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定是中国经济史上悲情的一年。
在这一年的前三个季度中,包括航空、钢铁、房地产、煤炭、石油、交通等多个领域内,一律出现了经济资源向国有企业集中回流的现象,按照我们的习惯,这种资本市场上出现的动向被称为“国进民退”。
我们之所以要将2009年冠以“悲情”的名目,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归结于这种资源回流的现象。
市场化进程可以倒退,社会资源可以逆流,国有企业可以随意拿走优质资产,可以随意垄断基础设施上游产业;反过来,民营企业可以被赶出一切具有最丰厚利润的经济领域,曾经被鼓励的自由竞争,可以在一夜之间化为虚无,曾经为经济贡献了巨大增长率、巨大发展活力的民间资本,可以在政府的失信行为面前遭受损害……
这种种情势的存在,在决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趋势的同时,也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打上了一个另类的悲情注脚。
那么,我们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如此悲剧性的一幕得以发生?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竞争者的角色,究竟有没有理论上的依据?在这样一场对民间资本的洗劫中,民营企业将会面临怎样的生存困境?这种“国进民退”的趋势,在未来是否会继续下去?
政府是怎么来的
在发掘国进民退的历史渊源之前,让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问题——政府是如何产生的?
有人可能会说,在经济的领域中讨论这样的话题,似乎有跑题的嫌疑。这样的说法可能没错,但是如果我们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后面的一系列问题就无法进行下去,也无从对中国独有的经济大环境做出准确的解读。
那么,想要弄明白政府产生的来龙去脉,就必须要从最早的起点开始。
这个起点就是私有制的产生。
当私有制产生之后,私有财产的出现使人的自然差异在劳动中产生了不同的结果,有些人变得富裕起来,而有些人却难于维持自己的生活,当可供耕种的土地很快被瓜分完毕时,其结果是大多数人成了没有土地的穷人。
于是,富人与穷人便有了不同的性格取向;富人只想保持自己的财产权利、以及掠夺、支配穷人的权力,而没有土地的穷人,则基于自然权利,把自己的生活需求与取得他人财产的权力等同起来,他们不是接受赠与就是掠夺富人的财产。
就这样,人类社会上一方面产生了统治与奴役的关系,另一方面则产生了暴力和掠夺的关系,原本稳定的社会形态,就这样陷入了可怕的战争或动乱状态。
当拥有大量社会资源的人感觉到形势对他们不利时,于是,他们便向占有少量资源的人提出联合的请求,要求产生一个共同的保障体系,来保障弱者不受压迫,约束有野心的人,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占有属于自己的资源。并创立一种不偏袒任何人、人人都遵守的维护公正与和平的规则,这种规则使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同样尽相互间的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命运的不齐。
就这样,富人欺骗穷人订立契约,建立起了国家政权,沿着这样的路径,富人对穷人的统治地位被合法地确立了起来,他们所占有的财产与资源受到了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保障。
最开始的时候,人们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建立公共权力与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安定,但是,由于法律巩固了所有权,使富人对资源的巧取豪夺、对财富的占有变成了合法的权力,结果是既得利益阶层获得了全新的统治力量。随着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权力被逐渐地固定了下来,人们开始将公共权力托付给一个令人信服的群体,而这就为这一群体将社会资源占为己有创造了条件,而这个群体的名字就是政府。
这样一来,麻烦就变得大得多了。
当这一蜕变真的出现后,其结果是合法权力变成了专制权力,在政府中行使权力的阶层,很容易将自己看成是主人,而将广大民众看成是与自己争夺利益的对手,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却是不平等现象的深化与普遍的道德堕落。
当这种现象达到顶点时,便会出现了极度专制与独裁的局面,在这样的体制下,所有的民众反而重归平等,这是因为他们所享有的权利已经被压缩为零:民众除了服从于政府的意志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权利;而政府除了满足它自己的欲望、维护既得利益阶层之外,也再也没有别的规则。
