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风筝的一生中,它的枝叶似乎想要拽住另外那些竹的枝叶,然而它们都屏息敛气,尽量收缩起自己的枝叶避免受它的牵连……它无助地倒下了……被拖走了……做风筝的男人将它剁为几段,选取了其中最满意的一段。接着将那一段劈开,砍成了无数篾子。
他只用几条篾子就熟练地扎成了一只风筝的骨架,其余的篾子都收入柜格中去了。而剩下的几段,已对他没什么用处了,被他的女人抱出去,散乱地扔在院子里,只等着晒干后当柴烧。
美丽的、蝶形的风筝很快做好了,它是用兜风性很好的彩绸裱糊成的。当做风筝的人欣赏着它的时候,风筝得意地畅想着啊,我诞生了!我是多么漂亮多么轻盈啊!我要高高地飞翔……后来那风筝就被一位父亲替自己六七岁的儿子买去。在另一个明媚的日子里,父亲带着儿子将风筝放起来了。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飞到了一只真的蝴蝶所根本不能达到的高度。他们还用彩纸叠了几只小花篮,一只接一只套在风筝线上,让风送向风筝……许多行人都不由得驻足仰头观望那只美丽的风筝,风筝也自高空朝地面俯瞰着。它更加得意了,它对另一只风筝喊:“瞧,多少人被我的美丽和我达到的高度所吸引呀!我比你飞得高!”
“我比你飞得高!那些人是被我的美丽和我达到的高度所吸引的……”另一只风筝不服气起来。
“我飞得高!”“我飞得高!”“我美丽!”
“我比你美丽!我像蝴蝶,而你像什么呀!不过像一只普通的毛色单一的鸟儿罢了……”
于是它们在空中争吵。于是它们都不顾风筝线的松紧,各自拼命往更高处升,都一心想超过对方的高度……不幸得很,蝶形的风筝,首先挣断了控制它高度和操纵它方向的线,从空中翻着跟斗坠落着……一阵突起的大风将它刮走了……翌日,一个女人站在自家窗前,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它它被缠在电线上了……几只麻雀城市里司空见惯的,最普通毛色最单一的小东西也落在电线上。它们对那只美丽的、蝶形的风筝感到十分好奇,叽叽喳喳地评论它。不久开始啄它。还大不敬地往它上面拉屎……第一场雨下起来了……然后风开始刮得尘土飞扬令人讨厌了……被缠在电线上的风筝,湿了又干了,干了又湿了。它沾满尘土,肮脏了……最初它还能吸引一些人的目光。他们一旦发现它,都不禁驻足望它一会儿,都会说出一两句惋惜的话,或内心里产生一些惋惜的想法。
风筝不但肮脏了,而且破了。它的竹篾编扎成的骨架暴露了,像鱼刺从一条烂鱼的皮下穿出来一样。
一旦发现它的人都赶紧低下头。它容易使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了。只有麻雀们仍愿落近它,仍喜欢啄它。当然,更加肆无忌惮地往它上面拉屎。仿佛它变得越狼狈不堪,越使它们感到高兴似的。
还有那个女人,也一直在天天隔窗关注着它由美变丑的过程。她是一位女散文家。那风筝触发了她的某种文思,于是不久她写成了一篇充满伤感意味的叹物散文发在报上。于是此篇散文一时被四处转载,被收入什么什么“散文精品文丛”之类。不久获奖。女散文家用三千元奖金买了一套时装。她的亲朋好友都说她穿上那一套时装显得气质特别得端庄,特别得高贵,总之是特别的超凡脱俗。她穿着它出现在文化活动中的社交场合,甚至行走在路上时,常会招来刮目相看的目光。她也十分需要这个,这也能使她那颗女人的心获得极大的满足。她因此暗暗感激那只被电线缠住的风筝……不,更真实更准确地说,是暗暗感激“俘虏”了那只风筝的电线……有一位摄影家,从报上读到了女散文家那篇散文。并且,也从报上知道她那篇散文获奖了。于是有一天,他挎着照相机,提着三脚架,按照她那篇散文所提供的线索,来到了她家住的那一条街。男摄影家被女散文家以感伤的文字所描写的一只风筝由美变丑的过程所影响,来为那只不幸的风筝拍一张艺术照片。他的初念并没什么功利目的,只不过受种中年人常常会产生的感事伤怀的心绪的驱使,想以摄影的方式,抒发凭吊某一事物的忧郁情怀罢了。
他选好了角度,支牢三脚架,耐心地期待着光线的变化,连拍了一卷儿才离去。
他将胶卷冲洗出来惊喜地发现,有一张的意境拍得格外之好。他在暗房中又进行了几次艺术处理,使那一张成了很独特的艺术照片。后来他举办了一次个人摄影展。那一张照片当然也放大了悬置其中,取题为《一只风筝的弥留之际》。他是位颇有名气的摄影家,参观的人不少。许多人都在《一只风筝的弥留之际》前沉思冥想,或故作沉思冥想状。其实那也算不上是一张怎样出色的照片,只不过令人看了觉得感伤忧郁罢了。
但当代人的问题是物质生活水平越提高了心情越忧郁,精神生活内容越丰富了精神越空虚,越没多少值得感伤的事了,越空前地感伤。这是一种时尚,一种时髦,一种病,一种互相传染而且没什么特效药可治的病。人们都觉得自己也处在弥留之际了似的,包括正年轻着的男女。
替摄影家操办摄影展的经纪人,从人们的神情中预测到了这一艺术照片的商业价值。他起先估计得太低了。他让手下人暗中将出售标价牌儿为他偷来了,打算再加一个零,或再加两个零……突然响起了一个孩子的哭叫声“这是我的风筝!我到处找过它!我能认出这就是我那只风筝……”这孩子曾因失去了那只风筝而非常难过,他和它之间似乎已存在着一种感情了。他央求他父亲替他将那摄影作品买下……当父亲的不忍拒绝儿子,领着儿子找到了那经纪人。经纪人伸出了一根指头“,一千?”经纪人摇摇头,向那当父亲的出示标价牌儿一千后已被加上一个零了。孩子很懂事,知道这完全超出了父亲的经济实力,噙着泪,一步三回头地跟着父亲走了……那摄影作品立即被一位“大款”买定。“大款”倒不太喜欢它,他喜欢的是当众在别人买不起时,自己一掷万金买下任何东西的那份好感觉。那摄影作品被一位“大款”以万金买定的事见了报。并且,此消息报道配有那摄影作品。
女散文家那天一看报,当即给自己的代理律师拨通了电话指出这是公然的侵权,甚至是公然的剽窃。因为摄影作品的构思,分明的来自于她那篇不但获奖还被收入“精品丛书”的散文……于是一场“版权”官司又见报。寂寞的报界大喜过望,“炒”得个天翻地覆。那当父亲的看到了有关报道,心想若说“版权”,“原始版权”是属于我的呀!
他向女散文家和男摄影家同时进行了起诉,使得报界更加大喜过望。电台、电视台也不甘落后,分头进行采访。由于案例独特,律师界终于被诱上钩,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大讨论。媒体推波助澜,使讨论发展成了辩论。于是有经济头脑的人,不失时机地就此事组织了一场法律系大学生们的辩论大赛。于是学生们在电视里唇枪舌剑,势不两立。于是有人从中大发广告效益之财,于是引起一位杂文家对此现象的批评,于是引起另一位杂文家的措辞激烈的“商榷”。于是有人支持前者,有人支持后者,掀起了一场杂文大战,使各报战火弥漫,硝烟滚滚。于是引起一部分社会学家的忧患,而另一部分社会学家认为这一切其实很正常,大可不必杞人忧天……第二年的春天里的一个日子,在那一户人家后院,那一丛都长高了几节的年轻的竹子,又在愉快地交谈着……“还记得咱那个不希望被做成另外的任何东西的兄弟吗?可怜的家伙,结果落了个尸骨不全的下场!”
“嗨,你不提,我们早把它忘了!我一点儿也不同情它,谁叫它那么狂妄呢……”
那用完了竹篾的男人,又握着砍刀走来了。竹们顿时全吓得悄无声息,连一片最小的叶子也不敢抖动一下……又一只美丽的风筝将诞生了,又一根竹四分五裂了。许多种美的诞生是以另外许多种美的毁灭为代价的,而在这过程和其后,更会有许多无聊的没意思的事伴随着……孩子和雁在北方广袤的大地上,三月像毛头毛脚的小伙子,行色匆匆地奔过去了。几乎没带走任何东西,也几乎没留下明显的足迹。北方的三月总是这样,仿佛是为躲避某种纠缠而来,仿佛是为摆脱被牵挂的情愫而去,仿佛故意不给人留下印象。这使人联想到徐志摩的诗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北方的三月,天空上一向没有干净的云彩;北方的三月,“衣袖”一挥,西南风逐着西北风。然而大地还是一派融冰残雪处处覆盖的肃杀景象……现在,四月翩跹而至了。与三月比起来,四月像一位低调处世的长姐。其实,北方的四月只不过是温情内敛的呀。她把她对大地那份内敛而又庄重的温情,预先储存在她所拥有的每一个日子里。当她的脚步似乎漫不经心地徜徉在北方的大地上,北方的大地就一处处苏醒了。大地嗅着她春意微微的气息,开始了它悄悄的一天比一天生机盎然的变化。天空上仿佛陈旧了整整一年的、三月不爱搭理的、吸灰棉团似的云彩,被四月的风一片一片地抚走了,也不知抚到哪里去了。四月吹送来了崭新的干净的云彩。那可能是四月从南方吹送来的云彩,白而且蓬软似的。又仿佛刚在南方清澈的泉水里洗过,连拧都不曾拧一下就那么松松散散地晾在北方的天空上了。除了山的背阳面,别处的雪是都已经化尽了。凉沁沁亮汩汩的雪水,一汪汪地渗到泥土中去了。河流彻底地解冻了,小草从泥土中钻出来了,柳枝由脆变柔了,树梢变绿了。还有,一队一队的雁,朝飞夕栖,也在四月里不倦地从南方飞回北方来了……在北方的这一处大地上有一条河,每年的春季都在它折了一个直角弯的地方溢出河床,漫向两岸的草野。于是那河的两岸,在四月里形成了近乎水乡泽国的一景。那儿是北归的雁群喜欢落宿的地方。
离那条河二三里远,有个村子,是普通人家的日子都过得很穷的村子。其中最穷的人家有一个孩子,那孩子特别聪明,那特别聪明的孩子特别爱上学。
他从六七岁起就经常到河边钓鱼。他十四岁那一年,也就是初二的时候,有一天爸爸妈妈又愁又无奈地告诉他因为家里穷,不能供他继续上学了……这孩子就也愁起来。他委屈,委屈而又不知该向谁去诉说,于是一个人到他经常去的地方,也就是那条河边去哭。不只大人们愁了委屈了如此,孩子也往往如此。聪明的孩子和刚强的大人一样,只在别人不常去而又似乎仅属于自己的地方独自落泪。
那正是四月里某一天的傍晚。孩子哭着哭着,被一队雁自晚空徐徐滑翔下来的优美情形吸引住了目光。他想他还不如一只雁,小雁不必上学,不是也可以长成一只双翅丰满的大雁吗?他甚至想,他还不如死了的好……当然,这聪明的孩子没轻生。他回到家里后,对爸爸妈妈郑重地宣布:他还是要上学读书,争取将来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爸爸妈妈就责备他不懂事,而他又说:“我的学费,我要自己解决。”爸爸妈妈认为他在说赌气话,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但那一年,他却真的继续上学了。而且,学费也真的是自己解决的。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最近的一座县城里的某些餐馆,菜单上出现了“雁”字。不是徒有其名的一道菜,而的的确确是雁肉在后厨的肉案上被切被剁,被炸被烹……雁都是那孩子提供的。后来《保护野生动物法》宣传到那座县城里了,唯利是图的餐馆的菜单上,不敢公然出现“雁”字了。但狡猾的店主每回悄问顾客:“想换换口味儿吗?要是想,我这儿可有雁肉。”倘若顾客反感,板起脸来加以指责,店主就嘻嘻一笑,说开句玩笑嘛,何必当真!倘若顾客闻言眉飞色舞,显出一脸馋相,便有新鲜的或冷冻的雁肉,又在后厨的肉案上被切被剁。四五月间可以吃到新鲜的,以后则只能吃到冷冻的了……雁仍是那孩子提供的。斯时那孩子已经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他在与餐馆老板们私下交易的过程中,学会了一些他认为对他来说很必要的狡猾。他的父母当然知道他是靠什么解决自己的学费的。他们曾私下里担心地告诫他:“儿呀,那是违法的啊!”他却说:“违法的事多了。我是一名优秀学生,为解决自己的学费每年春秋两季逮几只雁卖,法律就是追究起来,也会网开一面的。”
“但大雁不是家养的鸡鸭鹅,是天地间的灵禽,儿子你做的事罪过呀!”“那叫我怎么办呢?我已经读到高中了。我相信我一定能考上大学,难道现在我该退学吗?”
见父母被问得哑口无言,又说:“我也知道我做的事不对,但以后我会以我的方式赎罪的。”
那些与他进行过交易的餐馆老板们,曾千方百计地企图从他嘴里套出“绝招”他是如何能逮住雁的?
“你没有枪,再说你送来的雁都是活的,从没有一只带枪伤的。所以你不是用枪打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儿吧?”
“是明摆着的事儿。”“对雁这东西,我也知道一点儿。如果它们在什么地方被枪打过了,哪怕一只也没死伤,那么它们第二年也不会落在同一个地方了,对不?”
“对。”“何况,别说你没枪,全县谁家都没枪啊。但凡算支枪,都被收缴了。哪儿一响枪声,其后公安机关肯定详细调查。看来用枪打这种念头,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不错,只能是想想罢了。”“那么用网罩行不行?”
“不行,雁多灵警啊,不等人张着网挨近它们,它们早飞了。”“下绳套呢?”“绳粗了雁就发现了,雁的眼很尖。绳细了,即使套住了它,它也能用嘴把绳啄断。”
“那就下铁夹子!”“雁喜欢落在水里,铁夹子怎么设呢?碰巧夹住一只,一只惊一群,你也别打算以后再逮住雁了。”
“照你这么说就没法子了?”“怎么没法子,我不是每年没断了送雁给你吗?”“就是呀。讲讲,你用的是什么法子?”“不讲,讲了怕被你学去。”“咱们索性再做一种交易,告诉我给你五百元钱。”“不。”
“那……一千!一千还打不动你的心吗?”“打不动。”
“你自己说个数!”“谁给我多少钱我也不告诉。如果我为钱告诉了贪心的人,那我不是更罪过了吗?”
