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认识是由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体认识组成并在其中得到直接的表现和实现的。个体认识是人类认识的实际的和直接的存在方式。对于每一个体来说,他的认识都不是与生俱来、从来如此的,而是伴随着生命的孕育与延续、机体的发育与成长,经历着一个渐进的发生、形成与成熟的过程。我们在现实的成熟的认识主体那里看到的具有完备结构和功能的思维,既是个体思维发生、培育、建构过程的结果与继续,也是人类思维长期演变、进化的灌注、积淀和结晶。个体早期生活与活动的社会历史环境,及受其制约的个体思维的发生与建构过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个体思维的结构、质量和功能。因此,研究认识的个体发生,对于理解和解剖现实的成熟的个体认识,以至把握整个人类认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认识的个体发生,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在个体头脑中的形成,是一个特殊的精神世界在个体生活中的建构,而这一切首先取决于个体作为认识主体的思维能力的实际获得。认识的这种个体发生,以个体的感知—思维器官发育的相对成熟作为物质基础,以个体对思维工具、方法和语言符号中介的基本掌握运用为必要条件,以对感觉和知觉内容的理性解释和对外部客体内容的理性再现为标志;意味着个体人脑这个有限的物理世界中孕育出一个发展着的思维世界,意味着个体作为相对独立的认识主体的基本形成,从而也是人的主体性的生成。
人作为认识主体不是完全内向的和封闭的,而是外向的和开放的。他的内在智慧和能力必然要在对外部客体的掌握(同化、顺应、改变以至创造)中表现出来,并得到对象性的实现。相应地,人的思维世界也不是一个“自我旋转”的封闭世界,而是存在于人们处理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对象性活动之中,并且通过这种活动而不断地对象化、现实化。正是这种对象性活动的范围表征着认识世界的广袤,其方式表征着认识世界的性质,其水平标志着思维世界的能级,其结果则是内在的思维世界的外在的对象性表现。因此,考察认识的个体发生,不仅要考察内在机体的结构性发育和功能性进步,而且要考察其外在的对象性活动,看其范围的拓展、方式的更新和水平的提高;正是在二者的相关发生与发展中,可以看出人类认识能力的演化与进步。
认识的个体发生,从作为直接起点的个体的胚胎孕育,到个人作为相对成熟的独立的思维主体,包含着人的婴、幼期和几乎整个青少年期。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复杂因素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促进,呈现出复杂的非线性交互作用。要全面正确地揭示这个复杂过程,有必要注意正确理解和掌握以下几对基本关系。
1.人类种系的先天遗传与个体潜能的后天开发
无论从逻辑的还是历史的角度看,人类个体的生命孕育和产生都是认识赖以发生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和直接起点。但这种个体人作为前提和起点的东西,恰巧是人类种系长期进化发展的结果和产物。它不仅体现着父母亲代的生活环境,而且承继着人类总体系统发生的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成果。我们知道,人类作为自然界长期进化的最高产物,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由无机物到有机物,由有机小分子到生物大分子,由单细胞到多细胞,由无脊椎动物到脊椎动物,由水生到陆生,由卵生到胎生,由非哺乳类到哺乳类,由变温动物到恒温动物,由森林古猿到猿人、智人、新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质变、飞跃,才造就了具有最精巧机体、最聪颖智慧和自主创造能力的人。人类在亿万年自然进化史中所获得的全部成果,都积淀、内化和浓缩到现实机体的每一个细胞、染色体和基因中,通过它们而得到巩固、保存和记载,又通过生物基因以遗传方式留给后代,由此建构起了人类种系历史延续和发展的链条。在此链条上,每一代人都以遗传方式从父母亲代中获取遗传基因所携带的遗传密码,并按照它所传递的遗传信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发展自身;又在适当的条件下以相同方式将自身所蕴含和保存的遗传信息作为基因密码传给子代,使自己的类本质与类规定在他们身上得以保存、再现、传递和发展。在这里,遗传的实际发生是个别的、暂时的,发生在具体的父母亲代与儿女子代之间,但每次过程中所传递和接受的东西却是人类种系所共有的和最本质的东西,是人类在长期进化史中经过“天择”和“人择”而汰选、保留和积淀下来的精髓。正是它们作为一种“先在条件”为个体的发育和成长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生物学前提。一方面,这使个体有可能依据必要的外部条件逐步发育出具有正常结构、形态、特质和功能的机体,尤其是具有特殊功能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使个人与他人、与群体、与类之间由于共同的生理性、心理性和社会性特征而相互联系,从而为个人作为相对独立的主体从事社会性认识与实践活动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机体条件。另一方面,正是这种遗传基因也预先规定和限制着个人发展的最高阈限。这种阈限在不同的时代有所变化,在不同具体个体那里也上下浮动,但在一定时代中在总体上却处于一个基本的范围和水平,从而大体上决定着个体成熟的认识的可能范围、素质和潜能。现代遗传学在分子水平上的研究,以及现代心理学、教育学等在家谱分析、血统分析以及孪生子分析中得到的大量实证材料向我们表明,家族、父母亲代的遗传素质对子女后代的机体发育,尤其是智力发育状况,发生着某些非常重要而且明显并难以改变的影响,从而显现出先天遗传因素在认识个体发生和形成中的特殊作用。
当然,先天遗传因素所提供的仅仅是认识个体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前提或潜能。它要转化为现实,成长为现实的认识,还需要后天的社会性开发、培养与教育。人的认识能力在本质上不是人脑的自然属性,而是一种高级的社会属性。因此,它绝不是人脑结构的自然物质发育可以产生和获得的,而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逐步发育和成熟起来。后天的社会环境、思维环境的状况,实际上决定着遗传基因的实现情况,即个体后来的实际状况。可以说,“绝大多数基因起着决定个体某种特性的潜能范围的作用,而个体过去和现在的环境则决定他在此范围内的表现型(即他的现实状态)。目前在分子水平上作出的解释是明确的:基因的结构决定着相应的蛋白质的结构,而基因同精巧的、对环境刺激作出反应的调节机制间的相互作用,则决定着所造成的蛋白质数量”[1]
2.个体机体的结构发育与功能进步
认识的个体发生以具有相对完备功能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作为自己的神经生理基础,因此,它离不开机体结构的正常发育。机体发育,不仅指人的身体的宏观结构与物理特性的变化,如身高、体重、力量等的增长,尤其指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在微观结构上更加组织化、精细化、机能化,相应地在功能上更加专门化、综合化、完善化。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系统的功能取决于系统的结构,而人的认识功能则取决于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生理结构。从发生学的意义上看,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发育进化与其功能水平的增长提高之间,必然存在着相互适应、正比递进的关系。
现代神经心理学、脑科学、发生认识论、儿童心理学等研究的最新成果表明,人脑内部包含着若干不同水平的机能组织。这些不同水平的机能组织,并不是在一开头便同时出现、同步发育,而是前后相继、由低级向高级推移的。一定机能的脑组织结构的出现及其发展,为个体的一定功能创造了条件,使它的出现成为可能。而不同机能组织的出现和发育顺序则相应地决定着脑的思维功能的出现顺序。那些较高结构的机能组织(如语言符号区)则总是与相应的功能(如运用语言符号,尤其是书面文字语言的能力)相关出现在个体成长的较晚期。而一种高级的机能组织及其功能一旦成熟并得以巩固,则把整个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整体功能迅速提高到一个新的能级,使之获得质的飞跃和革命性进步。正是由此而使个体进化与思维世界的进化显现为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3.个体活动与活动环境