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政府一头独大的情形,还要严重得多。
对于自身的历史,我们的认识还远远不够深刻。假如我们能够对中国政府的由来做一深入了解,便可以对上面的两个问题做出准确的认识,谈到中国秦王朝之后的社会形态,俗口流传,总把它叫成封建社会,后来逐渐没落,完成社会转型。其实,封建社会的形态并未在历史上存在多久,从周王朝覆灭之后,封王建土的事就成为了历史,而那位秦始皇下的第一手棋,走的就是集权统治下皇权社会的路子。
自秦朝之后的封建社会,与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同的,西欧的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分散的贵族领主制度基础上的,而中国的封建制度则是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的帝制,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十分稳定的社会结构。
我们都知道,在自然状态中,由于不存在绝对的权力,因此人人都尝试着通过对他人的侵害,来达成自己独享独占资源的欲望,而这正是引起战争与动乱的源头。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契约订立之后,政府就被建立了起来,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一定要立下规则,使人人都知道什么东西有权享有,什么东西无权享有。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能做,以保证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这项旨在保证社会的安宁与稳定的规则,正是我们所称的法律,鉴于它产生的必要性,我们可以称其为政府建立所必须遵循的规律。
然而,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上,从来都不存在这样一种规律。
在西欧,存在着地方自治的历史传统,贵族们联合起来,以契约的形式限制皇权、进行法律与司法方面的改革,由此也在一定的范围内确立了民众享有的政治权力与经济自由,也同时保障了民众不受皇权的制压。
反过来,在秦王朝之后的中国社会中,这样传统却荡然无存,只要中央集权的帝王专制一旦形成,皇帝口含天宪,就不再有任何力量能够制约其权力,专制与垄断的意识形态日渐深厚,传承数千年而长盛不衰。
在这样的文化基础下,中国的政府始终存在着一种“大一统”的情结与倾向,这种“大一统”的情结与倾向,并不仅仅体现在“六王毕,四海一”的地域观念上,事实上,在社会其他领域,政府的这种情结与倾向同样存在着,在经济领域中尤为明显。
看场子与下绊子
当我们把中国政治文化的形成这些事弄清楚之后,,关于“国进民退”这种问题,就没什么难理解的了。
我们知道,在市场条件下通过经营行为来赚钱,是每一个企业与个人的本能行为,不存在谁妨碍谁,谁伤害谁的问题,然而,当政府开始跟着一起掺和进来之后,不惜放下架子逐利于市井之间的时候,它的本能就很容易变了味,形成了对民众的侵害。
像我们在前面说过,政府的职责,本来是给所有民众提供一个规则、一个有保障的竞争环境,当一个政府把这件事做好的时候,它就完成了任务,可以在一边静静地享用纳税人提供给它的行政经费,双方都相安无事。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老百姓参与的市场竞争,很像是一场许多人参加的马拉松,政府就像是一个垫跑道、看场子的工作人员,或许还可以兼职干干裁判,把那些下绊子、踹飞脚、撒石灰的不良分子从队伍里清理出去,最多冒充一下教练的角色,在边上指导指导该怎么跑。
而现在的情形呢,是这个看场子的不但下了场,而且还骑上了车,在一路飞驰、占尽便宜的同时,不断地给别人下绊子踹飞脚撒石灰,假如有谁对此表示抗议,就会被冠以“破坏国有经济”的名义撞出跑道。所有人只能对这样的事干瞪眼,因为这个破坏比赛的人是裁判,没人能把裁判罚出场外。
所谓“国进民退”的过程,说白了就是政府这个看场子的人,不断把其他参赛选手清理出场,把自己家的亲戚安插进来的过程。
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经济的性质在实质上已经演变为一种国有经济,其特点是政府用权力来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制度,以垄断优质社会资源的方式来加以发展。这也就意味着——国家随时可以用权力来保障国企的发展,并不断地巩固国企的竞争优势地位,只要有迹象表明国企的这种优势地位受到威胁的时候,政府就会以手中的权力,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国企的主导地位。
当国家充当了经济活动的主体时,无论涉及到什么样的经济问题,都要由国家行政体系来负责处理,把本来随随便便的经济事务,一下子变成了了不起的政治问题。
这其实倒也是无所谓的事情,最多不过是市场经济又开了次倒车,变成原来的计划经济,然而麻烦就处在,即便是最简单的行政体系,也是由一个个行政官员构成的,这就使得国家主导的经济活动,不可避免地要由人来负责进行。
