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初现-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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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是国共两党从和平谈判走向军事对抗关键的一年,亦是经济、外交等各方面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

    年上半年,以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为舞台,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展开了三种建国主张的争论与较量,一度出现了和平争论、民主建国的局面。与此同时,国共两党之间的地区性冲突仍然不断,两党根据政协有关决议,成立调处双方冲突的军事调处执行部,赴各地调处。

    但是,国民党武力消灭中共的内战方针是既定的,政协会议的召开只是掩护其进行内战准备的烟幕。为了取得美国的军事及经济援助,国民政府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为了取得苏联的支持并压制中共,国民政府通告承认外蒙独立。鉴于国民党的既定内战、独裁政策,中共作了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如发布"五四指示",发动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继续进行新式练兵,提高军队战斗力,等等。

    国民党在准备发动内战的同时,加紧对国统区和平民主运动的镇压和经济上的掠夺,制造了"李闻惨案"和"下关惨案",上海等地爆发了黄金风潮;召开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撕毁政协决议,为发动全面内战制造法律根据。并在挑起全面内战之后,召开"制宪国大",宣布"改组政府",给自己披上民主的外衣。

    另外,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解放事业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内蒙古四三会议的召开,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基础;新疆联合政府的成立,使新疆一度出现了和平的局面。国民政府通告承认外蒙独立历史上,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八旗通志》表述说:"国家龙飞东海,列圣肇基,显庸创制,始立八旗,复镶八旗。丕应篌志,兆姓归往,蒙古万里,尽人版图。正号纪元,遂成帝业。凡蒙古汉人输诚先服者,亦各编为八旗,列在亲信。"清政府以戈壁沙漠为界,将蒙古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为内蒙古,北部为外蒙古。外蒙古共分汗阿林(会土谢汗部20旗)、齐齐尔里克(会赛音诺颜部22旗及额鲁特部2旗)、克鲁伦巴尔和屯(会车臣汗部23旗)、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会札萨克图汗部18旗及辉特部1旗)4个喀尔喀盟,赛因济雅哈图左翼(会杜尔伯特部10旗及辉特部1旗)、赛因济雅哈图右翼(会杜尔伯特部3旗及辉特1旗)、两个杜尔伯特盟及青塞特奇勒图盟(会土尔扈特部3旗,为新土尔扈特部盟),合7盟。清政府在外蒙古设有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阿尔泰办事大臣分别进行治理。

    在中国近代史上,沙俄把侵略魔爪伸向外蒙古,通过《中俄北京条约》、《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中俄伊犁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在蒙古通商、免税、设立领事馆等一系列特权。1905年日俄战争后,沙俄由于在中国东北受日本侵略所阻,更将重点转向外蒙。在1911年7月操纵外蒙各王公及上层喇嘛在库伦举行会盟大典,讨论脱离中国。接着利用清政府忙于对付辛亥革命、中国政局动荡之机,武装支持分裂分子杭达多尔济亲王,押送清廷驻库伦办事大臣三多出外蒙,并于12月1日由"外蒙王公委员会"发表《告民众书》,宣布蒙古为"独立国"。12月16日,所谓"大蒙古国"正式成立,以哲布尊丹巴为"皇帝",以"共戴"为年号。根据1912年11月5日《中俄声明文件》,中国除了一个空洞的宗主权名义外,几乎丧失了对于外蒙古的全部权利,但是当时的北京政府并未承认外蒙独立。

    抗日战争即将胜利时,国民政府为了急于苏联出兵东北,并企图取得苏军支持它在东北的行动,自1945年6月30日至8月14日,中苏双方在莫斯科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其中对"外蒙古现状应予维持"进行了激烈的争执。中国认为,"维持现状"是维持现在所有的状况,苏联曾在1924年宣布尊重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这即现状之一,不能变更。苏联认为,"维持现状"是维持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现状",中国必须承认外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宋子文对此断然拒绝,而苏方斯大林、莫洛托夫声称,如中国不承认外蒙古独立,则同盟条约就不能签订。最后,蒋介石鉴于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新疆问题,决定有条件让步,声称苏方如能保证中国在东三省之领土、主权及行政完整,中共对军令、政令完全归国民党中央统一,新疆之伊犁以及新疆各地被陷区完全恢复,那么中国愿自动提出外蒙古问题由外蒙古人民用投票方式解决。苏联对此表示同意。于是,中苏两国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一系列协定与换文,其中规定:"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现在之边界为边界。"日本在9月2日正式投降之后,外蒙古公民投票也于10月20日举行。在此之前,国民政府派遣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于10月18日飞抵库伦,视察外蒙古公民投票情形。蒋介石向他交待说:"代表政府参观投票情形,兼可考察外蒙政治社会情况,而不与外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一事,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月20日,从清晨6时起到半夜12时,外蒙古凡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不分性别,均在每户所属区内参加投票。投票采取记名投票法,选票上须填写名字,再填写赞成独立与否。10月24日,外蒙古中央选举委员会副主席盖伦柴勃报告投票结果:"根据各盟委员会的名单,全共和国应有(合格公民)494074人参加投票,今投票赞成独立的共计483291人,即占全数之97%,其余为弃票者,这48万多人完全投票赞成,没有一个人投反对票。"苏联伊·亚·兹拉特金所著《蒙古人民共和国史纲》对此评述说:"蒙古人民投票拥护独立,就是表示他们赞同保存和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制度,走非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就是拥护对苏联的坚不可摧的友谊,拥护社会主义。"国民政府参观团长雷法章则评价投票时说:"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机关报《与嫩报》宣称说:"为自己独立而奋斗的我国人民的希望实现了。我国人民所早已怀着的衷心愿望,对自己的祖国成为受各国人民尊敬的、自由的、强大的、独立的国家的衷心愿望,终于实现了。在走向独立自由的道路上,有巨大的困难摆在我国人民的面前。因此我国人民所赢得的胜利也就更为伟大,更为壮丽,我们对我们多年老友——苏联人民——也就更加无限感激。"年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大国民会议、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了有关独立的决议案。同一天,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古之独立"。2月中旬,蒙古政府派遣副主席苏龙甲布以及拉木素龙、纳路山博、乡尔道格、林清苏诺穆一行5人访问重庆,拜会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和外交部长王世杰,商定双边关系问题。2月13日,国民政府声明愿意并准备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军事调处执行部组建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玩弄和平欺骗手段,在美国的参与下,邀请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到重庆举行国共谈判,签定了《双十协定》。协定虽然签订,国共双方武装冲突仍不断发生,至1945年10月11日,战火遍及11个省。国民党军队武装进攻受挫及国统区内和平民主运动的高涨,使蒋介石认为发动内战的时机并未成熟,被迫表示准备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美国这时也改变了对华政策,即将公开的扶蒋反共政策转变为实行"调处"策略,以政治的、和平的手段诱使中共交出政权和军队,参加国民党支配下的所谓"联合政府"。11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马歇尔为特使,代表美国政府居间调停国共冲突。12月15日,杜鲁门向马歇尔发出训令,要他"尽快地以和平民主的方式达到中国的统一"。同一天,杜鲁门发表《关于美国对华政策的声明》,声称"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达到统一中国目标之恰当机构",指责"自治性的军队例如共产党军队那样的存在,乃与中国政治不相符合,且实际上使中国政治团结不能实现"。马歇尔带着美国政府的这一真实意图,于12月20日飞抵上海,22日到达重庆,开始其"调处"活动。

    在蒋介石被迫表示准备召开《双十协定》中所规定的政治协商会议以后,中共于12月16日派出以周恩来、董必武(已在重庆)、王若飞(已在重庆)、叶剑英、邓颖超、陆定一等人组成的代表团,到达重庆,准备出席政治协商会议。叶剑英在机场答复记者提问时表示:如何停止军事冲突,是迫待解决的问题,中共也如全国人民一样抱着和平的希望,希望双方先能停战。12月19日,周恩来在中共代表团宴请国民党政府代表张群(未到)、邵力子、王世杰(未到)时特别表示:中共方面希望在政治协商会议之前,立即停止内战,一切具体问题都可以在战争停止后用商谈方法求得解决;停战问题,希望双方不提任何前提条件,求得立即停战。国民党政府为求缓兵之计,也就同意了此项建议而开始了国共双方并有马歇尔居间参加的停战谈判。

