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昊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
【译文】万章问道:“舜走到田里,对着天诉说、哭泣,他为什么要诉说、哭泣呢?”孟子说:“因为他(对父母)既抱怨又眷念。”
【诸儒注疏】“舜往于田”,耕历山时也。仁覆闵下谓之“曼天”。“号泣于曼天”,呼天而泣也。事见《虞书》《大禹谟》篇。“怨慕”,怨己之不得其亲而思慕也。
【理学讲评】万章,是孟子的门人。天虽至高而仁,覆闵下所以叫做更天。万章问说:“古称大孝莫如虞舜,然闻舜耕历山的时节,每往到田间便呼曼天而号泣。夫人情必至于抑郁无聊,莫可控诉,乃有号泣而呼天者。舜虽不得乎亲,岂没有感格的道理,却只这等号泣,何为其然也?”孟子答说:“孝子之事亲,幸而安常处顺,固是天伦之至乐,然不幸而偶值其变,则其情亦有大不得已者。盖凡人有所图为而不得,则怨生;有所怀恋而不舍,则慕生。舜惟不得于父母,其怨艾之深,思慕之切,不可解于其心,是以呼天号泣,以自鸣其悲愁困苦之意,此圣人处人伦之变,不得已而然者也。然舜之怨在于己,慕在于亲,但求所以顺乎父母,非怨父母也。万章恶足以知之。”
【元典】
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
【译文】万章说:“‘父母喜欢自己,高兴而不忘记父母;父母讨厌自己,忧愁而不抱怨父母。’(按您这么说,)那么舜是抱怨父母吗?”孟子说:“(以前)长息曾问公明高:‘舜到田里去,我听您解说过了;对天诉说、哭泣,这样对父母,我还不理解。’公明高说:‘这不是你所能明白的了。’公明高认为,孝子的心是不能像这样无忧无虑的:我竭力耕田,恭敬地尽到做儿子的职责就行了,(要是)父母不喜欢我,我有什么责任呢?”
【诸儒注疏】“长息”,公明高弟子。“公明高”,曾子弟子。“于父母”,亦《书》辞,言呼父母而泣也。“恝”,无愁之貌。“于我何哉”,自责不知己有何罪也,非怨父母也。
杨氏曰:“非孟子深知舜之心不能为此言。盖舜惟恐不顺于父母,未尝自以为孝也;若自以为孝,则非孝矣。”
【理学讲评】长息、公明高都是古人的姓名。恝,是无愁的模样。共字,即是供字。万章不悟孟子怨慕之言,又问说:“吾闻人子事亲,见父母爱他便欢忻喜乐,常存于心而不忘。就是父母恶他,加以劳苦之事,也起敬起孝,不敢有一毫怨恨之意,这才是孝子。若以号泣曼天为怨慕,则舜之于亲犹不免有所怨乎!”孟子晓之说道:“圣人的心事,古人亦有疑而未达者。昔长息问于公明高说:‘舜往于田,则吾既已知之,若号泣于曼天,于父母却不知何意。’公明高答说:‘孝莫大于虞舜,其心自有独苦而难言者,是非尔之所知也。’吾推公明高未发之意,以为子之于亲,本有不可解之天性,而适当其变,则自有不容己之真情。若但恝然无愁,略不动意,薄亦甚矣!曾谓孝子而若是乎!吾想舜之存心,只说人子事亲,须要得亲之爱,我今竭力耕田,不过供子职之常事而已。今父母之不爱我,必是孝道有亏,诚意未至,不知我有何罪以至于此,求之而不得其故,此所以呼天呼父母而号泣也。我所谓怨慕者,盖怨己之不得乎亲而思慕耳,岂怨父母哉。”《书经》上说:“负罪引慝,夔夔齐栗。”正是此意,惟其责己之诚,敬亲之至,所以终能感格亲心,而成万世之大孝也。
【元典】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
【译文】帝尧让自己的九个儿子两个女儿,带着大小官员、牛羊、粮食,到田野中侍奉舜,天下的士人投奔他的也很多,帝尧还将把整个天下让给他。(舜却)因为不能使父母顺心,而像走投无路的人无所归宿似的。
【诸儒注疏】“帝”,尧也。《史记》云:“二女妻之,以观其内;九男事之,以观其外。”又言:“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是天下之士就之也。“胥”,相视也。“迁之”,移以与之也。“如穷人之无所归”,言其怨慕迫切之甚也。
【理学讲评】帝,是帝尧。胥字,解做皆字。迁,是移此与彼。胥天下而迁之,是把天下尽皆与之,即禅之以帝位也。孟子说:“舜之怨慕岂但躬耕历山之时为然,当四岳成荐之初,玄德升闻之日,帝尧将历试诸艰,乃使其子九男事之,以观其治外何如。二女妻之,以观其治内何如。凡百官有司牛羊仓廪莫不备具,此时舜在畎亩之中,特一耕稼之夫耳。帝尧这等奉事他,其际遇之非常如此。那时天下之士翕然向慕都来归舜,始而所居成聚,继而成邑、成都,其人心之归服如此。帝尧见舜果有圣德,将欲尽天下而移以与之,使践天子之位,其帝心之简在又如此。夫舜以匹夫之微,一旦而享富贵尊荣之极,宜何如其为乐者,乃为不得顺于父母之故,其戚戚皇皇就如穷人无所归的一般。”盖以不得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既不可以为人子,则此身无所依归,与穷人何异,其怨慕迫切之情,真有不能自解者矣。
【元典】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
【译文】天下的士人喜欢他,这是人人想得到的,却不足消除他的忧愁;漂亮的女子,这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娶了帝尧的两个女儿,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财富,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富有天下,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地位尊贵,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尊贵到当了天子,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士人的喜欢、漂亮的女子、财富和尊贵,没有一样足以消除忧愁的,只有顺了父母心意才能消除忧愁。
【诸儒注疏】孟子推舜之心如此,以解上文之意。极天下之欲不足以解忧,而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真知舜之心哉!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舜起畎亩之中,而处富贵尊荣之极,乃其怨慕迫切如穷人之无归者,何哉?盖视亲为重。则视外物为轻,见可忧之在此,则不见可欲之在彼耳!夫天下之士悦而就之,是人之所欲也,舜乃视之如草芥而不足以解忧。好色是人之所欲,舜以帝尧二女为妻,其荣至矣,而亦不足以解忧。富,是人之所欲,舜有天下之大,其富极矣,而亦不足以解忧。贵,是人之所欲,舜居天子之位,其贵无以加矣,而亦不足以解忧。夫天下之人悦我,美色事我,至富至贵加我,都无足以解其忧者,则必何如而后可以自解乎?”看他心心念念只要顺着父母,感之以诚,使精神流通,无一毫间隔,谕之以道,使志意融洽,无一毫违忤,这等的才无愧于为人为子,而后怨己慕亲之念庶几可以尽释耳。夫父母未顺则中心无可解之忧,父母既顺则天下无可加之乐。舜之所以怨慕者如此。此圣人纯孝之心,非孟子其孰能知之。
【元典】
“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
【译文】人在幼小的时候,就依恋父母;懂得找对象了,就倾慕年轻美貌的女子;有了妻子,就眷念妻子;做了官就思念君主,得不到君主信任,心里就热辣辣地难受。具有最大孝心的人,才能终身眷念父母。到了五十岁上还眷念父母的,我在伟大的舜的身上看到了。
【诸儒注疏】言常人之情,因物有迁,惟圣人为能不失其本心也。“艾”,美好也。《楚辞》、《战国策》所谓“幼艾”,义与此同。“不得”失意也。“热中”,躁急心热也。言“五十”者,舜摄政时,年五十也五。十而慕,则其终身慕可知矣。
此章言舜不以得众人之所欲为己乐,而以不顺乎亲之心为己忧。非圣人之尽性,其孰能之?
【理学讲评】艾,是美好。热中,是躁急心热。孟子既推舜怨慕之心,又申赞之说道:“舜之心,不见外物之可欲,而惟知父母之当顺,其为大孝,是岂常人之所能及哉!大凡人生少时情窦未开,其良知良能,止知道慕着父母,依依恋恋不忍相离,这点纯一无伪之心,不为他念所夺,此天性之本然也。及稍长而知好色,即移其慕于少艾,而此心为情欲所诱矣。及既壮而有室家,即移其慕于妻子,而此心为室家所累矣。及出而求仕,即移其慕于事君,或不得于君而遭际不偶,便躁急心热,汲汲求用,而此心又溺于功名得失之际矣。夫人情之常,因物有迁如此。必是大孝的人,自少至老,终身只慕父母,那孩提爱亲的本心,始终如一。情欲不能为之牵,穷达不能为之变,此孝之所以为大,而超出乎寻常万万也。我观于古,惟大舜为然,盖舜自征庸之后,摄政之时,年已五十矣,而克谐以孝,爱慕其亲,犹如一日,所谓大孝终身慕父母,非舜其谁与归哉!”是可见耕田以供子职非难也,惟身处富贵而不异畎亩之中,则穷达一致,所以为难。少年而慕父母非难也。惟年至衰老而不异幼冲之日,则始终一节,所以为难。古今帝王独称舜为大孝,正以其能为人之所难耳。欲尽天子之孝者,当以虞舜为法。
【心学讲评】学者之称孝,极于大舜,然能知舜事亲之道,未能知舜爱亲之心也。夫孝岂有常道,为职分之所可尽者哉?唯其心而已矣。未知孝子之心,但以事言,则有可疑者。万章问曰:“《书》有之:舜往于田,号泣于曼天。以都君而躬耕以养亲,子道尽矣。不得于亲,而呼天以泣,若有所深憾焉者。夫泣出于心之不容已,似必有所为矣,非弗安于服劳之心也,果何为也?”孟子曰:“此止舜之不容已者,于是有怨焉,亦有慕焉,怨其不得于亲,而慕亲之欲得之也。以其慕生其怨,于其怨益其慕,怨慕合而泣自不容已矣。”
夫怨与慕似出于两涂。万章疑怨之且伤于慕,而问曰:“窃闻之,子之于父母,幸而爱也,则喜而不忘,天性之欢,夙夜以之,所固然也;不幸而恶也,恶之或劳之,劳之己所当致也,恶之亦己所当安也;未闻其可怨也。由夫子言之,然则舜且以父母之恶为怨乎!怨焉而和顺之情伤矣,岂舜而犹然乎?”孟子曰:“此大孝之极致,不可以寻常事亲之道言者,昔人常论之矣。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以养父母。父母命之于田,而不敢以贵谢其劳,则吾既得闻教命于夫子矣。而《书》又曰“号泣于曼天”,若亲不可问,而问之天;“于父母”,若己无可求,而求之父母。是怨生于心而不能自安,非吾所知也。’公明高于是怃然曰:‘是大孝之心,性之所发,情之所极,非根极于至诚者不能知,非女所知,而吾亦无能告语也。’虽然,公明高以其心而遇大孝之心,亦但因人心之固有,以体其性情之不能已者,而亦可具言之矣。夫长息之谓不当泣者,犹子之疑于怨,不过子职已尽,可恝无愁,以听亲之喜怒而已矣。而高以孝子之心为不然。苟其若是恝然也,则子自子也,亲自亲也,顺者自顺,逆者自逆,两不相谋,道有尽而心亦为之忘矣。夫孝子安得若是哉?舜盖曰:我竭力耕田以致养,不过共为子职而已知,则是子自有职,而父母之外有子也。乃父母之不我爱,岂父母之情固然,而非我事乎?我以父母之心为心,则父母之心与我心一也。此必于我有未尽焉,求其故而不得,而穷则呼天,又极思夫父母,希冀其爱而不能,故号泣于曼天、于父母也。
“夫孝子之心所以不白于天下者,人皆有此心,而有以移之也。有以移之,而人之本心遂隐,乃藉手于职分之所当为,以为自安之计。以舜言之,其可以移舜之心者,岂不盛哉!舜当于田号泣之日,其所遇何如也?帝扬之于侧陋,而使九男承其教,二女为态配,备百官焉,备牛羊、仓廪焉,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奉其身,即以奉其亲而有余裕。不但己也,德誉之所及,天下之士多就之者;荣其身,即以荣其亲矣。帝将合天下归仰之心,而迁宪数以授之;尊莫尚则尊亲亦莫尚矣。而舜于斯时也,为不顺于父母,且号泣于曼天,视此身之无所依止,彼九男、二女、百官、多士、天下之民,皆与己杳不相涉,如穷人之无所归也。夫以人情言之,则知识渐启之时,欲乃动焉,其所欲者非必不可欲者也,而以分孝子之心则在此矣。天下之士悦之,是志道合而意气舒也,人之所欲也,乃舜则不足以解忧矣;非不喜天下之悦,而外至之孚无与于所合之天也。好色者,配耦得而家道成,人之所欲也,乃舜则妻帝之二女矣,而不足以解忧;非不知厘降之可以互家,而人合之至情无裨于天然之休戚也。富者用物宏而施济广,人之所欲也,乃舜且富有天下矣,而不足以解忧;非不计富之可以溥德施,而因物而始有,无济于因心之有诎也。贵者志可行而业可就,人之所欲也,舜则贵为天子矣,而不足以解忧;非不念贵之可以大有为,而性外之大行,无当于中心之系恋也。此数者得其一,即可以移人子之心,而姑以子职之供,谢疚恶于当念矣。乃舜则人悦矣,而又有好色焉,既富矣,抑又贵焉,一旦而骈集于畎亩之中,古今之所欲者莫之逾也,而号泣之情一无所释。舜固曰,吾所欲者顺于父母而已。一日不顺则忧以一日,终身未顺则忧以终身,惟至于克谐允若之日,父母顺矣,而后号泣之情释矣。其未顺也,恶容不慕,则亦恶容而不怨也?其心之无所移者,固视天下无所移者也。
斯心也,何心也?人皆有之而渐忘者也。而不观之人少乎?万感未兴之日,惟知此身为父母之子,则此身壹注于父母之身,故或偶而与亲相离也,或偶为父母所怒而远之也,则身无以自容,心无以自主,惟慕父母而欲其我亲而已。故涕泣焉,号诵焉,曰:父母之何忘我也?自此以外,或诱之而皆不解其疾呼迫切之情。夫人无异身,长者长其所生而已矣,而慕何以移也?知好色则慕少艾,不觉其慕之移于燕婉也;有妻子则慕妻子,不觉其慕之移于私恩也;仕则慕君,冀其得君也,不得于君则热中而生忿怒,未忘其可得也,不觉其慕之移于宠禄也。然则人皆有一发不自制之情,而惟赤子为天然之合。欲移而迷其本,遂日事亲君,子之职而已矣,父母之爱不爱非我事也。乃独不念慕少艾、妻子、仕进之情,亦曰吾尽吾分,而得不得非我事哉?惟大孝者自然不同间断之情,终身为父母之子,则终身一年少之心;而其慕也,亦如赤子之啼笑,惟在于父母,而无他而已矣。夫赤子岂官职之可供以自安哉?以此想舜之心,则知之矣。公明高以为非人所易知,则以夫人皆在欲动意移之中,迷不自反,而无能求之于年少之初心也。舜之在于田之日,三十登庸,二十八载试历之日也,而不改孺子之慕,则旷古以来,五十而能慕者,不易见也,惟于大舜见之焉。何以见之?于其号泣而怨见之也。其当日迫切哀痛之情,有异于年少之心乎?”
盖天下之理皆可以职言,而惟孝则但存乎心。天人相继,形色性命相依,生生相续,止此心也。心隐而但以职言,孝衰于天下,孰足以知圣人之心哉?此不容不为之发其隐微也。
【元典】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译文】万章问道:“《诗经》上说,‘娶妻应该怎么做?一定先要禀告父母’。信守这道理的,应该没有人能比得上舜的。(可是)舜不禀告父母就娶妻,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禀告了,就娶不成了。男女成婚,是人类重大的伦理关系;如果舜禀告了(而娶不成妻), 就废掉了这种伦理关系,反而引起对父母怨恨,所以不禀告。”
【诸儒注疏】《诗》,《齐国风》《南山》之篇也。“信”,诚也;诚如此诗之言也。“怼”, 仇怨也。舜父顽母嚣,尝欲害舜。告则不听其娶,是废人之大伦,以仇怨于父母也。
【理学讲评】怼,是仇怨。万章问于孟子说:“婚娶人道之常,然未有不禀命于父母者。《诗·国风·南山》之篇有云:‘娶妻(当)如之何?必告(于)父母。’而后敢娶。诚如《诗》之所言,能尽人子之礼而不失者,当莫如大舜矣。舜乃不告父母,而娶帝尧之二女,似与诗之所言,大相违背,此何说也?”孟子答说:“告而后娶,婚礼之常。舜之所处人伦之变。盖舜父母顽嚣,每有害舜之心。若禀命而娶,必不听从,竟至于不得娶矣。而不娶则岂可哉!盖男女屋室,上以承祖考之统,下以衍嗣续之传,乃人之大伦也。若告而不得娶,既违室家之顾,废人之大伦,又伤父母之心,致亲之仇怨。舜之处此,诚有大不得已者,于是酌量于伦理两难之地,与其告而废伦,陷身于不孝之大,宁不告而废礼,犹可以全父子之恩,此所以不告而娶也。”盖事处其变,不得不通之以权耳!岂可以禀命之常礼而概律之哉!
【元典】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译文】万章说:“舜不禀告就娶妻,我已领教了您的解释,帝尧把女儿嫁给舜,却也不告诉舜的父母,为什么呢?”孟子说:“帝尧也知道,告诉了他们就嫁不成了。”
【诸儒注疏】以女为人妻曰:“妻。”程子曰:“尧妻舜而不告者,以君治之而已矣,如今之官府治民之私者亦多。”
【理学讲评】帝,指尧说,以女为人妻,叫做妻。万章又问孟子说:“舜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夫子之命,而知其为通变之权矣。当时帝尧以女妻舜,据人情之常,亦当告于舜之父母而使之知。乃亦不告而妻舜,是何意也?”孟子答说:“欲妻其子,宜通言于其父,帝尧岂不知此,但舜之亲既有害舜之心,则妻以二女,必其心之所不欲也,使帝告而后妻,顽如瞽瞍,虽不敢以臣而抗君,将必以父而制子。那时舜既不敢逆亲之命,尧亦不能强舜之从,竟至于不得妻矣!尧知其事必至于此,故可妻则妻,以君上之法治之,不必问其亲之知与不知耳!此所以不告而妻也,亦岂可以常礼概律之哉!”
