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是常常提到他自己作诗的经验的,主要是说他向前人学习,“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读书破万卷”,“熟精文选理”,总之所说的都“不是源而是流”的方面。古人不可能自觉地掌握生活是文艺的源泉这一原则。然而所有杜甫各时期的诗,内容和风格有显著的变化,因为各时期生活的变化,这证明了生活是他的诗的源泉。杜诗的光辉不同于杜甫以前和以后的任何诗人,还在于杜甫的生活接近人民,他反映了人民的生活,劳苦人民给了他很大的教育,我们读《兵车行》,这首诗就是杜甫在“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的生活之中写的,是他“行歌非隐沦”的证明。“长者虽有问,役夫敢伸恨”,这是《兵车行》的两句,“长者”就是兵士指杜甫,杜甫和应征的兵士一面走路一面谈话。《新安吏》、《石壕吏》和写《兵车行》的情况是一样,是杜甫在路上写的。他这次的路程是从洛阳往华州,先到新安县,再到石壕村,先写《新安吏》,次写《石壕吏》。在《新安吏》里,他问了新安吏一些话,就是诗里的两句:“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新安吏答以“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之后,杜甫更问:“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往下杜甫叫送儿子的母亲们不要哭:“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杜甫在这首诗里真是说了许多话,也就是在新安道上说了许多话。而在《石壕吏》里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好像他把问题已经看得更明白了,一开始就是“夜〔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这个吏已经就是强盗了,杜甫不同他讲话了,杜甫一夜没有睡觉,他把事情都看见了,话都听见了,深夜还听见人家哭,“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再走他的路,“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我们看《新安吏》和《石壕吏》,两首诗的气氛这样不同,是作者有意来安排两种写法吗?不是的,杜甫写《石壕吏》时连韵脚都不很注意,他确实是直抒他的盛大的感情,《新安吏》也是的,两首诗是生活的最直接的反映,连杜甫本人的旅途生活也反映给我们了,他作诗的状况也反映给我们了。他从华州到秦州去,可以说是深入边塞,我们读《秦州杂诗》的一首:“城上胡笳奏,山边汉节归。防河赴沧海,奉诏发金微。士苦形骸黑,林疏鸟兽稀。那堪往来戍,恨解邺城围。”这写的是在秦州路上看见被征调到河北去的兵士,七八两句很像是兵士和杜甫说的话,所以这首诗正是《兵车行》一样的写诗的精神,不过用的体裁是律诗罢了。他在湖南有一首《遣遇》,诗里有四句:“石间采蕨女,鬻市输官曹,丈夫死百役,暮返空村号。”这无疑也是他亲眼看见的了。《遣遇》最后六句是:“索钱多门户,丧乱纷嗷嗷。奈何黠吏徒,渔夺成逋逃。自喜遂生理,花时甘缊袍。”这和《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最后的话是一样的精神,那些诗句是:“入门闻号咷,幼子饥已卒。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岂知秋禾登,贫窭自仓卒。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忧端齐终南,洞不可掇。”因为同人民接近,把自己的贫困和一般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生活比较起来就不算什么了。杜甫和白居易不同,白居易是自己饱暖而想到天下有饥寒,如他的《新制布裘》诗:“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杜甫则是自己穷苦而想到天下有两类的生活,这两类的生活是不可调和的,即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自己也是“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的一类。