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
【译文】孟子说:“伯夷,眼睛不看丑陋的事物,耳朵不听邪恶的声音。不是他理想的君主,不侍奉;不是他理想的百姓,不使唤。天下太平就出来做官,天下混乱就隐退不出。施行暴政的国家,住有暴民的地方,他都不愿意居住。他认为和没有教养的乡下人相处,就像穿戴着上朝的礼服礼帽却坐在泥途或炭灰上一样。当殷纣王暴虐统治的时候,他隐居在渤海边,等待着天下太平。所以,听到过伯夷风范的人,贪得无厌的会变得廉洁,懦弱的会变得意志坚定。
【诸儒注疏】“横”,谓不循法度。“顽”者无知觉。“廉”者有分辨。“懦”,柔弱也。余并见前篇。
【理学讲评】横,是不循法度。顽,是愚蠢。懦,是柔弱。孟子说:“圣人之德,本无不盛,而其制行,则各不同。古之人有伯夷者,以言其持己,则目不视非礼之色,耳不听非礼之声,何等样严正。以言其处世,则择君而仕,非可事之君弗事;择民而使,非可使之民弗使。世治则进而效用于世,世乱则退而独善其身,何等样高洁。其视横政所出之朝、横民所止之地,惟恐有累于己,不忍一朝居也。思与乡里之常人相处,如着了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一般,惟恐有浼于己,不能一息安也。那时商纣在位,举世昏浊,正是朝有横政、野有横民之时。于是洁身远去,避居于北海之滨,盖将待清明之世而后出,苟非其时,宁遁世而无闷矣。此其志操,真可谓嚼然自立,而流俗不能污,邪世不能乱者。是以后世之人闻其遗风,不但有识见的知所兴起,即顽钝无知之辈,亦皆化而有廉介之操。不但有志气的知所感奋,即柔懦不振之夫,亦皆化而有卓立之志矣。其孤介既足以守己,流风又足以感人,伯夷之行盖如此。”
【元典】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译文】伊尹说:‘哪个君主不可以侍奉?哪个百姓不可以使唤?’所以,他是天下太平做官,天下混乱也做官。他说;‘上天生育这些百姓,就是要让先知的人来开导后知的人,先觉的人来开导后觉的人。我就是这些人中先知先觉的人,我要开导这些后知后觉的人’他认为天下的百姓中,只要有一个普通男子或普通妇女没有承受到尧舜的恩泽,就好像是他自己把别人推进山沟之中去了一样--这就是他以挑起天下的重担为己任的态度。
【诸儒注疏】“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何使非民?”言所使即民;无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也。余见前篇。
【理学讲评】孟子又说:“古之人有伊尹者,尝自家说道:苟可以事,即是吾君,何所事而非君乎?苟可以使,即是吾民,何所使而非民乎?遇治世,固进而行道以济时;遇乱世,亦进而拨乱以反正。其一于进,而不必于退者,为何?其意以为天之生此民也,将使先知的启迪后知,先觉的开发后觉,而与之共明此道也。今我在天民中,能尽人道,则我固天民之先觉者。我将举此道,以觉当世之民,其责有不得诿诸入者矣。推其心,但是当世之民,有匹夫匹妇颠连失所,不与被尧舜之泽的,皆其心之所不忍者。其痛自刻责,就如己推而纳之沟中的一般,有不能一日安者矣。是其举宇宙之大,兆庶之众,无一民一物不在其担当负荷之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此伊尹之行也。”
【元典】
“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
【译文】柳下惠不以侍奉坏君主为耻辱,也不因官小而不做。做官不隐藏自己的才能,坚持按自己的原则办事。不被重用不怨恨,穷困也不忧愁。与没有教养的乡下人相处,也照样很自在地不忍离去。他说:‘你是你,我是我,你就是赤身裸体在我旁边,对我又有什么污染呢?’所以,听到过柳下惠风范的人,心胸狭窄的会变得宽阔起来,刻薄的会变得厚道起来。
【诸儒注疏】“鄙”,狭陋也。“敦”,厚也。余见前篇。
【理学讲评】鄙,是狭陋。敦,是厚重。孟子又说:“古之人有柳下惠者,苟可以事,不必明主,虽遇着污君,亦委身事之而不以为耻。苟可以居,不必尊位,虽与他小官,亦屈意为之而不必于辞。其不择君而事,若疑于易进矣。而实不肯韬晦以蔽己之贤,必期直道以行己之志。其不择官而居,若疑于难退矣。而放弃亦不以为怨,困穷亦略无所忧。其处进退之际,真率坦夷,有如此者。至于处乡里之常人,和光同俗,由由然与之偕,而不忍去。其平日尝自说:形骸既分,尔我各异,尔自为尔,无与于我。我自为我,何关于尔。虽使合袒裼露臂,裸裎露身,在于我侧,彼自无礼耳,安能玷辱于我哉?其言如此,是真旷然有度,而置得丧于不较,合人己而两忘者。故后世之人,闻其遗风,虽狭陋之鄙夫,皆化而有宽宏之量;虽啬吝之薄夫,亦化而为敦厚之行矣。盖其和德之近人为易亲,故其流风之感人尤易入。柳下惠之行固如此。”
【元典】
“孔子之去齐,接淅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译文】孔子离开齐国的时候,不等把米淘完就走;离开鲁国时却说:‘我们慢慢走吧,这是离开父母之邦的路啊!’应该快就快,应该慢就慢;应该隐居就隐居,应该做官就做官。这就是孔子。
【诸儒注疏】“接”,犹承也。“淅”,渍米水也。渍米将炊,而欲去之速,故以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举此一端,以见其久、速、仕、止,各当其可也。或曰:“孔子去鲁,不税冕而行,岂得为迟”?杨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迟迟其行也。腊肉不至,则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税冕而行,非速也。”
【理学讲评】淅,是渍米的水。接淅,是将炊之时,以手承水取米而行,盖欲去之速,而不及炊也。孟子又说:“三子之行,各有不同,若孔子则兼而有之。当其在齐,齐景公托言老不能用,义不可留而去。时炊饭未熟,遂承水取米而行,虽一饭之顷,亦有所不能待焉。其在于鲁,因鲁定公受女乐不朝,知其不足与有为而去,然又不忍遽去。乃曰:迟迟吾行,必待靥肉不至而后行焉。夫去齐如彼其急,而去鲁如此其缓者何?盖鲁乃孔子父母之国。见裁固当明决,用意尤宜忠厚,去父母国之道当然耳。即此去鲁去齐之两事观之,可见孔子之处世,有不倚于一偏,不拘于一节者。道之不行,去可以速矣,则从而速去,不俟终日。如其可留,则又栖栖眷恋,而不妨于久淹也。世莫我知身可以处矣,则从而退处。若将终身,如有用我,则又汲汲行道,而不妨于仕进也。此则内无成心,而意必尽泯。行无辙迹,而用舍随时。孔子所以异于三子者又如此。”
【元典】
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
【译文】孟子说:“伯夷是圣人里面最清高的;伊尹是圣人里面最负责任的;柳下惠是圣人里面最随和的;孔子是圣人里面最识时务的。”
【诸儒注疏】张子曰:“无所杂者清之极,无所异者和之极。勉而清,非圣人之清;勉而和,非圣人之和。所谓圣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孔氏曰:“任者,以天下为己责也。”愚谓孔子仕、止、久、速,各当其可,盖兼三子之所以圣者而时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或疑伊尹出处合乎孔子,而不得为圣之时,何也?程子曰:“终是任意思在。”
【理学讲评】孟子既历叙群圣之事,因断之说道:“大凡行造其极者,皆可以为圣。然非道会其全者,未可以言圣之至也。今伯夷以节自高,而视斯世之人,无一可与。其嚼然洁白之行,已造到清之极处,而无纤毫之混浊矣,其圣之清者乎?伊尹以道自负,而视宇宙内事皆吾分内。其毅然担当之志,已造到任之极处,而无一念之退托矣,其圣之任者乎?柳下惠以量容天下,而视斯世无不可与之人。其由然与偕之度,已造到和之极处,而无纤毫之乖戾矣,其圣之和者乎?至若孔子,仕止久速,不倚一偏,变化推移总归之顺应。此则清而未尝不任,任而未尝不和,兼三子之长而时出之,乃圣之时者也。”谓之日时,则三子之行,不过四时之一气,而孔子之道,殆如元气之流行于四时,有不得而测其运用之妙者矣,夫岂三子之可及哉!
【元典】
“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
【译文】孔子可以称为集大成者。集大成的意思,就好比乐队演奏,以钋钟声开始起音,以玉磐声结束收尾。钋钟声起音是为了有条有理地开始,玉磐声收尾是为了有条有理地结束。有条有理地开始是智方面的事,有条育理地结束是圣方面的事。
【诸儒注疏】此言孔子集三圣之事,而为一大圣之事,犹作乐者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成”者,乐之一终,《书》所谓“箫《韶》九成”是也。“金”,钟属。“声”,宣也,如“声罪致讨’之“声”。“玉”,磬也。“振”,收也,如“振河海而不泄”之“振”。“始”,始之也;“终”,终之也。“条理”,犹言脉络,指众音而言也。“智”者,知之所及;“圣”者,德之所就也。盖乐有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若独奏一音,则其一音自为始终,犹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其所就亦偏于一也。八音之中,金、石为重,故特为众音之纲纪。又,金始震而玉终屈然也,故并奏八音,则于其未作,而先击镩钟以宣其声;俟其既阕,而后击特磬以收其韵。宣以始之,收以终之。二者之间,脉络贯通,无所不备,则合众小成而为一大成,犹孔子之知无不尽而德无不全也。“金声玉振,始终条理”,疑古《乐经》之言。故倪宽云:“惟天子建中和之极,兼总条贯,金声而玉振之。”亦此意也。
【理学讲评】凡作乐,一音独奏一遍叫做一成,八音合奏一遍叫做大成。金,是钟。声,是引起的意思。玉,是磬。振,是收煞的意思。条理,是音律中之脉络。孟子又说:“清如伯夷,任如伊尹,和如柳下惠,虽各造其极,然圣矣而未大也。惟孔子以一身而兼三子之长,是其总群圣之事,而为一大圣。譬之于乐,其犹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者乎。何以谓之集大成?盖乐有八音,若独奏一音,则一音自为起落,这是小成。惟于众音未作之时,而击镩钟以宣其声。俟众音既阕之时,而击特磬以收其韵,金声于先,玉振于后,这才是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金石二音,何以能集众音之大成?盖金石者众音之纲纪,金不鸣,则众音无由而始,自镩钟一击,然后众音翕然而作,而律吕为之相宣矣。是金声也者,岂非开众乐之端,而为之始条理者乎?玉不振,则众音无由而终,惟特磬一击,于是众音诎然而止,而条贯为之具毕矣。是玉振也者,岂非收众乐之节,而为之终条理者乎?”始终之间,脉络贯通,无所不备,此乐之所以为集大成也。孔子集群圣之大成,何以异于是哉!智,是知之精明。圣,是德之成就。孟子又说:“合始终条理而无不备,此乐之大成也,而孔子之圣实似之。盖大乐之作,有始有终,而圣德之全,有智有圣。金以声之,此乐之始条理也,而比之孔子,与其知之贯彻处,实同一发端。盖孔子智由天纵,而睿哲所照,洞见夫道体之全。于凡清、任、和之理,条分缕析,无一理之不精,是智以启作圣之始,与金以开音乐之先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说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玉以振之,此乐之终条理也,而比之孔子,与其德之成就处,实同一究竟。”盖孔子德本性成,而众善兼该,竟造于圣修之极。于凡清、任、和之事,经纬错综,无一事之不当,是圣以要知至之终,与王以收音乐之止者,其事一而已矣。所以说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智圣兼全,而圣德始终之条理备矣,此孔子之所以为集大成也。彼三子者,不过众音之小成耳,岂能比德于孔子哉。
【元典】
“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
【译文】智好比是技巧,圣好比是力量。犹如在百步以外射箭,箭能射拢靶子,是靠你的力量;射中了,却是靠技巧而不是靠力量。
【诸儒注疏】此复以射之巧力,发明智、圣二字之义。见孔子巧力俱全而圣智兼备;三子则力有余而巧不足,是以一节虽至于圣,而智不足以及乎时中也。
此章言三子之行,各极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于众理。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是以缺于终;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尽。三子犹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时,孔子则太和元气之流行于四时也。
【理学讲评】孟子又说:“圣智兼备,固孔子之所以集大成矣。而智以成始,圣以成终,则圣又由于智也。不观之射乎?射有巧有力。孔子神明内蕴,合清、任、和之理而兼照之,是智也,譬则射者之巧焉。德行默成,体清、任、和之理而时出之,是圣也,譬则射者之力焉。必知之真,然后行之至,必有定见,然后有全力,譬如射于百步之外的一般。凡射疏及远,到得那地步,这是膂力之强,尔力之所能为也。若夫舍矢如破,正中其的,这是得手应心,妙在于命中之先,乃巧之所为,不专在于力也。夫射之能中者,不专于力而在于巧,则孔子所以为圣之至,不专于圣而实由于智矣。彼三子者,力有余而巧不足,此所以倚于一偏,而难以语时中之圣也。”按:孟子此章形容孔子之德,既以天道为喻,日圣之时;又举乐为喻,日集大成;复举射为喻,曰智、巧也。圣,力也。岂智之外,复有圣?大成之外,复有时中哉?大成即圣之全体,而时中即智之妙用。智而后能圣,圣而后能时,理固一原,而圣心之纯,实贯始终而无间者也。观其自言,亦谓由志学而驯至于从心不逾矩。夫志学,智也,不逾矩,时也,合而观之,而圣德之全益见矣。
【心学讲评】孟子愿学孔子,而言其所以学之由,以示作圣之极功也,曰:“学圣之功,知行尽之矣。乃行者,行其所知也,知之尽而后行之至,知之全而后行之不偏。故极其所得于天之力,可以自成其德量,而时至事起,因应之妙,则研几入神之大用,必本乎圣学之深。力得于天而但自全于天,圣学之致其知者,非但恃天而已也。不但恃乎得于天之力,则学圣者固不患于无从矣。夫圣人之大用,莫大于出处之际,是志行之所自立,德业之所自出也。历考之古人,而其所造之不同,有如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者,请并举而观之。
“伯夷之严于立身也,非礼之色,目不暂视;非礼之声,耳不暂听。盖其心自不容,而非但不为之惑而已也。其严于应世也,义之所必事者其君,非其君,则虽可事而不事;义之所当使者其民,非其民,则虽可使而不使。即其可事而可使矣,而抑因乎君德之可正,民俗之可教,治而后进也;若其君之不可格,民之不可化,乱则必退也。抑岂特不仕而已哉?治不由理,而横政出于其君;俗不由化,而横民止于其地;则亟去之而不居焉。盖恶恶之至,有不忍暂见其所为者,必不见不闻而心乃释然也。抑岂特横民哉!乡人者非必为横,而习于流俗,特不知有善也,亦未尝与之同处焉。思与之处,则言论非所欲闻,举动非所欲见,污我之耳目,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而不容顷刻安者。故当纣之时,横政烈矣,横民张矣,即有自好者,乡人而已;乃隐居北海之滨,以远沫土之习,待天下之清而后有中国之志。故虽以去国之公子,可以羁受禄,而不忍见当时之君,民未尝一托足也。是其心之所立,行之所成,纯乎一善,而不容纤芥之恶,安心定志,自然而无所矫拂,故与天下后世人心不昧之善自相感通,而遂以成乎伯夷之风。乃后世闻是风者,顽钝不知善恶之人,亦且知有可否,而廉隅明焉;懦弱不能自强之人,亦勉自奋起,而志行立焉。其在不顽不懦者,又可知也。伯夷之行,造乎其极者如此。
“其在伊尹,当桀之时,亦无异于伯夷之世也。乃尹则公一身于天下,引天下于一身。其言曰:‘君,吾所当事也,事焉而正君德者在我,明主因而成之,暗主起而匡之,何事非君乎?民,吾所必使也,使焉而革民风者在我,顺民可与劝之,逆民可与惩之,何使非民乎?’尹志既已定矣,故治亦迸,道在进,不因治也;乱亦进,心于进,不避乱也。而汤之廷有尹,桀之廷亦有尹矣。其就聘之始,自言其所欲为者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者觉后知,使先觉者觉后觉,则先知先觉者不容辞天下之知觉,审矣。予既已知之,既已觉之,信为天民之先觉矣。予将以此所觉之道,觉此民于不知不觉之中。则今日之出,更何所待哉!’故由所成之业,思其所操之心,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盖引之而以疚愧,若己推而纳之沟中。匹夫匹妇,无非己之匹夫匹妇也;尧、舜之泽,惟己之泽之也。故天下大矣,天下之民而皆欲被尧、舜之泽,其事难矣,而尹取而任之。其任之也,天下重而己不得轻也,于是而一革桀日之暴,启商道之新,施及后世而无穷焉。伊尹之行,见于功业,造乎极者又如此。
“其在柳下惠,亦犹夷、尹之世也。乃惠则又有异焉者。惠以为道尽于己,则与物可以无争;遇听之人,而在我初无所丧。故仕无择君也,虽污君可仕而不羞;君可正则正之,不可正,吾未尝从邪也。仕不必重也,犹小官可就而不辞;职可尽而尽之,不可尽,吾未尝废业也。惟于其进,有才必见,不隐焉,而随事奏功也;于其所为,惟理是从,必以其道,而无心计效也。乃当世之不忌其贤而能行其道者鲜矣。故仕而见黜,至于遣佚,而未尝以道不行为怨也;遗佚之久,至于阮穷,而未尝以身不遇为闵也。若其隐处而与人居,则虽流俗之乡人,言无善言,行无善行,而惠以为天下无可弃之人,由由然与相周旋,冀可略施吾之规正,而不忍去也。若其终为不善,而尔自尔,我自我,尔之恶尔自恶也,我之善我自善也;虽袒裼裸裎于我侧,亦尔自辱焉,尔焉能浼我哉!是其居心之乐恺,与物皆安;则亲炙其仪者皆陶然顺化,而锁其忮害之情,以乐从其奖掖,乃以成乎柳下惠之风。而后世闻是风者,鄙吝不容物之人,亦且多所容而待物以宽;刻薄以苛求之人,亦且多所隐而自居于厚。其浑厚开朗者,又可知也。柳下惠之德量,造乎极者抑如此。
“夫三子之风尚矣,抑进而观孔子乎!孔子应聘列国,仕鲁化行,姑不具论。而论其去国,则未尝如伯夷之必于去也,未尝如伊尹之必于仕也,未尝如惠之出处无心也。其去齐也,因齐之不用,决于必去,而不容姑待,则接折而行。其去鲁也,可以去矣,而曰‘迟迟吾’行,无容致为臣于旦夕也。夫不用同,而缓急异者,盖于鲁为父母之邦,义可决而情不可遽,其道然也。若齐,则亦断之于义,而不可以虚拘耳。以此推之,凡孔子之去就,理之所当然,事之所不得不然,情之所固然,义之所必然,皆有其可者焉。可以速去,而无容濡滞也,因之而速矣;可以久居,而无事急迫也;因之而久矣;道未可行,而处不为忘世也,因之而处矣;世有可用,而仕不为屈道也,因之而仕矣。见几之速,前此无一成之心,后此无已甚之悔;因物而应,行一必之所独是,未尝不任也,而无从物之嫌;未尝不和也,合天下之所不违。未尝不清也,而无绝物之迹;而无说物之念。此旷千世而妙用其权衡者,惟孔子而已矣。”
于是孟子为之审其同异,辨其小大,即事以观圣德,于德而推圣功,乃为之论定曰:“夫夷、尹,惠之于孔子,其行事具存,昭垂于万世,尚矣。德之所成,皆其心之所安,而不待于思勉;道之所建,即为世之所师,而允为法则。若此者,岂非皆圣哉?虽然,有辨。伯夷圣矣,纯乎一清,而天下莫能如也;其清也圣,其圣也,于清而圣也。伊尹圣矣,无所不任,而万物恃以成也;其任也圣,其圣也,于任而圣也。柳下惠圣矣,全乎其和,而群伦皆各得也;其和也圣,其圣也,于和而圣也。若夫孔子,合出处,兼人己,纯成一无间之妙用,圣不待言,而道在互然,即与以当然之则,殆如天之有四时然,生杀相资而合用,寒燠各正而不差;其圣也,时也,岂侔于清、任、和,擅一德以至极者哉!若此者,非三子之外别有孔子之道也;而孔子之德,已尽三子之用而妙合之。譬之乐然,其犹集大成乎!三子之德各尽其量之极致,如乐之有一音,鸿者,细者、舒者、疾者,不爽其律度之互,皆足以写性情而扬盛德。至于孔子,则鸿细叶而成纯,舒疾得而应度,则合众音而为大成之奏也。唯然,而吾有以测孔子从容中道之序矣。请观夫乐。
“乐之集大成者,其初作也,必以金声之;其将阕也,必以玉振之。荡涤耳目而发起和平者既声之矣,收敛者容而截然得止者,乃从而振之。自金之声也,于是而八音递奏,皆循乎所声之节族,而自然相因,以尽其和;盖所以聚众乐之条理,而生发其无穷者也。及玉之振之也,于是而众响告成,皆依乎所振之归宿,而纯一不杂,以得其正;盖所以昭众乐之条理,而大报其成功者也。非其振之,因无以饰归而得永终之盛;乃非其声之,则无以统全而昭大始之和。则请以乐而拟之孔子。以乐之金声而为始条理者拟之孔子,则智之事也。惟道之互出、互处、互速、互迟,皆有自然之条理,而圣人于事未应、几未见之先,具有察微知着之识,上审之天心,内度之素位,外辨之物情,皆曙其相成而不相悖之理,以生其随遇咸互之大用。以乐之玉振而为终条理者拟之孔子,则圣之事也。凡道之或出、或处、或速,或迟,皆因已知之条理,而圣人率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之实,合乎从心不逾之矩,于土而皆安,于我而皆真,于天而皆合,遂以成其至善,而得所止之全,以要乎众理统宗之极。则自其终而论之,三子之道,备于一人,圣不可加矣。乃自其始而窥之,早有以异乎三子之所知,而兼乎三子之所成;无所以始,而奚以终之哉?则吾因是以想孔子之绝德,其在智乎!则请以射喻之。
“作圣者之有智,殆犹巧然,不倚于左,不偏于右,恰合其至微之度,在研审之精,毫厘不爽也。其圣也,则犹力然,天授之而无所歉,自尽之而无所诿,一用其不息之诚,则远近之规,随力可造也。夫圣至于孔子,其规模远矣,其造极深矣。殆犹射于百步之外矣;其圣也,尽乎心以尽乎理,凡天下之险阻得丧,一无所滞,则惟一心一德以无间;譬射者之至,力全乎天,而可因以用,则三子之纯成,犹足以拟其圣。其智而为圣之时也,大明于始,乃以永贞于终,举道之精微曲折,悉致其详,辨察乎天命人心而咸知;譬射者之中,圣因于学,而非力所逮,则三子之笃志,终不足以几其圣之时。
“然则愿学孔子者,可以得所从事矣。圣人之力,人不可几,而可几也;不以私欲乱之,不以私欲锢之,尽吾心以求一德之成,心本可尽也。圣人之巧,人不可学,而实有其从入之门也:格物穷理以见其万殊,明伦察物以会其一致,扩吾心以为万化之原,功不易而亦未尝绝学者以难企及也。此吾所由用以知体,由圣道以求圣功,而庶几学孔子者其在是乎!愿与天下后世之学圣者交勉之!”
