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是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国外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我国目前正处于对这一经济发展模式的试验阶段,已在示范区域取得了宝贵经验。循环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第一节循环经济的科学界定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他受当时发射的宇宙飞船的启发来分析地球经济的发展,认为如果不合理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地球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最终由于资源枯竭而走向毁灭。20世纪80年代,人们注意到此时的环境保护还是末端治理的方式,开始探索采用资源化的方式处理废弃物。从排放废物到净化废物再到利用废物的过程,循环经济拓宽了20世纪80年代的可持续发展研究,逐渐与自然生态系统联系起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们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物排放最小化为主线,逐渐推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并逐步发展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传统经济是把自然生态系统当做原材料基地和废弃物排放场所的不合理的线性经济,它的运行模式为“资源—产品—污染物”,经济增长以消耗大量的资源和大规模破坏人类生存环境为代价,由此造成经济活动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特征,由于其通过资源持续不断的浪费、消耗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和枯竭,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是指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并以“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与传统经济不同,它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相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循环利用,即达到经济活动的“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良好效果,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循环经济也可称为资源循环型经济,循环经济的本质是以生态学规律为指导,使不同企业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个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成为另一个企业的原材料,实现废物综合利用,达到产业间的资源最优配置,使区域物质在经济循环中得到持续利用,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循环经济的理念告诉我们:建立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生态城市,要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废物、污染物最小排放、对人和环境最低危害为前提,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要在生产过程、企业之间、园区之中、区域之内,通过产业链、物流网,形成共生互动的生态产业,最终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共赢”。
二、循环经济的特征
1.物质循环流动
物质循环流动是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循环经济模式与传统经济模式的主要区别。传统经济的着眼点在于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经济活动的目标往往是追求高产值、高产量,对资源的利用往往是粗放的或一次性的,生产方式主要体现为“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物质流动是单向的:“资源—产品、用品—废物”。从根本上说,传统经济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式的经济,从而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或枯竭。
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型经济,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流动方式组织生产的经济模式。在循环经济中,一切的物质、能源可以在不断进行的经济活动中得到梯次利用或最合理使用,整个经济系统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物、污染,生产、消费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循环经济的物质流动方式是循环式的:“资源—产品、用品—再生资源”。从根本上说,循环经济是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的经济,可以消除长期以来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矛盾。
2.污染管段预防
传统经济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经济活动中大量生产和排放污染物,只是在最后阶段对污染物进行填埋、焚烧。从对污染物的处置方式看,传统经济是被动的、消极的“末端治理”。即在污染物产生后,想方设法治理,以减少其危害。20世纪80年代,人们的认识上升到污染物资源化,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所以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20世纪90年代,当经济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后,人们有了可持续发展意识,认为资源浪费是污染的根源,所以应当在生产源头、生产过程、产品使用之后的不同阶段都要注意减少污染,对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物则要尽可能地利用。这就逐渐形成了“污染管段预防”的循环经济。
3.废物梯次减少
循环经济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环境容量,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废物,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循环经济解决废物的顺序是,废物避免——废物回收、利用——废物处置。废物避免,就是在生产中不制造或尽可能地少制造废物,从经济源头开始减少污染,对使用过的旧货、废弃的包装等加以回收,为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做准备。废物利用,就是将废物分类、拆解后,将还可能当做资源利用的污染物、废弃物再利用。废物处置,就是对生产中不可缺少、其他生产又不能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循环经济的原则
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运作原则是“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简称“3R”原则。
1.减量化原则