认识的实际发生,是个体在为处理自己与环境关系而不断从事的一系列积极活动中实现的。巴甫洛夫曾经指出,所有的生命,从最简单的有机体到最复杂的有机体,当然也包括人在内,都是一长串与外界环境越来越达到最复杂程度的平衡的系列。不同发展程度的有机体,在其机体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发展水平与其所生活的环境的复杂程度之间,存在着内在相关性。机体结构越复杂、功能越高级,则它所依赖的环境条件也就越复杂;反之亦然,所需驾驭的环境条件越高级,则对它的机体结构功能方面的要求也越高。二者之间必须处于相互对应的平衡协调关系之中。人是最高级的有思维和自我意识能力的社会性存在物,它有着最为复杂和高级的自然—社会—思维环境,也必须从事最为复杂的处理自身与环境关系的积极活动。而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正是由于任何个人从一开头便必然不可逃避地处于与这种最复杂环境的复杂关系之中,并必须学会相对独立地处理这种复杂关系,才逐步地发展出了包括认识和实践能力在内的主体能力。
任何个体从生命产生的那一刻起,便与环境处于双重的功能关系之中。一方面是对环境的依赖,一方面是对环境的掌握。环境既作为个体的先天遗传因素赖以发育、实现所必不可少的社会条件而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着机会和可能,又作为个体无法摆脱的外在力量而制约和引导着个体的发展方向。因此,如果说遗传基因决定了认识的生物和生理的方面,环境则决定着认识发生的社会的方面。我们知道,人的社会性的高度强化是以人的某些动物性生理机能的相对退化为条件的。社会个体的独立生存和活动能力相对减弱,造成了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在生理和情感上的高度依赖。社会依赖性作为人的一种社会特性积淀到个体的遗传因素之中,导致个体生命不仅需要较长的孕育期,而且出生后长期不能独立生存,必须经过较长的生理依赖和社会学习期,才能达到对环境的掌握。这里讲的环境,与人类认识原始发生时期所依赖的环境在内涵上当然大不相同。人类认识原始发生所依赖的环境,主要是几乎还未经实践的历史改变的自然界和正在形成中的还处于原始状态的关系十分狭窄的社会环境,整个说来,这还是一种处于蒙昧状态的环境。而现代个体认识发生所依赖的环境,却主要是人化的自然,是家庭和社会越来越着意于投资和建设起来的智力环境。它们为新生个体发展出更加良好的智力素质和思维素质提供了可能。个体人生存发育的现实环境在内容和结构层次上是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家庭环境、语言环境、道德环境、智力环境、文化环境等,它们反映着人的主体性生成过程中的多种需要,也反映着社会对个体的多方面期待与塑造。社会通过创设多方面的环境条件并使其内化到个体的生理、心理、认识和行为结构之中,达到对个体发展方向的制约和引导,培养出适合自己需要的新的社会主体。当然,在个体孕育和发展的不同具体时期和阶段,环境中的不同因素或方面以不同方式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胎儿孕育期,环境主要通过父母尤其是母亲的中介对个体发生作用,母体成为胎儿生存发育的直接小环境,成为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桥梁。婴儿期则以家庭为直接生存环境,并通过它与自然—社会大环境发生关系。在儿童、少年以至青年期,环境的内容不断丰富、层次不断增加、形式日益复杂、范围日益广阔,知识和智力方面的比重越来越大。相应地,个体的感知,尤其是认识能力,也在处理与复杂环境的关系的积极活动中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
个体对环境的依赖是通过个体对环境的掌握而实现的。个体的自主的积极的活动是人处理、协调与环境关系的最基本方式。正是这种活动为思维认识的发生与发展既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可能。因此,它也是认识个体发生的内在动力和实现机制。可以说,“儿童整个心理的发展是在他跟周围环境——物质的、特别是社会的环境——的经常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正在成长着的人跟他周围世界的这种积极交往的过程就是心理发展的原因”[2]。个体在活动中的积极性,产生于对他人、家庭、社会以至整个环境的需要和依赖。这种需要和依赖一开始完全是本能的、自发的,甚至尚未被婴孩所意识到。随着个体认识和自我认识能力的发展,它们作为“被意识到了的本能”而转化为动机,成为个体积极活动的内在动力。个体的“一切动作,即一切行动、一切思维或一切情绪,都是对一种需要的反应。如果不是由于一种动机的活动,任何儿童或成人都不会在外表上做出任何动作,甚至不会完全在内心产生什么活动;这种动机总能转变成为一种需要(一种基本的需要,一种兴趣,一个问题等等)”[3]在人的各种需要中,生存的和生理的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是全部活动的原动力。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人的心理依赖感、情感冲动、认知兴趣、求知欲望等,进而发展出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意志努力等。它们在个体发育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比重,大体上按照“生理→心理→社会”、“生存→发展→自我实现”的方向,形成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需要—动机系列。
个体从事积极活动的动力不仅来自内在的冲动,还来自社会的期待与培养。个体的成长与发展,不仅具有个体的和生理学的意义,而且具有总体的和社会学的意义,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未来。因此,每一时代的人们向往未来,便必然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对新一代的关心和培育上面。父母、家庭以至社会必然根据儿童成长的一般规律,不断为儿童提出发展能力、提高素质的要求,为他们设置出一个由阶段性目标所组成的目标系列,并使其为儿童所认识和了解,转化为他们的活动动机、内在标准和发展动力,促使他们不断地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努力。同时又为他们创设出各种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促使个体能力既循序渐进又迅速有效地发展起来。这样,个体对社会的需要和依赖,以及社会对个体的期待与塑造,便从内部和外部为个体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成为认识个体发生、形成的动力系统。“在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亦即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的过程中,社会和教育向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儿童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之间的矛盾,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这个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4]
个体的积极活动包含着多种形式和内容,如对环境的积极适应和顺从,对前人已有知识经验的学习和掌握,对语言符号系统和工具系统的学习和运用,对自身行为的自觉意识和自我调控等。个体的活动一开头主要是自发的甚至是本能的、求生的机体运动,随着认识和自我认识能力的发展,个体在活动中的自觉性、自主性、目的性不断增强,活动方式也沿着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比较单一到多样综合的方向发展,并先后采取着动作、游戏、学习、劳动等主导活动形式。正是在这些活动的不断展开和重复过程中,外在的活动结构逐步内化为内在的思维和心理结构,个体的思维世界逐渐丰富、完善和成熟起来。
***
[1][美]利伯特等:《发展心理学》,116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2][苏]柳布林斯卡娅:《儿童心理发展概论》,35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
[3][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24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4]朱智贤:《儿童心理学》,72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二、从条件反射到人的感知
感知器官的成熟和感受能力的理性化发展,既是认识形成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也是其重要标志。
1.认识环境与感觉
