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敏。
把望远镜架在窗子上的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傻的事就是一个人跑到这座地图上看都看不到的城市里来。
连续下了三个月的雨,终于在一个星期前,一场小雨淹没了整座城市。我坐在租来的房子里,拿望远镜看着外面的世界,每个人都划着自己的房子,在大水中来来回回。我猜想他们大概是在找什么东西,但是并没有人跳下水去找什么,于是,我觉得这就是一种简单的娱乐。
我在房子里等了一个星期,等房东瞎老头回来。我要等他回来给我退房费,离开前我一定要把预付的房费拿回来,我不能就这么白白地扔掉。
在到处漂浮着房子的大水上面观景一定是件极好玩的事,但这个时候我根本没心思玩。
房子们飘在水面上,好像一座又一座孤独的小岛。有人开始收拾家里全部的家当准备逃生,他们打算带着干粮坐着小艇一路划到有机场火车站的地方去。但是城市里目前还能用的唯一的通信设备大喇叭里说了,各位您也别逃,全世界都是这样,到哪儿都一样。
古书上记载,神龟在修炼的时候,是一直处于沉睡状态的。神龟不知道要睡多少年才能修炼成精,但也有些不长脑子的倒霉货,诸如在建筑工地上睡着的,无端端被压在房子下面几千几百年,醒来后世界已经在它的龟壳上改朝换代无数次了。
书上还说,大约几千年以前,有只龟在一个叫作”巫”的地方修炼,它每年都会醒来一次,潜入水里吃上一年的食物,然后躲起来继续睡。巫地住着一个撰写志怪小说的游士,他为了搜集素材走了很多很多地方,最终决定在巫地停下来。他根据当地居民的描述,把几代人关于这只神龟的说法记载成册。为此,他还和当地族长的女儿结婚,为的就是这个册子可以一直记载并且流传下去。
然而,这本《巫地奇龟志》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流传百世。一种说法是,神龟有次吃饱了就跑了,不见了。当然,你可以把这认为是后世有个游手好闲的子孙偷懒扯谎所致;另一个说法,也是普遍的说法是,巫地在某一天整个消失了。由于本来就是个偏远的小村子,也没有引起外界多大主意,只是关于这只神龟的记载,就此打断了。
以上关于神龟的内容一部分是我从地摊小书上看来的,一部分是从瞎老头那里听来的,他的阁楼里收藏了很多发了霉的古书,每当看见他的眼睛,我都觉得是看书看瞎的。
认识瞎老头的时候我还在公司没日没夜地上班,我们承接了一个开发项目,时间比较赶,因而日日都在加班。现在想起来,好像是一接了那个项目,我们就没下过班。作为一个十一点睡觉七点起床,三餐很规律日日喝牛奶的人来说,猛烈的加班让我的身体极度不适。我开始上火,开始牙疼,腮帮子肿得老高老高,我老板见了我一脸怒气地对我说:“上班时间不准含包子!”他勒令我立马把包子吐出来,但是这是件极度艰难的事情,比熬夜加班还困难。更加无奈的是,老板是个嗜辣如命的北方人,加班的夜宵逼得我想去跳海。
被大家说成是中药味儿的凉茶几乎被我一个人喝了,不知道是加班累的还是喝凉茶喝的,那段时间我整个人瘦了五六斤。脸皮耷拉下来,肿了的腮帮子似乎鼓得更高了。
瞎老头那时候在我们公司门口卖凉茶,由于现在的人都喝瓶装饮料,瞎老头的生意并不是很好,但他也不在乎,每天就在那个地方戴着墨镜支一把伞坐着,城管来了也不跑,他看不见,也没什么好没收的。
他的凉茶味道一般,但着实泻火,没几天我们就熟络起来,没事总是闲聊两句。
讲到神龟的时候,瞎老头说,他家那一带原本就是古代的巫地,只是没什么具体考证,因为是他自己根据古书推算的。
听他这样一说,我倒是很想去看看。于是我每天吃两份工作餐,直到我的牙肿得像一边含着一个包子。
关于神龟的事情最初是几年前听社区的老人讲的。那时我还在学校读书,假期去社区做义务劳动,在图书室帮忙填写书号。管理图书室的是个聒噪的老头,只要是上了年代的书他都能讲出点道道来。他说,总感觉有些什么东西被神龟吃了,感觉怪怪的。
我休了几天病假,却在瞎老头那里租了半年的房子,并且一住就是三个月。
我总是搞不清楚他当时为什么要去我们公司楼下卖凉茶,就像搞不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来找什么神龟一样。最初的最初,我只是想找个借口逃出来罢了。
现在反正逃不走了,去哪里都一样,大概是这意思吧。
我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有见到瞎老头了,他是不想退我房钱了,还是不想要房子了,真搞不懂。
“小林——小林——”
挥舞着手臂的王胖子把身子填满了我的望远镜。我放下望远镜回应着他:“哎,王大叔,你出门啊?”
“饿都快饿死了!我说你小子最近有没有听说什么事啊?”
“什么事儿啊?”
“哎?这就是瞎老头不够意思了,他没跟你说过这附近有宝藏吗?”
“哪儿跟哪儿啊,我都一个多星期没见着他了。”
“这就怪了,我昨天还见他往家走呢。”
“别唬我了,自从发大水以来,我天天在这窗户边儿上守着,是他瞎又不是我瞎。”
“嗨,得了,我还是去找宝贝去吧。回见。”
王胖子划着小艇越走越远,我更加困惑了。柜子里的食物一天天减少,难道瞎老头要把我扔在这里饿死不成?
还有王胖子说的宝藏,这么一片水淹之地,哪里还有什么宝藏可寻呢?我只想等瞎老头回来,要回我的房钱,我只要回我自己的东西就好。
又过了一天,地板开始渗水。这老房子年久失修渐渐失去了原来的风姿,据说,它原本是可以待上几年都没问题的。柜子里存的饼干已经发潮,疲软得好像泡过水的面包,每咬一口都是说不出的霉味儿。
渐渐的,我有了一个糟糕的想法,与其这样饿死,不如我去水中游一圈,说不定还能捉到条鱼呢。此时的空想乐观主义充满了我的大脑,烤活鱼、鲜鱼汤、红烧鱼,我仿佛变成一条肥美的鱼,在锅里游来游去游来游去,锅里的水也正当好,如同是在泡澡,我在里面扑腾着扑腾着,到处都是鲜美的汤,还有数不清的鱼在和我一起游,游过来游过去,随便抓起一条来就可以吃……我脱掉衣服,从窗户里跳下去,水很深很浊,到处都是泥沙,我顿时恨透了我自己,这是继我突然来到这里之后第二件该悔青肠子的事情。然而这并不是最糟糕的,糟糕的是,我被鱼钩挂住了,有人把我当成一条鱼给钓了上来。那鱼钩就刮着我的内裤,有个力在猛烈地往上提,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钓鱼的人,这样怎么可能掉到鱼呢!我顺着鱼钩的方向跃出水面,王胖子一脸惊讶地看着我说:“小林啊,怎么是你啊?”
我把鱼钩从内裤上摘下来:“王大叔,你快别钓了,里面根本就没有鱼。”
“我又不是钓鱼,”他看了看周围,小声对我说,“我在找宝藏啊,你小子进去有没有看到什么宝贝,是不是搬不动啊?我帮你弄上来,到时候咱俩对半分怎么样?”
“你们从哪儿听来的有宝藏啊,连个藏宝图都没有,明摆着唬人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藏宝图是武侠小说里的,但这个是有根据的——”他把最后的一个“的”字,拖了好长好长的音,其间还拐了几个弯,他要是去唱戏,一准儿红!“这里在古时候叫‘巫’,就是相传有神龟修行的地方,神龟你知道不,了不得啊,好家伙,活了几千年,都有文献记载呢。”
“原来你也看过那本书啊?”
“看什么书啊,住这儿的人几乎都知道!”
“但是瞎老头他说……哎,这和藏宝图有什么关系啊?”
“关系大了!古时候有盗墓的逃到巫地,为了不暴露自己,就把东西藏到神龟肚子里了,不过他命不好,没多久就害病死了,听说啊,就是因为冒犯了神龟,这个也是有记载的。”
“不可能,瞎折腾吗不是。”
“你别不信啊,就是瞎老头说的。”
等瞎老头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他的小阁楼里看书,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特地把书房建在这么高的地方。阁楼书房上面有一扇小窗子,向外看去,好像站在大海的灯塔上面,望远镜在这时格外神奇,我能看见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棵只露出头的树。如果不愁吃喝,就这样过下去也不会坏到哪儿去。
我以为这样的悠闲在我饿死之前会维持得久一些,但是第二天,瞎老头就回来了。
他打开房门,和以前一样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佝偻着身子走进来,他四处喊我,想确认我是不是饿死了。这么说确实是太夸张了,但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挤出“在这里”三个字是多么大的体力消耗!
“我们走吧,小林,我找到了,我找到了!”瞎老头喃喃地说着。
“你找到什么了?”
“关于神龟的,它醒了,它醒了。”
我不解。
我觉得房子似乎变得高了一些,好像是底下有人把它举起来了。
我们和窗外的一切变成了一个整体,渐渐地有陆地出现了。
陆地带着我们在汪洋中移动起来,远处的那棵大树也渐渐消失在水平线里。
“瞎老头,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拍了拍渗水的地板说:“要问它,我也不知道。”
我继续拿望远镜四处看着,王胖子趴在久违的陆地上疯狂地拍打着、叫喊着。
从他夸张的口型上来看,他似乎在说:“宝藏!宝藏还在水里呀!”
西洲曲
文/潘云贵。
【一、秋声】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耳畔住进这个时节的风。
常常在微痛中听到一阵模糊的声音,辨别不清来自哪里。那声音似乎从秋叶拍打的深处击来,附着于耳根,开出紫色的花蕊。
然后又常常在梦里闻到这种花的香味,是安宁的气息,幽然神秘,是遥远的旷野或者深山的味道。那些被野火点燃起的细碎枝叶、昆虫遗体,酥脆的声响触碰着秋日末端的根部。
无尽的河,绵延的山,乌雀,远村,点点明亮又顷刻熄灭的火,从墨色虚像中抽离而出,逐渐化成一张现实的图景。
葳蕤生光,在静谧的河岸,摇荡成少年清秀的模样。
清风徐来,涟漪晃动为水上的褶皱,雾色散开,渔船上的身影渐次清晰。船橹撑开的柳荫一一倒退,镜子上清澈的倒影呈现出瓷般光亮。
飞鸟扑打翅膀掠进雾色里,梦顷刻静止。
醒来时,窗外摇摆的树影映到天花板上,手机在台灯下振动,发出沉闷的声响。
我用指尖划开解锁键看了看信息,心里有些腻烦。
是连芸的短信。
早上好,项南,这周末说好去旅行的,你准备好了吗?
