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克里曼说。“要我等在下面吗?”“干吗?”“吃午饭呀。”“你在说什么呀?”“是今天,就是今天中午。你说过今天中午可以和我一起吃午饭的。”“我从没说过。”“你肯定说了,祖克曼先生。你想要听我告诉你乔治·普林顿[134]的追悼会的事情。”“乔治·普林顿死了吗?”“是的,我们以前说起过的。”“乔治真的死了吗?什么时候死的?”“就在一年多前。”“去世时他多大?”“他七十六。他是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作而死的。”“你以前什么时候告诉过我了?”“在电话里告诉你的,”克里曼说。
不消说,我不记得有过这样的电话。然而忘记这个电话似乎又是匪夷所思的——就像乔治的死一样匪夷所思。我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遇见乔治·普林顿的,那时我刚从部队退役,直接去了纽约,靠每月七十块钱过日子,租了间在地下室的有两个房间的公寓,并开始在他新创办的文艺季刊上发表我在服役期间利用晚上的时间写的那些小说;此前这些小说遭到了我寄过去的每一家出版社的退稿。那时我二十四岁,乔治邀请我去吃午饭,为了让我见见《巴黎评论》的另外几位编辑,他们都是些接近三十或三十刚出头的小伙子,大多数人如他一样出身名门贵族,这样的家庭往往把他们的子女送去私立的大学预备学校,然后就去上哈佛,在战后不久的年代里,就像在战前的数十年里一样,哈佛代表了为社会培养精英人才的大本营。他们在那里彼此相识,如果之前他们在暑假里没有在纽波特、南安普敦、埃德加敦[135]的网球场或游艇俱乐部碰见过的话。我对他们的世界或者他们那久远的老祖宗的世界的认识,局限于我在芝加哥大学读书时读到过的亨利·詹姆斯[136]和伊迪丝·华顿[137]的小说,还有那些在大学里教授们要我们对其心怀崇敬的书,诸如《天路历程》[138]或《失乐园》[139],但我总觉得这些书与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关系不大。在我遇见乔治和他的同事前,我对他们那种人长啥样说啥话全无概念,就像一个孩子在收音机里听到FDR[140]的讲话或在新闻片里看到他一样——对这么一个孩子来说,对这个上夜校的犹太足医的儿子来说,罗斯福并不代表什么阶级或地位,而只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政治家,一个民主党的英雄,在美国的大多数犹太人,也包括我那个不断壮大的家族,都认为此人的出现是美国的一大幸事。乔治那种不可理喻的说话腔调在我看来似乎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富有喜剧色彩的夸夸其谈,你甚至会荒谬地误认为他是一个缺乏教养、没有文化、粗鲁无礼的年轻人,说起话来一口那种富裕的新教徒阶层所特有的抑扬顿挫的英国腔,这个阶层在当年曾主宰过波士顿和纽约的社交界,而我自己的那些可怜的老祖宗们那时还在东欧的犹太人区里受着拉比[141]的统治呢。乔治看我的第一眼里就透露出优越感和优越感带来的无比恩惠——他似乎就是无所畏惧、一身清白、公正无私、十全十美、刚毅勇猛、坚忍不拔的化身,他身上呈现出一个饱学之士的风采,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做到对任何人都开诚布公。如果不是我那个辛苦劳作的家庭对我苦口婆心的教诲,教诲我做人必须认清目标、坚持不懈,那我简直无法想象自己能够取得任何成绩;而乔治是个一生下来就明白了他这辈子只需自动服从命运安排就好了的人。
在他东七十二街的舒适的公寓里举办的派对上,我几乎遇见了生活在纽约的所有年轻作家,其中有些人已是功成名就。我垂涎三尺地盯住那些围着他转的流光溢彩的年轻姑娘们看,她们中有初入社交场的美国姑娘,有来自欧洲的模特儿,有《凡尔赛条约》签定后被迫举家迁往巴黎的公主们。在过去,我见过不少无足轻重的杂志编辑,我很能理解他们对写作爱恨交加的心情,因为写作是一份随时都可能触礁的艰难事业,因为对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写作的不易正是上帝折磨我们的把戏。那天下午,我还在位于第八大街上的破旧的斯蒂尔曼健身房里亲眼目睹了他那非凡的勇气,他竟然敢与当时的次重量级拳击世界冠军阿奇·摩尔拼死搏斗三个回合,他从这场比赛中得到的收获是一个出血的破鼻子和为《体育画报》写一份报导的素材。我也曾在位于中央公园南边的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做过客,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乔治就是在那里头一次结婚的,有好几个夏天我与一百多号人一起坐在长岛水车镇的黑魆魆的大沙滩上,观看由乔治主持的一年一度的极其奢华的独立日[142]烟火表演,所以说他身上还保留着一个小伙子的冒险精神,即使在他怀着一颗游戏的、善良的、充满好奇的心在这个世界上争名逐利的时候;他做过记者和编辑,偶尔还去客串影视表演。那是在一年多之前(现在我可想起来了,这事就发生在他去世前的几个礼拜),乔治曾给我打来电话,在电话里他的口气非常一本正经,就好像他从来也不认识我,可同时因为他的天性,他又热乎得好像我们前天晚上刚在一起用过晚餐一般——那时我们至少也已经有十年没见过面了——他邀请我去纽约在《巴黎评论》的募捐晚会上发言。我之所以能够清楚地记得我们在电话里交谈的内容,不仅是因为我们在电话里聊得感觉良好,还因为它促使了我在接下来的数周里花了好几个晚上重温了那些他的“参与式新闻”[143]的名作——这些书通过记录下他作为一个踉踉跄跄的业余选手在和强大的职业选手对抗时所遭遇到的不幸和失败,向世人揭示出他那神秘而迷人的生活——和几本他写的短篇集,在书里他把自己描写为一个文雅、睿智、有文化、有贵族气质的绅士,正是这些品质使得熟识他的人们认为他是个人物,而不是一个只知道跌跌撞撞的小丑。
你瞧,他的风度(他记录下曾带着九岁的女儿去看哈佛对耶鲁的橄榄球赛,带女诗人玛丽安·摩尔[144]去扬基体育馆[145]),他那抒情的文字(他为烟火表演写下热情洋溢的赞歌),他对长辈的尊敬(在他为他父亲写的悼词中可见一斑),这些都证实了他是一个优秀的散文作家,拥有一流的写作技巧,能够栩栩如生地描绘出赛场上的情形,而不是一个为了写体育故事而胡编乱造的蹩脚作家。在这些书里,他一再地重复自己在扮演着如同被献祭的童男一般的角色,反复提到了别人指手画脚地斥责他缺乏才华,他长篇累牍地描述了自己因为被人指责在从事着自己力所不逮的事业而体味到如受虐般的羞耻。他戏仿杜鲁门·卡波蒂[146]的风格,描写了自己是如何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而卡波蒂则是戏仿了欧内斯特·海明威的风格;在猛烈抨击詹姆斯·芬尼莫尔·库柏[147]的文章里,他的那种疾风骤雨般的讽刺风格简直就和马克·吐温[148]如出一辙;的确,在观察他人的愚蠢行为而不是自己的愚蠢行为时,他的目光极其敏锐。是啊,我记得一年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谈得甚欢,还有接下来重读他的著作所感到的愉悦,可我不记得克里曼来过电话要和我边吃午饭边聊乔治的死。
我也不相信乔治已经死了。“乔治还没有死”这个想法总是会固执地冒出来,再说他就这么死了,与他那对“形形色色的人生”充满永不枯竭的好奇心也不相符呀。乔治就是喜欢使用“形形色色的人生”这样的字眼,尤其是在他愉快地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非洲的水鸟的时候,但凡看见什么有翅的、有爪的、有蹄的、有毛的、有鳞的、有皮的生物,这只水鸟都会毫不留情地将其攫入湍急的河流。克里曼的意思肯定不是指要和我谈谈乔治·普林顿的死,因为如果有人问我,“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活得最长?在你的同代人中谁会长命百岁?在你的同代人中谁非但不会死,而且会用机智、精确、谦逊、迷人、困惑的文笔写出那不朽的成功,实现了永恒的生命的成功?”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乔治·普林顿”,就像《永别了,武器》[149]里和弗雷德里克·亨利打了一局台球的那个九十四岁的老伯爵。弗雷德里克在与他告别的时候说道:“我祝愿你能永远活下去,”而他的回答是:“我会的。”乔治·普林顿自打一生下来就在朝着永远活下去的方向迈进。乔治对死亡毫无概念,就和,比如说,和汤姆·索亚[150]一样;他的这种想要永生的想法其实与他敢和那些最优秀的运动员较量一番是一样道理的。我担任纽约扬基队[151]的投球手,我参加底特律狮子队[152]的比赛,我在拳击场上与阿奇·摩尔搏斗,都是为了权威地记录下如何在比你优秀的人中间谋生,如何去摆脱随时准备着要毁掉你的一切强敌。
