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嘉敏。
项文晨不记得班上有那么一个人,皓白的牙齿,笑起来眼睛像新月,却只持续了一秒便埋下头继续写着什么,两边耳上的头发扎成麻花辫沿到脑后,像是奥运会冠军头上戴的花环。
“谢谢。”就连声音都如银铃般悦耳。项文晨看了看递来的作业本,“金曦——”
男生舌头顶着下齿,小心地发出第一个音节后,嘴咧开发出第二声。
夏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身上,风儿轻轻拂动她的头发,窗边的盆栽发出“沙沙”的声音,摇动着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影子,一刹那的失神。项文晨想起了动漫里那些孤独而唯美的场景。
“喂,时吊。你知不知道那个跑在第八个的妹子。”体育课上,项文晨看着女孩跑800米,有意无意地问。
时吊耸耸肩:“不知道。好像叫金曦,在班里几乎没冒泡的女生我哪知道那么多,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时吊一脸坏笑:“不是冰山,而且笑起来很好看哦。你也老大不……”
后面的话项文晨没再听下去,因为金曦在跑道上栽了下去。
金曦中暑了,在医务室里乖乖吞下几粒药,灌下一大杯水,旁边的老师开了两张单子对着金曦和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项文晨说:“你接下来也不用上课了,反正是两节自习课,不如回家好好调养调养,男生照顾下女生。”
“啊?”项文晨诧异地叫起来,倒是一旁的金曦一脸淡定。
老师白了一眼项文晨:“啊什么,男生照顾病弱的女生不是应该的吗?”然后抓起桌上的钥匙和包领着两人登上自己的车,便驶向金曦家。
项文晨从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形式第一次踏入女生家。
金曦家离学校不远,标准的三室一厅,而女生的房间就有些杂乱了。地上是随意摆放的书,不知穿过还是没穿过的衣服随意地丢在床上。除了桌子上干净地只放了台笔记本电脑。
项文晨一手捡起衣服暂放在椅子上,一手将迷迷糊糊的金曦扶上床,盖好被子便动手收拾起房间。一秒也忍受不了这样杂乱的房间。
衣服整齐地码好放在床头柜上,书一本本地放回书架上,落下窗帘让女生睡得更好,不小心开启了笔记本的屏保,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蓝光,令项文晨感到莫名的悲伤。
“欢迎小曦回来。”电脑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了项文晨一跳,倒是金曦小声地“嗯”
了一下继续抱着被子睡。
项文晨确定是电脑中的一个AI(人工智能)发出的声音后,小心翼翼地拉开椅子,近乎无声地敲打键盘。
“嘘!你的主人正在睡觉中。我是她同学。”
“嗯,通过摄像头看见了哦。那么你是她男朋友喽!”
“不是。”项文晨觉得脸有些发烫。
“嘻嘻,我看见你脸红了。我叫天依,小曦说我取自VOC3中的洛天依,所以就这么叫我了。”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小姑娘拉着“小曦有男朋友了”的横幅到处跑,最后在屏幕中间点头哈腰。
“晚饭时间到,烧饭去。”天依拿起锅和铲敲敲,“冰箱里有食材,你自己加油哈!”
“啊?”项文晨一起身惊醒了正在睡觉的金曦。在看清是项文晨之后冷着脸说,“谁让你整理我房间的?”
“谁让你动我电脑的?”还没等项文晨回答又是一声质问,屏幕又跳回了天依拿着横幅到处跑的场景。
“给我滚出去。”少女叫得歇斯底里。
项文晨几乎贴着金曦砸来的枕头跑出了房间,随后门被重重摔上。电视在这时又亮了起来。
天依在屏幕中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拉下一块幕布。
——记得做饭哦!她现在心情很坏,你做顿好吃的说不定她会回心转意哦。
直到打开冰箱项文晨才觉得莫名其妙,自己莫名其妙地脸红,好像被天依看穿了心思一样,莫名其妙地被赶出房间,金曦莫名其妙地发火,自己还莫名其妙地因为金曦不像看到的那样安静而开心了好久。现在自己又莫名其妙地在做饭!
按一般小说的思路自己应该喜欢上金曦了吧。
项文晨用力地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甩掉,又继续干自己的事了。
“时吊,你说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项文晨随意地翻着一本小说。
“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个金曦了吧?那看来我要把智商借你点了。别别别,我知道错了。”时吊接下项文晨扬起的小说,“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不知不觉地看向她,不知不觉地了解有关她的一切。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智商会特别的低,时不时犯二,魂不守舍的。你……”
“喂,老晨。你没事吧?”时吊关心地摸摸项文晨的额头。
“一边去。”嘴硬地反驳,项文晨心里却想:我估计是被她传染的吧,魂不守舍的。
这几天的傍晚,项文晨老在图书馆里看见金曦,一个人静静地坐着,耳里套着SONY的耳机,桌前放着两三本书,写写涂涂,累了朝窗外望望,嘴里轻声说着什么,好像面前的位子上有一位无形陪伴自己的朋友。
项文晨坐在隔三桌的位子上,时不时抬头装作无意地瞥向金曦,生怕她这样安静地融入空气里。就连平时最拿手的物理电学题这时也毫无思路。
“嘶——”项文晨又一次抬起头却发现金曦消失了,他猛地站起来四处张望。
“喂,你这题做错了。”女生神出鬼没地从身边出现,吓了项文晨一跳,却莫名地感到心安。
金曦也没多说话,拿起笔便“沙沙”地写起来,大约过了一分钟,才停下笔。
她的解题手法和老师课上讲的不同,绕过了繁琐的过程,用动能和功率的关系巧妙地解开了这题,新颖、简单。
“我只是看错了一个数据而已。”项文晨嘴硬,不肯接受事实。
“还嘴硬。”金曦半掩着嘴笑起来,一、二、三、四、五。整整五秒的笑容,虽然是嘲笑自己,但项文晨觉得至少这五秒的笑容是只属于自己的。
“好了,我只是要走了才看见你,过来看看而已,”金曦向门口走了几步又转过身问,“肚子饿不?我请客,算报答你上次的。”
“嗯。”项文晨胡乱地把本子都夹在一起,快步跟了上去。
似乎来得晚了些,食堂没剩下多少菜了。金曦拉起项文晨,从食堂后门钻了出去,急匆匆地钻进旁边的一家面馆。
“能问一个问题吗?”吃面的空隙,项文晨小心翼翼地问,看见女生的白眼立刻埋下头扒拉所剩无几的面。
“仅限一个。”金曦叹了口气,似乎每说一个字对她来都是煎熬。
“那个……”项文晨用力地咽下面,“你为什么不和别人打成一片呢?明明不内向。”
两个人沉默了好久,男生又埋下了头,好像自己触碰了不该触碰的东西。金曦无聊地搅拌着汤说:“你和小学同学还有来往吗?”
“那些曾经的朋友,曾经的海誓山盟随着时间的流逝被冲得越来越远,所剩无几的电话也只是几句寒暄的话。”金曦放下汤勺看着窗外,“我讨厌这样的感觉,分离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以后再见面的时候又是一副陌生人的模样。”
窗外的路上时不时地飘落樱花,金曦看得出神,眼里却流露着不为人知的悲伤。
这张桌子就像个屏障,隔开了他和她。风夹杂着樱花吹起金曦的头发,项文晨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只希望这一刻能无限地延长下去。
“其实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有些就像樱花一样到最后一刻才是最美的,最后聚在一起,有说不出的开心和快乐。”项文晨抿了抿嘴,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喂,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金曦瞥了一眼他。
“哪有,我有我的女神。”项文晨依旧嘴硬。
两个人依旧常常在图书馆遇见,各坐一张桌子。在最后走的时候打个招呼,短短地聊几句。
她依旧是这样,项文晨这样想,像一个绕在班级这个原子周围的电子,不近也不远,总回复别人一个微笑然后遁回自己的世界。他害怕,害怕哪天金曦会真的像电子一样因为外力而离开。每一天都不受控制地,想要见到她,不自觉地跟在她身边,抛开热闹去陪着她孤独,哪怕只是看着,也足够了。
很喜欢,很舍不得,很害怕……他一表白,她巧妙地拒绝自己,让这场暗恋平淡地收场。
“喂!项文晨,怎么又发呆了?”金曦用笔轻轻地敲敲项文晨的脑袋,“今天下午的班会课我和你一组好不好?”
“好……好啊。”项文晨磕磕巴巴地说,随即发现一个纳闷的地方,“你之前不是和班长一起的吗?”
还是说你和活跃的班长一组只是为了让别人只注意她而自己继续一个人。
那我是否可以把你现在的行为认为是接受了我这个朋友呢?
“管那么多干吗?”金曦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面前的少女大口大口咬着棉花糖,所谓的“和我一组”就是两个人逃掉最后的两节课,一起到外面“约会”。想起班主任明天要到来的咆哮,项文晨无奈地摇摇头。
倒是金曦一反常态拉着项文晨玩这玩那,仿佛要将以前流逝的时光一一补回来,好像再少玩一秒,以后再也补不回来了。只是不知不觉又转到了图书馆。
“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里吗?”金曦把退还的书轻轻地推回原来的位置,“我妈妈总是出差工作,很少回家,地点也不能常居。每次见到以前的朋友,因为不了解对方所以只能寒暄几句便尴尬地道别。只有这里,只要我愿意,它们就会告诉我我想听的。”
“很幼稚吧?”金曦朝项文晨笑了笑然后说着,“但对我来说却是最不想见到的,与其之后是这样的场景,我更愿意没有当初。”
项文晨也笑了笑。
当初你对我发火是否是因为我破坏了你的期望,那个杂乱的房间,是你的期盼吗?期盼哪天回到家看见整理得干干净净的房间,母亲在厨房里用你存在冰箱里的菜烧着你最爱吃的东西。
那天依是不是你为了逃避孤独而做出来的伙伴呢?
笑容也变得心酸,你和我说这句话是不是以为我不能再跟着你呢?
金曦看看手机,想了想说:“还有啊,我要走了。我妈在外地定下地方工作了。”
“还真有点舍不得……”金曦拉长了声音。
“舍不得就不要走。”项文晨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喜欢她平时的安静,喜欢与她相处时的动若脱兔,喜欢她拿着笔敲自己时的笑声,喜欢她的不一般。
想让她留下来,哪怕不是为了他,只要留下来就足够了。
“按小说的剧情,女主角在火车站会因为男主角的‘不要走’而毫不犹豫地留下来。”金曦背朝着项文晨,“可是这不是小说,我不能留下。”
“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金曦突然转回头,笑着问。
“才……才没有。”早就暴露了,项文晨依旧嘴硬,“你什么时候走?”
“明天下午两点。你知道的,别来火车站。”金曦觉得鼻子一酸,强忍着眼角的泪花离开,“再见。”
虽然陪着金曦玩了好久,但是项文晨的心情失落到了极点。
原来,金曦要走了。怪不得今天会一反常态地拉着自己翘课到处玩。只是因为要走了,那句“舍不得”,到底是舍不得他,还是舍不得这里,觉得他在她心中毫无分量。
“我知道的……再见。”项文晨有气无力地嘀咕,如果可以,他永远不想说这个词。
但是没有如果,这不是小说。
火车站永远是那么拥挤,拥挤得让金曦在人群中找不到项文晨。眼看就要进站了,期盼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叮叮——”口袋里的手机响个不停,金曦看着陌生的号码又继续张望四周,犹豫了一下接起来。
“金曦,再见。”电话那头是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笨蛋,你为什么那么听话?”你听不出来我是在讲反话吗?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听话?
“因为你说过讨厌分别,对不起。”不再是电话音,而是从身后传来的无比真实的声音。
“金……金曦。”项文晨觉得自己笨死了,明明想了一晚上的话,可是见到她就全成了空。
“还记得我说过的吗?”对面的女生从口袋里拿出笔敲敲他的头,装作生气地说,“这不是小说,我不会留下来的。”
“可是,”女生话锋一转,“没说我不会回来啊,而且你也可以过来啊!”
项文晨愣在那里:“所以……”
“所以你还是打算嘴硬说没暗恋我吗?”