随后她又发来一条。
我太高兴了,想到要和项南去旅行,一整夜都没睡好,等会儿被你看到黑眼圈了,不准笑!
突然觉得口中异常燥热,昨晚搁在案台上还没喝完的啤酒索性又被我咽下几口,分外苦涩。指尖对着宽大的手机屏划了几笔。
等会儿见。
好的。
短信发出的图标刚消失,新的一条图标便又出现。我怀疑连芸是不是已经猜到我要发什么,然后提前写好以待时机。
连芸是我女朋友。
我们在大学认识,她读音乐系,家境优渥,父亲是文联领导。她比我小两届,长卷发,声线清新,性格活泼。她站在我面前时,身上的栀子色裙摆在风中微微抖动,明丽的笑容好像洁白的花,无论何时都会发出晴天的光。在一次校园画展上,她很欣赏我的作品执意要认识我,说要在我这儿学习绘画。后来很自然的,连芸常来找我说话,谈笑,或者让我教她画画。她总是背着一个画板来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衣角,不时撒娇。后来不知是被连芸搞得没辙了,还是自己慢慢接受她了,连芸不知不觉间就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深爱着自己的男孩,不停地发短信,煲电话汤,一小时,两小时,在深夜刮风的宿舍走廊上,很清甜的笑声,像悉悉率率的虫鸣。
她说,项南,你要快乐,我做你女朋友,最想要的就是你的微笑。
可是很多次,我只是沉默地站在电话那头,没有回应什么,耳畔只有一阵又一阵的风吹过。
我对连芸的好感其实有点自私,或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与我的过去有着某些联系。遥远的莲云山,在这座城市的南端,终年被云雾环绕,而连芸一无所知。
我有时对连芸的冷漠是说不清的,自己都琢磨不透。或许是来自不断疯跑中的阳城、白昼的车水马龙、深夜吧台的纵情狂欢。一切都在挑衅我廉价的身份,我不甘匍匐在别人的目光之下,我相信自己的画功不比阳城的其他画师差。但每每到画廊、展厅自荐画稿时,得来的总是一群人的不屑与白眼。我讨厌这种感觉,内心自然失落,便常告诫自己,被人否定一次,便更要努力一次。
不愿成为大世界里渺小的角色,纹路如刻的掌心一定要挥毫运转自己的走向,如墨散开又聚拢,我要画出自己的世界与明天。
基于平日对连芸的愧疚,想填补两个人太多的空白,我说,周末带你去看一座山,与你名字谐音的山,莲云山,在阳城的南边。她笑着点头。
莲云。突然之间似乎变得异常遥远的名字。
常常想到耳朵里住进的声音,应该来自这里。
秋末,天空愈发高远,光线在树梢间停靠,投射下岁月的锈斑。枝丫上停留着寒鸦的啼鸣,叶子焦灼落下,在古街的青石板上翻转,进行最后一丝反抗。
黑瓦白墙的溪舟古镇自小便是我生命中的家园,我在纸上所作的图景其意境都取自于这儿。孩童在道路边嬉闹,偶有一些野花耐住寒气与寂寞在角落里开着,一点点红,一点点黄。女人们提着篮筐从远处的石桥下走来,脸上都是清淡的笑。
篮筐里是自家的印花衣物和一些床罩被褥,满满地提在手中。
青山如织,却在袅袅雾气里望不清面目。一些云鹤从雾中飞出,斜斜划入更高的山顶,若逝去时光找到归处。
连芸跳起来,欢喜地指着前头问我,那就是莲云山了吧,好美呢。
我微笑地点点头。女孩这下笑得更为灿烂。
已是傍晚,我们便找了旅店住下。老板是和气的中年男人,一进店,便叫伙计从我们肩上取下行李拿进客房。我特意交代他要轻放物品,他低头应了声好,样貌隐约间有些熟悉。稍后过些时辰,老板便亲自端上一桌酒菜,嘴边念道,都是乡野菜肴,比不上你们大城市的山珍海味,勉强吃些。
我看着老板,那是个谢顶的中年男人,即使戴着小帽也难以掩饰他发光的头部。
我说,我是从阳城来的,但我其实是从这里走出去的。
老板的嘴角僵持一下,尴尬笑着,小伙子说笑吧。
不骗你,我来自这里,溪舟镇。
连芸没顾及我们说话,夹了些排骨、鱼块到我碗中,然后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惊讶地看着我。
店中的伙计此时从客房下来,在楼梯口望着我,若有所思。
他是个消瘦的男子,不高,眼神透出坚毅的光,似乎能驱散山顶终年不散的雾气。
客房很是素雅,木质的雕花床、柜子、梳妆台和衣架,镜子擦得很干净,一丝水渍也没有。案台靠窗,黄昏锈色的余晖射进来,把屋内浸染得更为静谧。向远望去,便是莲云山,它的外围永远披着一件拆卸不下的雾色帘幕。
连芸靠着窗,托起脸颊问我,项南,我这样像古代女子吗?
我笑了,笨蛋,古代女子哪来的卷发。
连芸见我微笑,嘟着嘴说,她们拿钳子烧热后烫出来的不行吗?哈哈,你其实就应该多笑笑,这样才帅啦。
我的脸颊故意又沉下去,她也不看我了,自顾自地用手碰着窗沿,好像触摸到了很新奇的东西,又叫住我,项南来看啊,苔草苔草!
柔软得像毛发一样的植物,在雨后茂盛生长,伸手摸去,湿润的露水落入掌中。
这地方常下雨,所以青苔很厚。我对连芸说。
潮湿而鲜绿的苔草也常在我梦里出现,伴随而来的总是那种模糊而旷远的声音。
峰峦青翠如黛,山脚是悠长而深邃的河流,静静流淌,仿佛玉似的长带环绕着远山、旷野和墨染似的点点村落。
村上栽植丛丛桑树,叶片嫩黄,是初长时的模样,风里起伏不息,若一方油翠的原野。那深处似有笑声而来,乌雀啼鸣,伴随枝叶相互敲打的声响,一点点靠近,银亮得恰似白花点缀于草叶间,发出细碎的光亮。是年少的颜色。
那少年又从河边撑船而来,支开两旁低垂的柳荫,神情怡然,渐渐露出清晰的笑容。
白瓷般的面颊,没有一点杂质,是世上最洁净的脸面。
他抬起头,用手臂遮住北部天空投来的光晕,然后转到另一侧,便瞧见了我。
他唇齿微启,在风中要发出第一个音节。
你——
耳畔被一阵女子的呢喃催醒,是连芸靠在我的额头边,她说,项南,我突然睡不着,想和你说话。
一个将要在梦中掀开的谜又变得无比遥远,我说,你是不习惯这里吧。
她摇头,才不是,是因为第一次离你这么近,太兴奋了。
我对她轻轻笑了笑,随即翻过身,想着其他事情。
此时客房外有人走动,一道迅速躲闪的影子打在糊纸上。连芸害怕得抱紧我。
没事,或许只是野猫从房顶蹿下来,我去看看。我对连芸轻柔地说,她松开手,又抓住我的衣角,然后慢慢放开。
我轻轻走到门边,往外探出身子。月凉如水,点点微寒。树在风中随意摇摆,时而掉下叶子落在走道上,不像有人走过。我放下多余的想法,深呼吸了一下,准备回头关上房门。
这时楼梯口亮起灯来,昏黄灯光下,站着他,白天帮忙放置行李的伙计。
项南,怎么了?连芸见我僵持在原地,便问道。
没什么,突然想去卫生间。我解释道。
连芸开了房内所有的灯,说,那你去吧,我不怕的。璀璨灯光中,室内充满黄昏一般的色彩,连芸站在床边,穿着白色宽大的睡衣,傻傻笑着。
我便下了楼。
伙计见我走来,没有躲开,反而走上前来,双手置于身后。
他疏朗地笑着,声音微小,说,你看到我,有没有想起谁?
我迟疑一下,摇摇头。
他把自己清秀的脸颊靠近我,嘴上还是笑意,说,没印象吗?
我感觉到什么,但脑中很快又闪开那影子,便再次摇摇头。
他低下头,良久过后,又重新抬起来,略带失落地说,项南,这些给你。
随即,他的双手从身后抽出,白皙掌心上握有削好的洁白山药,玉石一般清丽。
那个梦境中撑船而来的身影,似乎永远看不到面目的少年。
那个唇齿微启,即刻便要发出谜一样声音的人。
来自这儿?
他没任何回应,转身走开。
我怔怔眨着眼睛,手里捧着幽香的山药。
项南,这些山药给你。耳边回荡着这句。
【二、春岸】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恍若一夜间泻下,莲云山脚的河水注满所有与生长相关的年岁。那些于兰泽绽开的小花,也是一夜间被催开花骨朵的,一朵朵白玉般剔透,周边松泥筑成的堤岸缓慢往后倒退。
在高墙上随风舞蹈的花枝、翠叶被风拂出沙沙声响,院落间恣情盛放的水仙相互抚摸花瓣,似不舍不弃的恋人。一切都被时光擦出美的痕迹。
这座终年被大雾包围的山峦,这条淙淙流淌的河流,这一张少年青涩的面孔,一双清澈的瞳孔,在现实的转弯口揪住我,带我往记忆深处蠕动,濡湿我所牵过的衣襟并紧紧黏住。
李君那时从山上下来,跑到我身后,趁我不注意,扑过来双手遮住我的眼睛,用变调的声音吓唬我,我是山里的妖怪,现在要吃掉你!
我笑着掰开他的手,李君,你别闹,我知道是你。
李君搔搔小脑袋,我已经装得够像了,怎么你还会知道?
