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篇:认识蒙台梭利
蒙台梭利,意大利伟大的教育家,著名科学家。1870年8月31日,玛利亚·蒙台梭利出生在意大利安科纳地区的基亚拉瓦莱。她的父亲是贵族后裔,性格平和;母亲博学多识、善良、开明。蒙台梭利是独生女,她深得父母的宠爱,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
5岁那年,因为父亲工作调动,全家迁往罗马。在那儿,蒙台梭利开始了她多彩多姿的求学过程。13岁时进入工科学校工科组就读,在当时,极少有女孩子进入工科组。读书期间,她对数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也是以后她认为发展“数学心智”是“培养抽象思考能力最好途径”的思想来源。
20岁时,她从自达文奇工科大学毕业了。但是,她拒绝了父母亲要她当老师的建议,决心研读她热爱的生物学,并执意进入医学院就读。然而,当时社会很保守,没有女子就读医学院的前例,而蒙台梭利几经奋斗才在22岁进入了医学院,也因此更加忤逆了父亲,父亲切断了对她的经济支持。她不得不靠奖学金及家教维生,度过了那段学医的艰难路程,但却奠定了她生物学的深厚素养。
尽管蒙台梭利以她的才华和勇气突破当时的束缚,26岁时就以最优异的成绩成为意大利首位女医学博士,震惊全国。遗憾的是,她却不能改变社会对女性的偏见,最终只能在罗马大学精神病诊所做一名助理医师。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机会,她接触到了智障儿童,转而开始了对智障儿童的治疗和教育问题的研究。她开始阅读关于特殊教育的著作与相关的研究报告。在此期间,她还去了巴黎和伦敦参访有关低能儿童教育的机构。
在该诊所工作的两年时间里,蒙台梭利察觉到,儿童除了食物外,还会在屋子里到处乱抓、乱摸、寻找可以让两只手操作的东西,以练习他们的抓握能力。这种认识奠定了她教育理论中“发展智力需要通过双手操作”的基本理论。而且,通过两年的体验,她认识到,低能儿童要克服智能不足,主要还得靠教育的手段,不能只用医药去治疗。这种看法颠覆了仅以药物治疗的传统偏执方法。
1898年,蒙台梭利在意大利都灵教育会议上讲演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儿童心理缺陷的精神病主要是教育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教育训练比医疗更为有效。”这个观点让医学界和教育界感到震惊。
不久,蒙台梭利被教育部长任命为国立特殊儿童学校校长。任职期间,她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低能儿童的教育工作。她后来说:“在特殊儿童学校工作让我得到了实践经验,可以说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个真正的教育学学位。”
在特殊儿童学校,蒙台梭利把自己根据特殊教育著作与报告所研究出的方法,实际应用到那些孩子身上;同时,她也为学校同事和罗马的老师们预备了一套针对低能儿童的“特殊观察法”,以此来了解孩子的需要,去帮助他们智能的进步。
同时,她更是针对孩子们的实际问题,用心研制了各式各样的教育工具,帮助他们“手脑并用”,增进智能。每天从上午8点到晚上7点,她都和儿童在一起,观察他们,了解他们,并做笔记分析和比较,不断研究出更好的办法。两年后,孩子们学会了她认为不可能做到的许多事,他们不但会读会写,而且还通过了罗马地区为正常儿童们举行的公共考试。
对自己所取得的成就,蒙台梭利并没有陶醉其中。她开始考虑,低能儿童经过合适的教育可以达到正常儿童的标准,那么,正常儿童就应该能达到更高的水平。为了证明这种方法应用于正常儿童的可能性,她决心重新研究“正常教育学”。
1901年,蒙台梭利回到罗马大学,开始了求学生涯。在那里,她潜心研究生物科学、实验心理学、正常教育学、教育人类学等有关学科,试图彻底探索人类成长的自然法则,找出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7年后,她找出了人类生命发展的规律,逐渐形成了她的初步思想和理论。
1907年,在罗马优良建筑公会的支持下,为她带来了研究和验证提升正常儿童智力的机会:1月6日,第一所“儿童之家”在罗马贫民窟圣罗伦斯区正式成立,3个月后,第二所蒙台梭利“儿童之家”成立。
蒙台梭利在1912年和1915年两次访问美国,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她的教育法获得旧金山博览会唯一两个金牌奖。1913年,美国蒙台梭利教育协会宣布成立。以蒙台梭利的名字命名,或采用了蒙台梭利方法的学校一度达200多所。
1934年,墨索里尼下令关闭意大利所有的蒙台梭利学校,查禁蒙台梭利的著作。她本人也被迫逃往西班牙。后因西班牙爆发内战,她前往英国,随后辗转反复,在世界各地游学演讲,在荷兰、印度等地都留下了她的踪迹。直到1947年,意大利政府才请她回国重建蒙台梭利学校。晚年的蒙台梭利仍然不辞辛劳,到各国去做巡回演讲,呼吁通过教育改造世界,促进人类的和谐发展。
1952年5月6日,蒙台梭利在荷兰努特维克逝世,享年82岁,她为儿童和人类精神的复兴奉献了一生。
蒙台梭利教学法
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孩子的行为和思想趋向正常,使教育呈现全面性的秩序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孩子的缺点。
在教育实践的同时,蒙台梭利还将最初使用于低能儿童和正常儿童的实验、教育方法进行总结和整理,在师友们的鼓励与催促下,于1909年写了《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这是她论述幼儿教育理论和方法的第一部著作。该书出版后,被译成20多种文字传播到世界各地。
蒙台梭利一生著述颇多,除了《蒙台梭利教育法》之外,还有《蒙台梭利手册》、《教育人类学》、《高级蒙台梭利方法》、《童年的秘密》、《新世界的教育》、《儿童的发现》等书,这些书至今在全世界仍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长期以来,还没有一个教育家能把儿童期当作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研究,而蒙台梭利却以科学的精神发现了“童年之秘”,所以这也就成了幼儿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告诉人们的不仅是一些崭新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启发了教育的态度,带来了教育方法上的导引,使“教育”幼儿成为真正的可能。
蒙台梭利一生著作就是她教育思想的结晶和集中体现,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九大方面:
1.“工作”是人性的表现,也是人性的特征,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能够“开创生命、发扬生命”的特性。
2.孩子喜欢“工作”甚于游戏。
3.“独立”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目的,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孩子们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而自己发展他的生命,成为一个未来的强人。
4.孩子能够自由选择所能、所喜的事物来探索,才会有兴趣学习,也才能产生学习意愿。因为儿童们所选择的,一定代表着他们内在有某种特别的需要和兴趣。
5.幼儿的成长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在生命的开始就已经存在。在这伟大的规律中,幼儿个体为了成长,会不断地显露出“内在需要”来,驱使着幼儿主动地去接触环境,以满足成长的目的。
