Δ当女人穿上高跟鞋时
玛·杜拉说:也许女人在她母性和夫妻关系的历程中对自己分泌出自己是失望的。也许在她一生中,她的王国在日复一日的失望中丧失。也许她青春时代的憧憬,她的力量,她的爱心,在单线的合法性之中受到创伤由她流失净尽。高跟鞋,自从有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穿在她脚上那一刻开始,她将脚伸出去,她的脚已经完全变了。脚束缚在一双高跟鞋里,黑色,或许是最合理的、具有理性的色彩,她从穿上高跟鞋的那天开始就渴望自己的身材变得婷婷玉立,她就在脚穿在高跟鞋里时,变成了女人。
穿过大厅,你能想象吗?穿上高跟鞋的这一天开始她就已经被别人窥视,那个窥视的人突然看见大街上走着一个年轻女人,婷婷玉立。她被一双高跟鞋塑造着,前去会见她的男朋友,这个男朋友当然不是她的初恋,在她记忆中,当她松开手时,火车轰鸣着把初恋一次又一次地变成了回忆。
男朋友是在一个偶然的日子里认识的。当她仍然在一次又一次地追问初恋已经到哪里去了时,他出现了,他仿佛从一架古老的三轮马车上下来,有着一种古典的味道,他往前走的时候看见了她,接下来,他的脚步放慢,他看见她时,她也看见了他,在她视线中,他就是从那架古老的三轮马车上下车的男子,因为喜欢那种古典幻觉,她也就对这个男子充满了好感。
她站在他对面,她看见了从旁边走过去的一位成熟的女郎,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发出令人心醉的声音。她看见了那个女郎的鞋跟,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到商店寻找一双我自己的高跟鞋,并且应该是黑色的。我应该穿上它,像那个女郎一样穿过人群。
玛·杜拉说:也许是这样吧。也许女人原就是殉道者。也许女人只有在她的才干、公正、烹饪、道德的显示中才能得到完美的展现,所以她被人从窗口抛出去不要了。模仿是人类的天性。当她穿上黑色高跟鞋时,她知道第一件事就是穿着高跟鞋,到有人群的地方去,她将尽量地放慢脚步,让别人看见她刚刚新穿上的黑色高跟鞋,那一时刻模仿别人成了她唯一的欲望。
果然那个男子看见了她,她想:如果我没有穿上这双黑色高跟鞋,他是不会看见我的,不会看见我的唯一原因就是我还没有成为女人。她的模仿成功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不再戴着初恋的镣铐在回忆中跳舞。
她穿过人群向着约会地点,一片只有杨柳吹拂的风景中,杨柳垂向一条河流,为什么他们会在水边约会呢?这再一次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在初恋的时刻,他们经常坐在河边,坐在一把椅子上。依偎着那条河成为他们初恋的理由,依偎着那把水边的椅子,已经成为他们的渴求。
现在他们再一次选择了水边,选择了水边的椅子,在这种风景之中,她脚上的高跟鞋发出一种想去湮灭初恋的声音,她想湮灭初恋的一切场景,因为她要开始新的生活。
他已在等她,坐在那把椅子上等她,这个仿佛从三轮马车上刚下车的年轻男人,身上有一种古老的气质环绕着那把水边的椅子,环绕着她想湮灭的记忆,世界是多么大啊,难道她穿上一双新的高跟鞋就可以产生湮灭吗?
她想让他赞美她脚上的高跟鞋,但他没有。他手里举着一枝玫瑰,她刚降临身边,他就将那朵玫瑰送给了她。她嗅了嗅那朵玫瑰,并不是有意的,而是那朵玫瑰的香气沁入了心灵,总之,自从她穿上高跟鞋的那一天,也是她湮灭初恋的时间,也是她走向另一个男朋友的时刻。
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把一种新的生活展现在她面前。
Δ墨镜
村上春树说:感情有很多侧面都不明确。对自己的怜悯,对他人的愠怒;对他人的怜悯,对自己的愠怒——凡此种种,都是疲劳。戴上墨镜不仅仅是为了遮挡烈日斜阳,对他来说戴上墨镜是为了难以言喻的一种渴求:他渴望踩着坚定的步伐,然后骑上一阵摩托车,原来他根本不是乘三轮马车去约会的古典男子,他渴求用极快的速度去追她,戴上墨镜可以使他专心一致地追她,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让自己的面庞在别人的窥视之中变得一片模糊。
模糊,可以让她清晰地靠近他。有人曾经告诉过他,爱情是追来的。也就是说爱情与女人联系在一起,女人也是追来的。她跃入了他的眼帘,他的开始心跳,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想出了种种追求女人的方式,走路去追女人,他愈往前走,步伐愈缓慢,是的,缓慢让他感到苦恼,于是,他想到了用摩托车去追女人。
墨镜给他带来了自由,许多熟悉的人认不出他来了,他们看不见他追求一个女人的速度,这正是他的目的。他终于追到了她的身影,他让摩托车停下来,他看见她也戴着墨镜。
她为什么与自己的想法如出一辙呢?她为什么一路上也戴着墨镜,他想:也许她是为了让墨镜隐蔽自己。不错,她对他说:我发现当我戴上墨镜时,很多熟人认不出我来了。
墨镜也给她带来了自由吗?她摘去墨镜,一张真实的脸露了出来。
她愿意用自己最真实的面孔来面对她,这样他才感到了骑摩托车追她的快乐。她上了他的摩托车,两个戴着墨镜的男女在马路上穿行,他让她搂住他的腰,他渴求他能带她走。
村上春树说:好几次我都想用手电筒探照自己的身体以确认其仍否存在,但终因害怕找不见她而作罢。身体依然存在,我自言自语。万一身体消失而惟独所谓灵魂存留下来,我应该更加逍遥自在。因了一辆摩托车的速度,他带着她游遍了整座城市。由于他们面庞上的墨镜,没有人能够认出他们来,他们自由地呼吸着风,他两腿舒展着骑着摩托来,而她就在身后,有一刹哪,他和她都想起了自行车的后座,在他的记忆中,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曾经坐着一个少女,在她的记忆中,在她初恋的小路上,那个男孩骑着自行车,而她就坐在后座。但自行车的后座已经成为了记忆。
他戴上墨镜,会见她,渴求用速度追到她,让她坐在他的摩托车上,带她穿越所有街道的快乐洋溢在他的脸上,因而他摘下了墨镜,但她仍然戴着墨镜,他看不见她的眼睛,他对她说:你可以将墨镜摘下来吗?事情上他是在诉说自己的渴求:我可以看见你的眼睛吗?
