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讯问实训教程-侦查讯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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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问策略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战的过程,是一场斗智斗勇、攻心夺志的战斗。侦查人员必须在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大致了解的基础上,在与犯罪嫌疑人的直接接触过程中,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特点,巧妙运用各种侦查讯问策略,通过讯问摧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从而达到讯问的目的。讯问策略种类很多,内容也很丰富,它是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完善,而逐步的更新和产生的,因此,它的内容和形式是无穷无尽的。

    第一节 侦查讯问策略概述

    一、讯问策略的概念

    讯问策略是指在讯问对抗中,讯问人员为查明案情,打破犯罪嫌疑人对抗讯问的防御体系,迫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采取的计谋方略。

    讯问策略是讯问谋略的具体化,是在谋略思想指导下制订出来的。讯问的任务是核实侦查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追查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讯问策略是为实现讯问任务服务的。实现讯问任务是讯问活动的目的,根据讯问进展的不同阶段,可将讯问的目的分解成若干个目标,实现了各个讯问目标,也就达到了讯问的目的,完成了讯问的全部任务。依据讯问策略运用的层次不同,可将讯问策略划分为基本策略(或称总体策略)和具体策略(或称局部策略)。基本策略是为实现讯问的目的服务的,具体策略是为实现各个阶段的讯问目标服务的,具体策略必须服从基本策略,不能影响或干扰基本策略。

    讯问是一场尖锐、复杂的短兵相接的斗争,双方处在激烈的对抗状态,各自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都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所以说讯问又是一场攻心斗智的拼搏。由于犯罪嫌疑人情况复杂,心理状态各有差异,斗争态势多变,讯问人员欲要取得预期的讯问效果,必须讲究讯问斗争的艺术,采取机动灵活的策略方法。充分发挥策略在讯问中的作用,对于克敌制胜,圆满完成讯问任务是至关重要的。

    二、讯问策略的特征

    (一)合法性

    讯问策略必须受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制订和运用讯问策略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刑讯、威胁、恐吓、不负责任的许诺等行为,都与正确实施策略毫不相干,并会严重损害执法机关的威信。

    (二)计谋性

    讯问策略成功运用的基础在于:一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趋利避害心理的基础上;二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认识偏差、行动失误的基础上;三是建立在犯罪嫌疑人心理相容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其合意性和合理性的心理因素,使其按照讯问人员引导的方向,逐步就范。我方的建议、影响或引导是否具有合意性,能否符合被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心意,通常是策略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计谋性体现在审时度势地设计,并建立在这些基础上的奇谋方略。

    (三)隐蔽性

    讯问策略是一种隐而不露的讯问方式。“谋成于密,败于泄。三军之事,莫大于密”。任何一个讯问策略都应是隐蔽的,使犯罪嫌疑人在不知不觉中按照策略的客观规律就范。讯问策略一旦被识破,暴露了它的真实意图,不仅会失去应有的意义,而且可能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

    (四)全面性

    讯问策略是整个侦查讯问活动的指导方针,它是对完成侦查讯问目标应采取何种侦查讯问方法的一种筹划或构想。一方面,它要从讯问全局出发,确立侦查讯问的方向和步骤;另一方面,它要统领、指导有关的侦查讯问方法,完成侦查讯问方法的最佳组合。

    三、制订讯问策略的原则

    (一)依法

    依法原则就是制订和实施讯问策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不允许只求达到讯问目的而不择手段,甚至采取引供、诱供、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去获取口供。

    (二)有据

    有据就是讯问策略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证据基础上。离开案件事实和一定证据而制定出来的讯问策略必将使讯问陷入僵局,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

    (三)有理

    有理就是讯问策略必须符合情理,符合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使其心理上可以接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或批评其错误态度时,要据理而行,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入情入理。不要老是态度严厉;示之以威,更不能动之以武。理通情方至,逆情悖理,难以奏效。

    (四)有利

    有利就是制订讯问策略要从全局、长远出发,讯问策略要有利于实现讯问的总目标。有时为了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虽然可以做一些暂时的、必要的让步,满足犯罪嫌疑人某些合理的要求。这样做有利于缓和讯问气氛,促其转变态度,如实供述。但是,必须要有利于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有利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五)有节

    有节就是对犯罪嫌疑人严厉的批评,或依法进行的惩戒,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适可而止,不能得理不饶人,要有节制。

    第二节 常用侦查讯问策略

    一、攻心夺气

    攻心夺气是指用各种说服教育的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刺激和影响,纠正错误的认识,启迪正确的情感,达到瓦解其对抗讯问意志的一种讯问策略。这是侦查讯问中的基本策略。犯罪嫌疑人赖以对抗的精神支柱,是出于一种思想认识和心理自信。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总是谋划防御措施,并竭尽全力施展各种伎俩与侦查讯问人员相对抗,以达到掩盖犯罪事实、减轻或逃避罪责的目的。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对抗侦查讯问的行为和态度,是受其思想认识、道德情感、自信心理支配的。这是促进犯罪嫌疑人敢于对抗,拒不交代罪行的精神支柱和内部推动力。不破除其精神支柱,不催垮其意志力,犯罪嫌疑人是不会放弃对抗态度的,是不会如实交代罪行的。攻心夺气是改变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情感,消除犯罪嫌疑人供述心理障碍的有效的讯问策略。“气实则斗,气夺则走。”“夺气”才能瓦解其心理意志,而“夺气之法,则在攻心”。攻心是夺气的途径,夺气是攻心的结果。攻心就是用正确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和客观事实、利害关系,去揭露、批驳犯罪嫌疑人的错误认识,去启迪、激发犯罪嫌疑人的正确情感,使犯罪嫌疑人接受和相信讯问人员传达的信息,否定其错误的思想认识,抑制其不良的心理倾向。夺气就是夺其志、挫其锐、消其势,就是要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施加心理影响和刺激,使其心理防线瓦解,无法再形成对抗的意志,或不敢再坚持对立的态度。

    攻心夺气策略由于在讯问中的作用而被普遍使用。它不仅避免了对案件事实进行每件事每个情节的追讯,能够省时省力,保证讯问质量,还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改造。因此历来有“攻心为上”的提法。

    对于畏罪心理严重的讯问对象,首先要讲明罪行是客观存在的,犯了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坦白交代,才能从宽处理。如果隐瞒、欺骗,就将受到严惩;其次,要侧重讲坦白从宽和立功赎罪的一面,并选择坦白从宽的典型实例,启发其正视现实,减轻思想压力,鼓起坦白的勇气。

    对于顽固对抗的讯问对象,首先要揭穿其外强中干的虚弱本质,阐明政策、法律的严肃性,讲明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企图都是徒劳无益的,并义正词严地指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弃恶从善是惟一正确的出路,倘若执迷不悟,藐视法律,必将严惩不贷;其次要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深入浅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激发其尚未泯灭的良知,消除其对立抵触的情绪。对于侥幸心理严重的讯问对象,首先应向其阐明: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任何犯罪都是会留下痕迹的;公安机关依靠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和技术侦查手段,一定能获取罪证;迟交代不如早交代,被迫交代不如主动交代。其次应向其说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在掌握作案事实和犯罪证据的前提下做出的,并结合生动实例打消其侥幸心理。对于家庭观念强的讯问对象,要指出所犯罪行给其家庭、亲属带来的痛苦与危害,坦白交代对本人和家庭都有利。对于那些顾虑本人受到处理可能导致夫妻感情危机的人,则应讲明:悔过自新,既是政府的要求,也是亲人的希望。同时,积极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

