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世纪末16世纪初,人类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海上探险,终于导致新航路的开辟。新航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不同。旧的海上丝路是沿着亚洲大陆南缘的海岸航行的,最后必须进入红海或波斯湾,以地中海东岸为起点或终点,本质上是陆上丝路的补充。新航路则是以大西洋、太平洋为广阔的舞台,它带来了商路和商业中心的转移,古代的“地中海时代”让位于近代的“大西洋时代”,世界范围的市场开始形成。因此,直接连接西欧和亚洲港口的海上贸易发达起来,古丝路贸易必然走向衰落。
然而,认为丝绸之路的商队贸易因此而完全绝迹的看法,也有失偏颇。因为在海洋贸易繁荣的同时,连接内陆与港口的陆路商队贸易与海上贸易是相为辅车、互相促进的。欧洲商人不仅活跃于蓝色的大洋上,也行进于丝绸之路西段上。
当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仍然控制着小亚细亚、地中海东岸、埃及和伊拉克等地;伊朗地区是萨非王朝;印度的德干高原迤北是莫卧儿帝国;缅甸印尼等也处于封建王朝统治之下。在西方殖民者的炮舰开来以后,上述国家开始走上半殖民地或殖民地的道路。公元16—17世纪,继葡萄牙之后,英、荷、法等列强经由新航路来到亚洲沿海地区,在亚洲国家逐步设立了商站和殖民活动的据点。并且由沿海据点出发,沿着古丝路及其岔道深入内地,收购土产,推销舶来品。内地的商队也把产品驮运到港口。因此,有些学者才将沿海的这些城市称为“海上贸易与陆路商队贸易的都市”。[日]榎一雄著:《从丝绸之路的历史谈起》(日文版),东京研文出版社,1979年,第30页。以下第二节同。这是由海上联系古代丝路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以英国为首的许多西方商人,依然活跃于丝路西段的各个城市之间。他们大多数人仍经由地中海或黑海,进入土耳其、叙利亚、伊朗,通过阿勒颇、伊斯法罕、巴士拉等城市,按照自古以来的商队方式转运贩卖商货。这种方式与公元13—14世纪蒙古统治时代欧洲商人的做法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古代丝路贸易的延续。不过,自公元15世纪末期直到公元18世纪沙俄征服中亚以前,伊朗高原东部及中亚地区的突厥系穆斯林汗国连年交战,致使中亚的古丝路难于通行,给西方商人由西亚进入中亚直抵中国造成一定困难。但是,对商人们来说,追逐利润是最高目标,由小亚细亚通过波斯到达印度的道路是欧洲商人所熟悉的,中亚不通则绕道印度,由南亚再赴中国。这条路线似乎是新航路开辟以后西方商人的主要陆路通道。
二、亚美尼亚商人在丝路西段的贸易
近年来,欧洲学者先后发现了一些西方商人在亚欧内陆的商业笔记,其中,有一份是亚美尼亚商人哈维汉尼斯(Hovhannes)的交易日记。记载了他自公元1682年12月19日起,到1693年12月3日止,在波斯、印度和中国西藏等地从事贸易的详细情况。