任何人都具有自私自利的特质,即便是国家官员,也不可能被排除在人性之外,特别是在行政官员的素质与能力普遍不高的时候,这种模式的弊端就愈发明显起来。
当刻意牟取私利,将权力演变为利益的寻租场的时候,权力与资本就会结合到一起,心怀不良的商人与旨在牟利的官员沆瀣一气,获得权力保护的资本变得更加强势,这种新形态的垄断情形,要比自由竞争下的垄断来的更凶猛,更迅速,其带给民众的苦难也就更加强烈。而这种恶劣行为为社会风气带来的影响,则更属题中应有之义了。
权钱交易是国退民进的必然结果
刚才我们说到,政府在市场竞争当中,分内工作就是一个看场子的角色,说的正规一点,它的任务就是提供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或者说提供一个这样的规则,除了这些之外,实在是不适合做其他的事情,假如有别的事发生,那么肯定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
为什么说政府跟着民众一起赚钱是可怕的事呢?这个话题恐怕还得从两个方面说。
我们都知道,做生意就要有本钱,我们在前面也说到过,资本是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元素,普通民众的资本来源,要么是日积月累的血汗钱,要么是东挪西借的债务,即使是平地一声雷陡然而富——比如挖到了狗头金、中了六合彩之类的,也都是自有资本,拿着自己的钱去参与竞争,肯定小心谨慎,生怕亏本。
政府就不一样了,它的资本来源是纳税人的钱,换句俗话来说,这样的资本来源和大风刮来的没什么区别,而且税收征管的大风源源不断,刮来的钱也就源源不断。
拿着大风刮来的钱,花起来自然不心疼,不要说投资效果好坏,利润多少,即使是拿去挥霍浪费也毫不手软,而这也正是为什么在计划经济时代,有那么多的国企连年亏损,企业绩效差到离谱的原因,因为无论盈亏,政府都会用他人的钱来对它进行补贴,没有了盈利的动机,自然也就没有盈利的行为。
有了这样的大背景,国企的运行效率即便再低下,也会成为许多人千方百计想要靠拢和进入的“天堂”,因为只要能够搭上政府的车,就意味着得到了垄断下的超额收益,而且这样的收益绝不用费时费力费资本,只需要静静观望随波逐流。
在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一个名校毕业的硕士,却在毕业之后选择进入了一所中专读书。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很荒谬,简直相当于读完中学再回头读幼儿园一样,但是真实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所中专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附属培训学校,毕业生有望直接进入这家国企工作,而他的硕士头衔却对此毫无帮助。
说到这个小故事的意义,是为了说明在政府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下,那些所谓的国企,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个专为政府聚敛钱财的团伙,哪怕是到这个团伙中充当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能够捞上不菲的一笔。
当这种趋势愈演愈烈、甚至蔚然成风时候,“国进民退”的恶果就显露了出来——由于政府所持的是有偏向、有倾向、有私心的政策,那么其利益指向就会针对具体的群体。而这就偏离了政府恪守抽象的、无特定目的的一般正当行为规则的立场。
在这个过程里面,究竟谁是受益者,谁是受害者完全一目了然,由于政府的立场欠缺公平,使得政府强有力的干预身影屡次在市场中出现,凡是优质的资产,都可以随意拿去,民营企业想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就只能以灰色的方式,靠贿赂或是勾结来与权力部门取得同盟。
当这样的行为成为常态的时候,无疑意味着对全社会基本准则的侵害,当权钱交易成为经济领域中的新规则时,无疑意味着不正义与暴力的萌生。
国进民退促生垄断
当政府涉足经济领域的时候,带来的另外一桩“糟心事”就是垄断的发生。
当市场不再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时,原本平淡无奇的竞争就变了味道,那些以政府为背景的国有企业,很容易通过对市场和优势资源的垄断来取胜。
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倡导的民营经济,以及私营经济这些先进的理念,在国有化的垄断趋势面前,逐渐被消弭殆尽,在这场国有化的运动面前,政府与国企攫取社会资源的主要方式,就是以行政命令强权介入。
比如说,在政府公布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各产业中却对此报以非常冷淡、甚至有些抗拒的态度,按理说,国家出资支持产业振兴发展,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家的反应正好截然相反呢?
