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
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他没有著作传世。本文引自《柏拉图对话录》。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弟子,亚里士多德的老师,著有《理想国》、《法律篇》等。
我们如果从另一角度来思考死亡,就会发觉有绝大理由相信死亡是件好事。死亡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形中之一:或者是完全无知觉的虚无状态;或是大家常说的一套,是灵魂经历变化,由这个世界移居到另一世界。倘若你认为死后并无知觉,犹如无梦相扰的安眠,那么死亡真是无可形容的得益了。如果某人要把安恬无梦的一夜同一生中的其他日子相比,看有多少日夜比这一夜更美妙愉快,我想他说不出有多少天。不要说是平民,就是显赫的帝王也如此。如果这就是死亡的本质,那么死亡真是一种得益,因为这样看来,永恒不过是一夜。倘若死亡一如大家常说那样,只是迁居到另一聚居了所有死去的人的世界,那么,我的诸位朋友、法官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样来得更美妙呢?假若这游历者到达地下世界时,摆脱了尘世的判官,却在这里见到真纯正直的法官迈诺、拉达门塞斯、埃阿科斯、特立普托里玛斯,以及一生公正的神的诸子,那么这历程就确实值得一行了。如果可以同俄耳甫斯、缪萨尤斯、赫西奥德、荷马相互交谈,谁不愿意舍弃一切?要是死亡真是这样,我愿意一死再死。我愿碰到帕拉默底斯、蒂拉蒙的儿子埃杰克斯以及受不公平审判而死的古代英雄,和他们交谈。我相信互相比较我们所受的苦难会是件快事。更重要的是,我可以像在这个世界一样,在那新世界里继续探求事物的真伪。我可以认清谁是真正的才智之士,谁只是假装聪明。法官们啊,谁不愿舍弃一切,以换取研究远征特洛伊的伟大领袖、奥德修斯、西昔法斯和无数其他的男男女女的机会!同他们交谈,向他们请教,其乐无穷!在那个世界里,绝不会有人因提出问题而获死罪!如果传说属实,住在那里的人除了比我们快乐之外,还会永生不死。
法官们啊,不要为死亡而感到丧气吧。要知道善良的人无论生前死后都不会遭逢恶果,他和家人不会为诸神抛弃。快要降临在我身上的结局绝非偶然。我清楚知道,现在对我说来,死亡已比在世为佳,我可以摆脱一切烦恼:因此未有神谕显现。为了同样的理由,我不怨恨起诉者或是将我判罪的人。他们虽对我不怀善意,却未令我受害。不过,我可要稍稍责怪他们的不怀善意。
但我仍然要请他们为我做一件事情。诸位朋友,我的几个儿子成年后,请为我教导他们。如果他们把财富或其他事物看得比品德更重,请像我麻烦你们那样麻烦他们。如果他们自命不凡,那么,请像我谴责你们那样谴责他们,因为他们忽视了应看重的事物,他们本属藐小而自命不凡。你们倘能做到,我和我的儿子便会自你们手中得到正义。
离别的时刻到了,我们要各自上路——我将走向死亡,你们继续活着。至于生与死孰优孰劣,只有神明方才知道了。
控告忒翁涅托斯辞
吕西阿斯公元前404年
公元前404年,雅典寡头派的“三十僭主”政府没收吕西阿斯家财产,处死他的兄长。次年,民主制度恢复,他控告三十僭主中的忒翁涅托斯,发表了《控告辞忒翁涅托斯辞》,即本文,极负盛名。
吕西阿斯(公元前450—公元前380),古希腊演说家。
诸位陪审员,我认为我不至于找不到证人,因为我看见你们当中有许多人是前次在场的陪审员,当时吕西阿斯控告忒翁涅托斯在抛弃武器之后没有资格再向人民发表演说而他却公然发表了演说。在那次的诉讼中,忒翁涅托斯还控告我杀死了我自己的父亲。他若是控告我杀死了他自己的父亲,我倒可以饶恕他信口开河,认为他是一个卑鄙的人,不值半文钱。即使我听见他把别的禁止说的词儿加在我身上,我也不至于对他起诉,因为我认为为了受诽谤而诉诸法律未免气量狭窄,太爱打官司了。但是目前的案件涉及我的父亲——我父亲是应该受到你们和城邦的尊重的——我如果不对说这句话的人进行报复,就会感到羞耻。我很想从你们这里知道,到底是他要受惩罚呢,还是只有他一个雅典人能够违反法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我的年龄,诸位陪审员,是33岁;而从你们回到城里的时候算起,现在是第二十个年头了。由此可见,我父亲被三十独裁者处死的时候,我才13岁。在那个年龄里,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寡头派,也没有能力洗刷我父亲的冤屈。此外,我也没有真正为了金钱而谋害父亲的动机,因为是我的长兄潘塔勒昂拿走了全部家产,成为我们弟兄的监护人,剥夺了我们的财产继承权,所以,诸位陪审员,我是有许多理由希望我父亲活下来的。此刻,尽管我必须提起这些理由,但是不必多去细说,因为你们全都知道我说的是事实。然而我还是要为证明这些事实而请来一些见证人。
