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叙事艺术与作品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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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明威的艺术手法和风格

    1954年,海明威因为精通叙事艺术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是《老人与海》。学者徐岱在他的著作《小说形态学中写道》:“杰出小说与拙劣小说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故事题材上,而在于讲述的方式方法上。”对海明威叙事艺术的研究不仅能对海明威作品的奥妙有进一步的了解,而且也是对海明威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奥地利著名学者斯坦泽提出了“叙事情景”的概念来分析叙事艺术,叙事情景包括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和叙事方式,以下从这三方面对海明威的多部作品的叙事艺术进行分析。

    叙事人称

    叙述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人称问题,叙述人称就是指第一、第二、第三人称。第一人称叙事,“我”可以是故事中的人物,也可以是旁观者或者见证人,利用“我”来叙事可以叙述自己所见所感,但是不能进入别人内心。一般来说,第一人称叙述由于加入了叙述者自己的经历,一般是来自于内心的情感和生命冲动,因此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更能给读者一种真实的感觉。海明威的一些作品,比如《我的老头》、《我躺下》,从作品的标题就可以看出是以第一人叙述的。其他还有《永别了,武器》也是以第一人称手法叙述的,这部作品就更是来自于海明威亲身经历的改编:海明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受伤得到一位女护士的照料,两个人暗生情愫,这也是海明威的初恋,让他刻骨铭心,所以他要通过他的第一人称作品来表达自己的强烈感情,如果改为别的人称,就无法表达出作者那种强烈的情绪和故事的真实感,同时小说的艺术性也会大打折扣。

    《永别了武器》节选

    早晨我被隔壁花园里的炮队开炮吵醒了,看见阳光已从窗外进来,于是就起了床。我踱到窗边望出去。花园里的砂砾小径是潮湿的,草上也有露水。炮队开炮两次,每开一次,窗户震动,连我睡衣的胸襟也抖了一下。炮虽然看不见,但一听就知道是在我们上头开。炮队离得这样近,相当讨厌,幸亏炮的口径并不太大。我望着外边花园时,听得见一部卡车在路上的开动声。我穿好衣服下楼,在厨房里喝了一点咖啡,便向汽车间走。有10部车子并排停在长长的车棚下,都是些上重下轻、车头短的救护车,漆成灰色,构造得像搬场卡车。机师们在场子里修理一部车子。还有3部车子则留在山峰间的包扎站。

    “敌人向那炮队开过炮吗?”我问一位机师。

    “没开过,中尉先生。有那座小山的掩护。”

    “这里情形怎么样?”

    “不太坏。这部车子不行,旁的都开得动。”他停住工作笑一笑。“你是休假才回来吧?”

    “是的。”

    他在罩衫上揩揩手,露齿而笑。“玩得好吗?”其余的机师都露齿而笑。

    “现在是什么毛病呢?”

    “得换钢环。”

    我由他们继续修理这部好不难看的空车,现在车子的引擎敞开着,零件散放在工作台上。我走到车棚底下,给每一部车子检查一下。车子相当干净,有几部刚刚洗过,其余的积满了尘埃。我细心看看车胎,看看有没有裂痕或是给石头划破的。一切情况相当满意。我人在不在这儿看管车子,显然没多大关系。我本来自以为很重要,车子的保养,物资的调配,从深山里的包扎站运回伤病员到医疗后送站,然后根据伤病员的病历卡,运送入医院,这一切顺利进行,大多是靠我一人。现在我才明白,有我没我并没有多大关系。

    “配零件有什么困难没有?”我问那机械中士。

    “没有困难,中尉先生。”

    “现在油库在什么地方?”

    “老地方。”

    “好,”我说,回到屋子里,又上饭堂去喝一杯咖啡。咖啡淡灰色,甜甜的,因为冲着炼乳。窗外是一个可爱的春天早晨。鼻子里开始有一种干燥的感觉,今天天气一定会很热。这天我上山间去看看车站,回镇时已经很晚。

    一切都很好,我人不在这儿,仿佛情形反而好一点。总攻击又要开始了,我听人家说,我们所属的那个师,将从河上游某地点进攻,少校叫我负责进攻时期的各救护车站。进攻部队将由上游一条窄峡上渡河,然后在山坡上扩大阵地。救护车的车站得尽量靠近河边,同时又要有天然的保障。车站地点当然是由步兵选定的,不过实际筹划执行,还得依靠我们。这样一来,我居然也有了布阵作战的错觉了。

    我满身尘埃污秽,就到房间去洗刷一下。雷那蒂坐在床上看《雨果氏英语语法》。他穿戴好了,脚穿黑靴,头发亮光光的。“好极了,”他一看见我就说。“你陪我去见巴克莱小姐吧。”“不去。”

    “要去。你得帮我给她一个好印象。”

    “好吧。等我弄一弄干净。”

    “洗一洗就行,用不着换衣服。”

    我洗一洗,梳梳头,就跟他走。

    “等一等,”雷那蒂说。“还是先喝一点才去吧。”他打开箱子,拿出一瓶酒来。

    “别喝施特烈嘉,”我说。

    “不。是格拉巴。”“好吧。”

    他倒了两杯酒,我们伸出了食指碰碰杯。酒性好凶。

    “再来一杯?”

    “好吧,”我说。我们喝了第二杯格拉巴,雷那蒂放好酒瓶,我们这才下楼。上街穿镇而走,本来是很热的,幸亏太阳开始下山,走来倒很愉快。英国医院设在一座德国人战前盖的大别墅里,巴克莱小姐在花园里,另外一位护士和她在一起。我们从树缝间望得见她们的白衣,于是朝她们走去。雷那蒂行了礼。我也行了礼,不过不像他那样过于殷勤。“你好,”巴克莱小姐说。“你不是意大利人吧?”

    “噢,不是。”

    雷那蒂在跟另外一位护士说话。他们在笑。

    “你真怪,怎么进了意大利军队。”

    “也不是真正的军队。只是救护车队罢了。”

    “不过还是很怪。你为什么这样做?”

    “我也不知道,”我说。“并不是每件事都有解释的。”

    “噢,没有解释?我的教养却告诉我是应该有解释的。”

    “那倒是怪舒服的。”

    “我们非这么顶嘴不行吗?”

    “可以不必,”我说。

    “这样可松一口气。不是吗?”

    “你那根东西是什么?”我问。巴克莱小姐长得相当高。她身上穿的好像是护士服,金黄的头发,皮肤给阳光晒成黄褐色,灰色的眼睛。我认为她长得很美。她手里拿着一根细藤条,外边包了皮,看起来好像是小孩子玩的马鞭。

    “这根东西的主人去年阵亡了。”

    “非常抱歉,问得太冒昧了。”

    “他是个很好的孩子。他本来要和我结婚,但他在索姆战役中牺牲了。”

    “那是一场可怕的恶战。”

    “你也在场吗?”

    “不。”

    “我也听人家说过,”她说。“这里可没有那样的恶战。他们把这根东西送来给我,是他母亲送来的。人家把他的东西送回家去。”

    “你们俩订了婚多久?”

    “8年。我们是一块儿长大的。”

    “那你们为什么不结婚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说。“当时我不结婚真傻。我本来迟早要嫁给他的。不过当时我想,嫁给他对于他反而不好。”

    “原来如此。”

    “你爱过人吗?”

    “没有,”我说。我们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我看看她。

    “你的头发长得很美,”我说。

    “你喜欢吗?”

    “很喜欢。”

    “他死后我本想一刀剪掉。”

    “那何苦呢。”

    “我不知道。”

    “唉,完了,”她说。“什么都完了。”

    我们望望雷那蒂,他和那护士在谈话。

    “她叫什么?”

    “弗格逊。海伦·弗格逊。你的朋友是位医生吧?”

    “是的。他人很好。”

    “那好极了。这么靠近前线,很难找到好人。我们是靠近前线的吧?”

    “相当近了。”

    “这是一条胡闹的战线,”她说。“但是风景很美。他们不是要发动总攻击吗?”

    “是的。”

    “那么我们就有事做了。现在没有工作。”

    “你当护士好久了吧?”

    “从1915年年底起。他一参军我就当护士。记得当时有一个傻念头,想象有一天他会到我的医院来。我想象是个刀伤,头上包着绷带。或是肩头中了枪。总之是个有趣的场面。”

    “这里倒是个有趣的前线,”我说。

    “你说得对,”她说。“人家还不晓得法国是什么样子呢。一晓得的话,恐怕仗就打不下去了。他受的不是军刀砍伤。人家把他炸得粉碎。”我一声也不响。

    “照你想,这战争永远打不完吗?”

    “不会的。”

    “有什么可以叫它停止呢?”

    “总有个地方会撑不住的。”

    “我们撑不住。我们在法国就撑不住。像索姆这样搞几次,就非垮不可。”

    “这里不会垮的。”

    “你这样想吗?”

    “是的。他们今年夏天打得很不错。”

    “他们可能垮的,”她说。“什么人都可能垮的。”

    “德国人还不是一样。”

    “不,”她说。“我可不这样想。”

    我们向雷那蒂和弗格逊小姐那边走去。

    “你爱意大利吗?”雷那蒂用英语问弗格逊小姐。

    “相当爱。”

    “不懂,”雷那蒂摇摇头。

    我把“相当爱”译成意大利话。他还是摇头。

    “这不行。你爱英格兰吗?”

    “不怎么爱。你知道,我是苏格兰人。”

    雷那蒂茫然看着我。

    “她是苏格兰人,所以她爱苏格兰甚于英格兰,”我用意大利话说。“但是苏格兰正是英格兰啊。”

    我把这句话翻译给弗格逊小姐听。

    “还不算,”弗格逊小姐说。

    “真的?”

    “从来不是。我们不喜欢英格兰人。”

    “不喜欢英格兰人?不喜欢巴克莱小姐?”

    “噢,这就不同了。你可别这样咬文嚼字。”隔了一会儿,我们说了晚安就分手了。在回家途中,雷那蒂说:“巴克莱小姐比较喜欢你,超过了我,这是很清楚的。那位苏格兰小姑娘也很不错。”

    “很不错,”我说。其实连她的人长得怎么样我都没有留心。“你喜欢她吗?”