【元典】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成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低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译文】万章说:“父母叫舜修理粮仓,(等他爬上仓后,)拿掉了梯子,(他父亲)瞽瞍放火烧粮仓,(想把舜烧死。)又曾叫舜淘井,(舜已经逃)出了井,(瞽瞍不知道,)随即就填井,(想把舜埋在井里。)象说:‘谋害舜都是我的功劳。(害死了他,他的)牛羊归父母,粮食归父母,干戈归我,琴归我,弓归我,让两个嫂嫂替我整理床铺。’象走进舜的住房,(不料舜没有死,)舜正在床上弹琴。象(赶忙掩饰)说:‘我可想念你啦!’神情很不自然。舜说:‘我惦念着这些臣仆,希望你来帮我管理。’我不知道,舜真的不晓得象要杀害他吗?”孟子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舜看重兄弟情义,)象忧愁,他也忧愁;象高兴,他也高兴。”
【诸儒注疏】“完”,治也。“捐”,去也。“阶”,梯也。“掩”,盖也。按《史记》曰:“使舜上涂廪,瞽瞍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雨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后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中出去。”即其事也。“象”,舜异母弟也。“谟”,谋也。“盖”,盖井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谓之“都君”。“咸”,皆也。“绩”,功也。舜既入井,象不知舜已出,欲以杀舜为己功也。“干”,盾也;“戈”,戟也。“琴”,舜所弹五弦琴也。“弓氐”,雕弓也。象欲以舜之牛羊、仓廪与父母,而自取此物也。“二嫂”,尧二女也。“栖”,床也;象欲使为己妻也。象往舜宫,欲分取所有,见舜生在床弹琴,盖既出即潜归其宫也。“郁陶”,思之甚而气不得伸也。象言己思君之甚,故来见尔。“忸怩”,惭色也。“臣庶”,谓其百官也。象素憎舜,不至其宫;故舜见其来而喜,使之治其臣庶也。孟子言舜非不知其将杀己,但见其忧则忧,见其喜则喜,兄弟之情自有所不能已耳。万章所言,其有无不可知,然舜之心则孟子有以知之矣,他亦不足辨也。程子曰:“‘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人情天理,于是为至。”
【理学讲评】完,是泥补。廪,是仓房。阶,是梯。掩,是盖。象,是舜异母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叫做都君。绩,是功。氐,是雕弓。栖,是床。郁陶,是忧思郁结。忸怩,是羞愧之色。万章又问孟子说:“舜处父母之变,固子道之所难,乃其处兄弟之间,亦有非常情可测者。闻说舜之父母,偏爱少子,听象之言,每每设计害舜。一日命名舜涂治仓廪,待其外屋,瞽瞍却从下面撤去梯子。纵火焚之。舜将两个斗笠自扞其身而下,幸得不死。又一日使舜掘井,舜防其害已,旁凿一穴,暗地走出,瞽瞍不知,乃下土掩盖其井。象只道舜已毙井中,自谓得计,乃夸说,今日谋盖都君于井中,皆我之功,凡都君所有之物,我当与父母共之,若牛羊、若仓廪皆以归之父母;若干戈、若琴、若骶,我自用之,二嫂娥皇、女英则使治我寝卧之榻。遂往入舜宫,欲分取所有,不意舜已先至其宫,在床鼓琴。象既见舜,无词可解,乃假意说弟因思兄之甚,气结而不得伸,故来见耳。乃其真情发见,则不觉有忸怩之色焉。此时舜更不嗔怪,却乃喜而谓之说:凡兹百官,我一入不能独理。汝其代予治之。夫怨莫深于杀身,情莫亲于托国,象欲杀舜,舜不以为怨,而反喜之如此。意者不知象之将杀己与?”孟子答说:“家庭之间其事易见,而况焚廪盖井之谋,其迹甚彰,岂以舜之大智而有不知者哉!但圣人爱弟之心根于天性而不容己,故其待弟之情联若一体而无所间,见象之忧,则己亦恻然而为之忧;见象之喜,则己亦欢然而为之喜。欣戚相关,自无形骸之隔耳。彼以思兄而来,舜亦以其来见而喜,惟知亲就之为聿,而岂暇计及于杀已之事哉?”据万章所问,其事有无虽未可知,而亦忧亦喜两言,大舜爱弟之情宛然如见,非孟子知舜之深,不能如此形容之也。
【元典】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
【译文】万章说:“这么说,舜是假装高兴的吗?”孟子说:“不。从前有人送条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叫管理池塘的小吏把它放养到池塘里。小吏把鱼煮煮吃了。回来报告说:‘刚放它时,半死不活的;不一会儿就摇摆着尾巴游开了;一转眼就游不见了。’子产说:‘得着它的好去处了!得着它的好去处了!’小吏出来后说:“谁说子产聪明?我都把鱼煮吃掉了,他还说:得着它的好去处了,得着它的好去处了。’所以君子可以用合乎道理的事欺骗他,难以用没有道理的事蒙骗他。象装着敬爱兄长的样子来了,所以舜真诚地相信他,而且感到高兴,怎么是假装的呢?”
【诸儒注疏】“校人”,主池沼小吏也。“圉圉”,困而未舒之貌。“洋洋”,则稍纵矣。“攸然而逝”者,自得而远去也。“方”,亦道也。“罔”,蒙蔽也。“欺以其方”,谓诳之以理之所有;“罔以非其道”,谓昧之以理之所无。象以爱兄之道来,所谓欺之以其方也。舜本不知其伪,故实喜之,何伪之有?
此章又言舜遭人伦之变,而不失天理之常也。
【理学讲评】校人,是主池沼的小吏。圉圉,是困顿未舒的模样。洋洋,是宽纵。悠然,是顺适的意思。方字解做道字。万章又问孟子说:“舜既知象之将杀己,在常情必以为深恨矣,舜顾见其来而喜之,或者内疏而外亲,伪喜而非出于诚心者与?”孟子答说:“圣人之心,纯一无伪。舜之待弟岂有伪哉。观子产处校人之事可知矣。昔者有人以生鱼馈郑子产,子产不忍戕其生,使校人畜之于池,校人乃私自烹而食之。假设其词以复命于子产说:方鱼始舍于池中,圉圉然困顿而未舒,少顷则洋洋而放纵,久之遂攸然自得而远逝矣。子产信其言,而幸鱼之得生。乃叹说:‘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而语人说:谁谓子产为智人,彼尝使我畜鱼,我既烹而食之矣,假以放鱼复命,而彼遂信之,乃叹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易欺若此,焉得为智?夫以校人欺子产之事观之。非校人智而子产愚也。校人所饰者,倘有之情;而子产所据者,可信之理。故君子虽明无不察,而或诳以理之所有,则亦间为所欺,虽未尝逆诈,而或昧之以理之所无,则必不为所罔。盖诚以待人,明以烛理,常并行而不悖也。若象执郁陶思君之言,而以爱兄之道来,此正理之所有者,也与校人欺子产之意一般,舜听其爱兄之言,以实心信之,因以实心喜之。此正可欺以其方,与子产之信校人一般。夫何伪之有哉!有伪则不足以为圣人矣。”观于此章之言,可见舜值父子之变,而能尽孝道之常;处兄弟之变而不失友于之爱。天理人情于斯曲尽,此所以为人伦之至,而万世为父子兄弟者所当法也。
【心学讲评】父子兄弟之际,亦至难言矣。均为天性之爱,而孝子之于父母、仁人之于兄弟,则又有不一致者,要以求此心之安而已。心无不安,则伦无不至。圣人人伦之至,固有非常情所易测者。千载以后,探微而如见其心,岂易易哉!
万章问曰:“《诗》有之:‘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云“如之何”者,以是为大事之必审,而不敢惟己意也。云‘必告’,则人无圣贤之与庸众,安常之与处变,其礼一也。《诗》之为此言也,故上稽往古,知为百世不易之则,以为可信也其可信也。则尽事亲之礼者互莫如舜。舜之先时而必告,宜矣。而舜之娶二女也,受命于尧而自听,未尝告焉,又何说以处此乎?”孟子曰:“《诗》言其常,舜处其变;《诗》言人子之礼,舜尽为子之心。事亲者岂但自尽其理而无忧哉?夫瞽瞍不欲舜之有室,明矣;告则不得娶,事之必然者也。而舜念此深矣。男女居室者,有夫妇乃有父子,以承先祀,以永世系,人之大伦也。如必告焉,则不得娶矣。亲既有命,不可违也,而人之大伦废矣。大伦废,而废伦之罪将何归乎?以为己咎,则己已告矣;则咎归父母,我虽可无怨怼父母之心,而父母有不可免于怼怨之实。他曰顾宗祧之坠,念孝养之虽,安得不以父母为咎?则与其陷亲于废伦取怨之大恶,不如自处于行权废礼之小愆。盖孝子之心,视亲如身,求以一事之拂情,遂终身之安,则后日之克谐底豫,皆自此始。是以不告。”
礼者,人子之自尽,而心者,孝子之所以安亲。舜不但尽诸己,而且曲成乎亲,此其所以为孝子之至也。此心也,非独舜然,尧亦见其然矣。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所以全亲,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以君命临之,瞍且不敢违,而亦不告,何也?”孟子曰:“帝可以制瞍而瞍,可以制舜;瞍不敢违帝,而舜不可以违瞍。帝亦知告焉而瞍之心不说于未娶之前,舜且不得不顺焉,而帝亦不得而妻,故不如相忘于无言之中,使瞍无征色发声之事,而舜为可娶。夫帝且不嫌于未告之妻,以全舜于父子之间,而况于舜乎?知帝之心,益知舜矣。观于此,则孝子之于父母,不但求尽于己,必曲喻父母之情,而善则成之,不善则矫之以曲防之,虽逆探其不韪之心于未然而不为过。盖视亲之得失即己之得失,岂曰吾尽吾礼,而善恶亦听之父母哉!”
是道也,抑惟事父母之为然,而仁人之处兄弟则又有异者。万章曰:“窃闻舜之于象矣。象之欲杀舜也,非一日也。父母于舜讹讷有都之后,使之躬完廪焉。父母使之,实有使父母使之者,舜既升廪,遂捐其阶,瞽瞍于是而焚廪。瞽瞍焚之,有使焚之者。而舜早计而免也。又使浚井焉。使之浚者,即昔使完廪者为之也。廪可待焚而后下,井不豫出则不能出矣。出瞍从而掩之,有使之掩之者也。使焚之,使掩之,象也。象不敢与其事,因不知舜之出。料舜之死,而自暴其恶曰:‘谋盖都君咸我绩’,滔天之罪,而以为绩也。噫,甚矣!乃分舜之有而曰:‘牛羊父母,仓廪父母’;盖其先以此饵顽嚣而情露也。曰:‘琴朕,干戈朕,弓氐,朕,其以童心而极乎大忍也。且为覆载不容之言曰:‘二嫂使治朕栖。’噫亦至是哉!往人舜宫,将何为乎?乃不知舜之久出而在床琴也。舜则淡然其相忘,而象已愕然其失据,乃诡为言曰:‘闻君之几陷于险中也,郁陶思君尔。’而愧发于中,则忸怩焉。其情不可掩,观其言色而曙然矣。乃舜则曰:‘睢兹臣庶,汝其往为我治。’命弟之恒辞也。以所闻思之,在象何其险?在舜何其平?意者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若其知也,则可以矫父母之意旨而娶,以立夫妇之大伦;亦可不顺父母之非,而正兄弟之大法。若其不知也,则可以逆探父母不使娶之心于未告之前,何不可以洞知傲弟必杀己之心于今将之后?而恬然处之,命之治事,抑又何也?”孟子曰:“此岂待舜揣度而知者哉!象之恶已不可掩,而舜奚不知也?不知而何以免于焚与掩也?惟其知之,而仁人之心于此别矣。舜之于象,自尽其为尧之心而已矣。故象之辞若有忧焉,又若有喜焉。其忧也,触乎舜心之忧,而与之俱忧焉尔;其喜也,触乎舜心之喜,而与之俱喜焉尔。前之不轨之谋,应念而释;此之相感之几,随念而生。舜惟知我之忧喜与共者,乃兄弟必至之情,而象之顺逆,不在其意中也。”
万章曰:“彼舜不知而喜,则喜之也诚;既知之而又喜之,将勿伪与?”孟子曰:“君子无伪以待人,岂特圣人之于弟哉!子产之驭下也,亦然矣。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而子产使校人畜之池;可任则任之,初未尝以区区之一鱼作不信校人之心也。而校人烹之,岂贤者意计所及哉!乃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何其似鱼初脱于困之情形也!曰‘少则洋洋焉’,何其似鱼既遂所欲之情形也!曰‘攸然而逝’,何其似鱼终获所归之情形也!子产之望鱼者止此,所望于校人者止此,于此复何心焉,欣然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鱼未得,校人受使之道不得,而子产之心得矣。子产之心得,而抑又何求?校人出,不自愧也,而曰:‘孰谓子产暗?’以苛察而好疑者为智,则可谓子产不智也。曰‘予既烹而食之’,子产亦何用知其烹食为也?乃述子产之言以诮子产曰:‘子产且云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子产之自得而可勿获念者,彼恶知之?子产且然况,大舜乎!舜之道,君子自靖之道也。自靖于己者,无求于物,特不可以相干而已。鱼之得水而乐,弟之得兄而喜,方也,以君子之有方,而托方以欺之可也,惟非事之方而罔之,则非道也,则难罔也。故象曰:‘思君’,爱兄之道也。昔虽知其将杀己,而今固以其道来矣。或者昔所知之未真乎?或者其有悔心乎?舜于此不容深计,而象既喜,我不与之俱喜,则是我友爱之心反薄也。诚信而喜之,所以待弟之道尽,所以待弟之心安,澹然相忘于恩怨之地,而又何伪焉?而仁人之心有不可以私意测者,于此极矣。”
合而论之,子之于父母,父母之外无身也;其得其失,察之于几而救之于早,故曲为之虑而不怨听父母之自为善恶。故谓“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者,非也;见其过,如是己之过,而不待其成。若曰吾尽吾礼,而顺逆任父母之命而从之,则其于父母也薄矣。若其于兄弟也,则俱受于父母而既分矣;分之而欲合之,合之者在我而已,不问其为诚为伪,而我尽其诚耳。故欲知兄弟之慝而过止之者,非也;有怡怡而无切倔,见兄弟之恶,而先已自处于刻矣。故父子兄弟同为天性之爱,而所以尽吾心者不同如此。无他,各因其理之固然,以安其心而已矣。圣人人伦之至,察之精,守之一,岂易知哉!岂易知哉!
【元典】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译文】万章问道:“象天天都把谋杀舜当作自己要干的事,舜做了天子后,只是流放了他,这是为什么?”孟子说:“是封他当诸侯;有人说是流放罢了。”
【诸儒注疏】“放”,犹置也,置之于此,使不得去也。万章疑舜何不诛之;孟子言舜实封之,而或者误以为放也。
【理学讲评】放,是安置一方,使不得他往的意思。万章问于孟子说:“舜之弟名象者,其心傲狠,日每以杀舜为事,既欲焚之于廪上,又谋盖之于井中,处心积虑,必欲致舜于死而后已。这等的人,以情言,则为必报之深仇;以法言,则为不赦之元恶。舜既立为天子,操生杀之权,即明正其罪,亦不为过。乃仅止于放逐,安置一方,犹得保其首领,何其罚之轻也。”孟子答说:“兄弟者,天性之亲;圣人者,人伦之至。象虽有害兄之意,而舜则不失其爱弟之心。当时处象于有庳者,乃分茅胙土,封建以为一国之君耳。或者不知而谓之放。其实舜之处象原非放也。夫放之且不忍为,而况有重于放者,舜岂为之乎?子乃以常人之情度圣人,亦不知舜之心者矣。”
【元典】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成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
【译文】万章说:“舜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驩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的君主驱逐到三危,把鲧诛死在羽山,将这四个人治了罪,天下便都归服,因为惩处的是不仁的人。象是最不仁的人,却封给他有庳。有庳的百姓有什么罪呢?仁人本该这么做的吗:对旁人就严加治罪,对弟弟就封他诸侯?”孟子说:“仁人对于自己的弟弟,不藏怒气在心里,不留怨恨在胸中,只知道要亲他爱他罢了。亲他,就想让他尊贵;爱他,就想让他富有。把有庳封给他,就是要让他既富有又尊贵。自己当了天子,弟弟却做百姓,能说是亲他爱他吗?”