感觉世界不是人所独有的,而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都有自己的感觉能力和感受方式。有的动物的某些感觉能力甚至远比人要敏锐、精细得多。但人的感觉在总体上不同于并超越于动物感觉之处,在于它有人的思维的参与。正是由于思维的参与,人的感觉世界发生了根本性的质变和飞跃。这就好像在一个特定系统中注入了新的更高级的要素并使之将原来系统中的要素统摄、组织和协调起来,形成新的结构和功能,从而不仅使整个系统发生了质的飞跃和能级的提升,而且原来的要素也在这个系统中获得了新的特质和新的功能。
不仅人的感觉离不开人的思维,人的思维也离不开人的感觉。一方面,感觉只有在与人的思维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升华并获得意义;另一方面,思维只有在感觉的基础上才能发生、发展并得到实现。
感觉是我们对周围环境刺激的一种直接的反应形式。贝纳特指出:“感觉是指将环境刺激的信息传入脑的手段。”[1]在这里,感觉是作为环境与认识相联系的桥梁和中介而存在和发生作用,并在其同环境与认识的关系中得到定义的。
首先,从环境与感觉的关系来看,我们曾经谈到,人需要并依赖于环境,环境也对人发生着作用和影响。那么,人与环境的这种双向作用是如何实际发生和实现的呢?直接地只能通过人的感觉。外部环境不管其具体内容如何,总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而以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等感性方式存在并对人发生作用。人则只能通过专门接受这些感性信息的感官系统才能对环境的刺激做出反应,引起感觉,并进而对人的机体和思维世界发生作用。另一方面,人也只有通过感觉,才能认识、适应和同化环境,并根据感觉的需要通过感性的活动来改变和创造环境。如果没有任何感觉,人就成为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外部信息无法输入,内部信息无法输出,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无法正常进行,人也无法得到正常的生存与发展。
其次,从认识与感觉的关系来看,在内容上,思维世界是外部世界的信息内容在人脑中的特殊存在方式,而感觉器官系统则是外部刺激和外部信息向人脑输入的门户和窗口,是连接外部世界与人的内在思维世界的通道和桥梁。正是外部世界的各种刺激不断引起人的感觉器官和运动—效应器官的积极活动,并将各种刺激输入人脑,才引起思维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相应活动。认识正是对各种分散的、零碎的、易逝的感觉进行分析、综合、整理、加工,并使之系统化、条理化、符号化、逻辑化的过程。通过这个复杂的过程,外部信息借助于一定的中介系统和转换机制而进入人的认识世界,成为认识世界的内容。如果没有感觉器官系统的中介作用,人的思维世界就无法与自己的对象世界发生关系。
由此看来,认识是大脑与环境之间的信息相互作用,而感觉器官系统及其功能则是这种相互作用赖以进行的中介系统和转换机制。人的感觉器官系统由于其特殊的生物结构和生理功能,既与外部感性世界有同构性和相关性,能够接受和感知现实世界的各种信息与刺激,又与人的神经系统和思维器官相连接,能够将各种外部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刺激转化为各种感觉、知觉,并将其输入人脑,使之成为意识事实,成为思维世界的内容。同时,它也能将思维世界的内容,包括思想观念、情感意志、价值取向、审美追求等灌注到对特定外部信息的接收、采集和探索之中,发展出特殊的感受和知觉能力,发动或导致特殊性质与形式的感性实践活动,造成外部世界的相应改变,等等。可见,正是由于人的感觉器官系统的特殊结构与功能,实现着外部环境的感性刺激和人的生物、生理现象以及人的心理、精神现象之间的双向作用与变换。
可以说,离开了人的感觉,则人的认识将是难以想象并无法正常进行的。即使那些认识世界已经基本形成,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主体,一旦失去了感觉,或感觉通道受到严重阻碍时,认识也难以正常进行。正是由于感官系统与感知能力在认识个体发生中的这种特殊地位和作用,我们不能不首先探索人的感觉世界的形成及其演变。
2.无条件反射与先天感受能力
与思维相比,感觉是人的机能中较多受到遗传基因的作用并与人的生物机体如生理状况相关联的功能,它带有较多的先天性、获得性,而较少的后天性、习得性。作为人维持机体生命的必要条件,它在最初常常以无条件神经反射方式出现,在机体孕育和生理发展过程中“自发”地发展起来并发生作用。
人的各种感觉器官是作为人的机体所不可缺少的内在组成部分而在个体生命孕育的早期便“优先”发展起来的。胎儿的先天感受能力是随着感觉器官的发育而同步显现出来的。可靠的试验证明,人类胎儿在受孕后49天时就能用身体运动来对接触的刺激做出反应,在怀孕21周时具有了对声音做出反应的能力,其他主要神经反射机能已基本形成,在胎儿6个月时,柯蒂氏器官已经可与成年人相比。在胎儿发育的最后3个月里,对于出生后适应新环境最为重要的那些反射和机理(如吞咽、便溺、消化道肌肉运动等)已提前准备就绪。到胎儿出生时,他们几乎立刻就具有瞳孔反射、求食反射、游泳反射等多种无条件反射机能。
与外感受系统相应发展起来的还有婴儿的内感受系统,包括交感神经系统、体液、肾上腺等,它们随时通报机体内部的平衡与不平衡、协调与不协调、稳态与非稳态,以及饥、渴、冷、暖、困、乏、喜、怒、忧、伤等各种内部状态,并使之以一定方式表现出来,为机体的生理调节与生物运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在这里,无论是外感受系统还是内感受系统,都是作为机体的组成部分并作为个体生命赖以存在和延续的必要条件而发展起来的。它们的作用和功能在一开头基本上是自发的、无意识的,是对刺激的直接反应。一旦一定的刺激出现,就必然出现相应的反应,因而在性质上基本是生理性的、无条件的,所以通常被称为无条件反射能力。个体的早期发育主要是生命和生物机体方面的,相应地,这一时期他所需要的环境也主要是具有生物学意义的内容。因此,他同环境的联系也主要通过感受器官的无条件反射而与自己所需要的环境相联系,并摄取自己所需要的那些内容。由于这种先天的感受能力的有限性,他一开始还只能对复杂环境中的某些直接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刺激做出无条件的直接反应,周围环境中的其他丰富的文化、社会、思想内容尚不能对其直接发生作用,不具备对他而言的意义。随着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发展,认识能力逐步发展起来并加入到感知觉过程之中,个体感受能力的社会方面也迅速发展起来了,条件反射与理性思考逐渐成为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主要方式。
3.条件反射的形成与感知能力的理性化发展
如果说无条件反射是刺激物与乳儿之间的直接的、固定的神经联系,那么,条件反射就是信号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是人的信号化、条件化反应方式。条件反射的形成,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
在神经生理基础方面,条件反射的形成依赖于大脑皮层上的暂时神经联系,要求大脑皮层结构达到一定的成熟和分析器的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当大脑皮层尤其是其中的感觉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外部的刺激通过神经通道作用于大脑皮层,在特定区域引起兴奋。当这种刺激再次出现时,就会在大脑皮层的另一区域引起更强的、集中的兴奋中心。根据优势原理,原来的较弱的无关刺激物所引起的兴奋,必然被后起的和强化的无条件刺激物引起的兴奋中心所吸引,兴奋运动的过程有了自己的方向性。经过多次重复,大脑皮层上的这两个兴奋中心形成暂时联系,原来是无关的刺激转化为强化刺激物的信号,并引出原来只能由强化刺激物才能引起的反射活动,这也就是条件反射的形成。由于这种神经联系不加以强化就会逐渐消退直至消失,因此被称为暂时神经联系。正是由于这种暂时神经联系,一定的信号刺激可以引出这个信号代表的意义所带来的反应,个体的第二信号系统才能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
在外部环境方面,条件反射的形成依赖于信号刺激的强化、反复,尤其是专门的训练。刚出生后的乳儿大多数时间处于睡眠状态,依赖无条件反射机能而处于寄生状态,随着个体对环境的逐渐适应和机能的强化,逐步向相对独立的生活世界发展。与之相应,环境的各种刺激也在重复中日益强化。谢切诺夫说:“儿童未来心理发展的一切基础,是从他跟外部物质世界的实际接触中形成的。”[2]随着日益频繁和强化的教育与训练,外部环境中的社会性因素更多地作用于幼儿,条件反射也在与环境的习得性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迅速发展起来。
在感知方式上,条件反射的形成意味着由不分化的、笼统的感觉方式向分化的、精细的感受方式转化。乳儿刚出生时的无条件反射是不分化的,他们常常以整个机体的动作来回答来自某一方面的刺激,不由自主地手脚并用或全身运动。他们尚不能分辨各种具体的刺激,也无法分别地做出反应和回答。但是,从乳儿出生后第二个月开始,他们各种感官的功能便开始逐渐分化并相对集中起来。他们首先是通过视觉的、听觉的,然后是通过肤觉的,最后是通过嗅觉的和味觉的分析器来形成条件反射。在这时,他们开始分辨不同的图形,尤其是母亲与其他人的不同脸型;对鲜艳明亮的玩具进行追踪;对各种声音加以分辨;追寻可口的食物而回避不适的食物;并对熟悉的气味和环境做出安稳的反应,对不适的气味和环境做出烦躁不安的反应;等等。各种感觉以后更加精细和准确地发展起来。感觉环境由此变得更加丰富、复杂和多样,促使儿童心理进一步发展。
