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认识的辩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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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人的认识运动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人们在实践中接触现实对象,形成感性认识,通过思维的加工处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从理性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进而回到实践,使之在实现自身的过程中经受检验并获得再度发展。对于这个过程,列宁曾经作了这样的概括:“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1]毛泽东进一步将其概括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本章多视角探讨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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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列宁:《哲学笔记》,1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一、认识产生:从实践中生成观念

    认识是指人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活动及其成果的过程,由此而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把握。认识的发生是由诸多复杂原因共同促成的,其中既有生物进化和心理发生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哲学将认识发生的自然史因素和社会因素辩证地结合起来,从劳动实践活动出发,指出认识的起源和发生同人类劳动实践活动的起源和发生,二者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实践既造成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分化,同时也推动着它们不断实现统一。因此,认识理论是从实践中生成的,实践在认识的发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从实践中生成观念,这是认识辩证发展的第一阶段。在这一时期,认识采取了初级的感性认识和高级的理性认识这两种基本形式。感性认识是主体在实践中通过与客体的直接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对于客体的直观性认识,以感觉经验的形式表现出来,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的形成依赖于几个基本的条件:从客体的角度看是现象的感性存在、外部联系和表层特征,具有可感性和可知性;从主体的角度看离不开眼、耳、鼻、舌、身等一系列的感觉器官系统,具有足够的感觉能力;从活动的角度看是主体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与客体的直接相互作用,尽管这种相互作用往往也要借助于一定的中介性工具而实际地展开。感性认识包含着感觉、知觉和表象等基本的心理反映形式。

    感觉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表面的个别的属性和特性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人们通过感觉器官搜集来自客观世界的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通过感觉神经传达到大脑皮质中感觉分析器中枢部分,于是产生各种感觉。在感觉和物体之间没有中间环节,它是感性认识从而也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始环节。感觉的产生及其性质,既依赖于客体刺激的形式和强度,也依赖于主体感觉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的刺激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感觉。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认为感觉是在主体头脑中主观自生的,客观实在是人的感觉的唯一来源,感觉是外部刺激向意识事实的最初转化。

    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性的感性形象。它是在各种感觉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感觉的集合,但并不是感觉的简单相加或堆积。与感觉一样,知觉也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形象的直接反映,只不过知觉的反映具有整体性的特征,因而知觉仍然属于感性认识的反映形式。

    表象是大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和再现,是对曾经作用于感官的那些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和重组。当感觉和知觉所反映的客观对象离开后,感觉映像并不随之消失,而是可以暂时的或比较持久的留在记忆中,这种保存在记忆中的感性映像通过回忆再现出来,就是表象。通过表象,人们可以在特定客体的直接刺激消失以后继续保留其在意识中的存在,并且能够对客体形象进行直观的分解和重组。从感觉经过知觉到表象的发展,是人的认识由直接到间接、由个别到普遍、由部分到全体的发展过程。通过感性认识,人们获得关于特定对象的直观的感性的知识,并为认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理性认识是主体借助于抽象的思维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整理、概括而形成的对于客体的内在本质、整体结构和运动规律的认识,往往以思想观念或理论体系的形式而存在,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是对感性认识的提升与超越。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客体的方面看它意味着由现象进入到本质、结构和规律,是对客体的更加深层的、内在的和动态的方面的认识;从主体方面看意味着从形象到抽象,离不开抽象的思维、深度的分析、高度的综合,需要足够的抽象思维能力;从活动的角度来看意味着由直接的感性接触到间接的理性抽象,必须借助于非常复杂的语言符号系统和概念范畴体系,离不开主体的自觉的能动的思维操作活动。理性认识常常是借助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的具体形式来进行和表达的。

    概念是对于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反映。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人们在实践中,获得大量的感性认识,然后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把那些偶然的、个别的、非本质的东西舍弃,把那些必然的、稳定的、普遍的本质的东西集中起来,用语词表示出来,这就是概念。概念是构成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基本要素,也是人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或关系的反映,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是在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构成,没有概念就没有判断。同时,概念所包含的内容需要靠判断加以揭示。判断的发展过程同人类科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过程是相一致的,即以个别判断经由特殊判断而过渡到普遍判断。

    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反映形式。在逻辑形式上,推理表现为判断之间的一定的联系或关系。这种逻辑形式既可以从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推导出个别联系,也可以从个别联系中推导出一般联系,可以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从已知领域向未知领域不断拓展。推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经常运用的有类比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正确的推理要符合逻辑,这里的逻辑既有形式逻辑对于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之间关系的具体要求,也有辩证逻辑的各种要求。推理所依据的逻辑关系,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概念、判断和推理之间既有由低级到高级的区别和先后次序,又是任何完整的理性认识中必然同时包含和同时并存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具有一定内部形式结构和具体内容的理论体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各有其与认识客体的不同层次与方面的具体的对象性关系,有自己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代表着认识发展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相对而言,感性认识是形象的、直接的、生动的、多样的、具体的、个别的、易逝的,而理性认识则是抽象的、间接的、单调的、简单的、普遍的、稳定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飞跃”的实现有其多方面的依据和条件。从客体的角度看,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间在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上尽管有所不同,有时本质还会以假象的方式表现出来,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具有内在统一性。一旦我们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感性现象,获得了足够充分和正确的感性知识,就有可能通过思维的力量进入到事物的内部结构,把握其本质规定。从主体的角度看,一方面是自觉的实践要求人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另一方面在于人类恰恰发展出来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所必需的足够的理性思维能力。从认识中介的角度来看,各种形式的语言符号系统和概念范畴体系恰恰为理性的思维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中介系统。

    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是通过科学的研究和思维的操作而实现的。毛泽东指出:“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2]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大量的未经过处理的感性材料,常常是粗精混杂、真伪并存、彼此隔离、表里莫辨的,混淆着人们的眼界和视野。要达到对于客体的正确认识,就必须使人们的认识逐渐离开生动直观的客体,扬弃丰富生动的感性现象而达到对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性把握。

    由此可见,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并不是决然对立的和彼此割裂的,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的。它们之间不仅有时间上和过程中的前后相继性,也有在空间上的同时并存性。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即便是最简单和直接的感觉,也渗透着思维和理性的参与和作用,还往往受着人的需要和利益等动机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人的情感和意志等非理性心理因素所左右。现代科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观察渗透理论”的现象,表明已有的理性认识往往非常深刻地和普遍地渗透到新的感性观察和认识活动之中。对于成熟的主体来说,最为直接和感性的经验也往往是非常概念化的,并往往直接通过非常抽象的概念而表达出来。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也依赖于感性认识,并只有在感性认识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所有的理性认识都不仅需要感性材料的基础和印证,也要借助于一定的感性形式(如语言符号系统)作为自己的物质外壳并由此而得到表达。