公元17世纪,善于经商的亚美尼亚人大批地经“伊朗北道”到达德黑兰,由于中亚难通,故而南下经库姆抵达伊斯法罕,于是,伊斯法罕渐渐成为许多有势力的亚美尼亚商家的世居之地,也是他们进一步前进的大本营。他们由此组织商队前往伊朗及世界各地做生意。亚美尼亚人最主要的商业活动路线是:由伊斯法罕出发到波斯湾口,乘船前往印度;或由“伊朗南道”陆行至印度。此时印度正值莫卧儿帝国的繁荣期,最繁华的内陆城市是阿格拉。它不仅是莫卧儿帝国的都城,而且也是北印度平原的心脏和贸易中心。亚美尼亚商人到印度后就以阿格拉为据点,赴四周各城市及乡村进行商贸活动。然后北上中国的西藏青海等地。做完交易之后,复从拉萨出发,经班古拉,到达加尔各答。在加尔各答搭乘孟加拉湾的海船航行到波斯湾。这样,周而复始地从事着环形贸易,从中获利。在哈维汉尼斯之前,已有许多亚美尼亚商人往返于这条陆海结合的商道上了。
据哈维汉尼斯日记所记,他在出发前首先与居住在伊斯法罕一个财力雄厚的亚美尼亚商业家族的成员签订契约,后者为他出资。 协议规定:如果商旅营利,出资者将获取利润的3/4,率领商队的哈维汉尼斯仅获利润的1/4;但如果亏损,则亏损部分由出资者全额承担。商队除携带少量现金外,绝大部分是货物,其中有一大批英国制造的布匹。总共集资250“托曼”(1托曼为306.4克白银)。商队由一些役夫和骆驼、耗牛等驮畜组成。
公元1682年商队由伊斯法罕启程,到达的第一站是设拉子,哈维汉尼斯在这里将携带的部分票据兑换成现金。之后,东行至霍尔木兹海峡北部,由阿巴斯港乘船,出阿曼湾,顺阿拉伯海航行至印度西海岸的苏拉特港。由此登陆后,便一边缓缓向北方的莫卧儿王朝都城阿格拉行进,一边在沿途展开卖出买进的商贸活动。哈维汉尼斯一行几乎是一村一镇地巡游,耐心地进行着交易。他们要把三头骆驼驮的布匹慢慢售出,再以售货款购买靛蓝。这项交易需费时一年左右。商队在苏拉特港附近滞留了近两个月,在奥兰加巴德又滞留了1个半月,然后到布尔汉布尔,20天后到达希伦吉,又在这里住了近3个半月,到达阿格拉时已是公元1683年的岁末了。商队在阿格拉住了1个多月,又启程至库尔加收购靛蓝,两个多月后返回阿格拉,这时商队驮运的英国布已全部交换成靛蓝了。小憩8天后再由阿格拉出发,返回苏拉特港,将收购到的靛蓝之一部分,委托于居住在苏拉特的亚美尼亚商人运往伊斯法罕的出资人。
然后,哈维汉尼斯一行又将剩下的靛蓝由苏拉特港循海路运往巴士拉出售,复用所得款项从伊朗各地购买新的商品。公元1684年5月底,商队再抵苏拉特港,继续沿着与前年相同的路线在印度旅行和进行商品交易。这一趟他们收购的是印度出产的棉布,也将其中的一部分委托给早已熟悉的亚美尼亚商人运往伊斯法罕。至于每一轮次究竟卖什么、收购什么,要视波斯、印度两头市场的行情而定,哪种商品能赚钱就做哪项买卖。
公元1686年哈维汉尼斯率商队由阿格拉出发,奔赴西藏。在出发前,他再次与亚美尼亚富商订立契约。从这次契约内容可知,不仅总资本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且哈维汉尼斯本人也积累了自己的商业资本。因此,他仅拿出总资本额的一半作为今后6年在西藏各地的活动经费。同年9月商队抵达拉萨,在西藏一直活动到公元1692年6月。此间,他们以拉萨为大本营,四出收购黄金和麝香,推销由印度带来或贩自西藏各地的商货,大约在174种以上。当时,在拉萨侨居的外国商人中也有一些亚美尼亚人。哈维汉尼斯除了自己直接经营商业贸易外,还将现金或商货放贷给自己的同胞或其他外国商人,从中获取利润分成。那些久居拉萨的商人从哈维汉尼斯手中通融到白银、琥珀及其他商品后,一般是由拉萨出发北进西宁,在青海各地推销所携商货,再购入茶叶、黄金等,大约经过一年的经商活动,然后返回拉萨,再返还哈维汉尼斯的本息。
6年后,哈维汉尼斯所率的商队离开拉萨,经印度的巴特那、班古拉、豪拉,到达孟加拉湾上的加尔各答,然后循海道返回波斯。