在分化了的精细化和多样化的感觉基础上,通过整理与综合,逐步形成知觉和表象,为认识的发生和发展准备了条件。知觉是对传入刺激的注意和对分散的感觉的整合。知觉过程是从刺激中抽象和整合出有关信息,并建构起关于一定客体的整体印象的过程,它包括对感觉的分析与整合。由于感受能力的发展和分化,幼儿初步可以以各种感觉方式对同一客体做出各种反应,如对苹果的形状、颜色、软硬、味道等的分别感受,并将这些通过不同的感觉受纳器器官所得到的分散的、零碎的感觉加以分析与整合,形成关于苹果的整体映象。这种知觉的形成,实际上是感官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相互协调作用整合的结果,意味着空间意识等向感觉活动的渗透。而当知觉进一步与大脑的记忆功能相联系时,则能在离开客体后在头脑中再现关于客体的整体映象,即形成表象。表象的形成意味着时间意识初步为儿童所掌握,客体的守恒性、永久性等加入到儿童的感觉活动和认识过程之中。知觉和表象的形成,实际上是认识初步发生并开始渗透到感觉过程之中的重要标志。由此开始,儿童力图理解和标示感觉,使个人感受以一定方式表达出来,为此而学习和掌握关于感觉的言语表达方式;这加速了对语言符号系统的学习和运用。感觉的选择性、指向性逐步发展起来,价值尺度渗透到感知觉过程之中。儿童还力图去追寻和探求符合自己需要的感觉环境,回避那些不良的感觉环境,并努力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正是在这个不断反复和日益进步的过程中,感觉向着理性化、符号化的方向不断升华,个体的认识能力也逐渐形成和建构起来。
***
[1][美]托马斯·L·贝纳特:《感觉世界》,2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
[2][苏]柳布林斯卡娅:《儿童心理发展概论》,93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
三、从感知——动作思维到符号——形式思维
思维的个体建构发端于个体生命的产生和孕育,直到个体作为基本成熟的思维主体进入社会,贯穿于胎儿、乳儿、幼儿、少年、青年的整个发育期。这个过程是多种因素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过程。遗传的与经验的、生物的与社会的、生理的与心理的、动作的与言语的、感性的与理性的、理智的与情感的、学习的与教育的等各方面因素,都以自己的特殊方式先后参与到个体的发育过程中,影响着发育的方向和进程;同时又作为成熟的思维所必不可少的要素整合到一个总体系统之中,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影响着意识、思维活动的现实进程和实际结果。因此,思维的实际形成,是包括遗传学规律、生物学规律、生理学规律、人类学规律、心理学规律、社会学规律、逻辑学规律等在内的多种规律交互作用的产物和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要素与各种规律的作用是始终存在的,但在不同的时期和阶段上,它们并不是同等地位和同等水平地发生作用的,而是有先有后、有主有次、有强有弱地发生作用。于是,随着不同要素和规律在思维的系统整合和功能进化中的地位变换,形成了发生过程的明显的方向性。从总体上看,这是一个沿着由先天的遗传因素到后天的社会因素,由生物的机体因素到心理的智慧与情意因素,由感性形象直观到理性符号抽象的发展方向。在这个过程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由于上述不同要素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及相应的思维能力发展的一定水平,思维显现出一定的成熟样态。它们成为思维个体建构的基本发展阶段,根据主体认识能力发生和形成过程中不同时期和阶段之间的差异性和连续性的标准,我们从主体与客体的交互作用的形式上把个人认识发生的过程大体上划分为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感知—动作思维阶段、形象—具体思维阶段和符号—形式思维阶段。
1.感知—动作思维阶段
感知—动作思维是一种前表象和前语言的思维形式。在人类思维的原始发生史上,这种思维是由动物心理过渡到人的思维的最初形式。在个体思维的现实发生中,它发生在婴儿出生到大约三岁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儿童还未能达到自觉运用表象和语言符号来进行思维的能力和水平,只能在自己的感知活动与直观动作中对直接感知和接触的对象进行思考。“这时,儿童只能思考自己动作所接触的事物,只能在动作中思考,而不能在动作之外进行思考,更不能考虑自己的动作,计划自己的动作,预计动作的后果。”[1]感知—动作思维是个体思维世界的初级形态或第一阶段。
感知—动作思维的形成,需经历以下几次重大发展阶段。
首先,由先天的遗传性无条件反射到大脑皮质控制下的条件反射。刚出生的婴儿谈不上思维,只是依靠胎儿期形成的机能,对外界刺激进行无条件反射。这种活动,本质上仅“限于感知与动作之间那种为遗传所决定的协调活动的练习,而和这种协调活动相对应的便是像营养之类的本能需要。这种反射影响行为的程度对于后来的心理发展会产生一定的作用”[2]。这时,胚胎期中尚未完成的机体生理发育,在新的环境中继续并迅速地进行着,先天遗传规律和生物运动规律仍然占主导地位。而与此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社会刺激不断增加和强化,儿童感知觉器官的功能不断发展,大脑皮质中的感知觉和运动区皮质的迅速分化与发展,在无条件反射不断重复的基础上便形成了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既是一种生理现象,也是一种心理现象。它以脑器官参与机体反射活动为条件,意味着对一定刺激物的意义的初步理解和对自己行为的最初的调控,是儿童同化外部世界的初级形式,标志着个体思维的初步发生。
其次,由机体的无意识整体运动到有分化的习得性动作。儿童最初的动作是整体性的和不分化的,他们用全身的不协调的整体运动来对机体所受到的各种刺激做出反应,这实际上是一种先天的遗传性动作图式,是生物机体的一种生理性保护运动,处于一种自发的无意识状态。意识向动作的渗入,是以这种整体性无意识机体运动向分化的目的性动作的发展为标志的。皮亚杰和英海尔德曾指出:“发展的出发点不应从把反射看成简单的孤立的反应中去寻求,而应从机体自发的和整体的活动中去寻求。在这种整体活动中,有些反射相对稳定,并能预测,这些反射能视为这种整体活动的分化。但有些反射是通过练习发展而成的,它们不是固定不变,或萎缩不生长,这种反射是同化的图式赖以发展的出发点。”[3]整体性动作的分化,是在机体运动与感觉的协调和配合过程中实现的。当一定的动作在一定场景中带来一定的感性刺激(比如拉动摇篮顶上的线绳而敲响拨浪鼓)时,就会引起婴儿的注意和兴趣,并使他多次重复这种动作。这时,便在动作与感觉刺激和兴趣之间形成一种“循环反应”。一定的动作由机体的无意识整体运动中分化出来,与一定的目的和兴趣相联系,成为一种自觉的、习得的、智慧性动作。它意味着儿童对动作与效果之间关系的初步“理解”和对一定效果的追求。而且,随着大脑思维机制参与到机体的活动—效应器官的运动中,以及经验和目的因素的影响与作用,出现了对动作的调节和控制。儿童逐渐能够根据外部情境的变化和后天的“经验”,开始随意地组织自己的动作,并对其进行调节和控制,以达到一定的目的。儿童要么在新的情境下重复以前的经验性动作,使之推广到更大的范围,要么根据新的经验和情境来改变自己的动作模式,使之得到更新和强化,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拓展自己的生活世界。
最后,由零碎的、分散的感受活动到有组织、有选择的感知活动。刚出生的乳儿的感受活动是被动的,只有当外部刺激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时,才能做出相应的反应。而且,他的不同感觉器官对不同刺激的感受和反应是相对独立和分散的,无法形成对于客体的总体知觉。还有,他的这种感觉是即时性的,当刺激出现时,感官做出相应的反应,一旦刺激中止或消失,则感觉消失。由于缺乏必要的记忆机制,感受结果难以作为经验保存和积累下来。随着大脑皮质中感觉区的发展以及对感受活动的参与,各种感觉器官一方面在功能上相对分化和成熟,更加敏锐和精细,另一方面又以动作的组织为中心而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协调的功能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感觉分析器都参与到对复合刺激物进行分析与综合的感知活动中,在感受器官之间进行功能的组织与整合;同时,在感受动作与机体动作之间进行协调。眼耳之间、手脚之间、手脚眼耳之间的协同动作,日益准确和复杂多样地发展起来。视觉器官系统与活动—效应器官系统初步形成一个整体,配合行动。这样,儿童不仅能感知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而且初步地意识到动作的结果,并表现出对结果的兴趣与期待。他们为了一定的结果而从事活动,或改变自己的动作方式。于是,儿童的感知模式和动作方式都不断地“吸收新的因素,而且还和这些新的因素一起,通过进一步的继续分化,构成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有组织的整体”[4]。这就是思维活动最初的感知—动作模型。