他看见了她的眼睛,这就是他一心一意地寻找摩托车的速度想追到的一个女人,能够凝视她那清澈的双眼,这就是他的目光所在。在一个摘下墨镜的世界里,一切显得那么亲切而真实,他伸出手去,想触摸到她的手,她将手移动着,她竟然将墨镜戴上了,他明白了,她是害怕别人看见她的脸,认出她来。一种难以言喻的渴求仍然延续到她身上去,他看见了她的黑色高跟鞋踩在青石板上,他戴上了墨镜,他请她上了摩托车,他渴望她的两手伸出来,抱住他的腰,这种渴求只有在摩托车奔驰时才能发生。
总之,他们的生命中增添了一副墨镜,这是光线的需要,眼睛的需要,隐蔽的需要,从那以后,他经常戴着墨镜,骑着摩托车在茫茫人海中追她,直到追到她的身影,他才摘去墨镜,而当他摘去墨镜时,他也会看到她那张没有戴墨镜的脸,他们相互看见的眼睛,在倾诉那难以言喻的渴求,于是,她终于扑进了他的怀抱。 Δ为恋人服务
米兰·昆德拉说:她要他完全属于她,也要自己完全属于他,可是她越努力要把一切都给他,就越觉得自己拒绝给他肤浅而轻佻的爱,拒绝和他调情。她怪自己不知道怎么把深沉严肃的一面和轻佻的一面结合起来。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当她扑进他怀抱时,她就已经成为他的恋人。恋人,不仅仅应该扑进他怀抱,还应该扑进他为她设置的世界里。他想方设法地为她服务。当她的眉在一刹哪皱起来时,他问她出了什么事情,她说她的锁坏了,她担心那把有故障的锁,所以晚上睡不好觉。这对于他来说真是太简单了,这是她给他的第一个机会,他骑着摩托车为她买了一把最好的锁,然后带着她出现在她的房间门口,这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她门口,他默默地使用着工具,半小时后他把新锁换上了。她请他进屋,他第一次走进她的房间,嗅到了一股花的味道,花,他确实看到了花,一只花瓶中的几朵玫瑰。“你喜欢玫瑰?”他问她,她看玫瑰的神态是惬意的,他领会了她对玫瑰的喜爱,这又让他寻找到了另一个机会,送她玫瑰花的机会。
他愿意为她服务,为她看玫瑰花所产生的那种惬意而服务,他开始出现在花店中,他请花店小姐为他挑选最新鲜灿烂的玫瑰,他呼吸着花店的香气,他捧着一束红玫瑰出现在她门口,他轻轻伸出手去,他看见了新换上的锁,他有一种满足感,锁,他为她换上的锁,可以锁定他和她的关系,这是一种多么好的方式。把手放在门上,敲三下,这种古老的暗号,使他心怦怦地跳动起来,她开了门,她看到了那束鲜花,她的快乐使她看上去就像那束红玫瑰一样令人着迷。
米兰·昆德拉说:只有她一个人能成为所有的女人,也只有她一个人可以用这种方式搅她心上人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他—这种想法让她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从此以后,他寻找到了一种为她服务的方式,每周给她送一束红玫瑰。女人是如此地可爱,一束红玫瑰就可以让她快乐起来,他总想看见她快乐的模样,总想看见门上的那把他亲手换上的新锁,也就是说他有一种强烈的欲望,希望那把新锁能把她的心彻底锁住,而他给她送红玫瑰,是希望他给她带去快乐,他强烈地希望这个女人能够一次又一次地在接过红玫瑰之后,放在花瓶中插好,然后扑进他怀抱。
红玫瑰,让他寻找到了一次又一次爱的机会,只要他带上红玫瑰去会见她,她就会开门。时间流逝着。除了玫瑰,他正在进入她的对他的——勾引之中。他进了她的住地,意味着就进入了她个人生活的最隐秘的地方,他观察她生活中的一切,观察一切可以勾引他目光的地方,总之,他希望这空间中的一切存在都需要他。这样他就会寻找到为她服务的任何机会。
当她有一天半夜给他打电话哭泣着告诉他,她的外祖母已经离开了人世时,他骑着摩托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她的住处,她给他打电话时,他已经感受到她对他的信赖,当他听到她在电话中哭泣的声音时,他希望去守候她,他绝不能让她哭泣,他要去安慰她,帮助她节哀。在那个对她来说是最悲伤的时刻,他一进屋,她就扑进了他的怀抱。
男人在每个时刻都寻找机会去帮助他的恋人,也就是说他利用每一种机会去接近她,让她信赖他,无法离开他,让她的灵魂需要他,这正是他的目的。为他的恋人服务几乎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事情,他期待这个与他的生命有联系的恋人,每当伸出手去就能触摸到他的双手,触摸到他骑摩托车的速度,触摸到他亲自送给她的最鲜艳的红玫瑰……Δ骑士的灵魂
村上春树说:我们不知连续跳了几个小时,我主导舞步,她配合默契。那是堪称永恒的时间。后来她以实在筋疲力尽的情态止住舞步,抓住我的胳膊。我们停立在舞池中央面面相觑。当他发现有另一个男人在盯着她的身影时,他开始想让自己变成骑士,他紧挽住她的手臂从那个男人面前故意经过,他们经过了另一个男人的目光,经过了另一个男人嫉妒的目光,这时,她又想起了少女时期看见的那位白马王子,他对她说:如果那个男人敢走上前来,我就和他决斗。她幽默地说:可你没有剑啊!
他坚决地说:我可以用我的灵魂和他去决斗。这样一句随口而出的话语感动了恋爱中的这个年轻女人。从那一刻开始,他就站在她身边,每当她感觉到他在身边时,她就在想:一个骑士的灵魂正在环绕着我。为了看清楚他灵魂的色彩,她故意从那个盯着她身影的陌生男人身边经过,她想吸引他的目光,她想让他走过来,只要他走过来,她的英勇的骑士才可能有展现灵魂的机会。在那一刹哪,她想验证她身边的骑士到底有没有勇气走上前去,用灵魂与另一个男人决斗。
她想给两个男人一个机会,为一个女人用灵魂而决斗的机会。于是,她把那个陌生男人吸引到了身边,她与他谈情,她送给他秋波……这一切无疑会让她心目中的骑士出场。
每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大概都等待着一个这样的机会,她要亲自检验男人的爱,她站在一片草坪上,她想起了古老的决斗方式,她凝视着天空,两个男人同时出场了,他们没有盔甲、长剑,没有任何决斗的武器,他们手里夹着香烟,凝视着天空,当他们手里的烟蒂燃尽时,他们开始了决斗。
村上春树说:她和我都没开口。跳舞后什么都无须说。她像是由人领路的盲人始终抓住我的臂肘。坡路尽头,是一片宽阔的草地。草地松林环绕,宛如平静的湖泊。他们没有动用拳头,没有使用任何武器,他们俩站在黝黑的夜空中,有一轮明月高悬在他们头顶。她看到的就是这种场景,过了很长时间,她的骑士逼近了,那个陌生男人却离开了那片草地;难道这就是一场现代绝斗吗?”
他的骑士回来了,他的灵魂在哪里,他是如何用自己的灵魂去决斗的,这成了一个谜。他没有把这个谜告诉她,但从此以后在他们爱情的关系之中,始终有一个谜环绕着她的心灵:骑士的灵魂到底在哪里?