当然,在那些书里隐藏着更多潜在的东西。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和乔治在一起吃饭。餐桌上的他显得十分小心谨慎,而我则一直在思考着他那隐秘的写作动机。我觉得对社会阶层的关注最为深刻地激励了他去以独特的体育题材为主题进行创作,他在体育比赛中小心翼翼地冒险,其实就是将自己置身在一个剥夺了阶级优势的形势之中(除了他那上流社会的风度还依然故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如果说人们对他那良好的家庭出身并未表现出敌意,那他至少知道这种风度在这些人看来只会是一种不合时宜的笑料。)“Me”[153]是他自嘲的第二个自我——即一个工薪阶层的记者——他卸下了因出身名门而无法回避的优越感的重负,他甘愿做一个手法老到的记者,他干这一行乐此不疲。勿庸置疑,他的优越感——具体体现在被他自谦地称为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全球化口音”中,但确切地说那其实是东部沿海地区濒临灭绝的统治阶级的口音,这口音使得他这个敢于挑战的业余人士成为了职业运动员眼里的笑柄。然而,他并没有在《纸狮子》[154]或《业余棒球手》[155]里尝试他那令现代社会茅塞顿开的富于洞察力的“参与式新闻”。在这些书中出现的是另一个乔治,一个操着绅士口音的乔治,这个乔治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去关心社会差异的问题,哪怕这个问题是微不足道的。他在这些书中不遗余力地描绘出了他自己的《巴黎伦敦落魄记》[156]。就像奥威尔一般,普林顿尽力直面世事,用朴素的语言描写出他的所见所闻,为读者阐明了社会的运行方式,也牢牢地把握住了社会的现实。然而,他毕竟没有在巴黎的肮脏、燠热的小餐馆里干过最最下等的活,没有在那些喧嚣的猪圈里被改造成为一个野蛮的奴隶,没有在极度的贫困中认识社会的现实,他甚至也没有像奥威尔那样去尝试一番,奥威尔在英国四处流浪,为了亲眼看一看最底层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相反,他进入了一个一点都不逊色于他自己世界的绚烂多彩的世界,一个职业体育的世界,一个主宰一切的美国流行文化的世界,一个统治阶级的世界。《棒球联赛落魄记》、《橄榄球联赛落魄记》、《篮球联赛落魄记》。通过招摇他在与职业选手比赛时遭遇到的尴尬、失态和无能,乔治实际是在最大程度上张扬了他的风采,而不是损毁它,对他的这个策略我钦佩无比,因此我读他的书时总觉得津津有味。这些以笨拙的业余选手挑战全能的职业选手为广告的书,实际上是关于一个出生在美国最古老的精英阶层的装备精良的业余选手,是如何去吃力地挑战那些美国最新潮的精英阶层——体育界的超级明星们——的装备豪华的职业选手。在《业余棒球手》中,这个镇定自若的大师表现得有些过火,他居然会去羡慕一个沉着冷静的扬基队球童;在《纸狮子》中,他假装自己在担任底特律狮子队的四分卫时连如何控球都不甚了了,可是我清楚地记得在西切斯特的草坪上进行的那场触身式橄榄球赛[157],当时乔治给他的一位密友传出了一个完美的曲线球,那个传球简直是专业得不能再专业了。海明威也被他骗过去了,以致于把他这种挑战职业选手的冒险行为形容为“一个爱做白日梦的人[158]的阴暗面”。那是身为乔治·普林顿的阳光一面,他别出心裁地选择了一份令人倍感身心愉快的职业。他告别了一个光彩夺目的古老的特权世界,进入到一个光彩夺目的崭新的特权世界,只有在美国世界里他才有可能找到另外一种途径来取代他曾经拥有过的特权。那就是乔治真正出色的地方,他能够通过在球场上的拼搏来巧妙地跨越阶级阻隔,通过把自己变成——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笑柄”,而不用像乔治·奥威尔那般在“残羹剩饭”中勉为其难地求生,在巴黎做个可怜的洗碗工,在伦敦做个身无分文、饥肠辘辘的流浪汉,总之,做一个可怕又悲惨——还怀着致命的热诚——的下等人。乔治摆脱了他往日的辉煌,却没有因此失去辉煌,在那些似乎是自我批判的自传性的书里,这样的辉煌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在拳击场上与阿奇·摩尔的肉搏,对于他来说,只是在以一种精致的形式来实践贵人的高尚品德,而且,这种形式还是他独创的。如果人家说“我想要活得开心”,那么他也可以说“我想要成为乔治·普林顿”:因为他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因为他开开心心轻轻松松地就取得了这些成就。
没有人有那样的好运可以随意地与那些有权有势、功成名就的人来往,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对语言和行动如此着迷如此亢奋,对他来说会因此而遭受致命打击似乎是天方夜谭,没有人像乔治那般受到如此众多的人的爱戴,也没有人像他那般建树广博,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不论对谁都能侃侃而谈……我可以一直这么说它个没完没了,所以说与我们这般亲密无间的乔治有一天也会寿终正寝这样的想法,简直就是《体育画报》上的一则小道消息。
我从床上爬起来,从我写了大半夜的书桌上拿起记事本,一边倒翻着书页寻找与克里曼有约在先的记录,一边在电话里对他说:“我不能和你一起吃午饭。”
“可我拿着它呢。我把它带来了。我很愿意让你看一下的。”
“看什么?”
“看小说的前半部分。洛诺夫的手稿。”
“我没兴趣。”
“可是,是你叫我把它带来的呀。”
“我没说过,再见。”
宾馆的便笺纸依然摆放在书桌上,两面都填满了我和艾米待在一起的那个夜晚的回忆,以及他和她之间的精彩对话,所有的这些内容都是在我从艾米家回来到我和衣入睡梦见了我妈妈之间写成的。五分钟后克里曼会再次来电,而在这间隔的五分钟里我正好把我的记录重温一遍,重温我当时是怎么和艾米谈论克里曼以及传记的。我向她保证了我会阻止他写洛诺夫的传记。我向她着重指出了洛诺夫的小说灵感并非来自他的真实生活,而是来自学者们对纳撒尼尔·霍桑的生活所做的很值得怀疑的推断。我还给了她一些钱……我重新看了一遍我的一言一行,可我无法立即确定我的全盘计划,如果那时我确实有什么计划的话。
克里曼从大堂里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怀疑会不会就是他在十一年前给我和那个评论家寄了那些死亡威胁的恐吓信。他在那时候干下了那桩事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如果真的是这样呢?如果真的是一个大学新生的狂热的恶作剧造成了我的不幸呢,如果我过去十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地点都是因为他的恶搞呢?如果这是事实就搞笑了,然而此刻我只得相信那是真的,就因为它的荒谬。我要离开繁华的都市从此再也不回去的决定是可笑的,就像我相信正是这个理查德·克里曼迫使我做出了这个决定一样可笑。
“我过会儿就下去,”我对他说,“我们一起去吃午饭。”我要粉碎你的全部野心,我要毁了你。
我会这样想是因为我必须这样。我不能仅仅谈论这件事,或仅仅把它写下来。在我告别曼哈顿回家之前,我必须控制住克里曼,如果没有节外生枝的话。控制住他是我对文学应尽的最后一份义务。
乔治怎么可能死了呢?我忍不住要反复琢磨这件事。乔治在一年前的去世使一切都显得荒诞。这件事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过去十一年里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怎么可能发生?永远也不要再看见乔治——永远也不要再看见任何人!我是为了那个原因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吗?我是为了这个原因做出那样的决定的吗?我是为了那场意外或那个人或那个荒谬的小事件而决定去过离群索居的生活的吗?我显得如此不可理喻,而那都是因为乔治·普林顿的去世,我甚至都不知道此事。霎那间,我的生活方式失去了可信的理由,而乔治就是我的——我想说哪个词来着?就是影子[159]的反义词。霎那间,乔治·普林顿就代表了所有被我挥霍掉的生活。我竭尽全力从生活中撤退,直退到属于洛诺夫的山头,我放弃了五光十色的生活,在洛诺夫的山头找到了一个避风港。“这是我们的时代,”乔治对我说道,他那独特的声音带着饱满的自信在我耳边回响。“这是我们的人性。我们也不得不投身于其中。”