    辩证地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西方哲学史上的“经验论”和“唯理论”正是在二者之间各执一端,陷入了认识的片面性。中国近代革命历程中所出现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要么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停留于局部经验,轻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要么片面夸大书本知识的作用,轻视感觉经验,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的教条生搬硬套,不仅在认识上是错误的,也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总之,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认识发生的最基本的和决定性的因素。这种因素一方面内化为主体的认识结构、认识图式,另一方面外化出人生活于其中的工具的和文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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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毛泽东选集》第1卷,2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二、思想实现: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

    理论向实践的飞跃,一方面,这是理论本身的要求。人的全部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理性认识并不是认识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完成第二次飞跃,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另一方面,由理论到实践也是实践本身的要求。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此外,在实践中获得的理论,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总之,无论是理论要服务于实践也好,实践要由理论来指导也好,都说明了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绝对必要和重要的。

    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辩证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依据一定的理论,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工具作用于客体,引起对象的改变,实现一定的目的。在这里,不仅客体要按照主体的意志发生一定的变化,理论本身以及掌握和运用理论的主体本身,也要按照客体的要求和实践活动的要求发生一定的变化。而且可以说,客体的变化,不过是理论和主体变化的必然继续和最终结果。正是这多种因素在相互作用中有规律分阶段地运动、变化和发展,构成了理论回到实践的诸环节。只有全面地研究和整体地把握这诸多因素变化发展的诸环节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具体地说明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

    第一,理论本身的变化和发展,这既是理论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主体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之具体性的客观要求。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继续和发展。作为这次飞跃起点的理论是第一次飞跃的结果和产物,它具有两个基本的特点:其一,就其内容来看,它具有创新性。新理论的产生往往是以人们对理论或实际生活中的难题进行攻关为发端的。这难题可能是历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如“哥德巴赫猜想”;也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新现象、新问题需要加以说明,如“飞碟之谜”;还可能是人们物质和精神的生产与生活中的某种新需要要求人们去加以实现,如生产巡航速度更快的飞行器或运算速度更快的电子计算机等。因此,新理论总是包含着对客观世界中新领域、新现象、新客体的说明,这是知识生产创新性的具体表现。其二,就其形式来说,理论知识具有抽象性,它往往以新概念、新范畴和逻辑体系的形式抽象地反映着客体的外部现象、内在本质、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等,是客观对象在观念中的再现。可见,将要回到实践的理论是创新性和抽象性的统一,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客观依据。那么,这种理论能否直接地运用于实践,具体地指导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呢?不能,因为它不符合实践活动具体性的要求。

    具体性是实践的基本特征之一,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实践的目的是具体的,即主体要通过实践活动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改变客体,引起客体的合目的的变化,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可见,实践目的不过是主体对自身需要的自我意识。既然如此,为了使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是真正有用于主体的,要求指导实践的理论在内容上不仅应有关于客体的知识,还应有关于主体自身需要的自我意识。不仅如此,实践又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直接的相互作用。客体能否按照主体的意志和愿望发生相应的变化,不仅取决于客体,也取决于主体的能力和力量。因此,实践目的的具体而又有效的实现,离不开主体对自身力量和内在可能的自觉意识。而上述这些都是关于客体的新理论中尚未能包括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其次,实践活动的形式和作用是具体的,是主体所从事的感性的、物质的活动,是通过特定的具体的形式与客体的直接的物质变换,因此,它直接地服从于和受制于主体所给予的具体的行动指令。所以,以抽象形式反映客体的新理论如不经过一系列的形式变换,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令和方法,则无法对实践活动提供具体的指导作用。由上可见,新理论要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实现自身,无论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必须经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

    通常谈到理论的深化和发展,大抵总是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理论的内容向着客观对象的接近,从而越来越真实、正确、全面地反映客观对象,主观越来越符合客观。理论的内容越真实、越正确、越全面,则其水平越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认识发展的“真”的方面。其二是指理论的内容和形式向着主体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这个方面的发展,通过为实践活动提供目的和方法的途径,越来越直接地服务于主体的实践活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认识发展的“善”的方面。理论在“真”与“善”这两个方面的发展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真是善的基础。只有以真实地反映客体的理论为基础,主体的能动性才能得到正确地发挥,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另一方面,善是真的目的。正确地认识世界只是为了有效地改造世界,也只有在改造世界的过程和结果中才能检验认识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而真与善的结合与实现就是“美”。当主体按照客体的要求能动地再制或改造了客体,满足了自己的复杂需要,实现了善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美的要求。

    理论在第二次飞跃过程中自身形态的变化,就是真与善这两个方面发展的有机统一。这个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理论具体化的过程。但在这里,“具体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理论在形式上的逻辑推演,而应看作理论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向着真实性和具性体这两个方面的丰富和发展。在现实生活中,理论具体化的进程表现为无数特殊的具体的形态。但从共性方面看,就其内容和作用而言,又可以大致地概括为三种基本形式:对象性知识、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在这三种基本形式之间,有着事实的知识向价值的知识、理论的体系向具体的方法之间的两次转化。由两次转化贯穿起来的三种基本形式,可以看作理论具体化过程中的三个主要环节。

    对象性知识是认识过程第一次飞跃的产物,又是第二次飞跃的起点,是主体对于客体的存在状况、内在本质、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及各种外部条件的反映。它主要地给予主体关于客体自在地是什么以及为什么那样的知识,向人们指示出客观对象存在与发展变化的具体事实,也可称为事实的知识。这种知识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性,即要求人们“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1],而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在现实生活中,对象性知识往往以系统的理论体系的形式存在,常说的基础科学和基本理论等即属此类。