【诸儒注疏】“流”,徙也。“共工”,官名。“罐兜”,人名。二人比周,相与为党。“三苗”,国名,负固不服。“杀”,杀其君也。“殛”,诛也。“鲧”,禹父名,方命圮族,治水无功。皆不仁之人也。“幽州、崇山,三危、羽山,有庳”,皆地名也。或日,今道州鼻亭,即有庳之地也。未知是否。万章疑舜不当封象,使彼有庳之民无罪而遭象之虐,非仁人之心也。“藏怒”,谓慝其怒。“宿怨”,谓留蓄其怨。
【理学讲评】流,是遣之远去。共工,是官名。三苗,是国名。骧兜、鲧,俱是人名。幽州、崇山、三危、羽山都是四方极边的去处。有庳,是舜封象的国名。万章又问孟子说:“吾闻圣人之治天下,不以私情害公法。当舜之时,若共工、骓兜、三苗、伯鲧天下之所谓四凶也。舜于共工,则流之幽州;于獾兜,则放之崇山;于三苗,则杀之三危;于伯鲧,则诛之羽山。罪此四人,而天下之人,莫不心悦而诚服。盖为此四人者,皆凶恶不仁,天下之所共恶。舜为天下除害,所以刑当其罪,而人心成服也。象日以杀兄为事,其凶恶不仁,可谓极矣!即与四凶同罪,何不可之有?乃封于有庳,使之治民,彼既欲杀兄,又何有于百姓!必将大肆残虐,而播恶于一方矣。有庳之民何罪,而受此荼毒,仁者固如此乎?在他人则用法以诛之,在弟则徇情以封之。不忍割一人之爱,而忍贻百姓之忧。仁入似不若是也。吾窃惑焉。”孟子答说:“处兄弟之际,只当论情,不当论法。舜之封象,是乃仁人之用心也。盖凡人于横逆之加,不胜其怨怒之意,虽或强制于外,而不能不藏宿于中。惟仁人之待弟不如此,忧喜则与之同,干犯不与之校,虽有可怒可怨之事,随即消释,未尝藏怒而宿怨也。但见其亲之爱之,务尽其友于之情,使相好而无相尤,如是而已矣!若因其仇己而待之无异于常入,是岂仁人处弟之道哉?”孟子承上文说:“仁人之于弟,固惟知亲之爱之矣。然使尊卑阔绝,则地分相隔,不可以言亲,贫富悬殊,则体恤未周,不可以言爱也。故亲之则欲其贵,使有舜位之崇,爱之则欲其富,使欲有贡赋之奉,然后友于之情始慰耳。舜封象于有庳,则富有一国,贵为诸侯,正所以致其亲爱之意也。若使身为天子,而弟为匹夫,则兄弟之间,一富一贫,一贵一贱,势分日远,而情义日疏,是岂亲爱其弟者乎?然则舜之封象,正仁人之用心也。子乃举四凶之事,而疑封象之非,其亦不达圣人之心矣。”
【元典】
“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
【译文】万章又问道:“请问,有人说是流放,这话怎么讲呢?”孟子说:“象不能在他的国家里任意行事,天子派了官吏去治理他的国家,收取那里的贡税,所以说是流放。象哪能对他的百姓施行暴政呢?虽然这样,舜还想常常见到象,所以象不断地来。(古书上说:)‘不必等到朝贡的日子,(平常就)以政事为名接见有庳的国君。’就是说的这种情况。”
【诸儒注疏】孟子言象虽封为有庳之君,然不得治其国,天子使吏代之治,而纳其所收之贡税于象,有似于放,故或者以为放也。盖象至不仁,处之如此,则既不失吾亲爱之心,而彼亦不得虐有庳之民也。“源源”,若水之相继也。“来”,谓来朝觐也。“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以不待及诸侯朝贡之期,而以政事接见有庳之君;盖古书之词,而孟子引以证“源源而来”之意,见其亲爱之无已如此也。
吴氏曰:“言圣人不以公义废私恩,亦不以私恩害公义。舜之于象,仁之至、义之尽也。”
【理学讲评】吏,是官属。源源,是相继不绝的意思。万章又问孟子说:“如夫子之言,则舜之封象明矣,或人不谓之封,只谓之放,这是为何?”孟子答说:“舜之待弟,不独有亲爱之心,而尤有善处之术,但其用意深远,或人未能测识耳。盖象虽封为有庳之君,然不能专擅行事,有所作为。其国中的政务,则天子自命官属为之代理,但使百姓每出办赋税,以供其费用而已,此则有封之名而不任其事,享国之利,而不治其民,却似安置他的模样,故或人误以为放耳。汝谓有庳之民无罪而遭象之虐,这等看来,象虽不仁,动有所制,岂能肆虐于无辜之民哉。舜之待弟,其不以恩掩义如此。然舜虽若制之,而实所以爱之。其意以为,若使象治民理事,则守土之臣不得擅离,兄弟之情,不得浃洽,其心有不能自己者,惟其念弟之切,欲常常而见之,故不烦以民事,不限以常期,使得源源而来,可以不时相接耳。古书之辞有云:舜不待及诸侯朝贡之期,而以政事接见于有庳之君,正此源源而来之谓也。”舜之待弟,其不以义断恩又如此。可见圣人以公心治天下,未尝以爱弟之故,示人以私。以厚道教天下,亦未尝以傲弟之故自处于薄,所谓仁之至,义之尽也。若汉景帝之于梁王,郑庄公之于叔假,始则纵之太过,终则治之太急,其于仁义,胥失之矣,欲尽伦者,宜以大舜为法。
【心学讲评】圣人之心,纯于仁者也。其天性之慈爱所不容已者,施于亲亲为必至,而爱之所行,自然曲尽其条理,以使民物各得其所。即不获已而明罚敕法,亦自可并行而不悖。后世刑名之流以刻薄寡恩为心,而为伸大法以抑私恩之说,贼害天性之亲,而臣民不被其泽,天下亦交怨而不服,乃借古人疑似之迹以为证。此不可以不辨。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其谋不可掩,其心不可惩矣。乃舜未践天子之位,法可屈而伸,情也及为天子,定一代之典章,为百王之大法,刑不容不正矣;乃相传贷其死而薄罚以放,则何也?”孟子曰:“岂其然哉!舜之为天子,则锡瑞玉,颁土、田,以封之为诸侯。简策之传不妄,故国之墟犹存。乃或者因其出封,而日放焉,盖历世久远,传闻非据,有可假借,而说自此兴矣。”
万章曰:“以为放象,而天下且疑焉,以为封象,而天下之疑滋甚矣。且无博征帝王不易之典,而即以舜为天子之事言之。天子者,以无私而行其刑赏者也。昔者舜尝与四凶同立于陶唐之廷矣,及为天子,以共工之静言庸违也,流之于朔北之幽州;以欢兜之比周为党也,放之于日南之崇山;以三苗之君负固不服也,窜之于西极之三危而杀之;以鲧之方命圯族也,驱之于东海之羽山而殛之。当时赫然举天讨以加四有罪焉,而天下不以为刑之过,而以为法之平,何也?唯此四凶居德婞悖,而贼及下民;不仁之人,人所共愤也。乃彼之不仁,犹未至绝天理伤民彝也。象忍于兄,而谋推刃于无已,至不仁也;而乃加之以侯封,如夫子之所说。以象之不仁,苟有可为焉,何所不至?敛之无艺,刑之无择,有庳之人奚罪,当圣世而得此暴君邪!夫舜,仁人也。仁人者,为民请命,而秉心惟公者也。乃舜之为诛为封者如是,安能不为仁人疑邪!刑赏者,所以公天下也。四凶以非其私亲,则诛之不赦;弟则虽有巨慝,不但不诛,而且封之。为仁人者如此,而天下将奚据焉!”
孟子曰:“正惟其为仁人也,而可以释然如此矣;夫仁人者,此心之仁不容已者,不以他念遏之而已。正为其在弟也,愈可以释然于此矣;夫仁人之于弟也,所性之仁所必笃者,不以天下易之而已。且夫象得罪于舜,未尝得罪于宗社,未尝得罪于生民也。其欲杀舜,非不可怨,非不可怒也;终不足以害舜,而怨怒释矣。时过事已,而怒奚藏焉?怨奚宿焉?则夫舜此日之心,畅达自致,亲之而不欲离,爱之而不忍其失所而已矣。夫亲之则恐其分位悬绝,而易成疏远则欲其贵也;爱之则恐其乐利不给,而失所欲得,则欲其富也。故封之有庳,为列辟焉,有提封焉,富贵之也。夫有其亲爱之心而不遂其实,势位限之,无可如何耳。身为天子,秉驭爵驭禄之权,而使其弟为匹夫,则虽有呴呴之仁,而其心不相为一体也,可谓亲爱之乎?故受大命,乘大权,正仁人所以行其性分之得为,犹之乎操典刑以安天下,皆此心之不容已者。岂天讨有罪,而以快吾怨怒于同气哉?此仁人之不可不白也。”
万章曰:“舜之封象,于理得矣,于事有征矣。而传闻之失,必有所自,敢‘问或日放’者何谓也?”孟子曰:“此亦有近似之迹焉,抑亦可以释有庳奚罪之疑矣。象之于有庳也,与诸侯异。予夺生杀之权,有国者之所得为,而象以至顽,不能为也,不乐为也。舜因令不得有为焉,令大夫往莅而治之,但为制贡税之法,而纳之于象,则象之欲亦给矣。为诸侯而不得为政,有如放也,从立君牧民之常而言之,而放之说自此始矣。夫然,则象岂得暴彼民哉?全象于侯度之外,即安民于治吏之中。仁人之亲亲仁民,并行不悖者,其条理然也。虽然,此自然之条理,不思而中,而舜岂念及此哉!使吏治之初心,则固极用其亲爱也。舜不忍弟之殊已,欲常常而见之,以同其忧喜,惟有吏代治,故可以原原而来,而事无所妨,心无所沮也。故《逸书》曰:‘诸侯之朝贡有常期,而舜不待五服之朝、方岳之见,以咨访政事接见有庳之君’,则此‘原原而来’之谓也。夫原原而来,而得谓之放乎?”
盖夫人苟笃此心之仁,则所以曲全不肖之天亲,自然曲尽其条理,而于爱养生民大公天下之至德,一无所损。仁民爱物,为刑为赏,皆自此而推焉。后世惟仁爱之心薄,于是有天子为天下守法而不恤其亲之邪说兴。使仁爱之家衅起骨肉,而毒流天下,乃托古圣以自文。此人心之存亡,君子之所必辨也。
【元典】
成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译文】咸丘蒙问道:“俗话说:‘很有道德的人,君主不能把他当作臣下,父亲不能把他当作儿子。’舜做了天子,尧率领诸侯朝见他,他父亲瞽瞍也朝见他。舜见了瞽瞍,神色很不安。孔子说:‘在这个时候呀,天下真是危险到极点啦!’不知这句话真这么说过吗?”孟子说:“不,这不是君子说的话,是齐国东边乡下人说的话。尧老了,舜代行天子职权。《尧典》上说:‘(舜代行天子职权)二十八年,尧才去世,群臣如同死了父母一般,服丧三年,天下不闻音乐之声。’孔子说:‘天上没有两个太阳,人间没有两个帝王。’(如果)舜当时已经做了天子,却又率领天下诸侯为尧服丧三年,这就同时有两个天子了。”
【诸儒注疏】“咸丘蒙”,孟子弟子。“语”者,古语也。“蹙”,颦蹙不自安也。“岌岌”,不安貌也。言人伦乖乱,天下将危也。“齐东”,齐国之东鄙也。孟子言尧但老不治事,而舜摄天子之事耳。尧在时,舜未尝即天子位,尧何由北面而朝乎?又引书及孔子之言以明之。尧典虞书篇名。今此文乃见于《舜典》,盖古书二编,或合为一耳。言舜摄位二十八年而尧死也。“徂”,升也;“落”,降也。人死则魂升而魄降,故古者谓死为“徂落”。“遏”,止也,“密”,静也。“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乐器之音也。
【理学讲评】咸丘蒙,是孟子弟子。语,是古语。蹙,是颦蹙不安。岌岌,是危殆的意思。齐东,是齐国东鄙荒陋之处。成丘蒙问于孟子说:“尝闻古语相传有云,天下有非常之人,则必有非常之事。故君父之伦,以之加于常人,则有定分。若夫盛德之士,虽至尊如君,苟无其德,不得而以之为臣。至亲如父,苟无其德,不得而以之为子。大舜惟有圣人之德,一旦居天子之位,南面而立,尧虽为君,不得不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虽为其父,亦不得不北面而朝之。那时舜虽安于臣尧,而不能不动心于臣父。望见瞽瞍朝己,其容貌甚是颦蹙。盖有不能自安者。孔子有感于此事,因叹息说,当此之时,君失其所以为君,父失其所以为父。纲常紊乱,天下盖岌岌乎其危哉!此等言语,不识果有其事否也。”孟子答说:“否。无是理也。盖天下惟君子之言,据实而可信。此等无稽之言,断不出于君子之口,必是齐东野人,目不睹礼义之俗,耳不闻典训之言,或者有此说耳。岂可遂据之以妄议圣人也哉!”《尧典》是《虞书》篇名。放勋章帝尧之号。八音,是金、石、丝、竹、匏、土、革、八样乐器之间。孟子说:“欲知舜无臣尧之事,当观尧未禅舜之时。盖方尧之举舜,舜之代尧,乃尧既老而倦于勤,舜只居摄而行其事也。当尧生存之日,舜原不曾即帝位,尧何由北面朝之乎?《虞书·尧典》上说:舜摄位二十有八年,尧乃徂落而终。国中百姓恸尧之殁,如丧父母一般,三年之间,四海断绝音乐,静密如一,更不闻有丝竹管弦之音,其思慕之深如此。据《尧典》所言,则舜之即位,在尧崩之后,不在其摄政之时明矣,何从南面而受尧之朝乎?孔子云:‘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此古今不易之定理也。若舜既已为天子矣,及尧终之后,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行三年之丧,则是舜一天子,尧又一天子,而有二天子矣,民届有二王之理乎?然则臣尧之说可不辩而自见其谬矣,咸丘蒙尚何疑之有?”
【元典】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 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译文】咸丘蒙说:“舜没有把尧当作臣,我已领教了您的解释了。《诗经》上说:‘普天之下,没有哪里不是天子的土地;四海之内,没有哪个不是天子的臣民。’舜已经做了天子了,瞽瞍却不是他的臣民,请问这又是怎么回事?”孟子说:“这首诗,不是说的这个意思,(是说作这首诗的人)公事劳碌以致于不能奉养父母。(意思是)说,‘这些没有一件不是公事,却只有我最劳碌’。所以解说诗的人,不能因为字面的解释而损害词句的意思,不能因为词句的解释而损害全诗的意思;要用自己的体会去揣度作者的原意,这样才能把握住诗意。如果只拘泥于词句的解释,(那么,)《云汉》这首诗说:‘周朝剩下的百姓,没有一个留存。’相信了这句话,这就成了周朝没有一个人留存了。”
【诸儒注疏】‘不臣尧’,不以尧为臣,使北面而朝也。《诗》,《小雅》《北山》之篇也。“普”,遍也。“率”,循也。此诗今毛氏《序》云:“役使不均,己劳于王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其诗下文亦云:“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乃作诗者自言:天下皆王臣,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乎?非谓天子可臣其父也。“文,字也。辞语也。“逆”,迎也。“云汉”,大雅篇名也。“孑”独立之貌。“遗”,脱也。言说诗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义,不可以一句而害设辞之志,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若但以其辞而已,则如《云汉》所言,是周之民真无遗种矣。惟以意逆之,则知作诗者之志在于忧旱,而非真遗民也。
【理学讲评】诗是《小雅·北山》篇。普,是遍。率,是循。贤劳,是以贤能任劳。成丘蒙问说:“舜无臣尧之事,则我既得闻教矣,乃其不臣瞽瞍,则尚有可疑者。北山之诗有云:‘普天之下,其地虽广,无尺地非王土,率土之滨,其人虽众,无一民非王臣。’当瞽瞍之时,舜既为天子矣,则瞽瞍亦王臣中之一人耳,乃独不谓之臣,此何说耶?”孟子答说:“诗人之指,各有攸寓,这诗所言,非天子可臣其父之谓也。乃当时大夫行役于外,为王事所迫,身任奔走之劳,而不得归养其父母。因作为此诗,其意说道,今日之事,莫非王事,凡为王臣者,都该分任其劳,何为他人皆享其逸,偏我为贤而使之独劳,更无休息之期乎?”是诗人本意,但因独劳而发其不平之情耳,非谓天子可臣其父也。子乃疑瞽瞍之非臣,非惟不知舜,亦昧于诗人之旨矣。凡文辞,一字叫做文;一句叫做辞。逆,是探取的意思。云汉,是《大雅》篇名。孑,是单独。孟子又晓咸丘蒙说:“观北山之咏,其意在于独劳,而不在于莫非王臣之一言,可见诗之所贵者,意而已,不在文辞之间也。是以善说诗者,须有活法,不可泥着一字,害了那一句之义。又不可泥着一句,害了那设辞之志,当以自家的意思探取作诗者的本旨,则玩索久而理趣自融,涵泳深而情状如见,乃可以得古人之之心于千载之下矣。若但拘泥其辞,而不求其意,则《大雅·云汉》之诗有云:‘周遭饥馑之余,黎民无有单独遗下者。’果如此言,是周家的百姓,残伤已尽,无复有遗种之存矣。岂知其意特在于忧旱之甚,若天绝其生耳,非真无遗民也。然则北山之诗,岂真谓莫非王臣,而天子可臣其父哉!子乃以辞而害其志,则亦不善于说诗矣。”
【元典】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
【译文】孝子最大的孝,莫过于使父母尊贵;使父母尊贵的最高标准,莫过于用天下奉养父母。做了天子的父亲,这是最尊贵的地位了;用天下奉养父亲,这是最高的奉养了。《诗经》上说:‘永远行孝道,孝道就是法则。’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诸儒注疏】言瞽瞍既为天子之父,则当享天下之养,此舜之所以为尊亲养亲之至也。岂有使之北面而朝之理乎?《诗》,《大雅》《下武》之篇。言人能长言孝思而不忘,则可以为天下法则也。
【理学讲评】《诗》,是《大雅·下武》篇。则,是法则。孟子又晓咸丘蒙说:“欲知舜无臣父之事,当观其平日待亲之隆。盖人子能善事父母的,都可以言孝,然或分有所限,未可言至也;若论孝子之至,则莫大乎尊显其亲,而分得以自伸,这才叫做孝之至。人子能崇奉父母的,都可以言尊,然或势有所拘,未可言至也。若论尊亲之至,则莫大乎以天下养,而势莫与之抗,这才叫做尊之至。今舜尊为天子,即尊瞽瞍为天子之父,是举天下之名分无复可加其尊,非尊之极至而何。舜富有四海,即养瞽瞍以天下之富,是举天下之供奉无复可加其养,非养之极至而何?尊养并至。此舜之孝所以为不可及。而天下后世为人子者,莫不以之为法也。《下武》诗说:‘人能长言孝思而不忘,即可以为天下法则。’正此尊亲养亲之至,而舜之所以称为大孝者也。若谓舜为天子而臣其父,则所以卑亲辱亲者至矣,大舜岂为之哉?瞽瞍北面而朝之说,信乎其为齐东野人之语矣。”
【元典】
“《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
【译文】《尚书》上说:‘舜恭恭敬敬地去见瞽瞍,谨慎而又畏惧,瞽瞍也就真的顺心了。’ 这是‘父亲不能把他当儿子’吗?”
【诸儒注疏】《书》,《大禹谟》篇也。“只”,敬也。“载”,事也。“夔夔齐栗”,敬谨恐惧之貌。“允”,信也。“若”,顺也。言舜敬事瞽瞍,往而见之,敬谨如此,瞽瞍亦信而顺之也。孟子引此而言瞽瞍不能以不善及其子,而反见化于其子,则是所谓父不得而子者,而非如咸丘蒙之说也。
【理学讲评】《书》是《大禹谟》篇。祗,是敬。载,是事。夔夔斋栗,是敬谨恐惧的模样。允,是信。若字解做顺字。孟子又晓成丘蒙说:“大孝如舜,固无臣父之事。而古语所云:‘不得而子者。’亦自有一种道理。《书经·大禹谟》说:‘舜敬事瞽瞍,每去进见,必夔夔然致斋庄之容,作战栗之色,无一念不处,无一时或怠,由是积诚之所感格,瞽瞍亦遂化其顽而为慈,心以之孚,意以之顺矣。’夫父为子纲,父能立教,子从而化,理之常也。今瞽瞍不能以不善及舜,而反见化于舜,所谓父不得而子者如此,是岂可臣其父之谓哉?”所谓君不得而臣,即此亦可以类推矣。考之太甲之于伊尹,成王之于周公,皆赖于臣以成其德,亦若不得而臣者,而伊周称为大忠,太甲成王,并为商周令主,君道益有光焉。则知君臣之相临者,分也;其相成者,道也。使人主自恃其南面之尊,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虽普天率土皆臣仆焉,犹为孤立于上耳。君天下者所当知。
【心学讲评】圣人,人伦之至也。因其忠孝之不容已,生则极其敬,没则尽其哀,制为典礼以定万世之经,凡为子臣者莫敢越焉。五典之徽,肇于大舜矣。乃唐、虞之世远矣,其遗文仅有存者,而附会之说因之以起。迨至战国,风俗坏,邪说兴,于时有窃国篡位而陵其君,位高多金而傲其父母,恬不知耻,乃诬大舜臣尧、臣父之说,以文其恶。呜呼!圣人曲尽忠孝之情,而何易与流俗言哉!
咸丘蒙问曰:“莫尊匪君,莫尊匪父,此常理也,而语所传闻也有不然者。语云:天下惟德而已矣。苟其为盛德之士,名满于天下,功着于当时,则君不得而以臣礼临之,父不得而以子道畜之。人心所归,君父不能一人抗也,而舜是已。舜受尧禅而为天子,南面而立,以受诸侯之朝觐。尧则帅诸侯北面而朝之,不敢谓昔之尝为君也;瞽瞍与民臣之列,亦北面而朝之,不敢谓己之固为父也。舜见瞽瞍,心有不安,而其容有蹙,而时势已然,莫能遂其敬亲之念。若尧,则固泰然受之矣。孔子闻而论之曰:‘于斯时也,非常之事创见于一日,天下危疑之甚,殆哉,岌岌乎!然而虽危而不乱,则惟德之盛可以胜之也’。夫君臣父子,大伦也;德盛位尊,大纲也。两者交疑,不知此语诚然乎哉?”