    “不,”雷那蒂说。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拜访巴克莱小姐。她不在花园里,于是我就从停救护车的别墅的边门走了进去。我在别墅里见到护士长,护士长说巴克莱小姐正在上班——“这是作战时期,你知道。”

    我说我知道。

    “你就是那位参加意大利军队的美国人吧?”她问道。

    “是的,小姐。”

    “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不参加我们的部队?”

    “我不知道,”我说。“现在我可以参加吗?”

    “现在恐怕不行啦。告诉我,你为什么参加意大利军队?”“我当时人在意大利,”我说,“并且我会讲意大利话。”“噢,”她说。“我也在学。这是一种美丽的语言。”

    “有人说学两星期就应该学会。”

    “噢,我可不成。我已经学习了好几个月了。你要来的话,七点钟以后来看她吧。那时她下班了。但是千万别带来一大帮意大利人。”“就是为听听美丽的语言也不行吗?”

    “不行。就是漂亮的军装也不行。”

    “晚安,”我说。

    “回头见,中尉。”

    “回头见。”我行了礼,走出去。要像意大利军人那般向外国人行礼,可真不行,一学起来就好窘。意大利人的行礼大概永远不预备出口的。

    这天天气炎热。我曾到上游普拉伐桥头堡那儿去过一趟。总攻击将从那儿开始。去年没法深入河的对岸,因为从山隘到浮桥只有一条路,路上受敌人机枪扫射和炮击的地段,约有一英里长。况且路不宽,既不足以运输全部进攻部队,同时奥军又可以把它变成屠宰场。但是现在意军已经渡了河,占据了对岸的敌人地带约有一英里半长。这是个讨厌的地点,奥军本不应该让意军占领的。照我想,大概是彼此让步,因为我们这边河上,奥军在下游地带也保留有一座桥头堡。奥军的战壕就挖在山坡上,距离意军阵地只有几码远。那儿本来有一个小镇,现在已成为一片瓦砾。只剩下一个残毁的火车站和一座被炸坏的铁路桥——这条桥现在无法修理和使用,因为它就暴露在敌人眼前。

    我沿着窄路开车朝河边驶去,把车子留在山下的包扎站上,步行走过那座有个山肩掩护的浮桥,走进那些在废镇上和山坡边的战壕。人人都在掩蔽壕里。那儿搁着一排排的火箭,万一电话线被割断的话,这些火箭可以随时施放,请求炮队的帮助或者当作信号。那儿又静,又热,又脏。我隔着铁丝网望望奥军的阵地,一个人也看不见。我跟一位本来认识的上尉,在掩蔽的战壕里喝了一杯酒,就沿原路返回。

    有一条宽阔的新路正在修造,盘山而上,然后曲曲折折通向河上的桥。这条路一修好,总攻击就要开始了。新路下山时穿过森林,急峭地转折下山。当时的布置是,进攻部队充分利用这条新路,回程的空卡车、马车和载有伤员的救护车,则走那条狭窄的旧路回去。包扎站设在敌军那边河上的小山边,抬担架的人得把伤员抬过浮桥。

    总进攻开始时,我们就将这么行动。照我目前所能观察到的,这条新路的最后一英里,就是刚从高山转入平原的那一长段,会遭到敌军不断的猛轰,可能搞得一团糟。幸亏我找到一个可以躲躲车子的地方,车子开过那一段危险地带后可以在那儿歇一歇,等待伤员抬过浮桥来。我很想在新路上试试车,可惜路还没修好,不能通行。新修的道路相当宽阔,斜度也不坏,还有那些转弯处,从大山上森林空隙处露出来的,看来也相当动人。救护车装有金属制的刹车,况且下山时还没装人,大概不至于出毛病。我沿着窄路开车回去。

    两个宪兵拦住了车子。原来有颗炮弹刚刚落下,而当我们等待的时候,路上又掉下来3颗炮弹。那些炮弹都是77毫米口径的,落下来时发出一股嗖嗖响的急风,一阵又有力又明亮的爆裂和闪光,接着路上冒起一股灰色的烟。宪兵挥手叫我们开走。我的车子经过炮弹掉下的地方时,避开地上的那些小坑,鼻子闻得到一股强烈的炸药和一股夹杂有炸裂的泥石和刚刚击碎的燧石等的味道。我开车回到哥里察我们住的别墅,后来就去拜访巴克莱小姐,她正在上班,不得会面。

    海明威采用第一人称常使用“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来进行叙述。用第一人称叙事,“我”既是叙述者,同时也是小说中的人物。也就是说,“我”既可以是故事中的主人公,也可以是旁观者或者见证人。尽管第一人称受到人称视野的限制,不能进入别人的内心世界,但是“我”能带上自己的主观感情对故事进行叙述,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可信度。

    比如在《我的老头儿》中:“老头儿坐在那儿,对我略带几分笑意,可是他的脸色却煞白,看样子病得够呛,我心里害怕,感到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出了什么事,我不知道怎么有人竟可以骂老头儿是狗娘养的而一走了之。”文中出现两个“我”,一个是叙述者,还有一个我是“经验自我”故事中的小男孩。如果改为第三人称叙述,不仅加大了读者与文本故事的距离,而且无法充分地表现出第一人称的两个“我”的复杂的艺术张力。在第一人称叙事中,“我”既是人物又是叙述者,与小说情节紧密相关,所以“我”具有强烈的人格性,同时第一人称叙事能给人故事正在发生的感觉,让读者能身临其境,叙述者的叙述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上的冲动,常能以情动人。

    但是利用第一人称叙事有时会沾上自我暴露的嫌疑,读者常常会把叙述者声音与作者画等号,尤其是当“我”在故事中是个英雄人物,“我”常常会被当作自吹自擂的自我中心主义者。所以海明威有时也会采用第三人称叙事,尤其是涉及一些自夸的嫌疑和道德方面的避讳。比如《老人与海》:“他的右拳猛地朝自己脸上撞去,钓索火辣辣地从他右手里溜出,他惊醒过来了。他的左手失去了知觉,他就用右手拼命拉住了钓索,但它还是一个劲儿地朝外溜。”这一段文字用第三人称叙事来表现老人与鱼搏斗的英勇场面,不仅为了避免读者会把作者与老人画等号所带来的嫌疑,而且调节了叙事的距离,更能体现出老人孤身一人在大海上英勇搏斗的场景。与第一人称叙事相比,第三人称叙事视角就宽松得多,因为“他”只是人物,是被叙述者,所以“他”可以从某一个人物的视角去叙事,也可以在多个人物之间变换角度进行叙事;不仅可以描写外部所见所闻,而且也可以描述人物内心的活动;既可以参与故事之中,也可以游离于故事之外;既可以多角度去评价故事人物,也可以多角度评价故事。此外,第三人称叙事由于叙述者与故事无关,在叙述之前故事早已结束,似乎只是在讲一个很遥远的故事,所以故事发生的时间感对读者来说并不强烈,不像第一人称叙事,故事正在发生之中。如果从小说审美的角度来看,第一人称叙事主要是为了展示叙述者对所见所闻的生命冲动,而第三人称叙事主要是为了考虑小说本身的审美效果。比如,从老人在海上与大鱼搏斗的过程中,读者能明显地感觉到故事发生在过去的时空。

    海明威没有用第二人称叙事的小说,第二人称主要用来描写人物心理活动、人物对话或者人物的自言自语。人物的自我对话中的“你”其实就是另一个“我”。比如《老人与海》,要表现老人独自一人在大海上的心理活动,再也找不到通过人物自我对话的这种方式了。

    下午有一回,钓索又升上来了。可是那鱼不过是在稍微高一点的平面上继续游着。太阳晒在老人的左胳臂和左侧的背脊上。所以他知道这鱼转向东北方了。

    既然这鱼他看见过一回,他就能想象它在水里游的样子,它那翅膀般的胸鳍大张着,直竖的大尾巴划破黝黑的海水。不知道它在那样深的海里能看见多少东西,老人想。它的眼睛真大,马的眼睛要小得多,但在黑暗里看得见东西。从前我在黑暗里能看得很清楚,可不是在乌漆麻黑的地方,不过简直能像猫一样看东西。

    阳光和他手指不断的活动,使他那抽筋的左手这时完全复原了,他就着手让它多负担一点拉力,并且耸耸背上的肌肉,使钓索挪开一点儿,把痛处换个地方。

    “你要是没累乏的话,鱼啊,”他说出声来,“那你真是不可思议啦。”

    他这时感到非常疲乏,他知道夜色就要降临,所以竭力想些别的事儿。他想到棒球的两大联赛,就是他用西班牙语所说的Gran Ligas,他知道纽约市的扬基队正在迎战底特律的老虎队。

    这是联赛的第二天,可我不知道比赛的结果如何。但是我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对得起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他即使脚后跟长了骨刺,在疼痛,也能把一切做得十全十美。骨刺是什么玩意儿?他问自己。西班牙语叫做unespuela-dehueso。我们没有这玩意儿。它痛起来跟斗鸡脚上装的锯铁刺扎进人的脚后跟时一样厉害吗?我想我是忍受不了这种痛苦的,也不能像斗鸡那样,一只眼睛或两只被啄瞎后仍旧战斗下去。人跟伟大的鸟兽相比,真算不上什么。我还是情愿做那只待在黑暗的深水里的动物。

    “除非有鲨鱼来,”他说出声来。“如果有鲨鱼来,愿天主怜悯它和我吧。”

    你以为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能守着一条鱼,像我守着这一条一样长久吗?他想。我相信他能,而且更长久,因为他年轻力壮。加上他父亲当过渔夫。不过骨刺会不会使他痛得太厉害?

