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百年:大国农业-为粮食苦恼——激情年代的坎坷与辉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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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的状况大家都心知肚明,没有资金,这是事实,因此,一切都无从谈起。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一时无话,气氛变得异常的沉重。这时,王震打破了沉默:“好主意还是有的,开源节流!还是老办法,节衣缩食,先从军队做起……我们十几万官兵,每人节约一顶帽子、一件衬衣领子和两个口袋。再不够的话动员捐献军饷、菜金……先把我的津贴拿出来,就从这个月开始。”

    为了新疆的工业建设,进疆部队的指战员热烈响应王震的号召,全军上下艰苦奋斗,节衣缩食,积累资金。从1950年到1951年底,参加集资的指战员达90%以上,所节约资金数额占两年工业建设总投资的80%。

    王震一向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其实,在进军新疆途中,他就一路招贤纳士。解放咸阳,西北工学院的23名学生参军;行经武功,西北农学院50多名同学随军西进。兰州解放仅十天,王震已派人组建了“第一兵团新疆研究所”和“第一兵团财经学校”,招收了千余名大学生,还聘请了大批谙熟财政经济的专门人才浩浩荡荡随军进疆,支援新疆的教育事业,为新疆的建设发展培养人才。

    人才有了,于是王震开始大胆起用解放前就在新疆工作的农学、水利、植棉、纺织、地质、钢铁、水泥、机电等各方面的专家和工作人员。此外,为了缓解技术力量的缺乏,攻克技术难题,王震还聘请炼钢专家、纺织专家,又从太原、兰州、济南、沈阳等地广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新疆这块谁也不愿意去的地方,因为有了王震,各方面的人才蜂拥而至。王震就像一块磁铁,吸引了一大批有真才实学的知识分子来到自己身边,与自己一同开发新疆,建设新疆,为新疆的现代化工业和农牧业的发展做贡献。

    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新疆经济迅猛地发展起来。从1951年开始,新疆先后兴建了六道湾露天煤矿、乌拉泊水电站、新疆水泥厂等十多个工矿企业。同时,为满足农副产品加工和建筑工程的需要,各师、团先后建成了小型发电、碾米、磨面、榨油、等各类作坊76个,初步奠定了新疆工业的基础。到1953年,新疆的工业生产总值已约为1949年的36倍。这一骄人成绩让人们真正地看到了新疆的希望,新疆的未来。

    从1950到1952年这三年间,为了把新疆建设成为一个人们衣食无忧、工农业发展良好的地区,在王震的直接领导下,全疆部队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史诗般辉煌的成绩,这一伟大的成绩对新疆以后的屯垦大业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新疆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54年10月,在王震、王恩茂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建议下,经党中央和军委批准,新疆军垦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在历史这副恢弘的画卷中,新疆正以其昂扬的姿态抒写属于自己的壮丽篇章。

    第六节 开拓:农业合作化运动吹响了中国农业前进的号角

    通过走合作化道理,新中国逐步实现了从小农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农业合作化主要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蓬勃发展,加快了中国农业前进的步伐和实现大国农业辉煌的进程。

    农业生产互助组方兴未艾

    其实,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就有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只是由于时代、区域和互助组性质方面的差异,名称才有所不同,如江西革命根据地叫做劳动互助社、耕田队,陕甘宁边区叫做变工队、扎工队、唐将班子、伙格牛等。解放后,党在全国范围内提倡了互助合作运动。

    截至1950年底,全国已有272.4万个互助组。

    1951年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决议还规定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反对强迫命令,急躁冒进和放任自流的错误”。此决议(草案)有力地推动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大发展。1952年,全国已有互助组802.6万个,参加互助组的户数达4536.4万户,占总农户的39.9%。其中华北、东北等地区达60~70%。到1953年底,在全国范围内,互助组已经有745万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数已经达到4563.7万户。

    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决议的指导下,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同时,互助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1954年末,互助组发展到993.1万个,参加的农户数已有6847.8万户,占总农户58.3%。与此同时,临时性互助组也在农村各地建立起来,并有大量的三大季(近乎常年组)互助组开始形成。正因由此决议的指引,互助组一直在快速地发展着,1954年达到了高潮。

    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全面开展,农业互助组的形式也随着农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产要求而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

    临时互助组。在农忙时节,由几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过后,即行解散。这种形式简便易行,在老解放区从开始就大量地发展着,在新解放区也因适合农民中原有的互助习惯,也便于大量地发展。

    常年互助组。这种形式是农业生产互助组的高级形式,无论是规模还是换工范围都比临时互助组大,一般是由七八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各户之间在全年的主要农事活动上都要进行换工互助,除此之外,还要在工副业和小型水利方面进行互助合作。另外,组内有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初步的分工分业,有的还有小量的公共财产,有一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现。在互助合作开展较早、基础较好的地区,这种形式已为多数,以后又发展到各地农村。