“你都知道了啊……”项文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你的意思是……”
金曦像往常一样白了他一眼:“告白可是男生的责任。”
车鸣声响起分别的号角,也是他们下次见面的倒计时。项文晨跟着火车跑起来大喊着:“你一定要回来啊。因为……”
金曦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我知道,你喜欢我。下次我回来再说一次。”
鱼
文/潘云贵。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间,我从挎包里掏出钥匙开门,发觉自己连拿钥匙的力气都快没有了,身体虚脱得仿佛刚从一场意外中死里逃生。灯光从门内映照出来,漆黑过道闪现出亮光和一些树枝零碎的影子。
男友坐在沙发上看今天的晚间新闻。我匆匆换了拖鞋从他身边走过,他似乎没有看见我,两眼只盯着发光的电视屏幕,我也不愿主动和他打招呼,自己径直向卧室走去。
“今日下午五点,在新湖路环岛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小型卡车相撞,一位乘坐出租车的女子当场死亡,两位司机被送往医院抢救。据路上的目击者称,这起车祸主要是由于肇事的出租车司机在雨天超速行驶,致使车辆转弯时失控而与卡车相撞。在这里,本台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雨天路滑,请您小心驾驶……”
一只水杯突然打翻在地,我在卧室门前停下脚步,转身看了看他。男友哑然地盯着电视,表情惶恐,客厅里能清楚听到他心内神经紊乱的声音。我有点惊讶,这个在庞大社会的折磨下都很少低头的男人此刻竟然会为了一则大城市里司空见惯的新闻而变得异常怪异。家具在这氛围里静默,像被抽空的积木。
“筱鱼!”他似乎从沙发上站起来叫我,旋即又匆匆跑出房去,摔上了门。
我没有喊住他,也不想知道他此刻出门要做什么,早上在体内遍野烧尽的火焰还没被浇灭,我转身旋了一下门把走进了自己的卧室。
我摊开散了的骨架趴到床上,感觉自己像透明了一样,突然坐起来,又重新躺下。牛仔裤还紧紧绷在大腿上,手臂像被人压麻了,过了许久,血液才不紧不慢地从脚跟往大脑运输今天的记忆。
记得早上起来时就和男友吵了一架。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也是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我把枕头扔向他,指尖在上面划出一条细长的裂缝,纯白色的羽绒飞了出来,柳絮般纷纷扬扬。他没说话,站在我的卧室门口呆愣着。
那时,窗沿上还在滴水,楼下花园里有许多木棉还在昨晚留下的雨水里泡着,湿漉漉的表情很像当时的我。难过、孤独、绝望、不安,通通往上涌,骨头连着声腔切切实实地疼,宛若被人摔在浴室地板上,呻吟着却无法发出声响。
之后我就气冲冲地拿了挎包准备出门上班。他叫住我:“天气预报上说今天还会有雨,你带上这个吧。”他拿过一把伞试图给我,被我拒绝了。女孩固有的坏脾气是这世上最韧利的器具。
其实,我本不愿这般对待家明。种种迹象表明他是个再好不过的男人。
我侧了侧身,一不小心弄倒了放在床边的一盘水果,有柠檬、橘子和芭乐,都是我喜欢的。果子零零散散地撒在地板上,水果的清香在房间里飘浮。我并不急着下床捡拾,只抱着家明新买的枕头一个劲儿地傻笑着:“小傻瓜,你是多么讨厌又让人爱呀。”
我承认自己喜欢这个小男人的傻,或者已经到了依赖的程度,像年幼时对旧家一株开满小白花的水仙那般爱着。那时总感觉母亲是那么有爱、美丽,不像现在的她只成了自己头脑里陌生的老女人。
幼时我皮肤不好,身上常害疹子,天气燥热时全身就会瘙痒疼痛。那时母亲会把水仙白色的花骨朵摘下来放在木碗里捣碎,用纱布包裹着做成药捻子拿到我身边。这种花骨朵做成的药捻子有神奇的香味和异常的止血功效,所以我总在体验着肿痛时,将手指蘸满药捻子残渣,涂抹在那樱红色的空洞里,这会令我的伤口愈合得快些。我莫名地依赖,像一个上了瘾的猥琐分子,乐此不疲。依赖,也就成为自己的弱点。
我和家明认识已经快五年了。起初只是大二时同宿舍的一帮姐妹帮自己联系的,说对方如何体贴斯文,英俊潇洒,有气质。而我向来对这些鬼话以及男生的表象不以为然,表面只是表现给人看的,真实的内里才是维持情感的必需品。这个时代的男人最会装,试图用甜言蜜语或是粗俗钱财遮掩骨子里的无知与荒凉。我倒没有倒她们的胃口,只说:“如果对方有时间,倒是可以见见。”
之后我和家明就会在周末出来坐坐,在大学附近一家叫“蔚蓝水系”的奶茶店,而且每次还都是拉着一群朋友在一起。他沉稳,言语不多,有一种自小养成的内敛。
我常常装出一副不搭理他的样子,只顾着一边喝茉香奶昔一边和姐妹们闲聊。他倒也耐心地听我跟女伴们讲到口干舌燥,然后又替我叫了一杯同口味的奶茶放到我面前。偶尔我也对他吝啬出一点笑容,人毕竟是感情动物,隔世的冰冷决绝只安放在石头里,我装不出来。
渐渐熟稔后,发觉这个小男人的身上有我所热衷的安静,如同一件瓷器或者书法展品那样叫我欣赏。后来姐妹们也都识趣地消失在我跟他的约会里。我们时常在偌大的校园里干走,没牵手,只是步履放得很慢。不时也学出双入对的恋人到影院里看电影,他拿了袋奶油味的爆米花放在我手里,然后又掏出兜里的一包纸巾给我,中间就没再多说话了。散场时,两个人就都觉得有些尴尬。
送我回寝室楼下的时候,说了几句话后就匆匆告别。而我,站在楼下,连他转过身离去的背影都没看一眼。我相信,一些情感会在沉默安静中永恒,比如爱。
闲暇之时我把这些事与姐妹们言说,不免遭到一阵清脆的哄笑:“筱鱼,那你到底对他有没有感觉,爱还是不爱?”我自然不说,只对她们莞尔一笑。爱是交给时间检验的问题,即使正经历中的人也没有资格给它一个确切的答案。
忽然之间,我发觉自己爱着家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似乎从来没有向我问起这个关乎爱的问题,像世上行走的两只生物,藏着爱,并不道破,只是等着对方体悟。不说爱的爱远比时常流于嘴上功夫的爱来得切实、有意思。
窗外有细小微风挟带玉兰的香气而来,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楼下便利店三三两两出入的人群。我仰起脸瞄了一眼台历,才发觉明天竟是和他认识五周年的纪念日。
时间似乎系在加速器上运转,在飘忽不定的视线里飞速旋转,我们太像摆放在商品橱窗里待出售的玩偶,只能任凭光阴蹉跎而缄口不言。
“家明,家明。”我慵懒地翻过身喊着这个小男人。平日他连我最细微的呼喊都能听到然后立马跑到卧室里看我,手里还会带些湿毛巾、糕点,或者柠檬味的牛奶,像我贴心的仆人。但此刻我静卧在床上,许久也不见他进来,突然想起来他出门去了还没回来,房间很安静,情况异常得让我感到有些不安与内疚。
“早上我是不是做得过火了?”我轻轻问自己,“可是,这个傻男人他不是一向都了解我的脾气吗?傻瓜,不会因为这事不理我了吧。明天可是纪念日,难道五年的时光都要荒废啦?”无际的失落伴随着越来越浓重的黑暗接踵而来,窗外映进来的灯光越来越稀薄。我耷拉着脸,陷到难过的悲境里。
何家明有天竟然会生气,会不搭理我。这自然出乎我的意料。
当初自己就是觉得这个小男人只会顾及别人感受而从不为自己设想,才决定这辈子要跟他过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英俊聪慧的男人往往靠不住,淳朴善良的才是值得托付的归宿。家明是够傻的。送给他的白色尼龙围巾他都不舍得戴。每次在奶茶店里一大帮子姐妹过来蹭吃蹭喝,他都会出手阔绰地为她们埋单。有时雨天他发短信叫我出来看电影,我一时忘了回复,他竟然也会在影院门口站上几小时直到电影散场。
“家明,你这么傻,我是这么爱你。”突然又浮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我把枕头抱得越来越紧,眼眶氤氲着水汽。感情这场雨真是下得太潮湿了。
记得大四时,家明在“蔚蓝水系”里突然跟我说:“筱鱼,我不打算考研了。”
我当时正把奶茶吸到一半,听他一说,原以为是开玩笑,便回击他:“你这笨蛋,你不考的话谁还能去考?”
他认真地看着我:“我是说真的,我要跟你一起在这座城市里找工作。”
“卖奶茶?”
“只要能把你捧在手心,做什么都可以。”
“可是家明,爱情不是天真的广告。你是适合圈养在校园里的,不比我。”
我笑了笑。
他的表情停顿了一下,然后又对上我的眼睛:“筱鱼,我怕距离会把我们疏远,所以……所以我想出来工作,这样我们才能在一起,才能……”
我搔了搔头发:“结婚?”
他十分坚定地点了下头。
我故作娇羞的模样,抬头看了看天空,接着又看着他,“那也行,不过……”
说到这儿,我故意卡住。
家明的喉结动弹了一下。
“你要在我们认识五周年的时候向我求婚。”我狡黠地对他笑着,心想,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我们准备婚姻需要的一切了。五年,爱情就该修成正果了。
他握住我的手,一种温暖夹杂着甜蜜的感觉滑进了心里,似小兔那般撞着。“筱鱼,那时我一定会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给你想要的一切。”
何家明,你为什么会是一个这么单纯的傻瓜,爱情里的许诺只是一场游戏,你干吗要让自己如此认真地去实现?这样只会让自己陷在深井里出不来的。我轻轻咬了一下下唇,眼泪不知觉地掉下几粒,带着红色的余温,比窗外那些晕散模糊的光线要来得闪亮,似乎是在黑暗里的另一双眼睛,只在回忆中注视着那些滑过手心的故事。
这样一个暴雨刚刚洗刷过的夏夜,楼下的便利店前不断有车子驰过,车灯湿黄的光不时映到天花板上,公园里的情侣被无数树的手所遮蔽,月辉从树叶的缝隙间窥视着遍地洒落的亲吻。这个季节的爱和蛙鸣一样廉价。
屋子寂寂的,像一张嘴巴张开着却无法说话。我在晕眩中似乎睡着了,开始做一些梦,但梦境总是破碎的。巨大的轰鸣声,裂开的玻璃碎片,一张张扭曲的脸喷薄出许多殷红的液体,凋谢的玫瑰,惶恐、不安、焦灼而潮湿的气味,海水不断涌来,我的头颅要被淹没了。
客厅传来开门的声音,旋即那门又被缓慢地关上,像风中枯瘦的枝条发出咿呀的声响。我醒了过来,心想应该是家明回来了。刚才因做梦而抽搐的全身此刻冷静下来,感觉自己像被人拆下了发条。我轻轻拍着胸口,缓缓舒了几口气,那些痛感才渐渐隐没下来。梦中,一个人和死亡的距离原来这么近。
已至深夜,腹部开始空虚地想吞掉整个世界。我下了床,穿过客厅,开始在厨房里找吃的,感觉自己像只饿慌的猫咪。夜灯亮着,柔和的光线打在静物上面,宛如一幅幅素描。洗具池里放着成袋的番茄、豆角、花椰菜,冰箱里有螺片、火腿、排骨。还有一些袋子没打开,它们安静地躺着。
“家明,我们的纪念日原来你都没忘。太傻啦。”我一边捂着脸,一边擦拭着眼里溢出的感动。看了看家明的房间,门是半掩的,灯光亮着,他刚刚回来,还没睡。我便悄悄向他走去。
他正坐在书桌旁很凶地抽烟。身上有很浓的像是从医院带回来的苏打水的味道。旁边的烟灰缸堆得像长满荒草的坟茔。期间他全身不时地抽搐,断断续续地咳着,停住,又抽咽了几声。今晚他身上的烟味比往日要重、要冷,后半夜里跳窗而进的凉风把烟的气味冻成一块块痂,酥脆地落地,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
现在的他看上去万分痛苦。我不知道是不是和他之前看到那则晚间新闻后匆忙出门做了什么事有关,还是因为平日积压的抑郁将他折磨成这样。他愈发像一条脱离水域的鱼,在这干燥的陆地上接近窒息。
我沉默地站在原地,不准备走近他。看着他的背影,倒是怀念起曾经相处的好时光。
那时我们依旧在翠绿的校园不谙世事地生活,经常泡在“蔚蓝水系”里,到校门口吃不干不净的羊肉串和关东煮,还在公园里散步,看池塘的荷花从花骨朵熬成了满塘红,那些青黄的蜻蜓偶尔飞过我们的手心,像时间留下的轻浅的脚印。
他不时还带我去街边一家日式风格的排档。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光头,大腹便便,站起来和家明打招呼,目光扫到我,又意味深长地对他笑。我那时常常有些慌张,坐下来,故意跟家明隔得有些远,也没怎么说话。他要了两盒海苔寿司,两碗牛肉拉面,并嘱咐老板其中一碗拉面不要放葱花。似乎他知道我日常的饮食习惯,但我觉得感情需要意外,太习惯的模式会把人的期待与情绪禁锢并僵化从而沦为机械的产物。所以自己总想做些他意想不到的事情。
面食端上来之后,他把一碗没放葱花的推到我面前。我特意在这时叫住老板,烦请他拿些葱花过来。老板是个精明人,装糊涂地笑了一下,点点头,随即端上一小盘葱花,还外加了点香菜。我慢慢地拿筷子夹了些撒在面汤上,用小勺子搅了搅,气味飘出来,额头便开始晕热地冒出汗来,我强装微笑地看他,明明知道自己根本是吃不下的。家明诧异地盯着我,抬了抬眼镜,马路上汽车很流水地开过,泡桐花落下了一些。
我们第一次的亲吻也来得很突然。那天他像往常那样送我到寝室楼下,情侣们静静地站在夜色里塑成了许多尊雕像,路灯很庸俗地打磨着那些快要合体的长短不一的影子。
我问家明:“你为什么不亲我一下?”说完扭头向楼梯走去。他一时愣住,不久便追过来把我抱住。我们的额头碰在一起,鼻子先贴着,一点点张开了嘴唇,像是两朵昙花。触到他略微颤动的舌尖时,我知道这下完蛋了,舌头也像人一样会记着彼此的味道,嘴唇相抵时分不开了。我双脚开立,但一点也不像要在爱情里变成泡沫的小美人鱼。就是这次看似唐突的接吻让我更加确信,我们是彼此从时空的罅隙里穿梭而来的影子,带着前世的溯源相遇。
大四毕业那天,我们看了烟花,头发吃进了许多烟花碎片,又在校门口买了一大袋鸡柳、羊肉串,然后拉着手跑进“蔚蓝水系”。里面人影绰绰,每寸空气都是热的,DJ不再放平日舒缓的萨克斯,而是播放那种能够打开身体的动感舞曲,混着奶茶和蛋糕的香气,人们鱼贯而入,仿佛一场盛大的狂欢。人群疯狂地包围着,包裹着,像夏末的最后一只蝉大声嘶喊,唯恐自己进入秋的节气就会从树上摔落,老去。
“蔚蓝水系”疯了,奶茶疯了,满地的面包屑都疯了。世界就要迎接我们了,带着它的雨水,带着它的气流、味道,苦的,甜的,悲欢交集。那些道路尽情地扭摆,机器咔嚓作响,城市灯火通明,人们各自隐藏与恐慌,我们的深情年少,就要说再见。在风中为爱立中宵。
“家明,那样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了吧?”我站在他身后,嘴唇翕动着,微小的声响只是在加深着他的沉默。家明依旧用塌陷的背影回答着我,那些在黑夜说出的答案也只有沉默。
毕业后,我们都陷入了社会的这趟浑水里。我在父母拉下老脸地求人找关系后进了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而家明,以前就认为他应该继续考研待在校园里,这社会对他来说就像一个玩笑。他最初是有找到工作,但很快就辞了。我问过他原因,他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发,很认真地说:“筱鱼,要相信我,很快就会找到合适的了。”
这时他笑着,从目光中透出的力量比年少时更为坚定,像块炉火中炼就的钢。男人在面对理想时远比女人来得固执,这是本性所使。我摸着他瘦削的脸颊,心疼地点了下头。
过了一些时日,我便瞒着家人和家明住到了一起。我们租的是两室一厅的单元房。那时他好像掉在社会这口看不见的井中并艰难地试图爬出,在白昼的深海里努力地出没。我的小男人,真的很像一只鱼在不断地挣扎、呼吸。夜间回来他就留在自己的卧室里,看电影,看书,玩游戏,试图消除这一天积累下来的疲倦与不快,只有当我叫他的时候他才肯走出房间来和我聊些话。我鼓励他,叫他继续努力加油。
家明点点头,我感觉他快被这个社会磨得愈发麻木了。
之后家明的情况并没多大改善,断断续续找到一些工作,又马上结束,回环反复得有了一种消极的情绪。走在大街上,他时常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就连失业者的群落也找不到。他看着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人在路边一副有模有样的德行,就从内心深处感到一种愧疚和不安。我真的不愿看到他这样。
“家明,我们可以把眼光放低一点。先不找那些高薪的职位,好吗?”