[几个见证人出庭作证]
也许,诸位陪审员,他不会就这些事实进行答辩,而是也向你们陈述,他曾厚颜无耻地向仲裁人这样陈述,控告某人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不算使用了那种禁止说的词儿,因为法律并不禁止人使用“杀死”这个词儿,而只是禁止说“杀人凶手”。我认为,诸位陪审员,你们所争议的不会是字眼,而是字眼的含义。你们都知道,杀过人的是杀人凶手,杀人凶手是杀过人的。
要求立法者写出所有具有同一意义的字眼,那就太费事了;他只是提起其中一个以示全部字眼的意义。忒翁涅托斯,如果有人说你是“打父者”或“打母者”,你一定希望他败诉,赔偿你所受的损害,那么,如果有人说你出手打了你的生父或你的生母,你决不会认为,他既然没有使用那种禁止说的词儿,当然可以不受惩罚。我高兴听你说说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行动和言论都是既高明而又熟练的,——如果有人说你扔下了盾牌(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若有人断言其人抛弃盾牌,则付审判”),难道你就不控告他吗?如果有人说你扔下了盾牌,只因为“扔下”和“抛弃”不是一码事,你就会感到满意而不加理睬吗?倘若你身为十一位司法官之一,如果有人把一个犯人押来,控告那人“脱去了他的外衣”或者“剥去了他的衬衣”,你会不受理,而根据同一条法则,认为他并没有被称为“偷衣者”,就把他释放吗?如果有人因拐卖儿童而被捉住,你会说他不是“拐卖人口者”!只因为你是在字眼上争论,而并不顾及他的行动,但是人人都是按照行动而制定词儿的。诸位陪审员,请你们考虑这一点——因为我认为这人由于懒惰成性、萎靡不振,从未上过战神山,——你们全都知道,在那个地方,当法庭审判杀人案的时候,原告是不使用这个字眼来起誓的,而是使用那个被用来诽谤我的字眼,原告发誓说对方杀了人,被告则发誓说他没有杀人。那么,把那个由于原告发誓说被告杀了人而被称为“杀人凶手”的行动者无罪释放了,岂不是奇怪吗?难道这个和这人所说的有什么区别吗?(向忒翁涅托斯)你曾经控告吕西阿斯诽谤你,因为他说你扔下了盾牌。但是法律上并没有提起“扔下”这个词儿:然而如果有人说某某人抛弃了盾牌,就得罚他五百块德拉克马。当你对仇人的诽谤进行报复的时候,你是像我现在这样理解法律的意义,而当你违反法律诽谤别人的时候,你却可以不受惩罚,这不是奇怪吗?你到底是认为你聪明绝顶能够随心所欲地利用法律呢,还是认为你无比强大,使那些被你伤害的人无法进行报复?你不觉得羞耻吗?你愚蠢到这个地步,不问你对城邦有何贡献,只是利用你的未受惩罚的罪行为自己自谋利益。请为我宣读这条法律。
[宣读法律]
诸位陪审员,我认为你们全都看出了我的陈述是正确的,而这人却是这样愚蠢,不能领会上面说的话。因为我想引用其他的法律来开导他,使他现在在这个高位上受到一点教育,从今以后不再给我们找麻烦。请为我宣读梭伦的古老的法律。
[宣读法律]
“须处以五日足枷,若法庭加此。”
所谓“足枷”,忒翁涅托斯,就是我们今日所说的“处以木头”。所以,如果有人受了枷刑,而在刑满出来之后,在十一位司法官受审查的时候,控告他们不是用“足枷”而是用“木头”把他枷了起来,他们不会认为他是个白痴吗?请宣读另一条法律。
“其人须凭阿波罗起誓,交保证金。如对审判有所畏惧,容其出亡。”
所谓“起誓”,就是“赌咒”;所谓“出亡”,就是我们所说的“逃走”。
“小偷入室,任何人可逐出。”
所谓“逐出”,就是“拒之于门外”。
“金钱可按放款人选择之比率放出。”
所谓“放出”,好朋友,并不是“放在天平盘上”,而是按放款人选择的数字收取利息。
请宣读这条法律的最后一句。
“所有当众来往的妇女。”
还有:“伤害家庭,赔偿加倍。”
请注意!所谓“当众”,就是“公开地”。所谓“来往”,就是“走动”。所谓“家庭”,就是“仆人”。
这种字眼,诸位陪审员,还有许多别的。只要他不是一个冥顽不灵的人,我认为他会理解,当今的事情还是和古时的一样,只不过有时候我们不像从前那样使用同样的词儿罢了。他也会这样表示,因为他将默默无言地离开座位而去。如若不然,诸位陪审员,我请你们公正地投票判决,要考虑到被说成“杀父的凶手”,和“抛弃盾牌”比起来,是大得多的过失。我宁可抛弃所有的盾牌,也不甘心想到这种有关我父亲的事情。