    月27日,国共双方代表就停战问题进行谈判。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叶剑英向国民党代表张群、邵力子、王世杰提交书面议案:(1)在全国范围内原地无条件停止一切军事冲突;(2)凡与内战有关的问题,均应于军事冲突停止后,经协商解决;(3)组织隶属于政协会议的各界内战考查团督察事实真相。12月31日,国民党方面就中共代表所提议案复文表示:(1)同意停止一切军事冲突,恢复铁路交通;(2)国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会同马歇尔将军,就停止军事冲突恢复铁路交通及受降等事宜共商实施方法;(3)由国民参政会推定公正人士5人组织军事考察团,赴各地考察,并公布事实真相。

    年1月3日,国共双方代表就停止军事冲突和恢复交通问题举行会谈。中共代表原则上同意国民党代表的复文,并提出几点希望:军事冲突应马上全面停止,目前国民党军队在热河的进攻尤其应该迅速制止;全国交通应该全面恢复,包括邮电、航空和解除对解放区的封锁;军事考察团应包括各界人士。1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停止内战的决定步骤》一文,指出:真正要停止内战,必须政府与中共方面双方下令,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没有这种命令,所谓停战,将是空谈。人民不应该等待,而应该积极地为实现"双方下令"而奋斗;下令之后,则必须为双方命令的真正实现而奋斗。

    年1月5日,国共双方达成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规定:"(1)停止国内各地一切军事冲突并恢复一切交通,关于停止冲突及恢复交通之命令,依第二条之规定商定之。(2)因国内军事冲突及交通阻塞等事,与我国对盟邦所负有之受降及遣送敌俘等义务有关,故应由政府与中共各派代表一人会同马歇尔将军从速商定办法,提请政府实施。(3)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各推定国共两党当事人以外之公正人士八人,组织军事考察团,会同国共双方,在发生冲突区域考察军事状况、交通情形以及其他与国内和平恢复有关事项,随时将事实真相提出报告并公布之。"1月10日,由张群和周恩来各自代表所在政党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规定:中华民国国军及共产党领导下之一切部队,不论正规部队、民团、民兵、非正规部队或游击队,应即实行下列命令:"(1)一切战斗行动,立即停止。(2)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中国境内军事调动一律停止,惟对于复员、换防、给养、行政及地方安全必要之军事调动,乃属例外。(3)破坏与阻碍一切交通线之行动必须停止,所有阻碍该项交通线之障碍物,应即拆除。(4)为实行停战协定,应即在北平设一军事调处执行部,该执行部由委员三人组成之,一人代表中国国民政府,一人代表中国共产党,一人代表美国。所有必要训令及命令,应由三委员一致同意,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名义经军事调处执行部发布之。"同一天,毛泽东、蒋介石分别向所属部队发布了停战令。停战令于1946年1月13日午夜起生效。

    根据停战协定,1月7日正式组成了由马歇尔、周恩来、张群(后为张治中、徐永昌)参加的三人小组(或称三人军事小组)。1月10日,由张群、周恩来签署了《建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协议》,成立了在三人小组领导下的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规定由国民党政府、中国共产党和美国三方各派一人组成。中共代表为叶剑英,国民党政府代表为郑介民,美方代表为罗伯逊。执行部下设由三方同等人员组成的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冲突地区进行调处工作。1月14日起,军调部在北平开始办公。

    国民党签订停战协定,不过是一种欺骗手段。虽然停战令下达后全国一度出现了和平局面,但是国民党武力消灭中共的方针并未改变,经过准备之后,国民党军队以1946年6月26日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为起点,发动了全面的逆历史潮流的内战。1947年1月29日,美国宣布撤离其军事调处执行部人员,退出"调处",公开援蒋打内战。中共代表叶剑英被迫撤回延安,军事调处执行部瓦解,国共双方以军事展开了两个中国命运的大决战。

    政治协商会议召开

    政治协商会议(俗称旧政协),是根据重庆谈判国共双方签订的《双十协定》的规定召开的。这次会议是国民党政府在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坚决斗争以及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准备尚未就绪的情况下召开的。

    《双十协定》规定:国民政府应该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苏美英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一致同意,必须在国民政府之下建立一个团结而民主的中国,国民政府的各部门必须广泛地由民主分子参加,并且内战必须停战"。这样,蒋介石被迫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在国共双方1946年1月10日签订《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发布停战命令的同时,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

    参加会议的代表共38人。国民党代表8人:孙科、吴铁城、陈布雷、陈立夫、张厉生、王世杰、邵力子、张群。共产党代表7人: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后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中国青年党代表5人:曾琦、陈启天、杨永浚、余家菊、常乃德。中国民主同盟代表9人:张澜、罗隆基、张君劢、张东荪、沈钧儒、张申府、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无党派社会贤达代表9人:莫德惠、邵从恩、王云五、傅斯年、胡霖、郭沫若、钱永铭、缪嘉铭、李烛尘。会议成员成份复杂,参加政协的五个方面,实际代表中国社会中三种政治力量。以共产党为代表的左派,代表着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要求推翻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右派,代表着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法西斯统治;中间派或改良派,主要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幻想在中国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旧民主主义,民盟基本上属于中间派。这时,青年党已公开脱离民盟,成为国民党的附庸,民社党虽然还留在民盟内,实际上也属于右派的势力。在无党派人士中,既有左派,也有右派,而以中间派居多数。政协的过程,就是三种政治力量、三种国家政权主张、三条中国道路的一场尖锐复杂的较量的过程。在蒋介石、周恩来、张澜的开会词中,就分别代表三个政治集团含蓄地申述了各自的基本主张和态度。

    月10日,作为会议召集人及当然主席的蒋介石,代表国民政府致开会词,并宣布准备实施的诺言:给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身体之自由,各政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得在法律范围之内公开活动,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释放政治犯。周恩来代表中共致词说:"我们提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并欢迎蒋介石宣布要实施的诺言。沈钧儒(代表张澜)代表民盟致词说:要使会议真正解决问题,"第一,不能违反人民普遍的愿望;第二,不可辜负盟友协助的好意;第三,方案实行的时候,必出之以至诚,守之以自信"。"我们愿本着互让的原则,在会议中求得公平合理的结果。"随后,会议围绕着改组国民政府、施政纲领、军队、国民大会、宪法草案五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改组政府问题,即在国民大会召开前改组国民政府,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问题。1月14日,国民党代表提出《扩大政府组织方案》,宣称:(1)国民政府委员就原有名额增加1/3,即由36名增至48名,并"得由主席提请党外人士充任之";(2)国府委员会的权力只能讨论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财政计划及预算、主席交议事项和委员1/3以上连署的建议事项,而无用人之权;(3)委员名额如何分配不作明文规定,但国民党必具"特定程度多数"以保证其"履行领导的责任";(4)主席在任国民政府委员上有指定权,对委员会的决议有紧急处置权和相对否定权。这个方案实质上仍然是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当然遭到了反对。中共代表董必武发言说:我们承认蒋介石的领导和国民党是第一大党,但国民政府必须改组。改组政府要有共同纲领;国府委员会应有用人权;国民党在政府中的人数不得超过1/3,国府委员人选不能由国民党中央通过;要防止手令制,主席作紧急处置要经会议通过,要有人副署;改组政府不仅包括行政院,还应包括各院部会。罗隆基代表民盟提出改组政府三原则:(1)"必须有共同纲领为施政共同准绳";(2)"共同决策机关,要真能决策";(3)执行机关要真能执行。罗又提出一连串询问,要国民党代表答复:国府委员会议是政权机关还是治权机关?国府委员由主席提请选任党外人士参加但须国民党机关通过,这些人是否要向国民党的机关负责?府委增加1/3是整个国府委员会改组重选还是补充?主席紧急处置权,紧急两字如何解释?这实际上是不同意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方案。

    经过辩论和协商,1月28日达成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规定:改组后的国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不但对方针、大计有决策之权,并有对高级官员的任免权;国府委员40人,国民党和非国民党各占半数,否定了国民党"特定多数"的主张;各党派的国府委员人选,由各党派自行提名;在议事程序上,提案性质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会议人数2/3的赞成,始得形成决议。这样,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府委员会可以行使否决,取消了主席的紧急处置权。

    .关于施政纲领。国民党代表吴铁城提出以《建国大纲》、《抗战建国纲领》、国民党六全大会政纲、民国三十五年施政方针为制定施政纲领的依据。又说政协会议实是党派会议,没有法律依据,谈不到纲领,可称为"政治协定"。青年党代表常乃德追随国民党之后,提出以《抗战建国纲领》为蓝本加以修改。

    中共代表团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提出诸如规定和平建国基本方针、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取消一党专政以及改革军事、财政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施政纲领。董必武对此作了说明。