灯光柔和地打在客厅的沙发上,他眼前的镜片闪了闪光:“筱鱼,我说过的,我要让你过得幸福。”
我摸着他的脸,这些天这个小男人真的有些衰老的迹象:“我知道,可我不想你这么辛苦。家明,听我的,好吗?”
他把头低了下去,似乎要陷入自己的风衣里,过了不久倒是慢慢地抬头看我,目光里又是一种坚定。
真挚而温暖的沟通确实能起到规劝与治愈的作用,人毕竟是情感动物。很快家明便在一家私企做基层初级主管,薪水还过得去。他暂时停住了自己搁浅的生活。
那一天黄昏,我下班去超市买了一大袋蔬菜鱼肉回来,准备做一桌子菜为他庆祝。
余晖从窗外射进来,照在玻璃器皿上闪出金色的光。风是轻的,踮着脚尖经过我们。
我倒了两杯红酒,一杯给他,一杯给自己,又夹了些鱼虾放进他的盘里,笑着。他也笑着看我,眼睛里溢出很明亮的光芒,很久没见到当初在“蔚蓝水系”里遇见他时的这种样子了,饱含着深情与爱。
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红酒,脸上洋溢着快乐与晕热,像两枚碰到一起的熟透果实,顷刻间就会有融合的趋向。夜色里水雾渐渐潮湿,他似乎站在海水的一侧,不断地靠近。我抱紧他的脖颈,轻轻唤着他的名字。那些树影在风中摇晃着,遮掩了暗夜中的一些目光,小虫悉悉率率的鸣叫忽远忽近,一下子又被急促的心跳取代。
带家明去见父母那天,我的内心十分忐忑。那次见面不亚于一场政审,这个小男人在世俗的洪流中总显得那么单薄瘦弱。父亲很少说话,主要是母亲发难。她先是微笑,很传统地寒暄一阵,然后进入了谈婚论嫁时必备的话题,无非是金钱、住房、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爱情里该有的祝福与关怀倒是被撇得一干二净,似乎他们的女儿嫁给的并不是对方这个人,而是他背后那些透明却存在的条条框框。
母亲的脸色不断在变,从起初的母性温情到后来的严肃,而家明这个小男人只能承受着自己笑容背后的紧张与无助。我试图停止这种煎熬,便在旁边干咳了几下。母亲见我这种反应,倒也收敛起来。父亲起身拿了些桌上的报纸到卧室去了。一下子发现旧家原来是这么干燥,似乎一小撮火苗便能点着。母亲随后也站了起来,倒了一些茶水给家明,对我使了一个很细小的眼色。我随着她向厨房走去。
“筱鱼,妈妈觉得这样的男人不适合你。”母亲一边看着我,一边从洗池边拿了盘水果过来。
我从中挑了个橘子,慢慢剥着:“妈,甜和酸,我自己能够尝出来。”
“那你是决定啦?”母亲有些急了。
“等再过些时候,我就和他结婚。”我把手里剥下的果皮扔进垃圾桶里,顺便转过脸看了看家明。
母亲的脸板得很青,像一块浸在暗黑光线中的铁:“筱鱼,从小你就这性子,迟早有一天会害了自己。”
我没有回应她,咬了一瓣橘子,向家明走去。
告别时,家明向母亲很郑重地承诺:“妈,我会叫筱鱼幸福的,在结婚前我们一定会有自己的房子……”小男人依旧这么傻,而母亲阴沉的脸并没有什么可喜的变化。
母亲越来越让我失望的言行总是以所谓的母爱为借口,我真不知道这种关怀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女人们总是在一代一代继承那些透明的框架,像遵循一种天然的秩序,而我不愿。棋子的命运是操纵在别人手中的,我不是谁的棋子,所以我的命运不在棋盘上,而在自己的掌心。
那一晚回来,我们瘫坐在沙发上,试图卸下身心里隐形的物质,那些痛苦拉紧着神经与时间。命运把这个男人带到我身边,我要陪他一起忍受种种没法说清楚讲明白的尴尬与屈辱。一瞬间我恍惚觉得自己已经理解了人生的些许意义,内心涨满从卑微苍凉里生出的爱。那种爱的生命力是强大的,让人承受与坚守。我们抱在一起,像两个流浪的孩子,瘦骨嶙峋,眼睛湿漉漉地流出许多茫然和谅解。荒凉的原野与我们一臂之隔。
“家明,为什么此刻看着你被时间所磨损的背影,我的内心会不断颤抖呢?
我们过去的爱,是散落了吗?为什么要对这个世界臣服?”我俯下头低低地说着。
爱情在这沉默里是那么的无足轻重。
今晚的家明,对我来说越来越陌生。脑中闪现的记忆,太疼了,与他现在的距离太疼了,我感到自己的骨头正撞在冰冷的墙壁上。他低头,泛青的面颊越来越看不到轮廓,身上的苏打水味道愈加浓郁起来,夹在手指间的香烟快烧到指头了,而他还一动不动地低头。我靠着门,也是一动不动。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和这个小男人僵持多久。世界对他全是误解,他为什么还要费劲力气去解释,去实现那些飘在风中的遥远?我站在他背后,始终没有再向他走近,在昏暗里不想看到一个男人一副被人戳穿的表情。
我转过身,又轻轻向自己的卧室走去。
白昼大把的阳光砸在周六十一点的刻度上,棕黄色的窗帘色彩显得明快许多,浴室里脱水桶急速运转的飓风声搅动了一会儿又停下。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会睡到这么晚,就像自己没醒过一样。
我起身拉开了窗帘,明晃的光线猝不及防地进入卧室。我探头出去,家明正在隔壁的阳台上晒他昨天泡在桶里的上衣和内裤,神情落寞得像一只骆驼。那些甩落的水滴很轻地敲打在兰草和芦荟上,时光不断绿着。刚想开口叫他,脑子里突然又塞满了昨天早上吵架的场景,那些从枕头里飘扬而出的羽绒封住了喉咙。我感觉身体一下子又变得晕晕沉沉,昨天真像场噩梦,我敲着脑壳,试图删除那些图像,它们却亢奋地逼过来。凝固在树梢的阴影全洒了出来。
“筱鱼,我们年内就贷款买房吧。”我当时正从卧室的衣橱里取出上班要穿的制服,家明就在客厅里一边看着早间新闻一边说。
我慢慢拿出套在衣服里的架子:“再等些时候吧。家明,你不必太在意我妈的话。”
“可是,我……”他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往杯里倒,“筱鱼,我想我们是不是该结婚了。明天是我们……”
“家明!”我打断了他,“我们还年轻,要准备的事情还有很多。不急的。”
“我答应过妈。”他放下手中的牛奶瓶,走到我的卧室,很认真地看着我。
“跟你说多少遍了,别再提她!”心口不知哪冒出一团火,要把整个人点着,我顺手抽出床上的枕头向这个傻男人扔去。那么轻薄的物体顷刻间破了,绒毛纷纷扬扬。整个清晨似乎还陷在浓雾未散的阴暗里。
他哑然站了许久。我揉了揉额头,让自己静下来。他稍后缓了过来,一字一顿地对我说:“筱鱼,你变了。”
“变的是你!何家明,你已经跟从前我在‘蔚蓝水系’里认识的那个男人不一样了!”我气愤地说,“现在的你就像一个挣扎在房子、工作、婚姻旋涡里的奴隶,我真的不愿你是这个样子。”
“筱鱼,我只是想更好地爱你,知道吗?”他走过来,伸出左手想抚摸我的脸颊,被我用力地甩开。
我沉默地看了他一眼,便冷冷地把制服放进袋里,拎着挎包出了卧室。
他跟了出来,从鞋架旁拿了把伞向我递来。“天气预报上说今天还会有雨,你带上这个吧。”
我没有理他,直接开门走了出去,并且把门重重甩了过去。整个房子的心脏似乎在那一刻跳了出来。
“家明,其实变的不是你,而是我们。”家明晒完衣服从阳台离开,我的内心突然感伤起来,这个小男人,我可让他平白无故地咽了不少苦。
出了卧室,我来到客厅,看到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自己爱吃的菜。家明用一只手捂着上衣口袋正等着我。不知不觉已经认识五周年了,真的好快呀,我坐在对面细细瞅着家明,发觉这个小男人也渐渐成熟了。他今天穿着很正式的西服,打着领带,嘴边的胡茬刮得很干净。在他旁边摆着一束很艳的红玫瑰。
我看着他的脸,脑中溃烂的伤口逐渐愈合。清晨如海滩一样吹来了清风,我的目光中汹涌着很深的歉意。
他此时并不看我,只是朝着我的座位呆呆望着,然后从身边抽出那一大束玫瑰花轻轻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想叫他的时候,他又从紧按着的上衣口袋里拿出精致的红色小盒,是那个我曾期许过无数次的爱的认证。他慢慢地开启那个心形的小盒子,向我递来。这个小男人哭了,泛红的眼眶向桌面滚落下一颗颗很重的液体。
我从未见过这样巨大的悲伤。“筱鱼,筱鱼!”他放下戒指盒的那一刻不断嘶喊着我的名字,但我发现自己的目光总是逾越不过戒指以外的地方。
似乎所有的光线顷刻间全都聚集在那颗镶着小粒水晶的戒指上,那样明亮的光线,璀璨得一生仿佛只有一次。
我高兴地看着,神经却一瞬间紧绷起来,一束光牵引着我向最后的谜底靠近……昨天傍晚下班时,天空真的又下起了这个夏末蜇人的雨水。我用挎包遮住头顶,跑到停靠站。公交车送走了一拨人,后面不知又从哪儿涌上一拨人,拥挤地塞满了车厢。密集的人群真是城市的罪恶。便利店的老板娘懒洋洋地靠在自家冰柜上看着大雨滂沱落下,她用肥硕的右脚搔着左腿的小腿肚,神情木讷。卖水果的小贩在货摊上加固大伞,一滩脏水若无其事地向他脚边蔓延。远处煎饼店的香味来势汹汹,招揽了不少在街道上空腹避雨的客人。那些撑开的小花伞单调地开着,颜色总是那么几种。这个时节的雨天潮湿而焦躁,我很不喜欢。
包里的手机动弹了一下,打开,是家明发来的短信,“筱鱼,下班后,我来接你吧,我们再去‘蔚蓝水系’,去找回过去的我们。”因骨子里自小养成的执拗,我早上燃起的火焰到现在还没浇灭,只是当视线再次落到“蔚蓝水系”四个字上时,内心固执的城墙瞬间塌了下来。
一辆闪着空车灯的出租车这时缓缓地开来,我顺手把它拦了下来,湿漉漉地钻了进去。司机似乎今天心情也不太好,车子在雨中滑行得很快,像极了自己疾驰的情绪。很快,车子从立交桥下穿过,很快,又开过了一条十字路口,很快,就要向前面的环岛驶去。我从包里掏出手机,在屏幕上打着:“不用来接我了,我现在已经打出租车准备回去了。家明,我想我们还能找回自己,只要时间慢点改变我们。”
看着短信发出的图标消失的那刻,耳朵突然“轰”地一响,一种嗡鸣声不断盘旋在脑中。那声音似乎尖锐地要撕开身体,仿佛一双无形的大手正用力撕烂世界,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所能感觉到的是自己此刻成了一枚殷红的果实,泡在深不可测的雨水里。
一束束灯光剧烈破碎着,射向我,锋利如刀。从前的影像混杂着家明的脸不断闪现,重叠,又分开,那么强烈而晕眩的痛感,清晰,尖利,又渐渐模糊。我想大声嘶喊,却始终发不出一丝声响。
夜色吞没了世界最后一道微亮的光线。无边而冰冷的城市,尘埃飞扬。
我落魄地回到住所,从挎包里取出钥匙开门,此时身体只剩下疲倦。我感觉自己像一条透明的鱼正向家明游去……
梦境博物馆
文/柳敏。
把你断掉的梦交给我,等你想要让它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会拿出来让你继续做完。作为交换条件,这个梦的所有权将会属于我,也就是说,你用看到结局的条件卖掉了你的梦。我知道这很苛刻,所以一切的交易都是自愿的,我不会逼迫任何人。
每一个来到梦境博物馆的人我都会和他说这样的话,我不想惹上任何麻烦。
你要知道,我只是一个商人。所谓的博物馆,也只是一家当铺或者保管店的名字罢了,你要说我附庸风雅我也不说什么,我只是一个商人。
我见过许多种客人,收下过许多种梦,看到他们和他们的梦境,我脸上不带任何表情,心里却有一个小人在狂奔。小人坐在我的胃袋里,有时候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有时候吓得浑身打战,迫使我抬头瞄一眼坐在茶几前面等待交易的顾客,有时候又花痴一样迷上梦和梦的主人。注意,不是我迷上他们,是我胃袋里的小人迷上了他们,就像迷上一种美味的食物一样,垂涎三尺,恨不得让他们把自己包裹起来,哪怕密封窒息。
大多数人都是当天存上自己的梦又迫不及待地在傍晚就取了回去,我喜欢这样的顾客,贪婪,急切,抓起一把糖果就要即刻吃完,赚取他们完整的梦境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我曾经试着和一些迫切想要看见后续梦境的客人聊天,假装不经意间说起可以吃安眠药快速睡眠的事情。
有个年纪略大的中年男人听完就抓起随身带着的药瓶吃了几粒,几句话的工夫就睡了过去。我把他刚刚给我的梦放进他的睡眠中,微微的鼾声带着一股孩童般的奶香气,胡茬一鼓一鼓的,嘴一张一合,像是在讨水喝的鱼。我心里一阵窃喜,给他盖了条毯子。他睡了很久,午饭食物的香气都没能把他唤起来,他梦见了什么呢?