从哈维汉尼斯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亚美尼亚商人或商团不仅定居于伊朗的伊斯法罕等城市中,而且也定居于印度、西藏各地。如在印度的苏拉特、阿格拉、巴特那、比哈尔、豪拉、加尔各答,都有亚美尼亚商团。为便于联络,哈维汉尼斯还在日记中详细地记载着分属各个集团的商人名单。在拉萨不仅有商人团体,而且还有各种工匠,如金银匠、锻冶匠、理发师等等,专为亚美尼亚等外国商人服务。在上述城市几乎都有亚美尼亚僧侣主持的教会。哈维汉尼斯日记也记载着向巴特那等亚美尼亚教会及各种公共设施捐助的款项。此外,商人们在各地也经营旅馆业、托运业。哈维汉尼斯商队收购和发往伊斯法罕的货物,一般都委托他人办理转运事宜,然后依票据结算运费。各地的亚美尼亚商团基本上是封闭式的侨民团体,在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时候,他们一般不找当地政府,而是推荐一个亚美尼亚的仲裁人,依据他们的商业习惯法自行解决。
三、葡萄牙人鄂本笃东来中国
亚美尼亚商人活动的主要地区是波斯、印度,至多是通过“唐蕃古道”进入青藏高原,尚未接近帕米尔、塔里木及河西走廊等丝绸之路的黄金地段。而葡萄牙人鄂本笃的旅行,恰恰弥补了这一不足。鄂尔笃于公元1602—1607年间,由印度的阿格拉启程,出拉合尔,经阿富汗的喀布尔、巴达克山,翻越帕米尔,进入今新疆的塔里木盆地,又沿天山南麓之汉魏北道进入河西走廊,最终到达肃州(今酒泉)。鄂本笃在丝绸之路上的经历,可以说是为当时大部分经海路来华的耶稣会士们指明了另一条陆路通道。
鄂本笃在旅途中曾记有日记,记载了他的行程和公元17世纪初中亚丝路商队贸易的情况;并从牙儿干特(莎车)等地发给当时在北京的耶稣会会长利玛窦几封书信。日记的大部分已散佚,只有少数遗稿由他的仆人带到北京。利玛窦根据这些材料和仆人的口述,撰写了《鄂本笃访契丹记》,收入其著作《基督教传教中国史》的第三章中。其后,在华法籍耶稣会士金尼阁将之译为拉丁文,又作了适当的补充,新增内容是利玛窦致耶稣会果阿管区建议表彰鄂本笃陆路来华功绩的书信,以及收藏于耶稣会罗马总部文书馆的《一六○九年果阿年报》中的一些材料。后又将鄂本笃的事迹收入其著作《耶稣会在华开教史》一书中。英国学者亨利·玉尔将鄂本笃的事迹译为英文,收入其著作《古代中国见闻录》第四卷中。张星烺先生据玉尔的英译本译为汉文。参见张星烺编注《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华书局,1977年)第一册407—444页。
1.鄂本笃陆路来华的背景
众所周知,最先由欧洲航行到亚洲沿海地区的是葡萄牙人。公元1488年,迪亚士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到达今南非海岸的艾尔弗雷德港以北;公元1498年达·伽马在阿拉伯水手的引航下横渡印度洋,到达印度西海岸的卡利库特;公元1510年,葡萄牙派驻印度的总督阿尔布奎克从西海岸毕加普尔苏丹手中夺取果阿,并在这里设置经营“印度领”的指挥中心。“印度领”在极盛时期曾管理着自东非索发拉起,经霍尔木兹、果阿、马六甲、中国澳门,直达日本长崎的广阔区域。公元1540年刚刚在罗马组建的耶稣会,两年后便进入果阿,设立宗教管区。