    “我说不上来,”他说出声来。“我从来没有长过骨刺。”

    太阳落下去的时候,为了给自己增强信心,他回想起那回在卡萨布兰卡的一家酒店里,跟那个码头上力气最大的人,从西恩富戈斯来的大个子黑人比手劲的光景。整整一天一夜,他们把手拐儿搁在桌面一道粉笔线上,胳膊朝上伸直,两只手紧握着。双方都竭力将对方的手使劲朝下压到桌面上。好多人在赌谁胜谁负,人们在室内的煤油灯下走出走进,他打量着黑人的胳膊和手,还有这黑人的脸。最初的8小时过后,他们每4小时换一个裁判员,好让裁判员轮流睡觉。他和黑人手上的指甲缝里都渗出血来,他们俩正视着彼此的眼睛,望着手和胳膊,打赌的人在屋里走出走进,坐在靠墙的高椅子上旁观。四壁漆着明亮的蓝色,是木制的板壁,几盏灯把他们的影子投射在墙上。黑人的影子非常大,随着微风吹动挂灯,这影子也在墙上移动着。

    一整夜,赌注的比例来回变换着,人们把朗姆酒送到黑人嘴边,还替他点燃香烟。黑人喝了朗姆酒,就拼命地使出劲儿来,有一回把老人的手(他当时还不是个老人,而是“冠军”桑提亚哥)扳下去将近3英寸。但老人又把手扳回来,恢复势均力敌的局面。他当时确信自己能战胜这黑人,这黑人是个好样的,伟大的运动家。天亮时,打赌的人们要求当和局算了,裁判员摇头不同意,老人却使出浑身的力气来,硬是把黑人的手一点点朝下扳,直到压在桌面上。这场比赛是在一个礼拜天的早上开始的,直到礼拜一早上才结束。好多打赌的人要求算是和局,因为他们得上码头去干活,把麻袋装的糖装上船,或者上哈瓦那煤行去工作,要不然人人都会要求比赛到底的。但是他反正把它结束了,而且赶在任何人上工之前。

    此后好一阵子,人人都管他叫“冠军”,第二年春天又举行了一场比赛。不过打赌的数目不大,他很容易就赢了,因为他在第一场比赛中打垮了那个西恩富戈斯来的黑人的自信心。此后,他又比赛过几次,以后就此不比赛了。他认为如果一心想要做到的话,他能够打败任何人,他还认为,这对他要用来钓鱼的右手有害。他曾尝试用左手作了几次练习赛,但是他的左手一向背叛他,不愿听他的吩咐行动,他不信任它。

    这会儿太阳就会把手好好晒干的,他想。它不会再抽筋了,除非夜里太冷。不知道这一夜会发生什么事。

    一架飞机在他头上飞过,正循着航线飞向迈阿密,他看着它的影子惊起成群成群的飞鱼。

    “有这么多的飞鱼,这里该有鲯鳅,”他说,带着钓索倒身向后靠,看能不能把那鱼拉过来一点儿。但是不行,钓索照样紧绷着,上面抖动着水珠,都快迸断了。船缓缓地前进,他紧盯着飞机,直到看不见为止。

    坐在飞机里一定感觉很怪,他想。不知道从那么高的地方朝下望,海是什么样子?要不是飞得太高,他们一定能清楚地看到这条鱼。我希望在200英尺的高度飞得极慢极慢,从空中看鱼。在捕海龟的船上,我待在桅顶横桁上,即使从那样的高度也能看到不少东西。从那里朝下望,鲯鳅的颜色更绿,你能看清它们身上的条纹和紫色斑点,你可以看见它们整整一群在游水。怎么搞的,凡是在深暗的水流中游得很快的鱼都有紫色的背脊,一般还有紫色条纹或斑点?鲯鳅在水里当然看上去是绿色的,因为它们实在是金黄色的。但是当它们饿得慌,想吃东西的时候,身子两侧就会出现紫色条纹,像大马林鱼那样。是因为愤怒,还是游得太快,才使这些条纹显露出来的呢?

    就在断黑之前,老人和船经过好大一起马尾藻,它在风浪很小的海面上动荡着,这时候,他那根细钓丝给一条鲯鳅咬住了。他第一次看见它是在它跃出水面的当儿,在最后一线阳光中确实像金子一般,在空中弯起身子,疯狂地扑打着。它惊慌得一次次跃出水面,像在做杂技表演,他呢,慢慢地挪动身子,回到船梢蹲下,用右手和右胳臂攥住那根粗钓索,用左手把鲯鳅往回拉,每收回一段钓丝,就用光着的左脚踩住。等到这条带紫色斑点的金光灿烂的鱼给拉到了船梢边,绝望地左右乱窜乱跳时,老人探出身去,把它拎到船梢上。它的嘴被钓钩挂住了,抽搐地动着,急促地连连咬着钓钩,还用它那长而扁的身体、尾巴和脑袋拍打着船底,直到他用木棍打了一下它的金光闪亮的脑袋,它才抖了一下,不动了。

    老人把钓钩从鱼嘴里拔出来,重新安上一条沙丁鱼作饵,把它甩进海里。然后他挪动身子慢慢地回到船头。他洗了左手,在裤腿上擦干。然后他把那根粗钓索从右手挪到左手,在海里洗着右手,同时望着太阳沉到海里,还望着那根斜入水中的粗钓索。

    “那鱼还是老样子,一点儿也没变,”他说。但是他注视着海水如何拍打在他手上,发觉船走得显然慢些了。

    “我来把这两支桨交叉绑在船梢,这样在夜里能使它慢下来,”他说。“它能熬夜,我也能。”

    最好稍等一会儿再把这鲯鳅开肠剖肚,这样可以让鲜血留在鱼肉里,他想。我可以迟一会儿再干,眼下且把桨扎起来,在水里拖着,增加阻力。眼下还是让鱼安静些的好,在日落时分别去过分惊动它。对所有的鱼来说,太阳落下去的时分都是难熬的。

    他把手举起来晾干了,然后攥住钓索,尽量放松身子,听任自己被拖向前去,身子贴在木船舷上,这样船承担的拉力和他自己承担的一样大,或者更大些。

    我渐渐学会该怎么做了,他想。反正至少在这一方面是如此。再说,别忘了它咬饵以来还没吃过东西,而且它身子庞大,需要很多的食物。我已经把这整条金枪鱼吃了。明天我将吃那条鲯鳅,他管它叫“黄金鱼”。也许我该在把它开膛时吃上一点儿。它比那条金枪鱼要难吃些,不过话得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

    “你觉得怎么样,鱼?”他开口问。“我觉得很好过,我左手已经好转了,我有够一夜和一个白天吃的食物。拖着这船吧,鱼。”

    他并不真的觉得好过,因为钓索勒在背上疼痛得几乎超出了能忍痛的极限,进入了一种使他不放心的麻木状态。不过,比这更糟的事儿我也曾碰到过,他想。我一只手仅仅割破了一点儿,另一只手的抽筋已经好了。我的两腿都很管用。再说,眼下在食物方面我也比它占优势。

    这时天黑了,因为在9月里,太阳一落,天马上就黑下来。他背靠着船头上那些磨损的木板,尽量休息个够。第一批星星露面了,他不知道猎户座左脚那颗星的名字,但是看到了它,就知道其他星星不久都要露面,他又有这些遥远的朋友来做伴了。

    “这条鱼也是我的朋友,”他说出声来。“我从没看见过或听说过这样的鱼。不过我必须把它弄死。我很高兴,我们不必去弄死那些星星。”

    想想看,如果人必须每天去弄死月亮,那该多糟,他想。月亮会逃走的。不过想想看,如果人必须每天去弄死太阳,那又怎么样?我们总算生来是幸运的,他想。

    于是他替这条没东西吃的大鱼感到伤心,但是要杀死它的决心绝对没有因为替它伤心而减弱。它能供多少人吃啊他想。可是他们配吃它吗?不配,当然不配。凭它的举止风度和它的高度的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

    我不懂这些事儿,他想。可是我们不必去弄死太阳或月亮或星星,这是好事。在海上过日子,弄死我们自己真正的兄弟,已经够我们受的了。

    现在,他想,我该考虑考虑那在水里拖着的障碍物了。这玩意儿有它的危险,也有它的好处。如果鱼使劲地拉,造成阻力的那两把桨在原处不动,船不像从前那样轻的话,我可能会被鱼拖走好长的钓索,结果会让它跑了。保持船身轻,会延长我们双方的痛苦,但这是我的安全所在,因为这鱼能游得很快,这本领至今尚未使出过。不管出什么事,我必须把这鲯鳅开膛剖肚,免得坏掉,并且吃一点长长力气。

    现在我要再歇一个钟点,等我感到鱼稳定了下来,才回到船梢去干这事,并决定对策。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看它怎样行动,是否有什么变化。把那两把桨放在那儿是个好计策,不过已经到了该安全行事的时候。这鱼依旧很厉害。我看见过钓钩挂在它的嘴角,它把嘴闭得紧紧的。钓钩的折磨算不上什么。饥饿的折磨,加上还得对付它不了解的对手,才是天大的麻烦。歇歇吧,老家伙,让它去干它的事,等轮到该你干的时候再说。

    他认为自己已经歇了两个钟点。月亮要等到很晚才爬上来,他没法判断时间。事实上他并没有好好休息,只能说是多少歇了一会儿。他肩上依旧承受着鱼的拉力,不过他把左手按在船头的舷上,把对抗鱼的拉力的任务越来越让小船本身来承担了。要是能把钓索拴住,那事情会变得多简单啊,他想。可是只消鱼稍微歪一歪,就能把钓索绷断。我必须用自己的身子来缓冲这钓索的拉力,随时准备用双手放出钓索。

    “不过你还没睡觉呢,老头儿,”他说出声来。“已经熬过了半个白天和一夜,现在又是一个白天,可你一直没睡觉。你必须想个办法,趁鱼安静稳定的时候睡上一会儿。如果你不睡觉,你会搞得脑筋糊涂起来。”

    我脑筋够清醒的,他想。太清醒啦。我跟星星一样清醒,它们是我的兄弟。不过我还是必须睡觉。它们睡觉,月亮和太阳都睡觉,连海洋有时候也睡觉,那是在某些没有激浪,平静无波的日子里。

