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国-仓廪丰实社会安定承前启后大业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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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二月十三日,康熙皇帝刚刚去世一个月,雍正皇帝不顾其父“尸骨未寒”,就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对父亲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这是雍正即位后的第一个大动作,也是一件非常得罪人的事儿,稍有差池,不仅名声扫地,也会动摇大清国的根基。因此,雍正深知,这一次只能胜不能败。尽管情势危急,雍正却势在必行。

    【铁腕肃贪官——死了也不放过他】

    康熙8岁登基,14岁亲政,他在位时期,智擒鳌拜,剿撤三藩,南统台湾,北拒沙俄,西征蒙古,兴修水利,鼓励垦荒,薄赋轻税,任用能臣,开创了封建社会最后一次盛世局面,其文治武功,可以说是十分了得。但是康熙晚年受道家“无为”思想的影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上他为人宽厚,不忍“下杀手”,使得康熙末期吏治变得松弛,已出现败坏之象,贪污、贿赂、欺上瞒下等恶劣风气又陈渣泛起,且呈蔓延之势。

    吏治腐败,税收必会短缺,税收短缺,国库焉能充足?雍正皇帝即位后,国库储银仅800万两,各省历年所亏欠的钱粮,累计已达近4000万两。堂堂的大清国,外表看来强盛无比,实际上却已经成了一个空架子。如果放任这种局面恶化下去,必将毁掉几十年励精图治的成果,使已经出现的盛世局面不复存在。于是,改革与整治的重任就落在了康熙的继任者雍正身上。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二月十三日,康熙皇帝刚刚去世一个月,雍正皇帝不顾其父“尸骨未寒”,就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对父亲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这是雍正即位后的第一个大动作,也是一件非常得罪人的事儿,稍有差池,不仅名声扫地,也会动摇大清国的根基。因此,雍正深知,这一次只能胜不能败。尽管情势危急,雍正却势在必行。

    雍正即位时已经45岁,他本身也是一个藏而不露、心机很深的人,他对官场内幕一清二楚。这一次,他下令清查亏空,涉及的人多,打击面也广,要不费点心思,那是很难成功的,但是说难也不难,研究出了下面的“对策”,雍正就有了自己的“政策”。雍正的“政策”是,绝对不用上级清查下级的老办法,那是永远也查不出结果的。

    他的决定是,派钦差大臣。他经过精挑细选,找出一批精明强干又洁身自好的人,归自己直接领导,然后让他们作为中央特派员,去地方上清查亏空,这些人跟地方官没什么渊源,肯定不会接受他们的贿赂,也犯不着专门跟谁过不去,能够做到秉公办事。

    此外,雍正又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官员跟着中央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官污吏,就地免职,然后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招狠棋,当时,官场上从来都是官官相卫,一般继任的官员上任后,很快就会发现他的前任留下了一大笔亏空,但他也绝不声张,因为声张了除得罪人之外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在面对清查时他会想办法补上这笔亏空,至于什么办法,那就多了去了,不胜枚举,不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违法。等他卸任之后,又会留下一大笔亏空,他的继任者也会尽量不露痕迹地“帮忙”填补,如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国家的亏空越来越严重,百姓受到的搜刮越来越残酷。

    但是这一次雍正用调查团的官员继任就不一样了,他们有重要的任务,本身就是来查账的,想做出一番成绩得到皇帝的赏识,自然是查出的亏空越多越好,于是这些人上任后,又开始了再一次的“大清算”,不仅连他的前任,连他的前任的前任,以此类推,都查出来了,这样一来,谁也跑不了。

    不过,贪官们有自己的对策,你调查团不是来查钱查粮吗,我库银里没钱没粮但是我可以借,跟谁借呢?跟当地的大户,检查团走后,再归还钱粮,外加一笔为数不少的“利息”,即使没有利息,日后也会对这些大户加以特殊的照顾。

    不料,这一招也在雍正皇帝的预料之中,他让调查团到地方之后,立马发个公告,皇上说了,你们谁也不许借钱给官府,实在要借也行,你把钱粮放在了官府,那就是国家的了,以后就再别想拿回去。此令一出,谁也不敢借钱给官府了,得罪人总比倾家荡产强。

    为了对贪官们来个釜底抽薪,雍正又成立了“会考府”,这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钱粮奏销里面是有很深的门道的,首先地方上向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要求报销开支时,都得给好处费,只要你给的好处费“合理”,不管亏空多少,他也能给你“报销”——反正都是国家的钱,不是自己的不心疼;相反,如果你不走这个“程序”,即使正常开支,即使是很少的钱,人家也不给你报。

    另外一个问题是,当时中央各部院动用钱粮无人监督,夸张点说,想怎么花怎么花,这不能不说是中央财经制度的一大漏洞,在这种制度下,完全靠官员的自律来维护国家财产,然而在白花花的银两面前,有几个人能够真正自律呢?

    针对这一点,“会考府”诞生了,这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它成立之后,无论是地方上缴税银、报销开支,还是各部院动用钱粮、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谁也做不了手脚。如此一来,地方官员们想花点好处费弥补自己的亏空、部院长官想使点手段贪污大笔白银就成了不可能的事。

    雍正采取的各种手段终于使贪官污吏们无所遁形,眼下的问题就是,怎么处理这些人。众所周知,钱粮的亏空有两个原因,一是挪用,二是贪污,挪用罪轻而贪污罪重,因为有时贪官们可以说将钱粮挪用去救灾了,接待上司了,这些是“情有可原”的,但贪污就不一样了,你贪污了送给谁先不说,首先你就将钱财据为己有了,这还了得。但是历朝历代,清查亏空时,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可能是为了不把事情做绝吧,如此就给贪官留了空子,他们可以借口挪用来掩饰贪污,掩饰不成,就把数额多的说成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不过此时雍正是不怕把事情做绝的,他“反其道而行之”,下令“先查挪用,后查贪污”,将贪官们最后的路都堵死了,形成“瓮中捉鳖”之势。

    只要查出贪污行为,若因贪污而亏空者“即行正法”,若由其他原因而亏空的,则规定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否则抄家从重治罪。杀头的就不用说了,不用杀头的被查出来后直接罢官,罢了官再还钱。之前,朝廷查处贪污行为,处理方法一般都是“留任补亏”,就是留着贪官的职位,限期让他还钱。这些贪官有钱舍不得还,但不还又不行,所谓瞒上欺下,他们就打老百姓的主意,加紧盘剥百姓,还上了钱,继续做官。

    这样的“弥补”,无非是贪官们从民间敛财,将亏空转嫁给人民而已。朝廷是收上了钱,可是民怨沸腾,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问题不容小觑。针对这个问题,雍正下令查出贪官,就地免职,绝对不循“留任补亏”的旧例。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的钱,也不能替贪官退赃,至于士民代赔,更是没商量,无非是土豪劣绅勾结官府,想留下贪官继续执政,徇私枉法。

    雍正不仅追赃,他还抄家,亏空官员一经查出,朝廷一面严搜衙署,一面命令原籍的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并严格监控其家人,杜绝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美誉”。

    对于清查贪官的决心,雍正非常坚定,罢官也好抄家也好,绝不留情,谁求情他罚谁,对皇亲国戚也决不手软,他的十二弟履郡王胤祹因为主管过内务府,被查出一大笔亏空,由于没有钱还,堂堂亲王,将自己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贪官们见识到了皇帝这样的决心,知道自己已经山穷水尽了,有些罪大恶极的,知道自身难保,就想干脆之来个一死了之,按常理来说,天大的事,只要人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了,留下的钱也就可以给家人继续享用了。可是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你死了也没用,找你全家要钱,最好抄得你子子孙孙都做穷人。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看起来好像狠了一些,但是在贪污成风的年代,不如此,就不能刹住贪污腐败之风。

    当然,想要杜绝官员的贪污行为,必须让官员的合法收入能够维持体面的生活,于是雍正一面大力整顿吏治,一面想办法提高官员的收入待遇。对“耗羡银”的处理,就是他采取的办法之一。明末清初,各级官吏在国家正额赋税之外,加征所谓“折耗”(即实物折成钱粮的损耗);又以碎银熔铸加工成整块银锭过程中有损耗为借口,公开增加“火耗”。火耗的数量达到了正额钱粮的40%耀50%,甚至“税轻耗重,数倍于正额者有之”。

    对此,雍正皇帝实行了“耗羡归公”的制度,即把“耗羡”从州县一级收归督抚统一管理,把非法的附加税变成了国家的正式赋税,火耗每两不过二钱。这虽然不可能终止各级官吏的贪污勒索,但与“税轻耗重”的情况相比,人民的负担多少还是减轻了一些。

    而政府把这笔钱按占正税的一定比例征收上来,成为国家的收入,然后再下发充做地方的办公费用和各级官员养廉银的来源。这样既提高了官员待遇,也使他们没有继续贪污的途径。养廉银的数额很大,地方官员养廉银的数额尤其庞大,如总督一年的俸禄一般是180两,他们的养廉银一般在1.5万两以上。以下级别官员的养廉银也都是他们年俸的几十倍。这使地方官员的生活条件大幅地改善,也减少了贪污现象的发生。雍正皇帝实行的“养廉银”,可以算得上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高薪养廉了。

    吏治的整顿、养廉银的实行,使得雍正朝吏治为之一振,不但减少了贪污,而且官员的待遇又通过养廉银这一合法途径得到了大幅改善,稳定了统治基础。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就使康熙时亏空的钱粮基本追缴完毕,各省的粮食及漕粮,也都能按时征收,国库储银由康熙末年的800万两增至5000万两,可谓仓廪充实,据载“积贮可供二十余年之用”。

    历朝历代,君主治理国家,首重吏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分掌国家政权,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形成,更牵动着社会的安定和王朝的安危。所以吏治的好坏,关系到政权兴亡。可以这样说,大凡吏治清廉,国家就兴隆,社会就发展;反之,则政治黑暗,社会动乱。

    雍正也深知吏治的重要性,于是在谙熟社会现象和官场作风以后,形成了自己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再加上坚定决心,才能排除各种阻力,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事实证明,雍正一系列的政策,确实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帝国的吏治也随之一新。

    【廉吏“当道”树典型】

    雍正对吏治的整顿,不仅仅表现在对贪官的严厉惩罚上,还表现在表彰和重用廉吏上,这两个方面是同时进行的。雍正认为人治是国家兴亡的关键,而人治的主要内容,除了帝王勤奋治国外,主要是用人得当。所以在严惩贪官、整顿吏治的过程中,他特别重视选拔使用人才、重用廉吏。

    雍正时代,有三个地方官最受信任,被雍正皇帝赞为“模范督抚”,这三个人分别是鄂尔泰、李卫和田文镜。鄂尔泰是改土归流的第一功臣,雍正最初看到他对该项工作的建议和策划时曾经感叹:“这是上天派来帮助我的奇人啊!”