这个原因就是政府出资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产业振兴,而是“趁机摘桃子”,趁机将经济领域中最优质的资产贱价买走,将最优质的民营企业并入国企之中。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使尽招数,甚至不乏强制的行政命令。
比如说,在近日内蒙古地区出台的一项新政策中,明确规定本地的私营煤矿企业必须与国有煤矿集团或者是国有煤炭企业进行整合,直接被国有主导的企业纳入旗下,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山东,日照钢铁集团在政府的重压之下,不得不接受了山东钢铁集团的“重组”方案。
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绍兴,也有着上千家企业,不得不面临着国有企业的接管,甚至于在民企内部成立了专门的“民工委”、“政工委”,直接对民企进行干预,要求对其监管实现程序化、日常化,类似于这样的手段,几乎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出现。
即便是那些著名的大型企业,在这一波“国进民退”运动中,似乎也难逃悲剧性的命运,譬如说,在乳业领域鼎鼎大名的蒙牛集团,就不得不被国有的中粮集团受让部分股份,而拥有东南地区民营资本注入的中西部油田,也都被当地政府重新收归国有。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的“国进民退”,实则上是国有企业依靠政府的强权,对优质资产、优质企业进行强行的兼并,其目的昭然若揭——通过这种兼并取得垄断地位,再利用这种优势地位和优势资源进行垄断定价,用以获得垄断下的超额利润。
在这一点上,有着清晰的例子可以作为佐证。
在我国的信息产业内,依靠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行为,早已为我们每一个人所感知,比如说,像固定电话的月租费、移动电话的双向收费,都是极度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然而在这些领域,消费者是没有另外的选择的,因为垄断的存在,使得这些垄断企业可以肆无忌惮地抬高资费标准,甚至是巧立名目来进行不合理的收费。
再比如说,像交通、石油这类行业,由于资源被牢牢地把持在政府手中,使得民众无法享受到其他企业的服务,任凭资费标准多高,都不得不承认这一既定事实,而在金融领域,则有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的垄断性措施,创造出一种政策性的利润差,保证了金融行业有稳定的收益,这种情形的存在,实际上是对中国金融化的一种摧残,关于这个问题,在后面我们还要谈到它。
实际上,关于垄断的情形,还不仅仅表现在利润方面。
在对优势资源的垄断权上,国退民进的恶果同样显著。比如说,像石油、电信、电力、烟草、煤炭、航空、金融等资源,都是具有超高盈利能力的领域,假如能够将这些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无疑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民间资本的成长,而在政府垄断的前提下,这种美好愿望顿时化为了泡影。
再次,在获得投资的优先权上,国有企业也同样形成了垄断,在这一次经济危机的救赎之中,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绝大部分投向国企。使得国企资产以更快的速度实现增长,根据统计,在这种政策的倾斜之下,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已经从1999年的9万亿元,到现在已达43万亿元,10年间翻了4番之多。
在融资市场上,国有企业也同样保持着近乎垄断的优势,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上市资格的获取上,基本上是只对于国有企业开放的,民营企业想要上市,只能通过购买国企“壳”资源这样的另类方式。
从这里可以看出,国进民退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领域中所有权的转换,最关键是它会不仅让中国的经济带入到一种将来很难复原的深远影响,而且它会对中国整个社会包括收入分配、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然而,在一部分学者看来,给予国有企业以优势地位,可以在短期内建立起具有相当实力与竞争力的大型企业,甚至可以与国外的大型企业抗衡,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行为。
那么,假如这种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它就势必要建立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之下——国有企业必须真正属于国有。
定位模糊的国有企业
国企究竟归谁所有?