他的父母也纳闷地问过,他照例不说。后来,他自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而且第一志愿就被录取了农业大学野生禽类研究专业,是他如愿以偿的专业。
再后来,他大学毕业了,没有理想的对口单位可去,便“下海从商”了。他是中国最早“下海从商”的一批大学毕业生之一。
如今,他带着他凭聪明和机遇赚得的五十三万元回到了家乡。他投资改造了那条河流,使河水在北归的雁群长久以来习惯了中途栖息的地方形成一片面积不小的人工湖。不,对北归的雁群来说,那儿已经不是它们中途栖息的地方了,而是它们乐于度夏的一处环境美好的家园了。
他在那地方立了一座碑碑上刻的字告诉世人,从初中到高中的五年里,他为了上学,共逮住过五十三只雁,都卖给县城的餐馆被人吃掉了。
他还在那地方建了一幢木结构的简陋的“雁馆”,介绍雁的种类、习性、“集体观念”等一切关于雁的趣事和知识。在“雁馆”不怎么显眼的地方,摆着几只用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
如今,那儿已成了一处景点,去赏雁的人渐多。每当有人参观“雁馆”,最后他总会将人们引到那几只铁丝编成的漏斗形状的东西前,并且怀着几分罪过感坦率地告诉人们他当年就是用那几种东西逮雁的。他说,他当年观察到,雁和别的野禽有些不同。大多数野禽,降落以后,翅膀还要张开着片刻才缓缓收拢。雁却不是那样。雁双掌降落和翅膀收拢,几乎是同时的。结果,雁的身体就很容易整个儿落入经过伪装的铁丝“漏斗”里。因为没有什么伤痛感,所以中计的雁一般不至于惶扑,雁群也不会受惊。飞了一天精疲力竭的雁,往往将头朝翅下一插,怀着几分奇怪,大意地睡去。但它第二天可就伸展不开翅膀了,只能被雁群忽视地遗弃,继而乖乖就擒……之后,他又总会这么补充一句:“我希望人的聪明,尤其一个孩子的聪明,不再被贫穷逼得朝这方面发展。”那时,人们望着他的目光里,便都有着宽恕了……在四月或十月,在清晨或傍晚,在北方大地上这处景色苍野透着旖旎的地方,常有同一个身影久久伫立于天地之间,仰望长空,看雁队飞来翔去,听雁鸣阵阵入耳,并情不自禁地吟他所喜欢的两句诗:“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
便是当年那个孩子了。人们都传说他将会一辈子驻守那地方的……鹿心血在我见过的所有狗中,它是一条最具有人性的狗。它叫“娜嘉”,一个好听的苏联女孩的名字,中文意思是“希望”……1972年年冬,按照上级命令,我们在乌苏里江边增加了一个哨所。守卫它的,是我们连的六名知识青年我是其中的一个。
哨所并不隐蔽,用一破两半的圆木构造。我们的任务是巡逻十里长的一段江面。
连队半月给我们送一次面粉和蔬菜。北大荒冬季只能吃到白菜、萝卜、土豆“老三样”。不但战士要吃,干部也要吃。哪一级都要吃。吃了就要唱:“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
难得吃顿肉。我们不像孔夫子那么娇气,三个月不知肉味就牢骚满腹。我们都巴望哪天能捉一个特务。
却没捉到过。捉到过一个形迹可疑者,一个“二毛子”。我们大大地兴奋了一次,轮番对他进行审讯。结果非常遗憾,他不是特务,是九连的马车老板,到江边来下套子套野兔。这令我们也大大地沮丧了一次,没收了他的兔套。兴奋是一种情绪付出,不能白白兴奋一次。江边地带很荒凉,生长着灌木丛和杂草,野兔出没其间。捉不到特务,我们就转移愿望,套野兔。总得有个愿望才行。什么愿望都没有时,烟钱的开销就太大了。
却没获得过一根兔子毛。套住的野兔被狗叼走了。雪地上清清楚楚留下的踪迹告诉我们,狗跑过江面,消失在彼岸的土堤后。土堤后是一个村庄,可以望见各式各样的屋顶。这一带江面不宽,早晨甚至可以听到他们那个村庄的鸡啼。毫无疑问,这条“强盗狗”准是苏联人的!它竟可恶地连我们的兔套也一块叼走了。
我们恨透了这条狗,发誓逮住它,惩罚它。不弄死它,也要弄它个半死。我们设诱饵,埋“子母套”。
一天傍晚,我们听到了狗叫声。当时大家闷坐火炉四周,正无事可做,无话可聊。狗叫声在我们内心引发了一种近乎亢奋的激动,同时跳起来,好像哨所里着火了似的,争先恐后冲到外面。
我们循着狗叫声跑到一片灌木丛那里,包围被套住的狗观看,大为开心。那条狗比我们想象的要小,也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凶猛。长腰身,长腿,垂耳。深栗色的毛,闪耀着旱獭般的光泽。狗脸很灵秀,很可爱。一条漂亮的纯种俄国猎狗。钢丝套子勒在它后胯上。由于它经过了一番剧烈的挣扎,已使套口收得很紧很紧,勒入皮肉,仿佛就要将它的腰勒断了。这狗的充满痛苦的眼睛里,流露出人类的悲哀而绝望的目光,恐惧地瞧着我们。它不断啮牙,发出阵阵低呜。但那低呜绝不意味着进攻的企图,是防范的本能。它太痛苦了,不久连防范的本能也丧失了,一动不动地蜷伏在雪窝中,不再啮牙,也不再发出低鸣。它浑身颤抖,不知是由于痛苦,还是由于恐惧。
观看这么漂亮的猎狗这么一种可怜的样子,我们都有点暗发慈悲了。它毕竟是狗,不是狼。它不过叼走了我们套住的野兔,没咬伤我们的哪一个伙伴。如果它是一条中国狗,不是猎狗,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狗,我们都会立刻放掉它的。我们都暗暗地,深深地为它不是一条中国狗而遗憾。苏联,这一点似乎使问题的性质很不同了。一种古怪的心理,使我们这几个很喜欢狗的中国小伙子,对这条苏联狗压制下了我们天性中的善良和怜悯。
一个伙伴踢了它一脚,恨恨地说:“我们走,让它在这儿受罪吧!它不被勒死,也会被冻死,或者夜里被狼活活吃掉!”
另一个伙伴反对:“让狼吃掉?那未免太可惜了!弄回哨所去,宰了,够我们吃几天狗肉的!”
第三个伙伴立刻表示赞同:“对!狗皮归我了!寄回上海,给我父亲做件皮坎肩儿,纯种苏联猎狗皮坎肩,不够时髦,也他妈的算稀罕!”
我们虽然都喜爱狗,但对吃狗肉还是很向往的。连里的老职工请我们吃过狗肉,这种口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记忆。在长久不知肉味的情况下,对吃狗肉的向往就会超过对狗的喜爱。谁叫它叼走我们套的野兔,使我们的肠胃受到亏损呢?谁叫它自己又被套住了呢?谁叫它偏偏是一条苏联狗呢?肠胃的亏损是很实际的亏损,我们有权补回来。它不仁,我们也就不义了,一报还一报,我们都认为吃掉它不算多么缺德。
“好,听大家的!”班长终于发话。于是我们就将它拖回哨所。
一到哨所,马上分工:有人劈柴添火,有人化冰烧水,有人磨刀准备剖膛破肚,有人拌油盐酱醋调佐料,有人剥蒜。
天,那会儿完全黑了下来。已看不清江对面的景物。土堤后的夜空时时空烁着细小的火星,那是晚炊的烟霭。烧木柴,烟囱里冒出的那烟都会夹带着那种细小的火星。天越黑火星越显眼,怪神秘怪好看的,使我们想起了小时候过年玩的“滴答花”。淡淡的木脂油味飘过江来。那种细小的火星的木脂油味,常常引诱我们想偷越江界,登上土堤,看看堤后的苏联村庄。
狗在哨所外,也许快勒死了,也许快冻僵了,也许预感到了无法逃脱的可悲下场,一声不叫,仿佛期待着我们结果它的生命。
水烧开了。磨刀的伙伴满意地用手指试刀锋。忽然,我们听见江对面有人呼唤声。“娜嘉!……”
“娜嘉!……”
“娜嘉!……”在这黑沉沉的宁静夜晚,隔江传来的呼唤声听得真切,因为真切,呼唤声中的焦急和不安,使我们不难领略。
班长在团部俄语培训班受过培训。于是我们就问他,呼唤的是什么意思?班长回答:“娜嘉,这是苏联女孩名,他们在呼唤孩子。”他们呼唤孩子,与我们毫不相干。持刀的伙伴向我摆了一下头,我就欲走到外面去,将那条半死不活的狗拖进哨所。
它却突然叫了起来。呵,我从未听到过任何一条狗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发出那么悲哀的叫声。那简直就不是一条狗在叫,而是一个身陷绝境的人在回应对自己的呼唤。我至今一回想起这件事,那条苏联猎狗当时那种悲哀的叫声,犹在耳畔。我是难以将这一种狗的哀叫声用文字描绘出来的,那是文字无法描绘的。狗最具有人的灵性和人的情感,在某种情况下,比如在彻底绝望的生死关头,人会叫出像兽一样的嚎叫,狗会发出像人一样的声音。无论前者抑或后者,都是震颤人心的。那条苏联猎狗的叫声,是太像太像一个就要被杀害了的孩子听到父母呼唤后的哭喊了!
那声音几乎使我们每一个人的心跳都为之屏止了。在这狗的一阵悲哀的叫声过后,江对岸苏联老头和老妪的呼唤声更接近我们了,显然他们循着叫声,沿江对岸的土堤一面继续呼唤一面奔跑过来了。听呼唤声,他们是站在正对我们哨所的地方。在他们和我们之间,隔着冰封的乌苏里江。人的呼唤声和狗的应叫声,震颤着比冰封的江面要宽阔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夜空。也许一阵枪声都不足以对我们,不足以对边境地带的这个无月无星、黑沉沉的夜晚产生如此强烈的震颤力。
我们都一动不动,呆呆地倾听着。班长首先走到了哨所外面,我们也一个个走到了哨所外面。寒冷的夜晚,静止的一切使人感到犹如被寒冷冻住了。声音是不可能被冻住的。冻不住的声音,人的呼唤声和狗的回应声,以一种穿透这犹如被冻住了的黑沉沉的夜晚和犹如被冻住了的大自然中的一切的力量,震撼着我们的心。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冰封的江面是锡箔色的,能见度达不到十米之外。
我们虽然看不见那站立在对面土堤上的一对苏联老人,但我们确信,他们也许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衰老,甚至可能是两个老态龙钟、步履艰难、行将就木的人。只有老到这种程度的人,才会发出那么竭尽全力、苍凉凄楚、每个字的音调都颤抖着的呼唤声。
“娜嘉!……”“娜嘉!……”
我们不必问班长就早已明白了,他们是在呼唤这条狗。“不他妈的发慈悲!”一个伙伴将哀叫着的狗拖进了哨所。这是一句气冲冲的话。人在极想却又很难硬起心肠的时候,往往会说出类似的话,实际上是对自己发泄的气恼。我们又都跟着走进哨所。
持刀的伙伴,将刀朝地上狠狠一掼,走到他的铺位,仰躺下去了。刀子深深扎入地面。
班长沉默着。“我声明啊,我不要狗皮了……”那个来自大上海的伙伴喃喃地说,蹲到炉前去了,拨出一块炭火吸烟。
沸水冒出雾般的蒸气。哨所小小的房间,充满蒜汁的辣味。
班长拔下刀,盯着那狗。它一被拖入哨所,就不叫了,它也瞧着班长。它眼角挂着泪。是的,它眼角挂着泪。它无声地哭了,我生平第一次亲眼看到,狗是会怎样默默地哭的。谁如果不相信狗在悲哀时会哭会流泪,谁就缺少人性!
狗的主人也哭了。他们的呼唤声告诉我们,他们是哭了。他们是边哭着边呼唤。
班长朝狗弯下身去。“班长……”我一把抓住了班长那只拿刀的手腕,用目光苦苦向班长哀求。班长用另一只手扳开我的手,轻轻推开了我。他并非想杀狗,是用刀去割钢丝套,好一会儿,才将钢丝套弄断。刀锋变成了锯齿。
狗慢慢站了起来,由于我们放了它,它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发生了转机,不像先前那么惧怕我们了。它那双狗眼有点疑惑地望着我们,本能的戒心使它不敢移动地方。它仿佛在暗暗揣度,我们对它发的慈悲,究竟是应该信任的善意,还是不应该信任的人的狡猾或计谋。它被套伤得很重,后胯毛脱皮绽,血肉模糊。
班长低声说:“医药箱。”我立刻拿来医药箱。
他又说:“给狗上点药,包扎一下。否则,它的主人会非常恨我们的。”我帮着班长毫不吝啬地往狗的伤处倒红药水,撒消炎粉。之后,又仔仔细细地给它缠了几圈药纱布。它竟非常温顺,一旦意识到我们不再想伤害它,便很驯良地听任我摆布它了。班长在一张纸上写上几行俄文。写完,念给我们听。他写的是:
我们并不想伤害你们的狗,希望它不再过到江这边来。
我献出了一个牛皮纸信封,班长将这封“国际信件”让狗叼住。我推开哨所的门,我们望着那狗慢慢走了出去,消失在黑暗中……从此,我们套住的野兔再没丢过。一场大雪覆盖了那条狗留在我们地上的踪迹,也覆盖了它留在我们记忆中的“形象”。
新年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们熄灭马灯,都已钻入被窝儿了,忽听有什么东西在外面扒门。
“熊?……”我低声说出一个字。熊才胆敢扒有人住的宿舍的门。大家顿时紧张起来,一个个下意识地拿起立在床头边的枪。扒门声后,是一阵狗的焦急的低鸣。“娜嘉!”班长仿佛具有什么特殊功能,首先听出了是那条苏联猎狗的声音。我们没听出来,因为我们已把它忘掉了。
班长穿着衬衣衬裤,赤脚蹦到地上,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门。
果然是“娜嘉”!“娜嘉!”
“娜嘉!”我们也都纷纷掀起被子,蹦到了地上。虽然我们曾向它的主人声明,希望它不再过到江这边来,但它的出现,却使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也感到非常意外,非常惊诧。
“娜嘉”身后拖着什么,被门槛儿卡住了。班长赤脚从外面搬进来一辆小爬犁。
我们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围了上去。“娜嘉”像我们的老朋友似的,逐个往我们身上扑,柔软的舌头不断亲昵地舔我们的手。
爬犁上绑着一个小帆布口袋。班长打开口袋,我们愣住了两只野兔,一只野鸡、一瓶酒、一封信,还有一大包用旧俄文报纸包的什么。班长打开报纸许多油渍渍的小饼,还是热的呢!
“娜嘉”伏在我们对面,两条前腿并拢,将头舒服地枕在前腿上,转动着它那双少女般温存的眼睛,得意而友好地瞧着我们。
班长拆开信默默看着。我们都非常急切地想知道信上写了些什么,催促班长念给我们听。信上写的是:
非常感激你们对“娜嘉”所发的慈悲,上帝会替我们报答你们。我们无儿无女,“娜嘉”如同我们的孩子。它是一条好猎狗,就像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我老了,它是因为没有人再带它去打猎,熬不住寂寞,才干出蠢事。尽管它非常聪明,却无法理解什么是边境线。它叼回来的东西,我们一直冻在仓库里,从没产生过想吃掉的念头。请相信,在我们的村子里我们是两个受人尊敬的老人。我们让“娜嘉”将野兔和野鸡带给你们,物归原主。你们就要过你们的新年了,酒,是我们表示谢意的一点礼物,馅饼,是我年老的妻子亲手烤的,但愿你们爱吃,我们祈祷仁慈的上帝降福于你们……班长的俄文水平很高,全团数一数二。否则,他也不会被任命为边防哨所的班长。以上用中文念出的那封信,相当准确地表达了俄文原信的意思。我如今怎么还居然能够记得这封信的词句,那是连我自己也解释不清的。人的头脑对某些造成深刻心理冲突的事,往往会保持格外长久的记忆。
那封我们一句话也看不懂的信,在我们每个人手中传了一遍。传回班长手中,被他投入火中烧了。
他说:“野兔和野鸡,是我们套的,我们留下,馅饼是他们的一番真诚心意,我们也留了。至于这瓶酒,我们有纪律,不许喝酒,只好由‘娜嘉’再带回去。”
我们都表示赞同。“娜嘉”离去后,我们披着大衣,围着火炉,有滋有味地吃了一顿馅饼,又吸着烟聊了许多。最集中的话题,是每个人的母亲顶善于做哪一种好吃的东西。这类“精神会餐”我们时时举行,但那一次,除了食欲的刺激而外,我们的心理上还感受到了一种很不寻常的补给。只是大家都有意避开这一点,只字不谈。
以后,“娜嘉”经常越过江面,到我们哨所来,我们每个人都与它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我们都开始喜爱上了这条漂亮的苏联猎狗。我们在江边巡逻时,它总是从容而矜持地跟随在我们身后。大概它以为是在跟随我们散步。中国的边防士兵(尽管我们是非正规的),带着一条从苏联那边跑过来的猎狗,巡逻在弥漫着敌对情绪的边境线上,旁人(无论我们的人抑或他们的人)肯定会认为简直匪夷所思。
我们也常带它追逐野兔野鸡,那时,它才真正显示出一条出色的猎狗的本领。它的速度快极了,而且是那么灵活,善于在全速追逐过程中突然转折方向,由追逐变为拦截。再狡猾的野兔一旦被它发现都难以逃脱。它完全取代了我们的兔套。
它给我们带来了多少快活啊!“咱们的‘娜嘉’……”我们甚至开始用这种大言不惭的话谈论它了。
有时,它也会留在我们哨所过一夜,看得出来,它也对我们这几个中国小伙子有了特殊的感情,对我们的哨所有了特殊的感情。
狗毕竟是狗,再聪明的狗,也不可能像人一样去理解某些事物。我常常一边逗它玩耍,一边暗想,如果它能够理解什么是国界,什么是哨所,什么是中苏关系,它恐怕就绝不会将我们的哨所当成第二个“家”了吧!