6.“适应环境”是幼儿一切智能成长的原因。
7.在智力的发展上,儿童有各种官能的“敏感期”出现,在特定的敏感显露期内,官能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满足,就会快速的发展。当然这种敏感显露时间的长短和出现的迟早,是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的,也无法使之提前或延迟,因此也就成为幼儿教育所重视的“个别差异”理论的根据之一。
8.说话和阅读都是自发性的行为,有其一定的发展规律,而且孩子书写行为的发展其实早于阅读。
9.奖惩对幼儿的学习不能产生“诱因”,不但无效,而且有害。
实际上,所有的这些思想可以归结于一点,那就是蒙台梭利所认为的——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孩子的行为和思想趋向正常,使教育呈现全面性的秩序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孩子的缺点:杂乱、不听话、自私、吵闹、心神不定、幻想、爱说话、撒娇、贪玩等,转而成为一位具有自我驾驭能力、有自信心与安定感、诚实、慎重、不犯错、品格优良、富于正义感、拥有自发性纪律、听话、懂礼貌、能够正确使用自由、守规矩的好孩子。
可以说,这种思想构成了蒙台梭利的教学基础,并由此产生了举世闻名的蒙台梭利教学法。
不同凡响的儿童之家
“儿童之家”实际上是能供给孩子发展机会的“环境”,它是“公寓中的学校”,不仅有家的内涵,如成员相互关爱、辅助,环境中的一切设备也都符合儿童的需要,而且更是幼儿受教育的场所。
蒙台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法是在“发现”与“实验”交替研究的过程中,加上她的“慧眼”和“仁心”而总结出来的。
从36岁成立儿童之家,到82岁去世为止,蒙台梭利一直用科学的方法,一面研究儿童在成长和接受她的新教育法中(实验)所自然表露的情况(新发现);一面根据新的发现,继续研究其中的道理,不断地找出新的、帮助孩子发展的有效方法。“儿童之家”就是这样一个让蒙台梭利有充分实验机会的舞台。
对蒙台梭利来说,“儿童之家”的成立有着很特殊意义。因为在此之前,她一直找不到把自己的教育理论用到正常儿童身上的机会。因为当时意大利政府这样规定:年满6岁的小孩子都必须送往当地的公立学校就读。所以,“儿童之家”的成立,才让她有机会从事正常儿童的教育实践;“儿童之家”的成立,不仅是蒙台梭利从事正常儿童教育的开始,同时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儿童之家”是住在这儿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所以,在无形中,学校就成了家庭的一部分,家庭与学校也有了共同的教育目标和理想,这一点,是与其他学校的不同之处。当然也因为有共识,家庭与学校才能建立良好的关系,家长也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与学校密切配合。这也是“儿童之家”兴办成功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儿童之家”的成立,把家庭社会化的问题解决了。因为在妇女外出工作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孩子没有人看护,通常是家庭里最苦恼的事,而“儿童之家”的成立,正好解决了这个烦恼。
“儿童之家”实际上是能供给孩子发展机会的“环境”,它是“公寓中的学校”,不仅有家的内涵,如成员相互关爱、辅助,环境中的一切设备也都符合儿童的需要,而且更是幼儿受教育的场所。“家”里的大人必须经常改造“学校”环境,使它更适合于儿童的各项发展。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研制了能促进儿童心智发展的各种教具,来发掘他们无穷的潜能;也不断的观察中,她总结出了教师应该扮演的角色。
关于“儿童之家”实施的教育方法,蒙台梭利做了以下说明:
为了让孩子在身心方面都能获得均衡发展,除了注意孩子在生理上的发育外,另外也要从教育学的立场研究其个别差异,让他们接受语言练习,使其从事有助于感官训练与生活礼仪培养的一些基础工作。并且,只有在家庭组织中,才能永远保证在教导的过程中,编制许多适合他们的教具,供其学习。
在那里,蒙台梭利应用在60位3~5岁儿童身上的方法取得了惊人的成果。欧洲各报章杂志、书籍对“儿童之家”做了大量的生动报道和描绘,这促使各国的参观者络绎不绝,交口称赞,誉为奇迹。
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运用自己的教学方法,展现了相当惊人的成效,再加上欧洲各报章杂志对“儿童之家”的精彩报道,因而引起了旋风般的参观热潮,来自世界各国前来“儿童之家”参观的访客络绎不绝。
1918年,英国伦敦州立教育委员会也派出代表前往“儿童之家”考察。当时,受命前往的代表是LLC学校的校长哈奇逊夫人,她为了深入了解蒙台梭利学说,以便回国后提出报告,还曾就读于蒙台梭利门下,向她学习这套教学法。后来,她在自己的学校中,自费设立了一个蒙台梭利教学班,其成效相当卓著。
还有一个名叫巴特拉姆佛加的英国人,在去澳大利亚的途中经过罗马,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参观了“儿童之家”,他深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吸引,一度想要放弃航海计划,投入到这个学习天地。后来,他在第二次造访时终于决定留下来。学成之后,他回到英国,在英国设立了“蒙台梭利会”,协助推广蒙台梭利教育法。
不仅在英国,在瑞士、荷兰等国家以及世界各地,纷纷仿效设立了“儿童之家”,并邀请蒙台梭利前往开设师资训练课程。所有实施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地方,也都得到了良好的成绩。
0~3岁是教育的黄金期
儿童的智力和性格,从出生到3岁,就已经完成了60%,而且这3年具有天才般的吸收能力。所以说,0~3岁之间,是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时期。
大脑生理学家说:“人类的脑细胞数目大约有160亿个,这个数目在一出生时就已经固定,终其一生并不会再增加。”
但是,这并不是说,人一生下来,聪明与否就已经命中注定了。实际上,人自出生后,脑细胞的数目虽然不再增加,但是,在出生后的头几年中,脑的重量、体积却会与支持它活动的血管及血液量一起以极快的速度不断增多;细胞与细胞之间也会因外界刺激的日渐增多,而不断地生成、发展,分化出许多神经纤维通路,用以应付以后更为复杂的吸收。
越是低等的动物,它们的生活能力在出生后的短时间内就能发展完全,因而头脑就比较简单。而身为高等动物的人,与此完全不一样!人类的初生儿是以未成熟的情况来到世间的,他的基本功能随着时间的退役慢慢才能成熟,经过的时间越长,头脑的各种“网络”就更为复杂而精密。
然而,脑细胞功能并不会自己成长。刚出生婴儿的脑部恰似一张白纸,要有外界足够的听、视、触觉等感官的刺激,各种功能才会逐渐发达,刺激得越多,发展得也越快。但是,这种快速发展的时间并不会持续一生,它只存在于出生后短短的几年内,其中又以0~3岁之间为黄金时机。
大脑生理学家的研究报告指出,儿童的智力和性格,从出生到3岁,就已经完成了60%,而且这3年具有天才般的吸收能力。到了6岁,脑细胞的组织完成了80%,在这一时期如果能以游戏化的学习方式教孩子音乐、语言、文字或者绘画活动,他的大脑才会有明显的进步。从6岁到8岁,这两年脑部的发育达到了90%。也就是说,儿童要进小学一年级时,大致上就已经决定聪明与否了。所以说,0~3岁之间,是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时期。
在20世纪初期,蒙台梭利就已经提出3岁前教育,她甚至也强调两岁以前更重要。因为,两岁是迈向3岁的前站,假如前站没有播下良好的种子,又怎能期待下一步开出灿烂的花朵呢?所以说,从出生到两岁这短短的两年间,也是非常的珍贵了!