这人上次被控告时,他所受的灾难是比较小的,却不仅得到你们的怜悯,而且导致那个见证人被褫夺公民权。但是我曾亲眼看见他做过那件你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自己虽然保全了我的盾牌,却被控犯有伤天害理、骇人听闻的罪行,如果他无罪获释,我的灾难将是弥天大罪;如果他被判有诽谤罪,他的灾难则是微不足道的。难道我不该要他赔偿吗?你们对我有什么谴责呢?是我被正当地控告吗?不,你们自己也不会这样说。是被告为人比我更好,出身更高贵吗?不,他本人也不能这样宣称。是我在抛弃了武器之后控告那个保全了自己的武器的人诽谤我吗?这不是城里流传的故事。请你们记住,你们曾经赠送他一件有分量的珍贵礼物,那一次谁不怜悯狄俄倪西俄斯遭受的灾难?他在危险中表现得最英勇不过,当他离开法庭的时候,他说,那是我们进行的最不幸的战役,我们当中有许多人阵亡了,而那些保全了自己的武器的人却因伪誓罪被那些抛弃了自己的武器的人在法庭上击败了。他还说,最好是让他死于战斗,胜于活着回家遭受这样的命运。你们不要怜悯忒翁涅托斯受到他应受的辱骂,也不要原谅他违反法律的残暴言行。我已经遭受这种涉及我父亲的可耻的控告,还有什么更大的灾难会落到我头上呢?
我父亲曾多次担任将军,和你们一起多次出死入生,他从未落到敌人手里,从未在受审查的时候被他的同邦人定罪。他在67岁的时候由于对你们的人民表示忠诚而死于寡头政府的淫威之下。难道我不应该对说这种话的人表示愤慨,不应该拯救我的陷入这种诽谤的父亲吗?他死于敌人之手,还遭受被他的孩子们谋杀的骂名,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他苦恼的命运呢?直到如今,诸位陪审员,象征他的英勇的纪念品依然悬挂在你们的庙上,而象征这人和他父亲的卑鄙的纪念品则是悬挂在敌人的庙上的,他们的怯懦是这样根深蒂固的。真的,诸位陪审员,那些外表更高大、更有生气的人更应该惹人气愤。
因为很明显,尽管他们的身体是强壮的,他们的灵魂却是邪恶的。
我听说,诸位陪审员,这人求助于这样的遁词,说他是在气愤之下针对我提出的和狄俄倪西俄斯的相同的见证而发出这样的言论的。但是,诸位陪审员,你们要考虑到立法者并不认为愤怒是情有可原的,立法者惩罚这种发言者,要是他不能证明他说的是真话。我已经两次针对这人提出见证,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罚过那些目击者,原谅过那些抛弃了盾牌的人。
我不知道这些论点是不是还须再加论述。我请求你们对忒翁涅托斯投定罪票,你们要考虑到,对我来说,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严重的诉讼。我现在虽然是控告他有诽谤罪,但是这次的投票判决却涉及我被控告有杀父之罪,我曾独自一人,在刚刚接受检阅之后,就在战神山上控告三十独裁者。
请你们记住这些论证,拯救我和我的父亲,维护既定的法律和你们发过的誓言。
对威勒斯的控告
西塞罗公元前70年
《对威勒斯的控告》是对当时罗马官员普遍贪污的指控。威勒斯作为西西里总督,更是其中较显著者。
西塞罗,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他以广博的知识和雄辩艺术,被誉为“罗马最伟大的演说家”。
各位元老,长时期以来,存在着这样的见解:有钱人犯了罪,不管怎样证据确凿,在公开的审判中总是这样安然无事。这种见解对你们的社会秩序十分有害,对国家十分不利。现在,驳斥这种见解的力量正掌握在你们手中。
在你们面前受审的是个有钱人,他指望以财富来开脱罪名;但是在一切公正无私的人心目中,他本身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就足以给他定罪了。我说的这个人就是凯厄斯·威勒斯。假如今天他不受到罪有应得的惩处,那不是因为缺乏罪证,也不是因为没有检察官,而是因为司法官失职。威勒斯青年时放荡无行,后就任财务官时,除为恶之外,又岂有其他?他虚耗国库;他欺骗并出卖一位执政官;他弃职逃离军队使之得不到补给;他劫掠某省;他践踏罗马民族的公民权和宗教信仰权!威勒斯在西西里任总督时,更是恶贯满盈,使他的劣迹遗臭万年。他在这期间的种种决策触犯了一切法律、一切判决先例和所有公理。他对劳苦人民的横征暴敛无法计算。他把我们最忠诚的盟邦当作仇敌对待。他把罗马公民像奴隶一样施以酷刑处死。许多杰出人士不经审讯就被宣布有罪而遭流放,暴戾的罪犯却用钱行贿得以赦免。
威勒斯,我现在要问你对这些控告还有什么辩解的话?不正是你这个暴君,胆敢在意大利海岸目力所及的西西里岛上,将无辜的不幸公民帕毕列阿斯·加弗斯·柯申纳斯钉在十字架上,使他受辱而死吗?他犯了什么罪?他曾表示要向他国家的法官上诉,控告你的残酷迫害!他正要为此乘船归来时,就被捉拿到你面前,控以密探之罪,受到严刑拷打。虽然他宣称:“我是罗马公民,曾在卢西乌斯·普列蒂阿斯手下工作。他现在盘诺马斯,他将证明我无罪!”这个声明毫无用处,你对这些抗辩充耳不闻,你残忍已极嗜血成性,竟下令施此酷刑!“我是罗马公民!”这句神圣的话,即使在最僻远之地也还是安全的护身凭证。但柯申纳斯语音未绝,你就将他处死,钉在十字架上!
