有条通向院子大门的小路,准备辟为前草坪的地方已开出了两个花圃,一个圆的,一个长方形的。每天上午八点半,波茨准时从家出来,直奔切斯尼公共汽车站;每天傍晚,波茨踏着这条小径回家,而那大茶壶似的公共汽车隆隆地继续向前驶去。天快黑时,当他慢慢吞吞走近院门急切地想拿出烟斗吸口烟时——进了院门他是不准吸烟的——他的样子显得十分卑微和滑稽,令人觉得既可怜又可笑,连一颗颗欢快闪烁的星星也似乎在互相挤眉弄眼地取笑他,说:“瞧他那模样!真像一只正在求偶的烂虾!”
波茨在消防站下了电车,准备换乘切斯尼公共汽车时,他发现有事发生了。车倒还是大茶壶样儿,一点没变,司机却离开了,他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半身子在发动机底下。售票员帽子也没有戴,坐在踏板上卷着烟,不知在想些什么。一小帮车站的工作人员边谈笑着,边看着司机修车。司机摇动什么东西的时候,那辆车侧向一边,微微颤抖着,这种情景看了着实使人悲哀。就像一个出了事故被撞伤的人,极不愿让别人碰他,好像一碰就会伤他筋骨似的。
实际上,这件事已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人们对此并没表现出多大的关注与热情。他们中有些人只是等着想碰碰运气。其实,当波茨走过来的时候,已有两三个人决定走回家去了。但是,不到一定程度,波茨是不想走路的。他累了。昨天夜里他忙碌了半夜,给他妻子揉胸口,他妻子胸口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疼痛。另外,昨晚他家的女佣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一直叫不醒,而那些如煮茶烧水等工作也是由他代劳的。当他最后带着一双冰凉的脚躺下睡觉时,窗外已蒙蒙发亮,公鸡也已开始叫了。这些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波茨感觉那只棕色帆布包今天特别重,需要两手交换着拿,他手没闲着,脑也没闲着,脑子里开始追忆起前一天晚上的事。不过印象有些模糊了。他看见自己像只螃蟹一样沿着过道爬到冰冷的厨房,又爬回来。黑黑的五斗橱上,两支蜡烛一闪一闪的。当他准备为妻子揉胸口时,妻子突然睁大那双大眼睛,大声叫着说:
“没有人同情我——没有人。你来料理我,只是出于无奈。不要回嘴,我能看出来你不想照料我。”
波茨没有理妻子,他知道一旦安抚妻子,她会越闹越凶,最后坐起身,举起手,一本正经地说:“没关系,现在反正这种日子不会太长了。”但是,这句话的声音把她自己吓了一大跳,她倒在枕头上,不断说道:“罗伯特!罗伯特!”罗伯特是好多年以前跟她订婚的一位青年的名字,那时她与波茨还未相识。这时,波茨反而会微笑起来,以往的经验使他知道,最难忍耐的时刻已经过去,她会开始安静下来……
波茨已经穿过街道,走在人行道的另一边了,这边的人行道边有一个栅栏,一叶小草钻出了木栅栏,还有几株纤弱细柔的雏菊。突然,波茨注意到一只蜜蜂落在其中的一朵雏菊花上,在那只小蜜蜂抓住花晃动的时候,那朵花垂了下来,摇晃着、颤抖着。蜜蜂飞走以后,花瓣摇曳了几下,像是不胜喜悦。……波茨边走边回忆,一丝笑容渐渐浮现在嘴边,但笑容中夹杂着少许苦涩和怯懦。现在,除了一位少女站在空车旁读书之外,其余的人都已经不见了。
走在礼拜行列末尾的波茨穿了一件黑长袍,对他来说,这长袍如同睡衣一样宽松,而且你还会觉得,他的手里不应该捧着赞美诗与祈祷书,而应该拿着一支蜡烛。他的声音是一种非常微弱而悲哀的男高音。这声音很怪异,怪异到使在场的每个人都吃惊,包括他自己。那声音又包含着诸多悲哀,所以当他唱到“让我,让我安上一副白鸽的翅膀”的时候,参加礼拜的妇女真想一起凑钱给他买一副。
利诺的眼神中充满了无助、卑怯,身子在不断擅抖,鼻翼有节奏地耸动。波茨心里不禁感到一阵悲痛。不过,他当然不会把这种感情表露出来。“好吧,”他严厉地说,“我想你该回家了。”说着,他从长凳上站起来。利诺也站了起来,但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举起一只爪子。
“利诺,有件事我要在回家前必须跟你讲清楚,”波茨突然转过身用手指指着利诺说,利诺吓了一跳,像是感到要给枪毙了一般。但是它那双迷茫而又渴望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它的主人,“别再装出那副斗狗的架势,”波茨神情更为严肃,语调更为冷漠,“你不是一条斗狗,你是一条看门狗。那才是你自己。好了,是什么就是什么。你那种装腔作势狐假虎威的样子真叫我恶心,你知道吗?叫我恶心!”
利诺更加迷茫,一动不动地看着主人,而波茨也停止了说话,也盯着利诺。说也奇怪,这时他们两个是多么的相像。半晌,波茨转过身,向家里走去。利诺急急忙忙跟了上去。
幼犊
——[美国]克莱奥尔
在他的记忆中,父亲是高大魁梧的,他与父亲摔跤时,总是以失败告终。
渐渐地,他长大了,终于,在一次摔跤时,他将父亲压在了身下,而此时,他并没有胜利者的喜悦,他流泪了。
在他的记忆中,他时常被父亲举过头顶,而他挥着两只小手乱抓,快活得咯咯直笑,母亲瞧着父子俩,也乐得合不拢嘴。父亲身材很高,因此他可以俯瞰一切,甚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清母亲扬起的脸,父亲棕色的浓密头发和宽宽的肩膀。
接着,他就会高兴地尖叫,要父亲把他放下来。其实,在父亲强壮有力的手臂里,他感到安全极了。他认为,父亲是这个世界上最棒、最了不起的人。
有一次,父亲与母亲合力抬一架钢琴,他们的手挨在一起,扶住乌亮的琴架。他注意观察了一下,他看到妈妈的手雪白、纤细、小巧,爸爸的手宽大、厚实、有力。这对比竟如此鲜明。
他大一点的时候就开始玩“捉狗熊”游戏,每到晚饭时分,他就埋伏在门背后,一听到父亲关车库门的声音,便屏住呼吸,紧张地贴在门背后。一会儿,父亲出现在门口,两条长腿一碰,笑哈哈地问:“小家伙呢?”
这时,他就会瞥一眼正作怪相的母亲,然后,猛地从门后跳出,上前一把搂住爸爸的双膝。爸爸赶紧弯下腰来看,一边大叫:“嘿,这是什么——一只小狗熊?一只小老虎!”
到了上学的年龄,他走进了学校,在交往中,他学会了忍住眼泪,也学会了摔倒欺骗他的同学。回到家里,他就在爸爸身上演习白天所学的摔跤功夫。可是,无论他怎样用劲,怎样施展所学的技巧,父亲仍坐在安乐椅里看报,纹丝不动,只是偶尔瞟他几眼,故作吃惊地柔声问:“孩子,有什么事吗?”
他在与父亲的“摔跤”中又长大了些,瘦瘦的身材倒也十分结实,他像刚刚长出角的小公牛,什么都想尝试一下,想与同伴们角斗,试试自己的锋芒。他鼓起手臂上的二头肌,用母亲的软尺量一量臂围,得意地伸到爸爸面前:“看!怎么样?”爸爸用大拇指按他隆起的肌肉,稍一用力,他就忍不住大叫:“啊!快松手!”
有时,他和父亲在地板上摔跤。妈妈一边把椅子往后拖,一边叮嘱:“查尔斯,注意点别摔坏了他!”
他还不是父亲的对手,父亲把他摔倒后,自己坐在椅子里,朝他伸出长长的两条腿。他爬到父亲身上,拼命擂着两只小拳头,怪父亲没拿他当一回事了。
“哼,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摔倒你。”他这样说。
进了中学,踢球、跑步,他样样都练。他的变化之快,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他现在可以俯视母亲了。
这期间,他和父亲的摔跤不断进行,母亲一直以来对父子俩之间“争斗”不支持,也不明白。不过回回摔跤都是他输——四脚朝天躺在地板上,直喘粗气。父亲低头瞧着他,柔声问:“投降吗?”“投降。”他点点头,爬起来。
“我真希望你们不要再斗了。”母亲不安地说,“这有什么必要呢?会把自己弄伤的。”
此后,他有一年多没和父亲摔跤。一天晚上,他突然想起这事,便仔细地瞧了瞧父亲。结果却让他很吃惊,父亲不再像以前那样魁梧,高大的肩膀也不如以前那般宽厚,他现在甚至可以平视爸爸的眼睛。
“父亲,你有多少磅?”
父亲慈爱地看着他,说:“跟以前一样,190多磅吧。孩子,你问这干吗?”
