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百年:大国金融-曲折探索:“大跃进”及 “文革”时期的金融之殇(1957—1978)(2)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196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报告》,明确指出:农村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农村人民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的助手;其资金独立、自负盈亏;信用社的股金、积累和其他财产属于信用社全体社员所有,信用社的资金和存款,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抽调挪用。1963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顿信用社、打击高利贷的报告》,要求各地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依靠信用合作社,帮助农民解决副业生产及生活上的资金困难。

    3.做好清仓核资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1962年3月发出的《关于彻底清仓核资,充分发挥物资潜力的指示》,银行配合财政及有关部门,参与推动企业清仓核资工作,超过合理储备的物资由国家统一调剂,把“死物”变成“活物”;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帮助企业清理相互拖欠的货款。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提出了在银行系统内部开展清仓核资工作,做到资金核实、账目准确、财产清楚。

    4.改革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银行工作六条》,中国人民银行着力改革有关规章制度,并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原则,这包括:划清财政和信贷资金、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界限,遵守企业年终盘点、资金和商品物资管理、贷款按期归还、现金管理、物价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等基本制度。

    《银行工作六条》的贯彻实施使银行找准了工作方向,恢复并健全了银行的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了银行职工的业务素质,使银行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金融大冲击

    “文化大革命”时的经济发展状况

    在“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我国迎来了十年的“文革”时期。在这十年混乱时期,国家的经济建设仍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国家的运行机制与经济基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三五”、“四五”国民经济计划都按时完成,除了1967、1968年两年之外,国民经济总体上还是有所发展的,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如南京长江大桥、刘家峡水电站、葛洲坝水利工程等。就像《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持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从“文革”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文革”时期的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从年平均增长率上来看:从1967年到1976年的10年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在7.1%左右,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则保持在6.8%左右,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4.9%。从阶段发展指标上来看:与1966年相比,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 79%,社会总产值增长77.4%,国民收入总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3%。从生产水平上来看:与1966年主要产品产量相比,1976年的钢产量增长33.5%,原煤产量增长91.7%,原油产量增长499%,发电量增长146%,农用氮、磷、钾化肥增长117.7%,粮食产量增长33.8%。在纵向上与建国初期进行比较,以1952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为100%,可以看出,1976年的指数为626.6%,比1952年的指数增长了526.6个百分点。

    可以说“文革”时期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遭受损失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发展。“文革”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概括:

    1.“文革”十年人民生活水平并没有较快的提高

    1976年我国人均年消费粮食只有381斤,低于1952年的395斤。到1978年,全国农村还有2.5亿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全国职工人均工资下降,只在1971年底对少部分人上调了工资。住宅、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等方面也存在严重困难。在“文革”前的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城市居民供应的商品本来已经有许多取消了票证配给,但“文革”时期又重新恢复并且有所增加。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文革”的社会动乱以及林彪、江青集团的破坏。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下列各个因素。

    (1)工业化目标而预付的代价

    中共八大上曾经提出,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使我国建立起独立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从而初步实现向工业国的转变。正因为如此,在投资的项目中必须优先考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其次才会考虑轻工业以及农业。这也是当时中国落后的工业面貌的国情决定的,同时也是许多国家工业化的必经之路。因此,“文革”时期人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情况下进行基础建设的社会特点,有一部分属于人民省吃俭用、为后续发展付出的代价。

    (2)调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付出的代价

    由于中国原有的工业企业大部分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这是当时也是今后国家经济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央下决心进行三线建设的重要原因。1964年,毛泽东在作出三线建设决策时就曾经强调:三线是一个阵地,一二线是一个阵地,以一二线的生产来支援三线建设,也就是沿海支援内地,使内地逐步赶上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三线建设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它初步改变了我国内地基础工业薄弱,交通落后,资源开发水平低下的工业布局不合理状况;初步建成了以能源交通为基础、国防科技为重点、原材料工业与加工工业相配套、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战略后方基地。可以说,如果没有三线建设所改善的内地科技状况和工业交通状况,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将面临艰巨的任务。

    2.人民生活水平从某些方面看有所改善

    全国职工平均工资1966年为583元,1976年为575元。但全国职工工资总额1966年为296亿元,1976年为489亿元,增长了65%。由于就业人口增加,具体到每个家庭,个人消费水平也相对有所提高。1966年全国农民和职工消费水平,1966年为每人132元,1976年增加到161元。因此“文革”时期这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十分不易的。

    总的来看,“文革”时期全国的经济在遭受巨大灾难的同时,还有许多领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为之后的改革开放准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文化大革命”对农村信用社的冲击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前,农村信用社正在进行以“清账目、清仓库、清工分、清财物”为主的“四清”运动。伴随着“文革”的全面开展,信用社的权力再次下放到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由农村的贫农、下中农管理,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取消,业务发展缓慢甚至停滞。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遭受到空前劫难。