【元典】
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
【译文】北宫锜问道:“周朝规定的官爵、俸禄的等级是怎样的?”孟子说:“详细情况不能知道了,诸侯讨厌它妨害自己,把那些典籍都毁掉了;不过,我曾经听说过它的大致情况。”
【诸儒注疏】“北宫”,姓;“锜”,名;卫人。“班”,列也。当时诸侯兼并僭窃,故恶周制妨害己之所为也。
【理学讲评】北宫锜,是卫人。班,是班定次第。北宫铸问于孟子说:“朝廷设官分职,莫重于爵禄,而爵禄之制,莫备于成周。周室之班爵禄,必有个贵贱之等,厚薄之差,敢问其制如之何?”孟子答说:“周室爵禄之制,其品式章程,至精至密,今已不可得而闻其详矣。盖制度之详,载在典籍,典籍存而后制度可考也。自周室衰微,诸侯放恣。僭窃名号的,以卑而拟尊,兼并土地的,以大而吞小,反厌恶先王之制度,以为不便于己之所为,遂灭去其籍,使上下名分无从稽考,因得以纷更变乱而无忌,此所以典籍散失,欲闻其详而不可得。顾其详虽不可得闻,然而规模之建立,体统之昭垂,尚有幸存而未泯者。轲也,亦尝闻其什一于千百,而可举其大略,为子告焉。”夫当典籍残缺之余,而能考究圣王之制,非孟子学识其大,其孰能知之?
【元典】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译文】天子一级,公爵一级,侯爵一级,伯爵一级,子爵、男爵同一级,共五个等级。(诸侯国里,)国君一级,卿一级,大夫一级,上士一级,中士一级,下士一级,共六个等级。
【诸儒注疏】此班爵之制也。五等通于天下,六等施于国中。
【理学讲评】这一节,是周室班爵之制。孟子告北官铸说:“成周爵禄之制,册籍虽亡,而名分未泯。其班爵之大略,有通行于天下的,有单行于国中的。自其通于天下者而言,父天母地,而为天下之所共宗,这是天子。天子之贵,自为一位,尊无二上矣。然天下之大,非天子一人所能独理也,于是分天下为万国,而使同姓之亲,异姓之贤,与之共治焉。自天子而下,有公一位,公之下,有侯一位,侯之下,有伯一位,伯之下,有子与男同一位。天子总治于内,公、侯、伯、子、男分治于外,内外相维,体统不紊,然后举天下之大,无一国之不治矣。爵之通于天下者,此其大略也。自其施于国中者,而言,出命正众,而为一国之所奉戴,这是君。天子君于王畿,诸侯君于列国,各自为一位矣。然一国之众,亦非君一身所能独理也,于是分庶绩于百官,而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与之共治焉。自君而下,有卿一位,卿之下,有大夫一位,大夫之下,有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君出令于上,卿、大夫、士奉令于下,上下相承,事使不乱,然后举一国之事,而无一事之不治矣。爵之施于国中者,此其大略也。据我所闻周室班爵之制,如此而已。若其创制立法之盛,则典籍尽去,今亦安从而考其详哉。”
【元典】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译文】天子的土地规模,一千里见方;公爵、侯爵都是一百里见方,伯爵是七十里见方,子爵、男爵是五十里见方,共四等。不足五十里见方的国家,不同天子直接联系,而是附属于诸侯,叫做‘附庸’。
【诸儒注疏】此以下,班禄之制也。“不能”,犹不足也。小国之地不足五十里者,不能自达于天子,因大国以姓名通,谓之附庸,若春秋邾仪父之类是也。
【理学讲评】这以下是周室班禄之制。不能,是不足的意思。孟子又告北官铸说:“周室班爵之制其略因可得而言矣。其班禄之制何如?试以禄之班于天下者言之。天子食赋于畿内,其制地方千里,盖天子爵为至尊,故其地至广也。公侯而下,则皆食赋于列国,故公、侯之地,方广都是百里,其田赋之入,视天子而杀矣。伯之地,方广七十里,其田赋之入,又视公侯而杀矣。子、男之地,方广都是五十里,其田赋之入,视伯而又杀矣。自天子以至于子男,分田制禄之法,凡有此四等。在天子非独丰,在诸侯非独啬,厚薄之等,一因其尊卑之分而已。此外更有地不足五十里之数者,遇凡朝觐聘问等礼,不能以姓名自达于天子,但附属于邻邦诸侯,以通其姓名,这叫做附庸,则其爵愈卑,而其禄愈薄矣。”盖先王于疆理天下之中,而寓则壤成赋之制,故其禄之班于天下者,有如此。
【元典】
“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译文】天子的卿,受封土地同侯爵相等,大夫受封的土地同伯爵相等,元士受封的土地同子爵、男爵相等。
【诸儒注疏】“视”,比也。徐氏曰:“王畿之内,亦制都鄙受地也。”“元士”,上士也。
【理学讲评】这一节,是禄之班于王国者。视,是比照的意思。孟子又告北宫铸说:“周室之班禄,其在王畿之内者各有差等。盖天子以一人宰治于上,而有卿、大夫、士,分治于下,其效忠宣力,本与外臣均劳,而地近职亲,较之外臣尤重。故王朝之卿,所受采地,比照于大国之侯,侯百里,卿亦百里也。大夫所受之地,比于次国之伯,伯七十里,大夫亦七十里也。元士所受之地,比于小国之子、男,子、男五十里,元士亦五十里也。”当其时,诸侯入则为王朝之卿士,卿士出则为列国之诸侯,其分本相等,故其受禄不得不同耳。然以王朝之臣,而同于列国之君,所以尊王室而重内朝之意,又自可见焉。其班禄于天子之国者有如此。
【元典】
“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译文】大国的土地有百里见方,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四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的俸禄同在官府当差的百姓相同,数量足以代替他种田的收入。
【诸儒注疏】“十”,十倍之也。“四”,四倍之也。“倍”,加一倍也。徐氏曰:“大国君田三万二千亩,其入可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田三千二百亩,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田八百亩,可食七十二人;上士田四百亩,可食三十六人;中士田二百亩,可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田百亩,可食九人至五人。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愚按:君以下所食之禄,皆助法之公田,借农夫之力以耕,而收其租。士之无田,与庶人在官者,则但受禄于官,如田之入而已。
【理学讲评】这以下是禄之班于侯国者。十,是十倍。四,是四倍。倍,是一倍。庶人在官者,是府史胥徒,如今杂职吏员之类。孟子说:“周室之班禄,其在列国者,亦各有差等。以公侯之大国而言,地方百里,提封十万井,君与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皆仰给于其中焉。君享一国之奉,为田三万二千亩,比之卿禄,盖加十倍之多。卿田三千二百亩,较之于君,才是十分之一,而实四倍于大夫。大夫之田八百亩,较之于卿,才是四分之一,而实加倍于上士。上士得田四百亩,其禄则倍于中士。中士得田二百亩,其禄则倍于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若府史胥徒之流,其禄相等,皆得食百亩之人焉。”盖庶人身役于官,既不得自食其力,因给之以一夫之养,使足以代其耕而已。此则禄颁于上,或加数倍之入,而不嫌于丰;禄给于下,或准一夫之田,而不病于啬。尊卑有序,丰约适宜,大国班禄之制固如此。
【元典】
“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译文】中等国家的土地有七十里见方,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三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同在官府当差的同等俸禄,俸禄足以代替他种田的收入。
【诸儒注疏】“三”,谓三倍之也。徐氏曰:“次国君田二万四千亩,可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卿田二千四百亩,可食二百十六人。”
【理学讲评】三,是三倍。孟子又说:“公侯之下有伯,比大国次一等,谓之次国,其班禄亦次之。盖伯爵之国,地方七十里,较之百里之地狭矣。而国中之有卿、大夫、士,及在官之庶人,则与大国一也。故其因田制赋,君之禄亦十倍于卿,得田二万四千亩。卿之禄,则止三倍于大夫,得田二千四百亩。至于大夫则一倍于上士,而得八百亩。上士则一倍于中士,而得四百亩。中士则一倍于下士,而得二百亩。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亩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则与大国之制,无一之不同矣。”盖自卿以上,禄限于地,固不得与大国同其丰。自大夫以下,食因其事,则不得不与大国同其约,次国班禄之制盖如此。
【元典】
“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译文】小国的土地有五十里见方,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两倍,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同在官府当差的百姓俸禄相等,俸禄足以代替他种田的收入。
【诸儒注疏】“二”,即倍也。徐氏曰:“小国君田一万六千亩,可食千四百四十人,卿田一千六百亩,可食百四十四人。”
【理学讲评】二,是二倍。孟子又说:“伯之下有子、男,比次国又降一等,谓之小国,其班禄抑又次之。盖子、男之国,地方五十里,较之七十里之地,则又狭矣。而国中之有卿、大夫、士,与庶人之在官者,亦与次国一也。故其因田制赋,君之禄,亦十倍于卿,得田一万六千亩。卿之禄,则止二倍于大夫,得田一千六百亩。至于大夫,则一倍于上士,而得八百亩。上士则一倍于中士,而得四百亩。中士则一倍于下士,而得二百亩。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皆得以食百亩之入,使足以代其耕,则亦与次国之制,无一之不同矣。”盖自卿而上,其禄厚,厚而不减,则国小不足以供,故不得不杀,大夫以下,其禄薄,薄而复减,则养赡不足以给。故不得不同,班禄于小国之中者,其制又如此。
【元典】
“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译文】种田人的收入:一个农夫受田一百亩,一百亩地施肥耕种,上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九人,次于上等的可以养活八人,中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七人,比这差一点的可以养活六人,下等的农夫可以养活五人。在官府当差的百姓,他的俸禄是按这种区别来分等级。
【诸儒注疏】“获”,得也。一夫一妇,佃田百亩,加之以粪,粪多而力勤者为上农,其所收可供九人。其次用力不齐,故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其受禄不同,亦有此五等也。
愚按:此章之说,与《周礼》、《王制》不同,盖不可考,阙之可也。程子曰:“孟子之时去先王未远,载籍未经秦火,然而班爵禄之制已不闻其详。今之礼书皆掇拾于煨烬之余,而多出于汉儒一时之传会,奈何欲尽信而句为之解乎?然则其事固不可一一追复矣。”
【理学讲评】获,是受田。差,是等级。孟子又说:“庶人在官者之禄,固取其足以代耕矣,而代耕之分数,又自不同。盖耕者所受之田,每夫以百亩为则。百亩之田必加以粪,粪多而力勤的,是上等农夫,计其所入,可以供九人之食。若稍次于上农的,其所入,仅可以食八人。中等的仅可以食七人。中等又次的,仅可以食六人。若下农夫,则不过能供五人之食而已。人事之勤惰不齐,而收入之多寡随异,其所食之数,大约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职有大小,事有繁简,其受禄之多寡,即照此农夫之次序以为等差。事繁者食以上农夫之食,其余以次递减,事最简者亦不失下农夫之食焉。所谓禄足代耕者,其详悉有条,又如此。”夫列爵有尊卑,而中外殊其制;班禄有多寡,而上下异其规。此周制之大略,而我之所可闻者也,乃其详,则不可得而闻矣。大抵战国之时,诸侯侈肆,先王封建井田之制,坏乱已尽,孟子有慨于中久矣,故因北官铸之问,而摭拾大略以示之,使后世得闻圣王治天下之大法者,独赖此篇之存。有天下者,不可不究心也。
【心学讲评】周衰,列国各自为政,典章大乱,人君各以其意为爵禄之重轻。北宫锜有志于稽古,而问之曰:“窃闻道盛于三王,而法备于有周。以贵治贱,则存乎爵;以下养上,则存乎禄;而尊卑有秩,厚薄有差,皆有精意存焉。其班序之也,如之何?”
孟子曰:“夫周室之制详矣。周先王参三代之典而酌其宜,合万国之势而均其叙,上体之国,下经之野,盖有纤悉不遗,而各尽其理者,而今不可得闻矣。周宪未改,而何以无传也?则以今之诸侯僭而无等,贪而无制,以先王之法为不利于己,而去其籍也。然而轲也,尝有意于复古以制治,则考之遗文,受之师授者,得闻其略也。知其略而大纲存焉,抑可以推其节目之所自生矣。请言其略。其降杀也有等,则上下辨以;其统会也有绪,则恩礼行矣;其裁制也有经,则物力足矣;其推也有渐,则食用给矣。
“今以爵之班于天下者言之:天子主班爵者,而亦自从乎班,则建极以为诸侯法之义也。天子一位,为班之至贵者矣,而君乎天下。降此而分治一国者,为天子之三公,为王者之后裔,于诸侯为尤贵也,而公一位。为令德之懿亲,为开国之殊勋,以夹辅周室,其亦重也,侯一位。本支之子孙,为分治之功臣,而世受令胙,则其次也,而伯一位。为古帝之后嗣,为岳牧之余业,为裔夷之屏藩,皆相因有国者也,而或为子,或为男,其名异而班同也,子、男同一位。自天子以至于子、男,相临相统,而皆君其国、子其民者,凡五等也。
“以爵之班于国中者言之:天子君天下,诸侯君一国,政之所自出,法之所自建,而居尊以莅卑,秉礼以接下,皆有班也,君一位。为六官之长,为一军之帅,承君命而颁法纪者,有卿焉,爵亦贵矣,卿一位。为分治之尹,为都邑之主,以掌政教而治官属者,有大夫焉,其次也,大夫一位。为庶事之司,为俊士之选,其事重、其职繁者,为上士,上士一位。降此而事较轻、职较简者,为中士,中士一位。降此而所司者微,所任者小,为下士,下士一位。自君以至于下士,相临相统,而天子以经天下、诸侯以理国中者,凡六等。
“凡此五等六等之中,朝会有列,车服有等,秩命有恒,揖拜有仪,尊卑定而不敢干,情理接而不相睽,则莫不有详焉者,而今不可得闻矣。
“以禄之班于天下者言之;普天之下皆王土也,而天子不敢私天下,亦但以王畿之土为之疆界,天子自制,而下莫不受制焉。其为地也,为方千里,千千而百万其井,以待诸侯,以奉郊庙,以颁卿士,以供服膳,无有余、无不足也。公侯异位,而公不可加于侯,循臣道也;侯可上同于公,重屏藩也,皆方百里,百百而万井焉,盖得王畿百之一也。伯次于侯,而犹为列邦之重者,方七十里,七十其七十而四千九百井焉,得侯封之半也。子、男爵同,而禄亦同次于伯。而其国微矣,方五十里,五十其五十而二千五百井焉,得伯国之半也。凡四等。而诸侯以爵之尊卑为封之大小,皆受制于始封,厚莫能益,而薄能损也。乃以属在裔夷,而相承有土,或承特锡而得受间田,不能足于五十里之数,则地以俭而职贡不足以供,不得达于天子,乃附于邻近之大邦,以佐诸侯之不及。或称子,或称人,而名其国日附庸,其禄田之多少未有定也,不得与四等之中矣。凡此四等以泉附庸,赋税因其国,职贡因其土,军乘因其人、宾祭车服颁赐因其用,皆上不匮而下可输,抑莫不有详焉者,而今不可得闻也。
“以禄之班于王畿者言之:任同则贵同,贵同则富同,天子之卿可出而保厘也,侯亦可入而辅相也,其受地也视侯,方百里也。大夫之视卿,犹伯之视侯,贰公辅以掌治,犹次元侯以分理也,其受地视伯,方七十里。元士散列群司,亦子男之遥为藩卫也,其受地视子男,方五十里。而其或世守而君其国,或食禄而不分其土,或降及后嗣而减其奉,莫不有详焉,而今不可得闻矣。
“惟夫班禄于侯国之制,虽节目之繁不可尽悉,而因国之大小、制禄之丰俭,或有所等杀,或无所损益,与其分田制禄之精意,酌情事以为理,则虽略也,而犹有可备言者:侯国之所人,有贡篚,有朝会,有兵赋,有邦交,非能皆以为禄也。而禄则有定,其以奉君臣之宾食祭用者,则出之于禄。公侯之国,大国也,地方百里,其提封广,其租税多,君卿尊而因之重,大夫不能重而其员颇多,故君十卿禄,因卿以为重也。卿禄其大夫,卿惟视君而替,而托乎大夫之上,则以国大而取盈也,卿增而君亦增矣。大夫之于士,爵可渐进,禄不可遽远也,倍上士耳。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位递升则禄递厚,其以劝士而勉其修能乎!下士之职轻矣,人官之始,有禄以养,亦无负于士矣;因其卑而薄之,班之所以不紊也。有庶人在官者焉,虽不列于士;而亦效职于公家者也,使更薄于下士,则不给于俯仰之养矣,盖同禄焉,其禄也,足以代其耕而已矣。以有职任而不能耕,代之所以厚其生而安其职;乃虽有职而仅如其耕,代之所以重吾农而不偏轻。此有国之通理,国虽大,不能为之加厚也。伯国,次国也,地方七十里,其赋入渐少,其经用渐减,而君卿之禄亦渐降。君十卿禄,示君臣之分而已,其实减矣。卿禄三大夫,卿减而君因为之减也。大夫以下禄入惭寡,不可复损矣。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尊卑别则必以倍,示其分也。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耕者同于大国,代者岂容有殊哉?子、男小国也,地方五十里,提封仅大国四之一,而经用亦相悬绝。君卿之禄半于大国,尊君重卿,禄存乎厚也。卿禄二大夫,示国小而取廉耳。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食用不可复节,养廉不可复亏,大国同而岂有殊哉?