他咧咧嘴,说:“随便问问。”
父亲诧异地抬起头,不解地看着他。碰到儿子挑战的目光,父亲眯缝起眼睛,柔声问:“想较量一下?”“是的,父亲,来吧。”
父亲脱下外套,解着衬衫扣子,说:“是你自找的啊。”
母亲闻声赶紧从厨房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喊:“哎,你们父子怎么又要摔跤?天哪!这可怎么办?”但父子俩全不理会。他们光着膀子,摆好架势,眼睛牢牢盯着对方,伺机动手。他们转了几个圈,同时抓住对方的膀子,然后各自使出自己的高招与技巧,企图绊倒、扭倒、推倒对方。室内只有他们的脚在地毯上的摩擦声和他们的喘息声。偶尔不时咧开嘴,显出一副痛苦的样子,母亲站在一边,双手捂着脸颊,哆嗦着嘴唇,一声也不敢出。
他终于把爸爸压在身下。“投降!”他命令道。
“做梦!”父亲说着,猛一使劲推开他,争斗又开始了。
但最终父亲还是被儿子重新摔倒在地,父亲显得很疲惫,儿子那冷酷的手牢牢地钳住了父亲,父亲绝望地挣扎了几下,停止了反抗,胸脯一起一伏,喘着粗气。
他问:“投降?”
父亲停了停,然后坚定地摇摇头。
他的膝头仍压在爸爸身上。“投降!”他说着,又加了点劲。
突然,爸爸大笑起来。他感到妈妈的手指头疯狂地拉扯着他的肩膀。“快松开,别弄伤了你父亲!”
他俯视着父亲,问:“投降吗?”
父亲止住了笑,湿润着眼,说:“好吧,我输了。”
他站起身,朝父亲伸出一只手。但妈妈已抢先双手搂住父亲的膀子,把他扶了起来,父亲咧咧嘴,对儿子一笑。他想笑,可又止住了,问:“父亲,没弄伤吧?”
“没事,孩子,下次——”
“是的,也许,下次——”
妈妈这次什么也没说。她知道这下一次不会再有了。
他先是看了看一脸慈祥的母亲,又看了看高大的父亲,然后转身向门外跑去,他穿过房门——以前常骑在父亲肩头钻进钻出的房门;他奔向厨房门——自己曾埋伏在那后面,与父亲说“捉狗熊”的门,冲出屋外。
外面黑黑的。他站在台阶上,仰头望着夜空,满天星斗。他不禁流下眼泪,眼泪咸咸的,苦苦的,他不知是高兴,还是悲伤。
邮局内外
——[美国]托·R·蔡斯
一个年轻人想取回自己早上寄出的信,邮递员利用职务之便横加刁难,引起了在邮局等候取信人的不满。
最后,年轻人不得不把写给情人的诗背给大家听,才拿回了信。
天异常闷热,偏又没有一丝风,这更增加了人的烦躁。西边的天空已聚拢了一些乌云。
邮局窗前,人们早已排成长队,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他们中,有来领取社会保险支票的老人,有来领取从家里寄来的包裹、手里持着粉红色卡片的学生,有商人、秘书,还有家庭主妇。
队伍中每个人都已汗流浃背,他们眼巴巴盯着那紧闭的邮局窗口,等得十分心焦,他们中有的在慢吞吞地走,有的在唉声叹气,有的你一句我一句地在谈天论地,但话题却总离不开眼下这令人烦躁的天气。
邮局的窗终于打开了,排队的人立即向前拥挤。
“我今天清早寄了一封信。”排在队伍最前的那个年轻人说,“寄出去了吗?”
“还没有,怎么了?”邮递员回答道。
“我可以把信件要回吗?”年轻人问。
年轻人脚上穿着凉鞋,身穿蓝色的牛仔裤。他的头发虽然留的不像某些年轻人那样长,但蓬松着,看样子也不短,估计是艺术院校的学生,他们多作此打扮。
邮递员怀疑地打量着他,问道:“为什么呢?”
“我想加几句话。”年轻人应道。他说话时,神情有些激动,显然要加进去的话很重要。
“那你可以写一封信再寄去。”邮递员建议道。
“因为我还想把信中的一些话删掉。”年轻人说。
“那同样可以在另一封信里进行。”
“那怎么可以。”年轻人说,“这是写给我情人的信。”
后面排队的人群中传来了不耐烦的抱怨声。年轻人急得满头大汗。
“你一定是第一次给别人写情书,是不是?一切都要讲求完美。”邮递员不无幽默地说。
后面排队的人中有几个人听了,偷偷地笑起来。
“你不会明白的。”年轻人争辩说,“这是一首诗,一首只有她才能懂的爱情诗。我可以把信要回来吧?”
这下,许多人都忍不住嗤嗤地笑起来,年轻人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只有她才能懂?这爱情诗是关于你们未来的吗?”邮递员说,“这下你不想寄了?”
“不,要寄。”年轻人强调说,“但在寄出之前,我要改其中一行,实际上要改的只是一个字——因为这个字可以改变这行诗,改变这节诗的面貌!”
邮递员皱着眉头,不高兴地说:“你的意思是说,你的这首诗会因你改了某一个字而面貌不同?”
“哦……对,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是这样的。”
“不过,你想过没有,就为了这一个字,就要我翻遍今早邮寄的全部邮件吗?”
“倘若你愿意……就请帮个忙吧!”
“我不愿意!”邮递员说。
“可这是你的义务!”年轻人大声地说,“我知道有这些规定。我是在法规中行使我的权利!”
年轻人的衬衣——从肩胛以下,全都被汗水湿透了。
“把名字和地址写下来!”邮递员板起面孔,一边说,一边把一支铅笔和一本便笺推到年轻人的面前。
这个年轻人急忙在裤子上擦了擦手,潇洒地在便笺上留下名字和地址。邮递员把这一页从便笺本上撕下来,慢吞吞地走开了。年轻人转过身来,他很抱歉地对大家说:
“实在不好意思,我原来不知道这事竟会如此麻烦。”
年轻人很难为情地又转过身子。这时,邮递员拿着一个信封和一个表格来了。
“把这个表填好,然后签名盖章。”邮递员说。
年轻人把表填好,交给了邮递员。
“身份证拿来!或者驾驶证也行?”邮递员要求。
“我有我们大学的卡片。”年轻人说。
“那有什么用。”邮递员说,“我需要的是官方的证明。需要的是能够证明你是什么人的证件——证明这封信确确实实是你的。”
“但是,你可以从这表格和信上看出这信是我寄的。”年轻人说,“两个名字是一样的。”
“可是,我仍然不能肯定这信是你投寄的,”邮递员说,“又没有来回的地址。”
排在后面的人听了这话,都认定了邮递员公报私仇,故意为难。便七嘴八舌地指责他。
“如果你没有身份证,那我就只有把信打开,看里面写的内容了。”
“可是,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年轻人争辩道,“里面写的是一首诗,一首写给我情人的诗。”
“我只有亲见,才能相信那是真的,”邮递员坚持己见,反驳道,“里面写的可能是一首诗,但有可能不是你写的,而是他人写给你情人的,你就想从中获利。甚至还可能是份秘密文件,因而你就想阴谋窃取它。”
这下,又引起了后面的人对邮递员的指责。
“我是把信封打开好,还是不打开好呢?”邮递员问。
“假如你一定要这样的话,你就打开吧。”年轻人无可奈何地说。
邮递员得意洋洋,笑嘻嘻地把信封撕开。
“不错,这是一首爱情诗。”他大声地向大家宣布,“但怎么让我相信它出自你手?”
大家听了,纷纷拥到前面来,指责邮递员的无礼。邮递员站在柜台后面,恼怒地向人们瞪了一眼,仍然蛮不讲理,毫不退让。
“它确确实实是我投寄的。”年轻人肯定地说。
“那么,拿出证明来。”邮递员强词夺理地说,“这样吧,你把这首诗背出来吧!”
这下,大家被激怒了。“不背!”“毫无职业道德,告他去!”愤慨的叫声,不绝于耳。
邮递员不得不让了步:“只背最后几行吧。”
年轻人的脸涨得通红。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远方,好像他的正前方就是宽广无垠的旷野,好像站在他面前的邮递员、那邮局的墙壁,根本不在他的视野之内。
“我梦见遥远的地方,
有一个多情的姑娘,
她的笑声宛如银铃,
她的摩挲好似沙沙细雨的温馨。”
人们听得那样仔细,虽然他们不太懂诗。
当年轻人深情地背完爱情诗,人们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祝愿与支持。邮递员呆呆地站着,脸白得就像周围的墙。他愣愣地没有把信交给年轻人。年轻人一把从他手上抢过那封信,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这时,风刮过人们的脸庞。起风了,雨也下来了。
沃夫卡和祖母
——[前苏联]阿·阿克谢诺娃
九岁的沃夫卡被父亲送到乡下祖母那里去度假,祖母每天让他劳动,一点也不宠爱他,所以他不喜欢祖母。
后来他从维佳口中得知祖母的为人便喜欢上了祖母,度假结束时,沃夫卡流泪了。
沃夫卡的母亲三年前因病去世了,他和当船长的父亲生活在北部的摩尔曼斯克。由于父亲常年出海,小沃夫卡多寄居在邻居家,后来父亲决定把他送到乡下祖母那里去度假。
刚开始,小沃夫卡不太喜欢祖母。沃夫卡已习惯于所有亲朋好友都娇宠他,可这位祖母却并不溺爱他。
就在第一天,沃夫卡扭伤了脚,他极需要祖母来安慰他,但祖母却平静地说:“别哭啦!你又不是小孩子!”这还不算,还让他去商店买面包。沃夫卡委屈极了,但也只得照办。
沃夫卡一瘸一拐地从商店回来,把面包往桌上一扔,说:
“给你面包。”
“你这是干什么,这是什么态度?”祖母生气地说。
沃夫卡也不答话,扭头就去睡觉。他嘴上说不想吃饭了,心里却希望祖母来哄他,并拉他去吃饭,但祖母什么也没问,也没叫他去吃晚饭。早晨起来,沃夫卡还得打水、买面包,然后到地里帮祖母干活。沃夫卡感觉祖母很没人情味。
有一次,他对祖母说:“您写信让父亲来接我回去吧!”