减量化原则旨在从输入端进行控制,是为了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换句话说,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加以避免。在实际生产中,制造厂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例如,通过制造轻型汽车来替代重型汽车,既可节约金属资源,又可节省能源,同时仍可满足消费者乘车的安全标准和出行要求。在日常消费中,人们可选择包装物较少的物品,购买耐用的可循环使用的物品而不是一次性物品,以减少垃圾的产生。
2.再利用原则
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也就是说,尽可能多次或多种方式地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在实际生产中,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例如,通过采用标准尺寸设计,可以使计算机、电视机和其他电子装置非常容易和便捷地升级换代,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将可维修的物品返回市场体系供别人使用,或捐献自己不再需要的物品。
3.再循环原则
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通过资源化,能够减少垃圾的产生,并且可以利用其制造耗能少的新产品。资源化有两种:一是原级资源化,即将消费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例如将废物生产出再生纸,废玻璃生产出玻璃,废钢铁生产出钢铁等;二是次级资源化,即废弃物变成与原来不同类型的新产品。当前,原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高,而次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较低。为了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购买再生物品的意识,来促进整个循环经济的实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其顺序应该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循环经济3R原则的排列顺序,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人们观念发生的三次变化,亦谓走过的三个历程:首先,以环境破坏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的理念终于被抛弃,人们的思想从排放废物提高到要求净化废物(通过末端治理方式);随后,由于环境污染的实质是资源浪费,因此要求进一步从净化废物升华到利用废物(通过再使用和再循环);最后,人们认识到利用废物仍然只是一种辅助性手段,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最高目标应该是实现从利用废物到减少废物的质的飞跃。
第二节循环经济的价值取向
一、实现资源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
对于资源安全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认为:国土资源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无论科技怎么发达,国土资源的多寡和优劣恐怕都是决定一个国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更是一个先决性条件。
上个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导致了物质消耗的急剧增加。在1960~1995年间,全球商品化物质的生产量提高了2.4倍。
其中,塑料生产提高了6倍,水泥生产提高了8倍。自1930年化学工业诞生以来,人类已经生产了10万种新的化学物质。在过去的60年间,美国合成化学品的产量增长了1000倍。全球铝产量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增长了3000倍。尽管这些物质的循环回收率不断提高,纸、玻璃和金属等差不多超过了50%,然而由于资源需求量的增加抵消了资源循环率的提高,这些回收并没有造成整个物质消耗的降低,相反很多物质还在以线性的方式继续采掘和排放。
目前,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呈现人均物质需求量下降的趋向,但总体而言,整个世界仍然面临巨大的压力。美国的人均物质需求量是最高的,每人每年的物质需求量超过了80吨,日本也达45吨之多。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尽管人均物质需求量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物质消耗量仍然急剧增长。在这些地区,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的提高抵消不了物质需求的增加。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的过度开发而导致的破坏呈现急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水资源短缺,极可能带来地区间的资源竞争和大规模居民迁徙,甚至危及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
二、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发展循环经济
日本建立环境负荷小的“循环型社会”就是要解决废弃物高产生量和废弃物处理设施布局困难等问题。在1996年,日本一般废弃物的产生量约为5000万吨,工业废弃物约为4亿吨,而最终填埋厂的处理剩余年份,一般废弃物为8.8年,工业废弃物为3.1年。
目前,我国在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1)土地退化、损毁严重;(2)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诱发多种地质灾害;(3)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海洋灾害给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资料显示:我国环境污染的结构正在转型,工业污染虽得到一定控制,但仍保持相当高的水平;城市污染在加剧;农业污染在发展。平常也可见到:无论大、中、小城市,甚至乡镇,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成山;地面、湖面、江面到处可见塑料袋、塑料泡沫等形成的“白色恐怖”。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均原始资源大大低于世界平均量,人均淡水资源量、森林资源量、草地资源量、石油资源量、天然气资源量、化石(石油、煤炭等)资源量分别只有世界人均的25%、17%、50%、11%、5%、58%。未来20年,经济高速增长对国内环境的压力是空前的,只有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才能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环境可承受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融入世界经济需要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有着巨大的生态效应、价值效应和社会效应,其内涵型发展经济社会的特性,使其成为新世纪国际社会的一大发展趋势。