“夫周之先王于此有精意存焉?爵存乎上而递降,所以着尊之统卑;禄从乎下而递增,所以因情而制礼。故禄起于下士之代耕,而渐加以致隆于君,安下而后能全上之义也。惟夫下士之位虽卑,而在君子之列,则虽曰代耕,而不容计力以为厚薄。若庶人在官者、则与耕者同为庶人,而不容不以耕者计矣。今夫农,终岁而耕之,方秋而获之、浃年而食之,量其所获以为食,而周先王分田以授一夫百亩,勤不加多,惰不为少也。授田者国家之制,治田者则农夫之自为力也。粪治此百亩之田,而所获可计矣。丰年人食四釜,中年三釜,凶年二釜,以中年为率,岁凡三十六釜而食一人。上农勤,而食者九人也;上次八人;中七人;中次六人;惰而为下者五人而已。人有余则为余夫;食有余则冠昏丧祭之资也。而庶人在官者,但使之不耕而食,以报其奔走之岁月,而效父母妻子之食焉,足矣。为府,为史、为胥、为徒。役有贵贱,署有繁简,事有劳逸,所服事之长吏有崇卑,则自九人以至于五人,授粟各有差也,皆以农夫之勤惰为之差也,而周先王重农民、劝勤劳之精意尽矣。若夫授田有一易、再易、不易之规,制禄有分田、分粟之别,大国、小国、次国、命官受禄有员数多寡之异,则抑不可得而闻也。
“乃由轲也所闻之略而类推之,以辨上下、定民志,以节财用,经久远,以维封建于不穷而为有道之长,则可以渐得文、武、周公制治保邦之意而举行焉,亦岂诸侯之所得乱哉!”惟王建极,为六官之长者,卿也。其理国事,为六官之佐者,大夫也。理庶司之职。任都邑之长者,士也。
天子执镇圭,长尺二寸,刻四镇之山为饰。镇,安也,所以安四方也。公执桓圭,长九寸;木双植谓之桓,刻为圭饰。桓,所以安上也。侯执信圭,信与伸同,信身也,刻文直如人立形,长七寸,欲其直道以修身也。伯执躬圭,长亦七寸,与信同义,但篆刻有伸屈耳。子执谷璧,璧形圜如环,径五寸,围一尺五寸,篆刻谷文,示养人也。男执蒲璧,亦径五寸,刻为蒲文,蒲可为席,所以安人。卿执羔生,大夫雁生,士雉死。羔、雁,画布为衣饰之,雉无饰。
公九命,侯、伯八命,子、男六命。天子之卿七命,天子之大夫五命,诸侯之卿四命,天子之上士,诸侯之中士一命,诸侯之下士不命。一命受职治职事,再命受服玄冕之服以祭;三命受位有位在天子之朝列,四命受器受祭器乐器,五命受则受采地制贡赋之则,六命赐官自置官属,七命赐国天子之卿有封国,八命作牧统一州之治,九命作伯分理天下专征伐。
天子大裘而冕以郊祀裘,羔裘无饰。大裘之冕无旒,兖冕享先王九章:龙、山、华虫、宗彝、火五者画之于衣、藻粉米、黼、黻四者画之于裳、鷩冕飨射衣三章,无山、龙、裳四章,毳冕山川衣三章,无山、龙、裳二章,无藻米,希冕祭社稷五祀绣粉米一章于衣,黼、黻二章于裳,玄冕祭群小祀元衣无文,绣黼于裳。
天子之冕十二旒,十二珠,公九旒,九玉珠,侯伯七,子男五,卿三,大夫二,士之玄冕无旒。公之服,自兖而下,侯伯鷩而下,子男毳而下,大夫玄冕,士服皮弁。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
天子五路:玉路以祀,以玉饰锡,以饰当庐,樊、缨十二就,樊,马大带;缨,胸下缨,建大常,画日月。金路以宾,金以饰钩而无锡,钩,笼头下兜下颔者,樊、缨九就,建大旗,画文龙。象路以朝,以象牙饰。朱而无钩,以朱饰钩,樊、缨七就,建大赤,赤为旗,无铜。革路以即戎,鞔之以皮,而漆之龙勒,龙,音,杂白黑皮为勒,条、缨五就樊缨以条为之。条,音条,建大白。木路以田,不鞔,漆之而已,前樊音翦鹄缨以浅黑皮为樊,缨鹄色为,亦五就,建大麾,黑旗。同姓诸侯金路以下,异姓象路以下,远方诸侯革路,蕃夷子木路。卿夏缦五采画车,大夫墨车墨涂之,不画,士栈车漆木为藩,不皮鞔。
公贰车九乘,介九人,礼九牢,朝位宾之间九十步,摈者五人,王礼之,再裸而酢,飨礼九献,食礼九举。侯伯七,摈者四人,壹裸而酢。子男皆五,摈者三人,壹裸,不酢。天子于诸侯,士揖庶姓,推手而下曰土揖。庶姓,与王无亲者,时揖异姓,平推手日时揖。异姓,婚姻之族,天揖同姓,推手小举之。君于卿,特揖之,每人一揖,大夫三揖,人虽众,三揖之而已,士旅揖,共一揖。揖者,今谓之起手。今之“揖”字作“擅”,谓之肃拜。
天子一位,承天子民,外制列侯,操予夺之权,内尊畿甸,大一统之势。公一位,或为论道之元臣,陕分周、召;或为先朝之后裔,礼用夏、商。侯一位,或为同姓之懿亲,或为异姓之显功,义取斥堠,禁法不庭。伯一位,同姓亲之亚者,异姓功之次者,位次于大邦,职高于小国。子、男同一位,庶姓之小侯、四裔之君长。或僭乱之国统,虽大必裁;或古帝之子孙,虽微不绝:谷、蒲所执虽殊,甸、要所封同体。
【元典】
万章问曰:“敢问友。”孟子曰:“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
【译文】万章问道:“请问怎样交友。”孟子说:“不倚仗年龄大,不倚仗地位高,不倚仗兄弟(的富贵)去交友。所谓交友,是同他的品德交朋友,是不可以有所倚仗的。”
【诸儒注疏】挟”者,兼有而恃之之称。
【理学讲评】挟,是挟持所有以傲人的意思。万章问于孟子说:“朋友五伦之一,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敢问友道如何?”孟子答说:“交友之道无他,只在忘势,分略形迹,除去矜己骄人之念而已。如己虽长,也不可挟我之长,以加于少者,而与之友。己虽贵,也不可挟我之贵,以加于贱者,而与之友。己虽有兄弟之盛,也不可挟我之兄弟,以加于寡弱者,而与之友。所以不可以挟者为何?盖友也者,非为其年相若势相敌,而与之为友也。必其道义可尊,斯取为辅仁之助;言行可法,斯联为同志之交;因其有德,而与之友耳。既友其德,则当折节以亲贤,虚怀以受善,岂可以有所挟乎?若一有挟长、挟贵、挟兄弟之心,则在我不胜其骄矜之念,而贤者亦不肯有乐,就之诚矣。所以说不可以有挟也。人能持无所挟之心,以择友于天下,则益友日至,辅德有资,交道岂有不善者哉。”
【元典】
“孟献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乐正裘、牧仲,其三人,则予忘之矣。献子之与此五人者友也,无献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献子之家,则不与之友矣。”
【译文】孟献子是一位拥有百辆车马的大夫,他有五位朋友:乐正裘、牧仲,其余三位,我忘记了。献子与这五人交朋友,心目中并不存在自己是联的观念,这五人,如果心目中存有献子是大夫的观念,也就不与献子交朋友了。
【诸儒注疏】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张子曰:“献子忘其势,五人者忘人之势。不资其势而利其有,然后能忘人之势。若五人者有献子之家,则反为献子之所贱矣。”
【理学讲评】乐正裘、牧仲,是人姓名。孟子告万章说:“交友之道,能无所挟固难,能不挟贵为尤难。处贵而能不挟者,在大夫中则有若孟献子。孟献子者,百乘之家,为大夫而有采地,其势分亦贵显矣。当时择人而交,有友五人焉。其一人为乐正裘,其一人为牧仲,其三人者,则予不记其姓名而忘之矣。献子与此五人为友,是漫然与之交游,盖有所以取之者矣。大凡贱与贵交,非资其势,则利其有。惟此五人者,但知道义为重,其于献子之富贵,眼中全不见得。心上全不着意,无献子之家者也。惟其无献子之家,所以为献子所重,而与之为友耳。向使此五人者,视献子之家,一有羡慕之心,则是充诎于富贵,陨获于贫贱,可鄙甚矣,献子岂肯与之为友乎?夫以五人,而能忘人之势,固可见五人之高;以献子而能忘己之势,以成五人之高,抑可见友德之义矣。不挟贵之交,征于百乘之家者有如此。”
【元典】
“非惟百乘之家为然也,虽小国之君亦有之。费惠公曰:‘吾于子思,则师之矣;吾于颜般,则友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也。’”
【译文】不仅具有百辆车马的大夫有这样的,就是小国的国君也有这样的。费惠公说:‘我对于子思,把他尊为老师;我对于颜般,和他交为朋友;至于王顺和长息,不过是侍奉我的人罢了。’
【诸儒注疏】“惠公”,费邑之君也。“师”,所尊也;“友”,所敬也;“事我者”,所使也。
【理学讲评】费惠公,是费邑之君。王顺、长息是人姓名。孟子又告万章说:“孟献子以百乘之家,而下交五入,固可见其不挟贵矣。然不但百乘之家为然也,等而上之虽小国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势位者焉。昔者费惠公尝说道:‘人君取友之途,不可以一端而尽;而尊贤之礼,不可以一概而施。大贤如子思,其道德高于一世,是人之师表也。吾则致敬尽礼,以师道尊之,庶有所仪刑,以成吾之德焉。次贤如颜般,其行谊着于一时,是邦之司直也,吾则平等纳交,以友谊接之,庶有所切磋,以辅吾之仁焉。至于王顺、长息,才不逾中人,能不过奔走,仅可承顺左右,充我之使令,事我而已,岂可与子思、颜般同其体貌之隆哉?”’观惠公之言,是不敢以待王顺、长息者而待颜般,不敢以待颜般者而待子思,尊德之诚,有隆无替,其不挟贵而友,征之小国之君者,又如此。
【元典】
“非惟小国之君为然也,虽大国之君亦有之。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入云则入,坐云则坐,食云则食;虽蔬食菜羹,未尝不饱,盖不敢不饱也。然终于此而已矣。弗与共天位也,弗与治天职也,弗与食天禄也,士之尊贤者也,非王公之尊贤也。”
【译文】不仅小国的国君有这样的,就是大国的国君也有这样的。晋平公对待亥唐,亥唐叫他进去就进去,叫他坐就坐,叫他吃就它。即使是糙米饭小菜汤,也没有不吃饱的,因为不敢不吃饱。不过,晋平公也就是做到这一步而已。不同他一起共列官位,不同他一起治理政事,不同他一起享受俸禄,这只是一般士人尊敬贤者的态度,而不是王公贵族对贤者的态度。
【诸儒注疏】“亥唐”,晋贤人也。平公造之,唐言入,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疏食,粝饭也。不敢不饱,敬贤者之命也。
范氏曰:“位日天位,职日天职,禄日天禄,言天所以待贤人,使治天民,非人君所得专者也。”
【理学讲评】亥唐,是晋国的贤人。孟子又告万章说:“费惠公以小国之君,而尊师取友,固可见其不挟贵矣。然又不但小国之君为然也,等而上之,虽大国之君,亦有不可恃其势位者焉。昔者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尝慕其贤而往造其家,以千乘之尊下问巷之士,宜其以君道自处矣,乃执礼甚恭,而受命唯谨。当其至门,唐命之入即入,而不嫌于屈尊。及其既入,唐命之坐即坐,而不嫌于抗礼。其上食也,唐命之食即食,虽粗粝之饭,蔬菜之羹,未尝不饱,而不嫌于菲亵,非饱其食也。敬贤者之命,不敢不饱耳。夫以坐起饮食,一惟贤者之命是从,真可谓曲尽尊贤之礼矣。然此特仪文之末,而尊贤之道,尚有不止于此者。天位以官有德,而公不与之共焉;天职以任有德,而公不与之治焉;天禄以养有德,而公不与之食焉。其所以尊之者,不过造请承顺之间,此乃无位之士,所可自尽其尊贤之情者耳。岂以王公操爵禄之权,可以贵人富人者,而其尊贤之道,仅止于此而已哉。”然平公虽未尽尊贤之道,而已曲尽尊贤之礼,其视世之负其位,不肯下交者,固有间矣。不挟贵而友,征之于大国之君者又如此。
【元典】
“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亦飨舜,迭为宾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译文】从前舜去拜见尧帝,尧助他的这位女婿住在副官中。他请舜吃饭,舜也请他吃饭,二人互为客人和主人。这是天子与普通百姓交朋友的范例。
【诸儒注疏】“尚”,上也,舜上而见于帝尧也。“馆”,舍也。礼,妻父日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尧以女妻舜,故谓之甥。“贰室”,副宫也。尧舍舜于副宫,而就飨其食。
【理学讲评】“尚”字,与“上”字同。甥,是婿,尧以女妻舜,故谓舜为甥。贰室,是副官。孟子又告万章说:“晋平公以大国之君,而尊礼亥唐,固可谓不挟贵而友矣。然亦非但大国之君为然也,虽天子亦有之。当初虞舜一侧陋之匹夫耳,尧知其贤,举于畎亩之中,妻之以二女,舜由是得以上见于尧。尧以甥礼待舜,馆之于副官,亦时就副宫,与舜同饮食而飨舜。舜尚见帝,则舜为宾而尧为主;尧就飨舜,则尧为宾而舜为主,以君臣之间,而更迭为宾主之交。是其以天子之贵,下友匹夫之微;知有道德之可尊,而不知有名位之足恃;知有情意之当洽,而不知有势分之可拘也。尧之友德而无所挟固如此。以天子之贵,尚不可以有挟,而况于有国有家者乎?贵且不足挟,而况于挟长挟兄弟者乎?此友之所以不可以有挟也。”
【元典】
“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贵贵尊贤,其义一也。”
【译文】地位低下的人尊敬地位高贵的人,这叫尊敬贵人;地位高贵的人尊敬地位低下的人,这叫尊敬贤人。尊敬贵人和尊敬贤人,道理都是一样的。
【诸儒注疏】贵贵、尊贤,皆事之宜者。然当时但知贵贵,而不知尊贤,故孟子曰:“其义一也。”
此言朋友人伦之一,所以辅仁,故以天子友匹夫而不为诎,以匹夫友天子而不为僭,此尧、舜所以为人伦之至,而孟子言必称之也。
【理学讲评】孟子又告万章说:“历观古人不挟贵而下交如此,非其过自贬损也,惟有见于理之当然而已。盖自君臣之位定,而上下之分殊,以在下之士庶,而奔走承顺以敬其上,非无谓也,朝廷莫如爵,名分所在,虽贤者不得而抗,因彼可贵而我贵之,这叫做贵贵。以在上之君、公、大夫,而虚怀隆礼以敬其下,非无谓也,长民莫如德,道德所在,虽贵者不得而慢,因彼为贤而我尊之,这叫做尊贤。贵贵尊贤,其事若有不同,然以礼言之,上下相敬,各有攸当,同归于义而已。”盖义者,宜也,位之所在,则尊君为重,故用下敬上而不为谄,此安分之理宜然也。德之所在,则尊贤为重,故用上敬下而不为屈,此忘分之理宜然也。分之则为各欲自尽之心,合之则为一德相成之道,所以说其义一也。世之人,但知贵贵,而不知尊贤,则亦昧于义之所在矣。按:孟子此章,因论朋友,遂及于君臣。盖君、臣、朋友,皆以义合者也,义合则从,不合则去,故定交甚难,而全交为尤难。止于定交而已,如献子于五人,惠公于颜般,平公于亥唐。能不挟者,皆可以得友,必欲心孚意契,终始相敬。以全其交,则必如尧之于舜,元首股肱,赓歌喜起于一堂,而后可以言泰交之盛,此则非有任贤勿贰之心者不能,不但不挟其贵而已。
【心学讲评】古者自天子以至于士,皆有友以同志考道。流及后世,君骄士贱,而此意仅有存者。士游人国,苟未可委贽为臣,诸侯王亦以友名之。其实则虚拘之以为名,而既无问道之诚,又无致敬之礼,自谓屈尊友士,而士亦荣矣;其所友之者何义,不可问也。
万章问曰:“今天下亦竞言友矣。乃友之必有所以友之之故,则必有所以友之之道。然则欲与人友者自尽而得善交之益,将如之何?”