他睡醒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多,街上和店里都没什么人,我擦着那些未完成的梦,把完整的单独的重新分类摆好。擦拭梦境的时候我总觉得他们的主人有些绝望,我也说不清为什么。
中年男人把续上的梦交给我,我只看到上个片段后面接上的是成片的空白,一大片曝光过度的胶片就是这个样子。他有些难为情地说,倒是睡了一个好觉,可惜了,什么都没有梦到。
他走以后我重又看了他的梦,他和一个年轻的女孩走在九十年代的公园里,女孩的卡其色裙子在黄昏的湖水边轻轻地晃动着。男人还是四十多岁的样子,步伐中带着些沧桑。木板小桥走过的时候有咯吱咯吱的声响,女孩在上面蹦跳了几下,男人险些摔下去,扶住桥尾柱子的一瞬,他瞥见微澜湖水中倒映出女孩纤细的双腿,白色袜子上面生出的两根嫩白的藕,向上生长,在隐蔽处生出一丛桃红色的莲。他一怔,脸上泛起了莲一样的桃红。女孩撕开一块白净的奶糖,坐在小桥上安静地吃着,白袜子上生出的两根藕晃来晃去。男人也坐下来,手放在女孩手边,他看着她吃糖的样子,女孩的前额被阳光镀上一缕细细的光……我把它收起,随便找一个柜子放了起来,心想着安眠药果然不能用,直接给梦的质量大打折扣,人们吃了安眠药想要续上一个梦都这么困难。奸商也不是那么好做。
我遇上过很多种客人,也浏览过一些有趣的梦境,借着他们的迫切与渴望,我赚到了不少新鲜的货品。我倒是想每一个来店里的人都可以当天晚上取回被我保鲜的梦,第二天这个梦就彻彻底底属于我了。我可以随时拿出来擦擦看看,像看一个早已写好的故事。
遇上猫小姐这样的顾客算是我经营多年应得的报应,我至今都没有彻底拥有她一个完整的梦。她把未完成的梦交给我以后就再也没有拿回去,那是画面美丽并且有趣的梦,像是被故意撕碎成一片一片的,让人看不清楚。
我一直等着猫小姐可以快点来找我拿回她的梦重温一遍续上“后事如何”,然而她再来店里的时候,又给了我一个崭新的梦。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好多次,我开店以来第一次有了反感别人梦多的情绪,总这样下去我的店岂不成了猫小姐的梦境冰箱了吗,我就像是很久以前在村头开小卖部的老阿姨,拥有着村子里最庞大的电冰柜,冬天孩子把堆好的小雪人用塑料袋装好借我的冰柜放两天,并承诺整个夏天每天在我这里买一根雪糕作为回报,小雪人越放越多,夏天又总是不到,我的冰柜都没有地方放雪糕了。
我想了一下得和猫小姐谈谈这事儿,但是作为一个商人,在谈及利益的时候一定要记住从对方的利益角度谈起,慢慢过渡到相互利益上面,这是一门学问。
猫小姐对我的提议只撇撇嘴。那些梦啊,先放在你这里不好吗?猫小姐说,除了你们家也没有地方可以放啊。她这倒是说了实在话,没有被保鲜的梦很快就会被遗忘,像烟一样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全然散掉,这也是我开店的资本,极少有人能学会梦境保鲜术。那你什么时候能先拿回去一个呢?
我啪啦啪啦地敲着茶几,假装不经意地试探问道,难道你就不想看看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猫小姐的两只手来回地搓着,指头和指头不时纠缠在一起。实在是很抱歉,猫小姐半晌才开口说话,总有一天我会来拿的,或许吧,但是不是现在,我实在不敢去看那之后会发生什么。
猫小姐的梦里总有一个蓝色的影子,她送来的梦几乎每一个里都有这样一个纱巾一样的存在。有时候你看不见这个影子,但仍然可以感觉得到,在某一处,它飘飘忽忽地存在着。
她像是要去找什么的样子,在陌生城市的车站外徘徊犹疑着。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她忽地推到这座城市里来,她到了却又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影子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躲着,猫小姐的心扑扑跳着,和影子的节奏保持一致,她知道影子就在那里,地址就卡在喉咙中间,随便踏上一辆公车,她就能找到她要寻的东西。猫小姐站在路边,看一辆又一辆公车开过,从正午到日落,从黄昏到入夜,她所移动的步子仅仅是在路边吃了一碗寡淡的面……猫小姐总算坐上了一辆公车,深蓝色的夜里,长长的汽车在空中跃过一座座建筑,越飞越高,终于嵌到蓝色绸布里去了。
猫小姐趴在车窗上看着外面的景色,钟楼灯火通明,楼宇和飞檐在彩色电灯管的缠绕下闪烁着斑斓的光,它们看上去是那么近,好像一伸手就能触到一样。猫小姐四处探着,那个蓝色的影子应该就在那闪烁着光亮的某个角落,她想看到它却又不敢看到它,在期待与怯懦之间,她更倾向于看一眼……我把猫小姐的梦擦好放起来,竟心生一阵莫名的空落,好像早餐没有吃到隔街的生煎。我顺势跌坐在仓库冰冷的水泥地上,细小的灰尘噗噗地在我身边绕几圈又落下来,我不禁打了个喷嚏,巨大的回声在仓库里如同凄楚的嚎叫。我倚在架子的一角,旁边放着的不知道是谁的梦,现在它属于我,但是真实属于我的梦在哪里呢?只有手里的抹布是属于我的,但它和我又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潜到猫小姐的梦里,跟在蓝色影子的身后,我永远都追不上他。
我在夜晚末班的公车里见到猫小姐,她趴在窗户上没有注意到我。窗外是那天她梦里的景色,汽车在夜空中飞了起来,唐代古建筑外灯火通明。她看到的正是我看到的,我站到猫小姐身后,跟她一起望出去,从电路板一样的城市里搜寻蓝色影子的踪迹。我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是窗户,窗户上没有我的影子,那我在哪里?
猫小姐失落地坐下来,她倚着靠背,背对着玻璃窗,窗上只有她疲惫的影子。
我看了看四周,车厢空无一人,司机严肃地开着车,不抽烟不说话,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我像一个透明人一样坐在猫小姐对面,之前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第一次作为一个旁观者出现在别人的梦里。通常情况下,我潜进那些梦里都会成为梦的主角,唯独猫小姐的梦硬生生地把我排斥了出来,我只能作为一个多余的旁观者和她共分一杯五味杂陈的残羹。
有时候你越是想要得到一样东西,你便越得不到,就像我越是希望猫小姐赶紧来一次,她就再也没出现过。从她的梦里出来以后我对蓝色的东西格外敏感,有人穿着蓝色的衣服从店门口走过时我都要心里颤抖一下。这和胃里的小人没有关系,我会自己追出去,站在门口看着蓝衣服走远,有时候手里还拿着正在保鲜的梦,害客人连忙跟着跑出来不知道我在搞什么名堂。有时候就只有我一个人,手里攥着一块不滴水的抹布。
穿蓝色衣服的人到店里来时也是同样的情况,我胃里的小人就像睡死一样再也没有什么诡异的举动,倒是我,向人堆着一脸窃笑,像卖保险的一样向人推荐我们的服务。当然,我是说男客人,如果是女客人我倒没有这样积极。我姑且就叫他蓝先生,他说话的时候有一种薄荷的味道,像早上十点多刚刷好的牙齿,我抬头看他的时候,细小的胡茬立在下巴上,新收割掉的麦子地大约就是这样的吧。他把他的梦交给我时,我有一种迫切地想要在他的梦里找到自己的冲动,即便我知道这希望是一种虚空。
蓝先生的梦里是一片谜一样的黑色,丛林一片又一片,树与树的间隔很短,隔几分钟就传来一阵女孩的哭声。蓝先生循着哭声找过去,声音的中心是他自己在哭泣。
我问他,这是噩梦吧?怎么会有人拿噩梦来保鲜呢。
他吸了一口烟,缓缓地吐出一团云雾说,谁知道呢,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碰这个梦,但是放在这里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还能见到它就会很踏实,嗯,至少知道自己没丢掉什么。
我呆呆地盯着他,隔了一会儿他继续道,说出来对你的愧疚感就小多了。
我一愣,脸上泛起一阵热,你说什么?
他熄灭了烟,哦,我是说,不把梦做完……哈,是这样啊,我揉了揉脸颊说,没关系的啊,不止你一个这样做呢,我是说,好多人也不把梦领回去做完。
有好几次我谎称自己要去隔街买东西,借故和蓝先生走一段路,我抬起头看得最清楚的永远只有他的胡茬。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刮的胡子,一直保持这样的长度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难不成是早上刚刮完下午又新长出来的?
和蓝先生吃了一次饭,忘记是什么原因了,总之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他说不如一起去吃点东西吧,我回他你要请客吗,他爽快地应下来,算作我这桩赔本生意的歉意吧。他的话里永远带着敬人三分的客气。我笑笑,那我可得多吃点,不然就是双重赔本。
等菜的间隙,我试探着问他,你认识猫小姐吗?他很认真地看着我,是谁?