    李卫则是清代官场上的一个异类,以半文盲的学历混到了封疆大吏的位置上,还干得有声有色,雍正经常严厉斥责他没规矩、没礼貌,但始终如一地信任他、重用他。这里要详细介绍的是大器晚成的田文镜,雍正曾称赞他为“实为巡抚中之第一”。

    清雍正元年(1723),山西很多州县遭受旱灾,颗粒无收,山西巡抚德音和布政使森图都是沽名钓誉之辈,不把老百姓的死活放在心上,不但不想办法赈灾,反而颠倒黑白,向朝廷报告说这里沐浴皇恩,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是一个丰收年。更无耻的是,他们居然还在这个时候加紧向百姓催征钱粮,遇上了这样没有人性的地方官,百姓哭叫无门,只好外出乞讨,当时遭灾最严重的州县哀鸿遍野,成群的百姓携家带口,衣衫褴褛地去外地讨饭吃。时任内阁侍读学士的田文镜因新皇帝登基,奉命去告祭西岳华山,沿途看到了这些凄惨的景象,受到了很大震撼,几番打听,得知德音和森图居然昧着良心搞浮夸,怒不可遏,一怒之下,将灾情详细记录下来,回京便到雍正那里告了一状。

    雍正马上下令将德音、森图交吏部查议,同时任命田文镜为山西布政使赴山西赈济灾民,从此田文镜受到雍正的信任和重用,并终其一生,信任不改。说他大器晚成,是因为这时田文镜已经61岁了,而田文镜在应该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达到了他为官生涯的巅峰,可谓是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其中自有一番辛酸苦辣。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田文镜不是科甲正途出身,出道时,只是个监生(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21岁时,以这个身份被授予福建长乐县县丞,是个八品官,九年之后才当上知县。就这样前后当了二十多年的州县官,45岁以后才到京任官。因此,史书说田文镜“佐杂出身”“风尘俗吏”,并非刻薄,事实就是这么回事。他在花甲之年受到雍正的提拔,升任地方大员,虽然这个伯乐遇得晚了点,毕竟还是遇到了,因此一直对雍正感恩戴德、忠心不二。

    言归正传,田文镜到山西赴任后,为了安抚百姓,首先就宣告停止征收赋税,随后紧急调出库银向邻省买米赈灾,一面停止向百姓征收赋税,一面又拿出山西官帑向邻省籴粮发给百姓。邻省陕西督抚很痛快地拿出了一万石米,但是另一个邻省直隶督抚却以山多田少为由不卖米,田文镜也没有办法,只好向雍正求救。雍正接到奏折后,命直隶督抚以大局为重,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也把这个意思通报给其他各省。

    此后,山西赈灾进展顺利,由于受到救济的灾民人数众多,田文镜因此得到了山西百姓的一致好评,并以此功劳于次年被调任河南布政使,不久又直接升到了巡抚的位置上。田文镜到河南之前,此地就已经连年受灾,百姓的日子非常难过。田文镜上任后,马上决定由政府拨款修筑河堤,因为百姓遭受的水灾相较旱灾来说更加严重,由于河堤失修,已经不再起作用,一下雨就会发洪水,百姓自然要遭殃。可见,修筑河堤已是刻不容缓,资金有了保证,劳力是个问题,田文镜考虑的结果是所有劳力由各州县分派,标准是“按照百姓地亩,或半顷或二顷出夫一名”“绅缙里民,一体当差”。修河堤是好事,平民百姓也愿意出力,但是,地主豪绅不愿意。

    出于维护“自尊”的强烈愿望,这些人聚集到一起,跑到巡抚衙门去哭诉叫屈。当时恰逢乡试前夕,他们又打起了准备考试的学子们的主意,他们怂恿这些学子罢考,还真有不少人蠢蠢欲动,情势危急起来。

    其他官员都冷眼旁观,等着看田文镜怎么收场。

    田文镜也觉得势单力孤,可他不是轻易妥协的人,他觉得自己没有错,自己这次要是服了软,收回成命,就是个笑话,以后还怎么下命令,怎么让人家服他的管。随后,田文镜亲自出面,把带头闹事的几个人抓起来,严厉惩治。这一招立刻起了效果。地主们没想到新来的巡抚有这么大魄力,再说毕竟只是干活,不是要自个儿的命,为了这事再把自己扔进监狱,就太亏了,于是立刻乖乖地服从命令,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动乱马上平息了,乡试照常进行,堤工进行得也相当顺利。

    在担任巡抚以后,田文镜就一直贯彻实施雍正的政策:清查亏空,整顿吏治。他将命令逐级下发给各州县官员,再限定一个日期,令他们汇报情况,钱粮少了一分一毫都不行,在这个过程中,要是发现有官员徇私舞弊,或者受贿,或者办事不认真,轻的被教训一番,重的就会被田文镜上报,绝不留情。据统计,在这期间,因他的弹劾被罢官的官员就有20多人。显然,田文镜得罪了不少人,百姓喜欢他的做法,正直的官员也大呼痛快,可是还有一批心里有鬼的官员们就发怵了,这样搞下去的话,早晚要弹到自己头上,他们已经不敢给田文镜送好处,因为之前送的人都被弹劾了,要保住自己,只有恶人先告状。

    所以雍正案头一直不断地有厚厚的一摞奏折,内容大同小异,都是告田文镜的状,他为人刻薄、不近情理,还有一些人身攻击或者诬陷诽谤。可是,雍正不会轻易就相信那些告状的内容,他仔细调查了事件的前前后后以后,对田文镜大加赞赏,说这个人不怕得罪人,一心为国办事,实在是难得。于是,升田文镜为河南、山东两省总督,又加兵部尚书、太子少师衔。雍正虽然没有惩治诬告的官员,但对田文镜的重用无疑打了他们一个耳光。

    尽管田文镜一升再升,深得雍正的信任与关注,但是他从来没有像大将军年羹尧那样日益骄纵,肆意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而是在自己的职位上,踏踏实实地为百姓办事,并且始终忠于雍正,他的忠心就是雍正看重他的重要原因。

    对于山东,田文镜采取了同样强硬的方式清查亏空,也同样不怕得罪人,命令有亏空的知县、知府必须将钱粮补齐,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被调任,也得补齐了再走,实在不能补齐,就从俸禄中扣。

    原来山东、河南两省交界的地方特别乱,治安特别差,土匪强盗不断出没,百姓叫苦连天,现在田文镜做了两省的总督,马上调动两省的力量,统一安排行动,严厉打击盗匪,情况很快就有了好转,治安越来越好。

    田文镜从61岁起被雍正着力提拔后,为报答这份知遇之恩,始终勤勉做事,凡事以国事为重,并且敢于直言。清雍正七年(1729),朝中大臣一些建议,要在全国各州县的大乡村设立“讲约所”,每月初一召集农民宣讲《圣谕广训》,学习康熙皇帝的指示,雍正同意了,立刻命令各省推行。不想田文镜接到谕令后,立即上书表示反对。大意就是农民忙于农事,哪有那么多时间学习这个,每个月学习,更是不可能,再说在各个乡村普遍开设讲约所,每年需要一大笔开支,实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实在要讲的话,就看情况,在仲春、秋末、冬初农闲时讲讲就行了。有人认为田文镜是多此一举,这事又不同于清查亏空,官仓里没有钱粮,变不出来。你不想讲就不讲,偶尔做个样子就行了。谁知,雍正认为田文镜说得有道理,欣然采纳了他的意见。

    田文镜享年71岁。雍正帝特赐祭典将他安葬,谥号端肃。

    【大字不识一个也能当总督】

    对于重视人才的雍正来说,田文镜的任用仅仅是他知人善任的表现之一,田文镜虽然不是科举正途出身,毕竟在国子监读过书,算得上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官员,而雍正不仅用这样的官员,还重用其他非常另类的官员,可以说,有本事就用,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

    在清代,总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两省或三四个省,巡抚也归他管,不仅如此,总督还兼兵部侍郎(或尚书)、右都御史等职位,执掌总理军民事务,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不仅管理着地方大小政务还掌握着本地军权,是“文武兼备”的地方权力中心,真正意义上的封疆大吏。按理说,当官当到这份儿上,能力肯定得有,学历也不能太低吧,可是在雍正朝,偏偏有这样一个学历低,或者说是根本没学历的总督,也就是说,他不但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他还是个半文盲,确切点说,这个总督不认识几个字。

    什么人这么另类,这么传奇呢?他就是鼎鼎大名的被雍正赞为“模范督抚”的李卫。李卫,字又玠,江苏铜山人。从其有钱捐官来看,李卫的家境还不错,其族兄李蟠是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的状元,可见李家也算是个书香门第。但是李卫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对那个时代的经典读物从来不感冒,只是对武术非常有兴趣,不过不练武也可惜了他那个身高,据说他身高“六尺二寸”,放在今天,就是2米高的大个儿,不仅如此,他还膀大腰圆,臂力过人,有江湖豪侠的正义和仗义。由于不爱读书,他的大部分知识都来源于评书故事,每每听到忠臣遭到奸臣迫害,便会愤怒不已,甚至拔剑而起,可见,他也是个性情中人。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李卫拿钱捐了个员外郎,后来又升了职,任户部郎中。雍正即位后,李卫被怡亲王允祥举荐给雍正,就任云南盐驿道,管理盐务。盐是人们必需的日常用品,自汉代起盐业就被政府垄断,成为封建社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仅次于土地的税收,清朝时,云南全省赋税收入中,盐税占到了64%,超过了土地税收,所以盐务绝对不容小觑,而且李卫到任前云南有不少不法商贩盗卖私盐,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所以,李卫此次也是重任在身,有不少人在背后偷笑他,断言他一定会出丑,越管越乱。

    那个时候,没有经过科举考试就当官的人是被其他官员瞧不起的,许多官员起初都是农家子弟,不入朝为官就要终生种地,能不能解决温饱都难说,只好把希望都寄托在科举考试上,许多人十年寒窗苦读,再用很多年的时间去参加科举考试,考上的,已经算是幸运;没考上的,只能自认倒霉。但是有人偏偏不经过考试,凭着几个钱(例如李卫)或者父辈的余荫(例如康熙朝的施世纶)就当官了。

    不过,这个李卫和施世纶一样,也是有真本事的,古人说有志不在年高,用在李卫身上就是有本事不在能识字。他到云南就任之初,就从整治亏空入手,对全省盐务进行大力整治,大力打击贪污腐败,不管是谁,也不管你的后台是谁,只要被查出来有问题,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谁求情也不行。因为有真本事,手段也很强悍,八个月后,李卫就使云南的盐务实现了由亏到盈的转变。雍正得报大喜,鼓励他继续放手去做。

    由于李卫表现突出,此后便一直受到雍正的欣赏,1725年,李卫升任浙江巡抚;次年,受命监理两浙盐务;1727年,特授为浙江总督兼巡抚事,这次的升迁需要特别介绍一下,为什么呢?因为“总督兼巡抚事”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官职,清代总督的辖区至少有两个省,而李卫以一省之尊却位列总督,与坐镇陪都——江宁(南京)的江南总督平起平坐,可见雍正对他的眷顾与信任;1729年,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衔。到1732年调任直隶总督时,李卫在浙江任职达六年之久,观其升官的速度,方知什么是青云直上、直冲云霄。

    由此也可以看出雍正对李卫的信任程度,把他放到云南锻炼了几年,就到浙江当巡抚,浙江是什么地方?是当时全国最为富庶、繁华的地方。自唐代安史之乱以后,全国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南方的风头日益盖过北方,到清朝时,已经是“天下财赋,半出江南”,李卫被安排在这个位置上,绝对是任重道远。