孟子曰:“夫友道大矣。人与人为群,而必相合以相资,有义存焉。故长可与少为友,贵可与贱为友,世族之子可与寒士为友,相忘焉而后相孚,相孚焉而后相辅,己之长不可挟也,不挟长,而后少者乐得与为友;己之贵不可挟也,不挟贵,而后贱者无嫌与为友;兄弟虽为侯王,不可挟也,不挟兄弟,而后素旅之士愿进而与为友。夫少长尊卑,亦人之大分也,而不可挟者何也?则以友也者,非仅侈下交之文以倾动天下也;以其人之有德,而我与友焉,则善可相扶,不善可相戒。如是而存一我长彼少,我尊彼卑之心,因恃彼之必降志于我,则此心一萌,内不必尽其诚,外不必尽其礼,彼亦泛然而不相亲,而何能以其德匡吾之德哉?
“而今之所谓友者皆异是,抑何不观夫古人乎?夫挟之事不一,莫莫甚于挟贵。贵者操荣人辱人之权,将谓尊卑有定分,而彼亦得交于我为幸也。乃古人不敢以此心而加诸友也。孟献子以鲁贵戚之卿为公室辅,食采有家,其赋百乘,可谓贵矣;乃有友五人焉,择友精,而得友亦盛也。吾尝于传闻识之。其一为乐正裘,一为牧仲,其余三人昔尝识之,而今忘之。五人之姓字且在若存若忘之中,盖皆抱素避名,幽居之士也。而献子之与此五人,则实以友道相与者也。献子不知己之贵,而惟知五人之德;五人亦惟知献子之尊已德,而忘献子之家。惟其互相忘也,故献子知其有美必奖,有恶必规,故交游遍列国,同事有盈庭,而惟与此五人为友。若使此五人而存一百乘之家于心目,则亦慕势枉道之人,而献子不与之友矣。夫献子且唯恐所友者之有其家,而肯自挟其有以使人之友我哉!此不挟贵之心,彼此相谅者也。百乘之家贵矣,而犹日非有臣主之分也。
“乃非唯百乘之家为然也。小国之君,国虽小而君固尊,至于其友士而不挟也,虽小国之君亦有之,则费惠公是已。惠公之庭,有子思,有颜般,有王顺、长息,其为无位之士均也。而惠公之言曰:‘吾之交诸子也,唯其德而已矣。子思之德,吾不敢不师也,北面而问道,犹恐不我正焉。颜般之德,必相与为友者,同志相规,庶几其不我距乎!王顺、长息,非无才也,可事我而已,我不敢以待顺、息者事二贤,亦不敢以事二贤者泛交于顺、息,庶二贤不失其尊乎!’由其言而推之、则君臣之分,但施之顺与息,而不敢以加之二贤,则于二贤之侧忘其为君,审矣。犹日小国之君,威福之权未极崇高也。
“乃非唯小国之君为然。进而大国,权侔天子,位冠友邦,尤其贵之可挟者也,而亦有之,则晋平公是已。平公以世霸之资,主盟中夏,列国且奔走焉,而其所友者,无位之亥唐。其于亥唐也,有所问道,则往造焉。唐不与讲揖让延升之礼,命之入则入,弗待逡巡也;唐不为修先人为席之文,命之坐则坐,居然侍坐也;论说久而当食,唐不与行躬执馈献之仪,命之食则食,无所推让也;其食也,虽疏食菜羹,未尝不饱,屡食焉而无厌心。夫平公岂其果能甘此哉?其必饱也,盖不敢不饱,惟恐富贵之色稍形焉而唐不说也。唐愈简,公愈虔,唐不知有公之贵,而公惟恐其贵之有于身,其不挟也,至矣。然君子犹为平公致惜也。其以师友之礼始之,则必有以终之。尊其德,德可施也;重其道,道必行也。乃终于此,亦徒有其心而已矣。人君爵禄之柄,岂己之所得私哉!位天所以尊贤也,而弗与共;职,天所以待贤而理也,而弗与治;禄,天所以养贤也,而弗与食。自然之理不可违,奉若之权则在我。唯士也慕道而求教,则如公之于唐可矣。王公之尊贤,诏禄有其柄,经邦需其人,使志得而道行焉,贤乃尊于天下。而平公之徒修其文,何为也?
“而不观之帝尧乎?尧之于舜,举之侧陋,延之升闻,宾四门,宅百揆,天位共,天职治,天禄食矣。乃其初相晋接之时,先与讲朋友之礼者,盖始终一致也。舜自沩汭而进见于帝,帝欲与治天工,而不遽臣之也,馆之于贰室,若与己并崇焉。舜见,而尧以飨礼礼之;尧亦见舜于贰室,而舜亦以飨礼飨尧焉。从容献酢于堂阶之间,以大礼周旋,而尧不见丰,舜不见啬。其以飨礼舜也,则舜为宾而尧主;其受飨于舜也,则尧为宾而舜主;但见两德之交孚,人合而如天授。则将来举大任而授之舜者,皆此心之惟见有德者,忘此际之谁为天子,谁为匹夫,而交相辅佑以承天者也。天子而友匹夫,王公之尊贤,道应然耳。夫至于尧,而后所谓友其德,果不负于相友之义矣,挟也云乎哉?
“盖友道莫大于敬。敬者,有其不得不敬之故。贵与贱,皆天之所自授也,故下不得不敬上,命于天者定,不可干也,谓之贵贵。贤者受职,则君尊而臣卑。贤与不贤,抑天之所授也,故下贤而上不得不敬,得于天者厚,不敢轻也,谓之尊贤。欲友贤者,必乐道而忘势。天秩定则贵也而贵之,天理行则贤也而尊之。明明一不可越之理,生其不容已之心,而敬生焉。其为义也,俱人心固有之制,同原而发者也。故友者,行吾心之敬而已矣。不知德者习于贵而不知有贤,因而挟心生焉,则士亦可以挟贤以相亢,上下不交而友道衰,何足以语此哉!”
【元典】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
【译文】万章问道:“请问,同别人交往要抱什么样的心情?”孟子说:“恭敬的心情。”万章问:“(常言道:)‘(对别人的礼物)拒绝了又拒绝是不恭敬的’,为什么呢?”孟子说:“有地位的人赐给的礼物,(接受前暗自)说:‘他得来这些东西是符合义的呢,还是不符合义的呢?’然后才接受。(人们)认为这是不恭敬的,所以不拒绝。”
【诸儒注疏】“际”,接也。“交际”,谓人以礼仪币帛相交接也。“却”,不受而还之也。再言之,未详。万章疑交际之间有所却者,人便以为不恭,何哉?孟子言尊者之赐,而心窃计其所以得此物者,未知合义与否,必其合义然后可受,不然则却之矣。所以却之为不恭也。
【理学讲评】交际,是以礼往来。却,是拒而不受。万章问于孟子说:“君子以一身酬酢万变,无一不本之于心。至于以礼仪币帛彼此往来交际,敢问此心果何心也?”孟子答说:“人有恭敬之心存于中,而后假币帛之仪将于外。交际之礼,乃彼此相敬,其心主于恭而已矣。”万章问说:“交际固所以将敬,辞让亦所以明礼,乃有却之,却之而不受的,人便以为不恭,何哉?”孟子答说:“凡处人之馈,未有无故而却者。如尊者有赐于我,我心必私自忖度,说:此所赐之物,必是取于人者,不知其取此物果合于义,而当得者乎?抑不合于义,而不当得者乎?必所取合义,而后可受。如其非义,便不可受,而当却还之矣。夫以尊者之赐,计其不义而不受,则是鄙其物而轻其人,傲慢莫大焉,此所以却之为不恭也。惟以此为不恭,故宁受之而不敢却,以卑承尊之礼,宜然也。知不却之为恭,而交际之心益可见矣。”
【元典】
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译文】万章说:“如果不用言语拒绝,而在心里拒绝,(暗自)说:‘他从百姓那里取来这些东西是不义的’,然后用别的理由拒绝接受,不行吗?”
孟子说:“他以正当的理由送礼,按礼节规定送礼,这样,便是孔子也会接受的。”
【诸儒注疏】万章以为彼既得之不义,则其馈不可受,但无以言辞间而却之,直以心度其不义,则托于他辞以却之,如此可否耶?“交以道”,如馈赆闻戒,周其饥饿之类;“接以礼”,谓辞命恭敬之节。“孔子受之”,如受阳货烝豚之类也。
【理学讲评】万章又问孟子说:“尊者之赐,固不可却,而不义之物,终不可受,于此而求善处之术。当其以物来馈,心虽知其不义,请勿显言其不受之故,而以辞却之。但心中暗地计较说,此其物是不义而取之于民者,但假托他事以为辞,而却之不受。则在我既无不义之污,在彼亦难加我以不恭之罪,人己之间,两无所失,不亦可乎?”孟子答说:“处人之馈,以辞却之,固嫌于径直而不逊;以心却之,亦失之诡故而不情。但看道与礼何如耳。如使其交于我者,当馈而馈,当赆而赆,而有道以相与,其接于我者,申之以词,将之以物,而有礼以相加。这等的交际,则虽圣如孔子,为礼义之中正,亦有见于道之可受,而不问其所从来,有见于礼之可受,而不疑其为非义,斯受之而已矣。以孔子而犹不为己甚之行,则有赐于我,而以心却之者,亦岂得顺应之道哉。”
【元典】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礅。’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
【译文】万章说:“如果有个在城外拦路抢劫的人,他以正当理由送礼,按礼节赠送,这样也可以接受他抢来的东西吗?”孟子说:“不行。《康诰》上说:‘杀人抢劫,强横不怕死的人,人们没有不痛恨的。’这种人是不必等候教育就可以处死的。(这种规定,)殷朝从夏朝继承来,周朝从殷朝继承来,没有拒绝继承的;到现在更是要继承它,怎么还能接受他的东西呢?”
【诸儒注疏】“御”,止也。止人而杀之,且夺其货也。“国门之外”,无人之处也。万章以为苟不问其物之所从来,而但观其交接之礼,则设有御人者,用其御得之货以礼馈我,则可受之乎?《康诰》,《周书》篇名。“越”,颠越也。今《书》“闵”作欧,无“凡民”二字。“礅”,怨也。言杀人而颠越之,因取其货,闵然不知畏死,凡民无不怨之。孟子言此乃不待教戒而当即诛者也,如何而可受之乎?“殷受”至“为烈”十四字,语意不伦,李氏以为此必有断简或阙文者近之,而愚意其直为衍字耳。然不可考,姑阙之可也。
【理学讲评】御,是拦夺财物。《康诰》,是《周书》篇名。越,是颠越。诚,是怨恶。万章又问孟子说:“夫子谓受赐者但当观其交际之礼,不必更问其所从来。设若有人于国门之外,旷野之所,截人而杀之,因用其御得之货,交我以道,馈我以礼,若此者,亦可不问其所从来而受之乎?”孟子答说:“若是御人之货,则岂可受?《书经·康诰》之篇有云:‘杀人而颠越之,因取其所有之货,闵然不知畏死。’这等凶恶之人,人所共愤,凡民无有不礅怨者。可见御入之盗,乃天理之所不容,王法之所不宥,不待教戒,即当诛戮者也,岂可受其馈乎?盖义所当受,即殷受夏之天下,周受殷之天下,亦有所不辞者,其功烈至今光显,人孰得而议之。若夫御得之货,不义甚矣,如之何其可受也哉!此可见君子虽重于绝人,而未尝不严于律己,尊者之赐,虽有所弗却,而义利之辨,固未尝不审也。”
【元典】
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译文】万章说:“现在的诸侯从百姓那里掠取财物,就像拦路抢劫一样。如果他们按照礼节交往,这样君子就可以接受他们的礼物,请问这又怎么说呢?”孟子说:“你认为如果有圣王出现,他将会把现在的诸侯统统杀掉呢,还是把经过教育仍不悔改的诸侯杀掉呢?认为不是他该有的东西他拿了,这就是抢劫,这是把‘抢劫’的含义范围扩大到最尽头了。孔子在鲁国做官时,鲁国人有打猎时争夺猎物的习俗,孔子也去争夺了。争夺猎物尚且可以,何况接受别人赠给的礼物呢?”
【诸儒注疏】“比”,连也。言今诸侯之取于民,固多不义,然有王者起,必不连合而尽诛之。必教之不改而后诛之,则其与御人之盗,不侍教而诛者不同矣。夫御人于国门之外,与非其有而取之,二者固皆不义之类。然必御人,乃为真盗,其谓非有而取为盗者,乃推其类至于义之至精至密之处,而极言之耳,非便以为真盗也。然则今之诸侯,虽日取非其有,而岂可遽以同于御人之盗也哉!又引孔子之事,以明世俗所尚,犹或可从,况受其赐,何为不可乎?“猎”较,未详。赵氏以为田猎相较,夺禽兽以祭。孔子不违,所以小同于俗也。张氏以为猎而较所获之多少也。二说未知孰是。
【理学讲评】“比”字,解做“连”字。充,是推广的意思。万章又问孟子说:“御人之货,诚不可受矣。窃见今之诸侯,暴征、横敛,剥民以自奉,其取诸民之不义,就与御人国门之外的一般。苟善其礼,而备物以相交,斯君子受之,而不嫌于不义,此与受御人之货者有何分别?敢问此何说也?”孟子答说:“今之诸侯,取之于民,固多不义。比之于盗,则亦太甚矣。试以王者之法论之。子以为今之天下,有王者起而修明法度,将连合今之诸1侯而尽诛之乎?抑先施教令,不改而后诛之乎?必教之不改而后诛之,则与御人之盗,不待教而诛者固有间矣。今但以其取非其有,而遂谓之盗,是乃推不取之类,直至于义之至精至密的去处,必一介不取而后为义之尽,所以:稍涉不义,而即加之以盗名也。其实御人之盗,乃为真盗。诸侯取非其有,;虽今之所谓民贼,岂可遽以同于御人之盗也哉。即诸侯异于御入之盗,则诸侯之馈,亦异于御得之货矣,尚何疑于君子之受赐乎?猎较,是田猎相较,夺取禽兽。孟子又告万章说:“诸侯之馈,所以不可概却者,非但义不可以过求,而礼固不嫌于从俗也。昔者孔子之仕于鲁国也,鲁人之俗,每当祭祀之时,必去田猎于外,追逐禽兽,争相较夺,以供俎豆之需。此其事宜非圣人之所屑为矣,乃孔子亦从其俗而与之猎较焉。夫田猎之事,鄙事也;较夺之俗,薄俗也。孔子犹且为之,不肯自别于鲁人,则知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况乎交以道、接以礼者,而其赐岂有不可受乎?”盖猎较之俗,不能累孔子之圣,而诸侯之赐,不足病君子之廉。处世之道,但求合于中庸之行而已,岂必绝物以为高哉。
【元典】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
【译文】万章说:“那么孔子做官,不是为了行道吗?”孟子说:“是为了行道。”“行道何必去争夺猎物呢?”孟子说:“孔子先用文书规定该用的祭器,(规定)不用四方珍奇的猎物充作祭品。(所以要用打猎争夺来的猎物作祭品,以避免祭品短缺。)”万章说:“孔子为什么不辞官离开呢?”孟子说:“为了试行(自己的主张)。试行的结果足以行得通,君主却不推行,这才离开那里。所以孔子不曾有过在一个国君那里呆满三年的。”
【诸儒注疏】此因孔子事而反复辨论也。“事道”者,以行道为事也。“事道奚猎较也”,万章问也。“先簿正祭器”,未详。徐氏曰:“先以簿书正其祭器,使有定数,而不以四方难继之。物实之夫器有常数,实有常品,则其本正矣,彼猎较者将久而自废矣。”未知是否也。“兆”,犹卜之兆,盖事之端也。孔子所以不去者,亦欲小试行道之端,以示于人,使知吾道之果可行也。若其端既可行,而人不能遂行之,然后不得已而必去之。盖其去虽不轻,亦未尝不决,是以未尝终三年留于一国也。
【理学讲评】事道,是以行道为事。簿,是簿籍。兆,是事端之先见者。淹是留滞。万章又问孟子说:“君子之仕,将以道易俗也。今孔子从鲁之俗如此,然则其仕于鲁也,固非以行道为事与。”孟子答说:“孔子身任斯道之责,行道之外,更有何事,乃事道也。”万章又问说:“孔子既以行道为事,则猎较之俗,宜思有以变之,而反从之何也?”孟子答说:“孔子从俗之意,固非安于因循,但以其积习既久,未可遽变,姑先正其本耳。盖鲁人之猎较以供祭者,只因祭无定器,实无定品也。孔子先为簿书以正其祭器,使器有定数,而不以四方难继之物,供其簿书之所正者,使实有常品,品物既定,则大本正矣。彼猎较所得之物,虽多无所用之,其俗将不禁而自废。此于从容之中,寓变俗之法,正圣人转移之妙用也,安可谓之非事道乎?”万章又问说:“孔子欲以变俗,而为是委曲迁就之图,则行道之志,有不能自遂者矣。志不得遂,何为而不去乎?”孟子答说:“孔子非难于一去也,但世方望我以行道,而我更张太骤,将启人疑畏之心。所以不去者,正欲寻个头脑。从簿书器物做起,先小试其道以示人,使人知吾之道,简便易从,而不苦其难,然后可以次第施为,而吾道大行之兆,将于此乎卜之耳。若其兆既可行,而入不能遂行其道,则非吾道之难行,由君上之不能用也,于是不得已而始去。盖其去虽不轻,而志则未尝不决。是以可仕则仕,可速则速,未尝终三年之久,淹留于一国也。其去留之不苟如此,何莫而非事道之心哉。”
【元典】
“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译文】孔子或者看到有行道的可能而去做官,或者因为君主对他以礼相待而去做官,或者因为君主能供养贤士而去做官。对于季桓子,是有行道的可能而去做官;对于卫灵公,是他能以礼相待而去做官;对于卫孝公,是他能供养贤士而去做官。
【诸儒注疏】“见行可”,见其道之可行也;“际可”,接遇以礼也;“公养”,国君养贤之礼也。“季桓子”,鲁卿季孙斯也。“卫灵公”,卫侯元也。“孝公”,春秋、史记皆无之,疑出公辄也。因孔子仕鲁,而言其仕有此三者。故于鲁则兆足以行矣而不行然后去,而于卫之事,则又受其交际问馈而不却之一验也。
尹氏曰:“不闻孟子之义,则自好者为于陵仲子而已。圣人辞受进退,惟义所在。”愚按:此章文义多不可晓,不必强为之说。
【理学讲评】见行可,是见其道之可行。际可,是交接有礼。公养,是供馈之仪。孟子又告万章说:“孔子行道之心,不但于仕鲁见之,苟可以仕,未尝不委曲以冀其一遇也。吾尝历观其仕进之迹,大概有三,有时会偶值事机适投,见得吾道有可行之兆,则委身而仕,这是见行可之仕。其次道虽未见其可行,而能迎之致敬,待之有礼,此盖有尊贤之诚者,则亦不忍遽去而仕焉,这是际可之仕。其次礼虽未必其能尽,而有廪人继粟,庖人继肉,此能修养贤之典者,亦不忍遽弃而仕焉,这是公养之仕。然果何以征之?其仕于鲁也,当定公即位之初,正桓子执政之日,此时桓子能荐之,定公能用之,驳驳乎道有可行之渐,因与桓子共政而不辞,此所谓见行可之仕也。其仕于卫灵公也有感于郊迎之礼貌,则就之,未至于问陈,不遽行也,此所谓际可之仕也。其仕于卫孝公也,有感于问馈之殷勤,则就之,将待其为政,不遽:去也,此所谓公养之仕也。夫日行可,日际可,日公养,仕虽一无所择,而义则一无所苟,则何莫而非事道之心哉。”观于此章,圣贤之辞受进退,固不肯徇俗苟为同,亦不可矫俗而苟为异,从违可否之间,惟以礼义为之权衡而已。
【心学讲评】孔子之道,以持己,以应世,有经有权,而权不爽于经,经亦自有权焉。盖于己于人,苟无伤于大义,则可以行吾因时济物之大志,而不绝人以不可近之高。内不失己,外不失人,经权之大用合矣。世之衰也,诸侯无求贤之诚,道不可行固已。而幸有交际之一涂,侯王以币帛金粟礼贤者,为上下可交之牖;非是,则君与士阔绝而无相接之端矣。故孟子游于诸侯,未尝谢绝焉。
万章疑其不可受,而问于孟子曰:“今交际之礼,诸侯不废,而君子听之。夫君子之与人也,必论其心。乃交际,文耳,其心未可问也,将果慕君子而欲用之乎?抑以是为仪文而姑行之乎?”孟子曰:“以王侯之尊,而交际行于士,盖有尊贤之遗意焉,恭也。”
万章曰:“交际者存乎彼,辞受者从乎我。而君子不问其交之浅深,有必受焉,乃为之说曰:‘却之而又却之,固不受也,则为不恭。’夫礼岂必受而后为敬乎?君子何见而有不恭之疑哉?”孟子曰:“所与交者,则固尊者也。尊者下交,而士实受赐,于此谅其无菲薄君子之心可矣。乃就其物而苛求之曰:‘凡此皆取诸民者也,其取之也,果出于当取之制而义乎?抑妄取之民而不义乎?’必察其果义而后受之,否则却焉,则先自立于薄待尊者之地,为不足与言礼,以此傲天下而为不恭,故不问其所从来而无却也。”
万章曰:“夫苛求而拒物,固不可矣。若逊其辞以示无侮,而审诸心以度所互,心揣之曰:‘此其取之于民,非先王之制而不义,所当却也’,而为他辞以谢之,则于物无拂,而于己得正,此岂非曲尽其恭之一道,而何不可乎?”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之心,固有大不容已者。而于辞受之际,则衡之以道,裁之以礼,无不可焉,斯已尔。今彼以有余补不足,而下交于贤,有道矣;以恭敬之辞将命而来,有礼矣;则于授受之际可以无愧。匪独今也,昔者孔子周流列国,当时之诸侯非能以义取者,而孔子受之,不再疑焉。孔子酌乎道而见可受,则学孔子者受之,又何必生一过求之心而为之辞乎?”