克里曼带我走进第六大道边上的一家咖啡馆,我们刚点好餐他就开始对我讲起乔治的追悼会。过去我习惯于有规律地调整我每天的例行公务,将每个小时都以我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安排,而现在我发现自己穿着几乎三十个小时都没有脱下来过的衣服,我还意识到我那弹力内裤里的尿垫自昨天晚上起就没有替换过。我坐在桌子前吃午饭,对面是一股决心要控制住我的难以预料的力量。是不是就因为这股力量,我才会在喝橙汁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沉重的包袱呢?这力量在向我示威,与我的威胁和警告正相反,我不是他的对手,他就是比我有优势,我是无法控制他的,他的力量简直漫无边际。我想,犹太人是注定这个样子的。就像埃迪·康托尔[160]、杰瑞·刘易斯[161]、阿比·霍夫曼[162]、莱尼·布鲁斯[163],等等。当一个犹太人激情饱满的时候,他是无法与任何事或任何人建立起一种平静的关系的。我会设想这种样子的人在他那一代人中几乎已经消失了,而温和讲理的比利·大卫多夫那样的人才更符合现代的标准——所以我只能认为,克里曼是现代社会里最后一个煽动者和挑衅者。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那样的人打交道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和许多事情有联系了,不仅仅是出于我对鲜活的生命力的拒绝,而且是出于我必须永远忠实于我自己,必须躲避那个被天真的读者通过我的小说虚构出来的一个虚幻的我,这是一种陈腐的苦劳,所幸我已经从它的乏味中解放出来了。因为我也曾经是一个挑衅者。乔治·普林顿出版的第一本书就是以一个挑衅者的姿态写成的,当时没有人会像他那么做。可我想,现在不会再有这种事了。不,我不是在观看一九五九年的斯蒂尔曼拳击场上乔治与阿奇·摩尔之间的对决,而是我自己在二〇〇四年的曼哈顿的一个不知名的拳击场上与一个擅出怪拳的小子进行对决。
“那差不多就在一年前,在去年的十一月份,”克里曼说,“在圣约翰大教堂[164]。巨大的教堂里挤满了人,座无虚席。共有两千人参加了这场葬礼。也许还不止。开始是一组人在那里唱福音。乔治曾在某地见过这群人,他喜欢听他们唱福音,所以他们被请到了这里。他们的领唱是一个身材颀长、相貌堂堂的黑人,此人被如此隆重盛大的景象所刺激,于是他们刚一开唱,他就放开嗓门吼了起来。‘这是一场庆祝会!这是一场庆祝会!’我想到,哦,天哪,你瞧,有人死掉了,可这是一场庆祝会。‘这是一场庆祝会!大家都说这是一场庆祝会。告诉你的邻居这是一场庆祝会!’于是,所有的白人都随着音乐不合拍地摇头晃脑起来。这么对你说吧,如果乔治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他是不会太满意的。接着是牧师做祷告,再接着是发言者一个个登台演讲。第一个发言的是乔治的姐姐,她讲到他把他们位于长岛的家里的他的房间弄成了一个博物馆,他在那里收藏了各式各样的兽皮和鸟类的标本,他是一个热衷于这种事的孩子,而他收获到的那些藏品也着实叫人称奇。她的语气全无热情,有一种奇怪而绝对的超然和冷漠,只有纯粹又老派的Wasp[165]才可能用这种语气说话。接着是一个名叫维克多·艾曼纽的得克萨斯人,大概五十来岁,或许更老一些。他是个鸟类学的专家,因为他们对鸟类都极其感兴趣,所以他和乔治成为密友。他认识每一种鸟。此人的发言相当简单,就说了他和乔治在一起研究鸟类,说了为了观察鸟类他们还一同做过几次旅行。所有的这些发言都是在上帝的殿堂里进行的,尽管特意提到上帝的只有那位牧师和那帮福音歌手。对于这个话题大家都保持沉默,天,就好像这个话题与大伙儿毫不相干。大伙儿不过是碰巧聚在了这里。接着是诺曼·梅勒[166]。简直是交了狗屎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银幕下的诺曼·梅勒。他那时八十岁,两只膝盖都已不中用,走路要靠两根拐棍,每跨一步不会超过六英寸,但他拒绝被人搀上讲坛,甚至还只用了一根拐杖。他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爬上了高高的讲坛。大家全都一步步向他靠拢过去。征服者[167]到了,高潮戏即将开场。诸神的黄昏[168]。他扫了一眼聚集的人群。他的目光穿越长长的中殿,一直望向教堂外的阿姆斯特丹大道;他的目光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望向遥远的太平洋[169]。他让我想起了《白鲸》里的梅布尔神父。我期待他以一句‘水手们!’为开场白,然后以约拿[170]的教训为题开始说教。可是没有,他也只是简单地说了些乔治的事。他已经不是那个总能引起巨大争议的梅勒了,然而他的每一句话还是清晰地展现出他的个性。他谈到了在最近这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他与乔治之间的友谊,告诉我们他们俩会带上夫人一起去各地旅行,只要那里有他们合作的剧本上演,而他们又一同在戏里担任角色,他告诉我们他们两对夫妻相处得如何之融洽,而我想到的是,好吧,只要经过了漫长的时间洗礼,亲爱的美国,就连诺曼·梅勒也会站在讲坛上代表一个丈夫讴歌夫唱妇随的和谐生活。基督教正统派[171]人士听了他的赞歌一定会起鸡皮疙瘩的,他真是选对了地方来发表这样的高见。”
他一讲起来就没完没了。他意图要消除我们之间到目前为止的不和,要用他那华丽的口才征服我,而它也确实有效:我觉得随着克里曼自我陶醉的表演越来越花哨,我自己在不由自主地变得越来越渺小。梅勒不再能引起争议,连走路都有了困难。艾米不再美丽,连完全控制住自己的大脑都办不到。我也不再拥有完整的思维能力和性能力,连大小便都失控了。乔治·普林顿也已不在人世。E.I.洛诺夫再也不能守住他那个大秘密,如果这个秘密确实存在。我们这帮人如今都已成为“往日的幽魂”,而兴奋的理查德·克里曼却相信他的心脏、膝盖、大脑、前列腺、膀胱括约肌,他的一切都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他,也只有他,还没有受到身体上的限制。对于一个二十八岁的小青年来说,要相信这一点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当然不算什么啰,尤其是对那些一心向往永恒的人来说。他们不是“往日的幽魂”,他们没有失去健全的身体,没有失去自控能力,不会尴尬地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会体会到发生在老年人身上的器官大造反和生命力的丧失;他们是“明日的栋梁”,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从青春走到迟暮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
他的脚边放着一只破旧的公文包,我想洛诺夫的那半部手稿就在里面。也许里面还有艾米在肿瘤的影响下送给他的一些照片。不,要搭救艾米不会是桩轻松的事。无论如何努力地去说服,克里曼都不会轻易地败下阵来;我的劝诱只会使他更加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我琢磨着请一个律师是否会达到目的,或者花一点钱,或者这两种手段都用上——用法律武器威胁他,再用金钱收买他。也许他原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勒索钱财。也许,我想到,杰米不是为了躲避本·拉登而要离开此地的——也许是为了要躲避他。
她:理查德,我是个有夫之妇。
他:我知道。比利是你嫁的老公,而我是你的相好。你不是一直都这样对我说吗?“你的家伙真粗啊。它的根部粗壮结实,头部分外美丽。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家伙。”
她:放弃我吧。你必须放弃我。我们必须结束了。
他:你不想再来了吗?你不想再要那种激情了吗?你再也不想要了吗?
她:我们不会再有这种谈话了。我们不会再像这样对彼此说话了。
他:你现在就想要吗,就现在?
她:不。你闭嘴吧。结束了。如果你再跟我说这种话,我就再也不搭理你了。
他:我现在就在和你说话呢。我想要你吮一吮我那美丽的龟头。
她:去你妈的。滚出我的公寓去。
他:野蛮的情人能让你来潮,而恭顺的情人不能。
她:我们现在不能再说这种话。我嫁给了比利。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比利是我的老公。你和我结束了。不管你说什么都没有用的。
他:投降吧。
她:不,该投降的是你。走吧。
他:我们之间不该这样的。
她:我们现在必须这样。
他:你爱我,所以你会对我投降的。
她:闭上你的臭嘴。别说了。快别说了。
他:我以为你的口才很好。我们玩游戏时你的口才真的很好。我们玩应召女郎和顾客的游戏时,你会说各式各样的邪恶的俏皮话。我们玩杰米遭到强暴的游戏时,你会发出各式各样的悦耳的声音。可现在你就只会说“闭上你的臭嘴”和“别说了”吗?
