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新中国建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从“立国”到“富国”再到“强国”,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了长期而艰辛地不断探索,形成了其内容丰富而又具有特色的系统的治国思想。本文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的基本内涵,对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和国情背景,领导的治国实践所体现的历史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力图总结党的治国实践的历史经验,这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国60年 党的领导集体 治国思想 治国实践 历史特点
作者牛玉峰,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秘书长、政治经济学院教授(邮政编码310036);黄立丰,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教师(邮政编码315012)。
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走过了60年的执政历史,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随着时代条件和中国国情的发展变化及治国实践的需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怎样治理好这一社会主义国家”的重大历史课题进行了长期而艰辛地探索,从“立国”到“富国”再到“强国”,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了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系统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治国思想。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基于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和国情背景,在具体的治国实践中表现出不同的治国特点。在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回顾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史,研究党的治国思想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的基本理解
一般来说,治国方略是指治理国家根本性、战略性的指导原则。而所谓治国思想,笔者认为,是指治理国家根本性、战略性的指导思想及路线、纲领、方略、方针、政策、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怎样治理国家及依靠谁、为谁治理国家等重大问题。建国6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历史过程中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形成并逐步发展完善了系统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治国思想。[1]其治国思想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治国思想是一种治国的理论方案。治国思想在治国实践中,它可能从未付诸于实施,只是一种设想。当然,它也可能已经付诸于实践运用,成为一种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性决策。因此,从这一点来看,治国思想与治国方略有着严格意义上的区别。治国方略是指治国方策和治国谋略,属于一种治国的实际战略战术,并且与实际的实践操作浑然一体,其具体涉及治理国家的途径、方式、方针、政策等一系列实际战略战术。而治国思想既包括治国方略的所属范畴,同时又包含了治国方略并不涵盖的其他内容,如一些从未付诸实施的治国设想等。
二是治国思想是一个治国的科学体系。这主要表现在治国思想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主要有:治国的指导思想;治国的目标与基本路线;治国的实践主体;治国的基本方略;治国的具体方针政策;治国的领导方法和艺术;等等。同时,治国思想的这些构成要素相互之间又具有密切的联系,总体上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治国的指导思想,统领着其他各要素,是治国的行动指南。第二层次,治国的目标与基本路线,规定了治国的方向和道路——具体回答了“治什么国”的问题。第三层次,治国的实践主体,明确了治国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具体回答了“靠谁治国”和“为谁治国”的问题。第四层次,治国的基本方略、具体方针以及治国的领导方法和艺术,指明了治国的方式——具体回答了“怎样治国”的问题。上述诸要素内容共同构成了治国思想的科学体系,这样梳理与归纳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治国思想的丰富内涵及精神实质。
三是治国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历史上任何一个成功的政治家或政党,其治国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对本国历史经验的总结,都离不开对国际环境的审视和对时代发展趋势的把握。因此,从“立国”到“富国”再到“强国”,分别显示出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时代特征和国情背景。
四是治国思想呈现出历史发展的动态性。尽管治国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但这并不能说明治国思想的这种时代特征并未在继承前人与被后人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前进、有所创新。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的治国思想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治国学说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与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优秀治国思想也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的治国思想,其自早期马克思主义者至第一代领导集体再至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也是完全一脉相承的。更确切地说,它们中间既体现了一脉相承的特点,又有着与时俱进的特色。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正是在这样一种继承与被继承的历史动态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发展。
因此,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的基本内涵与特点,才能深入分析和进一步厘清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治国实践的历史进程和历史特点,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总结党的治国实践的历史经验。
二、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治国特点
(一)“开创”立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体现出治国的“开创性”特点
在落后的东方国家,共产党在取得执政地位后,如何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没有现成答案。根据中国的国情,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走出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先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创”立国,就是在完成两大历史任务前提下开始的。之后,中国共产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个伟大创造。经过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创”立国的任务也得以最终完成。因此,新中国的建立,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又为其治国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两者体现出治国实践的“开创性”特点。
(二)“探索”治国:从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到又始终没有突破苏联模式,体现出治国的“探索性”特点
立国后摆在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面前的重要使命是如何治理新中国,也就是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对这个问题,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认识是在探索中进行的,在清楚与不那么清楚之间徘徊。其一,所谓清楚,是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已有现成论述,这对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提供了探索治国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特别是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述,事实上已经为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二,所谓不那么清楚,即是由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并没有突破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特别是没有突破“苏联模式”,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具体的制度模式和机制模式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来坚持,对在没有完成工业化、没有实现生产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所处的地位认识不清等[2]。这足以体现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治国实践的“探索性”特点。
(三)“革命”治国:从重视经济建设逐步到以阶级斗争为纲,体现出治国的“革命性”特点
