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京师大学堂国文科教员林传甲编撰《中国文学史》(1904),请同在大学堂任教的“东文兼世界史、伦理、外国地理、代数、几何教员”江亢虎(绍铨)作序,江对“年二十,著书已等身”的作者之“奋笔疾书,日率千数百字,不四阅月《中国文学史》十六篇已杀青矣”,实际上颇有微词,理由是:“况林子所为,非专家书而教科书。”参见江绍铨《中国文学史序》,《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3页。意思是说,此书不同于古人“瘁毕生精力”之“著述”,只是为了便利初学而写作。区别“教科书”与“专家书”,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提法。此后百年,中国学者撰写无数大同小异的《中国文学史》,很少人认真反省这一著述本身的内在限制,因而使得“教科书心态”弥漫于整个学界。
一直到今天,绝大部分《中国文学史》,都是应某种教学需要而撰写的。因教学需要而编撰“文学史”,不见得就一定不好,如刘师培的《中国中古文学史》和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至今仍是学界乐于称道的名著。本书第一章“新教育与新文学——从京师大学堂到北京大学”,从新式学堂的科目、课程、教材的变化,探讨新一代读书人的“文学常识”,具体论述时,除了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我还讨论了民初代表桐城、选学两大文派的《春觉斋论文》(林纾)、《文学研究法》(姚永朴)、《中国中古文学史》(刘师培)、《文心雕龙札记》(黄侃),以及五四新文化时期的四种重要著述,即《欧洲文学史》(周作人)、《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词馀讲义》(吴梅)、《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因吴梅《中国文学史》讲义的发现,促使我反省另一个问题:上述九书,之所以体例迥异,是否跟大学里的课程设置有关?回头看1918年北大发布的《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其中明确规定:“文科国文学门设有文学史及文学两科,其目的本截然不同,故教授方法不能不有所区别。”前者的目的是“使学者知各代文学之变迁及其派别”,后者的功用则为“使学者研寻作文之妙用,有以窥见作者之用心,俾增进其文学之技术”《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1918年5月2日《北京大学日刊》。。新文化运动以前,虽无明确分工,可林传甲与姚永朴二书的巨大差异,同样蕴涵着“史的传授”与“文的练习”两种截然不同的课程设想。一讲历史演变,一重艺术分析,在早年北大的文学教育中,二者各司其职,各得其所。“文学”与“文学史”并重,这本是很好的设计,可惜,1950年代以后,随着“文学史”课程的一家独大,教书的蜻蜓点水,听讲的走马观花,文学教育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相对于侧重“各代文学之变迁”的“文学史”,专注于“研寻作文之妙用”的“文学”课程,一般来说,可以讲得比较深入。不妨以吴梅在北大国文系的教学为例。吴梅的学术路数,与那个时候在北大占主流地位的“文学史”想象,有很大的缝隙。其承担的两门课程,一属“文学史”(“近代文学史”),一属“文学”(“词曲”)。若《词馀讲义》之“明示条例,成一家之言,为学子导先路”,以及“大抵作词规范,粗具本末”,那是吴梅的拿手好戏;至于像《中国文学史》那样,辨析什么“文章之运与世运递迁,一代体制,有因有创,道在自然,初非矫异”,确实非吴梅所长参见吴梅《曲学通论》(又名《词馀讲义》)一书《自序》(《吴梅全集·理论卷》161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以及吴梅《中国文学史》讲义(《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318页)。。文学史乃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作为教员,不管你喜欢或不喜欢,你都必须认真准备,并按时走上讲台。这种讲授及著述形式,显然不太适合于性格沉潜、风流蕴藉,更喜欢专精之学的吴梅。因此,无论是早年任教北大、中大,还是抗战中流徙广西、云南,吴梅都不曾提及其北大时期的文学史著述。去世前几个月,吴梅给弟子卢前写信,作身后之托。回首平生,清点自家著述,居然只字未及《中国文学史》,可见这三册讲义,在吴梅心目中没有什么地位参见陈平原《不该被遗忘的“文学史”——关于法兰西学院汉学所藏吴梅〈中国文学史〉》,《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1期。。