    二、避实击虚

    避实击虚,是指利用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薄弱环节,造成其疏忽大意、不知所措或自相矛盾,进而使犯罪嫌疑人的防御体系崩溃,不得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一种讯问策略。避实击虚策略是根据犯罪嫌疑人防御的特点提出的。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拘捕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惩罚,都制订了对付讯问的防御计划。这个防御计划,因为与犯罪事实相悖,受到信息不足的限制,而且又是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支配下制订的,必然暴露出虚弱之处。

    犯罪嫌疑人防御上的虚弱,可以理解为犯罪嫌疑人防备意识和防备程度上的强弱。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虚实也是相对而言的,它还和侦查讯问人员对案件的判断是否清晰、掌握证据的多少和对讯问的适应能力大小有关。凡是侦查讯问人员对案件情况不明、掌握证据不足、适应性差的问题,即使犯罪嫌疑人的防御很弱,也应看作是防御的坚实之处。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虚实不是固定的,在一定条件下,虚可以变为实,实又可以变为虚。

    在讯问中运用避实击虚策略时,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不仅要能够发现犯罪嫌疑人防备的虚弱之处,而且要善于运用各种方法,例如,影响情绪、分散注意力、造成错觉等,把犯罪嫌疑人的防御由实转化为虚。第二,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防御的虚弱处,就要不失时机地进攻,否则,当他清醒过来或赢得时间之后,防御的虚弱之处就会因其增强防备意识或重新布置防线而变成坚实之处。

    三、重点突破

    重点突破是指把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中的某一个问题作为主攻方向,采取正面进攻的方式,迫使其如实供认,从而不得不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的一种讯问策略。重点突破策略一般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我们掌握了比较确实充分的证据,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第二,犯罪嫌疑人初次与我们打交道,缺少反讯问的经验,思想处于惊慌混乱的状态;第三,犯罪嫌疑人承受心理压力的能力不强;第四,犯罪嫌疑人没有防备的问题。另外,有时为解决某种特殊的问题,也可以采用这个策略。

    实施重点突破策略,关键是选择突破的重点问题。重点问题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某一个犯罪事实,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某一种抗拒的精神支柱。我们这里所指的重点,一是决定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主要罪责的事实和情节;二是犯罪嫌疑人赖以抗拒的精神支柱。但作为重点问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通过这个重点问题的突破,能够迫使犯罪嫌疑人交代全部或主要的犯罪事实。就是说,通过重点问题的突破,可以达到各个击破的目的。其次,在这个重点问题上,讯问人员必须具有优势。就是说既要对案件有较高的透明度,又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足以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认。采取重点突破策略之前,先要探明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态度,根据认罪的程度运用其他的讯问策略,形成实施重点突破策略的一种有利的讯问情势。实行重点突破策略时,一定要态度坚决,锲而不舍,一追到底。不能让犯罪嫌疑人的种种抵赖和狡辩动摇信心,或产生恻隐之心,一念之差,就可能前功尽弃。

    在运用重点突破策略时应着重把握三个环节:

    第一,提问明确,态度坚决。讯问人员的发问不能含糊不清,躲躲闪闪,而应该明确指出罪行,直指要害,干净利落,不使其有回旋的余地。如某地曾发生一起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舌头被受害人咬伤,根据这一线索,公安机关于次日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在先发和加压谋略的指导下,采取重点突破的策略,直截了当地发问:“你的舌头是怎么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开始还试图抵赖罪行,推说是自己吃饭时不慎咬伤的,讯问人员进一步严正指出:“自己绝不可能咬到自己的舌根,而且你昨晚打牌时还大喊大叫,舌头还未被咬伤。”由于紧紧抓住犯罪事实的核心情节作为重点问题进行突破,提问明确,态度坚决,犯罪嫌疑人无法继续抵赖,在讯问人员的进一步政策攻心下只得如实交代犯罪的经过。

    第二,锲而不舍,一追到底。运用重点突破策略时,一定要抓住犯罪嫌疑人抗拒意志动摇、精神防线崩溃之机,乘胜追击,锲而不舍,一追到底,把主要情节一举查清。不能让犯罪嫌疑人的种种抵赖和狡辩动摇信心,或产生恻隐之心。否则,一念之差,就可能前功尽弃,犯罪嫌疑人重整防线后就会继续抵赖或翻供。如在一起杀人案的讯问中,当犯罪嫌疑人处于极度矛盾之中时,讯问人员锲而不舍,紧追不放。

    问:“你抓紧时间把问题谈清楚,这对你有好处,对家里也有好处,你也可以从沉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

    答:“今天负担确实太沉重了,人都要疯了,明天你们再提审我,我回去想想。”

    问:“我们希望你不要错过机会,要有一种紧迫感,不能总是靠拖过日子,拖一天复杂一天,精神负担一天比一天重。”

    答:“我也是这么想的,明天你们找我谈。”

    问:“你有什么原因要等到明天再谈呢?你是回去考虑对策还是干什么?”

    答:“我没有这种想法。”

    问:“那是回去干什么呢?难道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考虑清楚吗?”

    答:“我相信是不会出现反复的。”

    问:“那么你就把你干的事情简单谈谈。”

    答:“我只是一种请求,让我回去考虑一下。”

    问:“你提早一天谈提前一个小时谈对你都会有好处,你今天谈出来我们会认为你是在教育下悔过了,别人也认为你态度好。”

    答:“要是明天谈呢?”

    问:“明天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早一点好一点。”

    答:“那我就明天谈,如果说你们要听简单的,那么我就讲一句,我承认杀人,至于详细的情况我回去想清楚后明天再谈。”

    问:“我们不只是要你讲你杀人,你把情况讲一下,详细情况我们以后谈。”

    答:“你们不要对我不放心,我不会出尔反尔。”

    问:“我希望你能把问题讲清楚,我们到时候对你的态度要向检察院和法院介绍的,我们凭的是材料,所以希望你今天把问题讲清。”

    答:“我想明天能把问题讲清的。”

    问:“我们给你时间考虑,但你把大概问题讲清楚。”

    答:“我今天晚上把问题想清,明天对问题有什么说什么,但我不是怕或是什么原因不讲。”

    问:“如果有什么对你有好处的原因我们可以同意。”

    答:“我回去考虑,不管怎么样我干了坏事,也是罪有应得,谈出来对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也可以是一个告诫。”

    问:“你既然承认人是你杀的,那你就讲清楚是怎么杀的?”