    在浙江做官六年的时间里,李卫集督、抚、盐政于一身,还被特别批准参与江南督抚事务,成了不折不扣的“江南王”,什么是位极人臣、什么是朝野瞩目,看看李卫就知道了。按说李卫得到皇帝如此看重,又在全国最有钱的地方总揽大权,大捞一笔,是很好的机会。难能可贵的是,他从来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为了报答天子的知遇之恩,“愈自刻励”,凡事“勇往直前,无所顾瞻”,取得了很多令人满意的成绩。

    李卫在浙江最大的贡献,当属对“摊丁入亩”政策的大力推行。摊丁入亩是为了保证政府赋役收入而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这种制度使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城镇工商业者摆脱了丁役的负担,却将矛头指向了富户,自然要引起富户们的反抗,李卫的前任试图推行时,便由于富户的阻挠而未成功。李卫上任后,在一场由富户组织的大规模骚乱中,表现出了一个改革家的坚定和强硬的手段,采取果断措施整治,明确表示推行新政策的决心,那些无理取闹的人再也不敢造次,从而使摊丁入亩的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李卫的另一个主要功绩是垦荒与治水并重。浙江人多地少,个别地区人口密度高达200~300人/平方千米,虽然是产粮大省,但是比较尴尬的是,粮食不能自给。想摆脱这一尴尬的局面,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地增加耕地,李卫看到了这一点,并着手实施,开发玉环岛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玉环岛位于温州府乐清县以东的海面,方圆700多里,有荒田10余万亩,且土质肥沃,不仅可以产粮,潮水淤地还可以煎盐,开发出来可谓一举两得。其实前任巡抚也已经看到了这个好处,但是,因为玉环岛临海,海盗难以禁止,怕一着不慎带来大祸,所以严厉禁止百姓开垦。而百姓为生计所迫,已经顾不了官府的禁令,一直在不断私垦,李卫知道这个情况后,综合考虑,认为海盗虽然难以防范,但也不至于防不胜防,只要保护措施做得好,不仅能增加财政收入,还能将玉环岛建成一个防止海盗的关口,是非常值得一试的。

    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派遣文官管理征粮、民间诉讼等事务,并重点在岛上设营增兵,以防止和缉拿海盗。为防止垦田队伍良莠不齐,李卫命太平、乐清地方官员负责募民开垦,移民仍行保甲法。为防止垦熟后有私人贩米出洋,李卫令百姓只交纳本色(米)而不许交纳折色(钱或他物),即使卖米,也只能销往内地,颗粒不许出海。

    雍正帝极力称赞李卫的开发筹议,甚至在奏折上批道:“此筹是,览而不嘉悦者,除非呆皇帝也。此时,天下督抚与朕心关切者,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三人耳。”经过几年整理,到雍正末年,岛上已是一片繁荣景象,每年为国家增收田赋租谷2.5万余石,浙江百姓受益匪浅,玉环岛因此也成为“海疆屏障”。

    垦荒的同时,李卫也很重视治水。浙江东北部土质肥沃,但地濒大海,川渠纵横,所以将水治好是农业丰收的前提条件。李卫很重视修筑海塘,几乎每年都要奏请整治。海塘即海堤,是江浙两省沿海居民用来抵御海潮侵袭的重要设施,海塘工程主要集中在江苏和浙江的嘉兴、杭州、绍兴四府,尤以钱塘江口的海宁塘最为险要,因为海宁地形较高,且居于嘉、湖、苏、松等府上游,关系重大。李卫接办此事后,制订了合理、可靠的计划,海塘工程的费用,照例应由政府开支,但所拨款额一般都不够,而且还必须先上奏得到批准再动工,一来一去很耽误时间,李卫只好在浙江多方面自筹资金,“除应动用正项之外,皆系每岁设法盐务等类节省额外盈余陆续抵用”。李卫治理海塘,成绩卓著,一年的时间里,他在海宁自翁家埠至尖山间的近百里海塘险要塘段抢筑乱石塘、柴塘近2300丈,缓和了危急形势;并且设塘兵200名及千、把总等员弁分驻沿塘常年修护。同时在海塘“招民垦田,于本年起科;设灶煎盐,官为收卖;渔舟入海,给牌察验;鱼盐征税,充诸项公用”。

    为了最大限度地人尽其才,当然,更为了达到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最终目的,雍正又命李卫兼理两浙盐务。盐务是李卫的专长,他正是因为治盐而受到皇帝赏识的,通俗点说,此人是靠治盐起家的。不过也不敢大意,云南盐务的重要性比不得浙江,浙江的盐税向来是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清代划分十几个盐区,浙江盐区是其中之一,浙盐在浙、苏、皖、赣四省行销。但清代体制僵化,在浙盐区靠近两淮盐区的地方,不能买就近的比较便宜的两淮之盐,只能买价钱比较高的浙盐。在这种情况下,走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私盐畅销,官盐卖不出去,政府收不到税,所以雍正很闹心。

    其实李卫也很闹心,光是奸商走私也就罢了,偏偏盐道的官员还跟盐商相勾结,他们沆瀣一气,将盐务搞得乌烟瘴气。李卫只好选派家道殷实、情愿效力的候选同知、通判、州县等官分往盐场办理盐务,又在浙江私贩出没的“适中孔道”——海宁县长安镇设官兵巡缉查私,并令常镇道及京口将军、军标副将等官员督饬将吏水陆巡查,严防两淮私盐从镇江府入侵浙盐行销区,以此保障浙盐的销路。

    他一方面按照“摊丁入亩”的方法,规范了课税方式;另一方面则重点打击走私的盐枭。当时,组织最强大的是盐枭是沈氏集团,该集团有数百人,也有不少大艘船只,好几次让官兵吃了败仗,因此更加嚣张,经常不把官府放在眼里,半明半暗地走私,不料,越大的团伙越能激起李卫的好胜心,他加强缉私队伍的力量,坚持与沈氏斗法,终于将其擒拿,这件事充分体现出李卫尚武好斗的性格。

    清雍正六年(1728)七月,雍正帝对江南苏、松等地的治安状况不满意,认为江南总督范世绎及巡抚“非缉盗之才”,命“江苏所属七府五乡盗案,令卫管理,将吏听节制”。李卫的确长于治盗,他认识到青楼、酒坊、茶肆等鱼龙混杂的地方不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在那里打工的也是官府眼线的好材料,于是命人乔装改扮混入贼窝卧底,或是通过眼线线报,使缉盗工作有的放矢,每次出击时都能大获全胜。经过几年的治理,“东南数千里无盗贼之警”,社会治安明显改观。在此期间,李卫还侦破了一起以江宁人张云如、甘凤池为首的反清复明集团。

    李卫在浙江取得的种种成就,足以向瞧不起他是“文盲”的官员们证实他的能力,如果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可能会说:你们牛什么,我不识字,照样当大官,照样有成就,你们瞧不起我,我还瞧不起你们呢?

    可是李卫偏偏不是这样一个人,他对知识分子没有丝毫的不满,反而非常羡慕和尊重,跟浙江的文士们相处得很好,当时的文人记载,“(李卫)不甚识字,而遇文人甚敬”。李卫曾出钱修过浙江通志,也建过书院,历史上最大的一部《西湖志》便是由李卫从清雍正九年(1731)开始支持编修的,当时浙江的文人与李卫互敬互爱,相处甚欢,也都愿意接受李卫的邀请参加《西湖志》的编纂。其中最著名的文人有1715年的探花傅王露和名士沈德潜、杭世骏等人。

    雍正年间,因为两个浙江文人在文章中写了被过度敏感的清廷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内容,雍正一怒之下,迁怒于所有的浙江文人,后来在李卫的努力下,才在1729年恢复了浙江乡试会试资格。有道是“天下才子半出江南,江南才子半出浙江”,李卫能得到江南才子的肯定,可见他是很会做人的,也能说明这确实是一个明理之人。

    清雍正十年(1732),李卫改任直隶总督直到去世。李卫赴任后,调整直隶省行政区、改革整顿直隶省绿营兵营制、管理河道事务,“莅政如在浙江时”,亦颇有建树。由于直隶接近京师,各种势力干扰政务的事情时有发生。李卫上任后整治了包括諴亲王护卫库克,北河河道总督朱藻及其弟广宁知县朱蘅以及大学士鄂尔泰的胞弟、户部尚书署步军统领鄂尔奇等诸多背景复杂的官员。一时间民心大快,以至当李卫巡游浙江时,老百姓以为他又治浙江,竟“额手相迎蚁屯数十里,欢声殷天”。

    清乾隆三年(1738),李卫病死,年仅53岁,谥号敏达。

    自古科举取仕,李卫没有学问却身居封疆大吏的高位,可见雍正唯才是举、才尽其用的策略。雍正常跟李卫说,清官如同木偶,中看不中用,遍地“清官”,却不做实事,对社稷民生毫无裨益。因此,雍正用人,首先在才干,至于出身之类的,都在其次。李卫离开浙江后,有言官弹劾他,雍正批复道:“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颓风耳。”雍正重用这样一个人,虽然没有按常理出牌,但总算不辜负“慧眼识珠”的美名。

    应当说,在康熙后期,国库极度空虚,国家经济濒临崩溃,雍正帝接过的实际上是一个满目疮痍的烂摊子。为了尽快走出低谷,雍正采取了多项经济改革措施,才挽救了大清朝。日本史学研究者佐伯治曾说:“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若无雍正整饬,清朝恐早衰亡。”这恰好说明,雍正皇帝对于整个康乾盛世,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雍正的改革措施在实行过程中,遇到了来自上上下下多方面的阻挠,一度进行不下去,是田文镜、李卫这样的官员,始终认真执行雍正的改革政策,不管是火耗归公还是摊丁入亩,这才艰难地使这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政策逐渐走上正轨,雍正是康乾盛世130多年中承上启下的关键,而田文镜、李卫等人为此做出的贡献也是不可抹杀的。

    【军机处和密折制度】

    相对于康熙和乾隆这两个一前一后的皇帝来说,夹在中间的雍正很容易被忽略,不仅由于他在位时间短暂(只有13年,康熙在位61年,乾隆60年),还因为此人深谙权术且手段残忍,再加上夺嫡篡位的嫌疑,就经常被人们误以为他没什么政绩,聪明才智都用在耍手段上了。

    其实,这是对雍正的一种误解,真正的雍正学识广博、阅历丰富、刚毅果决,是一个颇有作为的皇帝。最值得后人敬服的就是他的勤奋理政,雍正在位13年,十三年如一日,亲理政务。白天上朝研究政事,聆听大臣面奏,商讨各种建议;晚间则要批阅数不完的奏章。据统计,雍正在位13年的时间里,至少批阅过2.6万多奏折,还有部本、通本19万多件。他没有出巡过,甚至违背康熙帝的“祖制”,没有去木兰围场狩过猎,他的生活很单调,即位以后,除了吃饭睡觉,基本都是在北京的办公桌旁度过的。用现在的话来说,雍正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纵观历史,像这样勤于工作的皇帝是非常少有的。人们不禁要问,他这样不要命地工作,不旅行、不观光,也没听说有什么特别的业余爱好,是靠什么支撑着呢?他真的没有什么渴望的东西吗?