    章伯钧主张制定纲领要以国民党"一大"宣言《训政时期约法》为依据,并参考中共及其他政党的纲领、各界人士的意见。罗隆基认为中共的提案"很切合需要,可做讨论根据",并批驳了吴铁城关于政协会议没有法律根据的谬论。李烛尘批评了国民党扼杀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提出了发展民族工商业的经济建设方案。

    经过斗争,会议最后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这个纲领在内容上虽然同中共的主张有很大距离,但确定了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规定了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和党派的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的途径,规定人民有各种民主权利。

    .关于军队问题,这是斗争的焦点。国民党仍然提出首先"军队国家化",然后再"政治民主化"。青年党提出了《停止军事冲突实行军队国家化案》,表面上主张政治民主化与军队国家化二者并重,实际强调"军队国家化为政治民主化的必要条件",反映了国民党的意图。周恩来在《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的发言中提出了中共关于军事改革的十二项建议,着重指出军队国家化与政治民主化"不仅要平行前进,以达统一,而且要认识过去历史的发展"。"如果以为先有军队国家化,然后才能政治民主化,那么今天协商的问题,将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呢?政治协商会议,就要平心静气来商讨,以达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的目的。"民盟提出《实现军队国家化并大量裁兵案》,主张两大原则:一是"全国所有军队应即脱离任何党派关系,而归属于国家,达到军令政令之完全统一(现役军人脱离党籍)"。二是大量裁减常备军额。为达到这两点,应即成立整军计划委员会,由国共两党军事人员、非两党之军事人员、非军事人员参加;同时可聘请美国军事专家为顾问。梁漱溟特别解释说:军队国家化,"即是军队不属于任何私人,任何地方,任何党派所有"。这反映出中间势力希望国共双方都把军队交出来,由他们来代表国家,接管军队,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会议最终达成的军事协议,虽然规定了"军党分立"、"军队属于国家"、"军民分治"、"以政治军"等原则,实际上未能解决什么问题。

    .国民大会问题。对这个问题斗争特别尖锐,争议最多,时间也最长。争论焦点是1936年由国民党包办选举的代表是否有效。

    国民党提出《关于国民大会之意见》,声称:"(1)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开国民大会;(2)第一届国民大会之职权为制定宪法;(3)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除已选出者外,其余名额可使之合理增加;(4)第二届国民大会于宪法颁布六个月内,依宪法之规定选举召集之。"具体说,国大代表总数1440名,前已选出950名,尚需选出490名,其中240名由国民党指定。这就是说,共产党、民主党派及其他代表只有250名。

    这样的国大,受到中共、民盟和进步的无党派代表一致强烈反对。章伯钧提出国大代表必须重选,认为国大是一政治问题,而非"法统问题",必须有党派的合法地位,才能有真正的国大。罗隆基反对旧国大代表有效。郭沫若主张重新普选。中共为了避免谈判破裂和争取中间势力,承认旧代表有效,但必须增加足够量的新代表。

    会议最后达成的《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规定国大代表共2050名。"依选举法规定之区域及职业代表1200名照旧",新增台湾、东北地区的代表150名,增加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700名。"宪法之通过,须经出席代表3/4同意为之。"基本上打破了国民党控制国大的企图。

    .宪法草案问题。国民党坚持把1936年5月5日公布的《五五宪草》塞给会议,其中规定了中央集权制和总统制,实质上是法西斯个人独裁专政。这理所当然遭到反对。民盟代表黄炎培、张申府指出,必须修改《五五宪草》,反对宪草中总统权力过大,提出应该积极保障人民自由。沈钧儒主张采取地方分权制,指出无论从抗日的历史性还是政治的进步性来说,都应该承认解放区,应本着联邦制的精神,在解放区首先试行地方分权制。中共代表吴玉章提出了制宪四原则:宪法应保障人民权利,不应限制人民权利;中央与地方权限应取均权主义原则;省为自治单位,省长民选,省得自制省宪;宪法上明白规定有关军事、文教、经济各方面的民主政策。

    经过一番争论,会议达成的关于宪草的协议,确定了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制的原则。规定: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之,其职权相当于各民主国家之议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院长由总统提名,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省为地方自治之最高单位,省有权制定省宪,但不得与国宪抵触。

    政治协商会议是20世纪一次十分突出的合法斗争。由于中共及其代表团的努力,由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努力,使会议通过了有利于和平民主、有利于人民的协议。这一系列协议虽然不同于中共新民主主义纲领,却也否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协议虽然很快就被国民党政府推翻,但会议所表现的协商精神和确定的政治路线,在人民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产生了重大影响。

    内蒙古四三会议

    内蒙古包括东北及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各省境内之蒙古民族的哲里木、昭乌达、兴安、呼呐、卓索图、锡林郭勒、伊克昭、乌兰察布、察哈尔、巴彦嗒拉10个盟和阿拉善、额济纳两特别旗,面积共约140余万平方公里,蒙汉人口共600多万。内蒙古各族人民迫切希望摆脱帝国主义、国内反动派和民族内部封建势力的压迫,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自治。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把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作为领导内蒙古人民争取和平民主的中心环节,内蒙古人民的民族自治运动和反对美蒋的斗争,也就成为中国整个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日本投降后,以伪蒙疆政府高等法院院长、巴彦嗒拉盟盟长博英达赉为首,纠集部分蒙奸,欺骗部分要求民族解放的上层人十和蒙古族青年,于1945年9月在锡林郭勒盟西苏尼特旗召开所谓"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为了击败少数反动封建上层分子的阴谋,正确领导内蒙古人民的自治运动,中共中央书记处于10月23日适时地发出《对内蒙工作的意见》,指出内蒙古在战略上的地位相当重要,解决好内蒙古的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到蒙古民族本身的解放,还关系到能否建立巩固的后方问题。意见重申了在内蒙古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自治政府的主张,并提出了开展自治运动的一些具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乌兰夫、张策、奎璧、吉雅泰、刘春、王铎、胡秉权、胡少衡等大批蒙汉干部,陆续从延安等地进人内蒙,领导内蒙人民开展自治运动。

    乌兰夫等人直接到西苏尼特旗开展工作,宣传中共的民族政策,教育和争取了大批受骗群众,团结了上层中一些进步人士,领导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改组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乌兰夫当选为主席。接着又把这个政府迁到张北。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再次电示内蒙古工作方针,要求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准备将来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并在中共晋察冀和晋绥分局的领导下,乌兰夫等于11月25日在张家口召开内蒙古各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79人。会议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作为中共领导下的团结内蒙古各民族各阶层人士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团体,在自治政府成立之前,作为自治运动的领导机构,并在各盟建立分会。这次大会的召开,体现了中共关于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表明内蒙古人民坚决拥护中共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标志着内蒙古的民族解放运动进人了新的历史阶段。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之后,除了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成立地方党组织之外,主要致力于内蒙古东西部自治运动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之前,内蒙古东部地区的一些民族上层人物便以"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名义,发表《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主张内外蒙合并,并进行了签名运动。此后由于内外形势所迫,这些人改变了原来的主张,于1946年1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的葛公庙(今乌兰浩特附近)召开"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东蒙古人民自治军"。在这个政府内部,存在着不同的主张和斗争,一部分反动上层分子,企图把自治运动限制在国民党政府所许可的范围内,竭力阻挠内蒙古人民自治运动的发展;一部分比较进步的上层人士,反对国民党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压迫,愿意在中共的领导下,实现内蒙古的人民民主和民族平等;还有一部分中间人士,既对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不满,又害怕人民自治运动的高涨,故而幻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由于这个政府成员政治倾向各不相同,领导权又被马尼巴达拉等少数蒙古族封建上层分子所把持,因此改造"东蒙古自治政府",实现东西蒙统一,就成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最迫切的任务。

    从1946年初开始,中共中央东北局、冀察热辽分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先后派出大批干部赴东蒙地区开展工作,宣传中共的民族政策,团结和依靠广大蒙古族进步青年、上层人士。经过一段极有成效的宣传与争取工作之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同"东蒙古自治政府"取得了联系,双方商定各派代表7名,在承德召开解决自治运动统一问题的会议。预备会议从1946年3月30日开始,4月2日结束。在预备会议上,"东蒙古自治政府"代表中有人竭力标榜"独立自治",不愿接受中共的领导,企图以"内蒙古人民党"来取代中国共产党,把自治运动引向成立"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的错误轨道。针对这种错误倾向,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代表乌兰夫等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严正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只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自治运动的正确道路,就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同全国人民争取和平与民主的斗争结合起来,打败美蒋反动派,实现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会上经过反复协商与争论,终于争取和团结了大部分代表,取得了一致意见。

