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百年:大国农业-为粮食苦恼——激情年代的坎坷与辉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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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发展的农民个体经济

    新中国建立初期,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民生活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这时,农民个体经济开始呈现上升趋势,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农村中的商品、货币经济开始逐渐活跃起来。也就是说,这时的农村市场不再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共同盘剥贫困小农的场所,而是成为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农民之间进行正当经济交流的必要渠道,对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土地改革的胜利,使中国农村的生产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除了一小部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和已经被大大削弱的富农经济外,以小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个体经济成为当时中国农村经济结构的基本形式。

    农民个体经济建立之初,与当时比较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相互适应,而且还受到了在当时居于领导地位的国营经济的支持,因此,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土地改革后的农民个体经济与以往的农民个体经济相比,在个体经营的特征上,有很多类似的地方。

    家庭经营形式是农民个体经济的明显特征。一家一户作为生产单位,也是一个经济核算单位。在这个最基本的单位中,亲缘关系和家庭凝聚力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在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主要依据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以及对生产技术的熟练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从外在的形式上看,家庭成员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有自主支配、自主生产的权力。家庭作为经济核算单位,没有必要设置系统的记账簿和核算制度,但是必须对外自负盈亏。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里,个体农民以自给自足为奋斗目标,经常处于一种消费不足的状态。在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形态里,大部分农民都是以商品生产者的角色出现在市场上。

    但是,土地改革后,农民个体经济也表现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

    全国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耕者有其田”被提出。这就意味着农民个体经济不仅是个体私有,以户为单位自己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在数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并在政治上享有社会主义民主权利。也就是说,土地改革后的农民个体经济,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地主阶级统治下的农民个体经济,而是在否定整个封建地主经济和封建土地制度。

    同时,土地改革后的农民个体经济表现出了很大的积极性,这也是不同于其他社会形态下的农民个体经济的地方。

    土地改革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结合,农民是农业生产资料的完全所有者、使用者和直接生产者的统一。这种前所未有的经济关系,使农民彻底告别了以前那种被不完全占有的封建依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农民是自己使用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自由私有者的时候,农业才得以充分发展。三年恢复期期间,农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农民队伍的中农化趋势

    东北老解放区农村是最早完成土地改革的,也是农民队伍中农化趋势最先开始的地区。1950年以后,东北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是;绝大多数农民的经济生活都比土地改革之前提高了很多,如松江地区上升户占60~70%,吉林地区占三分之二,等等。这些农户的粮食以及生产所需要的牲畜、大车、衣物、房子普遍有所增加。

    在东北地区,中农已经成为土地改革以后东北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有60%到70%的农民可以用自己的马匹农具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在新区也已占50%以上。这些中农人强马壮,对农村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配作用的,更是东北农业生产力的中坚力量。可见,农民队伍中农化趋势不仅是土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而且是土地改革后党的富民政策带来的积极成果。

    1950年7月,华北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然而在农民中却出现了怕再“平分”而不敢富的思想。虽然“允许富农经济存在,雇佣劳动自由”的决定符合当时农村实际,但是,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民,尤其是农村的基层干部,对于雇工和“发财”顾虑重重,甚至认为“雇工”、“发财”是富农的剥削行为,绝对不能触碰。毋庸置疑,这种思想认识对农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政务院在政策上做了明确的规定,消除了这些影响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在农业生产没有受到阻碍的形势下,农民的生产热情逐渐高涨。从1951年到1952年,农民队伍中农化趋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展着,首先是从东北老解放区向华北老解放区发展,随后又发展到一些完成土地改革较早的新解放区。中农化趋势的发展,导致了农村阶级结构的变化,这一点在1951年《山西老区五个农村情况调查报告》里体现得非常明显。报告指出,农民中农化是土地改革后的农村阶级结构变化的新趋势。报告中也列举了这五个村的阶级结构分布;中农占95.02%(其中富裕中农占2.22%),贫雇农占3.84%,其他占044%。这种变化说明土地改革后农民阶层已经进入了中农化阶段。

    供销社:推动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0世纪50年代初,即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乡村供销社作为一种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出现在中国大地之上,在“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中国物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的一个主体。

    建立乡村供销社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共同纲领》第38条规定:要建立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在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应尽先组织消费合作社。

    应该说,供销合作社几乎是和新中国同时成立的一个组织。供销社成立之初,是由农民入股组建的,是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也可以称之为民间的经济组织。

    随着供销社的不断发展,它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体系。中国供销合作社主要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成。

    供销合作社作为一种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其特点是:合作社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合作,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合作社是劳动者自愿的经济联合,不带有任何强制性,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的建立是以为社员提供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服务,为社员谋利益为最终目的;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从事生产、消费、加工、供销、信贷、保险、运输、技术服务等经济活动;合作社的主人是社员,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社员有权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务,社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一人一票;社员股均属社员个人私有财产,但为合作社集体使用,同时限制社员对股金的红利分配;合作社实行公平交易,互助互利,不允许一个社员侵犯另一个社员的利益。盈余除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外,其余按照社员同合作社交易额分配。

    供销社建立之后,随之又建立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互助合作系统。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农村信用合作是从生产到流通全面进行合作化的三个内容。生产互助合作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小土地私有制合作。而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是流通领域的合作,是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的流通渠道,与城乡资本主义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此外,它没有给农民的私有财产带来任何威胁,所以农民愿意接受,在农民的支持下,这种合作社的发展逐渐加快,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生产合作的发展。