她:我告诉你我们结束了,真的结束了。你走吧。
他:我不走。
她:那么我走。
他:你要去哪儿?
她:远方。
他:得了吧,亲爱的。你有全世界最漂亮的阴户。让我们玩点新的花样。再说点邪恶的俏皮话。
她:离开我吧。请你马上离开。比利就要回来了。出去。快离开这里,要不我就报警。
他:我要等到警察看见你戴着那样的胸罩、穿着那样的短裤再走。他们要是看见了,也不肯离开的。你有最漂亮的阴户和最下流的本能。
她: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要提到我的阴户吗?不论你怎样对人家解释,他们就是不听你的。
他:这么说让我觉得热火朝天。
她:让我觉得怒火冲天。我现在就离开这所房子。
他:瞧呀,瞧这儿。
她:不要!
(可他没有停止,于是她逃跑了。)
咖啡馆里的人们也许会轻易地误认为克里曼是我的儿子,因为我并没有制止他那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的滔滔不绝,还因为在关键时刻他都会伸出手来碰碰我——碰我的臂膀,我的手,还有我的肩膀——为了使我信服他说的话。
“那天大伙儿的表现都很出色,”他对我说。“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位名叫麦克唐奈的记者。他说了诸如‘我努力保持轻松愉快的心境,因为那是让我在这里不会发疯的唯一方式’这样的话。他说了许多故事来让我们了解乔治的为人。他说得热情洋溢,满怀着对他的热爱。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别人的发言都是冷冰冰的。可你从麦克唐奈身上感觉到的是一种强烈的男性的爱。还有敬慕。还有对乔治的为人处世的理解。我想就是他告诉了我们关于乔治和他的T恤衫的故事,不过也有可能是那个鸟类专家说的。总之,他们是去亚利桑那找寻某一种鸟类的。他们在向晚时分进入了沙漠地带。他们知道那种鸟就是在黄昏时候出没的。可他们没能发现这种鸟。突然,乔治脱下他的T恤衫,把它高高地抛到天上。一群蝙蝠向它扑了过去,它们围绕着T恤衫直到它掉在了地上。于是乔治又把它往天上抛,一次接着一次,用尽力气把它抛得很高。越来越多的蝙蝠在它周围聚集,乔治大声喊道:‘它们以为它是一只巨蛾呢!’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雨王亨德森》[172]的末尾部分,亨德森在拉布拉多[173]或纽芬兰[174]下了飞机,我记不清到底是哪一个了,开始在冰天雪地里跳起舞来,带着他那非洲雨王的无限活力,这样生动的活力你在一万个有财有势的Wasp里只能找到一个。那就是乔治的胜利所在。那就是真正的乔治。一个活力无限的Wasp。我要是能记住更多那个了不起的家伙说的话就好了,因为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可就在那时候,可恶的歌声再次响起。‘哦,赞美我主!赞美我主!’每当我听到‘赞美我主’这句,我都会在心里说,‘他不在这里,大家都知道他不在这里,除了你们。这里是他最不可能来的地方。’在那个演唱组里有各种体形各种尺码的黑人女子。有如柏油桶般的胖女人,有看上去足有一百岁的奇丑无比的光头小女人,还有瘦长、苗条、优雅、漂亮的姑娘,有些姑娘很是害羞,你看见她们的眼神就会明白当她们的主人回来拉上她们去野地里寻欢时她们会感到何等的恐惧。而那些高大的女人有的满怀自信,有的脾气暴躁,还有五六个油头粉面的黑人男子也在那里一路唱着,而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想着的是奴隶制度,祖克曼先生。我以前和黑人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有那么认真地思考过奴隶制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听众都是些白人男女,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一帮吟游歌手。在那个基督会堂里,我依稀看见了最后一点奴隶制的碎片。在他们身后,在环形殿的殿头,有一个金色的十字架,巨大无比,足可以把金刚[175]都钉上去了。我必须要告诉你——我最恨美国的两件东西就是奴隶制和十字架,尤其是当这两样东西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奴隶主们宣称上帝在圣经中告诉他们他们有权拥有奴隶。可那简直就是扯淡,我讨厌这种混账话。接着,又有人站出来发言了。总共九个人发言。”
午饭端上来了,他慢吞吞地喝掉了半杯咖啡,可我依旧保持沉默,我决心不发一问,等着看他下一步要如何来收拾我,如何来使我信服他是一个二十八岁的文学巨人,所以我不该挡他的道。
“你会好奇我是怎么碰到乔治的吧,”他说。“我是在他来哈佛妙文社[176]参加一个派对的时候认识他的。他和我的女友在一张桌子上跳舞。她是派对上最性感的姑娘,所以他把她挑了出来。他棒极了。他做了一个了不起的发言。乔治·普林顿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人家说就是在临终的时候他也会把一切都安排得优雅别致。简直是放屁。他不过是没有机会和人干仗罢了。他是个好强的人。如果真的到了那么一天,他会用朝自己开一枪的方式来告别这个世界的。要叫他在晚上、在睡梦中平静地上路吗?连这么想想都觉得无聊。”
他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乔治写过的一本书,在书里他采访了一些他在文学界的好友,采访的主题就是他所谓的“死亡的幻想”。等我回到家,我在书房里找到了这本书,它叫“业余拳击手”,书的开头描写的是一九五九年他和阿奇·摩尔在拳击场上的冒险,结尾写的是一九七四年的扎伊尔[177],乔治去那里为《体育画报》采访穆罕默德·阿里对乔治·福尔曼的重量级拳击冠亚军决赛。《业余拳击手》出版于一九七七年,当时普林顿正好五十岁,他多数是在接近五十岁的时候研究并写下了这部作品,让别的作家来告诉他,他们是如何想象自己的死亡场面的,对他来说这一定是个有趣的工作——这样的内容,由他描述起来,总是会充满了喜剧感或荒诞感。专栏作家阿特·布赫瓦尔德[178]告诉他,他“想象自己在九十三岁的时候在温布尔登[179]男子网球决赛场的球场中央暴毙而亡”。在金沙萨[180]的洲际大饭店的酒吧间,一位称自己是个“自由职业的诗人”的年轻英国女子对乔治说,“如果能在一个摇滚乐队里弹着电吉他时触电而死就实在是妙不可言了。”当时梅勒也在金沙萨,准备以那场决赛为题写一部作品,他似乎最喜欢被一头动物吃掉的死法——如果在陆地上,就死于一头狮子;如果在海里,就死于一条鲸鱼。而对于乔治自己来说,他会想象自己死在扬基体育场,“有时候作为一个击球手,被一个满脸胡髭的恶汉的一记投球打中脑袋;有时候作为一个外场手[181],在飞奔中一头撞上了一根本来放在内场的标杆”。
真是幽默,真是奇特——乔治和他的朋友们在意识到自己也会死之前就是这样来想象死亡的,那时死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可以拿来取乐的又一个对象。“哦,那样的死法多有趣!”可乔治·普林顿死得既不幽默也不奇特。也根本不是什么幻想曲。他没有穿着笔挺的细条纹西服死在扬基体育场,而是穿着睡衣死在梦中。他死得和我们大家没啥两样:不过是个业余爱好者。
我受不了他。我受不了他那顽童般的特大能量和自以为是的得意洋洋,以及透过那热情洋溢的夸夸其谈显露出来的傲慢。他那咄咄逼人的锋芒——乔治肯定也会受不了的。可如果我想竭尽全力来阻止克里曼写洛诺夫的传记,我就必须克制住起起落落的想要开车回伯克希尔山的冲动。我就必须等到看见他想要用来扩大他的战果的进一步行动。近年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该如何来缓解正面的冲突,我暗暗叮嘱自己不要低估对手的狡猾,因为他把自己伪装成了一泓饶舌的间歇泉。
他喝完第二杯咖啡,突然说道:“洛诺夫和他的姐姐隐瞒了真相,不是吗?”