春节前,连队的马车给我们带来了从城市寄给我们的包裹。我们中有上海知青、北京知青、天津知青,也有哈尔滨知青。我们打开的包裹凑在一起,东西就很可观了:糖、饼干、香肠、肉松、巧克力、麦乳精、烟、茶、果脯、瓜子……班长说:“我们每人拿出一份,放在一起,‘娜嘉’来了,叫它带过去。”我们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人人拿出最得意的一份,塞了满满一书包。
班长又说:“这件事,只能我们六个人知道。如果有第七个人知道,就证明我们之间有了出卖者。”
我接着班长的话说:“都发誓!”我们发了誓:谁如果对第七个人讲了这件事,那就连“娜嘉”都不如。不是一个可怕的誓言。
但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内涵有分量的誓言。那天,“娜嘉”没有来。
第二天,也没过来。第三天,仍没过来。我们都一心一意盼望着它过来。
它却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国界,似乎再也不会过来了。我们一天比一天失望。塞满了各种好吃东西的书包,挂在柱子上,渐渐落满了灰尘。一个月后,东西少了,又过了半个月,更少了。有一天,书包空了。班长将空书包扯下来,甩到了铺位底下。白天,我们在江边巡逻时,常常不由自主地站下,向江对面呆望,幻想着“娜嘉”突然出现在对面的土堤上,越过江面,奔向我们。
夜晚,哨所外一有什么动静,我们就会以为是“娜嘉”来了。班长好几次光着脚跳到地上,急急忙忙打开门。门外却只刮进寒风。
我们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娜嘉”毕竟是一条苏联狗。我们毕竟不是它的真正主人。一旦悟出了这个简单的道理,我们便不再谈论它。我们不再谈论它,却并不意味着我们根本不再想它。
乌苏里江开化了。我们担负着巡逻任务的这段江面,变得比冰封时宽阔多了。江水天天上涨,对面的土堤矮了。江面时刻漂浮着巨大的冰排。冰排重叠堆砌,在江中形成一座座小冰山。它会猝然崩溃,带着毁灭性的冲击力,被湍急的江流疾推而去。一天傍晚,我和班长巡逻完,并肩往哨所走。这季节,春天虽然到了,乌苏里江虽然开化了,但气候并未明显转暖。大地上的雪,白天融化,夜晚冻结。
江边罩着一层滑溜溜的冰壳。一脚踩下,发出嘎吱嘎吱的碎裂声。风,还是挺硬挺刺骨的。我们都穿着大衣。
乌苏里江在落日的余晖和晚霞的辐射下,托着千百块冰排,汹涌向前,江波闪耀着金色的粼光,冰排镀着赭红的釉彩。那情景十分壮丽,仿佛一股势不可当的岩浆流,将地切为两半。冰排互相撞击,发出阵阵奇特的骤响。
班长发现了什么,指着前面说:“你看!”江边伏着一个人。
我们跑过去才看出,不是人,是狗。是“娜嘉”!它肯定勉强挣扎着才游上岸,一上岸,便丝毫力气也没有了。它几乎和江边的冰冻在一起,它的湿毛皮成了冰铠甲。我和班长用枪托将它四周的冰层捣碎,才抱起了它。我脱下大衣裹住它那半僵的身躯,朝哨所猛跑。
一闯进哨所,我就将“娜嘉”放在火炉旁,让它卧在大衣上。班长立刻往炉子里添木柴,炉子一会儿就烧红了。“娜嘉”的冰铠甲融化了,流淌下来的水弄湿了我的大衣。另一个伙伴用他的大衣替换下了我的大衣,为使“娜嘉”更暖和些。它在瑟瑟发抖。班长用自己的枕巾擦它湿漉漉的毛时,才发现它身上绑着一个小皮袋。班长解下皮袋,倒出里面的东西全是银器,银手镯、银酒盅、银烟盒、银烛台,共十余件,还有一封信。小口袋是皮的,防水,信没湿。班长立刻将这封信译给我们听:
“娜嘉”两个月前被军犬咬伤。它总算活过来了,我的老伴却又病倒了。我恳求你们收下这些在你们看来也许分文不值的银器,让“娜嘉”带回一点鹿心血。我知道你们那边有养鹿场,鹿心血能治好我老伴的心脏病。不要使一个老年人的恳求落空……“娜嘉”那张漂亮的脸毁了,好像被撕碎了又拼缝起来的玩具狗的脸,变得那么丑陋。它还失去了一只耳朵。身上,也有几处脱毛的伤痕。
班长说:“银器我们绝不能收留,但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弄到鹿心血!……”
我们一时都被难住了。养鹿场离我们这儿很远,鹿心血又很珍贵,绝不是什么人以什么理由都能从养鹿场买到它的。
班长问:“谁在养鹿场有熟人?”伙伴们都没吭声。我相信他们是诚实的。我犹豫了一下,说:“我有一个熟人,不过……”班长打断我的话:“现在别谈什么‘不过’了!”说着,脱下自己的大衣抛给我,“马上动身到鹿场去,一弄到手就赶回来。”
这就是说,这个夜晚,我要孤单单在荒野上来回走五十余里。大家都默默瞧着我。我一句话也没再说,一边穿大衣,一边往外走……我在养鹿场的那个熟人,是我的同班同学,但我们的关系并不友好,甚至可说很僵。他曾借我的一块瑞士表戴过,未还,说丢了。可别人告诉我,没丢。因此我要他非赔我不可。他却说我的表是旧的,只赔半价。我那块表分明是新的,刚买不久便被他借去戴了。我们闹翻了脸……我来到鹿场时鹿场早已吹过熄灯号,一片黑暗。我擂开了宿舍门,请开门的人替我叫醒王佳宾。不出我所料,他根本不愿见我。我毫无办法,在外面一声声高喊他的名字。喊了半天,他才出来,披着大衣,提着裤子,气汹汹地说:“不就是一块表吗?地主逼债,也不会在深更半夜!”嘴里还骂骂咧咧。
我紧紧抓住他的一只大衣袖,生怕他再退回宿舍不出来,低声下气地说:“老同学,我并不是为了那块表才深更半夜来找你啊!”
他怀疑地看了我一会儿,问:“那你为什么事来找我?”我说:“求求你,无论如何帮我搞点鹿心血。”他说:“鹿心血?又不是鹿粪,鹿场遍地都是,我搞不到。”“你一定有办法搞到!求求你啦……”听他回绝得那么干脆,我急了,用双手抓住他胳膊不放。
他说:“就算我能搞到吧,可我为什么非帮你的忙呢?”我说:“只要你能搞到,那块表我不让你赔了,一分钱也不让你赔!从此我再也不对你提一个‘表’字。”
他犹豫着。我又说:“帮我这次忙吧,我今后一定报答你!我妈妈的心脏病很严重,你不能对我太冷酷无情啊!”我自己都相信了自己的谎话,自己都被自己的谎话所感动了。
他终于答道:“好吧,算你走运,我前几天刚弄到一点,是为别人买的。看在老同学的份儿上,给你!”
我喜出望外,一下子搂抱住了他。他推开我,退进宿舍,片刻出来,交给我一个信封鹿心血装在里面。我解开大衣扣,将鹿心血揣进棉衣兜,转身就走。他叫住我:“那表,真的没丢。我不过,是想考验考验你……看你对我的交情怎么样……”
我说:“没丢,表也归你了!”大步奔跑起来……我一身热气,满头大汗回到了哨所。一进哨所,就掏出信封,高举着说:
“同志们,让我们喊一声‘乌拉’吧!”
谁也没睡,都在等我回来。伙伴们顿时把我围住了,只有“娜嘉”似乎睡了,一动不动地蜷缩在炉旁。
黎明时分,我们将鹿心血放在银烟盒里,将银烟盒与其他银器都装入小皮口袋,将小皮口袋绑在“娜嘉”身上。
“娜嘉”,它冻病了,我们舍不得让它在冰冷的江水中再游一次,但谁也不能代替它。乌苏里,这条古老的江,无论在冰封时还是在开化时,总有一条看不见的,但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界线,将它划分开。对两岸的人们来说,逾越这道界线,甚至是比生死还要严峻的。
我们轮番将“娜嘉”抱到了江边。班长拍拍它的头,说:“娜嘉,全靠你了。”它仿佛听懂了班长的话,勇敢地跃入冰冷的江中,朝对岸游去。隔夜间,江水又明显上涨了。江面比昨天更宽阔了,江流比昨天更湍急了。
“娜嘉”被湍急的江流冲得沉浮而下,我们在岸下不眨眼地盯着它,追随着它奔跑。
班长边跑边喊:“娜嘉,前进啊!娜嘉,前进啊!……”快到江心时,我们都看得出来,它再也游不动了。当一块大冰排靠近它时,它的两只前爪攀住了冰排,但下半截身子还在江水中,就那么随冰排漂去。
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另一块更加巨大的冰排,与那块冰排相撞在一起,将“娜嘉”钳在两块冰排之间。
我们连它的叫声都没有听到。只见它那两条攀在冰排上的前腿,猝然失去了支撑力。它那深栗色的半截躯体,瘫在银色的冰排上。
“娜嘉!……”“娜嘉!……”“娜……嘉……”
我们呼喊着,目光追随着那两块冰排,沿江岸拼命奔跑。江面愈来愈宽阔……江面愈来愈湍急……两块冰排钳着“娜嘉”,急速驶向地平线,驰向乌苏里江遥远的、遥远的尽头,宛如两块巨大的璞玉衔着一颗微小的玛瑙。
班长低声说:“娜嘉,它完了……”我们都默默地哭了。
冰排,冰排,千百块冰排,各种形状的冰排,被黎明的朝辉涂上赭色釉彩的冰排,连接不断的冰排,从我们眼前带着毁灭性的冲击力,漂过、漂过……奔涌而去……鸳鸯劫冯先生是我的一位画家朋友,擅画鸳鸯,在工笔画家中颇有名气。近三五年,他的画作与拍卖市场结合得很好,于是阔绰,在京郊置了一幢大别墅,还营造了几亩地的庭院。
冯先生那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些水鸟。无非野鸭、鸳鸯什么的,居然还有一对天鹅。自然,鸳鸯也是少不了一对的。
冯先生搬到别墅去住不久,有次亲自驾车将我接了去,让我分享他的快乐。我二人坐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吸着烟,饮着茶,一边观赏着塘中水鸟们悠哉悠哉地游动,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
我问:“它们不会飞走吗?”冯先生说:“不会的。是从动物园托人买来的,买来之前已被养熟了。没有人迹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愿去了。”
又问:“在天鹅与鸳鸯之间,你更喜欢哪一种?”答曰:“都喜欢。天鹅有贵族气,鸳鸯之美,则属小家碧玉,各有其美。”又说:“我也不能一辈子总画鸳鸯啊!我卖画的渠道挺多,不仅在拍卖行里卖,有时也有人亲自登门购画,每是新婚夫妻。倘属成功人士,要求为他们画天鹅的多。但也有普通人前来购画,那么能购到一幅鸳鸯戏荷图,往往就心满意足了。画鸳鸯是我的品牌,技熟于心,画起来快。所以,对普通人价格也就相对便宜些。普通人的眼大抵习惯于被色彩吸引,你看那雄鸳鸯的羽毛多么鲜丽,那正是他们的眼所好嘛!我卖画给他们,也不仅仅是为了钱。他们是揣着钱到我这儿来寻求对爱情的祈祝的。我满足他们那份心理需要,自己也高兴。”
我虚心求教:“听别人讲,鸳鸯鸳鸯,雄者为鸳,雌者为鸯,鸳不离鸯,鸯不离鸳,一时分离,岂叫鸳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传说故事?”
冯先生却说,他也不太清楚。说他只对线条和色彩以及构图技巧感兴趣,至于什么故事不故事,从来不想多知道。
三个月以后,季节已是炎夏。某日,我正睡午觉,突然被电话铃扰醒,抓起一听,对方是冯先生。他说:“惊心动魄!惊心动魄呀!哎,我刚刚亲眼看见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这会儿我的心还怦怦乱跳呢,不对个什么人讲讲,我受的那种刺激肯定平息不过去!”
我问:“光天化日,难道你那保安尽职的高档别墅区里发生溅血凶案不成?”他说:“那倒不是那倒不是,但我的庭院里,刚刚发生一场生死存亡的大搏斗!”
我说:“你别制造悬念了,快讲。讲完了放电话,我困着呢!”于是,冯先生语调激动地讲述起来:冯先生中午也是要休息上一个多钟点的,但他有一个习惯,睡前,总是要坐在他那大别墅的二层的落地窗前,俯视着私家庭院里的花花草草,静静地吸一锅烟斗。那天,他正要磕尽烟斗站起身来的时候,忽见一道暗影自天而降,斜坠向他庭院里的水塘。定睛细看,哎呀一声,竟是一只苍鹰,企图从水塘里攫捉一只水鸟。水鸟们受此大惊吓,四面游逃。两只天鹅,猝临险况,反应疾迅,扇着翅膀跃到了岸上。苍鹰一袭未成,不肯善罢甘休,旋身飞上天空,第二次俯冲下来,目标盯准的是那只雌鸳鸯。而水塘里,除了生长着几株荷,再没什么可供水鸟们藏身的地方。偏那些水鸟们,包括鸳鸯,久不起飞,飞的本能意识已经大大退化。
冯先生隔窗看呆了。正在那雌鸳鸯命系一发之际,雄鸳鸯不逃窜了。它一下子游到了雌鸳鸯前面,张开双翅,勇敢地扇打俯冲下来的苍鹰,结果苍鹰的第二次袭击也没成功。那苍鹰似乎急眼了,也似乎饿急了,飞上空中,又进行第三次攫捉。而雄鸳鸯,那美丽的,除了被人观赏再就几乎毫无可取之处的水鸟,也又一次飞离水面,用显然弱势的双翅扇打苍鹰的利爪,拼死保卫它的雌鸳鸯。力量悬殊的战斗,就这么接二连三地展开了。
令冯先生更加看呆了的是塘岸上的一对天鹅,仿佛产生正义的冲动。它们又一齐伸展开了双翅,扑入塘中,同时加入了保卫战。在它们的带动之下,那些野鸭呀、鹭鸶呀,便都不再恐惧,先后参战。水塘里一时间情况大乱……待冯先生不再发呆,冲出别墅,战斗已经结束。苍鹰一无所获,不知去向。而水面上羽毛零落一片。有鹰的,也有那些水鸟的……我听得也有几分发呆,困意全消。待冯先生讲完,忍不住关心地问:“那只雄鸳鸯怎么样了?”