啊,自由,这曾是每个罗马人的悦耳乐音!啊,一度是神圣不容侵犯的神圣的罗马公民权,而今却横遭践踏!难道事情真已至此地步?难道一个低级的地方总督,他的全部权力来自罗马人民,竟可以在意大利目力所及的一个罗马省份里,任意捆缚、鞭打、刑讯并处死一位罗马公民吗?难道无辜受害者的痛苦叫喊,旁观者的同情热泪,罗马共和国的威严以至畏惧国家法制的心理都不能制止那残忍的恶人吗?那人恃仗自己的财富,打击自由的根基,公然蔑视人类!难道这恶人可以逃脱惩罚吗?诸位元老一定不可以这样做啊!这样做了,你们就会挖去社会安全的基石,扼杀正义,给共和国招来混乱、杀戮和毁灭!
为洛迪安人申辩(节选)
加图
洛迪安人拒绝在波斯战争中帮助罗马人,加图为洛迪安人申辩。
加图,罗马政治家、将军。
我知道多数人在取得胜利和成就的时刻都会得意扬扬、骄傲自大、目中无人。鉴于我们在上次战争中作战极其顺利,我深切希望我们不要因考虑欠周而犯错误,使我们辉煌的胜利黯然失色;我希望我们不要得意忘形。逆境使人头脑清醒,知道必须怎么办;顺境却容易令人得意忘形,偏离冷静思考和可靠判断的道路。正因上述理由,我敦促劝告你们,待过分的兴奋消减,回复我们通常具备的自制能力时,再就这个问题作出决定。
我承认洛迪安人不愿看到我们战胜波斯王。不单洛迪安人如此,许多其他民族和国家均表达过相同的愿望。我颇相信洛迪安人在这场战争中的立场,并非有意冒犯我们,而是出现一种很自然的恐惧,害怕我们一旦在世界上无所忌惮,便会为所欲为。他们害怕很快就会像其他许多民族一样,成为我们帝国统治下的奴隶。他们与我们作战,只是为保持自由的愿望所驱使,即便如此,他们并未公开支援波斯王。
请你们稍停片刻,想想我们关切自身的利益,远超过洛迪安人考虑他们的利益,假如我们任何一人预见自己的个人利益可能受损,他会竭尽命力去避免。然而洛迪安人虽然知道他们的利益可能受损,却一直耐心忍受。
我们现在是否立刻全部放弃同洛迪安人友好而得到的多样好处,并剥夺为他们带来的同样好处呢?那样一来,我们说洛迪安人想要做的事,事实上我们自己不是先就做了吗?
一个人说他打算做好事而事实上没有做,对这样的人加以尊敬当然是不恰当的。那么。洛迪安人并没有做错事,而只是有人说他们想做,难道竟能因此而对他们加以敌视吗?
“但是这些洛迪安人呀,可真骄傲。”他们说。这个谴责倒说中了我和我的孩子们。就算他们骄傲吧,那又和我们有什么相干呢?是不是因为有人比我们更骄傲,我们就该发脾气呢?
在莱比锡法庭的最后辩词(节选)
季米特洛夫1933年12月16日
季米特洛夫,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缔造者。1933年2月27日,希特勒党徒策划“国会纵火案”,嫁祸于共产党人。这是他在法庭上的辩词,时为1933年12月16日。最终无罪获释。
各位法官、检察官和辩护人!三个月前,在这审讯刚开始的时候,我,作为被告人,给法庭庭长写了一封信。上面写道:我在法庭上的意见引起了各位法官的一些冲突,我很抱歉。但是因而指责我滥用提出质问的权利和作出声明的权利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是我绝对要加以驳斥的。由于我在本庭受到诬告,我当然要用我所能用的一切方法来为自己辩护,以免遭到诬陷。
这次审讯由一个理论决定,这就是:火烧国会是德国共产党干的,是共产国际干的。火烧国会这一反共行为事实上被用来诬陷共产党人,他们宣称这是共产党武装起义的信号,是推翻德国现政府的烽火。由于用了这理论,全部诉讼程序就贯穿着反共的性质。
任何人都知道德国共产党赞成无产阶级专政,但这绝不是本案诉讼程序中决定性的一点。决定性的一点只是:共产党实际上是否计划在1933年2月27日发动与国会纵火有关的武装起义,以夺取政权?