    预见性目的是主体依据对客体的价值评价而作出的关于主客体关系和未来理想发展前景的预测和展望,是“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图画”[2],为自己规定的实践活动的预定目的。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科学、应用理论等即属此类。预见性目的的提出是主体实践活动自觉能动性的要求和表现。科学的预见性目的并不是主观自生的自由创造物,而是建立在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基础上的,是对主体和客体价值关系及历史发展的超前反映。与对象性知识相比,预见性目的不仅在内容上更丰富,形式上也更具体,从而可以直接地作为实践的基本要素之一参加到实践活动中去。它不仅给实践活动指引出正确的方向,而且作为美好的前景激励和鼓舞着人们为实现预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实施性方案是主体对实现目的的具体途径、所需手段和活动方式在观念中的模拟和规划,是在主体脑中建构的符合主体关系未来发展的主体的活动模型。它的范围很广,自然科学中的应用技术、设计规划、施工程序、工艺流程等,社会科学中的路线、方针、政策、方案、计划、条例、办法等均属此例。实施性方案是在已有全部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自己的现实的本质力量,认识各种客观条件,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到各种偶然因素,并对实现目的所需主客观力量对比作出尽量准确的定量分析,制定出主体活动的多种具体方案,并将其加以分析比较,作出最优、最佳的选择,使主体的活动系列真正成为联系现实和未来的桥梁。因此它是理论具体化过程中一个更为重要也更为艰巨的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第二,理论由对象性知识具体化为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其内容和形式都接近或适应了主体实践活动的要求。但其仍然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仍然是一种观念的力量。它只有为实践着的人们所掌握,才能变为现实的力量,具有直接的现实性。马克思说:“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3]因此要宣传群众、武装群众和掌握群众等。对此大家是熟知的。但如果我们仅仅理解到这一步,还是远远不够的,还不能具体地说明理论究竟是怎样变为主体的活动而回到实践活动中去的。如果我们对主体作更深层次的考察就会发现,发展主体实践能力是理论回到实践辩证途径中的又一重要环节。

    理论是通过引起主体能力结构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而回到实践中去的。按照能力与活动的关系,主体能力可以分为一般能力和专业能力。一般能力指主体从事一切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能力,如手脚四肢的正常活动能力,感觉思维器官的正常感知思考能力和正常的情感体验与意志能力等。它常通过一些单项能力表现出来,如观察力、注意力、思考力、想象力、记忆力、自制力以及学习掌握一般技能熟练的能力等。专业能力指人们从事特定活动所需要的特殊能力,如种田能力、做工能力、打仗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专业能力是一般能力在特定方向和领域中的综合、集中和强化。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在特定领域中从事着具有特定指向和特定方式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因而直接地总是表现出对专业能力的特殊要求。主体能力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是通过主体能力内部要素和结构的一系列变化而实现的。与任何复杂事物一样,主体能力也有着自己的内部要素和结构。对于主体能力的要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劳动能力时指出它包含三个基本的方面:主体自然机体中潜在的特殊功能,即“人本身的自然力”;为主体掌握并直接进入主体活动领域的知识和得到自觉意识的实践目的与方法;对实现主体活动目的起积极作用的有目的的意志。正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知识和意志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主体任一自觉活动得以展开的内在要素,构成主体能力的动态结构。

    主体能力由一般类型向专业类型的发展,因专业不同而有着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但究其一般,大体包含着上述内在要素三个方面的变化。

    主体知识结构的变化、主体专业能力的形成是以主体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为发端的。这种学习对特定主体来说具有双重的意义:其一是使主体的知识结构专门化。主体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总是包含着对前面所谈理论具体化过程中三个层次内容的学习。对象性知识使主体了解到特定客体的存在状况和客观规律,获得关于客体“是什么”的具体知识。预见性目的使主体认识到自身需要及与客体的关系,了解到客体的发展趋势“应如何”,从而明确自己活动的目标、结果和意义。实施性方案则使主体了解到自己活动的具体方式和方法,明确自己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应该“怎么办”。正是通过以上的学习,为主体按照一定的要求从事特定方式的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其二是使个别主体社会化。新的知识理论,不管它们由谁生产,一旦产生并诉诸社会,便具有社会性,成为社会知识中的组成部分,成为人们重新学习和把握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个别主体对这种知识的学习过程,同时又是社会对特定主体的教育过程,这是一个统一过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其结果也是双重的:一方面是社会知识个体化,即社会知识为个体所掌握,成为个体能力结构中的新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个别主体社会化,即个别主体通过对社会知识的学习,把自己的能力提到特定形式的社会活动所要求的水平,成为社会能力的一部分。只是在这时,特定主体的个体实践才能成为社会实践的一部分,他的个别劳动才能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

    主体自然素质的变化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工、掌握和运用是通过主体的各种器官来进行的,因而它必然给主体的自然素质即人本身的自然力带来相应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主体的感知思维系统的功能得到加强。首先是对特定对象的感知认识能力获得发展。专业知识的获得,必然增加主体对相关事物的感受力。其次是思维能力得到了发展。新的理论总是伴随着新的思维方式和说明方法,有着自己特定的内在逻辑。其二,四肢和运动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加强。这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是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由于对专业技巧和专业方法的学习和掌握,主体的肢体变得更加适应于具体的特定的活动方式,从而大大提高了实践活动的效率和效能。其次是新理论物化为新工具而在更高的程度上延长了主体的肢体和器官,从而大大地扩展了其活动的领域和范围,主体自然素质的变化,不仅使主体的活动方式专门化,而且增强了主体从事专业活动的能量,从而使新理论通过主体的专业实践而得到实现成为可能,是“理想的力量”转化为现实的力量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主体意志品质的变化、知识结构和自然素质的变化,必然同时给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意志品质带来相应的变化。其一,激起主体对新课题、新目标的热情和追求,从而增强主体完成实践活动、实现实践目的的自觉性。其二,坚定了主体对现实新理论、新设想的决心和信心。严格说来,决心和信心还有细微的区别。决心指主体对完成特定活动的积极愿望和坚定性。信心则还包含着对这种活动成功可能性的展望和自信。“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4]这种信念和气概只能建立在对客体发展趋势的充分认识和对主体自身力量与活动方式充分自信的基础之上。其三,表现为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实践活动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直接的物质变换,不仅要求主体体力和脑力的持续的支出,而且要求主体一心一意全神贯注地按照规定的方式从事符合特定目标的活动。当实践活动不可避免遇到各种阻力、面临各种困难时,主体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正视现实,是否有足够的毅力与各种困难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把实践活动坚持到底,争取实践目的的最终实现,是对主体意志品质的最好检验。只有在对实践目的充分认识、实践手段充分把握、实践成果充分自信的情况下,主体才能排除内外干扰,把实践活动不断推向前进。

    第三,主体能力内部三个基本要素由于对新理论、新技术的学习而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之有机统一和辩证综合,标示着主体专业能力的发展。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主体依据于一定的外部条件,运用一定的工具作用于一定的对象,便是主体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实践活动采取着无限多样的具体形式,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对这个过程,按其展开的范围和规模,大体可分为由点到面的三个基本阶段:典型试验、普遍展开、总结经验。对这三个阶段,不少论者已作过细致的考察,这里仅综合上述各点,对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从总体上作一些必要的说明。

    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既离不开理论的具体化,又离不开主体能力的发展,更离不开实践活动的发展。当我们运用科学的抽象方法分别地考察了这几个方面之后,更重要的是从整体上把握其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

    理论的具体化离不开主体能力的发展。理论具体化的过程,就其实质,是主体对客体、对主体的自身需要和自身力量,对主客体关系及历史发展的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认识的深化,离不开主体认识能力的发展;而又正是深化了的认识,为主体实践能力的变化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准备。