孟子曰:“君臣父子不易之理,不可诬之心,安有此也?君子之言,必原本于《诗》《书》,而以体前圣之懿行。若此言者,非出于君子,乃齐辨士于稷下创为不经之说,而东鄙野人化之因有此语,此亦恶足辨哉!若夫舜之不臣尧,则固昭然有可考者。舜当尧存之日,何尝正南面之位乎?尧老倦勤,使舜摄行天子之事耳;舜与天下诸侯同为尧之臣也。考之《尧典》,则岂特生尽其臣主之分哉!尧崩,而舜固尽臣礼以定丧制也。《尧典》曰:舜摄位之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乃’云者,言其事尧如一日也。于时舜以总己之听,定丧礼以为永法。寰内卿士赐姓命族者,其疏衰之服如丧父母,其期则再期而禫,凡阅三年。四海之内,有土之君,同斯服也。虽不废政事,而遏密八音,宾祭不行焉。凡此,皆帅天下以致哀于一人之礼,所以正尧之终,而不敢谓宪数之在己也。故孔子曰:‘天无二日’,天之垂象统于一尊也;‘民无二王’,人之戴主不容二统也。使如野人之言,当尧存之日,舜公然居尧之位而为天子矣;乃其崩也,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如《尧典》之所云者,则是二天子矣。是犹天有二日,而天下岂但岌岌乎?”夫君子据《尧典》以推大舜之所为,生奉其命,而臣节必修;没致其哀,而大礼斯定。故三代之隆,丧制审而臣子之心已安,皆舜当日资父事君之至敬所昭垂者也。以此思之,则舜之所以奉瞽瞍者,必有道矣,而又岂听其父之北面乎!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摄其事而未居其位,天下统于一王,则吾既得闻命矣。夫不臣尧,则亦不臣瞍也。而《诗》有之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远迩一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亲疏一也。而舜当服尧丧毕,践天子之位之日,非犹夫摄矣。既为天子矣,敢问瞍于斯时独处于非臣之位,则一王之上更有不臣之人,将何以处之,而使不损失一王大统之定分乎?”
孟子曰:“学者考信于诗书以定伦物之则,所固然也。虽然,亦当审其所谓焉。所谓者,心有所趋而因之以起言者也。若此率土皆臣之诗,岂据有大位而亲、者失亲尊者失尊之谓乎?夫此诗之所谓,则正孝子不容已之心,迫而为此言尔。周大夫秉政不均,劳人独瘁,而且不以己劳为恤,心念父母,惟以不得养为怨,乃为此言曰:凡此普天率土之下,莫非王臣,则莫非事王之事者,而奈何以我为贤而劳我乎?故学者亦谅其志而已矣。其志正,其志深,则千古之孝子仁人,一此心之不容已。者也故说《诗》者有道焉:辞欲其达也,以文辅之;文有可借以成辞,勿拘文以害辞。在河之鸠,岂必其常在?食苹之鹿,岂必其择苹?志有所激也,以辞传之;辞有所指以明志,勿执辞以害志。乐之所抒,不嫌其有溢美;哀之所泄,不嫌其有余怨。夫能略文以取辞,则禽鱼草木,随一物而美刺皆通;略辞以求志,则咏欢长言,任所云而性情皆得。如不察作者之志,而但据一句之辞,以为断章可以取义也,则《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如饥馑之下无一可存者,从而信之日,此宣王呼天告祖昭示臣民之言,无不诚也,则周果无遗民矣。此日者鸿雁之嗷嗷,他日者室家之溱溱,又何从而致之乎?惟略其辞而知其志,则《北山》之诗人正举普天率土,而欲分劳以奉其父母之极情。即此可以推大孝之心,而乃谓瞽瞍亦在王臣之列乎?
“若夫瞽瞍之非臣,则舜固有以处此矣。夫使舜为天子,而瞽瞍为有虞之编氓,则于臣主之义有碍。而孝子当居大位之后,典叙礼秩,以尽其心而定一代之尊者,则有道矣。孝子者,立身扬名以无忝于所生,可谓孝矣,而非其至也。其至者,即为瞻为依之情,戴父母如天者也。故莫大乎以贵而躬养,而天下之养皆亲之养也。故舜当日者,身为天子,而正名其父日天子父,不屑如后世加尊之文,而天子之上,更有至尊无偶之二人。己爵不敢移,父名不敢易,尊之至矣。身为天子,而受天下之养以养其亲,不忍如后世汤沐之奉,而天下之贡皆以将人子拜献之资。视膳有常仪,洗腆无异节,养之至矣。自舜立此制,而凡有天下者,亲在则尽寝门定省之制,亲没则有追王上祀之仪,莫不以此为则焉。故《诗》咏王者之孝曰:永念此孝思于不忘,而思尽于内,礼行于外,一皆遵前圣之则,而可垂则于后人。则此尊之为天子父,而以天下养之谓也。然则有天下而为天子,正孝子尽孝以事亲之大用,而定天下万世之经。瞽瞍非臣,又何患无以处之哉?
“若夫语之所云‘父不得而子’者,则或有说。《书》曰:舜之敬其奉亲之事,以见瞽瞍,夔夔然齐其心志,深其敬畏,而不敢以天子之色加诸其父;至诚所格,瞽瞍亦信而顺之。夫格顽为顺,则父之德成于子,是为父不得而子,尚论者极德而言之,有如是耳。则伊尹之格嗣王,周公之感孺子,亦可云君不得而臣,皆以其忠孝之至者言之耳。岂有君父而可臣也乎哉!”
呜呼!舜之事尧,不以存没异节,而尤致其隆于丧礼,则君臣之分永定;其事父也,不以贵贱改度,而尤致其尊于名实,则父子之经以立。处非常之事,而制为典常,所以为人伦之至。彼野人者,习见窃国者之以家人废故主,而匹夫取卿相者骄父母以快宿怨,乃诬圣人为亦然。人心亡,天理灭,何足道哉!
【元典】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
【译文】万章问道:“尧把天下送给舜,有这回事吗?”孟子说:“没有。天子不能把天下送给人。”万章问:“那么,舜拥有的天下是谁给的呢?”孟子说:“天给他的。”
【诸儒注疏】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故也。万章问而孟子答也。
【理学讲评】万章问于孟子说:“帝,莫圣于尧舜;事,莫大于禅授。人皆言尧有天下,求可以禅帝位者,惟舜有圣德,因举天下而授之舜,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舜虽得统于尧,而尧不能有私于舜,今说尧以天下与舜,殆不然也。盖凡物可得而与人者,必是自己私物,可得而自专者耳。若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为天子者,但能以一身专统御之责,不能以一己专授受之权,安能以天下与人?若曰与之,则是尧以天下为一人之私,有之自我,与之自我,而非出于公天下之心矣,岂理也哉?”万章问说:“帝王之统,必有所与,而后有所承。舜有天下,既非尧之所与,果谁与之乎?”孟子答说:“帝王之兴皆由天命,故其位日天位。禄日天禄。见其为天之所授,非人力可得而与也。舜有天下,亦惟受命于天,而为天之所与耳。尧虽禅位于舜,不过承顺上天之命,而有不能不与者,岂得而专之哉?明乎天与之旨,而可以知帝尧公天下之心矣。”
【元典】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译文】万章问:“所说天给他的,是天反复告诉他的吗?”孟子说:“不,天不说话,凭舜的行动和办事表明是天给了他天下罢了。”
【诸儒注疏】万章问也。“谆谆”,详语之貌。行之于身谓之“行”,措诸天下谓之“事”。言但因舜之行事,而示以与之之意耳。
【理学讲评】谆谆,是语言详切。万章问孟子说:“帝王传位,必有丁宁告谕之言,乃见其为与。今曰舜有天下,为天所与,则天亦谆谆然教命之乎?无以命之,则何从而见其为与也?”孟子答说:“天意难知,人事易见,舜之受命于天,天固非谆谆然命之也,天载无声,何尝有言,惟就舜之行与事,默示其意而已。盖身之所行,叫做行;见诸事为,叫做事。舜凡有所行,而行无不得,这是天以行而示其与之之意也;舜凡有所为而事无不利,这是天以事而示其与之之意也。意之所在,即命之所在,岂待谆谆然以言命之乎?知舜为天心所眷,则其奄有天下不在于禅授之时,而于穆之中固已预为之地矣,尧安得而与之哉?”
【元典】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译文】万章问:“凭舜的行动和办事表明天给了他天下,这怎么说?”孟子说:“天子能把人推荐给天,不能让天把天下给这个人;诸侯能把人推荐给天子,不能让天子把诸侯的职位给这个人;大夫能把人推荐给诸侯,不能让诸侯把大夫的职位给这个人。从前,尧把舜推荐给天,天接受了;把舜介绍给百姓,百姓接受了。所以说,天不说话,凭舜的行动和办事表明天把天下给了他罢了。”
【诸儒注疏】“暴”,显也。言下能荐人于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为天人所受,是因舜之行与事而示之以与之之意也。
【理学讲评】暴,是显扬。万章又问孟子说:“天之所以示舜在于行与事之间者,其实如之何?”孟子答说:“凡人事可以力为,而天意难以取必。欲知天之命舜,但观舜之得天可见矣。盖人之才德有可托以天下者,天子能举而荐之于天,然天意之从违未可知也。不能使天必与之天下,正如诸侯能荐人于天子,许其可任一国之事,而不能取必于天子,使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许其可任一家之事,而不能取必于诸侯,使与之大夫。盖荐举之责,虽在于下,予夺之权实操于上。家国皆然,而况天位之重乎。昔尧以舜之德可居天位。使之摄行大事,以致荐举之意,然不能必天之受也,乃其行与事克享乎天心,而天即受之。以舜之德可治天民,使之历试诸艰,以示暴扬之意,然亦不能必民之受也,乃其行与事,克协乎民心,而民即受之。夫荐舜于天,暴舜于民,此行与事之所在也。至于天受之,民受之,则天之所以示舜,而非尧之所能使矣。然何待于言哉?所以说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知此,则舜之有天下,谓尧荐之则可,谓尧与之则不可,天人相与之际,亦微矣哉!”
【元典】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
【译文】万章问:“请问,把舜推荐给天,天接受了;把舜介绍给百姓,百姓接受了,为什么这么说?”孟子说:“叫舜主持祭祀,百神都来享用祭品,这表明天接受了他;叫舜主持政事,政事办得妥帖,百姓对他放心,这表明百姓接受了他。天授给他,人授给他,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送给人。舜帮助尧治理天下二十八年,不是人的意愿所能决定的,而是天的旨意。尧去世了,三年服丧结束,舜避开尧的儿子,到了南河的南面,(可是)天下诸侯来朝见天子的,却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去,而到舜那里去;打官司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去,而到舜那里去;讴歌的人,不讴歌尧的儿子而讴歌舜,所以说,这是天的旨意。舜这才回到国都,登上天子的位子。(如果他当初)搬住进尧的宫室,逼迫尧的儿子让位,这就是篡位了,不是天授给他的了。”
【诸儒注疏】“南河”,在冀州之南,其南即豫州也。“讼狱”,谓狱不决而讼之也。
【理学讲评】万章又问孟子说:“天与人至难格矣。尧荐舜于天而天即受之,暴舜于民而民即受之,其事如何?”孟子答说:“天人之分虽殊,感通之理则一。昔者尧尝命舜,使主天地山川之祭,其精诚之所感孚,幽无不格。百神皆歆其祀而享之,这便是荐之于天而天受之也;又尝命舜使主治教刑政之事,其德意之所注措,事无不治,百姓皆被其化而安之,这便是暴之民而民受之也。天与人,人与之,皆天意所在,帝尧不得而与焉,所以说:‘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能以天下与人者,惟天而已,而天意所属,非盛德,其孰能当之乎?”南河之南即今开封等府地方。讴歌,是歌颂功德。孟子告万章说:“天心与舜不特见诸行事之间,而揆之气数,卜之人情,皆有可验。观舜之辅相帝尧得君行政,至于二十八年,在相位最久,施泽于民最深,此岂人力之所能为哉?历数有归,天实为之也。乃舜之心,则何常有意于得天下哉?当尧崩之后,舜率天下诸侯行三年丧既毕,其心以为有尧之子丹朱在,天下不患无君,于是避而远去,居于南河之南,只要丹朱能嗣守帝尧之业,其心安矣!然天下诸侯凡执贽而朝觐的,不去朝见丹朱,而皆来朝见于舜;凡讼狱不平的,不去赴诉丹朱而皆来赴诉于舜;凡讴歌功德的,不去颂美丹朱而皆来颂美乎舜,人心翕然来归;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所以说非入所能为,实天意之所在也。舜见天意如此,逃之而不可得,然后自河南复还中国,绍尧而践天子之位焉。无非承天之意而已。向使乘尧之崩,不为南河之避,而径居处于尧之宫,迫胁乎尧之子,是乃篡居之位而据之耳,岂得谓天与之哉!”观此则舜之有天下,不但尧不能容心于与,而舜亦未尝有心于得,徒泥其禅授之迹者,则亦未明乎天道矣。
【元典】
“《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译文】《泰誓》上说:‘天的看法来自我们下民的看法,天的听闻来自我们下民的听闻。’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诸儒注疏】“自”,从也;天无形,其视听皆从于民之视听。民之归舜如此,则天与之可知矣。
【理学讲评】太誓,是《周书》篇名。孟子告万章说:“即舜为民心之所归,便知为天心之所与,此非无征之言也。《书经·太誓》篇有云:‘天未尝有目以视,而于人之善恶无所不见,但从我民众目所视以为视耳;未尝有耳以听,而于人之淑慝无所不闻,但从我民众耳所听以为听耳。’《书》之所言如此,可见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民心所归,莫非天意,我以朝觐、讼狱、讴歌之归舜,而明其为天心之所与者,正谓此也。然则舜有天下,天之所以寄视听于民者审矣,岂待尧之荐,而遂与之哉?尧不能以天下与舜,益可见矣。”详观此章之言,可见帝王历数之传,皆有大命,神器至重,非可以妄得而窃据也。然天命固来易得,尤未易保。盖创业之主,收已集之人心易,守成之主,联不散之人心难。欲固结民心,以永保天命者,惟慎修其德,以无忝于受命之主而已。《诗》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守成之主,宜留意焉。
【心学讲评】尧、舜禅受之际,有非可以形迹论者。以形迹论之,以私心测之,则不特汤、武为放弑者之口实,尧、舜且为篡夺之假借矣。故以大公无我为言者,非也。圣人之心,其难其慎,上畏天命,下畏民情。其视天下也重,则所以托此天下也不敢轻,而承此天下者乃不敢不体民心以合天意。若是者,大义存焉,岂易言哉!
尧禅于舜,以迹言之,是以天下为己物,而推以与人,固必曰尧以天下与舜。后世习为此言,而万章问曰:“尧之禅舜也,不私天下于己,而取人宝之位、九州之域,惟其意之所欲与而与之,乃以成乎圣人之公。尧果有此心,而因有此事乎?孟子乃破从来之积疑,而正其授受之名曰:“否。尧未尝轻天下而轻言与,舜亦非承尧之意而受其与。所以然者,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天下推戴一人而为天子,而天下固非天子之所得有。使惟其见为可与而与之,则与之者已妄,而为所与者不能受。理所不可,成乎势所不能。强其所不能,而天下亦岌岌也。”
万章曰:“与者不敢轻也,而受者必无妄。受,必有与之者,而后居之不疑,处之不危。舜之有天下也,非尧与之,而孰与之乎?”孟子乃上观当时之天下,详求尧、舜相取之理事,而正言其固然之理曰:“天与之。天下者,天所监观之天下;天者,天下所共奉之天;循其道而天理定焉,乘其时而天命行焉。当日老天待舜以治天下,而因与之焉。尧不得而违,舜不得而辞,皆奉天而已矣。”万章曰:“尧之授舜,则有咨尔之文、执中之训,谆谆然命之矣。夫天下必听天命,而舜何以知天之与也?尧何以知天之与舜?抑将有图书之锡、符命之垂,谆谆然所可共喻乎?”孟子曰:“以图书言天者,末也;以符命言天者,妄也。不言之表,天乃存焉。天之所昭,不待言焉。天之所与者,验于其躬,则志气之勃兴,反观而自觉;验于其世,则气机之顺畅,随在而皆通。此天之所示也,在舜与天下相往来之行与事而已矣。”
万章曰:“行之于己,亦圣心之自致;事在天下,亦随事之敷施。而何以见为天之所示也?”孟子曰:“夫舜之为天所与,不仅在元德升闻之初,而在帝命既咨之后也。惟其然也,故尧不能有予夺之权,而亦听之天焉。夫尧不能与舜,能进之于天而已。故天子有敬天而重天下之心,慎选有德者荐之于天,至于天之与否,天子不能强使天也,必既荐之后,果有当乎天心,而后成乎其所荐。犹夫诸侯有宗室之贤者,荐于天子以嗣己位,而不能使天子之必与,必既荐之后,果有以当乎王心,而后锡之以命;大夫有庶士之贤者,荐于诸侯以代其官,而不能使诸侯之必与,必既荐之后,果有以当乎君心,而后莅乎其职。故昔者尧亦荐舜而已矣。其荐也,天下之所共见共闻,则暴之矣。当尧之荐,尧以为可以承天也,而未敢必也,而天无所违,受之矣;尧以为可以互民也,而未敢必也,而民无所拂,受之矣。在当日者仰观俯察,和气周洽,举萃于舜之一身,无非必有天下之理势,岂待符命之丁宁哉?故曰天之流行在不言之表。一人之志气,天下之气机,皆显见而无疑者,舜安得而辞之哉?”万章曰:“荐之于天,必有所以荐也,天受之,必有受之征也;暴之于民,必有所以暴也,民受之,必有受之实也。尧何所据以信其荐之不诬,而舜亦何以终有天下乎?”孟子曰:“天子之事天,莫重于祭。使之主祭,荐之以为可以承天之庆也,而烈风雷雨之不作,见百神之享焉,其精诚之彻,与元穆相感通也,天受之也。天子之于民,则有其事,使之举行天子之事,暴之以为可昭示万方也,而宾门序揆之各得,见百姓之安焉,其盛德之符,与愚贱而咸若也,人受之也。于其受,知其与,天与之矣,人与之矣。尧无心于既荐之后,而舜非但因荐而得。故曰圣如帝尧,且不敢必天人之受;而舜之有天下,在天人交与之余。凡为天子者,凛承上帝之天位,而托一人于亿兆之上,其能以天下与人乎?夫为天子者,欲以天下与人,则为妄因天下有与我之心而受天下,则为篡。自有篡者,而妄与之说始兴。乃圣人于天人交与之后,尤有不敢遽受之心,则舜之已事可考矣。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皆尧荐于天,暴于民之日也,而天之受之也已,非偶然;民之受之也,已非一旦矣。尧年永而舜德成,是非人之所能为也,此不言之表有使然者也,天也。是以昭然为天之所与舜可以受而无疑矣。乃尧崩之后,舜总己而听,待三年之丧毕,舜且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故君之子不忍忘,亦上帝之临不敢信也。于斯时也,主祭之事不行,而百神之歆享不相昭,格则天命一聚于民心矣。诸侯者,民之长也,民归之,斯诸侯向之。天下诸侯遍九州,通五服,无异志焉。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而大礼归焉,不待肆见之日,已辑五等之瑞矣;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而大法归焉,不待命士之咨,已望弼成之教矣;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不待明良之赓,已颂卿云之旦矣。于是万方之心翕于一心,若有不自知其然而不容已者。夫民情不一,五方之风气不齐,远近之受恩不必皆洽,而何以若或驱之、如或召之如此哉?故曰天也。以人心之合戴,知天命之不可违。夫然后之帝都,即天子之位焉。则天之与舜者,不但在承尧荐暴之日,而尤在逊位弗嗣之后。尧何从与?而舜亦何从受之于尧哉?若以为尧与之,舜受之,则一承顾命,遂奉遗言,尧甫徂落,不避于南河而遽居平阳之宫,逼胤子而使去。则尧以有心与,舜以有心受。有心受者,篡之徒也,而天与者岂如是哉?故谓尧与舜者,乃乱世欲文其篡,而据迹以言之。若尧、舜钦昊天畏民志之盛德,岂其然乎?