“为什么?你会慢慢适应这儿的。”祖母答道。
“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父亲。你让我整天劳动,我现在是放假,我应该休息,是你剥夺了我休息的权利。”
“别人都在干活嘛,你又不是小孩子。”
“可我才上二年级!我不过才九岁。”
“九岁怎么了?我九岁的时候,早就下地劳动了。”
沃夫卡采取消极怠工的方式对付祖母,他认为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干活了。有一天,他没去商店买面包,晚上祖母说:“今天我们不吃晚饭了。因为没有面包吃。”结果沃夫卡只得饿着肚子去睡觉。事后,祖母对他说:“孩子,那样做是没有用的,要知道,你还要住在这里,而且也会喜欢我的。”
沃夫卡生气地瞪着祖母,一言不发。
有一天,沃夫卡跟他的好朋友维佳谈起了他的祖母。可维佳却对他说:
“你误会了你祖母,你祖母在村里非常受人爱戴。她是个好人,而且她懂很多,甚至还会治病。我们有个邻居有一次头疼得厉害,吃什么药都不管用,而你的祖母很快就用草药把他治好了。”
“她真懂那么多吗?”沃夫卡兴致勃勃地问道。
“一点不错,”维佳答道,“她能识别所有的草木,她还特别善于洞察人们的内心世界。”
“这我相信。”沃夫卡说,“她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
有一次沃夫卡和祖母一起到大森林里去。祖母在森林里如入家门:每一棵小草、每一棵树木都成了她的老相识。祖母告诉沃夫卡各种各样的小草:瞧,这棵小草专治头痛病,那棵小草专治心脏病。
“你是如何掌握这些知识的?”沃夫卡问。
“我在乡下住了一辈子,我的母亲特别熟悉这些草木,是她告诉我的。”
“奶奶,你是如何治好那个人的头疼病的?”沃夫卡决心问个明白。
“哪一个?”
“你们村上的,他头疼得很厉害,吃什么药都不管用。”
“我已经记不得了,”祖母说,“噢!我记不太清楚了。怎么治好的?你看到了吧,我知道头疼时吃那种草药管用。”
“那为什么吃那些管头疼的药就不管用呢?”
“因为他并不相信那些药能令他好起来。”
“那他相信你吗?”
“是的,我把草药给他,并告诉他,过三天就会好的。果然三天后他就好了。”
现在,沃夫卡已经喜欢上了祖母,他决心要做一个像祖母一样的人。从此,祖母让他干什么,他都乐意去干。他明白祖母为什么不像别的亲友那样娇惯他。
一天,从摩尔曼斯克拍来一封电报,祖母看了电报后说:“嘿,这下你该高兴了!”
“父亲要来吗?”
“不,是你要回去啦!”
“为什么?”沃夫卡问道。
“因为你父亲希望你回去。”
“那您一个人多孤单!”
“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到我这儿来;如果不愿意,说明你不爱你祖母。”
沃夫卡想对祖母说,他非常爱她,但终究说不出口,眼泪却禁不住流了下来。
节日
——[俄国]谢·阿·沃罗宁
娜季卡被丈夫抛弃后,终日酗酒成性。最后,年迈的母亲跪着求她戒酒,她答应了,从此一家人幸福而快乐地生活着,每天都像过节一样。
阿列弗季娜·尼科拉耶弗娜正在家陪着孩子们玩,邻居的小孩慌忙地跑了进来,怯生生地说:
“阿列弗季娜太太,您的娜季卡喝醉了。倒在面包房旁边的水沟里。”说完就跑开了。
笨重虚胖的老太婆阿列弗季娜·尼科拉耶弗娜慌忙走出了家门,不出声地颤动着嘴唇。走了没多会她就气喘起来,于是她放慢了脚步,艰难地、每走一步都点头般地晃动着脑袋。
面包房离她的家不算太远,不过都是上坡路,因此阿列弗季娜不时停下来,喘一会儿气再走。
路上车辆很多,大车、小车不时从她身边驶过,卷起一阵阵尘土。身后突然响起大车的声音,阿列弗季娜仿佛被车轮的轧轧声唤醒,她向车夫招了招手让他把车停下来。她认识车夫,这是一个很老的老头,长着一双小手,还有一双很有生气的眼睛。他给食品摊运货,有时运面包,有时运汽水,有时运其他食品。
“斯捷潘·瓦西里伊奇,”阿列弗季娜用袖子擦着脑门上的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行个好吧!拉……拉我去面包房,我有事!”
“好吧,上来吧。这么急有什么事?”
阿列弗季娜把事情告诉了他。
“这很糟糕,”斯捷潘·瓦西里伊奇摇着头,以一副教训的口气说,“男人酗酒,尚可有救。女人一旦迷恋上酒来,无可救药。你为什么让她喝酒呢?”
“她不听呀。”
“噢!这不能全怪你,怪这个社会,男女为什么要平等,真不知道会走到哪一步。”他拉了一下细绳,把车向面包房赶去。
面包房的水沟里斜躺着一个身穿连衣裙的女人,她的脸朝着地,一条腿蜷曲在肚子下面,另一条白白的腿却不知羞地一直露到大腿根,她就是阿列弗季娜太太的女儿娜季卡。老太太叹了口气,把女儿的衣裙摆弄整齐。然后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和老头一起把她拖到大车旁,开始往车上抬,可是抬不动。
于是,阿列弗季娜向两个路过的留着大胡子、穿着短裤、戴着墨镜的小伙子求助。两个小伙子走了过来,其中一个还看了看老太婆,用指头在自己的太阳穴上转了几下。
面包房的女工们围了过来,出于同情,她们迅速地帮老太太把娜季卡抬上大车,然后议论着自己的事情,向库房走去。
斯捷潘·瓦西里伊奇对于拉这么个醉鬼颇感不痛快,但是他可怜老太婆,一面念叨着:“五罪皆赎。”一面把马往下坡赶去。
他们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娜季卡经篱笆门抬到院子,然后拖到屋里。没有把她放到床上,而是撂在地板上。为了防止她着凉,母亲把一个枕头塞到她的头下,又给她盖上了一床毯子,想要给身下再垫上点什么,却已力不从心了。
娜季卡的孩子们忧郁地、痛苦地看着喝醉的母亲。娜季卡忽而像男人般地打着呼噜,忽而在酣睡中嘟嘟囔囔地说些什么。
“是什么让妈妈变成了这样?”男孩子问。
“罪魁祸首就是你们的爸爸,这一切都是他抛弃你妈妈造成的。她多痛苦呀!可她不明白,这样既害了自己,又使我们不得安宁。上帝啊!救救我们吧!”阿列弗季娜哭了起来。
阿列弗季娜已经跪了大半夜,看着窗外黑夜的星空,她祷祈上帝拯救一下身入迷途的女儿,帮助她解脱因遭遗弃而产生的痛苦和耻辱,祈求上帝怜悯孩子们……她祷告得很虔诚,可并不熟练,因为她忘掉了所有的祷告词。
天快亮的时候,老太太才上床休息。之后,女儿的尖叫声又使她惊坐而起。她下了床,把枕头放到娜季卡的脑袋下面,使她安静下来。可是阿列弗季娜却再也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就起床了,忙开了家务。天大亮的时候,她把孩子们都叫了起来,并让他们跪在母亲的面前,自己站在一旁。
“叫醒妈妈。”她告诉孩子们。
孩子们互相看了一眼,开始小心地摇着母亲的肩膀。
“快,叫啊。”
“妈妈,起来吧,妈妈!”
娜季卡哼哼着推开他们的手。
“妈妈,妈……妈妈……”
娜季卡终于动了动眼睛,然后慢慢睁开。她不明白,是谁在她面前,模模糊糊。最后她认清了,她坐了起来。
“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她不知所措地说。
阿列弗季娜这时也正跪倒在她的脚下。
“娜季卡,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可怜可怜我们吧!不要再喝酒啦!”说着说着,老太婆号啕大哭起来。
“妈妈,妈妈……”孩子们向她伸出了手,女孩子把头埋在她的怀里,男孩子以颤抖的声音哀求道:“妈妈,求您了,不要再喝酒啦,好妈妈,不要……”
“你们……你们……!”娜季卡几乎有点害怕地叫起来,这时她看到跪在脚下的满头白发的母亲和泪流满面的孩子们。她急忙去扶母亲,可是阿列弗季娜却更加牢牢地伏在地上。
“你要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从此不再喝酒,否则我就跪在这儿!”
