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百年:大国金融-快速崩溃:解放战争时期的金融大动荡(1946—1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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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解放区假币猖獗的现实状况,各解放区充分发动群众,在坚决打击推行和印制假票分子的同时,还将误收误用假票的群众与之区别开来。在进行打压的同时,各个解放区一方面组织有业务部门和民兵参加的缉查活动,严查输入到解放区的钞票,防止假票流入;另一方面动员各种力量,开展群众性识别假票和反假票的斗争,把反假斗争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在这一时期,晋豫解放区和山东解放区的区政府还创造性地公布了查处假票的奖惩办法,从而在反假斗争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解放区货币的正常流通。

    从总体上来说,在这场国共双方进行的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正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保证了在货币斗争中解放区的阶段性胜利。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随着解放战争的逐步胜利,人民政府最终在货币战场上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从而为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保证了人民币的顺利推行和人民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可以说,这场国共双方的货币战为人民的解放战争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三节 金融思想的冲突

    国民党政权经济官僚的金融主张

    在南京政府时期,西方金融思想在中国得到了传播,这也激发了国民党内部的一批官员建立新金融的思想和热情,在这股热潮的推动下,国民党的官员们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了各自的金融主张。作为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利益的代言人,宋子文和孔祥熙的金融主张最具代表性。

    宋子文于1923年担任广东革命政府中央银行筹备员,后任中央银行行长。后来还曾经出任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长,并于1928年秋创立了新的中央银行,并被任命为总裁。1934年银行组建,他于第二年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虽然宋子文在金融理论方面建树颇少,但作为国民党政府金融政策的主要决策者,他的思想影响是不容低估和漠视的。他曾经参与了广州《中央银行条例》、上海《银行注册章程》、《中央银行条例》、《银行法》等法律文件的制定,在后来还主持了法币改革,这些重要的法律文件以及讲话文稿,都能够反映出他的金融主张。

    宋子文坚持认为:作为银行,服务政府是其宗旨之一。在他起草的广州政府《中央银行条例》之中便规定除了收受各类存款之外,中央银行还包括经营国库证券,买卖政府担保之票证,代政府募集债款,发行货币,代理金库,代政府创办经营各项固有实业等职能。在成立南京政府中央银行时,他抱着“为国家做事”的宗旨,宣称“中央银行乃代为国家做事,非以营业为目的”,运用金融政策支持蒋介石集团的政治、军事活动。宋子文认为,作为中央银行,它的职责就是统率金融。他认为辅助政府整理和统一币制、统一全国金库、调剂全国金融是中央银行的三项任务。他还坚持认为:“国家必须有强力之国家银行,中国历来金融制度缺点极多,即无完备之国家银行之故。”

    宋子文非常重视银行的信用,他认为官员和军阀把银行当成自己的钱袋子,钱不够用就拼命印票子成为官办银行信用太差的主要原因。他特别强调“货币发行,全恃信用”,强调中央银行必须有“十足准备金”。在担任广州央行行长时,宋子文便提出将造币厂的余利等资金按月拨交央行以备付息还本之用。为了确保银行的信用,宋子文反对随意停兑停付。1925年广州发生挤兑风潮,宋子文在照样兑付的同时,还对银行的营业时间进行了延长,从而平息了这场风潮,有力地维护了广东央行的信用。

    银行必须保持独立,这是宋子文的一贯主张。在就任南京政府中央银行总裁时,他认为:“中央银行握全国最高之金融权,其地位应超然立于政治之外。”当他受命组织中央银行时,便到上海选址,从而远离了政治中心南京。在其制定的广东政府《中央银行条例》也明确规定:政府不得向银行任意支借现款,如贷款予政府,必须有相应的抵押品。正是由于他不愿随意向政府进行垫款,1934年宋子文被迫辞去央行总裁职务。

    宋子文还主张依靠政权的力量来推行金融政策。宋子文在南京政府成立之后,凭借财政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的身份运用政权的强制力量,将广东央行的规定推向全国,同时还命令向央行以外的银行征收银行券收益税和发行税,将关税、盐税的保管权收归央行。正是在政权力量的支持之下,中央银行的国家银行地位得到了初步确立。

    总之,在宋子文的心目中,建立中国实至名归的中央银行是其理想。国民党中央银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职责体现了他运用权力、服务政府的思想;他监督限制金融的行动反映着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愿望;他要求改组中行、交行的活动包含着加强央行调控能力的动机。

    与宋子文一样,孔祥熙的思想也代表着当时国民党内部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的思想主张,其金融思想通过南京政府金融政策而影响整个社会。在南京政府内部,孔祥熙曾历任工商部长、实业部长、财政部长、国民党政府委员、行政院院长等职。

    孔祥熙在货币问题上,认为自己继承了孙中山的货币思想。他将孙中山“用硬币制度,受金融供给之限制,不能自由伸缩,以适应社会经济之需要,其弊害在于无一灵活金融之运用,而且容易造成经济恐慌。币值不能安定,财政困难无由解决。一种管理纸币政策,此种政策近年来各国行之均收宏效,且在战时之主要属显然易见”的纸币制度的设想与货币观点作为信条,并对外宣称其法币改革的药方是从孙中山思想之中开出来的。币制改革时即有人担忧会导致通货膨胀,孔祥熙表示:“政府对于通货膨胀,决意避免”。面对法币贬值日益加剧的形势,孔祥熙一直否定通货膨胀的存在,不承认纸币发行过多。他坚持认为:“所谓通货者,即代表实物之筹码,如仅有筹码而无实物,则此项空洞的通货,便无价值。现在物价的变动,其原因就在供求的有无问题”。

    在银行制度问题上,孔祥熙在1935年11月4日实行法币政策时,曾经发表了一篇比较简短的《宣言》,在这之中他便提到了“现为国有之中央银行,将来应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其主要资本应由各银行及公众供给,俾成为超然机关,而克以全力保持全国货币之稳定。中央准备银行应保管各银行之准备金,经理国库,并收存一切公共资金,且供给各银行以再贴现之便利”的主张。但这些设想还没有能够来得及实行,抗日战争便全面爆发。在建立健全中国的商业银行制度和银行体系的问题上,孔祥熙认为:“金融力量,以集中而愈宏,机构办事效能以连系而益巨。”这也成为他上台之后对中国、中央、交通三行进行以集中金融资本,建立“四联总处”以使之行使“银行之银行”职能为目的改革的思想基础。同时他还主张为了符合当时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对中、中、交、农四行不同业务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各有专业”,但是这一主张在实施之后却造成了各行专业不专、业务上相互重叠的现象。

    在处理金融与财政的关系问题上,孔祥熙认为“金融为经济之命脉”,而“财政乃国家庶政之母”。至于二者的相互关系,他认为“金融财政互为表里”,“金融与财政息息相关”。在他下台之后,当谈到抗日战争时期设立四联总处、统一发行法币和加强金融管制等诸多措施的目的时曾经说过,“在均为增厚金融力量,配合财政运用”。

    在理财方面他认为应“以财政力量推动金融发展”,虽然他在1938年的财政报告中称要采取措施使“中央银行处于超然地位,以尽银行之银行之职责”,但这些都是空头支票。而当有人提出中央银行应具有独立地位的主张时,孔祥熙便会坚决予以否认,这也是国民党政府绝不能容忍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金库,而不是银行中的银行。而且这种思想在财政部实施的币制改革之中,以及财政部对四联总处的控制上,都得到了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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