循环经济正在逐渐成为许多国家环境与发展的主流,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学者、企业家加紧了对循环经济的研究,纷纷把循环经济看做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西方发达国家重视循环经济的有力证明之一,就是他们按照各自的原则,结合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纷纷制定了保证循环经济得以顺利发展的法律法规。比如,1996年德国《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生效。在美国,虽然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是自从俄勒冈、新泽西和罗德岛等州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促进资源再生循环法》以来,现在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出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日本也已制定了《容器包装法》、《家用电器循环法》、《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各国方式各异,例如德国首先在个别领域逐渐建立相关法规,最后再建立整体性循环经济法,而日本则通过相反的途径,采取了自上而下的办法,即先建立综合性的再生利用法,再在这部法律的指导下建立各具体领域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国土辽阔、人均资源量极低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是尽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所必需的。因为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希望通过循环经济加快本国的经济发展,都在朝着推进循环经济方向进行一系列的国内经济政策调整。
四、应对入世挑战需要发展循环经济
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发展循环经济,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增强。如我国工业产品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占企业生产成本的75%左右,若降低一个百分点就能取得100多亿元的效益。另外,发展循环经济在突破“绿色壁垒”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如采用符合国际贸易中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技术法规与标准,扫清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障碍;研究建立我国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包装物强制回收利用制度及相应的国际互认制度等。
例如,山东海化集团采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发展生产,其生态工业链的形成使海化集团的资源得以综合利用,企业内部产品高度关联,不仅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就地实现了精深加工与滚动增值,使综合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从而使海化的纯碱、溴素、溴化物、氯化钙等11种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达到了全国第一,有30多种产品出口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达5000万美元。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还引来大量投资者,以色列、日本等国的外商及海外华人、港澳同胞,纷纷前来寻求合资合作。
第三节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依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在生产和消费领域设计出三种维度的循环模式:一是小循环模式,即企业内部循环,促进原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二是中循环模式,即企业之间的循环,组织生态工业链,把不同的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家的“三废”形成另一家的原料和能源;三是大循环模式,即社会整体循环,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和资源回收产业,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完成“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闭合回路。
一、小循环的发展模式
1992年,世界工商企业可持续发展理事会(WBCSD)在向里约会议提交的报告《变革中的里程》中,提出“生态经济效益理念”的新概念。该理念的本质是要求合理组织企业生产层次上物料和能源的循环,从而达到污染排放的最小量化。WBCSD提出注重生态经济效益的企业应该做到:(1)减少产品和服务的物料使用量;(2)减少产品和服务的能源使用量;(3)减少有毒物质的排放;(4)加强物质的循环使用能力;(5)最大限度可持续地利用可再生资源;(6)提高产品的耐用性;(7)提高产品与服务的服务强度。
山东日照酒业有限公司利用废酒糟、酒泥生产有机肥料,分离后的废水一部分回用于酒精生产,一部分用于生产冲施肥和叶面肥,年利用废酒糟40000吨,生产有机肥15000吨,利润达1000万元,这样不仅消除了污染,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中循环的发展模式
1989年通用汽车公司研究部的福罗什和加劳布劳斯,在《科学美国人》杂志发表题为《可持续发展工业发展战略》的文章,提出生态工业园区的新概念,要求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废弃物的输出输入关系,其实质是运用循环经济思想组织企业共生层次上的物质和能源的循环。因为企业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并不一定就能为自身生产所回收利用,也就是说,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能力充当自身废弃物的分解者。但是依照工业生态学的观点,经济系统中是存在工业生态群落的,工业生态群落的不同种群即各行业部门之间存在“工业代谢”关系,即一个企业的废弃物可被另一个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废弃物的资源化突破了企业内部局限,企业自身所无法处理的废弃物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分解。生态工业园就是根据这种原理建立起来的。园区内至少包括相互关联的一些工业企业,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减少固定投资和降低生产成本)而在某些方面(能源共享、原材料和副产品的再利用等)实现合作。
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是目前世界上工业生态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代表。这个工业园区的主要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生产厂。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通过贸易方式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其中燃煤电厂位于这个工业生态系统的中心,对热能进行了多级使用,对副产品和废弃物进行了综合利用。电厂向炼油厂和制药厂供应发电过程中产生的蒸汽,使炼油厂和制药厂获得了生产所需的热能;通过地下管道向卡伦堡全镇居民供热,由此关闭了镇上3500座燃烧油渣的炉子,减少了大量的烟尘排放;将除尘脱硫的副产品工业石膏,全部供应附近的一家石膏板生产厂做原料;同时还将粉煤灰出售供造路和生产水泥之用。炼油厂和制药厂也进行了综合利用。炼油厂产生的火焰气通过管道用于石膏板生产中的干燥环节,减少了火焰气的排放。一座车间进行酸气脱硫,所生产的稀硫酸供给附近的一家硫酸厂;炼油厂的脱硫气则供给电厂燃烧。卡伦堡生态工业园还进行了水资源的循环使用。炼油厂的废水经过生物净化处理,通过管道向电厂输送,每年输送电厂70万立方米的冷却水。整个工业园区由于进行水的循环使用,每年减少25%的需水量。