    月3日举行正式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决议的主要规定是:

    自治运动的方针是区域自治,不是"独立自治";自治运动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是自治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

    解散"内蒙古人民党",撤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设立内蒙古自治运动东蒙总分会和西蒙总分会,分别领导东、西蒙各盟的工作。确定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的武装部队。

    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机构扩大为八部一处,增加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的人数,推选乌兰夫为执委会及常委会主席兼军事部长,博彦满都为副主席,奎壁为组织部长,哈丰阿为宣传部长,刘春为秘书长。

    内蒙古四三会议,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对整个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权,统一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的自治运动,为后来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基础。这次会议的成功,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的胜利。从此,内蒙古人民的革命力量统一起来了,内蒙古各族人民投入了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中共发布"五四指示"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战胜一切敌人的必备条件之一。在抗战胜利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共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决定一方面要尽力争取和平,反对内战,另方面又要动员一切力量,站在自卫立场上,粉碎国民党军队的进攻,于1945年11月、12月先后发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一九四六年解放区的工作方针》等指示,明确指出:"目前我党方针,仍然是减租而不是没收土地。""减租和生产两大任务是否能够完成,将最后地决定解放区政治军事斗争的胜负。"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各解放区从1945年冬到1946年春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减租减息和发展生产的运动,在新解放区还结合减租减息进行了反奸清算斗争。这不仅使农民群众得到了部分经济利益,而且摧毁了伪政权,巩固了解放区。

    年4、5月间,由于国民党政府破坏推翻政治协商会议各项协议,全面内战危机加深。中共为此必须充分地发动农民群众,做好自卫战争的准备。同时,在各解放区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的斗争中,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消除封建剥削,解决土地问题。山西、河北、山东和华中许多解放区的广大农民已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群众运动深入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按人口"平均土地"。在这种形势下,必须进一步进行土地改革。因此,中共中央于5月4日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

    "五四指示"指出:根据各地区最近来延安的同志报告,在山西、河北、山东、华中各解放区有极广大的群众运动,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群众热情极高。在群众运动深入的地方,基本上解决了和解决着土地问题。有些地方,运动的结果,甚至出现了平均土地,所有的人(包括地主在内)都得到了3亩土地。另一方面,一部分汉奸、豪绅、恶霸、地主逃跑到城市中,大骂解放区的群众运动。有些中间人士则产生了怀疑,党内亦有少数人认为群众运动过火。在此种情况下,我党必须有坚定的方针,拥护广大群众直接实行土地改革。指示接着强调指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了正确地领导土地改革运动,"五四指示"对有关政策和要求作了14条规定,其中主要有:(1)采取没收、购买、清算、献田等多种多样方式,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2)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坚决用一切方法吸收中农参加运动,并使其获得利益,整个运动必须取得全体中农的真正同情和满意;包括富裕中农在内;(3)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如不能不有所变动时,应着重减租而保全其自耕部分;(4)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属之属于地主成分者,对于开明绅士,应有适当照顾,给他多留下一些土地;(5)对于中小地主的生活应给予相当照顾,对中小地主与大地主豪绅恶霸应有所区别,集中注意力向汉奸、豪绅、恶霸作坚决的斗争;(6)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应予以保护,对待封建地主阶级与对待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有原则区别;(7)杀人捉人要少,不得乱杀乱捉;(8)对一切可能团结的知识分子,必须极力争取,给以学习与工作的机会;(9)在运动中所获得的果实,必须公平合理的分配;在解决土地后,凡由于自己勤勉节俭、善于经营而发财致富的,均应保障其财产不受侵犯。

    指示最后要求各地党委"应当放手发动与领导解放区的群众运动,依照上述各项原则,坚决的去解决土地问题";"对于土地问题所发生的右的与左的偏向,各地就根据本指示,以充分的热情与善意进行教育,加以纠正,以便领导广大群众为完成土地改革巩固解放区群众基础而奋斗"。

    "五四指示"是"由减租减息到彻底平分土地的过渡政策",它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一方面,内战危机已十分严重,如不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中共就会犯右的错误;另一方面,内战毕竟尚未全面爆发,"当时广大群众还没有觉悟到和平不可能,还不了解蒋介石、美国和不了",因而还不能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因此,"为了既不脱离全国广大群众,又能满足解放区群众要求,二者都照顾,使和平与土地改革结合起来,结果就产生了’五四指示"‘。

    "五四指示"发布后,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取得了巨大胜利。到1947年2月,各解放区约2/3的地方都基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保卫解放区、发展生产、支援战争的积极性。中共中央1947年10月1日指出:"三个月经验证明,凡坚决和迅速地执行了中央五月四日的指示,深入和彻底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进攻。"

    国民政府还都南京

    中国全面抗战爆发后,日本认定,只须消灭占领中国经济中心上海,再夺取中国政治中心南京,国民政府就不得不投降,因而日本陆军大臣杉山元大将报奏天皇说:只要大日本皇军陈兵沪、宁,"中国政府和中国军队的生存不能超过三个月"。对此,作为国民政府的实际统帅蒋介石于1937年8月8日发表《告抗战全军将士书》,宣布:"我们大家必须同心合力,死命相拼,要万众一心的拼到底!"在中日两国军队进行淞沪大会战之时,蒋介石于10月29日主持国防最高会议,预作全局退却部署。他在会上所作《国府迁渝与抗战前途》的讲话中说:"军事上最重要之点,不但胜利要有预定计划,即挫败亦要有预见的打算。不但胜利要立于主动地位,就是退却也要有主动地位。然后一时的挫折,不致有全盘溃退之虑,而可以把握最后的胜利。今天我们主动而退,将来可以主动而进。"会议接受蒋介石提议,正式决定国民政府西迁重庆。

    在日本军队杭州湾登陆、嘉兴要冲失守之际,国民政府为告慰军心民心,疏导国际舆论,于11月20日决定自即日起移驻重庆,当天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声明:"国民政府兹为适应战况,统筹全局,长期抗战起见,本日移驻重庆。此后,将以最广大之规模,从事更持久之战斗。以中华人民之众、土地之广,人人抱必死之决心,以其热血与土地凝结为一,任何暴力不能使之分离;外得国际之同情,内有民众之团结继续抗战,必能达到维护国家民族生存独立之目的。"11月26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率国民政府机构抵达重庆。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明令重庆定为陪都。

    年8月14日日本宣布投降后,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和国防最高委员会联席会议即决定还都南京,由行政院负责拟定计划。行政院于8月18日邀集党政军各机关代表会商还都问题,决定六项办法:(1)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军事委员会、五院,各派代表一人组织委员会,由行政院召集会商统筹还都事宜;(2)还都公私运费均免收,由战时运输管理局妥拟办法;(3)机关搬迁费由各机关编送概算,办法由委员会拟定;(4)公务员酌发搬迁费,办法由委员会拟定;(5)各机关搬运公物数量及免费运送公务员眷属人数等项标准,均由委员会拟定;(6)沿途及到京粮食之供应,由粮食部拟具办法。另外决定,还都次序分三期进行:第一期预定自南京收复后一个月完成,第二期在收复南京后第二、三两个月内完成,第三期在第四个月内完成,再视交通运输情形而具伸缩性。

    按照还都计划,国民党中央党部于1946年4月15日前全部迁还南京,行政院所属各部会须从4月25日起在南京办公,国民政府各院部会长官须于4月底5月初离渝返宁。4月24日下午,重庆陪都各界在国民政府军委会礼堂举行"庆祝国府胜利还都大会",到会蒋介石夫妇暨国民党军政当局有关负责人于右任、吴铁城、吴鼎昌、邵力子、吴国桢、谷正纲、陈树人、陈立夫等及地方耆绅、川康籍参政员、国大代表、渝市参议员、各报记者等500余人。重庆市长张笃伦向蒋介石呈献"胜利还都"锦旗。4月30日,国民政府颁布还都令,定于5月5日还都南京。还都令说:"国民政府前为持久抗战,于二十六年十一月移驻重庆。八年以来,幸赖我忠勇将士,前赴后继,坚韧奋斗。与夫同盟各国,海空齐进,比肩作战,卒使敌寇降伏,膺功克奏。兹者,国土重光,金瓯无缺,抗战之任虽竟,建国之责加重,政府为此定于本年五月五日凯旋南京,以慰众望。"4月25日,作为国民政府主席的蒋介石到成都,"和各位父老同胞们辞行"。4月30日,蒋介石乘专机离开重庆飞西安,途经武汉,于5月3日抵达南京。5月5日上午,南京国民党党政军民代表5000余人在孙中山陵园隆重举行国民政府还都暨孙中山广州大元帅府成立纪念典礼,蒋介石偕宋美龄到会。大典开始,高奏军乐,鸣礼炮101响,由国民政府委员张道藩恭读谒孙中山陵寝告文。接着,蒋介石致词说:"我们对日八年抗战,赖我全国同胞始终一致拥护抗战国策,服从中央命令,百折不回,再接再厉,浴血牺牲,历久弥坚,卒能获得今日最后胜利。""政府还都,只能表示我们对日抗战的结束,还要我全国同胞与国家为民族精诚合作,继续努力,保持抗战最后胜利的战果。希望全国同胞要以已往抗战必胜的信心,来负起今后建国必成的大业。"关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重庆《新华日报》于1946年5月5日发表《应把还都典礼成为和平节日》的社论,指出:"抗战胜利结束,国府得由重庆还都南京,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但是应该认识,我国抗战的胜利,完全是由于日益壮大的人民的功劳,与友邦协助的结果。"社论严肃指出:国民党政府当局把"接收变成’劫收"‘,"对解放区则采取内战政策","一手签订三大协定,一手就把它撕毁。现在,不仅不肯停止东北的内战,而且有把它扩大为全国内战的危险"。社论最后说:国民党当局应该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这天起,"认真实行三大协定,立刻停止内战,实现和平;彻底废除法西斯特务统治,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国民党挑起反共内战