    答:“我明天讲详细一点,这很复杂,头脑中也很乱。”

    问:“你先简单地讲讲。”

    答:“唉,好吧……”

    可见,如果讯问人员没有锲而不舍的意志和行为,将会失去一次良好的突破的机会。因此,在运用重点突破的策略时一定要抓住重点问题锲而不舍,一追到底。

    第三,留有余地,灵活应变。运用重点突破的讯问策略能够一举突破当然最好,但是,犯罪嫌疑人是狡猾的,讯问人员如果不留有余地,对无把握的问题说了满话、绝话,往往容易给讯问造成被动,使以后的讯问活动无法进行。而如果能够留有余地,灵活应变,则可以使多种讯问策略构成一个最优的整体,使讯问不断深入,使讯问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四、迂回渐进

    如果侦查人员掌握的证据材料不充分,对证据材料的可靠性尚有疑问,或者侦查人员对全部案情还不十分清楚,犯罪嫌疑人不如实供述时,为了掌握讯问的主动权,避免使讯问陷入僵局或被动,在讯问中一般可采用迂回渐进的讯问策略,即不直接触及案件的要害问题,而是围绕讯问目标,由表及里、由远及近、由浅入深,逐步扫清讯问案件要害及核心问题的障碍,逐步接近目标,待完成包围,堵住退路后发起攻势,一举突破。如果讯问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重点突破的侦查讯问策略,那是一种冒险行为。一是暴露了侦查讯问人员没有掌握情况,仓促上阵;二是追紧了,逼出了假口供,使讯问走上歧途。所以只能采取迂回渐进的侦查讯问策略。该策略实施的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经过讯问,调查的问题不存在而被否定,这对纠正冤假错案有好处;二是经过讯问,调查的问题得以进一步明确,并且查到了可靠的证据,这就为最后采取重点突破的侦查讯问策略创造了条件。

    迂回渐进的讯问策略通常以谈话形式开始,从侧面提出问题,在平缓的气氛中进行。第一,侦查讯问人员提出一个总的问题,要求犯罪嫌疑人自由陈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事实根据,造成一个缓和的气氛,以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和敌视心理。第二,在犯罪嫌疑人无意中或麻痹大意的情况下,问清与案件的实质和核心问题有关联的周围情况。这些周围情况可以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联系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情况,也可以是与犯罪事实有必然联系的其他问题。这时要求侦查人员的提问要全面仔细,针对性要强,目的是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中发现矛盾,切断伪供狡辩的退路,使其作茧自缚,难圆其说。第三,在揭露矛盾的基础上,把握时机,直接追讯案件的实质或核心问题,最后突破案情。发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中的矛盾是实施迂回渐进的关键,迂回讯问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矛盾,堵死犯罪嫌疑人狡辩抵赖的退路,是为了渐进,最后追问案件的要害和核心问题。采用迂回渐进的策略要注意两点:一是所提的问题不要离主题(中心问题)太远,漫无边际;二是所提的问题要让犯罪嫌疑人能够回答并且容易回答。

    如某盗窃财会室巨款案件,讯问人员掌握的材料有三件:一是财会室的抽屉上有一枚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指纹;二是犯罪嫌疑人同其堂弟接触频繁,表现反常;三是有一人看到犯罪嫌疑人在发案时间内到过盗窃现场。讯问开始,侦查讯问人员首先让犯罪嫌疑人详细叙述案发前后他曾到过何处,接触过何人,办过何事。经过查证,其供词大部分真实,但有一点不对。他说发案当晚从8点到11点自己同几个人打麻将,但与他一起打麻将的人都在10点就散了,其家人证实他在11点多才到家。第二次讯问时,集中让其交代该问题。几经反复,结合其他证据,最后,他不得不招供。

    再如在一起杀人案件的讯问中,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衣物上有血迹,但考虑到其过去曾因肺病吐过血,如果直接指出血迹,对象可能以肺病吐血抵赖。所以,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并没有急于出示血迹这个有力证据,而是从关心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入手,巧施计谋。讯问人员先问犯罪嫌疑人肺病有无治愈,最近有无吐血,对象不知是计,如实回答没有,经过反复盘问后,该对象明确肯定肺病已经治愈数年,一直没有吐过血。至此,犯罪嫌疑人的退路已经被自己堵死。此时,讯问人员突然出示证据,指出衣服上留有血迹,该犯罪嫌疑人一时竟无计可施,狡辩说是因为自己生肺病吐血所致,讯问人员严正指出其刚才已肯定近几年再未因肺病吐过血,狡辩只能从重处罚,该犯罪嫌疑人这才明白中了圈套,可是退路已被自己堵死,只得如实交代了罪行。

    五、将计就计

    所谓将计就计就是有意让被讯问对象施展反讯问伎俩,等到充分暴露后再予以揭穿。它既是一种利用的策略,也是一种后发的策略。将计就计可以称之为后发制人,目的是让犯罪嫌疑人产生讯问人员已经上当受骗的感觉,从而大胆表演,为我们的反击创造有利的条件。在讯问活动中,这种策略往往用于对付那些性格外向、反应迅速、喜欢夸夸其谈、主动与讯问人员交锋或企图蒙骗侦查讯问人员的犯罪嫌疑人。它虽然也要迷惑犯罪嫌疑人,也要利用犯罪嫌疑人的破绽,但常常不是主动实施,而是顺水推舟,以静制动,对犯罪嫌疑人的反讯问行为给予“默认”,必要时还附和几句,使犯罪嫌疑人在得意忘形之中露出马脚,或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我方的包围圈。所以虽然它是后发型和利用型的讯问策略,但是却有着较强的攻击力,往往会使得犯罪嫌疑人面对讯问人员的追讯难以抵赖,作茧自缚,自吞苦果。

    将计就计的讯问策略一般分为佯装中计、促使暴露和适时反击三个环节实施。因此,在实施此讯问策略中,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个性有深刻的了解掌握,对真实的事实有准确的认识,在讯问策略的实施活动中要善于把握突破的时机。第一,佯装中计。不让犯罪嫌疑人感觉到侦查讯问人员已经中计,他们就会继续施展反讯问伎俩,直至露出马脚。有的犯罪嫌疑人善于争辩,企图把讯问人员引向非实质问题的歧路;有的犯罪嫌疑人伪装成无辜者,竭力声辩自己无罪的理由和根据;也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证明自己态度诚恳,愿意交代,不断陈述琐碎的细节;还有的犯罪嫌疑人企图探听消息或与外界取得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情况。这些都是侦查讯问人员“中计”的有利时机。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认识迷惑,讯问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表演佯装不晓,也可以顺应犯罪嫌疑人的作法或要求。第二,促使暴露。让犯罪嫌疑人谎话讲够、表演顺利、充分暴露,才能够使其作茧自缚,在讯问人员反击时无回旋的余地。为此,在犯罪嫌疑人表演之时讯问人员适当加以“鼓励”和“补充”,以使犯罪嫌疑人在“表演”中不知不觉地露出破绽或被我堵死退路。第三,适时反击。将计就计讯问策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反击,就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出现漏洞、主动暴露问题的基础上,突然反驳揭穿,使其难以抵赖。因此,选择正确的反击时机,对将计就计讯问策略的成功运用来说事关重要,反击过早,犯罪嫌疑人尚未彻底暴露,容易打草惊蛇;揭露过晚犯罪嫌疑人有时有所防备,有回旋的余地。

    六、引而不发

    引而不发是指通过一定的语言、行为和气氛的影响,使犯罪嫌疑人形成罪行已经被揭发的观念,从而如实供述罪行的一种讯问策略。引而不发策略是利用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特定的心理态度和特定的环境所造成的思维片面性。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和减轻罪责,总是希望达到某种愿望或不愿出现某种结果,但处在羁押的环境中,又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罪行暴露的程度,不知道侦查讯问人员掌握了哪些证据,因此,不仅急于探听虚实,而且对外界信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向犯罪嫌疑人输入一定的信息,他就会依据自己的主观愿望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判断,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信息来源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往往产生错误的判断,造成已经无法继续抵赖下去的认识,而作出供述罪行的选择。

    引而不发策略多在证据不足或证据不便公开的情况下使用。这种策略传递的信息量很少,但信息的扩张力很大。例如,在向犯罪嫌疑人追讯同案人下落时,只要在问话中引用其与同案人在订立攻守同盟时说的一两句话,便可对其抗拒心理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因此,引而不发的讯问策略利于隐蔽,谋不外泄,情不外露。