    理论具体化的过程,也不是外在于主体活动的过程。理论的具体化,既是主体能动的认识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又只能在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中才能经受检验,得到实现并获得发展;而又正是在不断发展着的理论的指导下,人们的实践活动才能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地不断发展。

    主体能力的作用与发展也离不开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主体的活动过程,是主体能力展开、实现和得到确证的过程。主体能力就其存在形式而言具有两种基本的状态:静态的和动态的。当主体能力以静态的形式存在于主体机体内部时,是主体从事一定活动的内在力量、潜在的可能性。而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主体能力则以动态的形式而存在,表现为一种现实的、可感的、具体的力量。它的形式是现实的,表现为具有特定形式的活动;它的作用是现实的,能够引起对象不同形式的变化;它的结果也是现实的,能够创造出现实的对象性产物,生产出物质的或精神的产品,使观念形态的理论得到客观的实现,而又正是在这种活动中,主体“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5]。总之,理论具体化、主体能力的发展与实践活动由点到面的展开这三个方面在时间上并不总是表现为严格的先后相继的诸环节,其间往往包含着空间上的并存,呈现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错综复杂的交织局面。正是这多种因素交互作用协调发展构成了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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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列宁:《哲学笔记》,2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3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列宁:《哲学笔记》,2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4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三、双重更新:以实践变革促进理论创新

    “创新”无疑是当代人类尤为关注和最为着力的方向之一。在我国,从倡导发挥人的创造能力,到提出建设“创新工程”,进而规划和建构“国家创新体系”,反映了当代中华民族的创新意识的历史性升华和时代性自觉。把“创新”既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最高哲学理念和共同文化意识,又作为一项直接的和现实的“工程”来加以设计、规划、组织和实施,并将其贯穿在全党全民的全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这意味着对于人类的创造本性的深度发掘和自觉运用。它不仅将对中华民族的今天产生极为现实和深刻的积极影响,而且将直接促进中国和人类的跨世纪发展。

    创造是人类的最高本性,也是地球生命圈内更新、变革和发展的最积极力量。生命的进化,从根本上说,就是生命体的适应、变异、更新和创造能力的不断增强。在这里,适应、变异、更新和创造代表着生命力的不同能级。创造力无疑是生命力的最高能级。处于不同进化水准的生命体有不同的机体结构、智慧程度和能力水平。人类作为地球生命圈中的最高形态,不仅有其他生命体所共有的能力,而且有它们所不具有的能力,这就是自觉的创造能力。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创造能力的统摄下,人的其他所有能力都得以提升,成为人的创造能力的内在组成部分。正是在这种创造力的驱使和作用下,人的生命活动才能展示为一个持续的变革、更新和创造过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讲,人区别于和超越于动物之处,在于动物只能生活在一个给定的自然界,人则能够改变自然界,而且可以创造出人化的理想世界。人是追求和创造理想世界的动物。创造性是人作为最高层次的生命体的最重要的规定性。

    创造性是古往今来各个时代的人们的共同本性,但对于当代人类却显得尤为重要。人类是在不断的创造中体验和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创造的历史。然而,人的创造能力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其性质、内容和水平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创造能力有很大的时代性差异,人的创造方式也相去甚远。从最初的石器、铜器、铁器,到今天的计算机、航天器、核武器,人类的创造经历了由现成的宏观物质世界向宏大胀观世界和细微渺观世界的漫长发展,经历了以物质为中心,到以能源为中心,向以信息为中心的发展历程。不同时代的人们实际上生活在不同的创造性空间之中。当代人类创造的最根本特点是以对信息的认识、理解、重组、传输、创造等作为全部创造的基础和重心。信息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优点不仅为物质创造和能源创造提供了全新的基础和方向,也为当代人类的发明和创造提供了近乎无限的可能性形式和空间。当代新科学技术革命,本质上是信息工业的革命、知识产业的革命。当代人类所尤为关注的知识经济,实际上是信息经济、创新经济。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出创造力及其大小对于当代人类的特别重要性。

    创造性是当代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共同追求,但它对于当代中华民族来说却显得格外重要。各民族之间的差异,不仅在生命形式和文化类型方面表现出来,也尤其在对自身的创造能力的开掘和运用的层次和程度上表现出来。各民族发展水平的差距,从根本上说,就是创造力水平的差距。只有高创造力的民族,才能领先于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华民族曾经有过自己的历史辉煌,以其汉唐雄风而领先于当时的人类文明。而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落后,从根本上说就是创造精神的束缚和压抑,创造能力的萎缩和衰退,或至少是未能得到必要的保护、开发和发挥。中华民族在近代以来的萎靡状况,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高速发展形成极为鲜明的对照,其必然结果是中华民族的严重落伍。1949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目前与发达国家的距离仍然很大,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形象更不相称。应当看到,当代各国之间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创造力的竞争。已经落伍的中华民族能否在不长的时间里赶上世界发达国家并有所超越,取决于能否在今天作出加速度的创造。

    当代的创造主要是知识创造、信息创造。以信息为基础的知识创新主要是通过思维的操作来实现的。创造性思维是高度组织化和信息化的人脑所特有的功能,也是人类创造力的最重要的主体性条件和根据。思维的创造性依据于世界运动中的变化性、可塑性、可分解性和可重组性等特性,是借助于语言符号系统而对于客体信息的分解、重组和建构。信息具有无限的广泛性和丰富性,语言符号系统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无限的可操作性。正是借助于没有空间体积的语言符号系统,外部的现实的无限的物理世界和社会世界的信息内容可以进入有限的人脑世界,也使人脑这个有限的物理世界可以包容一个无限的思维世界。人们在头脑中对具有指称意义的语言符号系统进行加工处理,就可以在不改变客观对象的现实存在状态的前提下对其进行观念的分解和组合,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价值取向来加以选择、取舍和重构,强化其有利于人的性质和属性,创造出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的新的观念客体,生产出新的知识。新的观念和知识一旦产生,就成为一种巨大的动力,去推动实践模式的更新,去指导人们从事新的创造。我们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正是强调知识创新对于社会发展的特殊意义。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高度评价当前在我国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正在全面部署的创新工程,认为它代表着当代中华民族对于自身的创造性潜能的一种深度发掘和自觉运用。创造力是人所特有的能力。它直接地是以潜能的方式存在的,必须通过人的自觉开发和积极运用,才能发挥作用。人在开发和运用自身创造力方面的自觉程度、广泛程度和深刻程度,与人的创造性潜能的实现程度之间呈正比递进关系。是因循守旧,还是锐意创新,对于一个人来说,表明了不同的生活态度,而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则不仅表明其自觉性水平,更表明其对于未来的责任态度。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是在各代人的创造中实现的。只有一个充满生机、活力与创新精神,并自觉地进行着有组织有成效的创造活动的当代中国,才能对自己和人类与世界的未来作出应有的贡献。