从她在心灵的幻觉中看见那个白马王子的那一刻,在她精神的王国中,她就在一次又一次地等待着一个英勇而机智的骑士,女人喜欢骑士,事实上是迷恋英雄。在这个缺乏英雄的年代里,她希望生活中出现英雄。
而一个骑士的灵魂是什么色彩的,因为女人沉溺于颜色,所以她把骑士的灵魂用色彩来想象,她想象着那个陌生男人为什么被他击败了。这成了她一生中最无法解开的秘密。
他,从此以后在他的恋人眼里看见了她对自己的迷恋,他知道她迷恋他,是因为他击败了另一个他,他是她的骑士。他看见她对自己的迷恋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占据了她的心灵。
这一次,他有足够的把握去占据她,他除了要占据那把锁之外,他还要占据她生命中的跳动,他必须感受到她心的跳动,他才会感受到他已经成为她生命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一颗骑士的灵魂战胜了他的情敌,赢得了她的心,现在让我们靠近他的灵魂深处,看一看她一直想看见的那种缤纷的色彩:他正凝视着天空,当一个男人凝视天空时,他的心胸开始变得广阔,当一个男人眺望大地时,他的力量正在接近一种蓬勃上升的乐器,这就是一个恋爱中的男人灵魂的色彩,它正在一次又一次地靠近她。 Δ当男人乘火车去会见女人时
奥克塔维奥·帕斯说:爱情是出自不自觉的吸引,我们的自由意志把它转化成自愿的结合。自愿结合是爱情的必要条件,是把奴役变成自由的行动。火车所展示的意象把他笼罩住了。有一天他看见了火车,这时他已经离他的初恋者越来越远了,然后,他试图通过火车的意象把他的初恋者看见,于是,他拎上箱子去追赶火车。
追赶火车也就是追赶他的初恋者,他上了火车,很长时间了,在经历了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把他的事业确定在一个位置之后,他突然开始醒悟过来,他的初恋已经消失了,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与她联系,她就像玻璃中看见的火花,置身密如织网的道路,突然间丧失了一切信息。乘火车会见初恋情人,他没有与她事先联系,他没有她的电话,没有她的地址,一切都意味着重新去寻找。
当男人乘车去会见女人时,他被火车轰鸣时的意象笼罩住了,他仿佛看见了过去时代的少女,看见了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他骑着自行车,除了那辆旧的自行车,他一无所有,他没有任何准备让她消失,只要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就以为未来在自行车轮下滑行。
现在,她丧失了联系的电话,地址,他只知道她生活在另一座遥远的城市:那座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那城市中央的一段小径、树木和鸟儿与他没有关系,只与他的初恋者有关系。
他被火车晃动着,当男人乘火车去会见一个女人时,他的情感随同车轮滑动,火车,是沾点古典情味的交通工具,他喜欢坐在火车上,置身在陌生的人行中,他打了一个盹后就眺望着车窗外,他的眺望超越了火车的速度。
奥古塔维奥·帕斯说:爱情是看见一个美的身体时产生的,爱情的阶梯从身体向精神上升,男性被爱者的美貌是通向观照永恒形式的一条道路。火车经过了两昼夜之后将他卸在站台上,当男人乘火车去会见一个女人时,他自己迷失在记忆深处,他的初恋者是那个长发飘飘的少女,他盲目地穿行在人群之中,他看到了许多旅馆,一座粉红色的旅馆展现在眼前,想进入一座旅馆深处,在里面的走廊中被一团粉红色罩住的渴望是那样强烈,因为他正在寻找初恋女友,而粉红色正是那个少女的颜色。由此,他住进了旅馆,他敞开窗户,他心存侥幸:如果能在敞开窗的那一刹哪看见那个少女出现在窗下,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乘火车去会见女人的男人,那天晚上并没有从敞开的窗户中看见初恋的粉红色少女。他只好让自己的身影下了楼,迷失在这座城市的广场,他心存着另一个侥幸,希望那个初恋者到广场上来散步,在他记忆深处,那个过去的少女喜欢傍晚,她喜欢从密如蛛网的道路中走出来……突然,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不过,她已经不是过去年代的少女,她已经穿上了一双桔红色的高跟鞋,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那个男人的身材有点像骑士,所以,女人的身体正依附在这个骑士的影子上,向前走去。他被这种情景推动着,他跟在他们身后,从未有过的失落感把他抓住了。
乘火车前来会见女人的男人,那天晚上迷失在那座城市,他在交错的小径中迷失了方向,当他继续想去寻找那个穿高跟鞋的女人时,她已经紧挽着那个有着骑士身材的男人,消失在夜幕之下。
就这样他产生了嫉妒,他嫉妒那个骑士把他的初恋进带走了。整个夜晚,他倍受嫉妒的折磨,他嫉妒人生的反复无常——把他的初恋者交给了另一个男人。
Δ皮手套
伊丽莎白·毕肖普说:每天都在丢失。房门钥匙丢了。一小时浪费了,早已满不在乎。产生的艺术并不难掌握。在她的手上有一双黑色的、柔软的皮手套,这是冬天,她戴着皮手套……除了他骑着摩托车,怀抱着鲜花来追求她,还有别的男人,一个女人被人注目,也就会被人所追求。男人追求女人都有他们的不同理由,而她戴着皮手套与男人们握手,对他而言,戴着皮手套握手就是拒绝男人追求她。
她戴上皮手套,这个冬天,她变得出奇的冷艳,也许这就是男人追求她的理由。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邀请她赴约,有些方式她可以拒绝,有些方式却把她迷惑了。因为她还没有进入婚姻的城堡之中去,她可以与任何人约会,除了他,那个骑着摩托车,怀抱着红玫瑰的男人之外,她想迷失在那双黑手套所激起的波浪之中。
伸出手去,她手上的黑皮手套使她的手变得那么秘密,一个男人坐在她对面,他盯着她的黑皮手套,而她呢,非常巧妙地拒绝着他,她越拒绝他,那双手对他更加神秘,终于他说:你可以把你的黑手套褪下吗?
她仰起头来问道:为什么。他说:我想邀请你跳支舞,你喜欢跳探戈舞吗?她抬起头,那个骑摩托车的男人从未邀请过她跳舞,探戈舞,她被迷惑了。终于,她摘下了一双黑皮手套,那天晚上,这个男人把手放在她腰上,旋律来了,巧妙地从舞池中飘来,她进入了这旋律,他是跳探戈舞的王子,他巧妙地带着她迷失在舞池中,此后的几个晚上,她都用同样的方式迷失。那副皮手套被丢失了。她的手露了出来,那个男人的目的达到了。
伊丽莎白·毕肖普说:接下来锻炼丢更大的东西,更快地丢:到过的地方、认识的人,还有你本想见识一下的地方。这也不会带来灾害。他邀请她跳舞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黑皮手套从她手中褪下,他想看那双裸露的双手,也就是想看到她手上的屏障被他摧毁。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的过程中用尽了种种妙计,而她在防备一个男人时的皮手套终于在舞场上褪下来了。
摘下皮手套之后,她迷恋上了探戈舞,在舞池中,她寻找到了除了被玫瑰花所笼罩之外的另一种快乐。探戈舞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表达灵魂的舞步,随着舞步的熟练、流畅,她的手已经对着那个男人彻底裸露。她爱上了探戈舞并不意味着爱上了与她跳舞的男人。
于是,走出舞池之后,她仍然戴上了那副黑皮手套,因为在她未爱上她的舞伴之前,她的手套可以不让她的双手迷失在他的世界。她与他划清了界限:他只可能做她的舞伴,不可能做她的恋人。有一天傍晚,她戴上了那副黑手套,将那种划出的界限告诉了他,从此以后,他就不再邀请她去舞池了。