由于新中国成立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国家“一穷二白”,中国共产党不得不从经济建设出发改变这种落后面貌。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就成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治国目标。建国初几年,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等的胜利,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创造了重要条件。但随着国际上波匈事件的发生,国内反右派斗争的开展,毛泽东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改变了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并重新以阶级斗争为纲,进一步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致使建国初期有序的经济建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了严重干扰,党的治国思想也逐步从经济建设走向政治革命;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大搞政治斗争。
这种“革命”治国思想有着深层次的根源:民主革命时期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的习惯势力影响;国际局势的变化,国内外敌对势力趁势向党和社会主义发起攻击;毛泽东个人的主观因素等。这都决定和影响了党的治国指导倾向已逐渐偏离经济建设的主题,党的治国实践逐步走向“革命”治国。
(四)“政策”治国:从重视民主法制逐步到“人治”,体现出治国的“政策性”特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历来重视。新中国刚一成立,就开始着手建立国家法制。党对国家法制构建是建立在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一切反动法律和训令的基础之上的。此后,党在立法上先后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一批重要的法令法规。直至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进入新的阶段。当然,建立了法制并不一定能够依法治国。因为,建国初期的这些努力基本上都是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结合在一起的,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另外,从总体上看,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治国方式还是以政策为主,特别是从1953年开始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逐渐地倾向于“发号施令”、以政策代替法律、忽视制度的方式治理国家。尽管后来毛泽东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发出了“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都要搞”的指示,但由于没有从思想上根本认识到这种弊端存在的根源,因而重政策轻法律、轻制度的倾向仍然严重存在,而导致的结果是抛弃了原有的正在逐步健全的制度建设和法制体系,逐渐走向人治,这在“文化大革命”中则更加突出。
三、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治国特点
(一)变“运动”治国为“稳定”治国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主张政治与社会的稳定是治国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其要求“在稳定中治国”,强调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只有在稳定的国内外环境中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否则一切皆不可能。无论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斗争,还是搞经济建设,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都主张不搞运动。其所强调“稳定”治国的稳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局稳定,反对一切动乱;二是政策稳定,反对政策多变与反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长期性、稳定性。如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一国两制”政策长期保持不变;等等。
(二)变“抓革命、促生产”的“革命”治国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治国
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拨乱反正,坚决否定了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抓革命斗争来促进生产发展的治理国家的方式,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领全党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顺利实现了“三大转折”。为此,必须进行改革开放。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紧紧抓住治理国家必须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证,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政治”、“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等一系列思想。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及其实践的基点就是“建设”,除了经济建设之外,还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执政党建设、军队国防建设等方面,从物质文明建设到政治文明建设到精神文明建设,从国内建设到创造国外和平环境建设,“一心一意搞建设”,也都充分体现了“建设”治国的特点。
(三)由“建国立国”到“富民富国”
富民富国,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其治国实践的鲜明特点。这一特点具体体现在:一是始终抓住“人民利益”这个根本,其不仅把人民利益作为制定决策和执行决策的最高标准,并且把人民利益作为检验决策正确性和工作成败的根本依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全部工作和全部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能够真正地让人民富起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让人民走上一条富裕之路。如“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就是争取在20世纪末让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在21世纪中叶使人民生活比较富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考虑的中心点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的就是富民强国。三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党的治国思想中有很多都是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加以提炼后所制定推广的。正如邓小平所说,“改革开放中的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来的。这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我的功劳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3]
(四)从“封闭治国”到“开放治国”
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及其实践始终是面向世界的、开放的、包容的。邓小平多次强调:“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他认为只有面向世界,加强同各国交往,吸取别人好的东西,才能加速自己的发展。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时,借鉴了西方、东亚等国发展模式的经验教训,反对“全盘西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反对搞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学习西方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等方法;力主避免欧美国家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两极分化,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等。在对照东亚模式时,以亚洲的“四小龙”为主要对象,强调其政治稳定、发展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开明而有力的政府调控,提出了有关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必须适度,“台阶式”发展道路,开办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等思想并付诸于实践。在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治国实践中,有许多做法是吸收和借鉴了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
(五)从“务虚治国、墨守成规治国”到“务实治国,开拓创新治国”
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敢于突破,大胆创新,摒除了平均主义、小生产、穷过渡、共产风等过去治国目标模式中的理想色彩,如“人民公社化模式”一味地求大求公求纯,政社合一,实行供给制等。其创新务实体现在:一是科学判断时代特征和国际形势,既为党制定治国战略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又为科学治理国家提供了开创良好国际环境的重要前提。二是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总纲领,开辟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一系列治国方针政策也具有务实性,是符合实际的。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的治国核心;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的治国前提;加强党的建设的治国保障;加强制度建设,走法制化道路的治国方法;科技兴国、共同致富的治国富国之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等治国方针。
四、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治国特点