我说,没什么,一个朋友。他点点头,哦,是镇子上的吗?我说,不是,是很久以前的朋友,好久没有联系了。蓝先生再次点点头,我认识的一个人倒是和你说的那个挺像,我们也是好久没有联系了。
那是我和蓝先生唯一一次一起吃饭,那之后他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我猜测他会去的地方时,总会想到傍晚黄昏的森林,他可能坐在某棵大树上面吐着烟雾,想着自己没有丢掉什么而心情愉悦。但这些只是我想的,仔细想想蓝先生也不会这样做,记得我们去吃东西的时候他说过,他要到远一点的地方去看看,太熟悉这里了,不想一直都活在梦里。
那之后,我又在店里待了半年多。吃安眠药催促自己睡觉的中年男人在那天的梦后面续了一段终成眷属才总算是甘心,没过多久,他就以极高的价格把自己的梦买了回去。他说那是他最喜欢的回忆。中年男人曾经腆着肚皮问我,可不可以卖几个其他人的梦给他,他自己的实在是乏善可陈。要是能看看别人在做什么梦就好了,他像个孩子一样天真地看着我。我把他自己的梦包装好递给他说,不可能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拥有其他人的梦,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颤了一下,但还是重复了一下,人家的梦是人家的,就像你的就是你的。
要是猫小姐没有寄给我神秘草原的明信片,我甚至会忘记还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在一些明晃晃的日子里,我老以为自己就是猫小姐,但她的明信片提醒我说,你不是她。
卡片上面只写了四个字:好梦,晚安。
那天晚上我终于做了自己的梦,在我学会梦境保鲜术之后,这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梦。我看见猫小姐站在我面前跟我说再见,之后也没说去哪里就转身走了。
我急了,一路小跑跟上去,拉住她的时候,却转过身来朝另一个透明的我挥手再见。
于是我看着我和猫小姐越走越远,直到变成山野中的一粒黑点。
后来我拼命想要知道剩下的那个我到底是哪个,转而一想也确实麻烦,不如就这样,留点空白或许我能更开心一点。这总比看见剩下的那个是我胃里的小人要好得多。
我做梦的那天夜里,梦境博物馆里所有的梦都从柜子里飞了出来,五彩的梦在城市上空飞了很久才去到它们要去的地方。我站在街上看着它们飞啊飞,几个找不到主人的梦向后山的方向去了,那些已经长眠的人又可以在世界的另一端见到自己曾经的渴望。
从此我失去了一项技能,我彻底忘掉了梦境保鲜术。也可以说我是刻意忘掉的,刻意不去记起渐渐地就以为自己忘记了。
之后我便关掉了店门,小镇再也没有梦境博物馆。我曾经是它最贪婪的参观者,最吝啬的拥有者,现在是它救赎的终结者。我走以后,听说那里改成了一家书店,也有人说开了一家画廊,大家找不到梦境博物馆显得有些失落。我倒觉得,能把一瞬间变成永恒,兴许那是更加高级的保鲜术。
还有人想知道我关了店门以后去了哪里,我怎么向他们讲得清楚呢,我是去找蓝先生了,但也可能是绿先生或是其他什么人,总之我确信我能找到,但这又怎么是一个目的地就可以描述详尽的地方呢。
刻意不去记起渐渐地就以为自己忘记了。
水的冷暖只有马儿知情
文/沈佳英。
夜晚总是把祁门带回以前,带回到有她们的年月。尤其是在春天,日子如同衣裳一样日渐轻盈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多地做梦。那样的一个梦醒来,他就像曾经有着柔软心肠的少年那样,忍不住地叹息。他像看着一场潮水逝去那样看着她们一点点地消失在岁月里。由浓墨重彩到平淡,再到失去轮廓。他那时心地炽烈,却出人意料地隐忍克制,他不动声色地目睹了她们的光亮与善良,她们的疯狂与伤心。
他几乎以一种消失的状态看她们忘乎所以地热烈,然后在一切成空的时候伪装成路途上的一棵树,让她们可以停靠。他收集了她们的故事与眼泪,但永远不会得知她们心碎到什么程度,不会得知她们为何心甘情愿。但他自己是心甘情愿的。
他心甘情愿于做一个牧羊人。他曾以为自己会一生做一个牧羊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2005年夏天他在电话里对梁米认真地说,自己以后想做一个包工头,能跟一群人一起流汗,并付给他们工资就行了。电话那头梁米什么也没说,他很喜欢她这样,对他的任何想法都没有惊讶的表示,就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他也不记得那时的梁米对自己的以后说了什么没有,也许也是什么都没说。梁米是个不会打算的女孩,她好像从来不会去想将来他们不得不学会的事情,比如谋生。她好像什么都能接受,但其实,祁门知道,她根本没有想过她会依靠任何一种他们熟知的手段生活。她是个活在幻想里的人,用现在的话说,她简直是在用生命走神,很少有时刻,她会探出头来瞥一眼外界。这样,她对世界就缺少太多必要的认识了。
所以当那年夏天梁米隔三差五,甚至一天几回认真而丧魂落魄地对他说,“我是个白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是个白痴”的时候,祁门并没有觉得意外。他在电脑对话框里,或者在手机短信里,也一遍遍耐心地回复她:“是的,你说过了,你是个白痴。”他能想象得到,打下这句话的梁米是一副怎样肠中车轮滚的表情。他看到她无可奈何的痛彻心扉,看到她的永逝。他是无能为力的。他只是希望,她能够走过去。
他永远不知道梁米是什么时候爱上阿旭的。阿旭像一个天生的乐天派一样从早快乐到晚,除了每天傍晚踩着滑板像风一样在夕阳里来回游荡以外,祁门不知道阿旭还有什么地方会让从早走神到晚的梁米注意到。或者是因为梁米黄昏时在走廊上望天的时候,一低头就看到了滑板上的阿旭吧。祁门同样不知道阳光如阿旭何以会将目光投向沉默寡言的梁米。
祁门和所有人一样,迟缓地看到他们越来越深地走进了另一个世界里。祁门和所有人一样只能隔着玻璃门去看他们,他尽量表现得漫不经心,像一个优秀的牧羊人那样对一切风雨有所准备。他看到他们之间奇异的快乐在所不惜地点亮了他们,燃烧着他们。
后来,祁门对自己的粗心大意做出了合理的解释。梁米和阿旭,正如两条有交叉点的直线那样,由无限远的距离至靠近,到最终交汇,他们在那一点耗尽般地燃烧着,他们尽管旁若无人,却出乎意料地成了一道风景。他们在那个点上停留的时间是如此之久,仿佛所有人都有心无心地宽容了他们,帮助了他们一样。像看戏过分投入的观众一样,人们对于两条交汇的直线斩钉截铁的命运几乎没有看出一点端倪。
结局突兀地开花的时候,高二已经过完了。但对于一生来说,轮回一次春夏秋冬并不是很长的时间。多年以后,祁门碰巧读到三岛的一段话,大概是这样说:
因为我们走的不是路而是码头,遇到大海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祁门在远离了少年的岁数上,准确而感伤地想起了梁米与阿旭。
梁米和阿旭在一起之前,和梁米一起走路的那个女孩叫陆闻。梁米和陆闻是同桌,而祁门是她们的后座。梁米和阿旭在一起的那一年,祁门自然而然地和陆闻走在了一起。原因似乎很简单,梁米没那么多时间顾得上陆闻了,陆闻无聊,头开始频繁往后转。又,祁门也因为梁米有了男友而不好意思再玩她的头发了。于是,祁门开始认真与陆闻闲聊。陆闻是无聊的,把这句话讲得很明确就是,陆闻这个人是无聊的。但她遇上的是祁门,祁门热衷于默不作声地研究每个生命状态背后的故事。或者说,他对每个看似残缺的生命总是抱有无止境的好奇。但是基本上,这里的生命是有特定范围的,即女生。
陆闻父亲是学校的副校长,所以陆闻的成绩虽然不好,却始终稳稳地坐在实验班里。而那所高中像所有变态的高中一样,实验班的人头根据成绩不断流动。于是陆闻常常忧愁地看着坐在周围的人不断变换,并忧愁地看着自己的名字在成绩单上与那些不常变换的人差百来号人头。事实上,在普通班里,陆闻的成绩也是很普通的。陆闻就不用这么忧愁。
祁门认为陆闻的忧愁是朝生暮死的那种。她说到底也是缺心眼的人,甚至坚持不了难过太久。陆闻还有别的忧愁,比方说天下雨了,比方说秋风扫落叶了,比方说童年远去了。当大家在高中三年里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成长的时候(比方说她的同桌梁米,摧枯拉朽地恋爱,又摧枯拉朽地失去。连祁门的后座何菲也从郭妮看到了安妮宝贝),而陆闻的忧愁从来没超出过这些范围。陆闻的QQ签名上常常提到回忆,祁门曾经以为她说不定有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长期阅读发现,她久久不能忘怀的仍然是童年堆雪人那号事。
但陆闻会画画,并且画得相当不错。陆闻的水彩画恰到好处地浸透在江南的烟雨蒙蒙里。好多人都很疑惑祁门竟然会和陆闻在一起,因为那个时候,大家眼里的祁门,都是“挺有思想的”,甚至梁米都曾认真地问过祁门为什么。其实,当祁门看着陆闻一笔一笔地涂画出他幼时家乡的河流与房屋时,祁门就想告诉梁米,他其实挺想住在陆闻的世界里的。我们并不是非得要体会生活的责难,说到底那是一种不幸,他其实多么希望,所有的悲伤都能够朝生暮死。
那些星期天祁门总是陪着陆闻设计板报,他看着她在天蓝色的版纸上随意地画出一片片云朵,然后两个人一起剪下来,最后他们一人剪了一架飞机。他远远地在另一头看着陆闻用图钉把蓝色的云朵与白色的飞机订入黑板。后来,他不止一次地梦到那些云朵与飞机。梦里的陆闻一直没有转过头来,回忆中的陆闻转过了头,回忆中的祁门等待着这一刻,在另一头迅速地按下了快门。
他在梁米分给他的耳机里曾听到过一个奇怪的女声,他莫名其妙地记住了那句歌词:最坏的伤,不过就是你和我最好的照片,时间偏偏弄脏我们的脸庞。
大学里祁门有一次上心理课,那个行径张扬的心理老师根本不上课,只让他们每个人写个问题问他,后来他一张张读,读到有人写父母对自己管教太严不够自由这种,立即充分表达不屑:“你们这种问题就不要写了,平时找我聊的都是爸爸强奸女儿,妈妈砍死爸爸这种,你们这种都不算问题,省省吧,就别装纯情了。”
祁门那时候想起了陆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都在试图保护陆闻这种不带营养的单纯,他只是希望有那么一个人,不用懂得体会几乎无处可逃的伤痛。他至今觉得,苦难与不幸永远无从比较,如同同一片空间下的境遇永远不会相同。
那时候陆闻不住校,却和住校生一样参加晚自习,她爸爸留在学校值班的时候就在教学楼下等她下晚自习,或者有时候就由顺路的老师捎她回家。祁门和她一起从五楼走下来,在二楼的时候分开,他和她隔着一段路,看她钻进副校长的车子。
她在关上车门的时候会冲他摇摇头算是说再见,他站在黑暗里,身边不断有窃窃嬉笑的人擦肩而过。他在余下的寂静里走路,心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他心里太清楚这不是爱情。他怕陆闻当成了爱情。
他曾对陆闻说:不管怎么样,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这话他对梁米也说过。他的确是希望,能够平平淡淡地陪在她们身旁,做她们疲惫时依靠的树,因为或许没有人比他,更懂得珍惜她们的残缺与美丽了。但是他却不要,让自己参与任何一个部分。
他自以为是地以为,他和陆闻的这段关系里,他仍然是一棵树的角色,一个牧羊人的角色。陆闻只不过是没找到可以纵身沉溺相爱的人,哪怕是和梁米一样注定悲剧结尾。他不过是陪她走一段路而已。
高三开学不久,梁米和阿旭分开了。但是中学里的爱情要用什么来形容分离呢?他们就是再也不会一起出现了。并且据祁门所知,大概至今也没有一起出现过。
但是谁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或者说,他们表现出来的难过远远不够与他们碰撞时的欢乐相衬。不过祁门看到了梁米眼睛里的惊慌失措,梁米面无表情的脸一天到晚会被她的眼睛出卖。以前梁米走神的时候,陆闻和祁门总是轮番去捅她的胳膊,现在他们有点忙不过来了,梁米的眼睛开始以失去焦距为己任,并且每次课上被提醒的时候就像一匹受惊的马一样身体一震,转过头慌张地盯着陆闻或者祁门:怎么了?
祁门极其不愿地发现,他们其实已经很久没有在课上去敲梁米的脑袋或者推她的胳膊提醒她听课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梁米一度根本不再走神。她像是中间去了次游乐场回来一样,变本加厉地重操旧业。
那些在爱情里治好的疾病,永远会在爱情消失的时候义无反顾地再度找上门。
梁米又回到自己最为熟悉的环境里了。
祁门顺着梁米的目光望向她左边的课桌。那儿已经不是阿旭了。祁门抬头也不会再看到他们两个在课上偷偷地望着对方一眼了。
阿旭在高三时没有考到实验班,他本来就是以摇摇欲坠的姿态混在这个班级里的。祁门想这不会是他们分开的原因,但是祁门又觉得,如果阿旭还在这里,还坐在他左上角那个位置的话,他们大概是分不开的,或者说,他们能看到彼此目光的时候,绝不会彼此都那么绝情。阿旭身体的离开让永诀成为了可能。他们只是没有了机会。
祁门看到翻着参考书的梁米突然怔在了那里,他瞥过去,看到那本数学《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上,写着《疯人愿》的歌词:我是个疯子疯子,只爱你的疯子,你是个傻子傻子,却傻得好懂事。阿旭的笔迹,祁门一直很纳闷作为一个男生,阿旭怎么会写这么好看的字,郑重得像在刻画永恒,却又四处留墨。这些天祁门已经在梁米的各种参考书上看到过阿旭的字,这又常常成为梁米走神的导火索。祁门无可奈何地望着失神的梁米,想问一问为什么,却没有开口。他似乎能看到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尽头。
陆闻和梁米又开始一起吃饭,一起走路,一起打水。祁门有时候在路上碰到手挽手的她们,会以为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候。军训时祁门就注意到了这两个形影不离的女生,她们甚至成群结队地犯错,一天到晚与大伙的节奏失之交臂,梁米是因为走神,陆闻是因为跟着梁米做动作。后来排座位,祁门算准了人头去坐在她们后面。
那天走在陆闻身边两人一起去食堂的路上,祁门其实一直都很犹豫,他不知道用“分手”来形容他们俩合适不合适,最终他是说:“陆闻,我们分开好不好?”