思维的感知—动作模型之建立,使儿童的智慧发展到“实践性的感知运动智力”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思维有以下特点。
首先,这是一个与直观动作和感知对象紧密相连的世界。儿童的思维活动只能在感知和动作发生的同时进行,并且只能通过感知和动作图式而与客体发生关系。感知与动作是思维活动的主要工具,也是思维活动的主要形式。字句和概念还没有真正进入儿童的思维世界,成为思维的中介,但语言符号系统已经对儿童产生影响。由于出生后便处于复杂的社会语言环境之中,对各种语言刺激的反应成为感知—动作中的一部分。幼童在两岁左右便知道了自己的名字,能根据大人的言语提示而指称一定的事物或做出一定的动作,并逐渐通过模仿而发展出一定的言语表达能力。但各种简单的语言实际上是感知—动作思维的内在组成部分,离开了直接的感知和动作,语言符号难以实际发生作用。
其次,客体的永久化与时空、因果感的初步建构。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记忆和时空感受能力,任何客体一旦从感受范围消失(比如从视野中移走或被掩盖),就被认为是已经消失了。他们既不能给客体进行空间定位,也不能掌握客体的时间延续性。永久客体的图式的形成,是同对实际世界的整个空间—时间组织和因果性组织的感受与体验分不开的。随着各种动作之间的协调,原先与分散的感知动作相联系的单个感知空间(视觉空间、触觉空间和听觉空间等)得以综合为统一的感知—动作空间,并发展出一种一般性的空间感。凭借着这种空间感,儿童才能对客体进行定位,并通过掌握客体的“位移”去掌握不同客体的空间关系,进而控制和调节自己的动作。这种一般性的空间感构成未来学习欧几里得几何学的运算基础。空间与时间的现实统一性,决定了儿童必然在对客体的出现、消失、位移等的感知中形成一般的时间感,持续性和不可逆性是这种时间感的主要内容。而持续与不可逆又常常与一定的因果结构相联系。一定的动作作为原因引出一定的结果,进而导致一定的感受;为了求得某种感受而有意地重复一定的动作,不断反复,构成了一定的因果感。于是,儿童不仅知道客体消失时并非不存在,同时也知道客体往何处去,还知道怎样才能使客体重新出现。正是这种凭借客体守恒、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等图式构成的广大的动作范畴,不仅构成了儿童在这一时期中现实的初级思维,而且成为以后相应的概念与思维产生的基础。
再次,自我意识的形成与最初的情感体验。对客体永久性的逐渐感受是和自我意识的逐渐形成分不开的。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觉意识,也谈不上自我意识,处于主客体不分的混沌世界之中。对客体的时间、空间与因果关系的逐渐感受和对自身动作及结果的逐渐关注,导致主体和客体的初步分化,也导致最初的自我对象化和自我意识。当然,这里的自我意识也是完全直观和感性的,是和感知动作相联系并且主要是对自己的感知和动作及结果的意识。但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水平上,与感知动作相联系的儿童情感和情绪也逐渐分化和发展起来。随着理智行为的进展,与活动有联系的情绪便分化出来了。欢乐与忧愁和有意动作的成败联系在一起,努力和兴趣联系在一起,疲劳和乏味联系在一起。于是,感知、动作和情感在相关的水平和程度上发展起来,成为当时儿童的心理结构,构成他们在这一时期所特有的认知定势和思维模式,成为他们积极活动的内在主体性条件。
最后,主体与客体的分化和自我中心状态的初步破除。刚出生的婴儿无意识地处于一种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自我中心状态”,这种状态既与主体与客体之间缺乏分化有关,也与主体缺乏自我意识有关,而最根本的则在于儿童自身的各种活动尚未整个彼此协调起来。随着主体的感知与动作的协调、主体自我意识的初步萌发和主体与客体的初步分化,儿童的无意识的自我中心化在实物动作水平上得以破除。他的活动不再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主体的身体开始被看作是处于一个空间中的诸多客体中的一个。参照系和视角无意之中发生了转换,对主体自身的协调与对客体之间关系的协调同步发展起来。尽管这仅发生在实物动作水平,还缺乏超越与抽象,但它仍然是一场革命,一种哥白尼式的革命。一旦这种消除中心化的过程同表象功能和符号功能相结合,必然使思维进化到更高的形态与水平。
2.形象—具体思维阶段
形象—具体思维是运用表象来反映和处理客体信息的思维形式。它是在实物动作思维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化与概括化而发展起来的。在这一时期,不论是对客体的反映还是对自身动作的有意识的觉察都是通过选择和形成表象性格局来进行的。表象性格局的形成,一方面意味着活动结构的内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客体的表象化。儿童初步具备了运用表象形式来处理与外部世界的认知关系和进行信息加工的能力,这是思维发生过程的重要时期,是直观动作思维向抽象化的符号思维发展的中间阶段。
形象—具体思维形式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发展过程。
首先是活动结构的内化。在感知动作思维阶段,思维与感知对象和实物动作直接联系在一起,并在其中进行。随着感知与动作的不断配套发生和协调展开,它们必然在儿童的大脑皮质中留下越来越多的暂时神经联系,并逐渐形成表象性的认知格局;这就是活动结构的内化。皮亚杰说,“在这个前运演的表象性认识时期,一开始就有相当大的进展,进展沿着两个方向前进:(a)主体内部协调的方向,从而也就是产生未来的运演结构或逻辑数理结构的方向;(b)客体之间的外部协调方向,因此也就是形成广义的因果关系的方向,这种关系包含了空间结构和运动结构的形成在内”[5]。这里讲的主体内部协调,在现象上是机体运动的配套与和谐统一,在本质上则是在思维中对活动的描述、再现、操作与排练。而在这一时期的儿童,要达到对自身动作的高度抽象化和符号化的描述是不可能的,因此活动结构的内化只能采取形成表象的方式来进行。儿童不自觉地把活动状态及其先后次序转化为几乎同时出现的一种表象,把连续的活动压缩成为一个表象性的整体,把整个时间序列归置到一个单一动作之中。于是,原来内在于活动结构之中的直观动作格局转化为一种观念的动作表象。这种表象是关于运动的实体与关系、稳态与变化、静止与迁移等的综合性观念图像。它们既可以是一定的直观性图形或形象,也可以是描述、指称一定表象或图像的具体概念。它们作为动作模式与过程的观念形式,实际上是以变形的和转换的方式移入思维中的活动结构,是动作的观念再现与表征,也为主体运用它们来进一步指称、表征动作和创造新的动作模式提供了可能。
据研究,儿童活动结构的表象性内化过程一开始是对他人行为的“延迟模仿”,即在一定的动作原型消失后对它的模仿,这构成了表象的开端。而象征性游戏与初期的绘画,则标志着现实的感性动作与实物向象征性信号的过渡,并进而由行动表象转化为或过渡为心理表象。尤其是游戏中的角色认知与角色扮演,以及相应的象征性语言(角色语言)等,强化了儿童的社会性,促进了他们的内在心理结构和思维活动的社会化,同时也明显地标志着社会性行为方式和活动结构的个体化、内在化、表象化。
其次是客体的表象化。主体的内部协调是同与客体之间关系的外部协调分不开的。而随着活动结构的内在表象化,原来与感知运动直接相连的外部客体及相互之间关系也必然以形象直观的方式进入人的头脑,成为思维世界的内容。当儿童的活动结构内化时,它也必然将与活动紧密相连的客体同时加以提升和概括,使之内化和表象化。随着分析与综合能力的逐渐增强,儿童逐渐在观念中将自身的动作与其所作用的客体既分化开来又联系起来,或既联系起来又分化开来,并逐步形成关于外部世界的表象再现。客体表象化是在儿童的整个发展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而逐渐达到的。绘画在其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对于儿童来说,初级的绘画既是一种象征性游戏,能引起愉快的心情和体验,又好像是一种心理表象,具有模仿现实的功能。从思维发生学的角度看,它是儿童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客观世界吸收到主体内在感知和思维图式中的积极活动,相应地则是关于客体的表象世界在儿童观念中的逐渐形成与建构。日益复杂而逼真的绘画过程,不仅促使儿童去认真细致地观察和认识现实事物,并将它们以形象方式再现出来,而且逐渐发展出与地形学相关的空间直觉,如形状、邻近、分离、包围、封闭等,逐渐形成投影的直觉和欧几里得几何学的观念,从而逐渐建构起一个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空间。
再次是语言符号系统的掌握和运用。掌握语言符号,对于个体社会化和表象性认识能力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感知动作思维是一种前语言思维。“在没有学会一种语言形式之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仅限于身体与其他外部姿态的模仿和一种笼统的情感关系,而没有分化出来各种特殊的交流。”[6]这时,儿童尽管直接地生活在纷繁复杂和生动活泼的社会性语言环境之中,但实际上并不懂得其丰富和变幻的含义,无法运用它们来进行语言性社会交往,从而实际上被隔离于或独自徘徊于这个丰富多彩的语言世界之外。随着对语言符号系统的掌握和运用,儿童就在他们实际生活的物理世界之中发现了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语言世界,并由于闯入这个语言世界而真正进入到现实的社会世界。这个新的世界带着它所具有的无可比拟的诱惑与特殊的吸引力冲击着儿童,促使他们去探索和掌握。
