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室优雅的咖啡色,半开的木门后珠帘轻巧地垂下来,颗颗洁白圆润的珠子如莹莹珠泪。阳光顺着细密的缝隙洒落在地上,留下道道狭长的光斑。窗前风铃叮当乱响,长短不一的金属细管相互触碰发出清冽的回声,如童年的歌谣,遥远而凄凉。柜台上有一盆勿忘我,几朵玲珑楚楚的小花开得异常寂寞。
千寻穿着素色长裙,微垂眼眸,眼角纹路微微向上挑起,是隐而不发的高傲和冷漠。她把自己最珍爱的唱片放在店里隐秘的角落。她发誓,如果第一个找到这张唱片的人是个年轻男子,胸膛温暖,身上带有肥皂干净的清香,那么她就爱上他。
记忆里,她干爹就是这样的男子。
那年千寻的母亲19岁,在长街转角,邂逅手捧百合花的男孩。
“你也喜欢百合花?”难得上街的她偶遇同道中人,欣喜地问。
“不,是我母亲喜欢。”男孩微微一笑,从树叶间隙漏下的细碎阳光在他微扬的嘴角跳跃。
女孩心里一颤。在她看来,于浑身臭汗、满口脏话的异性世界里,这样的男孩太特别——谈吐文雅,温顺平和,可以为取悦长辈绕大半个城买新鲜娇艳的百合花。
因此,她对他顿生好感,开始习惯抱着大朵大朵百合花站在那个转角等待。她固执地一直等,一直等,直到长大后应父母的要求结婚生子之后都无法忘记当年那个如百合一样的男孩。
某个大雨滂沱的雨夜,她手捧大束百合花走在寂寥的长街。
雨打百合,亦打湿她幻想的不期而遇的憧憬。
突然,一辆黑色轿车飞驰而来。她来不及避闪,泥水溅湿白裙子,鲜血模糊了笑容。百合花散落在地上,瞬间呈现惨败、颓唐的模样。
雨水倾盆而下,雨刷不停左右摇摆,如同电影一帧一帧剪辑。女人飞坠的姿态盛开于车内男人眼底光无可抵达的位置。身体落地之前,女人眼中模糊的影像终于清晰,她看清车里坐着的就是当年那个气质如百合花般的男孩。
很快,她的家属赶到事故现场,表情除了震惊只余悲伤。女人努力支起身子,惨白的嘴唇贴在泣不成声的丈夫耳畔,留下一句:“别哭,你好好生活,并且我的车祸……不要追究……”几秒钟之后,她便永远沉睡在丈夫臂弯围成的天地里。她不知道车内的男人早已成家立室——这样才最好,她永远活在和他初遇的时日。
忘了说,她初为人母,女儿千寻刚刚满月。
于是,千寻便在两个男人的悉心照顾下成长。他们将自己对千寻母亲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千寻身上,竭尽全力地给她最好的生活。可不论眼前的一切有多么好,千寻依旧思念母亲,她常常想:那个喜欢百合花的母亲是否真如父亲口中所说那样高贵沉静,还是像干爹嘴里说的那样温柔可人呢?如果母亲知道我已厌倦了这样富贵的生活,会不会给我一间萦绕百合花香的温暖小屋呢?
终于,她鼓起勇气逃离了那个爱的囚笼,去寻找自由和答案,还有梦中的男子。她希望,他不要像父亲一样,为了工作而忽略母亲;也不要像干爹一样,无意的笑容就惹得母亲心许一生。
一个阴雨天,百无聊赖的千寻坐在唱片屋里用汤匙搅拌陶瓷杯底温热香浓的咖啡。
事实上千寻并不喜欢雨,她迷恋明媚的阳光。她苍白的生命里缺少那种自然而然、摊开手掌便能够无尽索取的温暖,生父和干爹的爱虽然真实、厚重,却不细腻。
门前的珠帘摇晃了几下,继而被掀起。进门的男子身穿浅色休闲套装,雨水顺着他黑色的发梢温柔流泻,他脸庞清俊,略长的刘海儿下有一双深邃的眼睛,细看却觉得冷漠而疏离。他挑选了很久,屋子里很安静。走到柜台左边迎墙直立的唱片架前,男子停下脚步,伸手拿起一张黑胶唱片,正是千寻珍藏的那张。千寻停下手里晃动的咖啡勺,站起身来。她这才注意到男子的手指细长纤秀,骨节突出而分明。男子走向千寻,右手握着唱片。千寻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复杂,有些欣慰、有些凄凉,最终微微笑了。她仰起头,修长的睫毛下眼神郑重。
她问:“你是谁?我喜欢你。”
男子认真注视千寻,嘴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带你去公园。”男子用低沉柔缓的声音轻轻吐出几个字。
“好啊!”千寻笑如春光。
他陪她乘坐旋转木马,她带他在空地狂奔,他们并肩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
夜风清爽的夜晚,他和她赤脚在公园人工湖边的沙地上舞蹈。身后月华如水,千寻把脸深深埋进他的胸膛,沐浴露的淡淡清香混合男子身上特有的气息让她沉醉。
这样的幸福让两人迷醉——男子停下步伐,不再一个又一个城市流浪放逐,女子亦忘记了父亲和干爹,相信这个男子会是她的未来,尽管他从来不说爱她。
他从来不说爱她,尽管他那么小心翼翼地呵护她,费尽心思地博她欢笑。很多时候连千寻都茫然:“他究竟爱不爱我?为什么他从不提及自己的过往?为什么他从不询问我的以前?在他心里,究竟有怎样隐秘的故事?”他不说,她也不再追问。那么孤芳自赏的千寻,又怎么会放下骄傲和矜持,去索取一个人的爱情呢?