    保持开放心态是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必要心理前提。三十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全部成就,从全党和全民精神状态的角度来看,归结为一点,就是不断从过去封闭、僵化、保守的心态和教条化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地看待和解决历史遗留与现实生成的所有理论与实践问题,根据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地学习、变革、调整、更新、创造。三次思想大解放,可以看作中华民族的开放心态的三次重大提升,也是民族自我意识的三次时代性跃迁。三次思想大解放带来了中国社会的历史性变革与时代性进步,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也给了中华民族以前所未有的自尊与自信,使全党全民深刻体会到了“与时俱进”的特有价值与魅力。人的未完成性和可塑性决定了也要求人的开放性。开放不分领域,不仅向外部自然界开放,也向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自身开放;开放没有时限,向过去开放以弘扬优秀传统,向现实开放以创造未来,向未来开放以制导现实;开放没有禁区,勇于和善于向他民族、他地域和他国度的一切先进思想文化学习,以发展我们自身。开放才能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才有可能做到“与时俱进”。

    强化批判精神是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必要精神气质。批判是创新的必要前提,科学的批判是有效的创新的必要清道车。批判意味着去发现和发掘现实的不合理性和理论的非科学性;批判意味着对于现状的不满足和对于理想状态的一种积极追求。科学的批判包括理论批判与实践批判,其目的在于使理论与实践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动态的一致与协调。一方面,从合理的实践出发来科学地批判已有的社会理论和价值观念,使思想理论趋于科学化,使价值观念趋于合理化;另一方面,依据于新的思想理论和价值观念来科学地批判社会现实和社会行为,使社会现实趋于合理化,使社会行为趋于规范化。一方面,在发展了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从事理论批判和价值建构,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合理的价值观念引导人;另一方面,依据更新了的理论从事实践批判,使之变得更加自觉、合理和有效。正是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双向批判与双重建构中,理论的科学化与实践的合理化才能内在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化的动态发展过程。

    推进理论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真实社会价值。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人的创造性本能的自觉发挥与运用。创新意味着对现实的不满足和改造,意味着对现实中所没有的东西的探索与建构,也意味着对理想世界的追求与建设。创新是以对现实的否定性评价为前提的。现实不能直接地满足人的要求,人便批判现实,并力求改变现实,创造更理想的世界。什么是更理想的对象和世界?这既需要探索和预测,也需要设计和建构。这里不仅有客观的制约和真理的标准,也有实际的功利需要和价值的标准,还有对于美的追求和向往,是利、真、善、美的统一。人们的目标是创造一个更加理想的现实世界,但人们在实际地创造出现实的理想世界之前,必须先在观念中把它创造出来。因此,人们不仅要进行现实的创造,也要进行观念的创造,尤其是理论的创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运用,也是当代中华民族的实践智慧的理论提升。它们既是一种开放的理论原则方法又是鼓励人们进一步创新的思想向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又在当前极为复杂多变的国内和国际形势下展开,既需要多方的学习和借鉴,更需要自主的探索与创新。这里的探索创新大体上可以分为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这两种创新之间也是内在相关的:一方面,观念地建构更加科学严密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使之更有说服力和震慑力,能够转换为大众手里的科学思想武器和方法;另一方面,观念地建构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文社会蓝图,使之更有号召力和感染力,更为大众所自觉接受并为之而努力奋斗。一方面,依据新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不断建构更加美好理想的现实社会;另一方面,依据发展着的社会现实去不断地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正是在这种观念与现实、批判与建构、观念的批判与实践的批判、观念的建构与实践的建构的交互作用中,人类社会文明才能不断发展,人文社会科学也才能不断进步。

    四、思维路径:从感性具体到理性具体

    对于认识过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从认识主体的思维进程的角度来看,认识是一个从感性具体到理性抽象再到理性具体逐渐深入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着从感性具体到理性抽象,又从理性抽象到理性具体的两次飞跃;作为两次飞跃的端点和终点,存在着感性具体认识阶段、理性抽象认识阶段和理性具体认识阶段三个环节。本节对此作些细致的分析,以深化认识的自觉性。

    1.感性具体认识阶段

    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指人们在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中,以自己的各种感性与具体的对象发生直接的接触,获得对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部分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对于这种认识,人们在习惯上分为不同水平的三种形式:对事物个别特性的感知而形成的感觉,这是人们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从对象获得的直接印象;作为感觉集合的知觉,这是大脑将人们对特定对象的各种感觉加以组合而形成的对事物的整体印象;作为感觉和知觉在人脑中再现的表象,这是人们形成的对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总体印象。

    这一阶段人们认识的特点是感性直观和生动具体。所谓感性直观,一则指它是人们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对事物的知识,一则指它是对对象的外在的可感的部分的直接的把握。所谓生动具体,一则指认识对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充满特殊性的事物,一则指对这些对象认识的结果采取了感觉、知觉和表象这样生动形象、具体丰富的形式。正是由于这一阶段的认识具有这样的特点,我们把它叫作感性具体认识阶段。通过这一阶段的认识,人们把握了对象外在表象的多样性,也可以说,初步实现了真理具体性的多样性这个特点。

    作为认识的第一阶段,尤其是作为主体与客体的直接联系,感性具体认识阶段在认识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成为认识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基础,而它的真实和可靠程度便直接决定着由它产生出的一切认识成果的正确程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强调说:“为了要理解,必须从经验上开始理解、研究。”[1]

    但是,无论感性具体认识多么正确,多么可靠,它都只是认识的第一阶段。感性具体认识虽然正确地以感觉、知觉、表象反映了事物的现象,但是,它并不表明人们已经理解了它们,而如果我们不理解它,也就不能科学地说明它们,更不能给自己的实践活动以正确的指导。因此,不能把人们的认识停留在这一阶段,康德正是不懂得这一点,人为地在现象与本质之间划出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承认并停留在现象世界,把事物的本质宣布为不可知的彼岸世界。黑格尔深刻地批判了不可知论者,指出:“当我们还未理解概念,还停留在简单的、不变的表象和名称上时,不论关于自我,不论关于东西,甚至关于概念,我们都一无所知。”[2]而且“停留在现象上和停留在普通意识认为不过是表象的东西上,这就是放弃概念和哲学”[3]。因此,我们不仅要认识现象,还要深入地去认识隐藏在现象背后并支配着现象的本质和规律性,也就是说,必须从经验上升到一般,而正是随着这种上升,认识便进入了它的第二阶段。