据研究,1岁多的儿童便开始牙牙学语,3岁以后幼儿便初步掌握了口头语言并能运用它们来从事人与人之间的言语性交往,7岁以后开始学习和运用书面文字,到10岁左右初步掌握了常用字并能进行简单的书面写作。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对于婴儿只具有信号意义的社会语言符号系统逐渐被儿童所感知和理解,在儿童的心灵世界中获得了本来的意义,这就一方面帮助儿童去了解它们所表征和指称的那些客体以至整个世界,另一方面使儿童的内心世界由于社会性内容的不断充实而扩充和拓展。对语言符号的掌握,不仅为儿童从事内心活动提供了工具,而且为表达这种内心活动提供了工具。语言不仅使主体能够描述现实,而且能够描述过去和预测未来,甚至用语句来代替行动而不实际采取行动,这就由感知动作思维转向对于感知对象和实物动作的思维。
不过,在这一时期儿童所能真正理解并自如掌握运用的语言符号主要是整个语言符号系统中的形象具体部分(如名词、形容词、陈述句等),或叫直观言语,它们常与现实感性事物或事件相对应,并参与到儿童的表象形成过程中。它们作为一种言语表象以一种概括性的方式指出对象的某些普通性质或个性特征,从而帮助儿童形成表象并使之得以巩固和强化。因此它们对儿童的表象性认知格局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而对于更加抽象和高级的概念范畴体系(如哲学概念等)和符号系列的掌握,则要通过继续的专门学习,在青年期才能达到。
最后是由直观表象到具体运演。动作表象、言语表象以至整个心理表象的形成,为具体运演的展开提供了可能。具体运演是一种逻辑性的思维方式,它处理的主要不是表象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表象与表象之间的关系,即表象性概念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于表象之间的关系的处理而达到对表象所代表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推论和演算。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具体运演以主体对于客体的守恒、序列和可逆性等的掌握为前提条件,表现为对各种表象的组合、分类、排列等活动。形象直观向具体运演的最初过渡,是在可逆性的组合动作中实现的。当然,逆行组合只是具体运演的具体形式之一。实际上,具体运演还包括反射抽象(即使高级结构从低级结构中产生出来)、协调(即使分散的顺序或局部的联合联系起来形成系统)、自我调节与平衡(即对协调过程的自我调节和使系统联结的正反两方面达到平衡)等,并通过分类、序列组合、对应比较、矩阵排列等具体形式来展开。当然,这些形式并不是具体运演所独有的。它们也存在于符号—形式运演中。但具体运演的最重要特点是运用表象并在具体事物的支持下才能顺利展开,它意味着个体思维发展到了一种新的形态或水平。
形象—具体思维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中介性。感知—动作思维直接蕴含在感知活动和实物动作中,难免受到现实对象和活动的直接制约。形象—具体思维借助表象来展开,通过对一定表象之间关系的处理来处理其所代表的客体之间的关系,因而是一种中介化的思维方式。心理表象的出现,意味着“儿童具有一种应用一个‘信号物’来代表某种事物的能力,从而使这些事物成为一个被信号化的事物(如某一物体、某一事件或概念的图式等等)。而且,这个‘信号物’是已被分化了的,并能引起表象。这些‘信号物’包括语言、心理表象和象征性姿态,等等”[7]。这些具有象征功能的信号物,就是一种中介。它们的介入使真正中介化的思维活动成为可能。
二是综合性或整体性。表象不同于单纯的感觉,不是对各种刺激分散的和零碎的感受和反映,而是在感觉和知觉基础上进行感性的概括与综合所达到的关于客体的整体性形象再现。不论行动表象、言语表象还是其他表象,提供的都是一定客体的某些总体性图像或表征。因此,整体性是表象具体思维的重要特点。整体性表象的形成,从客体方面看,是对各种分散的感性信息的概括、重组、整合与建构;从主体方面看,则要求对自身的感知觉器官系统进行功能性的协调与组织。这就不仅要求感知系统有更高的整体功能,而且要求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对感知觉活动的更多参与,从而促进思维能力的综合化发展。
三是超现时性或可逆性。直观动作思维是不可逆的。而“随着表象思维向前进展的程度,思维与其客体之间的时空两方面的距离都相应地增加;换句话说,一系列各自发生在特定瞬间的实物活动可以用一些表象系统完满地表征出来,这些表象系统能以一个差不多是同时性的整体形式把现在、过去和将来的活动或事件,把空间距离远的和近的活动都在头脑中显现出来”[8]。表象的超现时性,使儿童获得了超越现实的时空限制而从事思维操作的能力。人们不仅能以表象方式再现现实客体,即进行表象再现,而且能对已逝的活动和对象进行表象记忆,并在别的时空中将其唤出来,还能对尚未发生的活动进行表象水平上的展望,即表象预见,甚至运用表象进行创造,建构起比现实更加美好的表象世界。正是表象的这种超现时性,为思维的可逆性运演提供了可能。
四是具体性。表象所具有的超越性主要是相对于感知—动作思维的,而与后面将要分析的符号—形式思维相比,它又具有明显的具体性。表象的具体性在于它总是一定事物或动作的观念模型,是原型、样本的摹写、再现。同时,这种摹写、再现总是以直观形象的方式来进行的,因此它不能完全离开相应的具体事物。相应地,形象—具体思维也总是直接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的。
表象的形成和形象—具体思维的展开,使儿童进入到一个更加复杂和多层次的世界中。他们不仅必须继续对付原来的物理世界,还要对付两个更加复杂而又密切相连的新世界:社会的世界和内心的表象世界。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物理世界、社会世界和表象世界之间的关系不是完全平行的。表象世界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一部分,是物理世界和社会世界的摹写与再现。对表象世界的掌握和运用,最终必须服从于和符合于现实的物理世界和社会世界,这就要求儿童采取一种客观化的态度和开放的精神来对待物理世界、社会世界和自身。而对表象形式运用得越广泛、越丰富,就意味着与更多的客体发生联系,从而在认识过程中越要求客观化的感知方式和思维方式。这就为进一步破除儿童期以动作为中心的自我中心状态既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现实可能。
3.符号—形式思维阶段
符号—形式思维是思维发展的高级形式或高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主体利用符号系统的特有功能,在头脑中把客体的内容和形式分离开来,把事物的形式加以符号化,并将符号化的客体形式提炼或设置为命题与假设,对以命题或假设形式出现的“符号体系”形式进行运算,在高度抽象的层次上达到对于客体的逻辑掌握。符号化的形式思维是高度发达的抽象性逻辑思维,是思维的高级形态,也是个体思维能力相对成熟的重要标志。
符号—形式思维是在形象—具体思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贯穿在整个青春发育期。在这一时期,个体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在机体结构方面已基本发育成熟,机体发育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而在功能方面的发展和进化则比较明显和突出。其主要特征是抽象化和符号化。因此,就其运算的基础和它们的机能来讲,形式运算和具体运算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守恒、可逆性、因果性等具体运算原则和排列、组合、分类、比较等具体运算形式仍然存在于形式运算之中。形式把具体思维的内容包含在自身之中,又发展出了自己的特有形式,这就是高度抽象化的符号思维。它以符号系统而不再是表象作为自己的运算工具,由处理客体之间关系到主要处理假设,由直观的具体思考进入到抽象的反思,从而使思维世界终于能够摆脱现实世界的制约而相对独立地完备和成熟起来。