不久,印度莫卧儿王朝最有名的皇帝阿克巴(公元1556—1605年)继位,他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的宗教改革更为开明。作为一个逊尼派穆斯林,他并不排斥其他宗教,基督教自然也在受惠之列,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合法化,各城市皆允其设立教堂。当时阿克巴的官邸除阿格拉以外还设在其他各城,包括拉合尔、法太普尔·锡克里等。这些城市都是国际性商业都会,不仅云集了来自南亚、中亚、西亚的商人,而且也有来自欧洲的商人。阿克巴也实行了鼓励外国人经商务业等一系列富于国际性的怀柔政策。
为了适应各城教徒宗教的需要,阿克巴曾于公元1580年、1591年和1594年数次致书驻果阿的葡萄牙总督,要求派遣教士到各城。对葡萄牙人和教廷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先后派遣8名耶稣会传教士来到拉合尔等城。
当时留驻拉合尔宫廷的葡萄牙教士们传闻在“契丹”等内陆地区也有基督教流行,然而他们接受的是普莱斯塔·约翰王领导的“世间存在着基督教千年王国”的宗教,因此,寻找“契丹”并进行正确的指导是当务之急。并将此事向驻果阿的耶稣会管区作了汇报。耶稣会总部赴东印度巡察使葡萄牙人尼古拉乌·皮蒙塔对这一传说极感兴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此传说甚早,12世纪西辽国战胜东塞尔柱苏丹桑伽尔所率中亚10万穆斯林军队时,在西亚作战的欧洲十字军中就传闻“东方有喀喇契丹的约翰王”了,后来,有人又把约翰王又安在西征的蒙古人身上;也有人认为约翰王是被成吉思汗灭掉的克烈王、乃蛮王或花剌子模国王。总之,约翰王越传越悬,不过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罢了。然而,在蒙古时代威尼斯商人马可·波罗曾沿丝路东来中国,对元代中国有深入了解。自《马可·波罗游记》在欧洲流行以后,“契丹”作为一个有基督教徒的大国名震欧洲,只不过事过境迁,年代久远,欧人皆忘之。因此,皮蒙塔得到的信息是旧话重提:在莫卧儿帝国之北有“契丹国”,该国中有基督教的教堂、牧师、僧侣和大批信徒,其首都称“汗八里”。当时在北京的利玛窦曾致书果阿,说除支那(中国)之外别无契丹,除北京之外别无汗八里,契丹乃支那帝国的别名。由是在果阿管区、罗马总部乃至教廷引发了一场争论,究竟“契丹”与支那是一国,还是另有他国?意见纷纭,莫衷一是。总部认为确需派人探访,加以证实,以释群疑。皮蒙塔则更倾向于驻莫卧儿宫廷的耶稣会神父们的看法,认为“契丹”是另外一国。于是,他便上书教皇克雷门五世(公元1592—1605年)和葡萄牙国王腓力浦二世(公元1598—1621年),请求他们批准并资助一个调查团前往“契丹”,为耶稣会宣力传教。葡王也指示驻印度总督全力支持,资其成行。同时也得到莫卧儿皇帝阿克巴的大力襄助。果阿管区遂决定派遣以鄂本笃为首的调查团前往“契丹”。其任务除了证实“契丹”与支那、“汗八里”与北京果为一处还是另有他地之外,另一使命是探查一条可以把印度与北京连接起来的陆上交通线。因为当时凡赴北京的耶稣会士,均由海路前往,如确证陆路可通,则可避免海上风险。
2.鄂本笃其人
本托·迪·戈伊斯(Bento de Goes,习惯汉译为鄂本笃,公元1516—1607年),葡萄牙人,年轻时充任驻印度水兵,公元1584年解甲就任僧职,加入了果阿的耶稣会。公元1594年被派往拉合尔的莫卧儿宫廷从事布教活动,后来曾跟随莫卧儿皇帝阿克巴出征德干高原,深受阿克巴的赏识和宠信。公元1601年,他曾以莫卧儿皇帝副使的身份,陪同阿克巴的大使到果阿向葡萄牙总督面呈印度国书。鄂本笃之所以被选为寻访“契丹国”的团长,除有上述经历外,还因为他忠诚巧慧,既通晓波斯语、乌尔都语(波斯、阿富汗、中亚穆斯林军队入侵印度时在军营中讲的一种波斯、阿拉伯和当地语言混合的语言,“乌尔都语”即军营语之意),又因居莫卧儿帝国多年而熟悉穆斯林的风俗习惯,懂得他们的心理特征。