从字面上看,所谓的国有企业,自然是归国家所有,但是假如我们把眼睛放亮些,就会对这个问题产生全新的认识。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归国家所有的说法是成立的,因为在那样的经济体制下,国企虽然享受着资源上的优势,但是却要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调配,上面如何说,国企就如何做,按计划生产,按指标销售,看上去有企业的名义,实际上只是一个个为国家计划服务的生产车间而已。
然而当市场经济到来之后,国企就不再是过去的国企了。
这些开始了独立生存,不再依靠指标和计划经营的“国企”,依靠着“共和国长子”的独特身份,从政府获取优势资源的垄断权、优惠特权;从市场上获得利益而不承担风险;即便企业出现亏损,也有政府为其兜底,企业员工依旧拿着高薪,可以说,这样的国有企业,实际上占有了旧国企的优势,市场经济的利益,早已不再是旧日里面目憨厚,一本正经的老大哥。
除掉这一点之外,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问题,也很是令人担忧。
我们可能很容易产生这样的感觉,国有企业的利润,理所应当属于国家,属于政府。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许多人都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
国有企业的利润,实际上是上缴给国资委,而非纳入中央财政的,按照正常的想法,国有企业是公共企业,是国家资金的来源,它的盈利理所应当进入国家财政,然后再进行新一轮的公共分配。然而当国企的利润交给国资委之后,这种情形就发生了变化。
本来应当在公共领域内进行分配的资金,却变成了国有企业内部的资金大循环,这就好像一个黑帮的总堂口,把各个小弟搜刮来的钱汇总之后再分配下去。那么我们不禁要产生这样的质疑——像这样事实上已经结成了一个坚实的利益集团的国有企业,它既不能为国家财政做贡献,又要占有最好的资源,打压民营资本的增长,那么它存在的价值究竟是什么呢?
更严重的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所有国有企业要么是官员控制,要么是高级管理层控制,而官员和高级管理层本来就是双向流动的,某部委的部长、副部长可以随时空降到国企中担任领导,而国企的领导也可能调任入朝,成为某一部门的领导,像这样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早已成为了一个官员阶层所共有的企业,早已脱离了计划经济时代全民所有的国有形式,所以无论它的考核也好,最终的晋升、业绩处理也罢,都是取决与上一级行政官员是如何看待的,而非取决于市场,这样一个不唯实,只唯上的特点,就决定了在国有企业中,做人绝对重于做事。
而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中国顿时出现了一个以政府为背景、国企为依托的权贵阶层,它们在市场经济中予取予求,随心所欲地攫取资源,排斥异己,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体系内最大的毒瘤。
历史上的教训
阳光之下,再无新事。
当我们对“国进民退”这一话题大加热议的时候,可能会感觉到这是中国现阶段最尖锐的新问题,然而假如对于一个历史学者来说,这样的故事不仅毫无新意,甚至还有着深刻的教训。
在中学历史课本上,曾经有过这样专门的一节,题目叫做“民族资本主义的春天”,内容描述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使得中国的民族资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民族工业也因此呈现出繁荣的面貌。
可以说,这样的论述是历史课本中少有的准确言论,事实上,从自甲午战争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年增长率为13.37%,高于官办工业,1920年时民族工业资本为国营资本的3.9倍。到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民族工业资本年均增长率超过8%。
然而,三十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盛行一时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遭遇到了全世界的普遍质疑,而就在此时,实行“统制经济”的纳粹德国,却在一片废墟之上重新崛起,实施“计划经济”的苏联,也通过两次“五年计划”,一举成为了新兴的工业强国。
在这样的背景下,计划经济的思潮便开始在中国泛滥开来,而在当时的国民政府决策层中,以蒋介石、宋子文为代表的政策制定者,也同样对“国有化经济”情有独钟。
于是,在“九一八”事变的内忧外患之中,国民政府开始实施了全新的经济体制,把国营企业的发展放在了首位。在1934年,原国防设计委员会改组为资源委员会,由军事委员会领导,管理全国工业建设,推行重工业建设计划,成为当时全国范围内权力最大的经济主管部门。