    2.理性抽象认识阶段

    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是从现象进入到本质和规律的阶段。为了理解和说明这一阶段,我们先来看看列宁摘引的黑格尔在“本质论”一开头讲的一段话:“因为知识要想认识自在的和自为的存在的真理,所以它并不停留(注意:并不停留)在直接的东西及其各种规定上,却透过(注意)直接的东西深入(注意)到里面去,认定在这个存在的背后(着重号是黑格尔加的)还隐藏着某种同存在本身不一样的东西,认定这个隐藏在背后的东西构成存在的真理。这种认识是一种间接的知识,因为它不是直接在本质那里,在本质之中,而是从他物、从存在出发的,并且要通过一条先行的道路,即超出存在之外或者更确切地说进入存在之内的路。”[4]列宁不仅在摘录中写了三个注意以示重视,还在旁边批上“认识论”的字样,而且认为这是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中“吹来的一阵可以说是清凉的微风”。那么,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一些什么呢?在自在自为的存在即现象后面,存在着构成它们的本质,在直接的东西后面存在着间接的东西;认识不仅要认识现象,而且要认识本质;为此便要“透过”现象“深入”到本质,这是认识从直接的东西“进入”到间接的东西的正确道路,也就是我们所讲的认识的第二阶段的基本任务。

    认识要从现象进入本质,那么,现象和本质的关系如何呢?

    一方面,现象与本质和规律具有同一的内容,它们存在于、统一于同一的事物;另一方面,本质和规律作为同等程度的概念,又是作为现象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因此,本质和规律的特征也与现象的特征具有对应的性质:现象是丰富多样的,而本质和规律则是现象中单一、同一的东西;现象是具体生动的,本质和规律则是现象中抽象单调的东西;现象是易逝多变的,本质和规律则只是现象中同一的、静止的、抽象的部分。不仅如此,本质和规律还是比现象更为深刻的东西,它们是事物的内在必然性,决定着、产生着作为其外部表现的现象的外在偶然性。因此,对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更加深刻、更为高级的阶段。把握了本质和规律,便把握了事物和现象的内在统一性。

    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过程,就是感性具体认识向理性抽象认识上升或飞跃的过程。之所以把它叫作飞跃或上升,首先在于这时人们认识的对象已经由事物的外在的、肤浅的、具体的现象转向了事物内在的、深刻的、抽象的本质及其规律。相应地,实现这种认识的工具由主要是人们的感官变成了人类特有的理性思维。而这时认识的结果则由事物的表面现象进入了事物的内在根据,从事物的多样性中把握了事物的统一性。正是由于这时的认识是理性思维对于事物中内在的东西的抽象和把握,我们便把这一认识阶段叫作理性抽象认识阶段。

    感性具体认识向理性抽象认识的飞跃,主要是通过以分析方法为主体的科学抽象来实现的。这里,自觉地运用各种科学的抽象方法对于实现这种飞跃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既然本质和规律是复杂纷繁、易逝多变、生动具体的现象中同一的、静止的、抽象的东西,就应该对现象加以认真的分析和比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多样性中发现其中包含的统一性,从变化中看到相对静止的东西,从外在的东西中看到内在的东西,从偶然性中找出必然的东西,从直接性进入到间接性,也就是说,从具体的现象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来。这是为人们所熟知的,不必赘述。

    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主要是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的。人们通过概念指明事物的本质和属性;通过判断对事物作出规定,规定即肯定,肯定一事物因为具有某种质而是该事物,规定又是否定,否定该事物是他事物,从而将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通过推理,反映事物之间的本质性联系和运动发展变化的倾向和趋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认识是人对自然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5]所以“(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运用,已经包含着关于世界客观联系的规律性的看法、信念、意识……即使是最简单的概括,即使是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形成,就已经意味着人对于世界的客观联系的认识是日益深刻的”[6]。

    理性抽象认识阶段在认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理论上看,作为对感性具体认识阶段的否定,理性抽象认识表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现象进入到本质,由外部深入到内部,由偶然上升到必然,由个别上升到一般,由特殊上升到普遍。正如黑格尔所说:“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7]

    在实际生活中,从感性具体认识向理性抽象的飞跃,往往表现为新概念的产生、新思想的萌发、新理论的建立。自然科学中是这样。受到掉在头上的苹果的启示,牛顿在人们司空见惯的物体自然下坠现象中,概括出了万有引力定律;阿基米德在洗澡时发现了浮力和比重原理……社会科学中也是这样,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就突出地说明了这一点。

    虽然理性抽象较感性具体又前进了一大步,但理性抽象仍然是抽象的理论,无论是对各种复杂现象和关系的揭示,还是对事物未来发展的详细描述,都还有必要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发展。这种情况,正如黑格尔在谈到知性认识阶段的局限性时所指出的:“诚然,思维无疑地首先是知性的思维。但思想并不仅是老停滞在知性的阶段”[8],因为“由知性建立的普遍性乃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坚持着,致使其自身同时也成为一特殊的东西了”[9]。也就是说,理性抽象阶段的认识不是认证过程的终结,它必须继续向前发展,这就进入了我们讲的理性具体阶段。

    3.理性具体认识阶段

    这是具体认识过程的最高阶段,也是真理具体性全面实现的阶段。

    理性具体认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由理性抽象认识的局限性引申出来的。在理性抽象认识阶段,人们舍弃了事物的现象,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本质和规律毕竟不是事物的全部,因而理性抽象阶段的认识也是不全面的。

    首先,本质和规律是现象中巩固地保存着的东西,即相对静止的东西,把握了它们,使我们明确了事物的内在规律性和事物之间的质的区别,但是,“理论认识应当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10]。就是说,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事物的本质却不到事物过程完结不会消失,把握了本质,并不意味着把握了事物瞬息即逝的变化,而把握不住这种变化的认识,当然不能说是完全的认识。

    其次,本质和规律只是现象中的部分,虽然它们是最重要的部分,然而毕竟不是全部,“同规律相比,现象是整体,因为它包含着规律,并且还包含着更多的东西,即自己运动着的形式的环节”[11]。与现象相比,“规律、任何规律都是狭隘的、不完全的、近似的”[12]。既然如此,把握了本质和规律,尽管把握了现象中的最重要的部分,却不能说是把握了现象的全部,而没有把握对象全体的认识,当然不能说是全面的认识。

    最后,本质和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即具有普遍性的、一般的东西,相应地,表达这种认识的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也具有抽象性、普遍性的特点。“概念的第一个特性是普遍性。”[13]把握一般的、普遍的东西,对于认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却不是最终的,因为“一般的含义是矛盾的:它是僵死的,它是不纯粹的、不完全的,等等,而且它也只是认识具体事物的一个阶段”[14]。