    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是蒋介石的既定政策。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不过是他企图以和平解决的尝试。一旦政协协议不利于他统治时,他就要撕毁,并以武力解决。194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推翻了政协协议,挑起反共内战只是时间问题。

    为部署全面内战,蒋介石在军事上作了系列准备。1946年2月16日,蒋介石主持召开师以上高级将领整军会议,宣布全国军队实行整编,采取精兵制,以加强实力,适应对人民解放军的作战。规定4月、6月分别进行第一、第二两期整编。经过两期整编后,到1946年6月,国民党正规军缩编为36个军,150个师;其中整编师54个,未整编师96个,共有正规军200余万,部队总兵员300万人。制定的战略方针是:把正规军80%的兵力约160万用于向解放区全面进攻。兵力分配是:用于进攻华东解放区58个旅,约46.3万人(其中进攻苏北解放区31个旅,27.2万人,进攻山东解放区津浦路以东27个旅,19.1万人);用于进攻晋察鲁豫解放区28个旅,约24.9万人;用于进攻晋察冀解放区18个旅,约16.2万人;用于进攻晋绥解放区20个旅,约9.7万人;用于进攻陕甘宁边区19个旅,约15.5万人;用于进攻东北解放区16个旅,约16.1万人;用于进攻华南各游击区9个旅,约7.5万人;用于进攻中原解放区10个整编师25个旅,约21.7万人。自1946年1月10日下达停战令到5月7日,国民党部队为进行内战而调动的,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5个军99个师,兵力达100余万人。蒋介石的意图是:第一步围剿中原解放区,第二步向苏皖及山东解放区进攻。阴谋得逞后,再齐头并进,消灭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东北等解放区的人民军队。同时对华南游击区用兵。

    除整编和调动军队外,蒋介石还对军事体制作了改革。1946年5月30日,国民党中央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裁撤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会与军政部,行政院下设国防部,任命白崇禧为国防部长,陈诚为参谋总长,顾祝同为陆军总司令。在全国各地设立国民政府主席行辕、绥靖公署、绥靖区,使军队更加统一,指挥更集中。

    国民党政府在进行整军、军政体制改革的同时,为寻找发动内战制造"法律"借口。从1946年,3月1日至17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六届二中全会,中心议题是如何推翻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全会通过的《对于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案》声称:"凡有足为和平建国之阻碍者,胥必力为排除";"所有对于五五宪草之任何修正意见,皆应依照建国大纲与五权宪法之基本原则而拟订,提由国民大会讨论决定";"根据协商会议拟定之修改原则并参酌宪政期成会修正案","制定五五宪草修正案,提供国民大会采取",从而否定了政协决议关于国会制、责任内阁制和省地方自治的宪法修改原则。全会宣言重弹"惟有军队国家化,军令能够贯彻,国家获得了名实相符的统一,才可以真正实现民主"的旧调,把军队国家化作为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从而破坏了政协决议中关于"军队制度应依我国民主政制与国情实行改革"的规定。全会还决定撤销国防最高委员会,恢复中央政治委员会,由它"指导"国民政府的工作。同时决定把各党推选的国府委员拿到国民党中央去选任。这就推翻了关于改组政府问题的政协协议。蒋介石紧接着在3月24日至4月2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四届二次会议上宣称:"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不是制宪会议,政治协商会议关于政府组织的协议案,在本质上不能够代替约法。""如政治协商会议果真成为这样一个性质的会议,我们政府……是决不能承认的。"蒋介石在即将完成或已完成部署之后,便寻找挑衅的借口。他以"接收东北"为名,调动6个军向东北人民解放军进攻,侵占四平、长春,直打到松花江南岸。6月17日,军事小组国民党代表徐永昌提出《国民政府对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军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的修改意见》,规定结束战争的先决条件是:(1)人民解放军于9月1日前完全撤离热河、察哈尔两省,撤离烟台和威海卫;(2)8月1旧以前撤离胶济线全线;(3)撤离东北的大部分地区;(4)7月1日以前撤离人民解放军在6月7日以后从日伪军手中解放的山东大小城市村镇,由国民党军队占领之。中共坚决拒绝了这些蛮横无理的要求。

    为了避免内战,中共政协代表团于6月21日向国民党政府提出长期停战、恢复交通、整军复员、重开政协四项建议,并要求在此基础上继续谈判。蒋介石对此拒绝。他在6月27日会见美国"调处"特使马歇尔时,表示除非实施军事调整作为避免冲突的手段,否则政治调整绝不可能,而他的军事调整就是人民解放军必须撤离上述地区,并坚持一律撤销人民解放军撤出地区的地方政府。中共理所当然再次拒绝这些蛮横要求。于是,蒋介石决心打内战,对其将领声称:"我们能不能做到精良快当,和速战速决而把’奸匪‘消灭呢?我们深信是毫无问题的。""各官长,更要了解这种责任的重大,回去勉励部下共同奋发,来完成这剿灭奸匪和整军建国的使命。"年6月26日,重重包围中原解放军的国民党30万大军,突然向李先念、王震、郑位三率领的中原解放军进攻。从此,国民党挑起的全国规模的内战爆发了。

    李闻惨案

    国民党政府为了维护蒋介石法西斯独裁统治,在准备并发动全面内战的同时,对国统区的和平民主运动采取了血腥镇压的政策。1946年春天,接连在各地制造血案,4、5月间又在西安捕杀了《秦风日报》、《工商日报》联合版顾问、律师王任和民盟西北总支部负责人、《民众导报》主笔李敷仁(后者伤重未死,被当地农民救护到延安)。6月,在全国各地逮捕了1.3万多名反内战的工人、学生和市民。7月,封闭了反内战、呼吁民主的文化团体、言论机关100余处。特别猖狂的是在昆明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震惊全国的李公朴、闻一多血案。

    李公朴、闻一多是闻名全国的爱国民主人士、民盟中央执行委员和民盟云南省支部的负责人。李公朴,江苏镇江人。他早年在上海沪江大学读书时参加了国民党,1926年到广东参加北伐军。1927年3月,随北伐军东路军到上海,随之对"四一二"反革命大屠杀深为震惊,愤然离开部队。1928年8月赴美国留学,1930年11月回国。九一八事变后,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参加组织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被推选为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同年11月,同救国会负责人沈钧儒等7人在上海被捕入狱,成为著名的爱国"七君子"之一。抗战开始后,获释出狱,先赴山西前线,创办《全民通讯社》,后又在汉口和沈钧儒一道合办《全民周刊》。在1938年曾赴延安组织抗战建国教育团,并到晋察冀、晋冀豫解放区进行抗战教育。1942年在昆明创办北门书屋,1944年创办北门出版社。随后出任民盟云南省支部执行委员、民盟中央委员,积极为民主运动奔走活动。

    闻一多,湖北浠水人,著名爱国诗人。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22年赴美留学。1925年回国后,先后在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上海政治大学、南京中央大学等校任教,主讲中国古代诗歌和文学史,致力于《周易》、《楚辞》等古籍研究,造诣很深。在抗战时期出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闻一多对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反动深为不满,积极参加反独裁、争民主的斗争。1944年加人民盟,和李公朴等创办《自由论坛》,抨击国民党的法西斯独裁统治。抗战胜利后,1945年被选为民盟中央委员、云南支部负责人,昆明《民主周刊》社社长,积极参加和支持昆明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大声呼吁停止内战,疾呼非民主不能救人民。