    “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些信用社的干部(工作人员)也起来“造反”,将一些“成分不好”的信用社员工辞退,还到人民银行的营业所、县支行甚至省分行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动学术权威”(业务尖子)进行揪斗,将农村信用社的规章制度说成是资产阶级的“管、卡、压”,要“彻底砸烂”。与其他行业的单位一样,农村信用社处于无政府状态,致使业务活动近于瘫痪。

    1969年1月,人民银行总行在天津召开“斗、批、改”座谈会。会议提出:信用社必须由贫农、下中农领导和管理。银行、信用社要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在信用社组织机构设置实行保留公社的信用社,在生产大队建信用站或者是在公社建银行营业所,把公社原有的信用社下放给生产大队两种形式;信用社改革以实行贫农、下中农管理和信用社职工走亦工亦农的道路为主要任务。在天津会议之后,各地信用社在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支持下,迅速开展了以“斗、批、改”为主的群众运动。

    1969年10月,财政部发布《一所由贫下中农管理的信用社》的调查报告,认为河南省阎庄信用社的工作是典型。在此之后,财政部发出《关于“学习河南省篙县阎庄公社信用社改革调查报告”的通知》,向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推广“阎庄经验”。

    他们的做法是:在公社设立信用社,在大队设立信用站,在社、队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公社“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和大队管理小组,对信用社(站)实行管理。主要是管理信用社(站)的政治思想工作、贷款审批和资金投放方向。在贫管会管理信用社之后,突出无产阶级政治,贯彻无产阶级路线,经常组织信用员忆苦思甜,斗私批修,不断促进其思想的革命化。

    阎庄的做法虽然在促进信用社干部更好地关心群众、支持农业生产、保持信用社优良传统、简化贷款手续、依靠群众方面是正确的,但完全将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权都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则是错误的,造成了信用社无法独立自主地经营业务,从而出现信用社在资金管理上的无序状态。同时这种做法也使信用“合作社”由谁做主的问题被抽象演变成了由哪个阶级做主的问题。关注的重点不是如何发展速度快的经济问题,而是谁掌权的“政治”问题,从而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严重混乱局面。

    面对这一混乱局面,财政部于1972年9月8日召开全国银行工作会议,强调了信用社的独立性,力图对混乱局面进行扭转,但收效甚微。

    1974年5月,财政部召开会议指出:“贫管会”是公社党委领导下的、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群众性监督组织,不是权力机构。“贫管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信用社的思想政治工作,打击投机倒把和高利贷活动。信用社干部的任免、调职、奖惩、退职、退休等,经“贫管会”讨论、公社党委审查后,需报县人民银行批准,并由县人民银行负责信用社干部的具体管理工作。信用社存款、放款利率执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存、放款计划和财务计划经“贫管会”讨论通过,公社革命委员会审查,报人民银行县支行批准执行。

    虽然在这次会议上“贫管会”的作用仍然被提及,但实际上从根本上否定了“阎庄经验”,将“贫管会”对信用社的人权、财权、资金发放权予以收回,从而加强了国家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恢复,使信用社各项工作重新回到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1974年6月,财政部召开“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对信用社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定义。会议决定:为了解决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带来的问题,对信用社再行整顿。整顿的主要内容有:整顿信用社的业务,清理贷款,积极收回到期和逾期贷款;加强干部管理,取消亦工亦农的做法,收回被其他部门抽调或强行下放的信用社干部,恢复他们的经济待遇;妥善处理信用社的亏损,解决房屋修缮和医疗卫生费不足的问题。

    在这场动乱之中,农村信用社的制度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信用社职工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的占到职工总数的20%~30%。账务错乱、资金被公社抽调、挪用、垫付各项行政开支和生活费用开支,有的信用社的库存现金全部被挪用。由于高利贷盛行,有的地方高利贷的利率已经达到了4分、5分、10分、20分甚至30分。没有合法而又有效的金融机构的覆盖,非法的融资渠道就要占领市场。农信社对“三农”的发展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10月6日,以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举将“四人帮”反党集团粉碎,这标志着我国已经进行了十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终于结束。农村信用社也得以解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四三方案”与外贸

    在“文革”的后期,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西方国家面临着新一轮的经济危机,苏联、美国为争夺世界霸权而采取的敌对行动遭到第三世界国家以及欧洲国家的抵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趋于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日益增多的经济交流。1973年,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崩溃,与此同时,随着中美关系的逐渐缓和,中国重返联合国,西方国家纷纷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从而打破了敌对势力对中国的政治封锁。在林彪事件以后,中央开始批判和纠正部分“文革”的“左”倾错误。这为中国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1972年2月,毛泽东邀请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对外经济工作开拓了新局面。在中美上海公报中,双方就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达成了一致。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