    有,那就是权力。

    雍正即位后不久,就在紫禁城养心殿西暖阁,也就是他阅奏章的地方,悬挂了一副亲笔书写的对联:“惟以一人治天下,岂为天下奉一人”,意思是做皇帝要亲力亲为地治理天下,而不是仅仅被天下人所奉养。这句话出自唐代大学士张蕴古给唐太宗上的《大宝箴》,宋太祖赵匡胤也很赞同。而雍正将其亲笔书写后当作对联挂起来,则表明了他对集权的极度渴望。这副对联有没有横批,暂时还不知道,不过要加上也不难,简单点,可以用“我自己来”四个字。

    大概历朝的每个皇帝对权力都有天生的欲望,近点说,大清的江山可以说是多尔衮打下来的,可是顺治为什么那么痛恨他,就是因为他限制了自己的权力,以“皇父”的身份架空了皇帝;鳌拜也算是战功显赫且忠于大清,为什么康熙还是铲除了他,从根本上说,也是因为他妨碍了皇帝行使权力。所以,雍正也不能逃出渴望权力的“宿命”,不仅如此,他还充分利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将清代的君主集权推向了巅峰。

    军机处的设立

    清初,中央政权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还保留着形成于努尔哈赤时代、发展于皇太极时代的由满族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其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凡军国大事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这个会议,甚至有罢免皇帝的权力。

    可是皇帝们怎么能允许这样的威胁存在呢?于是纷纷采取措施,无论是顺治恢复明朝的内阁制还是康熙设立南书房,他们都有一个共同抵制的目标,就是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也深知这些议政王大臣的厉害,说他为此食不知味也是毫不夸张的,所以一直等待合适的时机解决这个威胁。直到清雍正七(1729)年,终于被他等到了机会,这一年,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派兵征讨后,以整理军报的内阁远离内廷(也就是皇帝的家,民间所谓三宫六院)和自己处理政务的养心殿为理由,设置了军机处。

    军机处在乾清门广场西北,曾有一条通往养心殿的专用通道,这条通道穿过宫墙,又经过御膳房直达养心殿,只有50米的距离。雍正在养心殿可以随时召见军机大臣,了解国家大事。皇帝阅览地方、中央官员呈报的奏折,军机大臣聆听皇帝口述上谕,回到军机处凭记忆拟订上谕,然后再赴养心殿交由皇帝定夺,这中间只需要一两个小时。皇帝可以通过军机处直接向各地方官员下达命令,实在是大大地方便了集权,所以战事结束后,雍正就将此机关常设不废。在军机处成为新的政务枢纽之后,努尔哈赤以后一直都有的议政处也就渐渐形同虚设了。那些议政王大臣起初也觉察到军机处的诞生会夺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但他们的职位都是世袭的,已不复父辈们当年的勇猛强健,再加上被前线的战况搞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不得不接受军机处成立的事实。

    军机处的全称是“办理军机事务处”,成立后,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军机章京的地位要低于军机大臣,但是他们的任命,都是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没有丝毫制度上的限制。军机大臣多从尚书、侍郎以及皇帝的心腹中选择,军机章京则从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当然这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军机章京也可能升格成军机大臣。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都是兼职,在各衙门都有自己的职位。军机大臣无日不被召见,无日不承命办事,他们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尽管如此,在以严厉著称的雍正跟前办事,也没有哪个敢偷懒懈怠,所以军机处的办事效率,在紫禁城里是排在最前面的。

    雍正不喜欢被死规矩、硬制度羁绊,也不喜欢闲散平庸的官员,军机处由他一手设置,也不可避免地浸染上他的个性和风格:精干、高效、务实。虽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军机处在形式上始终是临时机构,说白了,就是皇帝的一个私人秘书处,也不称衙署,仅称“值房”。“值房”十分不起眼,雍正时只是一个简陋的木板房,直到乾隆年间,才进行了大翻修,成为大瓦房。但是在周边的红墙翠瓦、雕廊画栋的掩映下,依旧显得很朴素、低调,皇帝的心腹们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办公,那么多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决策都是在这里写就的。

    作为清朝中央决策的特色机构,军机处的创设,对方便皇帝行使独裁权力,提高清朝中央决策和行政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它自产生即备受青睐,并得以长期存在最重要的原因。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雍正采取断然措施,以严猛为政的方式将专制皇权推向了极致。

    密折制度

    设立军机处不是雍正加强集权的唯一手段,此外他还大大完善了密折制度。密折制度,就是臣子给皇帝上的奏折,不走正常的渠道,而是直接交给皇帝亲拆御览,皇帝有什么指示意见,随手用朱笔批于折后,然后再密封发还给原奏人,所有内容除君臣二人之外,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据专家考证,这种密折制度,肇始于顺治,推行于康熙,而大盛于雍正。至于为什么受到雍正的重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加强集权的需要。告密,自古以来就为人所不齿,但在雍正统治的年代,这种行为被官员们视为本职工作。雍正登基的第十四天,便下了一道收缴前朝密折的谕旨,并逐渐使密折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文书制度。

    密折的要旨就在一个“密”字,它必须由臣子亲自书写,然后通过一定的渠道交给皇上亲拆亲行,任何第三者都无权拆看,写奏折的人也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否则皇帝就要给他们好看。清雍正二年(1724),皇帝突然大骂浙闽总督觉罗保、山西巡抚诺敏、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云南巡抚扬名时,紧接着宣布停止他们给皇帝上奏的权力。觉罗保等人可都是封疆大吏,雍正虽然贵为皇帝,也不该对他们随意斥责,可这些人不但挨了骂,还被骂得摸不着头脑,除了降罪撤职,再也没有什么比被剥夺其参政言事的权力更为严重了。原来,他们正是因为向外人透露给皇帝密折的内容而受到惩罚。可见,雍正对密折的保密要求是何等严格。

    封建社会臣对君的报告名目繁多,常用的有章、表、议、疏、启、书、记、札子、封事等。清代沿袭前明制度,用题本和奏本两种形式。题本是较正式的报告,由通政司转送内阁申请拟旨,再呈送皇帝,手续繁复且很容易泄密;奏本不用印,手续相对简单,但也要做公文履行,谈不上什么机密性。

    密折就不一样了,在雍正钦定的规章里,按照密折的内容,分别规定用素纸、黄纸、黄绫面纸、白绫面纸四种缮写,并使用统一规格的封套。大臣写完密折后,加以封套、固封,装入特制的折匣,然后用宫廷锁匠特制的铜锁锁住,再派专人送达,民间的锁匠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密折匣的。密折从缮折、装匣、传递、批阅、发回本人,再缴进宫中,都有一定的程序,不允许被打乱。

    密折制度是雍正推行专制政治的有效手段,奏折的内容千差万别,军国重务、身边琐事、社会舆情、官场隐私,甚至家庭秘事,无所不包。皇帝通过奏折可以直接同官员对话,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实际情况。奏折运转处理程序,因“阁臣不得与闻”,而避开阁臣干预,特别是官员之间互相告密、互相监督,强化了皇帝专制权力。

    给皇帝上密折是一种特权更是一种荣誉。在雍正朝,每一个具有递密折资格的人都有权向皇帝密告自己的同僚、下级甚至上司,当然他在监视别人的同时,也处于被监视中。密折作为君臣间的私人通信方式,大大方便了皇帝和臣子的交流,双方说话都能随便一点,臣下可以给皇帝提一些意见,皇帝也可以“推心置腹”地对臣子说一些体己话,笼络一下人心。

    康熙时有资格上奏的只是由中央派到地方上的常设官员,康熙登基60余年,有这种权力的大臣只有百余人,而雍正在位仅13年,却赋予了1100多人这种“荣誉”。什么人有资格给皇帝上密折?皇帝本人说了算,全凭他高兴。

    说到这里,不得不对雍正旺盛的精力再次表示钦佩——他一天需要处理的事情多么烦琐复杂啊,可是每天还要拿出大量时间来研究、回复大臣们的密折,最少也批十几封,多的时候会有几十封上百封也说不定。这样浪费精力的事,放在其他皇帝身上也许早就厌倦了。可是雍正却十几年如一日,津津有味、不知疲倦地做着。或许,他是真的非常享受将天下事均掌握在手中的感觉吧。

    雍正朝现存满、汉文奏折4万余件,是研究雍正朝历史的重要档案资料。雍正对密折所作的朱批,非常有个性,有时一本正经,有时嬉笑怒骂,大多数时候,语言通俗易懂甚至常常不避村俗俚语。这些朱批,大部分都被保留下来了,列举几条比较有意思的:

    批李卫折:好事好事!此等事览而不嘉悦者除非呆皇帝也!

    批蔡廷折:李枝英竟不是个人,大笑话!真笑话!有面传口谕,朕笑得了不得,真武夫矣。

    批江宁织造曹折: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买祸受罪。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

    批佟吉图折:知人则哲,为帝其难之。朕这样平常皇帝,如何用得起你这样人!

    批傅泰折:你是神仙么?似此无知狂诈之言,岂可在君父之前率意胡说的!

    给田文镜的比较多:

    朕生平从不负人,人或负朕,上天默助,必获报复;

    不过叫你知道你主子为人居心,真正明镜铁汉,越发勉力小心就是了。你若信得过自己,放心又放心,就是金刚不能撼动朕丝毫,妖怪不能惑朕一点。你自己若不是了,就是佛爷也救不下你来,勉为之。朕待你的恩,细细地想,要紧!要紧!

    张球之事何如!朕早知其非端人矣,今种种欺隐俱已败露,服朕之明鉴否?

    朕就是这样汉子!就是这样秉性!就是这样皇帝!尔等大臣若不负朕,朕再不负尔等也。勉之!

    也有不少是给年羹尧的,话说得很亲密:从来君臣之遇合私意相得者有之,但未必得如我二人之人耳。总之,我二人做个千古君臣知遇榜样,今天下后世钦慕流诞就是矣。

    珐琅之物尚未暇精制,将来必造可观。今将现有数件赐你,但你若不用此一“贪”字,一件也不给,你得此数物,皆此一字之力也。

    有一句最煽情,只是不知道这个幸运的接收者是谁:真正累了你了,不但朕,怡亲王都心疼你落眼泪。阿弥陀佛,好一大险!