原来如此,杰米把告诉我的话也告诉了他。那是杰米又一个叫人不放心的地方。如果我把她作为我和克里曼之间的中间人,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胡扯,”我说。
他弯下身去拍了拍公文包的侧面。
“一本小说不能成为证据的,”我说,“小说毕竟是小说,”一边继续吃我的午饭。
他微笑着再次弯下身去,这次他打开了公文包,取出一只薄薄的牛皮纸信封,打开信封,把里面的内容倒在了桌子上,就倒在盘子的中间。我们坐在小餐馆的窗户边,可以看见大街上过往的行人。我放眼望去,只见每个路人都在打手机。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手机正是我想躲避的一切的化身呢?它们证明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这个人人一部手机的世界里,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与那些行为方式大同小异的现代人之间相隔了怎样的千山万水。我想,我已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身份已然失落。走吧。
我拿起照片。总共四张已经褪色的照片,都是瘦高个的洛诺夫和一个瘦高个的姑娘的合影,克里曼让我相信这位姑娘就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弗里达。其中一张是他们站在街道边上,后面是一幢没什么特色的木屋,木屋仿佛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弗里达穿着一条薄薄的白色连衣裙,一头浓密的长发编结成了大辫子。洛诺夫靠在她的肩头,感觉上是大太阳让他觉得疲软了,弗里达是个下巴宽阔的姑娘,她开怀大笑着,露出满口大牙,显得健壮结实、生气勃勃。洛诺夫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一头往后梳的乌发,清瘦的脸膛上显露出一种也许能使人相信他是个年轻的荒漠居民的表情,一半穆斯林,一半犹太人。另一张照片上,他们俩坐在一张野餐的毯子上,笑着望向某个看不清楚的东西,洛诺夫手指着一盘食物。第三张照片上他们俩都大了几岁,洛诺夫往空中举着一只手,弗里达显得更为强壮了,她把自己扮成一只狗,趴在地上乞求着。洛诺夫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是在对她下命令。第四张照片上的弗里达肯定已经满二十岁了,不再在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恶作剧下扮演驯顺的女仆角色,她已经出落成一个高大壮实、不苟言笑的年轻女子;相比之下,十七岁的洛诺夫则显得天真幼稚,似乎除了无害的少年读物外任何诱惑都无法腐蚀他那纯洁的心灵。这样的照片除了克里曼那种狂热发烧的脑袋外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极其平常,大多数人都会合理地认为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弟在一起处得很开心,他们互相取乐,互相理解,这些照片不过是他们的父母或邻居或朋友在二十世纪最初的二十五年里为他们拍下的一些生活照而已。
“这些照片,”我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在小说里,”他说,“洛诺夫把弗里达写成是个挑逗者。”
“在小说里并不存在洛诺夫和弗里达。”
“你省点力气吧,别给我说教什么小说和现实之间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分水岭了。这里面有洛诺夫的亲身经历。这是一份痛苦的自白,小说的形式不过是其伪装而已。”
“如果你说这是一部伪装成痛苦的自白的小说,我倒还会相信的。”
“那为什么写这么一部作品会让他崩溃呢?”
“因为作家有可能由于写作的问题而崩溃。想象出来的生活也会有叫人崩溃的力量,有时甚至更厉害。”
“可我给你看了照片呀,”他说,好像我看的是一组黄色照片,“现在我再给你看看手稿,看你还敢不敢说以非现实的虚构为主题的写作手法就是这本书的原动力。”
“瞧,你的表现太糟了,克里曼。这条所谓的新闻根本就站不住脚,正如你自己想要通过制造轰动效应来在文学界[182]露脸一样站不住脚。”
听到这句话,他立即从公文包里抽出了文稿,将它摆在台子上,就摆在那几张照片上面——共有二三百页,中间绑着一根很粗的橡皮筋。
真是场灾难。这个横冲直撞、冷酷无情、恬不知耻、投机取巧的小青年,他对这本虚构作品所做的结论过于草率,与洛诺夫的初衷绝对是背道而驰的,仅仅因为他拥有了洛诺夫的这本未完之作的上半部分。洛诺夫自己的感觉是他把这部作品搞砸了,即使在他的有生之年完成了它,他也一样有可能不拿去出版的。
“是艾米·贝莱特给你的吗?还是你自己从她那里拿走的?”我问道。“是不是你从这个可怜的老妇人的鼻子底下偷走的?”
他的回答简直是直接吐到了我的脸上。“这是复印件。我是特意为你复印的。”
他还想着要尽量拉拢我。看来我对他是有用的。只要对人家说一句他给过我一份复印件,也许就对他有用了。我怀疑他觉得我是个软弱无能之辈,接着我就想到我一个人待在小屋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使我成为了一个多么软弱的人。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坐在这张桌子前面?他告诉我的每一句话都不是真的,我们之间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他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们也没有约定共进午餐,我也没有要求他为我讲述普林顿的追悼会,也没有要求过要看一看洛诺夫的手稿。我现在确切地记起来到底发生过什么了。你身上有股腐烂的味道,老头,你像尸体一般臭不可闻!我又闻到了这股味道,这臭味从我的膝头往上升,非常像我在艾米住的大楼的走道上闻到的那股味道——而与此同时,这个曾经对我破口大骂的家伙就与我隔着几尺的距离在那里冷静地吃着他的三明治。我居然允许这样的会面发生,我觉得自己和艾米一样不懂得如何来保护自己,我觉得自己大脑进水的程度超出了我的任何想象,我觉得自己虚弱无力。
克里曼看出来了。克里曼故意扶持了我的软弱。克里曼早就对我的状况了如指掌了:谁会想到内森·祖克曼也会有受不了的一天?然而他无法忍受了,他完蛋了,他成了一个孤独渺小之人,一个脱离了粗俗尘世的精疲力竭的逃亡者,一个性无能的去势者,在过着惨不忍睹的生活。只要让他保持困惑,别去挑起他的斗志,这个哆哆嗦嗦的老混蛋就会自动败下阵来。再去读一下《大建筑师》[183]吧,祖克曼:别挡着年轻人的道!
我看着他,如此地高高在上,与我这等小人物屈居一室,不过是为了要宰了我。霎那间,我觉得他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扇门。我觉得坐在那里的克里曼代表了一扇厚实的木门。是什么意思呢?一扇通往哪里的门呢?一扇开在什么和什么之间的门呢?是在澄明与困惑之间吗?有可能的。我从来也没能搞清楚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或者是我遗忘了什么,也或者是他在编造谎言。一扇开在澄明与困惑之间的门,一扇开在艾米和杰米之间的门,一扇通往乔治·普林顿的坟墓的门,一扇就在我的面前开开闭闭的门。他对我来说还有更多的意义吗?我看他就是一扇门。
“有了你的认可,”他对我说,“我就可以为洛诺夫做许多事。”
我嘲笑他说:“你残忍地伤害了一个得了脑瘤的可怜的老妇人。我不知道你使用了何种手段,但反正是你从她那里偷到了这些手稿。”
“我没有做过这种事。”
“你当然做了。她干吗只给了你前半部呢?如果确实出于她的本意,她会把整部书稿都给你的。你顺手牵羊偷走了这部分。而那另外半部你要么是没有看见,要么是摆在房间里的某个你不易下手的地方。当然是你偷的——谁会给人家半部书稿的?而现在,”我赶在他反驳之前抢着说,“现在你又想来欺骗像我这样的老实人。”
他不慌不忙地说:“你的名誉不会受影响的。你已经写过许多书了。你也享受过了冒险的经历。而且,你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是的,”我说,希望这还是事实。
“乔治提到你时总是怀着很深的敬意,祖克曼先生。他崇拜你为激发才华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我认为他对你的崇拜是很有道理的。”
我说得尽量简明扼要,“那好,那么你别再去打搅她了,也不要再以任何形式与我联系。”我把这顿饭的饭钱摆在桌子上,向门口走去。
克里曼收拾东西稍微耽搁了一会,随即追了出来。“你这是在滥用职权。你自己身为一个作家,却想要禁止另一位作家出版他的作品。”
“我不支持你出版一本弄虚作假的书,并不等于我禁止你出版。就算是的话,等我哪一天两腿一蹬上了西天,我就不会再碍你的事了。”
“但是我没有弄虚作假呀。艾米·贝莱特自己也认为这是一段乱伦的关系。是她第一个告诉我这个的。”
“艾米·贝莱特的大脑在手术时被割除了一半。”
“可在我和她谈话的时候还没有。我们的谈话是发生在手术之前的。那时候她还没有动手术呢。那时她甚至连肿瘤都还没有诊断出来呢。”
“可肿瘤已经在她的大脑里存在了,不是吗?她的脑袋里满是癌细胞,不对吗?还没有诊断出来,你说的固然是事实,可肿瘤已经在那里侵蚀她的大脑了。是她的大脑,克里曼。她会晕倒,会呕吐,她被头痛和恐惧弄得失去了判断力,总之,这个女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跟任何人说过的任何话。因此上,她可以说是真正的言不由衷。”
“可是,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嘛。”
“没人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除了你。”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走在我旁边喊了起来,给了我一张既困惑又愤怒的脸。他再也无法轻松面对我对他的蔑视,他要奋起反抗我对他的恶评,这个伪装成肆无忌惮的公牛[184]的下流乞丐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除非连这个也是狡猾的奸计,如果是那样,那么自始至终我都是这里唯一一个被他牵着鼻子走的老傻瓜。“你的见识怎么会和普通人一般浅薄!男人都有一条阴茎,祖克曼先生。他的这条阴茎使他在他们的世界里犯了三年多的罪。然后,丑闻暴露出来,而他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一直隐瞒着这桩事情。然而,到了最后,他还是写了这本书。这本书称得上是他的杰作!艺术在痛苦的良心中升华!审美战胜了耻辱!他自己并没意识到这些——他太害怕了,太悲惨了,所以没法意识到这些。而艾米也被他的苦难吓坏了,所以也没法意识到这些。可是你怎么可能被吓坏呢?你是知道人都是永不知足的!你知道人一旦越界就会欲罢不能!这是一本伟大作家的罪恶的回忆录,这罪恶使他生命里的每一天都活得战战兢兢。这是洛诺夫与他的污点所做的最后的搏斗。这是他拖延了太久的一份努力,他终于克服了排斥的心理。这些你都明白的。别再对它排斥了!这是你的成绩,祖克曼先生。好吧,这是他的成绩。他努力地扛起了这副重担,面对如此英雄主义的行为,你怎么能扭过头去叫他失望呢!他给自己画的这幅肖像绝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相信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在沉睡了四十年之后终于苏醒过来!那实在是太棒了!它就是洛诺夫的《红字》。它就是去除了古怪的罪恶感和愚蠢的玩笑的《洛丽塔》[185]。如果托马斯·曼[186]能够超越自我,那他也会写出这种作品来的。听我说!你应该帮助我!在某种程度上,你该更加严肃地看待乱伦这个问题!你故意回避这个问题是毫无道理的,对你的名誉也没什么好处!对我的反感使得你对真相视而不见,先生!真相就是如此单纯:他放弃了和霍普在一起的那个家,而选择和艾米在一起过一种地狱般的生活,这都是因为他要从少年洛诺夫的悲惨的牢狱中把自己解救出来。我恳求你:读一读这份令人惊叹的文稿吧!”