“我戒!我一定戒!只要你们起来!这是干什么?好啦,妈妈,列涅契卡、卡佳……”
娜季卡一把搂过孩子痛哭起来,孩子们也泪流不止。娜季卡发誓说,以后一滴酒也不喝了,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
“孩子们,我用你们的生命发誓!”
“哎,女儿,你可发了这样的誓啦。不守誓言,可是会折磨死他们的。”
“妈妈,这次我是认真的,你放心吧!”
果真,娜季卡真的像她发誓的那样滴酒不沾。从那一天起,她们家每天都像过节一样。老太太越来越放心了,但有时候听到外面有女人响亮的嗓门,仍不免要留心地细听,并从厨房的窗户向街上望一望。令她高兴的是,那里面再也没有女儿了。娜季卡每次下工后都急忙回家。孩子们总是迎着她跑来——是姥姥叫他们这样做的,为的是高高兴兴地迎接自己的妈妈。
“妈妈回来啦,妈妈回来啦!”他们喊叫着,然后分开走在她的两旁,而他们的妈妈——娜季卡则幸福、快乐、满足地领着他们往家走。幸福、温馨的节日终于来到了。
斯焦普卡
——[俄国]费·亚·阿勃拉莫夫
叶甫格拉福夫夫妇从猫头鹰口中救下了小灰兔斯焦普卡,并给它治好了伤,把它当宠物养在家里,可淘气的斯焦普卡将帕维尔大尉的靴子咬破了,使他因迟到而挨了批评。
于是帕维尔决定吃它的肉,但最终不忍下手,将它放走了。
可以说叶甫格拉福夫夫妇是斯焦普卡的救命恩人,虽然那是偶然事件。那年春天,叶甫格拉福夫夫妇到沼泽地去游玩。酸果蔓上的浆果经过一冬的冰雪浸渍,现在甜丝丝的。正当二人采集浆果时,忽听不远处传来恐怖的叫声。
夫妻俩很是震惊,但没有犹豫,急忙爬上长着几棵云杉的小山岗,山岗上铺满了白色地衣,一片银光。走上山后,发现一只凶猛的大耳朵猫头鹰用它那两只利爪正死死地抓着一只小灰兔,而那呼救声是小灰兔发出的。
夫妻俩急忙上前吓跑大耳朵猫头鹰,解救下小灰兔。小灰兔的腿已被猫头鹰的利爪抓断。夫妻二人又匆匆忙忙往家赶。一到家连忙抢救。他们严格按照医学上的要求操作:先用高锰酸钾给它洗净身上的大小伤口,涂上碘酒,又给那只折断的小腿绑上根小拐杖。最后,还用胶合板糖果盒给它做了个小兔窝。
在养伤阶段,斯焦普卡非常乖,终日呆在它屋里。后来它也不要旁人帮助,自己从盒子里爬出来,一瘸一拐地四处乱跑,闻闻男主人的脚,嗅嗅女主人的腿。夫妻俩心里乐得不得了,都把它当做一个特别心爱的宠物看待。由于夫妻俩还没有孩子,因此把所有的爱都施与了它。
又过了一段时间,斯焦普卡解掉了小木拐,小家伙就施展起它的能耐来啦!桌子也好,窗台也好,一蹦就上去。来了客人,它也往人家膝盖上跳。这无伤大雅,小东西,开开心吧!
斯焦普卡又长了能耐——牙齿上的功夫,它用一周时间使每个房间的墙壁都变成了沼洼地,把贵重的小餐具橱咬了个洞,女主人的那双漆皮鞋也被它咬成了碎片。算了,这也没什么!既然你这个小兔子心里高兴,就玩吧!虽然遭受点损失,但还不至于承受不了。
但有一次,斯焦普卡惹了大祸,他把男主人帕维尔那双军靴给咬破了。要知道,帕维尔是个大尉,他们的部队驻扎在大森林边上的一个小镇里。他有个老习惯:头天晚上把靴子擦好放在床前。这天早上起床,他把脚往靴子里一蹬,真怪了:脚尖钻了出来。
他大吃一惊,忙拿起鞋,发现鞋被咬破了,他十分恼火。但由于要去部队报到,他只好把旧靴子找出来,再擦油、蹭亮。这耽误了他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一向模范遵守纪律的帕维尔上尉这天早晨第一次挨了批评。
帕维尔大尉怒火中烧,他一回到家就命令妻子:
“买酒去,今天咱们吃兔肉。”
妻子皱了皱眉头,没敢说什么。帕维尔提起兔子就到柴棚去了。
“把头放在断头台上,你这只可恶的兔子,”他冲兔子说,“你的日子到头了。”
令大尉没想到的是,斯焦普卡一下跳到那个劈柴用的大木墩上,乖乖地躺在了上面。
大尉长叹一声,扔下手中的斧头。
这时一个同事来到柴棚。
“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把这可恶的兔子处理掉,这个淘气鬼让人没法过日子。”
“有谁用斧头宰兔子?我们还是带上猎枪到树林里去,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吧。”
两人带上猎枪,来到郊外。
“喂,斯焦普卡,趁我没改变主意以前,你快点逃命去吧!”帕维尔说,“下一回我的手可就不发抖了。”
斯焦普卡瞅瞅主人,瞧瞧他的朋友,似乎明白了主人的意思,撒腿蹿进了密林。
帕维尔回到家,妻子含着眼泪对他说:
“酒买回来了,可我不能帮你烹饪兔肉,你自己动手吧!”
“不用了,”帕维尔轻松地说,“跑了,斯焦普卡跑回树林去了。”
“真的?”妻子眨眼间转悲为喜,“那就把邻居叫来,咱们为斯焦普卡的快腿干杯。希望它能借助它的快腿躲开猫头鹰的攻击,还有猎人子弹的袭击。”
奇妙的礼物
——[英国]富·奥斯勒
小金·格里丝用很少的钱从古玩店老板彼得那里买了一串昂贵的蓝宝石项链, 作为送给姐姐的圣诞节礼物。
圣诞节前夜,一个女郎将项链送回,但彼得拒绝收回。
正在店主彼得·理查兹忧心忡忡烦心的时候,小金·格里丝从外面走进店来。
彼得的祖父开了一家古玩店,死后,店铺就留给了彼得。小店门口的橱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漂亮的古玩。
冬日的一个下午,一个漂亮的小女孩隔着橱窗正仔细、认真地观看着各种古玩,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对每件东西都仔细端详。过了好一会儿,她脸上露出笑靥,似乎很满意了。她离开橱窗,快活地走进古玩店。
彼得站在柜台后面。他只有三十岁左右,头发却过早地花白了。他眼光冷漠,俯视着面前的小女孩。
“请你把窗子里那串漂亮的蓝珍珠项链拿出来,我要看一下,可以吗?”小女孩开门见山地说。
彼得从橱窗里把项链取出来,举在手中让小女孩看。那蓝珍珠项链在他手里泛着蓝色光芒,十分好看。
“真好看,我就要它!”女孩拍手雀跃,“请你用漂亮的纸给我包起来,好吗?”
彼得冷冷地打量着她:“可以告诉我你要把这项链送给谁?”
“给我的姐姐,她一直照顾着我。这是妈妈死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要把最好的圣诞礼物送给她。”
“你有多少钱呢?”彼得问。
女孩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放在柜台上。“呶!全都在这儿!”她又补充说,“这是我能够拿出的所有钱。”
彼得看了看女孩,心中不由一动,然后小心翼翼地用手盖住了项链的价格标签。他怎能把价钱告诉她呢?
“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一下。”彼得说完转进店房内间,“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彼得在内间大声问道。
“金·格里丝。”女孩回答。
当彼得从内间转出来时,他手中托着一个用漂亮的圣诞纸包着的小包,上面系着一条绿色丝带。
“给你,”他说,“路上要当心,不要弄丢了。”
小女孩欢快地答应一声,接过小包转身轻快地跑了出去。彼得目送小女孩渐渐远去,突然感到更加孤单了。
小金·格里丝和那串蓝珍珠项链又一次唤醒了彼得痛苦的记忆。小女孩的头发像阳光一样金黄灿烂,眼睛像海水一样湛蓝湛蓝。这同彼得深爱的一个女友有着惊人的相似,那条刚被买走的蓝宝石项链就是他们的定情之物,可是——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夜晚,一辆汽车驶离了车道,夺走了彼得倾心热恋的那位姑娘的生命……
自此,彼得变得沉默寡言,白天他跟顾客谈生意,晚上关了店门,便沉浸在莫可名状的悲痛中。久而久之,他在这种自悲自怜中,变得更加孤僻,往事对于他如一场恶梦。
小金·格里丝使他重新记起了失去的一切。回忆使他倍感神伤,以至于在以后的几天里,他真想关上店门,躲开接连不断、专为购买圣诞礼物的人们。
但他坚持了下来,直到最后一个买圣诞礼物的人离开。彼得感到一阵轻松,一切总算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了。
哪知道,圣诞节前夜的最后一个客人才走,彼得正要休息,一位妙龄女郎走了进来,她的头发如阳光一样金黄金黄,眼睛如海水一般湛蓝湛蓝。
女郎没有说话,只把一个用漂亮的圣诞纸包着的小包放在柜台上,上面有根绿色丝带。彼得打开小包,那条蓝宝石项链便又重新呈现在他眼前。
“这是你店里的东西吧?”女郎开口问道。
彼得看着她,目光已不是冷漠的了。
“以前是,但现在它已不属于我了。你放心,它是一条上乘的项链。”
“你还记得把它卖给谁了吗?”