“夫善言天者,必征于人。舜当天人交与之后,尤必待人心推戴之深。《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行政有得失,民之所睹即天之监也,‘天听自我民听’,出令有善恶,民之所闻即天之察也。天寄耳目于民,民即传天之向背,此于朝觊,讼狱、讴歌而知天心之谓也。”盖天者,理而已矣。理者,人之理也。得人之理,则民受治焉。上世文明初起之际,化理方开,非圣圣相承,不足以承天之大化。故尧之荐而与舜,此至理自然之符。而以迹言之,其不为乱臣借口者鲜矣!
【元典】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
【译文】万章问道:“人们有这样的说法,‘到了禹的时候道德就衰败了,(帝位)不传给贤人却传给儿子。’有这种情况吗?”孟子说:“不,不是这样的。天要传给贤人,就传给贤人;天要传给儿子,就传给儿子。从前,舜把禹推荐给天,十七年后,舜去世了,三年丧期完后,禹避开舜的儿子到阳城,天下百姓都跟随着他,就像尧去世后百姓不跟随尧的儿子却跟随舜一样。禹把益推荐给天,七年后,禹去世了,三年丧期完后,益避开禹的儿子,到了箕山北面。来朝见的诸侯及打官司的人不到益那里去,而到启那里去,(他们)说:‘(他是)我们君主的儿子。’讴歌的人不讴歌益而讴歌启,说:‘(他是)我们君主的儿子。’”
【诸儒注疏】“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中可藏处也。“启”,禹之子也。杨氏曰:“此语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但云‘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可以见尧、舜、禹之心皆无一毫私意也。”
【理学讲评】万章问于孟子说:“人皆言尧舜盛德之至,故以天下为公,不传之子而传之于贤,及至于禹,而其德遂衰,于是不传于贤而传之于子,始以天下为一家之私矣,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人以德衰议禹,此言非是,禹之心殆不然也。盖天子不能以天下与贤,亦不能以天下与子,授受之际,但看天意何如?若使其子不肖,而天意欲属之贤,则举天下而与之贤,故尧以之禅舜,舜以之禅禹,非有意于公天下,天意在贤,不能违天而与子也。若使其子既贤,而天意欲属之子,则举天下而与之子。”故禹可以传启,启可以承家,非有意于私天下,天意在子,不能违天而与贤也。夫以帝位相传,一听于天,若此。则与贤者,其德固为至盛,与子者,其德亦非独衰,人乃执尧舜以议禹,何其所见之陋哉?阳城、箕山之阴,都是地名,在今河南嵩山下。启,是禹之子。益,是禹之相。孟子告万章说:“吾谓与贤与子,莫非天意,何以见之?昔者舜荐禹于天,任以为相,十有七年,迨舜崩三年之丧既毕,禹因舜有子商均在,乃远避于阳城之地,其心只欲让位于商均耳。乃天下之民,皆归心于禹,而翕然从之,凡朝觐、讼狱、讴歌者,皆不从商均而从禹,就与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的一般。当时人心如此,则天意在禹可知,舜安得不举天下而授之禹乎?若禹、益之时,则与此不同矣。禹亦尝荐益于天,任以为相者七年,迨禹崩三年之丧既毕,益因禹有子启在,亦远避启于箕山之阴,以让位焉。但见天下之臣民朝觐、讼狱的,不往归益而来归启,说道,启乃吾君之子也,吾不归吾君之子而谁归乎;讴歌的亦不讴歌益而讴歌启,说道,启乃吾君之子也,吾不戴吾君之子而谁戴乎?人心归启如此,则天意在启可知,禹安得不举天下而传之启也。观于舜、禹之事如此,则禹之不得不传子,与尧、舜之不得不传贤其心一而已,乃议禹为德衰,何其敢于诬圣乎?”
【元典】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译文】丹朱不成器,舜的儿子也不成器,(继承不了帝位。)舜辅佐尧、禹辅佐舜,经历了很多年,施给百姓恩泽的时间也长。启很贤明,能恭敬地继承禹的做法。益辅佐禹的年数少,施给百姓恩泽的时间不长。舜、禹、益之间相距的时间有长有短,他们的儿子有好有差,这都出自天意,不是人的意愿所能决定的。没有人能做到的却做到了,这是天意;没有人招致它来却来到了,这是命运。
【诸儒注疏】尧、舜之子皆不肖,而舜、禹之为相久,此尧、舜之子所以不有天下,而舜、禹有天下也。禹之子贤,而益相不久,此启所以有天下,而益不有天下也。然此皆非人力所为而自为,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盖以理言之谓之天,自人言之谓之命,其实则一而已。
【理学讲评】孟子告万章说:“舜、禹、益皆有圣人之德,而当时民心所以归舜、禹而不归益者,其故为何?由其所遇之时不同耳。盖尧之子丹朱,其德不类于尧,舜之子商均,其德亦不类于舜,民心既已不服矣。而舜之相尧二十有八年,禹之相舜十有七年,其历年既多,施恩泽于民最久。以相之贤,而遇子之不肖,此民所以不归尧舜之子而归舜禹也。若启之贤,能以敬德相承,嗣守禹之典则,民心之归服,既有素矣。而益之相禹仅仅七年,其德泽施于民者又非如舜禹之久。以子之贤,而又遇相之不久,此民之所以不归益而归启也。夫均之为相,而舜、禹之历年俱多。益之历年独少,其久近相去如此。均之为子,而尧、舜之子独不肖,禹之子独贤,其贤不肖相去又如此。以气数言,若似乎不齐;以机会言,则适相凑合。是皆冥冥之中有为之主宰者,一天之所为而已,岂人力之所能与哉?”盖人力可以荐贤于天,而不能使为相之皆久;人力可以传位于子,而不能使其子之必贤。其有久、近,贤、不肖者,皆天意之所为。圣人一惟听天之命而顺受之耳,岂能容心于其间哉!天,是理之自然。命,是人所禀受。孟子承上文说:“尧、舜、禹之时,相不皆久,子不皆贤,固皆有天命存乎其间,而所谓天命,又非可以强为而力致也。盖凡事有待于经营而成者,皆属人为,未可以言天。惟是因物付物,不见其作为之迹。而予夺去就,冥冥之中,自有主张,此则理之自然而不可测者。父不能为其子谋,君不能为其臣谋,所以叫做天。天岂可得而违之乎?凡事有可以希望而得者,皆属人力,末可以言命。惟是与生俱生,不由于冀望之私。而穷通得失,禀受之初,自有分量,此则数之一定而不可移者。子不能得之于父,臣不能得之于君,所以叫做命。命岂可得而拒之乎?然则舜、禹之有天下,固此天命,益之不有天下,亦此天命,岂可以禹之传子而遂议其德之衰也哉?”
【元典】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译文】一个普通百姓却能得到天下,他的德性必然像舜和禹那样,而且还要有天子推荐他,所以仲尼(虽然圣贤,没有天子推荐)不能够得到天下。
【诸儒注疏】孟子因禹、益之事,历举此下两条以推明之。言仲尼之德虽无愧于舜、禹而无天子荐之者,故不有天下。
【理学讲评】孟子告万章说:“益之不有天下,固由于天,而自古圣人不有天下者,则非独一益为然也。盖凡起匹夫之微,至于登帝位而有天下者,非是说德为圣人,而即可以有天下也。必玄德若舜而又有天子如尧者以荐之,然后能继唐而帝于虞;祗德若禹而又有天子如舜者以荐之,然后继虞而王于夏。向使徒有圣人之德,而无天子之荐,则舜终于侧微,禹终于躬嫁而已,安能以匹夫而遂有天下哉!所以天纵大圣如仲尼者,其德虽无愧于舜禹,然而上无尧舜之荐,则亦徒厄于下位,老于春秋而已。此仲尼所以不有天下也。”观仲尼不有天下,则大德受命,固有不能尽必之于天者,而益之不有天下,又何疑哉?
【元典】
“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译文】继承上代而得到了天下,天意却要废弃的,必然是像桀、纣那样的君主,所以益、伊尹、周公(虽然圣贤,但他们所辅佐的不是这样的君主,)就不能够得到天下。
【诸儒注疏】继世而有天下者,其先世皆有大功德于民,故必有大恶如桀、纣,则天乃废之。如启及太甲、成王,虽不及益、伊尹、周公之贤圣,但能嗣守先业,则天亦不废之。故益、伊尹、周公虽有舜、禹之德,而亦不有天下。
【理学讲评】孟子告万章说:“观仲尼之事,则知有德者、有荐者,方可以有天下。然亦有不尽然者,盖天命固不轻以予人,亦不轻以夺人。故凡继先世之统而有天下者,非是说德不如舜禹,而天遂废之也。其祖宗之功德未泯,天心之眷顾未衰,若自绝于天,而为天心之所弃者,必减德如桀,然后废之南巢,暴虐如纣,然后废之牧野。向使桀、纣之恶未甚,则商未必能灭夏,周未必能灭商,何至于遽失天下哉?所以继世之君如夏启、太甲、成王,其德虽不及益、尹、周公之贤圣,然皆能嗣守先世之业,则天亦不能废子而立贤,夺此以与彼也,此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夫以伊尹、周公之圣,而不有天下,其何疑于益?以太甲、成王之为君,皆足以继世,又何疑于禹?比类以观,而天之所以与子之意见矣。
【元典】
“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
【译文】伊尹辅佐汤称王天下,汤死后,大丁没有继位(就死了),外丙在位两年,仲壬在位四年,大甲(继位后)破坏了汤的典章法度,伊尹把他流放到桐邑。三年后,大甲悔过,怨恨自己,改正自己,在桐邑做到心不离仁,行合乎义,三年后,已能听从伊尹的训导了,才又回到亳都(做天子)。
【诸儒注疏】此承上文,言伊尹不有天下之事。赵氏曰:“大丁,汤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大丁弟也。大甲,大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谓岁为年,汤崩时,外丙方二岁,仲壬方四岁,惟大甲差长,故立之也。”二说未知孰是。“颠覆”,坏乱也。“典刑”,常法也。“桐”,汤墓所在。“艾”,治也;说文云,芟草也,盖斩绝自新之意。“毫”, 商所都也。
【理学讲评】太丁、外丙、仲壬都是成汤的子。太甲,是太丁的子。艾字,解做治字,是斩绝自新的意思。典刑,是典章法度。孟子承上文说:“益之不有天下,吾既详言之矣。若伊尹之不有天下,为何?盖伊尹以圣人之德,辅相成汤,伐夏救民,以王于天下,其功业可谓盛矣。迨成汤既崩,太丁未立而殁,其弟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不久于其位。于是太丁之子太甲立焉。太甲既立,又不能率乃祖之攸行,把成汤所建立的典章法度都坏乱而不修,成汤一代之家法,几于坠矣。以此主暗国危,人心未附之时,伊尹岂不可遂有天下?然其心不忍主德之不明,汤祀之遂绝也。乃因亮阴之制,安置太甲于桐宫者三年。盖桐官乃汤墓所在,放之于此,正欲其追念乃祖,而发其修省之机也。太甲果能翻然悔悟,自怨以示惩创之意;自艾以加克治之功。居桐之日,果能去其不仁之习而自处于仁,改其不义之行,而能迁于义。三年之间,一惟伊尹教我之言是听是从,而大异于颠覆典刑之日矣。伊尹见其改过自新,克终厥德,乃复自桐宫而迎归于亳都,奉以君天下,而继成汤之统焉。此虽伊尹之忠,本无利天下之心,亦由太甲之贤,终能守成汤之业,则伊尹之不有天下,亦何莫而非天之所为哉?知伊尹则知益矣。”
【元典】
“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
【译文】周公不能得天下,(原因)正像益处在夏朝、伊尹处在殷朝(没有可能得天下)一样。
【诸儒注疏】此复言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之意。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伊尹之不有天下,固由于继世之有贤君矣,乃周公以元圣之德,居冢宰之位,摄国日久,得民最深,宜其有天下,而亦不有天下者,为何?盖因继世之君有若成王基佑命于夙夜,绍谟烈而重光,为周家守成之令主。所以周公虽圣,亦不得而有天下。就如益之在夏,遇有敬承之启,则夏之天下,非益之所得有也。伊尹之在殷,遇有迁善之太甲,则商之天下,非伊尹之所得有也。”盖天不能废启以与益,废太甲以与伊尹,则岂得废成王而与周公哉?此所谓天与子则与子,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三代皆然,夫何独疑于禹,遂议其为德衰也哉?
【元典】
“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译文】孔子说:‘唐尧、虞舜让位给贤人,夏、商、周三代由子孙继位,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
【诸儒注疏】“禅”,授也。或禅或继,皆天命也。圣人岂有私意于其间哉!
尹氏曰:“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孟子曰:‘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知前圣之心者无如孔子;继孔子者,孟子而已矣。”
【理学讲评】孟子在上文说:“历观帝王之统,与贤与子,皆出于天,则尧舜禹之德,信无分于盛衰矣。然此非我一人之私言也。闻之孔子说道:唐虞之世,尧禅舜,舜禅禹,以天下为公而不私其子。夏后殷周之盛,启继禹,大甲继汤,成王继文武,以天下为家,而不必于贤。或禅或继,其迹虽若是乎不同,然禅者非以揖让为名,继者非以世及为利。天命所向,人心所归,义在于与贤,则与贤,是禅位固理之所宜也。义在于与子则与子,是继世亦理之所宜也。圣人不过上奉天命,下顺人心,示合乎当然之理而已,岂有一毫私意于其间哉?”按孟子此两章书,发明天人之际最详,而前章言天,专主民心;此章言天,兼论世德。言民心,以见非盛德之至,不可以得民,而天意不轻于予人,欲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者,知有定命也。言世德,以见虽中材之主,亦可以保命,而天意不轻于夺人,欲天下后世之为人君者,思常厥德也。使臣非舜禹之圣,而谓天位可干,君非帝启、太甲、成王之贤,而谓天命可恃,则皆自取覆亡之祸者耳,与天何与哉?
【心学讲评】圣人之于天下,开其治,揆其乱,皆以身任之,而不委之气数。惟至于授受之际,则一听之天,而己不与焉。盖天下者,天之天下,抑天下之天下也。任之于己,则己之事;而托之于人,则非己之事也。惟不知此义,故谓尧、舜之禅为以天下与人,因而谓三代之世及,为以天下与子;遂有帝降而王、公私德异之说。始于放达之士,以敝踪万乘为高,而不知圣人郑重吴天付托之义;而奸人因窃其说以惑愚弱之主,而思夺其位。故君子奉大义以辨之,使天下知有天而不敢亵焉。
万章曰:“人有言:至公无私,德之盛也,则尧、舜是已。至于禹、则有勤民之事,而亦有自私之心。不传于贤而传于子,非无贤也,有所吝也。由是家天下之法遂流及三代,而世无常治。夫禹当日果有此心,而世及之法果为自私乎?”孟子曰:“禹德合于二帝,而何衰之有!禹亦何尝有传子之事,而吝之于贤乎!斯言非也。其传贤传子,非禹之任,固不容禹之心不然也。夫尧、舜之传贤,非尧、舜之与之也,天与之也。当洪荒初启之世,非圣圣相承,则无以开万世之治统。故理之所互,在与贤以立君道之极,则天下知有其德者有其位,而不敢轻大宝之攸归。理互然,势亦因之,而事势民情者皆顺焉,天使然也。禹之传子,非禹与之也,天与之也。当文明已盛之后,不必圣人继起而可以安一代之人心。故理之所互,在与子以定君臣之分,则天下之创其业者垂其统,而各享先王之旧德。理既互然,势亦因之,而事势民情皆安焉,天使然也。
“今以与贤言之。舜何能必天之与禹,而传于禹哉?舜之荐禹于天,亦如尧之荐舜已耳。十有七年,神享民安,犹之尧也。而天下之民执玉而觐,质成而听,咏思而不忘;其即阳城以从禹者,翕然毕合,无有二三,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而禹乃不得辞而受天下矣。故二代之气机合为一致,而天下遂谓之传贤。尧、舜何尝以公天下为心,而德待此以盛乎?
“以与子言之。禹何能知天之与子,而传于子哉?禹之荐益于天,不异于尧、舜,亦且谓益之可有天下也矣。乃七年之间,而禹崩矣。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亦未尝必绝天下之望,而异于舜、禹也。而天下之民异矣: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相语以必从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咏欢以长言曰,‘吾君之子也’。君臣之义,固结之情,一旦流连于人心而不能解。益于是全其臣节,而启亦君之无疑矣。三代之气机自是而开,而天下遂谓之传子。禹何尝有私其子之事,而德以之而衰哉?
“夫人心之所以或归于贤、或归于子者,盖亦有故焉。丹朱之不肖,不足以承尧也;舜之子亦不肖,不足以承舜也。而舜之相尧二十有八载,禹之相舜十有七年。历年既多,施泽于民已久,则天下安其治、驯其教,舍舜、禹而无所适从;不能以感尧、舜之心,弃爱养而推不肖之子,故归舜、禹也,不谋而合。若启则贤也,能敬以居躬,承禹之法以莅民,继禹之道,依然禹也。益之相禹,七年而已。历年既少,施泽于民未久,故天下依禹之德,而未戴益之仁,舍夏后而非所适;从不能顺禹荐贤之心,忘恩义而归箕山之相,故归启也,更无所疑。乃在民情之当然者则然,而所以然者,岂民之能主哉?舜、禹、益,其为天子之所荐,均也。而尧、舜之寿考,禹之登遐,致其相之日久暂相去如此其远。禹有子,尧、舜亦有子,其为舜、禹、益之所避,均也。而朱、均不肖,启之贤,其胜任之可否如此其异。如是者,岂非天哉!尧、舜非不欲其子之贤,禹非不欲及其生存而成益之相业;三圣人者,不能为。天下之民亦岂不愿尧、舜之有贤子,禹之享遐年;有天下之民,亦不能为。则惟天道在传贤,而使之如彼也;道在于传子,而使之如此也。夫人不见天之为天,而形声之表,自有默运其消息以成乎气机者。时至而理成焉,天也。故舜、禹与启未尝有修德致福,召致天佑之心,而自然之中,自有适成其事会以定其规模者,天为主而司令为命也。然则自禹以后成乎世及之天子,以讫于今,群天下皆听命于天,而岂有天下者之所能主乎!