先生们,依法调查的结果如何?国会纵火是共产党所为这一神话已经完全被粉碎了。我不想像其他辩护人一样援引许多例证。
对于任何具有正常智力的人来说,至少这一点现在是完全清楚了:国会纵火与德国共产党的活动完全没有关系,不但与起义无关,而且与罢工、示威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活动都完全无关,按照法律进行的调查已经彻底证明了这一点。任何人(我不把罪犯和精神病患者算在内)都不认为国会纵火是起义的信号。没有人发现与国会纵火有关的任何起义的事实、行为或企图,种种捏造都是事后很久才编制出来的。那时工人阶级正处于防卫法西斯进攻的状态。德国共产党正力图组织群众进行反抗与自卫。但事实证明:国会纵火只是借口和信号,用以发动预先布置好的大规模运动,来镇压德国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
警官海勒在法庭上读了一首共产党员写的诗,以此证明共产党员在1933年放火烧国会。该首诗选自一本1925年出版的书。请允许我也引用一首诗,一首由最伟大的德国诗人歌德写的诗:
要及早学得聪明些。
在命运的伟大天平上,
天秤针很少不动;
你不得不上升或下降;
必须统治和胜利,
否则奴役和失败,
或者受罪,或者凯旋,
不做铁钻,就做铁锤。
不是胜利,便是失败,
不做铁钻,就做铁锤!
清算账目的时刻终会到来,而且要加上利息!国会纵火案的真相以及真正罪犯的判定,将由未来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法庭完成。
伽利略被判刑时,他宣告:“地球仍在转动!”
我们共产党人今天也怀着同伽利略一样的决心宣告:“地球仍然在转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向着最后的、不可避免的、不可遏制的必然要达到的目标——共产主义……
在沃姆斯国会上的演说(节选)
马丁·路德1521年4月
马丁·路德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倡导人。他的《九十五条论纲》影响极大,罗马教皇要他撤回《九十五条论纲》,本文是就此发表的演说。
我刚才的这番话清楚地表明,这对我的处境是危险的,我曾经仔细权衡轻重,深思熟虑。可是我不但没有被这些危险所吓倒,相反,十分欣慰地看到今天基督的福音仍同古代一样,引起了震荡和纷争。这是上帝福音的特质,注定如此。耶稣基督曾说:“找到世上,不是送来和平而是送来刀剑。”天意神妙而可敬可畏。我们应当谨慎,以免因制止争论而触犯上帝的圣诫,引来不能解脱的危险,当前的灾难以至永远的毁灭。我们应当谨慎,使上天保佑我们的少主查理士皇帝不仅开始治国,而且国运久长。我们对他的希望仅次于上帝。我原引用神谕中的例子。我要说古埃及的法老王、巴比伦诸王和以色列诸王。他们貌似明智,想建立自己的权威,结果反倒成了灭亡的主要原因,正如福音所说:“上帝在他们不知不觉中移山倒海。”
因此,我来到陛下和各位殿下的尊前,谦卑地恳求你们禁止我的敌人因仇恨而将我不该受的愤怒之情倾泻于我。
既然至尊的皇帝陛下、诸位亲王殿下要求我简单明白、直截了当地回答,我遵命作答如下:我不能向教皇或元老院屈服,从而放弃我的信仰。理由是他们错误百出、自相矛盾的情形有如昭昭天日般明显。如果找不出圣经的道理或无可辩驳的理由使我折服,无法用福音或圣经改变我的判断,那么,我不能够,也不愿收回我说过的任何一句话,因为基督徒是不能说一句违心之言的。这就是我的立场,我没有别的话可说了。愿上帝保佑我,阿门!