“一个叫金·格里丝的小姑娘。这是她给她姐姐买的圣诞礼物。”
“值多少钱?”
“这个请你原谅,我不便说。”彼得说,“这是我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
“但是,她最多也只有几个便士,无论如何也……”
彼得小心翼翼地用圣诞纸重新把项链包好,又用绿色丝带系起来,又把它递给了面前如她恋人的妙龄女郎。
“但对她来说,她付出了最高价!”他说,“她拿出了她自己全部的钱。”
好长时间,彼得和这女郎都没有说话。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午夜了,又一个圣诞节日开始了。
“能告诉我,你这么做的原因吗?”女郎关切地问。
“很早我就想把它送给有资格佩戴的人,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彼得说,“已经是圣诞节的凌晨了,请允许我陪你回家好吗?我愿意在你家门口,祝贺你圣诞节快乐。”
就这样,迎着圣诞的钟声,彼得·理查兹和这位他还不知道姓名的女郎迈出古玩店的大门。迎接他们的必定是一个祥和、温馨而幸福快乐的圣诞节。
一个木橱的移交
——[德国]约·雷丁
老年女教师将她用了五十年的木橱移交给了年轻女教师。
她走后,年轻女教师却在木厨里发现了装有咒骂她纸条的铁盒子。
休息时间到了,孩子们在两位女教师的催促下,陆续走出教室来到校园。那张被踩得模糊不清的鱼刺形镶木地板上立刻卷起一片尘土,孩子们在走过老师面前时,都抬头看了老师一眼,露出讨好的笑容。
“又粗野,又可爱,这群毛孩子。”老年的女教师说。
“您说得不错,我早就注意到了。”年轻的女教师说。
“经过一些时间,孩子们就会反映出他们老师的精神结构。”老年女教师说。
“这一定是她昨天从教育学读本上现学来的。”年轻女教师猜测道,什么心理社会领域和循循善诱呀,或者早熟的冲突世界呀,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很高兴,我能够第一次把这部书放进书架的最后一排。第二次教师考试完结了,现在这些理论家可以滚得远远的了。她为什么不对我谈谈她的经验?她想讨好我吗?是要证明她的消息灵通吗?
“玛格丽和托马斯在休息时不用到校园里去。”老年女教师说。
这时,年轻女教师才发现教室里还有两个孩子没有出去。“那个女孩子的小手臂是人造的。”年老的女教师轻声说,“她可以用假手像别人一样写字,只不过她不宜到校园里去。要是她摔了跤,把假手摔坏了,那是很费钱的。那个男孩叫托马斯,是那女孩的邻居,他经常照顾那女孩。”“这儿的人真守旧啊!”年轻女教师想,“为什么不取下那个孩子的假手,让她到校园去同所有其他的孩子一块儿玩呢?”
“我的木橱现在我要移交给您了,德根小姐。那里面没有多少东西了,只余下主要的存品。”
老年女教师指着墨绿色橱门说:“你知道吗?这只木橱我使用了五十年。”
她边说边爱抚着:“您看这变了颜色的地方是鞭炮爆炸造成的,爱德温用一根线把它系在橱柜的钥匙上,在休息时把鞭炮点燃。那时我不在这儿,要不,他是不敢这样做的。今天,爱德温已经是磨坊街一带溪路拐角上加油站的职工了。我常常驾车去那里加油。他虽然还想玩这个游戏,但却不敢在加油站玩,他进步了。”
“天哪!她怎么会有一辆车?”年轻女教师想,“毫无疑问,她再也不行屈膝礼了,可是以她那种年龄还蓄着时髦的短发,真少见。不过,一辆汽车呢?她是怎么弄到手的?”
“噢,还有这些花瓶,您也拿去吧!”老年女教师说,“橱的上两格抽屉里塞满了花瓶。有瓷的、铝的、玻璃的、陶土的、铜的,都不大,可以说小巧玲珑。有环、有栓,有方格的,有条纹的小瓶儿;有圆腰的,有长颈的,有弯脚的,有腰部带柄的小瓶儿。”
青年女教师被对方塞了一件工艺品在手里。这是一件仿古的双耳陶瓮,上面有题词:“伊比查草药利口酒。”
“所有的吗?”年轻女教师突然问了一句。
“对,所有的。”年老女教师答道。
“多谢。”
“我才不稀罕呢!”年轻女教师心里想,“我今天就可以通知看守人,叫他把抽屉打扫干净。”
“但是这些纪念品我可不能给您,”老年女教师说,“您瞧见中间的抽屉了吗?里面尽是纪念品。每一件都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年轻女教师注视着老年女同事把东西一件一件地从抽屉里取出来,放进她那空的大公文包里。她还注意到有一个很脏的淡红色的心,显然是用修指甲的剪刀很吃力地从鞋盒纸板上剪下来的,上面用彩色铅笔潦草地写着:愿埃尔韦特小姐年年快乐。您的五年级乙班;一只木制的拆启信封的刀,上面刻着:衷心祝福埃尔韦特小姐幸福快乐!1965届毕业班;一只打着活结的人造小花球。活结上有墨浸了的字迹:1952年,一个令人敬重的平凡教师——埃尔韦特小姐诞生了。
从那两个孩子的角落里传来叫嚷声。女教师们转过身去一看,原来是那个先天残废女孩子用假手打男孩的头。
“喂!”年老女教师喊道,“托马斯,给玛格丽朗读一些诗吧!”接着她对年轻女教师说:“玛格丽有时显得不耐烦,这并不奇怪,我们只好原谅她。”
老年女教师继续在放纪念品的抽屉里翻找。年轻女教师走到窗口边去。
“怎么老读这个?”玛格丽说,“好了,就读三个孩子——一个木屋的故事吧!”
“可这我也刚读过不久呀!”男孩说。然而接着他还是顺从地朗读了:“三个孩子在小木屋里躺着聊天,妈妈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蜡烛,为了给孩子们一个道晚安的吻。这时最年长的孩子说,把蜡烛放下,给我们讲个故事吧。妈妈把蜡烛放在木凳上,讲起风暴的故事:风暴在港湾里迷了路。风暴从老远老远的地方来,从黄海来。它对中国很熟悉,可是它在北海既不认识岛屿,又不认识灯塔,既不认识海岸,又不认识鱼虾,既不认识海鸥,又不认识河口……”
老年女教师说:“现在我就算把木橱正式交给您了,您可以现在就用,德根小姐,祝您和孩子们相处愉快,他们统统是可爱的孩子,非常可爱的孩子。您得注意,您放纪念品的抽屉很快就会装满的。”
年轻女教师沉思了一会儿,礼貌友好地对老年女教师笑了笑,然后伸出手,但老年女教师没有伸出手,因为老年女教师除了沉重的公文包而外,还贴身带着一些小匣和纸盒。
“再见,孩子们!”老年女教师大声说。
“再见,埃尔韦特小姐!”孩子们高声回答。他们好像是在同声朗诵:再——见——埃——尔——韦——特——小——姐。也许班级每天都是这样向女教师告别的。
埃尔韦特小姐转身离去了,年轻女教师随之把门轻轻关上,托马斯在角落里念道:“……风暴穿过屋顶窗口,把木凳上的蜡烛刮翻了……”年轻女教师走到橱边,橱还是开着的,有一朵人造玫瑰花掉了下来。女教师弯下腰去,无意间发现在橱子最下面一层放着一个铁皮盒。她很是奇怪,取了出来,打开,发现里面装满了纸条。
女教师读最上面的一张纸条:埃尔韦特是个让人厌恶的乌鸦,让她滚到梅勒去吞食生菜吧。
在第二张纸条上有如下的句子:啊,老天爷,请您惩罚老埃尔韦特吧!
她又翻了翻下面的字条,发现都是这一类的咒骂纸条。奇怪的是,这些字条绝大多数都写得整齐清洁,就和老年女教师给他们写的那样。托马斯念:“……木板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倒不是有个孩子在上面转动,而是木屋着火了……”
年轻女教师砰然一声关上铁皮盒,向门口跑去。
“埃尔韦特小姐!”她没有喊出声。她是想告诉埃尔韦特小姐,忘掉了一点东西。但她又反过来想,为什么我还让她负担这只铁盒呢?有可能是埃尔韦特小姐不愿带走它,或者是她留给我的,让我从中吸取些经验,还有可能……年轻女教师把铁盒放进那个空的放纪念品的抽屉里去。这是基石,她想。
托马斯还在念:“……一下子顶楼充满了烟火,母亲和三个孩子惊慌失措。男人们从左邻右舍跑来帮忙。但是上顶楼的梯子已经烧焦了。楼顶木屋和木屋里的人已经岌岌可危了……”
“上课的时间到了,德根小姐。”托马斯提醒道。年轻女教师才从沉思中醒悟过来。
清风流水
——[日本]北皇人德
老太太去伊豆山游玩时,收养了一个投海自杀的混血黑人乔治,她帮他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培养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盲人教育的教师。
人生于世,必然有它的道理,也必然有它的用处,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个哲理我是从一个老太太那儿得来的。她晚年因战祸而家破人亡,卖掉了大房子,只留下偏僻处的一间小茶室自住,好在茶室外围有个菜园子。
有一次,老太太与家人去伊豆山温泉游玩,恰逢一个叫乔治的少年投海自杀,但被警察救起。他是个美国黑人与日本人的混血儿,愤世嫉俗,末路穷途。老太太到警察局要求和青年见面。警察知道老太太的来历,于是安排了他们会面。
“孩子,”她说时,乔治扭过头去,他对一切都已失去兴趣,但老太太仍用安详而柔和的语调说下去,“孩子,你可知道,你生来是要为这个世界做些除了你以外没人能办到的事吗?”