因为……我顿了顿,然后伸出手往他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我能听出你的声音,无论你怎么改变。
那长大以后,如果我们都离开彼此,有天碰到你还会听出来吗?李君眨着眼睛认真问道。
当然!我得意地继续说道,我的耳朵会永远记住你的声音。
少年时内心还像花朵一般柔软,不知海角与天涯的距离,不知今夕明朝彼此又将置身何处,只是类似“永远”这般年少轻易脱口的言辞给了不确定的将来一个暂且幸福的寄居。
李君慢慢从背后走到我面前,拿起颜料还未干透的画纸轻轻晃动着。
项南,你会一辈子在这里画画吗?他看着画纸随口问道。
傻瓜,我们都要长大的,没有什么会是一辈子。我甩了甩手中的画笔,朝他笑笑。
李君的目光显然变得低沉,问,那我们是不是也会有一天离开彼此去不同的地方?
我愣住,不知该怎样回答,看着李君有所期待的目光,只是笑了笑,然后从一旁包里取出新的画纸,往画板上铺开。
有时候沉默可以代替一切答案。
李君,你知道吗?
李君是我七岁时最好的玩伴。
那年父母带我去外省旅游,在途中暴雨冲刷世界,一切面目变得越发模糊。
高速公路上的一场追尾事故,让我年轻的父母永远沉寂地睡下。
叔叔将我认领回来后,因种种原因无暇照顾我,便决定将我送到莲云山脚的溪舟镇。
他说,小南,这里是你爸爸跟叔叔长大的地方,算是你最初的家,你好好待在奶奶身边。长大后,叔叔再接你回阳城。
至此以后,我似乎成了这个世界的孤儿,无法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沉默充满我的世界,每一天都像宇宙毁灭前的阴天。独自蹲在阴天角落里呜咽的孩子,细小的声音,谁听见了?
来到溪舟镇后,没有小朋友愿意陪我这样陌生又孤僻的孩子玩。我经常来到河岸,握着父亲送给我的画笔对着莲云山画画,幻想有一天自己能拥有卓越画功,把一切都画成真的,让身处其他世界的父母也能看见。
祖父那时也已过世,只剩祖母照看我。她的身体逐渐衰弱,面庞像树皮一样受损干枯。祖母常常抱着我,在日落的河岸边,看层林被烟霞浸染,鸥鹭翔集于兰泽之上。有时她会哭起来,然后从衣带里抽出一块褶皱的手帕擦眼泪,年老在她黯淡的眼眶里一览无余,这是生命接近终点的信号,一点点闪出最后的余光。
她说,小南,如果有天阿嬷走了,你也能好好照顾自己吗?
我圆嘟着嘴,假装生气的样子,不准阿嬷这么说!
祖母强忍着眼泪,笑着,小南,阿嬷只是说“如果”啊。
我撑不住表情,抱紧祖母抽噎着说,“如果”也不行!小南绝不让阿嬷走,阿嬷会长命百岁!
祖母用手安抚我的脸颊,又摸着我的短发,眼角皱纹眯了一下,说,小南是个男孩,要坚强。无论哪天身边有谁离开了,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春日的雾水,绣着细小潮湿的针脚,在余晖残照的河岸上,她的眼眶顷刻红透。
我轻轻咬着唇,点点头。
李君是在另外一个黄昏里见到我的。那时,我在河畔收拾画板准备回去,他从柳荫中撑船而来,流水摇曳出斑斓的花纹,一圈圈随风荡向远方。无数只细长如草根的水蜘蛛从水上轻巧掠过。
他跳下船来,来到我面前说,我好几次在远处都见到你在这儿画画,你画的是什么?能给我看看吗?他用手指着画板说。
我说,可以,但我很快就得回家了。
他拿过画,一张张摊开,迅速看了一眼,又一张张收好归还我,说,这些都画得很美呢。对了,你住在这里吗?
是的。那你呢?我问道。
我也是,但我没有家,我是镇上的孤儿。
河水沉默流经,时间静静地从黄昏踱进黑夜。
丛丛草叶后传来糯脆的老人的声音。祖母站在远处房屋下,唤我,小——南——寂静的莲云山也像有回声一般响着,小——南——对了,我叫李君。你呢?
我叫项南。
再见。
嗯。
少年又敏捷地跳上那艘旧船,撑着破损的橹杆渐渐远去。我能看见他清秀的身影有一刻停顿,站在船板上,伸出细瘦的臂膀,向我挥手告别。
我是这个镇上的孤儿。
李君,你是不是知道我其实也和你一样,是这世界的孤儿,所以一开始你就和我这么说?
我们的气味闻过去是那么的相像,孤单又落寞。命运给我们设计了不幸,还会给予我们宠爱和眷顾吗?
之后每回我在河边写生时,总会遇见李君。他笑容清澈,瞳孔里尽是流水般的干净,没有一丝阴暗杂质。
他说,项南,你伸出手来,有个东西给你。
我放下画笔,递出掌心。他从背后抽出手来,手背蜿蜒着青色的筋脉,在薄薄的皮肤下凸起,手上握有几根嫩白色的植物,发出清甜的香气。
项南,给,这是我晨起时到山上采的。
是什么?
山药。
我捧到鼻翼前闻着,很清怡的味道。白如玉石的花草,在这青山绿水间闪出柔软的光芒,若高空中巨鸟飞落的翎羽,降入凡尘,一丝一缕,如风中不断散出的青烟,在世事中抚慰每个人心中受伤的核。
祖母闲暇时,我问过她关于李君的事。
他父母是溪舟镇上平常的农户,早年在家耕织,生活虽不富足,但也过得安稳。
但有天听到风声,说有人到阳城卖山药赚疯了,而山药在莲云山上就是普通植物,满山遍野都能采到。夫妻俩决定先带上部分山药进城看看,并把李君交给村人照看一段时间。后来不知过了多久,两人音信全无。那时李君不满六岁,整日在村中奔跑,哭喊着父母。村人见他可怜,便把河边一艘旧渔船交予他使用。
李君就此住到船上,成为溪舟镇上最孤单的孩子。他心性善良,年纪小小,常帮村人渡河、捕鱼或是采山药,宛若河流上流淌的清波,镇上的老人都很喜欢他。
这孩子,可惜了……祖母讲完李君,眼角湿润起来。她从兜里掏出绣花手绢擦拭,然后看着我,说,小南,你不要难过,你还有阿嬷疼。
李君,我们身上是不是都有一根黑色的刺芒,别人永远看不到,它扎在我们心里,开出硕大的疼痛,不断催促自己更为坚强地成长,在离开被人疼惜的目光以后。
项南,我不难过了,我已经习惯了很多黑暗的时光。
这是李君站在莲云山山顶时对我说的,那时他还用手指着弥漫在山中的雾气说,总有一天大雾会消散的,项南,你相信吗?
我点点头。
那是我第一次爬到莲云山九百米高的顶峰。云层环绕,镇上房舍隐隐现出细小的点,道路上的车马已看不到,视野里是升腾的云烟,恍若仙境。我跳起来,用脚叩响这座平日只能遥望的笔下山脉,叫着,看,看,那是鹰吧,飞得好高,是飞向北部的天空去了。
李君没有说话,他站在我身后,轻轻地说,项南,我不想让你离开。
我说,李君,我会一直站在这里。
他笑了,将手放在嘴边做着喇叭状,对山喊,项——南——项——南——项——南——一遍一遍,是山的回音。
【三、夏别】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清晨,苔草愈加繁茂。在南方,秋日并不意味着需要与万物一一作别。许多葱绿植物依旧占领枯槁岁月。
屋檐滴下露水,清脆落地,那声音仿佛能被清晰数出。可有些故事,有些迟迟无法放下的过去,是睡着了,还是又渐次苏醒?
我忘记昨晚自己如何睡去,脑中嗡嗡鸣响,年少深处的画面不断被抽出,又被撕裂开。
突然起身,打开包里的画板,从夹层里慢慢取出那张已经泛黄的纸页。
唰——画纸在案台上铺开。
连芸此时被声音弄醒,在床上侧了侧身,看着我。
我见她醒来便又匆匆收起画纸,迅速放回画板里。
项南,那是什么?连芸在我背后慵懒地问道。
我心上惊了一下,你说的是这画板里的吗?
不是,是桌子上那几根白色的东西,是什么?
哦,是山药。旅店的小伙计送的。
啊?他送的?你认识他吗?
我愣怔一下,转过身,对连芸轻轻地说,有点印象,但不太记得了。
项南,如果有天你离开了,多年以后还会记起我吗?
嗯,会一直记得李君的。
真的?
真的。
年少时说出的话被时间啃噬得不剩影子。
李君,原谅多年以后我不能一眼辨认出你的模样。我不知道当自己再见你时为何内心竟是如此冰冷。
时间是不是改变了我们?或者,仅仅只是我变了。而你,还是那个在往事里荡漾的清澈少年。
夏清漪是在那年夏天,同她爸爸一起来到溪舟镇的。
他们来自阳城,她爸爸是个植物学家,戴着黑框眼镜,是个严肃沉默的人。
每次上山考察时他都要背上一个很大的包,里面装着放大镜、《植物百科》和一架单反相机。
清漪不喜欢和她爸爸到深山去,所以我们常常在小河边碰到她。
那时我和李君都十岁,清漪九岁。但清漪却和我们一般高,长得也漂亮,梳两把刷子,大眼睛,长睫毛,和他爸爸不同,她总是笑,声音又甜。
李君第一眼看见夏清漪的时候,就偷偷和我说,溪舟镇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比她漂亮。他说完,脸上一阵通红,像飘荡在莲云山上空的云霞。
清漪常常在河边看我画画,有时帮我清洗调色盘,或是为我装来清水。那水清清冽冽,溅落到鼻翼,能闻出甘甜的味道。画笔浸在其中,如一朵饱满的牡丹,不断绽放,散开,粗细不一的线条又延伸组合出各种柔软的斑纹,如同那时我们还无法说清的未来的形状。
清漪问我,有人教过你画画吗?
我举着画笔朝空白的纸张一点点落下,没有。
那你以后可以到阳城去,我爸爸认识很多画家,他们可以教你。清漪得意地说。
我摇摇头,我不会去阳城。
为什么?清漪有些失落地看着我。
这时李君的船已经靠岸,他从船上敏捷地跳下来。清瘦的身体在水上闪过一道明亮的影子。
清漪。我轻轻在清漪耳边说,千万不要在李君面前提起那座北边的城市,记住。
清漪好奇地朝我看看,又把目光放到李君身上。
她不会知道少年身上那一条流淌无尽悲伤的河流。
李君笑着,常邀我们上船,然后他摇着橹杆带我们渡河去对面的莲云山玩耍。
我们满山遍野地跑,呼喊着。缭绕的云雾中世界不曾有过清明,感觉时间无边无际,感觉我们都在梦中。
有时遇到夏日突如其来的滂沱大雨,脚下松散的泥地和一些石块就会被流水冲到山下。冰凉的雨水顺着莲云山的山体倾泻滑下,更显阴冷。我们跳跃在潮湿斑斓的落叶丛中,看各色野花簌然落下,溪流迂回转折,无可抵挡。
雨水真的能冲刷掉一切,包括过去吗?