内蒙古包头市现有的产业关联度、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具备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基本要素。包头工业园区内有包铝集团、东恒热电公司、长征建材厂和一些加工铸造企业,将来还要进驻一些新的企业。园区将引入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学理念,改造现有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盘活传统的冶金、机械、电力、稀土工业,从而带动配套产业的发展,为包头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计划以包铝集团作为园区的核心企业,以铝业为龙头,电厂为基础,实施“铝电联营”,并通过各系统之间产品或废物的相互交换,形成工业生产链(网),使园区内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降到最低水平。这是我国以高载能企业为核心的第一个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园区主要有发电和制铝两大产业系统,在发电系统中,电厂直供电实现“热电联产”,园区所在地河东区将实现集中供热,可拆除全部“小锅炉”,还市民以蓝天。电厂粉煤灰可生产建材,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可作为电厂的冷却水,电厂蒸汽用于加气混凝土的高压蒸汽养护等。在铝业系统中,主要有碳素、电解铝、铝深加工、铝合金铸造、精铝等上下游的产业系统,形成铝的产业链。园区建设能加快淘汰现有电解槽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电力和铝业在各自系统中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两大系统之间通过电力和废水(中水回用)形成互利共生的横向耦合关系,从而在园区内构建起以铝电联营系统为中心的较为稳定的生态工业网络结构。
三、大循环的发展模式
企业和企业群落层次的循环经济所减少的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但是经济系统所产生的废弃物不止这一来源。产品自身经过消费过程后也会产生废弃物,比如说包装,甚至产品自身在服务的生命周期完结后,也是一种废弃物,汽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这种产品演化而来的废弃物已经跳出了生产过程,就要在社会层面设立分解者角色,对此类废弃物进行综合回收和循环利用,并对不能再生循环的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发达国家以法律手段来促进社会层面分解者的设立。
1991年德国率先从法律角度来延伸生产者责任,推出了《包装条例》,要求生产者和销售商承担包装物的回收和利用问题。该法的实行促使DSD双元系统(受生产厂家委托回收废弃包装物以实现再生利用)的诞生。1996年,德国出台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将对废弃物资源化的思想扩展到所有生产部门的产品,并要求对不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这进一步确立了DSD双元系统和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部门等分解者在德国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1995年10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明确指出“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1997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1999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的通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9年10月在首尔举行第六届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中国代表在会上出台的《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上郑重签字。
陕西、辽宁、江苏、本溪、太原、沈阳等省市也制定和颁布了地方清洁生产政策和法规。2003年1月1日,《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清洁生产正式纳入了法制的轨道,为我国循环型社会的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四节循环经济的实现对策
一、借鉴国外经验
不可否认,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实践中,一些发达国家走在了世界的前头,但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卢森堡、以色列、芬兰等,也在这方面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经济状况与这些国家相差不大,学习和借鉴比自身探索更简便和快捷,关键在于学什么,怎样学。如巴西,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发出《人类环境宣言》之后,他们就从保护南美温热带自然环境条件出发,始终坚持不懈地恪守“有废必用,物尽其用,不得不用”的原则,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本国经济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较好地保护了为之骄傲和自豪的美丽自然风光。巴西人的这些意识、做法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二、调整产业结构
首先必须坚决实行“减法”和“加法”。所谓“减法”,即对“三高两低”(高强度的资源消耗、高强度的生态破坏、高额度的废物排放、低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的产业坚决关闭,停止运行;所谓“加法”,即尽快建立资源消耗低、废物排放少、生态系统不受影响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的产业。从宏观上看,应将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消费这四者连接成为整体的、系统的大循环圈,将此一环节的废料来作为另一环节的可利用资源。例如,将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城市生活排放的废水净化后来灌溉农田,以种养的动植物来作为工业原料、消费品等。在社会的垂直关系上,实行企业层面、区域层面、社会层面的协调运作。
三、加强政策引导
在政策层面上,要建立消费拉动、政府采购、政策激励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引导政策。一要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二要在政府采购中,确定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三要通过政策调整,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
例如,对于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在增加环境(污染排放)税、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建议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利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的技术开发及其推广应用。
四、完善法规保障