她反复说了好几遍,少年突然回过头来,说道:“你说的是像我这样一个黑人?连父母都没有的孩子?”老太太不慌不忙地回答:“对!正是由于你是个没有父母的黑人孤儿,所以,你能做些了不起的好事。”
少年冷笑道:“哼,好啦!别说了,你想我会相信这一套?”
“跟我来,我让你自己瞧瞧。”她说。
老太太把少年领回自己的居室,指使他去菜园干活。虽然生活清苦,她对少年却爱护备至。生活在小茶室中,处身在优美的大自然里,再加上老太太亲切周到的关怀,乔治慢慢地也心平气和了。老太太给了他一些生长迅速的萝卜种,乔治把它种了下去。十天后,萝卜发芽生叶,乔治高兴得又蹦又跳。他又用竹子自制了一枝横笛,吹奏自娱和吹给老太太听,老太太听了称赞道:“你是惟一吹笛子给我听的人。乔治,你真棒!”
乔治渐渐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被送去念高中。在上学阶段,他继续在茶室菜园内种菜,也帮老太太做点零活。高中毕业后,乔治白天在地下铁道工地做工,晚上在大学夜间部深造。毕业后,他任教于一所盲人学校,对那些盲人学生他充满了关怀之情。
“现在我已相信,真有别人不能、只有我才能做的好事了。”乔治对老太太说。
“你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吧?”老太太说,“你如果不是黑皮肤,如果不是孤儿,也许就不能领悟盲童的苦处。只有真正了解别人痛苦的人,才能尽心为别人做有价值的事。当年你自杀时,你最需要的是关怀和理解,而那时你根本不具备这些,你大声呐喊,说你要的根本不可能得到,根本就不存在——可是后来,你自己却有了爱心。”
此刻,乔治才真正理解老太太当初说的话。
老太太的话给了乔治很深的启迪,老太太继续说:“尽可能爱护别人。等到你从他们脸上看到感激的光辉,那时候,甚至像我们这样行将就木的人,仍能体会到人生的价值。”
在老太太的茶室里,年轻的乔治利用假日自撰笛曲,吹奏给他的盲学生们听。他把流水、浪潮以及绿叶中的风声,都谱进了乐曲。那群盲学生用心聆听,他们听出了生活的意义、人生的价值以及理想、事业、爱情……他们给这首曲子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清风流水。
忍到最后
——[日本]久保裕一
老头将一正准备跳河自杀的失恋少女从桥上拽了下来,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开导她, 哪知少女还是跳了下去。
老头正要过桥,突然发现一个少女一只脚跨过桥栏作势要往河里跳,老头吓得紧走两步,从后面一把抓住少女的衣服,把她拽了下来。
“唉,你这姑娘,再晚一步你就没命了!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去死呢?”
“这不关您的事,让我去死吧!我所爱的男人抛弃了我,他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爱的男人,我为了他可以抛弃一切。你别管我,让我死去!”
“为失恋这么点小事就要死要活的,值得吗?你怎么这么不明事理呀。”
“谢谢您的好意。您不知道我有多需要他。求您了,放开我!”
“真是年轻……只知道自己爱得深,爱得义无返顾。是初恋吧?过去,一般都认为初恋时的爱是纯洁的爱,但是你知道吗?爱与被爱还有好多机会。”
“不过,我认为像我们这样纯洁的爱不会再有了,您还是不要劝我啦!”
“如果都像你这样,第一次失恋就自杀,那这个世界上的人怕是早就死绝了。还有这么多人活着,是因为人们都会忍耐,忍耐到最后,人就解脱了,因为时间可以抚平心中的伤痛。
“你就暂且相信我一回,你听听我的故事。我今年九十五岁了,在我十六岁时,有过一次疯狂的初恋。和你一样,我爱她爱得发疯,我的世界里全是她,容不下任何东西,后来她离我而去,我为此曾几次想到自杀。”
“怎么,老爷爷您也……”
“是的,不过时间一定会医治好失恋的创伤。你得忍,忍到最后,你的痛苦就会一点点淡去,直到消逝不见。总有一天,你会觉得对方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何必为情而自杀。这是我作为你的长辈、作为一个过来的人要告诉你的话。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爱。因此,不要太过于认真……”
“噢……听了您的话,我感觉心里舒畅了许多。虽然我现在还在恋慕着他,常为得不到他的爱而痛苦,但现在我相信这种爱恋是会被时间老人带走的。”
“孩子,你终于想通了。”
老头儿见少女冷静下来,便松开了双手。
“老爷爷,我可以问一下,您的创伤是什么时候医治好的呢?”
“噢,那,那大概是去年的春天吧。”老头儿仰望着天空感慨万千地说道。然而,他的话音还没落,就听见“扑通”一声。老头回头一看,身边的少女不见了。
两人
——[日本]森瑶子
同居一室的男女将他们昔日的感情化成了沉默与憎恨,男人把在“征友”中令自己心仪的女性征文读给女人听,女人却告诉他,征文是她刊登的。
一男一女同居一屋,时间长了,女的变得窝窝囊囊,整天蓬头垢面;男方也同样显得漫不经心,比如用早餐时,埋头于晨报,难得抬起眼来。
两人也说话,只是不再脸对脸地说话。早些时候,在那段情意绵绵的日子里,男人常常满怀深情地说——看着你那饱含深情的双眼,我险些都要融化在里面了,何况用手碰你一下……
然而好景不长,他们的恋情没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恋情日趋淡漠。两人先后开始大声地、粗俗地讲话,争吵不休,双方关系每况愈下。对女人来说,目睹男人那充满愤怒的、凶暴的、痛苦的眼神,已成了她最后凄惨的消遣。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微妙,他们的爱变成了一种与憎恨无法区别的爱,在这混乱中的交媾——不如称之为变形的强奸。
接下来便是令人窒息的不言不语。打那以后,看上去相互间的感情不冷不热,其实彼此已暗自抛弃了对方。尽管这样他们仍住在一块儿。
在一个冷雨刺入肌肤的夜晚,黑暗的玻璃窗上,数条雨丝斜着向下滑去。屋内依旧是两个人。女的想着自己的年龄,近来时常这样,毫无理由地思考着自己的年龄,她现年三十五岁。
她想了许久,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冷雨,又看了看被雨打湿的窗棂,最后目光落在同居的男人身上,在他身上却丝毫不见岁月的痕迹,没有一点儿多余的脂肪。如换成异地,在别的女人眼里,他仍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男子汉。
男人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膝盖上的杂志。
“那是本什么书?”女人无意识地问道。
“没什么,很好玩……”男人盯着杂志,没有抬头的意思。
“看样子挺好的。”女人翘起颜色斑驳的指甲。
“发觉世上有形形色色的人。”男人瞟了女的一眼。
“那些有什么用?哪赶得上一部好电影。”
“你说去看电影?”
“还赶得上去六木影院。”
“在放什么?”
“嗯,去了不就知道了。”
“还是在家呆一会儿吧!”
像往常一样,男人耸耸肩闭上了口。
“你说世上有形形色色的人,什么意思?”女人突然提起刚才的话头。
“没什么,就是指世上有想像力丰富、风趣的人。”男人的眼光又落在杂志上,“我们好像该吃饭了,吃点什么?”
“嗯。”
“吃点什么?”
“随便。”女人懒洋洋地。
“又来了。”男人突然烦躁地嚷道,“总是随便,又是什么都可以,一点儿没主见,与此相比——”
“与什么相比?”女人的眼色黯淡起来。
“好了,不说了。”
“说呀,把话说完。”
“说了也一个样儿。”
“不说怎么知道,什么呀?”
“比方说世上有这种女人,”男人指着杂志上的“征友”一栏的一处,暧昧十足地念起来:“愿意带上一瓶法国酒伴我去看晚霞吗?香港的哩巴尔斯湾呀,缅甸的曼德勒啦,去严冬的湘南一带也可以,哪怕只是几小时。欲寻梦的男性,请与我联系。我的信箱号码是二八四——”
“这能说明什么,只不过是一个无聊透顶的女人的胡言乱语。”女的神秘地、却又平静地说。
“即使如此也算是个有主见的女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
“同样是个女人,差距竟如此之大。”男人嘲讽地望着女人,“曼德勒的夕阳之类,换了你能想象吗?”
“很让我吃惊,你竟会对曼德勒的夕阳感兴趣。”女的眯起双眼,“索性去见她一面吧?”