但她已经学会了跳探戈舞,对此,她对那个男人充满了感激之心,当骑着摩托车的恋人怀抱一束鲜花敲开她的门时,她的手对他裸露着,这是幸福的裸露,发自内心的裸露。
一双女人的黑皮手套,性感地丢在一旁,她的生活已经靠近了他的抚摸,他伸出手来,抚摸着她的双手。她想起了那个已经放弃追求她的舞伴,在舞池中,她为他裸露着双手,那时候一切是多么的纯洁。无论如何,探戈舞已经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份,她想把他带进舞池之中去,她想让他既成为她的恋人,同时也成为她的舞伴,然而他进入不了探戈舞之中去,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她的舞伴来。
那个已经离她而去的舞伴已经去追求别的女人。她想:如果没有那副黑皮手套,也许他就会进入我的生活。于是,她丢弃了那副手套,做了一个梦,又重新裸露着双手。
Δ当女人送给男人剃须刀时
阿尔弗莱·德·缪塞说:是不是你的声音在呼唤我,啊,我可怜的女神!是你吗?哦,我的花!哦,我永生的女神!唯一贞节、忠实的生灵,你身上依旧焕发着我的爱情。剃须刀——它是男人的工具。当她看见剃须刀时,这件事发生在夜里,在他箱子里剃须刀占据了一个角落,就像女人的香水瓶占据一个角落一样。
面颊上的胡须只需经过一夜就会长出来,这是健康的象征,那个男人就是这样,每天凌晨站在镜子面前,因为使用剃须刀他务必面对镜子。当他站在镜子面前时,她在另一间房子里听见了从剃须刀内部所发出来的声音。这是男人才可以倾听到的声音,很快,他的胡须没有了,他面颊干净,他就喜欢这样,将每天长出来的胡须剃得干干净净。
那时,他们有一次短促旅行。他的箱子里除了照像机、衣服、香烟之外就是金属色的剃须刀,有时候她帮助他收拾衣物,将手伸进箱子里,她就用手触到了那只坚硬的剃须刀,这是男人的工具,也是男人的世界。每当他使用剃须刀的时候,每当轻微的轰鸣声从另一间房子传到她耳朵的时候,她就站在窗口。她想:起初我并不适宜听这声音,我根本不喜欢男人使用剃须刀时所发出的声音,而此刻,她已经接受了这声音,男人的任何东西,她却应该试着去接受它。
就像许多故事的不确定一样,正是她已经接受那把金属色的剃须刀所发出的声音时,她与他之间的关系却出现了问题,一场小小的冲突开始后,剃须刀仍然在响……阿尔弗莱·德·缪塞说:啊女神!不知足的精灵,不要过多地要求我。当北风狂欢的时节,人在沙子上写不成什么。我经历过我那个时代,我的青春总是在我的嘴上,准备着像鸟儿一样歌唱。在一条路的中途,一座旅馆的房间,他合上了箱子,开始与她面对面地告别。这种告别,无疑也是与一把金属色剃须刀的分离,它使她能够面对时间,无论如何,男人箱子里都应该有一把剃须刀,用来了解面颊,用来验证自己面庞的变化。
金属色的剃须刀必定是任何男人使用的工具,他们在使用中被女人看见,有时候女人会把剃须刀作为礼物送给男人,无论世界怎样变化,男人面颊上的胡须还会重新长出来。手可以触摸到胡须的长短,剃须刀则可以解决长出来的胡须。
我们因此在许多工具之下前进,男人携带着他们的剃须刀,为了明天而前进。剃须刀所发出的轰鸣声使一个女人了解了男人的某种生活。
当她准备将一把金属色的剃须刀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必定是为他脸上所长出来的胡须所感动,她看见他在长胡须,他在岁月的存在中逼近了她的目光,看见他的胡须在长,她轻盈的脚步正在走近他,她要送他一件礼物:剃须刀。
剃须刀作为她的礼物——面对着他的胡须,这是一件亲近之物,是一件携带之物,她似乎可以在这无名的喧嚣之中隐约地看见——在镜子中那张干净的面孔,具体的面孔。当她将剃须刀作为礼物送给这个男人时,爱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露出了它的本性,她渴望利用剃须刀去抚摸他的脸,在看见一匹硕大的飞马飞走之后,她看见了他脸上长出的胡须,当一匹硕大的飞马又闯进了她的视野,她渴望用那把剃须刀的声音去抚摸他的脸。
脸被剃须刀的声音抚慰着,这样,他当然可以忘不了她,他无疑会想起她的手指,在抚慰脸的噪声中,他看见了她的双手伸出来。这就是她留在那个男人身边的一种柔软的武器。当她把剃须刀作为礼物送给他时,她利用了剃须刀的摩擦让它去亲近这个男人。 Δ裸露
米兰·昆德拉说:性爱不只是一种肉体欲望,从另外一个层次来看,它也是一种攸关各节的欲望。我们所拥有的那个依恋我们、爱我们的伴侣,成了我们的镜子,在我们衡量我们所重视的形象,以及我们的价值所在。当爱情进入某种最抒情的阶段时,他和她愿意让对方的手抚摸自己。今日人们抚摸历史的方式仍停留在用心灵去诠释每一细节、场景,性的抚摸仿佛在抚摸彼此的历史,肉体在爱情的阶段串成无数旋律,他轻轻地解开她的衣领、钮扣,在爱情的笼罩下,她愿意让他的手侵入她的领地吗?
肉体的领地就是她历史的居住地,在他的手来解开她的吊带裙时,她宛如在历史中独自披着丰满的白色羽毛高歌的小鸟,她的历史从母胎中过渡到此刻,她有了柔软的小手、纤细的腰和秘密的三角区域,在他的手未伸进她的领域时,她正在串成无数的音符,像是嵌在一台乐器中的一道窗户。此刻,她开始裸露了,是性的关系让她敞开了那道窗户。
在爱情中的裸露:它只能激起人在爱欲之中的激情,让他用足够的力量去丈量通向女性之路的距离,到底有多深;他看着雨夜之中的裸体。她正在圣洁地把自己给予他,他正在圣洁地展览自己,圣洁地幻化为一个形体之后陷入了他的目光。
要知道在亚当夏娃的世界中,我们的人体是裸露的,在此刻的雨夜之中,她的形体正在唤醒他意识中一种最古老的幻觉:他想把面前裸露的女人带到极乐世界去。人们寻找性是为了在性别之中真正地结合,性带来了一场狂欢,带给他一个在裸露中用灵魂勾引他的女人。
米兰·昆德拉说:亲爱的女人,我充其量只不过是个喜剧角色,而且这还不是我自己的功劳,而应该归功于唐璜,就是因为有他欢悦在悲剧性这个历史背景……我追求女人的存在方式具有一种愁惨的喜剧性。用灵魂勾引他,这是她裸露中的意图。她爱他,就想用灵魂勾引出他的灵魂来,现在,他也裸露着,皮肤在雨夜中冰凉地、灼热地摩擦着,先是在皮肤中感受到了肉体像是一阵闪电,后来他们感受到了两个充满灵魂的肉体在热烈地结合,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用灵魂彼此勾引的爱情使他们的裸露:在一个雨夜被记录下来。被他们的心灵记录在案。似乎只有这种记录有助于他们爱情的历史,有助于从一个雨夜过渡到另一个雨夜之中去的历史。不错,他们之间的历史被他们认为是一种永远。
于是,他们的灵魂从那个雨夜开始,成为历史中的闪电。在带电的肉体中,他的男性力量第一次在她面前裸露,他是有力量的骑士,他具备了覆盖她裸体的全部激情和力量。现在,对于她来说,他的裸露让她看到了一座岩石,她喜欢岩石,因为只有面对岩石,她的身体才会变得柔软,也许这是神的安排。
他裸露,因为他裸露在岩石上,这让她想到了鹰。鹰在岩石上空盘旋,是一种怎样的意象啊!她就是这样被这岩石般的肉体中燃烧的灵魂所勾引着;鹰在岩石上空飞翔着,这是一种让她发出颤鸣的意象,仿佛从那个意象开始,她才捕捉到了用身体覆盖她的男人,正在变成鹰。
性就是这样在裸露中接近了灵魂燃烧的神话。在这个神话里:她裸露着,她是他的一切,她解开的丝带裙是她的又一种存在,她穿上裙子在大街上飘荡的绰约风姿,证明她的灵魂在尘埃之中同样能飘荡,而此刻,她的灵魂像柔软的粉红色花瓣,他裸露着,他是她的一切,她褪下了盔甲和衬衣,然而,在他的盔甲之外是鹰在拍击着岩石,而此刻,他的灵魂像鹰飞过之后留下来的一阵旋律绊住了她身体中的一切节奏。
Δ照相机