他说:“惨!惨!差不多可以用遍体鳞伤来形容,两只眼睛也瞎了。”他说他已电话请来过一位宠物医院的医生,为那只雄鸳鸯处理过伤痕了,如果侥幸的话,它还能活下去。说他已将一对鸳鸯暂时养在别墅里了。
到了秋季,我带着几位朋友到冯先生那里去玩儿,发现他的水塘里增添了一道使人好奇的“风景”一只雌鸳鸯,将它的一只翅膀,轻轻搭在雄鸳鸯的身上,在塘中缓缓地游来游去,使人联想到一对臂挽着臂散步的恋人。
而那只雄鸳鸯,往日的漂亮不再。它的背上,翅根,有几处地方裸着褐色的呈现创疤的皮。肯定的,那几处地方,是永远也不会长出鲜丽的羽毛了……更令人心怦然一动的是塘中的其他水鸟,包括两只雪白的气质高贵的天鹅,一和那对鸳鸯相向游着了,都自觉地给那对鸳鸯让路。仿佛那是不言而喻之事,仿佛那意味着是塘中的文明准则。尤其那一对天鹅,当它们让路时,每每曲颈,将它们的头低低地俯下,一副崇敬的姿态。
我心中自然清楚那是为什么的,悄悄对冯先生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
冯先生默默点了一下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看法。然而别人们是不清楚为什么的,纷纷向冯先生发问。冯先生略述前事,皆肃默。
是日,大家被冯先生留住,在庭院中聚餐。酒至三巡,众人逼我为一对鸳鸯作诗。搪塞不过,趁几分醉意,胡乱诌成五绝一首:
为爱岂固死,有情才相依。劫前劫后鸟,直教人惭极。
有专业歌者,借他人熟曲,击碗而歌。皆击碗和之。罢,意犹未尽。冯先生率先擎杯至塘边,泼酒以祝。皆此行径。
然塘中鸳鸯,隐荷叶一侧,不睬岸上之人为,相偎小憩而已。两头依靠,有耳鬓厮磨状。那雌鸳鸯的一只翅膀,竟仍搭在雄鸳鸯的背上。
不久前某日,忽又接到冯先生电话,寒暄一句,随即便道:“它们死了!”我一愕,低问:“谁们?”
答:“我那一对鸳鸯……”于是想到,已与冯先生中断往来两年之久了。先是,他婚变,后妻是一京漂女郎,芳龄二十一,小冯先生三十五岁。新婚正燕尔,祸事不妨来他某次驾车回别墅区时,撞在区内水泥电线杆上,脑震荡严重。久医才轻,然落下手臂挛颤之症,无法再作画矣。后妻便闹离婚。不堪其尖言刻语之扰,同意。后妻去前,将其画作一概暗中转移。给我打电话时的冯先生,除了他那大别墅和早年间积攒的一笔存款,也就再没另外的什么了。坐吃山空,前景堪忧。
我不知该对他说什么好。而冯先生呜呜咽咽地告诉我那塘中的其他水鸟,因为无人饲喂,都飞光了。
我又一愕,经久才问出一句话:“不是,都养熟了的吗?”又是一阵呜咽。冯先生没有回答我的疑问,他把电话挂了。我呆呆地陷入了沉思,猛然想到了一句话“万物互为师学,天道也”。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究竟是哪一位古人说的了……好心怎么就做下了坏事四月中旬某日,北京的树虽已开始绿了,然而天气并未明显转暖,忽冷忽热,正是所谓春寒料峭之季。但那一日天气却难得地好几乎没有雾霾,可见晴空白云,气温也升高到了二十度左右,外边比家里还令人觉得舒适。
中午时分,我隔窗听到鸽子的叫声咕咕,咕咕,持续经久,听来蛮焦虑的。在邻家的外窗台上,落着一灰一白两只鸽子。白鸽雪白,比之于灰鸽,体形略小,俊美好看。灰鸽自然也是好看的,却分明是只胖鸽子,胖得富态,估计“鸽龄”比白鸽大些。世上没有不好看的鸟儿,每一只鸽子都是漂亮的至于秃鹫,虽属禽类,我却从不将它们视为鸟儿,总觉得它们更是长翅的怪兽。
那只灰鸽并非完全的灰,它身上闪耀着紫色和孔雀蓝、翡翠绿相间的羽泽,仿佛被洒上过那三色彩粉。我们小时候,叫那样的鸽子“灰彩光”,以区别于通体全灰的叫“瓦灰”的鸽子。
白鸽不断地替“灰彩光”梳理羽毛,还时时与之碰喙,以自己的叫声回应“灰彩光”的叫声总之两只鸽子耳鬓厮磨,缠绵不休。
忽然,“灰彩光”飞起,落在了我家厨房窗外的空调筐上。白鸽反应迅速,几乎同时落在了“灰彩光”旁边。我看出来了,它们是夫妻关系,“姐弟恋”式的夫妻。并且,还处在甜蜜蜜的阶段。
我家厨房窗口的左右两侧,是我家一间卧室和邻家一间卧室的外墙。两面外墙,夹成了五六米长的幽巷般的空间。我家住十三层,楼高二十余层,以前也常有鸽子光顾那空调筐就高度与隐蔽性而言,是鸽子们小憩的安全之地。我家厨房未安装空调,所以空调筐里放了两摞瓷砖,其上盖塑料板。瓷砖没将空调筐占满,一边余有一掌宽的空处。“灰彩光”咕咕叫了几声,跳入那空处去了,白鸽也毫不犹豫地随之跳入,我便看不见它们,只闻其声了。
我顿悟“灰彩光”是要在那里生蛋呀!但我家那空调筐也太脏了呀,多年没清理过了,积了很厚的灰土。特别是那一掌宽的空处尤其肮脏,除了灰土不说,还因曾在“筐”中碎过咸菜坛子,又风干了的咸菜疙瘩仍在那里两只鸽子怎么能卧得舒服呢?
我虽未养过鸽子,却是自幼喜欢鸽子的人。谁会不喜欢鸽子呢?不论家鸽野鸽,它们看去都是那么的温良儒雅,风度翩翩。我一向觉得鸽子是鸟类中特“君子”气质的。不是所有的鸟皆有气质可言。鹦鹉、八哥虽善学人语,但其实并无气质。孔雀有贵族气质、天鹅有仙家气质、鹤有道家气质、猫头鹰有股子先知气质,而若论“君子”气质,我认为非鸽子莫属。
出于对鸽子的自幼好感,我决定将那空调筐清理一番,以使“灰彩光”有一处条件不错的产房。儿子也在家,听了我的打算,表示支持。
我关上厨房门,打开窗子,正欲探身去,儿子问:“爸,你要干什么?”我说:“抓住它们,请它们在厨房待会儿。”儿子说:“何必将它们请进厨房呢?你让它们先飞走不就行了吗?”我说:“那我替它们弄好了一处小窝,它们不再飞回来了呢?我岂不是白费事了吗?先将它们请进厨房,一会儿不是可以直接将它们放入窝里吗?”
儿子想了想,表情特理性地说:“你先别惊动它们。”他将一只长方形的,一面透气的帆布挎包取来了,那是专为带我家的猫去看病用的。
儿子说:“你抓住了鸽子,先放这里。”
我说:“笨办法。第一,放入放出的,麻烦。第二,如果将屎拉在里边,得刷洗,更麻烦。一切在我掌控之中,不用协助,你离开就是。”
儿子不以为然地离开了。我首先抓住了白鸽,口中喃喃自语:“乖,别乱飞,我是为你们好,要懂事啊。”将它放在了矮柜上。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只从矮柜上飞到厨案上,再就不飞了,困惑地歪头看我。它的良好表现增加了我的信心,我接着将“灰彩光”抓住,同时喃喃自语一番。两只鸽子挤在狭窄的地方,无法躲避,更无法立刻飞起,所以抓住它们可以说是手到擒来之事。然而“灰彩光”的表现却不像它的郎君那么良好,我刚一将它放下,它立刻展翅飞起来。我家才十来米的空间,也不是能容一只胖鸽子飞来飞去的地方啊,结果它便接连撞在墙上,撞在窗玻璃上,撞得掉下了两片羽毛。也许由于撞得有点晕了,终于歪歪地落在了冰箱上。
儿子显然听到了声音,隔了门问:“爸,要不要参谋?”我说:“不要,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儿子又说:“做什么决定前最好考虑周到些。”
我说:“我已经说过了,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中,你最好闭上嘴从门口消失。”接下来的事简单多了“灰彩光”不是即将当母亲了,而是已经当母亲了。
那么一会儿工夫,它居然生下两只蛋了!我将两只蛋小心翼翼地从肮脏的角落里拿起,放在了预先准备好的碗里。我当然是做事考虑周到的人,一切也当然在我掌控之中这么一件小事,难倒我还至于做出差错不成?
我有条不紊地做着将厚积灰土的塑料布轻轻地卷起,塞入垃圾桶;将瓷砖一块块搬入屋里;用拖把将空调筐清洁了两番;放了一块预先备好的三合板垫底;最后将同样预备好的塑料提篮放于板上。提篮是红色的,不大不小,放那儿之前,用厚纸板围了三面,留一面透气……这一切我做得真是有条不紊,谁能说我考虑不周呢?接下来,无非就是将两只鸽子请出门了。我第二次抓白鸽时,它还是没乱飞,只不过有点不情愿地躲了几躲。我将它放入窗外的窝里后,它却一秒钟也没在里面呆,立刻飞走了。没飞多远,落在邻家外窗台上,疑虑重重地望着我。我相信它会喜欢那个窝的,也相信“灰彩光”会喜欢那“产房”的。我出其不意地抓住了“灰彩光”就在那一瞬间,极其不好的结果,也可以说是悲剧发生了。我的手不够大,而它却挺胖。我抓的是它的肩膀,那是它全身最宽的部位。我没敢用力,抓得不紧。它本能地一挣,我也本能地攥紧,却还是被它挣脱了,但它的尾巴整齐地攥在了我的手里!整齐的意思就是,每一枚尾羽都在我的手里了!
它惊恐地在厨房里飞,东撞西撞,又撞了多次才从窗口飞出,不,那明明是仓皇地飞逃而去,摇摇晃晃地,像秃尾巴的鹌鹑,也像被击中的战机。白鸽也立刻伴之飞走……它将装着两只蛋的碗弄掉地上;一只蛋碎了,另一只掉在拖布上,侥幸完好。
我一手攥着一把鸽尾,另一只手捡起完好的蛋,看看窗外我煞费苦心为两只鸽子做的干干净净、舒舒服服的窝,傻眼了,也心疼极了!
怎么会这么个结果?我是爱它们甚至对它们心怀敬意的呀!可我接下来能做的事,也就唯有往造成它们灾难的窝里,深怀罪过感地放入那只幸存的蛋了。并且,在放入前垫了绒片儿。为使那只蛋一目了然,还在绒片儿上铺了块红色的布。不久,白鸽单独飞回来了。很明显,即将做父亲的它牵挂着那两只蛋。它先落在邻家的外窗台上,几分钟后,开始一点儿一点儿横移身体,保持高度戒备地接近着空调筐。终于,它鼓足勇气落在了空调筐上,却只低头看着它陪爱妻趴过的角落,对我为它们提供的窝却连瞧都不瞧一眼我又想抓住它将它放入窝里,刚一开窗,它机警地飞走了……儿子进入厨房,看看一地鸽子的尾羽和碎了的蛋、碗,吃惊地问:“爸,你怎么会将事情搞成这样?”
我无言以对。
两只鸽子再也没飞回来过。至今,十几天过去了,那只幸存的鸽子蛋不知为什么也碎了。而每每向我认为见多识广的人问:“完全没有了尾巴的鸽子还会活下去吗?”没有谁肯定地回答:“能。”一想到一对即将做父母的亲亲爱爱的夫妻鸽,就因为我一片好心要为它们提供一处窝,不仅使它们的两只蛋“完蛋”了,还使母鸽残疾了,我的罪过感很难消除。就算它们在那个肮脏的角落孵出了两只小鸽子,也是根本无法在那个肮脏的角落将小鸽子抚养大的我也只有这么安慰自己。
但我却不能不反省自己好心做下了坏事的原因:
我抓住两只鸽子后,根本无须将它们“请”入厨房。手一松,它们自会飞走。而它们一飞走,我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丝毫不会受到干扰。
在我将为它们提供的窝放入空调筐后,也根本不必再抓它们,只消将窗户开着,它们自会飞出去的,“灰彩光”也就断不至于没了尾巴。或许,它们没受到惊吓和伤害,有可能愿意接受我为它们提供的窝。
我既要为它们提供一处窝,就应对它们有所了解,预先搞清楚,它们比较愿意接受什么样的窝,对什么样的窝反而会心生疑虑。甚至,什么颜色会使两只无家的流浪鸽不安,这也是要有常识的。绿色的塑料提篮,内铺块红色的布,篮体又高,会不会使它们觉得是陷阱?如果并不放那篮子,只将清理干净的空调筐铺垫柔软,温暖,不但省了事,也许反而正是它们愿意接受的窝吧?
我自信满满,认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这意味着,我主观上当时是有控制欲的。否则,我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居然非两次将鸽子抓在手中不可……世上一定有不少人好心反而做下了坏事。我想,这些人中,像我一样好大喜功自以为是,同时控制欲作祟者,估计也为数不少吧?若是政府官员,恐怕便会激起民怨甚而民反了呀。
民可不像鸽子那般君子……
2015年4月28日
狍的眼睛
狍子当归属于鹿的一种。比麝和獐略大,比鹿略小。由于它不像鹿和麝一样,鹿有珍贵的鹿茸、鹿心血,麝香可入药。甚至连它的皮也不像獐的皮一样可制成细软的皮革,所以它无幸列入动物的受保护“名单”。一向被人认为既没什么观赏价值,也没什么经济价值。人养火鸡、鸵鸟、狐、貂,也养山雉和野兔,就是不养狍。
所以狍似乎是动物中的劣种,是山林中的“活动罐头”,任谁都可以设套子套它,或用猎枪射杀它。
东北山林中的鄂伦春人,以狍为主要的猎捕之物。他们吃狍肉如我们汉人吃猪肉一样寻常。他们从头到脚穿的、铺的、盖的,几乎全是狍皮制品。狍皮虽然不属珍皮,而且非常容易掉毛,但却有一大优点阻隔寒潮。鄂伦春猎人在山林中野宿,往往于雪地上铺开三边缝合了的狍皮睡袋,脱光衣服钻入进去,只将戴着狍皮帽子的头露在外,连铺带盖都是它了。哪怕雪下三十几度的严寒,睡袋内也一夜暖呼呼的。
当年我是知青,在一师一团,地处最北边陲,每月享受九元“寒带地区津贴”。连队三五里外是小山,十几里外是大山。鄂族猎人,常经过我们连,冬季上山,春季下山。连里的老职工、老战士,向鄂族学习,成为出色猎人的不少。当年中国人互比生活水平,论几“大件儿”。连里老职工、老战士们的目标是“四大件儿”即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加一支双筒猎枪。三四年后,仅我们一个连一百多名知青中,就有半数铺上了狍皮褥子。或向鄂族猎人买的,或向本连老职工、老战士买的。全团七个营四十余个连,往最少了估计,那些年究竟有多少只狍子丧生枪下,可想而知。新狍皮,小的十五元,大的二十元,更大的,也有二十五元一张的,最贵不超过三十元。
“北大荒”的野生动物中,野雉多,狍子也多。所以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雉飞到饭锅里”的夸张说法。
狍天生是那种反应不够灵敏的动物,故人叫它们“傻狍子”。人觉得人傻,在当地也这么说:“瞧他吧,傻狍子似的!”