蒙台梭利认为,孩子从生命之初就不仅开始有了肉体,也同时有了精神,孩子是同时拥有精神生命与肉体生命的。所以,她提出,生命的开始既然是始自受孕的那天,幼儿教育(胎教)也该从那一天就开始。这种想法在当时极为超前。
所以,一个生下来资质优异的儿童,假如缺乏后天良好的教养,他的发展也会非常有限。
人类运用潜能的比例,也可以看出聪明的程度。据精神科医师指出,普通人只使用了潜能总数的4%,所谓“天才”的人,却使用着更多的潜能比例,父母如果能够帮助孩子充分开发潜能,实际上就是在“制造天才”了。
因为蒙台梭利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她主张以“提早教育”和“感官训练”来开发儿童的潜能。她设计出了符合儿童不同阶段的各类教具,使儿童借着亲自操作的机会,提高基本智力,同时也达到开发潜能的目的。
侧重感官训练的原因是人类的学习始自感官(视、听、味、触、嗅等五觉)的直接接触(具体),例如一生出来就会吸吮,小孩子喜欢用手去摸东西(由具体到抽象),所以,增加儿童智力的第一步就是培养他感官机能的敏锐性。
蒙台梭利以“吸收性心智”的有无,把人生的幼儿期和其他时期划分开来。幼儿期工作的重要性超过其他时期的教育,在那里有着成人心理与行为方式的几乎一切秘密。
俗语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经验说法,但从文化与知识中证明它,却是人们几千年文明史后的当代发现。所以,幼教工作者应当是最好的专家。
但是,遗憾的是,人们所做的恰恰相反——对幼儿教育投入的力量最少。而且,做幼教工作的人,又似乎总是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差,这就使人类自身的发展速度放缓。
近20年来,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大脑生理学家的研究,证明了蒙台梭利所说“人到3岁时在智力和性格上已经定型了60%”的道理,也知道了她为什么说“两岁以前更重要”的原因。
所以,在孩子的童年,如果父母不培养他健全的人格,期待他长大后能够拥有健康成熟的处事态度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而已。
孩子更喜欢“工作”
儿童的“工作欲”正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能”,在顺境下,工作这种本能会自然地从内在冲动中流露出来。
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可用“工作”两个字来综合,这里所说的“工作”与通常所理解的概念有所不同,它泛指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活动。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她声称在“儿童之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实——儿童竟然“喜欢工作甚于游戏”。儿童喜欢操作教具,并从教具中得到满足与乐趣,毫无厌恶与疲倦的表情。
她说:“儿童的‘工作欲’正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能’,在顺境下,工作这种本能会自然地从内在冲动中流露出来。”她认为,儿童的工作与成人的工作性质并不相同,它有以下特征:
1.遵循自然法则,服从内在的引导本能;
2.无外在目标,以“建构为人”或称自我实现、自我完美为内在目标;
3.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性与建构性的工作;
4.需要独立完成,没人可替代或帮助完成;
5.以环境为媒介来改进自己,形成自己与塑造自己的人格;
6.依自己的方式、速率进行,为自己的内在需求而重复;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的目的是训练孩子的手眼协调,做事聚精会神,而且能有秩序地完成一件工作的能力。同时,也借助于四肢的活动,使孩子的人格、智力与体能同时得到发展。
对孩子来说,他的“工作”目的是为完成自我。所以,当孩子严肃地做面前的那个工作时,父母千万不能认为那是毫无意义的。其实,在他看来,他是在做着一件神圣的事。
蒙台梭利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工作可充当中介作用,将传统教育中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自由”与“纪律”有机地联系与统一起来。也就是说,工作可以促进非压迫、非强制的纪律的形成。
蒙台梭利还具体分析了工作之所以能促使孩子纪律形成的原因:
首先,从生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儿童肌肉的协调和控制。儿童之所以能遵守纪律,实际上意味着他们具有正确支配自己行动的能力,而幼儿最大的困难是缺乏这种能力,通过各种工作可起到协调、控制肌肉的作用。
其次,从心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培养儿童的意志力。儿童服从纪律的先决条件是有一定意志力的,因此,意志和心灵的形成必须先于服从,而使儿童全神贯注于作业则是培养意志的一个途径。在工作过程中,对意志的激发和抑制的能力就可得到发展。
最后,工作有助于培养儿童的独立性。所谓“独立性”,即能自我支配,依靠自己的器官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要求。如果使儿童沉浸于工作,使他们学会“依靠自己”,从工作中获得乐趣,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人人都会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儿童之间没有嫉妒,没有争吵,良好的纪律就体现出来了。只要儿童自发地工作,在工作中,他就会学会尊重他人的工作权力。并且能够懂得“善”和“良好的规范”。
从蒙台梭利的分析来看,显然,工作能促进纪律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由工作的性质、特点决定的。因为工作欲是儿童的一种内在冲动,工作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必经之路,所以,只要引导得法,就可导致非压迫的纪律的建立。
蒙台梭利说:“真正的纪律是通过工作第一次显现出来的。到了某一时刻,儿童对一项工作有了强烈的兴趣,我们从他脸上的表情和长时间全神贯注于一项活动就可以看出,这个儿童已走上了纪律之路。”
在形成纪律的过程中,蒙台梭利完全排斥了“说理”的作用。她认为,幼儿仍处于潜意识向有意识的过渡阶段,大人的说教不会奏效。此外,采取强制命令去束缚儿童将压抑儿童的个性,这就违反了自由原则。
澳大利亚著名教育家康乃尔认为,自由、工作和秩序是蒙台梭利为儿童营造的建筑物的三根主要支柱。
编制适合孩子的教具
教具不同于玩具。“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教具不同于玩具。“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也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这样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
另外,因为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的在于让孩子集中注意力,不会被其他因素干扰。但在孩子能完全熟悉这个基本的功能后,它才能被允许与其他教具变化使用。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设计的感官教具大致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及使用要领:
首先,根据其用途,把教具分为不同的种类,每一类教具基本上都由若干部件组成。所有部件除了某一维度(如大小、重量、频率高低等)有量的差异外,其余的性质相同。例如,训练感知重量的教具,所有的部件均同质、同形,只是每个部件之间存在量的差异,以便使儿童通过操作这套教具,训练对重量感觉的敏锐性。
其次,每种教具各训练一种特殊的感觉,在训练时,应尽可能排除其他感官的干扰,以便使所要训练的感官得到的印象尽可能纯正和清晰。例如,为了训练触觉,要求儿童将眼睛蒙上,或者在暗室中操作触觉的教具,以便排除视觉的干扰。只有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这种工作或教育才具有最大的发展价值。