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卡斯特罗1953年10月16日
1953年7月26日,卡斯特罗领导发动反对巴蒂斯塔独裁政权的武装起义,攻打蒙卡达兵营,失败后被捕,在法庭上发表了著名的自我辩护词《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诸位法官先生:
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辩护律师在这样困难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也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被告遭到过这么多的严重的非法待遇。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和被告是同一个人。我作为辩护律师,连看一下起诉书也没有可能;作为被告,我被关闭在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单人牢房已经有76天,这是违反一切人道的和法律的规定的。
讲话人绝对厌恶幼稚的自负,没有心情,而且生性也不善于夸夸其谈和作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我不得不在这个法庭上自己担任自己的辩护人,这其中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实际上完全剥夺了我的受辩护权;第二,是因为只有感受至深的人,眼见祖国受到那样深重的灾难,正义遭到那样践踏的人,才能在这样的场合呕心沥血地讲出凝结着真理的话来。
并非没有慷慨的朋友愿意为我辩护。哈瓦那律师公会为我指定了一位有才干有勇气的律师:豪尔赫·帕格列里博士,他是本城律师公会的主席。但是他却不能运行他的使命。他每次想来探望我,都被拒于监狱门外。只是经过一个半月之后,由于法庭的干预,才允许他当着军事情报局的一个军曹的面会见我十分钟。按常理说,一个律师是应该和他的当事人单独会话的,这是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受到尊重的权利,只有这里是例外,在这里一个当了战俘的古巴人落到了铁石心肠的当局手中,他们是不讲什么法律人情的。帕格列里博士和我都不能容忍对于我们准备在出庭时用的辩护策略进行这种卑污的刺探。难道他们想预先知道我们用什么方法揭露他们所揭力掩盖的可怕真相吗?于是,当时我们就决定由我运用我的律师资格,自作辩护。
军事情报局的军曹听到了这个决定,报告了他的上级,这引起了异常的恐惧,就好像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妖怪捉弄他们,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一切计划都要破产了。诸位法官先生,他们为了把被告自我辩护这样一个在古巴有着悠久常规的神圣权利也给我剥夺掉,而施加了多少压力,你们是最清楚不过了。法庭不能向这种企图让步,因为这等于陷被告于毫无保障的境地。被告现在行使这项权利,该说的就说,绝不因任何理由而有所保留。我认为道德有必要说明对我被告野蛮的隔离的理由是什么,不让我讲话的意图是什么;为什么,如法庭所知,要阴谋杀害我;有哪些严重的事件他们不想让人民知道;在本案中发生的一切奇奇怪怪的事情其奥妙何在。这就是我准备清楚地表白的一切。
诸位法官先生,这里所发生的现象是非常罕见的:一个政府害怕将一个被告带到法庭上来;一个恐怖和血腥的政权惧怕一个无力自卫、手无寸铁、遭到隔离和诬蔑的人的道义信念。这样,在剥夺了我的一切之后,又剥夺了我作为一名主要被告出庭的权利。请注意,所有这些都发生在停止一切保证、严格地运行公共秩序法以及对广播、报刊进行检查的时候。现政权该是犯下了何等骇人的罪行,才会这样惧怕一个被告的声音啊!
我应该强调指出那些军事首脑们一向对你们所持的傲慢不逊的态度。法庭一再下令停止施加于我的非人的隔离,一再下令尊重我的最起码的权利,一再要求将我交付审判,然而无人遵从,所有这些命令一个一个地都遭到抗拒。更恶劣的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开庭时,就在法庭上,在我身旁布下了一道卫队防线,阻止我同任何人讲话——哪怕是在短短的休息的时候,这表明他们不仅在监狱里,而且即使是在法庭上,在你们各位面前,也丝毫不理会你们的规定。当时,我原打算在下次出庭时把它作为一个法院的起码的荣誉问题提出来,但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出庭了。他们作出了那些傲慢不逊的事之后,终于把我们带到这儿来,为的是要你们以法律的名义——而恰恰是他们,也仅仅是他们从3月10日以来一直在践踏法律——把我们送进监狱,他们要强加给你们的角色实在是极其可悲的。“愿武器顺从袍服”这句拉丁谚语在这里一次也没有实现过。我要求你们多多注意这种情况。
但是,所有这些手段到头来都是完全徒劳的,因为我的勇敢的伙伴们以空前的爱国精神,出色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
不错,我们是为古巴的自由而战斗,我们决不为此而反悔。当他们挨个被传去讯问的时候,大家都这样说,并且跟着就以令人感动的勇气向法庭揭露在我们的弟兄们的身上犯下的可怕的罪行。虽然我不在场,但是由于博尼亚托监狱的难友们的帮助,我能够足不出牢房而了解审判的全部详情,难友们不顾任何严厉惩罚的威胁,运用各种机智的方法将剪报和各种情报传到我的手中。他们就这样地报复监狱长塔沃亚达和副监狱官罗萨瓦尔的胡作非为,这两个人让他们一天到晚地劳动,修建私人别墅,贪污他们的生活费,让他们挨饿。
随着审判的进展,双方扮演的角色颠倒了过来;原告结果成了被告,而被告却变成了原告。在那里受审的不是革命者,而是一位叫作巴蒂斯塔的先生——杀人魔王!如果明天这个独裁者和他的凶残的走狗们会遭到人民的判决的话,那么这些勇敢而高尚的青年人现在受到判决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被送往皮诺斯岛,在那里的环形牢房里,卡斯特尔斯幽灵还在徘徊,无数受害者的呼声还萦绕在人们耳中。他们被带到那里,离乡背井,被放逐到祖国之外,隔绝在社会之外,在苦狱中磨灭他们对自由的热爱。难道你们不认为,正像我所说的,这样的情况对本律师履行他的使命来说是不愉快的和困难的吗?