    使用引而不发策略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提出的问题必须是真实的,要建立在一定证据或正确判断的基础上。引而不发和“诈唬”有本质区别。“诈唬”是凭主观臆断提出问题,并辅之以虚张声势的渲染。引而不发则是凭客观事实和对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心理状态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而提出问题。第二,讯问中要沉着、坚定,表现出胸有成竹的样子。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对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有透彻的分析,弄清其最关心什么问题,希望出现什么结果,担心发生什么情况。只有摸清了症结,才会有正确的判断,才能对讯问充满信心。第三,力争速战速决,切忌久攻不下。这种策略的成功,在于输入的信息显示出侦查讯问人员将要使用证据,造成犯罪嫌疑人心理失常而发生错误判断。如果对证据总是引而不发,作出即将要出示的架势,时间长了就容易被犯罪嫌疑人识破。为了不至于暴露,使用时应和其他策略结合起来,虚虚实实地进行。

    七、攻其不备

    攻其不备就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防备或来不及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追讯犯罪事实或出示某一证据,给犯罪嫌疑人造成措手不及的局面。《兵镜吴子十三篇》日:“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孙子兵法》也把攻其无备作为“权诈之兵”的精髓。在侦查讯问活动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性,其编造的虚假口供必然与客观事实相矛盾,存在着无法彻底弥补的漏洞。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往往把精力集中在如何抵赖犯罪上,对一般事实则伪装得不多、不加伪装或难以伪装,这就必然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是局部上的“有备”而全局上的“无备”,相对上“有各”而绝对上“无备”。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无备之处即使不被犯罪嫌疑人注意的内容,也是其心理承受力最薄弱的环节,突然攻击,往往能导致其心理防线的彻底崩溃。

    首先,实施攻其不备的讯问策略,要选择犯罪嫌疑人注意的死角。一般来说,在犯罪嫌疑人刚被拘留时,往往来不及准备充分伪装的口供,直截了当地追讯事实,就是攻其不备。因为它利用了犯罪嫌疑人心情紊乱、口供难以周密考虑和自圆其说的有利时机,使犯罪嫌疑人的“备而不全”变成“难以防备”。而对那些已经准备了周密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则要认真分析其案情和心理,判断其抗拒讯问的注意力集中在哪个方面,选择其不加防备或难以防备的问题突破。例如,一名因恋爱不成而将女青年杀死的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追讯有关犯罪的问题十分警觉,竭力躲闪。但是,在讯问人员问及他有关恋爱的经过时却难以回避和防备,果然,他在陈述中不知不觉地流露出报复念头的事实,被我讯问人员抓住了破绽。

    其次,实施攻其不备的讯问策略,还需要达到战略上的欺骗性和战术上的突然性。所谓战略上的欺骗性,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法迷惑犯罪嫌疑人的视线,分散其注意力,迫使犯罪嫌疑人采取错误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突然打击的效果。因为,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经过充分的准备,只有通过局部的迷惑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所谓战术上的突然性,则是在追讯某一事实情况、出示某一证据或揭穿某一谎言时,干净利落,态度坚决,不给犯罪嫌疑人以思考的机会,不给犯罪嫌疑人以狡辩的余地。

    在讯问活动中,攻其不备的讯问策略主要用在局部问题的讯问中,它只有和其他讯问策略共同结合,才能达到讯问的预期目的。

    第三节 侦查讯问策略的辩证运用

    一、“攻心”与“攻城”的辩证结合

    在我国,攻心策略的运用,有着悠久的历史。《襄阳记》中提出“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思想。说明我国古代的政治家、军事家十分重视攻心策略的运用,他们认为夺城要先夺人,夺人要先夺心。要先从心理攻势上下工夫,瓦解对方的斗志,使其失去战斗力,达到不战而胜,就是上上策。这项斗争策略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即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通过攻心起到了内因的作用,稍加外力的作用,就能够促成事物的发展变化。因此,它也完全适应于侦查讯问工作。

    从侦查讯问实践来看,一是犯罪嫌疑人总是千方百计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企图推脱或减轻罪责。不难想像,讯问与反讯问的较量是非常激烈的。如果我们对案件中的每一个事实、每一个情节,都经过反复较量才能使得犯罪嫌疑人予以供述,则必然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显然,这样讯问的效率很低,事倍功半。二是在侦查讯问中,我们只要掌握犯罪嫌疑人赖以拒供的精神支柱和妨碍其供述的心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瓦解突破,就可以在讯问中避免逐事逐项地追讯。我们通常可以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外在言行举止等表现,来研究和认识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心理状态。由此可见,在攻心与攻城的辩证关系中,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攻城即强攻硬取。在侦查讯问中所运用的攻城策略,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顽固抵抗而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况,采用短兵相接的方式直接出击,攻克其防御体系,为全盘获胜扫清障碍的做法。在讯问实践中,攻城的做法通常包括揭露矛盾、使用证据等等。

    讯问实践表明,成功的攻心,能够有效地摧毁犯罪嫌疑人拒供的精神支柱,从而使得犯罪嫌疑人主动供述,达到讯问的目的,完成讯问的任务。在此情况下,讯问人员往往无须出示证据或揭露矛盾,就能够获得犯罪嫌疑人对重大问题的供述,有的甚至主动彻底地供述罪行。讯问人员既没有暴露我方掌握证据的底细,又没有透露证据的来源渠道,就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在运用攻心策略的时候,要注意攻城策略的配合,攻城的作用绝对不能忽视。攻心实际上是一种劝降术,其效果是有限的。如果单纯依靠攻心,有时很难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得到根本转变。需要有一定的“攻城”措施,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我方确实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材料,感觉到再做抵赖狡辩已经对其没有任何好处,从而不得不交代罪行。同样,在讯问中注重攻城的作用,也绝对不能进行单纯的攻城。如果单纯地依靠攻城策略,即依靠使用证据来进行讯问,则往往会使得犯罪嫌疑人“挤牙膏”式地供述,甚至会出现犯罪嫌疑人在证据面前也矢口否认的抵赖局面。等到我方掌握的证据用完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就结束了。因此,攻心与攻城要妥善结合,以攻心为主,攻城为辅。既要强化攻心,建立获胜的思想基础,又要在适当的时候,在关键问题上巧妙地使用证据,揭露矛盾,驳斥谎言,造成大兵压境之势,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讯问工作就能顺利推进。

    二、张与弛的辩证结合

    张弛结合的策略思想来源于孔子的《礼记杂记下》中的“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张而不弛,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这是孔子对周文王、周武王统治经验所作的总结。这种有张有弛、张弛相济的政治斗争策略,富有哲理。这种策略思想也完全适用于侦查讯问工作,客观上讯问本身也需要一张一弛的策略。因为从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方面分析,如果其内心没有一定的心理压力,确实认识到不交代不行,则他是不会如实交代的。尤其是那些罪行严重,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的犯罪嫌疑人,更不会轻易交代。一旦犯罪嫌疑人交代出一个重大问题时,就如同卸下了一个包袱一样,减轻了负担,缓解了心理压力。但是当讯问人员提出新的问题时,犯罪嫌疑人又会产生新的负担和压力。这种变化在侦查讯问中会出现多次,而且会周而复始地变化。我们应该掌握和运用这个规律,根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这种心理变化规律,正确处理好张与弛的关系。