罗兰·巴特说:解释:您的喊声所意味的并不是这一点。说真的,这种喊声还是一种情爱叫喊:“我要理解自己,我要让人理解,让人了解,让人拥抱,我要有人把我带走”。这才是您的喊声所意味的东西。他和她出现在一道风景之中的关系——使他们永远地留在了底片上。在他们恋爱之后,一架照相机成为他们出门进入风景中的武器,同许多人携带之中的武器一样,照相机成为他们之中的武器是为了在时间之中——交换未来。这武器的致命意义在于:它想留下一张又一张底片,让他们所经历的一切不会被抹去,成为他们从此刻通向未来的最为有力的证据。
她站在一道木栅栏旁边,她幸福的笑经历着与他存在的关系之中的温度,这温度无疑是幸福的,她生命最温暖的日子——就这样在那道金黄色的木栅栏边留下了记忆,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把手放在她肩上,这表明他会抓住她的手臂,他会搂紧她的双肩。
带着一架照相机,他们想寻找到在他们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因为只有置身在美丽的风景中,他们才能寻找到彼此可以依恋的证据,现在他们置身在一座十七世纪的建筑外面,飞鸟在屋檐上筑巢,他们寻找到了房屋的不朽图像,因为他们知道总有一天,彼此的爱情将进入一座屋宇,房屋是栖居爱情的唯一地方。所以,在一座古老的十七世纪的建筑物外面留影,无疑会使他们产生一种幸福的幻觉,他们将在不久之前的将来,寻找到一所永久居住的房屋,他们将一切崭新的东西:沙发、玻璃器皿和自行车放到房屋的某一层……罗兰·巴特说:我要改变方式:不再揭示,不再解释,而是把意识变作一种毒品,尔后借助于毒品进入无真实可言的幻觉,进入伟大而明亮的梦境,进入预言性的爱情。如果想用照相机摄下人间烟火,他们就会置身在人群之中,让商贩、电影广告画、商店进入他们的镜头,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手牵着手感受到了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爱情正在访问梦境之外的现实:商贩在镜头中的出现表明他们在一个饱受时间限制的世界上寻找到了最幸福的尺码;电影广告画的出现意味着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一幕精彩而感人的电影,正在上演着戏剧般的情节;商店跃入镜头,是为了占据一种未来生活的画面,他们的生活将与最世俗的场景溶为一体。
有时候,他们拎着照相机闯进了寂静的峡谷,在这里,他们伫立在峡谷一侧的危险的边缘照相,爱情在这张底片上出现了危险的、让人震惊的风景,它暗示着他们已经预见到了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里,他们面临着如峡谷般的深邃的风景。
他们有了两人合影的照像册和底片册。照相册可以触摸到他们此刻的现实,在转瞬即逝的每一种现实都被展现在一幅幅图片上,他们坐下来翻看着每一幅照片,这时,时间慢慢地在他们周围静静地流逝着,但他们没有感受到这种流逝,他们徜徉在照片中去过的风景线上,他们为每一种风景弥漫过来的无声的节奏所弥漫着。而底片册却因此沉睡着,在它通向未来的路上,它的沉睡保持着一种隐蔽状态,仿佛它已经合上了眼睑,直到有一天,它的主人从中抽出某一张底片,在被洗印之前的每分每秒,它都在沉睡,并闭上眼睑,终于,它睁开了双眼,展现出了颜色,影象。
一架恋爱之中的照相机忠实地再现出他们在恋爱中闪现出的眼睛,那幸福的眼睛,那像是可以用一个短暂的眼神换取一个永恒世界的眼睛,就这样镶嵌起了他们彼此陷入爱情之中的风景。所以,照相机在他们之间成为了一种记载爱情时间的武器。
Δ没有你,时间寸步难行
奥克塔维奥·帕斯说:爱情是魔法咒语,把情人拴在一起的吸引力是蛊惑的妖术。奇特的事就是这个信念与它的对立面共存:那爱情是产生于自由决定和自觉地接受命运。他决定为她留下来,他考虑了整整一天。他在大街上徜徉着,他寻找她,没有看见她的影子,他感到寸步难行。他朝着她曾经住过的一幢小楼,在小楼上面,一个柱着拐杖的老人正在看着夕阳,他似乎已经掉光了全部的牙齿,似乎在用手中的那根拐杖支撑起全部的世界。他看着那幢小楼,一个陌生人正站在阳台上晾衣服,他的生命如同那件衣服,正在无声地晾在晾衣架上,他想看见她,除了看见那个掉光了牙齿,用拐杖支撑着世界的老人之外,他想在她的身影里看到——他自己的世界。而她还在那幢楼上,她就像一道影子,他此刻依赖于她的影子正在下沉。
他决定为她而留下来,傍晚他去了一家小旅馆,在寻找一个女人时,旅馆是敞开的,它类似一朵正在敞开中的蘑菇,它类似一座剧场,为你敞开着,只要你入场,你就卷进了剧情的交错之中去。
看见所有年轻的女人,都会让你寸步难行,因为她不在这座剧场,不在这可以看见的剧情之中,他只好在看见另一个女人时回忆她。另一个女人有她真正的面目,她的面目:可以引起他的回忆,在一座水池中,她在游泳,他坐在岸上陪着她,看着她在游泳。那时候,一切分秒都在她身边流动着,他看着一个女人的泳姿,之后,她浑身湿透,从水池上岸,露出她的头来,那是他看到她的过程中最清晰的一刻。
奥克塔维奥·帕斯说:爱情形象非凡地从十二世纪延续至今,并不意味着它一成不变,相反,它的历史充满变革和创新。爱情一直是一种不断创造,不断颠覆的感情。此刻,一个陌生女人的真实面目给他带来了更深的孤寂,因为在那个女人旁边突然来了一个男人,他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他占据了那个陌生女人的视线和世界,他的存在甚至遮蔽起了那个陌生女人的真实面目,他看不到她的脸了,他看到的只是他们的调情,他们的亲热,他们的厮守,这孤寂使他再一次寸步难行,他只好孤寂地面对一座旅馆,目的是为了寻找她。
在寸步难行之中,必然要寻找一个可以看见她的方式,夜晚,他进了舞厅,他独自一人进舞厅,他对自己说:也许在那舞池之中,我可以突然看见她。这并不是我寻找她的唯一方式。然而我却期待她向我翩翩而来,跳着她特有的舞蹈,她的脚踝上系着铃声,在一阵突然的惊喜中,那种寸步难行的局面会迅速收场。
事实上,她并不会在舞池中出现,他只是一个侥幸者,一个梦幻者。因为在这座旅馆,从任何一个通道都可以进入舞池,舞池,它是设置在旅馆中心的一座魔窟。他走了进去,一个女人正孤寂地坐在角隅,她的背影面对他,也许孤独的原因,他觉得那个背影有点像她,于是,他向她走过去邀请她跳舞。他想在跳舞的过程之中寻找到她,那个时时刻刻让他寸步难行的她,于是,他用一种流畅的舞步携带着他的舞伴,他在利用这个场景而填补他的世界,那个恋人不在的世界。
一支舞曲过去之后,他始终没有看清她的脸,因为在他的眼前闪现的总是恋人的脸。尽管他的舞步流畅地旋转着,可在他心中,那个占据了他世界的恋人仍然左右着他,使他寸步难行。
他放开了陌生舞伴的手,他走出了舞池,在这个世界上,女人们出现在舞池,为了在旋转中寻找到记忆,他们在寸步难移之中已经完成了一种孤寂的演变。
Δ当男人送女人礼物时
罗兰·巴特说:示爱礼物要经过寻找、选择和怀着满腔激情去购买——这种激情就像是饱含着快乐。我不时地考虑,这种东西是否会引起兴趣,是否会因为过大反而不能表示我的欣喜狂热即我深陷而不可自拔的圈套。礼物由他亲自选择的过程——确定着他通向那个女人的道路,仿佛那件礼物正在为他而献身,它要献出他的所有激情,幽默、渴望,直到那个女人伸出手来,亲自抚摸到那件礼物。
他今天带着礼物去会见她,这是一瓶香水,哦,香水。敢于将香水作为礼物——取悦于女人的男人,他对她的了解尤如游丝,形成网状,哪怕时间的偏差如何蒙蔽着他们,他敢于用香水——取悦于她的感官、嗅觉,这种勇气感动着她。当然,不可能所有男人都会用香水作为礼物送她,他选择香水作为礼物送他,他作为男人已经有对世界诗意地赞美,仿佛是赞美着男人所想象的天蓝色、玫瑰色、淡紫色世界。
香水,是她喜欢的礼物,它的味道在她身上弥散,然后,再慢慢地消失掉,这个过程充满了暧昧,在她使用香水到如今,她一直在这种暧昧的经历中迷恋着香水。
所以,一个男人将香水作为礼物送给女人,这需要勇气。那么,谁是那个用香水感染了她身体的男人呢?