最后,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逆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的本身,也影响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相对来说,玩具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并不明显,制造玩具的目的只是想利用孩子的好奇心,赚取父母口袋里的钱。但给孩子买回去后,玩不了多久,玩具就成了废物。而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教具取代了玩具,成为教育的最重要的辅助者了。
蒙台梭利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根据荷兰宁惠斯公司的记录,至今已有349种之多,但到底哪些是蒙台梭利自己研制的,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一定是经由后人研制出来的。
其实,这非常符合蒙台梭利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从来不认为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知道,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发展也一定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所以说,只要合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要求和作用,父母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不要再去买那些复杂的,连自己都搞不明白的电动“玩意儿”,以免让孩子和自己生气。
蒙台梭利认为,“教具”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做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作用。但使用者必须非常明白,它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鞭,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而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并不是玩具。
蒙台梭利教具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教具的最重要目标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每种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儿童的因素,每种教具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但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在设计或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主要目的是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的重要性。
根据蒙台梭利为“儿童之家”写的手册上说明,教具有动手教育、感官教育、语言与知识、自由、书写、阅读、做算术、及品德教育等8项。为方便陈述,后人又将它们归纳成以下4项:
日常生活教具
“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苏格兰的男人穿裙子”,从这两个陈述中,就可以引申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质:首先,它依各种文化的不同,内容也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动大都可纳入这一项目中。基于这些原因,蒙台梭利并没有替这项训练列出教具的目录,而希望导师能协调“智能启发”与“文化常规”的双重要求,自己研制教具,整备环境。
依照美国的分类,将日常生活这项练习分为4大类:
1.动作:例如,划直线走路等;
2.照顾自己:例如,穿脱鞋子、衣服等;
3.照顾自己的环境:例如,拔草、浇花;
4.礼貌:例如,打招呼等。
感官教具
这类教具的范围包括视、听、嗅、触、味、温、压、辨认立体以及色彩等各方面的感官训练,将颜色、气味等抽象的感觉带入具体实物,用来启发孩子认知的敏锐性,为进一步的教育目的打下基础。例如,“嗅觉瓶”练习辨别气味浓淡及各种气味之间的感觉不同,让孩子经过亲自体验而有清楚的辨认能力。
这项教育的作用是:
1.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帮助感官本身的发展;
2.形成婴幼儿“自发性”的发展,也就是进一步让婴幼儿会自动地观察和思考;
3.为使幼儿能适应现在和未来的社会,因而必须先奠定他们对环境卓越的观察力,养成从观察到试验的科学习性;
这三种目标,都能够在蒙台梭利教具的教育效果中产生出来。蒙台梭利教具操作,训练儿童的“工作历程”(秩序观念和习性的培养),远比要求他的“工作结果”(会做)更为重要。关于这一点,请父母和老师一定要特别重视,不要本末倒置。
语文教具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运用间接的方法来帮助孩子发展,在语文练习上也是这样。她先不直接教儿童拿笔写字,而是从日常生活练习开始。她主张在孩子出生后,父母就应该提供一个充满语言文字的环境,让他自然地由感觉到领悟周围的一切。
例如,从小就不断地对他说话;在他学会走路后,就在孩子用的毛巾上写上他的名字等。孩子的成长需要相当的时间,所以父母要渐进地去培养他,让他具有直接学习与领悟的能力。
另外,父母也可在孩子的周围预备许多不同内容的书籍、图片,让孩子去接触、去翻阅,逐渐丰富他的常识。
数学教具
蒙台梭利认为,人类的学习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的。所以,在面对“数学”这种纯抽象概念的知识时,让孩子觉得容易学习的唯一方法,也只有通过具体、简单的实物为起始。让孩子在亲自动手的过程中,先了解实物的多与少、大和小,再自然而然地联想起现实与抽象间的关系。
要以孩子为中心
以孩子为中心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通过对孩子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
以孩子为中心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通过对孩子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的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的一生奠定智慧与品格的良好基础,培养自主和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生命自然而然地发展,看上去好像很随意,但实际上,却充满着由小到大、由简而繁的秩序和规律,这就是自然法则。在观察中,蒙台梭利注意到了生命“自然发展”的事实,她发现人的“完成”,实际上是自己经过不断的活动来达成的。
蒙台梭利发现,婴儿在出生以前,就具有了发展的预定计划,因为这个计划从生命的一开始就已存在——人的受精卵就会成胎,变成人。这个“预定计划”也按着大自然定下的步骤,产生了自我实现的活动,不断地自我活动,完成了伟大的生命。
幼儿在心理与生理上的发展速度不尽相同,所以儿童成长阶段的进程也会各自不同。然而相同的是,为了使身心成长,从胚胎个体开始,会有很多的内在需要出现,“内在需要”会导致“个体”主动地去寻觅,找它要的“东西”,以满足迅速成长的目标。例如,刚出生的婴儿饿了,他会闭着眼睛找,用嗅觉去找奶香,用嘴唇去找奶头,解决饿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注意不到这个事实,不能明白孩子会因“内在需求”而驱使他“主动活动”,反而认为孩子只是一个被动的空容器,需要父母填塞。事实上,孩子需要父母的“援手”而不是填塞;需要父母了解并尊重他的“内在需求”,帮他好好长大成人!