“自禹而后迄乎商、周,人徒见当世不乏圣贤,而不得位以行志,后嗣之多庸主,而且尸贵以积衰,则谓家天下者不如尧、舜之大公耳。乃就三代之兴替以惟三代之天心,政教修明之后,一王之治法可以垂之数百年而后敝;民情之素定则惟建之以师儒而有余。故德可以为天子者,数必参差而不偶;德即未可以为天子者,时且承平而不乱。匹夫而有天下,天之所慎也,德必若舜、禹而犹未得也,必又有天子荐之,以慎重神器之心,奉之天而公之民。以是故也,仲尼之圣不愧舜、禹,而不乘乎可荐之时,遂无有能荐之人,而不有天下。天既笃生仲尼,而不授以荐之之天子,则天之定于世及,而禅让之历数已千余年而不复用矣,必无一日拔侧陋而兴王之理。明其道,修其教,以辅衰周之气运足矣。仲尼且不有天下,而五伯、列侯其敢妄干天位乎!三代之定理,定于继世以有天下矣。启开之,而天下之安者四百年;太甲因之,而天下之安者六百祀;成王因之,而天下之安者讫于今。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相沿而未替;士食旧德,农服先畴,相习而无猜。言夫天之所废,则必凶德播于四方,而民怨积于岁月,乃始踌躇良久,而更授新王焉。故匪独益也,商之有伊尹,周之有周公,皆可以有天下者也。而居自定其正统,臣自终其相业,不有天下,而必归之启与太甲、成王焉。启有之,至桀而未坠;太甲有之,至纣而犹存;成王有之,乃九州九鼎施及今日,而天下犹有共主。则见时王之道降,而遂谓天命之且迁乎?
“且以商、周之事观之:天当改禅之初,则启之敬承,实足以掩益之相业,非此则无以移易天下之耳目,而定君臣之分于万年。至于商,而不必然矣。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之王,一德之阿衡成之也,非仅如益当平成之后,佐禹而因禹之明德也。而汤未尝荐之,非汤不欲荐也。天已定为世及,而天下安之,汤不能违也。汤崩矣,太丁未立而先殂,外丙之立也二年,仲壬之立也四年,商家传弟之法且不能久享之矣。太甲嗣立,颠覆汤之典型,商且有移于伊尹之势矣。伊尹以天下之重,商业之不可陨,放之于桐三年,固无利天下之心,而且以观天意也。乃太甲则悔过矣,自怨其昔之非,而自艾以改其度。在桐之日,所处者仁,而心以大正;所迁者义,而行以日新;三年之中犹一日也。其有未即合于道者,则听伊尹之训己,而允足以持汤之绪也。复归于毫,而商祚永固,以成六百载之王业焉。至于周,则商家传弟次及之法,更足为传之经。周公以母弟懿亲,相武王而定四海,犹夫益与尹也。成王以冲人嗣服,虽不如太甲之颠,覆亦不能如启之敬承。乃四国之乱,疑将授公以不利孺子之几;而反风之祥,天仅与公以我来自东之兆。明辟既复,鸣鸟遂闻,b世b年,施及幽、平而未改。而叔父之勋劳,终守藩于东土,则亦与益之于夏、尹之于殷等耳。汤武即欲与之,其将能乎?
“合而观之,[禹舜]之有天下,有之尧、舜既崩之后;启、大甲,成王之嗣位,嗣之于禹、汤、武王易世之余。数圣人举而听之于天,而己不与焉;可荐也,则荐之已耳;民归之也,则听之民已耳。故曰天下者,天之天下,帝王不得而行其意焉。故孔子曰:‘唐、虞则禅矣,夏后、殷,周则继矣。以禅为义,似乎公天下而不私;以继为义,似乎守天下而不失。而其存也,则为一日之君,尽一日之道;君道之盛,则荐贤以自尽;天欲定一统之归,义哉?其没也,以天下之重,付之天下之公。天欲开则立子以象贤。古之帝王顺天应人,又岂有异于此而见天之理矣。使唐、虞而与子,则尧之成功文章,且不能相绍以开中天之治;使三代而与贤,则忠、质、文累迁而民志不定,君臣父子亦尊失其尊而亲失其亲。始于禅,成于继,三代而后,于万斯年莫之能易者,世及之法也。斯岂据形迹以窥圣人之心者所能知乎? 故君子不可以不知天。
【元典】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汤,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
【译文】万章问道:“人们有这样的说法,‘伊尹以当厨子来求得汤的任用。’有这回事吗?”孟子说:“不,不是这样的。伊尹原在有莘国的郊野耕作,喜爱尧舜之道。(如果)不符合义,不符合道,即使把天下当作俸禄给他,他也不理睬;即使有四千匹马拴在那里,他也不看一眼。(如果)不符合义,不符合道,一根草也不拿去送人,一根草也不拿别人的。”
【诸儒注疏】“要”,求也。按《史记》:伊尹欲行道以致君而无由,乃为有莘氏之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盖战国时有为此说者。“莘”,国名。“乐尧、舜之道者”,诵其诗,读其书,而欣慕爱乐之也。“驷”,四匹也。“介”,与“草芥”之“芥”同。言其辞受取与,无大无细,一以道义而不苟也。
【理学讲评】割烹,是庖人宰割、烹调之事。要,是干求。莘,是国名。时战国策士,游说诸侯,希求进用者,藉口伊尹,以自饰其卑污之行,因说伊尹曾以割烹之事,要求商汤。万章疑而问于孟子说:“伊尹相汤伐夏为一代佐命之元臣,时入乃说他末遇时节,欲见汤而无由,因投托汤妃有莘氏,作为媵臣,负鼎俎之器,执割烹之役,以此见幸于汤。遂说汤伐夏救民,以成王业,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否,此非伊尹之所为也。盖凡出而大有作为的人,其穷居必大有涵养。伊尹当未仕时,躬耕于有莘之野,此时只是一个畎亩之农夫,乃其迹虽甚微,而志则甚大,其心思所向,只把尧舜之道,欣慕而爱乐之,其他嗜好,无一可以动其心者。盖尧舜之道,达则可以兼善天下,穷则可以独善其身。伊尹居畎亩之间,虽未有天下之责,而其自待则甚重。故大而辞受之节,只看道义上何如,若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不但不为小利所动,就是禄以天下之富,亦邻之而弗顾,系马千驷之多,亦鄙之而弗视。盖其心惟知有尧舜之道,千驷万钟亦不足为之加损也。小而取予之微,也看道义上何如?使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不但大处不肯苟且,就是以一介与人,亦不肯失之伤惠,一介取于人,亦不肯失之伤廉。”盖其心惟知有尧舜之道,一介取与,亦不肯轻易所守也。夫伊尹乐尧舜之道,至于辞受取与之间,一无所苟如此,则其律己之严,自耕莘之时而已然矣。若夫割烹之事,岂以乐尧舜之道者而肯为之哉?
【元典】
“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
【译文】汤派人带了礼物去聘请他,他无动于衷地说:‘我要汤的聘礼干什么?哪如我生活在田野中,像这样把尧舜之道当作快乐呢?’
【诸儒注疏】“嚣嚣”,无欲自得之貌。
【理学讲评】聘,是征召。嚣嚣,是无欲自得的模样。孟子告万章说:“伊尹穷居乐道,一无所苟,故其出而用世,尤不肯轻,当其耕莘之时,商汤闻其贤名,使人执币帛以聘之,迎之致敬以有礼,亦可应召而出矣。乃伊尹抱道自高,嚣嚣然说:“凡人有慕于外,斯有动于中,我今一无所求于世,何用汤之币聘为哉?一受其聘,则食人之食,便当忧人之忧,与其受职而任事,岂若我处于畎亩之中,诵诗读书,由是以乐尧舜之道,若神游于二帝之庭,而与之相为授受哉?内既自乐于己,外自无求于人,汤之聘币诚不足为荣,而自不屑于就矣。”夫汤以币聘伊尹,而伊尹犹不肯轻出如此,岂有割烹要汤之事哉?
【元典】
“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哉?’”
【译文】汤又多次派人去聘请,不久他完全改变了态度,说:‘与其隐居在田野中,把尧舜之道当作快乐,哪如使这个君主成为尧舜那样的君主呢?哪如使百姓成为尧舜时代那样的百姓呢?哪如亲眼见到尧舜那样的盛世呢?
【诸儒注疏】“幡然”,变动之貌。“于吾身亲见之”,言于我之身亲见其道之行,不从诵说向慕之而已也。
【理学讲评】幡然,是变动的意思。孟子告万章说:“伊尹以道自乐,固不肯轻于应聘,而成汤敬重伊尹,必欲致之,不以一聘而遂已也。乃三次使人往聘之,其礼意之勤如此。于是伊尹始幡然改变其初志说道:‘我今处畎亩之中,乐尧舜之道,非不充然其有得,然徒诵说向慕之而已。而尧舜终不可作,唐虞之世终不可得而见也。与其心慕尧舜之君,吾岂若出而为上、为德,使我之君,即为尧舜之君,而媲美于放勋重华之盛哉!与其心慕尧舜之民,吾岂若出而为下为民,使我之民,即为尧舜之民,而上同于时雍风动之休哉?与其心慕尧舜之世而不可见,吾岂若致君为尧舜之君,而身亲见其道之行于上,泽民为尧舜之民,而身亲见其道之行于下哉?’”盖独善一身,不若兼善天下之为大,远宗其道,不若躬逢其盛之为真。成汤之聘,信有不可以终违者矣。夫其应汤之聘,必有待于三往之勤,而其用世之心,又必欲亲见尧舜之威,则其自待者不苟,而待斯世斯民,亦不轻矣,岂有割烹要汤之事乎?
【元典】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
【译文】上天生育这些人民,就要使先知者帮助后知者觉悟,先觉者帮助后觉者觉悟。我,上天所生人民中的先觉者,我将用这尧舜之道去使人民觉悟。不是我使他们觉悟,又有谁呢?’
【诸儒注疏】此亦伊尹之言也。“知”,谓识其事之所当然;“觉”,谓悟其理之所以然。“觉后知后觉”,如呼寐者而使之寤也。言“天使”者,天理当然,若使之也。程子曰:“予天民之先觉,谓我乃天生此民中,尽得民道而先觉者也。既为先觉之民,岂可不觉其未觉者? 及彼之觉,亦非分我所有以予之也;皆彼自有此理,我但能觉之而已。”
【理学讲评】知,是知识。觉,是觉悟。觉后知后觉的觉字,是开发蒙昧,恰似呼唤梦寐的人醒转来一般。孟子又告万章说:“伊尹应汤之聘,而必欲亲见其道之行者,为何?惟有见于其责之不容辞耳。其意说道:‘天生此民,禀性虽无不同,闻道则有先后,故有生于众人之中,而闻道独先的,这叫做先知先觉。天生此先知的人,非使之独知此理,正欲其启迪后知。使同归于知而后已也。天生此先觉的人,非使之独觉此理,正欲其开悟后觉,使同归于觉而后已也。天之所望于先知先觉其厚如此。我今在天生此民之中,独能全尽人道,则我乃天民之先觉者也。先觉之责在我,则上天之意可知,我不忍后知后觉之人终于蒙昧,将以先知先觉之理与斯民共明之,此我之心,亦我之责也。使非我有以觉之,则当今天下,得知觉之先,而为后知后觉之所倚赖者,将属之谁乎?既不能委其责于人,则不得不任其责于我矣。然则伊尹之应聘而出,固将上承天命,下觉群蒙,而岂肯轻身以要汤哉?’”
【元典】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
【译文】他想到天下的人民中,要是有一个男的或一个女的没有享受到尧舜之道的恩泽的,就像是自己把他们推入了山沟似的。他就像这样把天下的重任担在自己肩上,所以到汤那里劝说他讨伐夏桀,拯救人民。
【诸儒注疏】《书》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曰‘予弗克俾厥后为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孟子之言,盖取诸此。是时夏桀无道,暴虐其民,故欲使汤伐夏以救之。
徐氏曰:“伊尹乐尧、舜之道。尧、舜揖逊而伊尹说汤以伐夏者,时之不同,义则一也。”
【理学讲评】孟子承上文说:“观伊尹自任以先觉之责,则其尧舜君民之志,岂徒托之空言者。其设心以为我既为天民之先觉,则天下之民,皆吾一体,必举天下之民皆遂乐生之顾,而后行道之心,可以少慰耳。使或众庶之中,但有匹夫匹妇,颠连失所,不获被尧舜之泽者,是即我于生养安全之道,有所未尽,就如我推而纳之沟中的一般,其心恻然不忍,不得不汲汲于拯救之矣。夫以匹夫匹妇之微,而体恤如此其周,则举四海九州之大,无一民一物,不在其担当负荷之中,其以一身而自任以天下之重有无此。惟其重于自任,是以急于救民,见得夏桀无道,暴虐其民,其心有大不忍者。于是感三聘之勤,始就汤而说之以伐夏,于以除有罪之桀,救无辜之民焉。正欲使斯民皆被尧舜之泽,而在己无负先觉之责也。夫伊尹切救民之志,成辅世之功,其挟持如此其大,干济如此其弘,而肯为割烹要汤之事哉?”
【元典】
“吾未闻枉己而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圣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
【译文】我未听说自己不正却能匡正别人的,更何况侮辱自己来匡正天下呢?圣人的行为是有不同的,有的避离君主,有的接近君主,有的离开朝廷,有的不离开朝廷,但都归结到使自身洁净罢了。
【诸儒注疏】辱己甚于枉己;正天下难于正人。若伊尹以割烹要汤,辱己甚矣,何以正天下乎?“远”,谓隐遁也;“近”谓仕近君也。言圣人之行虽不必同,然其要归在洁其身而已,伊尹岂肯以割烹要汤哉!
【理学讲评】远,是远遁,近,是近君。孟子又告万章说:“观伊尹相汤而能成救世之功,则知不肯要汤而甘为辱己之事,盖天下国家之本在身,必己身克正,然后可以正人。吾未闻枉道以求合,己不正而能正人之不正者也。况于辱己以干进,则不止于枉己,欲正天下,则不止于正人,使伊尹而割烹要汤,辱己甚矣。岂能尧舜君民,而成正天下之业乎?然人之所以致疑于尹者,徒泥其近君之迹,遂议其行之未洁耳。不知圣人之行,不能以尽同。或远遁于山林,或近君之左右,或不屑就而去,或不屑去而留。据其迹虽若各有所尚,然要其归,则远而去者,志在独善其身,固不肯苟同于流俗之污;近而不去者,志在兼善天下,必不肯轻变其平生之守,总之归于洁身,无枉己辱己之事而已矣。若因伊尹之得行其道,而遂以割烹之事诬之,则是圣人而有辱身之行,何足以为圣人也哉?”
【元典】
“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伊训》曰:‘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
【译文】我只听说他是凭尧舜之道去求汤任用的,没听说是靠当厨子去求官做的。《伊训》上(伊尹)说:‘上天诛灭夏桀,原因来自夏桀本人,我只是从亳都开始谋划(讨伐)罢了。’
【诸儒注疏】林氏曰:“以尧、舜之道要汤者,非实以是要之也,道在此而汤之聘自来耳,犹子贡言夫子之求之,异乎人之求之也。”愚谓此语亦犹前章所论父不得而子之意。“《伊训》”,《商书》篇名,孟子引以证伐夏救民之事也。今书牧宫作鸣条。“造”“载”,皆始也,伊尹言始攻桀无道,由我始其事于毫也。
【理学讲评】《伊训》是商书篇名。造字、载字,都解做始字。牧宫,是夏桀所居。亳,是成汤所都之地。孟子又告万章说:“欲知伊尹无辱身之事,当观伊尹有得君之由。盖其起畎亩之中,一旦居阿衡之位,诚非无因而自致者。但其所以致此,乃因伊尹乐尧舜之道,而成汤慕之,故伊尹虽无求于成汤,而成汤不能不有求于伊尹。是伊尹之要汤,吾闻其要之以尧舜之道而已。若谓割烹要汤,则尹之所挟持者,固不在鼎俎之间,而汤之所慕好者,夫岂在滋味之末,诚非吾之所尝闻矣。《商书·伊训》之篇载伊尹自言说:‘天讨夏桀始攻于牧宫之地,由我辅佐成汤,创其事于亳也。’”观书所言,则伐夏救民之事,尹盖以身任之矣。自任如此其重,而岂有割烹要汤之事哉!诬圣之言,可不辩而自明矣。观于此章,可见圣贤出处固以道而不苟,明良遇合实相待而有成。使汤不得尹,则无以革夏正而君万邦;然使尹不遇汤,终于莘野之耕夫而已,虽有尧舜君民之道,恶能行其志而究其用哉?故伊尹得成其佐命之功者,虽其自任者重,实由汤之任尹者专也。
【心学讲评】当战国时,挟策游谈之士苟可以得富贵者,无所用耻,而托为小屈大伸之说,谓救世安民之术亦必由此,遂诬古之圣人,其出去之际亦然。此其为说,本不足辨。然古人立身之大节,出处之大义,上奉天心、下恤民隐之深心,则不可不亟白之,以见天下非此不治,而士君子立志之始不可不严。故孟子于伊尹、孔子、百里奚之事三致详焉。
称伊尹之功者曰:割正有夏,而为汤阿衡,任冢宰之事。诬尹者遂因宰、割之文,近割烹之说。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之事者,曰,其欲固结汤心而行其道,而无由进也,乃为庖人,司割烹,以味得汤之宠,而因进说焉。夫割烹,贱事也,乃以欲行其志,不耻为之。古圣人成天下之大功,固可然乎?不识有诸?”
孟子曰:“否,尹之就汤也,出处甚明,《训》、《诰》可征。如以割烹,抑何以成割正之功,开六百载之业乎?不然也。尹之事则实有可考者:尹盖有莘野人,未尝至于汤之都。古者士不仕则耕,尹惟不欲仕,故其于有莘之野,躬耕而已。割烹者,岂其所辱为哉?乃尹志之大,学之纯,而于尧、舜之道已深,故耕莘之日不能有唐、虞之事,而尹之道大行不加,穷居不损,则草野之中,一言一动皆可质尧、舜而无憾,因以仰无所愧、俯无所怍而乐焉。尹惟知夫尧、舜之道在己者有义焉,正物者先自正,尽己心之当然,而即以无伤于物;处物者有道焉,己可行者物自可受,因物理之固然,而以返求诸己。故自当之素位而以视天下,非其义也,非其道也,则禄之以天下,非己禄也,弗之顾也;系马千驷,非己马也,弗之视也。道义外之富贵,相与忘之久矣。其于当日之所交际,即莘野之中而有非其义者,非其道者,则一介不以与人,而非有吝也;一介不以取诸人,而非其固也。道义中之酬酢无所苟焉,审矣。而孰知天下千驷之大,一介之小哉?于是而若将终身焉,尹之志决矣。可无歉于道义,即可无憾于尧、舜、尹诚乐矣,未尝计天下之治乱也。而汤则闻其圣,使人以币聘之。汤大有为之志已见于天下,而尊德乐道之诚,不俟其往求。乃尹审之于道义而不敢信汤,因不敢自信,乃嚣嚣然因其自得之意曰:‘我何以汤之币聘为哉?出而争兴废于天,而不敢必,丧吾乐矣。岂若退而尽道义于己,而处畎亩之中,固可由是以乐尧、舜之道。而吾其以彼易此哉?’