(一)治国方式的关键性:治国必先治党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向新世纪,重点抓住执政党的自身建设这一关键问题,继续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以使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始终保持先进性特色、处于核心地位与发挥领导作用。江泽民明确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就抓住了治国的关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治国方式的独到之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世情、国情和党情的变化,提出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围绕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紧紧抓住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课题;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与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等,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领导了新形势下的治党治国实践。
(二)治国道路的丰富性:走全面创新的治国之路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治国目标,领导全国人民在20世纪末实现了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前两步战略目标,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在党的十五大上进一步提出了实现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构想,为实现这一发展战略目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治国目标,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精心设计了一条正确的实现道路,主张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通过理论的创新推动其他各个方面的创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治国之路。正如江泽民所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4]
(三)治国方略的统一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采取什么样的治国方略和手段上,既继承了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与法治的传统,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吸收古今中外治国的实践,进一步提出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既重视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又强调道德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缺一不可的完整的治国方略,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和德治的同步进行和协调发展,偏废任何一方都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同样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这是纵览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继承中华传统的治国思想的精华,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对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出的新的概括和理论创新,这是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相互关系并在实践中加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
五、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国特点
(一)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强调靠民治国、治国为民、治国成果人民共享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为民思想的生动体现,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治国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实践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其始终强调靠民治国、治国为民、治国成果人民共享。其中,靠民治国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思想的具体体现,肯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治国实践主体地位,这是治国的根本保证和力量源泉;治国为民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一切为了人民,切实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治国成果人民共享,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这是靠民治国、治国为民的最终目的。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5]他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6]
(二)更加注重坚持科学发展,强调科学治国、统筹兼顾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标志着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更加注重坚持科学发展,强调科学治国,其根本要求就体现在实行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这五个统筹实质上已经明确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以求达到如何发展得更好更快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了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重点突破论”:“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这也从整体的战略高度对党的治国方式作出了新的明确定位。
(三)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和谐治国
实现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美好的社会理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时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力求将马克思、恩格斯所描绘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转变为现实,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说明了现阶段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仍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矛盾因素,需要我们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努力,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贯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6]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历史发展变化,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和谐治国,这是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治国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治国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总之,新中国建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的治国实践,既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脉相承的显著特点,又有着与时俱进的鲜明特色。上述治国实践所体现的历史特点,是其自身认识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又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鲜明地标志着后继的领导集体在继承前一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及其实践精华基础上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深刻分析这些历史特点,认真总结党的治国实践的历史经验,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必须在治国实践中始终坚持并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治国为民的理念,切实体现靠民治国的思想;始终坚持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切实加强执政党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努力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才能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注释
[1]牛玉峰等:《中国共产党治国思想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2页。
[2]荣开明、曾成贵等:《毛泽东治国方略》,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页。
[3]《邓小平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350页。
[4]《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37—538页。
[5]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页。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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