    国民党反动派对李公朴、闻一多的爱国民主活动非常忌恨,决定下毒手。1946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在昆明散布谣言,说民盟企图勾结地方势力在云南组织暴动,夺取政权,说什么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云南省支部委员李公朴已奉"中共之命,携巨款来昆明密谋暴动",闻一多正在积极"组织暗杀团"等等。国民党政府造谣的目的,是要为打击迫害民盟云南省支部制造口实。为了揭露这一阴谋,民盟中央委员、云南省支部负责人李公朴、闻一多、楚图南、潘光旦、冯素陶、费孝通、潘大逵等7人于6月26、27、29日连续三次在昆明商务酒店和冠生园酒家举行招待会,向社会各界说明民盟的政治主张和对时局的态度。李公朴在会上大声疾呼:"内战万万打不得,大家反内战的声音应该喊得更大些,打的机会也可少些。"闻一多指出:我们过去那种严守中立的超然态度是自欺欺人的,再不能做袖手旁观或装聋作哑的消极中立者,要站出来"明是非,辨真伪,要以民主为准绳",要和平,要民主,反对内战。闻一多还指出:真正的力量在人民大众,民盟要永远深信人民大众的力量,把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会后,民盟在昆明开展了呼吁和平的"万人签名"运动。一时昆明全城群情激昂,形成了声势浩大的争取和平民主的群众运动,使国民党反动政府恐慌不已。

    蒋介石密电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要他对昆明的民主人士"于必要时得便宜处置"。霍揆彰接到密令后,立即拟定了逮捕、暗杀民主人士的黑名单,李公朴、闻一多等民盟负责人均名列其中。1946年7月11日,优秀的民主运动战士李公朴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用无声手枪杀害。李公朴被害后,闻一多冒着生命危险,组织李公朴治丧委员会,对劝他避一避的人大义凛然地说:"决不能向敌人示弱,如果李先生一死,我们的工作就停顿了,将何以对死者,何以对人民!"7月15日,李公朴追悼大会在云南大学举行。治丧委员会为了闻一多的安全,没有安排他发言,但他看到特务在会场一再无理取闹时,忍无可忍,拍案而起,谴责杀害李公朴是"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他指出:"你们杀死一个李公朴,会有千万个李公朴站起来!你们将失去千万的人民!告诉你们,我们的力量大得很!多得很!"他虽然身陷特务的包围,却毅然地表明:"正义是杀不完的,真理永远存在!""争取民主和平是要代价的,我们决不怕牺牲,我们每个人都要像李先生一样,跨出了门,就不准备再跨回来!"表现出面对凶恶敌人宁肯倒下去也不愿屈服的英雄气概。追悼会后,闻一多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害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会后在回家途中,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5天之内昆明发生两大血案,创造了中外政治黑暗历史的新纪录。

    李闻被害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强烈反应,声援民主战士的唁电如雪片飞来。7月17日,中共代表的唁电指出:"此种空前残酷、惨痛、丑恶、卑劣之暗杀的行为,实打破了中外政治黑暗历史之纪录。中国法西斯的狰狞面目,至此已暴露无遗。一切政治欺骗,已为昆明有计划的大规模的政治暗杀枪声所洞穿。"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政协代表团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严重抗议,要求立即撤换昆明警备司令,限拿凶手,保护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安全;安葬死者,并通令全国追悼,抚恤死者家属等。7月18日,民盟主席张澜致电蒋介石,严厉谴责国民党特务杀害民主战士李公朴、闻一多,"是反民主和平有计划之阴谋",指出"凶手特务敢于横行无忌,如此放纵指使,必有背景"。并提出三项要求:(1)对全国特务机关及制度,应予彻底废除;(2)严令负责机关,必获主凶,依法惩治;(3)全国各地方治安机关,保证今后不再有类此之事发生,否则无论何人,认真从严彻惩。8月6日,民盟中央派正副秘书长梁漱溟、周新民到昆明调查真相。9月30日发表了《李闻案调查报告书》,用铁的事实揭露了国民党杀害李、闻二人的罪行,并指出:"我们今天所要作的,绝不在枪毙几个大小特务,为李、闻二先生抵命,乃在证实国民党特务机关在政治上的罪恶,而取消特务机关。"各民主党派在重庆、上海、成都、昆明等地组织群众隆重集会追悼李公朴、闻一多两位民主烈士,形成强大的反对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反对蒋介石法西斯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签订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条约司长王化成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驻天津总领事施麦斯签署《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这是抗日战争结束后中美关系史的一件大事,也是美帝国主义企图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重要的一步。

    根据1943年1月签订的《中美新约》的规定,两国在战争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谈判,"签订一现代广泛之友好通商航海设领之条约"。新约签订后不久,中美双方都开始着手准备商约的草案。在日本投降前,美方于1945年4月即把一个长达58页、总计30个条款的草案交给国民政府,作为谈判的基础。中方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细致研究,认为其中许多条款对自己不利。

    但是,国民政府为了取得美援来打内战,出卖了民族利益。在马歇尔1945年12月至1947年1月来华"调处"期间,美国利用飞机、军舰把国民党军队14个军、8个交警总队共54万余人运到内战前线,装备国民党军队54个师,给13亿多美元援助。1946年3月19日派遣军事顾问团来华。6月28日,决定延长对中国的租借法案,据此转让给国民政府的物资总值达到7.81亿美元。7月16日,美国国会授权总统将总数不超过271艘的舰艇及船坞器材等"赠送"给蒋介石。8月31日,美国把它在西太平洋的价值8.25亿美元的大宗战时物资,以1.75亿美元的低价售予蒋介石。这些援助与支持不但大大地助长了国民党政府武力消灭中国共产党的决心,而且成为美国左右国民政府立场的诱饵。

    年2月5日,《中美商约》谈判在重庆正式开始。中方首席代表是外交部条约司司长王化成,美方首席代表是驻华使馆领事罗伯特·史密斯。双方从重庆谈判到南京,到7月底才谈定。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同美国的关系,取得更多的美援,接受美方草案作为谈判基础,对一些重大原则作了让步,满足了美方的要求,导致《中美商约》的出笼。其主要内容是:

    中国领土全部对美国开放,美国人享有在中国领土全境"居住、旅行及经商"的权利,可以从事"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等各种职业,可以采勘和开发矿产资源,租赁、保有土地和产业。凡依美国法律所组成的"法人及团体",中国承认其法律地位,享有与中国的法人及团体相同的经济权利。

    中国市场全面对美国开放,美国商品在中国之"征税、销售、分配或使用",享有"不低于现在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和中国商品的待遇。中国对美国的任何种植物、出产物或制造品的输入,以及由中国运往美国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

    中国河流港口全部对美国开放,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之任何开放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可以无限制地将船舶停泊几处口岸,中国"不得课以任何过境税或予以任何不必要之迟延或限制"。美国船舶(包括军舰)遇到"危难",可以开入中国"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并受到"友好之待遇及协助。"中国文化教育全部对美国开放,美国人在中国全境享有行使信仰及礼拜之自由,并"设立学校教育其子女","得在自己住宅或任何其它适当建筑物内","举行宗教仪式及传教或传授知识",不受任何妨害或侵扰等等。

    中国对美国人的司法管辖权受到限制,美国人在中国的"住宅、货栈、工厂、商店及其它业务场所,以及一切附属房地",中国人不得进入察看或搜查,?其中所有任何之书册、文件或帐簿亦不得查阅"。如果中国官方依法必须进行察看、搜查或查阅时,也应适应顾及该"住宅、建筑物或房地之占用人、或任何业务或其它事业之通常进行","并尽可能使受最低限度之干涉"。

    这个命名为"商约"的条约,内容十分广泛,包括通商、关税、航行、设厂、开店、金融、开矿、旅行、居住、置产、租贷、购地、陈诉、遗赠、继承、汇兑、科学、教育、宗教、慈善事业等。从文字上来看,条约所有规定都是中美双方平等互惠的。但是,中美两国经济实力悬殊太大,中国根本无力去美国投资经商、开矿设厂,也没有大量产品可向美国倾销,更没有船舶和军舰可以到美国各口岸、内河航行,因此,条约是中国单方面向美国开放,是一个新的不平等条约。难怪美国国务卿在给杜鲁门总统的报告中声称:"与早先的商务条约相比,这一条约包括了一些更宽广、更现代化的规定,以便使公司享有的权利和特权规定得更具体、更详尽。商约条款的措词反映了在起草条约方面晚近的经验,以保护美国的出口免受许多新的复杂的贸易形式和30年代初以来实施的交换控制的限制。"