香水瓶尤如香味抵达她的门户,送她香水的男人却已经远离她,不在她身边,他甚至不会留下来陪她,哪怕是一个夜晚,他也不会嗅到香水从她身体中弥散出来的味道,那个送她香水的男人不需要在香水弥散之后与她体验暧昧之味道……罗兰·巴特说:赠送礼物,即触摸,即表达欲望:你将触摸我摸过的东西,于是,第三种皮肉把我们连在了一起。他匆忙地走近她,他在别的地方了解了她,用别的方式,在她的眸子里,他知道她爱香水,一个企图用香水来减少痛苦和绝望的女人。所以,一切都是那样的巧妙,经过了精心的准备和虚无的猜测,也许是一种不可以表达的爱,使他出现在她身边,将香水作为礼物送给她。然后就消失。这种消失一直陪伴着她,是的,她使用着香水瓶里葡萄色的巴黎香水——这些味道和色调可以延续到香味消失的时候,香味在她沐浴中慢慢消失掉了的——另一个夜晚。是的,她了解夜晚,所以,她知道香味就是在夜晚过去之后消失的。
暧昧,从香味来临到消失,她经历着这种暧昧,她出发,到处是机器的碰撞和人的碰撞,增大的噪音及神化了的故事只有她知道。真正的暧昧一直到达不为人知的地方,依然存在,她已经离不开香水瓶,那装有魔味的瓶子可以使一个女人的回忆显示出不同的细节。
她知道并了解她的身体,她了解她身体在香水的暧昧之中挣扎的分分秒秒。
而他的目的在那个女人使用香水的过程之中已经达到。香水慢慢地渗透进她的皮肤之中,仿佛他在抚摸她。当男人给女人送香水时,他怀着那种想抚摸她皮肤的渴望,进入了她的隐密生活。
礼物,是他想把自己作为一部份灵魂送给这个女人的方式之一。他想着他的礼物荡漾在她身边,荡漾在衣柜、路上,并不会化为乌有,因为香味已经触摸过她的皮肤,触摸过她独自一人所经历的味道;礼物,是他想依恋她肉体的另一种方式。他强加给她了一个机会,时时刻刻地贴近他为她创造的现实,这现实正经历着她的皮肤、味道,弥散在时间中的味道,所以,他一旦送给她香水,这礼物,会使他占据她,这是男人依恋女人的形式之一。
Δ酒
玛·杜拉说:在某些世纪的某时刻,女人仿佛随着时间一同漂流,随着声、光飘逸而去,到丛林中去搜野索兽,追寻禽鸟的鸣叫。酒,在杯中晃动,伴随着她——迷失在没有疯狂所产生的悬念之中,这种悬念从一开始就已经存在,它像遵从远方传来的风声,使她沉溺于其中。她坐在椅子上,夜色的帽子好像是紫红色的,它尤如夜的一顶宽边帽,把她载向某一个地方。时间密如织网般产生了笑声,也产生了疼痛,它诠释了发生过的许多事情,却无法去诠释一个女人杯中的红酒到底有什么意义。
当女人学会喝酒时,她面前——有一个爱情的良宵,他给她斟了半杯红酒,她愿意倾身,面对窗户,面对他——面对红酒所荡漾出来的隐喻。她呷着酒,她在酒味上升时,已经改变了脸上的颜色。她说:只剩下我们俩,多好啊。她的两腮就像火红的朝霞,酒,是这个世界之中的一杯烈焰,一杯影象缠绕的风光。
自从他第一次为她选择酒味时,她已经像温柔的小动物潜入了他的怀抱,他嗅过她的味道,看见过她皮肤的明暗关系,酒,是设置在他们之间的欢乐的麻醉剂。
酒,使她会独自一人去酒吧。当她坐在酒吧——为了超越烦恼和疯狂而饮红酒,为了超越他们密如织网的道路而干杯时,他往往会走进来。谈恋爱的男女离不开酒,也就是离不开在欢乐的麻醉剂中——被形象所缠绕的幸福时光。只要有酒杯举起来,他们会在虚幻之中看见爱情的关系,也就是看见了爱情的未来:她绕着一个圆形池塘在跑,而他在后面不停地追……玛·杜拉说:多少世纪以来,与女人接近的男人,是农奴;他们一向无知落后,惹人发笑,常常挨打,是无能的。他们在女人的环境中给女人逗趣取乐,可是女人庇护他们,援救他们使他们免于一死。此时,他和她在房间里饮酒,这是周末,良霄在等待着他们:或许应该这样说在酒的爱情之中,他们正在酒味之中拥有一个空间,它的意图是为了将他们置身在红酒荡漾的脚步声之中去;此刻,他们等待着一扇门能打开,只要那道门打开,它的意义在于缔结了一种可以被酒味留存下来的诺言。所以,在恋爱中,他们无法离开酒杯,器皿可以盛下一个美妙之夜,在他们相互的倾诉之中,酒的旋律在于使他们的知觉,感官移情于一种梦的前景。
为什么他们的手紧贴住酒杯,就会让心灵情不自禁地,经历着与酒交溶时的疯狂,酒味弥散的疯狂——好像在原地展现出一辆红色列车的车轮,随同这声音的高潮,他们比任何时候都由衷地意识到:在酒味弥散的远方,在自我时间的远方,恋人们正被放逐,被速度中的自我意识放逐到远方去。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学会了干杯,酒味像蓝色火焰,从衣领处,从裙裾里,从手心,脚趾,还从别人的目光中到达了她的领地,为什么不干杯呢?有什么理由不为此而干杯呢?