这就是杜甫的深入生活。因为深入生活,杜甫的诗乃有暴露的美,更难得的,他懂得歌颂的美。暴露是暴露统治阶级(当然并不是说杜甫懂得“阶级”),包括杜甫自己,歌颂是歌颂人民。《自京赴奉先咏怀吾〔五〕百字》的暴露性质是空前的,在他以后也罕见,“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同样的反映。最值得注意的,杜甫的这首诗是他在长安十年好不容易得了一个官职之后写的,等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杜甫确实是弃官归去,他归奉先后就没有再来长安就他的官职,他在这个短时期内写的诗可以为证(参阅杨伦《杜诗镜铨》的编次)。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证明陶渊明不能深入生活,所以“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咏怀》则是揭露社会生活的矛盾,是他“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经验教训的结果。他在《咏怀》里所说的“独耻事干谒”,并不是自许清高没有“干谒”的事,乃是他的思想感情上有矛盾,说他“干谒”而又“耻”干谒。勇于说自己的“耻”,这是杜诗的美。杜甫有一首《狂歌行赠四兄》,在四川写的,诗云:“与兄行年较一岁,贤者是兄愚者弟。兄将富贵等浮云,弟窃功名好权势。长安秋雨十日泥,我曹鞴马听晨鸡。公卿朱门未开锁,我曹已到肩相齐……”这是非常显明的,别的诗人所没有、杜甫独有的暴露性质的美。杜甫的暴露美,有暴露自己的,有暴露自己所属的剥削阶级的,能说是偶然吗?能不是他深入生活的结果吗?能不是他把自己的生活和劳苦人民的生活比较的结果吗?我们再看杜甫的歌颂人民,这也见杜甫的诗和白居易的诗大不相同,白居易写了黑暗,杜甫在写黑暗的同时歌颂光明,而歌颂是主要的。《新婚别》的女子,杜甫刻划了她的性格,这个女子在出嫁前在家里是不敢露头面的,“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现在她把她的话都说出来了,首先是表示她的愤恨,“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傍!”而到最后杜诗人物性格的发展是:“勿谓〔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这能不说是歌颂?我们说,是的,《新婚别》是歌颂性质的诗。《垂老别》的老年人的形象,杜甫又是用很大的力量来刻划的,“投杖出门去”,写这个老年人被催迫,逼他去该是逼得多么紧!我们读了《石壕吏》也可以知道当时有被催迫的老年人。“同行为辛酸”,我们可以知道同去的有许多人,大家都可怜老年人,而老年人自己呢,乃连忙来一个幽默的动作,“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这是杜甫借“介胄之士不拜”的成语写这个老年人投了杖之后已经是兵士的样子,来一个长揖不拜,逗得同行者一笑,是他转而安慰同行者。诗人用了“男儿”二字,把“老”,把“兵”,把人民方面,把催逼的官吏方面,写得一一如生。最后这个老年人说着“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的话,和《新婚别》的女子最后说的话都是正义的人民的声音,杜甫的这种诗确实是歌颂性质的,和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就不一样。杜甫歌颂诗的最高成就有他的前后《出塞》诗,尤其是《前出塞九首》。宋人黄鹤认为《出塞》诗“当是乾元二年至秦州思天宝间事而为之”,应该肯定,《前出塞九首》和《后出塞五首》是杜甫在秦州写的。《前出塞》第九首里杜甫已经告诉我们了,“中原有斗争,况在狄与戎”,“狄”是中国的北边境,“戎”是西边境,当时北边境〔蓟〕北被史思明占据,西边境秦州方面吐番又为患,诗的故事发生在秦州方面,故主人公说“在戎”,“狄”是联系着说的。这个主人公“从军十年余”,他从关中来到秦州西边境,这都是诗的形象所表示的,而作者自己乾元二年七月至十月在秦州,这是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根据杜甫一贯的写诗的精神,我们应该肯定《前出塞九首》是他在秦州写的歌颂士兵的诗。他必定是见过“在戎”的兵。他的“三别”是写典型,他的前后《出塞》也是写典型。“三别”的典型人物是农民,这是不成问题的,诗的形象如此。