所以,父母能做的,就是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任由他在其中自由选择,满足他的内在需要,使生命能够自然发展,一步步建构成一个完美的大人。
这些成果的获得,与父母在儿童学习发展过程中的适当介入有很大的关系。在“引导”儿童时,父母必须让他不太感觉自己的存在,这样,如果有需要,父母可以随时帮忙,而决不会成为儿童与经验之间的阻隔物。
父母在一旁等待,并随时准备与孩子分享及分摊愉快与困难的经验。如果他需要父母同情,父母应该乐意并且全心地回应。父母应该带着无比的耐心去对待他缓慢的进展,用热忱和高兴去迎接他的成就。
儿童也是人,也需要尊重,尤其他天真无邪、前途无量,更该这样对待。父母所要求的,也就是他想要的。
蒙台梭利认为,要了解孩子的所需,就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他们,因为他们常不自觉自己的所需。这些是来自生命的呼唤,根据不可知的法则,期望能表露出来。至于表露的方式,我们所知有限。当然,孩子长大成人需要借助一种神圣的力量,就好像孩子的形成,也是借助此种力量从无到有一样。
在这个奇妙的过程中,父母所做的干预必须是“间接的”,必须充满敬意地等待儿童成长。
成长的环境很重要
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
后天的成长环境对人出生后的智能发展有决定性的影响。蒙台梭利说:“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实际上,蒙台梭利教学法包含了四大要素——环境、教具、教师和儿童。但综合起来,它们应该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的环境。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生物目的,即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另一个是社会目的,即个人能适应并利用环境。而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使两者结合,使每个儿童的潜能在一个有准备的环境中都能得到自我发展的自由。
蒙台梭利指出,儿童的内在潜能是在环境的刺激、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怎样为儿童预备环境呢?蒙台梭利认为,对于新生婴儿而言,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母亲必须喂养子女,当她出门时不应单独将子女留在家中。儿童需要营养与连结母子间的爱,因为它们可解决儿童适应上的困难。婴儿唯有与父母相处,效仿其言行,才能成长而适应世界。
对于3岁以后的儿童,蒙台梭利主张为其提供一个能激发其活动动机的预备环境。所谓“有准备的环境”主要是针对3~6岁的幼儿而言的。根据她自己开办“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蒙台梭利对“有准备的环境”提出了以下标准和要求:
1.必须是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2.能提供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的生活设备和用具;
3.能丰富儿童的生活印象;
4.能为幼儿提供感官训练的教材或教具,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5.可让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6.能引导儿童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
蒙台梭利所谓的“有准备的环境”就是一个符合儿童需要的真实环境,是一个供给儿童身心发展所需的活动和练习的环境,是一个充满自由、爱、营养、快乐与便利的环境。
实际上,环境对个人的影响实际上远比遗传重要,它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智愚和成败!在教育上,后天良好环境的影响能够弥补个人先天的不足,诱发内在的潜能,使人性向正常化的发展。
蒙台梭利认为,个人的成长一定要与环境相适应,如果不能相适应,人的基本能力就不能发展甚至会消失,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不能生存。比如,1920年在印度北部发现的两个狼孩的,她们不但失掉了人的本性,而且将她们带回“人”的世界后,因为年龄已大,她们没有办法适应人类的生活方式。
任何事物,包括人,想要生存,就非得适应环境不可。也就是说,“适应环境”也是万物的一种本能。当然,人类的各种智能与体能都是因为适应环境而增长的。
蒙台梭利认为,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结果,是和两者之间的内容(品质、频率和数量)以成正比的关系而发展的。也就是说,如果能给儿童一个非常丰富,能提供学习刺激的“环境”,而儿童在这环境中也能勤勉,多方去“适应”,那么其智能成长的速度和品质一定会非常好。
长期的教育经验使蒙台梭利坚信,环境对人的智力、心理的发展是举足轻重的,决不能够忽视。
重视感官训练
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
重视幼儿的感官(或称感觉)训练和智力的培养,这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特色,也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显著特点之一。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中,约四分之一的篇幅专门论述感官教育及与感官教育有密切联系的知识教育。蒙台梭利重视感官教育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儿童正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为了不失时机,使感官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其次,感官是心灵的门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儿童在进入“儿童之家”以前,已在没有正确指导的情况下吸收和积累了大量杂乱的印象,而正确的智力活动是建立在清晰的概念之上的,所以,整理印象应是儿童智力发展的第一步,这也需要通过感官教育才能办到;
最后,与“智力低下与其说是医疗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这一基本信念有关。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对某些因感官存在缺陷而影响心智发展的儿童进行及时补救。只要这些感官缺陷在敏感期之前被发现,就有可能通过感官教育得到较大的改善。
基于这些认识,蒙台梭利对儿童的感官教育极为重视。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她说:“幼儿常以触觉代替视觉或听觉,即常以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因此更应该重视触觉。”
读、写、算的训练
3~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教育者应该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
在是否让幼儿学习读、写、算的问题上,一般心理学家认为,幼儿期应该把获得生活经验,及通过活动、游戏等形式去发展各种能力作为主要任务,不应该过早学习文化知识。
与此相反,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教育者应该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
现在,主要以写字为例,简单介绍一下蒙台梭利教幼儿学习的有关方法。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坚决打破常规,写字练习在先,而阅读练习在后。她认为,文字的书写关键在于握笔,即肌肉的控制能力,所以,主要通过触觉的训练就能循序渐进地过渡到书写练习。蒙台梭利识字法的渐进程序大致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练习执笔、用笔的机械动作,训练儿童的肌肉机制和握笔能力。可以把属于手工作业的绘画练习当做握笔能力训练的间接准备。
第二阶段,掌握字母的形体,大致可分为3个步骤:
1.通过视、触、听觉相结合的练习,了解字母形体。可以从砂纸上剪下大型的手工体字母,贴在方形的硬纸板上,让儿童把视、摸、描和发音结合起来。
2.辨认字母的形体。即当儿童听到某个字母的发音时,能从所给出的一些字母中辨认出该字母的形状,并选出来。
3.记住字母的形体。教育者可以把字母放在桌上,几分钟后,再问儿童:“这是什么?”以使儿童巩固记忆。
通过这些步骤,儿童就可以掌握字母。当儿童熟悉字母后,就可以给他一支笔,临摹字母,开始练习写字。
第三阶段,练习组字和词。因为意大利文的拼写和发音十分接近,所以这一点对儿童并不困难。儿童由于通过多次的触摸等活动,知道了字母的形状,很快就能“爆发”出写字的欲望和能力来。这时他们会连续地写,到处去写(包括路上、门上、墙上乃至面包上)。儿童的这种举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服从内部的冲动。在“儿童之家”中,据说4岁的儿童毫不费劲地就学会了写字,这在当时曾被视作奇迹。
掌握了文字书写的技能之后,儿童再开始阅读学习。阅读教学及算术教学也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有时可采用生活中的实例,但主要的途径仍然是各种感官教具。