就在这干杯的时刻,在另一个时间里,他们的疯狂和激情可以献给另一辆红色车轮的马车,可以献给另一个爱情中的英雄;就在这干杯的时刻,在刹哪间里,在夜里扰你睡眠的酒味里,在不停地呕吐中,在敏捷的背叛里,在糊涂的爱情倾诉中,在面对一个木偶的时刻,他们有没有利用杯里的酒精和声音为此来超越命运。
与朋友们干杯,大都在夜里,在聚会进入高潮的时刻,在他们谈论往事已经疲倦时,在他们为某种回忆而厌倦得无处藏身时,在这样的时刻干杯,他们分别学会了克制自己的爱憎,克制自己痛饮美酒时的麻醉行为。
Δ两个身体相互碰触
米兰·昆德拉说:也许我的确有过一个短暂而毫不实际的柏拉图式的幻想,把她从我们戏虐的真空地带驱赶到卧室的交战区域。但那仅仅是在头脑中一闪而过,不留下任何痕迹的一种幻想。再一次让身体彼此碰一下——显示出了两个身体的需要和期待。因为碰触,他们已改变了昔日的关系,碰触象征着他们的感情进入了实质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合二为一,因为碰触所产生的新关系使他们有了亲近的证明。
两个人之所以碰触是因为他们彼此着迷,想去接触对方的渴望由此产生了勇气。
着迷就会不顾一切,也许这就是爱情,他们的两个身体相互碰触,一切时间和安排都在这活生生的碰触中相互牵引,所以,两个身体相互碰触把他们的着迷似的爱情植入了更深的深渊。
把两个身体的碰触比喻为深渊,这是从夏娃与亚当开始就产生的原始比喻;深渊,身体中的深渊只有身体才能陷入,只有彼此的身体在无法抗拒理性的情况下才能进入深渊,在为爱情所不可遏止的情况下才能进入最幸福的深渊。
在着迷阶段,这是两个人最神秘的阶段,当他们的身体未碰撞之前的神秘使两个人的着迷——置入海市蜃楼般的幻景,他们在不了解身体语言的情况下并不知道——两个身体的深渊有多深,直到他们进入了碰触阶段,才给爱下了一个定义,并“把它视为一种关系,两人之间一种爱到碰触关照的关系”,他和她:一点点地碰痛,在黑夜中碰痛后两人开始了一种新的、从未有过的关系……米兰·昆德拉说:因为露西,我深深爱着而最后一刻却从我身边莫名其妙跑掉的露西,是逃跑女神,是徒劳追求的女神,是虚无缥缈的女神;她的手仍然捧着我的头。陷入身体的深渊,他们的关系,已经被改变的关系从此以后进入了占有阶段,他们彼此在摹仿着人类的占有方式,然后在两个已经碰触的关系中——占有着他们特殊的关系。
从这以后,身体的深渊才成为真正的深渊,他们为陷入这种深渊的欲望而痛苦,除了短暂的幸福之外,痛苦才是深渊中的全部感觉。因为两个人要成为一个人,要让一个人属于另一个人,这本身就是虚幻,然而,他们却陷在这痛苦的深渊中为那种特殊关系而不能自拔。
我们的感情世界千百年来一定为存在着这样一种深渊而在劫难逃,进入深渊,似乎就会变得歇斯底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身体在一起碰痛的原因。
但也有这样的时刻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之中,在碰痛之后,她开始离开他。她背转身去,现在已经看不到她的脸了。脸面,即我们每时每刻面对的一个世界,他人的脸面,即变换着激烈、平静、冷漠、热情的程序,脸面问题主要依靠她的内心在改变。由内心的感觉调节。现在,她的脸重新转了回来,与刚才的那张脸相对照,现在的这张脸变得有理性多了,她在背转身去的那一时刻已经寻找到了脸面上的程序,这样的程序她每天在不停地面对……在经历了碰痛到理性的过程之中,这又是一个不确定的日子,对于一切都无法确定。爱情会不会来,会不会从他的世界,从荒野、岩浆,像风一样移植过去的种子中回来,伸出他那只不精确的手敲响她的门,扑进他怀抱,他是她的所有河流……当他,那个南方恋人回到她身边时,她想嗅到他身上的气味,吻他,将舌尖给他,然后追溯她的思想送给他,和他在那只疯狂的笼子里呆一夜。
Δ真面目
奥维德说:那当你离开港口的时候的风,不就是当你航行在大海中的时候和你合有的风?爱情在初生的时候是微弱的;将由习惯而坚强起来;你须得好好地养育它,它便慢慢地坚强。他摘下墨镜,置身在一场高烧之中,这是爱情的温度。这是他最真实的一刻,他在嫉妒一个男人,嫉妒那个男人与她坐在酒吧的一侧喝酒,他和那个男人原来并没有关系,他不认识那个男人,从未在这座城市见过他。他在偶然之中摘下了墨镜看见了那个男人。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在发烧,为爱情中产生的嫉妒而发烧。
他露出了真面目,他想控制她生活的另一面,于是,他在酒吧外围环绕着,仿佛在环绕着爱情的一座山峰。从摘下墨镜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可以清晰地看见酒吧的落地玻璃窗,看见她坐在那个男人的左侧……环绕着一座爱情的山峰,他在向上攀援,如置身在一场高烧之中:他嫉妒那男人走近了她,他嫉妒那个男人用手指夹着香烟,他的吸烟姿态显得悠闲、舒适那男人往烟灰缸里轻弹烟幕的姿态吸引了她,她笑了,他嫉妒那个男人给她带来的笑。
她在笑,他现在环绕着那座爱情的山峰,却置身在一场高烧之中,低处就是酒吧,一座从凹地上浮现在眼前的酒吧;她在酒吧之中微笑,她看着那个男人吸烟的姿态而笑。
她为什么那样笑,笑就是快乐,坐在那个男人身边,她为什么显得那样快乐。而他却在发着高烧,为爱情中产生的嫉妒而发高烧,他不甘心这样在外做一名嫉妒者,他要走进去,走进她身边去。然而,他却想做一名绅士。
奥维德说:可是那当被猎人放猎犬去追的时候的狂怒的野猪,那正在哺乳给小狮子吃的牝狮,那旅人不小心踏着的蝮蛇,都没有一个在丈夫的床上捉住情敌的女子那样可怕。爱情的雅绅士应该是这样出场的。他重新戴上了墨镜,对他而言,这副墨镜可以掩饰他的嫉妒,掩饰他为爱情而发高烧的状态。他并没有走向她;而是走向了另一侧,他佯装没有看见他们,他要做一名绅士,显得落落大方。于是,他独自一人在酒吧的另一侧坐下来。这时候他已经不再环绕着那座爱情中的山峰了。他进入了一座令他嫉妒的场景,她并没有看见他,她正举起杯来,嗅,她举杯的姿态是那样优雅,现在是那个男人欣赏她的时刻,那个男人的眼睛久久地凝视着她的脸,她年轻、漂亮,再加上优雅,她吸引了他,他出去了一会儿,只几分钟,她仍然没有抬头看他,她被那个吸香烟的男人所留下的一团烟圈团住了。
那个男人又进了酒吧,他手里抱着一束花,是一束白色的百合花。他一进酒吧,那束花的香味就被携带进屋,他看见那个男人正抱着那束百合花去讨好她,在他认为,那个男人送花给她,就是为了讨好她,不过,他的举止是那么典雅,她再一次笑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真迷人,不过,她是对着那个男人在笑,她的笑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对他和那个男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对那个男人而言,她发出的微笑给予了他信心,取悦这个女人的信心,对他而言,她的微笑使他感受到了危险,一种发着高烧的危险。
那个男人带着她走了,他竟然可以平静地目视着那个男人把他的恋人带走,因为他想扮演一位绅士的角色,尽管忍受着嫉妒的火焰,仍然想做一名绅士,这就是他,一个陷入爱情之坑中的无可救药的人。
就在那天他学会了吸烟,在酒吧中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买了一盒香烟,他要学会那个男人吸香烟的姿态,他要挽救他的爱情。他喷着烟雾,摘下了墨镜。