与世人之普遍推崇“通史”相反,我对“专论”的学术含量更为看好。记得好几年前,中国学界争先恐后谈论陈寅恪时,很多人叹息其因外在环境的制约而没能写出一部“中国通史”最早谈及此问题的,当属“与寅恪先生可以说是两代姻亲,三代世交,七年同学”的俞大维,在那篇流传极广、文情并茂的《怀念陈寅恪先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1分,1969年)中,有这么一段话:“他平生的志愿是写成一部‘中国通史’及‘中国历史的教训’,如上所说,在史中求史识。因他晚年环境的遭遇,与双目失明,他的大作(Magnum opus)未能完成,此不但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如果从千古文章未尽才的角度,谈论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对大学者施展才华的限制,那我同意;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世人往往将“中国通史”坐实,理解为具体的著述形式。陈先生无疑是很讲“通识”的史家,无论讲课或著述,其眼光从不为一时一地一民族一文化所限。可假如从著述体例考虑,撰写“通史”又恰好不是其着意经营的目标。并不是晚年双目失明或精力不济,而是其研究及著述深受欧洲汉学以及传统中国学术的影响,以专深的论文,而不以系统的著作为主要工作方式参见陈平原《学者的幽怀与著述的体例——关于〈陈寅恪集·书信集〉》,《读书》2002年1期。。
陈寅恪仅有的两部“通史”性质的著述(《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和《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都是课堂讲义,正式出版时,作者再三谦称“本为供初学读史者参考而作”,“本不敢侈言著作也”,并非无的放矢。因为,在此之前,寅恪先生的所有论文,均假定读者为同行专家,故单枪匹马,长驱直入。只因生逢乱世,流徙四方,时刻面临死亡的威胁,方才不能不更多考虑如何将平生所学,用最便捷的手法,尽可能保存下来。日后这两部著作受到学界的高度评价,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他的专论更为精彩。
更为决绝的是钱锺书,除了1960年代初奉命主持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版《中国文学史》唐宋部分的编写工作,没有出版过任何通史性质的著述。坚信“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拒绝成为“朝市之显学”,除了淡泊与矜持,还有学者的洞察秋毫。选择这么一种自由自在的读书及著述的态度,是因作者看透了,自家所治文史之学,谈不上规划人生、影响世界;而那些冠冕堂皇、体系严密的理论大厦,迟早会坍塌,变成无人光顾的遍地瓦砾。与其如此,不如转而抚摸“文明的碎片”,从中读出宇宙的奥秘与精义。不是“通史”,也未见“体系”,这种“坐而论道”的姿态,是作者的自觉选择。今日学界,对于《谈艺录》《管锥编》的意义,已经有了相当清晰的理解。
不能说撰写“通史”,就一定是“教科书”;也不是一提“专家书”,就非写成片断式的“谈艺录”不可。但吴梅、陈寅恪、钱锺书的例子起码提醒我们,那些四平八稳、玲珑剔透、体系完整、面面俱到的“文学史”,很可能适应于课堂教学,但不是理想的学问境界。现代中国学人之所以追求知识的系统化,话越说越长,书越写越厚,这一趋势,很大程度是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大纲造成的洪子诚曾比较自家所撰不到14万字的《当代文学概说》与将近40万字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还是这本不足14万字的小书稍有可取之处。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许多事情其实并不需要说很多的话;有时,说得越多便越糊涂,还会把点滴的‘意思’,稀释得不见踪影。”(《回答六个问题》,《南方文坛》2004年6期)。我能理解大学课堂对于“教科书”的需求,但我更欣赏“孤行其意,虽使同侪争之而不疑,举世非之而不顾”的“专家书”参见刘知幾《史通·辨职》,刘知幾著,浦起龙集释《史通集释》28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后者无疑更有可能达到“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著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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