万章乃故为苛求之辞曰:“君子之所受,而但论一时之道、相与之礼乎?则今有遏绝人于国门之外以取其财者,幸人之不及察,乃交以所应与之道,馈以其致敬之礼,君子亦将无择焉而受之乎?”孟子曰:“必如此者而后不可也,夫君子之于人,善者吾从之,不善者吾教之,不得已而后用诛焉。夫亦审之于法,而待教不待教之涂分矣。若御人者,在康诰慎罚之篇,而特重其条曰:‘杀人而颠越之,以取其货,无名无故,非有可假借以成其恶,而贪很之尤,虽死不恤,凡民罔不抱憾焉。’夫至于公愤所不容已,则欲施以教,而必无望其革恶之一日,惟有诛之而已。斯法也,殷受之于夏,周受之于殷,三王不易,百王不易也。故周先王垂之于诰,以示无姑纵,决于用刑,而不待教诫之于始犯之日也。垂至于今,法已乱矣,而此法尚烈焉。君子虽宽以待人,而不能宽不待教者,如之何其受之?”
万章曰:“夫御人之货,义所不得取也;恃强以陵人,凡民所深怨也。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知利而不知义,陵寡弱而积民怨,与御何别焉!苟交以道,接以礼,而善其文矣,斯君子不择而受之。然则虐取之罪独严于小人,而宽于诸侯,此必有说焉,以自解于无嫌也。”孟子曰:“此岂无说哉!君子之于此,念之深矣,量之远矣。君子所必严之义,王者所必伸之法也;君子所欲用以行道之人,王者所必资以共治之人也。子试思之:有王者作焉,立定制以治天下之诸侯而解生民之困苦,将合比今之诸侯而尽诛之乎?抑将因其国,不改其君,徐喻以取民之制,其教而不改者而后诛之乎?盖无民而诸侯无与立,无诸侯而又谁与分治?则君子舍此诸侯,又谁与施之教而望行吾道乎?夫君子引之以近情之交际,而不过为拒绝,亦将以行其教也。教不行,而后有馈不受以绝之,未晚也。且取民之不义,亦何至遂如御人乎?御人者,盗也。若谓非其有而取之者均之乎盗也,此精义之说,非大义之必然也。盖充事之相类者,至于义之尽,然后谓其有同恶焉。王者以义之尽者立教,而以义之大者立法;君子以义之尽者望之从教之后,而不以义之尽者责之未教之先。义之尽而不能充,固为教之所可施;类不充而义已不赦,乃为诛之所必及。而子奈何比而同之乎?夫孔子岂特于未仕之先,以交际通诸侯之志?亦且于既仕之后,以因俗善立教之权。夫祭,大事也;田猎,大典也。猎兽以供祭,车徒各获,而献于公,致武之中有礼焉。鲁之末俗,争相较逐禽兽以为功,戎、祀之礼交坏矣。孔子无禁焉,而姑听之。夫已仕之后,法可必行;车徒之争,分在可禁。国之大事,非仪节之比;举国如狂,非辨义之精;孔子且可焉,而况下承上赐,道以礼行,在遇合之初,为上交之始乎!受其赐也,又何疑焉?”
万章曰:“夫猎较之失,系典礼风俗之大,以道为事者,必于此厘正也。孔子因之,则其仕也,或道未可行,权为禄仕与?”曰:“孔子之望鲁深矣,得用而欲行于鲁者大矣,固将以道变鲁,而见诸行事也。”万章曰:“道者,先王之,制君子行之,以革争竞之风而移民俗,奚为从之而不革也?”孟子曰:“孔子于此,有曲用其教而不之迫者焉。于狩事未举之先,以簿书正祭,所供之数皆有定也;不以四方所获之禽供簿书之正,则多取无用,争献无功,其弊久将自革耳。”万章曰:“一猎较之俗,无难改之一旦者,而君大夫不从焉,民不顺焉,必调停以望其自已,道其可易行乎?而孔子奚不去也?”孟子曰:“君子之望天下也深矣,而天下之疑君子甚矣,以为执义正物,必大远于人情,而以亟行其法也。乃孔子欲小试行道之端,因其俗而需其徐化,所以为之兆也。既不绝人以难改,而阴行其教于簿正之中,庶几将自悟曰:‘圣人之教如此其易从也。’足以顺人心而无惮于行矣。然犹不能从教,而上无相信之君,下无推诚之相,而后浩然于一去,则我之用世也无难,而世自不可用,乃从而去焉。孔子之去就决于终不可改之日,则心安而无悔。是以历仕列国,未尝有终三年淹者;断然于后,而不过拒于先。推此意也,则今之交际尚在进退未决之先,开以易亲之路,而为教之之端,彼以恭来,吾以恭受,又何疑乎?
“而以推孔子之生平以仕为义,而不为过高已甚之节,无不然者。有见行可之仕焉,教之而可从,试之而有效,则仕;次抑有际可之仕焉,迎之以礼,待之以敬,则仕;有公养之仕焉,居其国则可望其行,受其禄且以观其后,则仕。于季桓子而宰中都、历司寇,外能伸平齐之威,内能堕世卿之邑,见行可之仕也;不能必其行而见其可,则无忍弃也。于卫灵公,立其廷,闻其政,君犹足与为礼,臣犹足与言交,非必果可而际亦可焉,则无能绝也。于卫孝公,居其国,受其赐,用则有道以处之,不用亦无轻于相绝,有公养之礼焉,亦可受也。夫孔子之为此者,不傲世以自高,不失在己之恭;不执义以苛物,与以易从之道;循礼之经,行礼之权,王道本乎人情,以因民而治,亦此而已矣。愿学孔子者其能恝然于交际乎!”
【元典】
孟子曰:“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娶妻非为养也,而有时乎为养。为贫者,辞尊居卑,辞富居贫。”
【译文】孟子说:“做官不是因为贫穷,但有时也是因为贫穷;娶妻不是了孝养父母,但有时也是为了孝养父母。因为贫穷而做官的,便应该拒绝高官而居于低位;拒绝厚禄而只受薄禄。”
【诸儒注疏】仕本为行道,而亦有家贫亲老,或道与时违,而但为禄仕者。如娶妻本为继嗣,而亦有为不能亲操井臼,而欲资其馈养者。“贫富”,谓禄之厚薄。盖仕不为道,已非出处之正,故其所居但当如此。
【理学讲评】孟子说:“君子之仕,虽有受禄之道,而不可有苟禄之羞。盖凡仕而用世,本为济时以行道,非为贫无所资,求为得禄之地也。然或道与时违,而家贫亲老无以为俯仰之需,不得不资于升斗之禄,亦有时乎,为贫而仕焉。正如娶妻者本欲继嗣,非为资其馈养也。然亦有不任井臼之劳,不得不藉其中馈之助者,亦有时乎为养焉。夫为贫而仕,既非得已之情,则择官而处,宜安退让之分。爵以驭贵,在负行道之志者,方可以居尊位。既为贫而仕,则所愿者,不过一阶一级之荣而已,尊官岂所宜居,要当辞尊官,而居卑下之秩可也。禄以驭富,必任行道之责者,方可以食厚禄。既为贫而仕,则所愿者,不过一身一家之养而已,厚禄岂所宜受。要当辞厚禄,而居微薄之俸可也。”盖官卑则职事易称,禄薄则分愿稍安,为贫而仕者,其自处之道当如是耳。
【元典】
“辞尊居卑,辞富居贫,恶乎宜乎?抱关击柝。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
【译文】拒绝高官而居于低位;拒绝厚禄而只受薄禄,做什么合适呢?比如说做守门打更一类的小吏。孔子曾经做过管理仓库的小吏,只说:‘出入的帐目清楚了。’又曾经做过管理牲畜的小吏,只说:‘牛羊都长得很壮实。’
【诸儒注疏】“柝”,行夜所击木也。盖为贫者虽不主于行道,而亦不可以苟禄。故惟抱关击柝之吏,位卑禄薄,其职易称,为所宜居也。李氏曰:“道不行矣,为贫而仕者,此其律令也。若不能然,则是贪位禄而已矣。”此孔子之为贫而仕者也。“委吏”,主委积之吏也。“乘田”,主苑囿刍牧之吏也。“茁”,肥貌。言以孔子大圣,而尝为贱官,不以为辱者,所谓为贫而仕,官卑禄薄,而职易称也。
【理学讲评】抱关,是守关之吏。柝,是夜行所击的木梆。委吏,是主仓廪之宫。乘田,是主苑囿之官。茁,是肥充。孟子又说:“为贫而仕者,固在辞尊位而居其卑,辞厚禄而居其贫矣。而卑贫之职,果以何者为,分之所宜居乎?其惟守关之吏,讥防出入,以击柝为职者,其位既卑,而事不难于理,其禄甚薄,而食不浮于人,此则为贫而仕者之所宜居也。不观之孔子乎?孔子尝为贫而仕,而为委吏矣。委吏所司者,钱谷之事,宜非圣人所屑为。乃孔子则曰:委吏虽卑,其职易称也。盖钱谷之数,不过出纳,吾惟于出纳之间,料量惟平,而会计当焉,吾职尽矣。会计之外,更有何事乎?亦尝为乘田矣,乘田所司者,刍牧之事,尤非圣人所屑为。乃孔子则曰:乘田虽卑,其职易称也。盖刍牧之事,不过牛羊,吾惟于牛羊之畜,孳息蕃盛而茁壮长焉,吾职尽矣。牛羊之外,更有何事乎?以孔子为贫而仕,惟取其职之易称。如此,然则抱关击柝,岂非辞尊富而居卑贫者之所宜哉?
【元典】
“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
【译文】地位低下却议论朝廷大事,这是罪过;身在朝廷做官而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这是耻辱。
【诸儒注疏】以出位为罪,则无行道之责;以废道为耻,则非窃禄之官。此为贫者之所以必辞尊富而宁处贫贱也。
尹氏曰:“言为贫者不可以居尊;居尊者必欲以行道。”
【理学讲评】孟子又说:“为贫而仕,所以必辞尊富而居卑贫者,非无故也。小臣之与大臣,其责任固自不同耳。盖官卑者,分亦卑,若使身在卑微之位,本无行道之责,却乃高谈阔论,上与人主争是非,下为国家谋理乱,此则位之所在,不可以言而妄言,越职侵官之罚,必有所不能免矣,岂非取罪之道乎?官大者,任亦大,若使身立朝堂之上,本非窃禄之官,却乃受直怠事,上无以补益君德,下无以康济民生,此则道这所在,可行而不能行,尸位素餐之讥,必有所不能免矣,岂非可耻之甚乎?”夫出位为可罪,则卑贫固易称之官,道不行为可耻,则尊富非窃禄之地,此为贫而仕者,所以当辞尊富居卑贫,而以孔子为法也。
【心学讲评】孟子曰:“出处者,君子之大节也。初念之所期,而终身以之。可进可退,可荣可辱,而必欲伸其筮仕之本志,夫乃可以无愧。若量其志之未可行,则自有可以免耻之一涂,早酌之于其始进焉。今之仕者何未之思也!
“今夫仕,将以何为也哉?自怀禄者言之,则见以为为贫也。国家何所待于我而尊我?我何所据而受国家之养?无亦为吾道有可行而借以行乎?其非取之小民、颁之君上者,仅偿吾之贫,必也。若其有时焉,道未可见,而家贫亲老,顺先王养士之典,而以禄仕焉,是或一道也,非仕之大义也。犹之娶妻者,本居室之大伦而以嗣宗祀,其义大矣;非以需中馈之养,而托生理于妇人,明矣。若其有时焉,室无他人,而躬不能任井臼之劳以养,故娶焉,是亦一道也,非娶之大义也。
“夫仕非为贫,乃不得已而以贫故仕,先王原有以处此,而士亦有所自处矣:爵不敢期乎尊,即有欲尊我者,即自度其无居高有为之志,而居乎卑;禄不敢期乎富,即有欲富我者,必自度其无受禄不诬之实,而居乎贫。夫自辞尊而居卑矣,其于卑也不厌己卑,而亦有以处此下位者;既辞富居贫矣,其于贫也不患己贫,而亦有以酬此微禄者。酌之于己,而恶乎可以不昧其志乎?度之于官,而恶乎可以不忝其职乎?若抱关者而司启闭,击柝者而警干橄者可也。若此类,君无所待于我,民无所望于我,有其常职,修其本务,而邀薄糈以养亲,斯之谓宜也。岂日吾道大、吾学有用,而不屑此区区者乎?故孔子当昭公之年,无可行之望,无利见之心,而将母有怀,权为禄仕,尝为司委之吏矣,日,吾以禄故仕也,则吾于所司之禾藁,供宾客之劳馈,出入之会计不差而已矣;尝为刍牧之乘田矣,曰,吾以禄仕也,则吾于所畜之牛羊,茁肥壮大日以长息而已矣。居职止此,而心已安,过此以往,非我所任也,而吾何问焉!此非辞尊富而居卑贫之一法哉?
“夫居卑而可不以行道为己责者,非君子之意,乃国家之法也。有如位卑而言朝廷之大经大法,则法之所禁而且加罪焉,此制法者以专任大臣之深意,虽贤者不能越也。若所居尊矣,君之所倚,民之所瞻,则所以求称此位者必行其道,以尊主而庇民。若不可行,有引身而去尔。乃栖迟顾恋,徒受尊爵而食厚禄,则上愧君,下愧民,而中自愧其学,耻孰甚焉!其得日去位则贫,而待养于禄乎?彼名为行道而实以怀禄者,何不思执贽为臣之始念将以何为,而自丧其耻心耶?”
【元典】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曰:“受之。”“受之何义也?”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
【译文】万章问道:“士人不能寄居到别国诸侯那里靠禄米生活,为什么呢?”孟子说:“因为不敢。诸侯丢了国家后,寄居到别国诸侯那里生活,是合乎礼的;士人寄居到别国诸侯那里靠禄米生活,是不合乎礼的。”万章问:“如果是国君送给他谷米,那么能接受吗?”孟子说:“能接受。”万章问:“能接受是根据什么道理?”孟子说:“国君对于别国迁居来的人,本来就该周济的。”
【诸儒注疏】“托”,寄也,谓不仕而食其禄也。古者诸侯出奔他国,食其廪饩,谓之寄公。士无爵土,不得比诸侯,不仕而食禄,则非礼也。“周”,救也。视其空乏则周恤之,无常数,君待民之礼也。
【理学讲评】托,是寄食于人。万章问于孟子说:“贤非后不食。士当未仕时,虽寄身于诸侯而食其禄,似不为过,乃不肯寄食于诸侯者,果何谓也?”孟子答说:“士之不托诸侯,非其心之不欲,乃分之所不敢也。盖诸侯本有爵土之封,不幸失国出奔,托身他国。他国之君待之以寓公之禄,岁有常廪,此乃诸侯之礼也。若士本无爵土,乃寄寓于诸侯,不仕而食其禄,是以匹夫而拟邦君之尊,犯分而非礼矣,此所以不敢也。”万章又问说:“士之不托诸侯固矣。若国君以粟馈之于士,则将受之否乎?”孟子答说:“君馈粟于士,士固当受之也。”万章又问说:“士于诸侯,既不敢以寄食,而馈粟则又可受,敢问此何义乎?”孟子答说:“君子之于民也,分若相悬,情关一体,固有振穷恤匮之义焉。士而未仕,无异于编氓,则君之馈士,是亦周之之惠也。”士安氓庶之分,而无僭礼之嫌,如之可不受之乎?盖士固当知守身之礼,又不可昧处馈之义也。
【元典】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曰:“不敢也。”曰:“敢问其不敢何也?”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译文】万章说:“周济他,就接受,赏赐他,就不接受,这又是什么道理?”孟子说:“因为不敢。”万章问:“请问,不敢接受是什么原因?”孟子说:“守门打更的人都有一定的职务,因此靠上面供养,没有一定的职务而接受上面赏赐,被认为是不恭敬的。”
【诸儒注疏】“赐”,谓予之禄,有常数,君所以待臣之礼也。
【理学讲评】赐,是予以常禄。万章又问孟子说:“人君待士,馈之以粟,赐之以禄,同一赐予也。乃士于所周之粟则受,于所赐之禄则不受,此何谓乎?”孟子答说:“士之不敢受赐,即是不敢托于诸侯之意,分有所不敢也。”万章问说:“敢问不敢受君之赐,何谓也?”孟子答说:“君之待民,与所以待臣,其礼不同。人臣受职任事,虽微如抱关击柝之吏,皆有所守之常职,自当有所赐之常禄,以食于上,此人臣之分,而亦人君待臣之礼也。若士而未仕,则无常职矣。无常职,则不当受常禄矣。若无常职,而受所赐之常禄,则是以庶人,而上同于在位之臣,越礼犯分,不恭孰甚焉,此所以不敢受其赐也。夫为士者,上既不敢比于有国之君而托其身,下又不敢比于有位之臣而受其赐,则其所遇,亦甚穷矣。穷而能以礼自处,不为苟得,此士之所以可贵也。”
【元典】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仅。’盖自是台无馈也。说贤不能举,又不能养,可谓说贤乎?”
