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讲义-内容和形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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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祖国呵,您看!

    您的工业子弟兵多么豪迈英勇!

    这都证明诗歌走散文的路的成功。诗歌走散文的路,它同有节奏的语言,有韵的语言,并不矛盾的。

    我们举一首歌唱青海果洛草原的诗(一九六〇年二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

    多么幸福的草原呵

    多么幸福的草原呵!

    祖国像蔚蓝的天空!

    毛主席是温暖的太阳。

    多么幸福的草原呵!

    公社像欢腾的海洋,

    社员是自由的金鱼儿。

    多么幸福的草原呵!

    公社的牛羊像绿草一样多,

    牧人是绿草中的花朵。

    这首诗没有作者的名字,是群众创作。这是多么新鲜的新诗,它具有旧体诗所不能表现的美。

    我们举臧克家的一首:

    国宝

    ——咏毛主席1929年10月在闽西用的公文箱

    你是一个国宝,

    看了令人起敬意,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

    常常陪伴着毛主席。

    你了解他的辛苦,

    你知道他的意志,

    铁肚皮虽然很小,

    装满了革命大计!

    你传过多少捷报,

    叫人民皆大欢喜,

    在军书傍午的时候,

    你日夜不得休息。

    你的口守得很严,

    从不走漏秘密,

    白纸上那些黑字,

    叫事实证明它伟大的意义!

    臧克家最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精炼·大体整齐·押韵”,是他对于新诗形式的意见。他的这一首《国宝》就是他自己的实践。

    我们举郭沫若的近作一首:

    玉兰和红杏

    在大觉寺的玉兰花下,遇着一群红领巾。

    他们围上来,向我说:“郭伯伯,你写首诗吧!”我便口占了这诗的开头四行。继又往妙高峰看红杏,在林学院又遇到很多在那儿实习的同学,附近四十七中的同学们也有不少人赶来了。有的老师也赶来了。他们的欢笑声,比满山的红杏还要笑得响亮。归途,把这诗补足成了十六行,献给那群红领巾小朋友和林学院、四十七中的师友们。

    两个月前,在广州,看见了玉兰开花;

    两个月后,在北京,又看见玉兰开花。

    “玉兰花呀!”我说,“你走得真好慢哪!

    费了两个月工夫,你才走到了京华。”

    满树的玉兰花,含着笑,回答我的话:

    “同志,你可不知道,我们走得多潇洒。

    我们走过了长江大桥,走过了三门峡,

    我们一路走,一路笑,一路散着鲜花。”

    “是呀,是呀!”满山的红杏都露出了银牙:

    “玉兰姊说的话,当真的,一点也不虚假。

    我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走遍了天下。

    我们把东风,亲手送到了,城乡的每户人家。”

    今天我偶然来到了大觉寺和妙高峰下,

    看见了北京的玉兰开花,北京的红杏开花。

    “多谢你们呀,红杏和玉兰,东风的使者!

    我虽然是个聋子,到处都听到春天的喇叭。”

    一九六二、四、八。

    最后我们谈中国散文的形式。散文形式应该包括两个问题,即语言问题和文体问题。语言问题,即是汉语的特点问题,我们在好些部分已经涉及到,将来还要专门讲文学语言问题,现在要讲的中国散文的形式,是指出中国古代文章和“五四”以后的文章,文体上有大大的变化,我们不可以忽视这一个客观的事实。这个变化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五四”以后的文章加了新式标点符号和提行分段的组织法的原故。这看起来是一个形式问题,这个形式问题乃不是表面的可有可无,它很像一件武器的形式,关系到锐利的作用,又像物体的方圆,有易推动和不易推动的作用。中国原有的文章,取的是一条线的形式,它的标点符号只有“句”和“读”,也并不明白地打出来。这种文章是很不容易写的。写得好也产生一种美感,好像一条龙,长就是它的生气。如果把它割断,就割断它的生气了。《红楼梦》第一回第一句:“此开卷第一回也。”从逻辑的意义说,这一句应该作为一段,因为“此”就指了下面第一回的文章。然而就《红楼梦》的文气说,这一句不能从下面的文章分开,要一气读下去。若我们现代的文章,如鲁迅的《阿Q正传》,它的第一章最后一段就是这样的一句:“以上可以算是序。”我们读起来很有风趣。如果了解古文,就更知道鲁迅是因为古文的“是为序”的句法,乃故意在他的《阿Q正传》的“序”里来这一句。然而鲁迅的这一个句子和前面的文章分开了,一句是作为一段,“以上”两个字代替了前面所写的许多。这是学外国文章的提行分段组织法。文章的加新式标点符号和提行分段组织法,非常有必要。因此我们的文气也变了,再也不像古代文章是一篇一气读下去,而是一段一段,一目了然。“五四”以前的文章是线的美,我们今天的文章是面的美。我们且看鲁迅的杂文《论雷峰塔的倒掉》,全文以十段组织之,像一个美丽的图案,最后一段只有两个字,一个句号:“活该。”如果把这第十段“活该。”移到第九段最后一句“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的下面,是不许可的,不但这两个字造成的一句话是有统率全篇的力量,在逻辑上是一段,就文气说,鲁迅写到“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也确实是兴会淋漓地停住了,而连忙又兴会淋漓地起一段:“活该。”根据全篇的阵容,这一段构成最后的一段,处于一个总结的地位。鲁迅这篇文章的阵容,处处摆得好看,其为面的美,决不是古代文章线的美,第四段,也只是一个句子:“现在,他居然倒掉了,则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谁读着谁都爱这个段落的美。段落的美,就不仅仅是句子的美了。在古代的文章里,没有这个段落的美,只有字的美,句的美,篇的美。古代文章里,也有起头的美,煞尾的美,但总起来还是线的美,不是图案的面的美。在写小说的时候,现代文章的面的美更显得有必要,如鲁迅的《一件小事》,第三段本来是写人力车的车把带着一个老女人,将她摔倒了,在古代文章里就一定是这样交代出,入题就写老女人受跌,而鲁迅是这样写:“……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岂作者先不知道“跌倒的是一个女人”吗?当然不是,只因为现代文章是提行分段的组织法,先没有详细描写之必要,少量的交代也没有详细描写的可能,只写一句“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就行,完成一段。往下另起一段,再详细地描写:“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下面写车夫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

    ‘您怎么啦?’

    ‘我摔坏了。’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也没有想,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我没有思索的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元,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这充分表现现代文体的面的美,古代文体的线的美当然容纳不了这个面的美。因为提行分段而且用了引号的原故,小说里的对话,就不需要把说话的谁都指明出来,如果读者一看就知道是谁说的话。如《一件小事》里老女人说的一句“我摔坏了”,照鲁迅的写法就行。这很加了小说的戏剧作用。在古代线的美里就不能容纳这个格式,谁的话就一定在前面有一句谁道来。极其简单的原因就是:古代文章没有加标点符号,也没有提行分段的组织法。我们今天的形式是进步的。对这一点,当代的小说作家还有疑问,有说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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