3.从果阿到拉合尔
从果阿出发的时候,鄂本笃曾矫扮为亚美尼亚商人。从这一点可以证实,公元16—17世纪因亚美尼亚商团以印度为中心从事着十分活跃的国际贸易,他们已经取得当地人的极大信任,可以在亚洲腹地的穆斯林居住区内自由通行。因此,扮成亚美尼亚商人乃是一种安全措施。鄂本笃蓄须留发,缠头长衣,腰挂弯刀,背负弓箭,并伪称自己叫“阿布杜拉·伊撒”,人皆以为他是穆罕默德的信徒。与之同行者有会讲波斯语、突厥语的希腊籍助祭和希腊商人,另有4名印度役夫。他们用骆驼驮着货物,一为真像经商者,二为途中贩卖以资费用。实际上就是负有特殊使命的商队。
鄂本笃一行由果阿出发后,纵穿了次大陆,向北直奔莫卧儿帝国的首都阿格拉。皇帝阿克巴接见了他们,将之所带葡萄牙货币兑换成帝国通行的货币;还特意赐予多道御笔书信,致境内各关口或诸蕃王,敕令沿途免除通关税款、保护使团安全。
在阿格拉滞留期间,他们正巧遇到一个从喀什噶尔来印度并即将返回的使团,说明当时由今新疆到印度的道路是可以通行的;拉合尔的商人每年都要向喀什噶尔派出大型商队。公元1602年10月29日,两团结伴继续北行,前往拉合尔。到达拉合尔后,鄂本笃另雇一个名叫伊撒克的亚美尼亚籍仆人同行。伊撒克年纪虽大,但却是全商队中最忠实于鄂本笃的基督教徒;他始终侍奉于鄂本笃左右直到主人死于肃州;后来又是他将鄂本笃的一部分日记遗稿带到北京交给利玛窦的。当时住在拉合尔的外籍人中,有两名耶稣会神父对商队给予热情接待;另一位威尼斯商人教他许多商业知识和从事长途贩运的注意事项,亦使鄂本笃获益匪浅,有助于下一步的旅行。
在拉合尔,来自印度、波斯、中亚和其他国家的商人们,如果还有人需要继续前往喀什噶尔的话,则必须重新组织商队。其目的是,待到人多势众时组队,可以在途中互相帮助、抵抗盗匪、预防不测和天灾人祸,使旅行更加安全。鄂本笃加入的商队就有500人之多,还有大批骡马、骆驼及车辆。
4.从拉合尔到喀布尔
公元1603年3月,庞大的商队从拉合尔出发,经过4个月的艰苦跋涉,才抵达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其间的行程是:
先行一月,抵阿托克(今拉瓦尔品第附近),该城位于印度河畔,地势险要。公元1581年阿克巴在此建城,是莫卧儿帝国边境的重要布防要塞。商队在此休憩一周后复启程,乘专载商旅的船只渡过印度河,又行两站到达白沙瓦。白沙瓦一带已失往日(贵霜时代)的繁华,盗匪出没,十分荒凉。商队根据往返旅人关于途中匪情的报告,往往不得不在一地等待通过之良机。鄂本笃等人在白沙瓦呆了20天始再度前进,到达贾拉拉巴德。为请求城主派兵护送,商队又驻足20余日,终于请得400护卫兵,又行25天,到达距喀布尔只有60英里的一个小城吉代里(即今贾格达拉克)。这里已不属贾拉拉巴德管辖范围,至此城前护卫兵即已返回。在以后的行程中,商人们只得自己武装以保卫商队安全了。商队在吉代里付了通关税后,继续向喀布尔挺进。途中遇盗匪袭击,同行者多有死伤,货物亦有损失,鄂本笃等人藏匿于树林,方得幸免。匪徒撤走后,商队又集合余众,整顿行装,继续前进,又行20日方抵喀布尔城。喀布尔商人云集,百货荟萃,是连接印度、中亚和中国的交通枢纽及贸易中心。但该城四周为荒山所围,山中盗匪昼伏夜出,治安状况恶劣。到喀布尔后许多商人则返回印度,因人数锐减商队不得不解散。只有那些甘冒风险想继续前往喀什噶尔的商人才守候于此,一旦等到凑够可以抵御盗匪的人数时,才重组商队出发。因此,商人们一般要在喀布尔滞留8个月左右,一边做着买卖,一边等待商队的重建。