    从以上语录中可以看出雍正作为一个铁腕皇帝所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些朱批留到今天,对于现代人全面了解雍正皇帝有很大的帮助。

    作为一个猜忌心十分严重且权力欲望十分高涨的人,雍正还不满足于密折制度的完善,他始终掌控着一个遍布全国的情报网。清末民初的小说中,有不少是描写雍正轶事的,例如胡蕴玉《胤禛外传》、孙剑秋《吕四娘演义》、紫芳《梵天庐丛录》等,这些小说中都有一个令人感到无比神秘的艺术形象,就是血滴子。在小说家的笔下,“血滴子”是秘密杀手的代称,雍正是一个武艺高强、神通广大的阴谋家,他的手下豢养了一批武功卓绝的侠客力士,操持着一种名为“血滴子”的杀人利器,能取敌人的首级于千里之外。

    显然,这些荒诞不经的描写只是小说家言,也根本没有正史作为依据。但是,历史上雍正的确控制着一个训练有素的情报组织。这个组织的主要监控对象是雍正的臣子们,雍正以为用人得宜则地方获治,基于这个信念,他十分注意探查官员的不法行为,谁不称职就立马换掉。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雍正的行为是很不光明正大的,但在当时,无论是密折制度还是特务组织,对于加强皇权,的确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土官一日不除,众土民一日不得安枕”】

    雍正帝执政期间,威胁全国统一的最大隐患是西南边陲强横的土司们。自古以来,云南、贵州、广西以及同它们临近的湖南、湖北、四川等地都居住着许多少数民族。

    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普遍比较落后,又因为地处偏远,中央政权也没办法过多干涉他们。长期以来,都是用土司制度来管理。

    土司制度是指元朝以后,中央政府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有很久的历史渊源,早在汉武帝时就开始采用,汉代曾先后封了滇王、夜郎王、哀牢王、邛毂王、句町侯等,虽然叫法不一样,但本质上跟土司制度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命各少数民族的头人按照自己民族内部的方式,管理自己原来管理的地方和人民。

    在这种制度的统治之下,土司无疑就成了土皇帝,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土地上自行征纳赋役,剥削的钱财无法计数,但只给中央政府进贡很少的一部分;法律体现的是他们的意志,想杀谁杀谁,想罚谁罚谁,看谁不顺眼了谁就倒了霉,要问这里还有没有王法,答案很简单:没有。所以在这些地方,中原的王朝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土司们可以自由地体现自己的意志,随意杀人不说,互相还经常发动战争,起因也往往只是为了争夺土地、属民或者牲畜。

    对于这些半开化地区的争斗和混乱,历朝的中央政府也都采取过不同的措施,比如取消土司世袭制,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置府厅州县等地方政权,派遣在一定时间进行调换的流官前往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但是这种办法,只是在明朝和清初偶尔实行过,并且最后都因为困难重重以及政府决心不够而没能达到什么效果,最后政府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不造反就得过且过吧。

    然而,矛盾不会因为你不去解决它就自然消失,长期以来处于天高皇帝远的偏远地区的土司们见没人管他们,就更加为非作歹起来。起先是土司之间争战不断,矛盾重重,世代为仇。与此同时,他们又把魔爪伸向了汉人群居的地方。尤其清代,各族的土司经常带人到邻近的州县去打劫,抢完了还大肆屠杀汉民。这样,土司属民跟汉人的矛盾就尖锐起来。

    在少数民族内部,也存在着土司与其属民的巨大矛盾,土司们对属民的赋税是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掠夺的比向中央上贡的要多很多倍。如云南镇沅土司刀瀚,于雍正初年起每年向朝廷进贡银36两、米100石,而向土民征收的银子高达2348两、米1212石。土司们敛财的各种方法简直令人发指,就连他们恣意虐杀属民,对被害人施刑时,也要向其家属征收24~26两不等的银子,名之曰“垫刀银”,土民敢怒而不敢言,因为他们生生世世都是土司的奴仆,自己连同子女的生命、财产都是属于土司的。

    日复一日地忍受着这种非人的剥削,土民和土司的矛盾也在不断激化。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些土民终于忍无可忍,反抗斗争愈演愈烈。雍正年间,湖广、云贵不断有土民造反杀死土司以后向中央政府,主动要求归流的,清政府由此感到“土官一日不除,众土民一日不得安枕”。雍正皇帝也说,既然被害者为了不受残虐,都纷纷归附朝廷,如果政府不接收他们的话,怕再激怒了他们,以后的问题就更不好解决了。

    雍正帝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改革家,从登上帝位的那一天起,他的所有作为都是在刷新政治,整纲饬纪。对于西南地区的问题,雍正即位以后就在考虑了,土司所辖之地成了国中国,在相互征战不断,阻碍和制约社会的进步,同时,不但危害本地的安定,也使汉民和少数民族之间相互仇视,制造了严重的民族矛盾,对民族大融合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长期下去,这些地区会一直得不到足够的开发,始终是蛮夷之地。更严重的是,土司们拥兵自重,对中央政权形成威胁,必须拔掉这些钉子,才能心安。

    雍正深知改土归流的必要性,之所以迟迟不对土司制度大肆开刀,不仅因为土司制已经存在了1000多年,还顾虑到土司们的势力也十分强大。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军事实力,都不可小觑。因此,要革除土司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司制引起本族人和汉人的公愤;二是朝廷力量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一举荡平土司的反动势力。

    眼下时机成熟,雍正遂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划。不久以后贵州发生的长寨事件,刚好加速了清政府对土司问题的处理。清雍正三年(1725),云贵总督高其倬在贵州贵阳府广顺州长寨地方仲家族村寨动工建立营房,当地的土司不仅明确表示反对,反对无效后还用武力进攻,高其倬一看这还了得,再继续姑息养奸,这帮土司早晚会连皇上的话都不听,非造反不可,于是卸任回京,向雍正帝面呈土司问题的严重性。

    这时,鄂尔泰正好出任云南巡抚,到任就遇上这件棘手的事情,他也认为事态严重,光靠“怀柔”镇不住这些拥兵自重的土司了,必须用兵杀杀他们的锐气,“穷究到底,杀一儆百,使不敢再犯”。但是事关重大,他需要朝廷的支援,也不敢私自做主,就向雍正上奏折,提出推行改土归流的建议,并且非常郑重地说:“欲百年无事,非改土归流不可。”

    鄂尔泰把改土归流的目的、意义、方法都陈述得非常缜密,再加上雍正帝早就想按中央政府的政策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实行军事、政治、经济、人事诸多方面的统一治理,所以欣然同意鄂尔泰的计划。但是改土归流是一件大事,有无数失败的例子,贯彻得不彻底的话,会更加助长那些土司的气焰,对朝廷来说不仅费钱、费粮,还很有可能没办法收场。所以朝中有不少保守势力强烈反对改土归流的实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千多年了,每个朝代都是这么过来的,即使有不合理的地方,未必这次就能解决。而雍正则像他的父亲康熙皇帝当年一样,坚决抵制住了保守派的压力,始终坚持支持改革派。

    清雍正四年(1726),鄂尔泰接受圣命,赴西南地区主持改土归流。雍正帝授鄂尔泰云贵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又把广西划归云贵总督管理,这样鄂尔泰管辖了云南、贵州、广西三省,两年后,雍正帝又破格授予鄂尔泰三省总督衔。雍正对鄂尔泰无比信任,让其放手去做,不必处处请示,这更加增加了鄂尔泰的信心。事实证明,雍正这一次完全没有用错人,在这项地方制度的变革中,鄂尔泰充当了主要角色,并近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处偏远,那里的人对付朝廷也始终用那一套亘古不变的方法,那也是经过先人无数次痛苦的实践和摸索而总结出来的战略精华,概括起来就八个字: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由于自身装备和实力上的劣势,这个方法可算得上是上上之策。你朝廷兵是多,但我打不过你我不会逃吗?你走了以后我再回来,反正我们藏匿山林轻车熟路,你们发一次兵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鄂尔泰对这一点是心知肚明,这一次,他就要来个釜底抽薪。改土归流之初,他就下令对广顺州长寨用兵,作为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开端。正是管理长寨地区的土司敢向官兵挑衅,对前任云南总督高其倬用兵,鄂尔泰首先拿这个地方开刀,就是想杀一儆百。

    长寨的土司十分强悍,手下也有不少全副武装的士兵,面对官兵的进攻,他们顽固抵抗、拒不投降,不过最后在官兵志在必夺的打击之下,仍然遭到惨败,包括土司在内的大小头头全部被杀。随后鄂尔泰便在这里设立长寨厅(今长顺县),以此地为据点向四处扩展,招服了永宁、永安、安顺生苗等1300多座村寨以及广顺、定番、镇宁生苗等680余寨。

    紧接着,鄂尔泰集中兵力,向黔东苗岭山脉和清江、都江流域进兵。这一带的名字在现在许多武侠小说中多出现过,叫苗疆,方圆3000余里,有1300余座村寨。此处左有清江可达于楚,右有都江可通于粤,左州(现左县)据其中央,群寨环于四周,地势险峻而重要,对于巩固清政府在西南的统治与沟通南北交通都有重要意义。

    鄂尔泰在描述苗疆情况时说:“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

    鉴于这一带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朝廷必须用兵进剿,鄂尔泰向雍正帝推荐了张广泗,张广泗原为黎平知府,不但熟悉贵州地形,而且对苗民的习惯特性也知之甚详,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欲平苗疆,张广泗是最好的人选。雍正接受了鄂尔泰的建议,封张广泗为贵州按察使,令其带兵进剿苗疆。

    张广泗果然不负众望,率兵深入黎平府古州地区的古州江流域、都匀府丹江地区小丹江流域和八寨等地区,运用系统专业的作战技术,讨平了抵抗清军的苗寨,并在黎平府设古州镇,在都匀府八寨、丹江、镇远府之清水江设协营。随后又开辟了通向湘南、广乐的水陆交通,在这些地方设置官厅,并派官兵驻守。至此,贵州的改土归流基本完成了,张广泗可算得上是第一功臣。

    云南土司势力也很大,特别是乌蒙、东川、镇雄三土府,土司统治地域十分辽阔。鄂尔泰派刘起元屯兵东川,将巧家等六营地方,统统划归流官管辖。同年冬天,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和镇雄土知府陇庆侯勾结起来,向官兵挑战,鄂尔泰派清军将领哈元生讨伐,在四川军队配合下,清军大获全胜。其他土司势力受到震慑,不再敢反抗。

    相对于贵州、云南来说,广西和四川改土归流的过程遇到的抵抗比较少,因为不少地区的土民不堪忍受土司的暴虐和残忍,纷纷主动为官兵备粮,请求归顺,极大地推动了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至于与云贵广西接界的湖南、湖北等省的土司、土舍的改土归流进展得就更顺利了,这里比较接近内地,土民与汉民交往密切,土司的势力也较小。从前,还有过一段“土流共治”的历史,所以相对于其他地区来说,改土归流是最容易的。

    清雍正八年(1730)可以视为改流基本成功的一年,这一年为庚戌年,鄂尔泰在云、贵边界筑桥,雍正帝将此桥命名为“庚戌桥”,以纪念鄂尔泰推行改流政策的功绩。但是并不是到现在就大功告成了,因为善后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清廷对改土归流的善后工作非常重视。对土司头人,清廷将少数罪大恶极者处以重刑外,对绝大多数土司基本上采取了怀柔政策,给他们一些诸如守备、千总、把总的职位,准许职位世袭,但一般都是迁到外地任职。至于土民,清廷首先让他们报户籍查,登记编册,转到政府直接控制之下,像今天的户口制度一样,使他们拥有全国统一居民的身份。原土司庄园内的奴仆一律解放,并将没收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他们耕种。还准许有田的土民自行报出,发给照证,归其所有。同时,减轻土民的赋税,使他们从土司弊政下得以解脱出来。除此之外,清政府又兴修水利,造蓄水田,并在“要想富,先修路”的科学思想的指导下,大力开发新改流区的水陆交通。为了提高这些地区的文明程度,改流之后,清政府在这里普遍开设了学校,兴办义学,汉族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文化意识也逐渐影响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提高了西南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素质。这些地方的教育面貌、文化水平焕然一新。

    改土归流,是雍正朝的大事,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此项政策的全面贯彻将深受迫害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从压迫中解放出来,也使西南边陲从根本上收归中央,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边防的巩固以及民族之间的往来与融合,无疑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想当年,以汉武帝的雄才大略、诸葛孔明的惊人智慧,也只能对这些地方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而此时雍正皇帝力排众议,用人不疑,全力支持鄂尔泰的工作,坚持贯彻改土归流,其决心值得钦佩,清政府的雄厚财力也可见一斑。