    通常应当采用“弛”的策略而需要减轻压力的犯罪嫌疑人包括:畏罪心理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必死,破罐破摔,以死相抗的犯罪嫌疑人;心理压力过重而悲观绝望的犯罪嫌疑人。对这些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应当通过指明出路,唤起其求生欲望,进行教育疏导等弛的策略方法,以便缓解其心理压力,减轻负担。通常应当采用“张”的策略而需要加大压力的犯罪嫌疑人包括:有罪而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对这些被讯问对象在进行讯问时,应当指出其罪行的严重性,说明因抗拒而从重处罚的严重后果;应当加大压力,使其感到蒙混过关无望。

    张与弛的辩证结合,应当做到张弛适度。讯问人员要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不失时机地采取适当行动,做到该张则张,该弛则弛。在讯问中,如果不看对象,不切实际,一味加压,就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往“死抗”的路上推。因此,在讯问中不能“张”得太狠。当然,也不能“弛”得过分。处理好张与弛的关系,就是要求在加压时要指明出路;给希望时要晓以利害;攻势凌厉快节奏与平心静气讲道理相结合;揭露批驳与肯定赞扬相结合。必须审时度势,以恰到好处为度,张弛交替使用,才能取得最佳讯问效果。

    三、奇与正的辩证结合

    《孙子兵法》篇中提出了“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穹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它的意思是在作战中要以正规部队用常规的打法,去对付正面的敌军,而以奇兵用奇袭的打法,袭击敌人防守薄弱的环节,就能取得战斗的胜利。善于出奇制胜的将帅,其变化就像天地那样不可穷尽,像江河那样不会枯竭。在讯问中运用孙子兵法提出的这项作战策略思想,既要做好常规推进,又要在适当的时机对关键性问题采取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奇袭式进攻,两者完美地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成绩。

    应当注意,“奇兵”和“奇袭”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讯问中不能盲目地追求出奇制胜,比如说经常采用东问一句,西问一句,问得离奇唐突,使得犯罪嫌疑人对提问内容毫无思想准备,也缺乏系统连贯性的思考,供词必然支离破碎。这种做法必然使犯罪嫌疑人认为是有意为难他,从而加剧了对立情绪。可见,对于不必要的问题也采用奇袭方式提问,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但是,对于一些已经编造好谎言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则另当别论。如果仍然按照常规循序渐进方式进行提问,则只能获得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谎言。此时,应当采用以奇为主的讯问策略,用奇兵突袭,并结合运用频繁跳跃式提问等方法,有效地戳穿其谎言。

    四、隐蔽与暴露的辩证结合

    隐蔽是指侦查讯问人员对讯问的战略意图、所掌握的证据材料的来源和底细等都力求隐蔽,使犯罪嫌疑人无从准确地制订其反讯问的攻防策略。暴露是指侦查讯问人员要向犯罪嫌疑人适当传递一定的信息,使其察觉到公安机关已洞悉案件事实真相,并掌握有力证据,隐瞒和抵赖是徒劳的。隐蔽和暴露是侦查讯问中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如果侦查讯问人员没有适当的暴露,事事守口如瓶,犯罪嫌疑人不能从中获得一定的信息,侥幸过关和对抗心理受不到任何冲击,当然不能使犯罪嫌疑人作出如实的供述。但是,侦查讯问人员暴露过度,讯问意图和证据来源与底细让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将助长其狡辩和抵赖心理,对讯问工作更为不利。

    隐蔽与暴露辩证结合的主要方法:一要做到隐蔽有方。要求侦查讯问人员要谋不外泄、情不外露。对于讯问工作的战略意图、讯问计划、证据来源、掌握证据状况、对案情的分析判断等,均应注意严格隐蔽;对于自己的性格、气质、情绪、情感、弱点、办案风格等,也要力求隐蔽。二要做到暴露得法。即要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和运用巧妙的语言讯问,积极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影响,使其认识到我方掌握有充分的证据。侦查讯问中常用的含蓄提问、点滴使用证据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暴露得法的具体方法。

    五、重点突破与迂回渐进的辩证结合

    一般来说,选择恰当的讯问策略,要有一定指向性和稳定性,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或者采用迂回渐进的策略,或者采用重点突破的策略,或者采用其他讯问策略。但是,应当认识到,在侦查讯问实践中没有绝对的迂回渐进,也很少有单一的重点突破,重点突破与迂回渐进以及其他讯问策略之间,往往互相渗透、互相配合,是辩证结合使用的。重点突破与迂回渐进的辩证结合运用,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迂回渐进转为重点突破。迂回渐进策略的实施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讯问与案件有关联的周围情况,发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中出现的矛盾,是量变、是迂回渐进的过程;而以这些矛盾为突破口,讯问案件的实质及核心问题,是质变、是重点突破的过程。因此,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重点突破是迂回渐进的最后阶段和必然结果。如果只单纯使用迂回渐进,总是在外围绕圈子,不注重向案件的实质及核心问题渐进,不注重发现矛盾、利用矛盾突破案情,则迂回渐进的讯问策略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重点突破转为迂回渐进。对于侦查讯问人员认为具备实施重点突破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重点突破难以达到讯问目的时,要果断、谨慎地适时转为迂回渐进的讯问策略。如果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前错误地认为掌握的证据充分、确凿,在讯问中使用了无力的、尚有疑问的证据材料,就会加剧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和抗拒心理,难以实施重点突破;有时侦查讯问人员掌握的材料虽然充分、确凿,但在讯问时由于使用的时机和方法不当,未能击中犯罪嫌疑人的要害,或者是没有选准突破口,也会使重点突破无法继续实施。因此,侦查人员应积极适应这些变化,转而采取迂回渐进的讯问策略,避免使讯问工作陷入僵局。因此,侦查讯问人员在实施重点突破的策略时,要把握好分寸,留有余地,要做好思想准备,即一旦重点突破策略无法奏效时,应当及时转为迂回渐进的策略。

    实训四 讯问策略的单一应用

    一、训练目的与要求

    通过训练,使参加训练的学生熟悉常用的几种讯问策略,包括攻心夺气、避实击虚、重点突破、迂回渐进、引而不发、将计就计等,进一步加深对这些常用讯问策略的理解与把握。而且要熟练掌握单一讯问策略的实施要领与实施过程,要求学生能把课堂教学中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训练之中,训练时对各个环节的操作要认真、细致并严格按照训练安排进行。

    二、训练前的准备

    模拟审讯室及相关的设施;讯问笔录纸张、模拟的案例材料;案件涉及的物品、书证及音像资料等。

    三、训练内容与方法

    教师精选几个能够突出地反映讯问策略的讯问片段,对此讯问片段进行简要分析评断后,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演练,再现该讯问片段的真实状况。组织学生模拟讯问的过程,就是模拟运用讯问策略的过程。学生要对照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正确理解和认识讯问策略的精髓。

    四、注意事项

    模拟讯问活动一定要形象、逼真,尽可能地真实再现讯问过程:训练的主要目的是加深对讯问策略的理解,掌握讯问策略的实施要领,而不是具体的讯问过程;进行模拟讯问的学生要精心选择,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选择。

    讯问策略(一):将计就计

    实施要领:

    1.佯装中计。当犯罪嫌疑人编造谎言洋洋得意时,不予点破,假装上当受骗。

    2.促使暴露。在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虚假事实中,顺势埋设一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以其不容置疑的口气顺势提出。

    3.适时反击。等到犯罪嫌疑人作出肯定回答后,再以调侃式语气予以反击,从而扼制其嚣张气焰,打掉其盲目自信,逼迫其端正态度,改正假话,如实供述。

    训练案例:

    某年某月18日清晨5时许,一夜总会小姐打车回住处,出租车司机将其强奸后扼死,抛尸于公路旁一水沟内。3日后,该司机被刑拘,但其矢口否认有强奸行为。待问及案发当日的活动情况时,他说:“早上4时左右,在青岛火车站拉了两位客人到威海市里去,返回时已接近9时。明人不做暗事,不相信你们可以去查呀!”其态度十分蛮横无理。

    讯问人员“安抚”一番其情绪后,不露声色,顺势实施将计就计的策略。

    问:“你走哪里去的威海?”