当他们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时候,千寻的干爹来了。
男子出去买咖啡,目的地很远,但两个都是挑剔的人,不愿意将就。
时间错开的短暂空隙,透明的珠帘再次被掀起,是干爹来了。他怜爱地看着独坐在角落里的千寻,她与她的母亲无比相似,却远远比她母亲要任性和坚持。他无法开口责备,只是单纯地看着她。千寻倔强地扬起头,眼里泪光闪闪。她相信自己没有错——无论是选择自己的生活还是爱情,却缺乏正视干爹目光的勇气。
干爹问:“他对你好吗?若你爱他就留下来吧,长大的女孩子是留不住的。跟你父亲说声对不起,他会体谅的。”干爹声音里有叹息的意味,“在外面受伤了记得要回家。”离开前,珠帘被掀起很快又放下,干爹迟疑许久才低声问道:“他,爱你吗?”那一瞬千寻无言以对,泪水再也忍不住。“他爱我……”千寻的声音单薄得连自己也不敢确信。干爹微微一笑,不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百合的香气消失,只剩珠帘叮咚乱响,敲击千寻的心。
“那句话是说给谁听的呢?自己吗?为什么声音单薄得连自己都无法确信呢?”
男子曾经爱过一个女孩,不为千寻所知,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男子心底永恒的伤疤。
女孩叫简,温暖却有距离,如猫般慵懒,漫不经心,笑容甜美如同融在季风里的花香。
简是随遇而安的女孩,热衷流浪。
那座城市在简踏足过的所有城市里最为特别——碎石子铺道,花色斑斓的彩绸、水晶流苏装点的小店随处可见,生活节奏缓慢、轻松。简迈着轻快的步子穿行于风格古朴的小路上,留下一连串快乐的音符。大概是由于兴奋过度,简和埋头走路的男子撞了个满怀,他诧异的目光游移在撞到自己怀里的陌生女孩身上。
“对不起。”女孩说,语调从容不迫,丝毫不慌张。
“没……”男子的话还未说完,简就跑开了。
故事由此开始,年少轻狂的孩子相信缘分,相信上天的安排,相信一见钟情。可惜男子不知道女孩需要的不是爱而是依赖,就像一只猫,只在主人怀里才会撒娇。
“你走过很多地方?”
“嗯。行走让我感觉安全。”
“其实没有人真正喜欢流浪,只不过还未遇到能让自己安定下来的人罢了。”
这段对话出现在他们第二次邂逅时——于同城一家雅致的西式餐厅,两人错肩,眼神交汇,电光火石。
许是男子发梢飘扬的肥皂香动摇了行走在路上的简,她停下脚步,为男子停留。
简喜欢听歌,于是他们共同开了一间唱片屋,精心打理——木质架台整齐地放满简旅行时从各处淘来的外文CD,墙的四面悬挂油画,门帘是咖啡色水晶流苏,优雅小巧的勿忘我绽放在白色的吊篮里,风拂过,满室洋溢着爱尔兰咖啡的余香。简喜欢放很老很老、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黑胶唱片。
他小心经营着他和简的爱情。
春天他们去城郊放风筝,放飞整个冬天蜷缩不得舒展的倦意;夏天他们躲在刨冰小屋,喝可以续杯的奶茶,拭去彼此额上的汗珠;秋天,落叶染黄忧伤,两人相互依偎追忆甜蜜时光,任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冬天他们拥抱着取暖,大笑:“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同一座城市待久了,会产生厌倦。同一个身边待久了,亦是如此。
简要的不是爱,她要的只是在疲倦时可以依靠的肩膀,休息够了,继续上路。
那天,男子如往常一样,早起,赶公交车去地处城区边缘的唱片屋。
他左手提着塑料袋,里面有酸奶、巧克力蛋糕和两只没熟透的青苹果,心想要好好犒劳昨夜守在店里的简。推门进屋,他不停地呼唤简的名字:“简,简……”久久没人回应,暧昧不明的灯光摇曳着这无声的告别,空落落的屋子剩下了他落单的背影。圆木桌上两杯香气腾腾的咖啡还在冒着热气,旁边一张印染泪水的淡紫色信纸上放着简贴身的鱼骨吊坠,信纸上熟悉的字体刺痛他的眼:祝你幸福。
“爱不再继续/一个人离去/另一个人学会忘记……”CD 机里,声线沧桑的女歌手低唱。他呆坐在原地,手里握着那枚吊坠,坠子上还残留着简身体的余温。他不敢打电话给简,他害怕听到电话那端是其他人的声音。他唯一能做的是离开,离开他和简恋爱的城市,追寻风的影子。
有时候,我们说命中注定,但我们却不知道,命中我们是注定要分离。
后来他来到千寻居住的城市,阴差阳错地进了千寻经营的小店。