    【几千年的人头税终于被废除了】

    人头税,也称为丁税,顾名思义,就是按人口收税,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到清朝的雍正皇帝以前,都是这样收税的,不管家里有多少地,有几口人就收几口人的税,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看出这种收税方法严重的不合理性,比如一个贫农,家里有六口人、三亩地,一个地主,家里也有六口人,却有三十亩土地,但是这两家所需要交的税是一样的(佃农还需要付给地主地租)。

    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越多实惠就越多,因此土地兼并的现象就越来越严重。清朝从建朝之初,八旗贵族就大肆圈占民田,汉族的豪绅大官,也凭借财势广置田产。其结果就是土地高度集中,广大农民沦为佃户,“一邑之中,有田者什一,无田者什九”。江、淮之间各州县,农民耕种之家居十之五,衣食盐漕与工商各业者,居十之四,另外十分之一的地主们“坐拥一县之田,役农夫,尽地利,而安然衣食租税者也”。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时代,土地也被纳入商品的范畴进行交易,地权转移因土地买卖而加速,“千年田八百主”。土地集中已达无可复加的地步。

    土地兼并愈演愈烈,阶级矛盾也随之不断激化,农民受到的剥削实在太残酷,辛苦劳作,所得却都交给了那些肥头大耳的地主们,最后自己连肚子都填不饱,想多租种土地,多打点粮食,可是没那么多人种——不敢生那么多孩子,人多税也多。就这样,家中几口人不分黑天白天地侍弄那点田地,碰上天灾收成不好或者家里有人得了病,就可能弄得家破人亡。要是官府不按人口收税,按土地的多少收,“摊丁入亩”就好了,带着这种想法,到了康熙年间,农民终于用小规模的运动表达了对丁税的强烈不满。

    当时,浙江钱塘的农民,分为三种,有产业的称为“乡丁”,无产业的佃户称为“市丁”或“门面光丁”,外来流寓的称为“赤脚光丁”,他们各自都要承担丁徭。这其中,最穷困潦倒的要属“赤脚光丁”,由于丁税对农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无地农民,为了拒纳丁银,往往被迫逃亡。这种情况,从清初至清康熙五十年(1711),始终存在。“赤脚光丁”没有耕种的土地,也没有钱交税,便提出“从田起丁,人不纳丁”的要求,即计算赋税时不要把人丁考虑在内。自古人为财死,地主们当然抵死不从,浙江布政使赵申乔也坚决不允许,贫民不能达到目的,一直斗争不辍。

    这个时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一些地方官员开始慎重地思考这个问题,同时考虑改变征税办法的可能性,学官盛枫则明确提出将丁银均入田税的意见,即把一县的丁银平均分摊到全县田亩中,这样也比较公平,还可以安抚一下总是闹事的农民。但是不少官员不同意这个提议,归善知县邱家穗就站在富人的立场上坚决反对,他说,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游手好闲的人就会更多也更自在,因为没有束缚他们的丁税了,再说,穷人是人,富人也是人,在交税这方面,都是平等的,凭什么把税派在田地上,让穷人躲过赋税而由富人代交?

    以上是盛枫和邱家穗两个人的意见,实际上也代表了朝廷官员的大致看法。因为意见不统一,康熙皇帝也无法立刻作出决定,所以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此诏令于第二年正式实行。以后新增人丁被称为“盛世滋生人丁”,永远不再征税。这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

    但是,“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并不能解决赋徭不均的矛盾,它只承认今后滋生的人口不再征收赋税,而现有人口还是要收税的,丁税不能废除,农民不能从以逃亡来逃税的困境中走出来,并且人丁的生老病死和流动迁徙是不可避免和随时变化的,怎样统计谁家少了人、多了人,赋税应该如何征收,这些都是复杂烦琐而很难明确解决的问题。于是一些地方官员不得不再次考虑赋役制度的改革,最后问题的焦点还是集中到了应不应该按土地征税上面。支持的、反对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直到康熙辞世,这个问题还在持续不断的争论中。

    雍正帝即位后,北方各省中,山东是“摊丁入亩”呼声最高的一个省份。山东巡抚黄炳不可避免地要对此多加思考,他不是京官,在地方任职,又是封疆大吏,所以更能体谅民生疾苦。黄炳认为丁税对穷人不公平,也正是由于这个征税方法,才使得农民逃亡的情况一直持续并呈上升趋势,而废除丁税,摊丁入亩才是最合理的,所以在清雍正元年(1723)六月黄炳以山东境内连年遭遇旱灾、民生艰难为理由,正式上书皇帝请求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不料雍正非但没有采纳黄炳的建议,还将他大骂了一顿,大意是说摊丁入亩这么大的事,关系重大,你说实行就实行啊。黄炳被炮轰后,蔫了。雍正倒也不是不讲理,又下了道命令说山东、山西、河南这些地方既然遭了灾,那历年欠下的钱粮就先别收了,明年再收吧,另外,陕西、甘肃等地,地丁银每收一钱就加征三厘,米每收一斗就加征三合,本来是为了等到荒年赈济灾荒用的,现在看来根本起不到这个作用,以后干脆也别收了,永远停止,往年积欠的此类钱粮一笔勾销。

    由此看来,雍正虽然对黄炳的建议武断了一点,但他的确是一个宽以待民的皇帝,所以,同年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又上疏请求在自己所辖的范围内试行摊丁入亩时,雍正没有直接否定李维钧,而且对按人丁收税的政策进行了再一次的深思熟虑,再不改变这个政策,人口流亡的问题就不能解决,而人口大量流亡势必又会引起丁役负担不均,这是一个恶性循环。长期持续下去,这种恶性循环将危及清政府的统治。这种影响主要是两方面的,第一,当时因为“丁额无定,丁银难征”已经造成不少的钱粮亏空,政府的收入受到严重的影响;第二,丁役负担沉重地压在无地少地的农民身上,农民的不满越来越严重,当时结党围攻城府的事件时有发生,不能忽视。

    所以雍正将李维钧的奏折交给户部及九卿、詹事、科道一起讨论,并且明确指出,这个事一定要慎重,最后一定要有个尽善尽美的结果。两个月后,户部的讨论有了结果,同意李维钧的主张,认为这的确是一个对平民百姓大有益处的办法,雍正还不放心,又让九卿复议,一直拖到十一月,雍正才正式批准。

    雍正帝支持李维钧“摊丁入地”的行动,使各省的总督和巡抚十分震动,紧接着,其他省份也纷纷效尤,请求“摊丁入地”。据统计,在雍正年间先后“摊丁入地”的,除直隶外,还有福建、山东、河南、浙江、陕西、甘肃、云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湖北等13省。山西和贵州两省比较晚,但也在乾隆年间开始并基本完成了“摊丁入地”。个别地区,像盛京(今沈阳)、吉林等,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到清末才进行改革。

    摊丁入亩,无疑是封建社会赋役制度的一种进步,对于促进农业的发展以及缓和阶级矛盾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不过俗话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个措施,听起来通俗易懂,真正实行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毕竟要推翻维持了2000多年的一个社会制度,是一个大动作。

    要改革就会有阻力,摊丁入亩一实行,对城镇的那些工商业者,是一个不小的解放,他们不种地,就不用交田税了,于是一些保守的官员就拼命反对,明朝末年,这些人看到了这个苗头,还假惺惺地端出一副捍卫旧传统的架子,说这么办,跟古人可不一样啊,“水陆舟车商贩为业”的人因为没地就不用交税,岂不是重商而轻农、本末倒置吗?到了康熙、雍正时,尤其是见雍正同意直隶试行的时候,他们一看大势不可当,就干脆连掩饰都省了,公开为富户辩护,大骂没有地的农民和城镇的工商业者是无业游民,直隶在推行摊丁入亩的时候,还有地主狗急跳墙,给佃户加租,把摊入地粮的丁银重新转嫁于贫苦农民的头上。

    不仅如此,有的地区还因这一政策的推行发生了暴力行动。清雍正三年(1725)春天,杭州府的一些“田多丁少”的地主富户,集中了100多个人,一起冲到了巡抚衙门,哭着喊着要求停止实行这个摊丁入亩,乡民们知道了以后,一看不行,好不容易老天开眼皇上给了这么个政策,万一让这些地主搅黄了还了得,事情倒也好办,你们闹事,我们也闹,你们人多,我们比你们还多。

    于是,又有无数的贫苦农民也围到了衙门口,喊得比那些地主声音还大,哭得比那些地主还要惨。更令人振奋的是,城里的商人衙役也用各种方法公开表示对农民们的支持。所以这个事,明显贫民占了上风。地主们灰溜溜地回去后,还不甘心,又乘第二年七月科举考试的机会,聚众进城,又闹了一回。类似这样的反抗,几乎每个地区推行摊丁入亩的过程中都遇到过,但采取这个政策毕竟顺应了最广大农民的心意,而且雍正的决心也是不可动摇的,所以就一直推行下去了。

    摊丁入亩制度的实施,结束了清初赋役制度的混乱局面,保证了中央政府的钱粮收入,这是实行摊丁入亩制度最主要的目的。同时,这一制度把原来归农民负担的部分税款转摊到地多丁少的地主富户身上,保证了赋税负担的相对合理化和平均化,很明显,雍正帝是有意识地压抑富户、扶植贫民来缓和阶级矛盾,而劳动人民的负担也的确减轻了。

    总之,摊丁入亩的实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而有意义的改革,从康熙年间的辩论到雍正年间的普遍推行,再到乾隆年间在全国完全实现,共经历了大约半个世纪,在这个过程中,雍正帝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他高瞻远瞩、果断处事、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对清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理应受到后人的赞扬。

    【废除贱籍】

    类似改土归流、摊丁入亩这样的重大改革,雍正皇帝做得非常有魄力,抓起来也很用心,但是对于一些相对次要的问题他也从来没有忽略,比如说,废除贱籍。封建社会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这种不平等不仅仅体现在地主阶级与贫民的对立上。贫民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也是有上下之分的,也分良民和贱民。良民和贱民的户口本是不一样的,前者拿的是良民证,后者拿的则是贱民证。贱民不属于士、农、工、商,身份世代相传,不得改变。历代贱民的范围包括官私奴婢、僮仆、官户、杂户、部曲、工乐百户、倡优、隶率、伴当、世仆、惰民、丐户、浙江九姓渔民、广东等地疍民等。

    到雍正时,“贱民”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还是奴婢,这类人是丧失自由、被人无偿役使的人,男为奴,女为婢。奴婢又有官奴、私奴之分,官奴婢为国家所有,多为工奴。私奴婢为官僚、地主、高利贷商人等所有。

    第二类是佃仆,也就是地主、富户、官僚等家庭以契约、合同的形式雇用的家庭仆人、仆户,如果勉强可以用“地位”这个词的话,那么佃仆的地位比奴婢高一点,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不过他们身家所系,都在主人身上,如果仅追求自由,不签什么伺候人的合同,他们就只能喝西北风。

    在封建社会,奴婢、佃仆这样的“行业”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种社会形态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意味着要有一大群人作威作福,衣食住行都得别人伺候,以此来体现自己的尊贵和别人的低贱。所以,无论在哪个年代,这些人的数量都是十分可观的。偶尔会有某个帝王,为了表示自己的善良和俭朴,会“释放”一批奴婢,但那数量永远只是九牛一毛。