她说:“哦?”像解不开数学题一样,紧锁了眉头。
他们之间唯一的改变,似乎就是陆闻又开始挽着梁米去食堂了,以及,他不再陪她走从五楼到二楼的那三层台阶。那时是高三,他们不再一起出板报了,陆闻也不再画水彩。
祁门还是坐在她们俩后头,其实他还是有些尴尬,有时候他抬起头,就看到陆闻用笔敲一敲前面男生的头,皱着眉头询问一道物理题,那些在男生眼里能够轻易理解的物理概念,不知道为什么,在很多女生那里就寻根究底地多出那么多“为什么”。吃力听讲的陆闻虚弱地问着“为什么”,他看到那个男生画出越来越复杂的磁场,他很想去打断他,换一种更为简单的方式去讲,但陆闻再也不会转过头来问他题目了。
祁门只好低下头,继续做手里的试卷。幸好那时在高三,所有人都在马不停蹄地做题目,好多事情都变得不再重要了,不会有人耗尽力气去挽回些什么,解释些什么。但并不是说它们像流水一样就淹没在了时光的洪流中,它们在每个人的心房上忍辱负重地蓄积着,变成了此后装点人生的遗憾。
状态外的人是梁米。梁米常常半小时都读不完一道物理题目。晚自习下课的时候,祁门看着她把空白的试卷装进书包里,拿回寝室继续做题。一直到最后的考试,祁门都会在睡前给她发短信说加油。他们从来不道晚安,因为祁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梁米才会在手电筒亮光里把那些试卷做完。他尽量晚睡,尽量陪她一段。
他很想提醒她他们曾有过约定,他们曾说过要一起北上,他知道梁米现在的成绩已经考不到那儿了。
一直到高三下半学期的时候,陆千灯才面朝着祁门走过来。祁门记得那天窗外的天空深蓝深蓝,陆千灯吃着一只冰淇淋经过他,然后在他前边的座位上坐了下来。祁门摘下耳机,咬着冰淇淋的陆千灯漫不经心地说:你作文里提到的歌是张楚的吧,我去听过他的现场。祁门直截了当地表露了惊喜,又不好意思于那篇作文,那天语文课上,那个一直对他青眼相看的语文老师惋惜而骄傲地在课堂上念了他30分的离题作文。
那天晚上祁门借了陆千灯的MP3回去听。他原本是想回味一下张楚,其实他听张楚的时光已经是很久以前了。让他愕然的是,陆千灯MP3里所有的歌几乎跟他某一段时间里一模一样,里面的几首罗大佑也全部是他曾着迷过的。祁门几乎如释重负,就像自己心思叵测怀揣着的秘密竟然会有另一个人一目了然一样。祁门为终于找到了组织而激动不已,虽然说这个组织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当她循环过《滚滚红尘》《恋曲1990》《天若有情》……她恐怕也和他一样,对茫茫尘世的所有因果,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吧。
陆千灯那年在他们班上复读,她基本上都和另一个复读的女生一起走路,却轻松地和周边许多人打成一片。这个班原本就是各个班级里的人经过一场考试凑成的,每个人也只认识不多的几个人,复读生在这里并不显得很突兀。并且陆千灯不像别的复读生一样埋首做题一动不动,她甚至比一般人更加轻松,她那只橘黄色的相机总是敏捷地对准那些调皮捣蛋耍花样的男生以及那些偶尔困惑地抬起头的女生。大家一直到考完后的夏天才在陆千灯的空间里看到了那么多自己。
祁门有一次问她,为什么要拍这么多这个班级的照片,按理说再一次经历应该难以找到归属感吧。陆千灯沉稳地笑道:这不是再一次经历,这是我的高四。陆千灯提起很多事都是“我高三的时候”这种口吻,语气跟说天气一样自然,让眼下的他们不得不检讨一遍自己确实是在高三。
有一次他们聊天,陆千灯又漫不经心地说:你和陆闻太不适合了,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呢?祁门笑了:这不是分了吗?说说你的高三吧。你高三一定没好好学习,你现在都稳坐我们班的前五了。
陆千灯低下头玩着手里刚折好的皮卡丘说: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里吗?因为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有关陆千灯的高三,祁门仍然一无所知。或者说,他对她的整个高中都一无所知,她走向他的时候,已经是吃着冰淇淋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了。祁门有时候怀疑陆千灯其实是没有感受力的,起码对他们是这样。她轻轻松松地融入了这群人,却又游离地看着周围,如同无法触摸到实物。
但祁门撞见过她的过去。那个人没有左臂,那时候是夏天,他穿着白色汗衫,像维纳斯像一样几近优美地暴露着残缺。那张脸孔英俊得令人叹息,祁门没有听到任何话,他们之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他们在楼道的拐角上站了一个中午,一直到上课铃响,断臂少年才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汉堡和一罐旺仔牛奶递给她,然后转身就走了。
那天祁门仍像往常一样和那些自作聪明的男生一起在走廊上晃荡过整个中午。
他和陆千灯一起走进教室的时候,她转过头笑着对他说:你错过了我的赴汤蹈火。
他喜欢她说这句话时调皮的笑容,它让祁门觉得,或许人真的可以带着记忆又心无挂碍地四处走。
陆闻在高三下半学期结束以后转去了普通班,那时候已经每天高强度地做模拟卷,老师上课只讲那些难得匪夷所思的题目,陆闻的知识框架四面漏风,根本扛不住这种方式。
开学那天祁门盯着陆闻空空的座位到中午,终于忍不住去敲梁米的脑袋:“陆闻呢?”梁米转过头来幽怨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回头说:“转到普通班去了。”
然后又低头唰唰唰地抄寒假里落下的模拟卷,过了一会儿又转过来幽怨地看了他一眼,说:“在11班。”
祁门被梁米幽怨的那几眼弄得不知所措,很久后他走过去坐在了陆闻的位子上,梁米只顾着抄手里的试卷,看都没看他一眼,祁门看了她一会儿,说:“就这几个月,你不要想阿旭了好吗,撑撑就过去了。”梁米停下了手里的笔,眯着眼睛盯着那块倒计时的牌子看,在祁门以为她又要云游的时候,梁米低下头,说:“好。”
梁米的同桌换了一个走读的女生。晚自习的时候,祁门就搬了作业坐在她边上,在梁米十分钟也没有动静的时候就兴高采烈地敲她脑袋,铁面无私地监督着她在自习课上做完作业。其实梁米的智商并不算十分低能,又有足够好的英语和语文成绩,只要和正常人一样在学习上花点心思成绩就会很可观了。
祁门在梁米边上并没有坐多久,两三个星期后,梁米就乐呵乐呵地坐到陆千灯后边去了。梁米的确是在尽其所能地实践着那句“好”,最后那几个月她每天都是吃完晚饭就回到教室做作业,祁门默不作声地坐在她边上她也不会察觉,祁门摘下她的耳机塞自己耳朵里,里面似乎永远是唐朝的《封禅祭》,或者皇后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牵涉回忆,这样就已经很好。
临近上课铃响的时候梁米抱着厚重的参考书和试卷,愉快地冲祁门挥挥手:“我到陆姐姐那里去啦。”祁门做出思路被打断的懊恼样子:“噢噢噢。”
梁米对陆千灯的巨大热情令人费解,下课时候祁门混迹在男生群里打打闹闹,目光落到她们那里,她们竟然聊得热火朝天。祁门的目光常常会和陆千灯碰到,陆千灯的目光充满了体谅与宠爱,不知道为什么祁门觉得,那就是自己看梁米的眼神。
陆千灯会懂得,他有多想去爱梁米,多想因为自己的爱,而让她少受一些世界对她的伤害。陆千灯会知道他有多担忧,担忧她以后的路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世界的伤害,担忧她会永远念念不忘。
就像他有多愿意守护,住在他相片里的陆闻;就像他那个晚上有多幸福,因为陆千灯而知道自己可以被了解。
祁门曾经以为,做一个牧羊人是很平凡的愿望。后来,她们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散落在天涯。
她们没有一起北上,梁米照常发挥,普通的二本院校,留在了A省。祁门没有考好,分数刚到一本线,去了隔壁省一所二本大学,选了那所学校最好的专业:
土木工程。陆闻总算考上了本科,他爸爸欢天喜地,给她选的学校在海南,据说那个学校的校长是他大学同学。
考得最好的人是陆千灯,她是学校里为数不多考上本省最好的A大的人,这导致他们这一届复读的人数超多,他们班级就有五个复读。陆千灯像一个淡淡的影子一样在学校里流传,因为他们沮丧地发现,他们其实对她一无所知。
连告别也没有。后来的同学聚会,祁门去过一次,那次她们都没有来。
祁门读了四年的土木工程,后来,当他真的成为一个包工头的时候,他很想给梁米打个电话。虽然说,他并没有和大家一起流汗,大部分时间他在办公室里接各种电话,他有了自己的规模很小的建筑公司。他很想跟梁米说:“我现在真的在给不少人发工资,可以保障一伙人的收入来源,并且口碑还不错。”
他其实从来没有过她们的联络方式。她们都如此默契地选择在他的世界里消失。当春风渐浓的时候,祁门总是在绵长的梦里猝不及防地迎来了天亮。梦里他像一个尽忠职守的牧羊人那样,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些因为残缺而美不胜收的女孩。
给梁米打个电话。虽然说,他并没有和大家一起流汗,大部分时间他在办公室里接各种电话,他有了自己的规模很小的建筑公司。他很想跟梁米说:“我现在真的在给不少人发工资,可以保障一伙人的收入来源,并且口碑还不错。”
文/吴百川。
我想这是我策划最久的一次逃离了。
从学校出发,我和小艾要一直逃。带上我们微瘪的包袱,我们要逃到海岸线,再沿着它一路向北。
但世界上是不存在绝对纯净的海岸线的。我们只有绝对坚持的目标,但完全没有克服沿途困难的勇气。滩涂很崎岖泥泞,我们离大海远远地前进。碰到巨大的障碍物,我们会果断长叹一声,绕开它,彻底偏离轨道,背向大海绕一个大圈而行。
这些巨大的障碍物往往是山、礁石群,是可以让我们彻底丧失跨越的勇气和兴趣的。
可是我们却可以时常骄傲地抛出一句:“我们在沿着中国的东边缘前进。”
可我们实际上才走了多远呢?
第一次产生逃离的念头,是小艾在我面前哭得颤涩不已的时候。我根本心不在焉地听着,只记得她重复了很多遍:“我是一个被全世界欺骗了的人。”
我也是一个被全世界欺骗了的人。
那天小艾是坐在窗台上哭的,很庆幸的是她是面朝屋内的。我还记得她那天穿了一条改过两次裙边的钴蓝色白边短裙,那时的阳光从背后照着她,那个时间特有的色晕在她身上形成极好看的阴影。我没听进去她向我哭诉了些什么,但我那么痴痴地望着她的身影。不要想歪了,我和小艾不是那种暧昧而不可告人的关系,我们只是从小到大一起走过很长的路罢了。我们只是平常意义上的“朋友”,而不是前面带上性别的“朋友”。
我只是觉得那天小艾哭得格外美丽。小艾其实长得不算很美,她可以胜人的只有高挑而精致的鼻子和一双哭起来时极富魅力的大眼睛。她带自然卷的中长发不是绝对的黑色,甚至不能算入黑的范畴,发质也和我一样差劲。可她今天如此打扮,又哭得楚楚动人,已经很有吸引力了。
那天小艾在梳妆台前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精心装扮,要知道平时的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生,可以顶着乱蓬蓬的头,梳也不梳就用5秒钟扎一个让我不敢恭维的不规则状的马尾然后去上学。因为那天她要去见Jasmine。Jasmine是小艾的男朋友,不,是前男友,是小艾执意让我改称前男友。说实话,从男性的视角来评价,我很不喜欢Jasmine。他虽然长得很英俊,但我不是嫉妒他,他真的帅得让人很没有安全感!他很轻浮,并且让人觉得他好像很容易被女人勾引走,更可怕的是他好像很喜欢被女人勾引走!如果可以的话,请让我用“朝三暮四”来形容,事实上他不是喜欢被女人勾引而是喜欢广泛地勾引女人,凭借姿色引诱无数纯洁少女与其交往,发现别的少女就马上甩了现在的女友,如此往复,乐此不疲,但仍有无数少女心甘情愿地中招。小艾就是可怜的一个。
小艾重温着昨日的甜蜜,在衣柜里挑选裙装也花了两小时。昨天,Jasmine和小艾一起去“吸引茶饮”抱了两大杯奶茶,骑着自行车一路向南,在远离喧嚣的宁静中互相诉说着绵软的情话。他们在海滩停下了,一起坐在沙滩上幸福依偎,享受日落。在光线柔和得恰到好处时,Jasmine从口袋中掏出一串项链,简单精致的链条坠着一块温润的玉石,伴着相爱的允诺把它戴到了小艾的颈上。深情万分,小艾感动得要飙泪了。
那天晚上小艾到家时乐颠颠得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我赶紧把她推到门外反锁门,让她在外面吹吹冷风清醒清醒。谁知小艾在外面炫耀似的,痴痴地大叫一句:
“怎么了?宁,嫉妒我找到好男朋友了?”
小艾,要清醒啊,Jasmine不是好东西。我死死地盯着小艾胸前的那块玉石,忽然有些厌恶。小艾很清楚我一直没在听她讲话,也停止了哭,怔怔地看着我。她似乎注意到我在盯着她胸前的玉石发呆,忽然大叫一声:“连你都欺骗我,我是一个被全世界欺骗的人!”然后做发狂状,揉着头发向后仰起,好像要跳楼了——不过料她的胆量也是不敢跳的。我赶紧冲过去抱住她,将她拉入房内,虽然看过去像是把她拥入怀中。小艾怔怔地看着我,眼里闪过一瞬的悸动和温柔。我看着她,只是淡淡地说:“我又没有欺骗你,我又不是你的男朋友。”
夕阳渐次柔和,濒临一种血液褪色的艳丽,却充满了生命中难以承载的悲伤。
我们看着房间里色彩的变幻,光线里扬着细小的尘土,虔诚地膜拜着恰若海面的天空。我和小艾蜷在房间的角落,沉默。小艾知道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
小艾,我知道你想忘了今天,忘了那个负心汉。
没错,那个Jasmine朝三暮四,有什么好的。早点看透他对你也有好处,远离这种人。要记住,不是他把你甩了,是你抛弃了他!