淋湿的面庞上,有个微弱的声音被风吹远,我们都没有听清究竟是谁在说话。
河中莲花摇曳,葳蕤生光,鲤鱼不停跳跃其间,涟漪一圈圈荡去,仿佛无数双模糊的瞳孔看岸上柳枝间抖动的鸣蝉。又有谁想到一种瞬间之后的消失。
清漪是在夏末离开的,临走时她来河岸,朝着河对面的莲云山站立许久。她没说话,只用手扯着垂到两肩的辫子。它们在女孩的手上渐渐憔悴卷曲。
我当时在她身后,试图叫她,后来又阻止了这种想法。
人在悲伤时需要足够的冷静,想清楚了一些事情,也就不会那么悲伤和忧郁。
是她先转过身的,她问,项南,你那天究竟画了谁?
我笑笑,以后如果再见到你,我就把谜底告诉你。
她摇了摇头。
我走上前握住清漪的手,不管我画的是谁,你们都会留在我的生命里。画上的那个留在纸上,没画上的那个留在心里。
清漪笑了,眼睛却湿红一片,抱住我,项南,我不想离开你和李君,不想离开这里。即使回去了,我还会不断想起你们和莲云山的。做梦都要再来这里。
我伸手擦去她脸上的眼泪,这是幼童时我们最干净的安慰。
如果没有那天,李君应该也会来河边为清漪送别。但是很多事情发生之后就像射出的箭无法收回,时间是残忍前行的巨兽,带着冷漠的眼神。
那天,清漪走来,穿粉色的连衣裙,慢慢向我靠近,脸颊绯红一片。
她羞涩地喊我,项南,我有个东西给你,不过你要把这个东西给……她停住,又凑近我的耳朵说了两个字。
她说话的时候,我心里发出一阵剧烈的声响,像什么果实炸开了。
啊?我讶然地看着清漪。她的小脸愈发羞红,转过身不再看我。
李君在远处驶来的船上看到了我们,他很快靠岸,甩了一下橹杆从船板上跳下。
清漪对我使了个眼色,我很快把信纸夹进画板里。
李君看了我一眼,显然不太高兴,他的目光和以往不一样,但又无法形容那是怎样的一种低落。我不知道他怎么了。
清漪对李君笑着,过些日子我爸爸就会结束在这里的考察活动了,到时可能就见不到你和项南了。
清漪,你要走?李君的眼神更加失落了。
嗯。要不临走前让项南给我们画张像吧。清漪说完,看着我。
心里不知是被什么触动到了,有些疼痛,无法拔出,像刺一般扎在神经上。
我轻轻地说,好。不过……嘴角停顿一下,除了墨以外其他颜料都不够用了,只能画你们中的一个。
河畔突然间寂静下来,听不到水声,也看不到青碧圆盘上莲花的摇摆,只是柳枝上蝉翼抖动出的声响愈发响亮。
我们的表情僵住好久,终于在清漪的说话声中打破。
她依旧笑着,项南,那你就画吧,我和李君都摆好姿势,你画哪一个都行,不过先不要告诉我们你画的是谁,等以后你再说出来。这样的游戏不错吧?
我点了点头,而李君闷闷地没有说话。
都是一张张少年的面孔,在河水的映照下似乎永远不会褪色的脸颊,那样清澈的眼眸,干净如岸边生长的兰草,散发出清怡的香气。
画完后,未等颜料风干,我便将画像压到纸板之中,什么时候揭开,永远不知道。
后来是李君先离开的,他没再看我和清漪,一个人跳上那艘旧渔船,向河流深处划去,成为比雾还朦胧的男孩。
我那时并不知道十岁的少年是怎么开始懂得爱的。
也已经渐渐忘了当自己要去溪舟镇北端的阳城时,李君究竟是不是哭了。
在清漪离开后的一年里,我和李君之间砌进了一堵墙,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了。
有时我在河边画画,他也只是在远处观望一下就走了。我想开口叫他,但声音还没冲出喉咙又吞了回去。心里有两个鬼在打架,我永远不知道他们之间谁赢了。
那一年,祖母突发脑血栓,在一个幽静的夜晚离开了。
那一晚星星很多,我的世界灌满了孤单,不再有谁抱住我唤我的小名,不再有谁说自己还有人心疼,不再看到那张伴随我长大而年老慈祥的脸,不再……我成了真正的孤儿。我跑到祖母的房间里,坐在她的床边,拼命哭喊,试图摇醒她,而她依旧是深睡时的表情,平静而淡然,仿佛预知自己终究会到来的死。
那一年,我很少再说话。叔叔回到溪舟镇,他把祖母安葬后,又托人把老宅转卖出去。当一切事情被安排妥当时,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南,这些年你长大不少,是时候让你重新回城了。阿嬷的事,不要难过。很多人来了也是会走的。
很多人来了也会走的?是不是就像自己和溪舟镇之间的关系?原来生活了四五年的地方,始终也不是可以叫作故乡的地方,一直以来,包括父亲、叔叔以及我,也都只是它的过客。土地给人无尽的保护和慰藉,到头来,终抵不过时间或者物质带来的考验。故乡一直都在心底流浪。
是不是只有祖辈那代人才算是有纯粹故乡的人?他们的身体融入土地,灵魂永远在这里盛放,同花草山水一样成为不会消失的标记。沿着这些标记,身陷迷途中的人才能找回一种家的感觉。
离开溪舟镇的那天,我带着画板和清漪的信又跑到河边想看看李君。等待许久,也不见他,只有眼前山水还如昨日一般熟悉,我挥手朝它们作别,然后灰溜溜地回去。
望着车窗外不断闪动的风景,我能感受到那年夏天清漪离开时的心情,是有多么的不舍,她应该是挂着满脸的泪水走的。我突然想叫坐在前排开车的叔叔把车开慢点,刚一张口,表情就定格住了,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该过去的一切总是要过去的,可是,心里似乎还在等待什么来挽留?
项——南——那么熟悉的声音,从车后隐隐约约传来,又迅速消失,然后又变得渐渐明亮起来,随即又消失。
是李君!他拼命在车后追赶,不停奔跑,试图把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可是,被时间推开的河怎么还能并流?李君,你怎么这么傻!
项——南——车子越开越远,后来少年没再跑了,我始终也没回头。我只是在后视镜里看到他站在那里,站了很久,终于模糊的变为蚂蚁一般的点,即刻消失却还固执地站在那里。我紧紧抱着信件和画板,喊了声,李君,再见……喉咙像被人取走了一样。
你没有听见。
项南,我有个东西给你,不过你要把这个东西给……李君。
那天是不是一开始就应该告诉你,夏清漪藏在我耳朵里的这两个字?
这样,我们是不是都会好受些?
【四、冬离】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雨水不知何时入侵了阳城的冬天。在阳城以往的记忆里冬天并无雨。窗玻璃上落着不断斜坠下的雨点,远处是城市即将合上的阑珊灯火,寂静街道上打着空车灯的计程车疲倦地缓慢移动。
已经是深夜时分。我一个人睡在寓所里,世界空空荡荡,又想起一年前带连芸回溪舟镇的情景,这下翻来覆去更睡不着了。
现在的一切,包括住房、工作,甚至明天、未来,基本上都由连芸的父亲一手安排。大四后期我决定在阳城工作,连芸知道后便要求她父亲托人把我推荐进市里的艺术馆,整日只坐在办公室里负责展厅字画的信息核对及展览的时间安排,十分清闲。房子也是连芸的父亲找的,说这里靠近市中心,交通便利,单位有急事的话也能及时处理。
我很感谢连芸与他父亲,但总觉得这一切来得太过顺利,自己心里反而缺些什么。
寓所的钥匙,连芸也有一份。她经常晃着手里的钥匙,朝我笑着,说,项南,如果有天你把钥匙丢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及时来开门的。还有,如果你在房子里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也会看见的哦。她仍是一年前的那个少女,可爱单纯,笑声清亮。
很多时候,她会买来早餐,送到我房间。见我未醒,便在一旁傻傻看着,有时凑上来轻轻吻我一下又迅速跑去学校。
醒来的时候,雨还在下着。侧耳倾听,雨声如同小时候和祖母一起养的那些瓷白蚕虫蠕动在大片脆嫩桑叶上啃食时发出的细碎声响。那些浸在雨中的记忆总使得一些过去的人近在咫尺。
连芸也在一旁,她愣愣瞧着我,然后伸手刮了下我高高的鼻梁,说,你睡觉时的样子特别可爱呢,像小孩子。
我朝她笑笑,便起身洗漱。
她匆匆吃完买来的三明治和豆浆,就先去上课了。
我穿上一件熨得有棱有角的衬衣,出门往地铁站走去。路上,上班族的步子总是很快,像银行点钞机发出的声音,他们脸上的表情冷漠,很像冬天。三五成群的学生穿着蓝墨色的宽大校服,推推挤挤奔跑着。车站里更是人山人海,现代文明就是从这样一个热闹的清晨开始的。
身旁西装革履的男人怀揣着公文包,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一边看着穿短裙丝袜的女孩,目光不安分地落在她的大腿上,然后喉管发出吞咽的声音。
女孩淡然地看着手机,一头漆黑长发遮挡住娇小白净的脸庞,隐约可以看见她低垂的睫毛。突然间她转过头来,目光逐渐从我身旁的男人转到我身上,一瞬间又停住。
她似乎认识我,欣喜地向我走来,脸上笑着说,你是……项南?
我惊讶地看着她,发现这女孩竟然是夏清漪。她干干净净的长发搭在肩上,仿佛那么久之前来到溪舟镇时一样,眼睛明亮,还浸润着那年莲云山脚清澈的水波。
清漪,你也在这里!真是越长越漂亮了。我高兴地对她说。
她露出孩提时的笑容,狡黠地问我:你工作了?一定跟画画有关吧?
我勉强点点头。
李君呢?她问。
我哽住了,随后说,我也很久没见他了,你走后一年,我叔叔就把我接到了阳城。
清漪继续看着我,你还记得吗?你以前说过,如果再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我你那时画的是谁,是吧?