    第三类贱民,就是隶属贱籍的贱民,主要有乐户、丐户等。乐户是中国历史上以音乐歌舞专业活动为业的贱民,乐户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前朝后裔的家属被贬为乐人的;二是罪犯的家属入户乐籍者;三是前代沿袭下来的乐籍人员;四是民间因灾荒或战乱而被迫鬻入乐户的。乐户制度作为历代统治者惩罚罪犯和政敌的一项手段从北魏一直延续至清,乐户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特殊的阶层,是封建社会为统治者取乐的人户。

    “乐户”一词,由来甚久。上古时期出现了巫妓、奴隶妓和官妓。管仲治齐国,设有“女闾”,利用“女闾”的声色优势增加国库收入。这种官妓制度,可以说是乐户的萌芽时期。《魏书·刑罚志》中云:“天下淆乱,法令不恒,或宽或猛。及尔朱擅权,轻重肆意,在官者,多以深酷为能。至迁邺,京畿群盗频起。有司奏立严刑: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及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这是目前史书中对乐户的最早记载,可见乐户乐籍初始于北魏时期。隋时从周、齐、梁、陈接收过来的乐家子弟,皆为乐户。随着朝代的更迭,对乐户也有多种称谓,如官妓、官奴婢、女乐、官鼓手、吹鼓手、乐人、乐工、乐籍、声音人、伶人……明代,乐户乐籍制度发展更甚,不仅将元朝旧臣籍没为乐户,而且把它作为对忠臣义士进行镇压的手段,燕王朱棣篡位成功后,除了严厉惩罚支持建文帝朱允炆的官员本人外,还将其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

    丐户即堕民,堕民的来源典籍说法不一,大多数学者认为是南宋初出现的,是惩罚叛将子孙的一种方法,当时宋室南渡,内部矛盾和与金人的矛盾都非常尖锐,负责带领军队保护宋高宗到达临安的苗付、刘正彦却在临安拥兵叛乱,幽禁了宋高宗赵构,将宋高宗不满3岁的儿子赵敷立为傀儡皇帝,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在勤王之师的威胁下,求得免死铁券后同意高宗复位,然而高宗对叛军恨之入骨,甚至迁怒不满3岁的儿子,使其惊吓而死,之后更不惜违背诺言,严惩叛将,将其子孙贬为堕民,永世不得翻身。

    对“丐户”的理解,不能从字面上得知。丐户并不是乞丐,当时,乞丐也很被人瞧不起,但是官府并没有从法律上轻视他们,乞丐是良民,社会地位高于丐户,虽然他们普遍比丐户还要穷。作为堕民的丐户,“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

    丐户谋生的职业主要如下:

    吹唱演戏。吹唱,“为堕民之专业”,也是堕民最主要的职业,他们充当吹鼓手和戏剧演员,在人们的红白喜事和士大夫的宴会上服务,还接受地方政府的短期招聘,如苏州迎春祭芒神,“妆扮风调雨顺,乃系丐户应值”。

    各种小手艺和小买卖。堕民塑造土牛、土偶,拗竹灯檠,编机扣,捕蛙、龟,卖饧、饼。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手艺、小饮食,供人们用作祭祀和赏玩。雍正时丐户聚集的地区主要有常熟、绍兴、宁波等地,常熟的丐户制绳索,宁波还有从事锻铁的。

    抬轿子。宁波堕民有的以抬轿子为业,因此被称为“轿堕贫”。堕民在抬轿之外,还于人家婚姻时,在客堂上伺候宾客,被称为“值堂”。

    保媒、卖珠。堕民妇女的工作,主要是为人家婚姻奔走,在人家成亲时当伴娘,代表男方到女家迎亲,并指导新娘完成繁缛的结婚仪式。堕民妇女还利用出入顾主内宅的方便,为女主人买某些化妆用品,所以又被称作“卖珠娘”。另外,她们多兼任接生婆。

    在服饰上,堕民男子戴狗头形帽子,妇女穿青衣蓝裙,裙子一定要做横布的,不许卷袖,不得穿红鞋,发髻稍高于良家妇女,簪子只能用骨角的,不许戴耳环。这样的穿着打扮,堕民到公共场所,人们一眼就可以识别出他们。

    总之,丐户从事的就是服务性的微贱劳动,直接说就是伺候人,为整个社会,特别是富贵之家服务。每一个丐户,都有一定的主顾,但作为丐户整体讲,则是面向整个社会。只要有人存在,就免不了婚丧嫁娶的事情,自然也少不了丐户,但是最需要丐户的还是社会的上层——官僚、大地主,因为他们讲排场,摆阔气。堕民的吹唱,既是他们骄奢淫逸生活的玩物,又是他们富贵之家气势的点缀。

    乐户和丐户等隶属“贱籍”的“贱民”尽管职业不同,但是社会地位都是一样的,男子都不能读书应举。在古代,穷苦人家唯一的希望就是科举,这个规定永远地封死了他们的前程。不能做官和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并不矛盾,因为做官可以通过科举也可以花钱捐官,贱民怎么可能有钱捐官呢?

    这并不是绝对的,他们中还是有少数人有点钱的。比如绍兴的一个甄姓堕民,离开老家,到通州捐了一个胥吏,之后还想拿钱捐纳京卫指挥使司经历(从七品的小官),结果被同乡中一些好事的良民知道了,向官府告发他,说他一个贱民,怎么能当官呢?这个人不敢有所动作,只好又回老家了。反正,统治者就是要严禁堕民脱离贱籍,不许他们挤入上流社会。贱民遭受非人的待遇,没有任何政治权力,没有人格,没有尊严,有的只是被侮辱与被损害,属于最受压迫的阶级。

    此外,包括奴婢、佃仆在内的乐户和丐户等贱民还有一个主要共同点,就是不能与良民通婚,古代关于禁止良民与贱民之间通婚的法令与习俗很早就有了,先秦时,奴隶、平民百姓与贵族不通婚。秦、汉以后,平民与贱民虽有区分,但与贵族的通婚仍受到影响,不过仅止于礼的约束,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汉代的帝王后妃中出身低贱的有很多,如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曹操的夫人卞氏等,都是歌妓出身。自北魏文帝拓跋濬时发布诏书后,开始明文禁止良贱退婚。隋唐以后,法令更为完备,规定良贱婚娶为犯罪行为,以后历朝沿袭。

    《魏女·高宗文成帝纪》:“夫婚姻者,人道之始……尊卑高下宜令区别……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技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唐律疏议·户令》:“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唐律·户婚》:“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宋刑统·户令》:“奴诈称良,娶良为家女为婚者,所生子孙女从良,女方知男方为奴者,从奴。”《元典章》十八:“妄从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妇,徒二年。奴婢自娶者亦同,各还正之。”又“良家女愿与奴为婚者,即为奴婢;奴收主妻者,以奸论;强收主女者,处死。”《明律·婚姻》:“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不坐……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婚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此种不平等的制度和习俗,无疑严重地侵犯了人权,也曾造成男女之间无数的爱情悲剧。妓女身在乐籍,属于贱民,非脱籍为良,不能嫁人。婢女为家内奴隶,无人身自由,不能自行择偶或匹配士人,古典文学中的《霍小玉传》、《红楼梦》等,都深刻反映了这种制度习俗的不合理性与残酷性。

    这里对乐户和丐户介绍得比较多,不仅因为当时的社会,属于这两种贱籍的人数比较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雍正即位后,废除了贱籍,乐户和丐户的解放首当其冲。清雍正元年(1723)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请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贱籍,他们的祖先,是明朝永乐皇帝朱棣夺取天下时,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几百年无法摆脱卑贱的处境,一直受地方恶霸的欺凌,跳不出火坑,毕竟是忠良之后,沉沦至此,实在可怜可叹。

    雍正帝看到奏折后,很是赞同,于是召集大臣商量,大臣们也认为,这些人是受前朝的弊政所害,这样没有礼义廉耻的事,的确有伤风化,应该革除。于是雍正在四月发出第一道“豁贱为良”的谕旨。在下令开豁山西、陕西乐户贱籍的同时,又令各省检查,如发现本地也存在类似乐户的贱民,也准许他们出贱为良。这一举动影响很大,同年七月,两浙巡盐御史噶尔泰也上疏请求除豁浙江绍兴府堕民的丐籍,给堕民一条自新之路。雍正也批准了。

    之后,雍正又在1729年五月得知广东沿海、沿江有一种被称为疍户的贱民,他们地位卑贱,常年生活在船上,以捕鱼、水运为生,终身漂泊。雍正帝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命令广东督抚“豁贱为良”。雍正在诏谕里说:我听说你们那里有一种百姓名为疍户,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一辈子不允许登岸居住,也不敢跟平民抗衡,畏威隐忍,终身不能安居,实在太可怜了,他们也是良民也跟平民一样纳税,凭什么被人轻贱呢?怎么能因为地方积习的坏风俗就让他们永远漂泊呢?

    雍正的一番话很令人感动,不可否认,在废除贱籍这件事上,这个铁腕皇帝体现出了他温情的一面,不过他可以废除乐户、丐户的贱籍,但是他不可能将所有的奴婢都从贱民的身份中解放出来。真那样的话,谁伺候他啊。当然这也是时代的局限。

    当然,作为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他的所作所为归根结底还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贱民长时间受到轻贱和欺凌,一定会有不满情绪,并在某个时刻爆发,事实上,从明代开始,他们就一直有小规模的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虽然基本都失败了,但毕竟是存在着一个不安定的因素,何况他们得罪的都是前朝的皇帝,与清朝无冤无仇,不如干脆卖他们一个人情,也没什么损失。

    更重要的是,雍正皇帝的上台实在很不容易,他韬光养晦、隐忍不发,然后等到45岁才在全国人的怀疑声中荣登大宝,这个时候,他急需获取更多的政治资本,以巩固帝位。释放贱民,正是这种需要的产物。相沿几百年的弊政,被他改革了,这些会让那些一直受欺压的贱民感恩戴德,也让那些良民感慨皇恩浩荡嘛?噶尔泰说除堕民丐籍,“使尧天舜日之中,无一物不被其泽,岂独浙省堕民生者衔环,死者结草,即千万世之后,共戴皇恩于无既矣”。估计这也是雍正的希望。不过无论怎样,废除贱籍,都是一件好事,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人性的升华。尤其在盛世,更需要这种进步和升华。

    【留给子孙的一份重要遗产】

    故宫是明、清两朝皇家处理政务和生活起居的最主要场所,故宫很大,建筑也很多,最著名的有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后三宫——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三大殿中的太和殿是全故宫中最宏伟、最大的宫殿,人们对它的另一个俗称可能更为熟悉,叫“金銮殿”,是皇帝登基和举行大典的地方。乾清宫则是后三宫中面积最大的宫殿,与皇帝的生活很密切,明代的十四个皇帝和清代的顺治、康熙两个皇帝,都以乾清宫为寝宫,他们在这里居住,也在这里处理日常政务。