他已经走到我的前面去了,此时他快速地退回来,把那份复印的手稿硬塞到我的胸口。我停下脚步,手放在两侧,一言不发。我一开始就应该用沉默来对付他的。我本该——这念头我已经动过一百次了——永远待在我那个家里不出来的。我在那里度过的这几年,我建立起来以防外敌入侵来滋扰我的写作的堡垒,以层层的怀疑为基础构建起来的铜墙铁壁——但我还是来到了这里,直视这双闪着狂热的灰色光芒的美丽的眼睛。一个喜爱文学的疯子。又一个。就像我,就像洛诺夫,就像会把自己最为激烈的感情献给一本书的那些人。为什么温柔的比利·大卫多夫不会想到要去写洛诺夫的传记呢?为什么极端无礼、热情洋溢的克里曼不能成为温柔的比利呢,为什么温柔的比利不能成为极端无礼、热情洋溢的克里曼呢,为什么杰米·洛根要属于这两个男人,为什么不能属于我呢?为什么我一定要得前列腺癌呢?为什么我一定要收到那些恐吓信呢?为什么一个人的生命力会消失得如此迅猛如此残酷?哦,希望生活能够获得不同的意义,不同于书本的意义!
陡然间,他的愤怒冲向顶点,但他并没有把手稿砸到我的头上——我还以为他一定会那么干呢,所以我本能地举起双手来保护我的脸——而是把它们直接扔在了纽约的大街上,就扔在我的脚前面一点点的地方。然后,他飞快地蹿进了车流中,在冒着蒸气的小汽车间狼奔豕突,此时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看见这个狂怒的、将要成为传记作家的人被汽车碾得粉碎。
在宾馆里,处理掉我那条浸满尿液的内裤,在洗脸池里擦了一把后,我给艾米打了电话。我想要搞清楚克里曼的手稿是从哪里来的。他给我的那份此刻就放在我的房间里。我从地上把它捡起来带走了。我是一直等到克里曼从我的视野里消失后才把它从地上捡起来带回宾馆的。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做呢?我没有兴趣看这份东西。我不想进一步参与这出闹剧。在我比现在更为年轻、脑子更好使、更为圆滑、更为狡猾的当年,我已经参与过足够的闹剧了。我不想知道洛诺夫是怎么写他自己和他的姐姐以及他们那伟大的灾难的,我也不想再为了我的信念去争斗——我依然相信这场所谓的灾难根本就不存在。不管这个作家在我刚刚起步的时候是如何地吸引我,也不管就在几天前我还特意去书店买下了他的全集,尽管那些书我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有了,我想要摆脱掉这份手稿,我想要彻底摆脱掉理查德·克里曼这个人,他和他的一切都是我无法评价的,都与我看重的任何事物迥然有别。尽管他的全盘努力感觉就像是在演戏,就像一个伪装成有学识、对文学满怀敬意的浅薄之徒在表演一出鲁莽、讨厌、幼稚的滑稽戏,但我还是觉得他是我应得的报应,就像他是洛诺夫的报应一样。如果我坚持去抵制这个滥竽充数的家伙的意图,他的这个意图是用他的精力、野心、执着和愤怒来支撑的,那么我只能预见到我的失败。在我与艾米通完话安排好怎样把这些手稿还到她的手上后,我要给杰米和比利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我要取消合同。我要离开纽约,再也不去看那个泌尿专家了。我身上并没有克里曼无比佩服的坚韧不拔的精神,所以我起码不应该再进一步干预此事了。那个泌尿专家并不管用,我也一样不管用。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我写了一本又一本的书,这或许为我赢得了些许声誉,但我的才华已走到了尽头,我的自我保护也走到了尽头,我很清楚除了消失以外我并没有任何手段来保护我自己。我无法阻止那小子,即使我把艾米带回伯克希尔山或在她的门前放一个警卫,都是不管用的。
同样地,在他处理完洛诺夫之后,我也无法阻止他把他那火热的激情转投向我。一旦我翘了辫子,谁会来保护我的生活故事不被理查德·克里曼玷污呢?洛诺夫不正是把他引向我的文学跳板吗?那我的“乱伦”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会被描写成一个如何道德败坏的人呢?我那个伟大的、寡廉鲜耻的秘密。当然会有这么一个秘密的。当然还不止一个呢。这同样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一个人的英名,一个人的成就,可以在传记作者的不断探究下获得最大程度的认可,这种事情历来如此。一个一辈子都在和文字打交道的人,一个一辈子都在写虚构故事的人,在死后依然会被人家记住,只要为这个人编造一个故事,只要用铿锵有力、坚定明确的文笔来揭露出此人鬼鬼祟祟的肮脏生活,只要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最为微妙的道德问题,同时也不要忘记要怀着其乐无穷的心态。
因此,接下来一定轮到我。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意识到这个明摆着的事呢?莫非我早就有这样的感觉了。
艾米的公寓里没人接电话。我给杰米和比利打了电话。铃声才响了一下录音电话就启动了。我说:“我是内森·祖克曼,我是从宾馆打过去的。号码是……”
突然,杰米本人接起了电话。我应该挂掉的。我根本就不该打这个电话。我应该做这个,我不该做那个,而现在我该做的是另外一桩事情!可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念头,只能被她那迷人的声音勾引过去。我没有从相信我能够改变现状的噩梦中解脱出来——无法改变的现实也发生了变化——相反地,我的想法没有植根于我的现实,而是植根于我的非现实:我的想法是我依然有能力在生命中再发挥一次余热。
“我喜欢和你说话,”我说。
“噢。”
“我想要你来我这儿说说话。”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在沉默中我拼命克制住往日的阴魂逼迫着要我说出来的荒唐话。
“我想我来不了,”她说。
“我希望你能来,”我说。
“这个想法很有趣,祖克曼先生,可是不行。”
我能说什么来打动她呢?我这个疲惫的“往日的幽魂”,既没有惑人的魅力,又没有实战的能力。我就只剩下了可怜的本能:我想,我渴望,我要拥有。还有那想要行动起来的荒唐的决心。终于,我要行动了!