而在七七事变之后,国民政府成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联合办事处,借此对金融实行国家垄断;同时,国民政府还通过资源委员会控制战略资源,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到1939年的时候,国营工业的中心地位最终确定。
非常时期,在国家范围内实行计划经济并无不可,然而在这种趋势下所出现的种种侵吞行为,却成为了摧毁当时中国经济的最终祸患。
当国家资本进入到诸如面粉、火柴、纺织、电力、交通等民间资本的传统领地,并迅速占据优势的时候,一批以政府为背景依托的权贵官僚资本,则借助了国有化的东风迅速崛起,凭借着体制带来的优势,将许多优质的民营企业趁机纳为私有。
于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金融垄断、通货膨胀、物资管制等负面因素又随之而生,使得本来具有美好前景的民营企业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开始变得日益凋敝,在金融业只对国营企业开放的条件下,这些民营企业举贷无门,不得不以高昂的利息去借高利贷,而通货膨胀的压力,又使得到手的资金迅速缩水,好不容易将企业发展的资金筹集完备,在物资管制的压力面前又顿时束手无策,就这样,民营企业在国营与权贵资本的双重挤压之下开始变得萎缩。
在抗战胜利之后,大批日伪产业的被接受,更使得国营资本变得空前膨胀,到1948年的时候,民营工业资本缩水到仅为战前的78.6%,而国家及官僚资本则增至战前的2.8倍。
在这场浩劫之后,大批的民营工厂纷纷倒闭,以至工人大批失业,物价飞涨,税收锐减,通货膨胀最终失去控制,导致了最后的大败局。
在过去的总结中,我们在将国民党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军事因素的同时,往往也会捎带批评一下经济上的因素,现在我们看来,与其含糊其辞,不如说是这种权贵资本对民营资本的侵吞,才是一切败局的总源头。
及至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在痛定思痛之后,将“国营经济民营化”作为新的发展方针,由此才带来了台湾经济在七十年代所出现的腾飞。
回忆这样的往事,意义并不在于史案钩沉,找出更多的猛料,而是在今日“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下以史为鉴,为我们的论述做一个小小的注脚。
美国的企业接管与国进民退,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以中国的政治传统,每当政府想要做一点有悖常理的事情时,总会引经据典,从过往中寻找理论依据。这一次的“国进民退”也同样不能例外。
在一部分学者看来,发达国家同样存在着政府接管企业的行为,而且无论是数量还是力度都丝毫不逊色,因此看来,这一次的国有化运动并非无例可循,是有着发达国家的案例作为依据的。
可以说,大凡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是只看其一,不看其二;要么则是别用有心,专门寻章摘句意图献谄,前一种人是天生糊涂,后一种人则是毫无公心可言的“宠物学者”。
那么,这里说到的“发达国家接管企业”,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呢?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真如这部分人所说,不仅数量大,而且同样颇有力度,只不过,在发达国家中,由政府接管企业和我们所说的“国进民退”根本不是一回事。
其实,我们所看到的美国与西欧国家的政府接管行为,其实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危机处理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陷入困境难以为继的时候,或是出于战争等紧急状态的时候,政府才会将其“全资国有”或是实质性地控股,这种接管的性质是拯救或应急,而非政府通过侵吞优质资产来发财。
在上个世纪,出于紧急需要,美国曾经有过多次这种大施拯救的行为。比如最著名的一次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1917年,为了保证战争运输的顺利进行,联邦政府强行接管了美国的铁路公司,并由政府来对其进行经营。在一战结束两年之后,政府开始了补偿铁路公司投资者与股东的损失计划,同时重新将这些公司转让给私人投资者,让民间资本实现自我经营。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二战期间,出于战时紧急状态、为了确保军事供应方面的安全,美国政府将几十家私人铁路公司、煤矿、杂货零售公司接管下来,在战后重新归还。
即使是这种性质的接管,民众也是报以反感态度的。
比如,在1952年的韩战时期,美国若干家私人钢铁公司威胁政府,准备进行全面罢工,将战时钢铁供应断绝,在这样的压力下,杜鲁门总统宣布将88家私人钢铁公司列入政府接管的名单,以保证战争能够不受影响。