    上面我们突出地要求和强调认识的全面性,这不是出自主观的愿望,而是来自认识的最高目的——正确地指导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

    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和基石。马克思曾经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15]列宁吸取黑格尔实践观中的合理因素,深刻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16]“这就是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17]列宁还突出强调实践的地位,以为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18],把实践作为联系主观和客观的桥梁。为什么实践能够充当这种桥梁呢?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19]

    实践的这两个优点或说两重性品格不仅是说明实践在认识中重要作用的根据,也是说明真理全面性要求的最重要理由。

    实践具有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优点,就是说,实践的成败与否,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于客观的因果制约性和规律性。因此,作为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实践首先要求指导它的理论、思想必须是正确的,也就是真正地反映了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从而使自己的一切活动建立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列宁说:“外部世界、自然世界的规律、机械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区分(这是非常重要的),乃是人的有目的活动的基础。”[20]

    另外,实践还具有理论所不具有的直接现实性的优点,就是说,实践又是感性的、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它表现为人把自己作为一种物质的力量同外部世界的物质力量进行直接的物质交换,它直接地作用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并通过它们来影响或改变对象的性质或发展趋势,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正如列宁指出的:“目的活动不是向着自己……而是为了通过消灭外部世界的规定的(方面、特征、现象)来获得外部现实性这种形式的实在性。”[21]既然如此,实践还要求指导它的理论思想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它们应当能够向实践主体提供关于对象的完全的知识,尤其是能告诉他们应当做什么和怎样去做,从而给人们的行动以具体的和直接的指导。而这正是我们讲的真理的全面性和具体性的基本要求。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理性抽象向理性具体的飞跃,本质上是由抽象的、一般的、普遍的东西向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东西的回复和过渡,由于这种回复,人们实现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达到的对事物的全面的、完整的认识。但是这种回复,又不是对感性具体阶段的生动直观的感觉、知觉、表象的简单再现,而是在理性思维基础上的把握,因而它是更高阶段的重复,是认识的发展和深化。认识的这种进步,是通过作为人类认识之网的网上纽结的概念的丰富和具体化表现出来的。尤其表现为特定学科中的基本概念、范畴,在数量上的增加,在解释上的更加精确,概念之间联系的普遍建立以至形成一个反映对象内在结构的范畴系统。因此,系统性、整体性是理性具体认识的突出特征。理性具体认识既是对事物的最高的抽象,因为它全面地把握了对象的一切联系、一切方面,特别是运动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又是对事物认识的最详尽的具体,因为它全面地把握了对象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一切表象、一切细节。而正是由于这一阶段既是最主观的,即理性思维的最高抽象,又是最具体的,所以它既区别于感性具体认识,又区别于理性抽象认识,而是集二者之所长,我们把它命名为理性具体认识阶段,也就是具体真理全面实现的阶段。

    不过,对这一阶段,我们必须深刻指出:从理性抽象认识上升到理性具体认识,绝不仅仅是一个思维发展的过程,还是一个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从理论上说,从感性具体认识中产生出的理性抽象认识,一般地都表现为科学的假说,对未来的预测,人们从现象中抽象出来的本质和规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尚未得到验证,而要对它们进行检验,只有把它们放回到客观的事物、对象中去,通过人们的有目的活动,考察在它们指导下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能够实现人们的目的的,一般被认为是正确的,也就是这一认识的真理性得到了实现,它由假说变成了科学的理论,而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对象的认识又变得更加深刻、更加具体、更加丰富。可见,认识从理性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就是人们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同时又在实践中检验理论,修正错误,从而把自己的认识向前推进的过程。认识过程与实践过程不是两个过程而是一个过程,过程的结果是认识达到经过实践检验的客观真理。只有在这样的高度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列宁所说的“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22]的真实含义。

    ***

    [1]列宁:《哲学笔记》,2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同上书,220页。

    [3]同上书,221页。

    [4]列宁:《哲学笔记》,133-1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5]列宁:《哲学笔记》,1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同上书,189-190页。

    [7][德]黑格尔:《小逻辑》,12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8]同上书,172页。

    [9]同上书,173页。

    [10]列宁:《哲学笔记》,2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1]同上书,160页。

    [12]同上书,159页。

    [13]同上书,187页。

    [14]同上书,309-310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列宁:《哲学笔记》,2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7]同上书,229页。

    [18]同上书,310页。

    [19]同上书,230页。

    [20]同上书,200页。

    [21]列宁:《哲学笔记》,2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2]列宁:《哲学笔记》,1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五、超前引领:实践观念及其作用

    实践观念是实践掌握方式的超前反映和事先建构,是人们对实践活动的结果及其实现途径和过程的观念模型。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主体的角度来考察,人类掌握世界有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和实践的等方式。在这里,理论掌握方式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在主体认识活动中的表现和实践,理论观念则是人类以理论的方式掌握世界的精神产品和结果。由于这里讲的世界是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内在统一的世界。因此,理论观念在内容上不仅是关于客体的存在状况、基本属性、运动形式和发展规律等的知识,也包括对互应的主体结构、主体需要、主体能力和主体活动等的知识,在功能上理论观念主要揭示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是怎样的和为什么这样,在性质上它力求排除认识中的主观虚假成分而尽量客观真实地把握对象世界。

    实践掌握方式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变革关系在主体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实践,人们通过自身的活动去改变或创造理想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在这几种方式中,实践的掌握方式居于最根本的地位。它既基础于并生成着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又映现并实现着人类对于世界的其他掌握方式,从而制约和制导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进化过程。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类实践方式,承载着时代的脉搏,孕育着时代的精神,规定着时代的性质。因此,自觉地研究和探索人类对于世界的实践掌握方式及其作用,对于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自己的方式把握当代世界,丰富和发展自身,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实践观念在内容上包括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前者以对主体发展着的需要和客体通过人为变革的发展前景的认识为依据,表达着人们对主体和客体之间价值关系未来发展理想前景的展望和预测,后者则依据于对主体能力和可用手段的认识,表达着人们对实现预期目的的途径、手段、过程和方式等的选择和决策。在功能上实践观念主要告诉人们为了满足自身一定发展期限内的需要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因此,在实践观念中不仅有“真”的要求,还有对“善”的追求和对“美”的向往。这样,理论观念与实践观念之间不是简单的平列关系:后者以前者为基本依据并按照实践活动的要求将其部分内容包含在自身之中,同时又还包含着前者所没有的内容。理论观念向实践观念的转化,意味着人们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