    答:“高速公路呀,怎么啦?”

    问:“去威海的路多的是,何必多花钱走那高速?”

    答:“不是我愿意走,客人说有急事,要求走高速,没办法。”

    “这倒也是,”讯问人员点点头,“你刚才说几点钟上的高速路?”

    答:“我说……差不多4点多呀,又怎么啦?”

    问:“用不着一惊一乍的。我们内部通报上讲,18号早上4点半左右,离青岛收费站40公里处,发生了一起咱省历史上最惨的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轿车撞上了,大车把小车碾成了碎饼儿。按你上高速公路的时间,这事儿应该看到的,是不是?”

    (评:尽管犯罪嫌疑人不知有无车祸发生,但发生车祸是极正常的事情,“政府”说得又这么肯定。如果否认,岂不证明自己没走高速公路,更没去威海?其势必会来个顺杆儿爬——开始“上套”)

    答:“对,对,是有这码子事。”

    问:“惨不惨?”

    答:“太惨了。”

    问:“怎么个惨法?”

    答:“那大车把小车都压扁了。”

    问:“小巫见大巫,这也算惨?更残忍的是,不光大车把小车压成了饼,连车里两个人的脑袋瓜也齐刷刷地给压了下来,跟那足球一样,满地滚。”

    (评:这很重要,提出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犹如在绳套上打了个死结。)

    答:“对对对,差点忘了这个茬儿,是满地滚。”

    问:“什么满地滚?”

    答:“脑袋呀!”

    问:“你真看见了?”

    答:“啊?对,真看见了!”

    问:“你也敢看?”

    答:“嘿,看了两眼,就再也不敢往下看了。”

    问:“哼,你‘眼福’可真不浅。是不是大白天做噩梦?你也不想想,这事儿沾边吗?它有可能吗?”

    答:“哎?那不是你说的嘛。”

    问:“是我说的,可我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还不明白是不是?不急,有的是时间,你慢慢琢磨吧。想明白了后,别忘了跟‘政府’说一声……”

    犯罪嫌疑人此时才恍然大悟,尴尬至极。

    讯问策略(二):虚拟证据,避实击虚

    实施要领:

    1.将情理上存在而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某种事实作为已经获取的“真实证据”予以使用,以示警方对案情了如指掌。

    2.精心设计,谨慎施计,确保犯罪嫌疑人感知该“证据”的自然性,从而信其必然性。

    训练案例:邱某伙同他人成立了“中国海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河南、山东等地从事巨额诈骗。归案后,邱拒不认罪,原先办理此案的干警用了近一年的时间也没拿下口供。北京市公安局预审专家马鸿年“出山”后,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准备,首次“过堂”,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将邱制服。

    讯问一开始,连续不断地以攻心、说教、“人文关怀”等展开心理攻势。虽有一定的作用,但力度不够,邱仍不交代实质问题。他自恃其情妇芳芳与之早有攻守同盟,摆出“死抗”架势。当抓住其心理弱点的时机成熟,马鸿年态度陡变,厉声喝道:“政府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这样下去对你不利!你要知道——”他停顿下来,从桌底取出一大包从芳芳住处搜出的牛皮纸包,打开它,亮出裹着的20多万元港币,“逮捕你是有充分证据的!”他使劲点着桌上摆放着的一本卷宗:“我正告你,你要是坦白交代还有一线希望,否则只有死路一条!”说完,握紧拳头挥舞了几下。

    (评:实际上,芳芳并没有承认港币是邱放在她处的,也始终未交代邱的任何问题。这包港币与案件的关系尚不明朗确定,严格说来还不能称其为“证据”。将其作为“证据”使用,可谓“虚实相生”的绝佳注释。)

    邱某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港币和卷宗,足足有两分多钟,他长叹了口气:“怎么说她也是女人,她有她的难处,我不怪她……不过,我能看看芳芳的口供吗?邱的防线已开始动摇,但其提出的这一要求,确实有点儿棘手。

    对此,马鸿年早有预料,他从容不迫地顺水推舟:“想看别人的口供,这是违反规定的。不要再抱什么幻想!”说着走到邱面前,自然地从案卷中翻到芳芳的审讯记录,往邱眼前一伸——捂住正文只让他看了一眼芳芳亲笔写下的“以上记录我看过,记的都对”和签名。

    邱的防线彻底崩溃,开始交代实质问题。其至死都以为是被最信任的人“出卖”了。

    讯问策略(三):以静制动,攻其不备

    实施要领:

    1.主要适用于对付脾气暴躁、性格直爽、缺乏耐性的犯罪嫌疑人。

    2.须让其“看”出讯问人员对他是无可奈何,助长其嚣张气焰。

    训练案例:

    蒋某在北方一城市入室盗窃被现场抓获。其对现行犯罪供认不讳,一再要求“尽快处理”。当令其交代“别的事儿”时,蒋不屑一顾,反而讽刺讯问人员“最好别蒙人,有本事拿出证据来。”办案人员大怒,拍了一下桌子。“咱能不能别拍桌子?”“小样儿,我拍了又咋的!”跟着又是一下。蒋眼珠子一瞪:“少来这一套。你再拍一下试试,我把桌子给你掀了!”讯问形成僵局无实质进展。

    从蒋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十几张山东某制药厂的信纸,根据该重要线索,专程把蒋押送移交山东警方审理,并建议有必要给蒋加加温度。此案千里送人,不接不合适,接了又如何审?

    对蒋关押几天后,经过监控观察和同监人了解,蒋确实脾气暴躁。药厂证明两年前该厂办公室丢失过一部手机和3000多元钱,案子一直未破。警方施以“怪招”,计赚蒋犯。“你坐下吧。”蒋进了审讯室,主审人从公文包里拿出厚厚的一本书,斜靠着椅子看起来,再无二话。眼前一杯水,别无他物。

    蒋起先根本不搭理主审人,跷着二郎腿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来:“你怎么了?”

    问:“什么怎么了?主审人眼皮儿都懒得抬一下。

    答:“我是说,你怎么不说话?”

    问:“说什么?”主审人放下书,一脸的严肃。

    答:“呀,怪事!是你审我呀,你不问,我怎么说。”

    问:“怎么说?到了这个地方,你该说什么自己难道还不知道?”说完,又拿起书接着看。

    蒋不吭声了,又跷起二郎腿。过了一阵子,扭头看主审人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他声音高了八度:“我说,你能不能不看那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问:“你有事儿?”主审人抬起头,满面庄重。

    答:“你到底还审不审了?要是不审,干脆让我回‘号里’睡觉去。真没见过你这样的!”

    (评:此计要的就是这种反应。面对如此“无能“无赖”的主审人,依蒋的脾气,自然会生出鄙视之意和无名之火——不知不觉,他开始中计了。)

    问:“我要是问你,你能说真话吗?”

    答:“那得看你问什么?”