经过这些卑污和非法的阴谋以后,根据发号施令者的意志,也由于审判者的软弱,我被押送到了市立医院这个小房间里,在这里悄悄地对我进行审判,让别人听不到我的讲话,压住我的声音,使任何人都无法知道我将要说的话。那么,庄严的司法大厦又作什么用呢?毫无疑问,法官先生们在那里要感到舒适得多。我提醒你们注意一点:在这样一个由带着锋利的刺刀的哨兵包围着的医院里设立法庭是不合适的,因为人民可能认为我们的司法制度病了……被监禁了……
我请你们回忆一下,你们的诉讼法规定,审判应当“公开进行,允许旁听”;然而这次开庭却绝对不许人民出庭旁听。只有两名律师和六名记者获准出庭,而新闻检查却不许记者在报纸上发表片言只语。我看到,在这个房间里和走廊上,我所仅有的听众是百来名士兵和军官。这样亲切地认真关怀我,太叫我感谢了!但愿整个军队都到我面前来!我知道,总有那么一天,他们会急切地希望洗净一小撮没有灵魂的人为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在他们的军服上溅上的耻辱和血的可怕的污点。到那一天,那些今天逍遥自在地骑在高尚的士兵背上的人们可够瞧的了!当然这是假定人民没有早就把他们打倒的话。
我应该说,我在狱中不能拿到任何论述刑法的著作。我手头只有一部薄薄的法典,这是一位律师——为我的同志们辩护的英勇的包迪利奥·卡斯特利亚诺斯博士刚刚借给我的。同样,他们也根本不让马蒂的著作到我手中;看来,监狱的检查当局也许认为这些著作太富于颠覆性了吧。也许是因为我说过马蒂是7月26日事件的主谋的缘故吧。
此外还根本不让我携带有关任何其他问题的参考书出庭。这一点也没关系!导师的学说我铭刻在心,一切曾保卫各国人民自由的人们的崇高理想,全都保留在我的脑海中。
我对法庭只有一个要求:为了补偿被告在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所遭受的这么多无法无天的虐待,我希望法庭应允我这一要求,即尊重我完全自由地表达我的意见的权利。不这样的话,就连一点纯粹表面的公正也没有了,那么这次审判的最后这一段将是空前的耻辱和卑怯。
我承认,我感到有点失望。我原来以为,检察官先生会提出一个严重的控告,会充分说明,根据什么论点和什么理由来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什么法律,什么正义!)应该判处我26年徒刑。然而没有这样。他仅仅是宣读了社会保安法第148条,根据这条以及加重处分的规定,要求判处我26年徒刑。我认为,要求把一个人送到不见天日的地方关上四分之一世纪以上的时间,只花两分钟提出要求和陈述理由,那是太少了。也许检察官先生对法庭感到不满意吧?因为,据我看到,他在本案上三言两语了事的态度,同法官先生们颇有点儿矜持地宣布这是一场重要审讯的庄严口吻对照起来,简直是开玩笑。因为,我曾经看到过,检察官先生在一件小小的贩毒案上作十倍长的滔滔发言,而只不过要求判某个公民六个月徒刑。检察官先生没有就他的主张讲一句话。我是公道的,我明白,一个检察官既然曾经宣誓忠诚于共和国宪法,要他到这里来代表一个不合宪法的、虽有法规为依据但是没有任何法律和道义基础的事实上的政府,要求把一个古巴青年,一个像他一样的律师,一个……也许像他一样正直的人判处26年徒刑,那是很为难的。然而检察官先生是一位有才能的人,我曾看到许多才能比他差得远的人写下长篇累牍的东西,为这种局面辩护。那么,怎能认为他是缺乏为此辩护的理由,怎能认为——不论任何正直的人对此是感到如何厌恶——他哪怕是谈一刻钟也不成呢?毫无疑问,这一切隐藏着幕后的大阴谋。
诸位法官先生,为什么他们这么想让我沉默呢?为什么甚至中止任何申述,不让我可以有一个驳斥的目标呢?难道完全缺乏任何法律、道义和政治的根据,竟不能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个严肃的论点吗?难道是这样害怕真理吗?难道是希望我也只讲两分钟,而不涉及那些自7月26日以来就使某些人夜不成眠的问题吗?检察官的起诉只限于念一念社会保安法的一条五行字的条文,难道他们以为,我也只纠缠在这一点上,像一个奴隶围着一扇石磨那样,只围绕着这几行字打转吗?但是,我绝不接受这种约束,因为在这次审判中,所争论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自由的问题,而是讨论根本的原则问题,是人的自由权利遭到审讯的问题,讨论我们作为文明的民主国家存在的基础本身的问题。我不希望,当这次审判退出时,我会因为不曾维护原则、不曾说出真理、不曾谴责罪行而感到内疚。
检察官先生这篇拙劣的大作不值得花一分钟来反驳。我现在只限于在法律上对它作一番小小的批驳,因为我打算先把战场上七零八碎的东西扫除干净,以便随后对一切诺言、虚伪、伪善、因循苟且和道德上的极端卑怯大加讨伐,这一切就是3月10日以来、甚至在3月10日以前就已开始的在古巴称为司法的粗制滥造的滑稽剧的基础。