经过实验,蒙台梭利证明所有的儿童都具有学习读、写、算的能力,遗憾的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6岁前的幼儿已经进入了学习的敏感期,而且还否认他们有学习读、写、算的可能,这就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发展。
毋庸置疑,蒙台梭利的这些思想为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提供了理论和范例,富于强大的借鉴意义。
蒙台梭利教学法使用多种作用于感官的教具,循序渐进且科学地教孩子阅读,并在算术、自然知识等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有能力的孩子还可以接触到很多颇为高深的内容,比如,平方、立方的概念,太阳系的九大行星等自然与物理知识。
对此,很多成年人都感觉很不可思议,学龄前的幼儿怎么能理解这些复杂知识呢?但是,在仔细研究蒙台梭利教学法后,就一定会明白其中的原因了。
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他的良好发展基础。同时,这些训练也可以培养儿童的社交能力,还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
蒙台梭利把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作用。
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儿童“动”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因为他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就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就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等行为特征。
通常,教育者对付这些举止会反复说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把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所以,教育者必须停止说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没用的话。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儿童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儿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他便会安静下来,而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训练,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是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日常生活训练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习性,奠定他的良好发展基础。同时,这些训练也可以培养儿童的社交能力,比如,活动室里只有一套蒙台梭利教具,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他就必须“等待”。例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的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为儿童提供了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此外,她还认为这种训练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非常有益。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设计了很多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所进行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应该先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所以她把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彩笔涂满轮廓。
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包括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
这种“走线”练习的方法是:在一处空旷的地板上,用粉笔或油漆画一条线,当然,也可以画两个同心椭圆形。然后教导儿童,像走绳索的特技演员一样走在线上,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方。为了平衡,他们会像真正的走绳索者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只是他们不需担心有任何危险,因为线是画在地上的。教育者要先做示范,让儿童清楚怎样移动脚步。
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生活能力的培养以及日常生活的课程,如烹饪、园艺、清洁等,这不仅仅在于让儿童掌握一些生活技能,更重要的是,儿童发现成人能做的事自己也能做,从中发现了自身能力和潜力,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日本,接受过蒙台梭利教育的两岁多的小姑娘就能用刀切黄瓜,用安全剪刀剪纸。四五岁更是飞针走线、挑花刺绣。
今天的父母,可以想想自己的子女,是否具备这些技能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父母就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了,赶紧用“蒙台梭利教育法”培养孩子吧!
帮助孩子独立成长
“独立”变成了父母对孩子的一种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帮助孩子,除“放手”之外,父母还应该有“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告诫教育者,要帮助孩子独立成长,也就她所谓的“独立成长论”。在每次在演讲时,她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
几乎所有的父母对孩子都倍加呵护,什么都帮他做得好好的,这看起来似乎是父母的爱心,但实际上却抹杀了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开始学习走路时,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
孩子一出生,他的生理的各项功能还没有健全,心智也还没有成长,当然不可能独立生存,他必依靠亲人的照料,给他提供生存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长大。
孩子自然而然地会朝向“独立”,朝向成长不断前进发展的!他一步步地会爬、会走、会跳,渴望脱离大人的摆布,使用自己的双手去触摸这个世界,以自己的双脚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不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变成”大人的一种向往,也是所有生物自然发展的内具力量。
所以,蒙台梭利的“独立成长论”,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义:首先,“独立”是成长的主要目标——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就具有发展生命的能力;其次,“独立”是成长的必备条件——代表各项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这一连串的过程,他人无法替代经历。成长的路很漫长,需要靠不断地促使生理及心理功能独立(成熟),才能成为所谓的“独立的人”,才有能力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生命发展中需要的各种活动。
但是,孩子的生理、心理功能怎样才能达到成熟(独立)?除了自然发展的因素外,父母帮助儿童学习,就是重要的辅助因素。但父母应该注意,这种帮助是适量的,比如,看孩子折手帕的速度很慢,母亲忍不住抢过来帮他折。实际上,这种行为非常残忍,不但剥夺了他学习的机会,而且也剥夺了他的自尊。所以在这里,“独立”也变成了父母对孩子的一种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虽然他做得很慢,但那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他正在学习!
帮助孩子,除“放手”之外,父母还应该有“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坚信,儿童期绝不是进入成年期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因为大人与小孩之间根本就好像是地球的南北两极。也就是说,虽然都是人,但存在形式与心智状态却完全不同。最明显的差别就在于,大人已经发育完全,变动性非常微小,各种发展潜力已经固定,智力增长的速度也逐渐低落;而孩子却处于旺盛的成长过程中,正继续不断地变化,迅速地成长,潜力巨大。
正是因为孩子还是一个多变的个体,所以在体型、行动、认知与精神发展上,都和已经定型的“大人”截然不同。所以,父母一定不能不经细察,就以自己已经定型的标准与头脑,来妄加否定孩子的奥秘,不能自作主张地判决孩子的想法和需要!