【译文】万章问:“国君送来的就接受,不知是否可以经常这么做?”孟子说:“鲁缪公对于子思,多次问候,多次赠送肉食。子思很不高兴。最后,把缪公派来的人赶出大门外,面朝北跪下磕头,然后拱手拜了两拜,拒绝接受礼物,说:‘如今才知道君王是把我当犬马一样畜养的。’打这以后就不给子思送东西了。喜爱贤士,却既不提拔任用他,又不能按恰当的方式供养他,能说是喜爱贤士吗?”
【诸儒注疏】“亟”,数也。“鼎肉”,熟肉也。“卒”,末也。“摽”,麾也。数以君命来馈,当拜受之,非养贤之礼,故不说。而于其末后复来馈时,麾使者出,拜而辞之。“犬马畜汲”,言不以人礼待己也。“台”,贱官,主使令者。盖缪公愧悟,自此不复令台来致馈也。“举”,用也。能养者未必能用,况又不能养乎?
【理学讲评】亟,是频数。卒,是末后。搡,是以手麾斥。仅,是子思的名。台,是使令人役。万章又问孟子说:“士不敢受君之赐,独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君之致馈于士,亦可常常继续乎?”孟子答说:“人君致馈于士,固不可不继而失之疏,亦不可常继而失之数。昔者鲁缪公之于子思也,慕其贤而尊礼之,数使人问候以通其意,且数馈鼎肉以致其飨,自以为能敬贤矣。但数以君命来馈,未免使子思有数拜之劳,子思因是不悦,乃于其末后来馈之时,麾使者出于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辞其馈,说道:始吾以君致馈于仅,待仅甚厚也。自今而后,知君之于饭,食而弗爱,但以畜犬马者,畜之而已。缪公闻子思之言,幡然悔悟,从此不敢复遣台官,将命而致馈也。盖人君悦贤之道,固贵于能养,尤贵于能举。缪公之于子思,既不能与共天位以用贤,又不能曲尽诚意以养贤,乃徒屑屑于问馈之间,岂可谓悦贤之道乎?此子思所以不悦于卒,而力辞其馈也。然则人君之致馈于贤者,固当求为可继,尤当顾其所安。而君子之受馈,亦自有道,而不可苟矣。”
【元典】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
【译文】万章说:“请问,国君想要供养君子,怎样做才算是适宜的供养呢?”孟子说:“(开始时,)以国君名义送去,他便拱手拜两拜,跪下磕头接受。以后就让粮仓的小吏不断送粮去,厨师不断送肉去,而不必再以国君名义去送。(这样可以免掉烦琐的礼节。)子思认为,那点儿肉,使得自己一次接一次地跪拜行礼,这不是供养君子的恰当做法。
【诸儒注疏】初以君命来馈,则当拜受。其后有司各以其职继续所无,不以君命来馈,不使贤者有亟拜之劳也。“仆仆”,烦猥貌。
【理学讲评】仆仆,是烦琐的意思。万章又问孟子说:“缪公于子思,固未可谓悦贤矣。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必如何方为能尽其道乎?”孟子答说:“国君养贤,始而不将之以君命,则为简礼。故当始馈之时,于凡粟肉之赐,必遣人以君命致之,使道其礼意之诚,时则贤者敬君之命,再拜稽首而受,此始馈之礼宜然也。自是以后,则但分命有司供其匮乏,使廪人继之以粟,庖人继之以肉,不复以君命将之,使免于拜赐之劳,此继馈之礼宜然也。缪公昧于此礼,数以君命致馈,子思意以为鼎肉之微,而使己仆仆然拜赐之不暇,非养君子之道也。此所以摞使者于门外,而不肯受其馈也。知子思所以不受缪公之馈,则知国君养贤之礼,不在于供馈之频烦,而在于体恤之周至矣。”
【元典】
“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译文】尧对于舜,派自己的九个儿子去侍奉他,把两个女儿嫁给他,百官、牛羊、粮食都齐备,在田野中供养他,然后提拔他,让他居于很高的职位。所以说,这是天子诸侯尊敬贤人的正确方法。
【诸儒注疏】能养能举,说贤之至也,惟尧、舜为能尽之,而后世之所当法也。
【理学讲评】孟子又告万章说:“国君馈士,而曲尽其礼,此但可谓之养贤,未可谓之尊贤也。其惟尧之于舜乎。昔者帝尧之于舜也,知其有非常之德,因待之以非常之礼。使其子九男事之,以治其外;二女妻之,以治其内;又承之以百官,给之以牛羊、仓廪,无一之不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乃举而加之上位,任以百揆四岳之职,与之治天位焉,食天禄焉。此乃能养能举,所以谓之王公之尊贤也。岂但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徒饰问馈之弥文而已哉?”然则人君欲尽养贤之道,诚不可不知所以用贤矣。养之而无以用之,贤者尚不可以虚拘,而况于并废养贤之礼者乎?
【心学讲评】国家于君臣诏禄之外,有常禄以待失位而寄居者,曰托。其在士也,不仕而以禄养之,曰赐。若无常制,而贤士初至人国,君以礼致牢饩焉,曰馈。其留之为师友,而将大用焉,特使有司致奉,曰养。其于民也,因其乏而赐之,曰周。施之者各有其礼,受之者各有其义。至于战国,游士兴而以口腹仰累于人君,因制为常禄,以待客游之士。游士无耻心,而上附于寓公之礼,亦自名曰托。乃人君徒以豢养待士,且视为游食之常,而无敬礼之心,无大用之实。士曰,吾聊以就养也;君曰,吾姑以周之也;上下交相傲慢,而相与于饮食之中,亦甚可伤矣。故孟子与万章正其名,辨其礼,使士无妄干之典,乃以自重,而君不得不重焉。
万章曰:“无位而有常禄日托。士至人国,君或以此待之,士或受焉;而君子之为士不受焉。夫士不能不需于君,而何为其不可也?”孟子曰:“今且无论国君以禄与游士之为何心,而以分义言之,则僭越实甚,故士之自好者不敢也。托之为典,为诸侯设耳。诸侯有世居民上之贵,虽其失国,而邻国有分灾救患之道,故寓公有常禄;先王之礼,以恤邻而亲诸侯也。士本无位,仕则食焉,故先王不制常禄以待之。礼所本无,其有妄受焉者,非礼也。”万章曰:“君子之辞受必于礼之所有;而诸侯待士,有馈之者焉,亦非礼制之常也。而士无以自养,则受之可乎?”孟子曰:“馈之,则可受也。士于此有不容过为名高以绝上下之交,受之矣。”万章曰:“礼之所无,则审之于义。在彼者可施,在我者可受,义乃互焉。士于此必择乎义而后受,其义何也?”孟子曰:“士至人国,进退未决,道合则为之臣也,不合则引身以去,不失乎其为氓也。夫人君之于氓,不可使饥饿于其土地,固有周其乏之道焉。士引此义以受馈,处乎可进可退之问,而士有余裕矣,此受之义也。”
万章曰:“因其所乏而周之,预使之无乏而赐之以禄,其意正同,而或受或不受,何也?”孟子曰:“周,则氓之义也。若赐,则与托同,而固不敢妄自僭也。”万章曰:“夫士以道而养于君君,无可私之禄,而与士共之,疑可受之无愧者,而何为其不敢也?”孟子曰:“周无常,而赐有常。有常禄者,必有常职。夫抱关击柝,臣之最贱者矣,而各司其事,各食其禄,皆有常职以食于上,则上畜之以备用。若士之未仕也,可贵可贱者存乎君,可进可退者存乎己。无常职矣,而受上有常职之赐,若曰此互有致养于我者;则先有轻世肆志之心焉,以为不恭也,不循名实而宴然受赐,以为傲也,而但求口实,则辱甚矣。惟明夫食禄之必事其事,则士所以自处与君所以处士,必有道矣。”
万章曰:“馈之斯可受之矣。士之自安于分,则循君民之义;君之致敬于士,则讲宾主之仪。乃士未即去,而留其国,所需非旦夕,不常继则且失食,而常继则情易衰,其将奚可乎?”孟子曰:“夫馈者,宾主暂将之敬也,而安可常乎?昔者鲁缪公之于子思也,知其为大贤,而不知所以处之也,修馈士之礼,数遣使问其起居,数馈之鼎肉:心有所慕,而勿以此为好贤之礼也。至于亟,而子思不悦矣。其卒也,摞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勿使升堂焉,勿与为礼也;特不自失主臣之礼,北面稽首再拜于大门之外而不受,示相绝也。且日今而后知君之所重者鼎肉也,以为以是畜饭,而此外无容心也,则畜犬马之道也。自是而后缪公乃知其非,而不遣台致馈焉。其悔也,似知过也。而子思所以不悦之故,尚未喻乎缪公之心,是以为缪公而已矣。夫缪公之致敬于子思,以为悦贤也。既悦之矣,抑将举之于位,以行其道,或者君子难进,则姑养之,以深交而俟其合。乃既不得举矣,而养之又徒以激其怒,则慕以其名,而非真知贤之可悦也,可谓悦贤乎?”
万章曰:“夫国君于悦贤未举之先,君子有不轻仕进之意。而欲致其养,何如斯可谓得养贤之礼矣?”孟子曰:“始之与讲宾主之谊,则以君命将其所馈,昭君之敬,再拜稽首而受,君子亦可谓尽其恭焉。然可一而不可再也。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虽无常制,而令可继也,则不以君命将之,恐以重烦君子之致恭也。故子思之于缪公,见其馈之亟而拜受之烦,则以为此区区之鼎肉耳,乃使己仆仆尔劳筋力而亟拜也,此周氓之义,而岂养君子之道乎?虽然,继粟继肉,亦岂终于此而已哉?始之馈也,在君以敦主宾之礼,而士且循乎君氓之义;后之继也,君以之安君子,而君子且审其难进之几。若悦之果诚,而养之尽道,则唯尧之于舜乎!信其贤也而悦之真,则视天下之养,皆贤者所可受之于天而不辞。使其子九男事之,承其教诲,二女女焉,观其刑于,百官牛羊仓廪备,俨然一有土之君,使不在可进可退之列:凡此者,皆以养舜于畎亩之中,以待舜决其受命之志,天下深其归往之诚,乃举而加之相位,以共亮天工焉。则当其养之日,已定其举之心;唯其欲举之也坚,故其养之也至。故曰王公之尊贤,为道尊之,为天下尊之,用天之禄,以尊天之所简,在乘权而行其所欲为,以无负崇高之职也。”
由此言之,则馈以致敬且不可常,而况制为常禄,来则食之?泛泛焉以其身游食于人国,且傲然曰:“国自有常制,吾可受焉。”则诸侯以悠悠之豢畜待士,士不自揣其去就而冒食焉,君失其君,士失其士。君子忍以其身与浊世同流乎哉?
【元典】
万章曰:“敢问不见诸侯,何义也?”孟子曰:“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于诸侯,礼也。”
【译文】万章说:“请问,(士人)不去谒见诸侯,有什么道理吗?”孟子说:“(不在职的士人,)住在都城的,叫市井之臣,住在农村的,叫草莽之臣,都算是百姓。百姓不向诸侯传送见面礼而成为臣属,就不敢谒见诸侯,这是礼的规定。”
【诸儒注疏】“传”,通也;“贽”者,士执雉,庶人执鹜,相见以自通者也。国内莫非君臣,但未仕者与执贽在位之臣不同,故不敢见也。
【理学讲评】传,是相通的意思。质,是相见所执之物。万章问于孟子说:“士以行道为心,则当以得君为急。乃高尚其志,不肯往见诸侯,敢问此何义乎?”孟子答说:“士之不见诸侯,非自尊大也,分有所不敢耳。盖朝野之地位悬殊,臣民之名分亦异。有居于国都之中,日往来于廛市的,这叫做市井之臣。有居于郊野之外,曰作息于田亩的,这叫做草莽之臣。这两样人,通叫做庶人。大凡在位之臣,必执贽以通于君,而后敢见。乃庶人则未尝传质为臣,是其迹犹未离乎市井之微,草莽之贱也。其不敢见于诸侯,正所以安庶人之分,而不敢同于在位之臣,以礼自守而已。使越礼以求见,岂能免于干进之辱哉?”
【元典】
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曰:“往役,义也;往见,不义也。”
【译文】万章说:“百姓,召他服役,就去服役;国君要见他,召他去,却不去见,为什么呢?”孟子说:“去服役,是应该的;(不是臣属而)去见国君,是不应该的。
【诸儒注疏】“往”役者,庶人之职;“不往见”者,士之礼。
【理学讲评】万章又问孟子说:“士未传贽为臣,既以庶人自处,则当惟君命是从矣。今国君召庶人而役之,庶人则往役而不敢后,君欲见士而召之,士则不肯轻身往见,何也?”孟子答说:“士与庶入,语分则不异,语道则有异。为庶人者,率子民之职,供力役之征,其所以趋事赴工而不敢后者,乃是以分自守,义当然也。若为士者,欲以道而见用于世,必以道而自重其身。若召之而即往,则未免枉道以徇人,守己之义,不如是也。然则士之可使往役,而不可使往见者,惟其以道自重焉耳。然则人君欲见贤,而可不隆下贤之礼哉。”
【元典】
“且君之欲见之也,何为也哉?”曰:“为其多闻也,为其贤也。”曰:“为其多闻也,则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悦也,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千乘之君求与之友而不可得也,而况可召与?”
【译文】“再说国君要召见他,是因为什么呢?”万章说:“因为他见识广博,因为他贤能。”孟子说:“因为他见识广博,那么天子也不能召见老师的,何况诸侯呢?因为他贤能,那么我还没听说过,要见贤人竟去召唤他来的。鲁缪公多次去见子思,对他说:‘古代有千辆兵车的国君去跟士人交朋友,怎么样?’子思很不高兴,说:‘古人有句话,认为只能说(把他当老师)侍奉他,哪能声称同他交朋友呢?’子思之所以不高兴,难道不是说:‘论地位,你是国君,我是臣,我怎么敢同国君交朋友呢?论道德,那么你该把我当老师侍奉,怎么可以说同我交朋友?’有千辆兵车的国君要求同他交朋友尚且办不到,更何况召他来见呢?
【诸儒注疏】孟子引子思之言而释之,以明不可召之意。
【理学讲评】孟子以士不可召之义告万章,恐其未达,乃问之说道:“士所以不往见诸侯者,非一见之难也,盖必有其故矣。吾且问子,诸侯之于士,所以汲汲然欲求其一见者,其意果何所为也哉?”万章答说:“国君所资于士者,有两件,一件为其博闻多识,可以为考德向业之资。一件为其体道成身,可以为正君善俗之助,此其所以欲见之也。”孟子说道:“国君见士之意,使不为其多闻与贤则已,如为其多闻,而欲资之以讲明道理,是师道之所在也。既有师道,虽尊如天子,犹且学而不臣,不敢召见,而况诸侯一国之主耳,独可以召师乎?既为其贤,而欲资之以赞襄治化,是德义之可尊也。既尊其德,虽折节下交,欲有谋焉就之,亦不为屈,乃欲召之往见,则岂吾之所闻者乎?知国君之不可召士,则士之不可往见明矣。”孟子又告万章说:“欲知国君不可召士,观缪公于子思之事可见矣。昔者缪公知子思之贤而数见之,因问于子思说,古者千乘之君,忘分下交,与韦布之士为友,则何如?缪公此言,分明有自矜之意,于是子思艴然不悦,答说,吾闻古之人有言,国君之于贤者,当尊之以师道,事之云乎,岂但如君所言,友之云乎?吾想子思不悦缪公之意,岂不以为君臣之际,以爵位言之,则子尊而在上为君,我卑而在下为臣,势分悬绝,何敢与君友也?若以道德言之,我则系师表之望,子当以师道事我者也,奚可与我平交而为友乎?由子思之言推之,千乘之君求与一介之士为友,且不可得,况欲召之往见,则所以待士之礼,又出缪公之下矣,士岂肯应其召哉。”
【元典】
“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曰:“敢问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旃,大夫以旌。”
【译文】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管理园囿的小吏,小吏不来,(齐景公)要杀他。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丧失头颅。孔子赞扬他哪一点呢?赞扬他,不是该接受的召唤标志他就不去。”万章问:“请问,召唤管理园囿的小吏该用什么?”孟子说:“用皮帽子。召唤百姓用大红绸的曲柄旗,召唤士人用有铃铛的旗,召唤大夫用饰有羽毛的旌旗。
【诸儒注疏】说见前篇。“皮冠”,田猎之冠也。事见《春秋传》。然则皮冠者,虞人之所有事也,故以是招之。“庶人”,未仕之臣,通帛曰“毡”。“士”,谓已仕者。交龙为旗;析羽而注于旗之首日旌。
【理学讲评】虞人,是守苑囿之吏。皮冠,是田猎之冠。通帛为旗叫做旃,旗上有交龙叫做旃,析羽叫做旌。孟子又告万章说:“君不可以召士,不但征诸子思之言,观虞人之事又可知矣。昔者齐景公将有事于田猎,使人执析羽之旌,招虞人以供事,虞人不至,景公怒,将执而杀之。孔子赞美说:志士固穷,常念弃沟壑而不悔;勇士轻生,常念丧其首而不顾。若虞人者,足以当之矣。夫孔子何取于虞人而赞美若此,盖旌本非招虞人之物。招非其物,虽死不往,孔子所以取之也。”万章因问孟子说:“旌非所以招虞人,然则招虞人当用何物乎?”孟子答说:“虞人以田猎为职,则招虞人者,当以皮冠,从其所有事也。若庶人未仕者,则招之以通帛之旃,盖有取于朴素之质。士已仕在位者,则招之以交龙之旃,盖有取于变化之象。然皆不敢用旌,惟有家之大夫,方用析羽之旌招之。”盖以大夫羽仪朝着,有文明之德,故招之以旌,以明其不同于士庶也。景公乃以之而招虞人,此虞人所以虽死而不敢应其招耳。夫以虞人贱役,尚知守官如此,士乃不知守道,而应诸侯之召,曾虞人不若此,贤者肯为之哉。
【元典】
“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岂敢往哉?况乎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乎?”