    雍正即位后,以为父亲守孝为名搬到了养心殿,但是乾清宫地位不减,每年元旦、灯节、端午、中秋、冬至、万寿等节,皇家均按例在此举行家族宴,另外皇帝死后的灵柩也停在此殿。不过,雍正以后,让乾清宫更加出名的应该是正殿高悬着的一块由顺治皇帝御笔亲书的“正大光明”匾,按说故宫有无数匾额,其中不乏皇帝手书的,为什么这一块在历史上最为有名呢?因为这块匾额背后的一个小匣子有一份诏书,诏书的内容决定皇子中谁能登上皇位。

    历史上清代以前的封建王朝确定皇位的继承者,大都采用公开建储的方式,也就是先公开册立太子,以备承嗣皇位。选太子的原则一般是立长立嫡,皇帝如无子,可兄终弟继。从殷周到宋、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一制度。

    谈到封建社会的皇位继承问题,就难免令人联想到血雨腥风,且不说那些没有什么治理国家能力的阴谋家皇帝如何篡位夺权,单是那些雄才大略的皇帝也有不少是踏着兄弟血亲的尸体走上皇位的,最著名的莫过于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手刃大哥和三弟,逼父皇李渊退位,才得以继承大统。再如明成祖朱棣,从北京起兵杀入南京,最后逼得刚即位不久的侄子建文帝放火自焚,之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皇帝。对于权力的争夺冲淡了处于斗争旋涡中的人们的亲情观念,竞争对手既是至亲又是大敌,往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大概就是生在帝王家的无奈。

    清朝自努尔哈赤起,皇位采用的是贵族公推制。努尔哈赤在登基称汗时,是受到公众的一致推举即位的,因为他在历年的争战中表现出的才华和智谋,早就征服了女真人。努尔哈赤死了之后,还是采用贵族公推制,这一次,同样围绕皇位的继承问题,进行得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努尔哈赤的大妃,也就是多尔衮的生母阿巴亥首先就当牺牲品了。

    历朝都有妃子为皇上陪葬这个野蛮的制度。但尽管制度野蛮,却也有一定的规矩,这个规矩就是,生殉的妻妾没有孩子需要照顾。阿巴亥当时地位尊崇,是努尔哈赤的大妃(皇后、福晋、正妻),又有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个儿子,并且多尔衮和多铎年纪尚幼,无论如何也轮不到阿巴亥殉葬,可是在四大贝勒(努尔哈赤建后金政权后,命次子代善为大贝勒、侄阿敏为二贝勒、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八子皇太极为四贝勒,共同听政,其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史称“四大贝勒”)的眼里,她却非死不可。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当时八旗人马中,皇太极掌握两黄旗,代善掌握正红旗,阿敏掌握镶蓝旗,莽古尔泰掌握正蓝旗,所余镶红、正白和镶白三旗旗主,分别是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在他们分别只有19岁、12岁和10岁的时候,就成为拥有一旗、与诸兄并驾齐驱的权势很大的旗主。三个人又都是一母同胞,且母亲又是国母之尊,联合起来相当容易,那么他们所掌握的力量就远远超过四大贝勒中的任何一个,其他五位旗主谁不畏惧?谁又敢不服从?阿巴亥就能因此而左右八旗、左右整个大金的政局,破坏八王共执国政的均衡,后果不堪设想。

    更重要的是,努尔哈赤临终时,只有阿巴亥一人守在身边,她向众皇子传达老汗王的遗嘱是“多尔衮嗣位、代善辅政”,可是多尔衮年幼,论地位、声望均远远逊于皇太极,更令人怀疑的是,阿巴亥只是一面之词,没有第二个人做证。当时皇太极即位已是众望所归,一定会受到众贝勒的一致推举。立多尔衮是不可能的,而不立多尔衮,也无法剥夺他们三兄弟的权力,并且一定会埋下不睦的种子,对后金的政权产生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除掉阿巴亥,这样就容易使三个同母兄弟分离,不能形成三人联合的雄厚力量,才能保证后金政权的稳定。否则一旦多尔衮、多铎成年,后果就很严重了。综合种种因素,努尔哈赤的大福晋阿巴亥没有出路,只有一死。阿巴亥之死是皇权争斗中的一颗棋子,也是多尔衮兄弟们一生的痛。

    皇太极死后,贵族公推制仍在沿用,福临能够即位,也是经历了一番明争暗斗的,所幸没有闹出人命,没有造成类似阿巴亥的悲剧。当时,皇位的竞争对手是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两人都有人拥护,其中一个登上了帝位,另一个肯定不服,这样,后金就会有内乱,多年的战争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多尔衮和豪格都明白这一点,其他贝勒也明白。于是在代善和皇太极的皇后等人的斡旋下,多尔衮和豪格最终以大局为重,各退一步,立了永福宫庄妃6岁的皇九子福临为帝。这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也避免了后金陷入内乱,为清朝最终入主北京、统一中原奠定了基础。

    福临在临死前选择皇位继承人时,比较顺利,虽然没有采用贵族公推制,但是也没有产生像皇太极、顺治即位前那种剑拔弩张的局面。只是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当时,顺治比较倾向于立勤奋读书、举止得体的福全,而其母孝庄太后则希望立聪明、率性的玄烨。最终考虑到玄烨已经出过天花,对这种当时人人闻之色变的传染病终身免疫,顺治听从了母亲的建议,答应册立玄烨,即后来的康熙大帝。

    而英明神武的康熙皇帝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则一直为后人诟病,因为他这件事做得确实很失败。康熙皇帝是一位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帝王,他觉得缺乏规则的皇位传承,不利于皇帝的集权和封建政权的巩固,依照汉人王朝普遍采用的立长立嫡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在平定三藩之乱的过程中,几次情势危急,康熙都御驾亲征,为了以防万一,在清康熙十四年(1675)六月,宣布立年仅2岁的“嫡子胤礽为皇太子”。胤礽在嫡子中虽排行第二,但因他的同胞哥哥夭折,遂位序第一,同年十二月十三日举行了清朝历史上的第一次立储大典。

    立太子胤礽前,孝庄皇太后是反对的,因为康熙作这个决定有头脑发热的嫌疑,立长立嫡没错,但并不是绝对的,2岁的孩子你能看出什么治国之能?可是这时的康熙却没有听祖母的话,一意孤行,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康熙与胤礽生母赫舍里氏情深义重,谁知赫舍里皇后红颜薄命,在生胤礽时难产死了。康熙出于对她的深情,对胤礽更是疼爱有加,力排众议,想把帝位传给他。

    胤礽幼年的确聪明可爱,好学上进,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日益显现出褊狭、暴戾、焦躁的性格特征。尤其是年龄越来越大,他觉得年老的父亲已经成了他即位的绊脚石,开始对康熙表现出了不耐烦,和自己的门人一样,逐渐不满于只做太子,遂形成了一批太子党,这些人经常给胤礽出些馊主意,散布一些不满的言论。

    康熙有31个儿子,其中不乏英勇善战,有治国之才的,这些人早就觊觎帝位,此时太子胤礽又不能服众,大家都想赶他下去,好取而代之,于是就有了一批反太子党,他们以攻击太子及其党羽为主要工作。

    朝廷在这些人的折腾下乌烟瘴气,康熙逐渐年老,但是对胤礽的所作所为越来越不满意:我还没死呢,你就这样蠢蠢欲动,不把我放在眼里,公然结党营私、贪污纳贿,一切礼仪都跟皇帝的一样了,老子病了,你连问候都不问候,你以为你一定能当皇上吗?我就把你废了,看你有什么脾气。

    这就是第一次废太子,按说废了再找别人吧,可是晚年的康熙不复年轻时代的果断和理智,变得犹犹豫豫、瞻前顾后起来,他始终顾念与废太子的父子情义,与赫舍里皇后的夫妻情义,后来看胤礽的表现有所好转,似有悔过之意,就下了一道圣旨,重新立了他。

    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确如此,胤礽第二次当上了太子,还是不长记性,不久就故态复萌且变本加厉,越来越明显地表示出想当皇帝,还有不少不法行为,这下康熙终于心灰意冷,不但再次废了胤礽,而且以后再也不公开谈论立储的事。

    接受了两次废立太子的沉痛教训,又面临错综复杂的储位之争的局面,康熙开始深入思考选择储君的问题,力图寻找一个较好的办法,避免以往的失误;在没有找到可行方法之前,决不草率册立。但是,康熙似乎一直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没过多久就去世了。死前只有内务大臣隆科多一个人在身边,隆科多宣布了康熙的“遗诏”:传位给四阿哥胤禛。消息传出,满朝哗然。

    事情之所以不同寻常,就是因为四阿哥一向表现得很平常,他从不结党,从没像八阿哥那样不加掩饰地表示出对皇位的极大兴趣,他跟谁都和睦,关键是,隆科多是他的亲舅舅,所以这康熙遗诏能不让人怀疑吗?不仅皇子们,连不少大臣都瞠目结舌——怎么都没想到这个最不显山露水的四阿哥荣登大宝啊。

    直到今天,作为清初三大谜案之一的“雍正夺嫡”(其他两个分别是太后下嫁与顺治出家)在学术界都没有一个定论,康熙究竟有没有传位给胤禛,胤禛有没有在舅舅隆科多的协助下修改遗诏,已经成为不解之谜,至少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能拿出足够的能说服人的证据。当然对雍正登上皇位的正统性存疑,并不是要抹杀他的历史功绩,上文也说道,封建社会中,即使一个英明的君主也往往要用阴谋手段和残酷斗争来夺取和巩固统治,汉武帝、唐太宗、武则天、努尔哈赤都有类似行为,雍正即使阴谋篡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况且他作为一个最高统治者,勤于政务、洞察世情,以雷厉风行的姿态进行整顿改革,其统治的13年是清朝统治的重要时期,承上启下,为以后乾隆时期的繁荣盛世打下了基础,可谓功勋昭著。

    言归正传,雍正皇帝即位后,从兄弟们争夺皇位的刀光剑影中汲取了教训,决定采取措施使皇族避免争夺帝位的血雨腥风。在这种心理下,建立了“秘密立储”制度。这种立储形式其实也并非雍正首创,《旧唐书·波斯传》载:“其王初嗣位,便密选子才堪承统者,书其名字,封而藏之。王死后,大臣与王之群子发封而视之,奉所书名者为主焉。”雍正饱读经史,很可能留意过这条记载,并最终实践了这种方式。

    清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召见总理事务大臣、满汉文武大臣、九卿于乾清宫西暖阁,宣布秘密立储的方法。他将选定的继承人的名字亲笔书写后密封,放在一个匣子里,然后把匣子放在乾清宫的“正大光明”匾之后,待皇帝驾崩时御前大臣共同拆启,当众宣布传阅。

    秘密立储不过早地宣布皇位继承人,也不因循嫡长子继承制,所以有心争夺皇位的皇子,从理论上来说都有机会,这样他们就会认真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求给父亲留个好印象,增加自己的胜算,更重要的是,众阿哥没有明确的竞争目标,所以也不可能形成类似太子党、反太子党等一些相互仇视、斗争的政治集团,避免了公开确立皇储所造成的皇子之间的血腥争斗,减弱了帝位之争的激烈程度,使皇权得以平稳过渡。比如雍正是猝死,但是死后“正大光明”匾后面的诏书马上就被取出来,乾隆顺利登上帝位,没有因为混乱造成皇子们对帝位的争抢。雍正“秘密建储”这一方法的实施,从乾隆、嘉庆、道光、咸丰诸帝的继承来看,是有其积极意义的,算得上是他留给后代的一份重要而有价值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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