    可别忘了睡觉,他想。强迫你自己睡觉,想出些简单而稳妥的办法来安排那根钓索。现在回到船梢去处理那条鲯鳅吧。如果你一定要睡觉的话,把桨绑起来拖在水里可就太危险啦。

    我不睡觉也能行,他对自己说。不过这太危险啦。他用双手双膝爬回船梢,小心避免猛地惊动那条鱼。它也许正半睡半醒的,他想。可是我不想让它休息。必须要它拖曳着一直到死去。

    回到了船梢,他转身让左手攥住紧勒在肩上的钓索,用右手从刀鞘中拔出刀子。星星这时很明亮,他清楚地看见那条鲯鳅,就把刀刃扎进它的头部,把它从船梢下拉出来。他用一只脚踩在鱼身上,刀从鱼的肛门,倏的一下直剖到它下颌的尖端。然后他放下刀子,用右手掏出内脏,掏干净了,把鳃也干脆拉下了。他觉得鱼胃在手里沉甸甸、滑溜溜的,就把它剖开来,里面有两条小飞鱼。它们还很新鲜、坚实,他把它们并排放下,把内脏和鱼鳃从船梢扔进水中。它们沉下去时,在水中拖着一道磷光。鲯鳅是冰冷的,这时在星光里显得像麻风病患者般灰白,老人用右脚踩住鱼头,剥下鱼身上一边的皮。他然后把鱼翻转过来,剥掉另一边的皮,把鱼身两边的肉从头到尾割下来。

    他把鱼骨悄悄地丢到舷外,注意看它是不是在水里打转。但是只看到它慢慢沉下时的磷光。跟着他转过身来,把两条飞鱼夹在那两爿鱼肉中间,把刀子插进刀鞘,慢慢儿挪动身子,回到船头。他被钓索上的分量拉得弯了腰,右手拿着鱼肉。

    回到船头后,他把两爿鱼肉摊在船板上,旁边搁着飞鱼。然后他把勒在肩上的钓索换一个地方,又用左手攥住了钓索,手搁在船舷上。接着他靠在船舷上,把飞鱼在水里洗洗,留意着水冲击在他手上的速度。他的手因为剥了鱼皮而发出磷光,他仔细察看水流怎样冲击他的手。水流并不那么有力了,当他把手的侧面在小船船板上擦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磷质漂浮开去,慢慢朝船梢漂去。

    “它越来越累了,要不就是在休息,”老人说。“现在我来把这鲯鳅全吃了,休息一下,睡一会儿吧。”

    在星光下,在越来越冷的夜色里,他把一爿鱼肉吃了一半,还吃了一条已经挖去了内脏、切掉了脑袋的飞鱼。“鲯鳅煮熟了吃味道多鲜美啊,”他说。“生吃可难吃死了。以后不带盐或酸橙,我绝对不再乘船了。”

    如果我有头脑,我会整天把海水瓶晾在船头上,等它干了就会有盐了,他想。不过话得说回来,我是直到太阳快落山时才钓到这条鲯鳅的。毕竟是准备工作做得不足。然而我把它全细细咀嚼后吃下去了,没有恶心作呕。

    东方天空中云越来越多,他认识的星星一颗颗地不见了。眼下仿佛他正驶进一个云彩的大峡谷,风已经停了。

    “三四天内会有坏天气,”他说。“但是今晚和明天还不要紧。现在来安排一下,老家伙,睡它一会儿,趁这鱼正安静而稳定的时候。”

    他把钓索紧握在右手里,然后拿大腿抵住了右手,把全身的重量压在船头的木板上。跟着他把勒在肩上的钓索移下一点儿,用左手撑住了钓索。

    只要钓索给撑紧着,我的右手就能握住它,他想。如果我睡着时它松了,朝外溜去,我的左手会把我弄醒的。这对右手是很吃重的。但是它是吃惯了苦的。哪怕我能睡上二十分钟或者半个钟点,也是好的。他朝前把整个身子夹住钓索,把全身的重量放在右手上,于是他入睡了。

    他没有梦见狮子,却梦见了一大群海豚,伸展8—10英里长,这时正是它们交配的季节,它们会高高地跳到半空中,然后掉回到它们跳跃时在水里形成的水涡里。

    接着他梦见他在村子里,躺在自己的床上,正在刮北风,他感到很冷,他的右臂麻木了,因为他的头枕在它上面,而不是枕头上。

    在这以后,他梦见那道长长的黄色海滩,看见第一头狮子在傍晚时分来到海滩上,接着其他狮子也来了,于是他把下巴搁在船头的木板上,船抛下了锚停泊在那里,晚风吹向海面,他等着看有没有更多的狮子来,感到很快乐。

    月亮升起有好久了,可他只顾睡着,鱼平稳地向前拖着,船驶进云彩的峡谷里。

    他的右拳猛的朝他的脸撞去,钓索火辣辣地从他右手里溜出去,他惊醒过来了。他的左手失去了知觉,他就用右手拼命拉住了钓索,但它还是一个劲儿地朝外溜。他的左手终于抓住了钓索,他仰着身子把钓索朝后拉,这一来钓索火辣辣地勒着他的背脊和左手,这左手承受了全部的拉力,给勒得好痛。他回头望望那些钓索卷儿,它们正在滑溜地放出钓索。正在这当儿,鱼跳起来了,使海面大大地迸裂开来,然后沉重地掉下去。接着它跳了一次又一次,船走得很快,然而钓索依旧飞也似的向外溜,老人把它拉紧到就快绷断的程度,他一次次把它拉紧到就快绷断的程度。他被拉得紧靠在船头上,脸庞贴在那爿切下的鲯鳅肉上,他没法动弹。我们等着的事儿发生啦,他想。我们来对付它吧。

    让它为了拖钓索付出代价吧,他想。让它为了这个付出代价吧。

    他看不见鱼的跳跃,只听得见海面的迸裂声,和鱼掉下时沉重的水花飞溅声。飞快地朝外溜的钓索把他的手勒得好痛,但是他一直知道这事迟早会发生,就设法让钓索勒在起老茧的部位,不让它滑到掌心或者勒在手指头上。

    如果那孩子在这儿,他会用水打湿这些钓索卷儿,他想。是啊,如果孩子在这儿。如果孩子在这儿。

    钓索朝外溜着,溜着,溜着,不过这时越来越慢了,他正在让鱼每拖走一英寸都得付出代价。现在他从木船板上抬起头来,不再贴在那爿被他脸颊压烂的鱼肉上了。然后他跪着,慢慢站起身来。他正在放出钓索,然而越来越慢了。他把身子慢慢挪到可以用脚碰到那一卷卷他看不见的钓索的地方。钓索还有很多,现在这鱼不得不在水里拖着这许多摩擦力大的新钓索了。

    是啊,他想。到这时它已经跳了不止12次,把沿着背脊的那些液囊装满了空气,所以没法沉到深水中,在那儿死去,使我没法把它捞上来。它不久就会转起圈子来,那时我一定想法对付它。不知道它怎么会这么突然地跳起来的。敢情饥饿使它不顾死活了,还是在夜间被什么东西吓着了?也许它突然感到害怕了。不过它是一条那样沉着、健壮的鱼,似乎是毫无畏惧而信心十足的。这很奇怪。

    “你最好自己也毫无畏惧而信心十足,老家伙,”他说。

    “你又把它拖住了,可是你没法收回钓索。不过它马上就得打转了。”

    老人这时用他的左手和肩膀拽住了它,弯下身去,用右手舀水洗掉粘在脸上的压烂的鲯鳅肉。他怕这肉会使他恶心,弄得他呕吐,丧失力气。擦干净了脸,他把右手在船舷外的水里洗洗,然后让它泡在这盐水里,一面注视着日出前的第一线曙光。它几乎是朝正东方走的,他想。这表明它疲乏了,随着潮流走。它马上就得打转了。那时我们才真正开始干啦。等他觉得把右手在水里泡的时间够长了,他把它拿出水来,朝它瞧着。

    “情况不坏,”他说。“疼痛对一条汉子来说,算不上什么。”

    他小心地攥着钓索,使它不致嵌进新勒破的任何一道伤痕,把身子挪到小船的另一边,这样他能把左手伸进海里。

    “你这没用的东西,总算干得还不坏,”他对他的左手说。

    “可是曾经有一会儿,我得不到你的帮助。”

    为什么我不生下来就有两只好手呢?他想。也许是我自己的过错,没有好好儿训练这只手。可是天知道它曾有过够多的学习机会。然而它今天夜里干得还不错,仅仅抽了一回筋。要是它再抽筋,就让这钓索把它勒断吧。

    他想到这里,明白自己的头脑不怎么清醒了,他想起应该再吃一点鲯鳅。可是我不能,他对自己说。情愿头昏目眩,也不能因恶心欲吐而丧失力气。我还知道吃了胃里也搁不住,因为我的脸曾经压在它上面。我要把它留下以防万一,直到它腐臭了为止。不过要想靠营养来增强力气,如今已经太晚了。你真蠢,他对自己说。把另外那条飞鱼吃了吧。

    它就在那儿,已经洗干净,就可以吃了,他就用左手把它捡起,吃起来,细细咀嚼着鱼骨,从头到尾全都吃了。

    它几乎比什么鱼都更富有营养,他想。至少能给我所需要的那种力气。我如今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一切,他想。让这鱼打起转来,就来交锋吧。

    自从他出海以来,这是第三次出太阳,这时鱼打起转来了。

    他根据钓索的斜度还看不出鱼在打转。这为时尚早。他仅仅感觉到钓索上的拉力微微减少了一些,就开始用右手轻轻朝里拉。钓索像往常那样绷紧了,可是拉到快迸断的当儿,却渐渐可以回收了。他把钓索从肩膀和头上卸下来,动手平稳而和缓地回收钓索。他用两只手大幅度地一把把拉着,尽量使出全身和双腿的力气来拉。他一把把地拉着,两条老迈的腿和肩膀跟着转动。

    “这圈子可真大,”他说。“它可总算在打转啦。”