呃?我僵持住了。
好啦,别紧张。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你那时在河边画的人是李君。如果是我的话,我跟我爸爸走的那天你就会告诉我了。
清漪压低嗓音,凑到我耳边,用一种轻而郑重的声音往我大脑中输入。
你为什么那么在意李君?
我心里一下子被安上发条,不断拴紧。
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我呢?
清漪,你也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原地站了多久,地铁车厢的大门似乎开启很多次,又关上很多次,身边人来人往。恍惚间清醒过来,发现夏清漪已经不见了,她像幻觉一样把我带向了很深的谷底,在那个无法回头的年少。
之后很多天我都不去想自己是不是真的遇见过夏清漪,我宁愿那只是自己白天里做的梦,虽然梦境如此真实。
我试图把身心都放到工作上,主动请求上级让自己整理近来的大量文件、报表、会议记录,甚至有时也开始给连芸打电话,对她说些无关痛痒的笑话。我想用现实驱散过去。
屋外冷空气钻入毛孔,墙角花枝大多枯萎了,剩下败落的面目,让人感到冰冷。
这个冬天,总感觉有什么正在靠近自己。
那个陌生的号码终于出现在手机屏幕上,不断闪动,我按下接听键。
听到电话那头略微薄弱的男孩声音,项南,我是李君。
号码是我给他的,那日在溪舟旅店里,他送我山药,我一下子认出了他。就在他转身离开时,我上前拉住他。
我说,李君,你怎么在这里?
他略微忧伤地回答我,项南,我不是一直都在这里吗?我不像你们,我不会离开溪舟镇。
我半响没说话。
他又看着我,说,那女孩是你女朋友吧?
我点点头。
好好珍惜。
李君,我……你……你的那艘船还好吗?
你们走之后,那船也都不能用了。有一些老人把我介绍到这家旅店,我就一直在这儿干着,老板对我也挺好的。
他的脸颊露出的还是少年时的微笑。
时间确实隔离了我们,所以当彼此相遇时也变得陌生。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和他说离开这里后自己在阳城过的日子,我无法和他说每日封顶的高大楼房、车马如水的柏油马路、夜夜笙歌的娱乐场所以及消颓萎靡的大学生活,那一切离他都那么远。
良久过后,我只是从兜里拿出一张名片给李君,说,如果有天到了阳城,就打上面的号码,我一定来接你。
他点点头,然后笑笑,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火车站拥挤的人潮不断向我涌来,我翻看手机四处寻找李君说的位置。
他安安静静地站在西面一个破旧的出站口前面,伸出双手呵气,模样没变,还是记忆里那个清澈的少年。
我快速走过去,在靠近他的时候突然又放慢了步子。李君看到我,很高兴地朝我挥手。
到我的住处去吧。我一边拿过他的行李一边对他说。
他摆摆手,不用了,我要回去。
回溪舟镇,回莲云山?你不是刚到吗?
不是的,项南。其实,我已经来了几天了。我就是想看看这座让你们都舍不得回去的城市究竟是什么样的。现在,我看到了,我想自己是时候回去了……不过,临走时想看看你。
李君。我们先到临近的地方坐坐吧。我提议。
李君点点头,还是一脸明朗的微笑,但那笑里有失落。
我请他到车站附近的咖啡馆,期间我边喝咖啡边聊起这座城市的发展、自己的工作、住房的紧张、喧闹的街区,而他只是沉默地看我轻轻搅拌着咖啡,他面前的咖啡一口没沾。我意识到这些话题离他很遥远,于是便又聊起火车、溪舟镇、莲云山、幼年,甚至聊到连芸。
李君的脸上突然没有了笑容,目光不断抬高,聚到我脸上,说,项南你知道吗?莲云山的雾气到现在还没散去,你以前说不会离开溪舟镇,而你现在……还会回去吗?
李君,我们都长大了,不再像以前那样了。很多东西已经回不去了。
李君没有说话,目光黯淡。
对了,李君,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也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咖啡馆墙壁上优雅的石英钟顷刻间似乎停止下来,喧嚣的人声也渐渐听不到了。世界在这样的时刻里像凝固了一样。
李君,其实清漪那时候喜欢的人是你,她要我把一封信悄悄转交给你,可是……我……项南,我知道……那天在旅店放行李的时候,我打开了里面的画板,所以……我也看见了那张画像……是梦中的少年,在袅袅云雾中撑长篙翩翩而来。
山峦寂静,如同匍匐而睡的巨兽,落下安然的鼾声。
莲叶下晃动着涟漪,那飘来的渔船上一个身影渐次清晰。
船橹撑开的柳荫一一倒退,水面上清澈的倒影呈现出瓷般光亮。
昨日书
文/沈佳英。
这半年走得算是安稳,慢慢看惯林苑随季节变迁的不同景色,犹记得最初那些日子惊讶与感动阵阵来袭的时刻。我和一群心地善良的孩子一起上课放学,那是一些单纯而勤奋的孩子,我常常和她们一起在图书馆坐上一个下午,她们戴着耳机做听力习题,我则心不在焉地翻翻《青年视觉》,或者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朱天心的一个短篇集子,然后去泡一杯速溶咖啡,在纸上书写一段随之而来的心绪。
四五点的时候晚霞就铺满了山头,木质书架上落了一片夕阳,满目都是金黄色。我心里有无限动容,想起一年前,在某个晚自习上与陆聊天时,她说,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多么好。那一年她在我们班复读。这句话这么久来我一直记得,不过是为了在将来的某一天得以印证。而这一天也果然到来。
林苑的秋天那么长,整个秋天道路两旁的银杏树叶都在不知疲倦地簌簌而落,到深秋时候,地上已经覆盖了厚厚一层。秋天的时候,我喜欢绕着学校的植物园走路,那是秋日下午两三点的淡淡日光。草地上有坐着画图的人,有拿着单反照相的人,有拿着吉他练习的人。路旁的木头椅子上坐着年轻的情侣,阳光透过树木间隙落在他们身上。
石板小路的尽头,蜿蜒而东,消失在视线里。阳光透过树木间隙,洒落在路面上,投下斑驳的影,映照一地金黄。微风里枝丫摇晃,用树影剪着花样。我在远远的这头,秋照缓缓落在我的身后,把孤独延长了几个世纪。我走过热闹的地方,走过寂静的地方。捡一片银杏的落叶,摘那些不知名的红色小果子。拍一条落满枯叶的石板小路,拍葡萄、迷迭香的紫色叶片。这种时候内心总是宁静而快乐。我总是过得太匆忙,难以拥有更多这样单纯的满足。
晚上在图书馆待到很晚,从图书馆四楼的现刊室走到位于五楼的宿舍,正好是两首歌的时间,有一段时间我听的是薛之谦的《伏笔》和陈奕迅的《伤心证明书》。
我裹紧单薄的衣服,走在昏黄的路灯下,这样不多久我就混淆了他们的声音。夜晚很凉,路上行人稀少,有时候碰到争吵的情侣,上演逃跑与追逐的戏码。我误以为,那是往事荣耀的样子。
期末的时候一整天一整天地待在图书馆里,望过去密密麻麻的全是背书做题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总是让我万分惶恐,每个人都在马不停蹄地奔赴自己的前途,我混迹在他们中间,每一次都会迷失自己的脸。这样差不多待了一个星期,我单词没有背几个,倒是把现刊室的《旅行者》全看完了。到后来我一坐下来就想要吐了,于是只好在各排书架前逛来逛去,也不拿出来看,只是走过一个个书名与人名。加菲加入我以后,我们就总是在小说区转悠,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选书看,断断续续地轻声说话,那阵子我们看虹影,我看《阿难》,她看《英国情人》,然后在越来越暗的天色里花半小时的时间去纠结要去哪个食堂吃饭。
最后终于那些兔子们都待得要吐了,于是几个人就声势浩大地收拾了书包乘车去了市中心。赶上中饭时间,在肯德基吃15块钱的豪华午餐,酒足饭饱后去电影院看了《金陵十三钗》。包厢里除了我们四人只有一个人,我看到刀光剑影处还是忍不住地闭上了眼睛,伸出手想握住谁的手,于是我又这样想起你。看完后那三只兔子都在恨恨地骂日本人,并由此坏了心情,晚饭都不想吃了。我在她们身边,其实心里并无多少波澜,毕竟已经不是十六七岁了,已经很难会因为一部电影一本书或义愤填膺或悲伤欲绝,或又对明日充满了希冀。这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些士兵,佟大为脸上丝丝入扣的表情是对这场侵略战争最基本的责难。他们最后都死了,电影和历史一样,在死难者身上连多一个镜头都没有。哪怕他们死的方式其实是最值得被人纪念的。自然我无法忘记,那样缠绵的歌声善解人意地配合着秦淮河女人婀娜多姿的脚步的时候,透过书娟的眼睛我们看到的那种美简直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结尾字幕缓慢上升的时候我听到隐约的啜泣声,我们都不去问是谁哭了。
我只知道,我看到了一部好片子。
半年过得那么快,遇到一些新的人,又写了一些字,忘记又想念的脸孔,在记忆里若隐若现。快乐与痛苦,都放在心上,酿成一句诗行,或遗失于土壤,反正,这里到处都是花香。还是在路上。
实是最值得被人纪念的。自然我无法忘记,那样缠绵的歌声善解人意地配合着秦淮河女人婀娜多姿的脚步的时候,透过书娟的眼睛我们看到的那种美简直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结尾字幕缓慢上升的时候我听到隐约的啜泣声,我们都不去问是谁哭了。
无垠
文/臧心韵。
我身边的人总有意无意向我提起Q城,我不得不在他们的七嘴八舌中再次想起Q城,Q城的一切都是停滞的,甚至我在很小的时候便发现那里的云是懒于行走的,它们严严实实覆盖了我的童年,隐藏起我将要生出的翅膀。
我的舅舅像是一位伟大的园丁,在其他园丁忙碌或收获时,他在忙着培植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家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博物馆,收集着那些死去的梦想。可舅舅并不以为然,他说这就如同动物和昆虫在某一时刻必须褪去自己的皮,这样它们才能远离那些偏执的烦恼,在路上走得更远更远。