    问:“你提的这条件没道理。算了,咱们没什么可说的了,你还是自己想去吧。”

    “别别,”主动找话说:“咱聊聊,光这么坐着,我真不舒服。”

    问:“说到不舒服,我倒想问问你。你这脸色不大好,是不是来山东有点儿水土不服呀?”

    答:“哎,你还别说,我要提个要求。”

    问:“可以,提吧。”

    答:“来山东好几天了,光是馒头吃不惯的,能不能换成米饭?”

    问:“这恐怕不太好办,进来的人都一个待遇,你不该搞特殊。”

    答:“我是南方人呀,不习惯,这也算特殊?”

    问:“可以理解,你打小就只在家门口转悠,没出过远门儿,就更谈不上适应北方人的生活习惯了。”

    答:“你说什么!”蒋眼一瞪:“我打小就没出过远门?哼!我去过的地方,没准儿你还没去过呢!”

    问:“就你,能去过什么地方?”

    答:“去的地方多了。北到黑龙江,南到广州,往西新疆……这东边,就你们山东吧,我来了不只两次。”

    问:“吹牛谁不会。我告诉你,昨天下午我刚从南非飞回来,明天还得去加拿大,忙着呢!要不今天这么累,懒得问你话。”

    答:“你这才是吹牛呢!”

    问:“不吹牛,真的。我有凭据。怎么,还得我把机票给你看看才相信?”

    答:“照你的话,是说我没凭据了,是不是?”

    问:“我没这么说,就是说了你也拿不出来,那样太难为你了。”说完伸手又要去拿那本书。

    答:“等等!一本破书有什么好看!你们警察怎么都有这个毛病,瞧不起人是不是?”蒋涨红脸回答到。

    问:“算了,算了,用不着发火,就算我说错了,还不行吗?”

    答:“什么叫就算你说错了,你就是错了。你不是要凭据吗?那好,你听着。在青岛我呆过一个月,还有济南。两年前,那制药厂是不是丢东西了,案子破了吗?啊?破了吗?要破了案,那才叫天大的笑话呢!告诉你吧,那就是我干的!嘿嘿!”

    问:“看来我还真小看你了,这样吧,你先把这事儿说详细点儿。”

    答:“什么事儿?”

    问:“药厂盗窃的事儿呀。”

    蒋某猛地清醒过来,跟着就收口:“我说了吗?我什么时候说了?空口无凭嘛!人民警察可不能随便诬陷好人哪。”

    问:“你起来,起来。”主审人不急也不脑,他走到蒋跟前,从其椅子下面取出一部微型录音机,回身又从口袋里取出另一部,“你好好听一听,这里边除了我,还有谁的声音?”

    蒋某的脸一下子成了猪肝色,边听边搓揉着两手:“无所谓,嘿,无所谓……”

    “本来不想这样。”主审摆弄着微型录音机,语气平淡地说:“听说你挺难对付,不妨咱就比试比试,分个高低,不服咱接着来。不过,我倒觉得你不是敢做不敢当的人。把事情都说清楚,这对你没坏处,你说对不对?”

    蒋很狼狈,没正面回答,他主动套起近乎了:“我说,这个……你看的什么小说?”

    问:“你也感兴趣?”把书递过去,“好好学学。”

    蒋接过书一看《汽车修理技术教程》:“怎么,你这么大年纪还学修车?”

    问:“你说呢?”主审人满脸慈祥。

    蒋叹了口气,仰脸冲主审人竖了大拇指:“……想想也是,这不丢人,嘿嘿,不丢人。你老人家坐过去吧,不用你问,我有什么都跟你说。你放心,绝对真话……”

    主审人这才摊开讯问笔录。

    实训五讯问策略的综合应用

    ——对王某受贿案件的审讯

    案件背景:犯罪嫌疑人王某,原某人民团体行政处副处长,利用职务之便,在主管本单位食堂办公楼消防改造的过程中,将工程的标底私自透露给北京某竟标公司副经理刘某,并两次向刘某索要人民币共22000元。案发时刚退休几个月。

    讯问前已掌握的情况:

    1.举报人为单位纪检部门干部并已经提供了工程招标的全部材料。

    2.行贿人为某建筑公司副经理刘某,但是该公司最后并未中标,为此,双方曾闹过矛盾,刘某到王某单位揭发了刘某。

    3.我们已经取得刘某证言,刘某证实王某先后要过两次钱,第一次2000元现金,第二次20000元现金。钱都是刘某直接交给王某的,但交接钱时没有别人在场。

    4.介绍刘某、王某认识的有一中间人金某,金某经常与二人一起吃喝,且王某答应刘某帮忙中标并向刘某要钱的事金某知道一些,但是刘某给钱时金某并不在场。

    5.在刘某与王某闹矛盾后,王某主动向单位纪检部门承认收取了刘某2000元好处费并主动上交。

    6.从王某单位获知王某之前还曾负责过其他几个工程的工作。

    7.从王某干部履历表中得知,王某当过兵,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部门工作过几年,现在已退休在家。有两个女儿已结婚生子,老伴仍在工作并经常上夜班,退休后王某负责接送外孙子上下学。

    8.从王某单位领导处了解到,王某在单位平时表现还不错,曾经到罗马尼亚去开过烤鸭店,为此向朋友和单位同事借钱,后破产,至今未还借款。

    考虑到王某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过,可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我们也做好了攻坚准备。果然,王某一上来就避重就轻,对工程招标的过程进行了如实回答,坦然承认自己收取了某建筑公司经理的2000元钱,并已上缴单位纪检部门。但对举报信中的主要犯罪事实一口否认,也不承认将标底透露给了刘某。而且对刘某的人格大加贬低,称其是因为没有中标而诬告、报复自己。针对如此情况,我们讯问人员迅速应变,重新制定了讯问策略,稍加休息就再次对王某进行了讯问。

    1.引而不发、造势摸底。

    为了探明举报信中的举报事实是否存在,讯问人员决定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进一步摸底,营造出一种凝重的氛围,用平缓而又严肃的语调问话。

    问:“经过前面一段时间的接触,你认为自己的态度如何?要是打分的话,你给自己打几分?”(此时,我们密切注意王的反映)

    答:(思考)

    问:“1分?2分?5分?8分?或是10分满分?”

    答:(不语)

    问:“对你的事又打多少分可好?”

    答:(依旧沉默)

    此处,讯问人员就是采取了引而不发、造势摸底的策略,此项策略一般运用于讯问的开始、对峙双方处于互相试探的阶段。本案中,讯问人员并没有直接指出其什么地方没有如实讲,而是采用模糊语言,引而不发,让其自己去考虑自己究竟什么地方有破绽,同时注意观察其反应,结合现有的证据来初步判断其是否还有其他问题。通过上述问话的摸底,已经可以初步判断出王某存在重要犯罪事实没有交代。

    2.迂回渐进、无中生有、避实击虚、静观其变

    在此阶段,王某虽然心理有些波动,沉默不语,但是如果在证据不是很硬的情况下(交接钱时只有王、刘两人)直奔主题,情急之下,王某仍然会坚持原来的说法,讯问就会出现僵局。因此,为了突破犯罪嫌疑人,讯问人员接下来决定采取迂回渐进的策略,没有直奔案件主题,而是先与王某聊一些与案件既有联系但又不是联系紧密的事情,并进而找准时机,结合避实击虚的谋略,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其犯罪证据已经全部被掌握的错觉,在证据高压下,打破其侥幸心理,使其开始动摇。

    问:“你还出过国吧?”

    答:“去过罗马尼亚。”

    问:“干什么去了?”