狍的确傻。再傻,它见了人还能不跑吗?当然也跑。但它没跑出去多远却会站住,还会扭回头望人,仿佛在想我跑个什么劲儿呢?那人不一定打算伤害我吧?往往就在它望着人发愣之际,砰!猎枪响了……被猎枪射杀的狍子中,半数左右是这么死的。死得糊涂,死得傻,死得大意。狍真的很傻,少见那么傻的野生动物。夜晚,一辆汽车在公路或山路上开着,而一只狍要过路。车灯照住狍,狍就站定在路中央不动了。它似乎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亮的一片光会照住它?……司机一提速,狍被撞死了……我是知青的六年间,每年都听说几次汽车撞死狍子的事。卡车撞死过狍子,吉普也撞死过狍子,还目睹过两次这样的事。不但汽车撞死过狍子,连拖拉机也撞死过狍子。当年老旧的一批“东方红”链履式拖拉机,即使挂到最高速五挡,那又能快到哪儿去呢!但架不住傻狍子愣是站定在光中不跑哇……狍的样子其实一点儿都不傻。非但看上去并不傻,长得还很秀气。知道鹿长得什么样儿,就想象得到狍长得多么秀气了。狍的耳朵比鹿长一些,眼睛比鹿的眼睛还大。公狍也生角,但却不会长到鹿角那么高,也不会分出鹿角那么多的叉儿,一般只分两叉儿。狍不会碎步跑,只会奔跃。但绝不会像鹿奔得那么快,也不会像鹿跃得那么远。狍虽是野生动物,但又显然太缺乏“野外运动”的锻炼。
狍,傻在它那一双大眼睛。狍的眼中,尤其母狍的眼中,总有那么一种犹犹豫豫、懵懂不知所措的意味。
我这里将狍的眼神儿作一比,仿佛虽到了该论婚嫁的年龄,却仍那么缺乏接人待物的经验,每每陷于窘状的大姑娘的眼神儿。这样的大姑娘从前的时代是很有一些的,现在不多了。狍发现了人,并不立即就逃。它引颈昂头,凝视着人。也许凝视几秒钟,也许凝视半分钟甚至一分钟之久。要看它在什么情况之下发现了人,以及什么样的人,人在干什么。狍对老人、小孩儿和女人,戒心尤其不足。
我在连队当小学老师的两年中,有一天带领学生们捡麦穗儿,冷不丁地从麦捆后站起了一只狍子。它大概在那儿卧着晒太阳来着。一名女学生,离那只狍仅数步远。它没跑,凝视着她。她也凝视着它,蹲在地上,手中抓着把麦穗儿,一动也不动。别的同学就喊:“扑它!扑它呀!”她仿佛聋了,仍一动也不动。于是发喊的同学们就围向它,纷纷将手中装麦穗的小筐小篮掷向它。当时,这些孩子们手中除了小筐小篮,也没另外的任何器物。有的筐篮,还真就准确地掷在狍身上了。当然,并不能使狍受伤。它这才跑。它一慌,非但没向远处跑,反而朝同学们跑来,结果陷于包剿。左冲右突了一阵,才得以向远处逃脱……别的同学就都埋怨那女同学:“你怎么比狍子还傻?怎么不扑它呀?”她说:“我光顾看它眼睛了,它的眼睛可真好看!”后来,她把这件事写到作文中了,用尽她所掌握的词汇,着实地将狍的眼睛形容了一番。她觉得狍的眼睛像“心眼儿特实诚的大姑娘的眼睛”。我今天也这么在此形容,坦率地讲,是抄袭我当年的学生。小学校的校长是转业兵,姓魏,待我如兄弟。他是连队出色的猎手之一。
冬季的一天,我随他进山打猎。我们在雪地上发现了两行狍的蹄印。他俯身细看了片刻,很有把握地说肯定是一大一小。顺踪追去,果然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狍。体形小些的狍,在我们的追赶下显得格外的灵巧。它分明地企图将我们的视线吸引到它自己身上。雪深,人追不快,狍也跑不快。看看那只大狍跑不动了,我们也终于追到猎枪的射程以内了,魏老师的猎枪也举平瞄准了,那体形小些的狍,便用身体将大狍撞开了。然后它在大狍的身体前蹿来蹿去,使魏老师的猎枪无法瞄准大狍,开了三枪也没击中。魏老师生气地说我的目标明明不在它身上,它怎么偏偏想找死呢!但傻狍毕竟斗不过好猎手。终于,它们被我们追上了一座山顶。山顶下是悬崖,它们无路可逃了。
在仅仅距离它们十几步远处,魏老师站住了,激动地说:“我本来只想打只大的,这下,两只都别活了。回去时我扛大的,你扛小的!”他说罢,举枪瞄准。狍不像鹿或其他动物,它们被迫到绝处,并不自杀。相反,那时它们就目不转睛地望着猎人,或凝视枪口,一副从容就义的样子。那一种从容,简直没法儿细说。那时它们的眼睛,就像参加“奥运”的体操选手,连出差失,遭到淘汰已成定局,厄运如此,听天由命。某些运动员在那种情况之下,目光不也还是要望向分数显示屏吗?那是运动员显示最后自尊的意识本能。狍凝视枪口的眼神儿,也似乎是要向人证明它们虽是动物,虽被叫傻狍子,但却可以死得如人一样自尊,甚至比人死得还要自尊。
在悬崖的边上,两只狍一前一后,身体贴着身体。体形小些的在前,体形大些的在后。在前的分明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子弹,它眼神儿中有一种无悔的义不容辞的意味,似乎还有一种侥幸或许人的猎枪里只剩下一颗子弹吧?……它们的腹部都因刚才的逃奔而剧烈起伏。它们的头都高昂着,眼睛无比镇定地望着我们体形小些的狍终于不望我们,将头扭向了大狍,仰望大狍。而大狍则俯下头,用自己的头亲昵地蹭对方的背、颈子。接着,两只狍的脸偎在了一起,两只狍都向上翻它们潮湿的、黑色的、轮廓清楚的唇……并且,吻在了一起!我不知对于动物,那究竟等不等于吻,但事实上的确是它们那样子多么像一对儿情人在以相吻诀别啊!……我心中顿生恻隐。正奇怪魏老师为什么还没开枪,向他瞥去,却见他已不知何时将枪垂下了。他说:“它们不是一大一小,是夫妻啊!”他嘿嘿然不知说什么好。他又说:“看,我们以为是小狍子那一只,其实并不算小呀!它是公的。看出来没有?那只母的是怀孕了啊!所以显得大……”我仍不知该怎么表态。“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鄂伦春人不向怀孕的母兽开枪是有道理的!看它们的眼睛!人这种情况下打死它们是要遭天谴的呀!”魏老师说着,就干脆将枪背在肩上了。后来,他盘腿坐在雪地上了,吸着烟,望着两只狍。我也盘腿坐下,陪他吸烟,陪他望着两只狍。我和魏老师在山林中追赶了它们三个多小时,魏老师可以易如反掌地射杀它们了,甚至可以来个“穿糖葫芦”,一枪击倒两只,但他决定不那样了……我的棉袄里子早已被汗水湿透,魏老师想必也不例外。那一时刻,夕阳橘红色的余晖,漫上山头,将雪地染得像罩了红纱巾……两只狍在悬崖边相依相偎,身体紧贴着身体,眷眷情深,根本不再理睬我们两个人的存在……那一时刻,我不禁想起了一首古老的鄂伦春民歌。我在小说《阿依吉伦》中写到过那首歌,那是一首对唱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小鹿:妈妈,妈妈,你肩膀上挂着什么东西?母鹿:我的小女儿,没什么没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片树叶子……小鹿:妈妈,妈妈,别骗我,那不是树叶子……母鹿:我的小女儿,告诉你就告诉你吧,是猎人用枪把我打伤了,血在流啊!
小鹿:妈妈,妈妈,我的心都为你感到疼啊!让我用舌头把你伤口的血舔尽吧!
母鹿:我的女儿呀,那是没用的。血还是会从伤口往外流啊,妈妈已经快要死了!你的爸爸早已被猎人杀死了,以后你只有靠自己照顾自己了!和大伙一块儿走的时候,别跑在最前边,也别落在最后边。喝水的时候,别站定了喝,耳朵要时时听着。我的女儿呀,快走吧快走吧,人就要追来了!……倏忽间我鼻子一阵发酸。以后,我对动物的目光变得相当敏感起来……感觉动物猫与狗的眼睛相比,猫的眼睛所能传达的“心思”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常能从狗的眼中,甚至常能从小狗的眼中所发现的那种忧郁的目光,从猫的眼中就几乎看不到。如果主人连续几天对自己养的狗态度粗暴,呵斥不断,那狗无论大小,目光就会变得失意和忧郁起来。的确,与猫相比,狗的“心思”未免太重。猫却似乎是少心无肠的。只要吃得饱,吃得好,猫不甚在乎主人对它的态度冷淡不冷淡。在这一点上,猫简直可以说是“荣辱不惊”。猫遭到主人的呵斥,当然也会识相地躲到一边儿去,但它不会因而在一边儿不安。如果一边儿正有着毛线团或球,如果它正有玩儿兴,定会照玩儿不误,并不管主人的心情怎样。倘我们承认狗的眼中能传达出多种类似人的目光,那么猫的眼中连一种近似人的目光都没有。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这样。比如陷于灾难之境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求助的目光;重病不起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乞怜的目光;垂死的猫,眼中也会传达出悲哀绝望的目光。但凡此种种,几乎任何动物都那样,实在更是生命通过眼睛反射出的意识本能。
然而并不能据此便说猫的眼睛大而无神,这么评论是欠公正的。事实上猫的眼睛大而有神,猫的眼睛在猫的脸上呈现着一种近乎完美的组合。猫脸如满月,在这么圆的一张脸上,再生出什么样的一双眼睛才好看呢?换一种说法,倘给我们一个圆,以我们人的美学经验,画上一双什么样的眼睛才觉得好呢?可能我们无论画出多少种眼睛都会觉得不满意。最终我们画出的将必是一双圆圆的眼睛。而那正是猫的眼睛。而只有这时,我们才会觉得好看。的确,在一个大圆的上半部,左右对称地搭配两个小圆,是最符合美学原理的。按照古希腊人的美学思想,圆是无可挑剔的完美的图形。正方形给人的印象太“愣”,长方形给人的印象太“板”,三角形给人的印象是缺损的,菱形给人的印象不稳定,而梯形给人的印象根本是蠢的。圆中有圆,乃美中含美,是美的同类项合并。猫脸生长猫眼,符合的正是这一种美学原理。
人越是细看一只猫,就越是会承认猫脸在一切动物的脸中,几乎是最漂亮的。而同时也会承认,在猫的脸上,猫那一双独特的眼睛是最漂亮的。当猫的眼仁变得窄长,竖了起来,它的眼睛就显得更加漂亮了。故宝石中名贵的一品叫“猫眼”。早年男孩子们弹的玻璃球中的一种,也叫“猫眼”。是较其他玻璃球备受喜爱的一种,一个可换别种的几个。
狗的忠乃至愚忠以及狗的种种责任感,种种做狗的原则,决定了狗是“入世”太深的动物。狗活得较累,实在是被人的“入世”连累了。相对于狗,猫是极“出世”的动物。猫几乎没有任何责任感。连猫捉老鼠也并非是出于什么责任,而是自己生性喜欢那样。猫也几乎没有任何原则。如果主人家的猫食粗劣,而邻家常以鲜鱼精肉喂它,它是会没商量地背叛主人而做别家宠物的。至于主人从前对它有怎样的豢养之恩,它是不管不顾的。倘主人对猫不好,猫离家出走也是常事。即使主人对它很好,它对主人的家厌倦了,也走。猫为“爱”而私奔更是常事。有的浪漫了一阵子或怀了孕,仍会回到主人家。有的则一去不返,伴“爱人”做逍遥的野猫去了。城市中的野猫,“出身”皆是离家出走的猫。
猫脸上其实断无狡猾之相。人怎么看一只猫的脸,都是看不出狡猾来的。猫脸上很少“表情”,但这一点并不足以使猫的脸显得多么冷漠。事实上猫的脸大多数情况之下是安逸祥和的。任何一只常态下的猫的脸,都给人以温良谦恭的印象。猫天生是那种不动声色的宠物。它的“荣辱不惊”,也许正是由于它脸上那种天生的不动声色的神态。猫的大眼睛中,又天生有一种“看破红尘”似的意味。一种超然度外,闲望人间,见怪不怪的意味。但这绝不证明猫城府太深。事实上猫是意识简单的动物。猫不是好斗的动物。受到同类或异类的威胁,猫便缩颈,躬腰。而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自卫的姿态。这时猫伸出一只前爪抵挡进攻,并且随时准备向后一纵,主动结束“战斗”。猫不是那种招惹不起的家伙,更不是那种不分胜负誓不罢休的家伙。猫不会为了胜负的面子问题而玩儿命。
模特们表演时的步态叫“猫步”。据我看来,她们脸上的表情,也很像猫脸所常常呈现的“表情”。这么说绝不包含有一丝一毫的贬义和讽刺。只不过认为,无表情的表情,更容易给人静态美的印象。于猫的脸,天生那样。于人的脸,尤其于表情原本比男人丰富的女人的脸,是后天训练有素的结果。那样的女人的脸,叫“冷艳”。“冷艳”之美,别有魅力,也可以称为工艺型的美。猫脸便具有工艺型的美点,但猫脸却是不冷的。通常情况下,猫脸充满温和。通常情况下,猫的眼中总是流露出知足感。
美国有一部儿童电视剧,是由一只猫和一只狗“主演”的。剧中,狗总是那么忧心忡忡,不知究竟该如何表现,才能被公认是一条好狗。而那只猫就总是善意地劝它想开点儿,不必太杞人忧天,不必太自寻烦恼。
狗说:“主人因为丢了一条鱼而又责骂了我一顿!”猫说:“你所以就不快活?真蠢!要知道你没到这一人家之前,他们也经常丢鱼的呀!”
狗说:“你怎么知道呢?”猫说:“因为每一次都是我偷的。”
“可既然我们是朋友了,你怎么还继续偷我主人家的鱼呢?”“可难道因为我们是朋友了,我就非得变成一只不喜欢吃鱼的猫了吗?”“可你偷鱼,连累的是我,你的朋友啊!”“可我不偷鱼,营养不良的是我,你的朋友啊!”“难道,你为了我们的友谊的巩固性,就不能别再偷鱼了吗?”“难道,你为了我们的友谊的巩固性,就不能对主人的责骂毫不在乎吗?”剧中猫和狗的对话,听来非常有意思,令人忍俊不禁。
狗有狗的理,猫有猫的理狗的责任感对立于猫的“自我”意识,狗是有理也说不清了。的确,猫是多么的“自我”哦!难道不是已经“自我”得太自私了吗?一切野生的动物都是“自我”的,都是自私的。野狗亦如此。狗性中的责任感,是人性强加的结果。于人这方面,肯定为一种狗性的进步;于野狗们那方面,必视为自己同类们狗性的扭曲吧?但猫与人亲近的历史,和狗与人亲近的历史一样悠久漫长,为什么猫就能始终那么的“自我”呢?
站在动物的立场而不是站在人的立场一想,猫的“自我”意识的不变,不是倒也难能可贵么?人已经将多少动物驯化了呀!狮、虎、豹、熊、猴、羊、狗、马、象、鲸、海狮、海豹、海豚、鹰,甚至鹦鹉、鸽子、小鸟儿……不是都曾被人驯化到善于为人表演的地步吗?
但是唯独猫很少在马戏场上为人表演过节目。据说许多世界著名的驯兽大师曾尝试过对猫进行表演训练,都以失望告终。
是因为猫太笨?难道猫是笨的动物?!结论只能是这样的猫性中有拒绝人的意识强加于己的天性。人稍一强加,它就叛人而去。人若以为加大驯化力度必可达到目的,猫就死给人看。猫的生命,不能承受被驯化之重。
猫的这一种天性,是受我尊敬的。众所周知,鲁迅是特别不喜欢猫的。他指猫而骂过一些他特别不喜欢的人。一个人如果比猫还“自我”,我也不喜欢。但就猫论猫,我认为,猫性中其实有诸条人应该学习的优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有民间新解曰:“以健康为中心,活得潇洒一点儿,想得开一点儿。”我以为,一切的猫,差不多一向就是这么活着的。端详猫脸,人定会从猫的眼中,看出一种仿佛散漫澹淡,自甘闲适无为的意味。永远没什么“心思”的猫眼中,似乎永远流露着知足的、心旷神怡的达观。猫有隐士气质。都市里的猫,统有第一流隐士的气质。不是说“大隐隐于市”吗?