“到我的宾馆里来,”我说。
“你真让我吃惊,”她说。“我从没想到你会来电话。”
“我自己也没想到。”
“你为什么要打电话来呢?”她问。
“自从上次在你家会面后,我就情不自禁有了某种想法。”
“可我恐怕不会喜欢你的想法的。”
“来吧,拜托你了。”
“请你别说了。不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就能叫我越轨的。你以为我是个好斗的人吗?怒发冲冠的杰米?咄咄逼人的杰米?我是个好斗的神经过敏者。你以为理查德·克里曼是我的情人吗?你现在依旧这么认为吗?你到现在应该已经很清楚了,我在性事上已与他毫无纠葛。你在幻想着的女人并不是我。你能明白遇见比利对我是多大的宽慰吗?当我不同意他的意见时我不会听到他一个劲地在那里大喊大叫。”
我能说什么来引诱她呢?我要说些什么才有可能来打动她呢?
“你现在一个人吗?”我问。
“不是。”
“和谁在一起?”
“理查德。他在另一个房间里。他刚刚把你和他之间发生的事告诉了我。我们俩在这里没干别的。他一直在说。我一直在听。就是这样。其余的情节都来自你的想象。你是个多么无可救药的病人,脑子里尽想着那些荒唐事。”
“拜托了,杰米,来吧。”在语言的汪洋大海里,这句话是我能找到的含义最为丰富的一句了,所以我不断地重复它。
“我很傻,”她说,“所以请你别说了。”
我看见了自己,我听见了自己,我的所言所行无不是在出自己的洋相,我讨厌我自己,我的绝望越深,我对自己的反感就越甚,可是多年前因为一场前列腺手术而被突然打破的与女性之间的性联系却因为杰米的出现而再次死灰复燃,我无法控制自己要假装没有做过这种手术的企图,我无法控制自己要表现出我早已不是的那个自我。
“我打电话给你,”我说,“本来是要说完全另一回事的。我并没有事先想好要说这些。我原本以为我已经完全摆脱了这档子事。”
“那可能吗?”她听上去像是在问自己,而不是问我。
“来吧,杰米。我觉得你能教会我一些我早就该学到的事情。”
“那只是你的幻觉。全部都是。不,我不能来,祖克曼先生。”接着,也许是出于好心,也许仅仅是因为想要甩掉我的纠缠,也或许其中确实有部分的真心,她补了一句:“以后再说吧,”说得就好像我和她一样拥有无穷的时间可以消磨可以等待似的。
于是我逃跑了,放弃了曾经是我的力量源泉的那股动力,它曾经挑起过我的勇气,也曾经激发出我的满腔热情和我对外界的抵抗力,也曾经唤起我对不论大小的一切事物的热切关注,并要求我在其中寻找出意义。我没有像从前那样留下来坚持战斗,而是选择了逃跑,我要甩掉洛诺夫的手稿和它激发出的全部热情,我要甩掉看到手稿边上克里曼写下的平淡又庸俗的笔记,看到他用愚蠢透顶的方式歪曲了一切之后必将产生的满腔愤慨。我不想再和他争论,我不是他的对手,我不想再陷入一场无谓的混战,于是——就好像这是一部我一辈子都不感兴趣的作家写下的作品——我把这部我连看都没看的手稿丢进了宾馆里的废纸篓,坐上汽车,在天刚黑的时候就回到了家里。在逃跑时,你会匆忙地做出决定要带上哪些东西,而我的选择是不仅丢弃这份手稿,而且连我在史特兰德买下的洛诺夫的六本书也一同丢下。我家里还有一套,是我在五十年前买的,要陪伴我度过余生,它已绰绰有余。
我在纽约的历险维持了还不足一个礼拜。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比纽约来得更为世俗,待在那里的人们全都喜欢打手机、上饭店、偷情、找工作、看报、在政治中消耗自己的热情,而我还曾想要回到这个原本属于我的地方,想要继续住在那里重拾做人的感觉,想要重新唤醒我本已放弃的一切——爱情、欲望、争斗、同行间的倾轧,所有这些往昔世界给予我的剪不断理还乱的馈赠——然而,如同一部镜头不断跳跃的老电影,我只经历了短命的一瞬,就慌里慌张地打了退堂鼓。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其实并未真正发生,可我还是匆忙地返回了原地,就好像经历了什么巨变。我并未真正地做过什么事,有几天我只是站在那里,不断地回味着我的挫折感,不断地回味着因往日幽魂与明日栋梁的偶遇而遭受到的无情打击。真是场令人倍感屈辱的经历!
如今我回到了适合我的所在,再也不会和任何人发生摩擦,再也不会去觊觎不属于我的东西,再也不会去人模狗样地四处招摇,再也不会去说服人家这个那个,再也不会去扮演已经逝去的时代里的某个角色。克里曼依旧会卑鄙下流地、大张旗鼓地去追究洛诺夫的秘密,艾米·贝莱特依旧无力去阻止他,就像她小时候无力阻止纳粹杀害她的父母兄弟,就像她现在无力阻止肿瘤要夺去她的生命。我会十万火急地给她寄去一张支票,然后每个月的一号给她寄一张,可她无论如何都熬不过今年了。克里曼会坚持到底,也许会因为华而不实地曝光洛诺夫所谓的恶行、自以为是地认为找到了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而在文学界红上几个月。他甚至也许会把杰米从比利身边偷走,如果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烦恼,如果她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蛊惑,如果她厌倦了逃避他那令人恶心的夸夸其谈。那么,就这样一路前行吧,就像艾米,就像洛诺夫,就像普林顿,就像在有生之年里英勇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如今平静地躺在坟墓里的所有人,我也会死的,尽管在我的死期来临之前,我要在窗台边的书桌前坐下,透过十一月清晨的灰暗的光线望向窗外,越过积雪泥泞的道路,看见沼泽地里那片微风拂动下的寂静的湖水,看见层层叠叠倒下的荒凉的芦苇,它那干枯的梗茎上已然结冰,就在这个安全的避风港里,在这个碰不到一个纽约人的地方,在我那每况愈下的记忆力彻底崩溃之前,我要写下《他与她》的最后一幕。
他:比利也许还在离这儿两小时车程的地方。为什么你不到我的宾馆里来呢?我住在希尔顿。一四一八房间。
她:(莞尔一笑)你上次走的时候说,这事让你伤透了脑筋,你再也不想见我了。
他:我现在真的想见你。
她:发生了什么变化吗?
他:绝望的程度发生了变化。我更加绝望了。你呢?
她:我……我……我觉得没那么绝望。你怎么会更加绝望了呢?
他:去问绝望本身吧,问它为什么要变得更加绝望。
她:我必须对你坦言相告。我想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更加绝望。而且,我想即使我去了你的宾馆也是于事无补的。理查德在我这儿。他到我这里来是为了要告诉我你们俩之前会面的情况。我不得不告诉你,我认为你犯了个很大的错误。理查德不过是想写出自己的作品,就像你一样。他显得非常沮丧。很明显,你也沮丧得很。你打电话过来,想在你的生命里添上一笔你并不是真心想要的色彩……
他:我想要你来我的房间。到我这里来,到我宾馆的房间里来吧。克里曼是你的情人。
她:不是。
他:他是的。
她:(加重语气)不是。
他:你前几天自己承认过。
她:我没有。你不是误解了我的意思,就是听错了。你完全搞错了。
他:看来你也会撒谎。好吧,很好。我很高兴,因为你也会撒谎。
她:你怎么会觉得我在撒谎呢?你是在说因为我曾经是他大学里的情人,所以我现在也必定是他的情人吗?
他:我说过我嫉妒你的情人。我把他视为你的情人。可你现在又说他不是你的情人。
她:是的,他不是。
他:那么,你的情人是另外的某个人。我不知道那样算更好还是更糟。
她:我宁愿你不再谈论我的情人。你想成为我的情人——你是那个意思吗?
他:是的。
她:你想要我现在就过去,现在是六点钟。我会在六点半赶到你那里。我最晚可以待到九点钟,我可以带点什么回家,就说我出去买东西了。那样我就必须去买点什么,或者你现在就去为我买点什么——那样我们就能再多待一会儿。
他:你几点到呢?
她:我正在算呢。你现在可以去杂货店里买点什么。我可以找个理由让理查德开路。然后我就打的过去。那样的话我应该六点半可以到你那里了。到八点半我必须走。我们有两个小时。你觉得这主意好吗?
他:好的。
她:那么你怎么说呢?