蒙台梭利认为,父母想要了解孩子,就必须通过多观察来了解他的成长。虽然不能把他当成小老鼠一样关在实验室里做试验,但是却可以通过多方观察,发现孩子的生长法则,推敲出他的真正需要,然后针对发现的结果与孩子的需要,找出“对症下药”的教育方法,用最为适当的安排,满足孩子的内心需要。
吸收心智
婴幼儿具有一种下意识的、不自觉的感受能力与特殊的鉴别力,简称“吸收心智”。
蒙台梭利认为,人和动物都是在适宜的环境中自然生长和发展的,但是,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不能一生下来就充分表现出自己的本能,并做到动作协调。事实上,人的本能是在生活中逐渐显现出来的,是通过自己和环境交往的经验建立起来的“内部组织结构”。
在蒙台梭利看来,人类有两个“胚胎”期:一个是在母体内生长发育的过程,称之为“生理的胚胎期”;另一个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的(或称精神的)胚胎期”,具体表现在从出生到3岁的婴幼儿阶段,这个时期是儿童心理的形成时期。
儿童心理的发展和生理胚胎期发展经历的路线是一样的,开始几乎是一无所有,受到一种内在生命力及创造力的驱使而发展,经过吸取外界刺激和印象,积累材料,形成许多感受点和心理所需要的器官,然后才产生心理活动。
刚出生的婴儿,其生理与心理功能都不成熟,各种智能必须靠自己以后的种种努力而慢慢地发展。婴儿出生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为了适应它,求得生存与发展,儿童会有一种蒙台梭利所说的特殊力量来帮助他,这种特殊力量会帮他从复杂的环境中自动选择成长所需要的事物。而且,还会让孩子主动尝试、摸索,快速了解和学习“人”的世界。
遗憾的是,这种内在的敏感动力并不是永远的,到了6岁以后几乎就减弱了。这种看不见的生命力共有两项:一是“吸收性心智”,二是幼儿期间的“敏感力”。
蒙台梭利认为,婴幼儿具有一种下意识的、不自觉的感受能力与特殊的鉴别力,简称“吸收心智”,即能通过与周围的环境(人和事物)的密切接触和情感的联系,获得各种印象和文化,利用他周围的一切塑造自己,从而形成心理、个性和一定的行为模式。
她认为幼儿这种自然吸取和创造性的功能成人是没有的,儿童在幼年期所获取的一切将保持下去,甚至会影响他的一生。她要求教育者必须为儿童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精神食粮,供儿童吸收,并且认为这种需要如同生理胚胎期的胎儿需要母腹的营养同等重要。
在面对一项新的事物时,大人可以借用旧经验来学习。而孩子呢?从完全黑暗的母体,来到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没有任何经验,智力也还没有成熟,“吸收心智”这项内在的助力,就会驱使他潜意识地从环境中大量地、且全面地吸收,然后内化成自己的东西,也就是从无到有的快速累积。然而,这种潜意识的吸收,大约在3岁以后,就会转变成有意识地吸收。
孩子在“吸收心智”驱动下的学习,不仅与大人不同,速度更是令人吃惊,就因为有这种能力,儿童才会从“无”到“有”地奠定下智力的基础。
敏感性的培养
在感官的敏感期内,父母应该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充分学习。
在“吸收心智”的基础上,蒙台梭利认为生物界存在一个事实,即各类生物对于特殊的环境刺激都有一定的敏感时期,这种敏感期与生长现象密切相关,并和一定的生长阶段相适应。
例如,毛虫在初生后第一阶段对光很敏感,为了得到强光,它爬上树梢。与此相关联的是,树梢有最嫩的叶子,适于幼虫食用。当毛虫长为成虫后,可以吃较大的树叶,对光也就失去了敏锐的感受力。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类似于这一生物现象,也有各种敏感期,在发展过程中也经过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某种心理的倾向性和可能性显示出来,过了特定的时期,其敏感性则会消失。
所谓“敏感力”,是表示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会有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特定事情,涌出如泉水一样的最大兴趣和不断地主动触摸、模仿或学习的举动,而且成果惊人。
例如,处于语言敏感力表露的时段(我们称之为语言敏感期),儿童会对语言产生最大的兴趣,他以模仿父母的用语来快速学习,在语言的词汇容量与表达力上,更是神速地增加。他不需要文法书,也不需要词类表,他自然而然就能通过环境,学习字正腔圆的各种语言。
在这些感官的敏感期内,父母应该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充分学习。一旦忽视了孩子的敏感期,就会延缓儿童发展的速度。
蒙台梭利还试图区分儿童的敏感期,提出儿童从出生到5岁是感觉的敏感期;语言的敏感期是在出生后两个月到8岁;秩序的敏感期是从1岁多到4岁左右;动作的敏感期约从出生到6岁。
事实上,儿童在每个特定时期都有一种特殊的感受能力,这种感受力促使他对环境中的某些事物非常敏感,对有关事物注意力很集中、很耐心,而对其他事物则置若罔闻。蒙台梭利认为,这种注意并非因为单纯的好奇,而是在一定的时期因为本能与特定的外部特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产生的一种兴趣,是从无意识深处产生出来的一种热情,又由于满足了需要而得到快乐,增强了自己的力量。通过各个敏感期及不同活动的交替进行,儿童进行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创造工作,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
那么,环境对敏感期有什么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敏感期是在一定的外界环境中出现的,环境提供了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环境与儿童的内部需要协调一致时,一切都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如果儿童不能在敏感期从事协调的活动,或者说如果缺乏适宜的环境,儿童就就会失去并永远失去这个自然取胜的机会。
正是因为儿童的敏感期有时间性,会转移,所以父母一定要善于识别,并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最大限度地利用。
自由与纪律
一切想直接达到纪律的目的都不能实现,对于儿童来说,真正的纪律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
关于“儿童之家”所使用的方法,蒙台梭利这样说:“我的方法重要处不在它本身的组织,而是在孩子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孩子本身自然地表现出这个方法的价值,就好像显示人类内在发展的法则一样。”
“自由”是蒙台梭利“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蒙台梭利认为强制的教法,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儿童有害无益,一定要解放孩子的头脑,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就不会健全,同时,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用这种自由的教法对孩子进行训练,所获得的结果令人很惊喜。因为孩子显然很喜欢做这些练习,从动作中所表现出的镇静、井然有序,更胜过要求他们尽善尽美——前者已让他们具有“优雅”的举止。这种出自内心的纪律感和整个班级所表现的守秩序,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最令人吃惊的结果。
但是,蒙台梭利的教育自由却不是放任,她重视“秩序”,她认为,唯有在秩序中,才能顺利地进行一切的事务,当然也包括教育。秩序不但是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日常生活遵循的法则。
那么,应该怎样进行“自由教育”呢?蒙台梭利解释说:“对孩子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允许儿童依其‘内在的需要’自由地去选择‘工作材料’——教具,自由地进行‘工作’(操作)。”她要求教育者只要冷静观望,不要干扰他,保持一种尊重孩子的行为态度,使孩子在获取经验时,有完全的自由。
蒙台梭利教育将秩序与自由完美结合,孩子可以自己决定玩什么,玩多久。可是,这种自由是有前提的,孩子必须遵循一定程序。比如,把一样东西收拾好,然后再玩下一样。她认为,一方面,有了秩序,才能保证孩子的自由活动有效进行,不会乱作一团;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孩子的能量才有了正当的去处,才不会处处与教育者作对,而故意破坏秩序了。
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学说,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她猛烈抨击传统教育那种压抑儿童自发冲动的做法,声称“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个人被束缚在课桌椅上”。对于传统教育用惩罚或奖励来威逼儿童服从外加的、强迫的纪律这一做法,她也进行了批评,她认为即使采用奖励这种似乎和惩罚不同的刺激,也只能产生非自然的或强加的力量。
蒙台梭利提出,给儿童以自由,也就是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这才是真正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她认为,对儿童的自由活动采取怎样的态度,是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她还指出,如果说新的科学的教育学是起于对个体的研究,那么,这项研究必须专心于对自由儿童的观察。她还认为,如果要以最简略的言语来概括她的方法,那就是建立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自由”的教学法。