“乃汤则三使往聘之矣。其不轻以道许人者,正汤之所亟求也。于是而知汤之可与大有为,而上天名世之命在己矣,乃幡然改矣。幡然改者,时至事起,则一时义之所不容辞,道之所必出也。乃曰:‘至今日而言之,则道更有所在,义更有所宜矣。汤之所志如此也,所欲行如此也,举天下而待之我如此也,则吾出而可以必吾君为尧、舜之君矣,吾民为尧、舜之民矣。我如是以为之,而唐、虞可再见于今日矣。则与我处畎亩之中,不交污世,不闻乱政,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成吾君天锡之智勇,而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反吾民陷溺之污浴,为尧、舜之民哉?夫吾固尝慨想尧、舜之世,人安其性,物顺其理,如此乎其可乐也。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而道行于天下而无碍哉?’乃自念曰:‘夫今日之迫我以出者,岂非天哉?积治而乱者,天偶然之数;拨乱以治者,天固然之心也。夫民不得安其生,则不得复其性。若夫性,则固有真知真觉者也。天授人以知觉,均也。而因性而喻者为先知先觉;待教而兴、待厚生而后正德者,为后知后觉。乃天下当不治之日,则后知后觉者且不知不觉矣。乃天之生斯民之理,必有所任焉,而后知觉不迷于天下。于事理之灼然可见,而庶物所治,伦常所叙,能先知其当然者,修为典训,以示后知者于忧危迷暋之中,天之任先知者大矣;于恒心之隐然不昧,而得理而安,缘情而悟,能先觉其所以然者,感以风化,以警后觉者于流俗慆怊忘之日,天之任先觉者深矣。予自度焉,人所未知,而予井井然悉其条理,则惟人安于习俗而不觉,而予惺惺然察其从违,则可信自为天民之先觉矣。予今而出焉,将以斯必知必觉之理,振起生民之生气,而使于污染之余,知有事理之必然,发起其良心之固然,予则有道矣。而得一心一德之君,推天下以授我,则天意可知,非予觉之而谁乎?’于是而一旦幡然之中,天下即人尹之心而不容释。乃心之所维,虑之所系,以为天下之民皆吾民也,匹夫匹妇不容遗也。有不被尧、舜之泽,而未能以涤除为昭苏、以生全起教化,尽人而有一迷其知觉者,非他任也,皆己不能承天以拔之于桀日陷溺之中,若己推之而纳之沟中,非民之污,而己污之矣。当斯时也,抱斯心也,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其不容辞也。富贵固所久忘,功名亦所不屑,贵爱其身为上天付托、万民倚赖之身而不能自已。故其就汤也,迟回于三聘之后,而一决之于一念之深,乃说之以伐夏救民焉,而知觉大明于天下,唐、虞亲见于当时。尹之出也,岂偶然哉!
“由此验之,则其耕莘也,其辞聘也,其所自言自审于三聘之后而始出以救民也,皆显然垂于后世,而吾与子所共闻者也。若夫人之为言,谓尹之不嫌于卑贱将以得志而大行,而揆之以理,参考于古今成败之已然,则谓枉己而可以正人为君子之权者,妄矣、吾闻有枉己者矣,必其沈没于功利者矣;吾闻有正人者矣,必其先审乎去就者矣;未闻己已趋于邪佞,而能正物以善俗者也。况其为屈身卑贱之役,不但枉而且辱矣。举天下之知觉而欲以一人开之,乃卒如其志,而天下更始,则天下皆正也。不知辱之可耻,不觉辱之为耻,其学术事功皆出于苟且之一涂,将何以觉天下而正之乎?彼诬尹者,以尹起于田间,而忽就汤,则以为必有委曲之节,而异于终身高蹈者之所为。如是者,岂足以知圣人哉?圣人所体者天心也,所同者民彝也,而时不同焉,遇不同焉,则行亦不同也。故或远而遁迹山林,或近而置身廊庙,或乍就而终去,或终事而必留,乃要以因时行道,而己不与焉。若其心之所归,则去而远者非意气之激,近而不去者非宠利之情,皆使此心纯出于道义;而自任天下之日,一如其一介不妄之素,志无可屈,道无所徇,功业满天下,而澹泊纯素之存者如故也。岂忍以一身纳之卑贱之中,使须臾之或污哉!
“夫伊尹自任重而望汤深,则咸有一德,臣主相孚,谓之要可也。乃以吾所闻,书有尹躬暨汤,之文《诗》有左右商,王之咏,皆汤有为尧、为舜之心,而尹有致君尧、舜之道,故道同义合,汤不能舍尹,而尹亦孚汤,盖以尧、舜之道要也,即其畎亩之所乐者。若割烹之说,旧闻所不纪,君子所不道。而尹之未出也,耕莘乐道;其应聘也,三至乃起;其就汤也,以匹夫匹妇枉道为忧;何尝有割烹之事?流俗之言,无据而诬圣人,何足论乎!伊尹之自述以训太甲者有曰:桀为无道,天讫其命,代天而行诛,始往牧宫而攻之也,朕实初定大业于亳。则汤之伐夏,尹实开之,行古今创见之事而不疑,汤实不容不授其事于尹,则所谓尧、舜之道要汤者,于斯见矣。圣人之事,堂堂巍巍,上以承天,下以对于天下。学者精白其心以求之,而恐不能测,又奚暇取此无实之言为?”
【元典】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
【译文】万章问道:“有人说,孔子在卫国时寄住在痈疽家里,在齐国时寄住在瘠环家里,有这回事吗?”孟子说:“不,不是这么回事;是好事者编造出来的。”
【诸儒注疏】“主”,谓舍于其家,以之为主人也。“痈疽”,疡医也。“侍人”,奄人也。“瘠”,姓;“环”,名。皆时君所近狎之人也。“好事”,谓喜造言生事之人也。
【理学讲评】主,是住宿其家。痈疽,是疮医。侍人,是内侍。瘠环,是人姓名。好事,是喜造言生事的人。万章问于孟子说:“君子以守身为大节,宜乎择地而处,不失身于可贱之入也。或人乃谓孔子周流至卫,因疡医治痈疽之人,得近于卫君,乃即馆于疡医之家及至于齐,因侍人名瘠环的得近于齐君,乃即馆于瘠环之家。盖欲借二人之力以自通,故不嫌于自屈也。果有此事否乎?”孟子答说:“听言当折诸理,论人当考其素。岂有大圣如孔子,而肯主非其人者哉?此言大谬不然也。为此言者多由世间有一般好事的人,欲假借圣人纳交之事,以自掩其趋权附势之私,故驾造浮诞不根之言,创立新奇可喜之说。既非考据于经传,又不照管乎道理,徒眩惑愚人之听而已,知道之君子,岂可为其所惑哉?”盖是时王纲既坠,圣学不明,游谈横议之徒,人人得为异论。如前章议舜为臣父,议禹为德衰,议伊尹为割烹,而此章又议孔子主于痈疽侍人瘠环,大抵皆出于好事之口,变乱是非,肆言而无忌惮者。其言虽不足为圣贤之累,而为世道人心之害不浅,故孟子每每详辩而力辟之,所以扶世教,正人心也。
【元典】
“于卫主颜仇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
【译文】孔子在卫国寄住在颜雠由家。弥子瑕的妻子与子路的妻子是姐妹。弥子瑕曾对子路说:‘孔子来住在我家,卫国卿的职位就可以得到。’子路把这话告诉给孔子。孔子说:‘由命决定。’孔子做官与不做官,根据礼义行事,能不能得到官职,说要‘由命决定’,如果寄住在痈疽和宦官瘠环那里,这便是无视礼义、命运了。
【诸儒注疏】“颜仇由,”卫之贤大夫也。《史记》作颜浊邹。“弥子”,卫灵公幸臣弥子瑕也。徐氏曰:“礼主于辞逊,故进以礼;义主于断制,故退以义;难进而易退者也。在我者有礼义而已,得之不得,则有命存焉。”
【理学讲评】颜雠由,是卫之贤臣。弥子,是卫之幸臣。孟子告万章说:“欲知孔子不苟于所主,观于居卫之事可见。孔子尝周流至卫,闻颜雠由是卫之贤大夫,因馆于其家而以之为主。时卫之幸臣有弥子者,其妻与子路之妻为兄弟之亲,因对子路说道:‘孔子欲得位而行道,非我之力不能。若肯来投我,以我为主,我当荐之于君,使得大用。卫卿之位,可立致也。’子路遂以弥子之言告于孔子。孔子答说:‘位之得失,自有天命,非人力之所能为。弥子安能使我得用于卫,而我亦何必主于其家乎?’观孔子之言如此,可见孔子进而用世,不急于进也;雍容揖逊,而进必以礼,退而引去,不难于退也,明决果断,而退必以义,礼义在我,惟尽其所当为而已。至于爵位之得与不得,一惟听命于天,说道:‘得之有命,不足以为喜;不得有命,不足以为忧。’其以义命自安如此。向使不择所主,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义当退而不退,不知有义之可守;命不当得而得,不知有命之可安;是无义无命也,孔子肯为之哉?”是孔子当平居之时,而不肯苟于所主者如此。
【元典】
“孔子不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厄,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
【译文】孔子在鲁国、卫国感到不快,又遇到宋国的桓司马企图在半路上杀害他,就改换了衣着悄悄通过宋国。这时孔子正遭危难,便寄住到司城贞子家里,做了陈侯周的臣子。
【诸儒注疏】“不说”,不乐居其国也。“桓司马”,宋大夫向魋也。“司城贞子,”亦宋大夫之贤者也。陈侯名周。按《史记》:“孔子为鲁司寇,齐人馈女乐以间之,孔子遂行。适卫月余,去卫适宋。司马魋欲杀孔子,孔子去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孟子言孔子虽当厄难,然犹择所主,况在齐、卫无事之时,岂有主痈疽、侍人事乎?
【理学讲评】桓司马,名魃,是宋大夫。要,是遮截的意思。司城贞子,是宋之贤大夫。周,是陈侯的名。孟子又告万章说:“孔子择人而主,不特见于处常无事之时,虽造次之际,亦有不肯苟者。昔者孔子周流列国,尝不得志于鲁,心中不悦,去而适卫;又不得志于卫,心中不悦,去而适宋。此时适遇宋司马桓,以孔子貌假阳虎,将要截孔子而杀之。孔子计无所出,只得换了常穿的衣服,微行而过宋,去适陈国当是时孔子在难之中,危急存亡之际,以全身远害为重,若不暇择人而主矣,犹且主于司城由子之家,盖以贞子前为宋司城之官,其贤行着闻于宋,后为陈侯周之臣,其贤行又着闻于陈,故托之以为主也。”夫以孔子处患难之时,犹不肯轻于所主如此。况处齐卫无事之时,而肯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也哉?
【元典】
“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译文】我听说过,观察在朝的臣子,看他所接待的客人;观察外来的臣子,看他所寄居处的主人。如果孔子寄住在痈疽和宦官瘠环家里,把他们当作主人,怎么还能算是孔子?
【诸儒注疏】“近臣”,在朝之臣。“远臣”,远方来仕者。君子小人各从其类,故观其所为主,与其所主者,而其人可知。
【理学讲评】近臣,是在朝之臣。远臣,是远方来仕之臣。孟子又告万章说:“君子小人,其类自别,故取人之道,各以其类观之。我闻近臣处于国中,常为人所主者,欲知近臣之贤否,但观其所为主的是何等样人,其人果贤,则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而近臣之贤可知。若同乎流俗,则近臣亦流俗之辈矣。远臣来自他邦,常主于人者,欲知远臣之贤否,但观其所主的是何等样人,其主果贤,则是依仁而居,托义而处而远臣之贤可知。若比之匪人,则远臣亦匪人之徒矣!是或主人,或主于人,虽若非素定之交,而为小人,为君子,则各有相从之类,然则痈疽侍人其非孔子之类明矣。而乃谓孔子主于痈疽侍人,则是以至圣而主于至不肖之家,何其不类之甚也,尚可以为孔子哉?”好事之说,可不辩而自见其妄矣。大抵君子小人,其人品较若黑白,本无难辩,而臣下每失之诡随,人主每失之偏任者何?君子以同道为朋,务在进贤,小人以同利为朋,务在植党。君子之朋主于济国,故疏于防奸,小人之朋志在得权,故工于诋正。是以直道难容,枉道易合,此忠佞之分也。人主不可不察。
【心学讲评】君子小人之界,大辨昭焉,大防立焉。于此不审,则虽欲为君子,而必不能。故出去之严,先严于所交,而择君必于择所主,即至于圣人而岂有异哉!圣人之所为,非君子之所能至,而君子之所不为,未有圣人为之者。游士之说,以达权诬圣人,而遂及孔子。孟子不与深论,而但据实以折之。
万章问曰:“孔子之行藏,传闻审矣。但其所主,未有考焉。或谓世主不能有特达之知,则圣人亦必因缘而进。卫有痈疽,以技术为灵公所宠,孔子于卫主之,是以有际可之仕。齐有寺人瘠环,以内臣为景公所任,孔子于齐主之,是以有尼溪之请。志在行道者,不妨因机以利见,果有之乎?”
孟子曰:“否。齐、卫之有此二人与无,且无所从考,而孔子之授馆自有所因。因幸臣而介绍,所固无也。圣人之行权必不紊者,君子小人之辨;圣人之欲行道而必慎者,事君信友之诚。盖不然也。为此说者,乃急于求用之人,其情贪,其志躁,造为此言以诬圣而自文也。孔子于齐所主虽无从考,而于卫则有其征。其所主者,非主痈疽也明甚,盖主颜仇由焉。仇由者,卫之贤大夫,故相得而欢,可与决出处者也。于时而适有弥子之事,尤可征孔子之不轻于主焉。弥子者,卫侯之幸臣。子路者,夫子之乐与从政者也。而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略其人而相与言情,故弥子之情亦似可矜,无嫌白于子路之前。而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何用主颜氏哉?若其主我,我可取必于君,而卫卿可得也。’弥子自生其敬用圣人之心,而其情亦似可矜矣。子路以告,以为请主自彼,或亦大道之可容乎?而孔子毅然曰:‘有命。’欲得位而行者,君子之心,而天下之治乱、道之兴废,天所命也。既有卫卿归之之命,而何事强所非好以从弥子乎?故孔子之为用为舍不一矣。然其进也必以礼,事尽其敬,而己必致其让,不以圣人为礼之所自出而惟其意也;其退也必以义,审之严而断之决,不以圣人为义之所自裁而任其情也;其得之也,或不得也,则日有命,道在己而数任之天,不以圣人为命之所自造而用其权也。若如或之云主痈疽与寺人瘠环,进退不揆于所可,得失不听之于天,则是以义无定理、命无定数,而惟意所行可矣,而孔子又何为是拘拘者乎?“夫君子之于小人,臭味之不相亲,志行之不相得,即须臾之顷,危迫之际,亦固有不能违心以妄相托者。孔子不说于鲁、卫,道已不可行矣;而过宋也,又遭桓司马将要之于道而杀之,时更危矣。微服而过宋,未尝不以避患为道也。乃是时在当陀之际,得所主焉,亦足以为之防矣,而所主者尤必其贤者也,盖司城贞子焉。贞子尝仕于陈,而为陈侯周臣,盖能择君而仕者,其志行足以动圣人久矣。盖于此而君子小人之大辨存焉。
“尝闻之观人之法矣。观在国之近臣,则以其所为主者,贤足以致四方之贞士,而不肖者为邪僻之归也;观初至之远臣,则以其所主者,贤者必依贤而始安,而不肖者趋邪径之恐后也。盖或志在道义,或情迷势利,言则相合相副,声音笑貌则相知相喻;而不然者,强之而不亲。若如或者之言,孔子而主痈疽也、侍人瘠环也,所闻者非所乐闻,所见者非所愿见。于斯时也,为孔子者将何以自安乎?声气各从其类,故千里一圣而若同堂,天下无邦而宁终老。彼俯仰随时,托匪以几遇合者,则亦其志趋之卑污,适与彼同而已矣。圣人行藏之大用,虽不为孤介之行,乃不得见圣人而思君子,不得善人而思有恒,此固心之安,理之得,不容强者,岂好事者之所知哉!君子之于小人,处之有礼,御之有道,变化之有渐,一旦而遽至其前,与谋出处之大,则所必不能者也。”
【元典】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
【译文】万章问道:“有人说,‘百里奚用五张羊皮的代价把自己卖给秦国养牲口的人,替他喂牛,以此(寻找机会)求得秦穆公任用’,这是真的吗?”孟子说:“不,不是这样;是好事者编造的。”
【诸儒注疏】“百里奚,虞之贤臣。人言其自卖于秦养牲者之家,得五羊之皮,而为之食牛,因以干秦穆公也。
【理学讲评】百里奚,是秦大夫,自鬻是自卖其身。万章问于孟子说:“古之贤人,若百里奚相秦以成霸业,其功名至显盛矣。或人乃言其进身之始,欲往见秦穆公而无资,遂自卖其身于秦国养牲者之家,得其五羊之皮,为其家喂牛,以此夤缘求见于穆公。穆公以为贤,遂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不识此语果诚然乎?”孟子答说:“否,此言殆非然也。盖古人未遇之时,虽不免累于困穷,乃其得君而仕,则必不肯甘于污辱。为此言者多由好事之人,喜为不经之论,欲自掩其污辱之行,而假借于古人之名耳。岂以百里奚之贤而肯为食牛干主之事哉?”是时列国游士,若弹铗吹竽,鸡鸣狗盗之徒,挟其术以干世主之好,冀于一用者甚多,故往往借圣贤之事,以自文其私。如前以割烹要汤诬伊尹,此又以食牛干秦诬百里奚。大抵皆以不正之心度圣贤,故孟子断其出于好事之口,所以辟邪说,正人心者至矣。
【元典】
“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
【译文】百里奚是虞国人。当时晋国用垂棘所产的美玉和屈地所产的良马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宫之奇劝告(虞公不要答应),百里奚不劝告。
【诸儒注疏】“虞、虢”,皆国名。“垂棘之璧”,垂棘之地所出之璧也。“屈产之乘”,屈地所生之良马也。“乘”,四匹也。晋欲伐虢,道经于虞,故以此物借道,其实欲并取虞。“宫之奇”,亦虞之贤臣,谏虞公令勿许。虞公不用,遂为晋所灭。百里奚知其不可谏,故不谏而去之秦。
【理学讲评】虞、虢都是国名。垂棘、屈,都是地名。宫之奇,是虞臣。孟子又告万章说:“吾于百里奚而谅其无食牛干主之事者何?亦观其平日去就之间而已。盖百里奚虽仕于秦,而生长于虞,本虞国之人也。当其在虞,何尝知有秦,只因晋人听苟息之计,兴伐虢之师,恐道经于虞,为虞所阻,乃以垂棘所出之璧玉,与夫屈地所产之良马,行赂于虞,以为假道之资,因越虞以伐虢,实欲先取虢而并及于虞也。虞公贪受璧马之赂而不顾亡国之患。是时虞臣宫之奇以为虞之与虢,有辅车唇齿之义,虢亡则虞不能独存,于是谆谆然谏止虞公,而虞公不能听也。百里奚见得晋人之计已成,虞公之昏难悟,以为空言何补,遂不谏而去之秦,此其去虞从秦之由如此。”向使虞公能听忠言而邻晋人之赂,则虞可以不亡,而百里奚可以不去。其去虞而适秦乃迫于虞之亡,而非有利于秦之用也。何为而有食牛干主之事哉?夫以虞公一贪璧马之赂,而良臣遂去,国随以亡。货利之足以坏君心,速败亡之祸如此。是以明君贱货而贵德,不宝珠玉而宝善人也。
【元典】
“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
【译文】他知道虞公不会听从劝告,就离开虞国到了秦国,当时已经七十岁了,(如果)竟不知道靠替人喂牛求得秦穆公任用是污浊的,能说他聪明吗?(知道虞君)不会听从劝告就不去劝告,能说不聪明吗?知道虞公就要亡国而先离开,不能说不聪明啊。一旦在秦国受提拔,就知道穆公是个可以同他干一番事业的君主而辅佐他,能说不聪明吗?做了秦国的相而使他君主的威望显赫于天下,并且可以流传到后世,不是贤者能做到这一步吗?卖掉自己去成全君主,乡里自爱的人也不愿干的,倒能说贤者肯这么干吗?