    《中美商约》一经公布,立即受到全国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上海各界名流马叙伦、马寅初、茅盾、千家驹等纷纷抨击商约。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发表声明说:"中美商约是绝对不利于中国的片面独惠的丧权辱国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评蒋美商约》,指出它是"蒋政权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是中华民族又一次新的大国耻"。

    在《中美商约》签订前后,国民政府还同美国签订了其他一系列条约,主要有1946年8月的《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10月8日的《中美警宪联合勤务议定书》、12月20目的《中美空中运输协定》等等。这些协定的订立,把国民政府同美国的特殊关系固定下来,保证了美国在中国的排他性地位。

    国民政府召开"制宪国大"

    蒋介石在挑起大规模的全面内战之后,着手从政治上给自己的统治披上民主的外衣,争取更多美援,急于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

    根据重庆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具备下列条件召开的国民大会,才是合法的、团结的、实现民主政治的国民大会:

    国民大会的召开,应由各方协商决定。《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规定:"第一次国民大会之召集方法由政治协商会议协议之。"

    国民大会召开前,应先改组政府。《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规定:"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以前,为准备实施宪政起见,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以充实国民政府委员会。"

    宪草修正案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关于宪草问题的协议》规定:"由协商会议五方面每方面推五人"组成"宪草审议委员会","根据协商会议拟定之修改原则",参酌各方提出来的意见,"汇综整理,制成五五宪草修正案,提供国民大会采纳","如有必要时得将修正案提出协商会议协商"。

    然而蒋介石为了打内战,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已将政协各项决议推翻,使原政协协议中关于在1946年5月5日召开国民大会的约定已无法实现。但是,国民党最高国防委员会在6月26日全面内战爆发后,立即于7月3日决定在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国民政府在国民党军队10月11日占领华北重镇张家口之后,马上正式发布命令,声称要如期召开国民大会。对于国民政府这一违背政协决议的做法,中共代表团在7月7日就郑重声明:"关于国大诸问题,在未得协议以前,敝方不受任何片面决定之拘束。"周恩来在11月16日南京梅园新村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国民党政府片面决定召开国民大会,完全违反政协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决定,是非法的;其目的在于通过一个独裁宪法,使内战"合法化",使法西斯统治"合法化",使出卖国家与人民利益"合法化",中共对此种国大坚决不承认。民盟主席张澜在10月14日对记者公开表示了中国民主同盟的严正立场:只有在"停止内战、改组政府、完成宪草"的基础上才能召开国大,"我们民盟不能放弃自己的意见和立场,不怕一切威胁利诱,绝不参加"。12月23日,民盟中央决定将参加伪国大的民社党清除出盟,声明:"民主社会党违反政协,参加国大,于本盟政治主张显有出入","碍难在本盟内继续合作","有民主社会党籍之盟员而参加国大者,应予退盟"。

    国民党为了孤立中共,千方百计拉拢"第三方面"参加国大。蒋介石及美国特使马歇尔亲自找民社党负责人张君劢、青年党负责人曾琦及一些所谓社会贤达谈话,并于11月8日发布所谓"停战令"、11月U日又宣布国大延期3日召开。这样,青年党和民社党及一部分所谓社会贤达决定参加制宪国大。

    年11月15日,"国民大会"在南京开幕。国大法定代表人数为2050名。其中中共代表190名,民盟代表80名拒绝参加。区域、职业、特种选举的代表1350名(内有1200名为抗战前选举的),绝大多数为国民党方面的人员。此外,又有遴选的国民党代表220名,青年党代表100名,民社党代表40名,"社会贤达"代表70名。实际报到代表1701名,每日出席会议代表人数1300—1500名之间。

    蒋介石、孙科、白崇禧、于右任、曾琦、胡适、吴铁城、陈果夫、李璜、左舜生等48人为大会主席团,洪兰友为大会秘书长。蒋介石在开幕式上声称,此次会议是"中国进人民主宪政时期的开端",会议的任务在于"制定一部完善可行的宪法",以"奠定民主法制的始基"。这就为会议规定了中心任务。

    月28日,蒋介石向国大提交了"宪法草案",并煞有介事地声称:"今天国民政府将宪法草案提交国民大会以后,可以说政府已经将国家的责任交给全国人民。从今天起,全国人民就要开始担负这个重大的责任。"好像这样一来,国民政府就"还政于民"了。经过一番形式上的讨论,国大于12月25日正式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并决定1947年1月1日公布,1947年12月25日施行。此种制宪国大完成蒋介石交给的任务后,于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的当天便宣布闭幕。

    《中华民国宪法》共有14章175条。第一章为《总纲》,对国家的性质、国民资格、疆域、民族、国旗等内容作了规定。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罗列了欧美国家宪法中关于人民权利、自由、义务方面的条文,并附有相应的限制条款。第三章《国民大会》,规定国大"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并规定了国大代表的选举及国大职权。第四章《总统》,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统率全国陆海空军";并对总统的选举及各项具体职权作了规定。第五章至第九章分别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分别对五院的职能及院长的产生作了规定。第十章《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划分中央、地方之权。第十一章《地方制度》,对省、县自治法的制度作了规定。第十二章《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规定"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作为基本的选举方法,"被选举人得由原选举区依法罢免之","创制、复决两权之行使以法律定之。"第十三章《基本国策》,规定了国防、外交、国民经济、社会安全、教育文化及边疆地区的基本政策。第十四章《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强调了宪法对于一般法律、命令的权威性,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宪法虽然抄袭了一些自由平等的条文,实际上是《五五宪草》的翻版,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以蒋介石个人独裁统治为核心的法西斯国家制度。对此制宪国大及其通过的宪法,中共中央发言人1946年12月21日声明,中国人民决不承认。12月28日,周恩来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指出:"蒋政府的伪宪,也只有把它当作袁世凯天坛宪法和曹锟贿选宪法一样看待。"31日,民盟也指出:"这次公布的宪法不但不能促进中国的宪政,且为中国的真宪政真民主的前途增加了一个障碍。"表示难以接受。其他一些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也纷纷发表谈话,予以拒绝承认。这样,国民党反动集团召开制宪国大,通过违背政协决议的宪法,不但未能达到巩固法西斯统治、孤立中共和其他民主势力的目的,反而使自己更加孤立。

    国统区黄金风潮

    抗战胜利后,美国通过《中美商约》等一系列条约协定,将国民党统治区变成其独占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成为美货倾销的总买办。这样,美国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加深,仅是上海永安公司1946年春销售的美货即达货物总量的80%,美货泛滥于市场。同时,由于四大家族的野蛮掠夺和国民党政府准备并进行反共内战所需大量资金,导致国统区的经济陷入空前危机,国民政府财政上入不敷出,通货急剧膨胀。1946年国民政府收入只有2万亿元,而支出达13万亿元;到1947年,支出法币达100万亿元,而收入仅有13万亿元。巨额的财政赤字主要靠印发钞票弥补,而法币猛增又导致货币贬值,国统区出现了抛售法币购买黄金保值的风潮。

    为了抵销由于预算赤字所增加的社会购买力,稳定市面,国民政府1946年2月25日决定开放外汇市场,稳定外汇牌价,以库存黄金向上海市面抛售。3月4日,外汇市场正式开放。国民党中央银行利用库存及美国政府已同意运华的黄金共约2亿美元,采取明配及暗售两种方法在上海随市买卖黄金。明配方法是指:金业公会代表同丰余、太康润、大丰恒三金号和银楼业公会代表方九霞昌记、杨庆和发记二银楼,在前一日将各会员的申请单送交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当日上午10时,将核定条数及售价通过上述代表转告各申请单位,下午即可凭支票购领。暗售方法指:每日上午10时以后,由上述5家代表随时将市价上落情况,以对讲电话报告中央银行业务局,再由业务局按最高市价,在电话上委托对方抛售。

    国民政府在上海抛售黄金以后,最初上半年黄金价还算稳定,1946年1月至3月,每10市两制金条的价格最高价格为1940千元,最低价格为795千元;4月至6月,最高价格为2030千元,最低价格为1420千元。但是随着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社会经济危机日益严重,各地资金纷纷涌向上海购买黄金,国民党军队高级军官也把刚发下的军饷钞票用来抢购黄金、美钞,一些投机分子、工商企业还以四联总处发放的生产贷款抢购黄金、美钞,遂使金价自10月以后开始大幅度上涨;10月,10市两制金条的最高价格为2240千元,最低价格为2150千元;11月,最高价格为2727千元,最低价格为2340千元;12月,最高价格为3715千元,最低价格为2758千元。到1947年1月或2月,市面金价更大幅度波动,甚至一天中涨价达9次之多。中央银行虽然逐日抛售黄金,不但未能平息黄金涨风,反而使之越来越厉害。中央银行的库存黄金在这种黄金风潮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很快就到了临界点,不得不减少抛售量,以至最终停止。