他:我们可以在一起待两个小时。
她:我今天真是疯了,你知道。(大笑)你是在占一个疯女人的便宜。
他:我是在窃取大选的胜利果实。
她:(笑)是的,你是的。
他:他们窃取了俄亥俄,而我要窃取的是你。
她:看来我今天需要一剂猛药。
他: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个上门推销猛药的。
她:这一切让我想起了峡湾。
他:你说什么?
她:休斯顿的峡湾地区。只要越过别人家的宅基地就能到那里了,我们可以找根绳子荡过去。在神秘的奶咖色的湖水里游泳,湖面上到处漂浮着干枯的老树干,那里的水非常浑浊,你都看不见自己的手,树干上沾满青苔,水面是烂泥的颜色——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种地方游泳的,而且那是我的父母禁止我做的事情之一。第一次是我的大姐带我去的。她是个不怕死的,我不是。她是个被我妈妈的极度注重外表逼疯的人。她是个连我那严厉的爸爸都控制不了的人,更别提我的妈妈了。我嫁给了比利。他最糟糕的地方是他是个犹太人。
他:那也是我最糟糕的地方。
她:是吗?
他:快来吧,杰米。到我这儿来。
她:(轻巧地,飞快地)好的。再说一遍,你住在哪儿?
他:希尔顿。一四一八房间。
她:希尔顿在哪里?我对纽约的宾馆不熟悉的。
他:希尔顿在第六大道上,在五十三街和五十四街之间。在CBS[187]大楼对面。斜对面是沃里克宾馆。
她:噢,你说的就是那个又大又难看的宾馆。
他:对的。我只打算在这里住短短的几天。我来这里是为了探望我的一个病友。
她:我知道你的那个病友。我们别再谈这个话题了。
他:克里曼对你说了她什么?你知道他对一个得了脑瘤不久于人世的女人干了些什么吗?
她:他是想打听到她的故事。不仅是她的故事。还有一个她爱的人的故事,这个人的作品已经失落,名声也不再响亮。听着,理查德是个喜欢给自己施加过大压力的不幸的人。可你不该为这个而误解他。他是个精力充沛、喜欢强迫自己、富于献身精神、有趣的人,他专注于这个现如今已不太知名的作家,已经没人在看他的书了。他被他迷住了,他太激动了,他以为自己掌握了他的某个秘密,他以为这个秘密是读懂他的一个窗口,他以为这个秘密比一般的丑闻来得更加有趣。是的,他有一种想要为他写传记的既疯狂又贪婪的冲动。是的,他会毫不留情地去掠取他想要的东西。是的,他会不择手段。可如果他是认真的,那有什么不可以呢?他想在美国文学中重塑他应有的位置,他需要她的帮助——讲述一个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的故事。不会伤害任何人。故事里牵扯到的那些人早已经作古了。
他:他有三个依然健在的子女。会对他们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你会喜欢别人把你父亲的那种事抖搂出来吗?
她:他与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发生关系时只有十七岁——他情窦初开时年纪更小,才十四岁。就算这件事情性质很严重,他也是无辜的,他还是个小孩子嘛。这不能算是耻辱。
他:你真是宽容大度。你认为你的父母在读到洛诺夫小时候的这件事时会像你一样宽容吗?
她:我的父母在礼拜二投票支持了小布什,所以答案是不会。(笑)如果你想要得到他们的赞同,那你就干脆什么也不要出版了,我的父母从来也不懂得什么叫宽容。你没有一本书会被他们认为是适宜出版的,我的朋友。
他:那么你呢?如果你发现你的父亲也有过这档子事,你会对他宽容吗?
她:那确实不容易。
他:你有姑妈吗?
她:我没有姑妈。可我有一个弟弟。我没有孩子。可如果我有的话,如果我和我的弟弟也发生过这种事,我不会希望我的孩子知道的。可我想有些事比这个更重要……
他:拜托,别跟我提什么艺术。
她:那么,你又是为了什么奉献一生的呢?
他:我不知道我为了什么奉献了一生。我做了我该做的,别的我不知道。你知道报纸上会怎么宣传这本书吗?你知道评论家会怎么议论这本书吗?他们要做的都将与艺术无关,更别提什么真理了,他们甚至不会想到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越轨行为。他们要做的只是挑逗起读者的购买欲。如果洛诺夫还活着,他会后悔自己学会了读书写字的。
她:他已经死了。他不会后悔。
他:他只会遭遇到恶毒的诽谤。这些人会有什么良好的居心吗,这些道貌岸然的假道学,这些言语刻薄的女权主义者,这些叫人作呕的、不可一世的文学渣滓,他们只知道恶意地诬陷。有许多好心肠的评论家会认为他是个伟大的性犯罪者。你现在在笑什么?
她:你在讨我的欢心呢。你不是在想如果你提到“言语刻薄的女权主义者”,我也许会考虑在二十分钟内就赶到你的房间吗?你是不是以为像我这样有教养的姑娘听到了这句话也会放开胆子去干的?所以说,你不仅窃取了大选的胜利果实,还窃取了女权主义者的胜利果实。小布什和贝蒂·弗里丹[188]。(突然之间,她的口吻尖刻起来,就像电影里的女阿飞)听着,你想要我过去吗——你到底想不想要?或许你只想在电话里把理查德·克里曼唠叨死?
他:我不相信你。我不相信你说的关于克里曼的话。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她:好的,好的。这和我们俩在一起待上两个小时有关系吗?信不信我都随你好了,如果你不相信我,而且你也不想再叫我过去了,那没关系。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你还想叫我过去,那也同样没关系。如果你相信我,你也想要我过去,那还是没关系。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吧。
他:现如今,是不是你们这些三十岁的年轻女人都是这么超常的镇定自若?还是你们的耐心只能够维持这么点时间?
她:都不是。
他:那么就只是有文学野心的三十岁女子啰?
她:不是。
他:那么是出生在靠石油发财的休斯顿家庭里的三十岁女子吗?是那些过于自信的年轻女子吗?
她:不,是我。你是在和我说话呢。
他:我爱慕你。
她:你不了解我。
他:我爱慕你。
她:我看你是被我迷得发疯了。
他:我爱慕你。
她:你不会爱慕我的。你不会。这不可能。这句话毫无意义。我觉得你只是个一心想要冒险的人,可你自己还不知道。你,你这个把所有的经历都抛在脑后十一年之久的人,你这个除了写作和思考以外把什么都弃绝掉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你这个把自己的生活降低到柴米油盐的程度的人,你怎么还会去爱呢!不过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回到了大都市,他发现自己想要重新回到生活中来,而要回来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他那没有理由的、没经过大脑思考的……得了,他自己知道他被怎样一种没来由的冲动给彻底控制住了。我是在和一个原本非常有理性、非常讲原则的人说话,可这个人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平衡,为了一个不明智的愿望而自告奋勇地奔向一个悲惨世界。然而生活本身就是这样的,不是吗?人们就是这样铸造自己的生活的。你知道,你的理由可以随时随地地证明这种说法——如果确实如此的话,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波澜起伏就是人生的本质。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一样:波澜起伏。除此之外你觉得你爱慕我的唯一可能的理由就是,你是个此刻没在写作的作家。等到你开始下一部作品,全情投入地写作这部作品时,我们就会看到你有多爱慕杰米·洛根了。不说了,我马上过去。
他:你答应上我的宾馆里来,对我来说,意味着你是在自告奋勇地奔向一个大麻烦。莽撞的时刻。这就是你现在的状态。
她:莽撞的时刻会导致莽撞的遭遇。莽撞的时刻会导致危险的决定。你也许不会那么强烈地想要提醒我这点吧。
他:我想,在你坐上出租车到我这儿来的一路上,一定会这么提醒自己的。
她:好吧,我说了你是在利用大选的胜利果实。所以说是的,你说对了。
他:你正在穿越康拉德笔下的阴影线,首先是从少年到成年,再从成年到别的什么。
她:到疯狂。我一会就到了。
他:好啊,快点,快点投身到疯狂里来吧。把衣服脱掉,跳进这个峡湾里来吧。(他挂断电话。)跳进这潭奶咖色的、漂浮着干枯的老树干的死水里来吧。
(就这样,在顷刻间他更为疯狂——又疯狂又兴奋的一瞬——他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包里,除了那部还没有看过的手稿和那几本洛诺夫的旧书,拼了命地跑了出去。除此之外他还能干什么呢[他自己就老是喜欢说这句]?破碎就是他唯一的出路。她在往他这边赶,而他却走掉了。一去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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