“万一是个好女人的话,说不定我会撇下你。”男人试探性地说。
“我倒希望那样。”
“你真沉得住气,你真不怕我离你而去?”
“那个未曾见过的女人?”
“一个浪漫有主见的女人。”
“可我觉得不会被抛弃。”
“那么有把握!”男人皱起眉头,无情地说,“老实讲,为了她我已买好了一瓶法国酒。”
“妙极了……”女人不露声色。
“我已受够了,看你在那儿嗑颜色剥落的指甲就恶心。”
“那个女人也不见得好哪儿去。”女的始终镇定自若。
“胡扯些什么?”男人责问道。
“肯定平时也是指甲油剥落的。”
“你根据什么这样说?”
“你真想知道吗?”女人诡秘而又神采奕奕地盯着男人,喃喃地说,“告诉你吧,那个女人就是我,那是我写的广告。”
男人一怔,沉默无言。
不多久,两人倒空了那瓶法国酒。
“真没想到,”男人苦笑着与女人干杯,“那一个人是你,你原来……”
接着两人无声地喝起杯中的法国酒来,但双方的目光均落在别处。
海的坟墓
——[荷兰]赫·布洛魁仁
渔夫的女儿每天夜晚都去海边放一只花冠,唱一支恋爱的歌,以此来与远航的恋人“约会”。
当有一天她确知她的恋人永远不能再回来时, 她停止了去海边唱歌,却依然去送花冠。
渔夫把小屋建在海岸的沙丘中间,每当暴风雨来袭,窗子上的玻璃,就会哐啷地响着,屋内炉火的烈焰也会尽情地燃烧着。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满天繁星闪烁着光芒,海面上很平静,全没有汹涌的波浪,只有那海水碰在岸上,不时发出单调的噼啪的声音。月亮高挂在海岸上空,照在光赤的沙丘上面,而且在海水里,映出一个浑圆的影子。
一缕昏淡的光从渔夫的矮窗里透出,时时地移动着,到后来就熄灭了,显然那渔夫已经睡下了。一切都已睡着了,只有那周围的沙丘依旧冷漠地孤立着,连那飞沫拍岩的海水,也渐渐地困倦起来了,仿佛想要休息一会儿,养一养神,待到了明天,暴风来时,再鼓足力气;只有那受了惊的海鸥的叫声,偶然打破夜的静寂,但是随后一切都变成了静寂……
渔夫的小屋门悄然开了,一个健康、漂亮的女孩从里面走了出来。金色的卷发披散在光赤的颈上,在微风中飘动着。她的轻软的脚步踏在海边的沙粒上。她走得很稳,也很有节奏。
很快,女孩来到海边,她拿出一顶小花冠,放在海水上面。海水的小波浪玩弄着、跳舞着,把那花冠卷去了。她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看着那水中的花冠,那可爱的月光趁势在她百合花一般白的额上吻了一下。
她是来给她恋人送祝福的,那花冠带去了她对远方恋人最诚挚的祝愿。她的恋人出去好久了,从这一处到那一处,去了无尽的海洋。没有人给她带来一个信息,谁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更没有人知道几时她才能看见他。但是她心中信念不倒,她坚信着上帝,而且她希望着……
在恋人走之前,她与恋人约好,为了怀念他们最后一次互相拥抱的时光,为了他俩中间要有一个信号,每天夜晚,当星月皎洁时,他俩各在异地,同声唱着恋爱之歌。他高高地攀附在远洋船上的桅杆的顶端,极目远眺,望见的是一片汪洋;她呢,却是在北海岸旁的家乡。
现在,她站在昏暗的海岸上,胸中洋溢着对家乡恋人的爱,仰头向着天上的繁星,用了缠绵的音调,唱出她的恋爱之歌。清晰的歌声,在静夜里,悠远、深沉。
一股冷风拂过她的脸,她不禁一颤,她最后看了一眼远方,随后便缓步走回家了,心里还暗暗地替他祈祷着。他呢,此时此刻,还漂泊在远方无情的海水上。
一次,暴风雨来得非常迅猛,带着飓风的黑云猛烈地袭过天空。海鸥在旋卷着的浪花上面飞着,惶恐地叫着。
可这依然没能阻挡女孩子送一束鲜花给她远方的恋人,而且照旧唱了一回恋歌,虽然狂风把她的卷发吹散了,大雨把她的玉容打坏了,浪花拍痛了她光赤的双脚。
一年一年就这样地过去了,她依然每天晚上去海边。
许多挂着旗帜的大船舶都从远处驶回来了,但是没把他载回来,她心爱的恋人哪儿去了呢?
许多勇敢的水手都向她敬礼,用最美丽的话来恭维她。但她依然不快乐,因为这些不是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只有在幻想里还隐约听得见。
时间在她的企盼中慢慢过去了,没有一丝变化。渔夫女儿的玉颜由于时间、忧郁的摧残而灰白、干枯了,她的双眼充满了泪痕,因为如今——她知道了,她知道了,她将永远见不到她的恋人了。
从那时她便不再在夜晚歌唱,因为他也已不再在桅杆上歌唱了。但那鲜花,她每晚还按时送去,让海浪带走。她这样算是装饰他的坟墓——海的坟墓……
夫妇
——[奥地利]卡夫卡
为了生意,我不得不抽出傍晚的时间去拜访大客户N,但心不在焉的N显然没有心思做生意,因他的儿子重病在床。
而我和另一个商务代理在他儿子病室的表演使他也险些丧命。
生意变得越来越糟糕了,因此只要能从办公室抽开身,我便时常自己拿着样品袋去拜访顾客本人。另外,我早就打算去看一看N,以前我和他常有业务联系,但不知道为什么,去年这种联系就中断了。在如今这动荡不定的情况下,出现这种障碍肯定没有什么真正的原因,常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一种情绪。而与此相同,一句话或者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也能使整体恢复正常。不过要见到N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是位老人,最近一段时间身子很虚,尽管生意上的事依然掌握在他手里,但他几乎不再亲自洽谈生意,要想和他谈事,就必须到他家去,这无疑增加了业务复杂程序。
昨天傍晚六点过后,我终于动身上路了。虽然那时已经不是拜客的时间,但这件事不应从社交角度,而应从生意人的角度来考虑。我运气好极了,他和妻子刚刚散步归来,此时在他那卧病在床的儿子的房间里。他们要我也过去。虽然有些犹豫,但后来还是让令人厌恶的拜访欲望占了上风,我只期待它早点结束。和进屋时一样,我穿着大衣,手里拿着帽子和样品包,被人领着从一个黑乎乎的房间,来到了已聚集着几个人的、灯光暗淡的房间里。
由于本能的关系,我的目光首先落在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商务代理人身上,可以说他算是我的竞争对手。他一定是在我前面悄悄进来的。此刻他正无拘无束地紧挨着病人的床边,好像他是医生。他穿着他那件漂亮的、敞开的、涨鼓鼓的大衣趾高气扬地坐在那里,那副神情极其狂妄。病人可能也这么想,他躺在那里,脸颊因发烧略微发红,有时朝他望一眼。另外,N的儿子与我同龄,已不属年轻人之列,短短的络腮胡子因生病有些零乱。他原本肩宽个高的身体,由于渐渐恶化的疾病,已经消瘦得令我吃惊。N刚刚回来便到儿子这里来了,连毛皮大衣都没有脱掉。现在他正站在那里跟儿子说着什么。他妻子个头不高,体质虚弱,但特别活跃,尽管仅限于涉及到他的范围——她几乎不看我们其他人。现在她正忙着给他脱毛皮大衣,由于他俩个头上的关系,这实在是不太容易,但最终还是成功了。当然真正的原因也许是N特别心急,老是急着伸出双手去摸那把扶手椅,等大衣脱下来后,他妻子赶快把它推到他跟前。她抱起那件几乎把她埋在里面的大衣出去了。
似乎属于我的时间终于来到了,其实确切地说,它并没有来到,也许在这里永远也不会来到。如果我还想试一试,那就得赶快试,因为根据我的直觉,这是最佳的时机,否则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那个代理人显然成心要时刻守在这里,那可不是我的方式,而且,我丝毫不想顾忌他的存在。因此我便迫不及待地向N陈述我的建议,虽然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我这里,而是想跟儿子多聊几句。遗憾的是我有个习惯,只要说得稍有些激动——很快就会出现这种情形,而在这病房里出现得比往常还早——我站起来,边说边来回踱步。如果在自己的办公室这倒是种相当不错的调节,可在别人家就有点讨人嫌了。但我却不能控制住自己,尤其是不能吸烟时。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坏习惯,与那位代理人相比,我还是赞美我的。因为他总是把帽子放在膝上慢慢地推过来推过去,有时突然出人意料地戴上,然后又摘下来,好像是出了差错,他就这样不停地重复着这些动作。对此人们会有什么想法呢,像这种举止的确是不允许的。这些干扰不了我,我对他视而不见,把心思全放在我那些事情上了。当然总会有那么一些人,看到这种帽子杂技就会极其心烦意乱。可是由于我激动的情绪,根本就注意不到任何人,对此怎么会心烦意乱呢?虽然我看到了眼前发生的事——我已清楚地觉察到N的感受能力很差,但只要我还没说完,只要我没直接听到异议,我就不怎么去管它。N双手搁在扶手上,身子不适地扭来扭去,似寻似觅地瞪着茫然的眼睛,然而却没抬眼看我一下,也没有任何面目表情,似乎我说的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在这里没引起他的一丝注意。虽然这些使我感到希望万分渺茫,但我还是要照讲不误,就好像我的言辞、我的好建议最终将会使一切再恢复平衡,我甚至对自己的这种宽容感到吃惊,因为谁也没希望我宽容。现在,那位代理人终于让他的帽子歇下了,把双臂抱在胸前,这让我感到某种满足。我所论述的有一半是冲他去的,这似乎对他的企图是一个明显的打击。