    跟着钓索就此收不回来了,他紧紧拉着,竟看见水珠儿在阳光里从钓索上迸出来。随后钓索开始往外溜了,老人跪下了,老大不愿地让它又渐渐回进深暗的水中。

    “它正绕到圈子的对面去了,”他说。我一定要拼命拉紧,他想。拉紧了,它兜的圈子就会一次比一次小。也许一个钟点内我就能见到它。我眼下一定要稳住它,过后我一定要弄死它。

    但是这鱼只顾慢慢地打着转,两小时后,老人浑身汗湿,疲乏得入骨了。不过这时圈子已经小得多了,而且根据钓索的斜度,他能看出鱼一边游一边在不断地上升。

    老人看见眼前有些黑点子,已经有一个钟点了,汗水中的盐分沤着他的眼睛,沤着眼睛上方和脑门上的伤口。他不怕那些黑点子。他这么紧张地拉着钓索,出现黑点子是正常的现象。但是他已有两回感到头昏目眩,这叫他担心。

    “我不能让自己垮下去,就这样死在一条鱼的手里,”他说。“既然我已经叫它这样漂亮地过来了,求天主帮助我熬下去吧。我要念100遍《天主经》和100遍《圣母经》。不过眼下还不能念。”

    就算这些已经念过了吧,他想。我过后会念的。

    就在这当儿,他觉得自己双手攥住的钓索突然给撞击、拉扯了一下。来势很猛,有一种强劲的感觉,很是沉重。

    它正用它的长嘴撞击着铁丝导线,他想。这是免不了的。它不能不这样干。然而这一来也许会使它跳起来,我可是情愿它眼下继续打转的。它必须跳出水面来呼吸空气。但是每跳一次,钓钩造成的伤口就会裂得大一些,它可能把钓钩甩掉。“别跳,鱼啊,”他说。“别跳啦。”

    鱼又撞击了铁丝导线好几次,它每次一甩头,老人就放出一些钓索。我必须让它的疼痛老是在一处地方,他想。我的疼痛不要紧。我能控制。但是它的疼痛能使它发疯。

    过了片刻,鱼不再撞击铁丝,又慢慢地打起转来。老人这时正不停地收进钓索。可是他又感到头晕了。他用左手舀了些海水,洒在脑袋上。然后他再洒了点,在脖颈上揉擦着。

    “我没抽筋,”他说。“它马上就会冒出水来,我熬得住。你非熬下去不可。连提也别再提了吧。”

    他靠着船头跪下,暂时又把钓索挎在背上。我眼下要趁它朝外兜圈子的时候歇一下,等它兜回来的时候再站起身来对付它,他这样下了决心。

    他巴不得在船头上歇一下,让鱼自顾自兜一个圈子,并不回收一点钓索。但是等到钓索松动了一点,表明鱼已经转身在朝小船游回来,老人就站起身来,开始那种左右转动交替拉曳的动作,他的钓索全是这样收回来的。

    我从来没有这样疲乏过,他想,而现在刮起贸易风(信风,又称贸易风)来了。但是正好靠它来把这鱼拖回去。我多需要这风啊。

    “等它下一趟朝外兜圈子的时候,我要歇一下,”他说。

    “我觉得好过多了。再兜两三圈,我就能逮住它。”他的草帽被推到后脑勺上去了,他感到鱼在转身,随着钓索一扯,他在船头上一屁股坐下了。

    你现在忙你的吧,鱼啊,他想。你转身时我再来对付你。海浪大了不少。不过这是晴天吹的微风,他得靠它才能回去。

    “我只消朝西南航行就成,”他说。“人在海上是决不会迷路的,何况这是个长长的岛屿。”

    鱼兜到第三圈,他才第一次看见它。

    他起先看见的是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它需要那么长的时间从船底下经过,他简直不相信它有这么长。

    “不能,”他说。“它哪能这么大啊。”

    但是它当真有这么大,这一圈兜到末了,它冒出水来,只有30码远,老人看见它的尾巴露出在水面上。这尾巴比一把大镰刀的刀刃更高,是极淡的浅紫色,竖在深蓝色的海面上。它朝后倾斜着,鱼在水面下游的时候,老人看得见它庞大的身躯和周身的紫色条纹。它的脊鳍朝下耷拉着,巨大的胸鳍大张着。

    这回鱼兜圈子回来时,老人看见它的眼睛和绕着它游的两条灰色的乳鱼。它们有时候依附在它身上,有时候倏地游开去,有时候会在它的阴影里自在地游着。它们每条都有3英尺多长,游得快时全身猛烈地甩动着,像鳗鱼一般。

    老人这时在冒汗,但不光是因为晒了太阳,还有别的原因。鱼每回沉着、平静地拐回来时,他总收回一点钓索,所以他确信再兜上两个圈子,就能有机会把鱼叉扎进去了。

    可是我必须把它拉得极近,极近,极近,他想。我千万不能扎它的脑袋。我该扎进它的心脏。

    “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

    又兜了一圈,鱼的背脊露出来了,不过它离小船还是太远了一点。再兜了一圈,还是太远,但是它露出在水面上比较高些了,老人深信,再收回一些钓索,就可以把它拉到船边来。

    他早就把鱼叉准备停当,叉上的那卷细绳子给搁在一只圆筐内,一端紧系在船头的系缆柱上。

    这时鱼正兜了一个圈子回来,既沉着又美丽,只有它的大尾巴在动。老人竭尽全力把它拉得近些。有那么一会儿,鱼的身子倾斜了一点儿。然后它竖直了身子,又兜起圈子来。

    “我把它拉动了,”老人说。“我刚才把它拉动了。”

    他又感到头晕,可是他竭尽全力拽住了那条大鱼。我把它拉动了,他想。也许这一回我能把它拉过来。拉呀,手啊,他想。站稳了,腿儿。为了我熬下去吧,头。为了我熬下去吧。你从没晕倒过。这一回我要把它拉过来。

    但是,等他把浑身的力气都使出来,趁鱼还没来到船边,还很远时就动手,使出全力拉着,那鱼却侧过一半身子,然后竖直了身子游开去。

    “鱼啊,”老人说。“鱼,你反正是死定了。难道你非得把我也害死吗?”

    照这样下去是会一事无成的,他想。他嘴里干得说不出话来,但是此刻他不能伸手去拿水来喝。我这一回必须把它拉到船边来,他想。它再多兜几圈,我就不行了。不,你是行的,他对自己说。你永远行的。在兜下一圈时,他差一点把它拉了过来。可是这鱼又竖直了身子,慢慢地游走了。

    你要把我害死啦,鱼啊,老人想。不过你有权利这样做。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

    你现在头脑糊涂起来啦,他想。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头脑清醒,要像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或者像一条鱼那样,他想。

    “清醒过来吧,头,”他用自己也简直听不见的声音说。“清醒过来吧。”

    鱼又兜了两圈,还是老样子。

    我弄不懂,老人想。每一回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垮了。我弄不懂。但我还要试一下。

    他又试了一下,等他把鱼拉得转过来时,他感到自己要垮了。那鱼竖直了身子,又慢慢地游开去,大尾巴在海面上摇摆着。

    我还要试一下,老人对自己许愿,尽管他的双手这时已经软弱无力,眼睛也不好使,只看得见间歇的一起。

    他又试了一下,又是同样情形。原来如此,他想,还没动手就感到要垮下来了,我还要再试一下。

    他忍住了一切痛楚,拿出剩余的力气和丧失已久的自傲,用来对付这鱼的痛苦挣扎,于是它游到了他的身边,在他身边斯文地游着,它的嘴几乎碰着了小船的船壳板,它开始在船边游过去,身子又长,又高,又宽,银色底上有着紫色条纹,在水里看来长得无穷无尽。

    老人放下钓索,一脚踩住了,把鱼叉举得尽可能地高,使出全身的力气,加上他刚才鼓起的力气,把它朝下直扎进鱼身的一边,就在大胸鳍后面一点儿的地方,这胸鳍高高地竖立着,高齐老人的胸膛。他感到那铁叉扎了进去,就把身子倚在上面,把它扎得更深一点,再用全身的重量把它压下去。

    于是那鱼闹腾起来,尽管死到临头了,它仍从水中高高跳起,把它那惊人的长度和宽度,它的力量和美,全都暴露无遗。它仿佛悬在空中,就在小船中老人的头顶上空。然后,它砰的一声掉在水里,浪花溅了老人一身,溅了一船。

    老人感到头晕,恶心,看不大清楚东西。然而他放松了鱼叉上的绳子,让它从他划破了皮的双手之间慢慢地溜出去,等他的眼睛好使了,他看见那鱼仰天躺着,银色的肚皮朝上。鱼叉的柄从鱼的肩部斜截出来,海水被它心脏里流出的鲜血染红了。起先,这摊血黑魆魆的,如同这一英里多深的蓝色海水中的一块礁石。然后它像云彩般扩散开来。那鱼是银色的,一动不动地随着波浪浮动着。

    老人用他偶尔看得清的眼睛仔细望着。接着他把鱼叉上的绳子在船头的系缆柱上绕了两圈,然后把脑袋搁在双手上。

    “让我的头脑保持清醒吧,”他靠在船头的木板上说。“我是个疲乏的老头儿。可是我杀死了这条鱼,它是我的兄弟,现在我得去干辛苦的活儿了。”

    现在我得准备好套索和绳子,把它绑在船边,他想。即使我这里有两个人,把船装满了水来把它拉上船,然后把水舀掉,这条小船也绝对容不下它。我得做好一切准备,然后把它拖过来,好好绑住,竖起桅杆,张起帆驶回去。

    他动手把鱼拖到船边,这样可以用一根绳子穿进它的鳃,从嘴里拉出来,把它的脑袋紧绑在船头边。我想看看它,他想,碰碰它,摸摸它。它是我的财产,他想。然而我想摸摸它倒不是为了这个。我以为刚才已经碰到了它的心脏,他想。那是在我第二次握着鱼叉的柄扎进去的时候。现在得把它拖过来,牢牢绑住,用一根套索拴住它的尾巴,另一根拴住它的腰部,把它绑牢在这小船上。

    “动手干活吧,老头儿,”他说。他喝了很少的一口水。

    “战斗既然结束了,就有好多辛苦的活儿要干呢。”