小艾的眼睛空洞地展开,看着黑洞似的未来说:“你知道吗?昨天我还以为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可全世界把我骗了,原来我对他来说那么一文不值。我特地打扮得那么漂亮去和他约会,可他竟然面不改色地站在约定的地点和别的女人相约。他竟然那么高傲地把我甩了,就站在我面前,指着另外一个女生十分淡定地说:‘这是我女朋友,你,被甩了。’那个女生很轻蔑地看着我,他竟然还当着我的面那么嚣张地拿出和昨天送给我的那串一模一样的项链郑重地送给她,她高兴得要死……”
我还是死死地盯着小艾胸前的玉,终于忍不住喃了一声:“玉……”
小艾抓着那块玉,站起来,忽然愤愤地说:“贱东西,对所有人的爱都一样廉价!”她“呸”了一声狠狠地把那块玉石掷到地上。玉碎裂的声音很清脆,我和小艾看着绿色粉碎了一地,还有一大块幸运地保存下来,但也是遍布裂纹。
“廉价,果然是假货!”小艾很惊讶但明显更愤怒,旋即她又心疼了,蹲下来缓缓地把那些受伤的碎玉都收拾起来,不无悲伤地幽幽呢喃着:“毕竟是玉啊……我的爱情也这样碎了。”
我还是一直看着小艾,她又开始哭了,楚楚动人。小艾,今天第一次发现你那么美。我抓住她的手:“小艾,哪天我们一起逃离这个世界吧。”
小艾在惊讶中带着温柔地看着我。
我伸手把小艾手中的那些碎片收到手中,我知道碎掉的不是玉,是小艾那颗情窦初开的心。小艾还很年轻,她还不知道爱情就是一种欺骗人的东西,而把它想得格外美好。小艾,我会帮你收好这块碎玉的。
“总有一天,我会帮你补好碎玉的,连同你的爱情。”我一字一句地向小艾承诺,“走,我带你去见小乜。”
小乜,也是小艾的闺密。但不幸的是,因为Jasmine,两个女生闹翻了。在小艾之前,他是在和小乜交往的。某天小乜和Jasmine携手逛街,迎面遇到了小艾。小乜很兴奋地和小艾打招呼,却不想此时Jasmine已变了心。他当着小艾的面立即和小乜分手了,然后走到小艾面前。在小乜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小艾也被Jasmine的英俊与甜言蜜语麻翻了,她可能注意到了小乜迷惘失落地伫立在街中央,但还是傻傻地跟着Jasmine走了。孤独的小乜被撇在阴影里,各种无名气恼和哀伤只让她流了一滴泪,然后咬紧牙关扭头走了。
小乜没有再理过小艾。
我拉着小艾的手掏出公寓的钥匙,扭开门就噔噔地跑了。小艾还在哭,我扯着泪奔的小艾一路飞跑,引得行人回头张望,甚至还有攥紧拳头想要见义勇为的大学生狠狠地盯着我。我不管这么多,其实我早已百般耐心温柔地劝说过小乜了,用上了我这辈子不想再讲的甜言蜜语,终于让她冷冷地答应了见小艾一次。我们联系好了时间、地点,我不想爽约。
在July’s Cafe,玲珑小巧的咖啡屋,米黄漆墙衬绿色大门,一个别致的凉棚下,手绘招牌旁坐着小乜。她先是瞥了一下眼睛,看到了风尘仆仆的我,再一定眼,看到了还哭得不能自拔的小艾,立刻心软了,连忙无视我冲了过去,抱住小艾陪她一起哭,顺带安慰小艾。
我狂汗!这是刚刚的小乜吗!女生间的冷战就是这样的吗?哭一场就结束了?
但看着小艾和小乜搂在一起哭,我忽然觉得她们好幸福。小艾是不是把被Jasmine甩了的事告诉小乜了?那么小乜是不是也毫无顾虑地原谅小艾了?那两个女生之间的冷战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她们真幸福,我就这样没有任何存在感地被搁置在一边了。
多想抱住小艾的人是我,不是小乜。
我在想我有没有喜欢过小艾,答案是肯定的。但问题是小艾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猜测是没有的,从小到大一直没有表现过,所以我也不曾有意或无意地向她表露过我的心思,我只怕会引起她的反感。
毕竟从小到大十八个年头,走过的路太长,滋生的情感越烂熟,也越不容易滋生出爱情。
那么小艾又知道我爱她吗?我记得从小艾被Jasmine甩了以后,“我是一个被全世界欺骗了的人”就成了她的口头禅。当她心事不顺,情路坎坷,又不自觉地吟出这句话时,我会接她一句:“我也是一个被全世界欺骗了的人啊。”她会很质疑地看着我,问:“你被谁骗了啊?”
我被全世界骗了啊,小艾。像你当初说的一样,我也以为我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爱的人每天都生活在我身边。可全世界在骗我,其实我是全世界最不幸福的人。我爱的人每天在我身边,她却根本不爱我,甚至根本不知道我爱她……甚至当她在爱情里受伤时都不能由我去弥补。
小艾被Jasmine甩了的那个晚上,小乜给我发来短信:“得手了吧?”
我莫名其妙,她又接了一句:“小艾现在单身了,有什么打算?”
“她单不单身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咦,你不是她的准男友吗?”看到这文字我想象得出小乜那张写满问号的脸。
小艾,可能真的不喜欢我。
我和小艾或许永远不可能,小乜,替我照顾好她。
我甚至怀疑我是否爱过小艾,因为在别人面前我总是淡化我们之间的情感,以至于成了一种习惯。但当我听到小艾那天晚上的喊叫——“怎么了?宁,嫉妒我找到好男朋友了”时,我的心疼得那么别扭;小艾在我面前哭诉被Jasmine甩了时,我心不在焉一点也不想去安慰她,只因为我心中莫名地开心;当小艾和小乜搂着大哭时,我多想推开小乜冲过去和小艾拥吻……种种迹象表明我爱上她了,尽管我平时也常有暗示:我们只是一般的朋友,但凡接触到小艾我都要在心里解释好一会儿。
可我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小艾。
那么小艾呢,想起她眼中的惊讶与温柔,我能注意的只有惊讶,这足以冷却我所有的温柔。
在我们最初相处的时光里,还是玩过家家的年代,我就在游戏时对小艾说:“我们结婚吧。”是年纪太小,过于纯真,不敢动歪心思的缘故吧,小艾想都没想就嗲嗲地拒绝了我:“才不呢——我的将来应该是给……”
即使在那么单纯的年代里,她连一个游戏都不肯让我满足,这是多早就给我们的情感画下了一条明确的底线?
上高中时和小艾一起逛街,每当对面有相互依偎的情侣走过,我总会不自觉地把小艾的手握得紧一些,靠得近一些,让我们显得很甜蜜。可此时小艾的脸永远是冷的,看都不看我一眼就甩开我的手,与我隔开一段距离,尤其是见到同学的时候。
我一直故意在人前隔开彼此的距离,但尽管我这么做,还是被一些人觉察到了我心底的情愫,比如说小艾的闺密,小乜。
失恋之后的小艾与我不温不火,总是缠着我叫我介绍几个男生给她。每当这时我总会抽搐着心,以这种或那种理由将她拒绝。
但无论如何,那讲述不清的爱情与逃离的念头已深植我心。
逃离的念头存在已久,当她再次被激活时,是迫近世界末日的时候了。
这么长时间里,小艾的情路万分波折,和无数男生交流,爱情的碎玉却始终没有弥合,我是该安慰她还是该暗自庆幸呢?
转眼已是2012年 12月,一直被人们淡忘的世界末日终于迫近了,心中不无激动紧张,更多的是对验证的渴望——想看看世界末日到底是什么样的。还是在July’s Cafe,小艾搅拌着加了少许糖的摩卡咖啡问我们:“你们相信世界末日吗?”
我嚼着满口的咖喱,胡乱地应了一声。
“渴望吗?”
“当然啦,末日那天肯定会放假的!”我显得异常激动,而小艾则毫不吝啬地赏了我一个白眼。
“末日那天会发生什么?”小乜思考着,45度角仰望天空,“你们会做什么呢?”
小艾想了想,极其镇定且严肃地说:“地震。那一定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地震,我要整晚熬夜,等到大地开始颤动的时候,马上抱起棉被,用仅有的柔软保护我的身体,躲到厕所的角落里,孤独地等到天亮。清晨,只有我拨开废墟,也仅有我能透过罅隙看到这个世上最后的阳光……”
想得也太美了吧,不过的确是很不错的应急措施。我也想了想,竟用了一种我自己都想不到的深情款款地说:“我要带上小艾一起逃离。”
当我对小艾说过那句话后她就没再理过我,直到末日前的一星期,她终于来找我了。她告诉我随着末日的迫近她变得有些心慌,坐卧不安,或许她害怕一个人孤独地等待最后的黎明,她竟答应要和我一起逃离。
我没有过分惊讶,因为我在冥冥中预想到了这个结局。
于是立即行动起来。在某个夜晚,我们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带上我们微瘪的包袱翻墙而逃。夜里的灰色街道,忙碌的红绿灯持续变换,各色霓虹渲染了一场浮华而琐碎的夜。路人沉默的脸,情侣之间洋溢的幸福,荒寂在夜市的喧嚣中。广告灿烂的灯照着我苍白而匆忙的脸,没人注意到我的幸福。
我们在便利店挑选了一些干粮和水,用仅剩的钱去坐了一趟地铁,马上我们就要离开这个水泥地上涂满白色、黄色道道的地方了。我们花光所有的钱,在黎明时到达了海边。当我们的鞋底踩上柔软的沙滩时,我们的逃离开始了。
小艾,我们要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北。
还不是很强烈的阳光,吹着软软的海风,我们要开始我们漫长的散步之旅。
干净的细白沙,嵌进布鞋的棕色鞋底,渐渐活跃的海水用小潮把它们清洗干净。真的是湛蓝平静的海,衬得天空也为之褪色,只有双飞的海鸟用奇异的眼角睥睨着我们,背景是洒满碎絮般残云的天空。
小艾,你知道吗?在我们的家乡有一个传说——在中国的东海岸线,可以寻到一种祖母绿的珠贝,用它孕育的珍珠磨成的粉,可以黏合所有伤口,补全所有碎片。一些年轻的男女更是相信,用这颗珍珠可以让爱情完满。
虽不是盛夏,阳光依然照得我们皮肤泛红。我们用各种手套、围巾包裹我们身体裸露的部分。早已没有纯净的沙滩,我们沿着滩涂的边缘前进。远远的,海水泛着微蓝,在我们的旅程进行到一半时,天空依然洒满碎屑般的云,远处的小岛凝重地呆滞着。我知道我找不到祖母绿的珠贝,但我依然坚持着前进,嚼着发干的面包,喝着严格定量的水。
小艾,走了这么多天,我还是没察觉到你爱我。你要知道,Jasmine的破玉我根本不稀罕,我选择了这条路线来逃离,是为了补全碎玉,但不是Jasmine的破石头,而是你爱情的碎片。
缝合剂是我,让我来完满你的爱情。
一通电话
文/王家明美。
李奶奶今年不知是八十一还是八十二了,墙上的日历还是好几年前的,撕去了一大半,留下的那沓最顶头那张已经泛黄起皱,卷边打了褶,遮去了那个大大的吉字。她并不关心自己的年龄,事实上年龄是显示给别人看的东西,她已经一个人住了几十年了。对于老年人来说,计算日子该从正序改为倒序的,她没这闲工夫折磨自己——她也不太记得住。
她任由自己软软地仰面躺在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上一块土黄色的斑,可能有点老花或白内障吧,整块斑看起来离自己很远,就好像屋顶一直向天上戳那么远,就像女儿离自己那么远。“斑和女儿哪个远?”这个问题在李奶奶空白平静的脑海中突然闪现,这让她有点烦躁。她忘记了她原本在思考的问题,她也忘记了原本是否真的在思考一个问题。但她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突然间少去了一块,让她觉得心脏就跟自己如今的乳房那样干瘪又毫无用处,她记得乳房是怎么一天天缩水最后成了皱巴巴的瘫软的空面袋子,但她对于心脏怎么少去这件事毫无印象,心脏在身体里面,她看不见,也许是哪天打了个喷嚏不小心震掉了吧。李奶奶的思绪很乱,这使她有些发困,于是她张大嘴打了个哈欠,眼皮黏乎在一起像烂掉的蛤蜊肉,意识渐渐抽离身躯的时候她隐隐地想:“哈欠也能把心脏打掉吗?”