    第五节 垦荒:全国国营农场和农垦系统的建立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营农场和农垦系统开始出现,它们在中国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营农场和农垦系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们加快推进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最重要的是,它们加快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增强了棉胶等重要农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而且还加快推进民生改善,增强了系统内部的凝聚力。

    北大荒人的垦荒精神

    北大荒是一片神奇而富饶的土地。位于中国的东北角,苍茫的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是她宽阔的胸怀,雄浑的兴安岭和完达山是她不屈的脊梁。北大荒又是一片豪迈的土地。三代北大荒人前赴后继,化严寒为春雨,把苍凉的北大荒变成了一个辉煌的北大仓,他们崇高的垦荒精神值得世代人传承学习。

    当然,北大荒今天所创造的一切与最伟大的军垦“巨星”王震将军和百万转业军人的贡献是密不可分的。在北大荒这片黑土地上,所有的人都景仰、感谢、传颂王震将军,因为是他和百万转业军人用奉献精神把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

    解放初期,经济处于十分困难的阶段,因此,发展生产、解决粮食供应迫在眉睫,同时,大批军人需要妥善安置。为此,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发布了《关于一九五零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希望可以借此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

    对于毛主席的指示,王震将军心领神会。1954年秋天,担任铁道兵司令员的王震来到黑龙江省汤原县,看望正在山野里施工的战士。他抓起一把黑土兴奋不已地说道:“这土多肥呀,肥得流油啊!”他对随行的人说:“民以食为天,种地打粮是第一位的工作。我主张把大批复员军人留下来,在这里办农场,为国家多生产粮食!”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改变了北大荒。

    说干就干,王震动员11万名指战员来到北大荒,在戈壁荒滩就地屯垦,创建军垦农场。当时的工作条件十分艰苦,衣食住行都不充足。没有运输工具,军人们就肩挑背扛物资;成品粮供应不上,就用麦粒苞谷充饥;没有蔬菜、肉类,就用盐水辣椒面下饭;没有拖拉机和畜力,就用人拉犁开荒种地。然而,就是在这样极端艰苦、困难的工作环境之下,王震和他带领的专业部队在开荒第一年就成功开荒80多万亩,当年的粮食获得了大丰收。

    鉴于如此骄人的开荒成果,国务院于1956年正式成立农垦部,由于王震在开荒中的卓越表现,特任命王震为农垦部部长,继续向国家未开发的荒地进军。王震号召广大复原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在他的精心策划之下,铁道兵1.7万余名复转官兵陆续开进北大荒,并先后建起852、853等十几个农场。沉寂的辽阔荒原,响起了机车的轰鸣和劳动的号子。

    在852农场,当年的“老铁道兵”、80多岁的叶剑青,回忆当年转战几千里到这里开荒种地的情景,“那时真是苦啊,天气格外冷,气温在摄氏零下40多度。晚上住的是临时搭建的马架子,冷得无法入睡,或者说根本不敢入睡,因为经常有战士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只好5个人把被子垒在一块,挤在一起相互取暖……”

    然而,乐观主义和奉献精神,使垦荒大军斗志昂扬地开发荒原。“早起三点半,归来星满天。啃着冰冻馍,雪花汤就饭。走着创业路,不怕万重难。吃苦为人民,乐在苦中间。”叶剑青说,“国家和人民需要粮食,需要开发北大荒这座粮仓。北大荒那时是一无所有,可正因为如此才派我们来啊!”这就是北大荒人的精神。

    在此过程中,王震作为一名部长,他并没有置身事外,而是积极参与劳动,参与到开发北大荒的建设之中。他亲自带队踏察原野,赤脚涉河,风餐露宿,蚊虫扑面,野狼出没,他都没有丝毫畏惧。

    在红旗挥舞处,副师长余友清以铁道部8508部队的800名复转官兵为骨干创建了850农场,如此一来,新中国最大的国营农场群落神话般地耸起。接着,850农场开始“母鸡下蛋”,以“8”字头在完达山南北的密山、虎林、宝清、饶河县地域组建了十多个大型农场。在余友清看来,开发北大荒,就是一场千里沃野变良田,英雄建国立家园,时时刻刻艰苦创业的伟大战斗。

    1958年,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北大荒的开发力度,需要更多的转业军人加入到开发建设的队伍中。后由王震提议,中央批准,又有十万转业军人开进了北大荒。王震豪迈地说:“新中国的荒地都包给我干吧!我这个农垦部长有这个信心!”于是,1958年4月13日成了一个众多北大荒人永远难忘的日子。那一天,在密山火车站临时搭起的台上,王震将军大手一挥,数以万计的转业军人背着行李,有人还领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唱着嘹亮的军歌,徒步走向没有路没有村落的荒原,开启了中国垦荒史上最雄壮的一幕。

    一颗红心交给党,英雄解甲重上战场。

    不是当年整装上舰艇,不是当年横戈渡长江。

    儿女离队要北上,响应号召远征北大荒。

    用拿枪的手把起锄头,强迫土地交出粮食。

    让血染的军装,受到机油和泥土的赞赏……

    这首歌本是一首诗,来自河南信阳一位叫徐先国的少尉军官之手。后来,王震亲自写信鼓励并让其谱成曲子,于是,就有了这首让十万转业官兵唱了一辈子的歌。正是这首歌鼓舞着转业军人为北大荒挥洒热血,为建设北大荒无悔无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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