入眼的一切如此熟悉和相似:淡淡倾泻的水晶流苏,灯光柔婉,柜台上摆放的勿忘我,隐约的咖啡余香……男子用恍如隔世的眼神打量面前似曾相识的唱片屋,最后目光落在屋里最暗淡的角落,柜台左边,一张曾经陪简满大街寻找才淘来的老唱片安静地存放在CD 架上,干净而与世无争。
他抬起头,是一张温暖而陌生的脸,在说:“你是谁?我喜欢你。”
他怀里是一条鱼骨吊坠,它刺痛他的心,它见证了他和简有快乐却无结果的爱情。
他怀里是一条鱼骨吊坠,它让他无法开口对另一个女子说:“我爱你。”
“虽然他不说爱我,”千寻想,“但我可以说爱他呀。”
千寻终于鼓起勇气去争取爱情,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为他放下身段和尊严的。
千寻喜欢他去为她买咖啡,喜欢他看她时宠溺、温柔的眼神,即使有时候是模糊的,仿佛在看一个隐约的影子。而这一天,千寻决定自己去买咖啡,他从来没有喝过她亲手煮的咖啡,也从来没有机会感受她独到的好手艺。这天千寻要对他说:“我爱你。”也要问问他:“你爱我吗?”
男子笑着看千寻跑来跑去地忙碌。他喜欢安定,他并不是热衷流浪的人,之所以放逐,是因为伤心。而现在,千寻让他重新安定下来。前尘往事如一场旧梦,简是慵懒、漫不经心的猫,跳进他梦里,打乱他的阵脚,可当他伸手去抓时却逃走了。他追不上她的脚步,只能跟在她身后,保持适当距离,远远观望。而千寻不同,每次他想开口说爱她时,胸前的鱼骨吊坠就刺得他的心隐隐作痛——也许只有等待,等待时间带走他对简的最后一丝眷恋和希望。
千寻将热气腾腾的咖啡送到他手里,然后终于开口,声音有些颤抖地说:“我……爱你。”
为了这一刻,她还特意换上了干净的白色连衣裙,心里盘算要不要给他一个吻。
还未等到回应,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男子拿出手机,那边传来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音量之大连站在旁边的千寻也听得见:“您好,这里是市中心医院。有位小姐出了车祸,要进行高位截肢。我们找不到她的任何亲人,只在她的钱包里发现了您的号码。她目前的状况非常糟糕,麻烦您过来一趟好吗?她叫简……”手机那头的人接下来说了些什么他已经无心细听,愣愣地僵在原地。
那个热爱旅行胜过生命的女孩,那个为了流浪甘愿舍弃爱情的女孩,竟然失去了双腿,她能够依靠的人通通不在身边,她怎么办?男子瞬间茫然无比。
千寻的脸色变了,羞涩的神情转为阴沉和失望,她继而低头用力地咬了下嘴唇。他怎么忍心离她而去?胸前的鱼骨吊坠仿佛要燃烧起来,烈烈作痛。如果一定要辜负一个人,那就辜负眼前的千寻吧!起码她还很健康,起码她还有疼她的亲人,起码她受了伤还可以回家;而病床上的简如断了翅的蝴蝶,脆弱而单薄,摇摇欲坠。
男子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声音很轻却那么清楚地回响在屋里,尾音里隐藏着于事无补的歉意,“对不起……”他没有再说话,打开门径直走出去。
门外,阳光明晃晃的,令人徒增伤心。
男子胸前有什么东西掉下来,发出清脆的响声,是那条鱼骨吊坠,简留下的鱼骨吊坠。他没有俯身去捡。千寻怔怔地站在阴影里,手上的咖啡洒落一地,满室咖啡余香。她就这么目送男子决绝地走远,久久回不过神来。
原来是她错了,是她自作多情,她以为的幸福原来只是虚幻泡影,她所深爱的人竟因为一通电话而决然离去。
而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背叛过他们的爱情,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开口说过爱。
千寻满身疲惫地走回家。
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冷清无比。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看到书桌上有一盆放置不久的百合花,清雅的香气满室萦绕。随花附赠的白色卡片上墨迹淡淡,是干爹潇洒的笔迹:千寻,不要为不值得的人哭泣。床头摆着父亲送的绒毛娃娃,触感柔软,表情可爱,是一只无忧无虑微笑着的轻松熊。
千寻抱住那个绒毛娃娃,像抱住仅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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