牛
牛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吧?野牛和畜牛,畜牛又可分为奶牛和使役牛,还有那种在斗牛场上与斗牛士们一决胜负的雄牛。
总体而言,牛的“出身”虽颇为不同,但命运都是类似的。尤其“出身”
一样的牛,彼此间的命运,绝无高低贵贱之分。不像狗和猫,有的过着比人的生活水平还要高许多的贵族狗和贵族猫的生活,有的饥一顿饱一顿,生存完全没有保障。
野牛以“籍贯”非洲的最为强壮凶猛。它们中顶大的,体重达一吨半。猎豹是不敢惹它们的了。单独的一头狮子,也是不敢挑衅于它们的。狮子扑食单独的野公牛,必须发动一场集体围攻的“战役”,否则就休想吃到一口野牛肉。因为单独的野牛,性情暴烈,面对任何强敌,都有种“拼命三郎”的劲头儿。
在一切动物中,只有三种动物是急了就红眼的牛、狮子、野狗。虎、豹、狼虽然也凶猛,但是急了并不红眼,只不过更加张牙舞爪罢了。非洲草原上的野狗,急了也是并不红眼的。倒是家犬一旦沦为野狗,而且,一旦吃过人尸,就变成红眼的野狗了。那时它们就接近着是疯狗了。
成群的野牛,眼中都有一种散漫的、得过且过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似的目光。人类中也常有这样一些个家伙,哪怕面前有别人正于血泊中呻吟求救,他们照样悠闲地嗑着瓜子,嚼着口香糖,或吸着烟,神情麻木地瞧着。那是除了象以外,一切集群游走的食草类动物惯常的目光。个体明明具有的防卫能力,彻底被集体的相互依赖所抵消了。狮子袭来,野牛群一阵奔逃。只要狮子扑倒了同类中的一头,集体的奔逃就停止了。于是,似乎都松了一口气。望着同类被活活分尸,似乎都在这么想:感激上帝,现在危险终于过去了。我是多么幸运啊,它不幸与我何干!
民族意识涣散的某一部分人类,之所以受外敌的欺辱,也是由于这一点。试想,野牛并非弱小的动物啊!几十头甚至几百头野牛低下它们的头,皆挺着它们长矛似的双角冲踏过去,几只狮子算什么啊?
野牛由于集群而首先从心理上发生相互间的不良影响,忘记了自己们非同小可的强大。
单独的野牛就不一样了。单独的野牛眼中有一种凛然。它们在草原上高傲地走着,不时举目四眺。
那眼神儿中有种意思似乎是“阳光之下每一种动物都是平等的,勿犯我!”
还有另一种意思似乎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但是,它虽然强壮凶猛,虽然颇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孤胆英雄的气概,最终往往还是会成为狮子的口粮。因为狮子在对付它时是全家族总动员,张牙舞爪一齐上。它却没有家族后盾,也没有什么朋友“路见不平一声吼”,赶来相援。狮子的进攻又是有战术、讲策略的,而它的自卫却仅凭红了眼睛拼命,所谓“匹夫之勇”。拼乏了,也就只有停止自卫,气喘吁吁地但求速死了……奶牛的目光与单独的野牛截然相反。它们的目光总是流露着母性的温柔,仿佛在自己个儿默默地寻思我的乳汁多充足啊,可我的孩子们都在哪儿呢?怎么都不来吮我的奶呢?
那些无怨无悔的、甘做贤妻良母的女性的眼中,就常流露着奶牛眼中那一种温柔的目光。
现如今的中国男人,不是都互相起劲儿地批评甚至攻击“浮躁”吗?“浮躁”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也每每的有点儿。“浮躁”起来了怎么办呢?喝个一醉方休?郊游?钓鱼?泡妞?服镇定药?到什么有色情消费的地方去堕落一夜?……我承认都是抑制“浮躁”的方式。但之后呢?“浮躁”是灵魂的“皮肤病”,常犯的呀!
我自己克服轻微“浮躁”的方式是闭门谢客,关了电话,静静地在家里看书。而且,当然要躺着看。
如果我觉得自己染上了重症“浮躁”,那就去逛动物园。不隐瞒,我是个常逛动物园的男人,是北京动物园的常客。水族馆离我家太远,否则我也会喜欢去。
我常想动物园里为什么没有奶牛呢?如果动物园里也有奶牛,我在这里不揣冒昧,建议染上了重症“浮躁”的男人到动物园里去看奶牛。
我确信奶牛的目光是完全可以医好“浮躁”症的,起码可以医好一阵子,一定比喝醉酒、泡妞、服镇定药和堕落的效果强。
我确信奶牛具有这样一种“特异功能”。因为当年我是知青时,从生活中总结出了这样一条真理奶牛是最不“浮躁”的畜类。你想方设法使它们“浮躁”都不容易。当年我们连分出二十几名知青调往奶牛场,多是被连领导认为不太服从管理的男知青。于是奇迹发生了,那些事实上也属于性情“浮躁”型的男知青,由被管理者而成为奶牛们的管理者以后,一个个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都似乎被奶牛的性情同化了。
奶牛性情有些像羊,但羊本分,眼神里更多的是怯意是承认自己是羊的那一种乖乖的,一点也不敢冒犯谁的驯服。
奶牛的目光里可没有什么怯意。奶牛的目光不但流露温柔,而且流露平和、流露彬彬有礼的宽宏大度。有次我到奶牛场去看望从我们连调去的知青朋友,问他性情怎么变好了?他说:“我现在交了许多好性情的朋友啊!”
我问他那些朋友都是谁?他就带我去牛棚里,指着奶牛们说:“就是它们啊!”又说:“你看它们的眼睛!它们眼里有种好女人的目光不是吗?它们仿佛总用目光教诲我改改性情吧,脾气那么糟像什么样子呢!”
我久久地注视着奶牛们的眼睛,倏忽间,内心竟如我的知青朋友一样涌起一片感动。
奶牛的温柔,奶牛眼中那一种平和那一种宽宏大度,据我看来,显示着一种涵养很高的内心定力似的。
奶牛看人时的目光中,似乎有这么一种意味你们的孩子和你们自己,大抵都是喝我的奶长大的。你们对你们的父母你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健康表示关心,也总是要为他们订份儿牛奶。我并不希图你们的报答,只要你们过得比我好,只要你们过得比我好……从前,养奶牛的中国人家,当奶牛岁数大了,产奶越来越少了,就把它们杀了,卖它们的肉,还卖它们的皮……为什么非说是“中国人家”才这样呢?因为欧洲人,哪怕很穷很穷的人,一般也是不宰杀自己家养了多年的奶牛的。欧洲的农民,传统心理上是很感激奶牛的,他们的宗教情感,在这一点上体现得较虔诚。相比而言,中国人宰杀奶牛耕牛,那是很忍心,很下得去屠刀的,也很心安理得。这么想反正在这头牛身上,我能多赚多少,就应该多赚多少!不赚白不赚,对头牛讲什么仁慈呀!
不知现如今奶牛场的奶牛老了都怎么处置?而我总觉得,对奶牛和使役牛,以及一切使役牲畜,比如马、骡、驴,其实都应该落实人道政策,实行“退休制”。试想,一头奶牛为人天天产奶,直至老了,产不出奶了;一头使役牲畜为人天天干活,直至老了,再也干不动了,也可谓“无私奉献”一生了吧?也可谓“鞠躬尽瘁”了吧?人怎么可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要把它们宰杀了,吃它们的肉,熬它们的骨,剥它们的皮呢?人这么做,是不是太唯利是图了呢?
依我想,人将来应该开辟几处“福利草场”专供“退休”后的老奶牛和其他一切老使役牲畜们“安度晚年”,自然而终才对。否则,大讲人道主义的人类,真是愧对奶牛,愧对一切被人类使役尽了最后力气的牲畜啊!
说到使役牛,无论南方的水牛,还是北方的黄牛、花牛,在劳动态度方面,在干起活儿来不偷懒、不耍滑、不怕苦、不怕累方面,真真是人的榜样呢!人是承认这一点的,表现了人的难能可贵。
要不怎么会有“老黄牛精神”的说法呢?我们感到一个人很傲,就说他“牛劲儿的”或“牛气什么呀”!牛身上的确有股子傲,有时甚至显得目中无人,但牛的傲不是由于它明白它具有什么强大的进攻性,而是由于它自信于它的劳动能力。所以中国话中,又有“使出了牛劲儿”的说法。役马干活儿有时犯懒,驴子干活儿有时耍奸,而骡子如果一股劲儿不能将车拉上坡,主人再怎么挥鞭子抽它往往也无济于事,那时骡子首先放弃了自信。而牛不像它们那样。牛拉不动时,比主人还急、还躁,那时它就会跟陡坡较上了劲儿。它低下头,瞪起一双牛眼,仿佛在说:“今天我拉不上去,我就不是一头牛!”牛往往拉断了套绳。爱自己牛的主人,其实此际是绝不鞭牛的,怕牛硬拼牛劲儿累伤了。他也许反而会拍拍牛脑门,牛脖子,使他的牛平息平息牛脾气。牛如果“罢工”了,那么无非是由于两种原因,或者是劳动强度确实超过了牛的最大体能极限,或者是人使役的不得法,牛犯脾气了。
牛脾气是倔脾气,倔起来,往往使人无可奈何。我见过那样的情形人暴跳如雷地挥鞭抽牛,而牛就是岿然不动,四蹄仿佛生根了。鞭子落在身上,眼睛都不眨一下,好像鞭子没抽在它身上,抽在一头石牛身上似的……牛一旦被惹急眼了,那可不得了,会发生惊心动魄的事。我也亲眼见过这样的情形一个人不知怎么把一头牛惹急眼了,或者,是那头牛看着那人别扭,不顺眼,于是竟拉着一车草向那人冲去。那人逃向草甸子,牛拉着一车草追往草甸子。草甸子里有一片塔头,人跑过塔头地带站住了,转身望牛,那意思是不信你还会拉着一车草追过来!牛偏追了过去。草捆子掉了一路,车轮也被塔头颠脱轴了,最后,连那辆车也快被牛拖散了……还有一件事,发生在与我们连一河之隔的另一个连。一头发情期的高大种牛,恋上了一头年轻的小花牛,而人却偏要逼使它去配另一头母牛。这下它急眼了,追着去顶那人。那人一时急迫,侧身藏入了两幢砖房之间的缝隙,牛就坦克似的,一次次朝那缝隙冲撞,直撞得断了角,血染牛头。最终,那头牛把自己撞死了。而那人,也被吓得大病了一场,以后就别人谈牛他变色,畏牛如畏虎了……我们连杀过一头牛,那是很残忍的场面。先将牛拴牢在木桩上,起初牛不知人要对它怎样,老老实实地被人拴。它们被拴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待到从人们的表情中看出不对劲儿了,晚了。于是牛预感到自己活不成了,牛眼中扑扑落下一串串泪来。牛此刻并不挣扎,只是悲哀而已。人举起八磅十磅的大铁锤,抡圆了,照准牛的脑门心就是一锤,于是牛发出“哞”的一声悲叫。一锤,牛的身子一抖;两锤,牛的身子又一抖。总要五六锤后,牛的两条前腿跪下了。它已不再叫,只默默流泪。某些男知青,为了显示他们的勇气,争夺铁锤,抡圆了朝牛的脑门心砸。再接着就有人取来了钐刀头,也就是两尺多长的大镰刀头,锯木段似的,从牛的颈下往上“锯”,于是血如泉喷……我一直想不明白,非是职业屠夫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对亲自参与血腥的宰杀之事,表现出那么大的亢奋那么大的兴趣那么大的快感呢?我们人类从古代就有屠夫这一职业,不正是为了大多数人可以远避血腥的刺激吗?连队里虽然没有专职的屠夫,可是出现些个知青争先恐后人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情形,也是多么的不正常呢?细一思想,那又是青年人心理中多么可怕的一面呢?这可怕的一面,分明与“文革”中的红卫兵暴行有直接关系……那么,该说到斗牛场上的雄牛了在古西班牙的斗牛场上,雄牛注定是要死的。而且,在身上被“助理”斗牛士们的矛刺得血流如注之后,才由主斗牛士一剑结果性命。倘竟不能一剑致死,那就算是斗牛士的无能,看台上的老爷、夫人和少爷小姐们,必大喝倒彩。
斗牛场上的雄牛,被斗到终了之前,眼中皆喷“士可杀不可辱”的怒火。所以它明知牺牲的时刻是到了,还是要勇猛地向前做最后的一冲。牛皮是多么的厚?再锋利的剑,再威武的斗牛士,也不见得耍着花架子一下能将剑刺入牛的体内直抵剑柄。在我看来,那似乎更是牛的自杀。好比对方仗剑向己,自己已然失去了继续决斗的力量,与其等待对方的伤害,莫如自己索性扑向剑端。正是借着雄牛那一股巨大的冲力,斗牛士才达到了目的。斗牛士在喝彩声欢呼声中向看台上抛送飞吻时,牛不屈的两条前腿跪下了。而此前,任何威胁,任何利诱,任何鞭打和沉重的劳役,都是不能使牛跪下的。牛一生只跪两次,是小牛吮母奶时和死前。牛死前的跪,似乎更是一种诀别的仪式,向世界诀别的仪式……人性中冷酷残忍的一面,其实是比任何猛兽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动物并不将异类间的弱肉强食当成种热闹观看。它们虽也麻木地目睹,但也仅仅是麻木罢了,绝不至于看得激动,看得兴奋,看得喝彩欢呼。而且,几乎任何动物,倘让它们隔着铁笼看人带有表演性地杀它们的同类,它们都会产生恐惧,连狮虎豹这等猛兽也不例外。
而人不但惯于将人杀动物当成种刺激的热闹看,有时更甚至将人杀人当成种热闹看,并且往往以此自夸或互夸胆量。
我常想,倘我是一头牛,又不幸被选为斗牛,那么我一定要寻找一个机会冲到看台上去,在自己死之前,先用利角豁死七八个丑陋的人再说……我常想,那前腿跪倒在斗牛场地上的牛,如果也能像人一样地喊,那么它一定会喊:“人,我憎恨你!”并接着用一百种毒咒来诅咒人类吧?
我常想,假如我是上帝,我不让人类的胆量如此之大,而要人的胆量小些,再小些。人类既希望要和平,要太平盛世,那么,还要很大的胆量干什么呢?更准确地说,我的意思是除了表现在探险和营救以及自卫战争方面,人的胆量再表现于其他任何方面,几乎都谈不上是什么勇敢,有时则只表现为残忍。
我常想,人作为人,最好是别被逼到如同斗牛场上的牛那一种境况。真到了那一种地步,我们人对人的仇恨,定会比牛对人的仇恨还强烈十倍!
我常想,人作为人,也千万别像斗牛士将牛逼到绝境一样,以将自己的同胞逼上绝境为能事为快事。死于牛蹄之下牛角之下的斗牛士也是不少的,人应引以为戒,人应有这种起码的明智……而遗憾的是,恰恰是在人和人之间,一部分人类和另一部分人类之间,一方将另一方逼上绝境之事比人对待动物,比动物对待动物的同类现象多得多。古今中外,不胜枚举。而且阴谋种种,险恶种种,歹毒种种,幸灾乐祸旁观取娱的丑陋种种……故人类将永远需要一种自我教育,即人性的世世代代的自我教育……蜂在我们这个七十多亿人的地球上,我想,大约没谁会对蜜蜂不带好感吧?蜜蜂为人类提供的利益,真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但凡算是一个商店,只要它经营十种以上的食品,那么人大抵是可以从中买到蜂蜜的。即使竟买不到蜂蜜,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它所经营的十种以上的食品,至少其中一种必包含有蜂蜜的成分。
蜂蜜这一成分还几乎被普遍地加工到药品中去。所有不健康的和所有希望自己健康起来的人,无论大人还是儿童,首选的保健食品往往是蜂蜜,或是由蜂蜜所提炼的。
蜂王浆对人体的好处更是不消说的。十之七八的护肤养颜品中也都包含有蜂蜜的成分。有时人细想一想,简直会觉得不可思议全世界有七十亿人口啊,而蜂儿又是多么小的东西啊!它采蜜的方式只不过是靠腿上纤细得需用放大镜才看得清的毫毛从花心中粘带。百只蜜蜂如此这般地辛勤劳作百次以上,大概还采集不够一克的蜜吧?而如果七十亿人口中哪怕每天只有五百分之一的人服用一点点蜜,那也是对一千万人的供给啊!