鄂本笃在喀布尔滞留期间曾巧遇一支朝圣队。据悉领队者为和田(于阗)王母、喀什噶尔王妹。她率朝圣队已从麦加归来,至喀布尔时因旅费耗尽正在筹款。鄂本笃一行赴“契丹”必经喀什噶尔王国境内,此次巧遇确为难得。所以当王母提出预借路款并答应到和田以优质玉石加倍偿还时,鄂本笃则不失时机慷慨解囊。他将所携商品大量抛售,得货款600“斯库特”黄金借贷于朝圣队,博得王母一行的好感。
5.从喀布尔到帕米尔
鄂本笃在喀布尔终于等到商队重建。下一段的路程是,由喀布尔出发取道向北,越过兴都库什山,然后折向东去,经巴达克山,翻越帕米尔高原,前往喀什噶尔王国首都牙儿干特(即叶尔羌,今莎车)。这一段路程,是丝绸之路最艰险的路段,商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除了道路难走、天气恶劣等自然因素外,还有治安混乱、盗匪肆虐、苛重的通关税、强买强卖等人为因素。当时这一带处在中亚的乌兹别克王朝、阿富汗东北地区的莫卧儿属地和东边的喀什噶尔王朝交界地区,形成三国都想管而实际上是“三不管”的局面。
商队启程后途中所经的第一站是喀布尔之北约40英里的恰里卡尔。尽管鄂本笃出示了阿克巴皇帝的敕书,但也无济于事,商队被迫缴纳了很重的过境税。因此地距莫卧儿统治中心甚远而君命有所不受了。又行18日经帕鲁湾休息5日后翻越兴都库什山的萨朗山口。过山后再行12日抵恩格兰。又行15日抵喀尔契亚地界,当地居民须发皆黄,居于山村茅屋,习性剽悍,类似北欧人种,实际上是雅利安系东伊朗人。又行10日过一重名的贾拉拉巴德(位于汗纳巴德附近)。再行15日抵塔卢坎。由于当地的喀尔契亚部族叛乱,商队不得不在此滞留一月。下一站便是布哈拉汗国南境边城台斯坎。在台斯坎一带,商队再次遭劫,商人们只得用货物包捆筑起工事收集石块以自卫。多亏闻讯赶来的布哈拉汗国巴达克山驻军为他们解了围,赶走盗匪,索回被抢货物,商队始得继续前进。在前往巴达克山城途中,又遇4名盗匪伏击,鄂本笃负责殿后,他急中生智取下帽子投于远处(此帽上嵌宝石价格昂贵),4名盗贼竞相抢帽,鄂本笃一行则逃之夭夭。到了巴达克山城,商队也不时遭到士兵和城中居民的哄抢。鄂本笃失马三匹,后费尽周折多方打点才将马赎回。商队在巴达克山城滞留10日后启程,经一天路程到达一个叫恰尔其乌纳尔的地方,适逢天降暴雨连绵5日,商队只好搭起帐篷躲雨以待天晴。
6.翻越帕米尔到牙儿干特
由恰尔其乌纳尔东行10日,到达塞尔帕尼尔(即塞尔—伊—帕米尔)。这里荒无人烟,缺乏饮水。由此开始,已渐渐登上帕米尔高原。商队翻越帕米尔高原时是稀稀落落、三三两两艰难行进的,因为几百人的商队要整然一体翻山越岭显然是不可能的。因空气稀薄人马皆感呼吸困难,往往会突然倒下。治疗方法是,人若有高山反映则吃葱蒜或杏干,马若倒下则在鼻唇涂抹葱蒜。过帕米尔高原若遇风雪需时长达40天。山区中也有凶悍的盗匪,常常伏击过往商队。商人们甘冒如此大的风险,足以证明从事丝路贸易的诱人利润。他们竭尽全力在山里跋涉20多天,终于到达撒里库尔(即塔什库尔干)。撒里库尔城由多所小村子组成,鳞次栉比。商队在这里更换了坐骑和驮畜。
从撒里库尔开始,他们还必须翻越几座山峰。特别是撒里库尔之北的奇恰力特山,积雪甚厚,严寒无比。翻越这座大山花了整整7天时间。过山后则进入喀什噶尔王国境内。又东行20日才抵达王国都城牙儿干特。时间已到公元1603年11月。
7.鄂本笃在新疆的活动