我认为我已充分地论证了我的观点,我的理由要比检察官先生用来要求判我26年徒刑的理由要多。所有这些理由都有助于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而斗争的人们,没有一个理由是有利于无情地压迫、践踏和掠夺人民的人。因此我不得不讲出许多理由,而他一个也讲不出。巴蒂斯塔是违反人民的意志、用叛变和暴力破坏了共和国的法律而上台的。怎样能使他的当权合法化呢?怎样能把一个压迫人民的和沾满血迹和耻辱的政权叫作合法的呢?怎样能把一个充斥着社会上最守旧的人、最落后的思想和最落后的官僚制度的政府叫作革命的呢?又怎样能认为,肩负着保卫我国宪法的使命的法院最大的不忠诚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呢?凭什么权利把为了祖国的荣誉而贡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的公民送进监狱呢?这在全国人民看来,是骇人听闻的事;照真正的正义原则说来,都是骇人听闻的事。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理由比其他一切理由都更为有力:我们是古巴人,作为古巴人就有一个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就是犯罪,就是背叛。我们为祖国的历史而骄傲;我们在上小学时就学习了祖国历史,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听人们谈论着自由、正义和权利,我们的长辈教导我们从小敬仰我们的英雄和烈士的光荣榜样。塞斯佩德斯、阿格拉蒙特、马塞奥、戈麦斯和马蒂都是我们自幼就熟悉的名字。我们敬聆过泰坦的话:自由不能祈求,只能靠利剑来争取。我们知道,我们的先驱者为了教育自由祖国的公民,在他的《黄金书》中说:“凡是甘心服从不正确的法律并允许什么人践踏他的祖国的,凡是这样辜负祖国的,都不是正直的人……在世界上必然有一定数量的荣誉,正像必然有一定数量的光明一样。只要有小人,就一定有另外一些肩负众人的荣誉的君子。就是这些人奋起用暴力反对那些夺取人民的自由,也就是夺取人们的荣誉的人。这些人代表成千上万的人,代表全民族,代表人类的尊严。”人们教导我们,10月10日和2月24日是光荣的、举国欢腾的日子,因为这是古巴人奋起打碎臭名昭著的暴政的桎梏的日子;人们教导我们热爱和保护美丽的独星旗并且每天晚上唱国歌,这个曲子告诉我们,生活在枷锁下等于在羞辱中生活,为祖国而死就是永生。我们学会了这一切并且永不会忘记,尽管今天,在我们祖国的人们,由于要实践从摇篮中起就教导给他们的思想而遭到杀戮和监禁。我们出生在我们的先辈传给我们的自由国家。我们不会同意作任何人的奴隶,除非我们的国土沉入海底。在我们的先驱者百年诞辰的今年对他的崇敬好像要消逝了,对他的怀念好像要永远磨灭了,多么可耻!但是他还活着,没有死去,他的人民是富于反抗精神的,他的人民是高尚的,他的人民忠于对他的怀念!有些古巴人为保卫他的主张倒下去了,有些青年为了让他继续活在祖国的心中,甘心情愿地死在他的墓旁,贡献出他们的鲜血和生命。古巴啊!假使你背叛了你的先驱者,你会落得什么样的下场啊!
我要退出我的辩护词了,但是我不像通用律师通常所作的那样,要求给被告以自由。当我的同伴们已经在松树岛遭受可恶的监禁时,我不能要求自由。你们让我去和他们一起共命运吧!在一个罪犯和强盗当总统的共和国里,正直的人们被杀害和坐牢是可以理解的。
我衷心感谢诸位法官先生允许我自由讲话而不曾卑鄙地打断我,我对你们不怀仇怨,我承认在某些方面你们是人道的,我也知道本法庭庭长这个一生清白的人,他可能迫于现状不能不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他对这种现状的厌恶是不能掩饰的。法庭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有待处理,这就是谋害70个人的案件——我们所知道的最大的屠杀案。凶手到现在还手执武器逍遥法外,这是对公民们的生命的经常威胁。如果由于怯懦,由于受到阻碍而不对他们施以法律制裁,同时法官们也不全体辞职,我为你们的荣誉感到惋惜,也为玷污司法制度的空前的污点感到痛心。
至于我自己,我知道我在狱中将同任何人一样备受折磨,狱中的生活充满着卑怯的威胁和残暴的拷打,但是我不怕,就像我不怕夺去了我70个兄弟的生命的可鄙的暴君的狂怒一样。
判决我吧!没有关系。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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