舅舅的爱好是将看见的一切文字编成剧本,他无时无刻不在推敲人物们的心理与活动。我从出生以来读过的全部文字都来自于舅舅。我有一个一直没有告诉他的秘密——他所改编的那些故事后来常常出现在我的噩梦中,它们几乎扼杀了我全部的想象力,我的世界通常在某一时刻突然失去了生动,人物们轮番上场,按照剧本上写的一幕一幕演出着。因此,当舅舅说要带我离开我们的小城时,我毫不犹豫,离开后的舅舅大概会像动物扔掉外皮一样轻松地放弃编写剧本,他或许要去另一个活泼的地方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我乐于去见证这样的趣事。
于是八岁的我坐上了轮船,又或者是火车,总之庞然大物在预备要越过城市的时候发出了嚣张的巨大声响,然后它们出发。
八岁的我已经有了理想。我很早便想过要开一间杂货店,我收集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儿,并把他们藏在任何地方,它们常常待在上锁的抽屉里或床底下躲避我父母对我突如其来的检查。对杂货店的憧憬占据了我很长的一段光阴。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心爱的小东西们能够出现在高高的货架上,它们不必再带有灰尘和阴霾躲藏在我的喜爱中。
在那次漫长的路途中,舅舅为我讲述了他在十几岁时扮演了一棵大树的经历。
人们邂逅,人们相遇,但这都与我的舅舅毫无关系。他举着树枝站在舞台上,看着其他人来回走过。他卖力极了,即使如此,教他们表演的老师依然说他完全没有任何一点符合演员的标准。
我的舅舅如此豁达,就像他总能在落寞的时候想出理由安慰自己一样,在回忆起这段记忆时,他轻易放过了表演老师对他的苛责,而是一遍一遍向我讲述作为一名演员的快乐,只要站在舞台上,即使是一棵树也会快乐。他的故事对我来说就像出演一棵树的过程一样枯燥与冗长。当舅舅在路上不知第几遍重复他的故事时,他甚至加入了对细节的描述,他手中树枝上的叶子哗哗地响,这种响声完美地充满了他的内心。
我真的听到了树叶哗哗作响。我随舅舅到达了Q城,到达了一个长满树木的地方。
舅舅说这些高大的树是在鼓着掌欢迎我们呢。可我对他的拟人并不感兴趣。
我们沉默着走过一棵又一棵树,我沿路捡漂亮的石子以及一些还未被鞋子碾碎的树叶,同时也被一个卖缝纫线与剪刀的小贩吸引了脚步。直到我们到达了一家老旧的剧院,舅舅才发现我手中捧满了没有用处的东西。
我的舅舅仰头长久注视着这座挂满尘埃的建筑,然后在我面前蹲下来:“乖乖,你想要做演员吗?”他对我的称呼使我吓了一跳,我从没想过这样的称呼会出现于一个只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剧本的怪男人口中,这大概是他一生当中说过的最温柔的一句话。但我还是摇头,我摇了一下头,可舅舅脸上还是充满着希冀,于是我更用力地摇头,我的身体也随之晃动,石子们在我的手中相互碰撞,然后唱起了咿咿呀呀的歌。我的世界里瞬时只剩下了这捧有趣的石子,我面对它们笑了起来。
我对着破烂儿们的专注与笑容惹怒了我的舅舅,他用力扯着我的胳膊,把我拖向不远处的剧院。“你就不能更有出息一点吗,你为什不抱着你的那堆破东西去死呢。”舅舅骂骂咧咧。这是一个奇妙的午后,我的舅舅分别说出了生命中最优美与最恶毒的话语。
那时我是多么固执的一个孩子啊,我为了让自己的理想免于受辱,坚决地站在原地。可是原本瘦弱又病痛缠身的舅舅忽然变成一个大力士,他始终拽着我,像拖着一只古老的行李箱,我大声哭闹,用新买的小皮鞋踢舅舅来回移动的双腿,手中的石头掉落一地,还有我背包里的夹子、糖纸、碎玻璃瓶,它们接二连三从我歪斜的书包口袋里蹦跳出来。已经一无所有的我见到了剧团的团长。我的舅舅对他说,我这次前来是要为了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而努力。
我到那时才知道舅舅最爱的其实不是那些成屋摆放的剧本。他想做一名演员,从出演一棵大树时开始,并且他因此出卖了我。舅舅也留了下来,之前他长年待在小城那间阴郁潮湿的屋子里,因此莫名其妙地患上了好多种疾病,如今已经丧失了将活力带给观众的资本。我始终认为自己与舅舅一同留在Q城学习表演的过程其实只是舅舅把我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他的梦想。我更加想要大吼大叫了,可惜之前过度的哭闹耗尽了我的力气,我沉默了,这是一种妥协。团长和蔼地打量我,他对焦急的舅舅说他已经打算留下这个难过的小女孩。
剧团的团长就是当年舅舅的表演老师,我一直认为他不够睿智,多年前他就应该更加凶狠地呵斥那个僵硬木讷地扮演着大树的男孩,彻底打消他心中的念头,可是他没有,于是舅舅有关演戏的梦想开始不切实际地生长,它们恶意地将臂膀伸向我。
任何季节的夜晚都很凉,它们的区别只是能否使我感到寒冷,成为演员后我在冬天的被子里背着复杂拗口的台词。我的骨骼偶尔会发出“咯咯”的响声,我想它们一定是太寂寞了。很久没有哭过的人一定不会记得眼泪跑出来时的感觉,它们的下落就像一次漫长的分娩,孤单将她的小婴儿们托付在了风里。我的眼眶涨得就要裂开,我想要一块纸巾或是一个盆子,总之我不希望泪水们又滴滴答答地落回到我的身上。坐在灯前的舅舅总是在这时转过身来,不过他不给我任何东西。
“快背。”他只是简单粗暴地这样说。
我不知道是因为舅舅的记性不好还是其他原因,在我成为演员之后的日子里,他不止一遍重复过来时路上的那个故事,童年时一次算不上成功的演出经历似乎使他获得了无比巨大的优越感。“不要和其他孩子一起玩,他们都是僵硬木讷的傻瓜。”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赫赫是剧团里唯一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他也像我的舅舅那样热爱表演,当我知道他声情并茂的表演并不像我一样来自于另一个人的逼迫,我失望极了。这意味着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可以反抗舅舅的同盟。
但我还是与赫赫成为了朋友,我在不停背着台词的夜晚终于意识到,我需要的不是这些剧本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它们是死去的,它们不带有灵魂,不能张开双臂拥抱我,也无法填补我内心任风呼呼进出的空洞。我需要的是一个朋友,就像赫赫,只有他们才是灵动的,才是生生不息的。
我将我的理想告诉了赫赫,我说我亲爱的小东西们从一个被四处追杀的噩梦中气喘吁吁爬出又跌进了另一个。我的舅舅,为了使我获得专注,他也开始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突然闯入我的小屋,将我收集了许久的物品扔出窗外,我跑下楼去捡它们,但它们已经破碎得不成样子。
我是一个记仇的孩子,因此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仍然记得那天舅舅站在窗前观看我的小朋友们争先恐后自由落体,它们碎了一地,但我的舅舅没有注意到附在它们身上的我的期待与回忆也迸裂出来,逃逸得无影无踪,他只是露出志得意满的笑。“现在它们再也不会让你分心烦恼了,你终于可以每天每天地练习如何成为一名好的演员。”每天每天,我的舅舅把那时的我丢进了一个深渊。
这件事注定了我对舅舅以及表演的厌恶。我悄悄偏离舅舅为我指引的光明大道。
赫赫安慰我,他说:“没关系,旧的不去,我们就无法去寻找新的。”接着他搬出自己肥肥胖胖的存钱罐,硬币像雨水一样落在我的身边,我们用手绢包住巨大的财富,然后徒步走到了Q城的另一端,城市的那头开满了杂货铺,我用大把的硬币换了糖果色的梳子与镜子、心形纸盒还有腥腥的贝壳哨子。我们奔跑在摇摇曳曳的路上,赫赫与我一同捡拾地上枯萎的花朵和圆润的鹅卵石。他捡起一根美丽的羽毛斜插在我的背包上,背包伏在我的肩膀上,沉甸甸。我感到自己又要成为世上最为富有的人了。
冬天的时候舅舅整日待在剧院中,他有时突然出现在剧场小小的入口,阻遏了冬季微弱的几束光芒。“你们身后的小树为什么要用纸板制作而不让一个小男孩扮演呢?”舅舅总要禁不住问演员们。舅舅每次提出这个问题时神情都像极了一位国王,国王居高临下,带有莫名的高傲俯视着领土与臣民。
舅舅的热情始终如此高昂,他在为自己曾经创作的一个叫作《无垠》的剧本选择演员。那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剧本:一个旅人一心想要去北极,他不怕冷,也不担心路途遥远,于是他一直走,经过了许多漫天白雪的地方,至于最后他有没有到达北极,只有天晓得。
舅舅对那些站在舞台上表情僵硬的表演者并不满意,在纠正他们的错误时,他总要引用很久以前他在演出中看到的女主角脸上的神情——就好像一滩潋滟的绿水流转在她的眼睛里,她的视线由远及近,脸上是像丝绸一般柔和平静的笑容。
在台下吆喝的男人让我感到羞愧,我知道台上的每一个演员,包括赫赫,他们看舅舅的眼神中都有一点不屑,但我不怪他们,如果他不是我的舅舅,我也一定会这样看着他。
最终演员们还是赶走了坐在剧场前排喋喋不休的舅舅。
舅舅离开的瞬间仍然趾高气扬,他坐在剧院里的台阶上,我想他或许一直认为剧团的演员们就是他的财富,他们总有一天会变成他的兵与卒,帮他去征服他遥不可及的梦想。清晨或傍晚的露水触摸着他,他仍没有清醒,仍没有意识到自己像是一团气体,对任何演员,对任何一个舞台,都是可有可无。
可能他一辈子只能演一棵大树,远处的景色诱惑着他时他也只能停在原地止步不前。