N那一直被我当作次要人物而忽视的儿子突然在床上欠起身子,挥舞着恐吓性的拳头让我闭上了嘴,否则沉浸在快感中的我会一直讲下去直至自己厌烦为止。显然他想说什么,还想让人看什么,但力气却不够用,只好颓然地躺下了。一开始我以为这都是烧糊涂了所致,但当我不由自主地向N望去时,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N坐在那里,瞪着那呆滞、肿胀、疲惫之极的眼睛,身子颤抖着向前倾着,似乎有人压着或击打着他的脖颈,整个面部都失去了常形。开始他还在艰难地喘气,但随后就像得到解脱似的,仰面倒在靠背上,闭上了眼睛,他脸上又掠过某种非常吃力的表情,可随即就不见了——他似乎死了。瞧瞧,就这么完了。但愿这死亡别给我们添太多的麻烦。然而现在应该做什么事呀?我环顾四周寻求帮助,但他儿子已用被子蒙住了头,只能听见他在不住地抽噎;那个代理人神情冷漠,仿佛决心任凭时间流逝而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似的,安稳地坐在N对面仅两步远的沙发椅上。那么能做一点事情的就仅剩下我了,我应该马上就做这件最难办的事,即用怎样一种尚可承受的方式,将这消息告诉他妻子。因为我已听见急匆匆的脚步声从隔壁房间传来了。
她还没来得及换衣服,依旧穿着外出穿的礼服。她手里拿着一件已在炉子上烘热的长睡衣,准备给丈夫穿上。“他已经睡着了。”她看到我们如此安静,便微笑着摇了摇头说。她拿起那只刚才令我又惊又怕勉强握过的手,充满了一个纯洁的人才具有的无限信赖那样吻着它——我们其他三个人简直都看呆了!……N动了起来,并大声地打着呵欠,然后换上睡衣。他在听任妻子的嗔怪之后,反驳说他那是换个方式向人们宣布他睡着了,还稀奇古怪地说了些无聊的话。也许是为了防止着凉,N暂且躺到了儿子床上。他妻子连忙拿来两个垫子放在儿子脚边,让他把头枕在上面。此刻我已不能看出现在的N与以前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要来晚报,将客人丢在一边开始看报。不过他并没认真看,只是东看一眼西看一眼,同时以一种锐利得令人惊讶的商业眼光评论着我们的建议,这让我们颇觉不适,而且还用空着的手不停地打着蔑视的手势、咂着舌头表示他嘴里的味道不好,这一系列动作来自于我们的商人派头。那位代理人忍耐不住了,做了些不合适的解释。也许在他那粗浅的意识中,凡是出了这种事后必须进行某种补救,但用他那种方法当然行不通。我便找了一个借口赶紧告辞了。
在前厅我又遇到了N夫人。看到她那可怜的外形,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有创造奇迹的能力,凡是叫我们毁掉的东西,她都能够补救过来。我在童年时代就失去了她。
我与N夫人辞行时故意说得特别慢,特别清楚,因为我怀疑她听不清楚。或许她大概已经聋了,因为她竟直接问道:“我丈夫看上去怎么样?”另外,我从几句辞别的话中发现,她把我和那位代理人搞混了。
就这样,我从N家里走了出来,走下门前的台阶。下台阶比先前上台阶更加困难,本来上台阶就不那么容易。唉,不论这世上的生意如何艰难,我也得继续挑着这副担子走下去。
老人们
——[奥地利]里尔克
上了岁数的尼古拉斯老人,为了省钱, 每天都到市立公园的长靠椅上晒太阳。
同时在那里的还有敬老院的彼庇和克里斯多夫。
在彼得·尼古拉斯先生过了七十五岁生日之后,许许多多的事情便从记忆中消失了,他不再有悲哀的回忆和愉快的回忆。他也不再能分清周、月和年,他只是对一天中的变化还算依稀有点印象。他目力极差,而且越来越差;落日在他看来只是一个淡紫色光团,而早上这个光团在他眼里又成了玫瑰色。但不管怎么讲,他还是能感觉出早晚的变化的。一般来说,这样的变化使他讨厌;他认为,为感觉出这变化而花力气是愚蠢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春天也好,夏天也好,对于他都不再有什么价值。无论什么季节,他总感到冷,例外的时候是很少的。再说,是从壁炉取暖,还是从阳光取暖,在他也无所谓。他只知道用后一种办法可以少花许多钱。所以,他每天便颤颤巍巍地到市立公园去,坐在一株菩提树下的长靠椅上晒太阳。他左边是敬老院的彼庇,右边是克里斯多夫。
他这两位伙伴,看模样比他年岁还大一些。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每次坐定后总要先哼唧两声,然后才点一点脑袋。与此同时,好像受了传染似的,他的两位伙伴也机械地跟着点起头来。随后,彼得·尼古拉斯先生把手杖戳进砂地里,双手扶着弯曲的杖头。再过一会儿,他那光光的圆下巴又托在了手背上。他慢慢向左边转过脸去瞅着彼庇,尽目力所能地打量着他那红脑袋。彼庇的脑袋就跟个过时未摘的果子似的,从臃肿的脖子上耷拉下来,颜色也似乎正在褪去。他那宽宽的白色八字须,入须根处已脏得发黄了。彼庇身体前倾,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不时地从握成圆筒形的两手中间向地上吐唾沫,他的四周已经形成一片小小的沼泽地。他这人一生好酒贪杯,看来注定了要用这种分期付款的方式,把他所消耗的液体一点点吐出来吧。
尼古拉斯先生看不出彼庇有什么变化,便让支在手背上的下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旋转。显而易见,克里斯多夫刚刚流了一点鼻涕,因为尼古拉斯先生看见他正用歌特式的手指头儿,把最后的痕迹从自己磨得经纬毕现的外套上弹去。他的体质孱弱得令人难以置信;彼得先生在还习惯于对这事那事感到惊奇的时候,就反复地考虑过许多次:骨瘦如柴的克里斯多夫怎么能坚持活一辈子,而竟未折断胳膊或腿儿什么的?他最喜欢把克里斯多夫想像成一棵枯树,脖子和腿似乎都全靠粗大的撑木给支持着。眼下,克里斯多夫却非常惬意,微微地打着嗝儿,这是他心满意足或消化不良的表示。同时,他那没牙的上下颚还老是在磨着什么;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可能就是这样给磨锋利的。看样子,他那懒惰的胃已经消化不了剩下的光阴,所以只好尽可能这样一分一秒地咀呀,嚼呀。
尼古拉斯先生看完克里斯多夫,又把下巴转了九十度,睁大一双漏泪眼瞅着正前方的绿荫。穿着浅色夏装的孩子在绿树中跳来跳去,像反射的日光一般,晃得他很不舒服。于是他耷拉下眼皮,可并没打瞌睡。他清楚地听见克里斯多夫上下颚磨动的轻轻的声音和胡子茬儿发出的切嚓声,以及彼庇响亮的吐唾沫声和拖长的咒骂声。彼庇骂的要么是一只狗,要么是一个小孩,因为他们老跑到这里来打搅他。尼古拉斯先生还听见远处路上有人耙砂砾的声音,以及过路人的脚步声。他就一直这样呆着。最后,附近一只钟敲了十二下,虽然尼古拉斯先生早已不跟着数这钟声,可他却仍然知道时间已是正午;每天都同样地敲呀,敲呀,谁还有闲心再去数呢。就在钟声敲最后一下的当儿,他耳畔响起了一个稚嫩可爱的声音:
“吃午饭啦,爷爷!”
这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有着一头金发。尼古拉斯先生撑着手杖吃力地站起身来,然后伸出一只手去抚摸那个小女孩。小女孩每次都从自己头上把老人枯叶似的手拉下去,放在嘴唇上吻着。随后,她爷爷便向左点点头,向右点点头。他左右两边也都机械地点起头来。彼庇和克里斯多夫每次都目送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和金发小姑娘很远很远,直至他们的视线被面前的树丛遮住。
偶尔在彼得·尼古拉斯先生坐过的位子上,躺着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那是小姑娘忘在那里的。瘦骨嶙嶙的克里斯多夫便伸出歌特式的手指去拾起它们来,像什么珍奇宝物似的捧在手里。这时候,红脑袋彼庇就要鄙夷地吐唾沫,他的同伴羞得不敢瞧他。
每当克里斯多夫拿着花时,彼庇却抢先走进卧室去,就跟完全无意似地把一个盛满水的花瓶摆在窗台上,然后便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瞧着。克里斯多夫进来以后,便把那几朵可怜巴巴的小花儿插进花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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