【译文】用召唤大夫的旌旗去召园囿的小吏,小吏是死也不敢去的;用召唤士人的旗子去召百姓,百姓难道敢去吗?更何况用不尊重人的召唤方式去召唤贤人呢?
【诸儒注疏】欲见贤而召之,是“不贤人之招”也。以士之招招庶人,则不敢往;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则不可往矣。
【理学讲评】孟子又告万章说道:“天下有一定之名分,则各有一定之法守。今以招大夫之旌招虞人,虞人宁死而不敢往。即此推之,便以招士之旃而招庶人,庶人岂敢不安其分,而往应其召哉?夫旌之与旃,贵者之招也。以贵者之招招贱者,虽非其物,犹为宠异之、优厚之,而尚不肯往,况乎召使往见,此乃招不贤人之道也。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则轻慢之、屈辱之甚矣。贤人以道自重者,岂肯往应其召乎?知贤者之不可召,而国君见贤,固必有其道矣。”
【元典】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诗》云:‘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
【译文】想见贤人而不按合适的方式,那就像要人进来却又把他关在门外。义,好比是路;礼,好比是门。只有君子能沿着这条路走,从这座门进去。《诗经》上说:‘大路平得像磨刀石,直得像箭;君子所走的道路,小人也会看着走。’
【诸儒注疏】《诗》,《小雅》《大东》之篇。“底”,与砥同,砺石也,言其平也。“矢”,言其直也。“视”,视以为法也。引此以证上文“能由是路”之义。
【理学讲评】底,是砥石,取其平正的意思。孟子又告万章说:“即贤人之不可召,则知国君见贤,或近而就见,或远而币聘,当必以道而后可也。使以不贤人之招,招之,则是欲见而不以其道,就如欲人之入室,却闭了门的一般,贤者何由而得见乎?盖欲见贤人,须先开其门路。所谓门路,礼义而已。义以制事,坦然为荡平之道,是人所共由之路也;礼以治躬,截然为中正之闲。是人所当出入之门也,而能循之者少矣。唯是君子识见高明,志趣端正,为能非义无行,所往来者,必由是路焉。非礼弗履,所出入者必由是门焉。其立身行已,一于道而不苟如此。《诗经·小雅·大东》之篇有云:瞻彼周道,其宽平如砥而不险陂,正直如矢而不邪曲。是乃君子之所践履,小人之所视效者也。”观诗之所言,所谓君子能由义路,而出入礼门,因可知矣。夫君子以义礼自守如此,若往应不贤人之招,则是舍正路而不由,逾大闲而妄入,失己甚矣,岂其所肯为者哉?此欲见贤人者,必不可不由其道也。
【元典】
万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驾而行;然则孔子非与?”曰:“孔子当仕有官职,而以其官召之也。”
【译文】万章说:“孔子,国君召见他,他不等车马驾好就动身。那么,孔子是错了吗?”孟子说:“(那时)孔子正在做官,有官职,而(国君)是按他的官职召见他的。”
【诸儒注疏】孔子方仕而任职,君以其官名召之,故不俟驾而行。徐氏曰:“孔子、孟子,易地则皆然。
此章言不见诸侯之义最为详悉,更合陈代、公孙丑所问者而观之,其说乃尽。
【理学讲评】万章又问孟子说:“士以礼迟钝自守,可以不应君召矣。乃若孔子承君之召,不待驾而即行,其趋命如此之速,独不知有礼义之可守与?”孟子答说:“未仕之士,与已仕之臣,所处不同。孔子当仕于鲁,田中都宰而为司空,由司空而为司寇,时皆有官职之当守。鲁君以其官来召,则当以其官应召,此正人臣官守之常,义不可违,礼不容缓者,所以不俟驾而行也。若士未传质为臣而无官职,是亦市井草莽之臣耳,安得与孔子应召之事并论乎?此章见上下有相临之分,分之所在,圣如孔子,不可得而违。士人有自守之节,节之所在,贱如虞人,不可得而屈。人君待之,各尽其道,则名分辨,而节义亦无不伸矣。”
【心学讲评】古者乡举里选之法,乡宾士而兴之,以贡于国,士乃传贽以见于君,其进有礼。古礼既废,遂有士自求见之事,而诸侯或闻士名而召之,而士遂往见。士不以礼自处,而干禄轻身,自辱亦甚,义亦毁焉。
孟子虽志在行道,然必诸侯之就见,或远则以礼聘焉,而不欲轻身以造诸侯之门。万章欲孟子之明其义,以示自处之道,乃问曰:“士之必仕,义也;君尊臣卑,以卑就尊,亦义也。而非诸侯之先至,则不往见,何义也?君子以义自处,必有不可易之方矣。”孟子曰:“夫以分而言,则士亦先自审而后审人以为去就。君子之以自审而不敢越者,礼而已矣。君臣分定,而臣道不一。其在廷而有职者,则朝廷之臣也。若其未列于朝而居在国中者,则日市井之臣,安廛居于市井而已。居在郊野者,则曰草莽之臣,服田畴于草莽而已。若此者,虽怀才抱德,而爵所不加,位所不叙,皆谓庶人,均之乎民,而君臣之分未定也。庶人之见君也,必乡大夫宾之,司徒升之,传贽以见而后见焉,自此而为臣矣。若我无臣之之心,君无相臣之礼,则上下未交,分义疏远,不敢见于诸侯。此先王之礼,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
万章曰:“夫见诸侯者,皆诸侯知其人而召之也。既有君命之召,而市井草莽,率土皆臣,循庶人之分以恭君命,与召庶人而役之,其礼同矣。乃庶人以役则不敢违令,而必趋事。君欲见之,则亦有慕士之心矣,而以召庶人之道召之,乃不往见执庶人之节者,何为其然乎?”孟子曰:“此则审之义,而可往不可往大辨矣。君不知我,而我固无求焉,则循分义以服劳,义也,道固未尝屈也。若将知我,而我待以用焉,则毁廉隅以徇人,不义也,志固不可辱也。士之于此,自审其制事之互者定矣,而抑且审之于君。唯夫召之役者,则为欲赋人之力而用之,可以上下之分施之耳。乃均是庶人,而独欲见我,其所资于我、所望于我者,将以何为哉?”万章曰:“君之于此,其意固可嘉矣。君欲资古道以制法,而士多闻,则欲见焉,以考其所学也;君欲近有德以自正,而士贤,则欲见焉,以行其所志也。是岂非下士之盛心乎?何为其不可往哉?”孟子曰:“审乎君之所为,而士抑尊矣。君而果为其多闻,则不知者仰之以知,不辨者待之以辨,是师道也。师,则天子之尊必入学而访道,不待召也,而况今之诸侯,虽僭帝制,固犹然分土之君乎!君而果为其贤也,则大业待之以兴,国家借之以保,吾所闻者亟于求而就见焉。未闻心慕其贤,而欲出其节以使之从我也。审之己而无可枉之道,审之君而具期我者隆,则士抑尊矣,岂但其不可召而见之哉,即就见君子,而尚不足以得君子之心也。
“昔者鲁缪公之于子思,不敢召也,而屡就焉,其于尊贤之义亦得矣,彼其心未能尽忘夫势也,而自言曰:‘千乘之君,未尝不尊也。今之诸侯以尊自处而轻士,不足言矣。古之忘分以下交,乃以友道接士也,何如?’盖意古人之交士,未必若己之隆尔。而子思恶其有挟贵之心而不悦矣,曰:‘君不言古则已耳,若言古之人也,则于士之有道者以师礼尊之,执敬而承教,服其训,听其命,而正名之曰“事之”云乎,夫岂以贵与其贤相拟而定其并肩之礼,乃为之名曰“友之”云,乎!夫子思之不悦也,度之于心,而有其可据之实,岂不审于义之攸当而思曰:‘夫言友则不论位矣,言德则不敢言友矣。若以位,则子虽不肖,固君也;我虽贤,固臣也;臣不敢与君言友,贵贵之义也。而君既以我为有德,而愿友我矣,则我之所以交君者,德也。以德,则贤不肖之相去远矣。子事我,而庶几其以导子于德也,何敢与我友乎?友则互以其善相辅,而子何足以当此乎!’由子思观之,则千乘之君求屈君以友士,且为君子之所不容,而况可以庶人服役之义,召之使前与!
“夫士于此审之已精,持之已定,确然见吾之一往一来为必不可轻之事,则生死以之而不可折也,在齐之虞人且知之。齐景公田,凡有林麓山泽之职者,皆其所互有事,于是而招虞人焉。特招之以旌,非其物耳,而虞人不至。公不察其所以违命之理,而欲加以亢君之罪,将杀之。孔子闻而叹之,曰:‘士之有志者,世不我知,饥寒而死沟壑,其义也;常以此存诸心,而后其志不移。有勇者难无所避,遇害而丧其元,其义也;常以此存诸心,而后其勇不馁,今虞人知暴君之怒不可犯,而敢亢者,其志定矣,其勇决矣。’盖孔子之取虞人者如此。一介之节,何以动圣人之情乎?盖招有其所以招者。君之所以处我,我之所以自处,义在于此。非其招,则君失其道。此我不可自失,则志必伸而大勇可无惴也。”
于是万章未审非其招之实,而因便以问曰:“敢问招虞人何以物有定,而君亦不能违乎?”孟子因问而告之曰:“古者人君致众以田猎,各有其招。招虞人以皮冠;皮冠,田冠也,所以明有事也。招众庶以合围者,以通帛之毡无文者,招士而帅鄙、酂之众,则以交龙之旗,以聚众者;若夫析羽加于旗上之旌,则招大夫使帅其乡、都之众者也。先王制之,后世承之,臣民守之,上不妄而下不敢乱。虽召役之事,而义尚存焉矣。”
孟子乃终虞人可取之义,以证士之不可召也,而遂言曰:“旌,招大夫者,而以召虞人,虞人守其职之所当然,虽得罪以死而不敢往,有其守也,且为君子之所取,而况君子哉!君子既传贽为士而为臣,则君有特召之礼;未为臣,则庶人也,乃以士礼招之,未仕者自有其不敢见之礼,而敢往哉?此礼之所在,不敢越也。况乎其有德而为贤者矣,世道于我而升降,吾道因之而屈伸,乃欲见而召之,此百职事之效奔走于君,以贵治贱,以贤治不肖,于义则然。而学可师也,道可尊也,其可以此招之乎?非所招而不可往,非君子之绝诸侯,诸侯先自绝也。
“盖贤人者,唯其道存焉耳。以此立身,即以此应世;以此退而有守,即以此出而有为。故欲见贤人者,惟道之以;而苟不以道也,揆之于贵贱之分,则不可以非礼辱士,而见为荣;度之于贤不肖之理,则不可以非义自尊,而卑君子。贤人秉道而不可枉。终无得见之日。譬有人焉,欲召之人而闭其门,情理两逆,徒为妄而已矣。若夫今曰之可召而往者,又何足道哉!夫义为直行而不可曲之常经,犹人之路也;礼为与世相见之通理,犹室之有门也。彼小人者利欲薰心,恣行而不顾,故忘其身之何以行,物之何由接,而随世主以自辱者,成乎俗矣;则为一世之坊表以重斯道者,惟君子耳。可行可藏,而不可屈也;可贵可贱,而不可移也。正志素定,而以大勇浩然之气行之,乃能尊义以行而由是路,循礼以进退而出入是门。不见诸侯,何为其无义哉?夫君子之为此,既自以正己立身,而使天下犹知有礼义,则方且为小人之观瞻焉。大东之诗曰:列国适周之大道,修治之使利于行也,其平如砥,无陂也;其直如矢,无曲也。自君子开之修之,而因躬自由之,则小人皆视之以往来焉。则义者,君子以正己而正天下者也;其可以小人之逆行,为上交之捷径也乎?”
万章曰:“礼义之大宗,必折衷于孔子,而记孔子者曰:‘君命召,不俟驾而行。’敬君之至,奉命之虔,如此乎其迫也。然则孔子非与?不然,则贤莫如孔子,而鲁君其何能召乎?”孟子曰:“此君臣既定之后,礼则有然者,而义亦行乎其间。孔子时当仕也,宰中都而有治邑之职,为司寇则有明刑之职,以其当官之职召之,则道在必往,岂慕贤问道于未仕之先,谋国图王为大有为之事者所可比哉!君子一动一止,斟酌于所当然;审己审人,确见其所必然。毋亦惟是之从,而用舍则惟天之命,亦可以正告于天下万世之为君子者矣。”
【元典】
孟子谓万章曰:“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
【译文】孟子对万章说:“一乡中的优秀人物,和这一乡的优秀人物交朋友;一国中的优秀人物,和这一国的优秀人物交朋友;天下的优秀人物,和天下的优秀人物交朋友。”
【诸儒注疏】言己之善盖于一乡,然后能尽友一乡之善士。推而至于一国、天下皆然,随其高下以为广狭也。
【理学讲评】孟子教万章说道:“君子进善之益,固当博资于人,尤当兼备于已。试以取友而言,人孰不欲尽善士而与之为友,然在我之善未广,则在人之善难兼,其所友者几何?是必我之德行道艺,盖于一乡,而卓然为一乡之善士,然后举一乡之贤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乡之善,皆吾善矣。我之德行道艺,盖于一国,而卓然为一国之善士,然后举一国之贤者、能者,我可得而友之,而一国之善,皆吾善矣。推而至于天下之大,使我之德行道艺,足以度越一世,而卓然为天下之善士,则将尽天下之贤者、能者,我皆得而友之,而天下之善,皆吾善矣。取友而至于尽天下之善士,斯可以为天下之一人,而一乡一国,岂足道哉?”然则君子取友,欲以广受善之益,诚不可不自力于进善之功矣。
【元典】“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译文】认为同天下的优秀人物交朋友还不够,就又上溯历史,评论古代的人物。吟诵他们的诗,读他们的着作,(但)不了解他们的为人,行吗?所以还要研究他们在那个时代的所作所为。这就是同古人交朋友。
【诸儒注疏】“尚”,上同,言进而上也。“颂”,诵通。“论其世”,论其当世行事之迹也。言既观其言,而不可以不知其为人之实,是以又考其行也。夫能友天下之善士,其所友众矣,犹以为未足,又进而取于古人,是能尽其取友之道,而非止为一世之士矣。
【理学讲评】尚字,与上字同。孟子又告万章说:“君子取友而至于尽天下之善士,则其取善之量,固已通天下为一身矣。乃其向往之念,看得宇宙甚大,虽友天下之善士,只做眼前世界中人,其心犹以为未足也。又进而考论乎千百世之上,稽古帝王贤圣之为人焉。古人之言载于诗也,则颂其诗而讽咏乎雅颂之音;古人之言载于书也,则读其书而探索乎典谟之指。此于言语文字之间,固可以仰窥古人之遗训矣,使不详其为人之实,则所诵说者,亦徒陈言而已,可乎?是以必论其世代之殊,考其行事之异。如论唐虞之世,则当知尧舜之道德,何以独隆;论三代之世,则当知禹汤文武之功业,何以独盛。如此,则诵读之传,不但为口耳之资,而体验之真,尽契其精神之蕴。是身居于千载之下,而心孚于千载之上,真与古之帝王同游,圣贤为侣,而所友者,不止于今世之士矣,所以说是尚友也。至于尚友,而后取友之道无以复加,以此见友道之无穷,而君子进善之心,未可以自足也。自足则满,满则不复有进矣。”《易》曰:“君子以虚受人。”戒自满也,进善者所当知。
【心学讲评】孟子谓万章曰:“今而益知学古之道,为学者志行之所自立,品量之所自成也。夫人唯无其志,不恤其品则已耳。如其不然,则四海之大,千里之遥。人之所可为者,皆我之所有事,而其有善焉者,皆我之所可取鉴者也。故仅欲为一乡之善士,保全其身,而为流俗之所推重,苟如是而已乎,则友一乡之善士而已矣,言相戒以无过也,行相与以无悔也,过此而有一国之公论,不遑问也。乃进而为一国之善士,小试其用,而为一国之所瞻仰,苟如是而已乎,则友一国之善士而已矣,进相与以有成也,退相与以自安也,天下之公理不暇谋也。又进而为天下之善士,则人心风俗必其所忧,治乱安危皆其所念,于是而有同志者焉,慷慨谈论于救时之策,砥节砺行于拔俗之为,以大异乎近小之规,而互相奖也,斯必以天下之善士为友矣。
“盖其所见在此,则其所好尚在此;所好尚在此,则所借以相规而相益亦在此。始而因所志以择所友,既而因所友以成其志,其必然之情理也。乃志在一乡者,以一乡而足,何知一国之友其气象为何如?志在一国者,以一国而足,何知天下之友其规模为何如?自足矣,故自限也。至于欲为天下之善,而友天下之士,斯不亦志宏而量远哉!