具体说来,符号—形式思维的形成及其实现,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由运用表象到运用符号系统。在形象—具体思维阶段,主体所运用的思维工具主要是表象、形象等。形式思维则以符号系统作为自己的思维工具。“符号的功能实质上就是把标志(记号和符号)和被标志的东西(图式化了或概念化的对象或事件)两者区分开来。”[9]由于这种区分,符号具有一种高度的抽象性,并从而获得一种特殊的超现实性。作为形式思维工具的符号系统,主要是高度抽象(或多层次抽象)的概念、范畴体系或作为符号的符号(如数理逻辑中的特殊符号)系统。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组成假设或命题。对这种命题或假设进行严密的推演和运算,是形式思维的主要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处理假设或命题运演。在这里,语言符号系统的作用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在形象—具体思维中,言语表象也起重要的作用,但它毕竟是借助一些比较具体、形象的言语强化感性的和生动的表象;辅助和强化表象,就是其主要作用。而在形式思维中,则是高度组织化和精密化的符号系统帮助思维向精细化和形式化发展。构成语言的符号表达系统,使运算综合成为一个同时发生的系统,或者把一组互相依赖的转换同时包含在内。语言使运算不局限于个人,而是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所调节。因此,语言具有双重意义:既是一种凝缩的符号,又是一种社会的调节手段。在这双重意义上,语言作为符号系统成为思维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现代符号系统与符号逻辑,更是现代人类从事形式思维所必不可少的中介系统。
当然,儿童对高度抽象的符号系统的掌握,是以脑机制中符号区的机能高度完善化为条件的,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要达到对于高度抽象化的书面语言,尤其是专门化的人工符号系统的掌握和运用,必须在抽象思维能力达到相当发展的水平上并经过专门训练才能实现。
二是由单纯处理客体到主要处理假设。在形象—具体思维阶段,表象已具有超现时性、整体性,但它们总是与历史上或现实中的某些具体事物相联系,客体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分化程度还是有限的,或者说还没有完全分化。因此,具体思维的过程只有在这些具体事物的支持下才能顺利进行。相应地,主体对表象之间关系的处理仍然是对于现实客体的处理,或者说,具体思维实际是通过处理表象之间关系来处理客体之间的关系。在符号—形式思维阶段,逻辑的运算开始从具体操纵客体阶段转变到观念阶段。这时,思维不再靠感知、经验或信念来支持,逻辑运算是用某种语言(词语、数理符号等)来表达的。于是,主体所面对的不仅是客体,也不仅是客体的表象,而是并主要是各种高度抽象的语言和符号系统。这些语言和符号可以是某些具体事物的代号、指称,也可以是没有直接的现实原型而以纯粹假设的形式抽象地提出来的。形式思维即从这些假设出发进行推论、演算,并得出某些结论。当然,这些假设并不是一种毫无根据的空洞抽象,而是高度发达的思维能力在观念中对客体所作的多层次抽象,经过多层次抽象达到对客体一般的观念把握。由于这种抽象,人们可以在脱离具体事物的条件下,在高度抽象的层次上进行推演,处理假设,并达到普遍地和本质地把握事物的目的。所以,形式思维的主要特征在于有能力处理假设,而不只是单纯地处理客体。运用高度抽象的符号系统进行形式思维,这就使得思维脱离了具体现实,并从现实世界中解放了出来,获得了高度的超越性,并具有了对于形象—具体思维的极大优越性。
三是由直观思维到反省思考。形象—具体思维是一种直观思维,它借助于形象直观的表象而展开,对表象进行排列、组合、分类等,并具有自己的直观逻辑。形式思维不仅必须对客体应用运算,还必须在没有客体而仅有纯粹命题的条件下对这些运算进行反省思考。反省思考,即对思考的思考,或对运算的运算。相对于直观思维而言,“这种‘反省思考’乃是上升到第二级的思维”。如果说“具体思维乃是一种可能的行动的再现(或表象),而形式思维则是可能的行动再现的再现”[10]。因此,它是一种更加抽象、更加高层次的思维形式。
形式思维有自己特殊的运算方式。它一方面将具体运算中的各种群集综合起来,加以提升;另一方面发展出自己所特有的命题逻辑或符号逻辑,进而由一般的群集结构进入到以格和群为标志的“四变数群”逻辑结构。可逆性仍然是形式思维的基础。可逆性有两种形式:其一,逆向性或否定性,即当逆向性运算与正向性运算相结合时,便将整个东西消去,例如+A-A=0;其二,互反性或对称性,即原运算与其互反性运算相结合而产生等值,例如A≤B,同时B≥A,结果A=B。在具体思维阶段,这两种可逆性形式各自支配一定范围,但却未能结合为一个单独的整合系统,不能相互推论和变换。在形式思维阶段,主体逐渐将二者组合在一个统一的命题中,并构成了一个“四变换群”系统。一个命题或事物的关系,可以有四种基本变换:正面或肯定(用I表示)、反面或否定(用N表示)、相互(用R表示)、相关或对射(用C表示)。每一正面运算,从分类上必有一逆反(否定)运算,从关系上必有一相互运算,而相互的逆向则是相关或对射。这就组成了INRC的运算结构,它们之间的组合关系构成四变数群,可以穷尽命题的各种关系。而所谓的“格”,则是在四个变换数的基础上通过“并集”和“交集”组合起来的命题组合系统。前青春期的儿童,尽管不一定能知道足够的逻辑公式和变换组合系统,但经过训练却能够运用它们从事实际的形式运算,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度量比例观念,运用双参照体系来考察同一事物,理解流体静力学的平衡状态,形成概率观念,并自觉地进行因素的分解和规律的归纳等,从而表明,他们的思维能力已接近或达到了成人的或成熟的水平。
与前青春期儿童形式思维能力相应发展起来的,是青年所应具备的独立人格、社会情感和意志品质。自信与自尊、理想与审美、道德与自律、自决与自控、预见与创造等因素协调地发展起来,它们促使青年作为相对独立的思维主体,参与到现实的实践活动和对未来理想世界的探索与创造之中。
***
[1]朱智贤等:《思维发展心理学》,421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2][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24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3][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29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5][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3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38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7][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8][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3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9][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116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10][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88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
四、个体发生浓缩式重演种群发生
1.重演、生物重演律及其认识发生论意义
所谓“重演”是生物存在和进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是指生物机体的个体发育与其种系进化之间在过程性上的一种相似性、相关性或同构性。生物个体的发生和发育过程在其展开方式、先后次序、发展阶段、动态模型和进化规律等方面,总是以一定方式和在一定程度上重演或再现着其种系生成和系统进化的历史过程,成为种系发生的重演或再现。19世纪的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主义者海克尔等把生物机体的个体发生对于其种系发生的重演关系叫作“生物重演律”,由于这种重演是在生物的个体发生过程中得到表现的,因此又将其叫作“生物发生律”。
重演是生物个体与其种系整体之间发生联系的最基本形式之一。通过这种发生过程方面的重演,种系的最基本特性和本质规定在个体的发生和发展中得到保存、巩固和再现,个体则由此而获得与种系的相似性质和承继关系。因此,重演关系又可以被看作是生物个体与其种系之间的一种最本质的联系形式。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海克尔把生物重演律看作是“有机体进化之根本律”,或叫“生物学发生之根本律”[1],即生物种系存在、延续和进化的根本规律。
当然,对这里讲的“重演”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生物的个体发生与其种系发生毕竟是在完全不同的时间、空间和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它们之间在发生过程上的相似、相关或同构,不仅不可能是刻板的、严格的、绝对同一的,而且在方式上、程度上和水平上都会有极大的差异性。生物的个体发生只能以一种简化的形式和简短的过程去重演种系发生过程中的主要阶段和主要环节,使之在时间和空间上以一种缩影的形式再现出来。海克尔在谈到生物个体的胚胎发育史与种系形成史的关系时就曾明确指出:“据有机物进化之根本律,胎生史即种族史之缩本。”[2]或者可以说,“因遗传(生殖之事)及顺化(营养之事)之生理机能所决定,胎生学实为物种起源学既简且速之复案”[3]。所谓“缩本”即缩影,一是在规模上与空间结构上的浓缩;二是在时间过程上的减短。只有这样,生物个体才有可能在自己发生和发育的有限时空中简洁、快速地重演种系发生的主要阶段,再现其发生过程的主要特点。