【诸儒注疏】“自好”,自爱其身之人也。孟子言百里奚之智如此,必知食牛以干主之为污;其贤又如此,必不肯自鬻以成其君也。然此事当孟子时已无所据、孟子直以事理反复推之,而知其必不然耳。范氏曰:“古之圣贤未遇之时,鄙贱之事不耻为之,如百里奚为人养牛,无足怪也。惟是人君不致敬尽礼,则不可得而见,岂有先自污辱以要其君哉?庄周曰:‘百里奚爵禄不入于心,故饭牛而牛肥,使穆公忘其贱而与之政。’亦可谓知百里奚矣。伊尹、百里奚之事,皆圣贤出处之大节,故孟子不得不辨。”尹氏曰:“当时好事者之论大率类此,盖以其不正之心度圣贤也。”
【理学讲评】孟子既述百里奚处虞之事,遂断之说道:“凡出处大节,惟智者能辨之。百里奚知虞公之不可谏,脱身去秦,此时年已七十矣。其阅世既久,见理甚明,若食牛干主之事污贱可耻显然易见,而百里奚曾不知其为辱,贪昧甚矣,岂可谓之老成有智虑者乎?然不智则必不能知语默之宜,百里奚知虞公之惑于利,谏之必不肯听,遂止而不谏,此其当默而默,非有见几之明者不能,岂可谓之不智乎?不智则必不能知去就之分,百里奚知虞公之将亡,不去且及于难,乃先去以远祸,此其可行则行,非有保身之哲者不能,不可谓之不智也。不智则必不能知废兴之机,当其去虞而举于秦,知穆公之贤,可与有为也。遂委质以相从,受任而辅国,此其可仕则仕,非有择主之智者不能,岂可谓之不智矣乎?其智既有足程,其中必有定见,彼食牛干主,少知礼义者所不屑,而谓智者肯为之哉?”自好,是自爱其身。孟子承上文说:“百里奚之为人,不但其有过人之识,而且有辅世之功。盖使其仕秦而得君行政,曾无功业之可闻,则亦未足以见其贤也。今观其相秦而佐穆公以治国,使其君威令布于诸侯,声名显于天下,而其余休遗烈,且可传之后世,保子孙而泽黎民,其功业之显盛如此,是何等样贤相,而岂庸庸琐琐,不贤者之所能为乎?夫既有贤者之事功,则必有贤者之志节,若使自卖其身,以成就其君,冒污辱之羞,赴功名之会,此虽乡党之常人,稍知自爱其身,而顾礼义,惜廉耻者,亦不肯甘心于此。曾谓贤如百里奚者,有尊主庇民之功,而肯为降志辱身之事哉?好事者之言,诬亦甚矣!”观于此章百里奚一人之身耳,在虞无救亡国之祸,在秦遂成致主之功,非其佞于虞,而忠于秦也,听与不听,用与不用耳。贤才之用舍,关人国之废兴如此,任贤图治者,宜鉴于斯。
【心学讲评】战国之士,苟求仕进者,辱身贱行,无所不至。恃其机械之巧,则自谓智;苟且之功,则自谓贤;而徒祸人国,为后世笑。盖其汲汲于利达之心,身之不恤,何有于天下?则斯世安危存亡之大辨,初非其所计及,而身世交丧,良有以也。乃倡为邪说,谓古之贤者亦如是,其说愈趋愈下,遂有百里奚自鬻之说,是不可以不辨。
万章问曰:“或日百里奚当未遇之时,思求见于君而不得,乃自鬻于秦养祀祭牢牲之有司,得五羊之皮,为执食牛之役。饭牛,牛肥,穆公见而喜,问之借牧事以进伯说焉。盖古之贤者苟欲致身以利国,无不可为也。其言信乎?”
孟子曰:“百里奚何尝有此事哉!考其初终,着于载籍,昭然无是事矣。夫欲相有为之君、进伯功之说,亦自有道焉。自鬻何事?而何为其然哉?此乃好事者极乎必不可为之事,以自文其陋也。以百里奚之事见于史册者考之,使奚生为秦人而不得仕,则此说犹可托也。乃百里奚,虞人也。生于虞,仕于虞,其在虞也,固与闻乎国政,而非因于草茅。即去虞也,犹为去国之大夫,而以羁抵禄。乃其不终于虞者即有故:晋献公思并虞,而其臣荀息献谋;以垂棘之璧、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因以并吞虞焉。于时外底外府之谋,昭然耳目;唇亡齿寒之祸,近在眉睫。虞公贪而不知,而其臣宫之奇谏。奇少长于君,言无足为轻重,晋人已先料之矣。而百里奚不谏,爱重其言,不如奇之自亵而无益也。此奚仕虞之事。于传有之,灼然可据者也。不谏而去矣,去乃之秦矣。其至于秦,而为穆公之所举,记载略焉,无所从考。乃即其去虞仕秦之初终而论之,则其必不为辱贱之行,固有可信而无容疑者矣。
“夫士之能有所为者,存乎其识量焉,存乎其志行焉。审乎可否之大辨而不迷者,智也;立乎远大之规模而有功者,贤也。惟自审也,乃能审时;惟自立也,乃能立功。而就自鬻之说,与奚之行事相并而论,反复思之,亦当相悬绝矣。
“以其识量言之:其不谏也,知虞公之不可谏也,贪人之迷也,而去之秦。当其时,年已七十矣。身世无几,而荣利有涯,尚何贪焉?乃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其贪而忘身,又一虞公也,可谓智乎?苟如好事者之言,则奚必不智而后可矣。而奚岂其然!不可谏而不谏,知利之足以污愚人而不可挽也,则贪夫苟且之情,昭然见其为不足与语,而可谓不智乎?不谏而必去,知虞公有取亡之道,不待其亡而先去之。虑不为亡国之俘,而不任亡国之咎,使其身可脱然于得失之外,以勿为当世所诽笑,是知爱其身也,不可谓不智也。奚之去也,当避患匆匆之际,似难择土而居;在无君皇皇之余,又疑难择主而事。乃于时,晋则内难将作,齐则霸业已衰,涉大河,越千里,而就秦于淠、渭以时举于秦。在穆公夙知其为虞之哲士而举之,奚遂知公为秦之令主而相之,度其可行,任大任而不辞,择之已审,不妄致身焉,可谓不智乎?合三端以论之,明于度身明,于度世;知衰年之易尽,非役志于宠荣;识当世之兴亡,但攸分于利义;则食牛之污,昏而不察,必无此理审矣。
“以其志行言之:志一身之富贵者,其行止于营图也;志一节之功名者,其行止于近小也。其为身谋也如是,则其为君谋也亦如是。在一国而何能及于天下?在一时而何能及于后世?利之所在,不问名也。乃奚之相秦也,通好于上国而上国尊之,策勋于天子而天子贺之,显着而名高矣;纪其事而《春秋》有王事之望,纪其言而《秦誓》列百篇之终,传闻为世法矣。若是者,岂与当世之贪利贪功,而一时非之,后世无闻,不以为耻者等?不贤而能为之乎?如或者之说,自鬻也,以苟自成其富贵也,而藉口曰吾有救时利国之策以成吾君也。此其为术,乃志行无聊、可羞而泣之事,乡党自好无所能成者且不可为,而谓以奚之贤,耻其君为小成之君,耻其身为小成之相,而肯为之乎?就所成而观之,无事不思大白于天下,无念不思昭对于后世,君荣而己不辱,亦惟己不辱而君乃荣。若夫志趋卑污,则所行不越于尺寸,小功虽立,天下且立待其倾覆,而为后世监,亦何足以测贤者立身之本末哉?”
故奚与穆公遇合之际,事虽不传,而大要去就皎然之大节,足以动穆公之旁求久矣。曰五羊之皮食牛者,或以奚食邑于五羖,而世称之日五毅大夫。曰自鬻者,或以奚为官奴之称,而古人命名以质,犹晋侯之名圉,莒子之名仆,而好事者因附会以成其说,皆不足深辨。独是贤者之出处光明正大,千古一辙,而生死以之,不可不务白也。
【心理穿梭】舜之处象,与周公之处管、蔡,其所以不同者,先儒论之详矣。然所谓“管、蔡之叛,忧在社稷,孽在臣民;象之欲杀舜,其事在舜之身”,此语亦须分别看,非谓一身小而社稷臣民大也。
使象恶得成,则天下且无舜,而昏垫之害谁与拯之!舜之一身所系固不轻,而以乱天下万世君臣兄弟之大伦者又岂细故!此处只论舜与周公所处之不同,更不论象与管、蔡罪之大小与事之利害。到兄弟之性,更以利害较大小,则已落私欲。若以罪之大小言,象之亲弑君亲,又岂可以祸不及于臣民为末减哉!
圣人之敦伦、尽性,只是为己,故舜于此且须丢抹下象之不仁,不商较其恶之浅深、害之臣细,而唯求吾心之仁。故象唯欲杀舜,则舜终不得怒而怨之。管、蔡唯欲危成王之社稷,故周公不得伸其兄弟之恩。以兄弟之恩视吾君宗社之存亡,则兄弟为私;以己身之利害视兄弟之恩,则己身为私。总为不可因己身故,而藏怒宿怨于兄弟,故不特不忍加诛,而且必封之。若其比肩事主而借兵端于我以毁王室,则虽未至有安危存亡之大故,而国法自不可屈。故孟子言瞽瞍杀人,而舜不得禁皋陶之执;若象以杀舜为事,事虽未遂,而弑械已成,其罪固浮于瞽瞍之杀人也远甚,藉使皋陶欲执之以抵罪,则舜必禁之矣。
虽云圣人大公无我,然到此处,亦须照顾自己先立于无憾之地,然后可以立情法之准。世儒不察,便谓圣人概将在己、在人作一视同等,无所分别,无所嫌忌,但以在彼善恶功罪之小大为弛张,而日此圣人之以天地为一体者也。为此说者,蔑差等以直情而径行,其与异端所云“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一流荒诞无实之邪说又何以异!所以圣人言礼,必先说个别嫌明微,以为义尽仁至之效。若于所当避之嫌,一概将在己、在物看作一例,却向上面辨理之曲直、害之大小,即此便是人欲横行,迷失其心。
胡文定传《春秋》,谓孔子自序其绩,与齐桓等,为圣人以天自处,视万象异形而同体,亦是议论太高不切实处。使孔子视己之绩,如人之绩美词序之而无嫌,则舜可视象之杀己与天下之杀其兄者同,则又何待其害及于宗社臣民而始加诛哉!尧授天下于舜,则舜必让之。如但以社稷臣民为大,则安社稷、绥臣民者,宜莫如舜,胡不慨然自任,而必逡巡以逊邪!象之欲弑舜也,盖在舜未为天子之日,故小儒得以孽害之小大立说。向令舜已践帝位,象仍不悛,率有庳之不逞以图篡弑,岂不与管、察之流毒者同!将为舜者遂可俘之馘之以正其辜邪?使然,则汉文之于淮南,且但迁之而未尝加辟,然且“尺布、斗粟”之讥,千古以为惭德,然则使周公而身为天子,其不可加管、蔡以上刑亦明矣。
夫周公者,人臣也,不得以有其身者也。身不得有,故兄弟亦不得而有。兄弟之道,视乎身者也,非父母之比也。不得有身,斯不得有其兄弟;得有其身,则得有其兄弟矣。身所有之社稷,身所有之臣民,何患乎无君而又何患乎乱之不治,乃亏天伦以曲全之!是犹刳首以救肤,割肌以饱腹也,不亦慎乎!
“百姓如丧考妣,丧如字,谓以父母之服服之。四海遏密八音”,《书》有明文;“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孟子之释《书》又已分晓。古者民不得称百姓,至春秋时始通称之。古之言百姓者,皆赐氏而有姓者也。周则大夫世官而赐氏,夏、商以上,唯诸侯为有姓。“如丧考妣”者,即所谓“帅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也。若氓黎之不得以父母之服服天子,自理一分殊、天理自然之节文,与诸侯之不得郊穑、庶子之不得丧其母、支子之不主祭一例。故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且礼也者,文称其质,物称其情者也。天下之大,万民之众,知愚贤不肖之杂,即有君如尧,可以感其哀于仓卒,而必不能固其情于三年。民之质也,虽企及而必不逮者也。乃驱天下而服三年之保丧,无有斩衰菲屦,纵饮狂歌,以经舞而以杖斗者乎?则是乱礼丧真,而徒媒其君亲矣。故于礼无庶人服天子之文。其言“百姓”者,实诸侯也。汉文短臣子之丧,而反令庶人同制二十七日之服,薄于亲而厚于疏,乱上下之别,其悖甚矣。南轩以“天下臣民”为言,亦未可与言礼也。
“人君为不善,而天命去之”,于命言之,则非正命,于天言之则自正;于人之受命而言之,则非正,于天之命人而言则正。“惠迪吉,从逆凶,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正天命之正也。南轩于此,辨得未精。舜、禹之相历年多,自是正;尧、舜之子不肖,自是不正。故朱子说“本是个不好底意思,被他转得好了”。总之,正不正,只可于受命者身上说,不可以之言天,天直是无正无不正也。
故乾之四德,到说“贞”处,却云“各正性命”,亦就人物言正。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本体上只有元亨,到见功于人物上,方有利不利、贞不贞。利贞于此者,或不利不贞于彼;利贞于彼者,或不利不贞于此:天下无必然之利,一定之贞也。
尧、舜与天合德,故于此看得通透。子之不肖而不传之,本不利而非正,却顺着天,用他所利所贞者,吾亦以之利而得其正,则所谓“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矣。
然此道唯施之子则可,若舜之于父母则不然。“号泣于吴天,于父母”,不受其不正也。舜之有父有子,皆命之非正者,特舜或顺天,或相天,一受之以正耳。
若桎梏死者,天命自正,受之不正也。唯天无正无不正,故曰“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有为有致,而后可以正不正言也,天岂然哉!
论舜、禹、益之避,集注“深谷可藏”四字大启争辨,自是立言不精。此岂避兵、避仇之比,且“南河之南”更有甚山谷如仇池、桃源也?
朱子抑云“礼之常也”,乃是定论。自尧以前,帝王亦皆传子,到尧时始有此君禅相摄之事。则三年丧毕,总己事终,自不得不避者,礼之常也。天下诸侯将迎推戴而出,自是奇特,非礼之所恒有;则亦舜、禹、益之所不谋。既必不冀望,亦不须防备。君有适嗣之可立,己亦有先君之显命,两者俱有可立之理,自无心于去留,一听之天人而已,何容心焉!想来,“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亦如此则已纯乎天理而无可加矣。朱子却又深说一步,云“唯恐天下之不吾释,益则求仁而得仁”,则又成矫异。夫舜、禹岂求仁而不得仁乎?若必以天下之吾释为幸,向后坚卧不起,又谁能相强邪?
尧、舜禅授之说,愚于《尚书引义》中论之颇详,想来当时亦不甚作惊天动地看。唯其然,故益之避亦甚寻常,天下之不归益亦甚平淡。此处正可想古之圣贤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之妙。若谓“唯恐天下之不吾释”,则几与越王薰穴、仲子居於陵一样心胸。虽可以砥砺贪顽,而不足与于天理、人心之至。圣贤心迹,与莽、操、懿、裕天地悬隔,不但相反而已。欲知圣贤者,当以季札、子臧、汉高帝、宋孝宗、诸葛孔明、郭子仪一流作对证,拣出仁至义尽来,方有合处。
或问“朱、均不顺”一说,极为俗陋,罗长源作《路史》,似亦为此所惑。舜、禹当年是何等德业,朱、均虽不肖,固亦不得不服矣。刘裕心同懿、操,唯小有功于晋耳,然当其自立,晋恭帝且欣然命笔草诏,况圣人乎!有天下而为天子,不是小可事,云“不顺”者,乃似朱、均可以手揽而襟系之者然,真三家村学究见地也!上世无传国玺如汉元后之可执留者,不成朱、均介马孤立,大声疾呼以争于众曰“我欲为天子”邪?俗儒乐翘异以自鸣,亦不知量而已。
庆源“远而去,近而不去”之释,两“而”字下得不分明。此是通论圣人处。未仕之前,就之为近,不就为远;既仕之后,义不可留则去,道有可行则不去。倘作一串说,则不特孟子为敷衍骈赘之句,且既已远矣,盖未尝来,而何得言去?方其近也,且自立于可去、可不去之势,而亦何得遂定其不去邪?
吕氏说有命、无命处,极精当,正从孟子“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上体出,显义、命之异而后见其合。南轩云“礼义之所在,固命之所在”,虽与吕氏小异,然亦以见礼义之所不在,便命之所不至也。
新安错看“得之不得日有命”,将不得亦作命说。不知“命”字自与“理”“数”字不同,言命,则必天有以命之矣。故《中庸》注、录以差除、诰敕拟之。既不得矣,则是未尝命之也。
孔子曰“有命”者,谓我若当得卫卿,天自命之也。“得之不得日有命”者,言当其不得,则曰我若当得,则天自命我,而今未也。故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道则人有事焉,命则天有事焉之词。若不求,则不可以道言;不得,则不可以命言矣。
或疑孔子以道之将废为命,孟子抑曰“莫非命也”,则不必受命得位而后可以命言矣。乃孔子之言废者,则既得而复失之词。孟子之言“莫非命”者,则以言乎吉凶祸福之至,犹朝廷之一予一夺皆有诰敕以行其令也。唯吉凶祸福大改异处,故以天之有所予夺者而谓之命。若人所本无,因不予之,人所本有,因不夺之,君子于此,唯有可行之法而无可受之命,故谓之曰“俟”。俟者,未至之词也。藉当居平无得无丧之时,而莫不有命,则更何所俟哉?故生不可谓之命,而死则谓之命,以其无所夺、有所夺之异也;不得不可谓之命,而得则谓之命,以其无所予、有所予之异也。
若概乎予不予、夺不夺而皆曰命,则命直虚设之词,而天无主宰矣!君子之素位而行,若概乎生与死、得与不得而皆曰有命,则一切委诸大造之悠悠,而无行法尊生之道矣!且不得而亦言命,则是得为常。而不得为非常君子而以非常视不得也,又岂非据愿外以为固有、惊宠辱而生怨尤也哉!
天既生人以后,士则学,农则耕,天子之子则富贵,士庶之子则贫贱,日用饮食,一切寻常事,都不屑屑劳劳授之以命,而唯人之自为质。此天之所以大,而人之所以与能也。世俗不知,乃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于是有啖鲐餐糕、破枕蹂花之诞说,以恣慵惰放逸者之自弃。使然,则立乎岩墙之下亦无不可,而其自云“知命”者,适以为诬命而已矣。是与于无命之甚者也,而况义乎!鉴于此,而后知吕氏立说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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