然而,令政府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钢铁公司的股东集体起诉政府,指控总统命令违背宪法,最后官司甚至打到最高法院,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最高法院最终判定总统越权违宪,判决将这些钢铁公司归还给私人股东。
从这些例子,以及后来所发生的一系列政府接管、政府控股的事件中不难看出,美国的政府的接管行为、控股行为的目的,绝不是由政府长期经营企业,也绝非争夺社会优质资产,更不是由政府来获取利润,只是为了解决危机与保证特殊时期的国度。
正因为如此,这种由特定时期特定时机而引发的政府行为,跟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国进民退”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机制,它不是对民间资本的排斥,更不是将民间资本强取豪夺为政府财产的国有化,而是一种辅助性的援助措施、或是一种着眼于大局的调控方案,可以说,这种政府行为,是基于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的,绝非对市场经济的取代。
国家垄断下破灭的欲望
当自由经济彻底打破了物物交换的模式之后,为人类社会带来了一个困扰千年的问题,这就是人类欲望的无限性。
所谓的无限欲望,是基于社会资源共享所产生的不满心态。如果一个人所处社会的资源业已枯竭,所有社会成员都以一穷二白的状态生活着,那么他必定会感到满足,因为不存在任何资源,自然也就谈不上与他人分享。
而另一个人则处于资源与财富极其丰富的富庶社会中,尽管物质生活相当优裕,他甚至可能占有较多的份额,但看到其他人也在均沾资源,自己并没有掌握全部资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势必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心态,认为自己的生活还不够好。
欲求不满,是永无止境的。占有少数资源时,希望占有更多的资源,占有多数资源时,希望占有全部资源。所谓的适可而止,满足个人的最大效用,只有抱有这样的经济观念,才能够遏制无尽的欲望,停止对利益的争夺。
以适可而止的主观心态为依托,在客观上由国家出面,大力弘扬淳朴节俭的社会风气,由统治者来做出表率,消除逐利思想对于人心的蛊惑,将民间风气导向的主动权牢牢地把持在国家手中。然而,当国家成为了专事利己的经济主体,将社会资源经营权收归国有,成为了利润集中点的时候,这种对于国家的期望就此破灭了。
当国家开始着力于与民夺利的时候,拥有强势权力的国家很快便占有了绝对优势的资源,变得富裕起来,国家对资源的过度占有,引发了民众的不满心态,更刺激了其抢夺资源的欲望。
在国家垄断经济社会中那些宝贵的资源之前,民众对于资源的控制是处于一种较低的水平上的,这就是说——尽管单个民众对于资源的占有并不高,但资源对于民众却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取之用之,无非是因为受个人的力量限制,无法实现规模化的开发而已。
但当国家实行行业垄断甚至禁入政策之后,民众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变化,其对资源的开发被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严格加以禁止,从而对其在心理上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民众掌控的资源再少,终究是可以按照自身意愿来进行。把全社会的财富资源集中起来,却严禁民众再染指其间,将这种前后的反差进行对比,一种不满的情绪立即出现。随之而来的,是正常的谋利之路被堵死,民众在逐利思想的作用下,极有可能开始寻求非法的途径,为了零碎的点滴利益而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更严重的是,民众很容易国家产生了对抗性心理,这种心理作用于民众的直接后果,就是民众因为利益而结合,形成了一股与政府相对立的力量,这样的结果,显然是我们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市场经济的历史传承
事实上,对于中国而言,民间资本的成长,有着历史性的传统;也正是因为如此,任何无视于这一点,尝试着对民间资本进行打压的政府,在实际上都代表着一种倒退。
从历史上看,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经商传统和习惯的。如古代商朝人就具有明显的经商传统。而这也正是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商”的原因。
传说中商朝的先王亥,曾经亲自赶着牛羊,长途跋涉到有易氏的地盘经商,结果被有易氏杀害,从一个侧面,这段故事正说明商部落首领已经开始参与和控制商品交换的活动了。而当商朝建立后,随着商王朝的势力的逐渐壮大,商王室和奴隶主贵族非但没有停止经商的行为,反而在更大规模和程度上参与商业活动了。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商业或交换提供的产品就越来越多了。这时取得了国家权力的商王和奴隶主贵族,也已不像以往的部落首领那样,赶着牛羊亲自参与交换活动了,他们将交易的具体事务交给了奴隶管家,以及诸如“小臣”之类的官员来进行具体负责。