这究竟需要多少蜜蜂每天在采集不止呢?小小的蜂儿还直接解决了多少人的生计问题啊!依赖于它们而全家生计有指靠的,首先当是那些养蜂人。小小的蜂儿是养蜂人不计报酬的“雇工”,它们的工作态度根本无须监督,也无须用奖赏来鼓励或刺激,更无须靠惩罚制裁,因为几千万年以来,还没有过一只蜜蜂是懒惰的。
小小的蜂儿便是养蜂人的“牛”、“马”和“鱼鹰”。农夫和车脚夫有时不得不用鞭子抽他们的牛和马,渔夫必得用绳子勒住鱼鹰的脖子,以防止它将叼到嘴里的鱼先吞入腹中。而蜂的早出晚归,却是根本不需要吆喝的,养蜂人只要将自己的蜂箱照看好就算不失其职了。我家对面的小花园里,每年的春季,都会照例支起养蜂人的帐篷。那是一对父子。我搬到那条街上住时,独生子是少年。如今那儿子已是青年了,他的父亲老了,他已接过了他父亲的班,成为一个有经验的养蜂人了。我和他聊过。他父亲靠养十几箱蜂为他娶了媳妇成了家。他说,他要靠养蜂供他的儿子上大学。他自信那是他完全可以做到的。
我当然是一个对蜂这种小东西怀有极大敬意的人。我对蜂的敬意甚至超过我对蚁的敬意。因为,蚁毕竟也有讨厌的方面。当它对我们的生活构成蚁害,我们就不得不用药消灭它们,像消灭蟑螂和蚊蝇一样。而且,蚁还经常到很脏的地方钻进钻出,这是不由人不讨厌的。但蜂儿却一向本能地往清洁的、环境优美的、有芬芳气息的地方飞。蜂儿是极其讲卫生的小东西。
我对蜂的敬意,不仅因为以上几点,还因为蜂的“和平主义”。蜂是携带武器的小东西。它的武器便是它的刺,犹如古代的弩,犹如现代的枪。但那又是怎样的一种“弩”和“枪”呀,它的“弩弓”上只有一支“箭矢”,它的“枪膛”中仅有一颗“子弹”。这一点决定了它们根本不可能也根本不愿意进行主动攻击。这一点让我想起苏联的一部电影《柯楚别依》,片名用的是一位苏联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色英雄的名字。他是夏伯阳式具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伏龙芝元帅曾赠他一柄战刀,战刀上刻着伏龙芝对他的一句教导:“没有必要不拔,不立战功不插。”
蜂儿的“和平主义”便体现在“没有必要不拔”这一点上。蜂儿是敏感的小东西,它们的家园意识特别强,它们的“武器”从不用来进攻,而是用来保卫家园。由于它们特别敏感,又特别洁身自好,所以它们最难容忍人或别的动物滋扰它们的家园。倘家园受到滋扰,它们必然会群起而攻之。但它们那一种自卫性的最初的攻击,只不过表现为一种威慑,目的仅仅是为了驱赶。如果敌人在它们的警告之下并不退缩,确乎对它们的家园构成了侵犯,那么它们也就只有被迫实战了。而结果呢,不管侵犯者是人或熊,没有不惊慌逃窜的。
胜利往往注定了在小小的蜂儿这一方。“不立战功不插”这一句话,用来形容蜂儿们也同样是非常恰当的。蜂儿这种不战则已、战则必胜的气概,往往也被人类加以利用。正如古代中国人曾利用牛群布下过势不可当的火牛阵,古印度人曾利用受过训的狮、虎、豹充当先头部队一样,在美国对越南发动的侵略战争中,越南军民也曾利用野蜂使美方的正规部队溃不成军……但是蜂的胜利,一向是以自己的生命换取的。当然人类在战争中的胜利,其代价也是人的伤亡。然而情况还是那么不同,因为相对于蜂儿,它们对敌人的攻击,乃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攻击,它们根本不可能进行第二次攻击,之后,它们就必死无疑。而它们的攻击,对敌人却一般不会是致命的(某种毒蜂除外),甚至是小小不可言的。比如它们对人的攻击,涂几滴药水儿就解痛消肿了。没有药水,涂点儿牙膏或肥皂水,也行了。
“没有必要不拔,不立战功不插”两句话,体现在蜂儿们身上,是悲壮的,是惨烈的。
它们以自己的死来实践这两句话。一只蜂儿,用它唯一的一支“箭”,或一颗“子弹”,进行了勇敢无畏的战斗,之后不一会儿,它便掉在地上死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它们不惜以死诠释它们的和平理念及战争理念,包含有这样几层宣言性的自白:
我的装备只够进行一次性的自卫,这足以证明我是多么的主张和平……我不会置你于死地,因为我的本性是温和的……但我也是勇敢无畏的,我愿以我的死使你清楚一个事实蜂的家园是不可以无端侵犯的。
你侵犯了我,你只不过受了点轻伤;我实行自卫,而我死了。我对某些我所厌恶之事即使参加了一次,即使是被迫的,我也还是耻于再活下去了战争对我便是那样的事……真的,在地球上,在包括人的所有生命中,还有别的什么能够做到像小小的蜂儿这样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点蜂儿是做到了。己所不欲,宁死而不二。这一点,蜂儿也做到了。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太容易做到的。所以,倘一个人被蜂蜇了,我的同情,一般并不在人这一边,而在蜂儿那一边。因为人被蜇一下只不过疼痛片刻,最多几时,而一只蜜蜂蜇了人,它接着就只有死了。何况,人被蜇,必首先是人不对的结果。我是孩子时,曾和别人做过这样的事将背心或薄布的衣服用唾沫弄湿一小片,然后逮蜜蜂。逮着了,就用指尖儿捏住它们的翅,迫它们蜇背心或衣服湿了的地方,它们蜇过后,刺便被“吸”在上面了。我们比赛看谁从蜂们身上“缴获”的“武器”多……长大后,知道了我们儿时那样的恶作剧,实际上对蜂是杀害行径,便非常地后悔。
在我们这个地球上,蜂的社会形态和生命意义,是理想化得具有诗性的啊!
蚁
清晨,我在家居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步,见一个孩子驻足于我前边,呆呆地瞪着铺石路面。我走到孩子身旁,也不禁好奇地看他所看是一片树叶在“自行”移动。方向明确,显然“打算”横过石路。
一片叶子当然是不会“自行”移动的,下面肯定有虫无疑。我最先想到的是条毛虫。我应算是个胆大的人,几次在近在咫尺的情况下遭遇过蛇,并不惊慌失措。当知青时,有次在河里游泳,潜游了一会儿,钻出水面换气,猝见一条婴儿手腕粗细、一米多长的蛇,正昂着头朝我游来。三角形的头证明它是一条毒蛇。我当机立断,赶紧又潜入水中,在水下与蛇相错而过。因为常识告诉我,蛇是不会潜游的。还有一次,我带着一个班的女知青背马草,跟随我后的姑娘忽发尖叫她看见用绳子勒在我背上的马草捆中,有半截蛇身垂下来,扭曲甩动不已。它的上半截被绳子勒在马草中了,尾梢竟甩到了我的胯前……那我也只不过镇定地从背上解下马草捆,用镰刀砍死它罢了。
然而一条小小的毛虫或青肉虫,却往往会令我浑身一悸。有次我在家里的阳台上给花浇水,一边自言自语,奇怪哪儿来的虫将花叶吃得残缺不全?小阿姨走到阳台上看了一眼,指着花枝说:“叔叔,你眼睛不管事儿了?那不是一条大青虫吗?”我这才发现我以为的花枝,原来是一条呈“弓”形伪装在花株上的丑陋东西。我竟吓得水杯掉在地上,一口水呛入胸间,进而面色苍白,心跳剧烈,出了两手冷汗。并且,连夜噩梦,梦见家中这儿那儿,到处都是那种令我恐惧的青肉虫……所以,当看到路上的树叶移动而近,我不由得连退两步。我对那孩子说:“快,踩!下边准是条毛虫子!”孩子高抬一只脚,狠狠地踏了下去。树叶停止了移动。然而,在我和孩子的瞪视下,片刻却又开始前进了!孩子害怕了,叫一声“妈呀”转身拔腿就跑。在树叶被踩过的地方,铺路方砖上,留下了五六只或伤或亡的蚂蚁。我不禁因我的判断失误顿感罪过。在那片不足半个信封大小的杨树叶下,究竟排列着多少只蚂蚁呢?十几只还是二十几只?孩子的脚刚才对于它们造成的突然而巨大的不可抗力,为什么竟没使活着的它们舍弃背负着的那片叶子四面逃窜?
我产生了一种企图赎罪的心理,驻足路旁,替那片继续向前移动的叶子担当“卫兵”,提醒过往行人勿踩踏了它。
于是,那片叶子又吸引了几个人驻足观看忽然,叶子不再向前移动了,五六只蚂蚁从下面钻出,以很快的速度回到叶子被踏的地方,拖拽那几只或死或伤的同伴,并跟头把式地想方设法将它们“弄”到叶子上面。这一种堪称壮烈的情形,使人联想到战争或灾难境况中,人对人的搀伤扶残,生死与共……难道,它们在叶子下面开过一次短短的“会议”吗?在叶子停止向前移动的那片刻?是否,在它们想来,它们那几只在不可抗力下伤亡了的同伴,竟意味着是“殉职烈士”和“因公伤残”呢?
毫无疑问,需要那一片叶子的,并不首先是叶子下面的蚂蚁,而是它们所属于的蚁族。它们也定是些工蚁,在为自己的蚁族搬运那一片叶子……蚁这种小小的生命是没有思维能力的,它们的一切行为,无论多么令我们人类惊诧,甚至感动,其实都只不过是本能。故我们人类将仅靠本能生存着的生命,统称为低级生命,尤其将蚁们这一类小生命轻蔑地都叫作“虫”。但某一种本能体现在蚁这一类小“虫”们身上,却又是多么的可敬呀!
那片叶子又开始向前移动了。现在,搬运它的蚁们的数量减少了,它的重量却增加了因为它同时也意味着是“担架”了,但叶子向前移动的速度竟反而加快了。相对于蚁,那片叶子是巨大的,将它下面的蚁们全都覆盖住了,我看不到它们齐心协力的情形,却能想象得到它们一只只会是多么的勇往直前。在它们遭到了一次自天而降的不可抗力的袭击之后,在它们的本能告诉它们,同样的袭击随时会再次发生之前,它们仍能那么的执着于一事,而且是必得竭尽全力的一事这一点令我心大为肃然。
那片叶子终于横穿过石路,移动向路那一边的树林中去了……我和几个观看的人,相互笑笑,也就各自无言地散去。我不知那一处蚁穴究竟在多远的地方,那些蚁们还会有怎样的遭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片叶子终将被搬运到蚁穴里去,即使搬运它的那些蚁们全都死了,死在最后的一只,也会向它的同类们发出信号,于是会有更多的蚁们赶来,继续完成它们未完成之事。而且,并不弃了它们的尸体不管。
那片叶子对于某一族蚁很重要吗?为搬运它而死而伤的蚁们,对于其族的利益而言,是否也算死得其所,伤得其所呢?
回到家里,我头脑中关于蚁们的一些想法,竟怎么也挥之不去了。我记起马克·吐温曾写过一篇短文,对蚂蚁大加嘲讽一只蚂蚁对付着一块比它大得多的骨头渣翻上钻下,煞费苦心地企图将骨渣弄到蚂蚁窝里去。
马克·吐温据此得出结论认为蚂蚁是贪婪的。而我却一向认为蚂蚁是最不贪婪的。我认为人才是地球上最贪婪的动物。与虫、鸟、兽们的占有本能相比,人的贪婪往往令人匪夷所思。
猛兽仅一次捕杀一只食草类动物维生,而人,只要有机会,就会大开杀戒,恨不得能将视野内的动物群体一次次捕杀绝种,为的是最大量地占有它们的皮毛、肉和骨。
猛禽的捕杀行为仅仅是为了生存。在人脑的发达程度才比动物高一点的时候,人的捕杀行为也仅仅是为了生存。后来人的大脑特别发达了,人在许多方面的占有欲望也就更加难以填平和满足了。
“微软帝国”的发展理念,说到底只不过是八个字胜者统吃,无限占有。还说蚁,无论它对付一块骨渣的情形多么可笑,前提却是一点儿也不可笑的,不是受自己的欲望驱使,而是为了族的生存需要。
一只蚂蚁永远不会将某种它觉得好吃的东西带到仅有它自己知道的地方藏匿起来,以便长久独享。它发现了好吃的东西,会立刻传送信号,“通告”它的同类都来享受。
“各尽所能”是马克思为人类所畅想的理想社会的原则之一,而千万年来,蚁类们一向是这样生存着的。工蚁们奉行任劳任怨的传统,兵蚁们则时时准备为捍卫族的安全奋勇迎敌,前仆后继,战死“疆场”。
“按需所取”也是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原则之一。试想,人类的财富得积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经得住全体人类“按需”一取啊!
而在蚁的社会里,千万年来,它们一直是“按需所取”的。在蚁穴里,共同拥有的食物绝不会派兵蚁看守,也没有一只蚁会盗自己的“粮库”。
是的,千万年来,蚁的社会里,从没有过“内贼”,也从没有过贪占现象。蚁的社会,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社会。蚁的社会,却并不因而产生“懒汉”。蚁的本能中没有丑恶的一面,而人性的丑恶面,却往往是连人类自己也觉得恐怖的。
然而,无论我多么赞美蚁和蚁的社会,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即使我有一百次生命,我也不打算用哪一次轮回为一只蚁,在蚁的社会里体会没有丑恶的生存秩序的美好,非因蚁只不过是小小的“虫”,而因蚁的社会里没有爱。
我还愿五十次生命仍做人,活在尽管有许多丑陋及丑恶但同时有种种爱的机会的人类社会。我留恋人类社会的首先一点,并不是因为别的诱惑,而是因为只有体现在人类身上才有丰富多彩的爱的机会……余下的五十次生命,我祈祷上帝使我能以二十次生命变做天鹅,十次生命变做野马,十次生命变做北极犬,还有十次生命,就一次次都变做了松鼠吧!
我喜欢松鼠生存方式的活泼和样子的可爱。我也挺羡慕蝶活得美,但一想到那美要先是毛虫才能实现,就不愿列入生命的选择了……但我哪儿还会有九十九次生命呢?连这唯一的一次,也快耗尽了呀……“十姐妹”出走且说那一天我在家对面的小树林散步,遇见了几个年轻的民工。其中一个拎着纸盒箱,箱四周扎了许多透气孔,见着我,拎纸盒箱的自言自语:“这么大一个北京,竟没识货的人!”仿佛自言自语,其实说给我听。那模样,那口吻,使我联想到那个受高衙内指使,诱林冲中计的卖刀人……我问:“什么?”他们中有人答:“鸟儿……”“什么鸟儿?”“十姐妹……”
好悦心的鸟名我不禁掀开纸箱盖儿一角往里瞅,但见十位“小姐”挤缩一处,十双黑晶晶的小眼睛瞪着我,胆怯而又乞怜。黄嘴边儿还没褪哪,羽毛还没长全哪,毛根间暴露着粉红的肉色,如同一群只扎肚兜儿的光身子小孩儿……并不雅的些个小东西!“卖?”
“卖!”
“多少钱?”
“二十元!”