    年2月1日以后,黄金风潮更是越来越大。这一天,上海美钞同法币的比值涨至1:7700,黄金每两涨至40.6万元,均比上月16日国民党政府发行新关金券时上涨了10%;北平、天津、青岛、武汉、广州、重庆6市平均美钞1元涨至法币8080元,黄金每两涨至51.86元,分别较上月16日上涨了21%和25%。

    月8日,中央银行停止暗售,市场上掀起了新的抢购黄金狂潮。上海黄金的价格,一天内连涨5次,由早晨开盘时每两51.5万元,先后涨至52.5万元、53万元、54万元和55万元。青岛、南京、汉口、重庆、杭州、福州、天津等地的黄金价格每两分别涨至57.8万元、60万元、62万元、61.5万元、60万元、62万元、70万元。2月10日,上海黄金价格再由2月8日的每两55万元涨至72万元。当天,中央银行又宣布了停止配售黄金。故而在2月11日,上海每两黄金价格更高涨至94万元。这一天全国其他国民党统治的大城市黄金市价亦大幅度上涨,最高的达97万元(镇江),最低的亦达75万元(青岛)。至此,黄金暴涨风潮达于高涨。有人对此指出:这种"空前惊人的疯狂涨风,不仅在抗战时期不曾有过如此猛烈上涨的程度,就是在敌伪统治时期的上海,也没有看见过这样急遽而毫无忌惮的狂涨。"总计自1946年3月中央银行在上海开始抛售黄金,至1947年2月10日停止抛售,虽然中央银行抛售了占库存60%的黄金3531680两,但是黄金价格仍在11个月中上涨近4倍,并掀起了轰动全国的黄金风潮。同时,法币的发行额却又增加了2.56倍,上海基要商品的趸售物价上涨了3.16倍。因此,国民政府抛售黄金政策,没有各种物资输人作补偿,只是消耗了外汇资金,并未控制通货膨胀。

    针对黄金风潮,国民政府1947年2月17日公布施行《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及其附件《取缔黄金投机办法》、《禁止外币流通办法》、《管制金融业务办法》,规定"即日禁止黄金买卖,取缔投机","即日禁止外国币券在国境内流通"。并详细规定了一系列禁止黄金流通的办法。国民党政府还决定改组政府,让黄金政策的直接责任者行政院长宋子文和中央银行总裁贝祖贻下台,分别由张群、张嘉璈继任。国民政府可以利用禁止黄金买卖和改组政府的办法,来结束轰动一时的黄金风潮,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和抑制日益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

    全国反美抗暴运动

    年底至1947年初,因驻北平的美军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而引起的抗议美军暴行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第一次反美反蒋的高潮,标志着国统区抗暴运动新高涨。

    抗日战争结束前后,美国派遣大批士兵来华。美国驻华军事人员,总数最高时达10万人以上,虽经缩减,但至1946年11月,仍有2万人驻在中国。这些美国军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根据1943年10月就公布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的规定:"美军人员在中国境内所犯之刑事案件,归美国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中国司法机关只能在裁判前"询问进行之程度",裁判后"抄录其原文"。在1946年11月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及其他条约、协定,更赋予美国在华享有领空权、驻军权、领海权、自由居住权、铁路矿山的投资开采权等。这样,驻华美军俨然以太上皇自居,在国统区内到处横行霸道,无恶不作,暴行事件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上海、南京、北平、天津、青岛5市,从1945年8月到1946年11月间,就发生美军暴行3800多起,受害同胞死伤者达3300人以上。在上海,从1949年9月到1946年7月,美军暴行"日必数起",致死伤达1500人;美国军舰在黄埔江中横行,撞沉中国船只,致死者达660人左右。1946年9月22日晚,一名人力车夫臧大咬子,因向乘车的美国水兵索取车费,竞被活活打死。在天津,从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美军共发生车祸、枪杀、抢劫、捣毁、强奸等案件达365起,受害伤亡的同胞近2000人。在北平,3名美军以正在调车的铁路工人王恩弟的头当作枪靶,比试枪法,当场枪杀。如此等等,馨竹难书。人民前门赶虎,蒋介石后门迎狼。对于美军暴行,中国人民无不切齿痛恨,强烈要求严惩犯罪美军。而为争取美援、投靠美国的国民党政府,不但不加以制止美军暴行,反而为虎作伥,百般庇护,这更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怒。1946年9月,全国各大城市就举行了"美军退出中国周"的活动,成为中国人民反美抗暴的先声,而沈崇事件则导致了大规模的全国反美抗暴运动。

    年12月24日晚,北京大学先修班学生沈崇,去平安电影院看完电影回家途经东单时,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皮尔逊等2人强行架至东单操场强奸。此消息首先由上海《联合晚报》驻北平特派记者刘时平发至上海,引起全国强烈反响。中国人民对美军的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积郁在广大青年学生心中的怒火,火山一般地迸发出来。12月26日,北京大学沙滩大操场的墙壁上,就贴满了报导美军暴行的剪报和抗议暴行、誓雪耻辱的标语及壁报。12月27日晚,北大进步学生召开各系级、各社团代表会议,成立了北京大学学生抗议美军暴行筹备会,通过了《告全国同胞书》、《告全国同学书》、《告美国人民书》等,并作出决议:(1)严惩暴徒及其主管长官,在北平由巾美联合法庭公开审判;(2)驻华美军当局公开道歉,并保证撤退前不得再有任何非法事件发生;(3)要求美军立即退出中国。30日,北大、清华、燕京、辅仁等校学生举行了抗议美军暴行的万人大游行,游行到美军"军事调处执行部"门前示威,高呼"抗议美军暴行"、"美军滚回去"等口号,并高唱《抗议美军进行曲》。北平学生随即成立"北平市学生团体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出版刊物,宣传抗暴活动。同一天,北大许德珩、沈从文、闻家驷、朱光潜等48名教授联名致书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强烈要求"对于犯罪士兵,迅绳以法",并"保证此后绝不再有类似事件在中国任何地方发生"。

    全国各地纷纷响应,1947年1月1日,上海交通大学等20多校学生数万人,高举"保卫中国独立自主"巨大横幅,高呼"中国不是美国的殖民地!""美军不走,暴行不止!""兽军滚出中国去!""为臧大咬子报仇!为沈崇同学雪耻!"等口号,举行示威游行,并组成上海学生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同一天,天津南开、北洋两校联合30余所大中学校学生万余人,举行全市性抗暴游行,并成立天津学生团体抗议美军暴行联合会。1月2日,南京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等6所大学5000余人向国民政府请愿,向美国大使馆抗议,并成立"抗议美军暴行、要求立即撤退美军委员会"。1月4日,开封河南大学等大中学校2万余人举行示威游行。反美抗暴运动还在武汉、重庆、广州、杭州、台北等几十个大中城市展开,共有50万人相继参加了罢课和示威游行。

    全国反美抗美运动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有力支持和领导。在北平学生运动刚开始之后,中共中央立即于1946年12月31日向大城市地下党组织指出,"北平学生因美军强奸女生事,已造成有力的爱国运动",要求各地响应北平学生运动,发动群众游行示威,抗议美军暴行。各地党组织根据这一方针,。正确指导抗暴运动,使抗暴怒潮迅速席卷全国。1947年1月10日,延安举行各界代表大集会,反对国民党当局卖国独裁,要求美军滚出中国。

    而投靠美国的国民党政府千方百计镇压全国抗美运动,首先企图封锁沈崇被奸污消息,污蔑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继而破坏和镇压学生运动,并将主犯皮尔逊交美国海军当局单方面处理。针对国民党政府的这一卖国行径,《新华日报》1947年2月23日发表社论《愤怒之火不可扑灭》,指出:"假若把中国人民今天的爱国运动化作烈火,那么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行动和中国反动派的卖国政策卖国行为就是燃料。燃料没有烧光,愤怒之火也就不可扑灭。"国民党政府的镇压政策未能阻止全国反美抗暴运动的深入发展。全国人民在中共的领导下,把抗议驻华美军暴行和反对美国政府支持国民党当局的内战、独裁政策结合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运动,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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