为了有利于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精心布置了一个给儿童以充分自由、便利的活动场所。在这种环境中,打破了大人强加给儿童的观念:动就是坏,不动就是好。蒙台梭利认为,允许儿童自由活动,这是实施新教育的第一步。在自由活动中,儿童可以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激励他发展的最大动力。
那么,在“儿童之家”是否还要纪律呢?如果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关系是怎样的呢?二者通过什么来协调呢?在这些问题上,蒙台梭利提出了一些独特而耐人寻味的思想。
蒙台梭利说:“儿童之家”要纪律,而且在“儿童之家”,儿童也是守纪律的。关于纪律的形成,她指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一般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
她认为,一切想直接达到纪律的目的都不能实现,对于儿童来说,真正的纪律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所以她大声疾呼:“活动,活动,我请你把这个思想当作关键和指南。作为关键,它给你揭示了儿童发展的秘密;作为指南,它给你指出了应该遵循的道路。”
要做一个好导师
一个好的导师应该具有优秀的综合特质,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能协调、引导与诱导孩子,维持环境的完整。此外,导师一定要时常保持一种谦虚的心态。
以儿童为中心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重要内容,这与传统教育以老师为中心迥然不同。所以蒙台梭利教学法的老师与传统老师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在“教”学生,而是教具、儿童及学习意愿的协调者,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发号的权威角色了。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者一定要根据孩子的需要而准备环境,并且观察孩子的需要和意愿,从而提供适当的教具让孩子“工作”。教育者不会以给孩子“灌输”知识为教育目的,而是始终处于帮助儿童成长,设计、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让孩子乐于自由、自动地去动脑筋,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增长。所以,蒙台梭利的老师在“儿童之家”被称为“导师”。
不可否认,蒙台梭利是一个实践家,因为她把理想化为方法付诸实践;同时,她又是教育家、科学家,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发现了“童年之秘”,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
蒙台梭利实践理想和方法的“教具”对导师要求很高,如果导师一成不变地、机械式地指导儿童,就会忽略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与个别的差异,从而造成不合理、无效果的干预行为,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
她要求导师一定要懂得教育的原理和方法,在指导儿童的工作时,就会深知孩子内心的意识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就会懂得儿童在什么年龄,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导,这样才会有效帮助儿童的身心正常发展,并提高其智能潜力。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儿童借着教具获得智力与体能上的开发,而教具的介绍,必须靠导师适当地提示,所以导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人物。导师不但能简易、简洁与客观地示范给孩子“教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能随时了解孩子对此项教具的反应,以决定启发他继续操作还是诱导他暂时停止。
导师还要虚心认真地观察面前这个孩子内心的需要和限制,尤其是心智和体能方面的;同时,也能真正地懂得什么是“以孩子为中心”!例如,不用强迫式的语气命令孩子这样、那样地去做;会蹲下来与孩子说话,而不采取高姿态;示范时能轻声细语,动作轻慢而利落等等。导师只有注意这些细微的地方,才能让孩子明明白白地、高高兴兴地工作。
蒙台梭利认为,一个好的导师应该具有优秀的综合特质,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关心他的需要;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一个教材、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准备人”;孩子无论如何和环境接触,都能协调与引导;更是一个孩子学习“灵感”的“启发者”与转变“头脑”的“诱导人”;要能保证这个环境,维持环境的完整,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都是完整的学习。
这些特点,都是导师应该具备的素质。此外,导师一定要时常保持一种谦虚的心态。有一些教育者经常有一种老气横秋的态度,甚至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这在蒙台梭利看来,就是一个相当大的“障碍物”,因为它遮蔽了导师对儿童的认识,容易导向武断与强行方法上的错误。所以,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大人也要接受教育,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
蒙台梭利对导师有四点最基本的要求:首先,一定要有谦卑、仁爱的心;其次,要能把个人传统唯我独尊或视孩子为无知的不良旧观念去除;再次,要认识到儿童是潜力无穷、前途远大的未来成功者;最后,要以儿童为师。只有这样,导师才能真正合格。
在蒙台梭利学校,主要的教育原则和教育方式是自由活动、自我教育。她认为,新教育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由原来的儿童被动和教师主动,变为儿童主动和教师更多地被动,或者说把教师中心变为儿童中心。根据上述教育观,蒙台梭利对幼儿教育者提出了以下要求:
具备观察的素质,了解儿童的特点。
蒙台梭利认为,观察是一种科学方法,是了解儿童的必由之路。教育者只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位观察者,才能耐心地等待,不干涉儿童,尊重儿童的各种活动,使儿童自动地为他们显示其需求。这样,教育者才能真正地了解儿童的精神,并揭示其生命的法则和内在的秘密,而给予适时与适量的帮助。因此她认为,善于观察应是教育者必须具备的素质,“观察时等待”是教育者的座右铭。她甚至认为,观察是幼儿教育者必须学习和研究的唯一的一本书。
善于指导或引导儿童。
蒙台梭利认为,观察及了解儿童虽然重要,但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是刺激生命——使儿童自由发展。这就要求教育者除了消极的观察,还应进行指导、引导及示范。在这方面教育者主要有以下四项职责:
1.不是直接教儿童方法和观念,也不能采用奖罚等手段。因为外部的评价会剥夺儿童自己独立的能力。教育者的职责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及进行作业的教具。教育者应该成为环境的“保护者”与“管理者”,使这个家舒适、和平、清洁、有秩序。
2.应是儿童的示范者。即教育者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仪容上要整洁,在风度上要自然、大方、文雅、端庄。因为儿童是吸收者与模仿者,任何教育者的言行举止都可能无意识地影响儿童人格的发展。
3.根据儿童的成熟程度,引导儿童选择相应的作业,然后促使他们通过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为了使儿童选择适当的教具,教育者先要对教具有充分的了解,对每套教具的难度和在使用中所产生的内在兴趣都要有亲身体验,由此可以推断出儿童在每项教具上将花费多少精力和持续多少时间。
4.指导的另一含义是维持良好的纪律和阻止不良行为。教育者必须在两个问题上约束学生:一是不允许冒犯和打扰他人,二是必须正确使用教具。
成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络者与沟通者。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者必须时常与儿童的父母和生活的社区联系沟通。因为家庭与社区都是儿童的社会环境,并占据了儿童生活的大半。通过这种联系,有助于澄清家长与社会的旧教育观念,使学校与家庭、社会共同努力,从而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此外,“儿童之家”的特点及重要性就在于使学校与家庭合一,并作为一个过渡机构,使学校具备社会化的功能。
事实上,父母也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蒙台梭利对教育者提出的具体要求也完全值得父母借鉴学习,从而把自己的孩子教育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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