    实践观念的首要特征是它的预见性。从字面上看,对实践观念可以作两种解释:一是对已经展开或正在过程中的人类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观念表现,这种观念的建立落后于或至多同步于实践活动,具有后制性;一是对实践活动的结果及实现过程的预先的观念建构,这种观念先于实践活动,具有超前性。我们讲的实践观念主要是后一种含义的。正是实践观念具有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反映着人类认识的特点,并使得实践活动具有自觉性和能动性。实践观念的第二个特征是它对现实的批判的否定性。实践观念的更新发端于人们从事新的实践活动的内在冲动,而这种冲动生发了主体对现实客观的不满足,表明现存客体不能满足主体发展着的需要。因此实践观念依据了对主体和客体之间现有价值关系的否定性评价。实践观念的第三个特征是它对未来理想客体在观念中的积极制造。对现实的否定必然导致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由于这种未来往往不是客体的自发运动可以自然形成的,因此主体必须把自己的能动性活动加上去,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现状,创造理想客体。又由于实践观念直接与人们的具体的感性活动发生关系,因此它必须全面、具体和周详,并相应地具备具体性、指令性和可行性等特点。

    具体的实践观念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多种多样的,但却具有一种共同的功能,即以理想意图和理想力量的方式,在观念上实现着主体和客体之间两种存在方式、两种运动形式和两种发展逻辑之间的交织融汇及能动转换。正是由于人的内在尺度与对象的客观尺度之间预先在观念上的统一和结合,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才能借助于这种观念指导下的活动在现实中成为可能。在这里,对这两种尺度本身,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分别从不同方面来揭示的,而人的实践活动则把分门别类的各种具体科学知识实际地统一起来,融为一体。相应地,制定科学的实践观念,客观上要求人们自觉地开展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和综合运用,这在当代科学技术高度分化的情况下显得格外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从哲学角度研究实践观念,将为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提供必要的哲学指导。因此,实践观念又可以看作连接哲学与各方面各层次具体科学的中转站和交错点。

    事先建构实践观念,是人类任何自觉的对象性活动的显著特点和必经步骤,它不仅存在于实际变革对象的活动之前,也存在于以求知为直接目的的科学探索出现之前。因此,对这里讲的“实践”概念应从广义上去理解,看作人们在社会实际生活一切领域中所从事的一切自觉的对象性活动。相应地,实践观念在人们的活动中具有普遍性:生产活动、社会交往、科学探索、艺术创造、教育实践等,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建构和有效实现其实践观念的问题。在哲学的眼界中,实践观念在范围上可以划分为以实际变革对象为主要目的的活动模型,和以探索、求知为主要目的的活动模型等,在层次上可相对地划分为经验水平的和理论水平或科学水平的活动模型,还可以按活动对象不同区分为认识和变革自然的与认识和变革社会的,以及认识与变革主体自身的活动模型等。

    建构实践观念,本质上是要观念地实现主体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之间的交织融汇和能动转换,实现两种尺度在人的活动及其结果中的内在统一和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根据客体的属性、物的或物种的尺度来规定主体的需要,制约主体的行为公式等;另一方面要根据主体需要和主体能力来创造理想客体,并使之实现。建构实践观念,就主体的外在活动方式而言,是在观察活动基础上的预测活动和决策活动。观察、预测、决策是几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而对象性知识、预见性目的和实施性方案则分别是与之相对应并由之生成的知识形态的发展序列。就主体的内在活动机制而言,建构实践观念则是借助于思维的分析与综合等操作方式而对相关信息的一种分解、整合、重组和再造,是一种思想预演。借助于思维操作,主体将客体的各种属性在观念中分解开来,把对人有用的那些属性以适合于人的方式重组和整合为一体,建构为理想客体,即预期性结果,然后按照这种客体的实际形成过程去建构人的活动模型,即实施性方案等。正是通过这种思维的分析与综合,人的尺度被能动地运用于对象,两种尺度的转换得以实现。在这里,语言符号的运用对于实践观念的建构极为重要,是主体在观念中分解和综合客体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

    实践观念本身作为一种理想的意图和理想的力量,仍是一种观念的力量,它的实现需要转化为一种物质的力量,这就是人的、主体的实践力量。发展主体的实践能力是实践观念得以实现的中介环节和内在机制。在现实生活中,实践观念的制定者与实施者常常不是同一主体,因此,实践观念往往需要由制定者的思想转化和内化到实施者的思想和能力结构中去。现实中新知识的传授、新技能的训练、专业培训、职业教育等便是其具体形式。实践观念的实现作为一个过程就是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这也是主体实践能力在一定场景中借助于一定工具在一定对象之上的施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活动不是已经结束,而是作为反馈机制,通过对实践活动过程的监测、信息的搜集和反馈、行为的调节和控制,以及对实践观念的修正和重订等继续存在,保障活动目的的有效实现。

    研究实践观念,也为开展哲学认识论与社会历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统一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结合部与生长点。实践观念区别于理论观念,在于它所反映的对象不仅是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的现状,而且是其未来不是主客体按照其“自然”运动方式发展的未来,而是通过人的创造性活动可以改变和创造的未来。因此,实践观念作为认识过程的一种观念的结果,虽然还是观念形态的东西,但它又作为对规律的意识或尺度,通过对人们活动的支配与控制,而直接地参与到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之中。它的实现及其结果,当然既不是机械决定论的,也不是目的论的,但却必然地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发生影响。社会历史是由人类自己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创造的。这种活动和结果的延续与更迭,构成了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唯物又辩证的统一历史过程。正是在这种统一活动与统一过程的基点之上,我们可以找到打破那种“板块”机械组合的哲学体系的合理途径,以内在统一的理论体系去把握统一的社会实践和历史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己的哲学叫作实践的唯物主义,其重要的方法论启示,正在于此。

    研究实践观念及其进化结构,还有助于对诸如观念变革、文化进步和民族心理结构的更新等问题作出哲学层次的回答。实践活动在人类全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实践观念在特定时代人类观念体系中的地位:它上下纵贯观念体系的各个层次,左右横连观念体系的各个方面;既是各种观念的汇结点,又是各种观念变革的诱发器。一定形式、内容和水准的实践观念,反映着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水平,也反映着一定的文化背景和一定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具有创新性的实践观念,尽管总是实现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其局限性,但它却总是意味着对主体和客体之间现有价值关系的平衡状态的打破和超越,激发出主体新的需要和新的能力,带来主体内部知情意统一结构的更新,推动主体从事新的实践活动,去追求真善美统一的更高目标,从而使建构新的实践观念成为必要和可能。

    因此,实践观念的进化,意味着对现实的批判、否定和扬弃,意味着对理想的积极追求和对未来的积极创造。很明显,这既是科学进步、社会发展、人类解放的客观要求和活动表现,又是推动观念变革、文化繁荣和民族心理结构科学更新的无比重要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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