    他抬头望望天空,然后望望船外的鱼。他仔细望望太阳。晌午才过了没多少时候,他想。而贸易风刮起来了。这些钓索现在都用不着了。回家以后,那孩子和我要把它们捻接起来。

    这一大段对话描写是发生在老人与鱼之间,老人把鱼称为“你”,更能体现老人与鱼进行殊死较量的动态场景,向对手直呼其名的生动性和艺术张力跃然纸上;其次是老人把自己称为你,通过自我对话来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要与鱼进行生死较量的决心和勇气。

    海明威为了使文本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更近,也会用“你”来指代隐含读者,让读者感到被直呼其名。比如《太阳照样升起》中的一段:“我这番意思讲不出来,就像我现在说不出来一样。但是如果你有过这种经验,你就明白了。”很显然,此处的“你”就是隐含读者,让读者被直呼其名不仅缩短了文本与故事的距离,而且让读者也更有一种亲近感。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海明威在小说中用“你”来指代叙述者,来表明叙述者的声音。比如《不固定的圣节》其实是海明威对自己巴黎生活的回忆录,同时也是一本自传体的小说,他写道:“每逢你不得不减少饮食的时候,你必须好好地控制住自己,这样你就不会变得整天想着肚子饿了。饥饿是很好的锻炼,你能从中学到东西。”利用第二人称叙事也有其优点,因为使用第一人称叙事,“我”常常是叙述者,使用第三人称叙事,“他”常常是被叙述者,而使用第二人称,“你”既可以作叙述者,也可以作被叙述者。第二人称叙事把“你”置于故事之中,“你”的叙述实际上就是代表着叙述者的叙述,“你”的使用使读者很快融入故事,在读者的感觉之中,叙述者好像是在与自己对话,更能产生亲切感和认同感,所以第二人称比第一人称更能煽情。

    在海明威小说中用得最多的还是第三人称,主要是因为第三人称具有全景叙事的优越性,比如《丧钟为谁而鸣》、《打不败的人》、《过河入林》、《岛在湾流中》等都是用第三人称来叙事的。与第一人称相比,第三人称叙事更客观一些,同时从叙事聚焦来看,第三人称可以采用零聚焦、外聚焦、内聚焦,它既可以从某一个视角又可以从宏观角度来叙述,既能以旁观者的眼光看待事件的发展,又可以进入人物内心了解人物的心理活动,这样叙事文本与读者的距离既可以拉大,也可以缩小,收放自如。现以《打不败的人》片段来分析第三人称叙事特点。

    又是一下冲撞,他只觉得自己给猛的一下顶了回来,重重地摔倒在沙地上。这次可没机会踢了。牛在他上面。曼纽尔躺在那儿,像死了似的,头伏在胳臂上,牛在抵他。抵他的背,抵他那埋在沙土里的脸。他感觉到牛角戳进他交绕着的胳臂中间的沙土里。牛抵着他的腰。他把脸埋进沙土里。牛角抵穿他的一个袖子,牛把袖子扯了下来。曼纽尔给挑了起来甩掉了,牛便去追披风。

    曼纽尔爬起身,找到剑和红巾,用拇指试了试剑头,跑到围栏那儿去换一把剑。

    雷塔纳的那个手下从围栏边沿上面把剑递给他。

    “把脸擦干净,”他说。

    曼纽尔又朝牛跑过去,用手帕擦着被血染污的脸。他没看见舒里托。舒里托在哪儿呢?

    斗牛队已经从牛那儿走开,拿着披风等着。牛站在那儿,在一场搏斗以后,又变得迟钝和发呆了。

    曼纽尔拿着红巾朝它走去。他停住脚步,挥动红巾。牛没有反应。他在牛嘴跟前把红巾从右到左,又从左到右地摆动。牛用眼睛盯着红巾,身子跟着红巾转动,可是它不冲。它在等曼纽尔。

    曼纽尔着急了。除了走过去,没别的办法。又快又准。他侧着身子挨近公牛,把红巾横在身前,猛地一扑。他把剑扎下去的时候,身子往左一闪避开牛角。公牛打他身边冲过去,剑飞到了空中,在弧光灯下闪闪发光,带着红把儿掉在了沙地上。

    曼纽尔跑过去,捡起剑。剑折弯了,他把它放在膝头上扳扳直。

    他朝牛奔过去。这会儿牛又给镇住了。他从手里拿着披风站在那儿的埃尔南德斯面前经过。

    “它全身都是骨头,”那小伙子鼓励他说。

    曼纽尔点点头,一边擦擦脸。他把血污的手帕放进口袋。

    公牛就在那儿。它现在离围栏很近。该死的牛。也许它真的全身都是骨头。也许没什么地方可以让剑扎进去。真倒霉,没地方!他偏要扎进去让他们瞧瞧。

    他挥动着红巾试了试,公牛不动。曼纽尔像剁肉似地把红巾在公牛面前一前一后地挥动着。还是一动不动。

    他收起红巾,拔出剑,侧身往牛身上扎下去。他感到他把剑插进去的时候,剑弯了,他用全身力量压在上面,剑飞到了空中,翻了个身掉进观众当中。剑弹出去的时候,曼纽尔身子一闪,躲开了牛角。

    黑地里扔来的第一批座椅没打中他。接着,有一个打中他的脸,他那血污的脸朝观众看看。座椅纷纷扔下来,散落在沙地上。有人从附近扔来一个空的香槟酒瓶。它打在曼纽尔的脚上。他站在那儿望着扔东西来的暗处。接着从空中呼的一声飞来一样东西,擦过他身边,曼纽尔俯身把它捡起来。那是他的剑。他把剑放在膝头上扳扳直,然后拿着它向观众挥了挥。

    “谢谢你们,”他说,“谢谢你们。”

    呸,这些讨厌的杂种!讨厌的杂种!呸,可恶的、讨厌的杂种!他跑的时候,脚底下给一个座椅绊了一下。

    公牛就在那儿。跟以前一样。好吧,你这讨厌的、可恶的杂种!

    曼纽尔把红巾在公牛的黑嘴跟前挥动着。

    牛一动不动。

    你不动!好!他跨前一步把杆子的尖头塞进公牛的潮湿的嘴。

    他往回跳的时候,公牛扑到他身上,他在一个座椅上绊了一下,就在这时候,他感到牛角抵进了他的身子,抵进了他的腰部。他双手抓住牛角,像骑马似地往后退,紧紧抓住那个地方。牛把他甩开,他脱身了。他就一动不动地躺着。这没关系。牛走开了。

    他站起身来,咳嗽着,感到好像已粉身碎骨,死掉了似的。这些讨厌的杂种!

    “把剑给我,”他大声叫道,“把那东西给我。”

    富恩台斯拿着红巾和剑过来。

    埃尔南德斯用胳臂搂着他。

    “上医务所去吧,老兄,”他说。“别做他妈的傻瓜了。”

    “走开,”曼纽尔说。“该死的,给我走开。”

    他挣脱了身子。埃尔南德斯耸耸肩膀。曼纽尔朝公牛奔去。

    公牛站在那儿,庞大而且站得很稳。

    好吧,你这杂种!曼纽尔把剑从红巾中抽出来,用同样的动作瞄准,扑到牛身上去。他觉得剑一路扎下去。一直扎到其护圈。四个手指和他的拇指都伸进了牛的身子,鲜血热呼呼地涌到他的指关节上,他骑在牛身上。

    他伏在牛身上的时候,牛踉踉跄跄似乎要倒下;接着他站到了地上。他望着,公牛先是慢慢地向一边倒翻在地;接着突然就四脚朝天了。

    然后他向观众挥手,他的手刚给牛血暖得热呼呼的。

    好吧,你们这些杂种!他要说些什么,可是他咳嗽起来。又热又闷。他低头望望红巾。他得过去向主席行礼。该死的主席!他坐了下来,望着什么。那是公牛。它四脚朝天,粗大的舌头伸了出来。肚子上和腿底下有什么东西在爬。毛稀的地方有东西在爬。死牛。让牛见鬼去吧!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他挣扎着站起来,又开始咳嗽了。他再坐下来,咳嗽着。有人过来,扶他站直。

    他们抬着他,穿过场子到医务所去,带着他跑过沙地,骡子进来的时候,他们在门口给堵住了,然后拐进黑黑的过道。把他抬上楼梯的时候,人们不满地咕噜着,最后他们把他放了下来。

    医生和两个穿白衣服的人正等着他。他们把他放在手术台上,给他剪开衬衣。曼纽尔觉得很疲乏。他整个胸腔感到发烧。他咳嗽起来,他们把一样东西放在他嘴跟前。人人都十分忙碌。

    一道电灯光照着他的眼睛。他把眼睛闭上了。

    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第三人称叙事的优势:既可以从曼纽尔的角度描述他的内心活动,又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叙述斗牛场景,把读者也带入其中,同时又可以通过内聚焦,进入曼纽尔的内心世界,以曼纽尔的视角看待斗牛比赛,让读者也参与斗牛过程,让文本描写更生动、扣人心弦。同时,进入了曼纽尔的内心世界,可以使用曼纽尔非常个性化的语言,更能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

    叙事聚焦

    所谓叙事聚焦,其实就是指用什么样的人物口吻来进行叙事,是以故事外的人物还是故事内的人物,也就是叙述者所站的位置、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聚焦”也就是谁在看的问题,是一种“视角”。热奈特把聚焦分为三种,即“零聚焦、内聚焦和外聚焦”。托多罗夫首创并由热奈特推广了一条公式“叙述者>人物”。

    所谓零聚焦,就是指叙事者就像空中飞鸟俯瞰脚下能洞悉一切,能洞察人物内心,对整个故事的发展明察秋毫,能随心所欲地把握文本与读者的距离。但是全知全能的评论又会破坏叙事的自然感和真实度,有时大段的独白会给叙事带来人工的痕迹。比如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叙述者对人物罗伯特·乔丹的心理活动了如指掌,以全知的声音进行叙述。零聚焦的叙事者的观察位置处于故事之外,不但知道人物的现在和过去,甚至还知道早已作古的人物的故事细节,而且还像X光一样知道人物的内心想法和感受。