坐在石阶上的舅舅仍旧不够镇定,尤其是在知道剧团里这些早已过气的话剧演员们将穿上滑稽无比的服装在口袋里揣满糖果向小孩们推销自己廉价的儿童剧门票后。艺术沦为商业使他无法接受,孩子们不再渴望看到表演,他们在受到讨好之后才会不情不愿地走到这里来。在一个晚上他偷走了将要送给孩子们的所有糖果,我吃掉他转送给我的全部糖果,我吃到牙痛,甚至最后我的舌头也被甜得麻木,糖融化的味道变成酸的。我大着舌头把这个发现告诉舅舅,然后我咯咯笑起来,因为我看见,我的舅舅也有了与我相同的感受,他因为酸而紧紧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我总在每一个赫赫打开储钱罐的日子里奔向Q城的终点,寂寞的杂货店是城市的句号。它们的身后是整片荒凉的田地,赫赫与我穿越城市的终止符号,我们在它背后的土地上铺下大块的格子布,我收集多年的物品们被摆放在那里等待出售。
过去很久很久才会有一辆飞驰的汽车经过,它们经过时扬起的尘土使我将自己假装成一位杂货店老板的游戏不能够再愉快地进行。从没有一个人停下好好看看我的宝贝们,它们就要湮灭在无人关注的时光之中。
直到十几岁时我对美的感受逐渐趋近于这个奇怪的世界,一个戴帽子的姑娘喜欢上了我的一枚水晶卡子。
“很美。”她说,“我要买它。”
然而就在她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忽然感到失望,当我终于在开一家杂货铺的道路上走出第一步,我只能感受到极度的无聊。姑娘递出的钱币在风里脆生生地响。我无端想起臃肿的杂货店老板娘,她的手指划过自己收获的每一张钱。我过去只想让自己的手指如此舞蹈,但我并未考虑到也许手指们的舞蹈将会持续许久,直到它们的舞步失去明快,它们的主人变成一个精明势利的商人。
我将卡子送给了姑娘。然后在忽然之间我抛弃了自己脏兮兮的卑贱的小理想,我卑鄙地背弃了它们。赫赫负着那块大大的格子布默默走在我的身后,格子布围成的包袱发出声响,我已经不再能像小时的自己那样听懂它们的语言。我只知道它们不再幼稚了,随我一起长大的它们只剩下尖利与烦躁,被装进包袱里的一切都在狠狠撞向彼此,然后它们就能互相作别了。
“怎么了?”赫赫问。赫赫也不能够懂得我,我曾经的愿望,它们轻飘飘地浮起来,一直到我看不见的远方。
它们同时好像用这些杂乱无章的声音为我关上了两扇大门,我站在门的缝隙,看到自己的过去与未来,并且对自己的喜与恶感到深深的莫名其妙。
红蓝相间的格子布被我和赫赫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丢下,我们拉着手,就又轻快地出发了。
又一个冬天过去,剧团开始了回光返照。偶尔会有小群的人走进剧场来看威廉·莎士比亚的悲剧。
我的舅舅印刷了一批花花绿绿的传单,他在这时走出门去,热情地在阳光里分发传单。他也将自己的名字印在不起眼的边角上,他像是故意搞错了一样在自己的名字后加上了表演者的头衔。
就像下雨天街上会出现一片花伞一样,晴好的日子里街上始终有许多人拿着舅舅的传单,他们也都在舅舅的介绍下知道了笑容凝固在纸页上的公主就是我。
每当这时,春天绽开在舅舅的脸上,就好像很多年前那棵病恹恹的树重又长出了繁茂的枝叶。
舅舅陶醉在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中,直到有一天一个中年男人经过时为他带来剧院即将被拆除的消息。中年人的外地口音使得他对此并不是十分相信。对于Q城的热爱让他几乎忘记自己也是一个外乡人。他开始与那个男人争吵起来。中年人忽然挥手打了舅舅一拳,我的舅舅愣在了原地。他从小到大从未打过一次架。但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那人并没有再出第二拳,他在等待我的舅舅也挥手给他一拳,然后他们才能热热闹闹地真正打起来。
于是我的舅舅抬起他紧握的右手。那天下午大街上的两个男人像小学生那样重复着你来我往的打斗。这时并没有一位老师前来阻止他们,有的只是热情无限的人们,他们围在舅舅与男人的身边,大声地为双方加油助威。中年男人感到自己在掌声与呐喊中变成了一个英雄,他太爱这种感觉,那个尘土飞扬的地方成为了他的舞台。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看到舅舅同那个男人战斗时的场面,瘦与软弱是他从作为一个小男孩时起就已经具备的特征,他不可能打败一个毫无立场又那样想赢的人。
人们很快发现,我的舅舅几乎没有流一滴汗,他被压抑着的汗水不断地从眼睛里流出来。舅舅的世界模糊一片,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能够再持续光荣地战斗了。
于是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爬起来带着一条柔软的胳膊走上回到剧院的路。那条脱臼的胳膊乖巧地挂在舅舅的肩膀上,像钟摆一样缓慢摇晃。
舅舅缓慢地走了好久才再次看到了剧院的大门。我一直记得他对我说的,地球是圆的,人们总会先发现桅杆再看到船身,因此桅杆才是人们的希望,他看到剧院就像是看见了桅杆,看见桅杆他便知道了,自己可以暂时停止颠簸而只是待在平静的甲板上。
回到剧院后他便四处寻找团长。躺在躺椅上的老人在听到舅舅语无伦次的呼唤后站起身来。
“剧院是不是就要被拆了,新的剧院要建在哪里?”舅舅问。
“是的。我已经老了,我和我的剧院一样老了。我不愿再劳累。剧团马上就要被解散了。”团长脸上又出现了与从前一样令人不喜欢的和蔼笑容。
太阳这时已经落下,舅舅做的第二件事是来到我的房间,他用衰老的声音问我是否要与他一同去另一座城市继续寻找做演员的机会。他依然试图用同一段记忆说服我,他说着自己曾经作为一棵大树,一件道具登上舞台时的情景,“你知道吗?”
他说,“当我们登上舞台的时候,台下的孩子们都在欢呼,有几个认识我们的人举起手臂,用力地向我们挥手。”可惜他的回忆已远不如我八岁那年那样清晰,他混淆了主人公们上场的顺序,也不再能够分辨清楚表演时舞台上的灯光究竟是昏暗无比还是熠熠生辉。
这次我拒绝得比几年前干脆利落许多。
舅舅小步小步地走出了我的房间,他站在门口,托起自己的胳膊向上一推,就让它回到了自己原本的位置。我在屋子里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骨骼被重新拼凑到一起的声音。
咔嚓。咔嚓咔嚓。
人们在天气还不算燥热的时候开始摧毁这座屹立多年的剧院,来同它告别的人并不多,多数演员在离开剧团后找到了自己新的工作,他们有的需要整日站在大街上向各种人推销,有的必须在午饭时间骑车为男孩女孩送去油腻腻的油炸快餐。
团长牵着我的手,当浅黄色的外墙出现了第一道裂痕,他的脸上仍然满是和蔼可亲的笑。
突然有人在机器的轰隆作响中大喊舅舅的名字,他说舅舅就在刚才跑进了剧院里,他拼命跑,一直跑,任谁叫他都不听。他进去的时候楼就已经开始摇晃起来了。有几个人想去请施工的人停下来,但他们跑到一半便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庞大的机器正准备给楼房最后的致命一击。
春天一缕撕心裂肺的阳光照射过去,斑斓一片。人们不能够再用目光四处寻找与追逐奔跑于剧院中的舅舅。我相信他就是在这时露出了微笑,笑容像枝叶缀满树梢,他与世界的告别不再是离开而类似于久别重逢。他终于如此与自己最爱的地方融为了一体。
病
文/蓝天雨。
阴霾的铅灰色堆积在楼房与街道的上空,沙哑的风给落叶伴奏,这一场秋走得不徐不疾,或者说冬天太懒、来得拖沓,冗长的时间把寒冷拉扯成温柔,让小城里习惯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的人们格外不习惯。
上了年纪的单元楼的隔音效果赶得上一张漏风的网,我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绿色拍子,弓着腰屏住呼吸,正准备对桌子边上那只黑色大苍蝇下手的时候,听见了钥匙插了两次才插进年久锈蚀的锁眼、用了几分力气才转动开的声音,生了锈的门“吱呀”一声转开一个弧度,这种声音像指甲划黑板一样很挠心,让我来气的是然后苍蝇飞了。
那应该是对门马婶的新房客。我开门探出头看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正在把黑色的行李箱挤进门去,旧灰色钉着纱网的不锈钢门掩在他洗褪了色的夹克后,那是一扇很脏的门,上面沾满了煮饭婆的油渍、老烟枪的烟灰、酗酒鬼的酒气,还有洗头妹劣质香水的味道。我不清楚这个人会给这扇门留下些什么,但很显然他也不会住太久。小城积淀了几百年的刻薄与尖酸、一块钱当十块钱用的心态在以房租为收入、以麻将和八卦为消遣的更年期妇女马婶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此般淫威剥削下这抽水马桶三天一堵电视机五天一坏的屋子里的房客一直来去匆匆。
黑色的行李箱被吃力地提起又放下,他回身想把门带上,他看到了我。起了球的驼色粗棒针织围巾绕在他颈上,侧脸线条清晰,眉眼干净。
这是我和罗森的第一次见面,我十七岁,他刚成年。他留下一个竹竿一样又高又瘦有些驼背的身影,而我,顶着鸟窝一样的头发,穿着山寨湖人二十四号大卫衣,胡子没刮,眼圈深重,手拿绿色的苍蝇拍,脚塞在棉拖鞋里,从头到脚贴着宅男的标签。
用这般略显矫情的文字来描述我和另一个男性的故事其实不是我的风格,但愿你不要把我意淫成一个同志。只是在我平淡无奇的浅薄阅历里,罗森是一朵奇葩,他的出现打破了我维持了十七年简单粗暴但基本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他被一种病症折磨了好几年,这种病叫不出名字,会传染的。
白色的泡沫包裹着黑色的胡茬融在温热的水里,我抹了把脸走出卫生间,套上校服,背上书包,系好鞋带,然后和我妈说走了啊。
哎,等下子,牛奶。我妈从搪瓷缸子里拎出温着的一袋热牛奶,擦干了拉开我背后书包的拉链塞进去,她只到我肩膀那么高,做起这件事来总没有我小时候那么轻松,但每年到这个时候问的话都差不多,你棉毛裤穿了吗?
我说,没有,我要赶校车了,拜拜。推了门出去,身后她的声音贯穿楼梯道而下,明儿把棉毛裤加起来,要降温了,听到没有啊?