“太小哇。”“这您就外行啦,养鸟儿都得从小养起。”“不好看呀,跟麻雀似的!”“毛长全就好看了,不好看能叫‘十姐妹’吗?”于是我一念顿生,成了“十姐妹”的“家长”。
最初养在一个极小的笼子里,用两个瓶盖儿喂它们水和小米。后来妻买回了一个漂亮的够大的笼子,于是它们“迁”入了新居,好比住在小破房里的中国老百姓,一步登天搬进了花园洋房。那一天“她们”显得好高兴噢,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们一家三口看着“她们”高兴,各自心里也高兴……自从阳台上有了“十姐妹”,便热闹起来。“小姐”们一会儿“说”一会儿“唱”。“说”时其音细碎一片,吴侬软语似的,使我联想到一群上海姑娘聚在一起聊悄悄话儿。“唱”时反倒不那么动听了,类乎“喳”的一个单音,此长彼短,自我陶醉,没一个嗓子强点儿或可出息为歌唱家的。于“她们”正应了那句话“说的比唱的好听。”
那时我正写作,便不免地会有些烦,常到阳台上去冲“她们”喝唬一句。喝唬一句大概能消停五分钟。于是最后只有关上几扇门,隔断“她们”的噪音,将自己关在最里边的小屋。
安定且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她们”长大得明显,羽毛日渐丰满了,一个个都出落得非麻雀可比了。秀小的头,鱼形的身,颔下和喙根两侧,以及翅膀和尾翼之间,是洁白的绒羽和翅子。若补充些想象看它们,也还算漂亮。
有天我发现“她们”争争吵吵拥拥挤挤地围住饮水罐儿,衔了水梳理羽毛。我想哦“,小姐”们是该洗次澡了。便将一个饼干盒盖注满清水,将笼底抽下,将笼子置于盒盖上,伫立一旁静观。“她们”不争不吵不拥不挤了,一只只侧着头,矜持地瞪我。我刚一转身离去,阳台上便溅水声大作。水珠竟透过纱门溅入室内。偷窥之,见“她们”洗得那个欢呢!而且相互梳洗……于是便宠出了“她们”的娇惯毛病。每至中午,倘不为“她们”提供此项服务,阳台上一片抗议之声,不予理睬简直就不可能。“她们”是很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或者可以说很培养我的文明意识只要我在看着,绝不下水。其实我也不稀罕看,偷窥的行为就那么一次。女人们洗澡的美妙情形我早已司空见惯了,在电影里……原先,鸟笼放在一把椅子上的。阳台下半部是砌严的,小时候它们则只能看到一片天空,倒也都甘于做井底之蛙。有一天“她们”就以“她们”的噪音,提出了开阔视野高瞻远瞩的要求。于是中午洗过澡后,我将鸟笼挂在晾衣竿上。第一次透过阳台窗望到外面的广大世界,“她们”真是显得惊奇极了。“说”了一中午,“唱”了一中午。反反复复“唱”的,在我听来,仿佛始终是那么一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听不得“她们”向我传达的那份儿幽怨,干脆启开笼门,将“她们”放飞在阳台上。不消说,从此我更得勤于打扫阳台了……我常想起买下“她们”时的情形。不知命运如何,“她们”的那份儿胆怯好可怜的。不愁冷暖不愁饥渴了,就产生了对“居住”条件的高要求。“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了,就渐渐滋长了“贵族”习惯,每天还得洗次澡。一旦“贵族”起来了,则又开始向往自由了。给予了“她们”一个阳台的自由范围,最初的喜悦和兴奋过后,又分明地向往起“外面的世界”来……有天它们一溜儿蹲栖在窗格上,静悄悄的,都很忧伤的样子,仿佛些个囚徒似的。我几经犹豫,开了一扇阳台窗。轻风和爽气扑人,“她们”都扇动起翅膀来……我说:“小姐们,请吧,我还你们自由……”“她们”一只只从敞开的窗子跳进跃出着,不停地扇翅,一会儿侧头看我,一会儿仰望天空,若有依恋之意……我又说:“想回来时就回来,这扇窗将随时为你们打开……”我也满怀着对“她们”的依恋,离开了阳台。半小时后,十只鸟儿剩下五只了。一个小时后,阳台上一只鸟儿都不见了,顿时寂静得使人悒郁……有几只鸟儿飞回来过吃点儿食,饮点儿水,洗次澡,又飞走……从此,我在早晚散步时,总能听到“她们”的声音,传出自小树林里。我的“丫头”们的声音,我是听得出来的……有天我发现一只鹞鹰,在附近的树林上空盘旋。我想,说不定它是被我的“丫头”们的叫声引来的,伺机加害于“她们”。于是我赶快回到家里,找了一根长长的竹竿,挂上彩布,在树林中奔来奔去,挥舞着,大叫着,直至将那残害弱小的枭禽驱逐遁去……有天我发现别人家养着两只鹦鹉的笼子里,也有一只“十姐妹”。两只鹦鹉都啄“她”,啄得“她”没处藏没处躲。紧缩一隅,尾巴挤出在笼外。见了我,便在笼子里“炸”飞起来,叫个不停,其音哀婉。我想,那一定是我的“丫头”中的一只,想吃食,想饮水,或想洗澡,误入了别人家的阳台……于是我将“她”讨回,养了几日,又放飞了……有天早晨,在公园里,我见到一个张网人,一次用网粘住了三只“十姐妹”。
我想那也肯定是我放飞的鸟儿,我将“她们”再次买下,养了几日,也又放飞……“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在人的城市里,对鸟儿们也是这样的……自由,在本质上,其实也是人对他人的责任感最完善的摆脱,正如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每见到别人笼子里的一只“十姐妹”都买下放飞一样。在这么一种社会形态下,若同时没有法的威慑,没有宗教对心灵的影响,大多数人,就只有像我养过的“十姐妹”一样,提高防范的能力,并靠运气活着了……有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老了的自己,被十个女儿围绕着,还有十个女婿侍守一旁尽管这有悖计划生育法,而且“十姐妹”也并非就全是“丫头”,但仍没妨碍我做了那么一个很幸福的梦……咪妮与巴特我家所住的院子,临街有一处很大的门洞,终年被两扇对开的铁栅栏门封着。左边那一扇大门上,另有小门供人出入。但不论出者入者,须上下十来级台阶。小门旁,从早到晚有一名保安值勤,看去还是个半大孩子,一脸稚气未褪。
我第一次见到咪妮,是在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它“岿然不动”地蹲在小保安脚边,沐浴着阳光,漂亮得如同工艺品。它的脸是白色的,自额、眼以上,黄白相间的条纹布满全身。尾巴从后向前盘着,环住爪,看去只有两三个月大,一点儿也不怕人,显得挺孤傲的,大睁着一双仿佛永远宠辱不惊的眼,居高临下地、平静地望着街景。猫的平静,那才叫平静呢。
我问小保安:“你养的?”他说:“我哪儿有心思养啊,是只小野猫。”
从楼里出来了一个背书包的女孩儿,她高兴地叫了声“咪妮!”旋即俯身爱抚,边说:“咪妮呀,好几天没见到你了。昨天夜里下那么大雨,你躲在哪儿啊?没挨淋吧?”
小野猫仍一动不动,只眯了眯眼,表示它对人的爱抚其实蛮享受的。那女孩儿我熟识,她家和我家住同一楼层,上五年级了。
我问:“你给它起的名字?”她“嗯”一声,从书包里取出小塑料袋,内装着些猫粮,接着将猫粮倒在咪妮跟前,看它斯文地吃。
我又问:“既然这么喜欢,干吗不抱回家养着啊?”她的表情顿时变得失意了,小声说:“妈妈不许,怕影响我学习。”“多漂亮的小猫呀,模样太可爱了!”不经意间,有位女士也站住在台阶前了。
我和她也是认识的,她是某出版社的一位退休编辑,家住另一条街,常到这条街来买东西。
女孩儿立刻说:“阿姨,那您把它抱回家养着吧!”连小保安也忍不住说:“您要是把它抱回家养着,我替它给您鞠一躬!这小猫可有良心了,谁喂过它一次,一叫,它就会过去。”
退休的女编辑为难地说:“可我家已经有一只了呀,而且也是捡的小野猫。”他们三个的目光一齐望向我,我亦为难地说:“几个月前,我家也收养了一只小野猫。”
于是我们四个的目光一齐望向咪妮,它吃饱了,又蹲在小保安脚边,不动声色,神态超然地继续望街景。给我的感觉是,作为一只猫,它似乎懂得自己应该是有尊严的。只要自己时时刻刻不失尊严,那么它和人的关系就接近着平等了。确乎的,它一点儿都不自卑,因为它没被抛弃过……而和它相比,巴特分明是极其自卑的。巴特是一条流浪街头的小狐犬,大概一岁多一点儿。小狐犬是长不了太大的,它的体重估计也就七八斤,一只大公鸡也能长到那么重。它的双耳其实比狐耳大,却不如狐耳那么尖那么秀气。全身都是白色的,只有鼻子是褐色的。小狐犬的样子介于狐和犬之间,说不上是一种漂亮的狗。它招人喜欢的方面是它的聪明,它的善解人意。
我第一次见到它,是在离我们这个社区不太远的一条马路的天桥上。我过天桥时,它在天桥上蹿来蹿去,一忽儿从这一端奔下去,一忽儿从那一端奔上来,眼中充满慌恐,偶尔发出令人心疼的哀鸣。奔得精疲力竭了,才终于在天桥上卧下,浑身发抖地望着我和另一个男人。我俩已驻足看它多时了,那男人告诉我他亲眼所见,一个女人也就是它的主人,趁它在前边撒欢儿,坐入一辆小汽车溜了……尽管我对它心生怜悯,但一想到家里已经养着一只小野猫了,遂打消了要将它抱回家去的闪念。我试图抚摸抚摸它,那起码足以平复一下它的惶恐心理,不料刚接近一步,它迅速站起,跑下了天桥……从那一天起,它成了附近街上的流浪狗。有一个雨天,我撑伞去邮局寄信,又见到了它。它当时的情况太糟了,瘦得皮包骨,腹部完全凹下去,分明多日没吃过什么了。白色的毛快变成灰色的毛了,左肩胛还沾着一片泥巴,我猜或是被自行车轮撞了一下,或是被什么人踢了一脚。它摇摇晃晃地过街,不顾泥不顾水的。邮局对面有家包子铺,几名民工在塑料棚下吃包子,它分明想到棚下去寻找点儿吃的。如果不是饿极了,小狐犬断不会向陌生人聚拢的地方凑去的。然而它连走到那里的气力也没有了,四腿一软,倒在水洼中。我赶紧上前将它抱起,否则它会被过往车辆压死。在我怀里,那小狗的身子抖个不停,比我在天桥上见到它那次抖得还剧烈。但凡有一点儿挣动之力,它是绝不会允许我抱它的。它眼中满是绝望。我去棚下买了一屉小包子给它吃有我在眼前看着,它竟不敢吃。我将它放在一处安全的、不湿的地方,将装包子的塑料袋摊开在它嘴边,它却将头一偏。
一名民工朝我喊:“嗨,你守在那儿,它是不会吃的!”我起身离开数步,回头再看,它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以后,只要我在街上看见它,总是要买点儿什么东西喂它。渐渐地,它对我比较信任了。有次吃完,跟着我走,一直将我送到我们那个院子的台阶前。“巴特”是我对它的叫法,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狗就叫“巴特”。
某日,我在台阶上喂咪妮,巴特出现了。它蹿上台阶,与咪妮争食猫粮,咪妮吓得躲开。我说:“巴特,不许抢,一块儿吃。你看,有很多,够你吃的!”我的声音严厉了点儿,它居然退开,尽管很不情愿,并发出极低微的喉音,像小孩子委屈时的呢哝,扭头看我,眼神很困惑。当我将咪妮抱过来放在猫粮旁,巴特的头转向了一旁。那一时刻,这无家可归的可怜的流浪狗,表现出了一种令我肃然起敬的良好的教养,一种对于一条饥饿的小狗来说实在难能可贵的绅士风度。多好的小狗啊!我不禁想,这么听话这么乖的一条小狗,它的主人怎么就忍心将它抛弃了呢?我抚摸了它一下,又用温柔的语调说:“不是不允许你吃,是希望你谦让点儿。吃吧吃吧,你也吃吧!”它这才又将嘴巴伸向了猫粮。两个小家伙吃饱以后,并没马上分开,而是互相端详,试探地接近对方。当彼此都接受了,咪妮卧在小保安脚边,一下一下舔自己的毛。巴特却不安分,绕着咪妮转,不停地嗅它,还不时用头拱它一下。而咪妮并不想和巴特闹,不理睬巴特的挑逗,闭上了眼睛。巴特倒也识趣,停止骚扰,也在咪妮身旁卧下。不一会儿,两个小家伙都睡着了,咪妮将下颏搁在巴特背上,睡相尤其可爱。
小保安苦笑道:“看,我好像成了专在这儿保护它俩的人了!”傍晚,我碰到了那个经常喂咪妮的女孩儿,她在门洞里玩滑板。她停住滑板,问我:“伯伯,你猜它俩躲到哪儿去了?”我反问:“谁俩呀?”她说:“咪妮和巴特呀,保安叔叔告诉我,你叫那条小流浪狗巴特,我喜欢你给它起的名字。”我说“:我也喜欢你给那只小野猫起的名字。”“你猜它俩躲哪儿去了?”我摇头。“我知道,您想不想去看?”我犹豫一下,点了点头。在我们那个院子最里边,有一处休闲之地。草坪上,曲折地架起尺许高的木板踏道。在两段木板的转角,女孩儿蹲了下去。她说:“它俩在木板底下呢。”仅仅蹲着并不能看到木板底下。女孩儿又说:“您得学我这样。”我便学她那样,将头偏向一旁,并低垂下去,于是看到咪妮和巴特,正在一块纸板上嬉闹。女孩儿说:“纸板是我为它俩放在那儿的。”两个小家伙发现我和女孩儿在看它们,停止嬉闹,先后钻出,跟我和女孩儿亲热了一阵,复钻入木板底下,继续佯斗。
看着一条被抛弃的、心理创伤很深的流浪小狗与一只孤独然而高傲的小野猫成了一对好朋友,我心温暖。比之于人的社会,那一时刻,我忽然觉得,小猫小狗之间建立友爱,则要容易多了。
自那一天起,两个小家伙形影不离。它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家,便是那木板踏道的底下。看着它们在一起高兴的人多了,喂它们东西吃的人也多了。小保安不知从哪儿捡了两个旧沙发垫塞到了木板下,还有人将一大块旧地板革铺在踏道上,防止雨漏下去。两个小家伙喜欢相依相偎地睡在“家”里了。据女孩儿说,咪妮睡时,仍将头枕在巴特背上,似乎那样它才睡得舒服,睡得安全……偶尔,它俩也会跑下台阶,穿过街道,在对面的小铺子间踬踬逛逛的。大概它们以为,人都是善良的。而街对面那些开小铺面的外地人,以及他们的孩子,确实都挺善待它们。看到家养的小猫小狗在一起是一回事,看到一条小流浪狗和一只小野猫形影不离是另外一回事:咪妮和巴特,使那一条街上的许多大人和孩子的心,都因它们而变得柔软了。
我出差了数日,返京第二天中午,艳阳高照,然而暑热已过,天气好得令人心旷神怡。吃罢午饭,我带足猫粮狗粮,去到了门洞那儿,却不见咪妮和巴特。
小保安说:“都死了……”我一愕。
他告诉我一天下午,咪妮和巴特又跑到街对面去了,偏巧街对面停着一辆“宝马”,车窗摇下一边,内坐一妖艳女郎,怀抱一狮子狗。那狗一发现咪妮和巴特,凶吠不止。咪妮和巴特便迅速跑回台阶上,蹲在小保安脚边。那女郎没抱紧狮子狗,狮子狗从车窗蹿了出去,追到了台阶上。咪妮野性一发,挠了狮子狗一爪子。女郎赶到,见她的狮子狗鼻梁上有了道血痕,说是破了她那高贵的狗的狗相,非要打死咪妮不可。小保安及时抱起咪妮,说咪妮不过是一只小野猫,有身份的人何必跟一只小野猫计较?而这时,巴特和那狮子狗,已扑咬作一团。女郎尖叫锐喊,从花店中闯出一彪形大汉,奔上台阶,看准了,狠狠一脚,将小巴特踢得凌空飞起,重重地摔在水泥街面上。咪妮挣脱小保安的怀抱,转身逃入院中。那女郎踏下台阶,也对奄奄一息的巴特狠踢几脚。一切发生在不到一分钟内,等人们围向巴特,“宝马”已开走了……我听得目瞪口呆,良久才问了一句话是:“那,那咪妮呢?”“也死了……躲在木板底下,三天不出来,三天不吃东西……怎么叫它也不出来,喂它什么都不吃……活活渴饿死的……我和几个小朋友把它和巴特埋在一块儿了……”我一转身,见说完话的女孩儿,无声地哭。我,将手伸入了衣兜。无话可说之时,我便只有吸烟。我三口五口就吸完了一支烟。
何以解恨?唯有香烟。唯有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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