    内聚焦指的是聚焦对象就是故事中人物,这种人物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整个叙事是以故事中人物的口吻和角度进行的,可以简化为“叙述者=人物”。学者申丹认为:“迄今为止,除了第一人称中的经验视角,小说中所使用的‘内聚焦’,都是‘第三人称内聚焦’。”比如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总体上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作者叙事情景,但是在展现主人公乔丹心理活动时,作者用了内聚焦。如:“我知道,因为至今我已经觉得有三次要昏过去,但我熬了过来。”这一段用的是内部聚焦,采用了自由直接引语,人称由第三人称“他”过渡到第一人称“我”,变成了乔丹自己的口吻,读者不需要叙述者的转述就能感觉到那种身临其境的氛围,拉近了读者与文本的距离,增强了文本的艺术张力和感染力。

    另外,海明威小说《我的老头》就是以老人的儿子“我”进行第一人称内部聚焦进行叙述的。“我”既是整个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整个文本的叙事视角。内聚焦有利于让读者身临其境,亲自感受现场的气氛,从而增加叙事的生动性。

    外部聚焦指的是游离于故事之外的聚焦,叙述者没有参与到故事发展之中,叙述者知道的内容要远远小于故事中人物所知道的,可以理解为“叙述者〈人物”。外聚焦虽然使读者无法知道故事中人物的心理活动,但是却能从特定的角度了解人物。外部聚焦没有叙述者的直接介入,让读者看到的只是一幕幕的场景,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但是叙述者过于隐蔽,使读者与故事情节之间的距离过于疏远,常常以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关注着事件的发展,很难与人物共鸣。海明威的《弗朗西斯·马康贝短暂的幸福》就是典型的通过外部聚焦来进行有限叙事的。比如,玛戈瞄准野牛却打死了自己的丈夫,然后她与猎人威尔逊谈话:

    “干得真漂亮。”

    “别说啦。”她说。

    “当然啰,这是无心的,”他说,“我知道。”

    “别说啦,”她说。

    ……

    “别说啦,别说啦,别说啦,”那女人叫道。

    ……

    “噢,请别说啦,”

    她说道:“请别说啦。”

    这段话是典型的外聚焦叙事,玛戈对杀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根据前面的铺垫,马康贝在看见受伤的狮子朝他自己冲过来的时候选择了逃跑,结果被他的妻子当成了懦夫和胆小鬼,当晚他的妻子钻进了别人的被窝,马康贝受到了羞辱,在第二天枪杀野牛的时候分外的勇敢,却遭到了妻子的杀害。马康贝到底是被误杀还是被有意杀害一直以来争论不休,之所以含混不清,一方面与作者以外部聚焦的写作手法有关,如果作者采用内部聚焦来描写玛戈的心理活动,那么就真相大白了;另一方面海明威常常采用一种开放式的描述,可以理解为是对读者的批判能力的过高估计了;另外也与海明威所践行的冰山创作原则是一致的。可见第三人称叙事也具有缺陷,那就是如果人物本身不开口,作为旁观者人物的心理活动是不知道的。外聚焦直接呈现对象、叙述者不参与评论,这与现象学提倡的直接呈现对象、去除现象身上的色彩、主观因素和历史环境,最大可能呈现现象的客观性是一致的,可以说外聚焦是现象学在叙事艺术方面的有效运用。海明威的其他很多作品,如《白象似的群山》、《五万元》等都是外聚焦叙事,叙述者都只是忠实地记录了现实,客观地呈现了场面。

    叙述方式

    所谓叙述方式,就是对小说故事进行“讲述”和“展示”。讲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故事的叙述;一种是叙述者的评论。前者是让读者对故事有所了解,后者是让读者知道叙述者对事件的看法,可以增加文章的议论性和思想性。而展示是叙述者作为一个忠实的记录者记录所看到的场景,没有加入叙述者的主观评论,这样从叙事文本的角度来看能增加文本的客观性和真实感。对于讲述而言,由于叙事的人为性较为明显,读者常常会跟着叙述者的声音去跟踪故事,从而体现出叙事的时间性;对于展示而言,由于展示者的缺失,整个场景呈现出客观性,体现的是场面的立体感,故能体现叙事的空间性。而对于任何事件,必须处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中。“讲述”和“展示”这两种叙事手法各有侧重。海明威的作品总的来说,运用展示的手法多,讲述的手法少,这与海明威的个性特点和写作风格紧密相关。而对于讲述,海明威努力概括,尽量让语言呈现简洁精炼的特点。为了抹去叙述者的痕迹,海明威常采用展示的手法,尽量体现故事本身的客观性。

    简洁化

    简洁化是欧洲传统小说的写作模式,作者常常采用叙述者全知的叙事手法,事无巨细都要向读者交代。而海明威的叙述方式与他们却不一样,他喜欢简洁、干练和单刀直入的写法,把人物的身世背景全都略去,而且常常直接写眼前的事情,突出重点。比如写《太阳照常升起》中的那一群及时行乐的青年,他们的家庭背景怎么样、出生环境怎么样、教育程度怎么样等我们一概不知,因为作者认为这些不是小说所要表达的内容因此就全部略去。海明威的创作特点就是只显露冰山的一部分,更丰富的内容是藏在冰山之下的,需要读者自己去发掘。海明威并不欣赏狄更斯和巴尔扎克式的叙述模式,他学习的重点是马克·吐温和福楼拜,尤其是学习福楼拜的客观冷静和无动于衷的叙述态度,学他简练的文风和内部聚焦的写作手法。

    客观性

    海明威的小说文如其人,简洁、干练、客观、很少加入作者的主观评论,不爱议论抒情,常常是通过刻画人物和人物的对话让读者自己去评述。这就是海明威叙事客观化的风格。要取得客观叙事的效果,海明威常常采用的是“展示”手法,通过人物本身去“展示”而表现出自己的性格,而要展示人物性格,抹去叙述者的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人物的对话。让读者身临其境,这种情况下,叙述者的影子消失了,只存在故事中的人物,因此读者与文本的叙事距离为零或者无限趋近于零。正如评论者指出:“海明威小说的含蓄主要表现在作者倾向的隐秘性上。”海明威深知这一点,在使用人物对话时,甚至导入语和介绍语都不用。比如他的《丧钟为谁而鸣》中的人物对话:

    “在手上看出了什么”乔丹问,“我不相信手相,你吓唬不了我。”

    “没什么,我看不出什么。”

    “不,你是看出来了。但是我不信这一套。”

    “那你相信什么”。

    “很多事,但不信这一套。”

    “相信什么呢”。

    “相信我的工作。”

    这段对话,海明威处理得如飞岩瀑布,没有半点停留,直泻而下,气势贯通,除了“乔丹问”之外,其余部分没有加任何评论语和导入语,拉近了叙事的距离。从这段人物本身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故事中两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比拉尔从手相中已经看出乔丹即将牺牲的预兆,可是她心地善良又不愿告诉乔丹真相,而乔丹不相信命运和手相的唯物主义思想,以及勇于献身反法西斯战争的精神也跃然纸上。可见这种通过客观的对话描述对于刻画人物性格也非常重要。同时,上文引用的《弗朗西斯·马康贝的短暂幸福》中的人物对话也是采用的这种客观叙事模式。

    这也是海明威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和其他作家小说中人物对话的区别之一。其他作家在人物对话之间常常加入一些导入语或者加入表示人物说话时情态、语气等副词修饰语成分;另外,对于对话的排列,其他作家也常常把人物对话与其他叙述和描写混在一起,而海明威常常把对话单独成行,让行文的气势一贯到底,使文章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海明威不愧是叙事艺术的高手,通过对他小说中叙事人称、叙事聚焦和叙事方式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他小说的精湛和高明之处。当然,叙事情景中的人称、聚焦和方式是可以相互交织的,比如,叙述者可以采用第一人称内聚焦的方式客观叙述,也可以采用第三人称外聚焦的方式客观叙述,海明威的作品都是对这几种方式结合使用,同时不停变化的。比如由内聚焦可以转变为外聚焦,第一人称可以转化为第三人称,一般间接引语可以变成自由直接引语。通过对叙事情景的演绎,海明威构筑了一个个变化莫测的瑰丽的小说世界,同时也导演了一场场精彩的人生戏剧,他获得诺贝尔奖的理由是他“精通现代叙事艺术”,的确是实至名归。

    海明威作品的艺术风格

    海明威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英国小说家、短篇小说研究者赫·欧·贝茨曾评价海明威的创作:“如果说安德森终止了按简便现成的定型化老办法来写小说的话,那么海明威则是砸碎了美国短篇小说曾经用来排印的每一粒早已面熟的铅字,给小说另刻了一套它从未见过的严谨的、革新的、又是堪称典范的铜模。”可以说,海明威的写法引起了一场文学革命。他的艺术风格也是独树一帜的。

    含蓄、深沉

    海明威是个创造个性十分鲜明的小说家,他著名的“冰山原则”,强调省略,留给读者充裕的想象空间。从这一创作主张出发,便形成了海明威在艺术表现上特有的含蓄、深沉风格。这种含蓄深沉,首先体现在作品主题的表现上。海明威小说多冷峻而客观的叙述,而甚少有作者自己的议论。故事情节的演变发展与主题联系也不很紧密,因此,他的作品真正的主题,多潜于“水下”,不作深入的发掘,是难于把握的。如《永别了,武器》这个长篇粗粗看来,是写主人公不堪忍受战争的残酷,毅然向武器告别,做了逃兵;和凯瑟琳·柏克莱逃到风光旖旎的瑞士,过着田园诗式的生活,但好景不长,爱人在难产中死亡。这是一个反战的主题,写主人公亨利·旁特力的厌战情绪和反战思想。但反复品味就会发现作品还有另一个潜在的重大主题,那就是战后青年的出路和归宿问题,主人公亨利不知自己将向何方,战争使他失去了安宁和爱情,而和平也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幸福,新的出路仍然渺茫不可见。他抚今追昔,惘然若失,是“迷惘一代”的代表。