整个屋子的气氛并不因李奶奶的入睡而有任何变化,黑白老旧的电视机依然耷拉着断了一半而折弯的天线,电扇成了灰黄色,蔫搭搭地无力地打着旋,玻璃桌子上放了七七八八的药片罐子,盖子是混搭的。那只表面落满灰、覆盖着黏黏的像止咳糖浆或龟苓膏残余物的遥控器不知是空调的还是电视的,甚至看不出是不是遥控器,被扔在一堆废电池和纽扣碎布中间享着安逸。房子一厅一卫一厨一卧,除了卫生间外其余的房门都紧闭着,卧室门上贴了一个颠倒的“囍”字,是用红纸自己画了样剪的,早已褪成浅粉色,又薄了很多,像是一触碰就会化成灰似的。但李奶奶不需要担心这点,因为她的背已经佝偻得十分厉害,擎着手才能摸到“囍”字,当然了,她或许是擎不起手的,客厅很空,把十几平方米的空间衬得大起来,四壁的白像是一颗蚕茧,轻轻搂着缩得小小的李奶奶。李奶奶也这样想过,但她清楚自己不会变作蝴蝶,她会像蝉一样死去被埋在泥土里,她很喜欢蝉,它们喜欢在自己家旁的树上伏着,不停地对着她唱曲子。女儿小时候可喜欢捉蝉了,跟个小男娃一样,爬树爬得可顺溜了。每当那时候她就会虎起脸呵斥女儿几句,但心里还是欢喜的,只是怕女儿万一一个疏忽掉下来,那就疼惨了。
李奶奶做了个梦,她吃力地张开嘴,牙齿脱落得差不多的口腔扯起了几根唾沫丝,唇瓣不停地打着战。她极力地想表达些什么,本就沟壑纵横的脸痉挛起来,胸脯上下剧烈起伏,像是随时要岔过气去。就在这时,电话响了。
这台电话机原来一直被李奶奶抱在怀里,有着不合乎屋子格调的暖色,每个按键和听筒每个小孔都被擦拭得干干净净不落尘埃。铃声也显得澄澈可爱,将死气沉沉的气氛撩动起来。李奶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原本长呼出的那口气终于缓了回来,她咽了咽唾沫,由于心急而愈发颤颤巍巍地拾起听筒,急急地蹭到脸颊处。她觉得,她在期待些什么。
“慧瑛。”对面的声音显得很焦虑,气喘得很急,“你怎么还没来?”
慧瑛?李奶奶略微怔了一怔,下意识地回答:“你……打错了。”
“慧瑛!你别闹了!你还要不要看骗骗了?”
慧瑛?这似乎是个经常听到的名字,但这是谁呢?李奶奶陷入了沉思,她很急,但大脑像长年未修葺而锈迹斑驳的机器不急不慢地运转着。这使得她忽略了对方接下来所说的一切。当她陷入思考时习惯性地睡着了,听筒嘟嘟的声音跟随着太阳穴一齐跳动。她又陷入了那个梦,又开始猛烈地喘气,不知过了多久,听筒对面又传来了新的声音。
“妈妈。”对面的声音很甜软,就跟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像她一手攀着树枝,另一只手故意放开,跟窗前大惊失色的母亲调皮地挥手喊话时甜甜的嗓音一样。
“哎……甜甜。”李奶奶觉得脑袋晕晕沉沉的,方才梦的余味不曾散去,即使记不得梦了什么,那股似痛似裂的感觉依然在心里肆虐,而听筒对面的声音有着极强的安抚能力,让她觉得很安全,像是处于一团浑沌中毫无顾忌地熟睡,断续地回应着,却像不受大脑支配的呓语。
“妈,你最近好吗?有没有按时吃药?”
“好……好。”李奶奶连连应着,心里却升起团团迷雾:药?什么药?她知道自己很想问些什么,但又不确定自己想问的是什么,莫名其妙地梗塞在喉头。
“真有吃吗?那你告诉我,吃了几片?”
几片……李奶奶痛苦地叹了口气,突然一个念头浪一样打向她,将原来搁浅的话助推而出:“骗骗呢?”
对面突然陷入一片沉寂,匀匀的呼吸声很浓稠很沉重,过了会儿传来听不出感情的嗓音:“妈……您怎么又乱想了……您得按时吃药。”
“有人打电话给我的!骗骗呢?怎么样了?”李奶奶有好几个月没说过那么长的话了,有些磕磕绊绊的。
“谁?”对方似乎有些警觉。
是谁呢……李奶奶的头又开始胀痛,方才的男声从记忆里被拎了出来……慧瑛……慧瑛!
“你爸。”她诧异自己的脱口而出。
“你又糊涂了,爸早死了。你再这样让我怎么安心工作啊?你得记得吃药!
吃药!啊?”
李奶奶觉得有些糊涂,未及仔细思虑,困意便再一次席卷而来,甜甜的声音回复了平静,声音减弱,渐渐远离:“我和方新最近都挺忙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些事就别瞎想了……”
当嘟声响起时,李奶奶感到一阵轻松,机械声平静而有规律。她把那个噩梦忘得一干二净,紧闭的眼前一片漆黑,在更远处却有一点微弱的光,正跌跌撞撞地向自己跑来,她的心揪紧了,生怕那个小家伙一个踉跄摔了去,而小家伙肉乎乎的全身,豁了牙却发出琳琅笑声的小嘴都让她忍俊不禁。他的嘴里念念有词,重复着一个名词,无法听得真切却蹭得越来越近,李奶奶觉得声音是由听筒里传出的,但她舍不得睁眼。
“外……婆!”她听清了,并且听得一声比一声清晰。小家伙粉嫩的脸也出现在自己手掌间,这是骗骗。
骗骗是她在世上最熟悉的人了,甜甜已经长大了会自己飞了,但骗骗是每分每秒黏着自己的小宝贝,她还记得骗骗右脚掌有一颗痣,由于睡姿太调皮右耳廓有些折叠,他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他学会的第一个词语就是外婆!
李奶奶咧着嘴笑了,但女儿方才的话又回荡在脑中。
甜甜不愿意我见骗骗。她终于满意地得出了问题的结论,却有一股苍凉感笼罩了整颗空洞的心脏。她突然想起来甜甜与方新破天荒地共同坐在自己面前的那次,他们平日里总闹不和,吵得天翻地覆,有了孩子也没个收敛的。
“妈……您太宠着骗骗了。”甜甜不自然地笑笑,与方新对视一眼。
“专家说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方新吞了吞口水。
“您也苦了一辈子,孩子的事再也不能累着您了。”甜甜握住了李奶奶的手。
“我不累。”李奶奶摇了摇头。
“您就爱硬撑,怎么会不累呢……我们两个年轻人都要喊累了……”
“城里有家双语幼儿园……我们办公室的同事都送孩子去那儿了……您要不……”方新吞着口水,被甜甜恶狠狠地一瞪,立刻不吱声了。
“其实城里离这儿也不远,又在修路,坐车没一会儿就到了,而且孩子的教育容不得错的。”
李奶奶琢磨着,虽然自己不适应城里的热闹,但为了外孙,熬熬也能过去的,而且她也喜欢一家人热热闹闹的,于是她缓缓地点了点头。
方新显得很高兴,不住地挪着屁股:“您放心,房子依旧是您的,您放心住着,我们另在城里租。”这次甜甜直接用手肘杵他,痛得他“哎哟”一声叫起来,翻过来一个气不过的白眼。
“妈的就是咱的,咱的也就是妈的,哪儿能这样分啊。妈,不过我们看中的房子要贷款才供得起,用您这房子做了抵押……”
剩下的记忆是骗骗歇斯底里的哭声,他一个人在小房间里午睡滚下床磕了头,甜甜与方新互相埋怨吵嘴,李奶奶将外孙紧紧抱在怀里,满脸的泪也不知是不是从外孙那儿沾来的。
李奶奶醒了,她不知道这是第几次醒来,她觉得自己像是从一层一层的梦里褪脱出来,或者在陷入。
电话铃又响了,几乎是随着李奶奶睁开眼睛而渐起的。李奶奶的手指动了动,电话就迫不及待地接通了。
“慧瑛。”
这次她反应过来了,这是自己的丈夫。
“骗骗呢……”她问。
“老婆子,你真是操了一辈子的心啊。”深深的一声叹息,“女儿那么不孝顺,你还惯着。”
“你……现在在哪儿?”她心里想的是,你还活着吧?
“我在工厂每天收收邮件管管门,挺好的,最近领导给我配了个房子,一室一厅,多好。你这犟脾气肯定又不愿意搬来……”
“配房子了啊……”她重复,脑海中浮现出那套房子的样子,不知怎么的幻想比眼前的一切更真实,五脏俱全。可以给女儿女婿当婚房吧,她突然想到。
“慧瑛……你要好好过,毕竟甜甜走了也有些年头了,哎,咱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李奶奶又睡着了。
整个屋子充斥着红光喜气,老两口坐在沙发上乐呵呵地搓着手,李慧瑛穿上了崭新的红外衫讨彩头,甜甜美得像小仙女,被化妆师抹上厚厚的粉,睫毛长得能扇风。方新穿上全套的西装,两腮浮着油光与红晕,两位新人紧紧地拉着手,正向高堂作第二拜。方新一鞠躬,背后卧室门上的“囍”字闪着崭新的棱光。
李奶奶醒了。
她正在厨房切洋葱,眼睛被呛得泪水直流,恍惚中有人在喊她,一侧头看见了窗外攀着枝丫大笑的女孩,两只翘翘的羊角辫又粗又直地甩在脑后。女孩手中捉着一只肥肥的蝉,向自己得意地挥舞着。一阵风刮向女孩,她像是也被迷了眼似的拿手来揉眼睛,然后像命尽的蝉一样掉了下去。慧瑛全身的肌肉都缩紧了,嘴巴大张着,脑袋被自己撕心裂肺的喊叫震得轰轰响。实际上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像一只哑得可怜的小兽。她疯也似的趴在窗口往下望,地上趴着的孩子没了那两只小辫,不知是不是角度问题,看起来只有婴儿大小,脑袋上肿了一个硬币大小的包——她不知道从那么高的楼上她是怎么看到这些细枝末节的。
然后,她醒了。
“别闹了!你怎么还不来!”有人对着她拼尽全力地喊。她很慌,朝着声音的方向拼了命地跑去。地平线上似乎有小小的突起,她跑得愈快,那突起便退得愈快,她觉得自己像是绕着地球跑了一圈。喉头渐渐积聚了血腥的味道,眼前一片黑,四肢僵得不受支配,只需一个懈怠就会跌倒瘫软。在她觉得最后一丝力气也将离去的时候,那个突起朝着自己飞速地挪过来。她睁大了眼睛,那是一个黑点,一个矩形,一张床,一张护理床,一张躺着伤员的病床,一张床单被染成血色的包裹着伤员的加大病床,上面躺着……李慧瑛醒了过来。
慧瑛满脸都是泪,身旁哭恸声遍天,悲嚎声串在一起谱成死亡丧歌。慧瑛觉得,身体里所有水分都由眼眶倾泻而出了,每个细胞都干瘪着叫嚣。她想吞咽口水却被灼痛的味道挡了回来。她就这样抽噎着,站立在人群中,面对着面前的墓碑——她这样理所当然地想着,但她并不想抬头看死者的名字,她知道是谁,她只不过忘记了,或者说,忘掉才能不让自己一瞬间死掉。可是一股疑惑依然盘旋不去,身边那么多哭的人,听声音都不相识,那他们究竟是谁?她开始思考的时候习惯性地偏头痛,好像有小人在脑袋上不断地敲击,警戒她:你是不配思考的。
一次过于猛烈的敲击让她彻底清醒了过来。
她躺在沙发上,不停地嚅动着嘴唇,全身的器官都慵懒得不愿苏醒过来,只有贴着电话机的手上流淌着一股暖流。她尝试着将手臂伸向前方,只剩下皮包骨头的手指笨拙地张开,她摸到了桌子上的,在一堆纽扣和电池中的黏乎乎的物件。她打算想一想这是什么,电视却突然从荧屏中间裂开了一道白光,模模糊糊间她看到了一个手持话筒的女人,表情哀伤地说着什么,过于刺目的白光让她不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市××县今天上午九时二十分十一秒发生了一场7.0级的大地震,至此时伤亡人数已达到了五万四千人,大家可以看到,后方依然是余震不断,这给救援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慧瑛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似乎有什么埋没已久的东西一瞬间爆裂流脓了。
她无计可施,她头痛欲裂。
于是,她从梦里醒了过来。
这次她近乎是瞬间睁开了眼,直勾勾地望向面前落满灰的电视机,它默然地沉寂地呆立着,什么都不曾发生。
慧瑛安心地搂住了怀里的长方形物什——那是一只外形奇特的童鞋,还调皮地装上了几颗按钮模仿遥控器。她面对着它,露出了世上最慈爱的目光,继而她想起了什么似的埋怨了自己几句,伸手揽过了桌上所有的药罐,耐心地一一打开。她拍了拍小鞋,轻柔地说:“骗骗——吃药了,我们骗骗最乖了,把药吃掉就会好起来了。什么?苦?一点儿也不苦,你看啊,外婆吃给你看。”她笑眯眯地将一个白罐子里的药片一股脑儿灌进口中,没有喝水就硬生生地吞了下去,一瞬间她感觉口腔干燥得厉害,像是整个人脱了水。
“多甜啊,骗骗。吃完咱们玩药盖子配对的游戏好不好?”
这次的苏醒很漫长,一寸寸从脚趾间漫到头发梢。她发觉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全身酸痛。她下意识地用手摸索床单,当触碰到一个长方形物体时,她如释重负。
“喂?”手中的矩形电话里传来急促的询问,好像有一群人。于是她笨拙地拿起电话搁到耳边,一个个辨认对面熟悉的音色。似乎有一股温热的液体由脸颊一直往下流,她一侧脸发觉了满床单的血,跟电话筒的深红色如出一辙。她慌张地一扯线,才发觉电话从来就没有连线,那股血腥急流如注。
慧瑛从噩梦中醒了过来,满头大汗。
但很快她发现这次她真的无法移动了,身处地是一个促狭的木质矩形,被小土堆和一块拱形的大理石碑压在身下。她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怎么也动不了,她忘记了呼吸,忘记了心跳,忘记了思考。
她想思考出一个真正的、彻底苏醒的方法,但是她不知道怎么思考。她陷入了僵局。
还好这时候电话响了。
直往下流,她一侧脸发觉了满床单的血,跟电话筒的深红色如出一辙。她慌张地一扯线,才发觉电话从来就没有连线,那股血腥急流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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