《前出塞》的形象也是不成问题的,是农民,只有《后出塞》的形象有疑问,但诗的“我本良家子”一句也分明是主人公自述他家为农民,我们参看《哀〔悲〕陈陶》里“孟冬十郡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良家子”指农民子弟。《后出塞五首》的写作时间不可能早于乾元元年到二年作者回洛阳的时候,因为在其余的时间里他没有机会得到这种素材。乾元二年七月至十月,他到秦州后,他决定要写秦州方面的《出塞》诗,就是《前出塞九首》,这是主要的,于是把《后出塞五首》也回忆着写了。黄鹤所谓《出塞》诗“当是乾元二年至秦州思天宝间事而为之”,是看出了一部分的道理的,当然他不能懂得杜甫《出塞》诗的全部价值,尤其是《前出塞九首》的价值。我们且看《前出塞九首》的形象,人物的性格是发展的,第一首“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弃绝父母恩,吞声行负戈!”表现了主人公的怨恨。第二首就不同了,“骨肉恩岂断?男儿死无时!”他的“男儿”二字就颇有自负的气概。“走马脱辔头,手中挑青丝。捷下万刃冈,俯身试搴旗!”这就是在马上显本事,学着怎样拔敌营的旗子。第三首“磨刀呜咽水,水赤刃伤手!欲轻‘肠断’声,心绪乱已久!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这真是伟大的思想感情的表现,这决不是凭空从“陇头流水,鸣声幽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四句诗杜撰出来的。杜甫自己从关中登陇山到秦州,现在是结合自己登陇山的生活经验来写《前出塞》的典型人物。我们从“欲轻‘肠断’声”句知道这个主人公是关中(就是“遥望秦川”的秦川)老百姓。在这个水上磨刀,多么伟大的形象!伟大的形象必须具有实生活的基础,我们肯定《前出塞九首》是杜甫在秦州写的,“磨刀‘呜咽’水”的形象应该是一个理由,它确有生活作基础,杜甫自己的生活结合戍卒的生活。“磨刀‘呜咽’水”是有愤慨的,而又表现着“男儿”的气概,所以接着说:“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杜甫《前出塞九首》的特点是双管齐下,把阶级压迫同“丈夫誓许国”的高贵品质交织着写,第三首说“愤惋复何有”,第四首就是愤惋:“送徒既有长,远戍亦有身,生死向前去,不劳吏怒嗔!路逢相识人,附书与六亲,哀哉两决绝,不复同苦辛!”这都不可能是没有生活作基础的空想像,是杜甫在秦州见过“往来戍”的人,如《秦州杂诗》所反映的。四首诗三十二个句子,而实写了这个兵士走了万里路的生活,诗的具体性和真实性难以企及。第五首开始写戍卒生活:“迢迢万里余,领我赴三军。军中异苦乐,主将宁尽闻?隔河见胡骑,倏忽数百群。我始为奴仆,几时树功勋!”这是双管齐下,一方面写“军中异苦乐”,待遇不平等,一方面写“隔河见胡骑”,反映边防的重要,不是第一首所说的“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我始为奴仆,几时树功勋”,这两句的形象真是了不起,一句写兵士在军中的地位是“奴仆”,一句写男儿的气志。通过五首诗,杜甫已把他的人物完全写给我们了,谁都不能忘记这个人物了,是实写,第六首、第七首、第八首乃虚写。第六首表示对国防的理想,“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因为这个人物对读者是真实的,所以读起来这个理想也是真实的,一点也不感到是诗人在那里发议论。第七首写戍守,第八首写临敌制胜,用的“汉月”、“单于”等词汇,正和《兵车行》用“武皇”、“汉家”是一样,所指的还是时事。第八首“虏其名王归”,很可能是有具体内容的,据《通鉴》,天宝十年有擒吐番酋长石国王师王的记载。我们当然无须穿凿,而所有杜甫的诗没有为写诗而写诗的情形是确实的。至少这里表示了杜甫的理想,即是“制侵陵”,因为“单于寇我垒”的原故。到了第九首,全诗的最后一首,是总结性的,写主人公“从军十年余”的思想感情,以及当时的局势,他的认识是:“中原有斗争,况在敌〔狄〕与戎。丈夫四方志,安可辞固穷。”《前出塞九首》的现实意义极为巨大,秦州西出吐番,胡汉杂处,如《秦州杂诗》所写的,“驿道出流沙”,“降虏兼千帐”,杜甫走到这里天天听见“胡笳”,看见“羌童”,还有“烽火”,而在他打秦州经过的第四年(广德元年),吐番入侵,并攻进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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