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有了法律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这方面,德国走在世界前列。德国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86年将其完善为《废弃物限制·废弃物处理法》,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1992年颁布了《限制废弃条例》,1996年提出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
为构筑减轻环境负荷的循环型社会,日本制定了一整套建造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制。2000年6月出台了《循环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作为与《基本法》配套的个别法还有《汽车循环法》、《废弃物处理法》、《土壤污染对策法》、《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法》、《建材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容器包装循环法》、《家电循环法》等。这些配套法律均已进入施行阶段。《基本法》的目的是通过社会中物质循环的形成,控制天然资源、鼓励利用再生资源、减轻环境负荷,明确建造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和措施等对策框架。另外,对于固体废物处理的优先顺序,首次以法律规定了(1)控制产生;(2)作为产品(部件)再使用;(3)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4)热回收;(5)恰当处理。据此,循环对策从控制固体废物产生向循环利用、恰当处理转换。实现了“从摇篮到坟墓”全流程的对策转换,成了构筑循环型社会的原动力。
此外,美国、奥地利、瑞典、爱尔兰、荷兰、法国、英国、意大利、丹麦、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都早已具备了与其循环经济模式相对应的系统性法规。
我国已颁布了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两部法律。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在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还没有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框架。我们应加快立法步伐,形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当前重点应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节电的鼓励政策和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激励机制,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使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五、推进技术支撑
循环经济本身就是一个环保与经济技术协调进步的集合体,但绝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万能钥匙。由于受客观认识、经济和科技因素的制约,循环经济体系中还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和缺陷。如废物变资源和再生资源的利用,要将污染废物真正转变成便于利用的理想资源,就往往存在技术难度大和资金投入多的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通过不断加快环保和经济技术进步来解决。此外,循环经济还有着技术含量高、市场操作难度大的特点,这些也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努力钻研中通过不断增强市场动作技能得到解决。
国家应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将循环经济作为科技攻关专项,支持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产业示范工程,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瓶颈。利用国债资金和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节能、节水、节电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技术政策,组织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建立绿色核算
循环经济的实现需要与之配套的绿色经济核算体系,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势在必行。包括企业绿色会计制度、政府和企业绿色审计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核算体系改革的核心是改革传统国民生产总值(GNP)统计的方法,因为该方法没有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是一种不真实、非绿色的统计核算。目前,一些国家已采用了新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要扣除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因此,我国应加快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试点和总结,采用绿色GNP代替传统GNP核算。绿色GNP等于GNP减去产品折旧、自然资源损耗、环境资源损耗(环境污染损失)之值。绿色GNP由世界银行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它较全面地体现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的框架,已逐步成为衡量现代发展进程、替代传统宏观核算指标的首选指标。
七、鼓励公众参与
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以提高公众对实现零排放或低排放社会的意识。《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依靠公众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提倡、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可以通过引导绿色消费和开展绿色教育来加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资源综合利用,转变消费观念,改变消费结构。对公众宣传循环经济的时候,要注意宣传的基础性,可以将垃圾减量等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注意宣传材料的针对性,对于不同层次的人制作、分发多种文字的宣传材料;注意宣传材料的趣味性,做到老少皆宜、寓教于乐;注意宣传的持久性,选择合适的宣传载体,能让人经常看得到、记得牢。还可以通过其他一些方式来达到绿色教育目的,如:新闻媒体对绿色产品类的广告予以优惠;加强环保投入,加快信息自动化建设,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引进生态理念,科学规划社会环境。
引导公众实现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减少垃圾排放,最终实现公众监督下的生态文明。
发展循环经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项符合国情、利国利民、顺应规律、前景广阔的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只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同心协力,就一定能够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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