研究和掌握生物的个体发育对于种系发生的重演关系和重演律,对于研究生物的种系发生和个体发生都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一方面,我们可以在了解其种系发生过程的基础上去推论现实个体的发生和发育过程,预测其发展方向和过程性特点,从而更加自觉地实现对它们的观察、监测,更加有效地实施对它们的调节和控制。另一方面,根据对于现实的生物个体发生和发育过程的严格的观察、实验和分析,可以对它们所重演的那个已经消散在遥远过去的时间和空间中的种系发生过程作出回溯、推论和构想,或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分析,使之得到证明、充实和补充。可见,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及其成果互为参照、互为佐证,构成发生学研究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基本方面。
2.人类认识的个体发生与系统发生之间的重演关系
对于种系发生的重演是生物的个体发生与发育过程中的普遍现象。重演律是有机生物生存、延续和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这种规律不仅“适用于其他一切有机物,亦适用于人类”[4]。人类作为生命进化的最高形式,人类社会的历史性存在作为总体性与个体性、生物性与意识性相统一的运动过程,其个体发生与种系进化之间的重演关系显得格外突出,重演律的作用表现得尤为明显。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重演关系和重演律不仅存在和表现于个体的机体发育方面,而且存在和表现于人的智力发育认识发生方面。海克尔就曾指出,“个体及种族进化之因果关系……亦适用于心理学,与形态学无异”。他认为,“此二者之关系,在人类尤为重要”[5]。恩格斯则更是根据当时生物和心理科学的研究成果明确指出:
正如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的肉体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一样,孩童的精神发展是我们的动物祖先、至少是比较近的动物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只是这个缩影更加简略一些罢了。[6]
人类个体的胚胎发育史以缩影方式重演和再现了人的动物祖先在几百万年内的起源、发生和形成过程,这是已为现代人类胚胎学和古人类学的研究成果所初步证明的事实。对于人类个体的认识发生和精神发展史如何以缩影方式再现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和历史起源,现代儿童心理学、思维发展心理学和发生认识论的研究也已为我们提供了比较丰富的材料,需要我们在对人类认识系统发生的全面研究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在哲学的层次上作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
我们认为,以缩影、概括和简略的形式重行和再现人类认识的漫长的起源和发生的历史过程,作为人类认识的个体发生与系统发生之间重演关系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既体现着人类总体的存在和运动过程对于个体的存在和活动方式的制约和统摄作用,以及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人类总体运动的服从、顺应的一面,也体现着个体的存在和发展作为人类总体的具体存在和实现形式对于总体运动的积极的、能动的一面。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是在历史上无数原始个体认识的不断发生过程中实现的。我们所说的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是就人类作为一个总体、系统而言的,指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认知结构,达到了足以作为与自然、社会和自身相对峙的独立一方,并以主体的姿态而以一定方式在一定水平上观念地掌握和再现客体。人类总体作为一个系统,是在无数个体的存在和活动中表现出来并得以实现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起源和原始发生(系统发生)也是在无数的原始个体的认识能力的产生、形成和发展中实现的。作为一个过程,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经历了漫长的起源、发生和演化的历史过程。正是无数原始个体的心理、意识、思维、理性方面的不断发生、发展和进化,构成了人类认识原始发生的连续过程,使得人作为一种类存在能逐步地并最终超越于动物心理和动物感觉,成为具有人的感知意识思维能力的社会性和意识性相统一的存在物。这个漫长的历史发生和进化过程是在无数具有不同水平的原始个体的世代更迭和延续发展中实现的。
在其现实性上,每一时代的个体在其生成和发育的过程中又都以缩影方式重演着人类机体的种系发生和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的基本过程。之所以有这种过程性的重演,从根本上来说,在于现实个体的每次发生都以人类总体的种系发生和人类认识系统发生、进化所获得的结果和产物为自己的前提和基础,并且作为其延续和发展而实现。人作为一种类存在,是生命进化的最高产物,他在机体(包括感知—思维器官系统)方面把生命经过亿万年的长期进化所获得的全部积极因素和成果,都以遗传基因和密码方式巩固和保存下来,成为人类世代延续的最基本、最稳定、最重要的因素,并在个体的发生发展中依次重演。个体的产生,发端于精卵的结合。这种结合,意味着父母亲代通过生物性遗传方式把自己在祖先那里获取的最基本规定作为前提和基础赋予了个体。遗传基因作为人类的种系延续和保存的最基本链条,预先地规定了个体在机体(包括感知—思维器官系统)的结构形态和功能上所应该和能够达到的样式和水平,也规定了个体达到这种样式和水平必然经过的道路和途径。而遗传基因本身作为生命和人类亿万年进化过程的产物,也必然地以一定方式将这个过程的基本秩序和发展阶段刻写在自己身上,并使之在个体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中展开和表现出来。因此,个体的生成、发育的过程,必然以一定方式再现和重演人类的种系进化史和精神发展史。这种重演和再现,正是人类的种系延续的一种过程性条件。
但是,人类个体发育史对于人类的种系进化史的重演和人类认识的个体发生对于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的重演,毕竟又是在与其原始生成、原始发生和原始进化过程完全不同的自然—社会条件下进行的,并且是以其相对成熟和完善意义上的结果作为前提的。因此,个体人的机体发育和认识发生又有着原始进化过程远不可比拟的、更高的基点和完善的条件,这就使得现实人的个体发生能以更加简略、概括的缩影形式重演系统发生的漫长过程。这里的所谓“缩影”,具有丰富的含义和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首先,在空间结构上它具有浓缩、缩小、聚拢、收敛之意,指人类总体的种系起源和认识的系统发生在个体形成和机体发生中得到集中的表现和再现。相应地,通过对个体的机体形成和认识发生过程的掌握,并加以放大,就可以进一步了解种系起源和系统发生。
其次,在时间结构上具有简化、加速、缩短之意,指人类的种系起源和认识系统发生所经历的漫长、缓慢、渐进的历史过程以简短的形式在个体的发育和成长过程中得到再现和重演,从而不仅使得人们对它的现实的具体的过程性把握成为可能,而且能够在对这个简短过程的延长、拓展的意义上,去理解和勾画历史起源和系统发生的全过程。
最后,在内容上它具有概括、精炼之意,指人类的种系起源和认识发生中经历的复杂过程、进化方式以简洁的方式在个体的发育过程中得以再现。个体生成和发育并不重演历史过程的一切细节和一切方面,而是以简短方式再现主要方面、关键环节和基本阶段,这就使人们能够在对这个简化过程的主要之点的把握中去了解种系进化和系统发生这一复杂历史过程中的主要方面。
可见,具体地研究人类个体的机体发育史和认识发生史,掌握其对于人类认识的历史起源和系统发生的重演关系,对于更加深入地了解和理解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
[1][德]海克尔:《宇宙之谜》,6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2][德]海克尔:《宇宙之谜》,9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3]同上书,62页。
[4][德]海克尔:《宇宙之谜》,9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
[5]同上书,9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