    东川口村是位于河北省邢台县的一个山地小村,全村只有70户人家,其中老中农31户,新中农38户(贫雇农在土改后,生产资料增加,上升为中农,便称为新中农),贫农只有一户。因为人多地少,抗战以前,粮食非常紧缺,全村人基本上有半年的时间要过着吃糠咽菜的生活。在1942年,这个小村在上级政策的指示下,部分农户组织了互助组,靠生产自救度过了那一年的灾荒。1947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全村70户都参加了互助组。经过几年时间,全村通过互助生产,逐渐克服了劳动力、畜力紧缺的困难,而且还对土地进行了初步改良,1951年,粮食产量达到了战前的好几倍。

    马路镇农民的农业合作社经验

    可以说,新时期的初级合作社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互助组,而且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广西省岑溪市马路镇农民的“创造性经验”,就是一个从农业互助组发展成初级农业合作社,并逐步取得成功的最好证明。

    莫寿全是广西省岑溪市马路镇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很多人都不知道,当年20岁刚出头的莫寿全已经是岑溪市马路镇马路乡团总支书。那时候,在中国共产党强大号召力的感染下,为了改变农民的贫困生活,莫寿全就想着把大家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生产,一同奔向致富之路。说干就干,在莫寿全的努力和带领下,很快就有6家分属贫农、中农、军属的农户组织起来了,这就是岑溪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常年互助组。

    对于当年响应毛主席号召的大胆举措,莫寿全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当时,中农有牛有车,但是没有劳力;贫农有劳力,没有牛没有农具。这样组织起来,你帮我我帮你。到底行不行,就想试一下。”

    正是莫寿全这一大胆尝试,在互助组成立的当年,早稻平均亩产增产了近一半,入社的农民尝到了互助组的甜头,而没入社的村民见粮食大量增产,则纷纷要求组织互助组。很快,互助合作的生产形式就在全县推广开了,越来越多的农户加入到了互助组的组织形式中,为谋求富裕生活一同努力。

    由于加入互助组的农户增多了,莫寿全又开始有了新的尝试。在原有互助组经验的基础上,1953年,敢于创新的莫寿全又发动14户农民约40余人创办了岑溪市第一个初级社——莫寿全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这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以土地入股、生产资料入社,按土地和劳力分红。在莫寿全的带领下,所有社员齐心协力,养猪养鸡、加工大米、烧石灰、跑运输,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小集体的事业发展得红红火火,农民的收入普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莫寿全农业生产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时候,由民主选举代表,谁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都可以提出来,然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在当时,发动社员提合理化建议的做法在全国都是前所未有的。莫寿全这一做法深得毛主席的称赞,毛主席对此做法高度重视,认为它是“一个创造性的经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都可以借鉴学习。

    很快,岑溪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莫寿全也因此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甚至成了毛主席的“常客”,他曾先后受到毛主席的12次接见。莫寿全说:“当时我见到毛主席的时候心里很激动,我向毛主席讲,我是广西的农民代表,合作社的社长。毛主席听了很高兴,连声说 ‘很好很好’。”

    莫寿全领导自己的岑溪市马路镇率先走上了合作社的道路,也率先摘掉了穷帽子,这是一个大胆的开创,一次创新的尝试,事实证明,莫寿全是对的。历经时代的风风雨雨,互助合作促进共同富裕的做法依然会在马路镇代代相传,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曾经领导人们走上富裕之路的农业合作社社长——莫寿全。

    高级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高级合作社,是指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通常是把劳动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有的还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和超产奖励的责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由于华北、东北地区是土地改革较早,开展合作远动较早,因此,很快在初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少量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高级社的数量发展到500个,参加农户为4万户。1956年底,增加到54万个,参加农户11945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以上。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数量同时迅速增长的还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其规模有了明显扩大,1957年,全国平均每社为158.6户。

    社员所有的土地、塘、井等水利设施全部无偿地归集体所有。为了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抽出一部分土地——“自留地”,分给社员个人种植蔬菜,其数量根据合作社土地资源多少,按家庭人口而定,一般不能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5%。入社的大牲畜、大农具和非农业工具有偿转归集体所有,具体实施办法是,按当时当地正常价格定价分期偿还。一般而言,社员私有的成群牲畜也按当地当时的正常价格作价,然后转为集体所有。

    高级农业合作社红红火火地进行着。1953年,嘉兴县在互助组的基础上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同年3月,嘉兴县地委批准新仓乡杨宝根互助组转为初级农业合作社——秦沙初级一社。此合作社是属于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种植、统一使用劳力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社,到1956年3月,这样的农业合作社全县就发展到1004个,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4%。

    1955年春,杨宝根合作社受邻县试办高级农业社的影响,发展了一批新社员,入社农户大量增加,由于管理不得当,生产出现混乱。4月,继续贯彻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退回到初级农业社。

    随着高级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实现社会主义,1956年1月,中央公布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纲要》要求,1957年,在合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要基本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在中央的要求下,各地加速了高级农业合作化的进度,这时嘉兴县的初级合作社普遍进行并社升级。1956年3月,嘉兴县委向省委、地委报告,要求试办已具备条件的59个高级农业社。经县委批准,杨宝根合作社率先转为秦沙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6年底,嘉兴县共建立高级农业社760个,占农户总数的96%,平均规模为84户。县委原定7年实现高级合作化的规划,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提前完成了由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过渡。

    截止1956年12月,全国共建立高级社54万个,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人口的87.8%。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等省份入社的农户更是高达95%以上。至此,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从此也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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