Δ谎言是多么美丽
弗吉尼亚·伍尔夫说:我对你有这样的想法——你对我又是怎样想的呢?你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我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这些又都重新在我身上激起了一种局促不宁的心情……毫无疑问,她向他撒谎的时刻已到,当他问她今天下午去哪里了时,她想了想说:去商店,我去买一双女鞋,你知道的,我一直希望有一双适宜我散步时穿的鞋子,我走了好几家商店。她确实穿上了一双新鞋,他走近那束百合化,他嗅了嗅香气说:好香的花呀!她没吭声,他说:谁送你的花?她昂起头来说:我自己送给我的花。他明明知道她在撒谎,但他没有戳穿谎言。从这谎言里他感觉到她在乎他的存在,在乎他的感觉,所以她才对他撒谎。事实上,他明明知道她并没有去买鞋,而是去了一家酒吧,跟另一个男人呆在酒吧里两小时,后来那个男人送了她一束百合花。
她撒谎时看上去仍然是那样的美丽。为什么她不肯告诉他真实情况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次与另一个男人坐在酒吧是她的个人秘密,包括那个男人送给她的一束百合花,同样也是她秘密之中的一种香气。还有另一种可能,她不承认那次酒吧约会和否定那束百合花,是因为她在记忆中,刚刚翻过去的记忆中拒绝那个男人给她带来的酒吧之约,一束百合花的香气。
现在,他总算寻找到了一种理由,一种面对她谎言而解脱的理由了。
一个美丽的谎言给他带来了解脱的理由,因为那个男人以及他送给她的百合花已经被她所否定,她把那次酒吧之约蜕变为去商店买一双散步时穿的鞋,把那束花称之为自己送自己的花。
弗吉尼亚·伍尔夫说:我老有个幻觉,仿佛有什么东西能维持一会儿不变,它有轮廓,有重量,有深度,是完完整整的。从目前看来,似乎就是我的生活。要是做得到的话,我愿意把它整个儿交给你。那个男人已经被她所否定了。他所嫉妒的那个男人已经在她心灵中被她所抹去——在记忆的深处,这难道不是他解脱的最好的理由吗?他走过去,走到她身边,她已经出售给他一个看上去美丽的谎言,她以为他相信了这个谎言,事实上他相信了,或者说假设了一个乌托邦世界:他认为她爱的人是他,而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她经历中一道被否定和废弃的风景而已。不管怎么样,爱情就是在这样的假设中寻找到了它的意义:即两性之间的交往中所产生的谎言只是为了维持爱情的神话。
他已经从高烧之中走了出来,他不再嫉妒那个男人了。他已经通过那个美丽谎言得到了一种解脱,而她呢,同样在谎言中得到了另一种解脱:她此刻正穿上那双新买的散步鞋,她手挽着他的手臂,作为恋人的他,在那一瞬间,感受到自己的渴望已经在这种过程中得到了满足。
他的渴望是那样深:他渴望进入她的所有心灵的事件之中去,比如,进入一道屏障,进入正在解开生活的谜底之中;比如,他会成为她用活生生的生活来表达爱情的手段——一种永未被勾销的神话。而她的渴望同样也是那样深:为了他,她可以否定生活中偶然发生的一切,因为她在乎他的身份、位置,她在乎在这不确定的生命中一个爱情故事的被确定。
一双谎言中新买来的散步鞋,那天傍晚被她穿在脚上,她伸出手去挽住了他的手臂,她的美丽谎言给他们彼此都带来了一种爱情的形式:他们将到一条路上去散步,她紧紧地挽住他的手臂,而他却站在她身边,以证明爱情在生活中的延续性。她昂起头来看他,他又一次看到了她那迷人的微笑,看到了这个在爱情中变得狡黠的女人的内心像一面镜子一样纯净。
Δ失恋
戴维·洛奇说:她的话并没有立即沉入他的意识之中。他幻想着自己穿着睡衣,以惊人的速度跑在伦敦的大街上:挺着胸脯、挥动着双臂、两眼呆滞、张着嘴大口呼吸着空气,他被自己的幻觉深深吸引了。倘若他可以重新进入舞台,他一定会挽救他的爱情,然而,序幕已经合上,不可以重新拉开,他变成了一个失恋者。让我们进入他的世界,看看他以一种夸张的姿势,如何拒绝失恋。当她说让我们就此分手时,他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与她分手确实是突如其来的遭遇,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提出来分手。但她已经让脚下的高跟鞋发出了尖锐的声音,跟随这声音而去,是一种办法,然而他的脚步已经失去了旋律感,他的力量不可以重新贴近路面,因为他害怕他自己被重新甩回原地,事实上,他已经被她用手一推,早已在意识中被甩回了原地:他知道自己被甩了。他失恋了。
他是一个失恋者:他站在浴缸底部,让喷泉淋湿自己的身体,他裸露着,只有这样他才清醒地感到自己被她甩回了原地。从浴室出来,他披着浴巾给她打电话,他不甘心被她甩了,他想在这样诗意的夜晚,试图用电话中声音发出的柔情去挽救他的爱情。
电话通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很快挂断了电话,怎么会出现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男人会是谁,是不是因为出现了他,她与我为他分手,他披着浴巾感到自己被彻底地抛弃了,但他不甘心,他决定穿上衣服去找她,他要敲开她的门,凭他的手,他可以再次敲开她已经向他关紧的门。他不甘心披着一根浴巾被她抛弃在漫长的黑夜深处。于是,他出了门。
戴维·洛奇说:性与某种东西联系在一起。也许是原罪。我不清楚,我们永远无法理清。你认为自己在某个地方控制住它了,但它又会在另一个地方冒出来,要么是喜剧的,要么是悲剧的,谁也无法逃脱它。他的手已经放在她的门上,这时她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还有那个男人的声音,他的手变得那样失败,他本可以敲开门,出现在那个男人和她面前,但他变成了一个失败者,他下了楼,他知道那道门已经不会对他敞开了。于是,他来到楼下,他看见了她楼上的灯光,他伫立着,他知道只要看见灯光,就意味着她会把那个男人送走。他看见了她把那个男人带到了露台上,她房间外伸出去的那片露台,是一个最有诗意的地方,他最初就是在露台上和她接的吻。
生活在演绎着令他心碎的事实,他看见那个男人正走近她,他伸出手去触摸到了她的长发,他俯下去吻了吻她的秀发。就在这一刹哪间,他觉得他已经无力挽救他的爱情了。
他垂下头,他决定做一个失恋者,做一个真正的被她甩回原处的男人。他决定沿着夜色散散步,在这样的时刻,他长长地望着夜色深处的一幢幢房子,他回到了原地,真正已经跟她分了手,从他内心深处涌起一种绝望的情绪,没有双手从身后伸出来搂住他的腰,没有吻突如其来,他感到了爱情的不可靠和短暂的绝望,但他仍然朝着夜色深处走去,仿佛只有错开她的那座露台他才有可能抬起头来。
有风吹来,他很想用悲怆的声音呼喊:我的爱情已经没有了。我是一个纯粹的失恋者,我已经从昔日的一个舞台回到了原地,我孤零零地被她所抛弃了。她已经将那个男人带到露台上去,那是抬起头来仰望到星座的地方,那是俯下身去可以吻到她脖颈的地方。我已经离开了那座露台,我回到了原地。
他确实回到了原地,他被她抛在了一片荒凉的沙滩上,他荒凉地走着,知道自己已经离她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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