我下楼差点撞上迎面上楼的罗森,依旧是黑不溜秋的旧夹克,但里面单薄的破洞T恤和脖子上几根金属链子以及右耳的耳钉委实闪了我的眼睛,他警觉地瞥了我一眼,又很快卷着疲惫把目光收回去。我侧过身子让他先上楼去,他背后巨大的黑色的包里应该是吉他或者贝斯,像是一片摆脱不掉的沉重的阴影包裹着他。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随便扯了个笑容给他,他却没有表情地又把头抬回去。我一直觉得我的笑容很阳光很友好,可这小子一副很不领情的样子。
落拓与冷漠是病症之一,摇滚和夜不归宿更是病况典型。不过成为一个冷调摇滚小青年的确挺酷,我想如果我是个姑娘,遇到这种小说里的老梗我可能已经心花怒放了,抛下循规蹈矩的人生,染起酒红色的头发,穿上机车夹克,画上烟熏,涂上红唇,跟着他在喧闹的酒吧驻唱、在画满涂鸦的阴冷地下室里蜗居、在城市的霓虹与烟火中漂泊流浪,哪天被抛弃了,点支烟逮着个路人就深沉地告诉他,你知道爱上一个摇滚青年有多痛快吗,又痛又快……好了打住,这话恶心了。对于我这种性向正常三观端正的汉子,浪迹天涯听起来挺热血的没错,但只能当成别人的故事消遣消遣,非让我躬行一下我还真不大乐意。我妈用十七年把没钱没工作就娶不到姑娘的理论硬揣进我脑子里,我脑子里全是现实主义,这种单薄的现实主义构筑了我基础的免疫力。
小城一年四季都爱刮风,这点很不好,经常吹乱姑娘们的发型是其次,最受不了的是体育老师总是跟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有风,不能打篮球。
刮了两个月的秋风在礼拜天暂歇,可惜没有迎来我期盼已久的大晴天,只能说这一片的天空太沉重,风神卯足了力气也吹不散终年堆积在小城上空的铅灰色。
通常在这种周末的早晨,睡眼惺忪的我应该塞上耳机戴起卫衣帽子窝在电脑前面打dota,可我今天神清气爽得有点非同寻常。我在阳台上快活地伸了个懒腰,张大嘴打哈欠像那个狮子王,转头却看见隔壁阳台里那个小青年正端着个水杯看着我,幸好他不是个美女不然我会尴尬死。我咧嘴跟他“嗨”了一下。
然后我第一次到了对门的罗森家。我忘了当时是如何屁颠屁颠敲门说服他让我进屋看看的,应该也没什么,和搭讪姑娘比起这个来实际上没什么技术含量。
让我咋舌的是,这一天的罗森耳朵上没有耳钉,脖子上没有金属,衣服上没有洞,头发没有像触电一样一根根竖得老高。他穿着白色圆领毛线衣,虽然质量不太好但看着挺舒服,柔软的头发搭在额头上,黑色的瞳仁很深又很空。他太瘦了,几乎是个骨头架子,而这种瘦衬出一种……说得矫情一点叫忧郁气质。要不是之前见过他,我会把他定位成一个每天把校服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话少得和哑巴一样的优等生。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他把马婶的这个破屋子收拾得像殡仪馆一样。我突然很想把那个自称有洁癖的卫生委员拎过来体会一下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我站在干净的瓷砖地上,是的,太干净了,所以我没有意识到病毒开始入侵了。
我听到浅灰色的小音箱里有一个沧桑的声音在唱歌。
谁在催我成长
让我失去迷途的胆量
我怕谁失望
我为谁而忙
我最初只贪玩
为何变负担
为何我的问题
总得等待别人的答案
当我发现罗森家里循环播放的不是披头士而是陈奕迅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像是进了酒吧想疯狂High一次,却发现台上的人西装革履地演奏着《致爱丽丝》;就像是兴致高涨开了dota想打怪,却发现队友都下线洗洗睡了;就像是逃了三节课等着去政教处领处分,结果李主任很温柔地拍拍你的肩说,小伙子干得真好继续努力。好吧,这些类比有点崴脚,但是我强调的是这种落差,这种落差是这种病的第二种症状,把一个脑袋强行分割成两个自相矛盾的灵魂,这两个灵魂彼此爱恨,最典型的是当年十七岁的郭敬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我记得罗森看到我一脸惊讶的时候他笑了,年轻的轮廓一下子像化了的雪水一样温和。他说摇滚只是他的工作,他生命中流淌的是这种安静的忧伤。我说你小子是双子座的吧。他皱了下眉头说不是,但我的灵魂是双子。
看,没错吧。
在我还健康的时候,我是一个很聒噪很热闹的人,窝在海绵露出来弹簧也歪掉的旧沙发里,喝着温开水,听着陈奕迅,偶尔聊几句,这种生活方式会令我浑身爬蚂蚁一样难受,可自从罗森把病毒传染给我,我渐渐地就习惯了,甚至乐在其中,因为病症之三可以概括为一种刻意的自我封闭,刻意的,重点是这个定语。
罗森总是有意无意地保持缄默,即使和我聊天也像在自言自语。有一天我问他这么安静的日子不会无聊吗,他一边撕着调料包一边淡淡地反问我,那你觉得无聊吗,我想了想说没有,他站起来端着泡面去厨房倒开水,回来之后把泡面放在茶几上,抬起漆黑的瞳孔望着我,他说原本只是想这样生存,习惯了就变成生活了。
我和罗森说话的间隙被拉得越来越长,有的时候我想说话但是不知道说什么,我发现我变得和罗森越来越相似,我已经习惯于有意无意地保持着沉默而忧郁的姿态,心里阳光活泼的苗子被我压抑得失去了生长的力气。我和罗森说,我的身体里有两个彼此相爱又相恨的灵魂,一个明媚,一个忧伤。可是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十七年以来一直活得很明媚的我现在因为什么而如此忧伤颓唐。
马婶的电视只能收十几个频道而且动不动就下雪花,所以罗森从来不看电视,他甚至不读报纸不打游戏,他唯一的活动就是在打印纸上哗哗哗抄歌词,最好是泛黄的旧纸,大段大段的陈奕迅的歌词,颓废混杂着烟味我满脸胡茬,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一类。
除此,他也会写东西,写一个孤独的男人在阴暗潮湿的街道里行走,累了就蹲下来喝啤酒,他的口袋里装着一朵凋谢的玫瑰花,然后静静地等着天亮。说实话他写的东西我看不懂也看不下去,但我还是硬着头皮看完,告诉他我看懂了,甚至我会写出类似的东西。我从小对于读小说没有多大的兴趣,至多陪前女友看过一点郭敬明,不过这种三分之一人物动作、三分之二空洞的寂寞忧伤、没有多少情节只需要主人公在结尾荒唐地消失或者死亡的故事,不需要多少文学修养,我写起来还是挺顺手的。写完之后很有成就感,因为会有罗森这样的人赞赏我。这也是病症中的一种典型,我们同病相怜。
罗森站在灶台边上吃着泡面,眉眼低低地压下来,身体薄得像一张纸,他说他把自己与这个肮脏的世界隔离开来,这双筷子,这件旧夹克,这张掉了漆的木头椅子都与他无关,只有周围的空气和他分享着孤独。泡面吃完了他把纸桶扔进垃圾桶,兀自倒在破沙发上把眼睛闭起来,他的世界充斥着只有他听得懂的喧嚣。这很奇怪,又很自然。
我只是点头,我已经不知道再回应他什么,我怕我说着说着也只会说出和他一样的话。孤独,残缺,死亡,绝望,人生,这一类词语。我突然有一种溺水的错觉,似乎这个时候装深沉已经成为了我唯一的救生圈。
我还不知道,我已经染上一种病很久了,并且病得不轻。
我十七岁。十四岁到十八岁是最容易染上这种病的年龄,身体里脆弱的现实主义被病毒杀死然后占领。所以那一年的70后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写晦涩的诗歌,所以那一年的80后跟着郭敬明无病呻吟着疼痛的青春,所以那一年的90后四十五度角拍成非主流,无由来的悲伤就像那画了眼线的眼睛一样越放越大。
还有,不得不说这种病源远流长,记得语文书上那个少年辛弃疾,总爱爬到老高的房上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妈把碗筷动得叮叮咚咚,我爸说韭菜盐放多了,我妈尝了一口,跟我说,请你以后不要有事没事跑到隔壁去,那个空房子里有什么东西让你一直去。
我低头扒白饭,我说你不懂。
我妈愣了一下,然后把碗一丢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声音不算响,她说我忍你很久了,最近一段时间跟被抽了魂一样,动不动就绝望,你才几岁啊?你动不动就绝望。
我爸看了我一眼,跟我妈说,算了,过段时间他自己就好了。
是啊,过段时间自己就好了。如果非要找出一种治病的药,那么也就是时间了。
药量说不准的,有的人过几个星期就自我康复了,有的人长到十八九岁自然药到病除,有的人工作之后现实主义反扑,有的人结了婚有了孩子不知不觉病也就好了,很少有人病一辈子,病一辈子太可怜了。
就像人得了一次水痘之后一般就不会再得,病愈的人遇见正在生病的人的时候,最多说一句幼稚或者装逼,其实心里也清楚,自己曾经也装过。
再后来罗森离开了,他没有和我告别,我甚至不知道他具体是哪一天离开的。
当我忙完了昏天黑地的期末考试已经是寒冷的深冬,小城像一个黑色的袋子挂在空中装满了刺骨的风,姑娘们可爱的脑袋上戴着五颜六色的毛茸茸耳罩,脚底下踩着胖乎乎的雪地靴,大风依然很不怜香惜玉,把她们的刘海吹得乱七八糟。当我敲着对门那扇又旧又脏的不锈钢门的时候,我只听到穿过楼梯道的风的声音,呼——呼——呼——快要过年了,该回家的人都回家了,马婶招不到新房客收不到票子,可楼下的麻将声不但没有停歇反而愈演愈烈,伴随着我妈在厨房剁白菜包饺子的节奏,仿佛演绎着一场欢快的交响。
小城一天比一天冷,我终于把棉毛裤加上身了。我穿着湖人的卫衣,戴着帽子,没有刮胡子,窝在电脑前面打dota,忽然我感觉饿了,可我不太想吃泡面,我想吃我妈包的饺子。
我妈在房间门外跟我喊,写作业把音响关掉,不要听音乐,一心二用你蛮有本事的啊。
我起身把音响关掉了,音响里本来陈奕迅在唱歌。我伸了个夸张的懒腰,打哈欠的样子像那个狮子王。暖气把房间吹得像春天一样,在这春天里,我似乎从一场病中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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