    答:“开了一家烤鸭店,后来经营不善,破产了。”

    问:“烤鸭店什么规模?”

    答:“投资有几十万。”

    问:“都有谁投资?”

    答:“我一个人投资,但钱都是从战友、朋友和亲戚处借来的。”

    问:“你都向哪些人借过钱?”

    答:“有战友、同事……”

    问:“说说都有哪些人?”

    答:“我的战友有8人,有张某、李某……”

    问:(打断)“行了,不用说了,这些我们都清楚。”

    此处实际上讯问人员并不了解王某都向谁借了钱,但及时打断不让其说,采取了避实击虚的策略,使其感到我们对这么多细节都了解,更不用说主要犯罪事实了。)

    答:(露出比较震惊的神色)

    问:“他们对你真不错,你借了那么多钱,现在破产了,借的钱怎么办,债多了不愁了吧?”

    答:“哪能不愁。他们都是我的好战友,他们虽然没有催我要,但我哪能不还?”

    问:“你准备怎么还?”

    答:“我还准备借钱去做生意,但以前的战友是不能去借了,张不开那口。”

    问:“你找建筑公司经理刘某提过向他借钱的事吧?”

    答:(犹豫)“……借过。但是他没有借给我。而且工程招标的

    事与借钱没有任何关系,这我也给刘某讲过。”

    此时,王某还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为此,讯问人员对其采用了引而不发的策略,进行了进一步的证据压迫。

    问:“刘某是什么人?”

    答:“是某建筑公司的副经理。”

    问:“他是傻子吗?”

    答:“不是。”

    问:“你也知道,刘某作为建筑公司的副经理,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办事能不留一手吗?(突然拿起案卷中刘某提供的复印标底的收据在王某面前晃了一下后收回)你看看这是什么?这是刘某提供的复印标底的收据!”

    答:(震惊、不语)

    问:“才召投标的事刘某干了也不是一次两次,在钱的问题上就会这么傻吗?”

    答:(沉默)

    问:“再说了,你和刘某之间的事,也根本不是密不透风,在法律面前,别人(暗指金某)会怎么做?是顾全自己还是坚持朋友义气?他是坚持朋友义气的人吗?”

    此时,讯问人员又突然将话题转回案件的主题,使王某措手不及,开始动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本案有一定的证据,但缺乏关键证据或证据不全,因此只能利用已查明的有关情况,针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精神高度紧张,而且容易往坏处想的心理,点而不破,引而不发,使其产生错觉,以为侦查人员已经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在权衡利弊后,被迫交代。如果不是在已查明一定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采用该策略,那不但不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动摇,还会使其嗤之以鼻,认为是讯问人员“瞎诈唬”,顽抗心理反而会得到加强。本案中,刘某虽然提供了王某交给其的标底复印件,并曾向王某扬言自己手里有其把柄。但在交接钱的问题上,刘某并没有证据。金某的情况我们经调查,其介绍王、刘双方认识,主要是为了得些好处并经常跟他们混吃混喝。讯问人员就利用刘某多年的工作经验,向王某暗示刘某掌握其把柄,并已经被警方获取,而且,突然出示复印标底的收据,给了王某当头一棒。但是,讯问人员并没有告诉王某:刘某还掌握其什么把柄,金某向我们提供了什么样的证言。讯问人员也没有向王某点破。另外,王某到罗马尼亚做过生意,并向同事借过钱,这是讯问人员所掌握的,但究竟向哪些人借过钱,侦查讯问人员并没有掌握,讯问人员及时打断不让王某说,使之进一步误以为讯问人员早已对其进行了彻底调查。

    3.晓以利害,攻心夺气

    通过以上策略的运用,王某的心理防线已经开始动摇,但是还在权衡、犹豫之中,没有到马上就供述的程度,需要进一步增加压力,晓以利害,攻心夺气,才能迫使其开始交代。因此,侦查讯问人员接下来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法院行政部门干过,对法律懂但又不是很懂的特点,对其展开法律政策教育和攻心。

    问:“你也是在法院干过,对咱们国家的法律政策也是了解的。你也明白,一个好的态度,对你的事情能否从宽是很重要的。而且,你的问题也没有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就目前而言,也不一定非得逮捕你,也可能对你进行取保候审。但能否对你取保候审,主动权不是在我们这里,而是在你这里。是吧?”

    答:(沉默)

    问:“再说,从数额来看,你的问题也不是很严重,即便是到了法院,也不一定判实刑。但判实刑还是缓刑,认罪态度非常关键,我想不用我们给你多说了吧?”

    答:(沉默)

    问:“你身体怎么样?”

    答:“不行了。有高血压、颈椎病。”

    问:“是啊,年龄不饶人。在这里,我们能对你照顾一些,给你水喝,跟我们吃一样的饭,累了让你休息。但如果进了看守所会怎么样,我想你也知道一些情况吧。”

    答:“我知道。”

    问:“家里经济状况怎么样?”

    答:“我也就上班挣点死工资,我爱人也是。想做点生意赚点钱,结果赔了,欠了一屁股债。想想给家里人带来的负担,我心里也很惭愧。”

    问:“你的心情我们也理解,但是还有机会嘛。你刚刚退休,过上两三年,还能干得动,还可以再想办法还钱嘛。总不能让老伴、儿女替你背着吧。即便是自己力不从心了,也还能接送接送外孙子,看看家,给家里帮点忙嘛。”

    答:(沉默)

    问:“我们把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我们跟你无冤无仇,司法机关一直坚持给出路的原则,我们之所以说这些也是为你着想,接下来,该你如实说说自己的问题了吧?”

    答:(沉默了几秒钟)“让我想一想。”

    此处,我们为犯罪嫌疑人摆明利害,结合其家庭情况用法律、政策及情感教育对其进一步施压,加强心理攻势,终于将王某心理防线彻底摧毁。

    4.抓住机会,给台阶下

    虽然已将王某心理防线摧毁,但由于在第一次讯问中,王某对主要犯罪事实彻底否认,很快就改口,从脸面上过不去。因此,接下来侦查讯问人员要给其创造一个下台阶的机会,既争取其信任和好感,又能使其抛弃顾虑,开始供述。

    问:“其实,你的事情我们已经很清楚了,让你自己讲是给你一个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你是当兵出身,以前表现都不错。现在我们给了你机会,也希望你能为家人、为自己负责,把握好难得的机会。前面你也讲了一些,应该讲态度还可以,但还不是最好的态度。也可能时间也长了,年龄也大了,有些事情一时想不起来,我理解,你不要着急,慢慢去想。”

    (片刻……)

    问:“想好了吧,不要再犹豫了,说吧。

    王某开始供述两次受贿共22000元的犯罪事实。

    心理学认为,人都有自尊心,不愿当众承认自己的错误,一旦有了错误被当众曝光,就会感到难堪,甚至会出现恼怒对抗,来维护自己的错误,如果给对方一个台阶下,把对方的错误变通一下,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对方往往就会按照你为之设置的变通路子走下去,默认自己的“错误”,以此来达到使对方既承认“错误”又保住了面子。因此,在犯罪嫌疑人正处于交罪还是不交罪的十字路口时,不妨给他个台阶。本案正是运用了此种策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之后,讯问人员从其职权范围角度及所经办的业务入手,分析可能以前还有类似的受贿行为,于是继续采取引而不发,以虚击实的策略,对于当前有限证据点而不破,引而不发,乘胜追击,加上思想教育攻心工作做得好,王某很快又交代了接受其他两次受贿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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