“而苟其果有志而量不同也,则天下其足矣乎?未也。上无善治,或以小康为功名;下无善学,或以小成为道德。生斯世也,虽遍求之天下,而议论风采,不远如斯而已矣,友天下之善士诚未足也。而卓然自命为古今不可少之人,以无负上天生我之意,则略今之人而求之古矣。古人可学也,而归于善者一。所由以至于善者不同:有吾所必学者焉,有吾所必善学者焉,有吾所必折衷损益,而以不学为学者焉,亦如朋友之相谋心于一堂而互为益也,存乎论矣。
“其尚论之也何如,诵其诗焉,其哀乐之情,所以利导其性之正者,讽咏之下,如与周旋矣;读其书焉,其治教之理,所以饬正其事之常者,稽考之余,如与之赞襄矣。乃心一也,而所以用其心者异,诗乃有正、变之殊。理一也,而所以协于理者异,书乃有帝、王之别。在唐、虞为唐、虞之人而善。在三代为三代之人而善,在文、武为盛世之人而善,在宣、平为衰世之人而善;而我不能知其何以性情一而感发异,理事一而敷施异,则以此处友,而为不相知之友,我无以知彼,而安从取益乎?是以尚论者,合古今数千年之天下而通其变,合古今盛衰治乱所处之道而酌其宜,则以世论人,而以人论善。凡古之人善皆备于吾心,以审所必学焉,通之以善学焉,得所折衷损益而已不必学为学焉。故禹、稷、颜子皆我辅仁之资,夷、惠、伊尹皆我择善之从,是尚而与古人为友也。于是而后不以小善目局其志,不以偏至自限其品。君子之学古而不屑今,有如是夫!子诚有志焉,勿以乡、国自画,勿以今之天下自雄焉可尔。”
【元典】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
【译文】齐宣王问有关公卿的问题。孟子说:“大王问哪一种公卿呢?”宣王问:“公卿还有不同的吗?”孟子说:“不同。有(和国君同宗的)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宣王说:“请问贵戚之卿(应该怎样)。”孟子说:“(作为贵戚之卿,)国君有了重大错误,就要劝谏,反复劝谏还不听,就另立国君。”
【诸儒注疏】“大过”,谓足以亡其国者。“易位”,易君之位,更立亲戚之贤者,盖与君有亲亲之恩,无可去之义,以宗庙为重,不忍坐视其亡,故不得已而至于此也。
【理学讲评】昔者孟子为卿于齐,齐宣王就把为卿的道理问于孟子,盖欲得其设官分职之意也。孟子答说:“王之所问,是何等样卿?”宣王说:“卿只是一样的官,也有不同乎?”孟子答说:“卿之列爵虽同,而授任则异。有就国君同姓之中,选择其贤者,而命之为卿,这叫做贵戚之卿。有就士大夫异姓之中,选择其贤者,而命之为卿,这叫做异姓之卿。卿之不同如此。”宣王问说:“卿既有两样,请问贵戚之卿何如?”孟子答说:“所谓贵戚之卿者,与君有亲亲之恩,幸而君无大过,与国同休,固其所甚愿也。设或君德不修,至于荒淫暴虐,有大过彰闻于外,则当正言以规谏之。谏之不从,不以一谏而遂止,必至再至三,反覆匡救,务使其翻然悔悟而后已焉。使或执迷而不肯听,忠言既无可入之机,此身又无可去之义,安忍坐视其乱而不为之处,则当易置君位,更择宗族之贤者立之,庶以扶社稷于将危,全宗祀于未坠,此亲臣义休戚,达权救变之道当然也。所谓贵戚之卿盖如此。”
【元典】
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
【译文】宣王一下子变了脸色。孟子说:“大王不要奇怪。大王问我,我不敢不直话回答您。”宣王脸色恢复了正常,然后问异姓之卿(应该怎样)。孟子说:“(作为异姓之臣,) 国君有过错,就要劝谏,反复劝谏而不听,就离开。”
【诸儒注疏】“勃然”,变色貌。孟子言也。君臣义合,不合则去。此章言大臣之义,亲疏不同,守经行权,各有其分。贵戚之卿,小过非不谏也,但必大过而不听,乃可易位;异姓之卿,大过非不谏也,虽小过而不听,已可去矣。然三仁贵戚,不能行之于纣;而霍光异姓,乃能行之于昌邑;此又委任权力之不同,不可以执一论也。
【理学讲评】勃然,是变色的模样。宣王闯孟子易位之说,疑其言之太过,不觉勃然变色。孟子乃正言以安之说:“王勿怪臣之言为太甚也。王既有问于臣,臣不敢不以正对。若有所避讳而不言,则隐情而不直矣,臣岂敢哉!”宣王颜色稍定,然后问于孟子说:“请问异姓之卿何如?”孟子答说:“异姓之卿与贵戚之卿稍异,其引君于道,非必有大过而后谏也。或用人之失,行政之差,当随事匡救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亦不以一谏而遂止,必再三开导于其前,以庶几其一听。至于反覆规谏而不从,上无受善之诚,斯下无可留之义矣,安能恋恋爵位,而久居其国乎?则有见几而作,浩然长往而已。所谓异姓之卿盖如此。夫贵戚异姓之卿虽有不同,然一则以宗社为重,一则以正君为急,其反覆规谏,同一忠爱之心。至于不幸而易位、而去国,皆非其情之得已也。人君诚能体亲贤之意,以思自立于无过,则可以贻宗社永固之休,成君臣始终之美矣。”
【心学讲评】君子之进说于君,虽因其弊而救之,而必循乎经常不易之正理,非故为矫激以相犯也。人主能容其忠直以自鉴,则所以自警而进于道者,为不负此药石之言。乃世王以褊衷而成乎骄气,则必至相忤,而君子遂不终于其国。
齐宣王疏远世臣,而好容说,故怀禄固宠之士日侍其侧,而君日孤危,国且不治。其问卿于孟子,亦将谓卿位尊而恩厚,而听命宣力以尽其职,必不可负此荣遇也。孟子曰:“卿,尊位也,而居此位者则因其人,非概谓之卿而所以称其尊。卿者,道一而已。王何卿之问?其泛然谓之卿而遂有常职,犹百执事之有所司乎?”王曰:“位均也,禄均也,君之任之,卿之自任,亦必均也,而有不同乎?”孟子曰:“夫徒以爵禄而已,则同乎卿矣。乃卿为宗社之辅,而仅以爵禄乎!其近于君也,则论恩,其极于贵也,则有义。恩与义因人而别,乌得同乎!有贵戚之卿焉,分一体于先君,而与国同休戚,以恩胜者也;有异姓之卿焉,以论道居尊位,而唯道为从违,以义胜者也。”
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意者,恩重则其思媚于君者必笃乎。孟子曰:“卿无常职,君德是司,以谏为道者也。而贵戚之卿则亦有异。君有小失,不遽谏也;言不可轻,而既言之后,其从违更不可轻也。唯至于君之过大,或败德以成乎乱,或妄动以至于危,则先君之绪,存亡所紧,乃不容已于谏。谏而不听。不但已也。非常之事,不可以仓猝为也。反之覆之,以冀其悟,而尚不听焉,安危决于一旦,不忍宗祀之沦没也;于是别戴贤者而立之,勿令覆亡,使他族之处此,而后国君建立宗臣以辅公室之道尽矣。此贵戚之卿,以恩制义者也。”
乃王之闻此言也,勃然变乎色矣。盖其猜防世臣之情有素,而谓孟子反授之以废立之权,则君愈轻而贵戚愈重,故逆于耳而形于色,其怙过而不受正言有如此者。孟子曰:“王勿异也。问卿者王也,王自有以卿自正之正道;王所问者贵戚之卿也,卿自有正王于道之正理。臣其敢顺王之意,而以轻蔑巨室之邪说进于王乎?”
于是而王色乃定:非能纳忠也,孟子之辞正而怒无所逞也。然后请问异姓之卿,亦姑听孟子之毕其词而后折之乎。孟子则终以正对曰:“夫异姓之卿以义合,则道在身而卿为轻耳。其道在匡君也,则君德之得失,皆其所不容诿也。有过焉则谏,慎之于微而养之有渐,无问其过之大小也。谏而不听,不但已也。去就之际,不可以激也。反之覆之,以尽其理,而尚不听焉,则君子不可虚拘,自可洁身以全道也,于是奉身而去之:立朝而道不行,为贤者所深耻,去而后吾之居大任而无惭,以自求其志之道尽矣。此异姓之卿,以义胜恩者也。”乃王之闻此,无所用怒焉。若其不足以体孟子之微言以自警,则未之能改也。夫贤人去矣,则邪佞且登于大位;国危,身之不保,且求若易位者之能全其宗社而不可得。故先王亲、贤并建之意精矣。人主知宗社为重而己为轻,则战战栗栗以保大位,顾辅弼而如临师保;知贤人易去而难合,则听忠告之语必欢然受之;而君德何患不成?国家何患不安?此先王立卿以相人主之深意,而岂有辱职以效奔走哉!王之不悟,故孟子终去之,则勃然变色之下,去齐之心早已决矣。
【心理穿梭】集注“无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是伊尹胸中至大至刚语,然须于此看出伊尹偏处。其云至大至刚者,言气足以举之也,须与孔子“天下有道,某不与易”自有分别。伊尹但在自家志力学术上见得恁地有余,谓己有此格君救民之道,更不论他精粗软硬,无往不成。若孔子则直与天地生物一般,须如此生生长长,收收成成,不徒恃在己者有此可化可育、可亭可毒之用。“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说得极平易,却广大高明,无可涯际在。孟子日“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是学孔子处,不徒以己有兼善天下之才为本领也。
孟子于“圣”上更加一“智”字,已显示圣功、圣学更不容但在资禀上说。若说资禀,则人皆可以为尧、舜,而况三子之于孔子!使孔子而天纵以智,为三子之所必不逮,则孟子之愿学,又从何处描摹邪?
子日“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不如某之好学”,不可认作托言以诱学者。使然,则夫子此语早已不忠不信矣。学者于此处若信圣人不过,则直是自弃者,不足与言。
夫射者之有巧力,力固可练,巧固可习,皆不全由资禀;而巧之视力,其藉于学而不因于生也为尤甚。总缘用功处难,学之不易得,庸人偷惰,便以归之气禀尔。
朱子言“颜子所进未可量”,又云“缘他合下[少]致知工夫,看得有偏”云云,深得孟子之旨。即如伊尹在献亩之中乐尧、舜之道,便且就尧、舜之泽生民上着意;及云“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只在以其知觉觉天下上看得仁义之用,则亦似未尝向静存动察中体备着位天地、育万物大合煞处分明至极也。则使三子者以孔子之下学上达者为作圣之功,亦何资禀之可限乎?
三子之得为圣,是他人欲净尽,天理流行,故造其极而无所杂。乃其以人欲之净行天理之所流,则虽恁莹彻条达,而一从乎天理流行之顺直者一径蓦直做去,则固于天理之大无外而小无间者,不能以广大精微之性学凝之。盖人欲之净,天资之为功半于人事,而要不可谓无人力。若天理之广大精微,皆备而咸宜,则固无天资之可恃,而全资之人事矣。
孔子“吾十有五”一章,自说得工夫何等缜密!虽在知命以还,从容中道之妙,非期待刻画以为功,而其存养以洗心退藏者,要岂一听之自然乎?故孟子言“圣、智之事”两“事”字,恰紧与“必有事焉”之意同。此或未察,乃云“为学者言之”,则圣人之圣智既绝乎人事矣,学者乃以“事”学之,岂非拟登天而以梯邪?
夫射者之习为巧也,固有内正外直、审几发虑之功,学者之所必习,亦羿之所必习也。故人可使学为羿,而岂羿之巧自性生,为人事所必不至者哉!唯释氏为怪诞亡实之论以欺人,故装点就“未离母胎已证菩提”、“堕地七步唯吾独尊”一派淫邪之说。圣人之道,人道也,君子之学,圣学也,亦安有此邪!故知归三子之偏于气禀,盖朱门诸子诬其师之印可,而非朱子之云然。
东阳云“此章‘圣’字与‘大而化之’之圣不同”,非也。如伯夷求仁得仁而无怨,伊尹处畎亩乐尧、舜之道幡然一改而伐夏救民,此岂更有未化者哉!“大而化”之化,与《中庸》之言“变则化”者,固有在己、在物之分。然于己未化,则必不能化物,而不能化物者,亦即己之未化也。如夷、惠之流风,兴起百世之下,伊尹格正太甲,俾其处仁迁义,则既于物而见其化矣,是岂其居之为德者犹有所挂碍,而不能达于变通者乎?
孟子日“伯夷隘”,隘似与化相反,故东阳疑之,而其实不然。大同中之条理有其化,一致中之条理亦有其化也。人欲净而天理行,则化自顺。伯夷之隘,固不与鲍焦、申徒狄一流私意用事、恫戾疾物者等,故鲍焦、申徒狄满腹是怨,而伯夷不然。求仁而得仁,固已优游厌饫于天理之中,无往而不顺矣。伯夷之隘,隘亦化,故日“圣之清”。伯夷之化,化于隘中,则虽圣而亦隘也。
孟子之答浩生不害,于圣上又加神之一位,盖以三子为圣,而孔子为神。日“圣之时”,时则天,天一神矣。《易》日“化不可知”,化自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如春之必温,秋之必凉,木之必落,草之必荣,化之可知者也,三子所得与之化也;物之品物流形者而以各正性命,各正性命者而以保合太和,元亨利贞用于至微而体于至显,春夏秋冬有其定位而无其专气,化之不可知者也,孔子之所独也。孔子之异于三子,不于其广大高明之性,而于其中庸精微之德,故以射之巧譬之。不能化则无以行远,犹射者之不能至。如鲍焦、申徒狄之清,邓禹、陶侃之任,东方朔、阮籍之和,行将去便与道相龃龉。三子却一直顺行去,更无蹭蹬差池,是可谓“大而化之”矣。
不知者乃谓孔子能化而三子不能,直将“化”之一字看得玄妙无定体。唯孟子知圣之深,则直在洗心藏密处拣出极深研几之妙。盖化之粗者,便奇特亦自易知,日月之广照、江海之汪洋是也;化之精者,即此易知处便不可知,水之澜、日月之容光必照也。两者俱化,而可知、不可知分焉。不可知者,藏之密也,日新而富有者也。何尝有超陵变幻,为出于三子所化之外别有作用也哉!
化则圣也,不可知则圣之时也。化则力之至也,不可知则巧之审中于无形者也。以此辨之,则以言三子之德也不诬,而学孔子也亦有其津挨矣。
“不可知”只是不易见,非见之而不可识也。人之所不易见者,唯至精至密者而已。虽云不可知,却是一定在,如巧者之于正鹄然。天之有四时,其化可见,其为化者不可见。若人所为,便大纲露出本领来,分派下做作用,赏则喜之形,罚则怒之形,尽他奇特,都有迹在。如伯夷之清,其始如是,则终莫不如是,可以掐着搦着算定,总为他在粗枝大叶上布规模,立轨则。若天之有时,绵绵密密,而所以为寒暑生杀者,总在视不见、听不闻之中。孔子之不显其德以为载于无声无臭者,下学而上达,知之者唯天。人在作用上着心目,则更无亲切处也。乃其所以示人,则又无所隐,而若未有知者。然非使人见之而不能测识之,如异端之所谓神通者比。此以《中庸》“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求之,则庶几不差。学者未到孟子知圣地位,且就博文约礼上讨线索,煞定仕、止、久、速看他功用,鲜不迷矣。
程子以孔子为乘田则为,为司寇则为,孟子必欲得宾师之位,定孔、孟差等。如此说道理,是将孔子竟作释氏“一乘圆教”“四无碍”看。圣人精义入神,特人不易知尔,岂有于此亦可,于彼亦可,大小方圆,和光同尘之道哉!
孟子日“孔子圣之时”,与《易》“六位时成”之义同,岂如世俗之所谓合时者邪!春夏秋冬固无一定之寒暑温凉,而方其春则更不带些秋气,方其夏则了了与冬悬隔,其不定者皆一定者也。圣贤有必同之心理,斯有可同之道法,其不同者时位而已。一部《周易》,许多变易处,只在时位上分别;到正中、正当以亨吉而无咎,则同也。故孟子以论世为尚友之要道。
孔子之先,自华督之难奔鲁而仕于鲁,到鄹大夫时,亦为鲁之世臣矣。春秋时,世禄之法未坏,而士之子必为士,而仕者非有大故,必于其宗国。则孔子既嗣鄹大夫之禄,自不得不仕。乘田、委吏,为职虽小,而亦筮仕者初登仕版所必循之阶,岂可以我有圣德而操一不屑之心乎!古者五十始爵乃命为大夫,周礼固在,不容越也。孔子之为此,自在蚤岁,义之宜,道之正,而岂故为委屈邪!
孟子虽鲁之公族,而失其禄位,降在氓黎者已久。鲁缪、平之世,三家不复执鲁政,疑悼公、元公尽去三桓,不复列其子孙于在廷矣。孟子于宗国无可仕之阶,逮游道既通,则已在五十受爵之年,固不容自乞卑官,以枉道辱己。且齐、梁之君卑礼厚币聘之以来,若更自请散秩以受微禄,不承权舆而甘为折节,愈不可矣。
抑乐正子固云“前以士,后以大夫”,则孟子曾为士矣,未尝必得宾师而后仕也。孟子既以抱关击柝为禄仕之宜,则其不必宾师之位者可见。孔子道不行于鲁,不脱冕而行,则其处司寇者,与处乘田、委吏之去就,固不同矣。
圣人居上不骄,在下不忧,方必至方,圆必至圆,当方而方则必不圆,当圆而圆则必不方,故日“规矩方圆之至,圣人人伦之至”也,而岂有方圆无不可之理哉!学者之大忌,在推高圣人,以为神化不测,而反失其精义入神、合规应矩之大经,则且流于俗学,人于异端,而成乎无忌惮之小人矣。
朱子讥贾谊失进言之序,斟酌事理,允为定论。从来评贾生之得失者,未能及也。古者大臣坐而论道,以至庶人、工、瞽,咸可进言。然庶人、工、瞽之所言者,必非百官之所言;小臣之所言者,必非大臣之所言也。唯大臣所论者道,则朝廷之建立因革,一切制治保邦,文章度数,须通盘彻底,料理一成局而陈之,以授百工之作行。若居言职者,则必有愆而后绳,有缪而后纠,方无愆缪,且不可立意思,逞议论,徒增聚讼。有官守者,则在兵言兵,在农言农,在礼言礼,以专治其事则利害亲而言之无妄也。至于庶人、工、瞽之谏,则又必国家显着之事理,介于得失安危之大,在廷者蒙蔽不以上闻,而后可陈其一得以待采焉。
今谊所言者,外制匈奴,内削侯王,上求主德,下正民俗,以洎乎礼乐制度,正朔服色,为天子所操三重之权者巨细毕举,尽取汉家之天下,画一成局,而欲竟授之有司,遵而行之。此大臣所从容坐论于燕间之道,而谊以疏远小生,辄以纸窗竹屋之所揣摩者握朝野中外以唯其所指使。则是以天下为饱得饱失,试少年议论文章之物,而可哉!
故知位卑言高,急于自炫之罪,不可以加之朱云、郇谟、郑侠、陈东直言敢谏之士,而唯谊允当之。而孟子之旨,本以为为贫而仕者留一优游进退之局,以尽其素位之道,非概以出位而言责小臣,而归言责于大臣,义自着明,无容惑也。
不敢见,礼也;不可召,义也。一章之中,纵说横说,乃于“义礼”二字,条理则自分明。如云“且”,云“何敢”,云“奚可”,云“岂敢”,云“况乎”,直恁清出。
礼有常经,义由事制。唯合夫义之宜者,则虽礼之所无,而礼自可以义起。如君欲有谋则就之,尧与舜迭为宾主,一合于尊贤之义,则当其行之,不患乎礼之不中于节文,而不必引君尊臣卑之礼以守其不敢矣。若礼所本有,则义即不宜,而一以礼之经为宜。如孔子非鲁君之所可召,而召必赴焉,则礼有其常,为礼屈而非为势屈,于义固宜,抑不必据不可召之义以自亢矣。
礼义相为错综以成经纬,固有合一之理。乃圣贤审物度己,则必既求之礼,又求之义,虽求之义,亦必求之礼,无不可者,而后决然以行其志。此孟子所以不陷于一偏,其以养君子之刚大者,即以定人道之高卑。乃知“王前”、“士前”“贫贱骄人”之说,苟自矜厉以亏典礼。而蹑屏王门者,既以自辱其身,而犯上干主,其越礼逾分,亦已甚矣。注、录未悉。
易位之事,后世所以不可行者,非孟子之言不可通于来今也。霍光行之,毕竟是胡乱。盖封建之天下自与郡县异,到秦、汉以后,天下事大段改易,如此诧异事更不可倚古人行迹莽撞。
且孟子所言,要为诸侯言尔。诸侯危社稷,则贵戚变置之,抑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旁告四邻,可以相信相从,而贵戚之卿虽首发策,亦无嫌于犯上。若夫天子之不可易者,非徒三仁不能行之于纣,三代之末主之失道者多矣,从未有为此举动者。盖天子之于臣,纯乎臣者也;古者诸侯之卿命于天子,则不纯乎臣者也。亦几与今之首领同。不纯乎臣,而上又有天子可以请命,则虽贵戚之卿易之,而实天子易之矣。若四海一帝,九州一王,君虽不君,谁敢制命自己,而侥幸以成非常之事哉!“委任权力”,亦何足恃,而可以为三仁之所不敢为乎?此霍光之所以不学无术而酿山、禹之逆,司马昭、桓温所以为枭獍之魁而不可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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