喀什噶尔是东察合台后裔马哈穆德汗统治的王国,强盛时其东界可达哈密,包括整个塔里木盆地。它的东方是中国明朝,北方是西蒙古,南部则是西藏,四方辐辏,导致王国都城牙儿干特的繁荣。据利玛窦说,牙儿干特是一个非常大的城市,商贾云集,百货交汇,是由拉合尔、喀布尔而来之商队的终点站。鄂本笃随行的这支商队,在抵达牙儿干特后便解散了,商人们自赴各处从事贩卖。鄂本笃及其随从在此滞留了一年时间。因明朝政府是定期接待喀什噶尔朝贡使臣的,必须等到遣使的时候。所谓“朝贡使团”大多数是从喀什噶尔汗手中买到使节权的商人集团。又因赴明“使节团”不仅可以在中国各地经商,还可以得到明朝皇帝丰厚的回赐,所以喀什噶尔汗便以非常昂贵的价格竞卖“使节权”,非富商巨贾莫属。买到者便以团长身份接受“朝贡使团”国书,再组织商队。团长也尽可能地拖延出发时间,以便吸收更多的商人入伙;极力劝诱那些拥有大量资金和商品、可以提高商队威望的人加入商队行列。
鄂本笃一到牙儿干特,首先拜谒喀什噶尔汗,献上怀表、望远镜等欧洲产品。此举博得喀什噶尔汗的欢心。耶稣会士深谙:献礼品不仅表示对汗的敬意,而且表明承认汗对当地国土的统治权威。加之,在喀布尔时曾借予王妹路费,汗对鄂礼遇优渥。拜谒喀什噶尔汗后,鄂本笃便前往和田。和田属喀什噶尔王国管辖,距首都约10日行程。鄂本笃到此极受欢迎,王子王母以殊礼待之。鄂在和田住一月余方返回牙儿干特。在他返回时得到三匹马驮满的和田玉,以作为慷慨借款的偿金和回赐,其价值远远超过当初的借款数额。
由于鄂本笃从和田带回大量玉石,也使他的威望陡然增高。在牙儿干特正忙于组织商队的“团长”热情邀请并耐心说服他与商队同行;鄂本笃暂不表露探寻“契丹国”的迫切愿望,只答应与商队同去察里斯(即博斯腾湖北之焉耆)。
公元1604年11月,鄂本笃与伊撒克及役夫仆役们带着13匹马和价值2500金丢卡特的货物(其中包括品质极佳的和田玉)与商队一起,从牙儿干特出发前往“契丹国”。商队走的路线是天山南麓的丝路北道,经阿克苏、库车,到达察里斯。此后,鄂本笃便带着自己的人马先行,经吐鲁番盆地,于公元1605年10月到达哈密,这是喀什噶尔汗令所及最东的地方。
8.鄂本笃终于肃州
鄂本笃一行在哈密休整了一个月,便开始向东南行,费时9日穿越戈壁,直抵嘉峪关。他们在嘉峪关外住了25天,终于等到进入肃州(今酒泉)的许可证,公元1605年年底到达肃州。至此鄂本笃才知道西方传闻的“契丹国”就是中国。如果从阿格拉算起,到此整整花了3年零2个月的时间。
鄂本笃为进北京,曾从肃州给利玛窦发过两封信。第一封丢失,第二封于公元1606年复活节时才收到。利玛窦立即派遣华人耶稣会士钟鸣礼等2人前去迎接。钟鸣礼到达肃州时已是公元1607年3月底。此时鄂本笃已重病缠身卧床多日。虽经钟鸣礼、伊撒克等多方寻医找药,但仍于公元1607年4月去世。
如前文所述,鄂本笃此次旅行所记日记的部分遗稿,由钟鸣礼、伊撒克带到北京,经利玛窦整理而流传于后世。在华意大利籍耶稣会士艾儒略所撰之《职方外纪》中有关中亚地区的材料,便是参考了鄂本笃日记才写成的。
从鄂本笃的行程可以看出,公元17世纪初期在亚洲腹地从丝路西段至东段仍然有数百人的商队跋涉往返,其主要路线是波斯——印度——阿富汗东北——帕米尔高原——塔里木盆地——河西走廊——中原。但这条路线尤其是经阿富汗和帕米尔的路段,盗匪出没、险象环生,成为少数逐利商人铤而走险之路,已失去了汉、唐、蒙古时代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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