而当时代进入到商朝末期后,商品交易市场更是得到了迅速发展,商王朝的统治者在营造宫室的同时,也在其中划出专门的九块区域,作为商品的交易市场,而那位辅助周武王夺取天下的姜太公,在发迹之前就曾经在肉肆、酒肆上做过生意。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人们对经商的重视和普遍程度,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而当时代进入到周朝之后,统治者在对远在卫国的殷民进行教育时,更是在鼓励他们在专心种植粮食,勤勉地侍奉父辈的同时,不忘牵牛赶车,到远处的地方去从事贸易。
由此而见,到了西周晚期,商业活动已经深植民心,私人工商业也由此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春秋时代各个诸侯国家的统治者,非但不对工商业的发展进行抑制,反而实行“通商惠工”、“轻关易道、通商利器”的政策,以便坐收物资流通的便利,加快发展自己国家的经济实力。
事实证明,这样的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当某一个诸侯国的工商业发展得较快时,其国力确实强盛得要比其他诸侯国更快一些,楚国刚刚搬迁到江汉地区时,其国境内还是大片大片狐狸所居,豺狼所嗥的荒野,而当其国境内的工商业迅速崛起的同时,其国都也就成为了南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了。
民族的自我选择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转型期的中国正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过后所带来的社会动荡,如何能在这一“外患”的条件下处之泰然,很大程度上在于国家能否拥有一套妥善的经营学说。
然而在国家经营这个问题上,所涉及到的是非并不多,涉及到的利害却不少。
属于道德范畴的是非立场易于取得一致,但经济行为中的利益调整,却多不过是社会各阶层的博弈与合作,这种利益的调整本身就决定了冲突与争论在所难免,所以无论任何时候,我们始终面临着对诸多的经济学命题的痛苦思考之中。
在过去的两千年里,中国是全世界范围内,硕果仅存的长期维持中央集权体制的大国,在这样的文化之下,对于政府的迷信与依赖,对于威权的崇拜已经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之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上至政府,下至民众,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一种对权力的强烈欲望,当这种欲望与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时,便会酝酿出一场政府与民众的利益争夺。
相对于政府而言,民众无疑是弱势的,原因就在于在签订社会契约之初,政府已经得到了民众所赋予的权力。于是,为了保护既得利益,为了保证能够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一个丰收者的角色,权力就被用度为经济制度,将各个市场、各个行业乃至于整个经济框架,都变成了政府利益的寻租场。
于是我们看到,中国经济在“国有企业应该是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论调中踟蹰难行;于是我们看到,以2003年国资委成立为标志,国家资本突然之间变得异常强大;于是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对于山西煤炭企业的收编、山东钢铁对于日照钢铁的强行并购,看到健力宝、华晨这些熟悉名字在“国有”的名义下黯然退场。
当一个政府以强势面目介入到经济活动中来的时候,无疑意味着民众的悲哀,更是整个国家经济的悲哀,恰如寻租理论创始者戈登·图洛克在《特权和寻租的经济学》中所论述的那样:
“在现代国家中,行业创造的特权导致的总成本是巨大的。而且,如果我们追溯历史,会发现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政府都拥有庞大的特权行业,这也是那时进步如此之慢的重要原因。”
旨哉斯言,然而,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它的国情、它的制度、它呈现在世人面前的一应面貌,都来自于历史上这个民族的自我选择。假如我们无从意识到这一点,那么相信我们在这本书中所期盼的进步,便绝难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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