    契诃夫曾经指出,“一个人写得越冷静越不露声色,作品产生的感情可能越深刻动人”。《太阳照常升起》的主要价值也就是在于它的“潜台词”亦即潜在“水下”的主题,小说中的人物过着病态的畸形生活,没有理想,没有光明,他们也是回顾过去感到一片漆黑,展望未来看到的是满天阴霆,只能在昏暗中沉浮,在绝望中挣扎,巴恩斯和勃莱特作为资产阶级青年一代的代表,既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受害者,又是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产物。因此,小说的“潜台词”就在于对帝国主义战争和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揭露。海明威小说的潜在主题并不体现在情节发展的逻辑中,而是隐藏在所描写的生活画面之外。比较隐晦,不易被读者体会。

    作者的含蓄深沉,还表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海明威笔下的人物,多是一些外延小而内涵大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形象看似单纯,实则丰富复杂。如短篇小说《弗朗西斯·马康贝的短暂幸福》中马康贝,在表面的平板口吻之下,就潜伏着他的精神品质。那就是美国大资产阶级人士的生活空虚。马康贝尽管有钱,周游全球,他的精神世界却极为狭窄,他只知道摩托车——那是最早了——知道汽车,知道打野鸭,知道钓鱼知道书上的性爱故事,知道牢牢抓住他的钱此外,他“真正知道的事情”就“极少”了。而他的妻子那样的女人则是“世间最狠心的了;最最狠心,最最残酷,最最劫掠成性。”后来玛戈亲手开枪打死丈夫,更是证实了这一点。然而马康贝这两口子还以“比较幸福的一对夫妻闻名”。在美国这个繁荣社会的富足家庭里,就有这种感情上的沙漠。

    又如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提亚哥,从其身份和从事的职业看,不过是个劳苦辛勤,饱经沧桑的普普通通的贫苦渔夫,而实际上,作者是把他当作一个寓言性的人物来加以表现的。桑提亚哥是生活中不幸的失败者,他接二连三的背运,甚至他那张用好多面粉袋补过的旧帆,看上去像一面永远失败的旗帜。就干活来说,老人的神智依然清爽,但已蒙上岁月的迷雾,这雾霭倒使他的日子更容易混一些。“他不再梦见风暴,不再梦见女人,不再梦见伟迹,不再梦见大鱼,不再梦见搏斗,不再梦见角力,不再梦见他的老婆。”除了操心每天的面包,跟那小男孩聊聊棒球,还梦见遥远非洲的狮子之外,什么也没剩下。但老人却依旧我行我素。他出海捕鱼84天仍一无所获,经过三天三夜的奋斗终于捕得了一条大鱼,又在回来的途中被鲨鱼吃得精光,返港时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桑提亚哥是失败了。但是,他在精神上却始终是个强者,在追捕大鱼时,甚至不自量力地扬帆大海,他明知无望,却倔强地保卫他所捕到的大鱼,不让它被鲨鱼吃掉。老渔人虽然在挣扎,他并不感到沮丧,在苦斗中他还喊着“人不是生来给打败的”,喊着“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尽管连遭失败,仍毫不气馁,从不抱怨生活对他的残酷和不公正,更不乞求别人的怜悯和同情。他总是一个人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孤零零地战斗。他虽然战败了,但很快就振作起来,准备投入新的战斗,他渴望战斗。甚至在梦里也梦见“狮子”,充分显示了他对胜利与未来的热烈向往。他作为老人,深知自己失败的必然,但仍能保持乐观主义精神。他虽然是个普普通通的渔夫,但他具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勇于拼杀,蔑视痛苦、死亡的非凡品质。他的形象是勇敢和坚毅精神力量的象征。他与鲨鱼在海上的那场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搏斗象征着人类与大自然的斗争,而最后的胜利者是人而不是凶险的大自然。

    海明威写作态度极其严肃,十分重视作品的修改。他每天开始写作时,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脱稿后天天都在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他主张“去掉废话”,把一切华而不实的词句删去。最终他取得了成功。

    海明威每天早晨6点半,便聚精会神地站着写作,一直写到中午12点半,通常一次写作不超过6小时,偶尔延长两小时。他喜欢用铅笔写作,便于修改。有人说他写作时一天用了20支铅笔。他说没这么多,写得最顺手时一天就用了7支铅笔。海明威在埋头创作的同时,每年都要读点莎士比亚的剧作,以及其他著名作家的巨著;此外还精心研究奥地利作曲家莫扎特、西班牙油画家戈雅、法国现代派画家谢赞勒的作品。他说,他向画家学到的东西跟向文学家学到的东西一样多。他特别注意学习音乐作品基调的和谐和旋律的配合。所以他的小说情景交融浓淡适宜,语言简洁清新、独创一格。

    精练、简洁

    精练、简洁是海明威艺术风格上的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海明威还告诫初学者:“一切蹩脚的作家都喜欢史诗式的写法。”他不赞成逐节铺陈而讲究意境,宁可留下很多空间也要突出人物的动作和神态,让读者用自己想象去填补空白的天地。他尊奉美国建筑师罗德维希的名言“越少,就越多。”精练、简洁主要是体现在作者的语言艺术上,海明威的小说言简而意赅,擅长以有限的文字表现较为复杂的思想内容。

    海明威所孜孜以求的,是眼睛和对象之间,对象和读者之间,直接相通,产生光鲜如画的感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斩伐了整座森林的冗言赘词,他还原了基本枝干的清爽面目。他删去了解释、探讨,甚至于议论,砍掉了一切花花绿绿的比喻,清除了古老神圣、毫无生气的文章俗套,直到最后,通过疏疏落落、经受了锤炼的文字,一张画已经告成:“埃布罗河河谷的那一边,白色的山冈,起伏连绵。这一边,白地一片,没有树木,车站在阳光下两条铁路线中间,紧靠着车站的一边,是一幢笼罩在闷热的阴影中的房屋,一串串竹珠子编成的门帘挂在酒吧间敞开着的门口挡苍蝇。”

    下面完整地画出了一个人,连带背景:

    “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辐。卡车嘎嘎地驶上了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描绘的这些画面跟原来生活中一样自然。没有矫饰的企图。没有外加的粉彩,没有戴上玫瑰色的眼镜,没有比喻,凡是可能遮住景象的障碍或者关于景象起于何时的说明被坚决无情地一脚踢开。

    但是海明威这样的净化文风,还不限于写景的范围。在他以前的一个世纪,长篇小说的对话向来都给“一大套精雕细镂的老规矩压得东摇西摆,迈不开步”。代替它的,只是他自己靠选词适当来促人联想的本领,以及文字的先后顺序——不管角色心里所感觉的,谈话中所吐露的是愤怒、遗憾、绝望还是柔情,说得是快还是慢,是意在嘲弄,还是表示痛恨。一切语调和情绪都隐含在似乎偶然间仓促作出的字句安排中海明威对读者唯一的请求,就是同他合作,把握住这些语调和情绪。

    这种写法的一个范例可以从著名短篇《白象似的群山》中看到。在那个短篇里,一个男人带着一位姑娘到马德里去让她做一次违法的手术。全篇根本没有提这件事,没有讲姑娘的恐惧和辛酸,其实也没有讲任何别的感受。这对男女在路过的车站等待开往马德里的快车;天气很热,他俩喝啤酒、说话,对于姑娘来说,有什么东西毁了;不但她的过去,而且她的将来都是这样。她是吓坏了。这个短篇是海明威或者其他任何人曾经写出的最可怕的故事之一。可是在这个主要由对话构成的短篇里,海明威自始至终没有作丝毫努力来影响读者们的思想、印象、结论。他本人从来不在作品里;他一顷半刻也不挤到对象和读者当中去碍事。但海明威是个感情很深的作家。在貌似精练、简洁、粗硬枯燥的文风外壳下,却流动着极其深沉的节奏,宛然炽热的火山熔岩。

    海明威说:“不管他有多好的一个词儿,或者多好的一个比喻,要是用在不是绝对必需除它无可替代的地方,那么他就因为突出自己而毁坏了他的作品。”这也说明海明威对字句的推敲是十分讲究的。

    《杀人者》中的对话和叙述完全是由简短的单句或者并列的单句组成的。全篇没有复合的长句,形容词用得很少,即使使用也都是准确有力的简单字。句子和段落严格地按照动作和事件的先后排列。这仿佛是一棵大树旁枝蔓叶都被削剪了,只留了主要的干条。但怎样削,怎样剪,削哪些,剪哪些,显然经过了园艺匠人的精心安排。正是在这种匠心独运的艺术剪裁中蓄含了无尽的深意,留下了让人回味的余地,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试看两个匪徒吃饭时的情景:

    他(麦克斯)探身向前拿了火腿蛋。两个人都戴着手套吃饭。乔治在一旁瞅着他们吃。

    “你在看什么?”麦克斯望着乔治说。

    “不看什么。”

    “浑蛋,你是在看我。”

    这里除了几个单句之外,就是直截了当的对话,大量的内容被削减了,两个匪徒吃饭,乔治在一旁默默地看看。匪徒们吃饭不脱手套必有原因,乔治冷眼旁观却也不无深意。这一“吃”一“看”中就大有文章。读者不仅想象得出一“吃”一“看”者的神态,而且可以从那平缓的叙述中嗅得出当时双方互相戒备、互相试探的紧张气氛。随后的几句话虽然打破了沉寂,却反而把敌对情绪向前推进了一步,造成了悬念,包含了许多潜台词,收到了以“最少”表达“最多”的艺术效果。

    总之,海明威那含蓄、深沉、精明、简洁的艺术风格为千千万万读者所称道。大洋两岸曾经拥有大批追随者和模仿者,在欧美文坛上的影响至今不衰。曾经有人问他:“您简洁风格的秘诀在哪里?”他就简单地回答说:“站着写!”在海明威写作时,有一个常人所没有的习惯,这就是站着。他说:“我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难怪美国最有影响的文艺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说:“他在艺术性上已臻于炉火纯青的境界,就像是深水中的一束晶莹的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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